第一章 第一章 林琳大意之下,坑了整个单元楼的邻居。所幸是上班时间,伤亡并不算太重。不过就是这样,后果也不是林琳能承担的起的。 不说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便是唾沫星子也能让林琳一家三口直不起腰来了。她这辈子都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既然没有让父母为她感到过骄傲,那也不应该让他们因她而受累,抬不起头来。 所以,很狗血的,从今天而降了一个过路的神仙。老神仙说是她哪辈子干了点针鼻子那么大的好事,然后给了自己一个弥补的机会。 说天外天有一串能够实现时空倒流的佛珠。只是那佛珠一般人找不到。林琳的任务便是根据传说的方式在各个不同的世界里齐集十八颗带着念力的佛珠,让时间可以倒流回到过去。 如何齐集,那就是要去感悟人生的什么真谛。虽然这一点,在林琳看来纯粹是胡扯。 去不同的世界,继承那些人的名字,走出自己的人生。林琳一听,就知道这不就是穿越嘛,于是高举双手接了过来。就这样得到了将功赎罪的机会。虽然老神仙也说了,并不是每去一个世界,便可以收到佛珠的。 但林琳却没有当成一回事,这个世界没得到,便去下一个呗,总会有齐集的那一天。老神仙看到林琳满不在乎的神情,也只是暗暗的摇了摇头。若是此事真的那么容易解决,这佛珠也沦不到她了。 每个去寻找佛珠的人,都会清清楚楚的记得她每一世的事情,亲情,爱情,友情。都会记得,这对寻找佛珠的人来说,是一种好处,同时也是坏处。 又有多少人,因此没有坚持下来。又有多少人,因此坠落下去。 林琳的第一站便是当年热播剧《大长今》。 说来这个电视剧看完,林琳家的小老太,做个什么菜都要拿着勺子尝一尝。拌个家凉都要上手抓,把她家小老头恶心坏了。 回想了一下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林琳是非常庆幸,她在来之前买了好多的小说,影碟。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倒是都在电脑里存着呢。 她现在是令路了,那个因着自己家叔叔看着一间妓.院而洋洋得意的小姑娘。 半夜三更,林琳恨不得以脑炝地。为什么不是长今和金英,为什么不是连生。就算是阿昌也行呀。 一个喜欢看春.宫.图,喜欢赌.博的小姑娘。 这本来没有什么,春.宫.图算啥,林琳平时都是看真人版的。至于赌.博,林琳是最标准的炮手。可这不代表她就喜欢成为令路呀。 现在的令路还很小,但长相却是不俗。肤白大眼,小鼻子小嘴,标准的瓜子脸。可连今英都有可怜可爱之处,但这令路,却一点着人喜欢的肉都没有。 林琳躺在铺被上,只能无语地望着房顶。 既来知,只能安之了。多想无异,还是想想以后吧。 明天就要进宫了。天天的泡菜,大酱汤。厨房的活技,林琳是打心眼里都瞧不上的,以前在家里,她是连碗都不愿意洗的。可要是现在跑路不进宫,她那位好叔叔是决对不同意的。 好一点,打骂一顿,送到宫里。要是一个不好,她就会成为她叔叔的免费员工了。 一想到她那位便宜叔叔的职业性质,林琳就实在想不明白一个龟公的侄女,这小姑娘是咋把自己骄傲成那样的。 想到了御膳厨房里的尔虞我诈。还有女主女配的光环,令路都恨不得立马冲进她叔叔的房间,对着便宜叔叔一阵神摇,“姑娘她不想去御膳厨房。” 尤其是再一想到令路这丫头片子会死在荒郊野外,林琳就有一种立即跳墙跑路的想法。 又纠结了一会儿,林琳看着有些蒙蒙亮的天,坐了起来。 幸好当初来之前,给了她采购的时间。虽然她买的东西并不齐全。但她已以前曾经看过的末世文大采购的方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了,全不全的,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不提别的,吃的东西倒是都全了。她的空间小屋虽小,但还是能装下她一个人的生活物资的。 空间只有二十平米。这还是林琳舍下脸皮从那老神仙处磨来的呢。 没有空间的穿越,财产安全都没有保障,林琳怎么可能真的会.裸.穿呢。 所以说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别看空间小的可怜,但有总比没有强。林琳是非常的满足的。 十平方米左右的卧室,一床一桌一柜。一面粘在墙上的大穿衣镜还可以随时看到空间外面的情况。 五平方米的洗漱间,虽然小了一些,但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就连全新的滚筒洗衣机,空间都给配上了。虽然她不知道这么小的空间,水和电都是从哪来的。 剩下的五平米,就是厨房了。最让林琳满意的是里面竟然有一个站地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那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的东西,是真的能保鲜。 林琳不知道自己会穿到什么地方去,所以那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里,有三分之一装的是各类水果,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各种口味的盖浇饭。别说她俗,真到了一个饭都吃不上的地方。这盖浇饭也能跟满汉全席媲美的。 最后的三分之一,林琳装了一半冷饮,一半热饮。都是小包装的,什么时候都可以直接拿出来食用。省事方便。 虽然厨房里还有个冰箱,但林琳还就是喜欢向松鼠过冬似的储存食物。 没办法,末世文看多了。 林琳不会用天来看时间,令路也不会。空间里倒是有手表,林琳拿出来一看,呵呵,下午两点多。 林琳叹了口气,按着令路的记忆,找到了她家人和叔叔给她的私房钱。将这些钱都收到空间中去后,林琳便去了空间进行洗漱。 稍微吃了一点东西,林琳才再出来。对于韩国的食品,林琳除了烤肉和冷面,别的都无爱。但在韩国想吃顿肉,在现代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何况是如今呢。 现在是公元1506年,长今八岁,她令路也八岁。她现在必须进宫去,然后呆上七年八年,长到成人的身高,再离开这个埋葬女人一辈子的皇宫。 她在现代也是不准备那么早结婚的。但不想结和不能结是两码事。她必须回到华夏去。 “令路,令路。你起来了吗?快点回来吃早饭。一会儿宫里的尚宫大人就要来了。”令路的叔叔在令路的房间外大声的喊着。令路想听不见都难。 “起来了,”令路从房间里站起来,拿着早就收拾好的包袱,开门走了出去。“叔叔,早安。” “嗯,我让下人做了你爱吃的东西。快过来吃吧。”尹莫介看到令路出来,便背着手回房间里去了。 饭毕,令路想了想,便对尹莫介说道:“叔叔,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去御膳厨房了。您可以让今天来的女官大人帮忙换个地方吗?” 尹莫介使劲地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胡闹,不是早就说好的吗?我已经跟崔大人打过招呼了。” “叔叔,正是因为崔家,我才不想去御膳厨师的。”林琳并没有被吓道,还是将自己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是什么话?” “我是带着咱们家的希望进宫的,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若是进了御膳厨房,有崔家人在,我还有什么出头的机会。叔叔,崔家可是出过好几任最高尚宫的。而且我听说,今年崔家也有女孩进宫去。叔叔,您真的甘心吗?” 不甘心,他当然不甘心。若是他甘心,他现在还是个贱民。他的侄女也不可能有进宫的机会。 只是,“你不进御膳厨房,还能去哪?” 林琳不加思考地回道,“除了御膳厨房,哪不能去。是人都要衣食住行的。不是吗?” “老爷,小姐。宫里的大人来了。”这时一个院里侍候的奴仆轻声朝屋里喊了一句。 “你先回屋去。我去见见那位大人。”尹莫介还是对侄女的话动心了。他送侄女入宫,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他要的是崔家在宫里的影响力。 林琳听了尹莫介的话,拿着手上的小包袱,又回到了房间里。回到房间里的林琳并不知道尹莫介会对宫里的来人说什么。她现在能做的便只是等待了。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林琳终于听到尹莫介的声音。这一次在被尹莫介用心的介绍一番后,林琳只进行了简短的告别便跟着来人走了。 宫女进宫,是不要想着坐什么车了。林琳提着小包,紧紧地跟在那人的身后,此时的大街小巷,还很原始和落后。林琳看得有意思,却也不敢轻意驻足。怕给面前的女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两人一路走走停停,直到令路身边多了几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后,这位女官才领着她们向皇宫走去。 进宫后,又有很多跟令路差不多大的不姑娘已经先一步到达了。最后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尚宫大人又领了一个小姑娘过来了。 林琳版令路站在人群里,眼睛睁得大大的。 是长今吧,这是长今吧。 她特别激动,对于能够看到真实的年幼的徐长今,也许是她这次朝鲜之行最大的收获了。 在验了身后,林琳跟着这帮小姑娘们,都成了这个皇宫中的小宫女。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琳被分在了一处靠门的位置,挨着长今和连生。 躺在被子里,林琳睡不着觉。今天她们都发了小宫女的服装,很漂亮。穿在白色内裙的外面。此时睡觉了,林琳才发现,这些人跟本没有要脱内裙的打算。这让她很不习惯。 她以前睡觉都是穿两件式的小可爱的。 她觉得身上很不舒服,总想抓抓这里,挠挠那里。 “你怎么了,睡不着吗?”小长今问着一边翻来复去的令路。 “嗯,你呢?也睡不着吗?” 小长今点点头,后来发现屋里太暗,跟本看不清,她才出声道:“是呀,好紧张呢。我终于进宫了。” 林琳笑了,主角不进宫,还演个毛呀。“长今,你是叫长今吧。”林琳叫完长今,这才想起来她们跟本就没有进行到自我介绍这一步。 “我叫徐长今。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尹,尹令路。” “我,我,我叫连生。我姓李。”二人的说话声被一旁的连生听到了,连生胆子小,听了半天,终于插话进来。 三人还待说下去,门外响声了巡夜尚宫的轻咳声,立即闭上眼睛装睡。也许是说话缓解了各自心中的不安吧,三人很快便睡着了。 第2章 第二章 第二天开始,小宫女的宫廷实习生活便正式开始了。学习宫廷里的各种宫规,身份等级,以及读书识字。 一个月后,小宫女的入宫考核开始。没有令路的针对,长今很平淡的完成了考试。林琳有时候都会想,也许女配的存在,是为了突显女主的不平凡。 如果不是一个又一个的为难,长今也不会走的那么远吧。 虽然长今的性格使然,但有平静安稳的日子过,谁愿意过得那么艰辛呢。 也不知道尹莫介是如何操作的,考试结束后,令路便被选到了针线房,没进宫前,她还以为那地方叫御衣房呢。 没看给皇帝做饭的地方叫御膳房。那穿衣服的地方,自然叫御衣房了。等真的进来了,了解了,才知道等级多着呢。就她们这样的莱鸟,只能是在最外围打杂。 至少现在的这批小宫女,都是烧厨房的。 被针线房的尚宫大人领走后,林琳只来的急跟长今和连生点了点头。提着自己的小包袱,林琳一路走,一路观察着与小宫女考核前完全不同的地方。 小宫女学习和考核的地方,属于外宫了。只是皇宫的外围。而只有通过考核的小宫女,才有资格进入外围以内。 跟电视里演的不同,针线房这里和烧厨房带领小宫女的方式完全不同。一般都是两个小宫女住一间屋子,在一个尚宫的教导下进行学习的。 这一次被分到针线房的小宫女一共有二十个。第一天开始,她们针线房的教导尚宫首先教导她们的便是如何爱护眼睛和保养双手。 等到这些都学会了,掌握了。才开妈学习如何选择针,如何分辩线。这一学便是一年多。这一年里,林琳都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长今和连生。 终于在第二年的春天,林琳又一次见到了长今。此时的长今在韩尚宫那里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虽然才十岁,但人看着却越发的明媚自信,有朝气。 连生还是那么的胆小,不过没了令路这样的刺头。日子应该会好过一些吧。 在一次忙里偷闲的聚会上,林琳假装无意的提起了很多年前的一桩旧事。 “长今,你知道吗?你现在跟着的这位韩尚宫,曾经有一位叫朴明伊的密友。听说这位朴内人犯了件要事,被处死了呢。......” 长今听到母亲的名字,浑身便是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林琳,“令路,你刚才说了什么?你说朴明伊?” “我在针线房里,听说以前烧厨房这边有个朴明依朴内人,因为犯了一件要命的事情,被处死了。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位朴内人在宫里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便是你现在的跟着的那位韩尚宫。” 长今压下心中涌起的惊涛骇浪,原来娘说的那位友人竟然是,竟然是韩尚宫娘娘。长今的双手都在发抖,原来娘一直在保佑她。所以早就将她送到了韩尚宫娘娘身边。而她到今天才知道这些事情。 “长今,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连生一直在旁边听着二人的谈话。看到令路说完话,长今也不回话,有些担心她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没什么。只是对这个消息有些吃惊。” 连生:“......”,这有什么好吃惊的?连生不太懂这里面的事情,为什么会让长今吃惊。可能是因为韩尚宫娘娘? 林琳却是知道为什么的,小宫女进宫十年后,便要进行合格考核和可以参加内人的升级考核。 合格考核通过了,才算是真正的成为了宫女,留在宫廷里。但那也只是普通宫女。只有参加了升级内人的考核,才真正的算是宫里的一员。 长今的母亲便是内人。而长今一直以为她要等到成为内人才会找到母亲说的那位好朋友。 “对了,我记得和咱们一起进宫的那个叫崔今英,现在就在你们烧厨房,是不是?”林琳刚暴完了一个秘密,又准备暴下一个秘密。 “嗯,今英跟长今一样厉害。她跟着崔尚宫娘娘。她怎么了?”这个八卦比较近一些,连生立时便有了精神。 “我听说,崔今英其实是崔尚宫的亲侄女呢。手里有好多崔家料理的秘方” “是呀,厨房的人,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连厨房诉最高尚宫也是崔家的人呢。”连生和长今都看向林琳。这也不算的上是秘密吧。连生有些失望着。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这厨房的最高尚宫从来都是崔家女人的。一直都是。好多的尚宫娘娘或明或暗地都投靠了崔家呢。长今,你的心愿意不是成为最高尚宫吗?看来是希望渺茫呀。” 自古以来都是官官相互的。朴明依怎么就敢相信那个气味尚宫呢。这种事情就算不能装作不知道,也不能以这种方法说出来呀。难道她天真的以为气味尚宫可以对付得了那位厨房的最高尚宫,还是她以为那位崔家的尚宫娘娘在知道侄女做的事情后会大义灭亲?所以想来想去,林琳都没有想明白,可以生出长今这么聪明的闺女的人,倒底是为啥想不开地去作死? 不然,这智商!也是绝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这么想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坚持。可她就是觉得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活着,比什么都强。 这一天,林琳的话,是真的吓到了长今。她没有想到,娘的好朋友竟然会是韩尚宫娘娘。这太不可思议了。 林琳将能现在告诉长今的事情都告诉她,其他的事情,就不是她能做的了。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好好的练习针线绣艺,在内人考核结束后的那次出宫出家的时候,偷偷跑掉。 虽然,她也可以选择在合格考试的时候,故意落选。但那样,她便会被遣送回家。一但到了家,她的那位便宜叔叔,是不会再让她有机会跑掉的。 所以,唯一的办法便是通过考核,确定留在宫里后,再参加过内人考核。她才有机会出宫去。 像是电视里演的,宫女可以随时出宫这种事情,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就厨房那里乱成一气,才有可能办到。像是针线房这边,一生也就是三种时候可以出去了。一是宫女合格考核没通过,被遣送回家。一种是升级成为内人后,奖励的一次回家机会,人称衣锦还乡。还有一次,便是年老病退出宫。 宫女可是皇帝的女人,一但在宫外出了什么事情。谁能承担的起责任?为了不牵累别人,林琳也不准备私下里偷偷离宫。 现在想来,当初她就应该去厨房的。也就不用等到十八岁才能有机会跑掉。可惜那时候,她是嫌活又脏又累,又嫌离主角太近。怕像长今的妈一样,被人灌了毒,弄死丢河里。 不过在针线房这里,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工作轻松,还有更多的学习时间。这对林琳这种好吃懒做的人,也不错。 林琳现在记忆好,除了在针线房学到的针法绣技。她还把穿越前看到过的一些针法绣技也练了个精通。 当初这些技艺光碟都是夹在影视光碟里买二送一送来的。不但有这个,还有一些外语的,乐器的,舞蹈的。那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林琳从小就运气好。买东西都能得到赠品。有的是促销,有的是商场打折。还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买了一款一千五百块钱左右的诺基亚手机。 因为手机卖场和手机厂商搞活动,除了手机赠送的贴膜外,林琳还得了一个小电饭锅,一把雨伞,一个小整理箱和一个抱枕呢。再后来家里买磁炉的时候,还送了一个奶锅和汤锅。虽然质量都一般,但却是白得的。 一来二去,林琳买东西的时候,都会问店家有没有赠品什么的。所以了,在买这些光碟时,就送了这么多。 针线房的生活,比之烧厨房好了太多。因为对眼睛和手都要保护。所以针线房这里,一般不会有什么粗活,脏活。天一黑,便早早的放下针线,等到天大亮的时候,才会开始一天的事情。 晚上睡的早,林琳一般都会在晚上睡觉时,趁着同屋的阿杭睡熟,悄悄地走到小屏风后进入空间学习玩乐。 阿杭很得闵尚宫的喜欢,林琳听别人说,阿杭很小的时候便在宫里面了。结合了一下剧情,林琳便知道这小姑娘是将来偷面粉的那个小宫女。 “我叔叔是大殿别监,有些门路。听说他还可以弄到面粉呢。我想着下次托人跟我叔叔说一声。咱们弄点面粉来吃吧。我自从进了宫,还没有吃过馒头汤呢。”林琳一边折着自己的衣服,一边跟着同房的阿杭说道。 阿杭一听,似是想到了什么,双眼刹时一亮。“真的可以吗?面粉多珍贵呀。是不是需要很多钱?” “还好了,我叔叔很疼我的。这样吧。我先弄一些进来,请烧厨房的长今帮我们弄来吃。我请你吃。等以后,你再想吃,可就要花钱买了。” 第3章 第三章 让阿杭知道自己有能力弄到面粉后,林琳就把这件事情放下了。平日里,照常学习刺绣技巧和练习熟练度。 日常无事的时候,还会拿着那些技术光碟当背景音乐来听。这个时候林琳就要感谢这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好记忆力。 也是因此,长年累月的积累,林琳会了不少语言和各种技艺的理论知识。她相信只要给她实践的机会,她一定会掌握的更好。 因为在针线房,所以林琳对长今那边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及时的知道。不过她们针线房晚上收工的早,所以傍晚左右便无事的林琳就经常拉着阿杭去看长今和连生。 连生的胆子依然很小,看起来特别的像是松鼠,可爱极了。长今倒是比以前更沉稳了一些。听说她跟韩尚宫娘娘的关系越发的好了。 韩尚宫教了长今很多的东西,长今成长的非常快。但长今的天份和悟性,崔今英也不缺。不但不缺,在一定程度上,崔今英所受到的教导比长今更加的全面。 也许长今真的是有主角光环吧。 在林琳看来这一部韩国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带着明显的主角光环。很多在她看来都是必死的结局,都让长今轻松地度过了。 就在林琳感慨长今的时候,长今也在和韩尚宫说着林琳,不,应该说的是令路。 “娘娘,针线房的令路是长今的朋友,她应该不是崔家派来试探我的人。” 韩尚宫怀疑令路是崔家派来试探长今身份的人,不然为什么可以知道这些事情。虽然这不算是什么大事情,但却是好巧不巧地说给了长今听。这也太巧合了。 韩尚宫能在宫里这么久,并不是真的没有脑子的天真白。怀疑令路是很正常的想法,但长今却不愿意。 那是她进宫后结交的唯二的两个朋友,虽然去了针线房,但她依旧放在了心里。 “好了,尹令路的事情,可以先放到一边。现在最高尚宫换了人,这对我们很有利。崔家在此时也顾不上我们了。我们只要小心一些,便不会被人发现你的身份。长今,你记住,你的真实身份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就是连生也不行。知道吗?” 长今点头,这一点,她如何能不知。一时的口快,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她这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她要活下去,她要完成母亲的愿望。 长今现在一直跟着韩尚宫住在一起。她要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有自己的处所。这一点上,林琳就非常满意针线房的管理方式了。 每一个尚宫娘娘都有自己的独家手艺,她们是不喜欢跟着别人一起居住的。但厨房却是一个特别的地方。 和韩尚宫的一番话结束后,长今便准备出去走走。刚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令路和阿杭手牵着手走过来。 互相打了招呼后,长今又把连生叫了出来。四个人拿着林琳从空间偷渡出来的食物,美美地吃了一顿韩式料理。 “令路,你们针线房真好。又干净,又轻巧。哪像我们呀,你看,手都粗了。”最近天冷了,洗碗洗菜什么的都是用冷水,连生就有些小抱怨。 “可我们废眼睛呀。不像你们,我们针线房的宫女退宫的时间也是比较早呢。而且,你们还可以吃小灶。比我们强多了。”就算令路如此说,她也没有换到厨房这一工作环境的打算。 阿杭听到令路的话后,也非常赞同地点点头。虽然厨房费手,但也比在针线房强呢。她现在一直在努力的攒钱,不然等到退宫的时候,生活可就没有现在这么舒服了。 “不过令路,你看你和阿杭的手。好嫩呀。”连生看着用手抓打糕时的两人不无羡慕地说道。 “我们有保养呀。每天光是保养手就要好长的时间呢。对了,这个给你们用吧。”令路将来她这几个月里剩下的手油拿了出来,递了过去。 每个月针线房的尚宫娘娘都会发给她们这些宫女一盒手油,是一种海物提炼出来的油脂。每天晚上睡觉前或是不做活的时候,都要在手上细细地涂抹。林琳一般都是白天用,睡觉前是很少用这种油油的东西的。 天知道这么油的东西会不会将被子用脏。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每月都会省下一些手油。林琳看到连生对着自己的手抱怨,又对着她们的手羡慕,直接从衣兜里拿出来两盒送给了连生和长今。 “女人的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保养好了,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 连生高兴地接过来,道了谢,但对她的话却不以为然,“保养的再好,也没有用啦。我们都是那个人的女人了,无论他知不知道我们。”除了病了老了,她们再也不能出宫去了。 连生不愿意用敬语称呼那个男人,只是因为在连生的心理,对这个人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 她不想离开家,却因为这个人,她必须离开。她不想进宫,却因为这个人的需要而进宫。她将双手泡在冷水里,她在一遍一遍尝试着各种不同的虾酱,被酱咸到时,都是因为这个人。 提起这个人,她是怨的。可再多的怨她都不能说出来。 而她的这些怨,她面前的令路却是一点也没有收到。对于未来公主的妈,这些小女生的抱怨,林琳是一笑置之的。 她们四个人,注定要平凡一生的,便是阿杭。注定想要平凡一生,却没命一生的是她令路。而注定一生不平凡的是长今。这么想来,他们四个人里,就只有这个抱怨的小女生是一平无波地度过了。 说实话,若不是原版令路死于荒郊野外的事情太让人纠结。还有这该死的宫女终身制度,林琳也不是不能消停地呆在这地方的。 “令路,你叔叔对你好吗?”长今想到每次出来吃东西差不多主要的食材都是令路提供,而她们只要提供一些调味料和进行烹饪外,竟是毫无付出的,一次两次还好,次次如此,负担也不小呢。 林琳一摆手,“没事,我叔叔还指望着我能成为最高尚宫让尹家成为崔家那样的世家呢。这点算什么,前期投资罢了。”这话倒不假,尹莫介确实在林琳进宫后,通过一些手段,送了一些钱进宫。他所图谋的也是希望林琳能够在宫里站稳脚跟。 林琳是个脸皮厚的,对于尹莫介这种从女人身上挣来的钱,一向是来者不拒。她将来跑路可是还需要很多钱的呢。 长今几人听了令路的话,都好笑地左推推,右推推的。好半天,才正经坐下来继续说话,“崔家在厨房的有历史都可以追上好多年,想要在崔家人的手底下抢到最高尚宫的位置,那是难上加难。长今,你的理想太难实现了。” 以前的时候,她们就听说过长今的愿望,她想成为最高尚宫。现在令路又将这件事情提了起来,说实话换个人,她都不认为这个愿望能够实现,不过谁让长今是主角呢。 长今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她想成为最高尚宫,为了不是权利。而是她母亲一生的冤屈。她要把母亲的事情记录在上面。让所有人都知道母亲的冤屈。 天越来越暗,聚会也就顺势结束了。领着阿杭帮着长今和连生将吃过的碗盘送回厨房时,却正好看见今英在练习厨艺。 “那么快的刀法,她都不怕切到手的吗?”阿杭只是听着那有规律的切菜声,都能想到那速度了。推了推旁边的令路,让她也看过去。 令路并不觉得有多快,以前在电视节目上看到更快的呢。但对于阿杭的问题,也只是笑了笑,便不再停留拉着她往回走。 这么晚了,再不回去,处所的尚宫娘娘就要查寝了。针线房下工的时间早,要求宫女休息的时间也会相对的早一些。 看了看一点月光都没有天空,令路拉着阿杭一路小跑。希望能够快一点赶回处所。 要知道处所的尚宫娘娘罚人的时候,都是燎起裙子拿小木条抽小腿肚子的。能疼死个人。 可惜愿望很美好,但现实却并不如此。在不小心撞到了人后,林琳听到那人的话声,吓得当场便用手将自己的脸和阿杭的脸抹上了地上的灰。 这处是厨房和针线房中间的一处拐角,她竟然看见一个穿着明朝服饰的男人提着灯笼走过来。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外人,更别提是个外国男人了。 好吧,刚想到‘外国男人’时,林琳就囧了一下。 想到阿杭的身世,林琳第一个想法便是将脸涂上灰,而她也是这么做了。一旁的男人看着撞到她身上的两个女人,坐在地上,先不急着起来,竟是先往脸上抹灰。无语地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了。 你以为你半趴在地上,自己就看不到她们的动作了吗? 仔细地看了一眼,还在给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女人,男人提着灯笼头也没回的走了。 这小破地方,竟出怪人怪事。 林琳抬头看到男人离开的背景,轻轻地松了一口气。此时的朝鲜,对明朝是相当地客气了,毕竟是属国。 多年后,林琳都不记得这件事,这个人时,那个因为抗击倭寇而丢了一条胳膊的男人就住在她家隔壁。 守了她一辈子。 第4章 第四章 在小宫女正式成为宫女的考核时,通过一些托姜熟手带进来的小礼物,林琳成功贿赂了安排考试的尚宫娘娘。由她负责长今的衣服,而阿杭则负责连生的宫女服。这一样,便保证了林琳和阿杭的考试成绩。 针线房的考核,比较简单。做一套衣服,绣一件物品。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时间和安静的。再加上,在哪里都有恶性竞争。所以,林琳缝绣的东西,只要一收手,便都用布包上,悄悄地放在空间里。 每个人运针的手法和着线点都是不一样的。除非是特意地去模仿别人。因此,倒是不用担心会被调包。只要注意不被破坏便好。 相比于厨房每人只给一份食材进行考核。林琳所在的针线房倒是给了一份半。衣服是一份量的布料。但绣东西的布料,却是两块,虽然每块也不过是五十公分的大小。 林琳和阿杭都是先将宫女服做好,各自收起来。才开始做绣品的。林琳有两套绣框。一套是宫里发的,专门给小宫女用的。一套是请长今托姜熟手帮着买来的。 所以发下来的两块绣布。林琳都将它们绣出来了。一块绣了富贵喜气,颜色鲜丽的花朵。一块学着众多穿越前辈,在绣布上绣了二三朵素色小花,其他的地方,绣上一段诗词。看起来便风流别致的很。 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果然,在厨房宫女考核前两天,阿杭在临睡前问自己能不能帮着买一些面粉回来。多少钱都行。 林琳一笑,对她道,“前两天我就想着吃了。特让人弄了一些进来。均一半给你吧。都是姐妹,什么钱不钱的。你看着给便是。” 阿杭一听,笑眯了眼。转身去自己的小矮柜中拿钱匣子。而林琳也假装去自己那边柜里抱出来一个瓷罐子。 “罐子别忘了还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林琳还不忘记叮嘱阿杭还罐子。 “知道了。”阿杭吐着舌头对她做了一个鬼脸。抱着瓷罐就出去了。 一切都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林琳也成为了针钱房的内人。换上一身紫衣蓝裙后,跟着一起成为内人的宫女们出宫去了。 “长今,连生。我先回家了。晚上早点回宫,我带食材回来,你们要给我煮好吃的东西噢。”当然很多宫女的面,林琳对着长今二人摆手道。 “令路,你也要早点回宫。”连生开心地挥着手跟着长今一起出宫了。 令路知道这样很卑鄙,也很可耻。但她还是许下了一个明知不可能的约会。她想就算是有一天被找到了,也可以表示自己并不是有预谋的。 因为令路还特意在她和阿杭的房间里放了一些个人物品和私房钱。在一个正常人的眼里,谁了不会想到一个刚费尽心血考上内人的宫女,会在探亲的时候,远走高飞。而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想要离开的女人,会将一些平时喜欢的东西留在宿舍里。 要知道韩国女人想要藏一件东西,实在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只要直接绑在腿上,两层裙子一盖,那真是一点都不可能会被发现。 ...... 众人在宫门口分别后,林琳顺着记忆一路走到了尹莫介的私宅。一路上,她看到了好多的小东西。吃的,用的。还有卖粗布的商贩。令路手里不缺钱。在宫里的十年,她也有一些俸禄。平时,还打着尹莫介的名义卖了一些小东西。 所以,不缺钱的林琳便以给叔叔家人买礼物的名义,买了一些粗布和男人的靴子,帽子类的东西丢到空间里。她来之前,在商场也买了一些布料。今年没事的时候,她便给自己做了两套男装。样式都是仿的姜熟手身上的。 令路长的很漂亮,林琳来了之后,小女孩的甜美中还带着一点异国的时而成熟,时而天真的风韵。很是吸引人。 这一副长相,林琳是不敢大摇大摆走出去的。她不会什么武功,也没有什么杀人自救的手段。所以女扮男妆是最适合她的方法了。 不过综合了一下,所有女扮男妆案例,林琳的男装可算是天衣无缝了。黑皮肤,黑脖子,黑黑的双手。人一黑,就显得很瘦小。也就更不打眼了。 还有耳朵眼和喉结,都做了手脚。 去尹莫介私宅的时候,是和别的宫女在尹家门口分的手。因此,林琳便真的进去和尹莫介畅想了一番尹令路称霸针线房,尹家挤进两班的未来。同时也接收到了尹莫介让她为了达到成功可以不惜一切牺牲的暗示。 吃过中午饭,林琳以要在街市逛一回的理由,提前离开了私宅。 等林琳从尹莫介那里出来,再一处没有人烟的小树林里进入空间换好了衣服,又出来后。原本的俏佳人,立即便成了黑瘦的糙汉子。 一路朝人打听,才在落日前找到了码头。问明白了要去大明,每个月就只有一趟船。而这个月的船早就出发了,下一次的船却要等上半个多月。 林琳一听只是皱眉,这种情况,她在之前就有想过。于是连忙又仔细地问了那人一遍。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途径朝鲜哪里,然后再向大明驶去。 “出了京城,只会在济州岛停留半天。然后便一路不停地向大明行去。”码头的船家在拿了林琳给的小费后,非常热心地告诉林琳她想知道的一切。 “今天有去济州岛的船吗?” “有,不过是大船。那个费用可高了。客人要是想去那里,等明天一早的船。费用是这里的一半。” 林琳谢过他。然后顺着他指的方向去了那边的大船。船票确实很贵。但对林琳来说,并不算是什么。谁让今天尹莫介又给了她一些活动经费呢。 在大船上订了一间中等单人舱后,林琳一直到下船都没有出来过。在到达济州岛以后,林琳也没有去找住的地方。 她直接问明白了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在哪个码头,哪天能到后。便回了空间。时不时的,在济州岛逛一逛。买一些她觉得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吃了十多年的辣白菜,临了临了,竟然也觉得好吃起来。林琳自嘲一笑,便在济州岛上成坛买了一些。还有朝鲜人自己压的冷面。林琳也买了不少。 白天睡醒了便出去走走。晚上回来或是看电影,看小说,要么就是学些东西。如此这般便过去了半个多月。 来这里十年了,每天过得胆战心惊的。在这里尚宫娘娘已经发展成为很了不起的人物了。互相商量商量就可以毒死人的那种。 林琳以前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那是以一个看热闹的旁观者的角度来旁观一位传奇女姓的升职记。这部剧对于她来说,不过是相较于某些升职记,更有意思,更加曲折罢了。 可真的到了这里,你才发现。剧里很傻很天真的人,都是有心机的。你小瞧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对你的浅白进行鄙视。 当半个月后,林琳终于等到去大明的船后,那是相当的义无返顾地踏了上去。还是低调的中等舱。 大通铺都是男人,她就算是不怕被看出来,也不可能去遭那个罪。上等舱的都是一些有钱的老爷们。林琳若是订了,那就太扎眼了。 所以不好不坏的选了中等舱。中等舱很小,也就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但对林琳来说,是绝对的够*。 选择这样房间的人,还有不少。这些人都是去大明做生意的。朝鲜的参,性温补,很得大明人的喜欢。也因此,小有资产的人都会去选择中等舱。 朝鲜离大明很近,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一个月上下便可到达。林琳安心地留在船舱里,翻找着这个时代大明的历史资料。想选个好一点的地方落脚生根。 “当,当。客人需要服务吗?”一个娇柔作做地女声自薄薄地门板另一头传来。这让林琳很是恼火。 “不需要。”林琳没好气地回了她一句,还没等自己消气,门外的女人,呸地一气喊了一句小气。这才继续敲响隔壁的门。 没一会儿,隔壁便传来了男欢女爱的声音。这让林琳气的直在心里骂人。 这艘船,别的地方,她都还可以忍耐。就是船上养了十多个妓户。这些女人往来都是跟船走的。每个月交给船家一定的费用。便可以在船上做生意。 上船这些日子,左邻右舍都有光顾过的情况来看,生意还不错。至少交给船家的份子钱是挣出来了。 古往今来,最挣钱的生意,估计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谁让本钱低呢。 船行的第九天,突然遭遇的大海风。整个船被吹的东倒西歪,林琳吓得都做好了随时进入空间的准备。 不过还好,这艘破木船终于在抵抗海风第六天,成功靠岸了。 停船了,靠岸了。这对林琳来说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大明那么大。她就不信说着一口汉语的她,还会被朝鲜宫廷的人找到。 “船老板,这一次不错呀。竟然在遇到海风的情况下,还能提前到大明。真不错。”一个腆着个大肚子的朝鲜富商语气飞扬地夸道。 船老板一脸不好意思地对富商以及富商身后的乘客说道:“对不住大家了。船坏了,需要紧急修理,前面靠岸的不是大明,是扶桑。” “扶桑?” 林琳:“......”这是才出虎穴,就又入了狼窝吗? 第5章 第五章 林琳跟着一船人不得不在此地下船。现在的情况有些个复杂。她要么等船老板的船修好,再去大明。要么就在扶桑码头另找一艘船离开。 在这个年代,修一条大型木船需要多长时间? 林琳问完船老板,只能含泪告诉你,时间是半年。 其时林琳不知道,就算是船第二天就修好了,船老板也不会载他们去大明的。钱都收了,人又都下船了。这个时候再把人找回来,再拉去大明,他傻不傻?还不如就地招客回朝鲜来的实惠呢。 船老板的话,林琳不知道。此时林琳是非常的庆幸,她对扶桑动画片有着异于常人的喜爱。以前便有学习。后来到了这里,晚上无事的时候,更是系统的学习了一遍。 下了船,林琳便跟着这帮朝鲜人去找住的地方了。 至于单独行动什么的。呵呵,还是算了吧。 找到了住的地方,林琳又和这群人去吃了饭。吃饭的时候,听到几个人说想要明天让去看看扶桑近期有没有去大明的船。若是有,便不耽误时间等着了。 林琳也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很可惜,现实非常的骨感。她还要跟着这帮朝鲜人在这里等上两个月,才可以乘船去大明。而且前提是去大明的船,她还可以买到票。 她花了十年去适应和计划逃离,然后事情确实是如她当初想的那样曲折。可她的计划里,却没有要她如何地适应在扶桑的生活。 扶桑人对他们这批朝鲜来的客人很不友好,被当成肥羊狠狠地宰了一把又一把。不出半个月,林琳手里的钱就够买一张回华夏的船票了。 林琳愁的没办法,只得临时找个工作干份短期工。最好是那种供吃供住的。可这样的工作,本地人都不好找。何况她这个外国人呢。 林琳退了房搬到了空间里去住,可问题还是钱。她害怕去华夏的船票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涨价。她也想着卖一些她之前存在空间里的绣品。可扶桑这地方,却很少有人喜欢朝鲜的刺绣。就算有,价格也压得很低。 低到林琳的布钱都没有回来。 林琳也想着扶桑这里应该也会有当铺之类的地方。可是让人气愤的是,她将一件钢质梅花牌小柜锁拿出来时,店家压根不打算给她钱,泥妹呀,这些矬子竟然明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林琳。只能任由自已被店家驱赶。 果然,她就不应该把他们当成人看。专出倭寇的国度,能有什么好人。 手里的东西不敢再卖,仅会的刺绣手艺也不值钱,此时的林琳除了跟着长今学了一些做泡菜的本事外,就真的身无长处了。 她到想站在大街上喊上一句,‘老娘会cad制图,你们谁需要?’可问题是她就算是喊破喉咙估计不会有人来问她啥是‘cad’。 最后实在无法,林琳便买了一套扶桑女人的衣服,以着发音标准的扶桑话找了一份厨房洗碗的工作。 姑娘她大学本科学历,熟练各种办公软件。到了这里,竟然只能给这帮挫子洗碗。 真真是哭倒长城的心都有了。 说来林琳倒是想继续扮成男装了,可这个时候的扶桑男人,发型太另类了。她保养精心的头发,她实在是舍不得。所以只能是女装示人了。 这一个多月的厨房帮佣生活,苦不堪言。 日本浪人的骚扰,饭店老板色眯眯地吃豆腐。都让林琳恨不得暴起揍他们一顿。可是现实摆在那里,她却不得不低头。就算她真的暴起了,估计挨揍的也会是她自己。 过去的十年,她的这双手是一点脏活累活都没干过。长今这个女主角还要在大冬天里洗碗,冰水里洗菜呢。而她却只需要将双手好好的保养起来。坐在明亮而温暖的室内绣绣花,缝缝线。 更别说科技发展的现代了。 林琳算是将上辈子苦都在一个月里吃够了。也幸好现在天暖,洗碗不会让手受伤。一个多月后,在老板克扣再克扣下终于保存了一点微弱的薪水后,林琳这才在某一天下工的晚上,偷了饭店老板装钱的木头匣子。 出了饭店,林琳一路狂奔去了码头附近。明天去华夏的船就要在这里买票上船了。她今天晚上就到这里等,能够先买到票,第一个上船去。 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进了空间。林琳狂跳的心这才慢慢地平稳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偷钱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想到那个饭店老板,林琳就是一声冷哼。别怪她下手狠,谁让他不是东西呢。再说了,她拿的也不过是这家店一日的收入罢了。再多也不过是之前放进去的零钱而已。 亏是亏不了什么的,但却让林琳解了恨。 半夜半更,林琳出了空间,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工线拿出来后,又将钱和钱匣子分开放了。骑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自行车,飞快的把钱丢进一个名扬几条街的风流寡妇的院子里,而钱匣子则是丢到她听说的,将军府的一位大人的外室的院墙上。 小寡妇今天晚上是有客人来访的,而那位外室却是不知道有那么一个钱匣子就放在她家的墙头上。 想到老板那位彪悍的婆娘,林琳心里就止不住的高兴。 这些日子以来,林琳都在想去大明是不是一个错误。其时她也可以老老实实地带在朝鲜宫廷的。针线房是个靠手艺吃饭的地方。 没有烧厨房的那么多的事情,活计干净轻松,俸禄也多。就算是要在这宫廷里呆上一辈子,估计也不会像这个月这样辛苦罢。 她想她可能是所有穿越者中,最没有出息的一个了。还且这没出息还是加层的。毕竟她还有一个空间呢。 竟然混成这样,她也算是开了穿越先例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穿着朝鲜男装自空间里走了出来。在售票处被狠狠地宰了一下,才等了一个中等房。 一直到船开了,林琳才有一种终于要离开这见鬼的地方的感觉。房间里没有窗户,林琳只能站在房间不远处的甲板上,双手合十的祈祷着,这一次一定要顺利的到达大明呀。她是真的不想再折腾了。 可事实却往往让她哭笑不得,船行至一半的时候。这艘船的主人带着一帮子打手,呃,不,应该叫水手。 船主带着这些人挨间按人头的收二次船票。一边还恐吓地说道,若是不交或是交不齐,就丢到海里喂鱼去。 林琳随着敢恼不敢言的众人又交了一份人头票,这才被放回房间。可房间早就被翻了个底朝天。 林琳无语向上看,她应该庆幸她穿越时给了空间这个标配吗? 日出日落,终于到达大明时,林琳都恨不得立即跳下去。虽然此时的大明,她也没有来过。虽然她也知道她的老乡们都有‘个性’。但在自已的土地上。总比在别人的地方那样没有安全感吧。 林琳买了两套大明的衣服。然后再跑去当铺当了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林琳在当铺掌柜的询问下,要了金银和铜钱。至于宝钞,林琳却是没有要的。 就算一个不了解大明历史的人,都知道宝钞这种东西,当国库没钱了,政府就要印上一打两打的。相传这种习惯还是朱爷爷那个时候留下的。 而相对于不知何时便会贬值的宝钞,唯有金银更能让林琳有安全感。 有了钱,又买了衣服。林琳仍是一身男装的在大明这座沿海小镇到处逛。男装出行,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要是穿女装的话,林琳除了会梳辫子外,也不会其他的发型了。大明妇女的发型,对于林琳来说,实在是太复杂了。 林琳骨子里便是主意正的,平安到达了大明,之前那些负面情绪都跑的一干二净了。虽然到了大明,她想要以大明百姓的身份留下来,却是需要一份户籍的。这事是难办了一些,但此时各大当铺都当了一些东西后,她也有了一些钱。 在给了客栈老板一笔不菲的金银后,林琳顺利地在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事情,并通过客栈老板的引见,终于联系到了办理户籍的文书。 在又是一笔钱花出去后,林琳终于办下来了两张这座小镇偏远一些村庄的户籍。 户籍办了两张,一男一女,男为林朗,女为林琳。拿到这两张户籍后,林琳便收拾东西向内地转移。 沿海的小镇,倭寇多,台风多,跟本不是居家的良地。林琳准备去远一些的地方定居。 一路马不停踢,林琳便到了廊坊。 到了廊坊时,林琳手中的积蓄也所剩不多了,这个时候,她特别的庆幸当初采购东西的时候,一些现代普遍,而民国前都不常见的东西她都顺手买了一些。 所以在特意坐车跑到天津口卖了一盒十只的机械打火机后,林琳拿着大笔的钱在廊坊买了一家小院子,她不能一辈子都靠典当过日子。 她学的那些刺绣,在扶桑不值钱,但在大明却有些用武之地。纯朝鲜的刺绣,或是结合了苏绣,湘绣的朝鲜刺绣倒是可以寄卖到绣房去。 而且她还可以做些辣白菜等朝鲜特有的泡菜去卖。此时的朝鲜人在大明也有不小,卖泡菜也不会太惹眼。而且她不开店,只是将泡菜寄买。风险也不会太大。 别怪她胆子小,她对古代单身女人的印象,便是动不动就会遇到地痞流氓,动不动被抢,被卖。 而这个时代的人,是不讲究是不是女人的错的。但所有的罪却要女人来承受。林琳在现代就是个一无长处的姑娘,到了这里,若不是在朝鲜宫廷学了一些刺绣和泡菜的活,否则跟本就不敢往外跑。 第6章 第六章 林琳的日子过得平静无波,有着空间保底,再加上刺绣和卖泡菜的收入,一个人也能够得很好。她买的小院子里,她种了一些菜,又养了一些鸡鸭。 左邻右舍都知道她会做泡菜,虽然也跟她学过一些,但仍是没有她做的好吃。在知道林琳经常将做好的泡菜寄卖的时候,便纷纷来订货。 “给我颗辣白菜。” 林琳听到敲门声,打开一看,竟是隔壁的邻居。笑了笑,接过那男人递过来的大海碗,便回厨房去装菜。 这男人长的很是高大,听说以前是当兵的。可惜打仗的时候被砍丢了一只胳膊。大好的前程就这么没了。回家后,因着有些资产,到是说亲的不少。可惜男人都没看上。就这么老大不小的,一个人过着。 家里倒是有个老厨娘,干些杂事,做些家常活计还行。但是做这种风味泡菜就完全不行了。 林琳的泡菜做得很下饭,既有朝鲜的风味,又结合了大明人的口味。很受人欢迎。别人一直以为她有什么秘方。可惜林琳就是当着她们的面做,也是跟别人的味不一样。这让很多人都不解。 其实林琳还是有偏方的,这还是长今告诉她的。那就是水的问题。长今说做辣白菜,最好是用烧开的山泉水,凉凉后放一夜,接了当晚的露水再用来泡洗白菜,会去除白菜上的土味。 林琳是没有那么多的感觉了,不过照着做了,还真有些不一样。虽然她没有吃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别人吃出来了,让她的生意好了一倍却是实话。 “三文钱,我新做了酱土豆,给你捡了一颗。尝尝鲜。”林琳将装好泡菜的大碗递给那人时,笑着对他说道。 男人看了林琳一眼,只是点了点头。接过碗,并未进院子。从腰间的的暗兜里拿了三文钱便回了隔壁。 男人在林琳到来的第二天,便认出她来了。有些好奇这人是怎么出现在大明的。可男人向来不是多管嫌事的性子。只是在发现林琳时不时地便换男装出去,发现并不是朝鲜那边派来的探子后,便不再管她了。 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渐渐地到对她上了心。可惜看了看自己的空荡荡地衣袖,男人只是苦笑。 那样美丽的容颜,那样的巧手。连镇上的秀才都亲自求娶不成,他这么一个残废,又何必自取其辱呢。男人虽是这么想,但到底却是给了林琳一份庇护。自住下来,便没有一个人敢到林琳门前放肆的。 也不知是古人含蓄,还是这男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反正左邻右舍住了好多年,直到林琳离开的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这男人的心思。 若是知道了,估计林琳也不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常感孤单了。 大明朝是没有夜生活的,更别说什么互联网了。林琳每天晚上都会将空间里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带着耳机听音乐或是看小说,看影碟。 相对于一些电影和电视剧,林琳对于一些综艺节目更感兴趣。每每看过,都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过去。 生活安稳下来后,林琳也会想到在朝鲜皇宫的那些日子。想长今,想连生。还有那曲折离奇故事发展。 不止林琳在想长今她们,她们也在想着林琳。 林琳失踪后,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林琳是自己逃出去的。林琳的一些衣物,喜欢的小饰品,还有一些散碎的零钱都放在宫里处所的柜子里面。 离开皇宫时,林琳还说着回来要好好庆祝一下呢。就连尹莫介都下了大力气地去寻找林琳。 可偌大的朝鲜,林琳就那样凭空消失了。 而朝鲜也因为林琳的突然消失,对宫女们的安全进行了大规模地安排和出行的控制。 要知道林琳的失踪可不是小事,那些尚宫们若是想要弄死弄没一个宫女,都是静悄悄地。但林琳这件事情,性质便不一样。她让那些尚宫们想到了自身的安全。 尚宫们紧张了,宫里也戒严了。这对长今,今英和闵政浩之间的三角恋情造成了大大的阻挠。也对连生半夜跑去又哭又逗狗而偶遇皇帝的行为加大了难度。 跟林琳同住的阿航一直一个人住。无论谁说什么,她都不相信林琳已经遇害了。她告诉其他人,林琳的目标是最高尚宫,她怎么可能会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不见了呢。 ................................................................................... 在大明朝的偏远小镇上,生活从来都是平静的。战争还是奸臣逆党都不会出现在小镇居民的话题里。 在小镇,谁家的猪下了几只崽子,谁家的鸡蛋是双黄的,那才是正经话题。而不正经的,便是一些风流八卦了。 可这些八卦在林琳和隔壁邻居面前,好像已经免疫了一般。从来都不会在这二人身上停留。 林琳三十岁左右的时候,便已经放弃找个志同道合的男人过日子了。这时代她想要的男人可能跟本就没有出生吧。 对外面的人说她要嫁的人以前是生死不知,后来有了消息,才知道人早没了,这么大的年纪了,干脆替夫家守节了。待自己成了望门寡后,林琳的日子比以前更加的清静了。至少隔壁那个缺了条胳膊的男人再也不会来买辣白菜了。 只是林琳却不知道,那男人却将卧室从东面屋子移到了西面的屋子里,就连床也紧紧地靠在了最西面的那面墙上。 每日晚间闲来,便会侧耳听着墙那面林琳撩猫逗狗的声音。往往听住时,便会莞尔一笑。 林琳是个怕寂寞的。所以四下里寻摸着养了只狗,又养了一只防耗子的猫。因着猫和狗都是一个窝里养大的,倒能和平共处。 有了这两个家伙,林琳的生活也不再那么单调无趣了。而隔壁的男人也不敢在天暖的时候跳到自家院子里的果树上往林琳这边瞧了。 以前林琳没有养狗或是狗儿还没养大的时候,男人总会跳到院中的大树上,借着树叶的遮掩,看着林琳时而喂鸡,时而坐在院中刺绣。就连林琳蹲在不大的小菜地里拔草的样子,男人都觉得比别个更耐看。 可惜后来狗崽子养大了,就变成男人看着林琳,而狗崽子看着他了。弄得林琳时常会顺着狗崽子的目光看过来。这么几次后,男人便不再跳到树上去看了。而是在靠近西院墙的地方摆了一个榻。 有时一下午,林琳在墙那边安安静静地绣着花,而男人在墙这边默默无闻地听着那轻浅地呼吸声。 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几十年。直到林琳在冬日的暖阳中再也没有醒过来。男人才踏入从未进入的宅子。 这一生默默相守,男人以为林琳永远不会知道他的心意。可在林琳房间的书桌上,一纸房契,一份拜托他善待自家猫狗的书信却是明白地表示了她的知道。 她说她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发现她不在了的人,她说她留下房契和这封书信,希望自己可以妥善地照顾她的一双宝贝。 男人看罢,只身坐在林琳的床边。看着早就红颜不在的面容。第一次提出了手,放任自己抚摸那张几度梦回的容颜。 猫和狗都已经老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她养的第几波猫狗了。不过可能是真的老了,还是别的原因,他的走近,那只老狗并没有站起来阻拦他。 她叫尹令路,是朝鲜皇宫的针线内人。内定的皇后宫中上绣宫女。在内人考核后,无故消失的宫女。 当时,他还在朝鲜。宫里出来多少人,只为了寻找她。整个朝鲜上下都被震惊了。因为没有人怀疑这一次是她自己策划的出逃行为。有人绑架了皇帝的女人,内命妇。这样的事情谁又能想得到这只是眼前的女人自己策划的呢。 那时候的自己只觉得蛮夷小国竟然把一个宫女的事情弄成了国家大事,实在可笑,正巧赶上他回国,在码头匆匆看了一眼她的画像。才想到她是那个头都不敢抬,也不敢看自己一眼的,只往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小丫头。然后便再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走的是官船,一路顺风顺水,不过几日便回了大明。前脚刚下船,后脚就碰到倭寇袭边。那一场战役,将士们都杀红了眼。他也亦然。待一切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找不到他的胳膊在哪里了。 本是锦衣回国,大好前程,鹏程万里。可朝廷是不需要他这样的伤残的。拿着被上官克扣过的银两,带着这些年的积蓄,他黯然地回到了家乡小镇。 而数日后,她一身男装,也来到了这里。若说没有缘分,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可是看着自己的样子,自贱形愧。 有时常想,若可以在最好的时光里与她相遇,便是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又有何妨? 今生,他们误了彼此一世的时光。若他年再相遇,他要第一眼便认出她来。然后相携手,永不离。 他终究是后悔了! 也许男人诚心的祷告真的有用,竟然真的让他等到了一世情缘。 那一世,当他从黑暗中走出来时,便听到巧笑嫣然的少女问他,“救命之恩呢,你是以物相抵,还是以身相许呢。” 他听到自己紧张地说道:“承蒙姑娘不弃,愿以身相许酬红颜。” ...... 第一章 =1 林琳从来不知道,眼睛一睁一闭,便是一个世界。所以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她的年纪又缩水了。 她成了郭芙,今年九岁的郭芙。昨天父母不愿意带她出门,今天还在房间里闹脾气呢。低头伸出手,看着手心中一闪而过的亮点。她知道那是一颗佛珠。 每得到一颗佛珠,佛珠便化做光点,隐在她的手心里。而当左右手心各有九颗光点时,佛珠便算是齐集了。到那时候她的愿望便可以实现了。 穿上浅绿色的衣衫罗裙,按着记忆中的方法将头发梳好。林琳仔细地看了一眼面前的铜镜,发现实在是看不清这郭芙的样貌后,才不得不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手镜仔细地看了看。 再有钱有势,时代的落后,也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九岁的小萝莉,已经初具美人的征兆了。镜子中的小女孩,大眼,琼鼻,微微上翘的小嘴,红艳艳的。映在粉面桃花般的脸庞,确是粉琢玉雕,精致可爱。 打理好了自己,林琳才有心思看着这间布置精美的闺房。博古架上摆了很多瓷器和观赏的摆件。林琳只能从自己的身份上判断这些都是真品,而且一定价值连城。其他的便一无所知了。 这间房子,比她以前住过的任何一间房间都要华丽,而且还是那种带着隐隐低调的奢华。 满屋子的古董,让林琳这个大国小民有些不敢触碰。 她知道这些都是好东西,可是她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好在哪里。这估计就是普通工薪人家出来的人,少的那一份独有的底蕴吧。 想到郭芙这个侠三代的身份,又想到当年黄药师的本事,以及便宜老爹郭靖大手笔追求黄蓉时的行为,林琳便明白,她这一回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 窗外鸟鸣阵阵,林琳下意识的向外看去。看到时间已经不早了。这才深吸一口,给自己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抬脚向外走。 推门出去,顺着记忆走到饭厅。此身的父母都已经到了。看到美丽不可方物的黄蓉,和有些个忠厚之气的郭靖。林琳的心中对长的肖母这一点,万千的感激。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美,长的像郭靖那么安全的,岂是一个哭倒长城可以发.泄的?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肖父好了。但是林琳又想到了郭靖的个人综合条件,除了泡妹子时的土豪行为外,林琳还真的不觉得郭靖还有什么可以让她喜欢的。 蒙古人的金刀驸马?还是杨康的兄弟?丐帮教众千万,真的不知道穆念慈母子的生活? 作为女儿,她还是不发表评论了。那说出来的话,太大逆不道了。 “芙儿,快过来。今天早上特意让人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芙蓉蛋羹。快过来坐下吃饭,昨天晚上你就没有吃什么东西了。”黄芙抬眼看到站在门口的郭芙,语气温柔,带着暖暖的笑意对她说着。 “爹,娘。”林琳按着郭芙往日的习惯向两人道了声安。便顺着黄蓉的意做到了她的身边。或者说是她和郭靖的中间。 一张圆桌,怎么做都是互相挨着的。这一点并不用林琳多纠结。反正还是吃饱喝足更重要一些。 接过黄蓉递给她的芙蓉蛋羹,色香味俱全,可比她做的那手家常饭菜好吃多了。林琳都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见此,黄蓉和郭靖对视一眼,眼中都有些好笑。 “芙儿真的很想出岛吗?”饭毕,黄蓉摸着女儿柔软的头发,轻声地问她 林琳歪着头,一副很认真回答问题的样子看着黄蓉,“昨天很想,但今天不想了。” 真是小孩子,想一出是一出的。黄蓉非常的溺爱郭芙,昨天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觉得女儿太小,怕岛外有什么危险罢了。等到晚上入寝时,早就后悔了。她们夫妻的本事,还护不了一个九岁的小童吗? 就算是他们有一时的疏忽,大师傅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老人家那么疼爱芙儿,一定会寸步不离的守着她的。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若是女儿不想去了,就另当别论。 “那芙儿告诉娘,你为什么又不想出岛了呢?” “娘,我想要认真的学习绣花。等娘今年生辰的时候,给娘送一份我自己亲手绣的礼物。”岛外有恶犬,她才不要出去呢。 虽然她也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在大明朝宅了几十年,但是这会子她刚过来,什么都还不熟悉,若是现在跟着黄蓉一起时间长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发现什么。正好他们夫妻出岛一些日子,等到回来了,闺女有所改变也就不稀奇了。 其实说真心话,林琳也是想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反正她今年才九岁,以后有的是时间。 转念一想,便是等到她九十岁了,那些她想要去旅行参观的景点也不会收门票的,所以,她不着急。 黄蓉一听,那是一个感动呀,这闺女真是没白疼。母女又说了一番话,黄容才领着女儿去了外面。 此时的桃花岛上,就只有郭芙一个孩童。郭靖黄蓉二人的注意力也全都在郭芙一人身上。两人日常无事时,便轮流教导郭芙武功。而黄蓉除了教导郭芙桃花岛的武功,也会教导她一些琴棋书画。 郭芙记忆不好,但林琳的记忆却是比过目不忘还要胜上三分的。所以结合郭芙原有的基础,再加上今天一天所学,这让林琳受益非浅。 而今天郭芙的表现,也让黄蓉异常的惊喜,她生的女儿,怎么可能向靖哥哥一样笨呢。之前学习进度慢,一定是因为年纪太小,太贪玩,不定性。今天这个样子,她总算是放心了。 出岛前,总是要整理行囊。还有船上几天的吃喝用度。所以,真等到出行的时候,已经是林琳到来的第七天了。 林琳站在岸边送走了此身父母的船后,忽感一身轻。黄蓉的精明厉害,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装郭芙,难度相当的大。 就连晚上,她都不敢去空间里转一转。谁让她现在年纪小,还住在郭靖和黄蓉的院子里。那些武林人就连听人的呼吸声都是隔着老远都不会认错的。 若是突然间发现郭芙的房间里少了呼吸声,还不得立马奔过来呀。而且每每睡到半夜的时候,黄蓉或是郭靖都会跑到她的房间看她有没有踢被子。有时还会摸摸她的额头看看有没有着凉什么的。 这让她一刻都不能放松。 话说,她都有好久没有玩过单机版小游戏了。天天那么早就要睡下,她早就有些熬不住了呢。 此时,岛上就剩下她一主子了,原来身心的紧张也可以暂时放下来了。可七天,只是七天的时间,她竟然会觉得上辈子的事情竟然过去很久了。 虽然记忆还是那么鲜明,但情感却不在那么强烈。 也许她天生就适合过这样的生活吧。 心冷,血也冷。 岛中岁月容易过,林琳在书房里找到了很多五行八卦阵和奇门遁甲之术的书籍。本着贼不走空的理念。林琳将这些书都用空间卧室的复印机复印了一遍后,才开始背诵的。 空间小屋虽然很小,连个客厅都没有。但林琳还是将一些她想要的,或是她觉得她可能会用的着的东西都装了进去。 复印机这种作弊工具,她自然是随身携带了。不但如此,她连复印机的墨盒都配了几个,以备不时之需。 林琳看书很快,虽然这些东西并不好理解,但看了一遍,她就记住了,而且黄蓉平日除了武功也交了她一些,还有一些不明白的,等到黄蓉回来再问她也就是了。 想到自己的好记忆和誓要读遍群书的劲头,林琳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天龙里面的王语嫣。一想到她,林琳就特别庆幸这郭芙没有狗血的有个表哥啥的。 至于武功,那可是林琳的心头好。必须要勤加练习的。若是没有郭芙的记忆,林琳连内力如何在体力行走都不知道,而现在,她算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吧。 郭芙的内力基础,那可是世间最好的了。毕竟黄蓉的武学是出自其父桃花岛一脉,但当年也认真看过九阴真经一类上层武学的。 做为独女,郭芙所接受到的样样都是最好的。可惜先不说她的资质如何,只说她这一生最大的败笔便是砍了万千少男少女的男神——杨过的手臂。 此其大罪也。 因此罪,就算是十几岁跟着父母守卫襄阳。直至中年战死襄阳城外,也无人说她一句好话。 可怜,可悲,可叹! 唉,不想那些让人无语的以后了。林琳拿起一旁的萧谱继续看了起来。也不知道她的便宜外公什么时候能够见到。 便宜外公的碧海潮生曲可是她心仪十几年了。 手执一根碧玉萧,可比手拿和剑要潇洒的多了。 “郭芙?” 突然出现的男声,响得想入非非的林琳愣在了当场。 抬头望去,林琳突然间想到,人是经不起念叨的。她的那对便宜爹娘还不如她这个守株待兔的人呢。 连忙起身,对着那保养得体,驻颜有术的青衣男子行礼拜道:“孙女郭芙见过外公。” 孙女和外孙女就差一个字,拿来套近乎正好在此时。 小时候林琳最喜欢的武侠人物里,就有黄药师呢。现在见到来人,又怎么可能想像不到这人是谁。 第8章 第八章 青衣美大叔便是黄药师,听到郭芙机灵的回答,只是点了点头。道:“你并不曾见过我,如何便知晓我是谁?” 林琳笑眯眯上前两步,回答他:“我听我娘说的呀。” “蓉儿是如何对你说的?” “我娘说,外公仪表堂堂,最是气派。常年穿着青色衣衫,手中握有一根玉萧。而且,”林琳顿了顿,看了黄药师一眼,见他还在听,便接着说,“咱们桃花岛上,遍布机关阵法。我爹除了几处常去的地方,其他的还走不明白呢。而您,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除了武功高绝到岛上的侍卫都追踪不到,更是对奇门遁甲之术精通。想世间多少能人,除了我外公,还能有谁?” “哼,你爹娘呢?”对于面前的小娃,黄药师倒有些个满意。不仅样貌像极了蓉儿,就连这伶俐的性子也是像极了她。 幸好不像她那驽钝的父亲。不然他是连看一眼,都懒得看的。 他来了这一会儿,看这小娃自己在书房看着他从前收集到的乐谱,手中还在似模似样的打着拍子。他倒是知道女儿不擅长弄萧,想来这女娃应该是在自学了。 “回外公的话,我娘想您,在岛上苦等您不回来,这才想着出岛寻您去了。” “嗯。” 黄药师话少,听了林琳的回话,也没再说什么。一时间屋子里有些个静。让人林琳有些紧张。 “外公,您刚回来。我让人给您送热水,洗洗尘吧?” “暂且不忙,我来问你。你可是对这萧有了兴趣?” 听到黄药师的问话,林琳眼前一亮。语气略为轻快地回道:“是的,外公。我听娘说,外公是古今天绝绝的人物。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尤其是您的碧海潮生曲。更是让人难望项背。” 听到林琳这一大段话,黄药师心里高兴。原来女儿对她是这么的推崇。现在就连外孙女也如此。虽然找了个傻小子,但这孩子却有他们黄家一丝精神。 被捧着心中舒畅的黄药师,当场便走到房间的另一侧,按了一个机关。 只见机关按下去后,书架自动自左右分散开来。让出了一个一人宽的门框出来。 黄药师看了林琳一眼,便走了下去。林末见此。连忙跟上。向下走了几个台阶。原来这里还有这么一间地下密室。 里面也是书架陈列,武器挂墙的。林琳一走进来,就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墙上两根鞭子,黑白各一根。还有远看就泄了一股寒气的银色细剑。 黄药师自一侧取出了一根玉雕的玉萧后,便看见林琳的眼光在那把细剑上。走过去,将细自架中取下。看到林琳的目光也跟着来回移动。心中突然觉得可爱起来。 “啪”的一声,黄药师按了剑上的一个机关。瞬时,整个剑就剩下一个圆柱型的手柄了。那手柄也不大,只比黄药师这个成年男子的手宽了二分。柄上还有一个圆钩,林琳猜想这可能是放剑穗的。 就在林琳对于古代机关制作术感叹不已的时候,房间中又传来了一声‘啪’。原来黄药师又将机关打了开来。那细细的银色剑身又伸了出来。 黄药师将手中的剑和玉萧都给了林琳。林琳接过,便跟着黄药师离开了这间密室。黄药师见林琳出来后,便合上了机关。问她看明白了吗? 林琳点头,明白这是黄药师允许她进密室的意思。 于是至那天起,黄药师便开始教导林琳吹萧。以及一些武功。当知道林琳练习的竟是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后,当场便气的拍碎了凉亭的石桌。 黄药师一生没有练过九阴真经,但这份武功秘籍却是有的。全本的武功秘籍就放在密室里,是祭奠亡妻的。 虽然他没有练,但女儿和女婿却都有练习,现在竟然让自己的外孙女学那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岂不是误人子弟。 于是那天后黄药师又一次返回密室,从密室去了亡妻的墓室,将九阴真经取了出来。要求林琳抄写一份后,再还给他。 林琳知道黄药师不亲自抄写,是因为练武之人特别容易记住秘籍上所记录的功法。而林琳也知道就算是她抄完了秘籍,黄药师也不会亲自查看的。 所以林琳偷了个懒。直接用复印机将秘籍复印了一遍。然后还像这些用扫描仪传了一份进电脑。她都打算好了,等以后有时候,那间密室里的书籍,她都要好好的复印一份传在空间小屋里。那些东西,可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的到呢。 林琳的记忆力是非常的好,好到可以模仿别人的一举一动。也因此,黄药师才惊觉的发现,自家这个外孙女的资质竟是如此的出众。 练武的根骨就不用说了,郭靖虽傻,根骨还不算太差。而蓉儿更是继承了自己的优点。现在到了芙儿身上,更是如此。 原来还担心芙儿还如她父亲那般资质一般。没有想到却是如此天份。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教她的兰花拂穴手,只教了一遍,她便记住了,一天的时间便能练习的很精准到位,等到第二天。竟是以有了些功底的样子。 如此练武奇才,怎不让他心喜。于是本来只是想略教一些萧法的黄药师,那是将自己能想的,会的统统教了一遍给郭芙。 最让黄药师不叹不如的便是他教她的时候,通常没有什么规律,很多时候思维都在跳跃。可小小年纪的郭芙既然能够都跟的上。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别管郭芙能不能学会这些东西。但黄药师却是把他所学所会都说了一遍,而据他观察,他的外孙女,竟然也都一一记在了脑子里。剩下的就只差练习了。 后生可畏! 现在的桃花岛因为只有郭芙和黄药师两个人,倒是附合黄药师喜静的追求。只是一想到女儿和女婿带着那个老瞎子不日就要回岛,让这一室静怡又变得吵杂。心中就会烦闷。 倒是最近几天,林琳从黄药师的一举一动中发现了黄药师有了去意。心中有些不舍。黄药师年纪也不小了,女儿成了家。竟然让自己的亲爹无家可归,四处游荡。 果然没有最坑爹,只有更坑爹。 这一日晚饭后,林琳特意拿着一些地契和地图来到了黄药师的书房。 “外公,这是我让人收集的这附近几个无主海岛的地契和岛图。您看看。” 将东西递过去,黄药师看了一眼,便抬头看林琳。林琳笑眯眯地对他说:“外公,这几个小岛离咱们桃花都非常的近。往来也方便。而且清静无人。正适合居住。我让人买了下来,准备送给外公一个,外公您挑个您喜欢的。或是没有您喜欢的,我就回头让爹娘挑个他们喜欢的。”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黄药师要是喜欢那里,就买下来,去那里居住。两岛相去甚近,往来也方便,而且独立清静,互不打扰。 若是没有黄药师喜欢的,那便让黄蓉等人去挑个喜欢的,搬过去。把桃花岛还给黄药师。 黄药师多聪明的人,一听便懂了。心中很是感动外孙女的体贴。难得在冰块脸上扯出了一个浅笑,低下头,认真的挑选起来。 他能建一个桃花岛,便可以再建第二个桃花岛。 最后黄药师选了一个不算太大的小岛,第二天便让人在岛上忙碌起来。对于郭芙的教导,黄药师也更尽心了。只可惜郭芙那了记忆和理科生的解题能力,在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去问寻他人。 谁让于武功和阵法上,前者有郭芙的入门记录。后者有多年的几何考卷。 小岛还在建设中,所以黄药师仍在桃花岛中居住。直至两个月后,郭芙接到黄蓉等人的家信,黄药师才搬到小岛中。 郭芙在见到黄药师的第二天便写信让人通知黄蓉等人,可惜古代的通信渠道,以及送信人的不给力。直到前些天,黄蓉才收到信。 收到信时,杨过和武家兄弟已经跟在身边。而因为林琳版郭芙的横插一脚。竟是把黄药师留在了桃花岛上。 本来按着原著,黄药师突然回到桃花岛发现女儿一家去内地寻他的事情后,便会立即离开。然后救下程英。 但林琳来了,郭芙也没有出岛。所以,此时的程英是个什么命运,还真的是让人难料。 有些人的命运其实是注定的。比如说程英。 程英被黄药师所救,成了黄蓉的小师妹。而这一次,程英却被路过的洪七公所救,照样成了黄蓉的小师妹。 黄蓉一下船,林琳就扑了过去,揉到了她的怀里,左一声娘,右一声爹的撒娇。 杨过与武家兄弟还是头一回见到郭芙,心中对美丽的郭芙都是顿生好感。 众人互相见礼后,黄蓉才问女儿自己家亲爹是否还在岛上。 “没呢,外公听说你们回来了,就回家去了。” “回家?”黄蓉差异。这桃花岛不是她爹的家吗?爹还要去回哪个家? “外公在东面的小岛上,又建了一个桃花坞。”林琳看到黄蓉眼睛一亮,又连忙说道:“外公说了,只让你去见他。” 当然,还有她可以去了,但这么说出来,那不是给自己亲爹下面子吗?一家三口,除了他,谁都可以去见老丈人。 虽然一直不被待见,郭靖一直都知道。 黄蓉听了女儿的话,心中有些歉意地看了看她男人,然后更多的歉意和思念都奔着自已亲爹去了。 第9章 第九章 黄蓉稍作休整,安排了几位跟回来的小客人后。便乘船去见了黄药师。直至第二天方归。 而杨过等人也在休息了一晚后精神俱佳。 早饭是郭靖领着郭芙和杨过三人一起吃的。饭后不到一个时辰,黄蓉才乘着小船回到了岛上。 郭靖和黄蓉在里间说话,郭芙便带着他们三人在岛上闲逛。哪里是谁的院子,哪里可以去,哪里不可以去,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通后,便不在开口了。 原来十三四岁的杨过,缺了门牙也就那么回事。而传说中喜欢郭芙的大小武兄弟,此时的心思也够直白的。 “郭芙妹妹,以后我们就要跟着郭大侠一起习武了。以后就能天天在一起玩了。”小武开心的对着郭芙说道。 “我跟你们不一样。也不可能一样。所以要玩,你们自己玩吧。”郭芙看着用舌头舔了一下鼻涕的小武有些恶心的说道。 你们三人之间愿意怎么样怎么样,姐可不掺和进去,今天和你好,明天和他好的。谁有那闲功夫跟你们玩过家家。最后再把杨过弄到终南山去,来个虐恋情深。她不觉得亏心,她觉得那是缺德。 “你瞧不起我们?”这是早饭后一直没有说话的杨过问出了大小武没有说出来的话。 郭芙骄傲地扬起小下巴,视线扫过三人,认真的地问道:“没错。你们是会织布?还是会绣花?梳妆打扮,衣裳首饰,古董鉴赏,还有厨艺,......等等的这些。你们会哪个?既然这些都不会,我为什么要跟你们一起玩?哼” 自从接触了几乎无所不能的外公黄药师后,郭芙的欣赏眼光已经升上了新的高度。面前这三个小屁孩,她还真的没有放在眼里。 林琳版郭芙转身就走了。留下了三个半大的小少年彼此面面相窥,不知所措。 刚才的那些,他们确实是一样都不会。可是这些,是他们应该会的吗? “杨哥哥,你会这些吗?”小武问了一旁跟他一样傻站着的杨过。 杨过看到两兄弟的表情,摇了摇头。没好意思说自己曾看过母亲织布,也许能上手织一块出来。 “你们呢?”杨过自小生活的比艰难,所以这些他都不会。而他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不是他应该会的,所以有些拿不准的问了问面前的两兄弟。 “我们也不会。可是那些不应该是女人才会的吗?”大武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和义姐会的东西,郭妹妹要要求他们也会。 这个时候,小武才皱着眉毛小声的提醒道,“哥哥,杨哥哥,郭妹妹是女的呢。”而他们不是。 于是三个小少年,都无语了。因为他们不会这些女人会的玩意,所以才被瞧不起的吧。 所以跟本不是因为他们不是女人才瞧不起他们的,是吧。是吧。 ....... 因为郭芙没有跟杨过或是大小武走的近,原本抱团的两兄弟也很自然的接纳了杨过。虽然亲疏有别,但也没有出现原著中的针锋相对。 虽然三人处的很好。但黄蓉对杨过始终存在戒心。所以还是让大小武跟着郭靖习武,她亲自教导杨过习文。 至于郭芙,老丈人发了话了。不让郭靖和黄蓉两个误人子弟了。郭芙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东边小岛直接问他。他不允许女儿和女婿参与郭芙的教导。 这一日晚间,郭芙自东边小岛回来,正好看见杨过坐在一处回廊上,烦闷的踢着腿。 “杨哥哥,你在这干什么?”不会是因为大小武能学武,所以郁闷了吧。 “你回来了?黄老先生今天可好?”杨过对面前的郭芙总有一份好感在心中。虽然来的第二天就给了那么大的一个‘下马威’。不过想想确实是如此。 女孩子和男孩子本来就不一样。他能够理解的。所以倒也不生气。而且远的香,近的臭。郭芙经常去东边小岛。有时还会住在那里。所以接触少了,矛盾也就少了。 “外公很好。不过,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嗯”。 在郭芙的轻声追问下,杨过终于说出了心中不高兴的原因。郭芙了然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小男孩们,都想着变强。看到大小武兄弟可以习武,他却在那里习文。心中的不平衡,必须得有。 林琳上前一步,跟他一起坐在回廊处。眼角转身间,倒是看到了一抹紫色。想到早上离开时母亲的衣着,心中便有了数。在心中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早就想好的话,说了出来。 “都说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母亲让你看这些。估计是想让你考状元吧。” “什么,状元?”杨过失声问了出来,他没听错吧。他们桃花岛不是武林世家吗?怎么还想着让人考状元了。 “嗯,杨哥哥聪明能干,为人又机智。这一点,大家都得见。前些天,我就听我爹和我娘说,蒙古人压境了。咱们大宋却还在纸醉金迷的想着用公主和亲呢。现在朝堂上,都是重文轻武。不说武官的地位有多低,只说皇帝老儿竟然只听文官的话,平日里毫无作为。百姓何辜,却要饱受战火的洗礼。大宋万里江山竟然如入无人之地。何其可悲,可叹。而这个时候,我娘不教你武功,却让你学文。感觉应该是跟当今国势有关系吧。” 且不说杨过听到这段话的反应,只说黄蓉听到女儿这段话,突然福灵心至。觉得她是真的可以将杨过往这知道上引的。 因为自己不教杨过武功这件事情,靖哥哥已经有些不高兴了。而自己一直没敢把自己的担心忧虑说出来,就是不想让靖哥哥知道自己的心思。 现在她的宝贝女儿竟然找到了另一种说法,这个说法,无论是靖哥哥还是杨过,都不会再对自己不教他武功有想法的。就算是他仍是想习武,只要说通靖哥哥,杨过也没有办法。 而且她还站在了大义上。嗯,想到这里,黄蓉就没有再继续听下去。她还是回去找靖哥哥吧。至于怎么说,她相信靖哥哥会相信她的说词并支持她的。 半晌,杨过才回过神来。“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大武和小武?”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好想习武的。 “很明显不是吗?他们可没有杨哥哥聪明。” “就算是不去考状元,我习武也可以保家卫国的。”杨过来自民间。对于当官这件事情,因为自小看到大,倒是比当大侠更向往一些。 “考上了状元,便能当大官了。当了大官,便可以权倾朝野,提高武官待遇,边防的守备力量,还可以阻止公主和亲了。这些武林大侠是做不到的。杨哥哥,国家到了危难的时候,还请你救黎民百姓于水火。我希望就算我爹娘没有让你考状元,入朝堂的意思,你也可以如此选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罢林琳还特做作地跳到地上,给他行了个深深的礼。 “郭芙妹妹,你这是做什么。此事于我,也并非毫无益处。话说到这里,我也明白了。自是责无旁贷。”扶起了林琳,杨过承诺道。 “杨哥哥大义,小妹佩服。我自幼无长兄,今愿与杨哥哥结成异姓兄妹。从此相互扶持,不离不弃。不知杨哥哥可愿意?” 林琳想到,如果没有办法将杨过弄到朝堂上,或者说杨过最后还是和小龙女走到了一起。那他们今天结拜,至少以后郭靖就不会想要将她许配给杨过了吧。只要一想到宴会天下英雄时,杨过拒婚,她就觉得这脸算是丢尽了。 杨过的性子素来便是豪爽的,听到林琳如此说,也是激动不已,自从母亲离开后,他也是孤身一人。能有个如此可爱的妹子,也好过一个人。 不过今日天色渐晚,二人说定明早禀告郭靖黄蓉二人结拜之事后,便各自休息不提。 桃花岛很大,杨过三人分别居于其他院落中。而郭芙自从黄药师来了又走后,便搬到了黄药师的院中居住。 黄蓉见此,也没有再反对。毕竟女儿也不小了,可以单独居一院了。而且住的又是自家老父亲曾经住过的地方。里面都是机关阵法。芙儿有父亲亲自教导,而这天下间,她别的不敢说,能自由来去芙儿院子里的,岛上除了她自己,便是靖哥哥都没有那能力。而外面,又能有几人有这能耐。 有了自己的院子,行动起居也方便了许多。黄药师是真心疼爱女儿的,爱屋及乌,对郭芙也是疼爱有加。再加上黄蓉对女儿的溺爱,林琳空间里是摆满了各种名贵首饰和珠玉珍宝,古玩名画。 有些空间里实在装不上,放在了小院里。可就算是这样,黄蓉等人,还是会抽空的送一些他们认为的好东西。 回到小院,洗漱了一番,林琳便坐到床上练起了内力。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虽然黄药师在前两天,给了她一颗可以增加内力丹药。但林琳并没有吃。 她今年才九岁。有的是时间慢慢练。吃了丹药是可以瞬时增加二十年的内力。但对于她这种女童来说,意义真的不大。 练了一个周天的内力。林琳将今天早上黄蓉还给她的软猬甲脱了下来。自前两年,黄蓉便将桃花岛的镇岛之宝软猬甲给了郭芙。但郭芙当时就嫌样子难看,黑了吧唧的不喜欢。所以这一次黄蓉出岛的时候,特意请人给改了样式。 软猬甲从原来肥肥大大的样子变成了有点腰身的。原来是斜着系在一侧的样子,被改成前系扣的。圆领口处,用一颗上好的东珠当扣子。衣身也变长了,等到郭芙再长一长,穿上它,长度正好在大腿下面,膝盖往上十公分处。 这件软猬甲整体很想春秋穿的那种长罩衫,除了领口是东珠做装饰,其他的地方都是暗扣,从上到下的暗扣竟然有十个之多。虽是前系扣,但为了安全性,左边的衣襟比右边的宽上一二公分,所以扣子是系在右边的衣襟上的。 虽然还是有些黑了吧唧,但换了芯的人却是不嫌弃的。不过也幸好上面的那个□□被抹了去,不然身上穿了那么一件带毒的衣服,心里也怪别扭的。 现在的软猬甲对于林琳还有些长,所以林琳直接叠起来丢到了空间小屋里,只等着天冷的时候再穿它。 此时的林琳和杨过都各自下去休息不提。而听完壁角的黄蓉正在和郭靖说着杨过的事情。黄蓉多机巧善辩的一个人,对她完全没有防备的郭靖听到黄蓉想让杨过考状元的事情后,先是沉默了片刻。接着又想到这也是为了国家大义。便不在反对了。 而看到郭靖如此,黄蓉抿唇一笑。 第10章 第十章 第二日一早,当郭芙和杨过说要结拜成异姓兄妹时,还不等黄蓉皱眉反对,郭靖倒是说了一句,“我们郭杨两家本是世交。当初我和过儿父亲未出生前,便说过,若是同性,便结为兄弟姐妹,若为异性,便结亲家。谁知道两人家生的都是儿子。可算是到了这一代,正好一儿一女。我是...” “靖哥哥,我绝得芙儿和过儿的主意甚好。两人结成兄妹,也可互相照顾扶持。”做了多年的夫妻,郭靖心中想什么,还有他未尽之语说的是什么,黄蓉没有不清楚的。于是才连忙打断他的事话。她可不能让她的宝贝女儿嫁给这个性情不明的小子。 被黄蓉打断了话,郭靖并没有生气,他还算是开明。既在丙个孩子想要结拜。那便结拜吧。也算是了结了郭杨两家多年的夙愿。 本是江湖中人,必不拘泥于礼数。所以至早饭后,郭芙和杨过便是一个喊‘妹妹’,一个喊‘哥哥’。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郭芙都想让杨过当儿子,便是当孙子也没什么。谁让她的心理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不过别的不说,只说杨过和郭芙结拜,又被郭芙‘开导’了一番后,经史子集,四书五经。那是学的相当的认真。 不但他学的认真,就连黄蓉也教的认真。一时间,桃花岛内是分外的和谐。 至于大小武兄弟,也是识实物的。看到郭芙与杨过结拜。而郭靖又顺势收了杨过为义子后,对杨过也是恭敬有加。再不似从前那般。 匆匆岁月容易过,杨过一心考状元,重振大宋。跟本也没有时间去找西毒。但郭芙记得原著,西毒好像是跟来了桃花岛。 为了彻底绝了郭靖送杨过去全真教的心,郭芙特意守株待兔,又利用本土做战的优越性,找到了西毒,并将其成功地骗到了黄药师所独居的东边小岛上。 东邪西毒,纠缠了一辈子。不说有多深的感情,但看到西毒这种样子,心中也会升起一丝怜悯之心。反正不管怎么样,林琳是将人送给了黄药师后,就当了个甩手掌柜的。 只要西毒不上桃花岛,她相信事情就会按着她希望的方向发展着。 而事实也是如此,西毒练功练成了那个样子。东邪一看便知,正好他最近也不想出岛,于是两个年过半百的武林大鳄便就此安顿在东边小岛上。 而西毒和杨过的父子缘份就此便被硬生生地斩断了。 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有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这样的杨过,可能这辈子也见不到西毒,遇不到小龙女了。这样对杨过是公平呢? 杨过十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在桃花岛居住了两年后,便跟着郭靖黄蓉夫妻去了襄阳。此时郭芙的武功,除了内力尚浅外,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都已经学会。 不过就是没有学武之人的那种警惕劲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有些慢半拍。这么说吧。如果林琳在和别人对打的时候,人家告诉她,我们要开打了,那林琳还会把学过的武术运用一下。 但要是人家在身后或是突然间给她来那么一下,林琳的下意识反应,竟然是——先往前一跳,然后边跳边尖叫。 这一点,一直到离开桃花岛时,众人也没有办法帮她改过来。 不说林琳连郭靖非要让郭芙学习的越女剑法,也使的非常熟练。只说杨过倒底还是学到了一些武功。不过并不是全真教的。而是桃花岛的武功。 主要是杨过已经知道了父亲是如何死去,以及母亲为什么不让自己报仇的原因了。 一年前,郭芙在看到杨过和黄蓉相处融洽的时候,突然想到横在他们面前的这一桩事。于是便找了一个时机,将杨康的身世和死亡告诉给了他。 这种事情如果不尽早的说开,迟早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误会和矛盾。所以林琳作为黄蓉这个坑爹祖师爷的亲闺女加嫡传大弟子,林琳毫不客气的把自家亲爹娘给卖了出去。 其实林琳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杨康是非常可怜的人。这一辈子,很多的东西都求而不得。 少时母亲住在华贵王府中的茅草屋里思念前夫。教导他武功的全真教师傅除了教导他武功,以让他去比武外,跟本不曾告诉过他一分一毫的是非过往。 到是那个王爷爹对他疼爱有加。十几年的疼爱是个石头都捂热了。然后亲爹突然出现了,然后亲娘也突然疯癫了。再加上师父,加上那一直等着来比武的世交兄弟,都让他去杀死养父。 连个缓冲都没有。不杀就是认贼作父。不杀就是贪慕富贵。可谁为他想一想了。那个认贼作父,他已经认了十几年。凭什么你们说杀就杀。凭什么天天见面,你们不告诉他真相,事到临头了再逼他。 若是此时此刻他真的杀了。这些人又要怎么说他,说他不念旧情,说他心狠手辣,连养育了他十几年人,都说杀就杀了,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杀是错,不杀也是错。杨康在亲身父母死后回到养父身边,在林琳看来并没有错。他似那个男人为父,已经十几年了。他当金人,也当了十几年了。 这些事情,谁又占在他的立场为他想过? 可是这个时候,她也不能全然的去洗白杨康。她只能将这些事情按着对黄蓉郭靖有力的方向去说。将一切的错都推给了欧阳克。 说他用毒,打在了黄蓉身上的软猬甲上。说在郭靖和杨康比武即将结束的时候,杨康错手一掌打在了软猬甲上。触发了□□,死于非命。还说欧阳克调戏穆念慈,但杨康奋力保护。后来斩杀欧阳克,至使中毒后,无药可解。 虽然那个时候欧阳克早死的透透了。但这并不妨碍林琳借他的名声一用。反正这种事情,现在也不好追查了。说的零碎一些,让杨过自己去拼过程。 没有哪个孩子愿意将亲身父亲想的太坏的。所以,他宁愿相信杨康是被误杀的,也不愿意相信杨康是自作孽才死掉的。再加上母亲告诉他的,不要报仇。他更是相信了这一点。 而他也宁愿相信这一点。 当杨过问起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林琳非常不厚道的在心里暗暗骂了郭靖黄蓉两口子一顿。忒他嘛的缺德了。 这还大侠呢。父亲犯的错,你让人家的儿子背这么个名一辈子。缺不缺德。 为了不让杨过心时有疙瘩,几十岁的老女人披着十多岁小萝莉的皮,继续忽悠杨过是什么‘一日三省吾身之过。’叫杨过,总比叫杨三省好听的多。 杨过听到林琳的话,想了想,他自己也觉得杨过是比杨三省好了不少。便不再想这一茬了。 因为这个时候杨过还不知道自己的字是什么。不然也没办法这么忽悠了。不过这件事情一结束,林琳便找到了黄蓉让她想办法给杨过改名字,改字去。 没见过这么折辱人的。 黄蓉经过这些日子对杨过的教导,对这个孩子也有了一些了解。心中也对当时起的名字有了些羞愧。 在当天晚上黄蓉便把要为杨过改名字的事情,跟郭靖说了。并要求此事,他什么也不要说,权全交给她一处理。杨过有多聪明,她教了他这么长时间,是非常了解的。让郭靖去说,非得坏了事不可。 尤其是自家那坑爹娘的闺女还将杨康的死告诉给了杨过。这不是添乱呢嘛。 黄蓉是个啥人呢,她不先想想自已的问题,倒是直接怪上了告诉自家闺女这件事情的人去了。 不过在黄蓉的心里,能告诉林琳这件事情的人,除了瞎眼大师傅,便是自家亲爹和半疯半傻的西毒了。可就是因此,心里虽然有些气愤,也只能忍了下来。 谁知道,就在林琳跑来告诉黄蓉的第二天,杨过也在那天的早饭后,说了自己的想法。十多岁的少年,虽然在现代还没有成年,但在古代这个年纪都是可以成亲的了。 他说他不怪郭靖和黄蓉。但他却怪上了全真教。因为杨过的理由,就连郭靖这个老实人,也觉得杨康走到最后,全真教教导他的师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责任。 杨过的话,让黄蓉放下了对他的防备。虽然戒心仍然有。但她却不在刻意的打压杨过了。也因此,在杨过将黄蓉准备的考取功名的书籍都看完后,也教了他一些功夫。郭靖也说要教他,但当他知道是全真教的武功时,便绝口不学。 最后,杨过只学习了一些桃花岛的武功便跟着郭靖两口子去了襄阳。在那里,他要停留一阵。然后去大宋皇城,参加各级功名考试。 有钱,有功夫的人,到哪里都有享受到特权。杨过是没有户籍的。但钱到位了,直接在京城办了一张户籍。 郭芙虽然还小,但也在父母守护襄阳的时候,跟着杨过去了京城。现在的蒙古人是汉人的外敌。但在她的眼中,那是华夏不可缺少的五十六个民族中的一个。与其看着他们自相残杀。还不如远远的避开呢。 郭芙化名杨芙,跟着乳名杨过,学名杨君卿的赶考学子在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界买了一座二进的宅子。 买宅子,买佣人。安家立户。林琳忙的热火朝天。而杨过呢,却只能摇头苦笑地看着郭芙花大价钱弄来的‘历年考试卷’。 三年的时间,杨过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拿到金殿对策的资格。三年的时间,郭芙长成了十五岁的婷婷少女。 而也是这一年,来京城安胎的黄蓉成功地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让远在襄阳的郭靖高兴不已。 古墓派,全真教好像已经离杨过越来越远。因为年纪尚轻,样貌风度都是上佳的原因,杨过成了京城众家小姐嘴中的成龙快婿。尤其是在金殿对策后,大宋皇帝赏了他一个‘探花郎’的名次。 做为师傅,婶娘,义母的黄蓉,刚出了月子便开始接待那些上门提亲的媒人。而此时的黄蓉倒是后悔当初对于郭芙和杨过结拜的事情了。 好白菜就要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 这一日,黄蓉终于定下了杨过的妻子人选。说实话,要不是皇帝没有适龄女儿,而且驸马不当政这一点,黄蓉是恨不得给杨过娶个公主回家的。 杨过这些年被人黄蓉和郭芙连番洗脑后,早就没有了娶一个心爱的女人过日子的想法。他要立足于朝堂,他要振兴大宋。那么他只能娶一个对他有所帮助的世家小姐才可以。 婚事定下来后,黄蓉和郭芙便无事一身轻的去逛街了。此时的大宋正流行抹胸外穿的衣服样式。所以郭芙便穿了这么一件粉红色抹胸,浅黄色衣裙的衣服。那美丽的容貌,不盈一握的腰肢,还有玲珑有致,优雅的身姿再在让人心往。 第11章 第十一章 都说要出门看黄历。以前林琳从来不相信。但等到她白白在神雕送了性命时,才不得不相信,有些事情确实是要相信的。 记得当时,她和黄蓉刚从一家首饰铺子出来,便被人撞了一下。林琳是空有好武艺,确一点对战经验都没有的莱鸟。若是她晚穿过来几年,那个时候郭芙有了对战经验的话,也是可以拿来一用的。 但可惜,什么都没有。她被人撞了一下后,她只记得躲避面前的人,跟本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人就拿着匕首站在那里。她往后一躲,啥也不说了,疼晕过去后,便来到了这里。 说好的习武之人的条件反射呢。不能因为她不是土著就降低她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呀,她就今天因为爱美才没穿那件软猬甲的,没想到就栽在这一天了。 低头看了一下手心,仍然只是一个佛珠,她便知道在神雕的世界,没有完成任务。她现在所在的世界,也很有意思,距离神雕也不过百八十年。当初她妹妹郭襄刚出生,结果她眼睛一睁一闭,得,妹妹郭襄已经死了好多年了。现在就连妹妹的徒孙都死掉了。 她现在是周芷若,所在的地方嘛,也是一座小岛上。所处的时间点,是让林琳最哭笑不得的,刚下药将赵敏,张无忌和蛛儿,谢逊迷晕的时候。 她看着所有人都倒在那里,也不着急行动。这本书她看过。就算忘记了也没关系,空间小屋有这本书的电子版。她记得,周芷若拿了倚天剑和屠龙刀后,让赵敏丢在小船上让其自生自灭了。 嫁祸的办法虽然好,就是心不够狠,直接弄死不是更省事。此为事发后的最大败笔了。 然后是将蛛儿的脸划花了。这一点最让林琳无语,就蛛儿那张脸,你至于还划花呢。不花就已经很恐怖了好不好。 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将赵敏和谢逊身边的倚天剑与屠龙刀都收到空间里去。然后拿出一一件大斗篷和□□,走到蛛儿身边,将她那只有毒的手指头划破放血。然后再她的嘴里放了两颗九花玉露丸。 这可是好东西。要不是黄蓉和黄药师陆陆续续给了她将近两百颗,她才不会这么大方呢。 离开蛛儿有一步之远后,林琳才将斗篷和面具收回去。她可不想让蛛儿在迷糊中看到她的脸。 她的空间是可以放人的。只是她不想放。谁知道别人知道了会怎么样?不过这会倒不怕什么,反正都晕着呢。就算是放进去,也不用担心那人有什么印象。 林琳本身就是个促狭的。屋中的四个人,她都仔细看了看。一会儿,坏坏地笑了。直接上前,手一伸,便将张无忌收到了空间里。然后运起轻功便跑到了之前便准备好的小木舟上,将人放到舟上,解放绳上子,让它飘远。 最讨厌优柔寡断的男人了。这会就自己跑路吧。 看着小舟越来越远。林琳收起心神,脚下运起轻功飞回了屋子。在众人未醒来前,先吃了一点东西垫饱了肚子,然后吃了一口下了药的饭菜,便趴在那里了。 等到林琳再次醒来的时候,除了蛛儿还有些似醒非醒,赵敏和谢逊都已经清醒过来了。林琳直起身,做出一副头仍有些疼的架式,看着面前的赵敏。 赵敏极漂亮美丽。清醒的时候犹是如此。一双眼睛明亮,水润。让人沉溺其中。 “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无忌哥哥呢?” “倚天剑和屠龙刀都不见了,张无忌也消失了。”赵敏看着周芷若沉声说道。 周芷若好似没看见她的打量,转着头看了一下四周,问道:“我们为什么会昏迷?有外人上岛吗?这被下的药,好生熟悉。” 说罢便带着怀疑的神色看向赵敏。 “我的无忌孩儿呢。阿,我的无忌孩儿呢。” 此时,谁也没搭理谢逊。周芷若对他无好感,蛛儿刚清醒。而没有张无忌在此,赵敏也懒得拿谢逊刷好感度。 “我也是刚清醒过来,去外面看看木舟还在不在吧。”赵敏对着周芷若说了这么一句话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林琳想到周芷若对周无忌的用心,绝得此时她应该会去看一看的。便跟着她走了。至于蛛儿,此时已经发现她身体有些不对劲了。 到了刚才的地方,赵敏发现果然没有了小木舟,对于心中的猜测,已经有了根据。她实在是不愿意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倚天剑没有了,屠龙刀也没有了。这个岛,明显没有上来过外人。而他和小木舟也消失了。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不言而喻。 聪明的人,就是容易想的多。此时的赵敏已经对于自己倾心张无忌这件事,有了一种后悔的心绪。 两人一路沉默地回到了住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坐在一旁扮演一个伤心到绝望的少女。而赵敏像是发泄一般将她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 可惜面前的蛛儿和谢逊都有些偏执,对于赵敏的话,一点都不相信。他们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种事情。 就在他们吵闹最大声的时候,林琳站了起来。对他们说道:“你们继续,我先回去休息了。”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径自离去。 回到休息的地方,林琳想到了空间小屋里的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的东西,她手中都有复印件。所以并不需要破坏它们现在结构。 周芷若的武功真的只是一般般,轻功好一些,有一点桃花岛的影子。但其他的武功就真的差别人意了。 她决定从今天开始重新学习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拿出之前黄药师给自己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丹药。考虑了一番后,仍是没有吃下。 现在的环境还算安全,除了那么几个书中特别强调的人物外,其他的,以周芷若的武功倒是都能应付。现在就吃这份丹药。还是有些早了。 就这样,一连多日周芷若都留在房间,或是睡觉,或是打坐。就是没有出去过。周芷若的反常,此时已经算不上反常了。 屋子很少,她就坐在那里打坐,蛛儿和赵敏总是能看见的。所以也只是当周芷若被张无忌伤到了心。才会如此。没看见谢逊更是老了不能再老了吗? 林琳一直以为会是张无忌醒来然后带着人来解求她们,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是赵敏的人先找到了他们。 赵敏难得好心地带着同是天涯流浪人的周芷若和蛛儿乘船离开了。而谢逊却仍是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所以死也不肯离开,只在这无人的岛上等着张无忌回来找他。 临行前的那天,林琳找到了谢逊。对他说道:“倚天剑和屠龙刀是我拿的。张无忌是我放在木舟上送走的。” 谢逊一怔,脸上带着一股子释然。“周姑娘为什么要把这些说出来。” “倚天剑和屠龙刀本是郭家的东西。两件兵器互击,便会从中间断裂开来。在断缝中,藏着桃花岛的地图。”至于武功秘籍什么的,林琳是不打算说出来的。那是完全没有必要告诉面前的老人的。 “当年郭靖和黄女侠战死襄阳城时,曾经利物天外玄钱制成两样兵器。那便是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着桃花岛的地图,便是希望郭襄女侠和郭破掳少侠可以姐弟在大战后,回到最后的世外桃源去。以待东山再起。只是没有想到,” “原来是这样。” “我并非郭家后人,所以没有权利处置屠龙刀。但倚天剑却是我派祖师传派之物,必是要拿回来的。张教主轻信赵敏,我又不敌于她。只得使出这样的手段。我刚才已经将屠龙刀放在了您老日常所居的那张榻下。等我们走后,您便过去取出来。不过倚天剑和屠龙刀就此消失于江湖,无论是您,还是我峨眉都将不在受到骚扰。” “此事,也幸好知道的人不多,不然我无忌孩儿的品性便会受到质疑。”此事就这一点让谢逊不太满意。 “岛中便是你我共四人,您和蛛儿是坚信张教主的。而我是知道内情的。至于鞑子郡主,理她作甚。” 谢逊想来却也是如此,明教的宗旨一直不变,而现在他的无忌孩儿又是教主了。当然还是不要中鞑子郡主走的太近为好。那鞑子郡主误会了,也是好事。 “此事,还希望谢大侠为我保密。不然无论是我还是全是女流之辈的峨眉,将永不得安宁了。” “这是自然,你放心吧。你若是不自己说出去,我谢逊有生之年也不会吐出半个字。”这件事情,她完全可以不告诉任何人,但这周姑娘之所以告诉自己,还不是想要让自己不要伤心嘛。这份心意,他领了。 赤子之心。 “你刚才在岸上对谢逊说什么了?”刚才他们一群人都上了船,只有周芷若在岸上对着谢逊说个没完。 “劝他跟我们一起离开。亲生的都不一定孝顺双亲,一个十几年没见的义子,谁知道靠不靠的住。”对于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想也不想的说了这么一句。 本来看原著的时候,她就不觉得张无忌对谢逊有多孝顺。 赵敏听到周芷若的话,眉毛轻挑,呵呵笑了一声,便去了船舱。 周芷若也是个可怜的,没了倚天剑估计峨眉也容不得她了。她赵敏虽然也是个无力不起早的,但总算是有了那么一分香火情在那里。不然她直接走人,让这周芷若和蛛儿陪那谢逊在岛在等人去岂不是更好。 也不知道那个张无忌此时身在何处。可惜了她的一份情义。果然汉人都是诡计多端,狡诈阴险的。 聪明人都容易想得太多,而想太多的人又容易猜忌别人。赵敏够聪明,想的也多,而与张无忌接触还不够多,也不够深。所以理所当然的不信任,可想而知。 被赵敏暗骂的张无忌这会终于靠着小木舟飘到了岸上。 第12章 第十二章 张无忌刚上岸,便被明教的兄弟发现了。一路将其引到明教的落脚点。洗漱过后,用过餐点。在当天下午便见齐了明教的那些首脑们。 当杨逍等人听到张无忌这稀里糊涂地上了岸的经过后,都在猜测是何人将他弄到了小舟上。 因此时,众人并不知道倚天剑和屠龙刀的事情,所以在他们猜测的过种都一致认为是谢逊所为。小舟太小,无法将所有人都带回中原。谢逊不忍义子虚耗光阴,遂弄晕张无忌,让他独自返回中原。 至于另三位姑娘,在谢逊的眼中,自然是没有自家义子重要,更何况,只要义子回到了中原,一定会回来接他的。所以,不过是谁先走,谁留下的问题。 杨逍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张无忌,张无忌也比较认可这种说法。只是心中仍是不解义父究竟是怎么将他迷倒的呢。 而此时独自在荒岛的谢逊,正拿着失而复得的屠龙刀打猎呢。这把刀陪了他二十多年。在那么多人来了又走的岁月里,只有它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虽然他也知道那位周姑娘所说的关于屠龙刀的秘密并不一定是真的。但那又如何。刀和剑他也看过了。刀上的秘密他找了那么多年,也没有发现。如果真的要让两种兵器互击断裂,才能知道。那他情愿什么也不知道。 倚天剑那么长,也不知道那位周姑娘如何将它带回中原。不会是还藏在岛上吧。不,不会的。如果那把剑真的还藏在岛上,那位周姑娘是不会把真相告诉他的。 想那位鞑子郡主聪明外露,竟在眼皮子底下让人设了一个这么大的套。果然是不会叫的都会咬人呀。 这么一想,原来的那位小昭和殷兄弟家的蛛儿倒是难得的人才。他的无忌孩儿性子太真的了。配个太聪明的是不会吃亏,但要是被坑一下,估计都不会知道呢。 娶媳妇嘛,还是笨一点,性子直一点的更好一些。 谢逊想完这几个儿媳妇选人,便又想了一会他的宝贝义子这会在什么地方。然后才又想到起程回中原的周芷若等人。 蛛儿一心躲在船舱里不出来,而周芷若也是如此,一直在船舱里练武功。有时候赵敏也会让周芷若出招来切磋一下,但周芷若只是笑笑,并不动手。 每当赵敏言词伶俐的让她招架不住时,周芷若便吐出‘万安寺’三个字。让赵敏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跟她动手。 其实此时的切磋,赵敏真没有偷师的心思。不过是船上烦闷。找点事做罢了。 “回到中原,你有什么想法?” “先回趟峨眉,交待清楚。然后出海。找一个没人的小岛过隐居生活。”看了一眼赵敏,林琳笑着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她还记得回桃花岛的路,她想去那里看一看。还有东小岛,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至于峨眉掌门,她可没放在心上。谁愿意当谁当去吧。 倚天剑她是不准备交给峨眉的,峨眉是护不住的,给了她们,无异于是给她们招祸呢。至于别的事情,她还真的没有想到。 至于一统江湖,千秋万代什么的。呵呵,别开玩笑了。 “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来我们王府。”赵敏对周芷若提出邀请。 “我此身的父亲,便是在汉水河畔,死于蒙古人的手上。去你们王府做什么?报父仇吗?” 她从小看这本书的电视剧,便非常的喜欢赵敏。尤其是贾大美女版的,所以就算是到了现代,她也不讨厌她。 赵敏在张无忌消失的时候,便发现周芷若对她态度改变了。她一直以为是因为那个男人的消失,现在看来,倒又好像不是了。 “你想报父仇吗?” 听到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抿嘴一笑。看着前面的大海一点一点变红,心中的感觉很奇妙。怪不得以前总听人说多看看日出和日落呢。 “杀我父亲的那些蒙古人,当场便被武当山的张真人剿灭了。所以,”话停在此处,周芷若让赵敏自己去想。 “哼,你们倒是悠闲。”蛛儿拿着茶壶终于在上船多日后走了出来。 “殷姑娘” “蛛儿姑娘” 周芷若和赵敏同时出声,但对殷离的教法却截然不同。殷离挑挑眉,并不言语。 “你的脸好了?”赵敏毕竟是女儿家,看人都是先看脸了。 “嗯,好了。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聊天?”最后两个字说的有些嘲弄意味。 “如你所见,确实如此。” 赵敏:“......” 殷离:“......” 看到两人直直地看着她,周芷若笑着问赵敏:“我说的不对?” 赵敏先是一怔,然后朗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殷离想了想,也笑了。 这一晚上,三人一直聊了很久。聊赵敏统领各路人马,聊殷离练的那毁容的武功。聊周芷若在峨眉门上,跟一群女侠们不得不说的一二三事。 而女人的友谊也是非常奇怪。原来抛开了那个让她们挣抢的男人,其实她们还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只可惜,关系融洽了。她们也要上岸了。殷离自从那两颗九花玉露丸被彻底消化了,无论她怎么练武功也不会伤到脸了。所以上岸后,她便直奔殷家所在的天鹰教,准备给殷家找点事情做。 赵敏一上岸便被某位蒙古贵族爱慕者缠上了。只来的及给周芷若一个眼神,便匆匆带着人走了。 而周芷若,提着赵敏给准备的行李和盘缠按着记忆向峨眉行进。 至于张无忌,那是谁?她们认识吗? 周芷若会儿骑马,但林琳不会。就算是有着周芷若的记忆,看着那么高,脚那么大,还有一口整齐的大白牙的马,林琳是说什么也不敢骑上去的。 当初在神雕的时候,她就特别的害怕。所以出行都是别人带她或是她坐马车的。 此去峨眉,数百里路,打死她也不会走着去的。所以周芷若便去牙行,雇佣了一辆马车和车夫,这才坐着马车,慢悠悠的向峨眉行去。 慢点无妨,反正她时间多的是。 一路走走停停,中间还碰见了赵敏散在江湖各地的消息探子。所以某一天早上,几个蒙古兵带着绍敏郡主的书信和礼物到她面前时,周芷若才知道她做马车回峨眉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拿出纸笔,给赵敏回了封信后,周芷若又继续往前走。 等到周芷若以她的方式顺路顺到大理,然后又顺路顺到苏杭时,距离她们分开已经有了数月。这时,赵敏又来信问周芷若的行程。 周芷若便比上次写信更认真的告诉她,这一回儿,她会直接回峨眉。中间就哪也不去。 赵敏接到周芷若的信后,有些不相信的将之前几封回信都拿了出来。然后在最后一封信上点了点。 赵敏敢非常负责任地说,周芷若不可能真如她所说的逛完了大理就回四川。 周芷若坐着马车,带着马车夫,将这大元的土地十亭走了七亭,最后到襄阳祭拜了一番郭靖和黄蓉才转道回到峨眉。 除了拦路抢劫的,谁也不知道峨眉的周芷若会坐在这么一辆马车里。而那些蒙古元兵,每每拦截时,周芷若都会将一块汝阳王府的令牌递到马车外面去。 所以,就算是周芷若再貌美,也没有哪个会打她的主意。 果然,有个郡主朋友就是方便。 姐朝里有人。 在山脚下,林琳对着给她赶了将近小一年的马车的车夫说了声,让他在山脚下等着她。她明后天便会下山。然后回到当初租马车的地界去。 马车夫是个老实人,开始林琳只说回峨眉的。可走着走着,路就偏了。然后十多天的路程就走了小一年。但马车夫他老实呀,这一路的劫匪,蒙古大兵的。他是一点反对的意见都没有了。这会儿听说这姑娘还要坐着马车原路回到出发点。 心中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终于可以回到家了。害怕这姑娘再一次不着调,回家再走了小一年。 真要是那样,也不知道他刚一岁半的儿子还认不认识他。 二十岁上下的周芷若,竟然长的跟十五岁的郭芙一般大小。所以自从发现郭芙的衣服,周芷若也能穿后,林琳也没有再买过衣服。 不过,倒是让赵敏送了她几件蒙古袍。曾经她只是去旅行的时候穿过这类的衣服。照张像好几十块钱,照完就要立即脱下来。 现在有个蒙古朋友,怎么说也要弄几套蒙古袍穿不是。 郭芙的衣服质料上层,做工精致。穿在周芷若身上,也能穿出风范来。 所以一身大家闺秀样了的周芷若一直到了山门前,才被守门的峨眉弟子认出来。 一番急跑通报,丁敏君带着她的跟随走快速的走到了周芷若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周芷若,你还有脸回来?” “我回来了。”对着丁敏君气急败用的样子,轻描淡写的回了这么一句。 被周芷若气到的丁敏君提剑便要刺过来。林琳早就防着她这一手呢。看都没看她一眼,飞快的飞起一脚,用了八成的功力,直接将人踹了老远。 “我此时还是峨眉掌门呢,丁敏君你要犯上?”轻轻弯身,弹了弹裙角。 丁敏君没有想到周芷若一脚就能将她伤到现在都起不来身的地步。又看到周芷若弹灰的样子。气的大吼道:“周芷若,你这个贱人。什么峨眉掌门,我不承认。” “噢”,然后周芷若好笑地看了丁敏君一眼,但不在理会她。 你谁呀?承认与否都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去叫静字辈的师姐,到后面的静室来。”无视了丁敏君,对着一旁的贝锦仪吩咐了一声。便自去后面静室了。 “周芷若”丁敏君头一回发现,原来被人无视比针锋相对更让人气愤。 第13章 第十三章 因为林琳在外面给丁敏君的那一脚,让尾随周芷若到后面的几个峨眉弟子都有些胆颤。丁师姐武功多厉害呀,周掌门竟然将丁师组一脚踹出去老远,半天爬不起来。怪不得人家是掌门呢。 小弟子静悄悄地上了茶,而一直在后山清修的几位静字辈师姐也在峨眉弟子的通传下,来到了静室。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倒是都有些分寸,见面便行了参拜大礼。林琳坐在上面直直地受了。一点也没有感到受之有愧。 打发了那些小弟子,只留静字辈的师姐在房间里。林琳才将此次回峨眉的原因说了出来,“当日师傅受难前,曾将这峨眉掌门之位传授于我。我本不应辞。只是心恋红尘,不愿出家。于是师傅便交待脱困后,待江湖风波渐消时,找一位静字辈的师姐,将掌门之位传于她。后来师傅曾叮嘱我,一定要找回倚天剑。可惜我远赴海外,仍是没有找到倚天剑的下落。师傅交待的两件事情,竟是都没有办好,心中愧疚不已。”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都互相看了看,她们谁也没有想到周芷若这么久没有回来,一回来竟是为了这件事情。 “我此次回来,便是先将掌门之位传下来。然后便安心去寻找倚天剑。哪怕十年二十年,也要完成师傅临终前的遗命。”林琳版周姑娘说的那叫一个慷慨激昂,让一旁听的几位静字辈女弟子乱感动了一把。 这回几个静字辈的师姐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再清心寡欲,那也是一派掌门。没看丁敏君天天蹦跶,为的不就是这掌门之位吗? “别的,我也不多说了。咱们师姐妹还是都遵循师父的遗命吧。”林琳想抬起手腕看看表,刚抬才起便发现不对劲。连忙掩饰性的,而抬起的那只手抚了抚头发,顺道看了看窗户的天色。 “已进午时了。午饭后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就按现在的顺序,从左到右的,一人一个时晨进来一位。我有几个师父出了考题要问几位师姐。问完后,便从最接近师傅给的答案中选择一位师姐。” “是。” “师姐都去用膳吧。” 现在的周芷若还是掌门,所以以人听到周芷若的话,都恭敬的退了出去。至于周芷若的饭食,自有小弟子送上来。 不过小弟子送上来的饭菜,周芷若却是不敢吃的。谁知道丁敏君会不会疯了,像她下毒呀。 走到静室后面的屏风后,林琳直接进了空间小屋。在那里自己煮了一碗什锦面,又玩了一会电脑,这才走了出来。 平时供人打坐的长榻。因为刚吃饱,所以林琳是半躺在上面的。静字辈的几位师姐,看起来人品还都不错。当然,这是从周芷若的记忆中看来的。 反正一会儿就知道谁行谁不行了。 下午,静字辈的师姐,一个一个进来了。进来的人,答完周芷若的问题后,便在隔壁旁听。除了第一个的回答的问题没有人听到外,其他人的答案先于她一步回答的人都听到了。 林琳问的问题一共就四个,一个是如果你当上峨眉掌门,你都要干什么?如果将来武林再起纷争,作为峨眉掌门你会怎么选择。第三个是,现在各处都在起义抗元,峨眉要怎么做?如果发现有弟子败坏峨眉名誉,又当如何处理。 其实林琳心中早就取了静玄师姐的。但她也不想那么武断。所以让人按顺序进来的时候,便是让静玄参先进来。她的回答,便只有林琳一个人知道。就算是真的只选择静玄,也可以有个区别。 众人倒不会想到林琳早就心中取了静玄,要是真的如此,那她回来的时候,便可以直接说灭绝师太要她把掌门之位传给静玄便是了。何苦弄这些。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心态都非常的平和,很少有激进的。说是悄悄处理败坏门风的弟子,休养生息,不参与起义与武林纷争的等等。 而这些人里,最让她满意的,竟然还是静玄师太。虽然静玄也有很多的缺点,但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师姐,她个人的威望不可小窥。 于是在最后一位师姐答完,林琳便说了静玄师姐的答案最符合师父的。至于静玄说的是什么,林琳并没有说。只是说几位师姐如果有想知道的,下去自问便是。 当天做了决定,林琳便在第二天早课后,将峨眉换了掌门的事情告诉了所有的峨眉弟子。 不说丁敏君心里认为的除了她没有人适合峨眉掌门的位置外,其他人倒是都能够接受。至少比接受周芷若这个小师妹更快一些,也更诚心一些。 峨眉掌门的大典,订在了二个月后。而这期间静玄便要以掌门人的身份履行一代掌门的职责。至于周芷若,早就在当天的早课结束后,便下山了。 谁让她有师傅遗命在身,片刻不敢耽误呢。 “姑娘,今天晚上咱们是赶一赶,还是在这里歇息。”马车夫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对着坐在车里的周姑娘问道。 两人走了一年了,马车夫这句话的意思她明白。今晚歇在这里,他就进镇找客栈。要是不在这休息,他一会儿就快马加鞭,争取在天大黑前赶到下一个镇子。 “就在这吧。”林琳向外看了看天色,发现此时已经离太阳落山不远了。留在这个镇子住一晚,明早再赶路便是了。 “好嘞”,马车夫听到林琳的声音,便赶着马车一路轻跑的向镇中心而去。 在一家看起来颇有规模的客栈门前下了车,还不等林琳抬头看一看这家客栈是叫‘悦来客栈’,还是叫‘有间客栈’的,便被一声‘芷若’打住了。 林琳转头,眯着眼细看了一下,站在不远处的男人。 原来是他。 “宋师兄,别来无恙。”宋青书身边,穿着破衣烂衫的是谁呢,不会是陈友谅吧。 若真的是他,那么今晚她必杀他。 只要想到这个人,就会想到那时的襄阳城。想到这位陈友谅这根搅死棒会做出来的事情。 林琳并不憎恨蒙古人,但却是看不上陈友谅的为人。虽然她也和赵敏关系融洽,但赵敏与她都明白这份有友谊的底线在哪里。 可陈友谅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 相信上苍会原谅她州官放火的。 “芷若,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也找不到。数月前,我听说你跟张无忌出海了。可是张无忌早就回来了。竟是你的一点消息都没有。” 宋青书像是点了快嘴技能一般,两步走到她面前,便说了这么一大串话。都快赶上放鞭炮了。 “一年多前,我便回来了。因为丢了倚天剑的下落。我是满江湖的跑。” “我听说峨眉掌门下个月便要举行继位大典?”宋青书有些担心周芷若,是不是被峨眉欺负了。 “是呀,两个月前,我回了一次峨眉。我师傅临终前让我接下峨眉和找到倚天剑。但两件事情实在是没有办法同时做,所以便在之前回山的时候,将掌门之位传给了静玄师姐。这样,我也好安心的去找倚天剑。” 宋青书听了芷若的话,有些无法理解她的决定。她完全可以在峨眉当掌门,然后派弟子去找倚天剑的。何苦这样劳累自己。更何况那可是峨眉的掌门呀。 “周姑娘不觉得放弃这到手的掌门之位很可惜吗?” 林琳将头看向发音处,看了一眼那人,又看了一眼宋青书。宋青书知机,连忙说道:“这是丐帮的陈友谅,陈长老。” “幸会。”林琳点了点头。心中确定了今晚必要杀他的决心。 此人就是个祸害,万不能留他在世间。 “周姑娘贵人多忘事,今天之前,我与姑娘曾有数面之缘。” “噢”。见过就见过呗。 阵友谅没有想到周芷若在听了他的话后,只轻轻地噢了一声就完事了。这什么人呀这。 “宋师兄,我要去住店,便先行一步了。”这时林琳才想起他们在这大门口寒暄了半天了。 “噢,噢,我们也住在这家店。他们家的卫生不错。”宋青书找了周芷若这么长的时候,今天终于找到了。心情别提多兴奋了。一边说一边引着周芷若往店里行去。 “姑娘。”这时还站在店门的马车夫,赶紧喊了一声林琳,希望让林琳能够注意到他。 林琳回头,笑着对他说道:“没事的,这位是我师兄。大叔进去安置马车吧。我去订房,一会直接让人把饭菜送到你房里。饭后或休息或闲逛。明天一早,晨时一刻,我们在这门口见便是。”至于陈友谅,直接被忽略了。 马车夫答应着牵马去了店小二指着的二院安置。宋青书也问了一声此人的来历。知道不过是个雇佣来的马车夫,便也不在上心。 宋青书非常的粘人,几乎是一步一趋了,好像不跟着林琳,下一刻,人就会又消失一般。 林琳早已从陈友谅的步伐中知道他武功并不高深,对于今天晚上的宰杀行动,又多了一份信心。 幸好这周芷若有与人打杀的经验。幸好林琳这一年多的旅行碰到过抢劫的。杀人已经不在有恐惧的感觉。 虽然也不麻木和兴奋,但杀人后的那种划破皮肉的感觉,却实让人有些激动。 宋青书死赖到晚饭后,才离开林琳的房间。这让林琳终于松了一直在紧握的拳头。这死小子,要是再巴巴的磨叽,她真的会忍不住给他一拳。 夜黑风高杀人夜。周芷若用着九阴真经和桃花岛武功,轻轻松松,毫不费力的解决了陈友谅后,便回房间睡觉了。 精神放松的周芷若压根没有想到宋青书的神精病,会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到她房间门口去站岗。然后又尾随着她去了陈友谅的房间。 最后再她杀完人后,悄悄的跟着她回房间,然后再回到陈友谅的房间帮她处理尸体。 宋青书早就想要杀掉陈友谅了。可惜陈友谅对他防备很深,他跟本没有下手的机会。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芷若轻松解决了。 果然,芷若都要杀的人,必然是最该死的人。 第14章 第十四章 第二天早上,林琳下楼吃了顿早饭,宋青书自然是跟着她一起吃的。至于陈友谅。林琳没问,宋青书也没说,就连客栈这边,好像也没有查觉什么。 宋青书是骑马的,直接跟在林琳的马车旁。一会便问一句渴不渴,一会又是一句累不累,弄得林琳烦的要死。 少年,请保持沉默是金吧。你这么多话,你爹知道吗? 宋青书现在算的上是人生圆满了。拿着他把柄的陈友谅死掉了,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他莫七叔的死跟他有关系了。他可以重新做人了。 又找到了失踪多日的心上人,心情就跟阳光一样明媚。怎么能不让宋青书变成话唠呢。 “你没事可做吗?不用回武当的吗?”陈友谅死了,宋青书还是那个年轻有为的侠三代,没带跟她做什么。 “我也没什么事,芷若你去哪,我护送你。等你办完事了,我们再一起回来。” “我要出海。十年八年的都不回来。你确定?” “出海?你还要出海?” “对,明天就要港口了。”说到这,林琳突然想到前面的马夫大叔,可跟着自己跑了一年了。等回头再多给他一锭银子吧。 “那你不参加静玄师太的大典了吗?” “赶不上,就不参加了。”她本来也没有想参加。 宋青书突然沉默了片刻,然后语气有些森严地问她,她退位这件事情,是不是被逼的? 林琳当场便愣住了,十分差异地说道:“怎么可能,她们想逼我,也得有那份本事呀。我退位就是不想要那位责任。怪累的慌的。这跟静玄师姐可没什么关系。你可不能误会她。” 宋青书听了林琳的解释,点了点头。既然没有人欺负她。他就放心了。 林琳扭不过宋青书,便一直让他跟着了。等到了海口,林琳给了一笔丰厚的赏钱给另位大叔后,便要找船出海。而宋青书竟然也真的准备跟着她离开内地。 “你不给武当送个消息吗?”一出门就像死在了外面一般。就这是生儿子跟没生的区别了。 宋青书:“那你跟我一起去?”他是真怕她又跑的再也找不着。 林琳:“......”,大哥,我真服了你了。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林琳陪着宋青书去了此处武当的联络点寄放了一封信后,才乘船出的海。 至于桃花岛的位置,这些人是不知道的,所以,一路上几乎都是林琳按着地点方位指了路给他们看。 可惜到了桃花岛后,林琳大为失望。本来以为连船家都不知道的岛屿,应该还是无人居住的,没有想到,整个岛已经住满了人。而且看样子,也已经住了经年。 就连当初她在岛上居住的院落也早就无影无踪了。心中很是愤然。跟岛上的人买了一条小木船。 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慢慢地向东边小岛驶去。那就她存在神雕世界的最后一块证明了。 苍天不负有情人。东边小岛上竟然被机关阵法层层掩盖。不过看起来早就无人迹可寻了。 按着记忆中的解法,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不停的走到了主屋。 小岛很小,一共就三个院子。一个是会客之所,一个是黄药当年的居所,另一个,便是林琳磨着黄药师给她盖的院子。 先去了会客正院,里面满是灰尘。里面的机关并没有多少。但想要进去,却也不是易事。看完了和当初她离开时一摸一样的摆设,林琳眼中含泪的去了左边黄药师的院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就连给西毒居住的厢房也是和她离开时一样的摆设。 走进黄药师的房间,在房间的书桌上发现了一个木头匣子,上面是九宫格。破解打开后,里面以书册的形式订了两本书。 拿起其中一本,细细地翻看。原来其中一本是是杨过的回忆录,另一本是黄药师的回忆录。而回忆录这种东西,还是林琳无意间提起的。希望他们想一本回忆录送给她。 没有想到他们真的写了。只可惜相隔百年她才看到。而他们却永远也不知道她能够看见。 将木匣子上的灰弹掉,林琳便双手捧着它。在屋里转起了圈。 至从上岛后,便一言不发的宋青书,直到此刻才自身后,将林琳抱到怀里。“芷若,不要难过。” “嗯,” 心情不好,就让你抱一下吧。林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半晌,林琳挣开宋青书的怀抱,“我们出去吧。”这是教导了她几年的外公的房间,宋青书还是不要在呆在这里了。 她的小院还跟她走的时候,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变化。天色这会儿已经晚了。林琳便将小院的一处厢房让与了宋青书,让他自己收拾了,今晚在那里休息。 “芷若,你饿不饿。我去找点食的回来吧。” “别,千万别。我去找吃的,你留在这里吧。”这岛上的机关,让宋青书去找吃的,那绝对是有去无回的节奏。 找到食物回来,宋青书也特别有眼力见的将院里的厨房收拾出来了。也幸好宋青书作为本土江湖人,出门在外,一些日常所需的东西都会带上一些。 林琳本来便会做饭,周芷若也是。但周芷若可没林琳做的好,她可是黄药师手把手交出来的。 挑剔精致的黄药师都能够满意的饭菜,宋青书更别提了。且先不说这些饭菜虽然少了调味料,也同样好吃的让人差点连舌头也一起吞下去。 只说这是心上人为他,只为他,亲手做的一顿饭菜。便是□□,他也能吃出皇家御膳的味道来。 晚饭后,宋青书还想继续陪着她,可她今天实在是没有心情面对他。直接毫不客气的将他打发手。关门落锁,抱着白天发现的木匣子进了空间小屋。 在那里,她先是看了药师的那本。上面明确写些,自她死后,黄蓉当场便击毙了伤她的人。然后悲痛欲绝下,带着孩子离开了京城。回到了襄阳。 而她的灵柩也被送回了桃花岛。被和冯蘅葬在了一起。后又双双牵入这座小岛。如今就连黄药师和西毒的灵柩也放在这座小岛上。 她曾经用过的东西,戴过的首饰还有她之前一直喜欢的东西,都被移到了这座小岛。现在那些东西除了随郭芙的那具身体葬在一处外,便都在这间卧室的密室里。 这本册子的最后,竟然是襄阳城破,郭靖黄蓉一家皆损役的事情。一个百岁的老人,如何承受的了呢。 合上册子,林琳的眼前仿佛看到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步一步走进墓室的样子。背景是那么的孤独。 满脸的泪,顺着脸颊滴落。林琳只用手背擦过,便拿起另一本册子。 杨过的回忆录很短,时间截止在襄阳城破的前一天,杨过虽是压着本性当了文官,可朝堂上的党派之争,尔虞我诈。让杨过渐渐感到疲累。 最后在一次对同僚的轻信中,被罢官。丢了官的杨过,却感受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这些年,他也一直在习武。 再加上天赋出众,虽然学到的精妙武功并不多,但一样最普通的武功,只要肯练,也一样能练高更大的威力。 于是被罢官后,杨过安排了自已的妻儿回到桃花岛。一个人去了襄阳。 看到这里,林琳也终于明白,她白天在桃花岛看到的人是怎么回事了。原来那里竟然还有着杨过的后人。 杨过充分吸取了他年少时的教训,所以为妻儿安排的更为充分和合理。这样他上战场也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郭芙的死亡,一直是他们所有人心中的痛。不能提,也不能碰。可郭芙仍是改变了她所能改变的人。 大武小武,杨过,还有小龙女。 杨过一生也没有去过全真教。对于全真教的那些人,也是当做空气般,视而不见。所以,此生,竟是从未见过小龙女一面。 小龙女,虽然时常受到一些人和李莫愁的骚扰。但却始终坚持住了,古墓派弟子不出墓的规矩。 不过,刚开始还好一些,有孙婆婆的照顾,衣食上并不太大的烦恼。但当孙婆婆也去后,她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出现了纠结。 这样的日子,她本人除了最开始的时候,不能适应。但过个几天,适应过来后,到也不没感觉什么的了。可她这样,她自己没什么想法,但不代表别人看了,也有没想法。 李莫愁在又一次找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下山抓了个婆子回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可就是这样,等到下次她再回来找她要古墓派的武功秘籍时,小龙女的状态也没好到哪里去。就连那个被她抓上来的婆子,也是面容憔悴的。 一问之下,才得知,婆子不会武。又下不了山,出不去古墓。再一个,小龙女也没给过她一分银子。因为小龙女从来没有见过银子。婆子从她要,她说不知道,没见过。 最后无法,每隔一段时间,李莫愁便会派自己的弟子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回古墓。因为时间长了,李莫愁倒也可以在古墓里到处走动。 可她一直到咽气前,被小龙女放进棺材里,才发现她找了一辈子的东西在哪里。当时一口气就没上来,气死了过去。 小龙女倒好,在确定她真的没呼吸了,直接将棺材盖上,出了屋子。过着她继续被师侄照顾的生活。 而洪凌波呢? 在小龙女过逝后,便离开了古墓,再也没有回去过。 第一章 =2 第十五章 小龙女终身未出古墓,杨过一生也没有见过她。这些事情,林琳并没有从杨过的回忆录中看到。 回忆录中,只写到了襄阳大战的前一夜。杨过让跟随的佣人将这本匆匆写了结尾的回忆录送到东小岛的事情。 杨过知道郭芙的遗物和长眠之所都在东小岛。这本写给郭芙的回忆录,自然是要送到那里去。在回忆录的最后,杨过还写下了,‘如果明日一战,残躯不灭,他将会再起笔续写回忆录,直到再也写不了的那一天。’ 可惜,此时的林琳却是没有看到除了这本以外的回忆录。到底发生的事情,不言而喻。 她不是郭芙,却占尽了他们对郭芙的宠爱。她不是郭芙,却让郭芙英年少逝。让家人悲痛。 她不知道自己要用什么来形容她此时的难过。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在寻找佛珠的时候,她的记忆会是这么的清晰。 那满是情感的记忆,让她真的有些承受不住了。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空间中出现了一个空灵飘渺的声音。他问林琳是否还要继续去寻找佛珠。如果不想找了,她在过完这一世后。再也不用去感悟轮回。 这样的选择,让她心动。但心动也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 她要继续走下去。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她才只找到了一颗佛珠。她,不想放弃。 当她坚定了信念后,空间中也没有了声音。 擦干眼泪,将这两本回忆录收起来。林琳拍了拍脸,便出了空间。 天有些蒙蒙亮,屋里的摆设也被照了出来。闭上眼,再睁开,轻轻地笑了。她是郭芙,她是周芷若,她是林琳。 调整好了心态,趁着这会有时间,林琳走到机关处,进了密室。 密室里,一共装了五大箱子的东西。挨个打开来,她在里面看到了一箱子的鞋底,和靴帮子。不过这些靴帮子都是黑白两色。 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原来这就是黄药师回忆录上所说的,那个北域冰火蚕吐的丝织成的布匹。 一共黑白各五匹。是郭芙十三岁时,黄药师带着西毒或抢或找弄来的。此布轻薄透气,却又让佩戴者不受寒暑之侵。便是一时染上的脏污,只要轻轻一擦便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只可惜当世只有黑白两色,黄药师是知道郭芙喜欢漂亮的颜色的,而这种布却是不能染色的。 不过做成里衣,倒也不错。西毒疯疯癫癫的说做成靴子。所以黄药师便又让能工巧匠将布料分别按颜色各做了十双靴帮子。之后,又跑回北域,将寄居北域冰火蚕的那样树给砍了一半回来。 这种树,硬中透着软,用来做靴底是最好不过的。本来他还想着让人做上几双靴子,给郭芙送过去。 可郭芙这个年纪,脚还在长,身高也在长。所以,便将木头,截成成人鞭底大小,靴帮子也按成人的做出来。等到下次见到郭芙的时候,让她自己根据大小,裁了自己合到一起去。 分别拿出了一匹做鞋后,剩下的八匹布,黄药师便将它们封存在千年防腐的木箱子里。而做鞋邦子剩下的边角料,黄药师也没浪费。让那些绣娘做成了好几副手套,绣帕,其他的一些什么的。 这些东西加上那八匹布,便整整装了两大箱子。本来这些东西,黄药师也是可以给郭襄的,但黄药师天性孤僻,他认为这是给郭芙准备的,便是郭芙用不上,也不能让别人碰。于是这些东西,便放在了这间密室里。 至于为什么不放在墓室里,林琳就不知道了。 还有三大箱子,分别是这些年黄药师收集的各种秘籍,漂亮的首饰和当初在书房密室里,林琳看了好几眼的武器,玩物。 看了一下,这五个大箱子,林琳有些头疼。她的那间空间小屋,可是真的没地方放了呀。怎么办呢。 咦,林琳眼前一亮。直接将空间小屋里的那张床取了出来。然后将这些这些箱子都放在原来放床的地方。不过放进去之前,林琳倒是将放鞭子和布料,还有各种秘籍的箱子摆在了外侧。 将箱子摆好后,才又将那张床移回来,摆在原来的位置,也就是箱子的上面。 从密室出来,天早就大亮了。因为是在空间小屋中洗漱的。所以林琳便直接去了院中的厨房。还有一个大活人在这里呢。 再怎么说,人家陪自己走这一遭,也不能让人饿着肚子。正想着早上吃点什么的时候,宋青书就着昨天晚上的剩饭菜,对付着做了一顿早饭。这会正从锅里往外拿呢。 “芷若,你起来的正好。早饭我做好了,你快来尝尝。呵呵。”别看宋青书是侠三代,但这种活计,也是抬手就能做的。 林琳道了一声早,便帮他找东西都端了出去。两人面面相对的吃起了早饭。 饭后,林琳说了想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事情,问宋青书的打算。 宋青书只是犹豫了一下,便说要陪她在此小住。 看到宋青书这种有异性没人性,为了个女人,啥也不管的架式,林琳虽然满心看不上,但主角换了自己,倒是别有一番甜味。 早上,两人坐着昨天买的小船去了桃花岛,那里人多,自成一个小世界。她和宋青书要是想在东小岛居住一阵子,正经要采买些生活物品。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都有,但她也不能凭空拿出来。让宋青书起疑吧。 买了被褥,买了换洗的衣物,还买了米面粮油和其他的调味品,俩人才装了满满一船回了东小岛。 这一住,林琳便再也没有离开过东小岛。别管是元兵大败,明朝建立。 更别说赵敏看见谢逊抱着屠龙刀站在张无忌身边时的愤怒和殷离的失望了! 在这小岛住下了半年左右的时候,宋青书回了一趟中原。那一走,便是两个月。之后再回来,便采买了大量的结婚用品。 有一日早上,宋青书问她,我们的婚礼定在后天,好不好? 她向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宋青书,他哪只眼睛看到她要嫁给她了。然后,宋青书也不等她回答,又自顾的说道:“我跟我爹和太师傅们都说过了。没办法请他们过来参加婚礼了。咱们成亲,却没有什么人来,倒是委屈你了。” 看着宋青书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林琳头皮都有些发麻。泥煤呀,这是个什么病症? “对了,嫁衣要按规定,明天才能送到你房里,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林琳单飞了这么久,并不排斥成亲。也没有矫情到非要来个你追我跑,才要嫁人。可面对这样的宋青书,林琳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稀里糊涂的和宋青书成了亲,然后又稀里糊涂的圆了房。等到第三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宋青书还在问她“三朝回门,咱们还过吗?” 听到这句话,她算是真的确定,她是老牛吃嫩草的嫁了人。而嫁的这个人,可能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精神病症。 成亲后,宋青书倒是回了中原几回,就连他们的孩子,宋青书也曾带着回过武当山。不过每一次,去的时间都不长。 宋青书真的是为了周芷若,甘愿放弃一切的人。林琳有时候都在想,若是原版的周芷若选择的是宋青书,是不是生活就会变成另一个样。 孩子们都长大后,便没有谁还愿意留在东小岛了。纷纷的走了出去。到最后东小岛上就只剩下宋青书和她两个人。 在孩子们离开的那一天,她便将岛上的机关都打开了。这份桃花源,在他们离开后,不应该再有人来打扰了。 .................................................................................... 对于林琳来说,死亡和生存往往是一闭眼一睁眼的事情。从牙都掉的只能喝粥到又一次变成十五岁的花季少女,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这位原主有一个十分土到消魂的名字,她叫张美珠。今年15岁,祖母过逝从大陆到香港来找亲生父亲的。 早就没有了生母的张美珠,一直跟着祖母生活,至于父亲,一直在香港打工。而到这香港,张美珠才知道,父亲已经在香港成家了。 那个她叫阿姨的女人,在她来了没多久后,便开始办理移民了。她说是她有了爸爸的孩子,算命说,这一胎会是个儿子。 为了不让儿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必须要移民国外。 成,你们移民吧。那她呢。她刚来,东南西北还分不清呢。她老子就竟然把她独自一个留在了香港。 然后,那继母说是给她办了学籍,让她准备准备参加参加今年的联考。至于生活费嘛,先给她一笔,剩下的每个月都会给她寄来。 至于住处,那更好说,直接住在这间房子就好了。我和你爸爸移民国外,这套房子你先住着。 话说的那么好听,也不知道她爸是不是相信了。反正她是相信了。 于是没几天,也就是继母和生父离开香港第一个礼拜后,还是以林琳的时间来算的昨天。在家温习功课的张美珠,便迎来了一波客人。他们是房产公司的人,来通知明天会过来收房子的。 这个时候,张美珠才知道继母已经将房子给卖了。张美珠不相信,就算是继母不待见她,但父亲却是亲生的呀。于是连忙要联系国外的父亲。 可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父亲没有按当初说好的,到了那边安顿下来就把联系方式告诉她。 伤心难过,被家人抛弃。一个晚上的时间,让年幼的张美珠想了很多。想到父亲临走时,多给她的那二万块钱还有闪烁不明的眼神,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唯一的亲人,她的爸爸,不要她了。 然后,今天早上林琳就来到了这里。 第16章 第十六章 林琳到了这里,也没啥好说的。稍后房产公司的人就要来收房子。她现在最好吃饱喝足的离开这里。 从空间拿出一份汉堡边往嘴里送,边在屋里四处走动。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也不错。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家里除了家俱外,竟是都被带走了。 噢,也不能说都带走,一些细软和厨房的餐具倒是都剩下了。但那些东西,林琳也是不准备要的。 这么多东西都打包带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这么对待亲闺女了。 果然是有了后妈,便会有后爹。 走到一旁的电话机前打了个电话,将这屋子里的,除了在合同里不能打包的东西,都送到了郊区福利院里。这些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挑挑捡捡的,也能有用的上的。与其人家买房子的当破烂处理,还不如她掏了车脚钱,送到那里去呢。 她不善良,但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做的。 张美珠的东西,林琳就没有看的上眼的。不过她手里的衣服,还真没有现代社会这个年纪的女孩能穿的。 从为数不多的那几件衣服里,林琳找出了条浅蓝色连衣裙,将她的那些学习资料都装进了空间,这才把这间屋里其他的东西,也打包交给来搬东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将去福利院送东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转身关门走了。她今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先去教务处看看学籍的问题,她对那对男女可不信任了。谁知道在距离连考就剩下二个月的时间了,她能不能正常考试呢。 在这个时代,什么最重要?十个人里就有九个人告诉你是钱。那么再问你这个时代,不能缺什么,那十个人就会有十个人告诉你,各种证件和毕业证。 若是不能参加联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学历。将来找工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再说,就她现在的这个年纪,不上学还能干什么。 从教务处出来,还要去改名字。只要一想要自己现在叫的这个名字是那个男人给起的。好就觉得恶心难受。 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腾出一个来卖掉。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 现在是一九八.九年,这一件瓷器应该也能卖上二三百万吧。有了这笔钱,上大学是没有问题了。 一路坐着出租车到了教务处,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样,那女人压根就没有帮她办理过学籍。不但没有帮她办理学籍,竟然连她的转学证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看了一下办公人员,林琳低下眼帘走了出去。情况不太好,她跟本就没有办法向之前想的那样,塞红包走后门。 站在大门外,林琳叹了口气,伸手又招了一辆出租车。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后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来。 改名字到是很顺利。别看在大陆十五岁什么也干不了,但在香港却已经有改名的权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办理此事的办公人员虽然对林琳连姓都改了,有些侧目,但还是让林琳在等了一个小时候拿到了新出炉的身份证。 最后林琳又拿着身份证,去了地产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虽然要多花一个月的佣金,但相对来说速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厦 林琳抬头向上看,发现原来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厦呀。 林琳还记得多年前,她看的那部电视剧里,男女主都住在这栋楼的事情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此嘉嘉大厦便是彼嘉嘉大厦。因为这栋楼的业主正好在上个月便带着考前综合证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听说要过几天才会回来。林琳只能惋惜地看了一眼这栋楼。她刚才看了一下三楼的一处屋子,感觉非常不错。大小也合适她独居。 二室一厅的设计,正好其中一间可以当做书房呢。 果然有娘的孩子就是宝。她这原身就是可怜的草了。 “林小姐,可是相中了这套房子。若是相中的话,我们公司便可以帮着办理入驻合同。你放心,手续都是齐全的。嘉嘉已经提前在合同上签字了。”中介公司的人,在一旁快乐的推销着。 大厦的业主,是位美丽可亲的美女。是他们公司长期的合作对象。这一次因为要陪女儿去渡假,走的时间会长一些。所以就把租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们公司了。 林琳一听,眼睛一亮。当下便签了一年的合同。钱也是当场付清的。 合同签完,林琳才有点汗颜。来之前还想签半年的。被中介公司的人一忽悠,便是全年全款可以舍下将近一个月钱的时候。脑子一热,便同意了。 不过,签都签完了。也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当务之急,还是让人过来打扫房间,买家俱和生活物品才是。 打扫房间这种活,林琳是懒得干的。直接让中介公司的人,介绍了个人过来。所以,这边清洁的人在打扫房间,那边林琳就坐着车去买东西了。 买完家俱,付清款项,留下地址。林琳便又去了商场...... 当林琳彻底安顿下来的时候,都是三天后了。这一天,林琳刚练完功。便听到了门铃声。 一打开门,门外一对漂亮的母女就站在外面。两人长相非常相似,等听到年长的女人自我介绍后,便知道这两人真的是母女。不过, “你好,是林小姐吧。我是这间大厦的业主。我叫欧阳嘉嘉。这是我女儿,王珍珍。” 林琳:“...你们好,我是林琳。”妈妈咪呀,这里有妖怪。 母星,母星,我请求返回基地。 无论林琳内心多么不平静,但丰富的阅历,仍是让她礼仪周到的请两人进了屋子。 “林小姐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吗?你的家人的呢?”欧阳嘉嘉是看过林琳身份证的,这个跟她女儿一般大的少女,怎么会一个人出来找房子呢。 林琳想起昨天出去倒垃圾时,对面的房子里出来一个带着眼镜的裁缝出来送客人。楼下打更的老大爷,来来往往的人都叫他古叔。 签租住合同的时候,业主的名字因为是连笔,所以也只能看出嘉嘉两字。今天又看到这业主和她同样美丽的女儿,王珍珍。 她还有什么不明白,她这是穿到什么地方了。泥煤呀,这是僵尸遍地,妖精成群,鬼怪到处爬的世界呀。 对面那长相安全的裁缝,可是会变成饿修罗的人呢。 心里虽是这么想,但她也知道,她是不能离开这个世界的。郭芙的英年早逝,她就白跑了一趟。走了三个世界,才得了两颗佛珠。这里说什么都不能搞什么提前死亡了。 想到这里,林琳便把她搬到这里的真实原因说了出来。“我是今年从大陆那边过来的。母亲走的早,一直跟着奶奶过。今年奶奶去逝了。爸爸在香港,我就过来了。不过半个月前他和他的新妻子,带着没出生的孩子去移民了。”低下眼帘,林琳又说道:“我住的那套房子,三天前才知道已经被他们卖掉了。我联系不上他们。就只好找个住处,搬出来了。” 一段简单平实的叙述,让面前心软的两母女都热泪盈眶。王珍珍的父亲早就没有了。一直很羡慕别人家的小孩有爸爸。可现在一比,她才知道,就算没有爸爸,她还有妈妈。 比起面前的少女,她实在是太幸福了。 又说了会话,嘉嘉才问起林琳这么小,将来有什么打算。而当听到林琳想要继续上学,而学籍却出现了问题时,连忙说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她办理学籍,保证耽误不了今年的联考。 “真的吗?阿姨。不过办这个需要什么钱呢?我手里可能没有什么现金。”听到嘉嘉这么说,林琳高兴极了。有个大人,尤其是本地人帮着办这些事情,可比她跑断腿要容易的多呢。 既然知道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林琳就知道面前的两母女确实是可信的。呃,至少没有被人黑化过。 “不需要什么钱的,我一个同学便在教务处工作。回头你把身份证给我,我帮你办回来就是了。”就算是需要什么钱,她也不能让这么一个可怜的孤女花费。 “谢谢您阿姨。呃,阿姨,我能再麻烦您一件事吗?” 第17章 第十七章 “什么事呀?林琳。马上就要联考了,我都紧张死了。小玲还和她姑婆去了乡下。你能搬到这里来,真的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复习了。” 王珍珍说这话时,眼睛闪亮亮的,非常的有神。林琳在心中跟杨大美女比较了一下,发现面前的王珍珍要更美一些。 “好呀,我也觉得一个人复习没有意思呢。”她虽然记忆力惊人,但这个年代的香港联考要考什么,她也不知道。 “我和小玲已经决定报考港立高中了。林琳你也一起来吧。” “嗯,好。”不用自己去挑学校,到是省了不少的时间。 “对了,林琳,你还没说,你要麻烦我什么事情呢?”看着面前的少女,欧阳嘉嘉心中不禁感叹到,幸好老公去逝时,为了女儿她挺了过来。不然那么小的女儿,可要比现在十五岁的林琳还要可怜呢。 这么一想,就是小玲那个孩子还有个姑婆疼她呢。唉,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听到欧阳嘉嘉的话,林琳连忙去卧室转了一圈。然后拿了那只她之前腌制醉蟹的元青花走到欧阳嘉嘉面前。 坛子不大,还带着个配套的盖子。林琳拿过去,便放到了欧阳嘉嘉面前的小茶几上。说道:“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是正经的元青花。当年大陆有几年动乱,我母亲偷偷藏起来的。她离开前,就说过,如果有一天,我需要用钱了。或是我爸爸不管我了。就让我找可靠的人卖掉。这东西我也藏了好几年了。幸好没让他们知道。不然,我以后的生活费和学费就真的没着落了。” 欧阳嘉嘉看着面前的古董,又听了林琳的话。觉得这是一个当妈的人都会干的。要是她走在她老公前面,估计也会给她的傻闺女悄悄留下点什么。 “我是想请阿姨帮我卖掉。您也知道我年纪小,自己去卖这东西,说不定就让人给骗了。您能帮帮我吗?” 之前听到这孩子说的那段话,欧阳嘉嘉就知道她要说什么。然后真等到林琳说出来了。嘉嘉到是一点也不意外。不过,她也有点担心。 “林琳,阿姨也不懂这个。要是买赔了怎么办?” “怕什么呢。您还能比我卖的还低。再说了,阿姨要是担心让我吃亏。还可以把它送到拍卖会去。” “要是送到拍卖会,会不会耽误你用钱呀?”欧阳嘉嘉听到林琳的话,倒觉得送到拍卖会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拍卖会也是时常都有的。 “不会的。我手里除了租房子买东西,还剩下将近两万块呢。无论怎么用,高中第一年的学费是不愁的。”一年多的时间,应该能卖掉吧。 欧阳嘉嘉一听她这话,心中就有了谱。知道林琳是一个人,便将林琳叫到了家里。反正楼上楼下也方便。她们家住在五楼,林琳住三楼。 吃过饭,嘉嘉便拿着林琳的身份证走了。留下来的林琳便被王珍珍拉到了书房。她是对联考真的很紧张。 面对面的复习没多久,王珍珍抬起头便看见对面的林琳已着她无法理解的速度在翻看那些练习册。 “看不懂吗?”要是看的懂,能看一眼便翻页?王珍珍想,可能还是看不进去吧? “你别担心,我妈妈一定能帮你把学籍办下来的。”应该是担心学籍的事情,才没有心思看书的吧。 听到王珍珍的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她看书的速度可能有些问题。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直接对她说道:“我记忆力不错,这些东西我以前有看过。所以看的就快了一些。”自从有了好记忆,林琳看书的速度就非常的快了。 “大陆那边的学生都是怎么样上学的?”原来是这样呀。 “早上七八点钟上课,中午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晚上五六点钟才放学。之后便是休息一个小时,然后上晚自习,一直到九点半左右。周六周日也要上补习班。寒暑假要补课。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有些人家,为了孩子将来好,还会抽时间让孩子去上一些特长班,学习舞蹈,乐器什么的。”林琳想了想,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觉得并没有遗漏什么。 王珍珍:“...林琳,你也是这样的吗?”大陆的学生好可怜呀。 林琳耸肩,“是呀,反正大家都这样,习惯了。你们呢。” “比你们轻松了一些。”王珍珍不好意思说是轻松了很多,被林琳这么一说,她好像对于联考的事情,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噢,这本我看完了。你还有别的吗?”放下数理化的综合册子,林琳问道。 “有,给你这本。对了,你英语怎么样?”她听说大陆人英语都不太好。 “还不错,我有些语言天赋,除了英语,还会一些别国的语言。我准备大学学习外语呢。将来做个翻译。”当林琳还是她自己的时候,为了高考,她的英文就非常的棒,然后日语和韩语,都是她因为生活环境和特殊情况自学的。知道自己记忆力超群时,她闲暇时便又自学了德语和法语。现在不算是中文,她就会五种语言了。 反正这种逆天的记忆力,只要看过听过,就能记住,不好好利用,就有些个可惜了。 做个翻译是决对没有问题的。上大学,再学一门西班牙语或是意大利语吧。 “哇,做翻译。这个职业很不错呢。对了,你还会什么语言?这也是你在大陆上的特长班吗?” “还有日,韩,法,德。你呢,大学要上什么学校我,考什么专业呀?” “我将来想做一名小学教师。小孩子好可爱的。”王珍珍对于林琳会这么多的语言有些吃惊,但一想到大陆那可怕的学习环境,倒不觉得什么了。不过,她确实要好好努力了。 不说别的,小玲的日语就说的很好。她也不能落后太多。 林琳听到王珍珍的理想,也只是笑了笑。这个她知道,小学二年级嘛。 话题过去了,两人又开始低头看书。林琳仍然是以着王珍珍不能理解的速度翻着书,而王珍珍也一遍一遍的在草纸上算着几何题。 一个小时过去了,林琳手中的这本书也看完了。伸了伸懒腰。林琳在考虑是不是要继续看两本书的时候,发现王珍珍解的这道题明显思路出了错误。 “在这里画上一条线,让两边成为两个等边三角型。然后你再求解试试。”拿着桌上的铅笔,林琳随手在这里画了条线。这题昨天的时候,她之前的练习册上就有。今天不过是现学现卖。 不等王珍珍说话,嘉嘉便走了进来。“你们歇一歇,吃点水果。这是我刚才回来的时候顺路去买的。”原来嘉嘉早就办完事回来了,但看到两个孩子在屋里看习学习就没有打扰。她在客厅里,正好从开着的门缝里听到林琳的说话声。这才端着水果进来的。 “妈妈,你回来了。” “阿姨,你回来了。” 珍珍和林琳同时起身,都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欧阳嘉嘉。 “早就回来了,你们看书认真,都没注意到。快过来吃水果。”这个季节的西瓜和桃子,都非常的甜,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果子香。 看到两个孩子都放下了书,走了过来。嘉嘉又说道:“林琳的学籍,已经办好了。找的是我的老同学。竟没费半点事。” 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朝里有人好办事的。要是让林琳自已去弄,一定是这个证明,那个文件的。可到了嘉嘉这边,直接给开了条子,让准备联考。 别看林琳什么文件也拿不出来。但香港还是有很多的有钱人的,他们的孩子,一般都有请家庭教师来家里教,有的也不一定会上学。等到了年纪,要么出国留学,要么就是上教务处批个条子参加联考。 欧阳嘉嘉的同学不过是钻了这么一个空子,抬抬手,就帮林琳把学籍的事情办好了。 拿到联考的准考证,林琳高兴极了。终于是办下来了。差一点,她都着如果贿.赂不成,她就去干点走.私的事情呢。 在嘉嘉家一呆就是一下午,林琳是蹭了午饭,又蹭了一顿晚饭。这才在嘉嘉的‘明天早上过来吃早饭’的叮嘱中,回了楼下的家中。 回到家里,林琳第一时间就将准考证放到了空间,这东西要是弄丢了,可没地方补去。 然后才想着今天知道的消息。她怎么就来了这里呢。这可是个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没有金手指就只能让人当下酒菜的地方呀。 回到空间,在电脑里找了一遍这部电视剧。当看到第五六集时,才后知后觉的知道,她是谁了。她是那个pipi,住在平妈家对面的那个夜总会的舞女。 下意识的摸摸脖子,林琳一咬牙,便将黄药师给她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的丹药吃了进去。 现在是关键时候了,这个时候不吃,还得什么时候。而且,她是周芷若的时候,还在黄药师留给郭芙的物品中,找到了几颗同样功效的丹药。所以,此时吃一颗,也不会让她太心疼。其实若不是吃两颗没有作用的话,她可能是不止吃一颗了。 吃了丹药,便开始运起内力,消化丹药的药效。又是一夜过去,这丹药的药效才算是全部吸收了。 而从这一天开始,林琳的一日三餐也几乎是在欧阳嘉嘉那里解决的。然后白天还要跟着王珍珍一起复习功课,时间算是非常的有规律。 不过,每隔个两三天,林琳都会去附近的超市买一些水果回来。她也老大不小了,人情世故,又哪能真的不懂。 嘉嘉和珍珍看到了,一边夸林琳客气,一边又觉得林琳特别的懂事。但不管怎么说,两人倒是都心疼起林琳来了。 这个年纪便会如此,怎能不让人心疼。 这一天,林琳从楼下上来,刚一开门,便看见了一个俏丽的女孩坐在餐桌旁。 第18章 第十八章 那女孩在林琳进来后,便转身站了起来。一双有些冷淡,和犀利的眼睛直直地朝林琳看过来。 “你是林琳?”女孩微微扬起的小下巴,让人感觉很傲娇。 “我是,你是马小玲?”这可是僵约的女主角呢。这部电视剧,林琳最喜欢的女人了,漂亮,果敢,带着无人能其左右的英爽。 尤其是这个女主角,整部戏里就没有穿过一回裤子的时候,短裙长靴,笔直的长腿。让看过这部戏的林琳非常的羡慕。 也因此,林琳的很多穿衣习惯都受到了她的影响。穿裙子,除了晚礼服,就没有穿过膝盖以下的。 就是现在每天穿的裙子都在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脚上也穿了一双白色的到膝盖以下的长靴。 靴子是用黄药师给她的半成品,自己在加工的。这一点,对于当了几十年的古人的林琳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说句不好听的,她做过的衣服,绣过的花,绝对比她家对门的裁缝平要多。毕竟阿平这会才二十出头,刚刚学成手艺。 “我是。”今天的马小玲也穿的是短裙长靴。看到林琳跟她穿的差不多,心中很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可是她自己挣钱买的。姑婆那个老骨董,就会给她准备那么老土的衣服。幸好今天姑婆还在外地没有回来,她才敢穿成这样。要是让她看见了,一准又要骂她了。 “都不用我介绍了吗?”王珍珍在一旁插话道。 “你天天都要提起好几十遍,小玲这样,小玲那样,小玲还不回来的话,这么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让你心心念念的马小玲,我还真的猜不出来还有谁了。”这话不假,王珍珍的社交圈很窄,这么多年,除了马小玲以外,她和谁也不联系。 “啊哦,怪不得我耳朵天天在发烧呢,原来是你在家里天天念叨人家。”逗了王珍珍一句,马小玲又转头对林琳说,“我今天早上一来,这死丫头都跟我说了好几遍,楼下搬来了一个叫林琳的美女。” “人家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咦,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偏旁都是王字呢”,珍珍说完这句话,林琳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快过去吃早餐,一会儿都要凉了。”开门的嘉嘉,关了门,又去厨房端林琳的早餐。出来看到这三个丫头还站在门附近呵呵笑呢。不禁好笑的嗔道。 有了马小玲的加入,她们三人仍是安静的复习资料。不过楼上的金姐打电话过来,问嘉嘉她们能不能过来打麻将。 嘉嘉怕耽误她们复习,张嘴想要拒绝。林琳忙说她们三人去楼下她那里复习就好。天天在这里,嘉嘉连看电视都不敢,就怕打扰到她们。 林琳这么一说,别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林琳是一个人住。房子大,又安静。让她们过去复习正好。嘉嘉看着她们走出去了,还说中午的时候,记得上楼吃饭。 林琳忙笑道:“阿姨,你好好玩吧。中午我们三个就在我那里吃了。我们也不能总是看书复习的。脑子也是要歇一歇的。做饭正好当休息了。对了,阿姨,中午我做好饭,给您打电话。您记得下来吃呀。” 嘉嘉笑着应了。但她觉得既然不用她做饭,估计中午的时候,她玩的正是最起兴的时候呢。那会估计是谁叫都不会离开牌桌去吃饭了。 三人到了林琳的屋子,马小玲四处看看,便在林琳的引领下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半圆型的。三个人,一面坐二个,一面坐一个。带过来的复习资料全摊在桌上,还能给每人留一块做练习卷的地方。 林琳看书是习惯吃东西的。让那两人坐下后,便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和饮料。摆在书桌中间,好方便三人拿取。 在林琳这里,可能是没有家长的原因,珍珍和马小玲都非常的自在。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人在联考前复习的地方,就定在了林琳这里。 不过因为大书桌的关系,书房看起来还是有些小了,原本林琳一个人在里面,是正正好好的。现在多了两个人,总有些转不开身。 于是在决定以后都在她这里复习后,林琳当天晚上就把大书桌移到了客厅里。 本来这间屋子的客厅就不小,林琳只在客厅摆了一个l型沙发和茶几。厨房门口那里摆了个圆餐桌。现在将沙发和茶几移至原来的书房去。正好可以放大书桌。 至于现在只放了沙发的书房就被马小玲当成午休的地方了。每天吃完午饭,在林琳的强烈要求下,三人都要睡个午觉的。 一般都是珍珍回自己家,而小玲和林琳留在这里。 有了林琳的对比,就连马小玲都觉得珍珍真的好幸福。马小玲从小没有爸妈,一直是跟着姑婆长大的。林琳只剩下一个亲生父亲,不过也不要她了。 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马小玲的心里出现。这也让了原来会在珍珍那里休息的马小玲下意识休息在了林琳这里。 沙发总是不如床舒服的,对于当初青葱岁月时的偶像,林琳还不至于吝啬到连一张床都不舍得给她准备的程度。 于是不知不觉间,那间用来午休的原书房,先是被加进去了一张床,然后是衣柜,穿衣镜,梳妆台。 等到这些彻底将沙发和茶几挤出去的时候,小玲已经从午休变成了偶尔小住了。 一晃多日,三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联考。考进了之前便看好的港立高中。而此时马小玲的姑婆也越来越忙。时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于是小玲算是彻底在林琳这里扎下了根。 这里衣柜内的衣服,都是小玲喜欢的风格。凡是不回家的日子,小玲都会穿她喜欢的衣服上下学。凡是回家的日子,小玲就只穿校服来回。 林琳的元青花,被嘉嘉送到了拍卖会上,卖出三百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有了这笔钱,林琳至少未来十年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因为住的近了,很多事情都容易露出马脚。当然林琳不认为自己会武功这件事情是什么马脚。只是她一直扮演的易推倒软妹子质资算是彻底白瞎了。 林琳会武功的事情,和马小玲神神叨叨的神婆内在,两人都不约而同的瞒了珍珍。 知道林琳会武术后,马小玲便十分大胆的拉着最佳打手林琳,背着她姑婆接了很多小生意。每每挣了钱,便去买那些她喜欢的衣服和背包。 其实马小玲不知道,她每一次独自接生意,都是她姑婆特意为她选的。而且每一次,她姑婆都会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直到有一次她姑婆担心她,站的距离有些近了。林琳才发现她。而这也成了林琳和小玲姑妈马丹娜的小秘密。 高中生活,一直很平静。至少林琳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的好记忆,她是再也不会想曾经的她那样担心大考小考周考月考以及临时抽考了。 这样的日子,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马丹娜的去世而结束了。拖着一条腿的何叔在马丹娜去世前,曾答应她在方便的时候教导一下马小玲。至于接马小玲同住的事情却安排在了林琳这里。 马丹娜一生并无多少积蓄,但做为马家驱魔龙族的后人,给马小玲留下的财产却足够她大学毕业了。 尤其是马丹娜让马小玲住到林琳这里,将她们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这一点,更是保证了马小玲的生活来源。 要知道马小玲跟林琳是合住,长住的话只要负担一半的费用就可以了。而马丹娜的这大套房子,可是一间小别墅呢。 弥留之际,马丹娜对林琳说,小玲还太小了。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没有人知道。所以才决定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互相照应。 但怎么样也是给人添了麻烦。她还有一些功力,这些功力是传给小玲后剩下的。她愿用这些早晚都要消失一空的功力帮林琳加持一件法器。 马丹娜是知道林琳会武术的,至于使什么兵器,却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伸缩剑,有时是长鞭,还有时是根玉萧。所以,马丹娜让林琳自己选择加持哪一件兵器为法器。 林琳想了想,拿出来玉萧。这是黄药师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意义不同。她是真的将他当成自己的外公的。 而且玉萧看起来就没有剑和鞭子结实。虽然这把玉萧是黄药师用极寒之地最坚硬的玉芯所制。但她就是会担心它哪一天被弄碎。 玉萧不过五十公分,今天来见马丹娜前,学校有文艺汇演的采排,所以林琳正好把它拿在手心。 将玉萧递给马丹娜,看着拼命忍住眼泪的马小玲。林琳第一次对马家的祖训产生了怨念。连哭都要被禁止的女人,人生是多么的可悲。 马丹娜拿玉萧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赞道:“好萧,小何,你来看。” 何步接过来,用手弹了弹萧身,点头。确实是把好萧。便是不加持,一般的场面也不用担心。 就算是为了配上这把萧的本身,马丹娜也比刚才更正视了几分,让何叔摆好了阵,在马小玲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阵里,慢慢地打着手势,轻轻地诵读着林琳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在一片耀眼的五□□光中,马丹娜轻喝了一声,“去”。 玉萧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在金光中不停的转着圈。等一刻钟后,金光消失,玉萧慢慢地向下落。马丹娜便让林琳将此萧接到了手中。 在林琳点了一滴精血在玉萧上后,血被玉萧全部的收全了。这一场法器的加持才算是完成了。 而马丹娜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第19章 第十九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看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小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小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 第20章 第二十章 九.七年的香港,电脑,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林琳一台电脑,马小玲一台电脑,一个背对着门,一对背对着阳台。中间相隔不过一米多,但却谁也不耽误谁。 马小玲有客户来的时候,就把两人中间的的窗帘挂上。没人来的时候,就敞开。相较于会有客户上门和经常出门工作的马小玲,林琳的生活可谓是宅到家了。 虽然拿到了翻译资格,但她却从来没有出去参加过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需要翻译的稿件回来做。 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就只是穿着睡衣,居家服的在家里。让马小玲看不过眼的拉出去,义务陪她搞清洁。 人的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从最开始的谈鬼色变,到面对长相奇葩的各路鬼怪,林琳都能淡定的吃完口里的东西,时间也不过是区区数日。 这还是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跟马小玲锻炼出来的呢。现在多年过去了,神经更是粗的犹如下水管道了。 时间不快不慢地走到了九.八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只要每次遇到阿平都会跟他说,香港空气和环境都不好,非常的不适合哮喘病人生活。听说大陆的云南就非常的适合平妈这种病。 阿平是个孝子,听了林琳的话,便去了解情况了。等得到云南真的适合平妈居住的时候,也不管平妈乐意不乐意。直接收拾行李去那里暂住了。 阿平想着只要确定那边对母亲身体好,他是完全不介意去那里安家的。他有手艺,到哪不能挣到他们娘俩的饭钱。 平妈不乐意,可是这一次阿平是铁了心的,要领着平妈去云南。最后阿平甚至是跪在地上哭着对平妈说,“妈,我就您一个亲人了。您在哪,家就在哪。要是云南真的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我们就去哪里安家,儿子有手艺,到哪都能养活您。您的哮喘那么重,香港真的不适合您居住。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真的舍得让儿子一个人吗?妈,您别丢下我。您不是说还要帮我带孩子的吗?......” 平妈被儿子说的心肠都软了。更何况最近她的身体却实是不怎么好了,她也是真的不放心阿平一个人在这世上。她可怜的阿平,那么老实,她真怕她走了,再有人欺负他。而且阿平还没有成家呢。她哪放的下心。 平妈在儿子的搀扶下,大踏步的离开了既将被僵尸占据的香港。而因为平妈的离开,林琳也放下始终担心会被人掐死的心。 平妈走了,小倩也不会死了,阿平也不会变成饿修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一直是林琳希望看到的。 一日晚间,林琳上楼去吃嘉嘉做的燕窝。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只要吃到嘉嘉煮的燕窝。林林就担心是剧情开始的节奏。 相对于林琳的担心,珍珍算是倒了血霉了。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了,只要吃燕窝,她第二天就要坏肚子。 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到最后,嘉嘉买的这些燕窝都便宜了林琳和小玲。 就在林琳时第二碗燕窝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她等了好久的电话。马小玲在电话的那一边问珍珍有没有空去日本。 林琳慢慢地放下了碗,看了一眼珍珍。她知道,这一回珍珍算是要受点苦头了。 珍珍挂上电话,笑眯眯地看着林琳,“小玲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我吃饱了。刚才小玲电话里都说了什么?” 说起这个,珍珍就兴奋了,开心地对林琳和嘉嘉说道:“小玲的一个客户,请小玲去日本做清洁。包往返机票和食宿。小玲问我,有没有时间。若是有的话,咱们三个一起去日本。就当是旅行了。”听说日本人很爱卫生的,怎么还要请小玲去打扫卫生? 至于马小玲为什么不问林琳,不说珍珍了,估计就算平时不怎么往来的人都知道若是没有事情,林琳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的。而且还有好些新搬来的住户,都没有见过林琳一面呢。 众人也知道她做的是翻译的工作,但这种死宅在家里多日不出门的事情,大家都特别无语。不过好在,众人还知道,每天早晨,林琳都会去楼顶天台健身。 “哦,去日本呀。这会日本好像还挺冷的。”林琳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句后,便发现珍珍和嘉嘉看自己那不争气的眼光。 摸摸鼻子,林琳站了起来。将自己刚才的碗拿到厨房去洗刷。嘉嘉还在吃着,珍珍嘛,呵呵,她就只有看着的份了。 不过林琳在转身之际,手中忽使暗劲,直接一个劲气打进了珍珍的身体里。珍珍只感觉下腹像被针刺了一下。便没有什么感觉了。 当天晚上,马小玲喝完燕窝,林琳和她便起身回楼下,刚走到门口,珍珍便轻声叫了起来。众人连忙回到她身边。 只见她面目惨白,浑身冷汗,双手不自觉的按压在小腹上。嘉嘉吓坏了,立即便打了急救电话。将珍珍送到了医院去。 到了医院,一通检查。原来是珍珍地阑尾烂出了一个洞。必须要做手术切除掉。这样的小手术,非常的简单。所以珍珍的手术非常的成功。不过近期却是去不了日本了。 虽然珍珍有些遗憾,但林琳却为她感动高兴。伤身总比伤了心,再伤了命强。 你放心吧,你男人我不会碰的。别人的男人,我也不会动的。 珍珍和山本一夫那是注定的夫妻情缘,而小玲和况天佑的缘分却是追溯到秦朝。一切的混乱却是从日本之旅开始。避免了珍珍见到况天佑,只能让阻止珍珍的日本之行了。 珍珍缺席了日本之行,林琳倒是没有。小玲拿到了机票,第二天两人便飞去了日本。 一样的短裙,一样的长靴。一样的青春靓丽。马小玲的一头卷发,林琳的一头直顺的长头。在日本机场,让人眼前一亮。 高保仍是被小玲呛了一顿,不甘不愿的看着林琳和小玲做着出租车去了住的地方。 林琳手上还有何叔祖传的一块驱邪木牌,是去年林琳过生日时送给她的。原来是何叔有一回帮林琳批八字,算出林琳二十四岁上会有一个大劫难。渡过了,一生平安。渡不过,就没有以后。 拿到木牌后,林琳特意给木牌换了一条神雕世界带来的天蚕丝绳。然后林琳便把木牌带在了手腕上,片刻不曾离过身。 这一次来日本,她可不想让那个初春上身。 这一晚,林琳胆子被练大了,又是知道马小玲这次过来是干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被吓到。自然也不用况天佑公主抱的送回房。 早上起来,林琳以想看看日本首富长什么样子为由跟着一起去见了山本一夫。 山本一夫满脸的褶子,看起来还真的像那么回事。听着他和马小玲明里暗里的拿话试探。不禁有些想笑。 怎么说呢,这里面林琳知道的最多,然后是山本一夫。而马小玲却成了最透明的。感觉有些像过家家那样。 “这位小姐,是马小姐的助手吗?”山本一夫看了一眼一旁自进来就没有说话的林琳,一脸慈祥地问道。 “对,我兼职马小姐的助手。”再怎么装,獠牙也会暴露出来的。 一只摇着尾巴的大尾巴狼,在你面前装绵羊,你是笑呢,还是笑呢。 “兼职?” “是的,我正业是打酱油,呃,不是,是翻译。”林琳吐了吐舌,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日东集团,可算是全世界都有名的企业了。除了谈好的价钱,我还想让山本先生送我三张贵公司名下商场的最低折扣打折卡。” 这是马小玲之前就想好的。但当她说给林琳听的时候,又给改了主意。她俩和珍珍都是好姐妹,虽然住的也近。但总有不方便一起逛街的时候,那这种卡还不如一人一张来的方便呢。 而且除了五折卡,也许人家有更低的折扣呢。把底线放的太宽,会吃亏的。马小玲是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当即便改了初衷。 作为僵尸的山本一夫,跟本不在乎钱多钱少。在马小玲要了三张打折卡后,又将这次的佣金提到了六百万时,也不过是笑了笑。 不过临走时,看着林琳的眼光却有些莫明。林琳知道山本一夫发现了她在起身时,悄悄塞到桌子底下的东西。 不过林琳只是挑眉对他笑了笑,一副颇为赖皮的样子。 回到酒店碰见有人抢生意。马小玲便愤怒了。对付初春,对于马小玲并没有什么难度,所以林琳便回到房间去换衣服,准备一会儿泡温泉的事情。 而她们离开后的山本一夫宅邸却并不平静。在她们走出大门后,山本一夫对着空气一抓,便将林琳放在那里的一张相片抓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人的相片。 看到那张相片,山本一夫的眼睛瞬间睁开,有些不敢相信他眼睛所能看到的。 那些被压在心底,却从未遗忘的记忆像是开了闸的洪水,全部涌了出来。 半晌,山本一夫才平静下来。翻过相片,看到了相片背后的内容。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回到嘉嘉大厦,林琳先是给珍珍和山本武打电话叫他们两个下来吃宵夜,然后又给况天佑父子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一下。至于马小玲,这家伙今晚有生意,并不在家呢。 将冰箱里的速冻馄饨取出来,倒在烧开了水的锅里。然后拿出了五个碗。分别在碗沿内侧画下了那道食符。 珍珍两人先下来了,在门口就遇到了走楼梯上来的况天佑父子。四个人顺着刚才林琳打开的门走了进去。 “来的正好,我买的虾肉馄饨。”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的林琳正好看见四人进来。 “我们不饿,刚吃完。”况天佑习惯性的拒绝。 复生到是想吃,但白天在嘉嘉那里吃了一些水果巧克力,这会正闹肚子呢。有心无力。 到是知道些内情的山本一夫看到从来不叫他们吃饭的林琳今天如此,便双眼放光地看着林琳,林琳接收到山本武的目光,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头一回煮这种馄饨,可能技术不过关。不过好饭不怕晚。只要掌握了技术,总有一天会熟练的。”林琳这会算是告诉山本一夫,办法拿到了,但她是第一天做,可能效果上会打些折扣。 “林琳客气了,正好我也饿了。那我就不客气。来珍珍,过来坐。”听到林琳的回答,山本一夫高兴的拉着珍珍坐了下来。 因为她是珍珍闺蜜的缘故,所以是直接叫林琳的名字的。林琳的名字叫起来,虽然是全名全姓的叫出来,却要比林小姐这个尊称更显亲近。 珍珍乖巧听话的坐了下来,山本一夫满是得意。可刚升起的得意还没上顶点,就被珍珍的下一句,压了下来。“复生,快过来吃东西。要姐姐帮你吗?” 媳妇,那小鬼就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货。他今年都六十八了,还天天的装可爱。动不动就占你便宜,你怎么就看不见呢。 “好的,珍珍姐姐。”复生对山本武意见也不小,直接坐到了珍珍的对面。准备气死他。 况天佑也坐了下来,但是他并没有动那碗馄饨。山本一夫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装了一粒放到嘴里,那庄重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朝圣呢。 复生有些看不上他这一点,看着碗里的馄饨,牙一咬也吃了一粒进去。随后便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 这是食物的味道,鲜咸,热烫。还有一点海鲜的腥味。这怎么可能,僵尸是吃不出来食物味道的。可这食物到了肚子里,竟然还有一股暖暖的感觉。就像是喝完血的满足感。 怎么会呢?复生不敢相信,又百思不得其解。然后又吃了一粒,又吃了一粒。 而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的山本一夫,却是什么也没有说,一口一口吃着碗里的食物,很快食物就吃光了,他便小口小口地将汤也喝下去。 多少年了,他都快要忘记食物的味道了。一碗汤,他都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这时一粒馄饨轻轻地落进了碗里,山本一夫抬头,发现是珍珍将她的给了自己。 “宵夜不能吃太多,不然胃会不舒服的。你要是喜欢,我们明天再吃”。珍珍是个心细的姑娘。跟山本一夫在一起的这些天,她发现山本一夫对吃食什么的并不感兴趣。而且时常胃口也不好,这样珍珍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今天晚上,难得看到他如此的好胃口,心里高兴极了。可是看了看时间,这么晚了,要是吃的太多,一定会不消化。不过看他吃得那么香的样子,她又舍不得他失望,于是便低头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山本一夫。 况天佑看了一眼山本一夫为了讨女朋友欢心,毫无节操的样子。心中也是有些鄙视。不过倒也更放心让他跟珍珍在一起了。 转头不去看这肉麻的一对,看到旁边复生也快要把脸埋到碗里去后,皱着眉,说道:“复生,你少吃一些吧。是不是还想要坏肚子。” 复生听话的抬头,一脸惊喜的对着况天佑叫道:“爸爸,你快吃。快吃。真的很好吃。我都能吃出里面鲜虾的味道。真的,爸爸快吃。快吃呀。” 况天佑还想要说些什么,林琳笑道:“况先生还是先吃一个尝尝味道吧。” 这个时候,况天佑是真的发现有些不对劲了,试探性地将一粒馄饨送去嘴里。然后他也做出了跟复生同样的动作。一粒又一粒的馄饨被送进嘴里,咽到肚子里。 林琳又等了一会儿,看到大家都吃完了。便对山本一夫和珍珍说了一句时间太晚了,明天珍珍还要上班,快回去休息吧。 珍珍想了想,便拉着山本一夫上楼去了,临走前还叮嘱复生也快点回家睡觉。 珍珍走后,林琳将碗向桌子中间推了推。对着况天佑抬了抬下巴,“刷碗吗?况先生。” 看着林琳将问话说成肯定的意思,况天佑将到嘴边的问话咽了下去,认命的起身去刷碗。 看到况天佑去厨房刷碗,林琳对着复生说了一句,她去洗澡,有什么事,等到山本一夫过来了再说。 说完话,林琳坏心地没有提醒复生去吃零食的举动。 山本一夫将珍珍送回了家,便在珍珍的注目下,走进了对面的自已家。然后片刻后,在等到珍珍母女都传说平稳的呼吸声后,才利用僵尸的能力直接到了林琳家的门前。 敲了下门,便直接走了进去。他进来后,正好看见况天佑和况复生都是一脸紧张和期待的坐在沙发上。就连他进来,两人也不过是各给了一个眼神后,便又发起了呆。 又过了漫长的几分钟,头发半湿的林琳才穿着一身用冰火蚕丝布制成的长袖衣裤出来。虽然只是白色的,但林琳却在上面绣了一些粉红色的桃花。看起来也不是太素气。只留一片淡雅。 “我刚才做了几个小东西,正好送给你们。”刚才洗完澡,林琳就在空间小屋里,拿出她做鞋子时剩下的鞋底边角木料,用红色朱砂在上面画上那个符咒,然后用深厚的内力和锋利无比的匕首将这个符咒刻录下来。 刻好后,不过是硬币那么大小。林琳本着送佛送到底的思想,又拿出了五截蚕丝绳。不过林琳还是小气了一些。只截出男人手腕那么长短。多了是一点都没有。 刻好了这个,林琳才出了房间。 一边将东西递出去,一边在心里骂自己玛丽苏。 况天佑和况复生一人一个,山本一夫是一人占了三个。 “这个便是那个可以让僵尸如正常人一起吃东西的符咒。只要将这个符咒碰一下食物,一秒钟内,食物便可是让僵尸吃了。你们把这个带上身上,随时都可能用的到。噢,对了,阿武,”阿武是珍珍这么叫的。就像是山本一夫叫她林琳一样,她和马不玲和嘉嘉也叫山本一夫阿武。 “给你三个,一个是你的,另两个是给未来和你女婿的。”说起未来,林琳才想起来一件事情,不等三人说话,又问山本一夫,“珍珍知道未来的事情吗?好好的黄花大姑娘嫁给你这个结过婚的二婚头子,也不知道嘉嘉同不同意。还有那么大一个托油瓶。” 山本武被林琳这话,弄出了一点火气,不高兴地说道:“这件事情,我会跟珍珍说起的,不用你多事。” “唉,媳妇还没进门,我这媒人就要被扔过墙了。早知道如此,我还多什么事呢。把东西还我吧。看我还不多不多事了。”林琳说完,还唱作俱佳的就要伸手拿回符咒坠。 山本一夫向后一缩,对于这个知道他身份和很多事情的女人,他在没有办法杀之后快的情况下,并不愿意对她出手。 更何况一个就算他是僵尸也能以朋友的方式相待的人,也让他珍惜。 他记得他曾问过她,就不怕自己将她杀掉或是变成僵尸。她说她不怕。她有留后手。他问是什么,她只告诉了他一个最让他接受不了的。而她还说是最直接的后手。 她说她在珍珍脑子里设了限制,一但她死了,若是操过五天没有出现或是跟她联系。限制便会被打开。 她把自己是被山本一夫杀掉,以及山本一夫是僵尸,他要把这个世界都变成僵尸的世界,以及还要杀掉马不玲的事情都塞进了珍珍的脑子里。她的死亡和失踪便是信号。 她告诉山本一夫,这才是第一环,之后还有几环她说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她问山本一夫敢不敢用她的命去赌珍珍的恨。 山本一夫不敢赌,因为他不敢相像如果珍珍恨他,他会不会疯掉。而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面前这个该死的女人,还做了什么。 所以,他们只能和平共处了。而最让他纠结的事,就是他还要派人保护她的安全,就怕她出个什么意外,让事情按着最遭的方向发展。 不过好在他们在一日一日的共处中,渐渐地放下了心防,成了朋友。 不过也因着时间长了,山本一夫是越来越怀疑,当初这死女人拿来威胁他的话是不是信口开河了。 看着打闹逗趣的一人一僵尸,况天佑直接喊了停。 “马小玲今天还回不回来了?”言下之意便是,你们这么打闹,他们今天还有没有多余的时间这么浪费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听到况天佑的话,林琳当场就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想她了?” 上下看了看况天佑,林琳非常中肯的又说了一句,“虽然长的很寒颤,但你们的缘份却不浅。虽然比不上珍珍和阿武那样万世情缘。不过也不错了。要知道普通人也就是三世情缘呢。” “你在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是呀,林琳姐姐,你快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能吃东西吧。我刚才吃你的零食,却还是吃不到什么味道。” “我在碗里画了这个符咒,所以那碗里的食物就可以给你们吃了。”说到这里,林琳转头对山本一夫说道:“阿武,咱们这里就数你最有钱,回头你让人用这个符咒特制几套餐具吧。对了,筷子上也可以微雕这种符咒。以后就不用吃饭前或是碰,或是现画了。” “嗯,没错。这倒是个好办法。回头我就让人去弄。多烧几套回来,将珍珍家的餐具都换成这个。” “那你也送我几套。我留着备用。” “这没问题,你们呢,要不要。僵尸混成你们这样穷酸的,也不多见了。我看也不用问,回头也给你们送两套吧。”说完还一脸扶贫的嘴脸。 况天佑才懒的跟他打嘴仗呢,将头转了过来。认真地看着林琳,“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僵尸的。还有你为什么会有这个符咒?” “我又不是开慈善的,你想知道我就要告诉你呀。你出的起钱,你想知道什么,我知道的,就告诉你。当然每个问题的价码可是不一样的。” 况天佑摇了下头,真是近墨者黑,又是一个马小玲。 “你要怎么样才敢回答我的问题?” “没什么多大的要求,我只是希望你以后对小玲好一些。你那么渣,要不是你和小玲真的是有缘份,我还懒得管你死活呢。” “林琳姐姐,我爸爸人很好的。” “噢,你说的是真的吗?原来他真的是你爸爸呀。”林琳反问了一句给复生,直接让复生哑了火。 看得一旁的山本一夫,真是心中大快。果然让这个有些胡搅蛮缠的女人对付况天佑就是让人愉快的结局。 “行了,言归正转吧。”林琳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感觉马小玲最快也要在两个小时后才能回来。不过总是会有意外发生的,她还是别浪费时间了。 看到听她说这话的三人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林琳才张嘴说道:“阿武,你是不是有个叫御命十三的打手?” 山本一夫点头,“有,他生前是里高野的高僧。” “呵呵,快拉倒吧。万世之前,他是想要葬月的罗候。后来转世魔界,跑到了里高野去。目的便是要完成万世之后的再一次葬月。而你是阻止他的人,同时也是杀死他的人。他这一次不但想要葬月,还想抢夺你的不死之身。” 山本一夫眼睛一眯,有些无法相信他刚才听到的内容。 “我不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一定要怎么做。但我想要让你知道这些。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若当初没有你,何来这万世人间。” 山本一夫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妙善上师今年在香港与三十三人结缘,你让人帮我去查出具体时间和地址。最好让人帮我弄一支红签来吧。我找她有些事情。” “可以,稍后我便让人去办。”原来他也是有问题要问妙善的,但当初他要问的问题,现在都变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要问妙善,面前的人,他是否可以信任。 “谢谢。”解决了山本一夫的问题,林琳又将头看向况家父子。想了想,准备先说复生的事情。“多年前,我曾经提出了一个理念,关于僵尸的。我们都知道,僵尸死后,魂飞魄散,再不容于世间。这一点没人可以改变。僵尸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如果我的理论可以实现的话,也许僵尸也可以向正常人一样生老病死,但他们死后,却再也不能投胎转世了。” 复生一听,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能长大?我愿意,愿意的。”他当够了八岁的孩子,整整六十年。就没有长大过。 “你们是认识何叔的。何叔还在研究。至今还有些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当然,最后能不能成功,还是个未知数。我想这也何叔至今什么都不告诉你的原因吧。” 说的当下,复生就失望了。不过,只是瞬间,复生又高兴的抬起头,“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 “是的,除了这个,你还有一次机会。只是这个机会是否存在,我需要见过妙善上师后,才能确定。若两次都失败了,你会疯掉吗?”复生不是八岁的孩子,他今年已经六十八岁了。 林琳不想以‘我是为你好’这种理由,对当事人应该知道的事情进行善意的隐瞒。其实,林琳并不认为这真的是对人好。人家有权知道这些事情。 “不会,如果我坚持不下来,就让小玲姐姐收了我。”复生不怕没有希望,也不怕失望。复生怕的是无论是希望还是失望着,都没有的日子。 “我的想法,便是让僵尸的魂魄,以借尸还魂的状态生活在人世间。但僵尸的魂魄一离开身体,原有的那副身体很有可能便会不受控制,届时为了安全起见,可能会消灭那具僵尸的身体。而僵尸的魂魄毕竟是带着冤孽的。所以不受六道轮回,直接魂飞魄散。便是这个理论成行,那在操作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很有可能魂魄离体后,两体身体都无法再接纳。” 复生听了,却还是笑着对她说,“林琳姐姐,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那你说的另一个机会是什么?” “那个机会可能就在2001年,但也许没有。历史被改变了,未来也不一定会按着既定的轨迹行走。所以,我想见妙善上师,也许她能回答我的问题。”林琳所指的是僵约第二部的事情,虽然可能是因为总总原因让复生重新变成了人类。不然第三部僵约的时候,也不会长大和开酒吧了。 可她来了,改变了山本一夫和珍珍这对相爱相杀的万世情侣,也改变了况复生可能会被抓去吸活人血的经历。 但在她的想法里,第二部其实跟第一部并没有太多的联系。也许山本一夫的转世不会存在,但山本一夫却还是存在的。不是吗? 话题挺沉重。但对于复生来说,却又带着飘渺的希望。六十年前的事情,一直像恶梦一样,纠缠着他,有的时候,他都在想,如果他没有被将臣咬到,一直死在那一年。如果将臣等他再长大几年,是不是现在也会有不同。 至少,他可以找个心爱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上哪找一个愿意嫁给八岁男孩样子的他。就算是,他也不给要,那等多变态,多重的口味呀。 “好了,也没啥事了。都回家去吧。”林琳也没什么要说的了。或者是没有想到什么要说的。直接对着家里的三个老男人下了逐客令。 “你还没说这符咒的事情呢?”况天佑看到林琳撵人,忙不迟疑地问她。 林琳恍然大悟,转身去阳台自己的书桌上拿了两张a4纸和一支笔走了回来。就着茶几在两张纸上面画下了符咒。画好了,又仔细看了看,这才递给山本一夫和况天佑。 “收好了,这可是衣食父母呢。还有况先生,别墨迹了。是男人就干脆点。说实话,看你这不干不脆的样子,还以为你有痔疮呢。没事学学人家山本武,决定了目标便一路前行的利落劲。不说白瞎了我们家小玲,就是阿秀配你,都是糟蹋。赶紧的吧,还想留下吃早饭不成?” 说完也不等几人反应,自己走过去把房门打开,示意他们离开。大晚上的,她可是不陪客了。有什么问题,她也没有义务给他们解惑。 至于兴趣? 还是那句话,别谈兴趣,谈钱。 “白瞎我什么?谁动了我的东西,还是花我的钱了?”门一打开,马小玲就在外面说了这么一句,当场把林琳吓得跳了起来。 “你回来怎么不吱一声,吓死我了。” “吱...,”马小玲顺着林琳的话,叫了一声,然后翻着眼,瞪着她道,“我自己的家,我吱什么声。再说了,我刚走到门口,哪,你看,钥匙还在手里呢,你门就打开了。谁吓谁呀。” 马小玲让开林琳,一直走了进去,“咦,你们这么晚了,怎么都在这里?” “我叫了他们来吃宵夜。还有一些虾肉馄饨,你要不要来一点,我给你煮去。” “要,为了省一顿饭钱,我是连夜赶回来的。肚子早饿了。喂,你们怎么还不走?” 屋里的四人听到马小玲的话,都纷纷无语的向上翻白眼,马氏一家的脸面,驱魔龙族的面子,这回可算是见识到了。这么爱钱的天师,他们也是服了。 “小玲,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能方便替我解答一下吗?”山本一夫,两手插在裤子兜里,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 “什么问题?私人的免谈,多少钱都不行。关于专业的,按问题和时间收费。” 山本一夫:“......” 况天佑,况复生:“......” 林琳:“......”,她能高兴,这位至少还知道私人的不卖吗?不过她估计,钱给的高的话,就难说了。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被马小玲的神来之语打败后,山本一夫还是决定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如果真有鬼怪作乱,人家又不给你钱的话,你还收不收?”问完以后,山本一夫本能地想到自己这个问题需要给马小玲多少钱。 “当然不能白收了,我会把作恶鬼怪找出来。然后知道原因。再找源头去付帐。这个问题,呃,算了,算是白送你的,不收钱了。”说不收钱的时候,眉毛都皱成一团了,可见是多少的难以取舍。 山本一夫叹了口气,“谢谢。我们公司的商场最近在搞促销,回头我拿些抵扣卷,你们去逛街买东西吧。”抵扣卷加最低折扣卡,想来应该不会让这位女天师再心疼吧。 算山本一夫了解她,马小玲当场就眉开眼笑了,“呵呵,那多不好意思呀。”刚客气了一句,下一句便是“活动什么时候开始?抵用卷早点送来呀。” 几人又被马小玲这个样子逗号笑了,简单的道了一声晚安,便都纷纷离开了。马小玲也不客气,直接去房间换衣服,准备一会儿吃宵夜。 而出门的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复生下楼去睡觉,况天佑和山本一夫去了天台。 天台上,山本一夫首先提出了会为了珍珍的幸福,就此罢手。而况天佑只要知道山本一夫不会继续做恶便没有什么要求。 只是两人都决定将僵尸的身份暂时隐瞒马小玲。 几天后,马小玲拉着林琳和珍珍又一次将信用卡刷暴了。这让陪她去求叔那里进货的林琳都不知道要说她什么好了。 之前马丹娜离开前曾用身体里最后的能力将林琳的玉萧加持,但当时,林琳只是害怕玉萧玉碎,所以才这么决定的。但等到小玲去美国留学的时候,她才发现,她很多的时候,根本不舍得将玉萧当成御敌的武器。 可别的武器又在面对非人类的时候,过于单薄了。没办法只好请求叔帮忙将自己常用的那把伸缩细剑和一把黑鞭再进行加持了。 只是现在并非特独时期,求叔根本不可能用身体里的力量帮忙加持。于是便只要将这两份武器放到求叔设置的阵法里,以六年六个月六个时晨的时间进行透骨加持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琳今天会陪马小玲进货的原因。因为时间到了,武器加持完成了。求叔试过了,因为这种阵法和时间的原因,这两份武器丝毫不逊色马丹娜加持的那把玉萧。 玉萧,林琳是一直放在空间小屋的。那是黄药师送给她的,她很珍惜。所以从来都是随身携带。这会武器里又多了一把黑鞭,一柄伸缩细剑。林琳考虑了一番,平时武器放在空间里,出门或是有需要的时候,就将细剑固定在右手腕上。反正细剑的手把又细又短。放那里非常的方便。 就在林琳从求叔那里回来的时候,她接到了山本一夫的电话。说是已经找到妙善的消息,明天间她做好出门的准备。 女人出门非常的麻烦,要洗脸,要弄头发,还要化妆,换衣服。山本一夫打电话来的意思便是让林琳在他来找她的时候,就把上述那些事情都做完。她又不是珍珍,他可没时间和心情等她慢慢磨。 第二天,当林琳和山本一夫到了妙善结缘的地方时,那个红色的签子就只剩下一支了。山本一夫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那支签,将它交给林琳。 “你跟我进去吧。一共可以问三个问题,我,我就问两个。剩下的那一个给你。” 山本一夫想了想,当要点头。妙善上师的声音自空中响了起来,“山本先生,林施主。请到静室来吧。我等你们已经很久了。” 林琳和山本一夫对视一眼,抬脚就往里面去了。这时竟然真的走过来一个胖子上前阻拦。问题少女碧佳将人拦了下来。 “碧佳,不许吃零食。”林琳怕碧佳再一次桀骜不驯,大开杀戒,连忙提醒她。 碧佳对于林琳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但她带来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她已经好久没有喝过血了。食物的滋味是那么的美好,但并不代表,她不想喝血。 尤其是此时被人阻拦的时刻。 “碧佳,听话。”山本一夫见林琳如此说,又想到此地并不是惹事的地方,也出声喝止了她。 碧佳听到山本一夫也这么说,只好不服输地看了林琳一眼,便退了下去。 胖子和他领来的人,跟本不会让山本一夫动手,直接被后面的阿ken拉住了。自从能够再一次像正常人一样吃食物,他便对山本一夫少了一份恨意。现在他想要的,便是找到未来,然后一起快乐的生活下去。 走到内室,妙善已经坐在那里了,一副神仙风范。 “山本先生,林施主。你来了。” 林琳行了一礼,才对妙善说道:“上师有礼了,今天我们二人来,是都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上师。还请上师怜悯。” 妙善看着林琳似有深意的笑了,“今日相见,便是你我有缘。我会分别回答你二人三个问题。” 林琳一笑,看了山本一夫一眼。先开口问道:“我还需要几个,才能收集我想要的东西?” “一花一世界,一世一菩提。林施主是有大机缘,大慧根的人。我并不能完全参透,但至少你还需要15次。” 林琳算了一下,她现在有两颗佛珠,一串是十八子,那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每一世,她都能收集到佛珠。不过刚才妙善说她没有参悟透,那是不是她说的只是原来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 “况复生是不是还有变成人的希望?” “有”,这一回妙善的答案到是很干脆。 林琳听了放下了心,永远长不大什么的,最让人头疼了。 “女娲灭世和瑶池圣母的事情是否仍会发生?” “会” “我问完了,你问吧。”先对妙善行了一礼,才转身对山本一夫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便走了出去,虽然她非常好奇山本一夫会问他们,但她却并不想因为知道的太多,而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林琳走了出去,并不知道山本一夫的问题里,还有一条是关于她的。 山本一夫的三个问题,一个是问他们一家三口的,一个是问罗候的,另一个便是林琳的。 妙善算是为林琳做了一回保山。她告诉山本一夫,林琳是可以相信的。罗候的事情也是真的。而他们一家三口,也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妙善的回答,彻底让山本一夫放弃了他那伟大的种族更替计划。他要的从来就不多。 两人离开了妙善的静室后,便分开行动了。一个回嘉嘉大厦继续做她的死宅到底,一个去找未来。 未来这么多年,还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呢。他这个做爸爸的,怎么可以在有了方法后,不告诉女儿呢。 而妙善看着两人离开后,微笑着消失在那间静室里了。那位林施主的来历,她也有些看不明白。但她的到来,却影响了很多人。 是缘还是劫,想来命中皆以注定。 未来被找到了,情绪很激烈。在山本一夫用非常手段将未来束缚住后,未来才安静下来。 “我找到你妈妈的转世了。我们现在过得很幸福。回到我们身边吧。未来。我们一家可以幸福永远的生活下去。” 未来先是一喜,又是一惊,再后大怒的骂道,“你不是人,你不配做我的爸爸。你还想要咬妈妈。你这个混蛋。” “是的,我会咬你妈妈。在你妈妈最年轻漂亮的时候。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找到了办法,你妈妈不会像我们曾经那样,去吸人血了。我们可以吃东西了。你看碧佳。”说到这里,山本一夫才想到一直站在他身后,抱着一包鸡米花吃个不停的碧佳。 山本一夫让看了半个身子,让未来能够更直接地看到碧佳。 未来一愣,有些不可思议。那个跟在她爸爸身边几十年的女僵尸,竟然在吃东西。 那是肯德基的包装袋吧。这怎么可能?她不相信。 山本一夫向碧佳招招手,碧佳向小兽一样,小跑了过来。将手中的食物递了过去。山本一夫并没有接过。只是伸手,在里面拿出了两块鸡米花,一块放到了自己嘴里,一块掐着未来的下巴,喂进了她的嘴里。 未来试探下的嚼了几下,眼睛一亮,直直地看着山本一夫和碧佳手中的食品袋。山本一夫笑了笑,伸手拿过食品袋,特有耐心地喂未来吃东西。 这一墓看得碧佳心火暴起,恨不得杀了未来取而代之。未来一心都在食物上,根本没有看见碧佳的眼神,倒是一旁看着未来的阿ken看了个清楚。 碧佳是个有超能力在身的僵尸。比他们这些普通人便成的僵尸能力要更大,如果碧佳对未来起了什么坏心思,未来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想到此,阿ken便决定适时的提醒一下山本一夫为好。 一个喂一个吃,不过一不袋东西,转眼间便没有了。未来有些遗憾的看了一眼空空的包装袋。 山本一夫疼爱的摸了摸未来的头,他知道未来最生他气的地方,是他从中国回来后对她们母女的冷淡。然后明明有办法救母亲,却眼睁睁地看着她母亲死去。还有喝人血,误杀了堂本真悟一家的事情。 这些事情累积到一起,才会让未来对他的恨意那么深。 “我妈妈在哪?”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对于未来的问语,山本一夫只是直接的解开了她的束缚,让她能够自由活动。等到未来心急的再继续追问时,才挥走让阿ken和碧佳退下去。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不然我现在告诉你,你妈妈在哪里。我估计下刻钟就不见了人影。”现在他特别的喜欢黑咖啡,那种浓烈的,苦涩的味道,让他知道现在的一切都不是梦。 “这个吊坠,你收好。凡是你想吃的东西,你就用它碰一碰。这个吊坠的花纹,就是针对僵尸吃东西的符咒。” 看到未来接过吊坠,山本一夫便将这些日子以来的事情,挑挑捡捡地告诉了未来。只是看到未来那么激动的样子,有些为难地对她说道:“你妈妈还不知道你的存在,我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我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未来:“......”,看着自家爸爸年轻的脸,在看看自己永远保持的高中生样貌,难道是她生的太早了一些? “实在生不出来,就说是认领的吧。”未来有些不太情愿地说了这么一句。只要一想到那个碧佳,她就觉得讨厌。 其实她潜意识里,还是对这个爸爸在意的吧。她做的那些事情,还不是因为知道爸爸不会同她真的生气,才如此的吗? 事不宜迟,当天山本一夫就将未来带回了嘉嘉大厦。一同跟来的还有原来的阿ken,现在的堂本真悟。 既然林琳那个死丫头肯定了未来和堂本真悟的感情,那么把他们俩个一起带回来,给珍珍看看吧。 至于碧佳,却被山本一夫留在了通天阁。而堂本真悟今天见过珍珍后,也会回到那里去。他还没想着那么早就同意他们在一起。 回去的一路上,未来童心未泯,见到卖吃的店,就要停下来,买了再走,就连那香港街边卖臭豆腐的,未来也没有拒绝。 自己吃一块,然后看一眼山本一夫和堂本真悟,再笑眯眯地吃一块。哼,就是馋着他们,不给吃。 时间一晃而过,九.九年的新年时,化名山本武的山本一夫向珍珍求婚了。珍珍羞涩的答应了。不过婚礼的时间却没有定下来。 珍珍说要与小玲和林琳一起举行婚礼。小玲和林琳对视一眼,心中苦笑不已,一个是不能谈恋爱,不能流眼泪的女天师,一个是不知哪年便离开的偷渡客。这两人结婚,日期怎么可能在日历上。 山本一夫听了,眼睛隐晦地看了况天佑一把,这就么一个多情多伤的性子,到现在还搞不定马小玲,也是废物一个。 九九年的七月,本是世界末日的日子,却成了山本未来和堂本真悟的婚礼。两人在珍珍的祝福,山本一夫不满意下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便携手去环游世界了。 未来发下宏愿,要吃遍天下。堂本真悟对于山本未来是绝对的宠溺。五十多年前的恩恩怨怨,让他不知不觉间放下了。 他们的未来还很长,他不能被仇恨圈养。 至于那个算计了山本一夫的罗候,呵呵,山本一夫曾经想要抹杀他,但林琳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要杀他也不能在今年。今年是万世一个的葬月年,谁知道杀他不成,会不会就此藏进来。 而且相对于杀他,林琳更钟情于封印他。看得到吃不着,是一件多让人难受的事情呀。 在大家都以为九九年也会如同去年一样,和平渡过时,白蛇和青蛇的身份曝光了。同时曝光的还有况天佑父子以及山本武的僵尸身份。 这一天的事情是碧佳闹出来的,自从山本一夫找到未来和珍珍后,对碧佳非常的冷落。而山本一夫现在长居嘉嘉大厦,他不但不怎么见碧佳了,还不允许碧佳到此处来。 其实这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堂本真悟把碧佳看未来眼神不善的事情告诉了山本一夫。 未来是谁? 那就他的心头肉,是他的骨血,是他唯一的孩子。这个世界上,除了珍珍和未来,他其实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的。 碧佳既然对未来生了敌意,那就不要放在眼前了。而若不是这几十年,在失去未来的时间都是她陪伴自己,他很可能会收回她身上的那滴僵尸血。 那天碧佳心情烦躁,便去了嘉嘉大厦附近的酒吧。没错,就是白蛇的那家店。去以后,一时气不顺,便和小青吵了起来,到最后借酒劲不管不顾的打斗,让吃完晚饭出来泡吧的林琳一干人碰个正着。 正中也在那里,只是他早就吓呆了。一只僵尸和两人只妖怪打在一起,忒吓人了。早知道打死他都不会到这里来的。 在林琳的告知下,白蛇安排了一场美丽的邂逅,正中那人也不用特意去做什么,见到美女就会迈不动步。从那以后是经常流连在酒吧。 时间一长,正中是个什么人,白蛇也算是心中有数了。正如林琳形容的,这么大个人了,靠装神弄鬼过日子,又没有上进心。也没有什么恒心。 白蛇实在是想不明白许仙怎么就变成这样了,以前许仙可是非常喜欢医术的。那么善良真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但白蛇就是白蛇,她是执着的人。在知道自己大限将止的时候,努力的想要让正中学习真本领。最后不惜使出美人计,才让正中学了一手调酒师的技术。 林琳看着不姓赵,也不叫欠男的白蛇很是无语,忍不住问她,你说你图什么呀? 人家白蛇只是云淡风轻的一笑,好像在说林琳还小,不明白。囧的林琳明抢了她一瓶好酒,半个月都没有再来过这里。 所以,就在正中在美人的陪伴鼓励下来学调酒,最后吓得抱头鼠窜时,况天佑,马小玲,山本武,王珍珍和林琳就这么毫无防备的走了进来。那三只打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珍珍吓坏了,而正中却是高兴坏了。终于又有人进来了。 “珍珍,天佑,阿武,你们可算是来了。怎么办呀,这都打起来,我们要帮忙吗?” 小玲随身带着降魔棒,眼睛一立,便站到了最前面。听到正中的话,语带嘲讽地问他。“我们帮谁?不认识的是个僵尸,认识的是妖怪。你说咱们帮谁。我看还不如等她们打的两败俱伤时,一举消灭。” 还算正中有点良心,直接说道:“当然是帮素素和小青了。再怎么说,都是熟人。”可惜就算是他有这个心,山本武却没有,碧佳是能力高,但青蛇白蛇也不是好对付的,就算是白蛇大限将止,上千年的道行,又岂是区区几十年的一个三代僵尸可以比的。 所以,山本武一见碧佳落了下峰,直接上前去帮忙了。而况天佑看到山本武冲了进去。就有些感觉不太好。果然下一秒,林琳也冲了进去。 林琳今天只是穿了改良旗袍和白色长靴。那件可以当罩衫的软猬甲并没有穿出来。但林琳却自信,以她衣服的里衬,受伤的可能性也不大。 一按伸缩剑的机关,林琳直接一剑刺向碧佳。山本武在对付青白二蛇时,又分神关注了碧佳。林琳的这一招剑指长龙直接将山本武的僵尸力量逼了出来。 “你做什么?”这人怎么回事,怎么帮青白二蛇,而不帮他。 “我才要问你怎么回事?这丫头片子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珍珍的事情?” 现场这么紧张,也就只有林琳还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碧佳是谁,她又不是不认识,碧佳对山本一夫的感情,那也只是纯粹的。可她偏往别处带。也因此,林琳刚喊完,山本武下意识的就要去看珍珍。 珍珍此时是根本没有听到林琳的话,她只是还在震惊她的日本男友,除了有钱,还有可能不是人?这太惊悚了。 此时的小玲,直接回身向况天佑攻去。这些日子的对不劲终于积攒到今天都爆发出来了。 泥妹呀,这一试不要紧。结果恨得马小玲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她竟然在这一天,看到了三只僵尸。 “住手”打斗正酣时,林琳突然大声叫了一声。 青蛇和白蛇,自然是第一时间彻出战局,而山本武也没有弥战的打算,剩下一个碧佳,也只悻悻地出手了。 “都是文明人,一进来就打架。太有辱斯文了。咱们继续再战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为了多大的事情,要打成这样呀。”林琳这时才想起来,马小玲还不知道她家楼上楼下都被僵尸包围的事情。 连她最好的姐妹都被僵尸叼回来窝里去了。 这会才想起来,林琳都觉得有些个晚了。不过,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了。 “呵,怎么不打了。也让我看看这僵尸和妖怪都有什么本事。”说到这,马小玲恶狠狠地看林琳一眼,“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等着清算损失吗?” 听到小玲叫她,林琳讨好地笑了笑,几步蹭回了马小玲身边。 “你长没长脑子,僵尸和妖怪打架,你往上凑什么呀?你本事很大是不是?我这做天师的都快吓死了,你是闲投胎太慢是不是?” “噗哧”,本来林琳还虚心地听着马小玲骂人,可当马小玲说她这天师会害怕到吓死,就忍不住笑场了。 “小玲,林琳,还有阿武,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说吗?”珍珍回神后,便语带惊慌地请求着大家。 心,都让她说软了。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坐下来后,说了不过三五句话,第一个离开的便是碧佳。人还是林琳撵走的。 对于这个有些强势和强大能力的老女孩,林琳是非常讨厌的。原著里,回到六十年前改变历史的事情,就因为她而失败了。要不然也不会死那么多人。 虽然山本一夫在电视剧里就是个坏人。但碧佳这种‘为了你好’的作法,实在让人作呕。 碧佳的离开,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因为她一直记得她姑婆的遗训,在没有十全的把握下,不要对僵尸赶尽杀绝,以免敌人破釜沉舟的反抗。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不过, 一座嘉嘉大厦里竟然住了三只僵尸! 还是二代僵尸! 还和他们们经常的一起吃饭,出游,泡吧,这让一代驱魔龙族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情何以堪? 她对不起列祖列宗,她对不起姑婆,她对不起柜子里的那件龙战衣。 她,...下次一定多要些打折卡。 “亲爱的,其实你不是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你是第四十一代。所以这话是不对的。”听到马小玲的嘀咕声,林琳非常破坏气愤地纠正她。 “噗哧”之声不绝于耳,就连刚知道未婚夫是僵尸的珍珍也笑了出来。 “林琳,”马小玲站了起来,生气地叫道,“没看见我在生气吗?” “噗哧”,又是一声,本来紧张的气愤就让林琳破坏了,听到马小玲的强调之词,这会是一点都不剩了。 “好吧,我的错,那你继续生气吧。我准备好了,你继续吧。” 马小玲:“......”这让人家,还怎么生气呀。 众人:“......”你准备好了,可他们怎么看马小玲都没有准备好的样子。 过了好半晌,马不玲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眼前的情况了。三只僵尸,还都是二代的,泥妹呢,一只她都打不过了。还一口气送她三只。而且其中一只还是她好姐妹的未婚夫。 “他们三人,呃,三只的事情,以后再说。我现在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做。哼,况天佑你行呀,连求叔都帮着你。哼!”马小玲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他们的计算单位,只好将这个话题先放一放。 她是不相信求叔看不出来况天佑有问题,可是连求叔都帮他。这件事情,明天,不,是今天了,她今天一定要向求叔问个清楚,要是答案不能让她满意,她欠的那些货款,她就不还了。 所以,这才是原因吧。 “林琳,你刚才说的我不是第四十代传人,是怎么回事?你好像知道些什么?”马小玲现在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个多年的好友了,互相可以托付后背那么多年,她突然有些看不明白她了。 林琳想到自己一时口快,正心下懊恼。听到马小玲的话,只犹豫考虑了两秒钟,便决定掐头去尾的说些真话出来,“你还有个姑姑,因为谈恋爱吧,反正是对你姑婆说她为男人掉眼泪了。然后你姑婆便一气之下将她逐出马家。所以吧,我就觉得,她应该算的上是你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连她都不知道,一个生活在大陆的女孩,是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一些事情,但也不太全面。具体是怎么知道的。属于商业机密,夫妻不可说。” 众人对于林琳的说话方式,也有了一些熟悉。马小玲是知道林琳的,她不想说的话,你要是一直追问,身体好的,会挨顿胖揍。身体差的,只能听她天马行空地听她一顿乱谈。最后你不想听了,她都不让。 所以听到林琳这么说,也就知道再问消息来源的事情,是问不出来了,于是马小玲又问了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三只是僵尸?” 林琳看了马小玲一眼,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玲,咱能不用‘只’来形容他们三个吗?” 马小玲一耸肩,“好吧,我尽量。” “他们三儿不喝血,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的符咒还是我找来的呢。”林琳一眼,你快夸我吧。快夸我的表情看着马小玲,差点让马小玲刚下去的火又冒出来。 “没错,是我姐姐提供的。”小青也不甘被忽略地插话进来。 “这是重点吗?是吗?”马小玲快被这些人这些事情逼疯了。 “僵尸如果不吸血,除了生命长到让人羡慕外,还有什么是重点?是必须消灭的?”林琳可以是觉得刺激不够,看了一眼马小玲,又暴出了一个大消息,“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嗯,我想你一定还不知道,他们三儿会成为僵尸,还是因为丹娜姑婆撵着将臣跑的时候,被将臣咬到的。” 马小玲:“......”,真相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小玲觉得她今天回去一定要问问姑婆。林琳说的是不是真的,关于将臣的,还有...姑姑的。 “阿武,你真的是僵尸?”珍珍看到小玲不说话了,就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山本武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地看着珍珍。就害怕珍珍下一秒就会叫出来,或是自此远离他。 “我听说僵尸都会将人活活咬死,再吸血的。那你,那你,是不是?”对于珍珍来说,未婚夫是什么,并不是首先要关心的,但未婚夫爱不爱她,是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是必须要确认的了。 山本武很纠结,他不想骗珍珍,这些日子以来,他算是知道他的小女人有多善良了。平时上班就背个大包,那里面除了给楼下的流浪猫狗的食物,还有给年迈的拾荒老人的食物。若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为了生存而杀过那么多人,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我,” 山本武艰难的开口,被林琳打断了,林琳以仇富的语气,说道:“珍珍,山本武那么有钱,怎么会做出咬人脖子吸人血这种猥.琐.龌.龊的事情呢。谁知道被吸的人什么时候洗的澡,有没有皮肤病的。人家有钱,举着高脚杯,将人家医院的血库当成他家的厨房,可怜那些义务献血的人了。也不知道这家伙花了多少钱。”妹呀,她上辈子一定是圣母来着。 山本武看了一眼林琳,对林琳似挖苦的话,心中虽然无奈,但也感激。不过接下来林琳的话,却恨得他想要咬死她。 “珍珍,你不知道吧。对着人家的脖子咬,其实很变态,很色狼的,临了还吃死人豆腐,占死人便宜。幸好山本武没这样做,不然你还是一脚揣了他吧。这得色成什么份上的人,才能干得出来呀。禽兽呀!” 听到林琳的话,珍珍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她的未婚夫没有那样做。原来有钱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想到这里,珍珍看向一旁的况天佑,天佑家好像并没有阿武有钱吧。那天佑是不是? 珍珍的眼神,很容易懂。况天佑看到大家都看着他,无奈地说道:“我和复生也从来不吸活人的血。我们的血都是求叔帮我们找来的廉价死人血。” “所以我说喽,没钱,便是神仙也难为呀。”所以,做为新时代的天师,一切向钱看齐有什么错。 “小玲,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林琳看着大家被马小玲一句话给雷翻的样子,无语地说道。 “我又没说错。行了,僵尸的事情再说。你们两只蛇妖又是怎么回事?还有正中,为什么会在这里?” 白蛇大限将至,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遂一五一十的将她们姐妹的来历和与正中的瓜葛全说了出来。末了,白蛇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对着众人说道:“若是没有今天的事情,我可能还可以坚持两个月左右。现在,不过三五日的功夫了。马姑娘不用费力气了。” “姐姐,”小青哽咽不能成语。 正中好像听天书一般的表情,在打斗那么激烈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离开酒吧,此时,站起来,踹翻身下的椅子跑了出去。 白蛇见状,只是对想要将人追回来的青蛇摇了摇头。跟众人打了一声招呼,便让小青扶她回去休息了。 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她们,心中除了对爱情又多了几分恐惧外,剩下的只是苍凉和茫然。 是什么样的爱情,可以让人一等八百年。所以马家的女人,永远都只能看着别人去感悟这段感情了。 正中跑了,现在就剩下况天佑,山本一夫以及琳珍玲三人。五人面面相窥,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林琳只好先打发掉珍珍和山本一夫。他们小俩口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反正以她对珍珍的了解,就算是这样,估计她也是不会离开山本一夫的。 待珍珍走了,马小玲先是担忧地看了一眼珍珍,然后自嘲地笑了笑,山本武想要对珍珍下手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小玲,天佑,我现在要说的是你们俩个人的事情。”以林琳两百年的人生阅历来看,知道的多一些,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我们的事情?我跟这只臭僵尸能有什么事情,看什么看,再看收了你。”马小玲不改泼辣,对着看她说话的况天佑直接骂了回去。 况天佑好脾气,只是将头转到另一边,并不说话。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男人天生适合马小玲,不为别的,性格合适呀,要是性格太强,那就是针尖对麦芒了。 “珍珍和山本武,那是万世的情缘,而你和况天佑的纠葛,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什么,林琳,你在说什么?” “你在秦朝的时候,欠了况天佑的钱。然后你以身相许了。” 马小玲:“.....”不会吧,我当年这么没眼光,不会算帐,多少钱也没她自己贵重吧。 况天佑:“......”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到底要不要相信?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秦朝那会的通用货币是铜钱吧?”小玲想到民国以前,都是以金银,铜钱为通用货币的,心里就有些个纠结和惆怅。 林琳一怔,有些莫明地看着马小玲?怎么地,这是想要还钱? “秦统一六国后,是发行了铜钱,怎么了。这你不是知道吗?”再说了,就算是始发铜钱,金子也是有市场的。 马小玲有些个悲愤,铜钱呀,那她得多不值钱。 越想越伤心,马小玲狠瞪了况天佑一眼,起身就跑了。 刚跑到门口,看到林琳还傻坐在那里,气就不打一处来,“...回家了,我没带钥匙。” ...... 那晚之后,马小玲着实别扭了几天。不过在新的任务到来之际,又生龙活虎了一般。果然没有什么是赚钱和花钱更让人开心的了。 有时候,马小玲想了想,也觉得以自己这么爱钱的个性,也许上辈子,真的可能做出为了不还钱而嫁人的事情。 古代女人多幸福呀,嫁了人,有人供吃,还有人供喝,最重要的是不用还钱了。 当马小玲和王珍珍知道他们三个是僵尸以后,最幸福的就要数复生了。他再也不用继续上他那见了鬼的小学了。 这一点,在知道复生都念了六十年的小学时,珍珍差点没难过的落下泪来。相比成人被咬的人,复生这样的更可怜。于是在知道复生爱吃后,那是动不动就给复生做很多的好吃,这让死懒死懒的林琳也饱了口福。 二千年终于到来了,除了因为白蛇最后的死亡而非常难过的正中留在了家里,其他人坐着有钱人山本武带来的旅游车,在香港来了一个自助游。 他们倒是想去别的地方,但是新年的时候,去哪都是人山人海,还不如留在香港呢。更何况嘉嘉就要移民国外了,怎么地也要让她在走之前,好好看一看香港呀。 嘉嘉一直对林琳很好,林琳也喜欢嘉嘉。也想对嘉嘉好。在知道林国栋和嘉嘉的事情后,便特意让求叔推算了一下林国栋的寿命。 在知道林国栋就算是不变成僵尸,也会寿终正寝时,这才放心的将嘉嘉放出嘉嘉大厦。同时,又请山本一夫将他们是僵尸的事情都从普通人的记忆中抹去。 最后林国栋还是接受了治疗,而且治疗很成功。这个时候的嘉嘉也已经和林国栋感情渐起。珍珍是看好这段感情的。所以,非常的支持妈妈如今多走一步。 所以二千年的新年,便是嘉嘉和林国栋低调结婚的日子。婚后,嘉嘉将和林国栋去加拿大生活,那里适合林国栋的病后恢复。以及可以减少复发的概率。 一月末,嘉嘉和林国栋移民去了国外。二月中旬,正中正式接手酒吧。成为酒吧除了小青以外的另一位老板及酒吧调酒师。 四月,草长莺飞。马小玲在月初正式接到一份去英国追踪‘天使之泪’生意。 这笔生意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在珠宝展示时被明显的非人类抢走的一份价值连城的珠宝。之所以知道是在英国,是因为这位商人在每一款珠宝上都装有微型追踪器。 这种在展示时珠宝被窃的事情,在珠宝界也算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一些脑子没有锁在保险柜里的珠宝商人都会在不破坏珠宝的情况下,在上面装一个小小的微型追踪器。 这一次之所以请马小玲办这件事情,还是因为珠宝展示的地方有摄像监控。在那里抢珠宝的明显不是一个人类。所以才会动用非常手段。 说真心话,要是有的选择,珠宝商人也不会选择请马小玲出马,让警察去做这件事情,他可以一分不出。可是请马小玲来做,那总体的费用差不多是他购买这份珠宝的一半价钱了。 一行五人,提供往返机票和食宿,是马小玲提出除了价钱以外的条件。本来马小玲只想要三份机票的。但又想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话来。这山本武和况天佑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悠,也到了他们该出力的时候了。 而珍珍嘛,自然是弥补上次没去成日本的遗憾了。而且她想着,他们一行五人,也就珍珍是个普通人弱了一点。但要是情况真的很危险。她是不介意提前让珍珍便成僵尸的。 噢,忘记提了。珍珍那个傻丫头,已经准备今年就结婚嫁给山本武这只臭僵尸了。同时也决定那个时候便成僵尸,永远陪着他。 免他永世寂寞,孤独。 这件事情,马小玲虽然有心反对,但林琳支持,珍珍又坚持的情况下,她只能把这件事情的好处拿出来安慰自己了。 至少变成了僵尸,她就再也不用担心珍珍会有危险,会被人欺负了。 而且......青春永驻。 省了多少面膜钱。 碧佳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那就是接手日东集团,挣更多的钱,让她的boss每一天都在花她挣的钱。去吃饭的时候,有她开的饭店,去购物,去玩乐,到处都有她的影子在那里。 碧佳找到了生活重心,让山本一夫给了她一个前进的方向。而山本一夫为了让碧佳有动力,便把他的□□挂在几个福处机构下,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定期的捐赠。 这件事情,得到了珍珍的献吻。并且在献吻后,让某只僵尸得寸进尺地搬进了她的卧室。所以碧佳接手公司,努力挣钱这件事情,可谓是一箭多雕了。 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小玲才不阻止珍珍便成僵尸的吧。心给了他,人也给了他,不永远的让这男人属于自己,那就是亏本的买卖了。 有时,她也会觉得对不起马家的列主列宗,僵尸没消灭,竟然还眼睁睁地看着僵尸制造僵尸。 幸好现在的僵尸除了命长一些,倒是不用再靠吸人血为生了。 五人下了飞机,按着追踪器的指示来到了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刚到小镇,林琳便感觉到了一股奇怪的,压抑的气氛。当下便警惕了起来。 同时走到山本一夫旁边,对他小声说道:“阿武,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不,一会儿到了住处,你便咬珍珍吧。我感觉这里有古怪,不得不防。”谁知道剧情会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呢。 “嗯”,山本一夫早就发现了,将珍珍揽到怀里想道,反正他们都说好了,早一天晚一天的,跟本不是什么事情。而且早一天将珍珍转变,珍珍做为普通人的弱小也能改变。危险也会小一些。 到了住的地方,小玲竟然看见孔雀大师。当下就更觉得古怪了。刚刚林琳对山本武说的话,小玲也有听到,当下便对珍珍和山本武说道,“你们先去房间。”说话间示意山本武立即行动。 这个小镇真的太古怪了,她觉得她有些轻敌了。幸好因为看不得别人轻闲将山本武和况天佑拉了过来,不然真是出了事都没地说理去。 不过一个小时,珍珍的手腕上便带上了林琳特意为她雕刻的符咒。这个符咒相比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都要来的精致。 仍旧是硬币那么大小,天蚕丝做的绳。为了以防万一,林琳还多做了一个戒指。当然了,这两样东西,马小玲也有。不但有,林琳还磨着马小玲带在身上。 为了上马小玲重视起来,她也带了这么一套。当成她们三姐妹共同的首饰。 珍珍便成了僵尸,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一样。要说不一样的地方也有,就是吃东西前用符咒碰一下食物和饮料。其他的,僵尸需要学习和掌握的东西,山本一夫早就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在床上教导过她了。 珍珍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大家也放下了心。至于马小玲和林琳。倒是除了珍珍以外,没人关心。 一个凶到人神共愤,驱魔龙族马家的传人。一个身手好到暴,左手长鞭,右手细剑便可以打的二代僵尸无法近身的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担心她们去欺负别人,还会更现实一些。 在珍珍便成僵尸的时间里,小玲和林琳分别换上了战斗的装备。深紫色的马家龙战袍,降魔棒,装满打怪道具的化妆箱。一头披散地卷发的小玲是第一个从房间走出来的。 第二个走出来的是林琳,黑色的软猬甲,蓝色的改良旗袍,白色的长筒靴,直接长到膝盖下面。伸缩细剑被固定在右手腕处,被衣袖掩盖。 加持过的黑色长鞭,系在左边特意缝制的腰扣上,也被软猬甲挡住了视线。而相较于披着头发的小玲,林琳的头发用两根长簪盘了起来。满头的青丝上除了两根簪子外,还别了三五个花型的簪花。 这簪子,是小型的匕首。这簪花,是带着法力和剧毒的暗器。别怪林琳如此武装自己,来到这里这么久,她还真的没有经历眼下这种阵仗呢。 以前看电视时,只觉得男女双方的爱情凄美动人。现在身处此地,你还会发现,身上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手持玉萧,一身略有些复古装扮的林琳,让人眼前一亮。可惜名草都是有主的,没名的那颗却是个和尚。 在没有林琳剧透的情况下,根据珠丝马迹,马小玲等人还是找到了一座城堡。见了城堡的主人,莱利先生。 两人男三女的组合,还是那种强强联合的组合,当场便让这个等级不如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莱利,心中升起了不安的情绪。 城堡里的晚宴如期举行了,莱利看到明显有着僵尸感应的三人,如正常人一般的吃着他准备食物。心中大感疑惑。 尤其是看到珍珍将一块山本武盛到她盘里的蔬菜吃下去时,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感觉出现了错觉。 用餐时,几人仍是说出了僵尸和五十年前的那场婚礼。莱利情绪有些消沉,而他们五人里也就只有珍珍还有一点同情心了。 “正如莱利先生所说的,很多事情做错了,便没有能办法挽回了。有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这件事情,就算是再小,也会被重视。而发生别人身上,再大也会让人忽略。正如当年秦始皇的一道命令,害得马家四十多代女人孤独终老,终身不得流一滴泪一般。您说是吗?” 莱利先生听到林琳的话,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现在的若有所思。不过不等他说话,珍珍和小玲便不约而同的问她,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林琳耸耸肩,对着餐桌上的人说道:“我这不是看到了莱利先生,突然间想起了些事情嘛?” “什么事情?”这回就连山本一夫也有了一丝兴趣。 马小玲平时那么嚣张,她们马家的热闹可不是随时都能看得到的。 “当年秦始皇让人寻求长生不老药,然后找回了只僵尸。后来秦朝的大巫师马灵儿要出发去对付将臣。秦始皇知道如果将臣死了,他也活不成了。就让人抓了天佑的家人威胁他,杀掉马灵儿。噢,天佑和马灵儿是情侣关系。马灵儿被天佑杀掉后,天佑也自杀殉情了。不过在临时前,马灵儿就对自己的血脉发了毒誓。就是马家女人不能哭的誓言。” 说到这里,林琳就用有些不争气的眼神看着马小玲,“小玲呀,下次发誓什么的,千万不要用这种不伤敌人,而自伤的方式。这买卖亏大发了。 还有呀,这男人呢,真是要好好挑了。看着人模人样的,不干人事的,太多了。虽然阿武也一样的渣,但比起况天佑来,都能成男神了。瞧瞧你,再瞧瞧珍珍的眼光。啧啧啧!”虽然马灵儿只是马小玲的第二人格,但在一副身体里,那在林琳看来,就只是一个人。 等林琳说完这句话后,珍珍和山本武都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和况天佑,眼中明晃晃的有奸.情,有八卦的样子。 马小玲抬头看着对面的坐着的况天佑,然后猛地回头看一旁的林琳,“你说,我丫的,到底欠了他多少钱?”还要拿命抵? 林琳瞬间无语。 这不是欠钱的问题好不好。 “...那个小玲,你是要还天佑钱的吗?”珍珍在一旁接话问马小玲。 以她从小到大对小玲的了解,她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找各种理由赖帐的吗? 在山本一夫护妻的眼神下,白了珍珍一眼,“当然不是,我在核算损失呢。” 还钱?做梦去吧。本姑娘还要他赔偿一下精神损失费呢。 以为杀了她,再自杀,她就会原谅他?哼,想的美。 啥事不能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虽然不知道林琳的消息从何而来,也不是什么事情林琳都知道。但她偶尔暴出来的事情,却让人惊掉下巴。 莱利的目光只在况天佑和马小玲的脸上看了一下,便移到了林琳的身上。林琳举起酒杯摇敬了莱利一杯,口中默默地做出了一个‘秦始皇’的口型。 莱利心下一沉,原来这唯一一个看起来好对付的,竟然也如此难缠。 今天第一眼看到林琳的时候,莱利还以为这个手持玉萧,有三分古典气质的女孩是这些人中实力最弱的。但现在看来,却是他看走了眼。 本来珍珍才是那个看起来和实际上最弱的。但谁让她现在是三代僵尸呢,血脉的压制,跟本不是莱利这个四代僵尸可比的。 就关于莱利的身份这一点,林琳始终弄不明白。看了几遍这个电视剧,一时说莱利是三代僵尸,就是秦始皇。一时又说莱利是秦始皇弄出来当替身的。 因为秦始皇是第三代,所以莱利是第四代。说莱利是第四代,还是小玲通过眼睛的颜色分辩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大家说着话的时候,诗雅出现了。所以三句话不到,五人便留宿了。 因为这古堡古怪,所以众人拒绝了莱利的好意,只要了二间房。小玲,珍珍和林琳一间,况天佑和山本武一间。 没人气的城堡,夜里总有点阴森森的,林琳虽然跟着马小玲以后,胆子也变大了。可是想像力也更丰富了。此时的林琳就想着如果她去洗手间,会不会在抬头看镜子的时候,看见有人在站在她身后。 又或者,一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或是吊着一个人,或满地的血泊里躺着一具尸体。再或者,一切都非常正常,只是出门的时候,打不开了,或是开门出来去了某个幻境。 “林琳,你想什么呢?我要去洗手间,你要不要去?”马小玲拍拍脸,对于还没卸妆,这一点表示非常的恼火。女人的皮肤多重要呀。这么晚不卸妆很容易伤皮肤的。 看来回到香港以后,她还是要去吃大户,让山本武放放血去。 听说碧佳又开了个连锁的美容会馆,也不知道能不能给张免费的vip贵宾卡? “...去。”小玲妹子,你用的着这么配合姐吗?姐刚想到,你就开始行动了。说完叫上珍珍一起去了这间客房的洗手间。 幸好不是在什么走廊里,不然她就要先去把那两位先生叫一起来一起去了。 三个都没有洗澡。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清洁。小玲的化妆箱里都是这个符,那个咒的清洁用品,最多不过放了一点粉底,彩妆。而珍珍出来也没有背包。所以三人洗漱后用的还是林琳斜垮在身上,与衣服同色的荷包式样的小包。 里面有林琳从空间偷渡来的一套三瓶化妆品小样。瓶子都是小小的,正好够她们三个今天晚上和明天早上用。 荷包不大,就是一套小样,一包纸巾和手机,一些装在荷包内侧小兜里的现金。 在另一个房间,诗雅正在用言语伤害着莱利。莱利困苦不已。但仍是不忘对诗雅说道不要轻惹那五人。他能感觉到五人里有三个是血脉等级高过他的僵尸,一个是在秦朝就是驱魔天师家族的后人。另一个,虽然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但他能感觉到她并不简单。 莱利让诗雅千万不要去招惹林琳他们。只是他越是这么说,诗雅就越是要去。可谓是起了反效果了。 诗雅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让马小玲眯起了眼睛。林琳一手按住她预出鞘的降魔棒,对她说道:“你理她做甚,她要做死,你还能拦的住。大晚上的,快休息吧。我都困了。” 马小玲一听也是这么回事,但想想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跑她。于是眼睛一转在她们的门和窗上打下了两道符。 这道符对付不了山本一夫和况天佑,但对付莱利和诗雅都是绰绰有余。至于珍珍,她们都无语了。 这丫头真是太神奇的物种了,一个不怕任何符咒的僵尸。 珍珍手里有很多小玲给她防身的符咒和护身符。这些东西去阴邪之物最是有反应。不过那也要看道行。至少那些东西山本一夫是没用的。 也正是因为山本一夫没什么反应,所以珍珍也没有当回事。可等珍珍被咬成僵尸后,她还带着这些东西,却有些格格不入了。 不说格格不入,却是一点伤害她的意思都没有。这让小玲和林琳都有些好奇。好奇的结果便是小玲打了好几道威力大的符在珍珍身上。珍珍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让他们都不禁想,难道珍珍的僵尸特异功能便是对符咒免疫? 就在三人都躺下后,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可下一秒却传来了诗雅的尖叫声。小玲得意一笑,当即准备入睡。 珍珍有些担心,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一眼林琳。最后看林琳也没有当回事的样子,便觉得可能不要紧,也放心地睡下了。 到是林琳突然发现,她真的是有点傻大胆了。跟着一群僵尸来找另一群僵尸。她可能真的是将自己想的太好了。 她不是女主角,哪来的信心可以不被当成炮灰呢? 她倒底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真的是在作死吗? 看了一眼把她夹在中间,以保护姿态入睡的两人,林琳不得不承认,她可能是真的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想着做些危险的事情,离开这里。 作的紧,死的快。 诗雅被符咒烧伤后,一气之下便离开了古堡。在小镇上游荡的时候,又碰见了抢了天使之泪的珍妮。 珍妮死后,诗雅又回到了古堡。 此时天刚蒙蒙亮,林琳还在赖床,珍珍还在洗漱。只有小玲早早的站在了古堡门口呼吸新鲜的空气。 小玲和诗雅在古堡门口的一场交锋,林琳和珍珍并没有看到。莱利是个不尽责的主人,他竟然没有为留宿的客人准备早餐。这样本来吃西餐就没有吃饱的林琳和珍珍,只能厚着脸皮自己去找厨房做吃的。 珍珍和林琳的一举一动,莱利都看在眼里。当她们真的做出食物,吃了起来的时候。莱利出现了。 “僵尸是吃不出食物的味道和吸收其中的营养的,何必如此呢?” “并不是所有的僵尸都吃不出来。要不你试试看?这荷包蛋煎的很好吃。”珍珍自从知道莱利他们喝人血后,就有些害怕。但她天性善良,仍是希望他们能够在可以吃正常食物的基础下,不要再伤害别人了。 莱利不知道这几人在搞什么鬼,面带一丝冷笑的接过珍珍递过来的餐盘,站在餐桌旁吃了起来。 “珍珍,”林琳看到珍珍这样,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在珍珍的眼中,就没有坏人。可是在林琳的眼中,却并不是这样的。 莱利的问题,不是食物可以解决的。如果诗雅仍是到处杀人吸血,小玲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况天佑也不会。 诗雅死了,莱利不死也会疯掉的。为了安全起见莱利也会死。这一场英国之行,本就是一个悲剧的收场。 现在将食物给莱利,只会让他更不好受。他会想若是早一点知道这份符咒,是不是他就不会压抑吸血的欲.望,然后在遇到鲜血时,狂性大方。 如果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饭生活,是不是鲜血对他就不会那么有吸引力了。程度就好比吃素和吃肉的区别。 如果这一切,再早一点,他是不是就不会咬诗雅了。而诗雅,那么善良的诗雅是不是也不会一边恨着他,一边愧疚地吸人血了。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 这也是莱利认真的,珍惜地吃完那颗荷包蛋后,提出让珍珍为他和诗雅做一顿饭给他们吃。 他想在五十年之期到来之际,让诗雅在做一回正常人。 千秋万世,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也许这世上最难说的清的便是与感情纠葛在一起的事情。诗雅死了,莱利也死了。而天使之泪,小玲也没有追回来。 诗雅累了。这五十年,为了生存,为了复仇,一直生活在鲜血里。她的信仰和她的善良一直在折磨着她,死亡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而莱利也累了,爱而不得,幸福在指缝间消失。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早就满身疲惫。 求长生?求长生。 这一刻怎能不后悔当初的一念之差呢。 记得那是婚礼后的一场决战。莱利对马小玲,而诗雅却由林琳来应战。 站在宽敞的草地上,林琳的双眼闭了又睁。终于将一直拿在手中的玉萧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后,平放在唇边。 碧海潮生曲,从林琳的嘴边吹奏出来。众人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大海浩淼,万里无波。带着内力和法力加持的萧音,堪比一般的净化咒了。这让诗雅感觉很不舒服。 她脉出步伐,试探着向前攻去。可惜脚似踩在一方棉花上,棉软无力。而浑身疼痛似火烧。 林琳就站在诗雅十步之外,看着诗雅痛苦难耐。她并没有停止萧声,而是一直在吹着。这让离她们不远处观战的三只打酱油的僵尸知道了林琳的实力。 不需要动手,便可以制敌于无形。 三人看到这边半晌过去,仍是一人站着吹萧,一人半爬在地上做着无用的反抗。心里都暗暗点了点头。便将视线转到另一边,跳来跳去,打得难舍难分的小玲和莱利。 为了打败僵尸,此时的小玲实力是大大的增加了。自从知道况天佑三人的僵尸身份,小玲便开始研究如何打败僵尸,如何能给僵尸带来更大面积的伤害。 若是原来第二部中的马小玲,此时根本打不过莱利。但经受了林琳,和几只无良僵尸的‘陪练’,那实力对付一只四代僵尸却是绰绰有余的。 这不,在三人转过头看他们的时候,马小玲一个旋转飞踢,就将莱利踢来了五六米远。 看到莱利飞出去,马小玲当即呼唤神龙,想要来个大清洁。神龙飞落,一道强光带着另一道强光落下,原来是诗雅看到了莱利危险使用浑身最后一丝力气飞扑了过来。 只可惜她低估了神龙的威力,她与莱利并排被神龙穿透。 事情发展到最后,大家都有些感伤。来时的心情早就不复存在了。 那颗天使之泪,小玲难得又一次肉痛的放弃了。 她将天使之泪放到了精灵的地方。 看着那些精灵,小玲第一次明白。马家的女人,为什么要坚强。 相爱容易,相守难。 爱,多么的奢侈。 ...... 一行人回到香港后,就接到了正中退房的消息。正中和小青蛇感情稳定。两人都准备离开香港去移民。所以想要退掉房子,带着金姐和守正叔去国外。 珍珍大为不舍,林琳倒是觉得正中能离开,也是不错的选择。香港要乱起来了。能走一个是的一个。 正中和小青将酒吧卖了,此时新的酒吧老板正在装修着。林琳过路的时候,向里面看了一眼,猜想着会不会是马叮当回来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也许此时离开,就会脱离剧情,就像是阿平和平妈一样。阿平终于结婚了,年初的时候他太太为他生了一个大胖闺女。当场便气着了平妈。平妈生气的要回香港。 还是接到阿平的电话后,林琳对平妈说,香港没有计划.生育一说法。阿平是香港人,这一胎是姑娘,下一胎再生就是了。以阿平的手艺,您老还怕养不活吗?又说了男孩子有个姐姐,姐姐还可以带着弟弟玩。 长途电话打了将近一个小时,平妈才心平气和的给儿媳妇做月子饭去。争取养好的身了,再生个大胖小子。 所以看到阿平和平妈。林琳心下里总认为只要离开了香港和日本这两个地方,一定就走出了剧情。再不受剧情的摆布。 想到之前看电视剧时,二千年会发生的让人操蛋的事情。林琳就想向天竖起中指。而又一次在嘉嘉大厦里看到碧佳后,林琳似是感叹地对碧佳说道:“我们这次去英国,可是遭了大罪了。吃不好,睡不好的。要是在英国或是别的地方有个自家的酒店,那该多好呀。唉,未来就没有你懂事。你看,你家boss出门都能花你孝顺他的钱了。呀,说起来。阿武还给你买了咖啡呢。正好在我这里,你等下,我给你拿去。......” 利用碧佳对山本一夫的心思,林琳只用了一段话,便将碧佳弄到国外,开扩国外市场去了。碧佳听了林琳的话,一心的弄起了酒店业。发誓让要她家boss无论在地球的什么地方,都能吃好睡好玩好。 也许是小女人的嫉妒炫耀心理,碧佳每在一个地方建起一座五星级大酒店,或是度假村都会告诉山本一夫一声并给山本未来发一张开业邀请函。 山本一夫还以为碧佳对成为事业女性有了兴趣,每每接到消息都会鼓励的说让她加油。干得好。 而明白真相的林琳,却悄悄地藏起了好多碧佳送过来的黑钻vip免费卡。 做为单身狗,还是要经常出去躲一躲的。 所以有高贵大气上档次的,免费的地方不住,她才是个棒槌呢。 而成为事业女性的碧佳,白富美的身份,美丽的容颜,不同一般的气质,非常的吸引人。又在机缘巧合下碰到了猥琐,喜欢嘴上花花的高保后,生活一下子就变得鸡飞狗跳起来。一边忙着扩展事业,另一边还要听从山本一夫的嘱咐在不伤人性命的情况躲避高保的纠缠。碧佳一时,倒有些个顾不上找山本未来示威了。 果然爱情,都是磨人的小妖精。 不管是谁的爱情,双方面的,还是单方面的。 而不厚道的嘉嘉大厦的居民们,竟然还下起了赌住,近距离地开始围观高保这个大块头是如何摘下碧佳这朵高领之花的。 美女与野兽。鲜花和那个啥。 ............................................................................................ 正中离开就不会被电脑中的贞子诱惑了。只是别人却不一定了。这一日,复生在玩电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网站。 马小玲一路追查到底,竟然开启了一个日本四国的复本。珍珍虽然成了僵尸,但是天性胆子小,而且小玲和林琳都觉得马小玲的清洁生意一点都不适合珍珍惜样性格的女孩,不说危不危险,同情心太盛的话,很难挣到钱的。 这一次也是一样,马小玲只拉了况天佑便去升级打怪。而林琳继续奋战在死宅的战线上。等到马小玲回来了,心情颇好的请大家在天台吃烧烤。 这个时候,林琳才知道马小玲在超度完贞子后,竟然杀去了欺负贞子的那个男上司家中,放了几个小鬼,又高价的帮他做了一回清洁。 做清洁得来的钱,就是分给了孔雀一半,也让马小玲眉开眼笑的。只是这份好心情却因为山本未来挺着大肚子回来而消失一空。 求叔查到消息,僵尸和僵尸跟本不可能生有下一代。但山本未来却怀孕了。跟据古籍记载,此胎必为魔星。 但林琳却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说未来肚子里的孩子,是救世主。是阻止女娲灭世的关键人物。他们必须要好好地将他养大。满足他一切的需求。便是吸人血,他们也要满足。 同时又让山本一夫等人准备一个大型的献血机构,随时备用。 对林琳的说法,众人或是相信,或是不相信。但山本一夫和珍珍,以及未来和堂本真悟却是愿意相信的。那还是个孩子呀。好好教育,又怎么会成为魔星。 “小玲,求叔,你们相信我。我也是希望这个世界好的。僵尸是会有孩子的。只是非常的困难。小玲将来和况天佑就有个女孩,叫况天涯呢。” “胡说,谁要给这只臭僵尸生孩子。”小玲一听林琳这么郑重口吻的说话,心中也不由的相信了。只是,狠狠地瞪了况天佑一眼,小玲便走到一旁去,不再吱声。 心里是如何想的,就没有人知道了。 珍珍听到林琳的话,看了一眼山本一夫,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问道:“林琳,我和阿武会有孩子吗?” “会呀,不过时间可能更长一些。你要知道僵尸怀孕这件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幸好永恒的生命,给了你们更多的机会。” 王珍珍和山本一夫会不会有孩子,林琳怎么可能知道。第二部的时候,普通人的王珍珍就死了。只是此时,林琳却并不希望珍珍太失望。 有了希望,等待才不会让人觉得漫长。 那日之后,这个话题便放下了。于是几天之后,堂本真悟陪着未来去海边散步,林琳一干人也跟了过来。小玲最近生意很淡,也想着散散心。 于是两个人的散步,就便成了多人的烧烤聚会。 第一章 =3 第三十章 海浪,沙滩,俊男美女。一旁还有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复生小朋友在火上烤着吃食。 珍珍在霸道的山本武的允许下,穿了一件保守的泳衣。就这,山本武还要让珍珍在腰上系上一条丝巾。 林琳和小玲两人也是能疯,是直接穿着比基尼从家里出发的。一路上开着马小玲的敞篷跑车,相当的有回头率。此时,两人都穿着性感的比基尼,身上系着色彩鲜名的纱巾,在那里打排球。打了一会儿球后,林琳看到况天佑眼睛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偷笑了一下,便喊复生一起去潜水。 当年在桃花岛,她可是潜水潜最好的人呢。 最差的,还是要数...杨过了吧。 摇了摇头,林琳抛开那些久远的记忆,先复生一步跳下了水。 只是这一下水,林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也许是‘命运’觉得林琳这个变数不应该存在他的棋盘上吧。 在一次步进新的生活时,林琳知道她已经离开了僵约的世界。闭上眼睛,感觉了一下,幸好所有重要的物品都带了出来。她竟然什么也没有损失。这可算的上是奇迹了。 银行的存款早就让她兑换成了黄金白银储存起来了。玉萧,武器都在空间里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嘉嘉大厦的卧室衣柜并不大,她那些喜欢的衣服和特别定制的衣服,也都在空间小屋里。要说一点损失都没有,也不准确,至少她在英国买的那套刚用了一半的化妆品是没有了。 果然随时做着离开的准备就是不怕这种突然状况。 也不知道林琳是不是因为活的太久,经历的太久,所以神经也变粗了,还是她知道自己的这一次意外离开,很有可能是那个‘命运’在操纵。 想到那个有些欺软怕硬的命运,林琳叹了口气,只有承认自己实在是那个软柿子。 轻轻地摇了摇头,林琳非常阿q的不在多想了。 反正想再多,也没有啥用处。 这种事情遇到多了,是个人都要麻木了。 这就像是堵车和便秘一样。无论你想不想,在主观意思上,你都只能耸耸肩。 去他大爷的。 走之前就不能先让她去跟熟人告个别吗? 她买的股票还没有套现呢。 她从山本一夫手里讹来的美容馆spa卡,才用了多久呀。那样的大地主,她才斗了几回呀。 苍天呀,就不能,就不能...... 幸好她在嘉嘉大厦的房间里,没有脏衣服。又在出门前将房间打扫干净。那些在她去后来她房间的人,不会看到挂在卫生间里的内衣什么的。 她又想到她是死在了水里,那样的话,等到小玲找到尸体的时候,会不会都泡肿了? 算了,不想了。 用手搓了搓脸,林琳这才开始将心思转回眼下。 唉,虽然还有些对马小玲他们的担心,但一番乱想后,林琳却已经准备好了迎接新的生活,新的身份。 林琳的手心里已经有三颗佛珠了。握手成拳。林琳心里高兴这一次没白跑一趟。 不过当林琳的手刚一握紧时,便有一道信息直扑脑海。 原来林琳手中的佛珠只要集齐三颗在手中,那么每一颗佛珠都可以成为须弥介子。而且面积还不小,足足有一百平方呢。 她现在有三颗珠子,那就是三个一百平米,等以后去的地方越来,佛珠就会越多。然后她的储物空间也就会越多。 虽然每颗珠子里的空间都是独立的,但林琳并没有觉得麻烦。因为独立,她正好可以将东西按着各种分法分装在各个佛珠里。 林琳大喜,果然佛祖就是慷慨大方。虽然这须弥介子都不能放活物。但这大小绝对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 瞧她那间小屋里装东西都装的没有下脚的地方。 这回到是可以帮忙分担一下了。 林琳自床帐向外看了一下天色。 天色尚早,还有些时间让她将空间小屋中的东西倒腾到须弥介子中去。于是悄悄地下床,将睡在她床铺对面榻上的秀橘,轻轻地点晕了。 噢,忘记说了。这一次她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她成了在家不受宠,出嫁被打死的二木头贾迎春。 此时的迎春刚刚定下了孙家这门亲,正抓紧绣嫁妆呢。从定亲到走完六礼,就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说时间仓促的很。 时间虽然有些赶,嫁衣是府里姐妹和针线好的丫头们帮着做的,剩下的零碎东西都让府里针线房的人加班加点的弄了。 算上今天,距离婚礼还有四天的时间了。这让林琳忍不住的皱起了眉。 那孙绍祖可是有名的‘子系山中狼’,她林琳虽然不是真的‘闺格弱质女’,但现在却也没有多少武力值。 四天的时间,不,成亲当天不算。她还有三天的时间。三天的时间,她想要将武功恢复到三层是绝对办不到的。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她手里还有一些增加内力的药丸,吃了以后,再走上一遍内力,药并行发挥的倒也迅速。 可问题是这是红楼的世界,吃那个外挂一般的药丸子,不是浪费是什么。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好不好? 虽然黄外公还给她留了几颗,但是能省则省嘛。 想了半天,也没有解决办法。不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同样的道理。若没有一身好功夫,她这身子,她这容貌是跑不出京城的。 被贾家的人找到,还好。若是碰到人贩子,直接青楼楚馆的干活儿,她找谁说理去。 相比之下,还不如顺势嫁到孙家,然后占山为王,呃,不对,咱是文明人,自然是当家作主了。 林琳转身回到空间,一边往佛珠里收拾东西,一边想着孙绍祖那个人,是一定要制住的。 她鞭子挥的还不错,就算是没有内力,用些巧劲也能制服一两个人。只是这胳膊上没有力气,却是个麻烦事情。 贾迎春再怎么不受宠,那也是千金大小姐。平里拿的最重的便只是茶碗菜碗了。别说她了,就是刚刚被她点了穴道的那个秀橘也是小姐一般养大的。 皆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 看来当务之急,便是要在三天里好好地练习臂力。争取可以在婚礼当晚挥鞭一百下而不倒。 林琳一边想,一边收拾东西。她将一些不常用的大箱子都放到了须弥介子里,空间小屋一下子就宽敞多了。她的那张床也可以四腿着地了。 因为须弥介子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林琳这个吃货特意将一些吃食转移到了其中一个佛珠里。虽然当初买这些吃食的时候,都是经过真空包装处理的。可就是真空包装,它也是要有保质期的。过期了照样不能吃了。 空间小屋的厨房里,还有一个储藏柜。那里面的时间倒是静止的,但无奈就是太小了些。里面放的都是不能包装的食物和水果。 现在不怕了,就算是将来她买下整个超市的食品区,也有地方放了。 当下,林琳便决定无论将来她收集到多少好东西,但这个装食物的佛珠永远只能装食物。 专用的。 林琳弄完这些后,从镜子往空间外看了看,发现天还有一点就到了平时贾迎春起床的时间了。 想了想,便从食品柜里食了点现成的吃食快速地吃了个早饭。 跟据贾迎春的记忆,因为出嫁再即,史氏现在都让迎春在她那里吃一日三餐的。但史氏的口味,贾迎春实在是不爱吃。油大,还偏甜软。 每每吃不了两口,就涌上了孕期反应。 恶心,反胃。 看了一下自己空间的存货,林琳无不悲哀地想着,难道离开贾府的这几天,她都要偷偷在空间加餐吗? 吃饱喝足,刷牙漱口。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先是将秀橘的穴道打开,然后慢慢地走回床边。 秀橘醒来,侍候着林琳一番洗漱,这才扶着林琳出了大观园去了贾母的正院。林琳在园子出口处,碰到了其他几个贾家的姐妹,还有瘦的脸色非常不好的林黛玉。 林黛玉先天体弱,再加上饮食不当,心情压抑。本来不好的身子就更差了。现在走个几步,林琳眼尖的都能看到林黛玉扶着丫头的手都有些发白了。 这是真的弱呀,可不是后世那种白莲花的伪弱。 贾政在家,此时的贾宝玉早就去家学了。而薛宝钗是在搜园子的时候就搬了出去的。也因此,今天去贾母那里用饭的便只有林黛玉和贾家三姐妹了。 说来,大观园是有个小厨房的。一般姑娘们都是在园了里吃饭。冬天的时间犹是如此。但今年却是因为迎春出门在即,这边都在贾母那里用饭的。 林黛玉往常都是十顿饭里有五顿饭不吃的。可自打迎春定了婚期,倒是一顿不落的顿顿在贾母那里用三餐。可见也是个有心的。 原主二木头,都印象深刻地把这件事情记在脑子里,林琳这个颜控的黛粉,自然会更加的美化林妹妹了。 姐妹四个,两两并排,林黛玉是客,迎春为长,故走在前面。而探春和惜春两人便走在二人身后。 姐妹四个,竟是一路无言地到了上房。 到了上房,众人斯见,请过安后。便一一坐在贾母身边。李纨,凤姐还有刑王两位夫人分别端汤盛粥。这让林琳有些不太好意思。 刑夫人是继室,辈分大,年纪却没有王夫人大。王夫人都是五十上下的人了,却还要如此立规矩。其实贾母也有些太不留情面了。 吃了一顿没啥胃口的饭菜,林琳便随着众人做了一套桌前漱口的礼仪来。 林琳自来便是黛迷,看到黛玉比她这个吃过一顿早饭的人吃的还少时,心里心疼她,准备一会儿悄悄拿点好东西给她吃。 至于别人,还是算了吧。她又不是圣母。在自已家里吃不饱饭,干她底事? 饭后,看着刚才侍候她们吃饭的几全老中青媳妇都回自己地盘吃饭后,众人陪着贾母说了会儿话,贾母便道乏。让姐姝几人自去玩耍了。 探春站了起来,便要走出去。发现坐在她身旁边的迎春没有要走的迹象,便开口说道: “二姐姐,走吧。去我那里坐坐。我昨儿得了一首诗,你们帮我品品。” 林琳笑着回了她,“我还有事要跟老太太说呢,你们先回吧,我一会儿便到。” 几人看了迎春一眼,又看了看贾母,便都走了出去。只是林黛玉走到门口时,特意回头看了林琳一眼,若有所思。 “二丫头,有什么事说吧。”贾母想到自己这个木头人一样的孙女,怕她浪费时间,便先开口问道。 “孙女有事,想求老太太。”林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张嘴便说要找贾母有事。可话说了出来,就不能改口了。于是硬着头皮上了。 贾母眼睛一眯,带着一丝审视的目光打量货物一般的上下打量了迎春一番,半响,才问她是什么事? 林琳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地道:“孙女自幼便在老太太身边长大,接受老太太的教诲。知道比不得大姐姐位尊娘娘,也比不得三妹妹讨老太太喜欢。但总不至于只值五千两银子的地步呀。” 贾母听到迎春的话,眉头就皱了起来。老大用五千两银子给二丫头找的这门亲事,她是知道的。但她没有想到二丫头也知道了。 二丫头的婚事,看起来是老大私德不休。何尝不是在拿这件事打她的脸。不过, “胡说,你也是大家小姐。这样的话,岂是轻易说出口的。婚事是你父亲定下来的,便是我再疼你,如今也是无济于事。” 哼,林琳早就知道这件事情贾母是一定知道的。却拿眼睁睁地看着自小养大的亲孙女被卖掉。可见心肠是什么样的了。 不过,林琳也不是想要取消婚事。她要的是别的。 若不是她现在武功不济,没有办法躲开所有人直接抄了这荣国府的公库,私库。她还不会在这里为了蚊子大点的肉让贾母放血呢。 等到她的功夫恢复到三层,她就回来将这荣国府来个三.光。 公库光,私库光,厨房光。 “自古儿女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孙女并不敢妄意,更别提子不言父过了。只是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挤不出五千两呢,可孙女却,老太太,别的不提,若是让人知道官里贵妃娘娘的亲堂妹就只值五千两,那娘娘在宫里又要如何呢。”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林琳的这些话,贾母如何不知。可是老大那个逆子,是诚心要如此报复自己偏心二房。 自己即阻止不了,又不甘心事后为老大作出来的荒堂事补救。这才一直装糊涂。可今天被二丫头明晃晃的道了出来。再想装糊涂却是不能了。 “唉,我知道委屈你了,只是你那个老子,唉。鸳鸯,你去把我嫁妆里那套镶南珠的头面找出来给二丫头。” 林琳低下眼帘,深藏住眼底的幽暗。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以为你家的两个儿子真是畜生下的蛋。 “多谢老太太怜爱!”林琳接过首饰,以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收下了。 金银这种东西,她空间里有的是。但就是没有银票。她本来想着要是能要出五千两,贾母给的也会是银票,她有一对空心镯子,将银票藏在里面,送给林妹妹当见面礼,多好呀。 可哪想这老太太竟是如此吝啬。既然如此,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若不是佛祖慈悲,她命好,学了一些保命的本事。谁能保证若是第一次穿越就到了红楼。她不得让就着贾迎春的命运,让人磋磨死呀。 除非她一辈子呆在空间里,不出来。不然要钱没钱,要功夫没功夫的。还不知如何呢。 一脸感激的捧着一套首饰走出了贾母的正房,林琳一脸淡淡地回头看了一眼这气派的五间正房。心中冷哼,既是把话都挑明了,你都不愿意拉亲孙女一把。那就别怪她这位伪孙女做事不地道了。 林琳并没有一如先前说好的那般去探春的地方看她写的诗。只是扶着秀橘的手,在这寒冷逛起了这闻名千古的大观园。 这座园子跟北京的那座大观园很像。林琳曾经去那里参观旅游过。除了没有收费点和商店,其他的地方都差不多。 从怡红院一走过来,便到了林妹妹的住处。一院子的竹子将冬日最好一点阳光都挡在了外面。也不知是先入为主,还是真的如此,林琳看着这座潇湘馆有点秃废的样子。 “二姐姐来了,怎么不进去?” 林妹妹带着姑苏口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林琳转头对她一笑。“也不知主人在不在,现在正好看见了主人。自是要进去讨杯茶的。” “我这可没有旧年的雪水,不过是普通的水。二姐姐若是不介意,扫榻相迎。”林妹妹扶着春纤的手,侧身让林琳进去。 林琳呵呵一笑,“不瞒林妹妹,你就是给我旧年的雪水,姐姐我也是不敢喝的。那喝的,吃的,又不是古董和药材,越沉年越好。除了酒和煲汤的鸡,其实的东西,还是越新鲜越好呢。”过期的东西,谁敢吃呢。 黛玉听了一笑,并未说话。 “我们姐妹说点私房话,你们去玩吧。”待丫头们上了茶和点心,林琳便笑着打发了丫头们出去。 春纤看了一眼林妹妹,又看了一眼守着屋子的紫鹃,看到紫鹃也拿着针线盒要出来了,便跟着起了出去。 至于秀橘,那是个实心眼的。早就在林琳发话的时候,出去了。 “二姐姐想要说什么?” 林琳喝了一口茶,从点心盘里拿了一块点心,慢条斯礼的吃了一块才对着面前的林妹妹说道:“想说的话,不知从何说起。再有几天我便可以离开这狼窝,进入下一个虎穴了。心里有些感慨罢了。” “狼窝,虎穴?二姐姐怎么会认为那是虎穴呢。毕竟是,家呀。”对于林琳说的狼窝,林黛玉并没有反驳,能写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少女,又怎么会不明白贾家光鲜丽亮下的肮脏呢。 但虎穴这个词,林黛玉却觉得有些个夸张了。再怎么说,那也是自己未来的家。出嫁的姑娘,年轻的媳妇。就算是如珠大嫂子般,至少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大老爷拿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帮人跑官,但事情没办成。他又不想将钱退回去,便将我许给你孙家那位。全当抵债了。”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震惊地说不出话来的林黛玉,又说道:“这样子嫁进门的媳妇,会是个什么情形,妹妹聪慧,应该能想像得到吧。” 林黛玉眼中含了点泪,更让她自己这副美的不可方物的脸,美出了惊人的高度。林琳都有一种贾宝玉总是惹林妹妹哭泣,是不是就是为了看这个场景的感觉。 林黛玉此时跟本不知道面前的‘假’迎春如何地yy,她现在想的都是虎毒不食子,大老爷怎么会如此狠心。她不敢相像若是哪一天老太太不在了,她这个外甥女,落在他们手里,又将如何。 “老太太?”外祖母知不知道,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任由大舅舅胡来的。 “咱们家这位老太太,什么不知道。你林家所有的财产除了用来修这座园子,各房的太太奶奶,爷们奴才的私房都有进项,这事老太太知道。大姐姐出卖了秦可卿,当上了只有死人才能得到两个字封号的贤德妃,这事老太太也知道。琏二嫂子因着三千块钱逼死两条人命的事情,老太太还是知道。噢,对了,关于薛家那位哥儿打死人的事情,老太太同样是知道的。那,你看,老太太听说我也知道自己被卖了五千两的事情,还特意赏了一套首饰呢。” 林琳每说一件,林黛玉的脸就要白上一分。等看到林琳手中的那套首饰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那种即将要晕过去的样子,也让林琳有些害怕。 林妹妹的身体有多不好,每一个华人都知道。她可别因为一时口快,将林琳再弄病了。 “为什么?”老太太既然知道,为什么不阻止。 “阻止吗?” 林妹妹点了点头。 林琳想了想,说道:“为什么要阻止?秦氏是宁府的宗妇,又不是荣府的。她的命,可以让荣府的姑娘受益,为什么要阻止?你林家两三百万的银子,再加上价值好几百万的古董摆设,这些东西反正你一个人也守不住,大家分分,至少你还能保住命。这一点,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是”,她不傻,她家里有什么,她还是知道的。父亲过逝前,便嘱咐自己装成什么都不知道,才有可能活命。 “可你也太不小心了。你平时虽然装得像,但在宝玉面前却漏了行迹。” “宝玉?怎么会?” “宝玉是个口没遮拦,心中没数的。你那日曾对他说过,府里出的多,进的少。若不简省,必至后手不接。可是?” 黛玉歪了歪头,“似是说过这句话。” “他回去跟袭人说了,袭人跟二太太说了。二太太已经明白,你是懂得管家之道的。就算是推到你帮琏二嫂子写过几篇帐册子,但二太太却不一定会相信。若是你毫无所觉,在金玉良缘成时,你本来是可以出府去的。但现在,只能死在这里了。” “若是金玉不成呢?”若是真如二姐姐所说,那么她唯一的生路便是金玉不成了。 “必成的。你林家的家财早就没有了,可薛家还有百万之富呢。宝姑娘的哥哥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成亲前后必死无疑。” 黛玉聪慧,却不如林琳知道前事内事,所以听得有点云山雾照的。林琳见此,又说道,“宝姑娘的哥哥打宝人的案子是压了下来。但如何压下来的,妹妹可能不知道。是二太太让人告诉主审的贾雨村,说是薛家的哥儿被冤魂索命,以然死了。其中的道理,妹妹必然是明白的。” 明白,自然是明白了。薛家没了男丁,百万家财只能是宝姐姐的嫁妆了。宝姐姐不但是二太太的亲侄女,还有着这些家财当嫁妆,将来进府了,也会一心一意的孝顺二太太。 “妹妹还是别指望老太太了,老太太是贾家的老太太,而你姓林。这么一个火坑,妹妹还是想办法离开吧。” 林黛玉惨然一笑,“我还能去哪,而且二姐姐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不可能活着走出去了。”林黛玉没有说的是,这里还有宝玉在呢。 可是转眼间,她又想到金钏死时,宝玉的作为,还有睛雯被赶出府时,宝玉的毫无作为,林黛玉不得不承认,她是指不上宝玉的。 可是多年的心愿,又如何能放的下呢。 “你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可能帮到你。不过你要给我半年的时间。”林琳想了想,半年的时间,武功应该能恢复几层,她抄了贾家的时候,顺便偷了黛玉出来,是没有问题的。 “二姐姐?”今天的迎春太不一样了。她一直知道迎春什么事都不说,但是个心中有数的。但今天却是太反常了。 “忍了这么多年,最后却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反正还有几天的时间了,我却是不愿意在委屈自己在这里受气了。妹妹也是,最好的情况,最坏的情况,也不过如此了,还不如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个贾家,我势必要闹个天翻地复才摆休。” 林黛玉:“......”。真是不鸣则矣,一鸣惊人呀。 “林妹妹,你的决定呢。你要离开,我便帮你离开。去哪里,我也送你去。你要是现在决定不了,等到半年后,我再来问你。” 被林琳的话问的不知如何选择,林黛玉想到她还有半年的时间,便点了点头。准备慢慢考虑出路。 离开了贾府,她又能去哪里呢。 天下之大,她真的无处可去吗? “姑娘,林姑娘,快到午膳的时间了。老太太那里让姑娘们自己用饭。”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贾母早上被林琳气了一下,中午的时候实在是不想看见她了。便传话,说是天冷了,让姑娘们都在园子里吃,别来回走动,再吹着风。 此时听秀橘的话,林琳想了想,便知道贾母这样是不想装慈善了。耸了耸肩,虽然在这个时代看来有些轻挑,但林琳好心情地却没管那么多。 正好,她还真的不愿意陪个老太太一起吃饭呢。 “让人将饭菜送到我院里,我回房吃去。”说罢便跟着有些神不守舍的林妹妹告辞离去了。惊天大雷,她已经放出去了。好意她也留下了。就看林妹妹如何选择了。 她是绝对不会让那个孙绍祖碰她一下的。一夜情,还是临时搭伙过日子,林琳早就没有什么强烈的反感了,但孙绍祖那么个人渣,却是不行的。 姐她不玩人.兽.恋。 一路回了住处,林琳便换了衣服,吃了午饭。等饭毕,便将人打发出去,自己假借休息之名,开始练习臂力。 因为不能在屋里使用杀伤性比较强的鞭子,林琳便找了一条贾迎春的长汗巾子在手中舞动。 还好屋子不小,动作幅度小一点,便可以自由发挥。一直练了一个时辰,林琳才松了手。一脸汗的坐在榻上。 这身子真的是千金大小姐的身子,太弱了。 时间一晃而过,林琳对这副身体的要求也是一降再降。终于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准备了毒针暗器后,林琳才放心的穿上嫁衣。 一天都没给吃的,人来人往的,林琳也没有找到机会偷渡点东西入口,最后没有办法,只得等到上了花轿后,才从空间小屋里拿出了个汉堡吃了起来。 吃完了一个汉堡,林琳想了想,又拿了一些别的吃的,吃了起来。估计一直到晚上收拾完孙绍祖前,她都没有机会吃东西了,现在最好多吃点,不然谁知道会不会饿的没有力气。 古代的婚礼,好像对新娘来说,就是饿着肚子走走停停,然后跪跪坐坐,别人是不是这样想的,林琳不知道。反正她是这么感觉的。 “姑娘,先换身衣身,洗洗脸吧。”等到这一切结束,秀橘便对着被掀了盖头的迎春说道。 新房里,到处都是红色的,看起来非常的刺眼。林琳轻皱了眉对秀橘说了一声好。 洗了脸,重新梳了头。又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林琳坐在卧室里的一处长榻上喝起了热茶。 “你们也累了一天了,让厨房给我下碗汤面送上来。你们便也去吃点东西吧。” “给奶奶请安了,老奴是府里大管家家的,府里都称老奴‘刘瑞家的’。奶奶还有什么吩咐,老奴也下去安排。”一个看着眼生的婆子在林琳说完话时插了话进来。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那婆子,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秀橘,道了一声赏。 秀橘连忙找从屋角的一处箱子里找出了一个荷包递给了那个婆子。 婆子用手捏了一下,又悄悄地试了试重量,一脸喜气的跪下谢恩了。 林琳用着贾迎春惯常温婉的笑容看了婆子一眼,便将人打发出去了。 稍后,一碗汤面加上四碟子小菜便送了上来。林琳吃摆,便让秀橘下去了。告诉她们今天晚上并不需要再过来侍候了。 婆子看着一眼淡定从容的林琳,心中对于公候家出来的小姐,越来的尊敬了。 这也太淡定。 等人都退了下去,林琳才站起身。在屋中活动了一下拳脚。又将暗器放在腕扣上,鞭子缠在腰上。带着一脸狰狞的笑等着那个只会欺软怕硬的家伙。 差不多是亥时一刻的样子,一阵脚步声自院子里传来。林琳眯了下眼,站了起来。 听一孙绍祖将送他回来的小厮打发走,一个人进来的时候。林琳脸上的笑也扩大了。 真懂事。 房门被一脚踹开,一个长相特别豪放的男人的醉熏熏的走了进来。 “孙绍祖?”虽然说走错房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还是要仔细地问一声才好。 刚才掀开盖头的时候,只顾着装害羞了,跟本没扫这男人一眼。不然也不会多此一问了。 “妈的,还敢叫大爷的名字了。别tb的给大爷摆你那公候小姐的谱。你是老子花了五千两买回,回来的。”说到这里,孙绍祖还打了一个酒嗝,“老子今天,也要尝尝皇帝小姨子的滋味。”说罢便向林琳扑来。 “呦,大爷。瞧您心急的。门还没关呢。”话说她也好心急的,好不好。 一个错步,便躲开了孙绍祖的虎扑,林琳走到门前,将房门关上,并从里面把门锁上。之后才看向已经不耐烦的孙绍祖。 微微一笑,抽出鞭子狠狠地朝他挥去。 “啊,”孙绍祖便林琳一鞭子抽提呲牙咧嘴,酒也醒了大半。 “大爷,您可真是太热情了。”情字还在嘴里,林琳的第二鞭子也送到了孙绍祖面前。 孙绍祖理智的想躲开,在身体却不听使唤。谁让醒酒的只有脑子,身体却没有呢。 林琳见此,对来吃喜酒的孙绍祖的各方狐朋狗友表示了满意的。孙绍祖今天能够如此没有战斗力,多亏了那帮人了。 一个晚上,林琳香汗淋漓,孙绍祖皮开肉绽。虽然快.感不一样,但两人却相同的感受到了痛快。 “你以为皇妃的妹妹就是那么好娶的。若不是你傻呼呼的蹦上来,我还嫁不出去呢。真是要谢谢夫君抬爱了。呵呵,你个傻子,还自己送上门来了。怎么样,皇帝的小姨子是什么滋味,这会知道了吧。不妨告诉你,我们家的姐妹自小就学了一些‘侍候人’的功夫。怎么样,舒服吧。哈哈,皇帝也喜欢这样被对待呢。不然你以为皇帝为什么那么宠我大姐姐。” 孙绍祖一边心惊自己知道的皇家秘密,恨恨地骂了一声,“贾赦,你个老匹夫,你给老子等着。” “啪”,林琳又是一鞭抽了过去。 “岳父大人的名讳,也是可以这么叫的。还有呀,今天晚上的事情,你最好保密。说出去一丝半毫,皇帝第一个饶不了你。谁让你知道了他最大的秘密呢。” 又继续抽打了一回孙绍祖后,林琳拿出了颗大力山楂丸掐着孙绍祖的下巴给他喂了下去。 看着孙绍祖因为异物进入喉咙,拼命的想要咳出来。林琳又拿出来了一根毫毛针,趁孙绍祖不备,用着刚修练出来的微弱内力打进了孙绍祖的筋脉中。 毫毛针会顺着筋脉血液行走的路线在身体中游走,每到十二个时辰便会卡一下,那时身体疼痛难忍,生死无望。这种疼痛,若不用特殊手法点击身体的某几个穴道,一般会持续疼上一个时辰。 然后疼痛消失,继续在身体中游走,周而复始。 若想根治,除非找到当初进针的地方,在疼痛的时候用内力或是吸铁石将针吸出来。只是孙绍祖却是没有那个命了。因为林琳压根也没有想过要放过他。 感谢亲亲外公黄药师先生提供的折磨人新手段吧。这个还是当初黄药师对梅超风使用的更新版呢。呵呵! “你这个贱人,你给老子吃了什么?” “啪” “你刚才说什么?”敢嘴里不干不净的跟她说话,欠抽。 “祖宗,姑奶奶,你给我吃了什么?”好汉不能再吃眼前亏了。孙绍祖压下心中涛涛怒火,准备先将今晚应付过去再说。 “这才乖嘛。这药呢,应该是好东西吧。姑奶奶也不知道呢。这还是上次省亲的时候,娘娘赏给我的呢。说是服下药的两息左右,以及以后的这个时辰,大爷您就会知道效果了。” 说实话,不等林琳把话说完,孙绍祖便感觉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刚要张嘴叫出来。便被林琳发现了。林琳眼急手快的拿起一旁的枕巾将孙绍祖的嘴堵了起来。 又扯下孙绍祖的腰带,将人绑了起来。最后以跪姿的形态,跪在了床头的地上。 “我一直想让人跪在我床头大声唱征服。今晚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我最最亲爱的夫君,你可要好好努力了。唱的好,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曲。唱的不好,”林琳举了举手上的鞭子,笑得异常甜美的告诉他,“你懂得的。” 孙绍祖气急,被堵住的嘴呜呜叫着。 林琳见此,将枕巾拿了出来,“瞧瞧你,好歹也是个官身呢,怎么这么不注意仪态呢。” “我,我要休了你。你这个毒妇。” 林琳看见孙绍祖疼成那样,还想着骂自己,又将那布堵了回去。 “宫里的娘娘不能有个被休弃的妹妹。而皇帝也不能有个被人休弃的小姨子。最重要的是,是以这种名义被休弃。你既然已经知道了皇帝的秘密,休了我,他还能让你活着在京城蹦跶。别天真了。” 说完,还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拍拍孙绍祖的脸,然后再他疼痛和愤怒下扭曲的脸上漏出了绝望的神色。 林琳真像是有持无恐般,脱了一件外衣,便躺到床上准备入睡了。可一想到孙绍祖牛铃一般大的眼神就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觉得有些不自在,便将床上另一只和孙绍祖嘴里配套的枕巾子盖在了他的脸上。 她这样的柔弱女子,却要做着除暴安良的事情,真是太难为她了。 想着想着,林琳便真的睡了过去。 至于孙绍祖,被打成那个熊样,又被毫毛针年的折腾了一个时辰,要是还有力气弄开皮质镶金玉的腰带,地球联合国都会有主席了。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孙绍祖有些个欺弱怕硬,在众多红楼迷心中,最适合他的妻子人选便是夏金桂。像贾迎春这种受气包子型的女人,说真心话,她压根就不适合出嫁。 一个在自己家里都硬气不起来的人,谁还能指望她到了别人家里一下子就硬气起来。 孙绍祖跪在床头,被红色的枕巾遮住了视线,但心中却逐渐清明起来。想到有可能被掉包的新娘,孙绍祖的眼中就划过一丝暗流。不过转念一想,又不感觉不对。婚事可是贾赦自己提出来的。若是不想嫁女,怎么可能只为了不还自己那五千两银子? 就算是真的如此,贾家二房也是不可能同意的。这要是让人传出去,会影响到宫里的娘娘以及其他贾家的姑娘。所以床上那贱人,必是贾家二姑娘迎春了。 此时以正常人思维分析贾家人的孙绍祖是永远也不会知道贾家的主子们都是渣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上了。 他在成亲前,可是打听过这位赦老爷的独女的。荣宁二府的下人,嘴里就没有一个把门的。都说这位是木头转世,针扎一下都不带叫出声。可今天看来,她是能把别人扎的叫不出声来,才是真的呢。 还有刚才贾迎春说的话,难道皇帝身边的皇妃娘娘也是这么个性子。这怎么可能,若真是如此,那皇帝岂不是天天都要挨打? 都是一家子姐妹,这妹妹如此,姐姐怎么可能不这样。记得他打听到的消息说是贾家的三姑娘那是朵带刺的玫瑰。 若木头人的姐姐都是如此泼辣,那带刺的玫瑰得是多大的刺才能如此呀。 从这一点上看来,贾家不愧是军功起家的人家。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此时熬过这一波疼痛的孙绍祖,早就跪不住了,团着身子趴在地上,一边感受地毯的温暖,一边想着皇家辛秘。 想到皇帝老儿也许跟他遭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一种酸爽自脚底冒了出来。可是又想到一个弄不好会被灭口,整个人生都黑暗了。 最重要的是这么个恶毒的女人,他要如何对待呀? 看样子,打是打不过了。而且他还吃了她喂的毒药。可不打,他就要挨打。休妻,也是不可能的,若是真的让皇帝知道了,还不得立即弄死他。 不过,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明天还是先找大夫看看他到底中了什么毒,然后再说其他的。 就这么想着想着,孙绍祖便睡着了。 等到林琳一觉醒来的时候,孙绍祖还在打着呼噜呢。 将人解了绑,又将人弄到对面的榻上。林琳仔累地整理了一下孙绍祖的样子,这才喊人进来,打水洗漱。下人们进来,发现床铺并不算乱,而自家大爷又睡在榻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喜服,便知道昨天奶奶和大爷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新奶奶刚进门,脾气不知,害怕奶奶迁怒的下人们,一个个静悄悄的。 新房是三间正房,再加左右各两间耳房。林琳收拾一番后,便去了中间的正堂。 在主位上坐了,便让人传了早膳。一个人的早膳,吃起来也很不错。孙府的厨子做面到是不错。不提昨天晚上的,今天早上还有一小碗面,林琳也就着小笼包吃了。 饭毕,喝了杯消食的茶。林琳便让昨天见过的刘瑞家的,将刘瑞和府里的其他管事都叫到过来。她要认认人。 林琳的陪嫁,除了秀橘外,还有三个丫头。但那三个丫头,林琳一见了就心烦。但不论怎么说,这四个人都是她从贾府带出来的。 林琳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计划的。用半年的时间练功夫。有了自保能力后,抄了贾家。带着林妹妹跑路。找个气候好的地方住下来。 但无论怎么样,她的计划里是没有秀橘在内的四个丫头的。所以在此之前,她是一定要安排好她们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户人家是自愿跟着林琳出嫁当陪房的。本来还应该有一两家的。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琳之前跟贾母说的话,让贾母生了反感。还是别的什么。临出嫁前,就只有这一家没出事,其他的人家,不是这事,就是那事的,最后都没能跟来。 嫁妆里,有一个五十亩地的小庄子,林琳准备将那里给了那家人。那家人有一个成年的儿子,年纪比秀橘大个一两岁,将这个庄子当成嫁妆送给秀橘。也就是对他们有个交待了。 剩下的三个人,一人给个几十两银子,发还身契便是了。她们不比秀橘单身一人。她们的老子娘都在贾府呢。离了她,自然有人管她们。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刘瑞家的,也将刘瑞和府里的一干管事都领了过来。 秀橘要抬个屏风来,却让林琳拦了。她又不是见不得人,怕什么。秀橘见此,只得作摆。众人向林琳行了主仆的礼后,林琳便让他们报了一下他们姓名和职务。 “嗯,秀橘,赏各位管事。” 秀橘连忙将听到林琳要见管事后,便准备好的荷包拿了出来,让小丫头托着,挨过发了过去。每个领到荷包的管事都对林琳放赏表示了感谢。 林琳最是小气了,除了她认可的人,其他人得了她的东西,她从来都要十倍百倍的讨回来的。 “刘管家,这府里以前如何,以后还是如何。用心当差,我和大爷都不会亏待了你们。” “是,谨遵奶奶吩咐。”刘管家是看过这位新奶奶的嫁妆单子的。她并没有带来管事媳妇和男仆。所以一早就知道管事的位置还是他的。 而他要防的,不是新奶奶的陪房。在是是家里的那些蠢蠢欲动的二管家们。 “回门的礼,准备的怎么样了。”林琳让其他人都退下了,只留了刘瑞两口子在面前。 “还差一些新鲜的肉,果,点心,这个要等明天起早再弄。其他的便都齐备了。奶奶可要看看礼单?” “嗯,稍后送过来吧。” “让厨下熬些汤来,大爷醒来要喝。”迎春一脸温柔贤惠的吩咐了一声。 “是,奶奶午膳想吃什么,奴才一并吩咐了。”刘瑞家的是有些献媚地问林琳。 林琳一听,还真认真的想了想,“天冷的很,弄个锅子吃吧。用猪蹄汤或是鸡汤做底汤。羊肉切薄片,牛肉上一些嫩牛腩。对了,再弄条鱼,鱼肉也切片。其他的,你们看着上吧。” 刘瑞家的听完,还复述了一遍。见林琳点头,这才退到一旁。 “府里的帐册子,还有库里的帐册子,回头我要看看。你整理一份,送过来。” “已经准备好了,就在外面。奴才让人抬进来?”没有哪家的女主人连自家有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一点刘瑞的非常理解。 林琳点头。刘瑞自去不提。 说话间,里屋的孙绍祖便醒了过来。摇了摇头,浑身疼痛。嗓子还渴的发不出声来。 从榻上起身,向外走去。当看到林琳坐在主位上转头看他笑时,孙绍祖吓得当场便坐到了地上。 娘呀,昨天的一切原来都不是梦呀! 那女煞星,真的被他用八抬大轿娶回来了。 我可怜的皇帝连襟呀! “大爷,您醒了。”林琳站起身,一步一步地向孙绍祖走去。 “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叫人了。”孙绍祖也顾不上从地上站起来,直接向后爬去。 林琳听到孙绍祖说了这么经典的良家妇女遭遇纨绔子弟的话时,眼中的笑意遮都遮不住。 “你们都退下去吧。刘瑞家的,你和秀橘去把给大爷做的汤端过来。”挥手打发众人退下去后,林琳一脸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摸着孙绍祖的脸,说道:“你叫呀,叫呀,你就是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管你了。你要是乖乖地从了我,呵呵,也省了一顿皮肉之苦。” 晴天降下惊雷,孙绍祖目瞪口呆,这个女魔头她竟然想要劫色? 林琳可不给她反应的时间,将人弄进里屋,反身关了房门,又是一顿皮鞭子沾凉水,这一次孙绍祖算是真的害怕了。 直到秀橘在门外喊道汤好了,林琳这边放过他。 “我说我忘记了什么事呢。听说你家中美妾成打?” 孙绍祖听到林琳的话,不敢回答,怕再来一顿毒打。但又怕不回答,再让激怒了她。正在左右不知如何是好时,听到林琳又说道:“赶紧起来自已换衣服,我在外间等你。” 半刻钟后,孙绍祖以非常快的速度换好了衣服,还就着脸盘里的冷水洗了一把脸。这才唯唯诺诺地走了出来。 “给大爷请安,这是奶奶特意吩咐让人给大爷熬的醒酒汤,大爷趁热喝了吧。”秀橘想让孙绍祖对林琳有个好印象,特多嘴说了这么一句。 可她不知道她的奶奶给她的大爷留下的非常美好的印象,这会儿听到说是这汤是林琳特意吩咐的,哪还敢喝。 林琳看到孙绍祖听了秀橘的话,瞬间便绿的脸,笑着将秀橘打发了。 “喝吧,药丸子昨天就吃了。哪还会费二遍事。一会儿你去帐房支钱,将你那些个通房美妾的都给我打发了。干净一些,要是少走了一个,后果,你知道的。” “是,是,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回来。” “先把汤喝了。还有我即嫁了你,便是你们孙家的人了。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些事情,你要是透露出一字半句的,你的那位连襟可能会生气噢。” 孙绍祖听了林琳的话,认命地喝下了汤。然后在林琳的示意下,同手同脚的走了出去。 一离开林琳的视,孙绍祖就加快的脚步,想要跑得离正院远远的。哪成想,刚快了两分,浑身就疼的厉害。 妈的,他忘记这两天被那贱.人抽的浑身是伤了。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孙绍祖一路离开正院,先是去前院简单的休整了一下心情,这才喊了管家和帐房来。 问清了今天林琳都安排的事情后,便将遣散姬妾的事情交给此二人去办了。按着孙绍祖的意思,这些个女人,既是要走了,便提脚卖给人牙子得了,还给什么费用。 但一想到浑身的伤,就只能选择听从林琳的吩咐。 那些女人一听要离开孙府,正经有几个喜极而泣的。当然其中也有不想走的。孙绍祖也舍不得。可最后仍是狠狠心地都打发了。 林琳知道后,满意地笑了。当天晚上,在孙绍祖犯病的时候,特意只让他疼了一刻钟,便点了穴道给他缓解疼痛去了。 因为白天,孙绍祖偷偷出府去过好多的医铺,人家都说查不出来中毒,但昨天晚上的疼痛却不是作梦。等到今天又疼起来的时候,被林琳轻松解决后,才算是彻底老实下来。再也不敢想着反抗和弄死贾迎春了。 三天回门很快就到了,林琳直接进了内院,孙绍祖跟着贾琏去见了贾赦。一路上贾琏难得地说了两句‘我家二妹妹为人腼腆,性格些怯懦。不周到之处,还望妹夫体谅一下。’‘二妹妹为人老实,以后还请妹夫善待于她。’ 孙绍祖听了,敢怒不敢言。都这个时候,你们还骗他。还骗他。 等到了贾赦那里,贾赦竟然也这么说,贾赦说他这个女儿呀,脾气最好,从不会与人为难。女婿将来便是纳妾,他女儿也不会撒泼不同意的。 听到这里,孙绍祖,差点都要给贾赦跪下了。 赦老爷,您女儿老实不嫉妒的在婚后第二天便将他所有的姬妾都遣散了呀。 你们老贾家,果然是最会骗人的了。什么都是假的。 此时孙绍祖突然想到,贾氏迎春每次抽打自己的时候都是背着人,直到现在他们孙府还没有人知道笑的一脸温和的新奶奶会是个两句话不高兴便将人抽得皮开肉绽,满地打滚的煞星。 这就是‘贤德’妃的堂妹呀! 而进了内院的林琳,带着淡淡的笑容。跟着一些熟悉的陌生人一一说起分别的这三天事情。 府里的姑奶奶回府了,有事没事的人都到了贾母的正房,府里有头有脸的主子奴才都来了,整整一大屋子的人。 贾母坐在上位,一脸慈祥地问着婚后的事情。 林琳坐在那里,连起身都没起,用着屋里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对着贾母说道:“孙家只是他一个主子,其他的都还好。只是,只是,” 林琳一脸娇羞地用两个‘只是’将众人的注意力都高度的集中后,才说道:“他说我是大老爷用五千两银子卖给他的。他用了五千两就知道了宫里的皇妃娘娘是个什么滋味和教养。说这笔买卖,直是太划算了。原来国公府真的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了。他还说早知道如此,他就早点出手,也许还能在皇妃进宫前,摸摸小手呢。” 众人都被林琳的话惊呆了,贾母气的拿手指着林琳吼道,“二丫头,你放肆!” “老太太,您这是生气了吗?我被卖掉的事情,您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迎春一脸诧异不解的样子看着贾母。 “你,你给我滚。滚。”那手指直直指着迎春,看得迎春都担心抖成那样,别是有个什么急病。 “哈哈,既是老太太如此说了,那孙女就先告辞了。您不知道,以前在府里像关牲口是的不让出去。我这两天正经收到了不少人家的拜帖。她们对我,对咱们府里都是好奇着呢。”林琳说完,便向屋里的众人点头微笑,然后快步离开。 刚转身,宝玉便从门外跑了进来,“二姐姐,你回来了!” “是呀,不过这就要走了。” “怎么还要走呀?我都想你了。好好的女孩子干嘛要嫁人。留大家里不好吗?” “不行的,宝玉。你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太太偏心。让你们分房的二房住正院,管着家。大老爷家吃不饱穿不饱,只能将姐姐用五千两银子卖掉了。所以,姐姐现在是别人家的了。” 被林琳的说词弄得一愣的贾宝玉,当场便傻了。抬头看了看林琳,又看了看屋里的人。有些不明白他的二姐姐在说什么。 “宝玉呀,听姐姐一句劝。你要么读书,要么干点爷们应该干的事情。要是这么你都不想干,你就娶你的宝姐姐吧。你宝姐姐家有钱,养的起小白脸的。你要是娶个穷的,姐姐真怕你哪天落魄要饭到姐姐家门口呢。” 此时屋里的众人,以贾母为主,王夫人为辅都气的说不出话来。林琳才不管那些呢。她现在是孙家妇,贾家的人还管不到她呢。 这些话,她早就想说了。以前要是说了,估计直接让人弄死了,但现在,就算是贾家要把她留下,孙绍祖都不会同意的。 为啥孙绍祖不同意,那是因为孙绍祖还以为自己给他下了毒呢。 出了贾母的院子,屋里屋外,大大小小的婆子丫头就没有一个人敢拦着她的。对于她今天说的话,更是以风速一般传遍了大街小巷。 林琳好好的发泄了一通,便让人叫上孙绍祖回孙家了。 林琳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昨天的时候,那对僧道好基友找到了她。说是她破坏了贾迎春既定的命运。说她应该遵询命定的轨迹完成这段公案。 啥是命运的轨迹,那就是要林琳从打人的为成被打的。 这种事情,傻子也不会干的,好不好? 让她挨打受气,那是作梦。想都不要想。还说什么给她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 呸,十年也不可能。 “奶奶,府里出大事了。林姑娘去了。”下午,林琳坐在卧室床边练功,秀橘便纷匆匆忙忙跑了过来。 “你说什么,林妹妹怎么了。去哪了。”林琳一下子便双床上站了起来。抓着秀橘的肩膀厉声问她。 “昨天休息的丫头今天回府,说是林姑娘昨天夜里没了。雪雁殉主了。”秀橘说到此时,脸上也是泪痕斑斑。 林琳倒退一步,跌坐在床上,“怎么会呢,怎么会。不是最少还有一年的时间吗?难道是因为...” 林琳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在出嫁前对林妹妹说的话,让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了希望。再加上那天大闹荣庆堂,林妹妹是不是突然对生活,对宝玉绝望了才会走上这条路的。 “奶奶,那个小丫头还说了一句话,她说,她说,”秀橘想到那个丫头在回来的时候悄悄对自己的说的那句话,心中有些害怕。 林琳抬头,眼神有些木然,声音也有些轻飘。“她还说了什么?” 秀橘一咬牙,道,“她说今天早上特别的混乱,她也跑到园子里去了。林姑娘被收拾好抬出来的时候,周瑞家的在将林姑娘平时吃的药都拿走了。春纤当时还说,‘前天新取的药,姑娘就吃了一丸。剩下的都在这里了’,那周瑞家的一听,还打开数了数匣子里的药丸子。这才抱着走了。” 听到这里,迎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红楼里,多少人都在猜测那个人参养荣丸里掺了毒。看来林妹妹的死,果然不简单。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让王夫人下定决心尽早的除掉林妹妹,以免后患的? 但无论怎么样,她都要为林妹妹报仇的。 林琳当下也不练功了。直接让秀橘把大管家刘瑞叫来。 刘瑞来了以后,林琳拿出秀橘等一干陪嫁的身契,让刘瑞去衙门消奴籍。又让人将嫁妆庄子上的那家人也叫进京城来。 之前她想左了,这五十亩地却是不能就这么给她们的。于是待刘瑞回来,林琳让人套车带着秀橘去了牙行。 牙行走里也有一些没有出手的土地庄子。林琳花了些钱,将庄子和牙行的地进行了套换。同样也是五十亩地的小庄子,但却离原来的地方又远出两百里地去。 让人交地过户到秀橘的名下,还是多交钱的那种红契。林琳这才放心地将地契给了秀橘。 来的路上,秀橘已经知道了林琳要将她许配人和给她嫁妆的事情。秀橘看着面前有些陌生的主人,担心极了。 等到庄子上的陪房来了以后,林琳便做主让秀橘跟着那一家三口走了。剩下的三个丫头,也发了身契,给了银两打发了。 自此,孙家便只剩下林琳一个贾家人了。 林琳将嫁妆里的一些值钱的东西收了起来,其他的就没有要。迎春的嫁妆本来就不值钱,东拼西凑还被凤姐一干主仆克扣。能有什么好东西。 林琳做什么孙绍祖是从来不敢过问了,就算是林琳遣散了陪嫁,他也没有吱声。其实,现在的孙绍祖除了晚上会到林琳的房间等着‘毒’发作以外,是分分秒秒都不想看到林琳的。 也因此,林琳离开的时候,竟然连个问的人都没有。 林琳对贾家没有什么感情。要说有感情,那也只是对林妹妹,谁让她是黛粉呢。贾府从根子上就烂透了。早点消失,也是功德一件。 “这位大叔,您知道周贵妃家怎么走吗?”林琳在路上拦了一个老人,声音清脆的地问道。 可惜,那个老大爷一回头,竟然给了林琳一掌。 林琳慌忙后退,可后面仍有人要至她于死地。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左支右躲,不过几个回合,林琳便落了下峰。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是两个神棍的对手呢,于是见势不好,林琳便要躲进空间。可心意刚到,心口便觉一凉。 缓慢地低下头,林琳看到了鲜红的血自身体里流了出来。再抬头看面前的两个人。 果然是这两个混蛋。 不是说好让她好好考虑的吗?怎么现在就下杀手。 果然这年头,神棍和男人都不能相信了。 林琳失去意识前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从今天开始她要坚定的相信猪不会上树这个事实。 ...... 视线慢慢地模糊,直到黑暗的降临。 黑暗来了,又走了。 疼痛也消失了。 林琳恢复意识,突然发现身体好像不太对劲。一使劲坐了起来。才发现她躺在床上,紫鹃正在看着她。雪雁在一旁大眼睛要哭不哭的。 “姑娘快别伤心了,老爷只是生了病。才让人来接您回去的。等老爷见了姑娘,病就好了。老太太已经让人去准备回南的船了。咱们最慢后天便能起程。你此时可不能不顾好自己的身子骨了。”虽然他们心里也明白,林如海若不是病入膏肓,也不会大老远的接林黛玉回家。 看到雪雁,林琳已经大惊。刚知道雪雁殉主。这会就站在自己面前,心里是压力山大呢。 再听紫鹃如此说,林琳才知道她可能又穿了。倒回床上,闭上眼睛,慢慢地和身体的记忆进行融合。 她成了红楼梦中她最喜欢的人——林妹妹。 这一点,真让人兴奋,先给自己点个赞。 再往下融合。原来此时,是秦可卿刚没,林如海病重,接黛玉回家的信一到,黛玉便晕过去的时候。 时机很好,这算不算是因为她被那对僧道所杀,给了优惠呀? 不过?这真的是优惠奉送吗? 让她继续在这里‘旅游’,还是让她继续和那对僧道‘搏斗’? 难道不分出个胜负,她就要一直留在红楼梦里?打不过,就重来一次,然后接着再打杀? 想到这个可能,林琳一下子就不好了。 自从穿越以来,林琳的神经就变得越来越粗。各种死法都差不多尝试了一回。一个人孤独无依的老死;逛个街,竟外死掉;还有潜个水,潜成贾迎春的;这一回到好,学艺不精,直接被人打杀成林黛玉了。 想一想,林琳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自己这糟心的各种死法了。想到未来,还可能有更多的,更新奇的死法,林琳这一刻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了。 因为想到了某种可能,林琳可不想成为因为小气吝啬,舍不得吃增加内力的药丸,而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的蠢货了。 虽然她不承认她已经做过一回这样的蠢货了。 将紫鹃和雪雁二人打发出去。林琳万分珍惜地将装着宝贝药丸的药瓶拿了出来。先是试着运行了一遍内功的功法,然后发现林黛玉的身体比贾迎春的更好,不禁大喜。 将药丸服下,运转功法。因着此时已是晚上,林黛玉便将紫鹃和雪雁打发回她们自己的房间里整理行李去了。时间紧迫,两人也没推迟。这才给了林黛玉一晚上的运功时间。 唉,说好的红楼梦的世界不是四大名著里最安全的吗?最担心的不应该是下毒,投井的吗?怎么一群女人的破碎小事,也能有这么血腥的死法。 太不科学了。 当然,林琳刚想到这些,就被自己的无知打败了。在这神呀,鬼呀的世界里讲科学,也没谁了。 ...... 第二天一早,有了内力在体内的林琳,感觉非常的棒。就连早饭也多吃了一个包子。 昨天也就发现林黛玉的身体就是比普通小孩略差一点,好好调理绝对能够长命百岁的。而内力在体运转的时候也会对浑身的筋骨进行调理。想来不出一年,林黛玉就会变成一个身体健康的小孩。 因此时,黛玉还是住在贾母院中,所以早饭也是在贾母房中和贾宝玉以及几个小姐妹一起吃的。饭毕,下人进来说是明天一早便可以动身。宝玉轻微闹了一场,也知道林黛玉此次回南是正事,便不在多提,只是一个劲的让她早点回来。 唉!不过是多提了贾政一句‘姥爷’,在宝玉这里比圣旨还厉害。 不到十岁的宝玉,白白胖胖的,还没有让人觉得很猥琐。不过小小年纪就可以看出骨头软来了。真跟几年后,没差什么。 当然要重点提一下的是,几年后的宝玉和现在的宝玉一样的智商和天真。他丫的压根儿就没长进。 这样的男人,真的只能被包.养。谁嫁他,都是白瞎了一辈子。 黛玉可怜,但至少干干净净地走了。 宝钗倒是活着,却是被狗咬了。 这最后,还真的说不准谁才是最后的赢家呢。 而此时林琳面对这样的宝玉也只有点头应是,心中却已经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来了。山高水长,哪里不能去,回到你们家让你们花着林家的钱,用着林家的东西,还虐待林家的人? 那她得多傻呀! 如果她真的再回到这里,一定会怀疑自己穿越的时候是不是将智商用了邮局来运输的。 ...... 整个白天,林琳都在自己屋子里看着紫鹃收拾东西。“将那些我来的时候带来的书都带走,船上两个月,也可以再翻翻。别的,你们看着带就行了。” “知道了,姑娘要不在回床上歇歇?这里有我们呢。”自家姑娘爱看书,而且看书快,多带些书,很有必要。所以紫鹃听到吩咐自去整理不提。 林琳刚想再回到床上练会内功,贾宝玉便提帘走了进来。 “妹妹此去,将我身边的袭人也待在身边吧。她最是个稳妥的。一定能将妹妹侍候好。”宝玉拿着他收藏的宝贝,准备给林琳路上解闷。 “我有紫鹃和雪雁呢。袭人是你身边最得用的,哪能离开。”就算是非要一个宝玉身边的,那也是睛雯。跟那花点子哈巴狗有什么关系。 不过晴雯要是愿意跟她走,那太阳都要打西边出来了。所以林琳提都没有提。 又耐着性子陪着贾宝玉说了一回话,去贾母房里吃了晚饭,又陪着说了回话后,林琳便回了房。 “今天你们不用都陪着我睡了。谁还有东西没收拾好,或是还没安排好的,便去吧。留一个人便行。呃,还是雪雁留下。紫鹃回家去吧。”紫鹃是家生子,陪着自己一路回南,走之前总要回家看看。 昨天知道消息,林黛玉就晕了过去。紫鹃也没来的急回家去。今天又忙了一天。到了晚上了,再不回家去见见家人,明天就要走了。 “多谢姑娘体恤,紫鹃就先回家看看。明儿一早就回来服侍姑娘洗漱。”紫鹃还以为这一次出行前,是没办法回家看看了呢。听到林黛玉的话,心下高兴极了。嘱咐了雪雁几句,便回房间提了一个自己的小布包,回家去了。 “这一次回南,不一定还会再来了。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雪雁是林黛玉从南边带来的大丫头,贴心的程度,又怎么可能是比不过紫鹃?重用紫鹃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 不是接收到了黛玉的记忆,林琳还真的不知道这雪雁竟然手里有一大笔黛玉从林家带来的银票。而这些,整个荣国府除了黛玉外,就是一起跟着过来的奶娘都不知道。 隐藏的可真是够深的了。 不过想到林黛玉在林如海死前的娇娇女性子,和再次回到荣国府变得清高无比的样子,这其中不难发现,再一次回到荣国府的林黛玉,其实是明白自己的处境的。 不然,死的更早。 “姑娘放心吧。婢子的东西不多,都收拾好了。倒是姑娘的东西?”雪雁能够侍候黛玉,又跟着进京城,怎么可能是个没心机的。 “嗯,让人送水上来吧。今天我们早点休息。”林琳已经让紫鹃将贴身的衣物都装在一个箱子里了,其他的东西倒是并不重要。林琳也没管。 等到晚上的时候,她将那箱子里的贴身小衣和一些女儿家不能视人的物件都收到空间里,也不怕再出什么问题了。这么做,不为自己,只为了林妹妹。 亥时,贾母的院子里一片寂静,林琳悄悄地坐起身,隔空一道内力打在雪雁的睡穴上。看着雪雁睡的越发的沉了,林琳这才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行动的衣服和将头发用一块丝巾全部包上。 脸也用一块黑色的面巾全部遮住。全身上上下下漆黑一片,几乎容入夜色之中。 打开房门,站在门外面,用内力吸着门上横杆将门自里锁上。之后第一站便是史氏的私房所在。 有着贾迎春和林黛玉两人的记忆加成,林琳很快便将史氏的私房库,王氏的嫁妆私房库都抄了个底朝天。 从荣禧堂出来,直奔着荣国府后楼的公库。公库里倒是没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破家俱倒是有不少。林琳转了两圈,将除了家俱以后的东西都搬走了。噢,还有几架屏风,也都不错。林琳也顺手牵羊的笑纳了。 走了出来,林琳看了一眼天色,脚上运起轻功,直扑贾赦的院子,她是知道贾赦有不少的好东西的。不抄他个几十倍的五千两,林琳是不会放过他的。 果然贾赦就是比二房的贾政有钱。贾政所拥有的那个个人库房,还不如贾赦的五分之一呢。当然抄贾赦的库房就用了林琳半个时辰。 刑氏,林琳看都没看,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整个荣国府的人都知道,型氏喜欢把得到的东西换成银票藏着。 银票是最不好找的东西,林琳直接略过。 从东院出来,看了一眼宁国府,林琳隔着远都能听到道士们念经的声音。想来那边应该还有人没有休息。想到此,林琳便准备放过宁国府了。 一晚上的东奔西跑,林琳尚未累着,所以又跑到了凤姐和贾琏的院子里,来了一回扫.荡。 出来后,在一个转角进了空间。她记得空间里还有几个空心镯子,花样质地倒是都不同,她在抄贾母和王夫人的时候,是抄到了一些银票。 想到贾家这三个小姐妹,穷的可怜劲,便拿出来三个看起来普通,样子也不相同的镯子出来。在每个镯子里放了两千两和一百两的银票。大大小小一共是三张。卷成卷,塞在了镯心里。 又在空间里,拿了纸条写了三张小纸条,这才出了空间,直奔王氏院子里的三间抱夏。 从左至右一共三间,林琳悄悄地进去,点了每间屋子主仆的穴道。力道很轻,因此此时都快天亮了,若太重,便会让人发现不对劲。 将三个镯子分别带在贾家三姐妹的手腕上,又将写明原由和用法的小纸条塞在她们的手中。这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屋子。 回到屋子,雪雁依旧在沉睡,连姿势都是走时的那个样子。林琳抿唇一笑,先回空间换了衣服,又吃了一顿宵夜,这才回到外面的床铺上,闭着眼睛查看今晚的收获。 贾母的私房比贾赦的多,贾赦的比王夫人多,王夫人的比凤姐的多,凤姐又比贾政的多,贾政的比贾府库房的多。而贾琏嘛,林琳还真的没有找着他的私房都放在哪里。 这些私房差不多放满了林琳一个半佛珠。要知道林琳的佛珠是一百平的,那是面积一百,同样也是高一百的一百平。贾家真的是富的流油了。 呀,林琳一下子就坐起身来。她把住在梨香院的薛家给忘记了。那可是一只肥羊呢。 林琳懊恼的又躺回床上,想着也是今天晚上太顺利的原故,才以让她这么顺利的拿到这么多的东西。 林琳是知道贾家的防卫有多差的,下人晚上不看门,吃酒赌钱的络络不绝。但却没有想到会松成这样。真是让人无语的很。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等到她再次醒来的时候,贾家彻底地乱了套了。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贾家大小主子都被偷了,府上凡是能称为库房的地方都被人光顾了。除了现在房里摆的或是藏在卧室里的东西,其他的都没有了。 这是要逼死人的节奏呀! 其实,这些人应该庆幸,林琳没有连卧室也光顾了,不然贾母手里的那些房契地契,就再也留不下了。 林琳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一是因为现在动手是荣国府最有钱的时候,晚了谁知道钱都花哪去了。 二一个,现在动手,也免得将来她再回到这里了。谁知道会不会再碰到那对僧道呢。她武功再厉害,那也是普通人。对于有着神仙法术的人是没有作用的。她跟着求叔和马小玲学的也是斩妖出魔的本事,而且还是半吊子,除了摆阵画符,其他的都差了一些火候。 最后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贾琏这个管着荣国府庶务的人势必要留下来。就算是比原来更惦记林家的财产了。也会比林琳晚一段时间过去的。 只要将贾琏留在这里一段时间过去,林琳就有本事让贾家一分银了都拿不到。气死他们。 都说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没的。但根据总总迹象表明,林如海应该是正月初三没有的。要知道书上提过贾琏的小厮回府报信的时候秦可卿的后事还在作法事呢。 明天便是腊月初一了,而秦可卿还没过头七,所以算来算去,应该是正月里的事情。既是这样,将贾琏留下却是最好的办法。 虽然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但林琳的出行也是非常重要不能往后推的。所以贾母只得让林之孝俩口子跟着黛玉走一遭。并嘱咐二人,时时将消息报回来。 贾家这边大查被盗案,林琳已经带着婆子丫头们上了回南的船。来时两个月的行程,回去的时候,竟然只用一个月,除了顺风顺水外,贾家的名贴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凡是遇到查船和官员的船只,林黛玉的船都要停一下,让一让。但贾家跋扈惯了,差一点的官船都要给他们让路的。所以这才会如此快的到达扬州。 腊月二十九,林琳一行人到了扬州。正好赶上了陪林老爹过最后一个新年。此时的林老爹早就起不来床了,撑着最后一口气终于等到女儿回来了。心里一放松,便晕睡了过去。直到三十日的下午才睡了过来。 看着行消骨瘦的林如海,林琳心中也对生老病死有了新的体悟。 “我的儿,为父不能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出阁了。以后于这世间便只有你一人,切莫害怕悲泣。哀毁身体,便是大不孝。汝父安能心安?”林如海声音断断续续的,听着便让人悲伤。 “父亲放心吧。我会好好的。外祖母对我很好,舅舅舅妈也很慈祥关爱。表兄弟姐妹们常在一处玩笑,平时,彼此间虽时有些口角,却转头就好了。饮食起居,一如自家。” 此时的林琳做了一件以前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为了让床上的林老爹能够放心的离去,她只能如此说了。 从角门进的府,来的第一天,连个穿浅色衣服的人都没有。两位舅舅一个也没见过。明知自己守孝,还大鱼大肉的准备饭菜。到了晚上,连个像样住的地方都没准备的事情,看着面前的人,她是真的说不出口。 会武之人都懂一些脉理,林如海已是油尽灯枯之象,毫无生机可言。此时林琳唯一能做的便是让他放心,让他没有牵挂。 林如海欣慰地看了一眼林琳,“我儿长大了。长大了。”终是寄人离下,哪有事事如意的。她不说,他也明白。 “这是二十万两的银票,还有历代主母的嫁妆单子,你都收好。家里的其他产业和东西,随他们闹去,你只做不知。”林如海费力的从床头拿出了一个小编匣子。递给林琳。林琳接过,在林如海的示意下打下。 发现那二十万两的银票竟然被装订成一本书的样子,其他的嫁妆单子,也是如此。整整五部薄册子。林琳一一拿出,竟然在最底下看到了一封信。 “我已将你许配给你二舅舅家的嫡次子宝玉。这是你外祖和舅舅送来的聘书。安排了你的婚事,我便放心了。虽然我去了,你可能不会过得太随心。但那里毕竟是你的外祖家,总能比别人家强一些。......” 林琳这回算是全明白了,原来二玉之间是有婚约的。但林如海死后,贾家竟是不想承认的,所以才会造成后来二女争玉的局面。 贾家,果然都是一群混在一起的蛋。 花着人家姑娘的嫁妆,却不想要让人家姑娘嫁进来。 这么无耻,也没谁了。 这林如海真真是上辈子没积个好福报,这才娶了贾敏这个媳妇,修上这么一门姻亲。 都是属犲狼的,吃人不吐骨头。 ...... “我有些乏了,你一会去咱们家的库房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便让人搬出来,自己收着吧。等到我去了。这些东西你就别去管,别去挣了,知道吗?” 林琳点头,不自觉的眼中便有了泪意。 “我们林家世代书香,出身清贵。你要记得,清贵二字最为要紧,清贵,明白吗?”重重的读音,目不转睛地看着黛玉,林如海定下了林黛玉将来回到贾家后的生活标准。 “...明白了。”她知道林如海要她忘记黛玉去贾府前所学的那些管家理事的本事,要她忘记自己家里到底都有些什么。他要她当一个读书人家,只知读书不问世俗的清高姑娘。 这是一个好父亲。可多少人却误会了他。 “你去了京城后,为父收集了不少书,都在书房里。一会儿你自己去取了看吧。”说着说着,似是放心了,林如海又睡着了。 屋里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在林如海睡着后,林琳便心念一动将那匣子收到了空间里。轻轻给林如海拉了拉被角,便悄悄地走了出去。 “姑娘,刚才小厮传话说表少爷将于初四到达扬州。”门口的老管家,一看到林琳出来,便将刚等到的消息告诉了林琳。 “让人收拾一处客院给琏表哥。”林琳一边让守在门口的紫鹃给自己穿大衣服,一边对着林管家吩咐道。 “林管家,等日子到了,让林之孝跟着一起去接琏表哥。” “是,奴才记下了。” 这两天,无论是紫鹃还是林之孝的,一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林琳,这让林琳的心理都有些阴暗了。 “你们跟着我一路回来,忙的也顾不上歇歇。大年下的,今儿不用你们侍候了。都去歇着去吧。” “可是姑娘,”紫鹃听到林琳的话,当场就想要反驳,林之孝家的拉了她一把。示意她听林琳的。 “这是林家,还怕我没人侍候吗?林嬷嬷早就安排好了。” 打发了紫鹃和林之孝家的,林琳便先去了林如海的书房。将里面林如海为她收集的书籍都收到了空间里。 就连摆在外面的一些古董玉器,字画玩物,林琳也收了进去。 这些东西,与其留在这里让贾家的人糟蹋,还不如用在他处。年年天灾*的,拿出来积福,可比盖什么园子强。 林琳一路走来,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当今天子上了年纪后,更喜奢华。国库早已空虚。边关将士的冬衣俸禄都有不足。 自从接受了任务,林琳是相信因果报应和积德福报的。她准备将她从贾家和林家收集来的财务,拿出来救济百姓和边关将士。 争取让下任皇帝看在这些钱财的份上,给林家修座祠堂,让先人得到祭祀。 从书房出来,林琳便招了大管家去了林府的库房。说来林黛玉也是个人物,她知道贾府各个主子的库房在哪里,是哪间,是因为请安什么的注意到的。但林家的库房在哪里,她这个本家小姐竟是一点都不知道。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都是想要什么了,直接让管家拿了帐册子过来随她挑选的。等到再大一点,就去了京城的荣国府。 真心没有机会熟悉起来。 ...... 一路走来,发现库房外并无人把守,倒是库房对面的房子,常有人值班。 “咱家的库房是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因此这一片是没有人的。看守的人也是在对面的屋子里。要是有人接近,立马是要抓起来的。”林管家一边打开外面的大锁一边笑着对林琳解释。 林家的库房是个五间大房子,外面只开一个大门,进去后,是两米宽的走廊。走廊一面是通风口和透光点,一面是被锁着的一间间小房子。 每间房子里摆放的东西都非常的多。满满的,林琳抬头看了一下房顶,又在心中换算了一下,感觉到差不多需要两个的佛珠才可以装的小。心中便有了底。 从贾家收到的东西,林琳在回南的船上就整理了一番。很多的零碎东西,林琳都放在一个盒子里,将本来的包装盒都丢到了江里。 归整完,贾家的东西又再一次的缩水。这给林家的东西留了一定的地方。而林家的一些东西,也可以按此办理。 检查完了库房的东西和地点,林琳便回到了林如海的房间。林如海的最后一段路程,林琳想陪着他走完。 初一夜,林琳被偶然醒过来的林如海撵回房间休息。林琳不愿意回去,便让人在林如海的东边耳房收拾了,在那里休息。 紫鹃陪侍,雪雁也在耳房侍候。林琳仍是在二人熟睡后,点了穴道,去了林家的库房。 林家的下人,还算尽职。就算是主人病重,姑娘年幼,仍无人偷懒。库房的外面点着灯笼,对面屋里的人看得一清二楚。林琳站在斜角处。扫眼便能看见屋里的人捧着个手炉,双眼一直盯着库房。 林琳皱眉,心下知道,必须先解决了库房里的人,才能进库房。不然就只能走房顶了。 库房的房顶是人字脊,林琳飞身到库房后面,在一处房顶站定。也幸好现在的房顶都是瓦片。小心地掀开便可以下到屋里去。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下到了库房,挨间屋子飞快的走了一圈后,之后拿出在现代的时候买的汽油从最后一间屋子走到第一间。墙上,地下都撒了一些。 飞身上了房顶,林琳便将一块气死风的打火机丢了下去。轰的一下,五间大库房便烧了起来。林琳见此,飞快的向正院奔去。 以最快的时间回到正院,换下衣服,将紫鹃雪雁二人弄醒,林嬷嬷也已到了她暂住的房间门。 听到库房着火,林琳尚未说什么,紫鹃倒是先叫了一声。林琳心中冷哼,对着林嬷嬷道:“父亲病重,库房着火的事情,不许透给父亲知道。若我发现有人漏出一星半点,全家杖毙。”说这话时,林琳整个人的气势都便得非常的凌厉,让人不得不臣服。 “是,老奴这就是去传姑娘的话。”林嬷嬷没有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林家的规矩严着呢。所以林嬷嬷心中虽然诧异,但仍是一丝不敢懈怠的完成林琳的吩咐。 大火扑灭,或者说将木头的房子都烧干净了,大火也灭了。林管家过来报告损失和着火时的发现。 因着并未发现是人为,所以林管家并不建议报官。林琳也同意这个说词。“可能是天干物燥,又是年节,谁家放烟花崩了火点子了。既是如此便不要报官了,来了也是闹哄哄的。到时再把父亲吵醒,就不好了。” 林管家也是个意思,便也赞同了林琳的说法。 “家中除了库房尽损,可还有银钱?” “有的,帐房尚有银五万七千两。家里还有祭田千顷,咱们南边粮食都是两季的。所以半年后便会有收入进府。” 自老爷病重,已经将家里的产业卖的差不多了。祭田是祖宗留下的,不能买卖。谁能想到会有这么一场大火呢。 唉,老管家在林家一辈子,心里不比别人。 这两天,因着林家的规矩一直很严,所以林如海并没有听到任何的风声。一直到初三,林如海突然精神了一些。陪着林琳吃了一顿饭。便跟她说了一些话。林琳知道这是回光返照,也只做不知的陪着他。 林如海的棺木寿衣早就准好了。就放在前院。本来这些东西应该是放在库房的。但给林如海看病的大夫说,也就这两天了,让冲冲喜,准备起来。于是在初一的时候将这些物件移到了前院。 当然这也是林琳毫不犹豫地将库房烧掉的原因。唉,一个谎言要靠十个或是更多的谎言来圆,林琳实在是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上面。 再一个,如果被人发现库房空空如野,那接下来被省亲逼疯的贾家还不知道要折腾出多少的事情呢。首当其冲的,便是林家那些失去了主子庇护的下人们。 所以想来想去,还不如直接放把火烧了省心省事。毕竟没有任何帮手和内.幕,就只能当成意外处理了。 神不知鬼不觉的收了东西就走,其实是最简单的,不是吗? 林如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林琳难受的心都像被人紧紧地攥着似的。 林琳不明白,不过是一个认识了几天的老人,为什么会让她也跟着那么难受呢。 给林如海净身,穿寿衣。一样一样,林琳都在做着一个女儿应做的事情。在林琳心里,不但要做到,还要做得最好。 当天夜里,林琳本来是独自跪在灵堂前守灵的。但是紫鹃和林之孝家的,仍是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林琳心中火起,直接叫了跟来的那几个贾家人一起陪着她在这大年初三晚上,一起守灵。 既然如此,就一起跪着吧。 第二天一早,贾琏就到了,各处报丧的都被派出去了。林如海没有儿子,身后事很是凄凉。这不是林琳想要看到的。 于是她私下里吩咐人在外面散播林家的外家姑娘要封贵人的消息。此消息一出,林如海的葬礼立即热闹起来了。 虽然来的人动机都不纯,但是至少让林如海的后事跟当初贾敏去时差不多了。林琳知道这虽然有些个变味,但她真的没有别办法。 贾琏忙前忙后,直至扶灵后,才算是歇了口气。林琳将他这一段时间的作为看在眼里。见他对林如海的后事是尽了心了,并未因为林家没有家财便懈怠。可见心中还是有一分良知的。 再加上书中曾写过贾琏为了劝说贾赦为了几把扇子逼死人命,还被打了一顿。心地倒并不是那么坏。 贾琏确实没有坏到根子上。他一来,便听说了林家库房走水的事情,虽然遗憾惋惜,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懈怠。这一点,倒真的是难能可贵。 林家近百号的下人奴仆,林琳找了林管家让他都发还了身契,和银两都打发了。只留了林管家一家。林管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已经成亲。小儿子年方十五,倒是还没有成亲。 “祭田交给了族里,毕竟老爷和太太的墓还要他们帮着打理。再加上咱们这一支的祖坟也要有人看顾。除了祭田,家里办完了老爷的后事,还有给下人的赏钱,还剩下四万五千两。”这一夜,林管家和林嬷嬷让林琳叫了过来。一进屋林管家便将家里的财产报给了林琳。 “琏表哥没有伸手要吗?”黛玉可有可无地问道。 “并不曾取走。表少爷只是问清了老奴手中有银多少,用时,便让人来提。便未全部要走。” 林琳点头,“明日拿一万两银票给琏表哥,就说是这段日子辛苦他了,因着家里不便,请他吃席的花费。然后再拿五千两出来,去买一些咱们南边的特产,每份装一个箱子。就算是一份没有那么多,也要装一个箱子。对了,箱子要用最大的那种。份数嘛,就按贾家所有主子的人头来算。”想了想,林琳又接着说道,“一会儿去问雪雁吧。除了贾家两府的大小主子外,薛家的宝姑娘,也给她准备一份吧。” 那姑娘林琳是真心喜欢,虽然这种喜欢和喜欢林妹妹是一样的。 林琳刚刚心里算了一下,宁国府尤氏,贾珍,贾蓉,贾蔷四份,荣国府两房再加上薛宝钗一共也不到二十份。 加加减减,再加上自己的行李应该就有三四十只箱子。这些东西,也够一两只船了。 “...是”。林管家对于给京城亲戚买特产一事,非常的支持。只是对自家姑娘这做法有些个不解。 “你们小儿子是不是还没有定亲?” 林嬷嬷弯身回道:“回姑娘的话,二小还小,所以还没有相看姑娘。” “我倒是有个人选,不知你们是否愿意?” 二人一听,哪还有什么不愿意的。连忙请林琳作主。 “我大舅舅家有一个表姐,今年十三岁,为人温柔,最是老实不过了。舅舅爱财,对膝下唯一的女儿,并不上心。再加上是庶出。那府里也并不重视。舅舅家年前遭了贼,正是用钱的时候,我出五万两礼金,你们托人去提亲,是必成的。” 林琳的话,听得林管家俩口子目瞪口呆。这种事情,他们是想都不敢想的。可姑娘也不可能拿这件事情开玩笑。 “你们先给三万,若是成,自然好,若是不成,便再往上提。我估计最多五万两也不成了。”想到那府里再过不久,就要封妃。但却没钱的囧境。便觉得此事可行。 说实话,林琳实在是无法想像让贾迎春嫁到孙家,被孙绍祖虐.杀的场面。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被人欺负一样。因此才想要拉一把贾迎春。 至于三姑娘贾探春,她又不是圣母,哪管的了呢。 “让你们在同里买的院子,买好了吗?” 林管家回道,都已买好,收拾妥当。林琳又提出过两日便让林管家一家人带着雪雁先去那里等到她数日后再过去。 “姑娘不进京了吗?” “亲姑娘都能提脚发卖,何况我这投奔去的表姑娘。父亲临去前都有交待,让我假死离开。” “是”。这回林管家更是不懂了。即是如此,干嘛还要买礼物呢。 紫鹃被林琳支到厨房去了。其他人除了雪雁都让林琳放走了,一些活都要让紫鹃和贾家来的人去跑腿了。所以林琳才能如此的放心跟林管家他们说话。 林琳这一次回京城的行李也不少。书箱子倒是占了总行李的三分之二。林琳或者说林黛玉并没有什么首饰。之前年纪小,后来又一直在守孝,过了年林琳才九岁,衣服也是只能穿一季,再穿就小了的。因此,林琳的行李里,衣服箱子只有两只,笔墨纸砚又占了一只。 还有六只书箱子里,都是一些新书。旧书和林琳觉得好的,都放到了空间里。再加上凑数的数只装特产的箱子。 也因此,在回京城的路上,林琳只身跳入江中的时候,并不觉得可惜。 一跳到江里,林琳便钻进了空间。江水太凉了。只是一入水,便有些扎骨头。 在空间里呆了三天,看到贾琏放弃了打捞尸体的行动后,林琳才在一天夜里从水里冒了出来。 她有一个小木筏子,是送灵的时候,悄悄收的。一直在空间里放着。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 费了半天的功夫,终于让木筏按着指南针的方向向着最近的岸边划去。到了岸边,天犹在黑着。林琳换了一身干爽的男装,收起木筏,又将早前准备好的路引和户籍放在了空间的小桌上。用的时候,随时取用。 一路走走停停,林琳特意在京城到南边的路上散播了贾家谋财害命,将林家姑娘推到河里夺取林家家财的消息。然后坐等贾琏带着一堆不值钱的特产大摇大摆的回荣国府的事情。 忙完了这些,林琳才终于按着地契所在的位置找到了林管家现在的住处。 那是一所二进的院子。前院住着林管家一家。后院住着林琳,前院与后院中间,有个小花园。而后院的后面也有一块空地。 林琳一来,便让人将后院开成菜园,前院种上几颗果树。中间的花园凉亭处,移上几株葡萄。花园里的小荷塘种上莲藕和一些鱼虾。 林琳心中的田园小院就成了。 林琳跳河自尽,贾家的奴才都看见了。这事是没有一点悬念的。贾母也只是留了几滴泪便不再提起她。 就算是林琳给整个贾家主子买了特产,估计也就宝玉还记得曾经有个林妹妹的存在吧。 谁让林琳没有将林家的财产都送给贾家呢。 可惜林琳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是自己跳的河,这一点她知道,贾家知道,可外人不知道。再加上她一路散的谣言,整个江南到京城的这条路上,都在传着贾家谋财害命的事情。尤其是当贾琏下船时,抬出来了数只大木箱子后。 林琳也是个会恶心人的,她将当初林如海给她的婚书和一封林家姑娘被害的状纸放在一个信封里,让人两百里加急送到了忠顺亲王府。 荣国府和忠顺亲王府一直不和。这事还真的不是在省亲后因为一个戏子的引起的。那是早年间的事情了。 林琳继承了林黛玉的记忆,自然是知道一些小道消息的。所以才将这封信寄到了忠顺亲王府。 林琳的状纸也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说到林家姑娘既然已经与贾宝玉有了婚约,虽然如今既然已经被贾家害死了,但这婚事却是可以继续的。 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名分不是?毕竟未嫁女是不能葬入祖坟的。拿了林家的‘家产’,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说法。 忠顺亲王接到了婚书和状纸,不禁大笑。直接让下人也在京城中散播谣言。然后等到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在早朝一个折子就将荣国府给告了。 反正期间波折种种,林琳在江南是不知道的。但是最后贾宝玉还是娶了林黛玉的牌位,将林黛玉的牌位供在了贾家的祠堂里。这让京城的老少爷们看尽了笑话。 这样一来,林琳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活人不是不愿意娶吗?那就娶个牌位回去。以后无论宝玉娶谁,那块牌位都是贾宝玉的原配嫡妻。身份再高,再有钱,那都从原配变成了继室。逢年过节都是要行礼的。 花光了林家的家产,还逼死人家的姑娘。现在怎么样?财产财产没捞着,人也自己消失了。 不气死贾家一干人等,也要恶心死她们。 确实是这样的,省亲在即,不管有多少委屈,这世上的人都是不会相信真相的。所以为了息事宁人,荣国府不得不拿出贾宝玉嫡妻的名分来平息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气得贾母和王夫人那几个月光是请太医,就下了好几回帖子。 ................ 撇开贾宝玉那场荒唐闹剧一般的冥婚后,贾家的大姑娘封妃了,要省亲了。可是贾家却是毫无财力了。东拼西凑,又卖了宝玉从薛家借了些银子,这才勉强支起架子来。 说到这里,因为贾宝玉已经是‘二婚头’了,在薛家的卖价上,就没有原来那么高了。这一点犹为让贾家的老女人气愤。 她们家宝玉怎么就成了二婚头了呢? 而此时,林管家带着小儿子改头换面的来求亲,贾家的人是立马就应了的。不但如此,还要求尽快将聘礼送过来。 但林琳却早有话交待,必须定下六礼,两个月内完婚才可以。贾家缺钱都快要火烧眉毛了。自然是没话说。 反正迎春也不得宠,嫁就嫁了。除此之外,贾家人像是打开了新的窗口一般,不但在两个月内嫁了迎春,还给探春也定了一门亲事。 至于惜春,实在是太小了。 当两个月后,林管家带着小儿子和迎春回来的时候,黛玉的武功已经彻底的恢复到鼎盛时期。 就算再遇到那对神棍,打不过至少也能跑的了了。 迎春的陪嫁丫头除了司棋和秀橘都被林管家打发走了。奶娘一家也走了。所以迎春一回来就看见听说早就去了的林妹妹站在那里等着自己。整个人都吓坏了。 “你怪我吗?”将关于迎春的这些事情告诉了迎春,林琳便问她怪不怪自己。 迎春摇头,她觉得这种平民生活才是适合她的。更何况,林妹妹为了她生生的花了五万两银子呢。 林琳见此,总算是没救一只白眼狼。“这套房子,我过到你名下了,你公公婆婆的身契,都放回民籍了。你嫁妆虽然不多,但对普通人家来说,也是够好的了。我知道这个年代书籍最贵,已经将一个学子能用到的所有书籍买了两套放在东边的书房了。子孙后代想要科举上进,也容易一些。 我还让人买了三百亩地,你一百,你大伯一房一百,还有公公婆婆一百亩。你婆婆和大嫂都是精明人,但心眼都不错。你安心的过日子吧。” “你要走?”善棋者,心中皆有思。 “嗯,父亲另有安排。”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又一次改变了剧情。谁知道会不会又被人找上门。 第二天,林琳跟林管家一家交待了一声,便离开了。 第一章 =4 第三十八章 离开了同里,林琳一直以男装示人。五年的时间里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西,看大漠孤烟直。赏黄鹤一去不复返。 变卖一些古董器具,购买大量的粮食和棉布,送到边关,送到孤苦无依的人家去。也会换一些散碎银子,给那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 或是找一家信誉好的医馆,出钱让他们做几天的义诊,林琳在这个世界每做一份好事,都会写成报告供于佛前,希望将这些事情变成福报。 以前她也听说过一副对子,‘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可若真的是如此,天下谁还会用心去做好事呢。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人,她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希望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福报。不论是今生还是来世。不论是自己还是家人。 原著中决定贾探春和亲命运的那场战争终于打起来了。虽然贾探春已经有了人家,但这并不妨碍南安王府再找个世家女出来。夜入皇宫,拿着几百万银票给新帝。只求不让林如海身后凄凉。在国库空虚,大战僵持之时,新帝很给力,直接赏了一私生子给林如海做嗣子。林琳知道后,行礼谢过,便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 一直在这一天,林琳十七岁这一日又偶遇那对找了她很久的僧道,三人又是一路追打。直将林琳逼到了一处悬崖,看着林琳跳了下去方罢。 林琳龇睚必报的性格,就算是真的打不过,也要咬上人一口的。所以在打斗的过程中,她趁那对神棍不注意之际,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打入了一滴僵尸血。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血是山本一夫友情赠送的。 林琳非常想知道,神仙的身体里有了一滴冤孽血,会是如何的坑爹。 于是在林琳一边往下跳,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那两人时,神棍二人组都有些不明所以。 林琳顺势进了空间,休整了一番后才又穿上软猬甲出去。借着轻功,慢慢落在崖下,正好看到了一幕让人惊叫的场景。 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外国男人,正抱着一只黑熊亲热呢。 泥嘛呀,这外国人口味可真重。 人.兽已经如此的豪放了吗?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爱德华卡伦一手将被他吸光血的黑熊甩到了一边。毫无怜香惜玉一心。 这是英文,林琳又看了一眼一动不动,没有呼吸的黑熊。眯起了眼睛。 低头看了一眼手心,果然多了一颗佛珠。看来,她可能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了。 她对于各种各样的死法厌恶了,但也不能直接省下这一步骤呀。 这年头,消费者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了。 看着对面男人嘴角的血,一动不动的黑熊。还有明显的不带一丝人气的呼吸声。想到这里,林琳便抽出了她那把加持过的银色抻缩剑。 长剑全成,在空中划过银色的亮光。林琳准备用林黛玉这副十七岁的小身板挑战一下面前的吸血鬼。 打不过神棍,还打不过个一看就不如山本一夫那代僵尸的吸血鬼吗? 林琳体内的战意燃烧着! 面前的男人,先是皱眉,然后伸出拇指将嘴边的血抹去。 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竟然该死的性感! 林琳差一点就被这个看脸的世界征服了。 “爱德华,你在哪里?”战局一触即发之时,远处传来了一声呼唤。 被唤着爱德华的男人,吹了声口哨,这让林琳的心沉了沉。 一对二,完胜的把握打了折扣。 就在林琳准备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飞快的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情?”男人看了一眼林琳,问爱德华。 “不知道,突然就出现了。”爱德华正在吃饭,谁知道就从天而降了个女人。 卡莱尔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黑熊和手持武器的东方少女,有些头疼。“这位小姐,你好。我是卡莱尔卡伦,福克斯的合法居民。请问您是怎么到的这里?” 卡莱尔卡伦,福克斯,还合法居民。 得了,她知道自己这是穿到哪里去了。只是怎么就带着这副身体穿越了呢? “我是林琳,你们可以叫我琳达林,我是穿过时光隧道而来。你们便是那个素食者家族的人?”琳达是林琳的英文名字。 外国人和华人的思想真的是存在很大的偏颇。在华人眼里,或是在华人僵尸眼里,所谓有的素食,应该是喝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鲜血。 而在外国吸血鬼眼里,喝活着的动物鲜血,竟然也可以叫素食。 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毕竟人和动物都是会喘气的,又怎么可能成为‘素食’呢。 自欺欺人吗? 卡莱尔与爱德华对视了一眼,点头道:“你听说过我们?” “听说过,你们很有名。忘记说了,我是一名时空旅行者。”林琳收起了长剑,将剑放回了空间里。上前一步向面前的两人个男人伸出手。 好小的手。 “你多大了?”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少女,脱口问道。 “十七,你呢。” “好多个十七岁了。” “呵呵,不错了。我认识个人,可是过了好多好多年的八岁呢”说起这个,林琳又想到也不知道那个小胖子有没有长大。 小胖子复生可是想要谈恋爱都想疯了。哪像面前的这帮俊美的吸血鬼,到处勾搭小女生呢。 “要去我家坐客吗?就在森林的中心地带。”卡莱尔见此,提出了邀请。 “嗯,荣幸之至。”她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就对他的们的房子很感兴趣呢。有机会自然要好好看一看了。 跟着卡莱尔和爱德华一起回到了卡伦家。林琳当场便愣住了。这座房子建的太有个性了。忒配卡莱尔一家俊男美女了。 只是这房子虽然很漂亮,但是这多面玻璃墙,到是要归谁在擦洗呢? 一通介绍后,林琳便坐在了卡伦家有着大落地窗的客厅里。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东方人长的年轻,林妹妹的这副身体更是东方人中的南方人。所以看起来就更小了。爱丽丝就不只一次问过林琳是不是真的十七岁。 “我可能要留在这里一阵子,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办到身份证明吗?” “当然,我们一直很需要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帮忙。”卡莱尔对这件事情,可算是纯熟了。人类那么弱小,精神又那么薄弱,想要做些什么手脚非常的方便。 “真的吗?那太好了。”身份的问题解决了,林琳就可以安心留在这里一阵子了。 因为林琳是一个人,看起来又像是未成年。卡莱尔等人虽然不愿意伤害林琳的生命,但又怕林琳会将他们的秘密说出去。于是便邀请林琳住在他们这里。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 林琳无所谓,在哪不是呆呢。找了一间房,抬头无语地看了卡伦一家人一眼。就算是你们不睡觉,但客人却是需要的。为什么客房里也没有床呢。 爱德华抿嘴笑了一下,因为林琳想要表达的情感太强烈了。爱丽丝似是看到了什么,偷偷地笑了一下。 在拥有了床后,林琳第一时间跳了上去。可脑袋刚蹭了蹭枕头,才想起晚饭还没有吃。 卡伦家的人,是不吃东西的,家里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吃的。林琳便将空间中的一碗麻辣烫端了出来。就着炸肉丸吃了起来。 “好吃吗?”爱德华站在她二楼卧室的窗户外,淡淡地问她。 “还不错,味道很棒。要吃吗?”林琳对于吸血鬼的能力已经不好奇了,尤其是当初跟着三只僵尸住在同一栋楼几年以后。 爱德华摇头,“吸血鬼是不吃东西的。”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东西了。他都忘记食物是什么味道了。 林琳这才想起来,吸血鬼和僵尸差不多。于是从空间里拿出那道食物符吊坠,在食物上碰了碰。 “你试试,看看你还不能吃出味道。”若是能,就太好了。若不能,只能怨你信的上帝不办实事了。 爱德华听了林琳的话,接过她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勺子,轻轻地盛了一点汤,长年苍白不变色的脸,瞬间便被进入食道的麻辣酸染成了红色。 “我吃出味道了?”爱德华从窗户钻进来,直接端起碗,往嘴里倒去。 “喂,那是加麻加辣的,你不能这么吃。”可林琳的这句话却是说晚了,爱德华被辣的直在屋里转圈。 林琳没办法,又拿出了一碗八宝粥,碰了食物符递给他。此时,她只希望他慢点吃,别在烫着了。 两人的这番折腾,卡伦家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在知道了林琳可以让他们吃东西后,立即开车去了小镇的超市。 若是让她选择,不能吃美食的长命百岁,她宁愿不要。 仿佛是春天来临一般,卡伦家的人开始热衷逛超市,和小镇上的酒吧快餐店了。贾斯帕更是因为去喝酒被卡莱尔教育过。 而这些改变不过是一个星期而已。所以,在下一个星期一,林琳便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了。 “学校里有个女生,上周一一直坐在我身边,她身上的血,让我忍不住想要咬她。所以我换课了。”可能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爱德会千年寒冰的性格有点软化,在来的路上,特意提起了一个女生。 会是贝拉吗? “我的课,是爱丽丝帮我选的。一会是物理。你们的呢?” 爱德华看了一眼爱丽丝,“我跟你一样,事实上,爱丽丝帮你选的课表,其实只是将我的拿过去抄了一遍。” 爱德华听到爱丽丝说,他们竟然在一起了。这让他总是不自觉的去观查和在意身边的这个小女人。 全英文的授课方式,并未让林琳感觉到困难。她只是对外国人的高中如此轻松,感觉到不可思议。 泥妹呀,都不用过黑色六月的吗? 这让万千华夏高考生如何自处? 等到数学课的时候,林琳看到班上的同学都拿出计算机时,眼睛睁的老大。 “你没有准备?我不需要。”爱德华看到林琳的这样,以为林琳没有准备计算器,便将自己的那台计算器递给她。 “...你们美国的高中生,上数学课都要用计算器?考试的时候也让带进去?” 爱德华点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们那里不用吗?” 林琳无语,只能摇头表示。 不过一想到高中生都可以开车上下学了,拿个计算器又算的了什么呢。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爱德华说的女生,很漂亮,又有些冷淡骄傲。 “她是斯旺警官的女儿,伊莎贝拉斯旺。她的血,”爱丽丝顿了一下,“很吸引人。诚如爱德华所说,我们要离她远一些。” “琳达的味道,是一种阳光草露的感觉。你们有吗?很吸引人,却不会让我有咬食的冲动。”爱丽丝在看到林琳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到。 几人回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感觉。 林琳听了,想到这副身体毕竟是林黛玉的。 不掺假的草木精华呢。 “爱丽丝,你能看到多久以后的事情?” “有长有短。不一定。” “噢。” 午餐后,爱德华和林琳一起去上课,在路上爱德华对林琳说他听到不林琳和那个贝拉的心声。 林琳想了想,回答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百个人里也不一定有一个吸血鬼,一百个吸血鬼里了不一定有一个你这样异能的。既然如此,上万个人也不一定有一个你听不到心声的人,以概率来说,是很正常的。” 爱德华一听,感觉却实有道理,便对此事放下了。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日子不缓不慢地向前走,突然在某一天的早晨,林琳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早餐桌上,无论是爱德华还是爱丽丝,埃思梅,都似有若无地打量自己。林琳歪着头看着桌上都有些不自在的几人,心下好奇。 突然间福临心至,然后几百岁的老脸也弄得通红。 昨天晚上,她的小日子到了。 所以这是一屋子的吸血鬼都知道了? 让她死了吧,这太丢人了。 吃了一顿极为尴尬的早饭后,林琳飞快跳上爱德华的车,便去了学校。 这一天,爱德华看自己的眼光,林琳都不好意思形容。 “我这两天不回去住了。”放学的时候,林琳站在停车场对爱德华这样说道。 “你要去哪住?” “去小镇上的旅馆对付两天。周五晚上再回家。”小镇上只有一家对外营业的旅馆,林琳除了那里也没有地方去。 爱德华想了想,“我送你过去。”林琳没有车,也不喜欢开车。所以谁也没有给她安排车。 林琳的驾驶天分,属于瘸腿行的。外国人开车都是左行。林琳一直不习惯。所以也懒的去适应。 爱德华陪着林琳去订了一间房,又在镇上的快餐店吃了一顿晚餐。这才在天黑前驾车离开。林琳对这个沉默却又体贴的老男孩非常的有好感。 林琳觉得这可能是主角光环在作怪吧。 晚上,林琳是睡在空间里的。毕竟旅馆在好,也不如自己的地方舒心。这让坐在她房间窗户对面大树上的爱德华很是吃惊。 琳达就在屋里消失了。他之前就有发现她的房间里,呼吸声时有时无。这也是她的能力吗? 突然的出现,又消失。 会不会哪一天,她就像她突然出现的那般,消失无踪? 周一的时候,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受到她的吸引,又害怕受她的影响。然后他换了课,躲在了家里。周二的时候,去森林里打猎吃饭,又碰到了一个他听不到心声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只不过是转眼间便知道了他隐藏多年的真实身份。她还试图攻击他。 娇弱瘦小的样子,却爆发出那么强的气势。爱德华毫不怀疑只要他动一动。她必会不惜一切的绞杀他。 她说她叫琳达,是一位时空旅行者。她说她可能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没由来的,他感到高兴,他想要接近她。 她说他听不到声音很正常,世界那么大,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心声,他都应该听到。就好像他们遇见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吸血鬼一般。 他想反驳她,可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那副小小的身子,却努力说着老人调的语气。让他总是想要听到她说点什么。 她说话时的小动作,她说谎时理直气状的样子。她挑食地把洋葱扒拉到一边的嫌弃表情,...... 他想爱丽丝,没有看错。他可能真的想要她。 他要她陪在他身边,看每一个日出日落。 爱德华这么一坐,一等便是一夜。林琳在空间里睡了一夜起床后,才出了空间。林琳一直喜欢在《僵约》里制作的改良小旗袍。 林黛玉的这副身子虽然还有些瘦,但穿那身衣服,却完全能撑的起来。就是脚有些小。林琳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按着脚的大小做了两双靴子。 所以等到林琳一身蓝色改良旗袍,白色长靴从空间里出来时,瞬间惊艳了爱德华。 东方来的精灵! 林琳的头发很长,林琳嫌碍事,便将头发剪到齐腰的长短。此时齐腰的头发被她分成二份,编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身前。更显娇俏。 背着书包,出了旅馆,林琳便看见爱德华倚在车门旁。双手插在裤兜里,帅得一塌糊涂。 “早,爱德华。”一大早的,就色.诱她。 “早”。爱德华打开车门,让她进去。“去吃早餐?”一顿不吃,都觉得饿得慌。 “嗯,”爱德华启车,想了想又把空调打开了。“你穿的太少了。” 福克斯长年多雨,空气潮湿,阴冷。林琳的这一身虽然很漂亮。但却是太单薄了。 林琳出了门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虽然她的这套衣服跟本不会让她冷着。她一身的内力也不是白给的。但考虑到围观人的心情,她确实应该在穿点什么。 闭着眼睛,在空间里找了找,看到一件粉驼色的羊毛披风。可又觉得下雨天穿的这么浅,很容易脏。便又放下了。 终于在衣柜的一角找到一了款深蓝色的半长短直筒呢子外套。瞬间移到手上。爱德华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但车里的空调却一直没有关。 在快餐店,斯旺警官和他美丽的女儿也在用早餐。 林琳和爱德华坐在他们隔壁的位置。伊莎贝拉看了一眼爱德华,又看了一眼林琳。便转头吃起自己的早餐。 倒是斯旺对贝拉说了句他要去梅森郡,格里森姆工厂出现的案子。他让贝拉晚上也到这家店来吃饭。 贝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斯旺笑了笑,喊老板娘再给贝拉倒杯热牛奶。 林琳点了一个店里的早餐套餐。爱德华却将餐厅里他认为好吃的东西都点了一份。吃之前,飞快的用食物符碰了一下餐盘。 “这个不错,”将一块切成块的馅饼从爱德华的餐盘里取走,林琳一边吃,一边赞叹,“应该让埃思梅来这里学学艺。” 林琳是习武之人,胃口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林黛玉的身子是怎么吃都不胖。但并不会妨碍她的好胃口。 爱德华看到林琳喜欢吃,便将盘里剩余的都给她留下了,自己又吃起了别的。两人一顿饭吃的温馨,看得一旁的贝拉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个非常没有礼貌的家伙,原来他的不礼貌都是对着自己的吗?贝拉想到这里,下意识的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并没有什么味道。 斯旺的话,林琳和爱德华都有听到。爱德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林琳却是知道剧情开始了呢。 吃过早饭,爱德华和林琳便上车去学校了。贝拉见此,也跟爸爸说了一声,便开着她那辆车跟着走了。 “爱德华,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在东方有一种和吸血鬼一样食谱的生物,他们叫僵尸。”在车上,林琳看着爱德华英俊的侧脸,轻声的问他。 “记得,你还说过,僵尸是吸血鬼的先祖。” 爱德华记得琳达第一次见到他们会发光的时候,像个小财迷一样的话语。 “我们那的僵尸,有尖牙。不怕阳光,也不怕火。按能力和血统来论,你们这里的吸血鬼是我们那里的第七八代了。......”林琳当时也觉得这个发光是个很鸡肋的事情,要是夜里还好说,大白天的,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还容易曝光。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做过天师助手。” 爱德华歪头看她,“没有,还有什么是天师?” 林琳一看爱德华看她,吓得两只手直接将爱德华的脑袋转到前面,“你看路好不好,便是吸血鬼也会发生车祸的。”开快车,还不看路,她可不是吸血鬼,出了事情照样得受罪。 “好吧。”爱德华耸肩,“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林琳先喝了一口从餐厅打包的咖啡,然后才说道:“天师是一种把斩妖除魔,杀僵尸,看风水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成职业的人。我的好朋友便是做这个的,祖传的手艺。我没事的时候,也会帮她搞个小案子什么的。对了,我还曾经击杀过五代僵尸呢。” 车子进了学校的停车场,爱丽丝等人都已经到了。正在停车场里等他们俩。但爱德华停好车却并没有下车的打算,“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在知道我有斩杀你们的能力后,你会如何?”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扯出了一个傲然的笑,“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打消我想将你藏在背后,保护你安全的心。下车,别忘记你的外套。” 说完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林琳看到爱德华帅气的下车,甩车门,垂下眼帘。决定放下心中的顾虑,好好的接受这个老男孩。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爱德华的意思,爱丽丝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对于截胡女主一事,她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说实话,看电影的时候,林琳便发现,如果不是事赶着事,两人越到后来,矛盾就会越大,越多。毕竟年纪,阅历都在那里呢。这种老少配,在对待事情的思想上,也非常的容易起纠纷。 所以,别管是理由还是借口,面对因为她的到来而失去了男朋友的女主,她毫不愧疚。 林琳的打扮让爱丽丝等人都吹起了口哨。“埃思梅最喜欢设计了,她要是看到这件衣服一定会有新的想法。” “那还是算了吧。最近家里的开销实在是太大了。埃思梅都快要把超市搬空了。”林琳开着玩笑。 “福克斯太小了,好多的好吃的,这里都没有。我前天还鼓励埃思梅去找一家网上代购呢。绝对的空运,保证食材都是最新鲜的。” 因为吃食的事情,几座冰山都相继融化了。人也从高大上,跌入小市民了。 一天到晚除了吃,再想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六个人,分成了两排,一路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教学楼。 这一天,学校的学生们都在讨论舞会的事情。林琳听了只能感叹国外的开放了。 这要是在国内,都上高中了还开舞会,不高考了? 一直到放学,都没有人来邀请林琳。林琳不禁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在东方人看来绝对是美到人神共愤的脸,有些失望。 她是准备和爱德华一起跳舞的,但没人邀请一下,感觉好没脸子。 第40章 第四十章 爱德华用了不少时间或瞪或吓地将那些心里想要邀请林琳参加舞会,或是已经要付出行动的家伙们都撵跑后,心情相当的轻松。 他有一种,自己就是屠刀骑士,正在保护美丽的姑娘不被饿狼叼走。 东方娃娃的吸引力,在这长年阴雨的小镇,忒特么吸引人了。爱德华觉得他要不是有了吸血鬼的特殊能力,还真的没有办法将那些前扑后继的小男生们都找出来,然后一一撵走呢。 林琳的气质非常的特殊和矛盾,古典与现代,天真与成熟。无论什么样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而那么形容词的反意词也同样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 一种神秘而又矛盾的气质。 林琳对于没人邀请自己的事情,也不过是想了想便放下了。她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真的去介意这种事情。 不过,舞会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但那几个流浪吸血鬼却必须尽快解决。只是来到这里后,她更希望卡伦家能够一直平静的过下去。 僵尸都有好有坏,吸血鬼也是如此。一群不吸人血的吸血鬼不是比到处杀人进食的更容易接受吗? 伊莎贝拉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罢了,她可以在爱情方面被截胡了。那么在生命安全上,就应该受到补偿。 想到这里,林琳便在当天晚上住进了旅馆。在换好衣服,准备好所有可以对付吸血鬼的道具后,便从窗户跳了出去。 一身紫红衣衫,黑色长靴。外套一件黑色软猬甲罩衫的林琳,一路运转轻功飞快地冲出了小镇。这让跟在她身后的爱德华皱眉不解。 这么晚了,琳达这是要去哪?为什么还会穿那么一身让自己感觉到不舒服的衣服呢? 林琳的这套紫红衣衫,上身仍是长袖旗袍样式,下身却是前短后长的弧形样子。前面较短,却也在膝下三分处,正好盖住了靴子的边沿。后面较长一些,至小腿肚左右。 这是一件法衣,是林琳做好,请求叔帮忙开光祭制的。对于阴暗之物有着趋避的作用。此时爱德华感觉到不舒服便是因此。 其实这件衣服,还是因为马小玲有马家的龙战袍。林琳才想到这一件的。虽然效果不及那件,但有它三分威力便也可以了。这一点,林琳很知足。 等到林琳在包青天的世界见识过各种妖魔鬼怪以后,才真正的发现这件衣服是个宝,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林琳刚一出镇子,便拿起罗盘在各个方位寻找那三个流浪吸血鬼的方位。当罗盘上的针指向身后和左前方时,林琳皱着眉向后看了一眼。只一眼,爱德华便似有所感,急速后退。虽然他不知道琳达在干什么,但是他有预感琳达应该是发现了他,不然也不会回头看。 林琳向后看了一眼,又低头看罗盘,发现指针这会只对着左前方,歪头想了想,便放弃后面,飞快地向左前方追去。 行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的距离,罗盘上指针在飞快的转圈,林琳便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流浪吸血鬼的地盘。当下,也不轻敌。收起罗盘,拿出伸缩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前面是个废弃的工厂。四周堆积了很多的木头。这让林琳的视线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虽然有夜视镜,但夜视镜的作用除了见鬼便只是让林琳看清环境罢了。这眼镜对吸血鬼是没有用的。 也因此,当一堆木头上面突然出现三个人的时候。林琳才有些大吃一惊。 果然这种没有呼吸的生物,就是不能以常理推断。 “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詹姆斯搂着维多利亚语气轻挑地说道。 林琳戒备地打量了几眼面前的吸血鬼,原地不动。 维多利亚和另一个男吸血鬼同样带着轻蔑地神色打量着面前的华裔少女。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才语气轻浅地对站在高处的三人说道,“时候不早了,我明天还有一天的课呢。现在诸位还是把临终遗言说了吧。” 林琳的英语带着不自觉的软糯,让听着的人,都有一种她在撒娇的感觉。至少詹姆斯便是如此。 “嗨,我闻到了处子的芳香。你让我兴奋了。”詹姆斯用舌头舔了舔唇,眼中闪过了一抹急切的□□。 面前的小人,让他有一种□□的*。他突然有一种迫不急待想要撕裂她的冲动。 与他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维多利亚。维多利亚看到詹姆斯对林琳的样子,一股澎湃的敌意自身体里冲了出来。 “呵呵,尔等也让我兴奋了呢。”林琳看着三人死到临头的人,一说完,便运起轻功跳了起来。 林琳一动,三人瞬间便也动了起来。三个人围着林琳一个。你来我往,打的好不热闹。 林琳在出发前,便知道她可能会遇到三打一这种情况。但不说她的功夫如何了,她和二代僵尸都能打上几个回合的情况下,还会怕几个不知道多少代的吸血鬼。在和卡伦一家的相处里,她也充分了解到此时的吸血鬼到底有多少的战斗力。 其实林琳心里也是有底气的。现在的吸血鬼真的不算有多强。当初她一对二两个神棍时,虽然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但不得不说,神仙和吸血鬼就是两个段数的。她打不过也正常,但以她现在的身手,不说是她最巅峰的时候,也差不多了。 当年她身手最好的时候,使无全力也能将两个二代僵尸打得丝毫不能近身的。现在三个n代吸血鬼,又在法器的加持下,林琳不相信自己收拾不了他们。 这才是她敢孤身一人来此的底气。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林琳是不可能让自己只身犯险的。就算她有着多次的生命,但每一次的生命都不会重来不是吗? 没有金钢钻,也揽不了瓷器活。也因此,三人对林琳的围攻真的是毛毛雨了。 吸血鬼比僵尸好对付,林琳旋身一踢,将三人挨个踢倒。至空间中拿出符咒,大喊了一声火神借法。便以符中的真火将叠罗汉的三人串烧了。 林琳比较残忍,一般人都是将脑袋砍下来后,分别烧掉的。但林琳为了省时省事,直接火烧了三人。于是寂静的黑夜中,满是三人的惨叫声。 林琳不为所动,心早就硬了。一直一脸深沉地看着面前的火堆。时不时在火小的时候还要丢一张符咒进去,直至三人烧成灰,再无可燃之物,林琳才任由火势转小,直至消失。 “龙神敕令,水神阴姬借法,诛邪!”,福克斯小镇是森林小镇,这里又是废弃的木材厂。满地的木头,很容易因火星而成为燎原大火。想到此,林琳又抛出一张水符,将前面以半公里为径浇了个透心凉。这才算是心满意足的准备收工。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里。”将伸缩剑收入空间,林琳手中没有东西总觉得空荡荡地又将玉萧拿了出来。一边将玉萧在手中挽剑花,一边对着不远的一颗大树喊道。 爱德华从树枝缝隙中见到林琳的眼神,抿了下嘴,下跳了下来。 “好看吗?”林琳还在转着玉萧,脸上却没有了笑容。 泥妹呀,看到喜欢的女孩被人围殴,竟然还有心情坐在树上观看。这什么人呀都。 这种喜欢,她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此时的林琳很明显忘记了,以她的实力,跟本不可能让人围殴,而是压着人群殴才是。可女人小性子起来,又是有道理可讲的? 爱德华不知道林琳在想什么,只是对于林琳的问题,想了想,认真地回道,“还好,你很厉害。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付他们?因为他们是吸血鬼吗?” 林琳瞪了他一眼,“若只是因为他们是吸血鬼我就斩杀他们。那你们一家不是早就成为灰烬了。难道我就不知道害怕。害怕什么时候,你们饿了,在我细嫩的脖子来一口?”她也是会害怕的好不好? “我不明白?”林达突然间来到这里,难道是以前的仇旧怨?可是又不太像。 “之前我们听说的那起死亡案件,就是这几人所为。他们跟你们卡伦家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行为若是不阻止,会为小镇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我想不管是你我,还是其他卡伦家的人都不希望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尤其还有狼人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时候。不是吗?” “诚如你所言。”爱德华的心里对于林琳单独出来的事情,还是有些不舒服。 “我既没做错什么,你干嘛冷着一张脸?难道是怕了我?”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我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你的心意,你可曾对我说过?不过,现在是提这个的时候吗?”在目睹了她斩杀三只吸血鬼之后说情.爱的事情,这是外国人的嗜好吗? “我爱上了你,我想要你,我以为你知道。为什么你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不告诉我。难道你不相信我?” “噢,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没有不相信你,我也没有不想告诉你。是的,是的。我是没有告诉你。但那是因为你没有问过我。而且,你会在去快餐店买包薯条前,还要告诉我一声吗?再说了,你竟然还跟踪我?” “这不是小事,这很危险。” 林琳耸肩,“可这对我来说,真的只是小事而已。若是真的危险,我也不会去做了。话又说回来,你不是也跟了我一路,却并没有伸手的打算吗?那你到底是跟来干什么?” “...有我出手的余地吗?”好吧,爱德华承认,他现在仍处于震惊中呢。他本来就在她的房间外,看到她出来,只是下意识地跟了过来。只是跟来后,他竟然觉得有些个后悔。 这三只吸血鬼,就算是让他来对付,也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是再加上一个人,也不会像她这么轻松地将之斩杀。 他真的没有想到之前她说的,她有能力的事情是这样的。此时爱德华突然想到,第一次见面时,若不是自己没有先出手,估计当时的自己比这三位还要更早的变成灰烬了。 有些害怕,又有些骄傲。这就是他爱上的女孩。 一个独立的,强悍的女孩。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二人在说了一会儿话后,发现这个地点实在不是适合谈情说爱。于是两人便转道回了小镇的旅馆。 在回去的道上,林琳兴致非常高地问着爱德华,“你喜欢我什么?”总不会是杀人放火,嚣张跋扈吧。 呃,这话是怎么说来着。她也可以安静淡雅,温柔贤惠的。虽然那样的时候,非常的少。 经常喜欢用以暴治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是一种既解气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不是吗? 她就不相信,如果换了是别人,在有能力狠抽一顿中山狼孙绍祖的时候,会温柔贤惠的用真善美来感化他。 真要是有人这么做了,那绝对是一个大写的傻b。 林琳一直知道自己的性子非常的不好。耐心也少的可怜。但是不得不说,在高度膨胀的自信心驱使下,她仍是非常坚信自己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闪光点的。 爱德华看着一脸期待样子的林琳,低眉笑了。“...喜欢你,从天而降。” 爱德华听到林琳的问话,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琳达的。好像是突然间便喜欢上了,又好像是一点一点喜欢,慢慢地发酵。像草莓酱,又像是苹果醋。 像是从天而降的救赎,让他离开血腥的深渊。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应该说的就是他与她吧。 “......”,被爱德华囧了一脸的林琳,有些惊悚地偷瞄爱德华。 这人不是贾宝玉那囧货穿过来的吧? 从天而降?那不就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吗? 还是吸血鬼版的。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漆黑的夜空,以及被夜风吹得婆娑起舞的高树。 林琳深深地觉得自己堕落了。 神瑛侍者好歹也是公务员级别的,这可比不被官方承认的吸血鬼要有前途多了。可自己看到贾宝玉就想要揍他一顿。 而且还是那种见一次揍一次的那种。 但是对于自己爷爷口中的,标准‘蛮夷’长相的爱德华,却是又是心疼又是欣喜。心疼他与自己的孤独,又欣喜于他的喜欢。以及自己的喜欢。 噢,刚才提到的爷爷,说的是林琳的爷爷。那个她最初世界的爷爷。出生于大清朝末年,一直努力想要考个功名,时代却没有给他机会的爷爷。 回去的时候,林琳再没有问什么惊悚的问题。而是撒着娇,或是说是犯了懒,非要爱德华背着自己回去不可。爱德华宠溺一笑,蹲了下去。林琳一笑,跳了上去。 “咳,咳。”林琳被爱德华背在身后,想要学一下聊斋或是碧佳吃零食的样子。刚张开了嘴,想要pose一下时,就被风给吹得咳了起来。 吸血鬼的速度,都快赶上波音七四七了。那速度快的,让林琳搞怪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一张嘴便是满口的风,哪还有说话呀。 待爱德华背着林琳从旅馆的窗户跳进屋后,林琳顺势倒在了沙发上。“你背我的时候,怕不怕我一口咬到你脖子呀?” 爱德华倒了两杯热饮,将其中一杯递给林琳,忍不住好笑,“你咬我一口,是吸血还是吃肉?我记得你不喜欢吃三分熟的牛排。”对于林琳的问话,爱德华心中好笑,林达再是不平凡,也不过是普通人。真让她咬一口,估计,也咬不破自己的皮吧。 不过一想到林达的那口小牙亲密地在自己的脖子处咬来咬去。爱德华常年冰冷的血液好像都沸腾了起来。 苍白的脸孔也有了一丝丝血色,而看着林琳的眼神也变得炽热。 林琳喝了一口热饮,抬起头看爱德华。看到爱德华还站在自己面前,连忙示意他坐下。“我喜欢吃刺身。好了,不说了。天不早了,今天还回去吗?” 林琳是知道这一家子吸血鬼是不睡觉的。但她却是要睡觉的。如果爱德华不走的话,沙发电脑都可以给他玩。 “不回去了。”爱德华别有深意地看了林琳一眼,声音暗哑。 林琳笑眯眯地拍了拍爱德华的脸,“少年,早恋是不对滴。”说完起身离开了客厅,回到卧室。 永远的十七岁。 无媒那啥什么的,林琳是没有什么压力的。但女孩子总要矜持一些的嘛。坏坏一笑,林琳一番洗漱便躺在床上睡觉去了。 至于夜袭,爱德华的人品却是干不出来的。 爱德华听着林琳轻浅的呼吸声,摇头一笑。靠坐在沙发上,将头向后仰。原来不知不觉间,生命早已从黑白两色变成了五彩斑斓。 一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他,或者说甚至是他们一家的生活。也在短短的几天相处,让他知道了爱情的美好。 有个喜欢的人,有个让他时刻牵挂的人。原来是这么美好。只是他不知道这样的美好,会持续多久。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可吸血鬼却并不。他一早就知道所以从来不敢爱,不敢恋。可他却也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们会在一起多久,他都不能够转化她。 因为他知道,便是转化了她。她也不会为他停留。而他们能做的便是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放手去爱,尽情去享受这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闭上眼睛,耳边是心爱女孩的呼吸声,多年不曾入睡的爱德华,不知不觉间也沉沉地睡了过去。 ...... 太阳升了又落,日子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的划过。 生活一如爱德华所想的那样,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那个对他们吸血鬼有着致命吸引力少女伊莎贝拉已经在上个学期结束就离开了福克斯小镇。现在的小镇一如当初一般宁静。 高中毕业后,林琳便和爱德华几人申请了美国著名的大学。在那里林琳学了临床医学。她早就对卡莱尔的医疗能力眼馋很久了。现在能够系统的学习一番,总比学习她不感兴趣或是早就会的强吧。 因为离开了福克斯小镇后,外面炽热的阳光根本不是这些一遇到太阳便闪闪发光的吸血鬼们可以承受的。但幸好大学可以申请在家研修,所以除了阴雨天,爱德华会陪着林琳去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林琳自己一个人上下学的。 美国人开放,热情。对于林琳这样的东方美人那是犹如饿狼遇见了羔羊一般。狂蜂浪蝶的前扑后继。 虽然都知道林琳名花有主,但很多人都不在乎这一点。每每爱德华能够出门来接人的时候,都内伤不已。 大学的课程非常的简单轻松,修够学分,便可以拿到毕业证。林琳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学分修够了。从卡莱尔那里学来的一些小医术也练的相当的不错。比如说心里暗示什么的。像爱德华这样的资深吸血鬼,只需要经过几次反复几次暗示,并需要用上一些道具。 但对于普通人,或者一些小孩子,林琳都不需要用道具,只是简单的变化一下说话的语调,语气和语速便可以达到心理暗示的效果。 这一点,说实话,因着经常搬家和需要一些证件证明的手续,卡莱尔这种会医术的吸血骨,比林琳运用的更加的纯熟和老练。 林琳的授课教授一直夸林琳是个有天份的学生。林琳听了也是一笑而过。她有没有天份,她心理最明白。要真的有天份,当初也不会碌碌无为了。 她记忆好,善于模仿。教授说的话,拿手术刀的手势和力度,还有教授的一举一动,林琳都能毫无差错的记在心里,然后表现出来。这才是她学的好的原因。 不过也是因为林琳和卡莱尔成为了一样的小医生,林琳才知道鲜血对于吸血鬼是怎么样的一种致命吸引。尤其是林琳这种纯外科的医生。 林琳和爱德华的感情一直很稳定,两人都不是小孩子,都是活了很多年的人精了。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就连眼界和思想都是相近的。单从这一点来看,两人确实比爱德华与伊莎贝拉这种‘老少恋’更合适。 时间好像忘记了林琳,自从十多岁来到这里以后,林琳的样貌这几年就没有发生过改变。别人都以为是东方人不显老,但也只有林琳自己知道她的时间早就在来到这里的时候被停置了下来。 因为不会变老的容颜,林琳和卡伦家族的人都会忘记林琳是个纯人类的事实。而因为食谱的多元化,也差点让林琳忘记了卡伦家族这个有名的素食吸血鬼家族。 这一回,是真的变成素食主义了。因为鲜血早已经成为卡伦家族最不受欢迎的食物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穷了好多年,只能顿顿吃窝窝头的人,在一夜暴富后,天天大鱼大肉,再不想吃窝窝头一样的感觉。 有好日子过,谁愿意吃糠咽菜呢。 海浪,沙滩,林琳与爱德华的婚礼是在一个满月的夜间举行的。燃烧的篝火,清冷的月光,还有点点繁星。在卡伦一家的祝福下,林琳一身白纱地嫁给了爱德华。 婚后的日子,仍是有些颠沛流离,毕竟卡伦一家是不能长期的呆在一个地方的。而因为林琳的存在,家里一般出门采购的工作都归到了她的身上。 卡伦一家的食谱,这些年来越渐丰富。世界各国的特色菜,都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卡伦家的餐桌上。不过最受卡伦一家欢迎的,竟然是川菜。 麻辣的刺激,还有烧膛的火热,还有可以让血管都会沸腾的热度都让这些吸血鬼们迷恋。 就连以前很喜欢吃水煮鱼的林琳都受不了一周七天,会吃上五顿的生活。在林琳强烈抗议之后,水煮鱼减少了,但是麻辣小龙虾什么的,却是有增无减。 换汤不换药。 幸好林琳身体好,没有吃出燥热来。 六.七.十年后,林琳陪着爱德华又一次回到福克斯小镇读高中时,一场突然间的意外,让林琳不得不正视以后的生活。 只要男女相爱,夫妻生活正常,有孩子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僵尸都能有孩子,她和爱德华又怎么可能不会有呢。 这种事情,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有迹可寻的。除非...在某种能力上,爱德华不如营养不良的佑天佑。 在又一次校庆舞会结束,林琳回到家里后,突然间感觉非常的不舒服。这种疲惫已经很多年没出现过了。她是什么身体,体内的内力又是那么浑厚,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正常人类会有的感觉呢。 当天晚上林琳便在爱德华紧皱的眉毛下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被一股特别反胃的感觉刺激醒了。 呕吐,漱口。当林琳浑身脱力的半坐在地上的时候,心下才有了一种不确定的明悟。 “你还好吗?”爱德华将林琳扶起来,送到了沙发上。 “...我可能不能再陪你了。”林琳轻抚小肚,有些不太确定的回答他。 看到爱德华强自镇定却又难掩惊慌的双眼,林琳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在看到爱德华脸上升起绝决的时候,林琳摇了摇头。 爱德华未尽之语,她明白。可那是她的骨肉,她怎么可能为了自己求生而舍弃她呢。而且,她有预感,就算是真的舍弃了肚中的小生命,他们也注定会分离。 分离早就已经注定了。就如同她当初突然的出现一般。 她不是无知少女,又是专门进修过医疗的专科医生,孕期反应她曾经也经历过。她无论怎么样,都还是普通人的身体,冷了也会感冒,热了也会中暑。她肚子中的人与吸血鬼的孩子,很有可能让她变成原著中那个贝拉所遭遇的一切。 只是结果,可能会不如人意罢了。 肚子中的这个孩子很有可能会将她的精力和生命力吸尽。再想到她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也是够长的了。估计就算是爱德华转化她,她也不会再留下来了。 低头看了看手心中的四颗佛珠,林琳的心理满是挣扎。可最终她选择了继续。 她除了继续往前走,已经别无选择了。 因为心中那道感觉,让她明白。就算是在此处停泊,生命也将不会再继续。 ...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不是吗? “保护好我们的孩子,他的出生注定会被人所关注。答应我保护他,好吗?” 爱德华将林琳抱到怀里,整个人都在颤抖。他一直担心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而他仍然是无能为力。 他留不下她。 做为一个男人,他留不下她。 恨吗?怨吗?若早知如此,当初他还会选择在一起吗? 他恨,他怨。可是他仍然会选择在一起。 还要感谢她来到他的世界,走进他的生命。 那一天,他们就那样的拥抱,那样的静静的拥抱。不带一丝色.彩的拥抱。 直到很久,爱德华都记得那一天的事情。 那一天,是天使和恶梦同时到达的一天。 那一天......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一如电影中所演的那般,人与吸血鬼的孩子生长的很快,从林琳知道有了身孕到大腹便便临近生产,其实也不过是几周的时间。 这些日子,爱德华一直在陪着她,他的犹豫,动摇,纠结,林琳都看的一清二楚。可爱德华是个感性而又理性的。林琳将拿掉孩子可能会危及生命的预感说了出来后,爱德华就放弃了弃小保大的主意。 林琳这话不是无的放矢。她可以杀人,也可以做坏事。她是带着感悟生命和人生的使命来到这里的。杀人,她不是没有杀过。但杀人之前,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预感。而当心中刚刚升起不要腹中胎儿的想法时,这种会陪着胎儿一起损命的预感便浮现在心中,脑中。 预感这种东西,林琳是相信的。既是如此,便将预感告诉了爱德华。爱德华痛苦的明白了林琳的处境。也深深地感到了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无力感。 林琳的身体,还是林黛玉的那副病弱的身体。虽然经过林琳的调养,早就已经不在动不动的生病,或者说早就已经生龙活虎了。但是从不被神仙眷顾的仙子,又怎么可能留有神仙的气运呢。 林琳数年的内力,也不过是让怀着半人半吸血鬼的身体在怀孕的时候好受一些罢了,其他的,就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林琳生产的时候,是在一个阴雨天。像所有人的心情一样,阴郁,寒冷。卡莱尔亲自为林琳做的接生。爱德华就陪在林琳的身边。 紧紧抓着林琳的手,随时准备进行转化。就算是已经命中注定的结局,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去挽回。 孩子出生了,而林琳也耗尽了最后的生命力,渐渐地闭上了双眼。爱德华使出所有的手段,卡伦家族的人,也都纷纷献出一份力量。 可惜林琳的命是保住了,但是却陷入了永久的沉睡。 爱德华抱着林琳温暖却没有知觉的身体,心中悲痛。 他的生命还有那么长,可他爱的人却...... 在一起的那几十年,他为什么不咬她?为什么不吸她的血? 吸血鬼冰冷的体温...... 他...不应该贪恋她的温暖。 .................................................................................... 林琳离开了爱德华,也离开了那个世界她唯一的血脉。她连她的宝贝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便离开了。 遗憾,伤心,还带着一点绝望一直包围着林琳。她觉得压抑极了。那让她得了很多便利的好记忆,此时又如撒旦的双手一般,折磨着她。 每时每刻。 “对不起,佩妮。我不是有意要看你的信的。你能原谅我吗?”自从接到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后,佩妮便写了一封信给邓不利多校长。 信中说她是有和妹妹莉莉一样的魔力的。她能够感觉得到。小的时候,她也曾将娃娃弄中空中去。她说她非常的渴望可以和妹妹莉莉一起去上学,系统正规的学习魔法。 邓不利多收到信后,也在第一时间回了信。他说每一位入学的学生,都是通过学校的魔法挂毯来决定的。就算是佩妮拥有魔力,但估计也跟不完全的哑炮差不多。这样微弱的魔力根本不可能完成霍格沃兹的学业。 这封信到来的时候,莉莉以为是她的。所以打了开来。被拒绝的事情,本来就让佩妮恼火,又被一向比自己受宠的妹妹看了。恼羞成怒下,佩妮就把自己关在房间了。林琳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 林琳回头看着将头卡在门缝处的莉莉,勾起一抹笑容。“若你不是诚心的,那么我原谅你了。”这还是个孩子呢。被父母疼爱的幸福孩子。 看到这样的莉莉,她希望她的孩子也能这么幸福的成长。 莉莉闻言,高兴的叫了一声,推开门走了进来。“佩妮,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以为那也是我的信,这才将信打开的。”说完,莉莉又小心地看了一眼林琳,“佩妮,你还在难过吗?” 林琳点头,“嗯,还有一点。不过更多的是遗憾了。”没有足够的魔力,不能学习魔法,确实是一种遗憾。 魔法多便利呀,挥一挥炸油条的筷子,就能地也干净,碗也干净的。用旧的东西,还能恢复成新买的那样。 省钱又便利。 “我听西弗勒斯说,巫师界有可以提高魔力的魔药。等我们买到了药,就给你服用。”莉莉想到之前听到小伙伴说的事情,非常高兴地对着自家姐姐告白。如果佩妮也可以去霍格沃兹学习魔法,那就太棒了。 林琳笑了笑,并未说话。天知道这种魔药好不好买,贵不贵。再一个她今年都十二岁了,本来就错过了霍格沃兹招生的年纪了。这副身体没有魔力,林琳并不觉得怎么样。天知道这副身体她能拥有多久。费那么大的力气做什么呢。 “爸爸妈妈说要什么时候去对角巷了吗?”之前只顾着生气了,所以佩妮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事情。 她是个旅行者,虽然没有魔力,但是魔法界的魔法物品却是需要大肆采集一番的。尤其是实用性极强的各种魔药和魔法阵。嗯,飞行扫帚也可以买上一些。也许她将来的身体会有魔力呢。 要知道好一点的飞行扫帚那可是私人飞机一样的存在呢。 想到这里,林琳刚刚有些转好的情绪又有了些低迷。....她曾经就有一架独属于她一个人的波音七四七。 那是一段自她开始时空旅行后,呆的最长的一个世界了。 “嗯,就是明天上午九点。”莉莉可爱又认真的点了点头,“学校的教授会带领我们一起去呢。可惜西弗勒斯不跟我们一起去。他妈妈就是个巫师,所以他们拒绝了指引教授。” 听到莉莉这样说,林琳挑了挑眉,以投资回报率来说,她应该在魔药教授人生低谷时进行一番投资,这样她就可以用最少的价钱采购更多的魔药了。 只是想到从小就不讨人喜欢的毒舌教授,林琳抽了抽嘴角。 怎么会有人这么让人不喜欢呢。 “那斯内普准备什么时候去对角巷呢?”佩妮将莉莉拉到自己的面前轻声问她。 莉莉要爱地歪了歪头,笑眯眯地对自家姐姐说道,“好像是下个月,他妈妈开工资以后吧。不过我听说,他有很多的东西都是不需要采购的。他妈妈上学的书本都有留下来呢。等晚上我们一起修剪安达太太的草坪时,我再问问吧。” 在英国,无论贫穷还是富裕。小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便会到社区站接一些简单的工作,来换取一定的零花钱。 莉莉和斯内普一起接了几家需要定期修剪草坪的工作。而佩妮接的便是骑着自行车送牛奶的工作。 “莉莉,” “怎么了,佩妮?”莉莉听一佩妮的叫唤,抬头去看她。 佩妮有一双漂亮的褐色眼睛,眼型很美好。看人的时候,总有一种专注在里面。林琳让莉莉注意她的眼睛,然后非常有规律一泛动。语调轻浅,没有起伏的背了一段金刚经。 这份经文,林琳一共只背了十句话。这是催眠的钥匙。只有将这段话找出来才能解除林琳的催眠。很可惜,一般人都不会想到林琳的催眠语。因此,从学习催眠开始,林琳的催眠就没有人破解过。 “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要想着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进入拉文克劳学院,远离格兰分多的学生,远离姓波特的学生,远离凤凰社,远离食死徒,毕业后立即出国去...华夏,十五年内不要回来......”林琳想了想,也许只有华夏在她的心里才是最安全的国度。 莉莉双眼无神,木木地重复着林琳的话。林琳听着莉莉完全重复完自己的话后,便又念了一段金钢经才将莉莉唤醒。 这么可爱的妹妹还是远离那帮危险人物吧。 战争的关键,不应该在一个麻瓜女巫身上。不然梅林的巫师界可真够悲催的了。 打发走了莉莉,林琳茫然的心,也终于安定下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她不是早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吗?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那些矫情的心态,还是收一收吧。不然,啥时候才能完成佛珠的收集呀。想到这里,林琳又低头看了一眼,仍是只有四颗的佛珠,无语泪流。 她觉得她都经历了那和多,可是现实是她才只收集到四颗。心一下子就酸了,有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 年年在还房贷,可利息年年都在长的心酸。 一早,霍格沃兹派来了麦格教授来做接引教授,学生家长和校方代表友好的会晤后,林琳和莉莉一家人便跟着麦格教授一起去了对角巷。一路仔细观察,发现自己也能看见那座破旧的酒吧后,便将下一次过来采购的计划提前了。 之前还想着如果不能看到酒吧,就不能进去对角巷的话。她便准备跟随斯内普娘俩再来一次。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可以自己过来,什么时候想来,便可以什么时候过来。 在麦格教授的指引下,一家人先到了古灵阁,在那里用英镑换了一些巫师通用货币后,一行人才杀向服装店,去订做校服。 不过在临走时,谁也没有注意到林琳问那个为他们办理业务的精灵,是否可以用黄金兑换加隆的话。 莉莉去订校服,去买书,去买魔杖,去买魔药材料和钳锅,还有去宠物店买猫头鹰。这一路林琳都非常的沉默,良好的配合着。这让一直偏心小女儿的伊万斯夫妇也有些心疼大女儿了。 于是在宠物店主动问了佩妮想不想要个宠物。 林琳想也没想就对伊万斯夫妻说想养一只猫头鹰,以便将来可以更方便地与妹妹联系。听到这话,伊万斯夫妇都满意地笑了。 本来他们就担心因为上学和魔力的事情,会让他们姐妹关系不好。现在看来是他们多虑了。当下伊万斯夫妇便买下了两人只猫头鹰,一黑一棕,分别给了两姐妹。 这一天,莉莉收获颇丰,林琳也基本掌握了对角巷的情况。所以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好。到了晚上,莉莉还跑到佩妮的房间里,说着白天发现的新奇。 在说话的过程中,林琳直接向莉莉借来了所有的一年级要用的书籍。当然,那本霍格沃兹一段校史,林琳是没有兴趣看的。 她既然不能就读那所高不可攀的学府,就不去瞻仰他的风采和历史了。 天知道大家的都说霍格沃兹是全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时,有没有想过全英国就这么一所魔法学校。 还是建立在深山沟沟里的。 被普通人逼到了穷山沟里上千年,还想着保护普通人,实际上骨子里却是瞧不起普通人的‘善良’白巫师。 想要蚂蚁撼整个地球,想要靠着百八十人就高唱征服血洗地球几十亿普通人的黑巫师,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一群大脑都装了豆腐渣的英国巫师们。还不如山本一夫的僵尸世界来的有成效呢。一个不停地挥着粗长的筷子,一个是制造一些僵尸不停地咬人吸血。 林琳感觉在速度上,应该是山本一夫完胜。 回到当下,林琳从莉莉借了书。莉莉这个善意人意的小姑娘,当好二话没说的,便将所有的课本都抱了过来。说是让佩妮先看,等佩妮看完她再看。 林琳笑了笑,将其中的标准咒语,魔法理论,变形指南及魔法药剂及千种神奇草药这几本书留了下来。其他的都还给了莉莉。并言明,她留下的这几本书,也会尽快看完还给她的。 她的大脑可不是普通的硬盘,那些没用的书还是少看吧。毕竟她的大脑里没有回收站。 莉莉不知内情,仍是一脸认真热情地告诉林琳不着急。 林琳看着小姑娘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了。 红色的头发,热情如火的性子。天性中的单纯和善良。 百合花一般的美好女孩。 上帝的天使,竟然便成了一个小女巫。 这是谁的损失呢。 这又是谁的幸运。 一群过圣诞节的巫师们。 ......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书本并不厚,连文带图的看下来,只一夜的功夫,林琳便将咒语和变形这两本书看完了。早餐后,林琳便将这两本书还给了莉莉。 然后在送完牛奶后,便回到家里继续读其他三本书。这三本书也没有花林琳多少时间。等到莉莉自学练成‘清理一新’时,林琳便以将所有的书籍还给了莉莉。 莉莉练会了清洁一类的魔咒后,林琳就时常将打扫自己房间卧室和擦玻璃的工作交给了莉莉。而劳务费嘛,就是左右各赏一个香吻。 对于无良姐姐的欺压,小莉莉表示了欢喜。自小姐姐就不喜欢自己,每次都会因为爸爸妈妈而对自己发脾气。现在姐姐竟然愿意和自己说话,陪自己玩了。就算是使用魔法非常的累人,但是莉莉还是特别兴奋地完成了姐且给布置的任务。 只是家务活真的好多呀。 拿着莉莉那根在□□油炸大果子的大筷子式的魔杖,林琳明显感觉到体力那种陌生的力量在流动。只是太小了。莉莉的魔杖只发出一点光丝,林琳便已经耗尽了体内的魔力。 说不失望那都是假的。可林琳的阿q心理还是很强的。立马就想到了如果用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是不是她就可以将整个咒语发出来,才会耗尽魔力? 就算一天只能发一个魔咒,也是赚着了,不是吗? 只要想到以后,不用洗衣服,打扫卫生林琳就非常的开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用魔法将自己的衣服和鞋袜改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要知道活的时间越长,眼光就越挑剔。买东西时看到的衣服,就会有越来越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了魔法,心随意动,岂不是比自己动手更好,更方便。 这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可是听说过那里卖给哑炮使用的魔力储存珠的。听说里面的魔力可以支撑哑炮每日发出三个中级及以下的魔咒呢。 想到就做,林琳特意在第二天送完牛奶后,便背着个小包去了对角巷。在酒吧里,请老板帮忙进入对角巷后,便大踏步地去了古灵阁。 在那里用黄金换了大量的加隆后,林琳才转道去了他处。在魔杖店老板鄙视又同情的目光下,林琳淡定地试着各式魔杖。 估计像林琳这样的哑炮来买魔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至少像林琳这样魔力低弱的人,是不会对这家百年老店造成什么致命伤害的。 最后林琳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那根魔杖,墨玉的杖身,凤凰尾羽的芯。这样奇特的组膈,让奥利凡多很是诧异。 听到奥利凡多说到魔杖的意义,林琳倒是不觉意外。曾经就听说过,魔杖选择主人的时候,是选的灵魂。而非*。 再一个,这种含义的事情,林琳是没办法放在心上的。这就好比,去花店买花,店员告诉你几朵玫瑰代表什么意思,是一样的。难道你收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就能代表送花的人会爱你一辈子? 亲,别太天真了。这种事情你要是都能信,那我就相信地球人全是真善美,都没有骗子了。 将魔杖收到空间里,林琳在交钱的时候,又对老板说到家里还有一个魔力比她还弱的弟弟,她希望再买一根没有任何附加属性的魔杖回去。就算弟弟一生也发不出一个魔咒,但她仍是希望弟弟可以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 奥利凡多只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便又卖给了林琳一只筷子,呃,魔杖。 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魔杖店,林琳又去了书店。在那里林琳很是买了几百本书,才拿着店员施加的一个有时间效应的缩小咒书袋离开。 若不是这个缩小咒有时间效应,林琳是不会让他帮忙施咒的。不然她上哪找人帮她解咒去呀。 林琳的四个空间佛珠。经过各种消耗。现在除了一个装着各种粮食和调味料以及生活物资的佛珠是林琳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动的。 林琳一直害怕自己将来会被送到末日去。到了末日啥最重要,粮食呗。所以,这个佛珠里面的生食,熟食,冷饮热点都是准备在那个时候用的。 其他三个佛珠,空出一个是备用的。别外的两个,一个是在红楼收集的各种值钱的古董,玩物,布匹,金银珠宝和她喜欢的家俱摆设。因为黄金白银充实,所以林琳才会这样大手大脚的买东西。 第一世的时候,她什么也没有。现代带过去的东西,哪有金银有价值。在扶桑打工的那段日子和在大明卖泡菜的生活,让林琳对这些黄白之物超级上心。也对收集物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二个佛珠,林琳分成了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一些她空间小屋放不下的生活物品。另一个区域,竟是林琳特意弄出来的图书区。 里面按着书架分成了好几区域。有历史的,又科技的,也有地理等等的区分。里面的书,有些是林黛玉那个时候在林家收集的。也有在现代时收集的。还有,就是和爱德华一起到处走的那八十多年里收集的。 现在,林琳又将魔法世界刚刚买回来的书籍专门安放在一个书架上。书架上下好几层,整好可以分门别类的放置。 书的事情解决了,林琳又去了那日麦格教授领导着他们走过的专门卖杂货的店铺。买了两只飞天扫帚,和一些别的魔法物品。 这些东西里面,正经有不少的好东本。像是魔法帐篷,林琳按着大中小,各买了两顶。这东西支起来简单,根本不需要魔力。 不过那些空间道具,就需要魔力了。林琳考虑了一下,仍是买了十个首饰样式的空间道具。等到哪辈子有了充足的魔力,她就可以使用了。 还有一些自动清洁的抹布,拖布什么的,林琳都买了下来。这种只要少少一点魔力就可以自己工作的魔法物品,正适合林琳这种懒人。 ...... 一番大采购,林琳满载而归。第二天特意让莉莉帮忙约了未来小教授斯内普出来。 刚林琳看到斯内普的时候,才发现这真的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呢。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阴郁。 “我听莉莉说,你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魔药大师?那是你的理想是吗?”林琳开门见山地问着面前一脸阴沉的男孩。 小斯内普看了一眼林琳,并未说话。但眼中的鄙视却更好的明显。 林琳的年纪,自然不会对一个小孩子生气。更何况曾经的林琳也是当了十来年的教授粉了。虽然经历多了,这种心态早就没有了。但对这个孩子的同情和心疼,这种感觉依旧存在。所以对上这孩子的不友好,林琳却能够心态平和的不放在心上。 “我想跟你做一笔交易。我出钱,你每年按月为我制做一批魔药。凡是你会做的,都要给我提供一份。至于需要多少钱,你可以做出个具体的数据,每年这个时候来我这里领取。若是魔药成本超出了提前支领的金额,随时都可以追加。我提供你费用,是雇佣你制作魔药的制作手工费,魔药成本费。你的制作费,只能是魔药成本的三分之一。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为什么?你那小到只能用高倍放大镜才能找到的大脑,难道已经忘记了,我尚未入学吗?”其时斯内谱想要说的并不是这句话,但考虑到骂人还是要让被骂的人听明白,这才改用普通人听得懂的形容词来说话。 林琳嘴角一抽,“我去过对角巷了,魔药都非常的贵。而魔药材料却并不会那么贵。你明白吗?” 斯内普点头,表示理解。他正好需要一笔钱。他妈妈这个月的工资都被那个酒鬼抢去喝酒了。他们手中的钱,除了买魔杖,连买套校服的钱都有些紧张。 “这是两百金加隆。算是订金。等到开学前,你再联系我告诉我第一年的费用,没有问题吧。” 斯内普接过印有古灵阁标志的钱袋子,说了一个日期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琳的嘴角又是一抽,这么别扭,真是太不可爱了。不过看着斯内谱远去身影,林琳又想到她之间请摩金夫人的帮忙。 林琳以前看书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是教授大人穿着旧校服的落魄样子,很让人心疼。所以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林琳便在摩金夫人的店里,交了一笔制装费。 衣服,裤子,衬衫还有鞋袜等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林琳都挑好了样子,付了钱。林琳就麻烦摩金夫人,在斯内普去店里的时候,将这些东西说成多少年度的多少位客人可以免费得到的礼品送给斯内普。 至于斯内普会不会去摩金夫人的店,不是有今天这笔订金存在吗?林琳就不相信,看到这一笔钱,艾琳还会不给儿子买套新衣服。 如果这样都不行,那林琳便只能说斯内普一定是艾琳捡来的了。 一如林琳所想的那样,事情发展的很顺利。在接到摩金夫人的猫头鹰信件时,林琳才发现,自己还是对这件事情很关注的。 开学前一天,见过了斯内普后,再知道第一年并不需要再付什么魔药制作费用后,林琳仍是给了斯内普一百个金加隆。 “那两百金加隆就当是底金,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一百,是今年的。你就应该知道,我希望你有朝一日,可以研制出更好的魔力增长药剂。若是可以,我更希望那两人百金加隆是研究基金。”刚才斯内普就说过今年他要以为佩妮制作五十种药剂,每一种可以并十瓶,所以今年的费用是一百金加隆。但林琳是虽然是奔着斯内普制作的魔药比别人做的在后世有名才从他那里买魔药的,但最根本的原因为还是要资助他。 “可以,不过,这么多的金加隆,你是怎么得到的?”莉莉花钱都没有她这么冲。不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提前支取的嫁妆。” 斯内普:“......”他只喜欢莉莉一个人。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斯内普皱着眉看着面前的人,有些阴郁,“这是...你的嫁妆?”为什么不是莉莉的呢? 小男生的纠结,林琳还真的没有想到,只是非常自然的说道,“是呀,我用我的嫁妆,为自己换一份魔力,以及更多的魔药,不犯什么法吧?” 斯内普不自然地吐出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莉莉的纯麻瓜姐姐会喜欢上他。他心中只有莉莉,若是让莉莉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斯内普对于自己刚刚有些自做多情的想法有些个恼羞成怒,匆忙说了两句话,便快步离开了。 林琳啧啧有声地嘀咕了一句,“...真是风一样的少年呢。”原来这个时候,魔鬼教授,英国唯一的魔药教授就已经有了带着风走动的潜质了呀。 林琳不是圣女,将来也不会成为圣母。对于莉莉,那是因为一个母亲的移情作用。而对于斯内普,不过是想要完成那份最初的心愿。 斯内普应该是属于莉莉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她在那一世看过很多的同人文,无一例外,斯内普都花落别家了。这一点,让看客的林琳非常的不满。 所以,既然来到了这么个世界,那么林琳自然是要按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了。 是,她没有权利左右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她却有能力在一个人选择的时候敲敲边鼓。给予那人一定范围内的帮助。 所以,结局会变成什么样子,都不过是人的一念之差罢了。 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幸福。 看过同人文,百分之八十都有喜欢上斯内普,但是一向对最爱自己的林琳对这么别扭的小少年是没有觊觎之心的。 她又不是受虐体质。这样的少年还是留给莉莉吧。 在林琳看来,斯内普最初的愿望便是莉莉。无论后来有多少人,这份最初的爱恋却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 林琳在这两次的接触中,对年少的斯内普做了手脚。她希望可以让斯内普和莉莉一起到拉文克劳去上学。远离斯莱特林,远离格兰芬多。 也许在同一个学院,没有了针锋相对,在朝夕相处中,可是让这份两小无猜的感情得到升华。让这一份百年遗憾可以得到圆满。 林琳至今,都没有办法忘记斯内普临终时的那句‘看着我’。那样的一生,做为一个女人,做为一个母亲,谁忍心看呢。 林琳承认她的心开始变得柔软了。她想这很有可能跟她来不及看到那个刚出生的孩子有关吧。 开学日,车站。 林琳跟着伊万斯夫妇目送着莉莉撞进了墙壁。下一刻,林琳和伊万斯夫妇同时做出了捂脸的举动。 一旁的斯内普冷笑了一声,也跟着撞了进去。艾琳没有来,斯内普是自己来的。林琳看一身新衣的斯内普,终于欣慰地笑了。 真好,她的教授大人终于可以不在那么狼狈不堪的开始新的生活了。 虽然别扭依旧有增无减。 伊万斯先生开着小骄车,一路先将伊万斯太太和佩妮送回家,然后才去上班。 伊万斯家是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太太是家庭主妇,两个女儿都是学生。家里只有伊万斯先生在工作。所幸伊万斯先生已经是公司中的中级管理者,收入颇丰。家中除了一套二层的房产外,还有一些积蓄。 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个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伊万斯先生去上班了,伊万斯太太要去超市够买新鲜的食材。而剩下林琳一个人被留在这座宅子里。 突然间觉得有些静。林琳想着可能是缺少了爱笑爱闹的莉莉了吧。莉莉一个人都可以顶上三个安静的佩妮呢。 她感觉好久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了。 自从知道怀孕后,爱德华便一直陪在她身边。自从来到这里后,除了她特意的避开人,其他时候都是莉莉陪着她的。 现在莉莉上学去了,那份噬骨的思念却又出现了。她开始痛恨起自己的记忆了。若是可以忘却,那该有多好。 咦,想到这里,林琳突然灵光一闪。她怎么忘记了,她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减轻这种伤痛的。 林琳立即回到佩妮的房间,锁好门,拉上窗帘。便进了空间。她是知道自己的,记忆,精神力都是非常强悍的。想要彻底的催眠自己忘记这些事情,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她可以让自己忘却一些伤痛,或者说减轻自己的一些怀念。 来到空间中的洗漱间,林琳放上了催眠用的音乐还有一些特定的小物件,这才对着镜子中的影像,进行了催眠。 两个小时后,林琳才结束这场催眠。效果还不错,至少没有那么心痛了。虽然还记得在暮光世界的点点滴滴。但林琳却以将当事人变成了旁观的人。 在心里为这一场风花雪月换了一个立场。刹那间,很多的情绪都变得不那么强烈了。 林琳不知道她在无意中专了天道一个空子。 不然一定会高兴的跳起来。 ....................................................................................... 第二天,林琳顺着记忆去了佩妮就读的学校。其时昨天就开学了,但是林琳却忘记了这副十二岁的身子也是个学生的事情。 不过幸好伊万斯夫妇也忘记了。 上学,放学,打零工,逛街。这是佩妮的生活。而林琳也自然没有改变这样的作息。不过现在林琳已经将逛街从日常生活中踢了出去。她现在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魔法阵和制作各种魔法物件的事业中去了。 七几年的英国,对于林琳的吸引力自然是没有魔法来的大。林琳的魔力还是时有时无。但随着高价买回来的魔力提升剂,林琳一天已经可以发上五个小魔咒了。 虽然只是一些清理一新,恢复如初一类的小咒语。但林琳已经非常满足了。斯内普的魔药也在不断的通过霍格沃兹的猫头鹰送来。 才一年级,斯内普的魔药天赋便已经露了出来。这样林琳对于自己当初的做法,更加的肯定了。 她看过很多的小说,小说里面都提到只要你心中想要去什么学院,分院帽便会考虑个人的意愿将他分到哪个学院的。 被林琳暗示催眠过的两个人,都非常幸运的进入了拉文克劳。这一点,林琳感到由衷的高兴。不管怎么说,离邓不利多远了,那么就意味着离死亡也是越来越远了。 人都是不知足的,以前没有发现佛珠里有空间的时候,林琳就想着要是可以有个空间就好了,等到发现了佛珠中的空间,林琳又想着,如果空间可以更多一些,更大一些就好。现在的林琳便是如此的不知足。 那些魔药,林琳怕放在空间小屋里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失了药效,便都放在了佛珠空间里。还是那个装书和杂物的佛珠。这一回,林琳又特意空出一个架子,专门用来装魔药。 也幸好当初在别的世界,她特意订做了很多的架子,有书架,有柜架,还有带着小抽屉的大架子柜。不然,以现在的佩妮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弄到这么好的木头来挥霍的。 她在暮光呆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没有得到佛珠,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能不能得到佛珠,标准也不是她来定的。更别说公开公正了。这种没处拨打12315的事情,林琳早就看开了。不过这一回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应该不会两手空空的离开了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工资低的销售员,可以靠季度提成来补足那些缺失的工资一样。收集了不少的魔法物件和魔药的林琳就有这种感觉和觉悟。 所以,她选择放弃抱怨。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林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研究出了一种以魔法阵为启动设置的复制魔法物件。 这件复制功能的魔法物件,林琳给它起名为‘复制柜’。因为它是上下两层的抽屉柜组成了。 将需要复制的东西,放到上面的抽屉里面,按下柜上的按钮,整个抽屉柜便会像是在跳舞一般的扭来扭去。一分钟后,扭动停止,拉开下面的抽屉,就会发现被复制出来的东西了。 当然,林琳一个人是做不出来这种东西的。多亏了莉莉拉着斯内普在拉文克劳学院开展了学习研究小组,这才最终被发明出来。 拿到这个抽屉柜的设计图纸和成品后,林琳第一件事情,便将当年黄外公为她留下的那颗可以增加内力的药丸进行了大规模的复制。 要知道,内力这种东西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是现在的佩妮,或者说英国的危险,靠内力无法解决。林琳早就将最后一颗药丸吃掉了。 可是它是真的只有一颗了,也幸好复制柜除了活物不能复制,其他的东西都可以复制。解了林琳这一近忧。 小到汉堡,冰淇淋,大到衣服武器。就没有它不能复制的。 不过就算是如此,林琳也没有服用药丸。不为别的,这日子实在是太太平了。再加上这两年自己练就的外家功夫和浅浅的一层内力,足够应付意外事件了。 将软猬甲复制了几件出来。原件便妥善的收了起来。还有一些她觉得好的,像是黄外公留给她的黑白两色蚕丝布,以及做鞋用的藤枝。对了,就连她喜欢的武器就都被复制了。 这一回,林琳是再也不怕耗损了。 当林琳发现原来内力增多了还可以增加魔力的时候,莉莉和斯内普两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今年的九月升上七年级。 可惜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圣瓦伦丁节过后,伊万斯夫妇的第n次蜜月旅行,遭受到了恐怖组织的袭击,双双损命在了国外。 林琳听到消息,难掩悲哀。用猫头鹰送信给了霍格沃兹的校长,让他可以送莉莉和斯内普回来一趟。 斯内普是莉莉的男朋友,又是个男人,想来很多事情上,他可以帮助她和莉莉筹办伊万斯夫妇的后事。再一个,前两年老斯内普先生醉死在路边,艾琳就跟着去了,办这种事情,想来斯内普是有经验的。 果不其然,有了斯内普的同行。无论是从国外运回伊万斯夫妇的遗体,还是办理后事,都不需要林琳去操心什么。她只要安慰好不停哭泣的莉莉便可以了。 春假,是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这个时候距离莉莉和斯文内普毕业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而此时坐在伊万斯家客厅中的莉莉正在和斯内普商量不回学校的事情。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现在黑魔王和邓不利多之间的矛盾越渐明显。就连斯莱特林和格兰分多也矛头多现。 也幸好当初莉莉和斯内普都进入了拉文克劳。避免了一场无谓的纷争。但就算是如此,斯内普的魔药天赋却是更加的突显。 无论是黑魔王一方的食死徒,还是凤凰社都在极力的拉拢着斯内普。这让一心都在魔药和莉莉身上的斯内普不胜烦恼。 为了拉拢斯内普,就连入学后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宿命的冤家对头詹姆斯波特都频繁的示好。可以想像一个天天对着你挑衅的人,突然间对你笑脸相迎是多么一件惊悚的事情。 至少,针锋相对时,斯内普从来没怕过四人组。但四人组一转变了态度,却真真把斯内普吓了一跳。 以前见了面,那就是不服来战。现在却是能躲多远便躲多远。斯内普的这一举动,莉莉这个女朋友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又正值亲人离世,她不愿意离开唯一的姐姐。便提出了要休学的事情。还有两个月,其实该学到的东西,他们都学到了。就算是不去学校也没有什么。 这一点莉莉清楚,斯内普也清楚。自从上了三年级,会的魔药更多的以后,斯内普每月除了交给林琳一部分,剩下的都会邮寄到魔药店去寄卖。 自然他的收入比林琳给他的要多了很多。而自从他与莉莉之间确定了关系后,他就不准备收取林琳的制作费了。每一次的魔药,斯内普收的只是材料费罢了。 毕竟现在的他也有了正常的收入,并不差那么一星半点了。对于别人来说,毕业了就等于失业了。但对斯内普来说,却是没有两样的。一样的还是研究魔药,制作魔药,和寄卖魔药了。 莉莉的话,斯内普从来都是当成圣旨来对待的,既然她这么说了,斯文内普就没有什么要反对的了。 准确的答复了莉莉的要求后,莉莉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西弗,家里就只有我和佩妮,空荡荡的。你能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吗?家里的地下室,可以给你改成魔药制作室的。” 斯内普一怔,有些犹豫。能和莉莉住到一起,他自然是愿意的。毕竟他们之间早就不需要距离了。可是搬到这里来?斯内普却并不愿意。 莉莉看出斯内普的犹豫,想了想道:“西弗,我倒是可以搬到你家去住,可是佩妮却不会去。我不想和佩妮分开,也不想离你太远。西弗,我只有你们俩个了。” 莉莉想到伊万斯夫妇,一脸哀伤,眼泪不自觉的便留了出来。这样斯内普很心疼。连忙将人抱到怀里,亲吻她的眼泪,安慰她的伤心。 女人的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硬的武器。便是斯内普也不会与之抗衡。第二天便搬了过来。 伊万斯家的两层小楼,楼上三间卧室,除了莉莉和佩妮的,便是一间客房。而楼下的房间,除了客厅和厨房餐区,便是书房和伊万斯夫妇的主卧室。 在知道斯内普到搬过来后,林琳确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亲密程度,同时也知道外国人并不忌讳住在长辈的房间里,便将伊万斯夫妇的房间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卧室。毕竟那间房间里是有独立卫浴的。 若两人还在楼上生活,去二楼公共的洗漱间,佩妮还真的怕有些不方便。 将莉莉的东西移到楼下后,又帮着莉莉将地下室整理了出来。其他的布置就留给斯内普自己弄了。 有魔法便是真的省事。收拾这些东西,莉莉不过用了半个小时便都完事了。看得林琳眼馋不已。 虽然她现在的魔力也上来了,但跟莉莉比,那真是,没法比。 现在整个二楼都是林琳的区域了,林琳便将客房和莉莉的卧室打通,弄成了一间大的工作室。 至于这么大的工作室弄来做什么,林琳晒笑,她还没有想好。 今年正好要上大学了,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想要学什么专业呢。 语言类的,她根本不用学。中医嘛,会武的人多多少少都懂一些。她比那一些,还要多一些。这个也可以不学了。心理学,那也会。音乐嘛,除了古琴,筝,萧,以及钢琴外,她还学过小提琴。这个音乐类的,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了。 还有法律什么的,她也不感兴趣。最好实在是没什么可选择的时候,林琳在莉莉的建议下,将这些专业都弄成了小条条,抽签了。 很幸运,林琳抽到了‘档案学’。报了专业,大了大学后,林琳才发现,整个家里就只有莉莉是闲着的。 这哪成呀,她可不想那么明媚的女孩天天围着锅台转。强拉着莉莉去学了陶艺。那间被林琳独占的工作室,又变成了莉莉的工作室了。 其实林琳是有想要让莉莉跟着一起上大学的。但明显斯内普并不愿意再读书。而且又不想放莉莉去外面见识更大的世界。林琳也不想让他们两人的生活起变化。 于是跟莉莉一起报了一个陶艺的班,学了几个月。然后莉莉白天就有事可干了。虽然是林琳要学的,但明显越到后来,莉莉就更喜欢陶艺。直至后来,竟然小有名气。 刚到开学的时候,莉莉突然间对着两人提起要去华夏。要在那里居住。林琳当时一口三明治就差点噎住。 她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呢。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了。 华夏是安全,但是现在的华夏是个什么情况,外国人不知道,但是林琳这个土著却是一清二梦的。 这个时候,可是全民刚刚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洗礼呀。这个时候,你就是想去华夏,自古以来就非常好客的华夏人民估计也不会让你顺利的入境的。 所以,当时脑子抽掉的她,到底是怎么想到要在这个时候让两个纯血英国人去华夏的。真当改革开放了,去哪都可以撒丫子狂奔了吗? 在当天,林琳单独把莉莉叫了出来,非常认真的修改了一些用词后,莉莉才不在提这个让人无语的提议。 虽然斯内普对莉莉前后不一的态度有些怀疑和不解,但是对于去哪里并没有什么意见的准宅男来说,只要有个实验室,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噢,当然还有莉莉。莉莉在哪,他在哪。 自从斯内普搬到了这个家,林琳便建议他将蜘蛛尾巷的房子卖掉。那里的生活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将来他们不住在这里,也不能再回去了。 整个街区都是臭水的味道,这让林琳实在无法忍受。斯内普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房钥匙给了莉莉。 林琳无语望天,你以为卖房子只要有钥匙就可以了吗?房产证呢?没有房产证,谁敢买。可提到房产证,不但斯内普不知道,就连莉莉也一副懵懂的样子。 林琳懒得搭理这对没有常识的乡巴佬。直接在第二天拉着莉莉一起去了斯内普的家。在那里,林琳仔细地找了一遍,终于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一个小本子。 之后,林琳为了让这个间房子能卖个好价钱,那可是指挥着莉莉进行了一番大改造。至于为什么是指挥莉莉,谁让她魔力充足呢。 房子收拾好后,没两天便卖了出去。卖回来的钱,林琳直接在银行给莉莉开了个帐户。并将莉莉因为去魔法学校而缺乏的普通人生活常识一一告诉了她。 比如存钱是一定要去国家开办的国立银行。因为私人开的银行,利息虽然高,但是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破产。就连原来伊万斯夫妇存在银行里的钱,林琳都取了出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给莉莉,一部分自己留着上学用。 其实林琳是不想要的,但是莉莉非要平均分,林琳没有办法,就当着她的面将钱收了起来,然后过了几天,就又转帐到了她的户头上。 当然,也是直到这个时候,莉莉才知道伊万斯夫妇是留下遗产的。以前一直以为就只有房子呢。莉莉只知道因为伊万斯夫妇的死因,保险公司并没有进行理赔,她还以为家里没有钱了呢。 林琳对于上大学是没有什么抵触情绪的。反正学的专业也是她以前没有学过的。正好打发时间。 大学毕业后,林琳便找了一份图书管管理员的工作。一边借着工作的便利将图书馆的书复制充实自己的收藏,一边继续的研究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直到有一天,莉莉怀孕的消息传来。她才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 泥妹呀,先上车还不补票的行为,竟然会出现在她们家。林琳越想越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订婚宴,订酒席,订机票,终于将这两位宅男宅女打发出去度蜜月了。 可最让林琳无语的事,两个人竟然是坐着飞机出去玩的。然后每天晚上都会用魔法幻影移形地回到家里,一个找林琳说什么白天都吃什么,玩什么了。另一个一头扎进自己的实验室,大有一种不把白天的实验时间补回来,就不出来的架式。 气得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嘛。 好在,这么折腾了几天后,两人都有些个没意思了。小夫妻商量了一下,度蜜月的人就变成了林琳和莉莉。而斯内普白天在家里做实验,晚上再去莉莉所在的酒店房间过夜。 这么一来,莉莉觉得玩得好了,有人陪着逛街看景色。斯内普也觉得好了,不用去那些人山人海的商场,也不用去那些个乱其八遭的地方傻笑照像了。 而是苦了林琳了,天天小心地陪在准妈妈身后到处走,就怕这身体倍棒的孕妇在折腾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等到终于结束了这一个月的蜜月了。林琳瘦了好几斤,而莉莉和斯内普却都仍是红光满面的。并且小夫妻都认为蜜月是个非常好的活动。建议林琳每年都组织一次。 林琳冷笑一声,她再组织什么狗屁蜜月,她就是棒槌。 谁家小夫妻度蜜月是大姨子全程陪同的。 估计就仅此一家吧。 ...... 都说福无双致,祸不单行。就在林琳一家三口满怀欣喜的迎接新生儿的时候,魔法界的战火终于烧到了他们这里。 先是马尔福来做黑魔王的说客,然后是邓不利多亲自三顾茅庐。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越来越不好。林琳怕他们平静的生活再生起什么不应该有的波澜,也怕莉莉会如书中那样早早的损命于此。 全家人商量了一番,又仔细收拾了行李,一家人先是去了尼泊尔,然后又从哪里悄悄偷度进入了华夏。 一路背着人,顺着林琳找来的地图的帮助,偷偷地进了云南。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了起来。 先在这里呆几年,等到华夏国内都稳定了下来,然后再出去。反正证件什么的,对她们这些有魔法的人来说,都是轻轻松松小菜一碟。 吃穿用度,自然也在林琳他们出发前的行李了。 至于尚未出生的大外甥,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等到可以上幼儿园的时候,外面早就太平了。 至少华夏是这样。 就这样,等到凤凰社和食死徒再次找到女贞路时,他们发现伊万斯家竟然连房子带院子都消失不见了。 那一块竟然露出了一个空空如野的大坑,和已经失去魔力的一种掩盖真相的魔法。而林琳一家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又是怎么离开的,竟然无人知道。 毕竟跟踪他们的人,并不知道她们一家三口在收拾好‘行李’后,直接幻影移形地去了机场候机室。 ...... 云南是个风水如画,虫子也很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林琳有些不适应外,莉莉和斯内普都非常的适应这里的生活。 每每看到那些纯天然的影色,林琳都要感慨一下,她还是更喜欢那一世,那个变成旅游景点的云南。 当年七月末,莉莉在魔药的帮助下,非常痛快地生下了一个黑头发绿眼睛的男孩。这个男孩一出生,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 林琳更是爱不释手,因为这个孩子的五官竟然和爱德华有些像。 于是从这个男孩出生的那天开始,林琳便接替了,或者说是挤掉了莉莉这个亲生母亲的作用。亲手照顾着这个男孩。 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把这个孩子当然了她那个无缘一见的孩子了。 也因此,无论以后莉莉和斯内普生下多少孩子,这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而也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让林琳对于和爱德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都又深刻了起来。 那些再一起的时光,那些恩爱绵绵的日子...... 原来天道的空子,真的是不能白专的。 原来,早早晚晚,都要还回去的。 好记性带来的便利,以及好记性带来的岁月留痕。 公平吗? 公平。 不作付出的努力,总会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姐,你真的不去相亲吗?听说华夏人最热衷这个了?”莉莉抱着个小锅似的肚子,一脸笑嘻嘻的对着自家不过是赶个大集被踩坏了一双鞋的姐姐小声地问道。 林琳看着被踩坏的鞋,被踩肿的脚指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自从有了魔法,她就不怎么买鞋了。可是就算是不花这笔钱了,也不能让她遭这个罪呀。 “不去,我一个人过得挺好。再说了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什么亲。你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我还找什么呀。好不容易养大的果子,刚被人摘了,还不让我过两天婆婆瘾呀。” 莉莉一听这话,就知道没戏。想到总是在他们家门口徘徊不走的男人们,耸肩,摊手,默默地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下次再来,只能放狗了。 ...... 第一章 =5 第四十六章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 也正是如此,才会让金宠,原身的爹想起当年酒桌戏言曾把女儿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出来。 小牡丹一气之下,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就离家出走了。尚书大人这个二十四孝亲爹立即派了大管家来接人回去。 不过亲爹也说了,要是自家姑娘不想回去。就让大管家陪着到处走走,散散心。 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出走的第二天。知道了一番脉络走向后,便先回空间把包青天关于鱼美人的单元剧先挑出来看了。 当年这部电视剧,她也只是看了一丁点。那个时候她正好是上学的学生。家里管的严,她每天放学都要写作业,等作业写完了,才让她看一会儿。 在那个时候,能让她看一会儿电视都已经是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事情了,哪还能要求从头看到尾呢。所以很多的剧情都是不知道的。 等到长大了,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时候,对当年热播的这部电视剧也没有多少兴趣了。也因此,林琳才会临时抱佛脚。 等到几集电视剧一看完,林琳别的没干,先将大管家全家发卖了。然后将云珠的爹从二管家提成了大管家。打发他们两口子回金府照顾便宜爹去了。 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林琳也不敢松懈了。练功打坐,练习着因为算是单元剧女主角而得到的比佩妮时更充沛的魔力。日日不缀地努力着,就怕会被这些非人类炮灰掉。 当然,那些个马家祖传,以及何叔教给她的毛氏符咒都被林琳从空间里找了出来,并且一有时间就用上好的物件写了数张出来。 有备无患嘛。 唉,要知道可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会看人下菜碟的,你背景再厚,那也是人类之间论的。人家妖魔什么的,论的是实力。 不过还好,林琳手中握有带着神力的佛珠,一般的妖魔是近不了身的。不然还真的要哭倒长城了。 原来林琳的手心里只有四颗佛珠,可这一次醒来的时候,林琳的手心里竟然是五颗佛珠了。 这样的事情,林琳虽然不解,但却是欣然接受了。五颗佛珠,正好可以让她把杂物和一些魔法物品移出来,单独放在一个佛珠里。 原来的那个佛珠就专门装书籍和魔药了。 至于还空着的那个佛珠,林琳还没有想好要装什么。不过她还是有一种感觉。 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能有个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了。 能有个不断增长的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 林琳在发作了大管家后,新任大管家回了京城金府,而林琳身边就留下了可以独自掌事的云珠的哥哥。 反正原来的金牡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现在也不想回金府。那就做了继续闲逛的决定。 而当下人们问林琳接下来往哪走的时候,林琳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在向南的方向,有什么在等着她。 这种感觉很玄妙,林琳也形容不出来。不过她本来也没有目的地,所以便让人一路向南了。 可这向南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上天的安排,便是让她做回圣母。 林琳一路上,碰到好几起见色起义,强抢民女的事情。 林琳非常好奇这些女人到底是咋想的。知道自己长的不错。怎么就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敢出来晃悠,不是上赶着让人抢的吗? 就是想要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也不需要这么迫不及待吧。 把自己弄丑一些,还是换个装什么的,不是都可以减少一定碰到恶霸的机率吗?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一心想要在大街上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啥的。 要是真的这么打算,那还真是忙坏了那些大侠们呢。 嗯,有功名的秀人,举人也够忙的了。 不过都是女人,林琳也做不出视而不见的举动来。因此,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便让云珠的哥哥,打着金家少爷要纳妾的名义,将人强抢,或是强买下来。 不是林琳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只是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不然前脚林琳一行人一走,后脚还不是给人送菜呢吗? 给个名份,把人带走,在林琳看来,就是非常的简单省事,没有后祸的事情了。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个做不是很妥帖,但是她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得起她们了。无亲无故的,谁还能为了别人这么上心呢。 更何况,这之前也是给了她们选择的。是留下来,还是跟着她走。留下来,也许会继续被骚扰,也许不会。但是跟她走的话,她至少会在能力范围力护她们周全。 要知道以林琳现在金家小姐的身份,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跟林琳硬碰硬。就算是有人敢这样做,林琳在私下里也有的是手段,对付他们。 也因此,林琳这两个月来,正经救了好几个人。而金家少爷的好色之名,也传遍了大江南北。 当然,京城里的人听到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礼部尚书大人是个‘孝女’。除了对早逝的妻子一往情深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上哪来的儿子? 交通不发达,消息相对的也很闭塞。京城的人不相信,但地方上的人却在下人拿出金府的帖子时,都相信了。 也因此,路上多出来了各种各样方式来的妾,着实让林琳的出行队伍越来越壮观。 无法,这些人也不能总是这样跟着她到处走。再一个,她也不想看到这些出了事不是哭就是要自杀的女人。于是便打发云珠的哥哥先带人回京城。 她记得金府在京城有一个临街的二屋铺面。铺面后还是一座二进的院子。据她了解,古代的女人针线活都不错。让她们卖点针线,也活挣到自活自己的钱。 让云珠的哥哥将铺面收拾出来,开上一家绣楼。让这些她名义上的‘妾室’们,都去那里落脚。也算是安置了。这就是林琳让云珠兄嫂回京的原因了。 第二天天一亮,林琳带着剩下的下人们继续向南走。 精简后的队伍,就剩下十几个护卫,三个侍女。一大一小两辆马车了。 十几个护卫,林琳都给配了马。自己出来玩,总不能让这些护卫跟着跑步吃灰不是。 一大一小两辆马车,小的那辆装了行李和两个二等侍女。大的那个便是林琳和云珠。 古代的马车技术在宋朝时,已经相当的完善了。 林琳的这辆官家子弟可以乘坐的马车,是由两匹马拉着的长二米,宽二米,高二米的大马车。 里面靠马车后墙处,放了一个有一米多宽的长榻。林琳在马车里,便是想要躺着睡一觉都没有问题。 长榻前,留出一米的走道。左右挨着窗户的地方,一边摆着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箱式坐位。另一边是半米宽的抽屉柜。里面放了一些点心,茶壶一类的小件物品。 最神奇的是抽屉柜还可以抽出一块长板来,可以让乘坐的人,当成饭桌或是书桌来用。 就连中间留着走道的那一米处。在天冷的时候,去是可以固定火盆的。这么一个马车上,可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看到这辆马车时,古人的思想,每每都让林琳叹为观止。 果然,大.天.朝的老祖宗们,威武雄壮。 这一日,林琳躺在马车里,练着内力时,马车外的护卫却来报,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重伤晕迷,生命不明的人。 林琳不知道,她真正向南的预感就在前面等着她。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林琳坐在马车里,听到家丁下人们说发现了一个重伤的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去。远处山脚下果然卧着一个身着蓝衣的人。不过蓝衣已经被血染红。 只是远远地看着,都能知道此人伤有多严重。 低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发现并无不妥,穿上外衣便带着云珠下了马车。 因为是在马车里,林琳很少穿长裙。一般都是上身窄袖上衣,下着大大的阔脚裤,外面再套一件宽袖的,长达膝盖处的斜襟外罩。 林琳穿着绣花鞋,小心地让开地上的血迹,蹲在了那人的身旁。 头发散乱,脸上也有多处划伤。但仍能看出五官的英俊不凡来。侧卧在地,一手握剑鞘,一手紧紧地握着一柄长剑。 歪头打量那把剑,林琳竟然在那把看起来有些沉重的剑身上,看到了古文刻就的‘巨阙’二字。 当这两个字映入脑海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个时空,巨阙的主人会是谁,不言而喻。原来这就是那个英俊不凡,轻功了得。还命克桃花的展昭? 原来展昭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她还以为每个接触展昭的女人,都会被他克的死拉死拉的呢。 看来最近有时间,她要认真地将《包青天》看完了。她发现只看完跟自己有关的鱼美人,可能有些狭隘。 反正这个时候,她是不知道展昭是为啥在这里露营的? 估计也就某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才会把此情此景形容成露营的吧? ...... 收起乱入的心神,林琳轻轻地伸出手,在其颈脉处按了按。发现尚有跳动后,林琳连忙让人将其扶到自己人的马车上。 虽然明白这未来的四品武官,一定是大难不死的九条猫命。但是林琳还是本着习惯上手试一试呼吸。 小时候除了楚留香,她最喜欢的人便是御猫展昭了。 总是受伤,还总是不死。 最重要的是喜欢谁,谁死的倒霉体质。 因为是展昭,林琳特别大方地将人移到了自己的马车坐榻上。从家丁那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云珠一边给展昭擦洗伤口换药,一边将衣服给他换上。 “将靴子丢掉,”顿了顿,林琳在一旁捂着鼻子恶心又道,“算了,他的衣服和鞋都先包起来,先放到别处去吧。”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那脚真的是好臭,熏死个人了。 云珠听话地找出一块包袱皮,将被丢到一旁的鞋和衣服都包进去。然后打开车帘,让家丁送到后面小马车上去。 “小姐,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转道进镇?”云珠给坐在她坐位上的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水。看了看躺在小姐榻上的伤患,有些拿不准地建议,“要不,去镇上吧。这人伤的那么重,还是找个大夫给看看?” 林琳想了想道了一声不用,让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镇子在停下来。此处离发现展昭的村镇都太近了,展昭的仇家可不一定会不去找展昭的下落。去了镇上,难免不会落入那些人的眼里。 她不怕,展昭也不会有事。但其他的家丁侍女可受不住江湖人的狂风暴雨。 一路向前,远离这片土地才是正确的选择。 展昭的衣服和鞋都不能再穿了,林琳便将云珠打发到后面的马车,让她们去给他做衣服去了。 云珠看了一眼展昭,并不想放着自家小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马车上。但她家小姐的威严日盛。云珠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榻下的抽屉里找出需要的布料抱着走了。 云珠下了马车,林琳便从空间里取出白鲜和补血剂。先将补血剂喂下去。然后才将刚刚包好的伤口一点一点打开,在伤口上滴上或多或少的白鲜。 绿色的烟雾散去后,伤口像愈合了好几天之后的样子,粉嫩的新肉也长了出来。 林琳怀念地看了一眼小药瓶,斯内普出品,质量有保证呢。将药瓶收起来,林琳不再去想那个执拗的男人。 和男人的妻子,孩子。 林琳一边想着那对没有常识到让人无语的夫妻,一边将刚刚缠在伤口上的布都卷起来,丢到空间里去。回头用洗衣机洗洗,就又可以用了。 “你醒了?”忙完这一切,林琳伸手想要为榻上的人盖一盖被子,突然发现展昭的眼睛已经睁开了。 “姑娘救了我?”展昭受了一定的内伤,此时想要坐起身来,却是徒劳无功。 一睁开眼睛,展昭便发现他这是在一辆行走的马车上,这种颠簸的感觉,让他的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面前坐着一个穿着紫粉衣服的少女。少女头上斜斜簪着两朵绢花,映着额前的那条珍珠华胜,更显光华。耳上也是一对珍珠明月铛。黑亮的头发被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身前。 可伶可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已经无法掩饰一身的风华。待长成,又是何等的风韵。 这隐陷约约中,又有几分熟识的感觉。只是此时展昭已经无暇去想了。 “你倒在山脚下,家丁发现了你。刚给你喝了迅速补血的东西,不过内伤的话,你还是要吃这个。”林琳拿出一粒九花玉露丸递给展昭。 展昭看了一眼乳白色的药丸,想也不想地吃了下去。 林琳一笑,“遭了,拿错了。那好像是毒.药呢。”把展昭扶着坐了起来,林琳从旁边的小抽屉里拿了个水杯,又倒了点水,一边递给展昭,一边开玩笑。 展昭莞尔一笑,“姑娘大恩,展昭莫不改忘。”说罢,一口喝掉林琳递过来的水。林琳见此,又给他续了一杯。展昭仍是一口喝下。 直到第四杯,展昭才表示不需要了,林琳才不再续杯,递了一碟小点心给他。“只有这些了,想要吃别的。还需要晚上到住的地方才有呢。”林琳看展昭这个样子,估计此时应该也是饿的。 “多谢姑娘。”展昭是江湖儿女,对于林琳坐在他躺着的榻上,一会倒水,一会递点心。并无多少避讳的心思。 林琳也是不拘小节惯了的。所以,跟本就没有发现他们俩之间的距离是不是适合这个时代。 “都说大恩不言谢,这个我知道。不过我听说,一般救命之恩都要以身相许,展大哥要不要许一许?” 刚才展昭已经说了自称了。所以林琳非常可耻地装了回嫩,直接叫人家‘展大哥’。 “呵呵,有何不可?”江湖出身的展昭,从小也是诗书礼仪皆通的人物。只是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答应。 而且,与这位姑娘独处在一辆马车上,其实已经对这位姑娘的名节有了损伤。既是如此,定下婚约,未为不可。 尤其是展昭清楚的明白,从见到这位姑娘的第一眼开始,他的心中有着连他都不知道的喜悦。 像是久别重逢,又像是等了好久,盼了好久...... 林琳听了这话,也笑了。“说的好像我是挟恩图报似的小人。不过,人家刚纳了几房妾,这会却又许出了正室的位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说完林琳拿着帕子捂着脸,一身的娇羞样子。一边做出这样搞怪的动作,还一边拿着眼睛朝展昭使劲的泛吧。 “噗,咳咳。”展昭被林琳的话,惊得一口点心差点噎死。 林琳一看,连忙又倒了杯水,给他喂下。帮着捶了捶背,才让他好些。 “没事吧!”林琳看展昭咳得脸都红了,有些担心自己玩笑开大了。 展昭说不出话来,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跟这姑娘说话,太惊悚了。 一会是以身相许,一会又是纳妾娶妻的。 ...可是如此儿戏的婚约,他为什么会隐隐有种高兴的感觉呢。 “那你休息一下吧。一会就要进镇子了。到了官驿,就可以好好地休整两天了。” 林琳是官眷,是可以住在官驿的。所以一路行来,林琳都会选择官驿住宿。此时带着展昭,更是如此。 “官驿?”展昭看着面前有些内功底子的少女,有些诧异问道。 “我爹是当官的,我是官眷。所以有资格住在官驿里。再一个,展大哥是江湖人,你的仇家应该也是江湖人。住在官驿里,至少一般人不会来打扰的。毕竟一般人也不会想到南侠展昭会住进朝.廷的官驿里。”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时展昭才发现他忘记问人家姑娘的名字了。而人家姑娘竟然都知道他在江湖上的浑号。 “展大哥都要以身相许了,怎么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没诚意,这也太敷衍了事了。”林琳继续逗着展昭。 “姑娘见谅,是展某大意了。还请姑娘告知家乡名讳,他日展某也好登门求娶。”此时的展昭也才二十岁,虽然少年老成,为人也稳重。但少年心性并未受到压抑。 “我姓金,单名一个昭字。乳名牡丹。展大哥叫我牡丹就行。”说到这里,林琳从一旁拿起展昭的佩剑。“这是巨阙吧?真的巨阙吧?”古代出名的剑呢,林琳也是第一会见到。 “此剑仍展昭家传之物,若姑娘喜欢,展某便以此物为聘礼。”当然,展昭没说的是,展家祖上都是拿这把剑当聘礼的,然后主母再陪嫁过来...... 论展家聘礼的贵重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利用及回收性。展家的男人都可以笑的好不得意。 “真的?好!一言为定。” 林琳一听,双眼就是一亮。也不管这是不是展昭的玩笑话。就算是如此,林琳都没给展昭后悔的机会。立即将这句话给扣死了。 她可是非常稀罕这把剑的呢。 展昭:“......”怎么突然感觉,这姑娘其实就是为了这把剑来的呢。 展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相了。 ...... 林琳虽然对于自己很有把握。对孝女爹也是如此。但她的那位会抽疯的皇帝表哥却不是如此。 她最后可是被赐婚给了那个性格中拥有两个五百的书生的。这种事情,打死她都不愿意。她是宁愿嫁给展昭这样的人,天天守活寡,不知哪天守真寡的过日子,也不愿意嫁给这个时代的书生。 不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只说那张真,林琳是一万个的讨厌。就那样的人,还能考上状元,为官一方。将来还指不定弄出多少冤假错案呢。 学问好的人,若是不通事世。不懂人情练达。那在林琳心里,也是个二等残疾。 在林琳的心中,张真便是如此。 所以,此时用玩笑话,骗了展昭的一把上古名剑。还有展昭亲口许下的婚约。林琳觉得她是赚大发了。 都已经是多年的狐狸了,还玩什么聊斋。羞羞答答地作事风格,向来不是林琳的作风。她又不指望展昭真的会娶她,她要的不过是这个约罢了。有了这个约,她就不怕谁在拿她的婚事当零嘴了。 ......不过,若是展昭真的愿意娶她,那她也愿意嫁就是了。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林琳从自得中回过神来,便看见展昭不敢置信的样子。摸了摸鼻子,林琳假意弯腰,从榻下视线死角处,将藏在空间里的倚天剑拿了出来。 “我也不偏你的好东西,哪,这是倚天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虽是不出名,但绝对够实用。你不信,可以试试。” 倚天剑对于林琳来说,真的算的上是鸡肋了。她喜欢用鞭子和伸缩剑,装b的时候喜欢用玉萧。倚天剑又重又长,真不是林琳的菜。 但林琳天生就喜欢收集东西。像是巨阙,在林琳的眼中就比倚天剑有名,所以用倚天换巨阙,林琳是毫不心疼。 可她不心疼,不代表展昭不心疼。可君子一诺,让他说不出反悔的话来。顺着林琳的手接过倚天剑时,展昭的心都在抽抽的疼。 这姑娘要是不嫁他,他可就真的是赔大发了。 但这种心情却在接过剑后,荡然无存。 这是一把好剑,一把在锋利上更胜巨阙的好剑。 让展昭试了一会儿剑,林琳便将剑收了起来。按着剑客的习惯放在了榻的里侧。而那把巨阙,也在转身之际收到了空间里。 马车一直在入夜时分,才走到最近的官驿,而此时,林琳早就拿到了展昭亲笔写下的婚书。婚书是用林琳提供的白绢写下的。墨是龙血墨,保证百年都不会出现问题。 将婚书写下后,林琳待墨迹一干,便收在一个荷包里,顺着袖子放入空间。之后,当着展昭的面,又写了一封家信。将此事告知便宜爹金宠,以免他把那状元招到家里,死在花园。 将信写好,封上信封,直接递给马车外骑马的家丁,让他到了驿站便派人送信去。回过身,问着明显不如刚醒来时有精神的展某人,“你不写封信回家说一声吗?” “牡丹姑娘,如此婚事岂非儿戏?”展昭有种私定终身的感觉。 虽然他自己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 “哪有儿戏,我的婚事,我爹是要听我的。你看,我不是写信告诉他了吗?我这次出来,就是因为爹弄了个什么指腹为婚。现在我自己找个人回去,也让我爹去张家退婚去。怎么了,还是说你要反悔?不过你得明白一件事,就算是反悔了,剑也是不退换的。若是为了此剑,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 “......”展昭看着面前的少女,有些头疼。他倒底是哪里抽风,会在这姑娘面前顺着她的话,开玩笑呀。还有姑娘,你的矜持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还真的没有后悔。 “你到底要不要写信回去?”不写的话,她就要把东西收拾起来了。 “...不用。展某家中已无长辈。可是牡丹姑娘,”展家就只有几个老仆守着旧宅子。所以婚姻之事,他便可以完全作主。 “要么喊我牡丹,要么喊我姑娘。”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让她有一种他正在喊江南名妓的感觉。 “姑娘,”展昭从善如流地改了口。 “嗯,你既然不写,那我就收了。”将东西都到收抽屉里后,林琳就听到马车外面有女人的哭喊声。 “来人,去看看什么事?” “是,小姐。”一路走来,家丁都做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了。 展昭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和林琳的吩咐。本就皱在一起眉毛,皱的更深了。 一刻钟后,家丁便回来了。说是当地的一乡绅,看上了一对姐妹花。这会正纠缠呢。 “是卖身给他了,还是在路上等便宜吃豆腐的?” 家丁想了想,道,“并不是卖身的。听旁人说那对姐妹是进城卖山货的。” 林琳想了想,“漂亮吗?” 家丁有些害羞,不过还是回了一句比云珠姑娘好看一些。 林琳一笑,“那可见是相当漂亮的了,你去后面的马车,叫上云珠,一起去那里,告诉那人,这姐妹花你主子我也看上了。要娶回去做妾,要是长的...,算了,就说我要买下人。” “我的主子呦,这要是弄回去,您可就有八.九的妾了。”云珠听到声音,早就从后面的马车里下来了。林琳说这话时,云珠就顺口接了回来。 “对,就是第八,第九两房妾。去吧。办好了,主子请你喝喜酒。”林琳最后一句,直接把自己逗笑了。 展昭在一旁听得愣愣的,这姑娘就是这么解决问题的?所以,之前她说的纳几房妾的事情,是却有其事? “我在京城开了一家绣坊。专门收留这些女人。”看到展昭不解的样子,林琳大方地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是我说,这年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傻姑娘呢。明知道自己长的不错,出门前不知遮掩一下,还竟往出挑里打扮。不是擎等着让人惦记呢嘛。没事就要低调,有本事就揍回去,啥也没有还敢如此......凭白给人添麻烦。” 展昭回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既然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不应该把自己置身在危险里。 “你说会不会是这些人就想要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让想劫色的有机可乘,让想当英雄的有个救美的机会?还是说,就算是最后真的没有什么人来解救她们,她们也有了衣食无忧的好去处?还不会被人说成嫌贫爱富,自甘下.贱。”林琳突然想到,是不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呢。 展昭:“...应该不能吧。” “怎么不能,人心这种东西,最是难以理解的。别说她们,就说我吧。我就算将来可以在京城横着走,我也有忌讳的人呢。你知道柴王爷吧。他家的那个小王爷,啧啧。”林琳这时才想起来,京城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林琳倒不是真的怕他,她有的是手段对付他。 他要是敢打她的主意,绝对让这位柴小王爷,求生难,求死更难。 展昭:“......”说到这个,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她们家是干什么的。噢,对了,她有个当官的爹。 云珠将那两名少女安置在后面的马车后,便上了林琳的马车。这时,整个队伍也终于开动了。 “小姐,那两位姑娘叫燕燕和翩翩。都是附近村庄的姑娘。今天进城买粮食,这才让那乡绅盯上了。奴婢拿着府里的名帖,已经将人吓退了。不过咱们一走,估计这事还是难了。” “家里还有什么人?”林琳没避讳地和展昭同坐一榻,让云珠坐在另一边的坐位上。 云珠看了一眼被收拾的很干净的展昭,轻声回道:“家里还有个老父亲。奴婢刚才也已经跟她们姐妹说了。若是跟着咱们,咱们就让人送她们一家三口上京去。若是不跟着咱们,她们可能也要搬家才能躲过这场是非。” “她们怎么说?”林琳看了同样也关心此事的展昭问向云珠。 “她们只是感谢我们的搭救,但却无意跟我们上京城。听那姑娘的口气,好像并不担心后续的事情。”是真的如自家小姐说的很傻很天真,还是真有什么后手,就不得而知了。 林琳点点头,“那就算了。姑娘家的名声很重要。你现在就让人去送她们回家吧。再晚会儿,路就更不好走了。她们父亲也要担心了。让乡邻知道了也不好。” 她们姐妹既然不愿意跟着一起进京,那还是不要留她们在官驿过夜了。不然很容易让人说闲话。 展昭也想到这了一点,对于林琳的话,很是赞赏。他没有想到她小小年纪,竟然会想到这么多。 云珠听了林琳的话,叫停了马车去了后面。至于她如何安排林琳是不关心的。 “云珠,一会儿路过成衣铺的时候,别忘记买衣服。”展昭还没有衣服下马车呢。一会儿不买,他还真的没有衣服穿。 “是,小姐。” ...... 在多日之后,林琳终于知道这两姐妹是谁的时候,这对姐妹花竟然找到了她,请求她带着她们进京城。 老爹病逝,姐妹俩生活无依,若不是有之前林琳的纳妾之语,两姐妹的日子可能会更凄惨。也因此走投无路后这才想起之前对她们释放善意的林琳一行人。后来又打听到林琳等人还在城里的官驿时,便收拾行李过来了。 她说啥了,展昭这人就是命克桃花。远离了展昭,人家姑娘不就平安了。 话回当下,进了官驿,林琳等人便被妥善安排了食宿。林琳又拿出五粒九花玉露丸装在一个小瓷瓶里递给了展昭。 在马车上,展昭也已经运过一回功了。对这个药的药效非常的了解。是难得一见的疗伤圣药。 “需要我帮你运功疗伤吗?”林琳知道若想内伤好的快,自己运动疗伤是主要方面,别人帮一把的话,会是事半功倍。 “如此,倒是有劳了。”展昭想到了那封婚书,也觉得不用再跟林琳客气。 若是展昭知道林琳压根没把婚书当回事的话,估计这会内伤还得加重。 .....不带这么玩人的。 官驿给林琳一行人安排了一个小院。晚饭摆在在堂厅,林琳和展昭一起吃的。饭毕,林琳特意让云珠拿钱赏了做饭的厨子。便在喝了一盏茶后,扶着展昭去了他的房间。 展昭因为补血剂和白鲜的双重作用。此时已经可以慢慢地下床行走了。 所以,林琳便没有让展昭在卧室里吃饭。一股子的菜味,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将展昭扶到床上,林琳也坐到了展昭的身后。 两人一起运着功,在展昭的身体里按着内力的行走路线慢慢推进。林琳深厚的内力一打入身体力,展昭便是一愣。他没有想到这姑娘的内力竟然比他还要深厚。 着实让人吃惊。 一个时辰左右,展昭突然向前一扑,向地上吐了一口黑血。林琳见此便知道他的内伤好了几层。 唤人打水给他漱口后,林琳便走了出去。头一回给人用内力疗伤,她很怕一不小心就将人疗成残废。 所以整个过程下来,一直不敢松有松懈。直到此时,她才觉得浑身累的厉害。 一番梳洗,林琳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一醒深沉,直到第二天被院里的练剑声弄醒,她还不知道天已经大亮了。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怎么样?不比你的巨阙差吧。”林琳披着头发站在门口,后背轻松地靠在门框上。 “确实不错,比巨阙还要沉重一些。很趁手。”展昭挽了一个剑花,笑着对林琳说道。 “你可真是铁打的,身体都好了吗?”虽然白鲜和补血药剂效果不错,但实际上却并不会让伤口真正的愈合。就算是九花玉露丸神奇,也不过是药罢了。再好也是需要调养的。 这样了还起床练剑,真的好吗? “好了七八层了。再有两天就能好透。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你都以身相许了,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对了,你看。”话落,林琳便用指尖挟出三根银针,飞快地向展昭打去。展昭一怔,提剑接上。 轻轻地三声碰响后,展昭竟然发现三根银针都被吸附在剑身上。抬头看向林琳,眼神示意林琳告诉他答案。 “这把剑是玄铁融了冰晶和火晶锻造而成,可吸银铁一类的暗器。可是我,我,师门的宝贝。” 林琳想说是爹娘特意打造的。可后来才想到,她已经不是郭芙了。郭靖和黄蓉也已经不是她的父母了。她的父亲是金宠,母亲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妈。 所以这把剑,只能是峨嵋的传派之宝了。 展昭抿唇一笑,并未说什么。 也不知要说什么。 反正他算是明白了,他的巨阙是要不回来了。 “小姐,您应该梳洗了。”虽然展昭长的好,但云珠还是会想起昨天一身血污的样子。壮了胆子过来劝自家小姐时,声音都有些发抖。 她从来不知道她家高傲的小姐竟然还会功夫,刚才还拿着绣花针扔来扔去。怪吓人的。 经了云珠的提醒,林琳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耸了耸肩,对着院中的展昭笑了笑,便回房间。 回房间洗漱后,又和展昭一起吃了早膳。席间听说展昭的目的地是京城。林琳也没有要回转的打算,于是二人便说好,他日再京城相见。 “那天将你伤成这样,是什么人下的手?”林琳昨天就想要问展昭,伤他的人是谁。但是昨天,呃,没顾的上问这些。所以今天才会早早地问出来。 毕竟之前两人的关系,林琳没有那个闲心帮着出头。但现在不同了。婚约定了,婚书下了。就连远在京城的尚书爹都送了消息去。所以,非常分的清里外拐的林琳自然是要问清楚来龙去脉。 展昭闻此,神色有些暗然,“不过是一些江湖上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展昭知道自己脱离江湖,居于庙堂,会让很多江湖人不耻,但是想到这些年所见。展昭更明白,江湖人行侠仗义,其实并不能在根本上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他知道他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更知道他放弃的是什么样的一种生活。 从此快意恩仇不在,从此...... “做为你的家眷,你确定不会牵连到我?如果真的牵连到我,我是不介意将对我有敌意的人,连根拔起的。”将一筷子竹笋条夹到展昭的餐碟里,林琳又接着说道, “算了,不吓你了。我的安全,你倒是可以放心。想要伤我分毫的人,别说他自己不好过了,他的家人,族人,我都有办法让他们一起遭罪。但是,你的那些江湖事情,只要不伤及性命,或是脸面。我都可以让你自己去处理。不过一但过了我心中可以承受的范围,谁让我不舒服一时,我绝对让他不舒服一世。”林琳摇摇头,“说来好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想要保护你。真是疯了。你展昭,堂堂南侠也会需要人保护?” 说到最后,林琳自己都觉得好笑,她这份心思倒底是怎么来的呢。 展昭一手执筷,抬着头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熟悉的感觉,又是那样陌生的面庞。可是想要对她好,想要将她护在羽翼之下的心,竟然也是同等的强烈。 “你不要担心。以后,我会好好的。”半晌,展昭才听到自己低沉着嗓子说了这么一句类似保证的话。 ...... 饭毕,林琳和展昭便在屋内各选了一角,自由活动了。林琳最近正在迷刻章,所以找了一些鸡血石,这会正慢慢地练雕刻。而展昭内伤未愈,这会便盘腿练功。 一时间屋内甚是安静,就连云珠也悄悄地将茶水点心摆好,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拿了绣花撑子在廊下做起了女红。 一连几日,直至展昭内伤外伤都好利索好了,两人的相处方式也没有改变。 这样安逸的生活,是步入江湖后的展昭从未有的。不需要时刻紧绷着精神,不用时刻注意形象。 在内力运转了一圈后,展昭睁开眼向房间另一侧的少女看去。阳光点点洒在她的身上,感觉连她都在发光一样。 原来便这是岁月静好吧。 可惜,他却不得不离开了。 不过此时,对于儿戏一般定下的婚约,他倒是有了几分期待。 愿那一日,可以早一点到来。 “我准备明天便离开。可有什么要我捎回家去?” 林琳听了,歪头一笑,“你就这么着急着见我爹吗?” 展昭:“......”这么不害臊的姑娘,怎么会这么招人喜欢呢? 林琳倒是没有什么让展昭稍回去的,不过为了让她那便宜老子见见展昭,还是拿了一包路上买的特产和之前闲来无事做的一件外衫,让他稍给京城的金宠。 至于金宠见到他是个什么想法,林琳是不关心的。那金宠就是个女控。闺女自己挑的女婿就算是再看不顺眼,也会认可的。 谁让他姑娘这会还在外面逛呢。若是惹急了,真不回家,可怎么好? 电视里那个金宠之所以会看不上张真,主要原因还在于金牡丹也没有看上。不然左右都是个学子,想来是一定能够有份功名的。 金老爹是有些个嫌贫爱富,但他就这么一个闺女,攒多攒少还不是给这么一个闺女。在之前林琳一顿神忽悠下,金老爹早就不会对林琳的择偶有什么要求了。 展昭骑上林琳给他准备的快马,拎着两包行李。一包是给金老爹的,一包是林琳给他准备的。 展小猫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无论他这伤跟他那些好妹妹们有没有关系。 所以在有了复制柜,不怕浪费的情况下,林琳趁着展昭走之前的这点时间,用那冰火蚕丝给展昭里外里做了四套衣服。黑白各两身。为了让展昭不随意乱弃,林琳还在上面用绣线绣了清洁咒的魔法阵。 所以那个包袱里除了一些盘缠便是衣服鞋袜了。展昭对于新出炉的未婚妻如此体贴入微,感动万分。 当下也不推迟,双手抱拳,飞身上马而去。 目送展昭离开,林琳一直无语地站了好久,云珠上前道:“小姐,我们进去吧。”虽然通过这两天的服侍,云珠明白了马上跑的那个人,是自家小姐自已选择的夫君,但是也没有必要一直站在这里当望夫石吧。 林琳目光诡异地看了一眼云珠,她会一直站在那里还不是因为灰尘太大,想要等到尘灰落了再走动,好吗。这姑娘倒好,直接把那些因为马匹跑出来灰都吃进嘴里了。 身上的隔离咒,还在发挥着作用,但林琳却还是带着云珠慢慢地走了进去。 送走了展昭,林琳的日子又过得平静无波。直到几个月后,林琳在路上听说了展昭和五鼠,以及白玉堂的那个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 心中不悦,觉得白玉堂过于折辱人了。想了想,便打发人一路回京,一路在心中想着如何收拾白老鼠。 及到距离京城还有两百里的时候,林琳才想到主意。在一个小镇买了一套宅子,在宅子里用魔法做出一间牢房后,这才撇下下人,独自去了松江陷空岛。 因为林琳惜命,所以内力早就恢复了。就连魔力也随着内力的加深越来越充足。 包青天的世界,可不是一个只有普通人的世界,神仙妖魔,鬼怪离奇层出不穷。也因此,做为剧情人物的牡丹是有着魔法天赋的。 当然了,若不是林琳来了,金家的牡丹小姐这一辈子都可能是个普通人。 因为魔法堪比成年莉莉的原因,林琳这一次是没有骑马或是坐车的。她选择了飞天扫帚,一夜便飞到了松江。 清晨,进入空间休整了一番。这才一路向码头奔去。 “船家,这船可能去陷空岛?”林琳在一个身材瘦小,面黄肌瘦中年男子身边停下。 那男子正是蒋平,看到一身侠女打扮的林琳,很是惊艳一番。林琳穿的这一身还是当初斩杀三只流浪吸血鬼的样式。也因着这一身行动方便,所以每每出行,林琳都会穿这种样式的衣服。虽然衣服的颜色不同,倒也是她的一个特色了。 这一身衣服,其实并不多稀奇。只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有一种异族风情罢了。 “姑娘去陷空岛,是有什么事吗?”蒋平在心中不断的想着这姑娘去陷空岛是干什么,老五的红颜知已,还是老大的私生女? “你是?”虽然林琳知道这人不是单纯的船夫,毕竟船夫没有几个有这么深厚的内力的,但是林琳也不会想到这人便是翻江鼠蒋平。 “在下蒋平,无事时常在此处摆渡。”蒋平对着明显有江湖人风格的林琳抱了抱拳。 林琳将手中的玉萧一横,行了一个江湖礼,“原来是蒋四侠,这厢有礼了。我姓金,是展昭的未婚妻。日前听说锦毛鼠白玉堂对我家夫君热情款待,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因此,今日便是来回请的。不知白五侠可在府中?” 蒋平:“......”他就说老五做事不地道,这回好了,人家婆娘找上门来了。可男人的事情,又什么时候让女人插手了。这不是胡闹呢嘛。 可是蒋平看着面前的少女。不过十四五岁,娇俏可人,重话也就说不出口了。 “蒋四侠,白五侠可在岛中?” 蒋平点头,“金姑娘请吧。日前的事,是老五不对。我这当哥哥的替他陪不是了。”说完让开身子,让林琳上小船。 林琳听了这话,笑了笑,这是欺负老实人呢吧。什么时候坏事做完,陪个礼,道个歉就可了案了。 展昭好脾气,她可不是。她可是正经的难养也呢。 “蒋四侠说笑了,我已经多日不曾见过展昭了。听到江湖上传闻,展昭应邀前来做客,受到白五侠的热情宽款待。我心里感激不尽。又常闻,白五侠武功高强,为人仗义,快义恩仇。今日家下特备宴席,诚邀白五侠赏光。也不知这白五侠肯不肯赏光呢。” 蒋平:“......”,一脸的巧笑嫣然,却说出这么杀气腾腾的话来,好胃疼。 “江湖中人谁不知道陷家岛五鼠的名号,都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五位大侠虽非亲兄弟,却情如手足。实在让人羡慕。可怜展昭和小女,竟都是独生子女。平日里连受个委屈,想要找个人帮衬一把,都不行呢。蒋四侠真是兄弟情深,着实羡慕人呢。还是我与展昭没福气呀。” 蒋平一下子脸就被羞红了。这姑娘话里话外都在说他们哥儿五个仗着人多欺负展昭一个呢。 虽是事实,可这事,真是不好听。 这姑娘说话咋就这么不中听呢? 第50章 第五十章 船行不过一刻钟上下,便到了陷空岛的岸口。蒋平将船拉横,先跳了下去。然后在木栈道上看着身后的林琳。 林琳脚尖一点,轻轻地跃了起来。双脚似走在平地一般,左右交替地走上了栈道。 “好身法。”蒋平见此,不禁大赞。就这轻功,也配的上轻功高妙的展昭了。 怪不得这姑娘敢一个人行走江湖。 “过奖了。”武当的纵云梯虽然没有桃花岛和九阴真经上的轻功美妙,但却最适合这种上下船的身法了。 毕竟别的轻功只有飞起来,才会看到是不是好看,是不是巧妙。而纵云梯却是运用自身的内力于脚下,然后使用时如登云梯,如履平地。 再说了,没有三两三,谁敢上梁山。要不是对自己自信,她也不会单枪匹马的独闯险空岛了。 以林琳阴暗的心思。就算是这个时候她自己没有踢馆的本事,她身后还站着尚书府呢。 金家老爹可能没有啥本事,但是庞家的姨父呢。将来成为贵妃的表姐,太后的姨妈。借力打力,或是借势而为,总要让这险空岛吃上一回亏。 不过那样一来,事情可能就要闹大了。对于展昭的名声也可能不太好。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展昭十几岁的未婚妻来踢馆。丢人的可不是她们俩口子。 在林琳看来,无论是白玉堂的没事找事,还是险空岛的其他四人将计就计,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们自己把自己当成了耗子。就不想让别人当猫了。 你们是自己封的。可展昭呢,那是天子封的。 是说能推开就推开不要的吗? 一群不明事理的家伙。 还有那个白玉堂,不过是有个那么两下子,就真的当自己天下无敌了。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呢。 中二病后期重度患者。 “金姑娘师出何门?这等身法,蒋某还是平生首见。”蒋平自认也是老江湖了,却是没有见过如此轻功的。 “东海桃花岛。”那么点的年纪,还平生首见。真能充大。 “什么是四哥平生首见的,也让我瞧瞧。” 就在林琳说出师门的时候,一声爽朗的男声也插话进来。林琳顺着声音望去,看到的便是一身白衣斜靠在树下的男人。 用后脚跟想,能叫蒋平四哥,又一身白衣的。不是白玉堂,又是哪个。 林琳上下打量白玉堂的时候,白玉堂也在打量着林琳。 十四五岁的少女,粉面桃花,俏然而立。发插粉紫色绢花,点点珍珠隐在发间。岛上的风吹着额着的碎发,与一条围在额前的珍珠琏子互相辉映着,美丽中带着婉约,抬头时,耳中的明月珰也在摆动着。白玉堂的心中突然想起了那句,‘还君明珠双泪垂’的诗句来。 晃了晃脑袋,白玉堂接着往下看,一身淡蓝色绣了一些小朵牡丹花的衣裙,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珍珠领扣的外衫。 外衫发着暗哑的光,看着便不是凡品。 腰肢纤细,盈盈一握。下着一双厚底白靴,靴子的前端鞋面上,左右两侧还用珍珠编了小花缝在上面。再说那小小的脚,衬在白靴里,更显精致。也因厚底,显出了一份窈窕。 手握玉萧,萧上挂着的穗子,竟然也是几色珍珠编制而成。 这位姑娘很喜欢珍珠吧,不过人倒也如珍珠。 这便是白玉堂对林琳的第一印象。 “五老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金姑娘,展昭的未婚妻。”说完,又转头对林琳道,“这便是我五弟,锦毛鼠白玉堂。” “原来是那只臭猫的未婚妻。来我这陷空岛做甚?白五爷可没下帖子。”一听四哥说这位姑娘是展昭的未婚妻,白玉堂俊俏的眉毛,便挑了老高。 林琳哼笑一声,“展昭脾气好,不愿意计较什么。我却不然。我这人最是护短,小心眼了。听说了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这才赶了过来,还是那句话,来而不往,非礼矣呢。特特邀请白五侠去舍下做客,不知白五侠赏光否?” 林琳这辈子最讨厌白玉堂这种人,把别人的容忍,当成自己不要脸的资本。都天生爹娘养的。凭什么惯着你。 展昭何辜,凭地什么就要受完你的折辱,还要化什么玉帛。想的好事。 你打人一巴掌,别人接了,还想要白打。哪来的买卖。 “喝,这是找场子来了。行呀。你要是有本事,五爷跟你走一遭也成。这要是没本事。我就留下你,让那只臭猫来赎人,如何?”刚才的好心情,被林琳这几句都破坏了。本来对女人也不会出手的白玉堂,倒是起了为难的心思。 “老五,说什么浑话呢。金姑娘,当初的事情,是我们哥儿几个不好。展昭宽厚,不追究了。你看这事?不过姑娘大老远的多一回陷空岛。不如留下做几天客?也好让我们尽一番地主之情。” 蒋平心里,对于展昭的事情,却实还有些过不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展昭的未婚妻找上门来。 但人家姑娘只身来此,他们更不应该做什么。不然那真是妥妥的欺负人了。就算是不被江湖朋友鄙视,也会从此跟展昭交恶。 “是呀,刀剑无眼的。再伤了你。别人还不得说你白五爷不仗义。” 林琳呵呵一笑,“白五侠这是跟谁爷来爷去呢。这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以白五侠的能力,现在称爷,为时过早了吧。再说了,不是本姑娘狂妄,这刀剑无眼,伤的是谁,姑娘还真是不担心。”顿了顿,林琳对着一旁的蒋平又说道, “我也知展昭脾性,总想着以和为贵。可很多事情却并非如此。就以白五侠来说吧。少年成名,一身武艺高低暂且不说,却是浑身是胆。这样的人,蒋四侠不担心将来踢到铁板吗?这江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如展昭一般好性。呵,受了委屈也没有个兄弟讨回公道。当然就更没有,欺负了人还有兄弟上前来要求被欺负的人‘以和为贵’了。” “至于教导白五侠的事情,蒋四侠放心。我不收学费。我也可以保证,绝不伤了白五侠的性命。展昭都不追究的事情,我也不想说什么。不过,是想要好人做到底。教一教白五侠做人的道理罢了。”说完,眼带挑衅地看着白玉堂。 今天姐就要教你个乖,别天天的把自己当爷,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蒋平被林琳的话,说的一愣。这姑娘这才是真真的狂妄吧。 以后再不能这么说五弟了,委屈他了。 相对于蒋平的愣怔,白玉堂却被林琳的话激起了火气,但好歹还有一些理智,并没有出手攻击林琳。林琳见此,倒是觉得白玉堂还不错,至少风度还没有都丢尽。 但白玉堂不出手,可不代表林琳不会出手。林琳一个快闪,直接点了蒋平的穴道。蒋平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他在江湖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今天竟然让人点了穴道,却都反应不及,这如何能让他相信。 不过蒋平也自知,他的武功不及白玉堂。但白玉堂却也没有想到林琳说出手就出手。连个招呼都不打。 于是在林琳点了蒋平穴道后,白玉堂立即伸出手向林琳攻去。一面回身将蒋平护在身后。 林琳又不是冲着蒋平来的,自然不理他。所以,见白玉堂出手,直接以萧代剑,向白玉堂的攻去。 此时的白玉堂也不讲什么风度了,林琳的身法奇快,根本不是白玉堂讲风度的时候。于是抽出剑也扭身上去,剑与萧碰撞,剑不损,萧也无损。这让白玉堂对着林琳的萧都有些好奇了。他的剑,可不是普通的剑,而这萧竟然文丝不裂,可见其硬。 林琳的萧是经过马丹娜加持过,又被斯内普施过永久防护咒的。就连萧上的挂穗都是林琳弄的魔法阵。其坚硬的程度,不是林琳自夸,除非来重炮导.弹,别的还真的不能将其弄损呢。 话说两人你来我往数十招,看得蒋平大呼过瘾。真没有想到展昭的未婚妻小小年纪,武功竟然如此深不可测。看来是他小瞧了这姑娘。人家姑娘敢只身来讨公道,自然是有备而来。看来他们家老五这回是踢到铁板了。 他武功不及老五。但眼力却是有的。这姑娘轻轻松松,可老五倒是看着有些吃力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姑娘三招里,只有一招是压服老五,其他两招都是逗老五玩呢。 估计老五也是看出来了,可是却是没有办法,只能如此焦灼着。 “白五侠,拿出你称爷的本事来呀。您就这么点能力?可别让小女瞧不起呀。”林琳又是一腿揣在了白玉堂的小腿上,气不死人的说着。 一会儿,林琳又喊道。“这一招真不错,再练上个几年,白五侠走到路上,也就不担心被哪家的小童打劫了。” 又一时,林琳用玉萧将白玉堂的剑反挡回去,笑得好不得意。“白五侠功力真真是深厚,可这称爷的脸皮,想来比这功力还要胜上一筹吧。” 白玉堂不经气,被林琳连忙打趣下,出剑更是没有章法,败意比之最初更是明显。看得蒋平连摇头的力气都没了。 “白五侠小心呀,这刀剑无眼,再伤着了自己,您可就没有机会再称爷了。” “死丫头,闭嘴。五爷今天不收拾你。就跟你姓。”白玉堂一个快刺直逼林琳门面。 林琳转身一躲,同时伸出脚。轻轻一绊。白玉堂便原地翻了个跟头。 “我与展昭尚未成亲。这义子的名份,我需要跟展昭商量一下。白五侠莫着急呀。” ...... 一时半刻的,倒也没有什么,林琳抽空看了一眼天色。想着再打下去,回岸的时候,天就有些晚了。天晚了,谁知道会不会走冤枉路呢。 当下林琳也不恋战,直接一个扫堂腿,将白玉堂横踢到不远的树下。 白玉堂后背撞到了树干上,弄得树上的叶子纷纷地落了下来。而蒋平也在那里看得眼睛直抽抽,这得多疼呀。 这丫头也太悍了些。 这是不掺假的打击报复呀这是。 他们哥五个当初也没在展昭手底下占到便宜,怎么这会就变本加利的折腾俺们老五呢。 那东海桃花岛究竟是个什么门派?门下弟子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今儿,小女多有得罪了。就当是...盛情难却吧。还请蒋四侠不要怪罪。刚刚白五侠也说了,若是有本事,尽可以带他去舍下做客。既如此,小女便先告辞了。四侠放心,好酒好菜,绝不伤他丝毫。保证让白五侠乐不思‘鼠’。” 林琳嘴里的鼠,估计蒋平是想不到的了。不过在不久以后,相信白玉堂会亲身体验到的。 此时蒋平还在为林琳嘴里吐出来的‘盛情难却’,感到不可思议呢。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真像是这丫头刚才说的,小心眼,爱记仇。当初他们逼着展昭来此,现在这丫头竟然几倍的奉还回来了。 真是现世报不爽。 这厢林琳说罢就解了蒋平的穴道后,又解下腰间的白色鞭子。向白玉堂挥去。白玉堂无力躲避,直接被缠住。 白色的鞭子一头握在林琳手中,一头直接缠在白玉堂的腰上。一使劲,林琳便施展轻功,向江中飞去。 直到此时,蒋平和白玉堂才发现,一直被林琳缠在腰上的白色腰带竟然是根鞭子。 这姑娘出门倒是底是带了多少武器呀。 而最让蒋平和白玉堂郁闷的是他们竟然就直接站在渡口跟这姑娘打了起来。 整个陷空岛上那么多人,竟然这么半天都没有出来一个。蒋平气闷地看着被林琳托着的白玉堂,无法只得向岛内奔去。他一个人可拦不下这姑娘,尤其是看到这姑娘直接用轻功踏水而去,他们家老五在水中被拽着时。 金姑娘呀,我家老五不会水的。你就不能把鞭子抬得高一些? 蒋平看着自家五弟的脑子在水中起起伏伏,一口一口地灌着湖水,往日不觉得怎么样,但今天着实是心疼了。 展昭他媳妇也太厉害了些。 这姑娘太彪悍,也不知道这展昭是从哪里寻来的媳妇。 他们家老五不会水,这么趟河过岸岂不是要了他半条命。 唉,这一回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展昭他媳妇,一战封神呀! 这外人他管不了,可这馅空岛的下人呢?就没有一个会喘气的去报个信吗? 蒋平不知道,他们二人一上岸,岛上的仆从便发现了。只是当后来他站在那里,看着白玉堂和一个姑娘斗武时,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只能说这岛上的人都没有想过二对一的情况下,他们的两位大爷还打不过一个小姑娘。 因此,还就真的都没当回事的该干嘛,干嘛去了。 且不说蒋平一路向着主屋奔去,将家中的另三位兄弟都找了出来,说了展昭未婚妻上门将白玉堂拖走的事情,又要如何应对,如何寻人,如何寻找展昭时,林琳也在飞了一刻钟左右到了之前上船的地方。 还好,没走冤枉路。 还好,功夫底子没落下。拖着个人,也和来时坐船的时间一样到岸呢。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上了岸,林琳才解下白玉堂腰间的鞭子。而此时白玉堂早就因为晕水而晕了过去。 当然这是林琳自以为的原因。 她压根就问记,白玉堂除了晕水以外,还有可能是喝水喝多了胀晕过去了。不过总的来说,白玉堂也算是命大了。 竟然并不需要人将腹中积水压出来,而能够自行醒来。 当然抛开这些外,也幸好此时没有人认出如此狼狈的人竟然是白玉堂。不然白玉堂的脸面是不用要了。对于一个特别爱面子的人来说,那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 林琳看了白玉堂一眼,点了睡穴后。便在渡口租了一辆车进城了。 幻影移行的咒语,林琳早就会背。莉莉用的时候,她就听过。来到这里,这具身体的魔力因着林琳内力的深厚也加强了不少。所以这种高级魔咒,林琳使出来是毫不费力的。 只是现在是白天,无论突然出现,还是突然消失,都不太好。于是让那辆马车将自己送到离渡口不远的小树林后,林琳便拽着白玉堂下了马车。别看白玉堂昏睡着,但一个轻身咒,却是让林琳省了很多的力气。 但林琳宛如大力士一般的生托着一个爷们的样子,却也吓到了马车夫。收了钱,连忙架着马车跑远了。 林琳也不在意,仍是托拽着白玉堂往树林深处走去。直到人际罕至,再听不到官道上的声音才停止。 喝水,吃饭,打坐休息。林琳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直至天色大黑,林琳才拽着白玉堂使用幻影移行去了之前买的那处宅子。 头一回自己使用幻影移行。总会有一些不太稳妥的现象出现。这不,林琳自己倒是还好,没有缺什么少什么。倒是白玉堂可怜了些。 头顶少了一大块头发,露出来了青色的头皮。十根手指竟然丢了四只手指甲。粉嫩的肉就那么露了出来。看着也怪可怜。 林琳东看看西看看,有些个不好意思。再看到白玉堂那个狼狈的样子,头一回觉得自己可能下手重了一些。 她还真的不知道原来幻影移行会有这样的后果。以前被莉莉或是斯内普带着时,也没事呀。看来以后可不能在自己家人面前使用不熟练的魔法了。 将白玉堂丢给下人,让人给他梳洗一番,便将人送进了之前特意为他准备的房间。 那是一间非常宽大的房间。但从上到下,都被林琳施了魔咒,别管白玉尝多厉害,还是五鼠多本事。没有金钢钻估计也休想让白玉堂走出这间屋子。 屋子的正中央,摆了一张大木榻,然后是一个圆桌和两把圆凳子。噢,在木榻的另一侧,还有一个马桶。 这些东西被放在一个白线画成的圈里。而圈外,便是林琳特意让人或抓,或买的三百只老鼠。 老鼠进不去圈内,白玉堂倒是可以从圈内出来,但是却出不了这间屋子。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日子里,白玉堂将会和这三百只老鼠相亲相爱的呆在一间房子里,过上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而且在房间的里面,林琳还用魔法做出了一个只在晚上发做的海底玻璃幕。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在现代大家去海底世界看到的那种。 晚上,下人们都不会去白玉堂的房间,所以魔法启动后,白玉堂整个感觉就像是在海底一样。四面八风都是水。 最缺德的是林琳竟然在放置马桶的地方,用魔法弄了一条好大的乌鱼。一但晚上白玉堂想要解手,那个乌鱼张着触角就会直勾勾地看着白玉堂。 吓得白玉堂只得一直憋着到天亮。 将一个晕水的人,放在海底。那真的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至于什么时候,林琳会放他出来。这个林琳还真的没有计划。 要不弄只猫来,什么时候猫把那三百知老鼠吃光了,就放他出来? 一只猫一天就算是吃上三吃,估计也要吃上小一年呢。难道她要把白玉堂关上一年? 不太人道了吧? 要不再多几只猫来? 林琳一边歪着头想着圈养计划。一边在心理腹绯白玉堂没事找事,给她出了个难题。 见天的为这些没用的事情,争来争去的。大老爷们的,也不知道干点正经事。但愿有了这次的教训,白玉堂能收敛些吧。 林琳将白玉堂丢到那里,便不管了。一日三餐自有下人从特意留出来的口中送进去。现在的林琳,正与从京城寻过来的家丁问话。 “小姐,老爷请您早些回去呢。说是宫里的太后娘娘召见。呃,若是小姐还不想回京城,再在外面玩一阵子也使得。不过老爷还说了,要过年了,怎么说外面也不如家里舒服。还有小的出来时,老爷让小的将前儿新得的缎子和大毛披风给小姐送来。老爷吩咐小姐,在外面切不可委屈了自己。......” “爹的身体如何?现在正值换季,爹房里可还暖和?京城还有什么消息?”林琳看着下人们送过来的布料和大红色的披风,心里也有些喜欢。她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来自父亲的关爱了。 “老爷身体好着呢。府里在小的出来时,便都烧了起来。就连小姐的屋子,老爷也吩咐了,每日点一炉。以免小姐长时间不在积了湿潮。噢,小的该死,正经忘记了大事。庞家的表小姐,进宫了。是太后娘娘亲点的。说是皇后病了,一进宫便封了贵妃呢。就连表少爷也封了安乐候。” 林琳听了,皱了下眉。这庞家隆宠太过了。所谓过犹不及便是如此了。都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虽庞家与金家有亲,但真的出事了,就算金家可以避免牵连,但最终也是孤掌难鸣。 这些且不说,只这两位表姐弟,跟牡丹是一同长大的。关系亲密的胜似亲姐妹。尤其是庞昱,林琳走的这一路上,凡是遇见好玩的东西,都会带给他一份。而他也是如此,无论是什么好东西,千里迢迢地也要送到林琳身边。 表姐更是如此,林琳现在身上的这套珍珠,就是表姐派人送来。原因只不过是林琳在信中偶尔提了一句,她现在喜欢珠玉,不喜欢金银了。 于是表姐便收刮了一匣子的珍珠和各种宝贝玉饰快马加鞭的送到林琳手中。这份情谊,林琳如何能不心领呢。 看来回京势在必行了。只是这白玉堂她才刚抓回来。难道就这样放回去? 哼,这怎么可能。 不过倒是可以写信给展昭,让展昭出现来寻人,也可以让老鼠们领展昭个人情。这种先被人未婚妻打一巴掌,然后人未婚夫又送一颗甜枣的事情,想来五鼠应该知道以后如何对展昭了。 “我这边都好,再过几天我便回去。你先回京跟我爹说一声。然后再帮我去开封府送封信。噢,还有我这给表姐和表弟都准备了一份礼物。你将东西也稍给我爹。让他派人送进宫去吧。嗯,算了。东西不用送了,你就直接帮我捎封信给开封就行。” 林琳突然想到若是捎东西回去,有些心不诚的样子,而且就算是捎东西,也不能只捎那么两个人。还有太后和那位便宜的皇帝表哥的。 那仆人点头应是,便下去等了。 林琳让云珠拿来笔墨,提笔写下两封信。一封是给尚书爹的,一封是给便宜未婚夫的。 给尚书爹的那封,就是说听到了消息,心中高兴。她会尽量往回赶的,并让金老爹注意身体。给展昭的信,除了问好外,就把自己现在的住址和她将白玉堂和老鼠关在一起的事情也说了。 还说了白玉堂跟女人打架,没有风度什么的。 这姑娘是完全忘记了,她把人家白玉堂打成狗熊的样子了。 林琳的信,正好是在四鼠便寻不到白玉堂,到开封府找展昭的时候到的。 此时展昭已经从四鼠,或是说当事人蒋平的口中,知道了林琳上门踢馆为他打抱不平的事情,心中既是感动又是须臾。 曾几何时,也有人会心疼他到这样的地步?自从父母和堂兄去后,就再也没有人想过,他也会委屈。他也会伤心难过了。 南侠展昭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展昭从见到那个少女的那一刻起,心中便起了涟漪。总觉得好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有一种,必须要抓住,再也不能放弃的强烈欲.望。 然后他顺着自己的心,在少女以婚约开玩笑的时候,不加思索的应了下来。虽然话后,有些后悔,但那一丝的后悔,却及不上满心的终于抓到的感觉。 不过后来,自己听说她曾经有过婚约的事情时,心中竟然升起了一股惊涛骇浪。想要燃烧一切,想要大声咆哮的感觉。 这么陌生的感觉让他害怕,也让他惶恐。所以,在之后,伤势渐好,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只是这一走,便又开始了噬骨的思念。 “展兄,可否相告贵未婚妻的下落?”陷空岛四鼠看到展昭听了蒋平的话失神不语,都有些着急。 展昭歉意一笑,“实不相瞒,展某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几个月前。” “那她家在何方?我们直接去她家?”卢方问道。 “她家便在这开封,只是她外出游历,此时并不在家中。不过她并非胡闹之人。白兄弟的安全,诸位大可放心。” 蒋平听了这话,很是赞同。“这话很是,那金姑娘功夫高深,老五不是她的对手。若不是好想要给展兄出口气,估计就算是这姑娘当场杀了我二人,我二人也无还手之力。只是,总要知道老五的下落才是。” “都怪展某治家无方,但展昭可以向诸位保证,当初展昭并未受到什么伤,她应是不会伤了白兄弟性命。只是,白兄弟难免要遭点罪了。” 那姑娘的武功有多高,展昭虽然没有真正的施全力比试,但也知道绝对在自己之上。而且古灵精怪的,还不知道会想什么法折腾白玉堂呢。 “唉,老五现在都快成整个江湖的笑话了。也不知道这姑娘会怎么找平衡呢。毕竟这通天窟之事,老五做的也是太不地道了。想来那姑娘可是气得很呢。” “她不会弄个通地洞气死鼠吧?”韩彰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展昭闻言,将拳抵在嘴边,掩住笑意。 还别说,这姑娘说不准还真的难干出来。 韩彰的话,不止展昭听了。其他三鼠也听了。别人是不是这么想的,蒋平不知道,但蒋平却还记得那姑娘说了两遍‘来而不往,非礼矣’。可见是真的有此心。 蒋平唉气一声,把这细节说了出来。包括展昭在内的五个人,一时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见过姑爷,小的是金府的,替我家小姐给您送信来了。”关于展昭和林琳这份婚约,已经小范围内传开了。 至少开封府和金府的人是都知道了。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自从和展昭玩笑似的定下婚约后,林琳便将此事写信给了孝女爹金宠,金宠接到信,吹胡子瞪眼睛好半天。但对于女儿信中所提的人,却是有些耳闻。 当日南侠,后被皇上封为四品武官。虽然是个武官,但却是个四品。这比成为状元后的六七品官起点高了不少,可这人是开封的包黑子推荐的。那么一块又臭又硬的碳头,能选个什么好人。 虽说是御前,可却直接供职开封府,这等级别看是四品,但跟宫里的那些四品,还是差了一些的。 同样都是侍卫,皇帝身边的和大臣身边的能一样吗? 你瞧瞧那个王干,谁不给他三分脸面。 再瞧瞧跟着包黑子在开封府的展昭,谁不知道这包黑子专业得罪人都跟吃馅饼似的。 不过,苦中做乐,至少姑娘没给他找个白衣,商贾,农户什么的。可金宠这心里就是气不平。 金宠独自运了几天气,终于消了气,也认了姑娘给找的女婿。毕竟那是姑娘自己相中的。还有啥好说的。 可这口气还没舒服几天,那让金宠火大的人,竟然登门拜访了。 看到来人,金宠倒是理解自家姑娘为啥要挑这么一个人了。 一身四品武官大红官服,倒是神采奕奕。相貌不也错。配的上自家姑娘了。随后又看了姑娘的信和东西。再看看这展昭倒还是个知礼的。知道第一次拜访,竟然也是带了厚礼。 除了一些点心茶酒等物,还有一块上好的砚台,和一本名家真迹。这份礼物到是让金宠这个以读书出仕的人,心下满意。 其时,这份礼物自然不是展昭能想到的。这还是公孙策知道了展昭要去拜访岳家,才帮着准备的。就连里面的名家真迹还是包拯出的私房呢。 因为金宠的孝女症,还有第一次展昭拜访的成功性,金宠也算是认下了这个女婿。只是后来的事情真真是事赶着事,一时之间,金宠倒也忘记大肆操办了。 先是状元陈世美抛弃糟糠,杀妻灭子,然后便是真假状元,王丞相痛失女婿。这些事情一出,直接让金宠对状元一类的文人,起了反感。也让展昭的身价在金宠心里大大的提升了。 后来又出了狸猫换太子一案,其中开封府也是出了大力的。因此,金宠一个高兴便让下人们直接喊了‘姑爷’。 至于展昭这边,李太后还真起了让义女选展昭为婿的想法。可惜一问起来,竟是已经有了未婚妻,而那人还是她的亲外甥女。 于是此事,便不了了知。但这也加重了李太后急着见牡丹的心。 牡丹的娘便是李太后最小的妹妹。俗话说长兄为父,长姐为母。李太后对牡丹的娘那是真习疼到了骨子里的。 可惜,李家一脉连遭打击,牡丹的娘在生产时,那郭槐竟然私下里拦截了太医,以致当误了医治,让其难产而亡。这是李太后一生的痛。 不过因着种种原因,林琳和展昭的婚事,便只是小范围的传播。朝堂如此,江湖人更不是不闻了。 今儿一小厮进来便喊展昭姑爷,屋中的四鼠立即眼放精光。这便是那丫头家的下人了? “哎,小子,爷问你。你是哪家的?”徐庆用刀敲了敲茶几,粗气粗气地问地中央的小厮。 小厮一吓,抬头看去。喝,这人咋长地这般吓人? 但这小厮虽是心中恐惧,但是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抬头看着展昭,再也不理徐庆。反正他相信自家姑爷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呢。 “这是礼部尚书家的下人。”展昭笑着替那小厮回了徐庆。 且不说徐庆,便是卢记,蒋平三人,都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难道那姑娘竟还是官宦之后?这比胡子还胡子的土匪性格,竟然还是大家千金? 众人都看向展昭,俺们读书少,你可不能骗俺们呀? 说好的大家闺秀温婉知礼呢?说好的官家千金千娇百媚,娇弱点点呢? 泥嘛,大家千金要都是这样的,谁还敢娶回家当媳妇呀? 还礼部尚书家的小姐。 礼部.尚书? “对了,展兄弟,我怎么听说那个礼部尚书的亡妻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娘,现在李太后的亲妹妹,那金姑娘岂不是当今天子的亲表妹?” 展昭点头。 四鼠:“......”这就是纯粹的皇亲国戚呀。 泥嘛呀!四人突然想到,以这姑娘的护短个性。若这姑娘没有那一身高到吓人的武功会不会说动皇帝出兵围剿陷空岛为展昭出气呀? “那丫,呃姑娘说是师出东海桃花岛。我虽不知那是个什么地方,但这也太,”本以为是个江湖中人,却没有想到呀。 “先不论这个,展兄还是先看信吧。也许信中提到些什么。”卢方现在最上火的事情便是白玉堂了。只要能找到人,谁管那姑娘出身何处。 别说是皇帝的表妹,便是亲妹妹,也不用他们娶回家。管他的呢。 展昭打开信,迅速地看了一遍。及看到关于白玉堂的那段时,强忍着笑,将信递了出去。 卢方接过,脸上一片青一片红的。气也不是,笑也不是。蒋平几人好奇怪,连忙看去。 半晌,蒋平才道,“这是真把哥们当成老鼠了。还猫鼠一家亲?这能亲的起来吗?”老五嗜白,又有洁癖。也不知道这几日是如何过得。 只要一想到要和满屋子的老鼠呆上几日,蒋平浑身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这还不提林琳特意放进去的三只家猫呢。 “你且回去吧。跟你们老爷说,我稍后亲自去接你们家小姐回京城,请他不要担心。”展昭打发了一直站在屋里的小厮后,又对众人说道,“对不住各位了,现在既以知道白五侠的地址,待我和包大人请过假,便陪诸位同去。” 这事于情于理,展昭都要陪着走一遭。总不能让牡丹一个对付五个人吧。 而且,他若是不去,牡丹可不一定会放人呢。 卢方忙道麻烦,蒋平却觉得展昭跟着去完全有必要。那姑娘的功夫有多高,他这个直面旁观的人最有感触。 老五是他们兄弟中武功最高的,但在那姑娘手里打压老五跟玩似的。他们兄弟四人,便是去了,也是白给。 若是人家真不想放人,还得展昭出面。 ...................................................................................... 展昭出面,一个顶三。这话是真真不假。五人一路快马加鞭,终于赶到了林琳暂时栖身的小宅子。 再那里终于是见到了被折磨的有些神情憔悴,精神涣散的白玉堂时,几人对林琳折腾的人手法,算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当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分。林琳见到展昭,高兴地上去问着离别之后的事情。展昭也温和地回应着她。 金家自从认了他这个女婿,每月都会送上一些衣服和生活物品。就连月例银子,金家新上任的管家也给送上了一份。展昭本不愿意收,但人家管家说了,这是府里主子都有的份例。一听这话,展昭也不好再推托。 人家把你当自家人,你这么往外推,推的是银子还是身份。不过这也让展昭对金老爹的贴心更加的感动。 有家,有长辈疼爱的人,才是宝呀! 也因此,展昭虽忙,但每逢休沐的时候,都会去拜访金宠。陪着说说话,下下棋。或是一起钩个鱼,吃个饭什么的。 展昭的生活充实了,金宠的生活也充实了。除了双双思念那个不着家的姑娘外,倒是相处得分外和谐。 “哎哟,我说金姑娘。咱五弟在什么地方,还是叫他出来见见吧。”在互相见过礼后,蒋平看到林琳故意拉着展昭说话,避口不谈白玉堂的事情。终于在等了半天后,焦急地问了出来。 林琳转头看了蒋平一眼,笑眯眯地道,“真是怠慢了。蒋四侠快喝茶,快换上前儿送来的,就是宫里赏下来的那个上好的西湖龙井。云珠,”说完向门外喊了一声,云珠应声进来。 “你去厨下看看,今日姑爷的几位贵客来临,让他们捡拿手的上来,可不好失了礼数。”说完还邀功似地看了一眼展昭。一脸快夸我,快夸我的样子。 展昭摇头一笑,“白五侠也来你这做了小半个月的客了,是时候回去了。再说,太后娘娘还急着召见你呢。不好总让她老人家久等。不如明天跟我一同回京?”虽是第二次见面,但展昭却不知为什么对着林琳总有些熟念的感觉。 “瞧你这话说的,让人听了还以为咱们不好客呢。这马上就到了冬底,快过年的时候,何不留了白五侠过了年再走呢?现在就请人家客人走,传出去多不好呀。” “不,不,不,没有不好。真的,没有不好。是我们想老五了。这才来接他的。真的不是金姑娘不好客。”蒋老四一听林琳还打算将白玉堂扣到过年后,立即就跳了起来。 “是呀,金姑娘。五弟性子不好,做事鲁莽。有得罪之处,还请姑娘大人有大量。他叨扰了姑娘这么久,也是时候回去了。”卢方这位耗子头,也低头了。 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 其他几只耗子,也在蒋老四那里知道了林琳的根底,所以这会无论心里怎么想,嘴上都不会出言挑衅。 “牡丹,陷空岛几位兄弟来接白兄弟了。你就......”展昭其实也知道面前的姑娘写那封信来的用意。不就是要让五鼠领他一份人情吗,若是真的想要留白玉堂过年,估计这姑娘都不会现在漏一丝的口风。 这么护短的姑娘。真是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心砍里。再也出不来了。 让他的整颗心,都化成了蜜糖。 他的姑娘,他的......妻。 听到展昭的话,林琳故意歪头想了想,“那好吧,我听你的。几位大侠是在这里等着白五侠过来,还是跟我一起去请了白五侠来?”林琳给展昭去信,本意也是如此。即是到了此时,便准备放人了。 卢方几人均表示去白玉堂的地方。展昭见此,看向林琳,林琳一笑,道了一句无妨,起身拉着展昭的手,便走了出去。 展昭低头看了两人相牵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了。而林琳这个举动,其时真的只是下意识的,她好像怕此人跑掉一般的下意识。 不过即牵在手里,林琳也就不会再放开了。再说了,主动出击也不是男人的专利。 这男人,她要了。谁敢拦着? 至于这男人生命中的桃花?不好意思。都坎了! 一行人跟着林琳走到了一处厢房停了下来。几人都是练武的,只是站在院子里,便都能听到里面老鼠的唧唧的叫声。 噢,除了老鼠的叫声,还有猫的叫声。以及,尖牙咬碎骨头的清脆声。 这是......这是某只猫进食的声音? 是的。相对于几人的拆测,白玉堂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 非常的血腥和恶心!以及挑战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林琳一挥衣袖,用内力打开了那沉重的六扇大门。一时间,屋里屋外,所有人都看了个清楚明白。 屋中还剩下不足百只老鼠。三只猫,有的正在进食,有的正在捕猎。但这些猫和老鼠都围在外围,并未进到白玉堂所呆的区域。 白玉堂眼下黑青,显见是多日不曾好睡的样子。被喂了软筋散,此刻正是身软乏力的时候,所以抱着被子靠在榻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面前的老鼠。 不过衣服倒是干净整洁的很,可见是没有外伤的。 但这种日夜被老鼠包围而弄成的神精衰弱却是比外伤还要难治。 所有人都震惊了。 震惊于林琳的手段,震惊于白玉堂的狼狈。 最让人震惊的却是这些老鼠便是门开了,也不曾跑了出去。 众人一脸惊骇地看向林琳,就连被牵着手的展昭也是一脸不解地看着她。 她是如何办到的? 其实在林琳看来,最难的却是如何让那些家猫不把老鼠都一口气咬死了,再一只一只地吃掉。 那么多的老鼠,以猫的天性,都是要全部咬死再就餐的。为了白耗子,她也是用了很大的心力地,好不好。 不过林琳知道,她就算是说出来,五鼠也没有一个人会感激她的。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我粗通一些药理,在门上和白五侠起卧之处,散了一些药粉。”林琳看到展昭看她,自然而然地解释了一句。 “什么药粉,这么神奇?”排行老三的耗子好奇地问出来了众人的心声。 林琳眯眼一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换个说法便是可以亲身体验,但是不能说出来。 众人一听这话,都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哆嗦。 他们突然不想知道了。 求别说。 “老五这些天,就是一直生活在这房里?”蒋平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变了。 林琳点头,“嗯,一日三餐,外加两顿点心,一样也没少了他,不信蒋四侠往里看,白五侠喝的可是今年秋天的新茶呢。点心也是今年的新糯米制成的。这环境可比当初的通天窟强了不少,白五侠真真是福气,比我们展昭强多了。噢,忘记说了。你们看,白五侠的那张榻,上好的紫檀木。我怕他闷,还送了几本书进去。” “多谢姑娘费心了。是不是可以接老五出来了?”就连五兄弟中的卢方都有些个不忍再看下去了。他们来了这么久,老五都没有抬头看过来,可见人都被折腾成什么样了。 这一回,但愿老五长个记.性.吧。不然这罪可就白吃了。反正他们陷空岛是不准备再跟着这姑娘计较什么了。 “谢什么呢。来而不往非礼矣嘛。为了展昭,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他日便是血染整个江湖,只要我能,便不会假他人之手。” 一句类似表白,又似威胁的话,让林琳说得毫无负担。而且明晃晃地告诉了五鼠,姐背后有人。姐玩的起。 说起刚才林琳对众人说起的药粉之事,其时,主要还是魔法的原故,但林琳却不能这么说。不过,还真的调了药粉下在屋里屋外,这倒是真话。 在大宋,但凡是妖和魔的字眼,都不是好义。所以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魔法这东西,其实在林琳看来,只要能给她的生活带来便利,那便得了,其他的东西,她倒是并不看重。 有时候林琳常想,若是令路那一世,她有魔法就好了。她还记得住在她隔壁的那人。那个与她相伴了好多年的人。 要是那时候林琳拥有魔法,一定会为他送上一瓶生骨药水的...... 多想无意,林琳将心事放在心底。直接换了仆人过来。将老鼠和猫分别抓出房间。然后才挥手示意另外四鼠进去。 这十来天,白玉堂算是遭了大罪了。他把展昭弄到通天窟,可那里也没有三百只猫呀。这小妮子也太折腾人了。 他被下了药,就下在了饭里。这是这妮子直接告诉他的。吃呢,浑身没力。不吃呢,也要饿得他浑身没力。最后他也是光棍,左右都这样,那还不如吃饱受着呢。 然后便是这些猫和鼠。一到晚上,那点点的绿光,还带着唧唧的叫声,除此之外,还有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乌鱼向自己伸触角的样子。以前那种自己身处海底的错觉。 唉,说多了都是眼泪。白玉堂此时,只是木木地看着下人将这些畜生都弄走。再木木地看着自家的四个兄弟走进来。 那心酸,那委屈,就别提了。 他不就是作弄了一下展昭嘛。事后不是也给他赔不是了嘛,为啥这丫头还要这么凶狠地对自己。 在这里的这些日子,唯一能支持他坚持下来的,就是凭空想着哪天展昭得罪了这丫头,会被如何修理。 想到展昭比自己还要惨,白玉堂半夜对着那只乌鱼都会笑出一脸的痴迷。 想像那丫头昂头吐信的对着展昭,粗壮的蛇身狠狠地拧着展昭的身子,白玉堂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了再坚持下去的勇气。 只是此时此刻,好不容易在三哥和四哥的搀扶下走出了屋子,就看到那小魔女竟然和展昭手牵着手站在院子里。 对着阳光,笑的一脸灿烂。 白玉堂知道,就算是午后的阳光,都无法再驱赶走他内心的寒冷了。 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他当初怎么就那么义气用事招惹了展昭呢。 若不是如此,也惹不来这煞星。 只要离开了这里,这辈子他都要绕着她和展昭走。 “呀,瞧我这记性。怕白五侠劳累,特特送了一些补品。没想到补大发了,这是消火的,快吃了吧。保证药效病除。” 陷空岛四鼠:“......”这姑娘的脸皮真厚,长城拐角吧。 白玉堂:“......”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和太阳肩并肩呢。 展昭:“......”真是太调皮了。 但无论怎么说,白玉堂吃了解药,身上也有力气。也敢撩拨展昭了。只林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立马就老实了。 这一回,是真的耗子见着猫了。 午饭时,展昭提杯向白玉堂陪罪,白玉堂看了一眼坐在展昭旁边的林琳。憋着气将酒喝了。展昭刚放下酒杯,林琳便端了起来,“是我待客不周,也没让白五侠宾至如归。这杯我敬你!若有什么地方,得罪了白五侠,还望您大人有大量,包含一二。下次必不会如此草率了。” 林琳客气地一番话,差点没让白玉堂吓得跳起来。这还叫草率,那啥叫不草率呀。不对,这妮子这话是什么意思,‘下次’?怎么着,她还想再来个‘下次’? 泥嘛呀,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这样得理不饶人吗?说真的,杀了他,他不怕。可这软刀子杀人,也忒他么地疼了。 不,不是疼,他是阁应人呀。 这种日日夜夜对着老鼠的感觉,比亲了癞.蛤.蟆还恶心人。 展昭看出林琳在吓白玉堂,在桌子底下轻轻地拍了一下她,“她还小,难免有些任性。还请白兄不要介意,此事,给展某个面子,就此放下。可好?” 得了,展昭这话,算是将了陷空岛五鼠一军。因为之前卢方等人就是对着展昭说白玉堂还小,有些个任性,让展昭大人不计小人过。现在真正年纪小的人来了。 虽然有些个不好意思,但陷空岛的其他四人,也看着白玉堂。且不说功夫如何,只说这折腾人的手法却实让人恶心。此事本就是他们有错在先。即是展昭如此说了。各退一步,岂不两全。 更何况让江湖的人知道他们五鼠为难一个女人,岂不是更让人笑话。以后还在不在这江湖上立足了。 白玉堂心中哪能服气,可是他也知道他是打不过那丫头的。在一个,这丫头在官方的背景如此雄厚,他们虽是江湖人,但家小却也是普通老百姓。民不与官斗,本就是定例。 这姑娘将他抓来的当天,可是背过他们家族谱的。他记得清楚,这丫头是念一个人名,就让人丢一只老鼠进屋子。可他们家压根没有那么多人,她呢,只说了一句,准备多了,别浪费,就让全放进屋子。 赤.裸.裸的恐吓。 再一个,此魔女武功加强,内力深厚。师门又闻所未闻,谁知会不会打了小的,招来个老的。要知道这丫头也是因为打了展昭,而招来的呢。 最最重要的便是这丫头自家手段了得,谁知道真惹毛了她,她会怎么收拾人。在不伤他的时候,都能弄出这么一出,要是真想收拾他,他还不得让她玩死? 想到这个,白玉堂再多的不服气,也放下了。老老实实的答应了和解。 一笑泯恩仇的背后,有多少的苦涩,又能道予谁听呢。此时此刻,白玉堂算是明白了当初展昭的处境了。 ...... 因午膳用的晚,众人喝酒又耽误了一些时辰。及至掌灯时分,宴席才散。林琳让下人领着五鼠去客房休息。又亲自带着展昭回了正院。 “我得到了一颗奇药,一会儿洗漱后,你便服下吧。”在正院正堂,林琳对着喝茶的展昭说道。 展昭虽是喝了一下午,但却毫无醉意。此时,笑容温和的看着她,“什么药?若是好,自己留着用吧。” “毒.药。” 上次见面的时候,林琳忘记将可以增长功力的药丸给他了。这一会见了面,林琳自然记得这件事情。展昭容易受伤。若是内力再深厚一些,也可以避免一二。 “呵呵。”展昭一笑,就只有她每每问及都要说是毒.药。 “白玉堂的事,...谢谢你。”半晌,展昭才对坐在一旁同样喝茶的林琳说道。 林琳听了,就是一笑,“你不怪我就好。我只是有些心疼你。” 展昭温柔地看着她,他哪里会怪她呢。不说这事,本就不怪她,就算是他日她真的做错了事情,自己也舍不得怪她。 被展昭这种温柔的眼神看了半天,林琳也有些脸红。站了起来,推了展昭一把,将人推到了西侧房。 那里是书房,里面有榻,正适合一会展昭练化内力。 将药丸自空间中取出来,林琳倒了一杯水连着药丸一起递了过去。展昭犹豫了一下,在林琳说道,一共得了两颗,她自己已经吃过了。这才一口咽下。 之后,展昭盘腿坐在榻上练化药力。林琳看了一眼,便走了出来。将整个三间正房设上多层静音咒,防护咒后,林琳便去了东侧间和衣睡去。 一夜无话,当林琳醒来的时候,展昭正好也醒了过来。体内突然多出了几十年的内力,这让展昭非常的意外和惊喜。 此时的展昭对于林琳待他的心,那是真的感动的无以复加。 早膳后,陷空岛五鼠告辞离去。展昭和林琳也踏上了回京的路。 因这个时代,女子的名声还是需要注意些。虽然林琳不在意,金宠只要闺女高兴,其他的也不在意。但展昭却是在意的。 于是只是骑马跟在林琳的马车旁边,一路上并未登上马车。 骑在马上的展昭,时不时地透过纱窗看着里面的小人,或是睡觉,或是读书,心里软的一塌糊涂。竟然还会想到等将来成了亲,他便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到马车里陪着她一起消磨时光。 只可惜,这一路进京城,却是不能过于亲近了。 一路走来,走走停停,及至快到了开封城门前,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展昭催马上前,发现一群人正在围追殴打一名年轻姑娘。心下不忍,出手相救。 而此时,林琳也听了跟车的下人说到了前面的事情,心下思量,觉得可能展昭是撞到了剧情。于是也提裙下车。 刚走到展昭跟前,便听到那被救的女人说自己叫白如梦。 好嘛,为了展昭她特意将所有的单元剧看完了。这白如梦是谁,她还真知道。 “大哥,这位姑娘是?”林琳一派大家闺秀的样子,温柔地问道。 “她叫白如梦,是位,呃,姑娘。先让她跟着咱们进城,稍后送她回去吧。”展昭不好意思当着林琳和白如梦的面,说妓.院和妓.女。但这么说来,其实这位姑娘是干什么的,林琳也就明白。 其实,听到这姑娘叫什么,林琳就明白这姑娘是干什么的了。 做皮肉生意的托呗。 “何必这么麻烦。让下人先送这位姑娘回去便是了。”要是真让展昭去送人,妥妥就是个羊入虎口的结局。 展昭一听,便是一笑。只是一旁的白如梦,却是有些惊慌。 林琳时刻都在关注着这位白姑娘,见此,便对展昭说,“你先去那边将马车和下人叫过来。我和这位姑娘在这里等。”刚才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就让马车和下人在原路等待了。现在正好与他们有点距离。 展昭点头,径直上马而去。林琳这才回神对白如梦说道,“你不怕死吗,那你女儿怕不怕呢?展昭不是尔等可以算计的。回去告诉派你来的那人,趁早打消了此念头,不然,后果可不是尔等可以承担的。” 林琳的话,彻底吓到了白如梦。她们的计划,这才刚刚开始,怎么就有人知道了。 “对了,回去告诉那人,他主子死了男人,就要找别人的男人算帐。也不看看人家同不同意。那么个畜生,何苦呢。缺男人的话,要么去你那里接客,要么趁早改嫁去。谁要是敢伤展昭一分一毫,我让他十位百倍的偿还。听明白了吗?” “明,明,明白,白了。”白如梦被林琳口中噬血的阴狠吓到了。 她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温柔良善的少女,竟然可以发出这么恐怖的气场来了。 也许,她们真的打算了算盘。 还不等白如梦想明白,展昭便带人过来了。林琳恢复一脸明媚的笑意,一边跟展昭说话,一边打发家下人等送白如梦回妓院。 看着白如梦的身影走远,林琳眯了眯眼睛。 此事,可不会那么简单呢。 “走吧。我们回家啦。爹应该都等急了。”林琳一脸的娇俏,天真带着娇蛮。 “好”展昭被她的样子晃了神,笑着扶她上了马车。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将一脸苍白的白如梦交给家丁送回去后,林琳便和展昭继续进城。 行至尚书府前面的那条街时,林琳正掀着车窗帘子与外面的展昭说着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事情,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女声喊了一声‘展大人’。 林琳好奇将头转向声音来处,看见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少女抱着一个油纸包正冲展昭笑。 “这是安祥候义妹,苏乞儿。”展昭看到林琳询问的眼神,下意识地为她解惑。 林琳点头,心下明了。这是那个真假状元中有情有义的小乞丐。不过倒是长得眉清目秀,惹人爱怜。 “苏姑娘怎么在这?”展昭虽然守礼,却也有他的傲气,因此并未下马。 苏乞儿并不理会这些,听到展昭询问,便举了举手中的油纸包,道:“最近可怜人吃的不多,我出来给他买他爱吃的酱牛肉。展大人这是去做什么了?”那么大一辆马车,瞎子才看不见呢。 展昭一笑,“展某接未婚妻回京。”说话时,回头看了一眼林琳,林琳一笑,也朝苏乞儿看去。笑着点了点头。 苏乞儿一愣,‘展大人,你未婚妻好漂亮呀!你真有福气。’ 林琳自然是漂亮的,牡丹这副身体肖母,而李家三姐妹又是出了名的美人,若不然,李家大姐也不会入选进宫。 展昭朗声一笑,“却是展某的福气。”有妻如此,千金不换。 也不知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才能有牡丹这样一位未婚妻。 本来被人夸奖林琳倒没什么,但是听到展昭如此应对,倒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与苏乞儿分开后,到是一路无话的回到了金府。 此时金府中门大开,显见是对于牡丹的回家,有多么的高兴了。金宠就站在大门不远处,遥遥地向这边望来。林琳见此,心中便是一暖。 下了马车,众人斯见过。便一同去了正堂用茶。 若是原版的牡丹,金宠还有一点为父的样子。毕竟牡丹不会一气之下,几个月不回家。 但换了林琳,当真是一走几个月,所以此时的金宠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说了。谁知道哪句话说不对了,他家这小祖宗又跑了出去。 他可就这一根独苗苗呀! “唉,回来了就好。你王家的柔姐姐上个月难产去了。只留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可怜王老丞相一夜间老了十几岁。你和她好了一场,回头也去府里见见吧。” 王丞相家和他们金家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剩下一对父女相依为命,现在倒好,竟然白发人送黑发人。岂不凄凉。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展昭,笑着说道,“这还不是丞相给挑的女婿坏了事。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见是正理呢。好好的日子不过,竟往状元上使劲。前有一个陈世美,还不够警醒的。” 说完还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便宜爹。她这老爹当初也是奔着状元使劲的呢。 展昭看着林琳这说话的口气,再看准岳父那样。便知道当初这姑娘在家是何等千娇万宠的啦。 “此言差矣,那陈世美是三年前的状元,这周勤却是今科的状元。这婚事定下来的时候,你不是知道吗?”正是因为王丞相抢到了状元,所以官里的庞妃娘娘择婿的时候,就有了一点差强人意。然后金宠知道的时候,才想起自家姑娘多年前曾指腹为婚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牡丹带着人出走了。 听了这话,林琳歪着头,下巴向前一抬。摆明了不想讲道理。 这一副小女儿爱娇的样子,看得金宠父爱大增,展昭心痒难耐。 三人又说了一回话,管家便将准备好的酒席摆了上来。 虽然大宋现在特别的讲究男女大防,但林琳不在意,展昭江湖出身。而金宠更是惯着的情况下,三人是一起用的酒席。 更何况名份已定,又是在自己家里,谁敢多嘴。 饭毕,天色渐晚。林琳打发了下人送了两张拜帖,便回了她在金府后花园处的绣楼。 展昭想了想并没有留宿金府,而是回了开封府。要知道自从书生状元接连出事,展昭在金府的地位那是直线上升。 金宠特意在前院给展昭安排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四向回廊。一向通了正院金宠的书房,一向通了出府的大门。还有一向是可以走到后花园的。 看这院子,便可知道用心了。而展昭自然是感觉到了。并同样用心地对待膝下无子的金宠。 展昭出府后,便回了开封府。一路之事,纷纷说与包拯及公孙策。对于林琳恶整白玉堂的事情,两人也是好笑不已。真真应了句,‘恶人自有恶人磨’。 洗漱更衣,林琳便将云珠等几个侍女打发出去了。待到头发干了,林琳自已动手将所有的头发盘在脑后,用一根发带固定住。 梳好了头发,林琳起身走到屏风后,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这才慢悠悠地走到绣楼向外伸展地半外放阳台前。 这座绣楼是两层的建筑。上下各是三间屋子,楼下是书房,正堂和侍女小歇泡茶退避之所。 楼上的三间,便是全通的卧房。雕功精美的拔步床,梳妆台,衣柜箱笼皆不缺。 墙上还有名家字画和发着暗哑光芒的七弦琴。角落里,支在一旁的绣架上,还有没绣完的绣品绷在上面。对了,就连林琳所在的半开放的阳台上,还摆着一把筝。 古代贵女的卧房,确实是不一般。这可比在红楼里不被重视的姑娘们强多了。当然各种武侠世界的侠二代,就更别提了。那纯是两个概念。 打量了一番后,林琳抬头看着外面的天色。知道此时出发时间正好。便也不在胡思乱想地将一块黑色面巾蒙在脸上。脚下一蹬,整个人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 林琳要去的地方,不是别处。是真状元的安祥候府。 真状元周勤虽被封为‘安祥候’,但却是要残废一生。虽然自小在庙中长大,性情比普通人更豁达。但在这一场无望之灾中,也是最可怜的了。 农夫与蛇的现场版罢了。 这就是扶与不扶的古代版。 不过是现代版要钱,古代版要命的区别罢了。 林琳记得剧中说那个周勤是被毒哑的。眼睛也是被毒瞎的。她有着魔药大师亲手配置的解毒剂。想来应该可以帮他一把。 虽然那周勤的手脚仍是被挑了手脚筋,再也不能如正常人一般了,但可以看见,可以说话,也是一种安慰。 可惜了是筋的问题,若是骨头的问题。她手中的生骨水倒是可以用一用了。 林琳不是圣母,不过是真的不缺药,不缺时间罢了。举手之劳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做的。 一路顺着记忆,找到了白天路过的宅子。轻身跃进。顺着古人建宅和居住的习惯找到了睡在卧房中的周勤。 轻轻地走过去,点上他的睡穴。从空间中拿出一瓶解毒剂,掰开周勤的嘴巴,整个倒了进去。 一时间,周勤的嘴里冒出了不少的白光。随后,脸上因为毒酒破到破口的伤口而造成的狼拧的疤痕,也渐渐地消失了。 等到几个呼吸间,周勤眼睛处变得和正常人一样时,林琳便知道解毒剂发挥了效用。心中笑了笑。起身离开了。 按着原路回了家。林琳这一回是真的休息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林琳便在侍女的服侍下,听着一早起来便闹得沸沸洋洋的八卦。 真状元安祥候能说话,能看见了。眼上的伤疤也不见了。这可算的上是开封最近最神奇的事情了。 “小姐,奴婢听说外面都传开了。您说皇上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召他进宫呀。”云珠将一只玉钗插入林琳的头发。又拿起一只珍珠步摇,笑嘻嘻地跟林琳说话。 “会吧。这种事情,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是要看一看的。”她的这位便宜表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肚子的坏水,把人卖了,还得替他数钱呢。 果然这天下,能当皇帝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至于林琳为什么这么想,那还是看完了二百三十多集的连续剧后最真实的感悟了。 此时,金宠早就上朝去了。林琳只在绣楼的一楼吃了一点早膳,便准备去公主府了。 可刚起身,便听下人来报安乐候进府了。 这下,林琳知道,出行的时间又要往后移了。不过她昨天让人送的拜帖说的只是今天上午去拜访。想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也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和公主可不是什么姐妹淘,有的是话要说。 “二姐,你还知道回来呀。大姐进宫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安乐候庞昱另一只脚还没有迈进来,便大声嚷嚷。 庞昱之所以叫牡丹‘二姐’,还是因为牡丹小的时候差不多都是在庞夫人的膝下长大,一直视如已出,在序齿的时候,便按着庞家兄妹弟三人的年纪,将牡丹夹了进去。就是这个时候,庞家的下人,有一半人叫牡丹‘表小姐’,还有一半人叫牡丹‘二小姐’呢。 “大多点事呀,大姐进宫了。又不是和亲塞外。有什么打紧的,想她了,便见宫呗。现在大姑娘出嫁后,能自由回娘家的有几个。反正也跟大姐差不多。她不方便出宫,你又不是不方便进宫去。对了,你怎么来了。这一大早的,吃了早膳了吗?” “没呢。昨天知道你回来了。起早就过来。早饿了。你,你。麻溜着给本候爷弄点吃的去。”庞昱一屁股坐下来,指着云珠说道。 云珠看了林琳一眼,便下去准备膳食了。做为她家小姐的贴身侍女。这位表少爷,可不是外人。正如小姐去庞府时,也没人把小姐当外人就是了。 “二姐,几个月不见,脾气渐长呀。诶,我听说你自己挑了那个开封府的展昭回来。你不知道我爹都气坏了吗?好家伙,前朝的那块他老人家最喜欢的镇纸都摔了。你跟我说说呗,咋就挑中他了呢?你要是喜欢御前侍卫,那个王干也不错呀。”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王干?你怎么还跟他有联系?”林琳诧异了。 少年呀,你怎么谁不好,就跟谁鬼混呢。这不是加速了找死的节奏吗? “姐,你不知道。那个王干,我觉得就不错。前儿姐姐进宫后,我在宫里见过他几回。说话还挺中听的。我跟姐姐和爹都提了提。然后他就升了四品。爹还说呢,这家伙看着不错,将来还要提拔他呢。这样姐姐在宫里,也有个自已人。” 林琳一听这话,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看看庞家都给自己选了什么样的战友。这不是,这不是,自己往坑里跳的呢。 “那个王干,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脑后生反骨,说不定哪一天就要反噬饲主。你说他说话中听。那就是个奸诈小人。能不挑你喜欢的话说嘛。你呀,听姐的话,离他远点。知道吗?” 庞昱一旁白眼,一副特无奈的样子。“姐,你不能因为我说展昭两句,就在这里中伤人家王干呀。那展昭哪好,跟个街头卖艺似的。在那里又蹦又跳的。一届草莽江湖的粗人。有什么好的呀。” “说什么呢。展昭可是我自己挑的。你是说我眼光不如你了?你要是喜欢那个王干,你就自己嫁过去。嫁妆我给你准备。” “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顿了顿,庞昱深呼吸了几次,“行了,展昭和王干的事情,咱先放一放。我爹现在都运了好久的气了,就等着见你呢。你还是想想怎么应付他老人家吧。”女人就是麻烦,一点道理都不讲。 听到庞昱这话,林琳倒有些好笑。这才哪到哪,庞吉就气了。这要是庞昱死在陈州,庞吉还不得再也不见她呀。 不过,看着眼看的庞昱,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可真看不出来。以后会弄什么软红堂。 少年,你真的急色到这一步吗?你那的功能真的都长全了吗? 粉嫩嫩地小少年,林琳看着很是喜欢。再加上少年毫不掩饰对自己的亲近之情。这更让怪阿姨林琳喜欢了。 她希望这个少年能够长大成人,然后经过岁月的洗礼,白发苍苍的离开人世。 “姐,你一个劲的瞅我干什么?我问你那个展昭和我爹的事呢。”庞昱看了自家表姐一眼,特别无奈地说道。 他一直知道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姐姐有些呆傻。现在看来,更傻了。 “昱儿,你知道吗?看到展昭的第一眼,我便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属于我的。我不能再让他从我手里飞走。唉,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反正这人,我是要定了。你是我亲弟弟,若是哪天我死了,你可要记得让展昭给我陪葬。也不枉咱们姐弟这一世的情份了。”林琳也真是觉得自己傻了,跟个小孩子说这些。于是转头又说起了别的。 “你今天过来,姨父知道吗?” “爹上朝了。应该不知道吧。不过下了朝回了府就知道了。对了,姐,爹昨天还说让你去见他呢。”庞昱看到云珠领人送上膳食,一边往圆桌处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他都快要十二岁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一见钟情嘛,才子佳人的戏码。这种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今天不行。我今天有事。明天还要进宫去。等后天吧。后天我去府里。正好我也有事要跟姨父说呢。”林琳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这两天她还真的没有时间去见庞太师。 “唔,啥事?这个好吃,一会带走。”用咸鸭蛋配粥,是最近林琳最喜欢的吃法了。这咸鸭蛋是海边买来的。可比家养的那种好吃多了。 庞昱是个识货的,只一口便吃了出来。连忙对着侍候他用饭的云珠吩咐道。要知道自从林琳出去玩,总会买一些当地的土产特色吃食让人快马加鞭送回来。这些可大多进了庞昱的肚子。 这个时代,古代人送礼,尤其是给高官送礼,谁会送便宜货或是特色吃食呢。也就只有近亲之人才会如此了。 “你消停吃饭吧,小心一会儿呛到。”林琳白了庞昱一眼,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庞昱吃过饭,打包了海鸭蛋,还有一些林琳特意买给他的东西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不过在知道自家表姐要去公主府的时候,还特有范的带着家丁骑马护送了一路。 “昱儿,你回去帮我跟姨父带句话。你帮我问他‘皇权天授后,如何平横朝堂,掌控大权?’还有,” 庞昱年纪小,但便是纨绔子弟,也是经受了家庭熏陶的。听了林琳这话,直觉地皱起了眉。看到林琳话说到一半,犹豫不决的样子,有些着急地她还有什么。 “还有若天意让东风压倒西风,或再让西风压倒东风时,汝待如何?”说罢,林琳拉了拉庞昱被风吹得有些歪的衣襟,带着人进了公主府。 帝王心术,朝堂平衡罢了。这种事情,他如何不懂,用得着说的那么奇怪吗? “小候爷怎么会在此?”一身红衣的展昭自街的那一边过来。正好看见庞昱站在公主府门口发呆。 “哼,”庞昱一见是展昭,扭着头带着下人们走了。 表姐这眼光,还不如找个杀猪的呢。 不过表姐笨成那样,那脑子也就只能找展昭这样的了。不然婚后还不得让人欺负死。 唉,真真是操碎了小爷一颗心。 展昭一笑,并不与他计较。谁让这位是未婚妻的表弟呢。不过想起昨日的拜帖。展昭心下思量,难道她在里面?只是并不曾听说她和公主有什么交情?那么回京后第一个拜访公主,却是为了什么呢? 展昭想的不错,林琳还真的跟公主没有什么交情。但没办法自家爷们都让人惦记上了,她还有什么办法呢。 进了公主府,林琳按着礼节拜见了公主。公主对于礼部尚书家的小姐突然到访,有些不解,但也尽量态度温和地招待了。 别的不说,至少公主也是识实物的,刘后倒台,李氏上位。很多刘后再时的得意人都要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过日子了。 这位所嫁非人的公主便是其一。 这位尚书家的小姐,虽不出奇,但谁让人家是李氏的亲外甥女呢。要知道李氏就两个外甥女,一个已经进了宫,成了贵妃。一个就是眼前这位了。 给予礼遇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金小姐今日来到本宫府上,所何为事?” 林琳喝了一口香茗,看了一眼站在公主身后的刘太监。笑道:“日前一直在外面游历。昨日才回京城。听了驸马的事情,特意过来看看公主。看到公主精神还好,臣女也就放心了。” 林琳提起驸马的时候,公主的眼睛便是一红,眼泪却是止也止不住的。 想起多日恩爱,以及此生枕凉被冷。心中难过,恨意也是难消。 公主伤心了,林琳却是又端起茶杯喝了起来。那位刘太监眯眼看了林琳一眼,然后便弯身开始安慰起公主。 看到公主情绪稳定下来了,林琳又接着说道,“想来结缡三载,公主与驸马的感情应该很好吧。” 公主点头,“是,本宫与驸马从未红过脸,都是你敬着我,我敬着你。夫妻和睦。谁成想,今日却要受那天人永隔之苦。” “哎,这秦香莲带着两个孩子上京寻夫,却将夫婿逼上的绝路。难道她就真真不念旧情。公主与驸马结缡三载没有孩子尚且如此难过。那秦香莲可是有着两个孩子,多年的恩爱夫妻,怎么会如此狠心。这为人原配妻子的,竟还不如一个后来的有情义。” 林琳这话,可算是往公主的伤口上撒盐了。人死不能复生,公主此时想的都是那陈世美好的地方。就算是不好的地方,也被美化。 但林琳却生生让她想起了秦香莲和那两个孩子。想到当初驸马也许也是这般与秦香莲恩爱夫妻两不疑的。 想到这里,公主更是悲从心来。她算什么呢。说是公主,却不是原配。说是大妇,却无人秦香莲理直气壮。更何况人家膝下还养着两个孩子呢。 她有什么,抢人夫婿的无耻之人罢了。可当初她又何尝知道呢。 公主越想越觉得命苦。岁月漫漫,今年她还不到二十岁。以后的日子又要如何过呢。 “公主,公主。”刘太监自小看着公主长大,心中自是把公主看得极重,不说今日林琳两度让公主如此悲伤,便是昨日的事情,刘太监也知道有她的一份。 他没有想到这金牡丹小小年纪倒是真的沉得住气。虽然今天上午便来拜访工作了,却是一句晚天的事情也没有提,竟往这公主伤心处来说。 想到这里,刘太监眼睛一沉,不自觉地看向林琳。可看过去的时候,林琳也竟然看着他,眼中的狠厉和杀气,都快要变成实质的了。比他看过去的目光还要利上数倍。 刘太监心中一凛,这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官家千金能有的气势。 “虽然驸马这件事情,皆因攀龙附凤,杀妻灭子而来。可是却闹得沸沸洋洋,有损天家颜面,也失了公主的尊荣,确实是有失分寸了。不知公主可有想过如何处置这位开封府的包大人?” 林琳其实也是纳闷了,这包拯是不是脑袋进水了。这样的事情,还弄得人尽皆知,你是不怕丢人,但你的领导上司呢。 拿领导上司的脸,给自己壮面子,却实是有些过了。 公主听了林琳这话,哽咽道:“本宫虽贵为公主,却也是女流之辈。除了日日啼哭,又能做什么呢。”当时刘后在,她尚且自顾不睱,现在的李氏,哪还会管她死活。 “嗯,确实是如此,所以动不了包大人,便动他身边的人,也是一个好办法。你说是不是,刘公公?白如梦长的倒是真的很漂亮,是吧。” 公主一愣,刘太监也是一怔。 “金小姐,这话是...” “公主,那些事暂且不说。只是先说说公主今后怎么办呢?难道真的要孤独终老?便是全天下女人都会为了立一块贞洁牌坊,难道公主也意在那座破玩意?” 公主和刘太监都弄不明白这姑娘倒底想干什么了。不过二人倒是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以后的日子,公主和刘太监又怎么可能没有想过呢。 “公主下嫁,也是陛下赐的婚,下的旨。这件事情,谁的责任都跑不了。估计陛下心里也是如此。您只要还活着,或是在京城里呆一天,这件事就永远被人记着。不是吗?这皇家的颜面呐。” “金小姐此来,到底是何意?本宫还望金小姐直言罢。”公主再怎么样也是公主,林琳兜兜转转半天,公主哪还看不明白呢。 林琳一笑,“听说宋辽关系一直紧张,也不知道辽国那里会不会求娶一位公主和亲呢。皇室的公主,跟皇子可是一样凤毛麟角呢。一直听说辽人茹毛饮血,也不知是真是假,牡丹还想着,要是哪位公主有幸‘再嫁’,倒是也能通个信,知道个一二。”林琳一番话中‘再嫁’二字咬音极重。 “啪,”公主摔了手中的茶杯,“大胆,你放肆。”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 “公主息怒。臣女危言耸听,公主又何必在意。公主之所以尊贵,自出生就受着百姓供养,为的还不是于国家有易嘛。和亲什么的,不是公主的职责所在?咱们大宋不是还有别的公主在嘛,也不一定真的是您。你这是着什么急?还是担心人选不是您,以后都要孤枕难眠?”对于公主和刘太监的怒视,林琳还真的不怕。 在这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就算是公主也别想真的折辱一位大臣之女。更何况一个失势的公主和背景深厚的臣女了。 “你,你,”公主被林琳这副样子气的说不出话来,玉手指着林琳,吼了句,“你滚,你给我滚出公主府。” 林琳听了一笑,站了起来。“公主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呢。”话落,拿起茶杯的杯盖放在了手心,轻轻撵了一下,松开走,一把白色的灰尘自手心中流出。 刚刚还一脸愤怒之色的公主和刘太监,直接吓白了脸。 “自古以为,枕头风便被当成世上最强劲的风。公主若是想要和亲。臣女倒是可以请求贵妃表姐和太后姨母成全呢。呀,忘记说了,公主将来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可以找臣女,臣女对于治疗跌打损伤,很有一套。”说完,林琳又将刚才她坐过的椅子,一掌拍碎。 公主闭上眼,又睁开。再闭上,再睁开,半晌,才沉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说这些话,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还有为什么要管那些事情。 “咦,公主不知道吗?”林琳瞪大了眼睛,一副很是诧异地问着面前的公主和刘公公。 “本宫,应该知道什么?”公主看了一眼刘太监,刘太监摇头,这才问了这句。 “展昭是我的未婚夫呀!” 公主自椅子中站了起来,“你说什么?开封府的展昭是你的未婚夫?” 此时刘公公也震惊了,展昭怎么会是她的未婚夫呢。 不过,这一切就有了原因。 原来如此呀。 “公主失了驸马,愿意找新的,便找新的。不愿意再找一个,想守着,就守着。但是无论您想做什么,若是牵连到展昭分毫。看见那颗树了吗?”林琳说到这里,示意公主看院子中的大树。那树粗粗的树干,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抱围。 公主和刘太监看了那颗树后,又都把视线转了回来。看向林琳。林琳见此,也不说别的,直接伸出手,对着那颗树便是轻轻一挥掌。一声脆响后,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睛都直了。 那么粗的树,仍好好的立在那里。只是树干的中间,竟然有一个手掌形状的空洞。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神都非常好,她们还可以从那掌形空洞里看到树那边的院墙壁画。 公主和刘太监都吓坏了。都用一种惊骇莫明的眼神看着林琳。公主更是吓得浑身发抖,她长这么大何曾见过这个。 那么大的树,那么粗壮的树,竟然一掌就给掏出了这么一个大洞。这是要逆天吗? “这一掌要是打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能不能透亮。”林琳看着脸色同样发白的刘公公,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公主,“公主可太瘦了,这小腰细的。啧啧。” 公主听到林琳满是恶意的话,吓得当场就抓着刘太监的衣袖,不敢看林琳。 “逆贼,尔敢?”刘公公声色立茬地质问。 “呵呵,臣女自来柔弱,纤纤弱质的。公公可不要冤枉了好人呀。您这话,宫里的娘娘可不会相信。也不愿相信呢。”信不信,那都是要靠关系远近的。 谁让公主的亲兄弟比不上亲爹对她上心呢。 亲兄弟不上心,那些大大小小的兄弟媳妇,谁又能把她放在心上呢。 “你,你,你走,走吧。我们不会对展昭不利的。”公主是知道情势比人强的。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琳听了公主的话,再看了一眼刘太监。“我这人最是个不讲理的。展昭无事便好。若是有事,哼,谁也别想好。要知道,这世上,比死更让人接受不了的,便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公公可能不怕什么,但公主年纪轻轻地还有大好年华可过呢。......” 林琳言下之意,也明确地告诉了刘太监。若是展昭出一点事情,公主也别想好。以刘公公对公主的心情,想来也不敢拿公主来冒险的。 林琳只要想到在这个单元剧中,展昭被人又伤又虐的,心里的火气就无处可泄。不过此时,恐吓威逼了一番后,心里的火气倒是退了下去。 刚打了一巴掌,再怎么横,也要给个甜枣吃。林琳想到这里,又对着公主两人说道,“唉,说实话,我也觉得开封府的包大人,办案不公呢。” “此话怎讲?”那刘太监看着被吓得不轻的公主,问了出来。 “那陈世美,先是犯了欺君之罪,然后才是其他。自古以为,欺君之罪是要灭九族的。别说那两个孩子,就是秦香莲这个下堂妇,以及陈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是要一同问斩的。而那包大人呢,竟然只铡了一个。真真是太过心慈手软了些。也是太藐视皇权了。公主可曾上奏天听?” 说实话,这一点也是林琳看完陈世美那个单元剧后,最大的想法。你说说,你讲那么多做什么,反正都是一个欺君大罪了。还找什么杀妻灭子的证据,岂不是多此一举。 等到行刑前,再进宫请求她那个喜欢沽名钓誉的表哥赦免了秦香莲母子不就得了。虽然这想法有些个简单粗暴,但可操用性还是非常强的。 毕竟只要证明陈世美有妻有子,便可以了。不是吗? 而且以林琳浅薄的心思认为。这样做的好处便是皇家声誉不至于向今天这般扫地。 “......” 而此时,公主与刘太监听到这话,已经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秦香莲都要被斩,那么她呢。她这个公主呢,是不是也要被斩? “对于藐视皇权的庶民,公主切不可手软才好。”似是突然想到什么,林琳连忙又笑了笑,“公主可是担心自己?公主也是受害者,想来皇帝表哥也不会迁怒公主的。只是这包大人处事不公这一点,尤为让人气愤。您说是不?” “...从今以后,咱家以项上人头保证,再不动展昭一根头皮。”快走吧。再说下去,她敢说,他们还不敢听了呢。 “瞧公公说的,我们家展昭要是做错了事,自然是要受罚的。这样吧,若是以后展昭做错了什么,您二位只管来找我。是赔礼作揖还是什么,我牡丹绝无二话。但是...”言下之意,便是告诉二人,谁要是敢在暗地里做了什么,也休怪她牡丹心黑手狠了。 “...金小姐放心。”公主做到她这份上,古往今来也没谁了。 “唉,远的不说,只说这事,无论怎么处理,我们家展昭也不应该被人迁怒,公主您说是不是?见到公主是知书达理的聪明人。臣女就放心了。其实都在京城住着,我与公主竟然还是头一回见面。不过虽是第一次见,但臣女见到公主便觉得一见如故.....” 公主:“......”先是拿话威胁她,然后又用武力恐吓她,难道现在的‘一见如故’都是这样的了? 刘太监:“.......”,真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睁眼说瞎话,也不是这样颠倒黑白的。 “时辰不早了,臣女也应该告辞了。噢,瞧我这记性,听说公主端午的时候,收了一匣上等的珍珠宝石。今日臣女来看望公主,公主仁厚,不知可否赐下一些,也让臣女欢喜欢喜?”做错事了,总要给受害人一些补偿吧。 虽然算计才刚刚开始,就被林琳打断了。 而且她带着礼物来拜访公主,公主要是不给回礼,让人知道了,还不定会传出什么来呢。 公主,“......”这话是让自己送东西的意思吧?都闹成这样了,她竟然还惦记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刘太监:“.......”,虽然这是拜访后常有的礼节,可到了这份上,她怎么,怎么好意思呢? 不管怎么说,半刻钟后,林琳整了整衣衫,拿着从公主那里要到的一匣子珍珠宝石伴手礼,离开了公主府。 在她走后,公主拉着刘太监的衣袖,终于敢大声哭了起来。她怎么敢,怎么敢如此对待自己。自己可是皇家公主呀。 刘太监看着痛哭不止的公主,心下难过。可是他是真的不敢拿公主的命去拼那疯婆子敢不敢对公主下手呀。 如果当初公主有这疯婆子的本事,估计驸马的事情,也不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了。 看来,他只能放下对展昭的报复了。 不过展昭不能动,但不代表开封府也不能动。刘太监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小姐,马上就要午时了,您是回府还是直接去王丞相府?”云珠看了看天,非常尽职地问道。 “打发个人去开封府看看展昭干什么呢,若是无事,便叫他去前面的太白楼吧。我今天想在那里用午膳。”太白楼做得八宝鸡,那真是一绝。不吃可惜了。 云珠应是,转头吩咐家丁去开封府找人。然后又让轿夫将她们家小姐送到太白楼去。想了想,又让人先行一步去订雅间。 做完这些事情,云珠才回到林琳的轿子一侧,跟轿而行。 等到林琳一行人到了太白楼,正好还有一间雅间被金府的家丁占了下来。林琳进了雅间,点了几个菜。然后便坐在一旁发呆。 上菜的小二,是和展昭一同进来的。而展昭一进来便看见抱着茶杯发呆的某位姑娘。 “你上午去了公主府?”展昭怕突然说话吓到她,先将她手里的茶杯取了出来。 “嗯,京城居大不易。总要走动一二。你今天忙吗?” “还好,今天并没有什么案子。公主还好吧?”提到了公主,就不能不想到陈世美。 林琳看了一眼特傻特天真,特无知的某人,“看着还好,还赐了我一匣子珍珠宝石呢。我准备让人再买些回来,编件珍珠衫穿。你觉得好看吗?” 赶紧换个话题吧。林琳可不想再谈什么公主陈世美了。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喝了口茶,温和地说道,“你高兴便好。” “不觉得我奢侈浪费?” 展昭摇头,“不一样的。” “哪不一样?” 展昭笑而不语。 本来便是如此,人家的钱,想怎么花便怎么花。只要来钱的路子是正的,你管别人如何过日子呢。 他不会要求世上所有的有钱人都去行善积德。更不会要求牡丹省吃俭用地做这些事情。 他敬重,但不盲从。 都说食不言,寝不语。林琳也想如此。可现实便是千古留传下来的酒桌文化。要是真的如此,还怎么谈生意呢。 虽然两人是不用谈生意了。但是谈谈恋爱,却也不能光吃饭,什么都不说吧。 有说有笑地吃了一回饭,云珠便送进来一锅汤。 “我让店家特意弄来的,你多喝一些,对身体好。年轻不知保养,老的时候都会找回来的。” 对于林琳的心意,展昭心中一暖。端起汤来,便喝了起来。 “一直没问你,你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怎么解决的?” 展昭想了想,“我和公孙先生一直住在开封府里,府中的厨房倒是一直负责我们的一日三餐。”每天都会有下人送到房里。倒是方便。 林琳皱眉,大锅饭? “府上几个厨房?其他人也是如此吗?” “两个厨房。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前面。前面住着张龙赵虎四人。还有一些别的衙役。我和公孙先生,还有包大人住在后面。” 林琳歪头,“包大人没有家眷吗?” “都在老家呢。开封府就包大人和一个管家在。包大人住在正院,公孙先生做东院。我居西院。我已经在寻宅子了。” 展昭言下之意,便是他已经为他们成亲的事情,开始买房子置地了。 林琳听了一笑,“嗯,其时也不用买宅子的。” 展昭闻言,转头看她。 “你平时公务繁忙。时不时的可能还要离开开封。我爹就我一个女儿呢。我可不想让我爹晚年过得跟王丞相一般老无所依。嗯,嗯,其时开封府的西院,应该也不错吧。” 展昭听了,也明白林琳的意思了。她是希望两人可以在金家和开封两处居住。另外置房的事情,她是不赞成的。 展昭为人豁达,又想到若是成了亲,将她独自留在府里,岳父一个在尚书府,他若是再出京办事。还真是各自冷清呢。既然如此,平日他在开封的时候,他们夫妻就住在开封府。等他出京办事时,牡丹还可以回娘家小住,既不孤单也能陪陪岳父。也免了他在外担心她。 “好。只是要打扰岳父大人了。” 林琳展颜一笑,“才不会呢。爹爹高兴还来不及呢。” ......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要迈出了第一步,以后的事情便自然而然了。 这话在林琳和展昭这里倒是真的说的通。不过两个没见几回面的人,竟然有了一种默契,言谈之间竟然会让身旁的人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说别人,展昭便有。而林琳也是有的。 陌生而又熟悉。 饭毕,展昭看了一眼天色,便起身离开了。虽然没有案子要查,但是开封府的这些武官却是还要日日巡街的。 而林琳在雅间又坐了一会儿,这才去了王丞相府上。 之所以选择上午去公主府,下午去王丞相府。一来是因为在林琳心中,展昭的安危更加的重要。二来便是因为上午的时候,王丞相是要上早朝的。 在王丞相府祭拜了一番后,林琳便又在奶.娘的陪伴下,看了一眼那个男孩。心中却觉得这个孩子的存在,至少给了年迈的王丞相一点安慰。 但愿这个孩子长大后,不会长歪。然后打着报父仇的心思吧。 刚想到这里,林琳便瞬间睁大了眼睛。她说她忘记什么了呢。那个陈世美的那对儿女,将来长大了,会不会为他们那个人渣爹报仇呀? 然后再跟她的儿女来一段爱恨情仇? 林琳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觉得那结果实在过于狗血了。光是想想,她就有些承受不来。 看来,她不但要注意一些在单元里的剧情人物,还要注意一下已经下岗的剧情人物了。其实秦香莲虽然可怜,值得同情,但是林琳却也是怒其不争。 这件事情,明明可以和平解决的。可到了秦香莲这里,却能弄成这样,也是服了她了。 妻无夫,子无父。在这个宗族大过国法的年代,林琳都可以想像秦香莲母子三人不容于陈氏宗族的下场了。 将来陈世美的儿子若是再要科举,考卷上的父亲名讳,以及身亡原因,三代以内的近亲还是要在吏部过一回水的。到那时候,能不能参加科举,能不能受到朝廷重用,已经不是他能不能考上的单纯问题了。 前程且不说,这样人家的儿子女儿,婚配都会成为老大难的问题。有那样一个父亲,儿子的品性也会被人所怀疑。 女人嫁不到好人家,男人娶不上好媳妇,这难道就是秦香莲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作为一个母亲,她在做这些事情之前,就真的没有考虑过儿女的未来吗? 林琳是做过母亲的,那种母亲对于自己的子女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她现在还记得。她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子女,她恨不得让全天下的危险都离自己的孩子远远的。所以,秦香莲认夫的时候,选择的地点就很耐人寻味了。认夫不成,找的人为什么不是名满天下的包大人,而是好脾气的王拯相呢? 唉,没有当家主事的男人,没有庇护的宗族。没有傍身的银子,也没有栖身的地方。这样的鱼死网破,真的有意思吗? 不要说什么是陈世美先下手杀妻灭子。但在那之前,为什么会走上那样绝决的路呢?如果秦香莲把孩子放在自己的前面,林琳想着也许陈世美会愿意出一笔钱,让她们母子三人离开京城。 而秦香莲若是愿意退一步,被陈世美金屋藏娇在京城的某个地方,也未可知。 虽然那样对不起公主,也更显得陈世美的人渣属性。但是这个时代,男个纳个妾,养个外室,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所以,思前想后,难道秦香莲当初就真的没有想过,成为状元正妻,以名份压公主一头的想法吗? 秦香莲能在公主府外带着孩子认亲,这心思,可见也不是那么太单纯。 不是林琳心里阴暗,林琳是真的觉得秦香莲是因为没有在陈世美那里得到预期的好处,这才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她要的是风光无限,而不是隐隐无闻。 而唯有风光,凤冠霞帔,朝廷诰命是陈世美给不了她的。 所以,事情才走到了最坏的地步。 当然,也怪她们家小猫,好巧不巧的就碰上秦香莲母子三人呢。 林琳曾想过,如果是她的话。她会怎么做? 如果是刚从现代而来的林琳,那么一定是要带着孩子和陈世美一刀两断,永世不联系。然后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妄想着像那些书中的穿越女主们,带着孩子嫁给绩优股或是潜力股。她有空间,她有从现在带来的很多可以典当的东西。生活无忧,人生赢家。 可经过了数年的穿越,她的心情早就变了。她会牢牢的抓住两个孩子的感情和人身自由。然后给陈世美下药,让他不举,让他再也没有子嗣。等到三五年后或是更长的时间,主动的寻找他们。不然这孩子还姓不姓陈,接不接他陈家的香火就不得而知了。 打蛇打七寸,这个时代的古人在意什么,香火传承呗。 可这些的前提是她能够独立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但是秦香莲呢。识得几个字的农家妇人,千里乞讨而来。 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家男人,看着男人荣华富贵,再娶娇公主。女人的嫉妒心和被丈夫抛弃的怨恨之心,这才让她做出了在陈世美回府时,大闹公主府府门的举动来。 不然,为什么她不在其他的地方拦下陈世美呢? 她不就想在公主府门口闹上一场,然后,既恶心了公主,又让公主不得不迎她们母子三人进府吗?更给了她的儿女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她不知道欺君之罪有多大吗?她不知道停妻再娶的重罪吗?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她不知道的。 哼,她所倚仗的还有就是这个时代女人的贞节。而公主,不是已经嫁了吗? 为妻为妾,她都是原配大妇。 ...... 离开了王丞相府邸,林琳心情有些说不出来的沉重。懒得坐轿,便打发了轿夫,带着三两个家丁在云珠的陪侍下在街道上溜达。 “爹,我回来了。”在街上,一个跟庞昱差不多大的男孩抱着书本跑进了一家药铺,林琳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白家药铺’。 想了想,某猫好像还有一朵桃花是跟这家药铺有名呢。林琳笑了笑,抬脚走了进去。 “这位小姐,您需要点什么,是买药还是问诊?”一上了年纪的老大夫走了过来,向着林琳发问。 要知道,今天林琳的打扮相当的富贵了。平时在外面走动,头上也就是一串珍珠,一两朵绢花。特殊情况,倒是还会别上几颗花朵首饰样的暗器。 但在京城却不能那样,会让人笑话的。毕竟身份在那里摆着。所以,林琳的头上步摇,玉钗等物都是有的。身上一件浅紫色绣牡丹花的衣裙,富贵逼人,又雅致异常。 白家药铺的东家,自然是有眼力的。看到林琳进来,便知道非富即贵。等到了近前,便知眼前这位最少是位官家女眷了。毕竟等级森严的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是普通人能够佩戴的。 就好比,林琳头上的玉钗,是玉雕的三尾凤凰。压裙脚的玉佩是明黄.色的络子。 这两样,一般都是出自皇家的。但佩戴这两样的,却并不一定是皇家人。官家女眷也是有可能的。 “我想看看你们这有没有上了年份的药材,准备送礼用。”林琳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便在这小小的医馆中走动。 于是白大夫便将林琳等人领到一旁,将药铺中最新收到的好药材都拿了出来。林琳看了,挑着差不多的,买了一些。反正这种东西,明天进宫和后天去庞府都可以用到。然后让云珠付帐,准备走人。 不过这时,从内院竟然走进来一位同样是十三四岁的少女。人长得秀丽可亲,那一身白色衣裙上还绣着梅花。 “这位小姐,这是小女,雪梅。雪梅,见过这位小姐。” 白雪梅闻言行礼。林琳笑着受了。 在拼爹的年代,一个药铺家的闺女行的礼,林琳自然是受得起。 “店家这位女儿,倒是可爱得很。今年多大了?可也懂得医术不?” 白雪梅腼腆一笑,轻声答道:“十三了,自幼跟着父亲学些杏林之术。” “我姓金,礼部尚书家的女儿。我看你这女儿实在喜欢,明儿我下贴子,请白姑娘去陪我玩可好?”这话前面是对白大夫说的,后面问的自然是白雪梅。 “民女愿意。”白雪梅看了一眼白大夫,然后才轻声回了林琳。 林琳笑笑,又说了几句,便带着人离开了。 这一回,林琳又去了她名下的那家绣坊。要知道那绣楼里还有某人的一朵桃花呢。 去了以后,发现无论是前面的绣坊,还是后绣娘工作的地方,看起来都非常的干净。林琳又去看了一眼,绣娘住的地方。发现环境都还行。 可见云珠哥嫂是用了心的。看了一眼云珠,让她记得回头赏自己家哥嫂。便将目光看向了这些美的各有千秋的女子们。 因为在开封府,贵人遍地。所以这些绣女们,也都不太敢轻易出去。就算是出去。也会按着林琳之前的吩咐,丑化一番。 要知道,现在的庞昱还是个小屁孩。但那个小商王家的世子爷却不是。不但不是还是个大臭虫。除了小商王家的祸害。还有别的这王爷,那国舅的。 这些可不是林琳一个礼部尚书之女可以抗衡的。当然,这里指的是明面上的冲突。 一一看去,从左至右一共九位绣女,年龄最少的也可以准备相看人家了。林琳想了想打发了下人们出去。单独留下这些女子问起了关于婚姻方面的想法。 “都是大姑娘了,也应该找婆家了。你们对将来有什么打算,都想要找个什么样的女婿过日子?” 林琳一句话,面前的女子都红起了脸。这个年代,还真的没有谁能够如此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行了,行了。我时间也有限。先把我的打算说了,然后你们自己考虑。等过两天想好了,统一给我个答复就行。” 女子都低低地应是。 “别的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不可能护佑你们一辈子,就算是我有那个心,也不一定会有那个能力和精力一直如此。所以嫁人的选择,便是重中之重了。” 说到这里,林琳看了众人一眼。又接着道,“一种是外嫁出去,这一种呢,我会帮你们找最好的冰人。但成亲后的日子如何,却是你们自己摸索着过的。” 看到这些女子已经有几个偷偷抬头的样子了,林琳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一种便是内嫁。我会在府中找一些不错的男仆,为你们配对。但你们要明白。一但内嫁了,虽然出了事,我会用劲力气保护你们,但你们却是奴籍了。” “那还有别的选择吗?”其中一个最小,长的最好的女孩小声地问道。 “还有两个,一个是我什么都不管,让你们自己去碰去。另一个呢。我会安排一场相亲,请上几个,我觉得不错的人。若是彼此有意,婚姻也就有了着落。” 半晌,还是那个最小的少女,看了一眼自家姐姐,然后抬头对林琳说道,“我们都是弱质女流,京城达官贵人繁多,哪里敢奢望什么。小女厚颜,能不能请小姐先安排一场相亲呢。” 就算足不出户,她们也是知道这个京城不太安全的。不但未婚的大姑娘不安全,便是出嫁的小媳妇也不安全。前儿还听说一个小媳妇被人抢了后,刚送回来,就跳了井。 林琳听了,便也知道这小姑娘打的什么主意,先安排一场相亲,若是能解决,便罢,若是不能,再选择内嫁或是寻冰人。果真是聪明人。 看到这小姑娘这样,林琳对这小姑娘的姐姐就更好奇了。可惜看了半天,除了美丽以外,竟然还有些迎春的品格。 唉,某人的桃花呦。 这京城就是小,转圈都开着展昭的小桃花。 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 宝宝只能默默地将那些桃花砍了,一个一个嫁出去。 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呀!...... 不过看着眼前的小美妞,林林心理原来当年没有自己的出现,某人竟然还会喜欢这一类型的? 林琳比较了一下自己和那姑娘。 心中颇为自恋。 无论是相貌还是其他,自已都完胜她! 呃,除了没有那股子弱不经风的气质。 想当年,她还只是林琳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种气场。谁让新时代的女性,骨子里都是自强不息,努力上进的女汉子呢。 这时,剩余的姑娘听了小姑娘的话,虽然仍是不出声,但也都以沉默表示了想法。 林琳挑眉,倒是没说什么。 又待了片刻,林琳看了一眼天色,便去了开封府。 到了开封府,自然是要拜见一番包大人。拜见过后,便跟着展昭去了西院。 “你怎么过来了,中午的时候,怎么没听你提起呢?”听说林琳来了开封府,展昭都惊讶坏了。 “突然想到就来了。问你个事。你之前说的那个四个校卫,就是叫张龙赵虎的那四个,娶亲了吗?”喝了一口展昭递过来的茶,林琳开门见山地问道。 展昭诧异,“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哎呀,到底有没有成亲嘛?” 展昭摇头,“这四人都尚未娶亲。” 林琳一听,长松了一口气,“你还记得我那个绣坊吗?” 展昭点头,“记得。”不就是你‘强抢民女’的那个绣坊嘛,这哪能忘记。 “我今天路过那里,便进去看了看,好家伙,一个个老大不小了吧,还都长得那叫一个漂亮水灵。所以,我这才想着赶紧找人将她们嫁出去。以后,我就轻松了。不然天天害怕,被哪里个纨绔看上。听说姓柴的那混蛋,又惹事了。这老天什么时候才能降道雷劈死他呀。” 林琳是知道柴文意最后会被雷劈死的,但那之前,会有多少人受其害。本来林琳是没想着做什么,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尤其是今早听八卦时,这柴文意都干了什么好事后。 林琳这话,也是他想问的。多少次,他都想着趁着天黑,将柴文意一剑了结了。可是他不能,只因为他不在是江湖侠客,可以快意恩仇。 只因为他的这一剑,会影响很多人的人生。所以,他只能忍着,什么也不能做。 “你别皱眉,这柴文意的事情,你交给我吧。现在还是说说张龙赵虎的事情吧。” “交给你?”展昭大惊,牡丹这是想要干什么?那柴文意可不是白玉堂,切不可胡来的。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对,交给我。”林琳双眼微眯,笑意莹莹,“我保证让他成为五美四好上进杰出好青年。” “你想怎么做?那小商王府里可是有不少高手。切不可掉以轻心。”听了林琳的话,展昭可是担心坏了。还说什么让他放心。他得多大的心才能放得下呀。 “你要相信我。白玉堂不是还跟着老鼠过了半个月呢嘛,一个小商王府算什么,没事啊。你还是赶紧明后天把张龙赵虎给我带绣坊去,那才是正事。”早一日打发了那些个花姑娘,早一日省心。 尤其是那对在原著中跟展昭有些关系的姐妹花。 而且相比起站在墙头的红杏和桃花,林琳觉得小商王府真没啥可怕的。 女人呀,有的时候天塌下来,想的都不一定是身高问题。而是身旁的男人最终归属权。 “不行,我不能让你去冒险。” 林琳看了一眼,那脸板的越来越严肃的展昭,叹了口气道,“好,好,这事咱先放放,等我从宫里回来再说。行了吧。” 展昭对于林琳的回答虽然不满意,但还是不在纠结此事,跟着林琳一起说到了张龙四人。 林琳的计划是让这四个人去她的店里做衣服。然后,让那些姑娘们在帘子后观看。若是有看对眼的,便让人领到其他房间,说说话,谈谈衣服的样式,款型。若是没有,那就算了。 展昭看着了一眼有些想当然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走出门去,让下人去前面问问张龙四人是不是在府里。 展昭想着,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四人也是人品口风都不错的。就算是发现了什么,也不会随便说出去的。 林琳看到展昭吩咐人去前面,笑着站了起来。拉着展昭的手,笑眯眯样子,让人打心里涌出一种幸福的感觉。 展昭也是温和地站在那里,两人面面相对,岁月静好一般的永远。 展昭举起两人相牵的手,轻轻地在林琳的手上吻了一下。 吻罢并不抬头,只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看着林琳。眼中的深情好像要化成水流出来一样。林琳的手背都觉得在发烫。一片空白的脑子却浮现起了那句话—— 情不知所以,却一往而深。 ...................................................................................... 当晚回到绣楼,林琳还在回味之前和展昭的独处,像是一种长久的渴望,又像是一种心灵的圆满。 烛火爆出了花,在静静的夜晚是那么的响亮。林琳的思绪也被抽了回来。想了想,明天还要进宫去。便抱着今天早上从公主那里敲诈来的珍珠去了空间小屋。 再那里林琳用复制柜弄出了好几大匣子的珍珠。还有她所需的宝石玉器。 她记得单元剧中便有珍珠衫一事,之前出游的时候,她也听说了宫里新进了一位王才人。虽然荣宠不及庞贵妃,但也算有些圣眷。 知道这些后,林琳便觉得离珍珠衫一事不远了。所以特意在各地收集了不少珍珠宝石玉器。 此时,她又用复制柜进行了复制。那些珍珠便是制上三件珍珠衫,也是绰绰有余。 林琳想了想,按着单元剧中那个样子做的话,容易拾人牙慧。不如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一件,庞贵妃一件,然后那太后姨母再来一件。怎么说都要比那个王才人的要好一些才行。 ...而且王才人的那件珍珠衫,总会让她想起猪八戒来。 林琳拿出空间里收藏的渔线,这东西又细又结实。穿珠子最好了。然后找出笔纸,在纸上画出三件不同风格却同样华丽的衣服来。 第一件是太后的,林琳选择了开衫式样的。在现代很多老太太都会穿的那种屁股以上的开衫,不过现代的是窄袖子,这里的林琳弄成了宽袖子。 蓝宝石镶了一圈的边,又用红宝石缠了几朵精致的小花,当成衣扣。这件衣服的前面便不在多做花样了。后面珍珠衫的花纹,林琳取了最保守的设计方案。是几朵珍珠花连在一起的图案。 虽是很简单,但是每朵珍珠花都是玉石做芯,看起来也很上档次。 之后的便是庞贵妃,林琳觉得庞贵妃最重要的应该是用珠最多,最华丽的那件。于是红宝石,被大量的用了上来。 斜襟,宽袖,稍微收了一点小腰,正个衣服长及膝盖上,林琳想了想,又在下面用了十来个珍珠穗子,长度刚刚好垂到鞋背。不过为了减少重量,这件珍珠衫都是那种大孔洞的花样设计。可誻这样,也是沉甸甸的。 这两件衣服样式画好后,林琳直接挥舞着魔棒,制作了起来。幸好是在空间里,不然这阵阵亮光,还不得让人吓着。 过了好久,两件衣服终于完成了。林琳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开始做自己的那件。 她的那件就简单的多了,无袖的长自膝上三分的长坎肩,瘦长款的式样。用了绿宝石和玉石做点缀,看起来素雅大方。 之所以弄成没袖的,还是因为庞贵妃的那件实在是太沉了。林琳想了想,减去袖子,再给全衣服瘦瘦身,应该能减轻一些重量,这才如此设计的。 虽然,她也可以在衣服上施轻身咒,但问题是那两人的衣服不能施,不然重量就不对了。而她自己的这件也不能施,因为侍候的人太多了。 将三件衣服都弄好了。又找了三个盒子装了起来。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将三个盒子放到卧室的一个衣柜里,打了个哈欠,这才回床上休息。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当这种事情真真发生的时候,林琳都要感叹自己的好运气了。 原因无她,她昨天点灯熬油地做了三件珍珠衫,还想着过几天等听到便宜表哥赐珍珠衫给王才人的时候,送进宫给对她一向很好的贵妃表姐壮脸面。谁知早上一起来,她身边的广播小喇叭云珠站长就告诉了她一件惊人消息。 昨天下午,那位不是东西的皇帝陛下便已经将宫中收藏的珍珠衫送给了王才人。 林琳听了,无语半晌。对着等她点评消息的云珠说道,“你将左手边的衣柜里并排的三只盒子取来。” “是,”云珠一愣,不些不解自家小姐的话。那衣柜里有盒子吗?而且还是三个?她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将刻着牡丹花的盒子留下,其他的一会儿带进宫去。”林琳坐在梳妆台前选首饰,想着今天要佩戴什么样的首饰可以和这件珍珠衫搭配。 选好首饰,梳好头发。林琳又选了一件粉紫色的衣裙,穿上配套的绣鞋后,这才走到一旁,打开那个盒子。 将珍珠衫自里面取出来,林琳明显听到屋里侍女的抽气声和吞咽声。 “好看吗?”林琳也不管那些人,径自将珍珠衫穿上。一边问着云珠等人,一边感受着来自珍珠的凉意。 你嘛,这也太凉爽了。 最重要的是一坐下来,真的有些咯的慌。 屁股算是要遭罪了。 她是光顾着好看,而忘记实用性了。 “好看,小姐人长的好,这件珍珠衫也好。真是相得什么彰。”云珠回过神来,连忙赞道。 林琳听到云珠这么说,也没有跟她显摆文化,只是笑着接受了她的赞美。 之后便是吃饭,出门,进宫。 到了宫门口,表姐身边的侍女亲自接了林琳进去。 “表小姐好,娘娘让奴婢先接您去她那里。太后娘娘每天早上都要念上一会儿子佛经,此时怕是不得空。”那侍女看了林琳,明显是一愣。 自从昨天下午,宫里的气压便有些低。原因还是因为那件珍珠衫,这表小姐又不像是那消息闭塞的。怎么还穿了这么一件珍珠衫进宫。 不过,这件衣服,看起来就比陛下赏给王才人的那件贵重多了。 好好的一件珍珠衫,都让王才人穿出了一股子小家子穷酸气。 庞贵妃的丫头并不认为自己这是偏心之故,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林琳点头,笑眯眯地听着侍女的话。“正好,我也想表姐了。表姐近日可好?她进宫时,我还在外面呢。” “娘娘一切都好,就是惦记您和老爷,小候爷。打前儿知道您回京了,就盼着今天呢。”宫里是有规矩的,就算是再着急进宫,也不能进了京就进宫。 一是怕在外面带进来不干净的病,将这东西带进宫。二一个便是,自外入京,难免风尘扑扑,仪容不雅。因此,一般都是等上一天,才会进宫的。 一路跟着宫女到了贵妃的宫中,姐妹见过。道了离情。林琳便将她准备的珍珠衫拿了出来。 因着此时大殿里无人,林琳说话也没有了忌讳,“今早起来便听说了陛下赐了一件珍珠衫给那个王才人。我听了就想起,我之前在外面,听说您进宫,特意请人做的。姐姐试试看,这可是今年的新珠子。各各都是太湖珠。总比那陈年旧珠强上一些。世人常说,人老珠黄,那内库里存了多少年的老物件,还不知道多少人穿过呢。这王才人也敢上身?忒不讲究了。” “哼,那有什么不敢的。下午表哥刚赏赐下来,傍晚就穿了去御花园了。招摇过市的。”庞贵妃一边拿起珍珠衫,一边不高兴地回林琳。 林琳站起来,将衣服铺开,慢慢的帮庞贵妃穿上。 “没见过什么市面,也不能怪她。姐,你要是为了这个跟她生气计较,您也不嫌掉价。怎么样?比那件不错吧。以后姐姐若是想要,我年年派人去太湖取珍珠,给姐姐制新衣服。” “噗,你当什么好东西,谁稀罕着呢。不过是咽不下这口气罢了。又冰又沉的,有什么意趣。”这件衣服,庞贵妃穿上后,自然发觉不但比表妹的那件华丽,比王才人的那件,也能强出好几条街。心情也便好了不少。 “我不是怕姐姐眼馋嘛。”林琳坏心眼的没有让庞贵妃现在坐下。想着等到一会儿去了太后那里,这么一坐下后,便不好再起来了。 将牡丹咬了一半的糕点自她手中抢了出来,丢到一旁。庞贵妃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呸,你个小磨人精。收拾东西,我领你去太后姨母那里请安。” 对于牡丹的话,庞贵妃并不觉得冒犯。自小长大的姐妹,若是说话还要藏着掖着。那就太让人寒心了。 今天之前,她确实是眼馋了。 “哼,稀罕。”喝了一口茶,林琳自然而然地冲着庞贵妃娇嗔。 庞贵妃拿手指虚虚地点了点她的额头,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第59章 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倒无妨。但站在一起,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炫耀不成,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这得多不讲理的事情呢。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皇帝真的不懂这些事。不过是帝王手段罢了。 现在王才人和王才人的哥哥蹦出来了。可以想见,这皇帝也发现了庞太师手段了了,这是准备换个人来对付包拯和让有些飘飘然的庞太师父女降降温。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林琳都不可能让庞贵妃和庞太师总是背这个黑锅,当这个出头鸟。 还有一点便是,一个坏了名声的爹,对于庞贵妃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自小在太师府长大,林琳是非常知道庞太师多宠孩子了。就连林琳这个便宜外甥女,都被庞太师宠过。虽然那时宠的是真正的金牡丹,但林琳的记忆和感情却是继承到了这一点。 其实林琳对于皇帝这种看法,还有一点便是处理柴文意和杨家将的事情。明知道两方有仇,还让柴文意去监军。 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压杨家将呢吗?然后弄死杨家的爷们,还让杨家的女人上战场去送死。每打一回仗,胜了,杨家的名声一高。你就不高兴,你就暗地里想到打压。而一但输了,你就又是一轮的治罪。 把人杨家人利用的那么彻底,这心到底亏不亏呀。 人干事? 人家一门寡妇,为了在这男权社会立足,已经不容易了。要维护天波府的门楣,又要让几代寡妇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欺凌。披袍上战场时,那些男人都死绝了不成。等到人家下了战场,又是妇道,又是德行的。计较来计较去,烂了心肝的。 让人打心底瞧不起。 怕杨家寡妇势大,再出个女皇,那你们男人就争气去呀。就会那些个魑魅魍魉。不把心思把腕放在抵抗外敌上,只会在女人身上使,也是纯汉子呢? ...... 除此之外,还有送庞昱去陈州救灾的事情。你是咋想的,一个十多岁的纨绔小少年就真的能救灾了?逗闷子呢嘛。 就算你不想让包拯去,也可以派别人呀。陈州的百姓,也是你的子民呀。这样儿戏,真的好? 说的好听,是什么庞贵妃的枕头风,庞太师的力荐。你当皇帝的就没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皇帝要真的是这样的,那她林琳一定第一个□□篡位,再让华夏的历史多一位女皇帝。 而且她还一但登基,便会向世人宣布,永不选秀和纳妃的决定。 坚决拥护展昭的正宫地位,一百年不动摇。 胡思乱想间,林琳已经被庞贵妃牵着进了正殿,跪拜了太后李氏。 李氏经过几个月的养尊处优,已经渐渐恢复了一些年轻时的风采。仔细看了一下,还别提,林琳竟然和李氏也有些相像之处。 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姨母呢。 林琳在进宫前便喝了一滴福灵剂。一滴就有一天的好运气。也因此,这一天的拜见非常的顺利。 李氏看了林琳高兴,还特意在下朝后将皇帝叫了过来。表兄妹斯见一番,自不一一叙述。不过在听到林琳许嫁展昭时,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可察的暗光。 林琳坐在对面,自是看得清楚。心中却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瞎冤枉这位表哥。果然心中是个有想法的。 “这么说来,是表妹自己选的展护卫?”皇帝笑着问林琳。 林琳憋出一点红晕,有些难为情地向屋内的三人回道,“嗯,是在游历的时候救了身受重伤的他,当时情况危急,男女大防上便有些...然后,然后,爹爹见了,也同意了。” 太后李氏笑说,“展护卫一表人才,难得的好相貌。女儿爱俏,也是有的。不过皇帝呀,不若你在下一道赐婚的圣旨如何。”这样在名声上,说起来也好听。 不然被人提起,难免不会说到私定终身。 皇帝听到太后的话,眉毛便是一跳。有些想拒绝。可一时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只得点头道好。 林琳总觉得此事若不尽早定下来,可能会出现变故。林琳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而她今天又是服了福灵剂的。因此,也顾不上别的,起身向皇帝拜道,“多谢表哥成全。” 林琳这一拜,将了皇帝一军。皇帝本想此次便是现在答应下来。回头也能托下别的办法,至少不能让庞金包三方结盟。但此时,却不得不下旨了。毕竟林琳都已经当场拜谢了。 于是皇帝只能让人取来笔墨,当场写下两份赐婚圣旨,分别让会儿开封府和礼部尚书府宣旨。 此事一但过了明路,很多的暗箱就没有办法操作了。此时的皇帝倒是真心地打算捧一捧新宠王才人了。 王才人和其兄长王伦倒也是一股力量。慢慢扶持,未必不能g 不过说到王才人,皇帝才发现屋中大小三个女人竟然是每人一件珍珠衫。而且式样和手工都比他赏赐给王才人的那件要华贵得多。 一时间,皇帝就有些不郁。 “昨日朕赏了王才人一件珍珠衫,今日不想就在母后这里看到了三件。”而且件件都比他赐出去的精致华贵。 呸,你个不孝子也好意思说这话,有好东西只想着你那一脸狐媚的小妾,将你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妈都放在胃上等消化了吗? 林琳拿到了赐婚圣旨,心中非常鄙夷面前的黑心皇帝。 第60章 第六十章 听到皇帝的话,林琳心中呲笑。庞贵妃却是听出了其中的语气。心中也是暗暗揣测皇帝这句的用意。到是太后没怎么多想。 虽然她和皇帝的感情尚未真的到了那种亲母子间的亲近。但毕竟她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很多时候都可以过得随心所欲一些。 “皇儿不知道,这是你表妹牡丹在外出游历的时候,听了哀家和贵妃的事情,特意收集了不少的珍珠请人制了三件珍珠衫。为了这三件,前两天才回京呢。哀家还要说好好赏她呢。正好你来了,你替哀家想想,赏她点什么好?” “母后刚刚不是赏了她一位如意郎君吗?” “那怎么能算。哀家还想着收她当义女,封个公主呢。”在李氏的心里,这是她小妹唯一的骨血,收了当义女,也没什么。反正之前那位一直照顾她的姑娘,她不是也收了当义女吗? 皇帝听了这话,眉头飞快地皱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地看向牡丹。 牡丹看着皇帝看她,就连太后也看着她的时候,笑着回道,“所谓义女,那就是干的。干的,便是没干系的。明明牡丹是姨母的亲外甥女。干嘛好端端地因为一个什么公主的名份,把有血缘的亲人,便是没干系的义女?牡丹不愿意,不想要呢。姨母。好姨母,您说是不是?” 少女娇憨的话,再加上林琳拉着太后的一只手臂轻轻地摇晃。一时间,太后倒也顾不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我们不当公主,不当公主了。”把将林琳抱到怀里,李太后笑得拍着她的背。 本来也是,既然已经是亲人了,何必又多此一举呢。就算是没有公主的名份,谁还敢欺负了自已的外甥女。 皇帝听了林琳干脆的回绝,心下也松了一口气。不是他吝啬一个公主的位份,他只是不想在加重份量了。 牡丹是有些小性子的,因为自幼没了娘,所以无论是金宠还是庞家人都非常的疼惜宠爱着。但这种时候,尤其是庞贵妃在拜见太后之前听到林琳成熟的话语,便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公主代表了什么,代表了如果林琳有了这层关系,便是下次见到比王才人更高位份的嫔妃也不需要行礼了。 这个道理庞贵妃明白,她不相信林琳不明白。毕竟都是一起长大的。可是为什么要拒绝呢。还有刚刚她也看到了皇帝的神色。 有些事情,可能并不如自己当初想的那般了。庞贵妃不得不将少女怀.春的心思放到一边,重新思考一下她进宫以来的种种事情。 都不是傻子,很多的事情,就怕多想。本来没有什么的事情,都会被想出个一二三来,更何况年轻的皇帝做的并不十分纯熟的帝王之术呢。 就在心思转瞬间,庞贵妃便被这皇帝恶心到了。 ...... 又跟太后李氏吃了一顿御膳,林琳在太后午睡时,跟着庞贵妃去了庞贵妃的宫里。准备等到太阳不那么炽热了,便出宫回家去。 皇帝在吃过饭后,便早早的起身离开了。所以此时庞妃的宫里便只剩下林琳和庞妃这个主人了。 “妹妹,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几个月不见,当初那个性情有些高傲的表妹,早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琳看着庞贵妃非常谨慎地将人都撵出了殿外,心里对这位庞贵妃的智商也有些捉急。 这关门关窗的,谁不知道里面的人在谈秘密。还有关上门窗了,屋里的人又如何知道外面有没有人在偷听。 就算外面没人偷听,那屋顶呢。要知道这屋顶都是一片片瓦拼成的。拿起一块瓦就知道里面的人干什么,说什么了。 叹了口气,林琳便将庞贵妃拉了起来。“姐,你这样不行。我们去外面说。屋里并不是那么安全。” 拉着庞妃走到殿外的小花园。然后坐在一处露天的凳子处。这才开口将自己的那番思绪说了出来。 等听到林琳说,以后有秘密话要说时,要找空旷之地,最好附近没有树,也没有房顶等物遮掩的。就连近水的亭子,也不是最好的谈话之地。 地板也要实心的...... “不至于吧。”庞贵妃觉得自家妹妹有点过于想当然了。这和杞人忧天差不多了。 “怎么不至于,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宫里就不只有您和王才人两个。也许现在好多的嫔妃正得着您和王才人斗的两败俱伤呢。” 庞贵妃点点头,是呀。这话不假。自已宫殿那头,不还是住了一个兰妃吗? “你今天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怪怪的。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有些个难过和失落。” 庞贵妃差异,怎么会? 看出庞贵妃的诧异,林琳才将自己近些日子的所思所想都告诉了庞贵妃,然后道,“这宫里,什么都是假的。还是有个孩子才是真的。就算不是自己亲生的。抱来养着便是。只是别做那个刘氏便好。” 庞妃听了林琳的话,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醒然。还没有想彻底,林琳又说了那番话,“那刘氏也是个傻的。”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嗯,皇家这一脉,自来子嗣便不丰。姐姐便是一时着急,也千万别乱吃补药,好多求子药都是骗人的。要不要得来孩子两说,只是再吃坏了身子,岂不是得不尝失?” “我明白,我和皇上都还年轻,孩子的事情不急。只是若是让别人抢了先?”此时的庞贵妃也忘记了面前的人是个比她小了几岁的未出阁的小姑娘了。 “那有什么,宫里也不只您一个人看不下这种事,您只要坐山观虎斗便好了。若是两败俱伤,您还可以捡个现成的便宜。而且若是老子还年轻,儿子又养成了年轻力壮的样子...” 庞妃想罢,轻声笑道,“稳坐钓鱼台。” 话落姐妹两个相视一笑,对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 而还有一件事情,林琳想了想,便直接说了出来。 “姐,姨父这个样子,不是长久之计。不如此时退下来,也好让皇帝对姐姐有一分真心。而昱儿年纪也不小了。趁着现在,倒可以避免将来被人利用。” 林琳想来想去,想要让庞家全身而退,便只有让庞太师装病退了人们的视线了。反正有庞昱在,庞家是不会少了继承人的。 “昱儿自从封了候,学业上可有长进?” “长进什么呀,都还给夫子了。反正现在昱儿是不怎么读书了。我日前在开封府里见过一回那里的文书公孙策。感觉此人博学多才,正想着能有什么办法让昱儿拜在他的门下呢。” “可是爹跟开封府的关系实在是,”庞贵妃犹豫了一下,最近爹爹进宫里,十句话里有八句是说开封府一干人等的。剩下两句,才是她们姐弟的。 “是呀,贸然上去,不说事情成不成。也没有什么借口呀。” “...要不,我可以求陛下下旨。不,不妥。”庞贵妃刚说完便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嗯,有了。姐姐你可信得过我?”林琳想到了一个主意,眼神发亮地看着庞贵妃。 庞贵妃一笑,拍了林琳一下。“傻丫头,我们才是一家人,不信你,信谁去?是信陛下还是我们的那位好姨母?” 很多事情,真的是一窍通,窍窍通。庞妃对自己的那位姨母和皇帝在林琳的提示下,算是看清楚了。 太后想要一个自己挑选的,亲自己的儿媳妇,打压皇后。拉近她与皇帝因着分离多年所产生的生疏。而皇帝也想借着外戚的力量压制民声高涨的包拯,又可以借着庞妃向太后表达亲近和孝意。 他们母子两的打算里,却谁也没有想过被利用的庞贵妃是否愿意被人如此对待。 是,诚然有了皇帝的宠爱,太后的支持,可以让庞贵妃在后宫走的更稳,走的更远。可这样的事情,却是如履薄冰,一个不小心,便是万丈深渊。 “我手上有一丸药,可让人昏迷,解梦却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药到病除,一种却是身体很好,但人的气质却看起来非常不好的那种。公孙策是个医术不错的。我们让姨父装病,太医看不好的情况下,然后让他去看。” 言下之意,便是公孙策看好了,庞昱便有借口拜师了。 “嗯,如此也好。” “姐姐,这都是我们的打算,只姨父那里,若是?”庞太师此时也不到半百之岁,虽看起来老了一些,那也不过是这两年连连遭受打击之故。这个年纪,至少还可以为官十多年。让他现在退下来,估计不太可能。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爹爹却实应该早点退下来了。罢了,你一会儿出宫去罢。我让人请爹爹过来一趟。有些事情,我比你做起来更容易。”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日头,便起身告辞了。今年她还安排了一场相亲呢。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当初她也是少根筋,现在却差不多都成了她的责任了。不过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不管成不成,成了多少。剩下的漂亮妞,她都要打包送到陷空岛去。 那里也有不少的光棍呢。总能出口转内销的。 嗯,得想个理由,把五鼠弄到京城来接人。 此时选在陷空岛的五鼠同时打了个冷颤,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间关着白玉堂的‘老鼠天堂’。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林琳出了宫,直奔绣坊而去。有着宫家女眷标志的桥子,一路畅通无比。 到了绣坊,林琳竟然发现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在九比四的概率中,竟然成了四对。 其时想想,便也明白了。张龙等人是开封府的六品校尉。虽是末流小官,但也比九品的芝麻官高上些许。 嫁的不但是官老爷,还是在开封府当差的。姑娘家的哪个还有不抓住机会的。 这就好比嫁了一个政府公务员一般,铁饭碗。 ...... 张龙等人也在昨日林琳走后,听展昭提起。也明白了这些绣娘都是林琳在各地救下来的。想来也是有着三分颜色的。 本来几人便对婚嫁之事没有太多的要求,现在听了此事,便也觉得可行。于是四人特意收拾一番在午后去了绣坊。到了绣坊,被躲在屏风后的姑娘们一番品头论足后,又被分别带到了开着门的小间。 绣娘们满意了,张龙几人看到了拿着衣服样册的绣娘也满意了。 而林琳到达的时候,展昭仍在外面用茶。此时的展昭心绪一直无法平静。他知道那人今天是进宫去了。他也在担心她在宫里好不好,会不会受什么委屈。 可今天上午却等来了他与她的赐婚圣旨,心中虽然更加的安定了,也更加的担心她在宫里面好不好了。 他与她定下白首之约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这个时候宫里还要下这么一道旨意呢? “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林琳一进来,几个快步走到了展昭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水,一边语气轻快地问展昭。 “慢点喝,他们都在里面挑衣服样子。我又不做衣服。便留在这里等你过来了。”展昭也不确定她出了宫会不会直接过来。但心中就是有一种感觉,她会来。 林琳抬头对着展昭笑了笑,“跟我去里面吧。”展昭坐在门店里,人家还以为这绣坊吃了官司呢。 展昭拿起一侧的剑,跟着林琳向里走。林琳看到倚天剑,问他,“用的可还顺手?” “好剑,”这把剑却实是让展昭意外。同时也更加觉得林琳待他的情谊不一般。 “听说松江丁氏双侠的妹妹以‘湛卢剑’为嫁妆,待几年后要举行比武招亲呢。”林琳戏谑地看了展昭一眼,笑中满是调笑意味。 “咦,这难道比姑娘的嫁妆还要好吗?展昭可不信这世上还会有另一把倚天剑。”展昭想到上午收到的圣旨,也有心逗趣了一句。 林琳对展昭做了个鬼脸,“张龙他们成亲,还在开封府居住吗?” 展昭也知道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便顺着她转了话题,“应该会吧。毕竟他们四人家资不丰,在这里也买不上什么房产。而且开封府中他们的住处,也都是独立的小跨院。”虽然也不大就是了。 “开封府很大吗?”连张龙几人都有独立的院子。 “不算大,但也不小,张龙几人的院子都非常的小,每间也不过是二间正房,加上两间厢房。” 开封府的前院,也分了三部分。一部分是中间的正堂,平时审案之所。剩下的左右两边,每处五处小院,却也都是这样差不多的小院子。一边住着张龙四人及一间大厨房。 另一边五个小院,一般是准备给打官司和其他情况留宿的人准备的。 至于其他的衙役,都住在前面一排的二十来间倒座里。 听了展昭的解释,林琳便不说什么了。让人去看了相亲的情形,林琳便对展昭说了之后举行婚礼的事宜。 “集体婚礼?”那是什么东西?展昭还是头一回听说。 “就是无论成几对,成的都一天成亲。这样可以平摊婚礼的费用。而且也热闹。” “...可是成亲是要合吉日的。这恐怕不妥吧。” 林琳:“...我一时儿忘记了还有这样的程序。”林琳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了,活了那么多年,连古代人结婚按着生辰八字合吉日的事情,都忘到脑后了,实在有些二缺了。 而且犯这种错误的时候,还在展昭的面前。那是她最上心的人呀。展昭会不会觉得她没有常识,没有知识什么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呀,还不是刚刚展昭说的,那四人家资不丰。她才会想到这个主意的嘛。 展昭看到林琳刚才还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这会竟然突然垮下脸来。有些不适应。他认识的她,何时如此过呢。 她折腾白玉堂时的样子,那种沾沾自喜,还带着一点怕他生气的小心翼翼。还有她说出以身相许,定下二人婚约时的洋洋得意,哪一个她,自己都珍惜的想要永远的不分离。 她突然露出这样的表情来。他又如何舍得。 “这本不是什么事,江湖人哪会真的在意这个。便是普通百姓,也不过是在有条件的时候讲究一番罢了。而且你又是个没经过这种事的。不知道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就如你刚刚所说,那个集体婚礼,我便觉得很是轻松省事。他们四人又是结拜的兄弟,估计也有此想头呢。” “展大人说的极是,我们兄弟若是能同时举行婚礼。也是一桩美谈。”展昭说这说的时候,张龙几人也被人领了出来。 既是都相中了,那剩下的就是办婚礼了。听了展昭安慰林琳的话后,四人都觉得这一招可行。 至少在宴请宾客这方面,他们四人可以平摊一下耗费。还有请乐师,布置新房外的大红喜绸上,都可以节省四分之一的开销。 四人或先或后都想明白了一起办婚礼的好处。同时向林琳道了谢。谢她这个主意,还谢她这个媒人。 林琳看着四人如此,起身笑了笑,并未再言其他。稍后了片刻,便送了五人出去。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在这小小的绣坊里讨论了。而林琳也要去后面问问那几个姑娘的想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林琳还想着问展昭晚上要不要回金府用膳。 展昭看了身边的四人,便道今晚不过去。林琳点头,送几人离开。 不过来好呀,她正好可以办点正经事。 一边心里偷笑,一边向里走去。 ..................................................................................... 林琳给每位姑娘发了一匹大红色的料子,无论要出门子的,还是没主的。林琳想着很多事情,一起办了也是省事。 于是一人一匹料子,一百两银子。其他的事情,便不在多管了。至于之后婚礼上的细节事情,都交给了云珠的哥嫂。 聘礼什么的,都当成嫁妆带回去。她是不会要她们一分一毫的。其他的也管不了许多。这间绣坊,等绣娘们都嫁出去了。也可以让她们继续做了绣活,拿过来寄卖。 云珠的哥嫂知道四位姑娘是嫁到开封府去做六品官太太的。自然不敢克扣或是怠慢。一应事务都是办得妥妥贴贴的。很不用林琳的操心。 林琳一直认为将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里,比事后弥补更好。 对于柴文意那混蛋,林琳又怎么可能放任他等着天雷劈呢。正好今天展昭不会到金府来,她晚上出去也不怕展昭发现什么。 晚上仍是一身夜行衣的林琳,跑到了小商王府。 到了小商王府,按着主贵方位找到了柴文意的房间。轻轻地飘了过去。还没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男欢女爱的声音。 泥妹呀,听这声音里面还不只两个人? 这是要上天了呀? 果然这床上运动的狂热爱好者是有些本钱的。 抽了抽嘴角,林琳在那里听了一会儿,不得不为古代人的大胆作风感动佩服。 之前想了好久要怎么处理这柴文意,是直接将人弄到庙里当和尚,还是让他以恶止恶,打击整个京城所有的会强抢女人的混蛋。 要知道这王爷,那国舅的,这京里有不少人都喜欢强抢民女,胡作非为的。这些人就算是包拯这个铁面无私的人,也不可能都打尽。 要知道便是包拯,也不过是个开封府的府尹罢了。你让北京市的市长去管那些省级干部及其家属,那还真是难为人了。 不过如果柴文意这位小商王府的继承人能够跳出来,将这些人压下去。想来,也算是积了一份阴德。 只要想到无恶不作的柴文意化身正意的使者,林琳便兴奋的眼睛都冒绿光了。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屋里的二女一男也在激烈的运动后休息了。于是轻手轻脚的开门进屋。 要知道大户人家是没有锁门的习惯的。毕竟侍女们服侍着主人睡下,主人也不可能再起床去锁房门的。也因此,林琳进去的毫无障碍。一路不停直接走到了里面的大床前。 打出两道内力,将床上的女人弄晕,然后才拿出事前准备好的道具,对着柴文意使去。 林琳不知道她前脚进了屋,后脚展昭便守在门口为她放风。 林琳对于展昭先天便失了一份警觉之心。别说这么远的距离,便是哪一日展昭狼性大发,奔到她床前,估计她都不带醒的。 展昭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因为林琳下晌在绣楼的那句问话。 虽然是普通之极的话,但展昭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在回到房间后,换上了一身衣服,便去了金府。 金府,他是常来的。林琳所住的绣楼,他也知道位置。看着林琳先是坐在那里抚筝,然后又驱赶了侍女。就在展昭看着楼上熄灯了,以为自己多心的时候,一道身影飞快的从绣楼里射了出来。 果然,他没有猜错。这姑娘的那句话不是随口问出来的。毕竟这太不符合这姑娘的日常习惯了。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展昭一路施展轻功跟着林琳穿堂过巷,果不其然,她仍是没有放弃收拾柴文意的打算。 他就知道,这丫头不是个肯轻意放弃的主。 又连想到她说的,等她出了宫在论这事。展昭不禁想笑。可真是一点不耽误。下晌出了宫,晚上便出来了。 展昭看着林琳轻巧地进了院子,摇头苦笑。既然一路跟来都不曾阻止,看来事以至此,只能帮着她善后了。 练过武,内力深厚的人,耳力都不错。展昭更是其中翘楚。只是此时站在屋外门口的展昭却是一丝屋内的声音都听不到。心中倒是有些担心。 难不成这柴家还有什么密室不成? 一刻钟后,就在展昭准备闯进去时,展昭又听到了里面的脚步声,听出是林琳的,便飞快地向院中的大树上跳去。 也因此,林琳并没有发现展昭的丝毫踪迹。 不能怪林琳大意,只能说是因为这个人是展昭。 夜渐深,林琳也不在外面多耽搁。运起轻功便向家中飞去。在路上的时候,林琳还有些好笑的想着,她是真的习惯用武功了。要知道这一世,她的魔力是非常不错的。施个幻影移行岂不简单。 而跟在林琳身后的展昭,看着林琳的身法,不禁心中喝彩。这轻功便是自己跟踪,也是使出了全力才能跟上。想来江湖中是少有敌手了。 这样也好,以这姑娘的能惹事的性子,安全上是没有问题了。至少他也能放心一些。 展昭一直看着林琳真的睡下了,才提气回了开封府衙。而这一切,林琳竟然毫不知情。 收拾了柴文意,林琳心中的大石算是彻底放下了。至少杨家将那里不会因为有这么一个监军而少了子嗣。 一早醒来,林琳便让人给白家药铺的白雪梅下请帖,约她明天过府来玩。然后才在云珠的服侍下,上了去庞府的马车。 林琳早饭都没吃,便去了庞府。到了庞府,直接吩咐管家给她上早膳。然后又让人将睡懒觉的庞昱弄起来陪她吃饭。这才消停。 饭毕,端着宫中赐下来的好茶,姐弟俩一边牛( ̄~ ̄)嚼牡丹,一边又好生地说了一会儿话。在近午的时候,庞太师才下朝回府。 庞太师是个宠孩子的,虽然对于林琳的婚事不满意,但也不会在饭前说什么。就怕饭吃不好。 再一个,庞太师昨天下午进宫,已经和自家闺女通了气。也明白了,他因为李氏荣登太后之位,长女成了贵妃,又有望问鼎后位而有些飘飘然了。 等到听女儿这么一分析,一身的冷汗都吓了出来。但女儿让他装病隐退朝堂,庞太师却是不愿意的。 当年他寒窗苦读,熬了多少年,才有今天的地位和权势。让他放手,谈何容易。 但庞贵妃却又以后位为诱饵,许诺将来她生下的皇子会娶庞昱之女为后。而被闺女大饼砸下来的庞太师却是跟本没有想到,若是庞贵妃的儿子没有上位要如何? 没好气的从林琳那里要来了那三颗药丸。正好是红黄绿三种交通灯色的药丸。 “姨父,这红的便是那让人生病的药,黄的是半成解药,吃了只会脸色不好,但身体不错的药。绿的,就是彻底的解药了。” 庞太师点头,看了一眼仍旧有些懵懂的庞昱,长叹了一声。林琳看出他们父子有话要谈。午饭后便离开了。 庞太师是个对自己心狠的,就在第二天,林琳接待白雪梅的时候,府里的下人便来报说庞太师得了急症,昏迷不醒了。 林琳见状,只得先送白雪梅离开,带着下人们去了庞府。 您老着什么急嘛! 此时的庞府一片混乱。虽然庞昱知道了内情,知道父亲不会有事,但不到十二岁的孩子,仍是心中彷徨。看到林琳来了,立即走了过来。 “姐,父亲病了,太医来了好几波。父亲会没事的,是吗?”庞昱知道药是林琳提供,他要的不过是一个肯定罢了。 林琳按了按庞昱的手,非常肯定。“昱儿乖,姨父不会有事的。太医看不好,我们还可以请别人。”那药绝对没有问题,这一点林琳可以保证。 庞昱听到了保证,心中总算有托了底。此时被林琳拉着的手,也才感觉汗淋淋的。 之后几天的事情,正如林琳当初所想,遍寻不到能人后,公孙策被展昭请了过来。毕竟以林琳和展昭的关系,庞太师也算得上是展昭的长辈。 公孙策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第二天庞太师便醒了。然后,病势无法痊愈的情况下,庞太师辞了官。 宋帝也见到了庞太师那青白的脸色,知道也不可以强留了,便大方的给了赏赐,允了庞太师的辞呈。 而又过了几日,安乐候便因感念公孙策妙手神医,甘愿拜其为师。众人见此,也不诧异。皇帝也没有放在心上。 之后几年,庞昱在林琳的影响下,公孙策的教育下,以及朝堂老狐狸前太师的督促下,直接成长为腹黑小少年。 其心智跟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而且因为对原剧的印象,林琳明示暗示地直接影响了庞昱对女性以及婚姻之事的概念。 相信便是庞昱就算是去了陈州也不会再造出个软红堂来的。果然在陈州赈灾的时候,庞昱安安分分,虽无大功却也无错的活着回来了。 这件事情,林琳一部分归功于庞昱这几年受到的教育,一部分归功于知道庞昱没有赈灾经验,特意跟包公请假随护在旁的公孙策。 当林琳知道公孙策也跟着去陈州时,那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是彻底放下。 以庞昱对公孙策的尊敬之心,以公孙策对庞昱的师徒之情。此去陈州,性命得保。 因为宋时男女成亲都比较晚,林琳和展昭定下婚约时也不过十.四.五岁,也因此,三四年过去了,林琳仍是待字闺中。 虽是没有成亲,但与展昭之间的感情,却是越来越深,私下里你侬我侬,犹如陈年的烈酒,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彼此更加的相识相许。 至于白雪梅,也让林琳忽悠到了宫里陪在庞妃身边了。一个有着那样母亲的女子,想要有份好婚事,是难上加难。 白雪梅是爱着自己母亲的,同时还带着怨与恨。但这些都不能抵挡母女亲情的联系。在相处了一年左右的时候,林琳便将她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了白雪梅。 听到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亲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听到母亲如此的堕落,是因为被现在的养父逼迫至此。听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拐人私奔,又为了荣华富贵而抛弃身怀六甲的人,心中对于这些都产生了厌倦。 只是那个一直跟她很亲的弟弟,白雪梅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林琳见此,便将她弟弟安排到了庞昱身边做了个伴读。至少以庞贵妃的盛宠,还没人敢明目张胆地下庞昱的脸面。 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的。 当这些心事都了的时候,白雪梅竟然有一种避世出家的想法。林琳当然不能让她出家了,难道为了让她避免将来犯下杀人的罪行,便提前让人姑娘出家? 那可就太不地道了。 于是林琳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礼。说了庞贵妃在宫中的艰难,和有亲人,却不敢相信的处境...... 白雪梅就这样一无反顾的进宫了。当然,林琳也怕白雪梅将来因为什么原因,再反咬庞贵妃一口,直接将她最重视的弟弟拉上了庞昱的马车。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每当林琳进宫看到白要梅的时候,心中都对自己的圣母情怀感到好笑。不过也许是蝴蝶的翅膀扇的太大,本应该被雷劈死的柴文意,现在成了京城的救火队,哪里有强抢民女的事情,柴文意都会一马当先的冲过去,救人于水火。可算是解了京城百姓的困难。 不过这一点,倒是让皇帝疑心柴家此举的用意,经常不着痕迹的打压柴家。就连小商王的实差也被撸了下来。 可就算是如此,谁又能阻挡的了柴文意一颗向善的心呢。 自从柴文意发生变化,展昭就用一种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林琳。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一时间也让展昭忌惮几分。 只可惜,展昭还没忌惮上几天,林琳便去了松江府。 丁月华比武招亲了,这可是见大事,林琳早就想去看一看了。当然林琳不知道,前脚她单身匹马地离开京城,后脚接到花蝴蝶花冲在松江一带作案的展昭,便也追了上去。 林琳虽是一路向着松江的方向行进,但本来也是看热闹的,所以赶路并不快。而展昭本意便是去追人,自然是要快上许多。 于是两人便在中牟县碰上了。 “展昭,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总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一日,两人错过了宿头,在一间破庙里休息时,林琳突然心声感慨。 展昭是她童年的记忆里最美的一抹红色。是和楚留香并排的两大男神。 可有一天,他就生活在她的世界,又走进了她的生命。 她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所以初次见面时,林琳才会那样的许下婚约吧。 林琳不喜欢你追我赶的感情游戏,也不想让这个她放在记忆深处的男人受任何委屈。她想要留他在身边。她想要在他舍身忘已的保护那片青天的时候,保护这一抹艳色。 如果说最开始只是想要自私的抓住他,那么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处中,这份心情,早就不复当初了。 南侠展昭,多么高风亮节的人。 而她哪? 不提也罢。 满心的阴暗,是道也道不明的。就算是现在,她也仍是讨厌着包公的。 每每看到同样都是大宋的官员,老包坐着,展昭站着。有时,竟然连公孙策也是坐着。凭地什么让她们家展昭站着。 还有动不动就要让展昭去冒险,别人的命是命,他的就不是吗?每每受伤归来,往往不等伤养好了,便又让展昭四处奔波。 这样的人,就算是在大节上可以歌颂,但小节上,林琳仍然是讨厌他的。 非常讨厌。 所以林琳从不提醒包拯动不动就以辞宫逼宫的事情,已经让皇帝非常的不满。也不提平日里与人走动时,那些对包拯不满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都是怎么样在暗地里给包拯下绊子的。 因此就更别提每当那个黑老头被人为难时,林琳都是怎么乐呵呵地看戏围观外加时不时地添把火了。 她有多心疼展昭,便有多讨厌这个不爱护下属的上司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太武断了。要知道百姓就是需要包拯这样的清官。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她现在不喜欢包拯,不过是以一个下属家属的身份来看人看事罢了。若是她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呢。若她只是普通的官家千金呢。 其实,都只是因为那一个人。那一个人过得好不好而已。 可无论做什么,她的内心都在面对展昭时有一种自卑的情绪。那是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她经过那么多世,她从来不觉得被人喜欢,或是和谁在一起,她会配不上人。 可唯有展昭,那种心思,却是无由来的更明显了。 有时,她都非常庆幸若不是经过了那么多世,学到了,拥有了那么多的技能和见识,她当初也不会,更不敢对展昭说出那番话的。 且不提林琳在这里多愁善感的想东想西,坐在一旁拢火的展昭却被林琳这句话,惊得不知所已。 展昭不解,“你怎么会这么想?若要真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吧。” 林琳抬头看他,同样也是诧异极了,好像是在诧异展昭为什么会这么说。“你是展昭呀,这天下何人配不得。”语气中的肯定和认可,满满地向展昭袭去。 展昭心中一热,被人如此看待,他何德何能? 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无限温情和宠溺,“难道在你心中,展昭便是如此吗?”摇摇头,这姑娘把他想的太好了一些。他...其实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好。 他...也有私心。他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不知展昭这番心思的林琳不加思索的点头,然后再用力地点头,“这是当然。”这一点她从不怀疑。 展昭朗声大笑,笑声中,多少阴郁烟消云散。心中对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看得也更加的清楚。 虽是圣上赐婚,但他总认为她那时年纪小,总有一天会对这份婚事感到不满。几年下来,展昭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感情越好,他也会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但今天之后,他相信他再也不会不安了。 “我除了这一身武艺,又有何长处让你如此高看?到是你,武艺不凡,女红中馈样样精通。我们这一场婚事,本是展某占了大便宜的,不然一介江湖草莽,又如何配的上天子表妹,尚书千金呢。......”别看是四品官,但展昭在京城呆的时间太久,也知道不能把四品官位放在心里。 毕竟这京城,别的不多,就是当官的,当王的,封候的太多,太多了。 听了展昭一席话,林琳才发现按着这大宋的择偶标准,门户之见。林琳嫁展昭还真的是低嫁了呢。想到此,林琳眯着眼笑了。 感谢穿越大神! 林琳摸了摸不存在的胡子,一本正经的说道:“嗯,展护卫。此言有理,大大的有理。你能知道这一点,非常好。以后也要记得好好的珍惜噢。” 展昭摇了摇头,“好了,吃吧。”看到林琳恢复了往日的骄傲神态,展昭心中一笑,原来这姑娘也有这么不自信的时候。 不过,她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 接过展昭递过来的烤肉,林琳毫不犹豫地吃了起来。 “唔,我说的没错吧。将果子汁涂在兔肉上,是不是更好吃了。”江湖人出行,身上必备的东西其时有很多。 除了银子外,像是盐,火折子,还有一些必要的成药也会随身携带的。 古时树多,虫蚁也多。驱虫的药是必要的。 “嗯,味道也丰富了一些。吃饼吗?”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 林琳只吃兔腿这些地方,所以展昭便将其他的都吃了。不过就算是兔子四条腿,但肉也没有多少,在展昭将一块兔腰上的肉递给林琳,林琳不吃的情况下,展昭只等问她吃不吃别的了。 “干巴巴的,不耐烦吃。我包里还有一些中午打包的包子。咱们烤来吃吧。”兔腿这点肉,却实不够林琳吃的。不过今天中午路上展昭之前,她却是买了一些包子的。当时就想着吃烤包子的。 说罢,林琳也没让展昭起身,自己放下兔肉,便去一旁的行李里拿冷包子。至于为什么不放在空间里,那是因为林琳觉得烤包子时,冷的更好吃一些。 林琳有空间,一般的东西都装在空间里,但这并不代表,林琳不会将一些日常用品放在外面掩人耳目。 所以现在林琳出门的行李,也不过是一个中等的背包罢了。背包里面,是一件披风,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羽绒睡袋。自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水壶,一个装包子的布袋子。 至于银两吗?这时的人,尤其是江湖人,都习惯将银钱放在腰袋内侧,或是袖子里的暗兜里。林琳是不耐烦装这些的,便直接将银钱丢到了空间里。 而展昭的行李比林琳的更简单。自从知道林琳给他做的衣服都是那种耐脏或冷热恒温的布料时,展昭出门是连换洗衣服都不带了。不过展昭是知道好赖的,林琳送他的那个睡袋,因为是羽绒的,折叠起来不过一个易拉罐那么大,扁扁的压下去,还没有一块砖大呢,轻便得很,因此便是被展昭带了出来,此时应该就在展昭的衣袖里。 拿了包子,递给展昭,展昭自然地接过,架在一旁烤了起来。 “今晚要委屈你住这破庙了。”若不是路上碰到一起见义勇为的事情,估计二人早就到达下一个城镇了。 “那算是什么委屈,你们江湖人不是总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反正就算是住店也不过是吃饭睡觉。难道在这里,还有人不让我睡觉不成?”林琳斜了展昭一眼,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是过于简陋了。”这种路上错了宿头的事情,于展昭是家常便饭,早就习惯了。只是面前的姑娘,又何时遇到这样的事情。 “我要是想要舒服,也不会一个人上路了。” 展昭点头,“说的也是,岳父大人怎么会同意你一个人出来?” 林琳嘻嘻一笑,“你忘记了,几天前,我爹就出使大辽了。”言下之意便是金宠尚不知道林琳又跑出去的事情。 展昭听了一笑,这姑娘呀。 “好了,天色也不早了,你去休息,我来守夜。” 在林琳看来,这种事情,本就是展昭这个当家爷们的活计。所以也没说什么,先是将她的那件披风披在展昭的身上,然后在展昭身侧将睡袋打开,脱了鞋钻了进去。 “你也不用真的坐上一晚上,差不多就行了。再晚一点,估计也不会有人再路过此处了。而且便是火堆灭了,也不打紧。”林琳没说的是,她还在外面设了一个魔法阵,绝对的保障了,今天晚上两人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睡袋这种东西,但每每看到仍是感觉惊奇不已。看到林琳躺好,展昭又听了林琳的话,也只是一笑。 “我知道,你睡吧。” 虽然是在荒郊野外,但可能是有展昭在侧的缘故,林琳一觉睡到了天亮。天亮时,迷糊中醒来,正好看见展昭在外面练剑。 林琳一笑,就着昨天的水,简单地进行了一下洗漱。 昨夜的火堆,此时仍在燃着,林琳过去,将昨天剩下的吃食就着火热了一下,展昭便已经进来了。 “先凑合一些,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就好了。”将剑放到旁,展昭便走了过来,接过林琳走中的事情。 知道展昭是怕烫着她,便也顺势交给他,坐在一旁一边跟他说话,一边问他。“对了,昨天一直忘记问你,你跟包大人请了多久的假?” “这一次因着听到花冲的消息,大人便先遣我去打探一番。”此番实为公差,而非请假。 “啊哦,我还以为某人是专程为我而来呢。”害她昨天白高兴了一场。自作多情了。 展昭拍了拍某人的头,笑道,“我自动请命,怎不是为了你而来。”若不是为了这姑娘,难道松江府便没有能干的捕快了不成。 林琳一听,眯着眼嘻嘻一笑。接过昨天还嫌弃的干饼,吃了起来。 展昭看着因为他一句话,便高兴的林琳。心下恨不得将人拢到怀里。 饭毕,两人收拾了一番,看到火堆彻底灭了以后,这才骑马而去。 至于是一马双挎,还是各骑各的。那就是见人见智了。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年轻男女,虽是发于情,止于礼。但亲密的行为却是在所难免的。 自从在破庙中的一番心事被展昭知晓,两人的感情更胜往昔。时不时一个眼神,都能让彼此甜到心里。 古时多山林,路也是如此。时不时地,展昭二人便一马双挎一边行路,一边亲昵。本来可以更快一步到达松江的二人,竟是掐着点,在比武招亲的前一天才到达。 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去了丁府。互相见过礼后。众人也终于见到了被白玉常形容成女罗刹的林琳。 有着江湖女儿的爽利,还有着江湖女儿没有的那股子大家闺秀的气质。便是同性相斥的丁月华也不得不承认展昭的未婚妻是个人物。 她配得上展昭。 日前丁月华还听到哥哥说如果不是展昭已经定下亲事,倒是一门不错的好亲事。可惜展昭的婚事定在三年前。 不但是当今天子下旨赐婚,娶的还是天子表妹,尚书亲女。可谓是风光无限。当时她还以为不过是个不懂功夫的大家闺秀,辱没了南侠展昭的人才。可后来又辗转听到了此女竟然有一身不弱的武功时,心中便嫉妒的发狂。 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般,她曾多次在白玉堂入府时,询问过这位金家姑娘的人品相貌。但白玉堂却是言之凿凿地说,此女貌似无盐,心似蛇蝎。 展昭一定是上辈子坏事做尽,才落到了这妖女的手上。 当时她是知道这话有多夸张的,但还是一相情愿的相信这话是真的。可没有想到,等真的见到人了之知道,这话有多么的不实。 泥煤呀,她怎么就脑子进水了,以为太后的亲外甥女真的难看死了呢?这该死的白耗子。 李家出美女,当今太后若不美,也不会选入宫中。做为姐妹的庞夫人和金夫人想来也是容貌不凡。不然盛宠的庞贵妃,又如何得宠多年。 有着这两人,金家姑娘的相貌便不用提也知道如何了。 丁月华自认的美貌,在林琳面前,也是自渐行秽了。林琳倒是没有多大的想法。毕竟当初她可是见过更美的容貌的,比如说林黛玉,比如说薛宝钗,再比如...秦可卿。 美的各俱特色,又都是一身的无限风情。 也因此,对比的多了,便少了几分来自相貌的自得。 江湖儿女到底是忌讳少了一些。丁家三兄妹,加上展昭林琳二人。还有陷空岛五鼠整整十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在丁府大厅里饮酒。 林琳右边是丁月华,左边是展昭,展昭左边是丁二侠,丁月华右边丁大侠,而丁家兄弟的那一边便是陷空岛五鼠。此时恰恰白玉堂坐在了林琳正对面。 林琳抬头朝白玉堂笑了笑,白玉堂刹那间便想到了那时蹲在房间里狩猎的猫。当下后槽牙就是一抽,心中就是一颤。 这妞是越来越邪性了,就算是往展昭身边一坐,他都能感觉到她的不怀好意。 自那次被这丫头关过一回后,白玉堂是说什么都不敢进京都了。就连一直想要挑衅一番展昭的心情,都没有了。 他现在是看不得猫,也看不得鼠了。被这丫头弄得每每看到这两样,当天晚上必做恶梦。 他算是明白了,有些人是惹不起的。但他今天才发现有些人想躲开,都是困难。 他是怎么也相不到丁家月华比武招亲是怎么把这两人招来的。 早知道打死他,也不出陷空岛了。 “花冲?花蝴蝶花冲?”这头丁家兄弟听到展昭来此的目的竟是这个,当场便有些怒了。 “是的,接到消息说花冲往松北府一带流窜做案。”展昭沉声回答。这种人渣实在是可恶。 “展大哥是为了缉拿花冲到案吗?” 林琳看了一眼说话的丁月华,不等展昭回话,便接过话道,:“丁姐姐有所不知,展昭虽然为了保护开封府的包大人,才会舍弃江湖自由身,投身公门,但说到底江湖还是有些江湖人才明白的快意恩仇。所以,虽然展昭是为了花冲而来,却不是为了要缉拿他归案。” “那是为了什么?” 这话虽是丁月华问的,但是其他人也都好奇极了。就连展昭也是如此,他怎么不知道他还能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就地证法。哼,江湖事,江湖了。花冲的事情,我已经想好了如何处理。我相信花冲会得到他应有的报应。” “你想怎么做?” “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礼尚往来这种事情,想来花冲是愿意的。”林琳说这话时,脸上的冷笑嘲讽,一揽无疑。 众人:“......”这话不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吧。若真是如此,这姑娘也太百无禁忌了些。 蒋平再一次听到林琳说‘礼尚往来’,心就是一跳,不自觉的看向自家五弟。这位就是那姑娘礼尚往来的‘受益者’。 这姑娘如此危险,展昭怎么就放她来江湖了呢? 这展昭,也太不地道了。 ...... 看到展昭不赞同的眼神,林琳立马笑着说道,“放心,咱们大宋南风盛行。不怕找不到下家的。大不了我重金悬赏。保证都是自愿的。”顿了顿,“你难道不觉得这样更解气吗?一刀铡了他,未免太便宜他了。这世道对于女人来说,本就不公平。出了事的女人,除了死就是青灯古佛。一辈子就到头了。 所以花冲死之前,自然要明白一下,他当初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是如何的。不过,你要是实在不赞同,我就只好想办法将铡刀之刑,改为凌迟了。”一刀一刀活刮了他,看那些心想做恶的人,还敢不敢了。 展昭在桌下握住她的手,“何必呢?”总说自己如何如何,难道她不知道自己也是忌恶如仇的吗? “我一直觉得对于这样的人,应该用重典。以防轻了,后来人效仿。那些深闺女儿何其无辜呢。凭地什么要任人宰割。”杀一警百,以除后患。 “唉,”这些年她的性格,他又如何能不知道。她决定的事情,便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太后宠着,贵妃也宠着,天子礼遇,候爷礼让。便是原来的庞太师,现在的安乐候亲爹也是当自家女儿一般对待,更别提那个孝女出名的亲爹了。 若是这姑娘铁了心要如此对待花冲,朝堂上的人,不会有人拦着。而这偌大的江湖,更是没有几人能将她拦住。 展昭知道他的话,这姑娘会听。必竟只要不伤害到展昭自己,在林琳心中,展昭的话比圣旨还要管用。这一点展昭知道,林琳也知道。 可是此时此刻,展昭却是不愿意拦她的。他如何能够杖着她对自己的一番情义便如此让她心下不痛快呢。 她的情,他知。而他,更舍不得她再委屈自己。 为了一个人渣,不值得。 也不配他说情。 展昭不拦着,这让林琳心下非常高兴。拿起筷子,便将展昭喜欢吃的醉虾夹进他碗中。 众人看到展昭连劝都不劝的接受了这姑娘的说词,也无语了半天。虽然他们都觉得这么对待花冲,相当的解气。但这也太凶残了些。 其中最是深有感触的便是丁月华和白玉堂了。一个觉得林琳心下狠毒,再不敢招惹。一个觉得这样的人,是如何得到南侠展昭真心相对的。 话题过于沉重,丁家兄弟连忙又招呼众人吃起酒来。说着说着便提到了明天打擂台的事情。 “明天打擂台有什么要求吗?”林琳好奇地问丁老大。 “身强体壮,武功高强便可。” “啊?就这样?岂不是太儿戏了?” 丁老二放下酒杯,笑着问她为何如此说。 林琳想了想,才道:“你们不是应该列个具体的要求吗?比如说年纪的范围,不能太小,也不能太老吧。还有就是家中是否婚配,有无妾室。别这样的人也跑来打擂台。那丁姐姐的终身怎么可能托付这样的人呢。就是鳏夫也不行。还有一些别的,你们不是应该都要想到吗?列出个明细来,也能节省更多的时间来呀。” 林琳觉得这种比武招亲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也许原著中若不是展昭出现,这丁家姑娘还不得配给什么人呢。 丁老二被林琳的话说和一愣,“江湖朋友都是有自知之名之辈,想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姑娘实在是多虑了。” “这年头,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也不是没有。一但守擂成功,那可是人才两得。见财起义的不少,难道见色起义的就少了。更何况,对于丁姑娘家的那把剑,连我对剑不感兴趣的都想要好好赏玩一番,何况别人乎?” “那明天比武招亲前,我们兄弟便将丑话说到前面。真有那样的人,就是夺下擂台,我们兄弟也是不认的。”丁老大不及丁老二有心眼,有城府。但也不是傻的。 “对,你们还可以将这些规则写在一张红榜上,就摆在擂台别上。让那些打擂的人,可以天天看到。还有,还有,要避免真有那种人渣上台,婚事也不能当时就定下,一定要细细的调查清楚,免得一边成亲,一边事后回家杀妻灭子。干出畜生的行径来。你说是不是,丁姐姐?对了,丁姐姐,若是明天夺擂的那人是姐姐不喜欢的,我也可以帮姐姐将他打发了。你说好不好?” 丁月华因为众人提到明日之事,心下早就羞涩异常了。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此时更是羞的脸红了。 “淘气。”展昭看了林琳一眼,并未多说什么。 林琳看着展昭做了一个鬼脸,这才将头转向白玉堂,“我本来将那几人打发到陷空岛居住,主要还是京城中的水太浑了。你们倒好,直接自己留下了。怎么样?她们还好吧?”除了最小的那个丫头年纪还小外,从京城去的几个绣娘都已经嫁人了。 除了嫁给五鼠中的单身汉外,还嫁给了陷空岛上的其他居民。 林琳真的没有想到当初的一个决定,竟然解决了陷空岛上几个光棍的单身问题。可叹世事奇妙了。有时候林琳都会想,也许缘分都是天注定了,因为别人的多吃多占,所以正经才会有人打光棍,取不到媳妇。 “都好,只是这次人来人往的,她们不会武便都留在家里了。”韩彰看着自家五弟一遇这姑娘就胆颤的样子,将话题接了过来。 “那就好。你们的人品,我自然信的过。将人交给你们,还有什么不好放心的。对了,此间事了,我预备去襄阳走一遭。今次来松江,我便不去陷空岛看望她们了。回头还烦请各位帮我带声好。” “自然,自然。”谢天谢地。他们还真犹豫要不要邀请她上岛做客呢。 而听到林琳说不上岛的话,白玉堂非常明显的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差一点他就有家不能回了。 第65章 第六十五章 “你要去襄阳?”展昭也没有听到林琳提起过要去襄阳的事情,此时听到,不禁一问。 “嗯,有点事过去一趟。等事了再回京城。”林琳看着展昭刚才只是喝酒,也不吃菜,又夹了些菜放到他碗里。 展昭明白,她这是怕回了京城想要再出来就难了。毕竟太后和贵妃那是三天两头的就要宣她进宫的。这一次也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跑出去。等到回去了,无论岳父大人在不在家,估计她都要进宫小住一番才行呢。 “路上小心些。” 林琳傲然一笑,“你放心。”真是惹到她的人,才要小心些呢。 想到这姑娘那武力值,白玉堂的第一个想法便是谁敢真的放下心呢。不过也因着林琳要在外面呆上一段时间,白玉堂是彻底打消了想要出去走走的想法。 更别提去襄阳城转转了。谁知道会不会在什么时候,单独面对这姑娘呢。要知道这姑娘对他仍是恶意满满的呢。 被这姑娘放在心里,虽不要命,但比要命更惨一些。想到自己还什么也没做,便受到的折腾,现在的白玉堂是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为那花冲献上一份祝福了。 擒住了,别的且不管,先求速死吧。 月上三更,酒宴撤下。林琳和展昭分别被领到住处进行休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跟着丁家三兄妹和凑热闹的五鼠去了前门外支起的擂台。 打眼望去,人虽不少,但却没几个比展昭更养眼的。果然猜了官配后,丁月华的终身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不说林琳失望,丁月华也是失望的。姐儿爱俏,古今皆是。在身边一众人等的熏陶下,欣赏水平直线升高的丁月华姑娘,对于长相一般的人,已经免疫了。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就没有一个能进入丁家姑娘眼中的。最后守住擂台的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中年男人。为人看着甚是粗俗不堪,看得丁月华一阵反胃。 似是想到了什么,丁月华对着身边的丫鬟小声说了几句,只见那丫鬟便小步地进了府。 原来丁月华是想到了林琳。她希望林琳能够将这人打下擂台去。毕竟林琳在府里住了几天,可是没少跟锦毛鼠白玉堂‘切磋’的。 白玉堂算是倒了血霉,被林琳压着打。可也越发坚定了白玉堂远远地躲开林琳的想法。 泥玛,这三年他头一回出岛,就碰上这女煞星。早知如此,打死他都不会出府的。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林琳的武功有多高,也许丁月华不知,但她却知道那武功绝对不是眼前这粗俗大汉可比的。请林琳将此人打发了,虽然比武招亲失败了。但也好比就这么嫁给一个让她看不顺眼的人强吧。 林琳此时正在府中小歇,毕竟擂台这种事情,看个一天两天便腻烦了。所以这天林琳是没有出现的。 不过当林琳听到丁月华的丫鬟说的事情,也只是挑了挑眉。然后便让她去取一套丫鬟服侍自己换下。无论如何,不能让人知道展昭的未婚妻上台打擂的事情。 虽然丁月华此次没有嫁出去。但林琳却并不担心什么。毕竟只要她活着一天,展昭就只能是她的。若是她死了,她的亲爹,姨妈,姨夫,还有表姐和表哥,表弟们,也会想办法让展昭为她‘守身如玉’的。毕竟那是她的人,不是吗? 所以林琳稍微易容了一番,又穿上丫鬟的服侍,这才去了前面。一到前面,丁月华便点了点头。林琳笑了笑,一步跳上台。 “这位大侠,恭喜您守擂成功。婢子是最后一关了。您只要将婢子打下擂台便是我丁府的乘龙快婿了。若不然,今次的比武招亲,只能从头开始,或是作罢了。” 那大汉看了一眼林琳,眼中轻蔑。“小丫头,出招吧。” 易容后的林琳,虽然还是可以看也自身相貌的,但以从美丽变成了清秀,也因此大汉的眼中并无惊艳之色。 林琳一般装b的时候,都会手握玉萧的出来嘚瑟。真正打起来的时候,却是喜欢用伸缩剑的。但此时林琳却是选择了一条长鞭。 于是运气扬鞭,就是一顿乱抽。为了不让人觉得丁家连个丫鬟都是武功高超之辈,林琳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将那大汉抽到擂台下。 “此番擂台就此结束。请各位英雄好汉用过酒水便打道回府吧。下月中旬,擂台在起,届时还请已经参加过朋友们,莫到再试身手了。”丁老二站在一边告诉众人,没事的去那边吃饭,吃饱了回家见家长。下个月的擂台招亲,凡是参加过的,就别在上来献丑了。 一群人就此散开。丁月华才看着林琳无奈地笑了。 “这算什么,等到下个月自然会来更好的人。你就放心吧。” “金姑娘怎么知道会来更好的人呢?”丁月华倒了一杯水递过去。 “江湖中,自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有人此次没来,并不代表下次也不来。不是吗?” “但愿吧。” 丁老二看着妹妹兴致不高的样子,笑着说,“进府吧。也许今晚展昭能有些收获,提前回来呢。”这几日,除了第一日的上午展昭来看了一会擂台,其他的时间,都去外面找花冲的线索去了。 林琳点头,和丁氏兄妹一起进了府。先是回房间换过衣服,然后到前厅。 “金姑娘喜欢这种浅色衣服吗?”看到林琳又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衣裙,丁月华不禁想到这几天,时常看到这位金姑娘穿这种浅蓝,或是天蓝色的衣服。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衣裙,回道,“还行吧。展昭喜欢穿蓝色的。平时在京城,他的官服也是红色的。所以为了配合他,就习惯了穿各种浅色系的衣服。” 记得有一次她穿了一件大红衣服去开封府找展昭,两人站在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新婚呢。所以自那之后,林琳几乎就不会再穿红色的衣服了。 “对了,姑娘为什么一直‘展昭’,‘展昭’的唤展大哥呢。毕竟现在无论是谁见到展大哥,不是唤‘展大侠’,‘展大人’的呢。姑娘这样唤,是不是不太好?” 林琳诧异地看着她,语带奇怪地问道,“有什么不好?在我心中,他只是展昭。那些大人还是大侠的关我什么事。他就是展昭。而我要的,也只是展昭。为什么不能这么唤他呢?”那是展昭呀,只是这两个字,便值千金。那些个大侠大人的,谁稀罕。 大人,年年有。大侠,代代出。可是千百年来,展昭却只有一个。 丁月华一时无言,她好像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展昭正好进来。 听到林琳连一件衣服都会因为自己的穿着而改变喜好,心中软得一趟糊涂。 “你回来了,吃过饭了吗?累不累?”林琳一看到展昭便奔了过去。连忙问这问那。 展昭温柔一笑,“还好,中午在外面吃过了。” 丁月华看到这一对璧人,心中羡慕。可也知道此事可遇而不可求。 展昭先与众人打电话招呼,然后才回房间洗漱。林琳见状,自然跟了过去。 房间里,展昭洗漱时,林琳便坐在一旁看着。越看越觉得展昭迷人。 “口水出来了。”展昭洗漱完,便走到林琳的旁边坐下,一边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笑着逗林琳。 林琳笑瞪了他一眼,两人才说起别的来。 第二日,丁府以无热闹好看,于是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出去了。 找人是非常枯燥的,一上午走来走去,林琳和展昭也没有发现花冲的踪迹。就连林琳提议的去尼姑庵试试的提议,两人也去了一遭,毫无收获。 于是再实在无法的情况下,林琳只好喝了一口福灵剂,并在心中祈祷福灵剂过了药效后,她不会太倒霉。 果然在福灵剂的作用下,林琳和展昭顺利的在一处路口堵住了花冲。 一番打斗,毫无悬念地擒下了花冲。在制服花冲的那一瞬间,林琳便运起内力连点花冲数个穴道,最后竟然还一掌打破了花冲的丹田,并直接将花冲四肢筋脉尽数挑断。花冲一怒,气极攻心,下一刻便晕了过去。 这一回,花冲便是有通天的本事,估计也要插翅难飞了。 对于林琳的作为,展昭只是在一旁看着。看着是平静淡然的样子,但展昭的心里却并不平静。他想到了之前这姑娘的话,他不知道她会将花冲怎么处理。 是送到南风馆,还是送到刑场凌迟处死。无论哪一点,这花冲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却不愿意这姑娘沾上血腥。 “这花冲,你要如何处理?” 展昭一怔,不是说她要处理的吗? “我也只是过过嘴瘾罢了。此人难道还真的如此处理?你带回去,或是就在此地解决,我都不管的。” 林琳看着昏迷的花冲放心得很。没了武功,四肢也废了。最重要的是她连点的那些穴道,这花冲以后别说做恶了,就是喘气都是一件体力活了。还有她用了桃花岛的一种针法,就是那种黄药师施在梅超风身上的那种时刻都会发作的针法。 她就不相信,这花冲还有机会活到明年。 “既如此,我明日便回开封。你呢,仍然是要去襄阳吗?” “嗯,我速去速回。也许我一个人,比你带着它走的还快一些,备不住比你提前进京城呢。”对于花冲的属性,林琳直接定义为‘它’。 虽然人类也不怎么样,畜生类也不都是不好的。但是林琳觉得她是一定不愿意和花冲呆在一个生物链上的。 林琳算了一下,她快马加鞭地去了襄阳,炸了冲宵楼便幻影移行回家。这样就能省下一半的时间了。 至于冲宵楼上的名单,林琳是不准备进去拿的。那里机关密布,就算是她跟着黄外公学过,可也没必要去那里做测试。 她要的,从来都只有那座小楼罢了。 凡是能够伤到他的人和物,都不应该留在人间。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 距离花冲伏法,林琳离开松花府,转道去炸了冲宵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晚炸了冲宵楼,林琳便幻影移行回到了家。 第二天,自然是进了宫,给自家姨妈和便宜太后请安问好去。被她老人家好一顿数落后,又在宫里住了小一个月,直到金宠自大辽回来才陪亲爹回家。 李太后和庞贵妃是再不敢放着林琳一个人在家了。不然转头就又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这不省心的丫头呀! ...... 亲爹自然是不知道他不在的几个月,自家姑娘都干了什么好事,拿着给姑娘从大辽带回来的各种礼物,便开始现宝起来。 “爹,您可瘦了。不但瘦了还黑了。这一回吃了不少苦吧?”这可是孝女第一的自家亲爹,林琳一看见金宠风尘扑扑的样子,立马心疼了。 “唉,还不是秦家那败家姑娘。你说这包拯也是个软脾气的。这样的你不铡了她,还留着干什么。谁家养了这么一个姑娘,真是上辈子没积德。”话说三击鼓的事情,别说林琳盗版的牡丹看不上秦冰姬那作态。就是金宠等等人也是看不惯的。 本来出使大辽是不需要金宠这个礼部尚书去的。但因为这三击鼓案件,为了种种政治原因,在那之后,王丞相和金宠几位大臣又出使了一遍。 “爹,您老还在为这事生气呀。我让人炖了补品,一会儿就好了,您这会可别生气了,不然会积了火的。老秦家的姑娘,跟咱可没什么关系。气坏了您老的身子骨,人家也不待知道的。” “呵呵,好,好,好。还是我闺女好。不但孝顺,眼光也好。行,爹听你的。你看看这些东西你喜欢不喜欢?”金宠想到秦家那败家丫头挑的那个书生。心中对自己家姑娘挑回来的展昭就更满意了。 她姑娘的眼光咋去这么好呢。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个四品官。这一点一定是随了他们老金家。 “爹,前个新科状元府下了拜帖。我让人放在你书房了。这三年一个状元,我咋就感觉这状元一点都不值钱了呢。是廉价了还是贬值了?” “胡说,这种话可不许出去说。知道吗?”金宠虽然心中也被姑娘影响的对这文人学子轻视了一些,但面上还是要告诫姑娘嘴下超生,别惹了祸去。 “哎呦,我的亲爹。您姑娘是傻子吗?哼,不跟你说了,把那件拿过来。”前一句是对着喝上补品的金宠说的,后一句是叫刚才送补品的小丫头把远处的皮草递给她。 金宠笑了笑,不以为许。低下头喝起姑娘让人炖的补品来。 姑娘就是贴心的小棉袄,这补品就算不是亲手炖的,但这真才实料,也比别人强出一大节去。 就在林琳在屋里试着第n件金老爹带回来的皮草大衣服时,丫鬟云珠拿着一个红色的贴子走了进来。 “小姐,桑将军府的管家送来请帖。说是过几日便是他家二少爷的周岁,请您过府赴宴。” 林琳听了一愣。想起了这茬事。那年刚处理了柴文意,林琳陪着太后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陪着夫人去求子的桑博。 这年代,成亲三年若无所出的,一般人都会去求子上香。此时的沈柔正好也是嫁与桑博的第三个年头了。 林琳是真的很同情沈柔这个女人的,同时也对有着霸道总裁样的桑博很有好感。于是便插手进去了。 当然,她是真的对这个铁血军人有好感,而不是因为展昭与这位桑将军关系莫逆才会多管闲事的。 真的不是。 其实说来,她也没干什么,沈柔当年能生下孩子,就证明身体是好的。就算是当初身体可能不好,但这些年,想来也是有调养的。而桑博,林琳打眼扫了一遍,怎么看也不像是那啥有问题的人。 在交谈中,林琳特意在太后面前插话,于是李太后便请了给她看病的太医去桑府给沈柔诊治。结果却是有些个宫寒以及这两年服用各种求子药药毒积累在身体里了。 一番诊治,这沈柔也是好生养的。三年抱俩,也算是能人了。 因为浓柔的好生养,太后觉得其中多多少少有她的因素在里面,所以对待沈柔更是上心了。这也让沈柔更好的融进了京城贵妇圈。 至于石清那个小男孩,林琳在遇到沈柔没多久后也找到了。并且成功地将人偷出来送到了辽东严家。严家欠了林琳一个大人情,所以帮忙抚养一个小男孩,却是没有什么难的。 林琳记得通判劫那单元,那里面就有一个自尽的严家人。因为整个单元剧里的时间一直很模糊,所以林琳跟本不知道那人所说的‘三年前辽东大旱’,指的是哪一年。但她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不但钱多,她还有不少的粮食存在佛珠空间里。于是先用钱买了一批粮食,偷偷加上空间里的粮食,再带着一笔不小的金银去了辽东严家。 以暂存为借口,请严家帮忙。严家人倒是答应的爽快。等到林琳托付粮食的当年便发生大旱时,才不得不在争求了林琳的同意后,用了那批粮食和金银。 这让带着大笔金银前去的李姓商人,恨得牙痒痒。 当初林琳是在救了展昭并与展昭分道扬镳后,才去做这一切的。之后林琳又通过魔法回到暂居的房间,继续带着金府的下人出游。并...‘辗转’回了京城。 所以当林琳看到沈柔的时候,石清也不过是四岁的小男孩。偷偷抱了出来,送到严家。小小孩童能记得什么。尤其记忆还被林琳封上的情况下了。 严家是答应了帮林琳扶养这个男孩,同时也明白了,林琳与这个男孩并无关系。毕竟那时候林琳才十四岁,就算是想有关系,也生不出来四岁大的孩子。 林琳把石清小朋友说成了是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父母家人早就死的没有一个了。看着可怜,便救了下来。只是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带着这么个小豆丁,于是才送了过来。有了这套说词,就算是将来石清长大了,也不会想着去寻父寻母了。 除非他不想活了。 就这样,三四年过去了。石清那孩子远在辽东。而沈柔虽然时常跟着桑将军去边境,但天各一方,想要再见,却是难之又难。 在单元剧中,石清十岁的时候到开封寻母,那时的沈柔还没有一儿半女。但现在,按着时间算,石清不过八岁左右,沈柔便又生下两个儿子。 命运就此改变了。 每每想到此处,林琳都有一种积了大功德的感觉。当然在参加完桑家二少爷的周岁宴后,林琳的这一想法,更是坚定了。 可能是生活幸福,又没有了子嗣的压力。沈柔轻盈曼妙的身材,早就向着比丰满更丰满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此时的沈柔,仍然是美丽的,但却是胖了很多,至少眉眼间,早就跟当初初见时,大相径停了。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被人轻易的认出来。 而看着一直陪在沈柔身边的桑博,林琳便更加的觉得这样真的很好。 桑博并没有因为沈柔不复当初的美丽而心生怠倦。眼中的柔情和爱意仍如火一般的炽热。 霸道总裁什么的,还是不要虐了。 单元剧中,她家展昭还因为桑拿博的死,难过了很久呢。她可舍不得。 参加完了周岁宴,林琳与展昭的婚事便提上了日程。这种张落婚事的事情,林琳是不用管的。毕竟在娘家门子硬,亲戚也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新娘子做什么的。 而且她的婚事,今天太后忙一段,明天贵妃操心一点,过了没两天,自己还没成亲的安乐候也要参上一脚,这些还不提她的便宜姨父因为提前退休无所事事而非要抢着和孝女爹忙前忙后。 这个时候,林琳又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了。 至于展昭那边,嗯,他师傅和师妹也来了。他师傅虽然在当初的时候有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展昭的意思。但架不住下手晚。 在追悔莫及下,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给这小女儿定下了亲事。定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辽东严家的严东。 所以,展昭的婚礼。严东也陪着一起来了。以孟春妮未婚夫的身份。 这些年,展昭很少受伤。除了自身武力,内力的提升。还有林琳送了他一件软猬甲。此等宝物,以展昭的性格必然是会留给他认为比他重要的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琳告诉他倚天剑是定亲的信用,而这软猬甲却是定情信用。逼得他只能自己留了下来。 再不讲究的男人,也不会将心亲女人送他的定情信物送与旁人。除非他是真的做好了就此分手的打算。不过就算是分开,这些东西也应该还回去不是吗。 ...... 这一日,林琳从宫里回来,便在自家大门口遇到个穷书生。在那里说自己是尚书大人的女婿。 听着这二货在那里一个劲地说说说。她家的管家就在那里不停地将人往外撵撵撵。倒也挺有意思。 “你说你是这尚书府的女婿,那可有聘书为证?” “我,小生有信物为证。”张真听到身后有一个女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个美丽女子自桥中走下来。想到之前这位小姐的问话,连忙从怀中将一块玉佩取出来。 “云珠,这个赏你了。或留或送人都使得,只是别十几二十年后,拿着这东西来说我许了什么愿。”林琳见此,直接从腰上摘下一块压裙子的玉佩,丢给一旁侍候的云珠。 云珠接过,口中却道,“哎呦,我的小姐。主家每年赏出去多少金呀,玉呀的,要是真如此,那以后别的也不用干,就天天接待这个,接待那个了。” 林琳听了一笑,张真听了却是有些生气。这小姐明摆着说自己是骗子嘛。 “这位公子,且先不忙着生气。这种随手便可丢可弃,可赠可送之物,确实不能当成什么婚约之证。公子还有别的证据吗?” 张真一愣,“这玉佩,怎么不能当成信物了。这明明便是信物。” 听到这话,林琳一笑,果然是个书呆子。 “呵呵,这玉佩是能说话呀,还是上面写了婚书呀?公子也不用生气,且听我把话说完。那玉佩能不能当成信用,这且不说,既是有婚约之人。小二十年了,公子可曾登门拜访过?可曾送过四节之礼?可曾有过书信往来?可曾与这家人有过一丝,哪怕一毫的联系?公子登门前,这些可曾想过,过做?” 第67章 第六十七章 张真被林琳的话问得羞愧不已。心中也知道若不是走投无力,也不会上门认亲。可事实却是如这位小姐所言。当时不过是两家的一份戏言。 若是真的当真了,这些年又如何连走礼都不走一回呢。 林琳看着脸上有些红的张真,笑道:“公子一心只读圣贤书,于旁事上便有些,呵呵,想来张公子也是将家中长辈的戏言,当了真。” 林琳话里话外在说这人是个书呆子呢,可张真却是觉得林琳说的是正理,连忙道正是如此,看得一旁的人都好笑不已。 “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这些之后,便是三书六礼。婚书,聘书等等齐全方是正理。公子下次可别如此拿戏言当真了。对了,公子可能不知,金家小姐以于三四年前便由圣上赐婚配婚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了。下个月末,便是成亲的吉日。今天的事情,不过是场闹剧,便不追究了。以后还望公子慎言。” 林琳说完便往府门处走去,这时拦住张真的管家及下人们,也纷给向林琳问好。张真这时候才知道面前的美丽女子竟然就是金家小姐。 林琳刚踏进府门,便想到了这张真估计是走投无路才会投奔金府的。不然也不会拿儿戏一般的婚约出来献丑了。 要知道当年她因此负气离开,金老爹便说过这婚事不作数的。等到这两年在这里呆的时间渐长,便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婚约可不是只拿一块玉佩便可以的。因此,便将此事放下了。她是真的没有想这张真还真的一如原著中的那样来投亲了。 实在可笑。 林琳吩咐管家给那人送上一些银两,便打发他离开了。她可不想将人让到府里来。不过单元剧中,张真找上门的当天晚上,那冥河姥姥就弄了对纸人大闹开封府。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围观,就太对不起自己这颗看热闹的心了。 林琳一边进府,一边思量着晚饭后去开封府找展昭。 这时那二呆书生张真却是意正严词的拒绝管家拿出来的五十两银子。说什么无功不受禄嗟来之食。林琳一听,便觉得心烦。 “算了管家,这位公子不要那便算了吧。”对着管家说完,林琳又对张真道,“公子来寒舍,本应尽一些地主之谊。但家父今日要在宫中轮值,府中只有小女。实不方便请公子入府。送此黄白之物便是一份失礼的礼物,既然公子不收,那便算了。若公子还想拜访家父,请提前递上拜帖。也免得失礼于人前。” 张真本是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此时若是拿了那五十两银子,且不说能不能坚持到三年后的大考,至少暂时是生活无忧的。 可惜了,林琳一番好心。这人硬是不接,或者说本来张真还想意思意思再接的,没有想到,林琳会突然插话进来。 眼看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而且此时还是在金府门前的大街上,林琳的做法和说法都还站得住脚。毕竟家中无男主人,确实是不方便留一个男客在府中。尤其是这家的小姐还是待嫁之龄。 做为礼部尚书府的下人,无论是上到管家还是下到普通家丁,对人是有礼有节,常常是笑脸迎人。 所以,今天这张真这事,就是说破天去,也不过是一个读书读成呆傻的书生,拿着块不知明的玉佩上门求婚的事情罢了。 “管家,这银子既然这位公子不收。你便拿着它去买些粮米,在路口摆个施粥的摊子吧。”林琳话落,行了一礼,便带着众家下人等进了府。门外大街上徒留张真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哼,你给我等着。若不是现在收拾了这个张真,怕展昭会不高兴。今天林琳非要拿鞭子抽飞他不可。 拿块破玉佩,就想要空手套白狼,美不死他。 呃,呸.呸.呸,这话不对,她把自己比成什么了。 真是扫把星,一来就出事。 ...... 晚饭后,林琳换了一身行动方便的衣服,拿着玉萧便去了开封府。此时的开封府也才刚刚吃晚饭。正在那里讨论今天白天一个书生跑去闹尚书府的事情。 展昭的师傅本来是想等到下个月展昭成完亲,再离开的。谁知道严东长辈有一个生了重病,希望能够在弥留之际看到严东成亲。于是展昭的师傅便带着闺女和女婿马不停蹄地向辽东赶去。 也因此,展昭此时仍是一个人用餐。并不需要什么应酬。 “你晚上就吃这个?”林琳进来的时候,展昭也正在吃饭。桌上四个小菜,外加两碗米饭。 四个小菜,看起来都没有什么肉。反正在林琳的眼中是素的可以了。 展昭放下手中的碗,笑着站起来迎向她,“你怎么来了,吃了吗?若是还没吃,我们出去吃如何?”不过一顿晚膳,他将就些无妨,但若是牡丹也没有吃的话,他还是不舍得让牡丹吃这些的。 展昭做人的双重标准,在自己身上和林琳身上,那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早吃过了,让你回府里吃,你偏不回。我说让人送来吧。你还觉得麻烦,让人看了不好。可你看看,这都是什么呀。你这么个大老爷们就吃这个,喂兔子呢?包大人和公孙先生难不成也吃的这个?”林琳觉得一定是开封府的厨子看人下菜碟,欺负展昭人老实罢了。 林琳今晚特意早吃的晚饭,为的便是在展昭吃饭前,给展昭送些好吃的。于是一边数落展昭一边将带来的食盒打开。一样一样将里面的东西摆出来。将那四盘她看得不顺眼的菜,挤到一边去。 “红烧排骨,清炖牛肉萝卜汤,薄馅饼,还有你爱吃的醉虾。”还有一盘素什锦,也被林琳从食盒里拿了出来。 展昭一脸温柔地看着她,这几道菜都是他喜欢吃的。尤其是那个薄馅饼。烙的薄薄的,吃起来外面脆,里面软,非常的和胃口。 展昭拿起筷子,便吃了起来。林琳便坐在一旁。食不食地给他盛碗汤喝。展昭心里软软的,夹起一只醉虾喂她。 “嗯,好吃。你也吃。我今年又让人将花园里的荷花池扩了不小,今年得的虾比去年的还要多。我让人都收拾好,放到冰窖里去了。估计一直能吃到明年夏天。” 自从知道展昭爱吃这道菜,林琳便想法子留意了。开始时只是总让去采买。后来便将自家的荷花池用来养鱼,养虾,养螃蟹了,养莲藕。 金爹爱吃鱼,展昭爱吃虾,而她自己除了前两样,还爱吃螃蟹。正好一荷花池,满足一家三口人所有的要求。 “喝不喝汤?”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在看到林琳用手抓着吃了两块排骨后,温柔地着呢她要不要喝点汤,解解腻。 林琳摇头,“解腻还是喝茶更好一些。”说完也不用展昭动手,直接自已倒了一杯茶来喝。 “六安瓜片?” “嗯,”此时的展昭也吃完了,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清汤。 “今晚怎么过来了?” 林琳挑眉一笑,“你没听说今天尚书府外的事情?” “听说了,你处理得很好。”展昭从认识的她的第一天,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来又听岳父大人提起过。但按着此时的说法,那婚约本是不成立的。于是展昭也没放在心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不联系的人,竟然会突然间冒出来。还要履行婚约。 展昭还以为面前的小人,会先舞动一顿鞭子再说话呢。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放弃她自己的行事准则。 他记得牡丹曾经说过,‘能动手的时候,千万不要动嘴。能宰了的时候,千万别留活口’。因为这句话,锦毛鼠白玉常都觉得他福大命大,才能够在牡丹手下捡回一条命。 “我就是嘴里狠上一些。难道还真的会打打杀杀不成。你就这么看我呀?”林琳瞪了他一眼,又噗呲一声笑了,“说真的,若不是为了你,这事还真说不准。” 展昭将这些事事非非看得太重了。他约束了自己的同时,也让林琳不自觉得去遵守。 可见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 “你还没说你今晚是过来干什么呢。” “哼,我就得有事才过来,我就不能是想你了,来看看你。我不能是想给你送饭,所以就过来送饭吗?你既是不欢迎,我走就是了。” 林琳作势要走,展昭哪里肯。连忙一把将林琳抱住。林琳挣了两下,顺着他的力,坐到了他的腿上。 将人抱满怀,展昭便收紧双臂。牢牢地将人困在怀里。 这样的亲密,两人也是常有的。所以林琳也并不感觉羞涩难当。只是仍是作势地捶了展昭两下,这才肯老实地坐在他腿上,呆在他怀里。 “下个月末,还有四十多天呢。” “哼,可你这里却是一丁点喜气都没有。”新房设在开封府的这座小院里。等之后,林琳和展昭便两头住着。 “怎么没有。月初,我便要搬到厢房去住了。” 林琳歪头看了他一眼,刚要将头转过来。展昭便低头亲吻上了那张利嘴。 一吻过后,林琳和展昭都有些情动。林琳坐着的地方,更是明显。就算是要有婚前的某种行为,也不可能是今天。于是林琳自展昭的怀里起来。走到窗户边,看着那半拉珂及的月亮说道, “我们去房顶赏月吧。那里比在亭子里要好一些。”如果那个人是展昭,林琳倒是觉得那样也不错。 只要是展昭...... 展昭平息了一下身体的骚动,走到林琳身后,自身后抱住她,将下巴落在林琳的肩膀,轻声地说了一个好字。 这样与她相拥的时光,是展昭心底最柔软的时候。 稍后,展昭便领着林琳去了开封府最高的前衙房顶赏月。二人武功皆是不俗,根本不担心会掉下来。就连开封府内巡防的侍卫衙役们,每每抬头看去,都是会心一笑。 就在两人对着月亮说一些只有情人间才会说的傻话时,府外的鸣冤鼓被敲响了。 “我们去看看。”林琳眼睛一亮,拉着展昭便落了下去。 第68章 第六十八章 纸人被张龙等人弄到了公堂之上,一行人都在围着纸人相看。林琳是知道内情的。自然明白一会可能要有的战斗,于是将鞭子抽了出来。时刻准备着。 果不其然,说话间,这些纸人便开始攻击其他人。林琳一下子便挤了进去。上上下下数次挥动鞭子,将纸人抽得面目全非。可就算是这样,那些纸人仍是不断的攻击着。 林琳和展昭对视一眼后,一鞭子将一旁的蜡烛抽了过来。在蜡烛飞过去的时候,又悄悄地打了一个火系魔咒,于是在众人毫不奇怪的时候两只纸人三两下便被烧成灰。 至于要留下线索仔细察看的事情,对不起,林琳忘了。 “总是被你保护着。”展昭对于林琳保护她的姿态,早就习惯了。可是每每遇到,还是要感慨万端。 “公孙先生,展护卫,金姑娘。你们有谁可知这纸人的来历。”包大人摆着一张比平时更黑的脸,沉声问道。 公孙先生和展昭皆是摇头。倒是林琳在摇了一半的头后,瞬间想起,她只顾着和展昭约会,竟然把那位新科状元给忘到脑后。 想到纸人消失的时间,再想到些距离状元府的路程。林琳不用想,便知道那位新科状元估计是回到天上去了。 “金姑娘,可是想到了什么?”包某人的一双利眼,自然看到了林琳的反常。 “没什么,只是我有些担心我爹。这种怪事,也不知道宫里有没有事情。” “应该不会有事的,你不要担心。一会儿我陪你去看看。”展昭安慰道。 林琳摇头,“我爹今晚在宫中轮值,哪是说见便见的。等天亮吧。”若是有事,一会宫里便会来人,若无事,天亮的时候,金宠便会回府。 再一个,那冥河姥姥意在包公,自然不会对自己家那势力的尚书爹出手了。老么卡擦的一干瘦小老头,吃了都不够塞牙的。 众人打斗了一场,都有些累了。展昭想到偌大的尚书府就林琳一个人,便准备让林琳今晚在他院中休息,而他避嫌地去公孙先生的院中居住一晚。 刚互相道了晚安,府外便起了一阵骚动。 “包大人,我家老爷被人害死了。”随着一阵脚步声,一个衣衫有些凌乱的男人,扑了进来。 “你是何人,你家主人又是何人?” 那人颤声回道,“小的刘庆。是新科状元府的管家。我家主人正是新科状元郎。”然后便将自家老爷如何在路上偶遇一学子,然后邀请其入府居住。又说今晚何时听到一声惨叫,然后便发现自家主人死于非命的事情。 听到这里,林琳不用想,都能知道被新科状元府邀进府的是谁了。百分之九十九,是那张真。 这人还真是事故体,走哪哪有事。跟柯南似的。 林琳打了个哈欠,展昭见状便让她先回房间休息。然后他陪着包大人去状元府验尸。林琳也不想去,正好顺着展昭的话,回房睡觉去了。 虽然是展昭的房间,但林琳却是并不嫌弃这屋子简朴异常。 只可惜,林琳感觉自己刚睡下,便又被人叫了起来。展昭无奈地对她说,包大人请她上堂做证自辩。 我去你个玛丽隔壁的呀。 该死的鲤鱼精小怜,你又变成姐的样子去私会良家妇男了。 是不是? 原来一刻钟前,在开封府大堂上,被压跪在地上的张真有鼻子有眼地说自己不曾杀人,杀人的时候,正在私会金府的小姐。 包大人便问她是哪个金府的小姐? “回包大人,是礼部尚书府的金小姐。”张真这人是非常不地道的。 当然这要看跟谁比了。那个颜查散,可是为了姑娘家的名声连杀人这件的罪名都认了。可张真呢,既知道是私会,却在此时拿来作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放肆。一派胡言。”不等展昭发怒,坐在高堂上的包大人,便大声喝斥张真。 “大人,学生所说,句句属实。您若是不信。可以传唤金小姐过堂一问便可知真相了。” 包大人一拍惊堂木,“狡辩。那金姑娘自晚饭时进入开封府后,便一直没有离开。此时尚在我开封府府中,何来与你私会一说。竖子休要胡乱攀咬,毁人姑娘名节。” 林琳带着食盒入开封府时,包公和公孙策正好还在一起。还以此说笑了一番。后来展昭与林琳坐在房顶看月亮,更是府中所有人都看见的。从书房出来,包公还对着公孙策笑道‘展护卫每每遇见这金姑娘,便活泼不少。’ 及至后来,众人一起对付纸人,到状元府的管家来报官,林琳就没有在众人的视线里消失过。因此包公才认定这张真所言也是假话。 “这不可能,金小姐知道我内囊告尽,还特意送我明珠一颗。大人请看。”张真将怀中的那颗水府明珠拿了出来。想要取信他人。 “休要胡说,张真,你还是从实招来。本宫以及开封府所有的衙役都可以作证那金姑娘一直留在我开封府,半步未曾离开。” 张真不相信,一定要见林琳。最后包公看了展昭一眼,展昭点头去了自已的小院。 展昭临走前,还特意看了一眼张真。幸好当初的婚事只是一句戏言,无媒无妁。不然真让牡丹嫁与这人,岂不是生生糟蹋了。 于是被展昭叫醒的林琳带着一身的起床气去了前衙。而此时新科状元府的那位管家,也看清了林琳的样子。心中也记起,这位姑娘是自己报案时,便在开封府中的。可见这张真说的都是假话了。 唉,想他家老爷,真是不招不慎,引狼入室,丢了性命。年纪轻轻,还有大好的前程...... 林琳来了自然是将自己的行踪说了一遍。这里面除了张真,别人却都是知道的。话落,包公问张真,还有什么话可说。 张真一脸多情公子遇到负心女的样子看着牡丹,“小姐怎可如此说,你我二人明明在那花园中,说了好一番的话。怎可如此?” 林琳看了一眼张真,冷笑一声。“我跟你有什么话可说?还特特地跑到新科状元府去说?” 展昭也是一脸忿然地看着张真。幸好今天牡丹来了开封府。不然以牡丹不喜欢被人冤枉的骄傲性子,又没有人可以作证的情况下,岂不是注定要被人猜疑了。 “你说天子赐婚实非你所愿矣,你还说希望我一心向学,努力功读,三年后新榜提名。” “呸,就这句,便知是假的。我与他的婚事,那是我自己求来的。珍惜尚且不及,如何能不愿意。再一个,姑娘是最讨厌那种死读书的废物了。还劝你一心向学,怎么可能?” 听到张真越说越不像,展昭只得将林琳拉了过来。他可是看见林琳在扭脚腕子,说不定哪下就要将人踹飞出去的。 因着都知道林琳的身份,以及此事林琳跟本与她无关,也因此,林琳来了大堂是没有跪下的。林琳没过过堂,不知道规矩。衙役看着展昭的面子,也没吱声。包公和公孙策就更不会对这点小事提意见了。 也因此,展昭看着穿着小白靴子的脚在那里扭时,便连忙将人拉了过来。当堂打人什么的,咱可不能干。 就连状元府的管家都可以间接给林琳作证的时候,张真只能被压在了开封府的大牢内。 林琳是跟着马小玲和求叔学过捉鬼驱魔的。想到那鲤鱼精很有可能半夜劫牢什么的。直接在关压张真的牢房里丢了好几颗叠成幸运星的符咒。 心下对于那只顶着她的脸到处败坏她名声的鲤鱼精深恶痛绝。让她抓住不死也要蜕层皮。 看你还敢不敢来此了。 “幸好我昨天来开封府了,不然真是冤死个人了。幸好是你和我。若是别人,只能以死明志了。还什么跑到状元府?他以为他是谁,好大脸噢。”林琳跟着展昭从牢房出来后,便气不过的小声嘀咕。 “没事的,我在这里呢。累了这么久,你是回府去,还是回小院?” 林琳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小院。“你说此事会不会真的跟突然出现的纸人有关系?也许那张真,看到的真的是我这张脸呢。可是无怨无仇的,谁这么缺德呢。”突眼鲤鱼呗。 展昭垂眉,“你信那个张真的话?”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人就是个读书读傻的二货。这么一套漏洞百出的说词,他竟然敢搬到公堂上,可见还是有可能是真的。唉,别提他。提他就烦。将来我们有了孩子,还是交给公孙先生带吧。你看庞昱现在多出息。呃,呵呵。”说着说着,林琳便将孩子的事情说了出来。这种话题哪是一个未嫁的姑娘能说的。 展昭刚刚因张真升起的一丝不自在,这会也落了下去。 他怎么也开始患得患失了呢。 摇摇头,将人送到小院,展昭便要去前面找包大人。临走的时候,林琳拉住他,“我害怕真的有可能会有人易容成我的样子。以后若真的出现不过的地方,我们也对暗号。” 展昭失笑,“你怎么还想这茬呀。” “你管我。必须要选个暗号才行。”林琳不依,撒娇似的拽着展昭的衣袖不松手。 展昭无法,只得顺着她,选了一句暗号,这才离去。 展昭本以为只是一句戏言,却没有想到不过三个时辰,这句暗号便被用上了。 看着笑得一脸得意的某人,展昭只得在心中感叹, 这人才是他真真正正的劫难呢。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小怜来救张真,一下子便被展昭擒住。当然这中间扫不了林琳的那些手段。 当小怜顶着林琳的那张脸出现在大堂时,大家都震惊了。 两张一模一样的脸,从头到脚就没有一处不是一样的。就连张真也一时分辨不出来谁为真,谁为假。 展昭与林琳接触也有数年了。便是小怜扮得再真,言行举止中,尤其是看向他的眼神,便可知谁真谁假。 跟他相处多年的金牡丹,眼中有着骄傲和对这世间的满不在乎。可每每看到他时,眼中的爱恋都像化成汪洋一般,马上就要流了出来。 那深深的爱恋,那眼中唯有他一人的眼神,又岂是那个看着张真的假牡丹可以比的。 当下展昭没有怀疑地上前拉住了林琳的手,将林琳拉到自已身侧,“大人,那边那位便是假牡丹。” 小怜一惊,“胡说,我是真的,她才是假的。” “真牡丹与在下是未婚夫妻。”展昭只一句话,便将头看向包公。 林琳因为展昭没有犹豫的认出自己,心下高兴,对于小怜,也愿意给个死缓。“你一个小小地水中妖精,不过是一点恩怨纠葛,你不思报恩,竟然恩将仇报。可真是胡做非为。” 假牡丹小怜大惊失色,强自镇定,“你,你胡说。” “哼,是不是胡说,你心中明白。我懂些手段,想来你也应该知道。不然你也不会被留在此地了。现在还是说说状元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吧。不说个明白。这张真就干净不了。” 小怜这下终于明白,困住她的那些符咒和阵法都是出自谁的手笔了。可现在她只能按着林琳所说的,将她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讲出来。 “包大人,牡丹认为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并非凡力可以避免。不如您请奏天子,再邀些当世得道高僧前来收服如何?” “这,事情尚未明朗,现在禀报天子,是不是有些过早?”包公有些犹豫。 “包大人,这样的事情,天子难道不应该尽快知道吗?这可是京城脚下呀,若是那些妖物真的要对天子不利,天了岂不是被动?” “天子有龙气护卫,自然不惧这些妖魔鬼怪。姑娘多虑了。”公孙策在一旁接过话来。 林琳看了一眼公孙策,“天子有龙气,天子身边服侍的人呢。他们也会受到龙气的保护吗?还有后宫的那些嫔妃呢。若是妖怪作法控制了这些人,天子就算是有龙气庇护,那也够喝一壶的了。” “金小姐,这事既发生在开封府管辖范围内,本府自然会全力破案,早日结案。必不会让天子处于危险之中。”包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特意抱拳向皇宫方向敬了敬。 林琳叹了口气,想了想,才又接着往下说,“包大人,此次应该寻一些能人异士来。毕竟并不是简单的凡人之间的事情。” “小姐所言,本府会考虑的。”包拯还是有些个不以为然。 林琳看着包公对于这个话题有些不上心,心中一把无明火烧的炽热。口气便也有些冲。 “都说众生平等,此事若要开封府独立来办,死伤必是再所难免。大人若是不愿意请求外援,是准备拿展昭的命来添坑了?” “牡丹,慎言。大人所虑之事,并非你我可以理解的。”林琳这话有些针对包公,展昭连忙制止。 可就算是这样,包公也因为牡丹的话,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虽然每次遇到大案件,展护卫都在所难免受上一些伤。但那并非是他愿意看到的。 “你也别拦我,你往常出去卖命的时候,我何曾拦过你。只是凡是都要量力而行。行就行。不行便不行。是什么要紧关头,凡要拿命去拼?与人相对时,我可拦你半分。可此事,是普通人能够对付得了的吗?别人动动嘴,你就要跑断腿。这事我认了。可也不能凡是都让你去干呀。你也是人,也是吃五谷长大的人。别人不心疼你,不把你当回事,可在我心里,你比我的命还要重要三分的。你明不明白吗? 公差对恶人,妖魔对高僧。这才是正经四品官应该干的事情。便是武官,你也是四品的官位。不是小卒子,可以被人唤来喝去。若是你还是如此总是受伤不断,我不介意求着姨妈表哥,将你调回御前做侍卫。 我是什么人,你也明白。那些明科律典,我是不放在心上的。因为我在意你,你又在意那些,我才会如此守法行事。但你若是伤了,损了。你信不信,我能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个能力,你应该知道我有没有。” 虽然林琳也不敢保证,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会不会那么做。她爱展昭,可她也不是杀人狂。但是她可以保证那些让展昭去冒险的人,那些伤害展昭的人,她是一个也不会放过的。 林琳这话说是给展昭听的,其他的何尝不是说给包公和孙公策听的。反正林琳的话一落,本就黑成锅底的脸,那是已经黑出了新高度。就连公孙策也是满脸不赞同的神色。 也许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琳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原来林琳对他们的敌意,是真实存在而不是他们的错觉。 可是这样的话,又何其狂妄自大呢。 他们却是不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但展昭却是深信。别的且不说,就是那柴文意,像是脱胎换骨一般的改了一个人一样,这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手段。 若是众多柴文意这样的人,都被林琳改变了不知是什么样的性情,那时天下真的会大乱。 “...我信。我信你能做到。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我保证不受一点伤。真的。”展昭一瞬间想了很久。终于是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 听到展昭非常肯定的话,包公与公孙策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抹慎重。 看来往日,他们都小瞧了这位金姑娘了。 “那么保重自己,便是救了这天下苍生了。别让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林琳说完,向包公行了一礼,便准备离开了开封府回到自家府邸。 不过刚走出三五步,这才回想到那个鲤鱼精还在屋里呢。于是脚跟一转,又冲了回去。 “牡丹?”不是刚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这鲤鱼精顶着我的脸,到处做着不要脸的事情。我必须收了它,谁知道放着它不管,这家伙会不会干出什么更过分的勾当。它不要脸,我还要名声呢。”林琳没有说的是怕这鲤鱼精顶着她的脸,在开封府来一段裸,奔。 林琳话一落,便使了马家独有的降魔术语,一个幸运星直接打了出去。然后在小怜的头顶转了一圈后,小怜惨叫一声便犹如一股黄色的烟雾被吸进了星星里。星星收了小怜立即向林琳飞过来。林琳伸手一握。直接将星星送到了小屋空间里。 因为她身怀五颗佛珠,整个小屋空间里充满了佛的意味。在那样的环境下,林琳是不害怕这鲤鱼精跑掉的。 这个小怜,在整个单元剧是个最能惹事的。现在关起来。等到此间事了,再将她放回去,也算是帮她避免了命中注定的结束。 不过在那之前,她必须要经受一些爱的教育。在这里,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蹲着。自己都不敢招摇张狂,为所欲为。一只小小的鲤鱼,凭什么如此呢! 现在的林琳算是明白为什么原著中,金牡丹会嫁给张真了。 名声尽毁,家族蒙羞。她还有什么选择。那个时候牡丹是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嫁。 生命如此美好,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 别说原著中的牡丹了,就是林琳她自己要不是有一颗凑热闹的心,估计这件事儿,如何发展也难料了。 故事的最后,所有人都看到了小怜,因为这段感情而受到的苦难,可是谁又能清楚的明白那朵牡丹花的无奈。小怜就真的无辜吗?牡丹就真的冷血无情吗? 从未听说过的未婚夫,拿着一块玉佩,大闹父亲准备的相亲酒席。且不说当朝的状元和落地落魄的举子,这期间天与地的差别,人心的落差。只说当天夜里还死了人,不但死了人又被人败坏了名声。这一点就够牡丹气恼的。 都说真牡丹无情,可谁又让她有情了,她有这个机会有情吗? 世道对她真的公平吗? …… 收完了小怜,在张真‘你好残忍’的目光下,林琳终于解了心口的三分郁气。回身看了一眼展昭,“你猜我现在是进宫去呢,还是回家去?” 在展昭瞬间睁大的眼睛中,林琳这回是真的大踏步地离开了开封府。 半晌,公孙策首先言道,“大人,不如进宫去将此事向陛下言明吧。如此神鬼莫测之事,展护卫确实力所不怠。”作为一个家属的心理,公孙策这回已经能够明白林琳的心情了。 包公叹了口气,只能如此了。展昭从不打诳语。可见那位金姑娘却实是有能力干得出来这样的事情。只是这姑娘平时看着好好的,怎么会是这样的性子呢。 “展护卫,以你对金小姐的了解。她的话有几分可信?本府始终不相信她一个姑娘家会有那么大的能力。” 展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将他所知道的说了出来。“牡丹曾说过她师从东海桃花岛。只是具体如何,属下并不清楚。因为江湖上也没有听说过这个门派。但牡丹的武功却是属下也有所不及的。属于曾看过她与锦毛鼠白玉堂之间的打斗。白玉堂毫无还手之力。而属下观察,当时牡丹连三分功力都未用上。” 展昭未说的,包公和公孙策已经明了。他们都知道展昭的武功和那位锦毛鼠白玉堂是在伯仲之间。这么一看,展昭根本不那姑娘的对手。 包公和公孙策对视一眼,用眼睛示意展昭继续往下说。 “牡丹手中有些疗伤圣药,当年属下受了很重的内外伤。外伤不过一日便好了,而内伤也不过三五日。不但如此,多年前,牡丹曾赠属下一颗可以增长内力的药丸,服下后,属下的内力一夜之间增长了数年之多。” 说到这里,包公和公孙策是明白在武力上,是根本无人能压牡丹一头了。不过, “展护卫,金姑娘可擅使毒?”公孙策记得林琳之间说过的,要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句话。 展昭摇头,“属下知道她懂,但却从未见过她使毒。”至于会到什么程度,擅长不擅长。展昭也不知道。 “那这姑娘可还有别的技艺?对了,今日之前,你可曾见过金姑娘收妖?”不但会武,还会收妖,那么其他的,也许真的如那姑娘所说了。 展昭想了想,摇了摇头。再怎么样,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关于牡丹操控柴文意的事情的。 ——那毕竟是他的女人。 这个世上把自己看得比她的命还要重要的人。 第70章 第七十章 最后二人见实在是问不出什么来后,包公便换衣服进了宫。若真让那姑娘先进了宫。红口白牙的那么一说,可有得他头疼了。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位尚书府的金牡丹会是如此性情。看来,平日里是他忽略了。 ...... 至于张真,便由公孙策安排在开封府府衙里暂居了。事情没有明朗前,这人还是留在府中为好。 张真自然不介意。前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死掉了。现在想要再找一个供吃供住的,可没有那么好找了。所以这一次他乐颠颠地留下了。 展昭知道林琳是有些生气,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可是包大人要进宫,他必须跟在一旁随身保护他的安危。 开封府府尹,其实也不过是跟他一样是正四品,林琳时常看不惯他被包大人管束和随时听命包大人的事情。 他知道她不在意他的官职高低,她是在为他报不平,可是他真的不在乎这些虚名。若不是为了保护包大人,他是不会穿上这身官袍,栖身这庙堂之中的。 仗剑江湖,快意恩仇才是他心中最向往的生活。 保护这一片青天,让那些平民百姓可以伸冤。他...并不后悔。 只是却要她为自己担心了。 唉,但愿她没有进宫吧。不过想到这里,展昭摇头一笑,他应该是明白她的。她是不会进宫去的。在这次案件中他受伤之前,她是不会有任何动作。 他了解,她有多在乎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里。 她都不愿让他为难。 她的心意,他明白。 进了宫,果然那姑娘并没有来过。在宫殿外,细细听着里面的谈话声。当听到包大人提出让得道高僧分两批进行保护和破案时,他知道,她的话被包大人听进去了。 那样的威胁,以包大人的性格又怎么会不放在心上呢。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率,包大人也不敢轻易冒险一试的。 那是一个宁愿得罪天下人,也要让他安全的人。 他何其有幸得妻如此。 ...也许是上辈子积的福。 ...也许是这辈子欠下的债,只为了下一世再相遇,也未可知。 ...... 林琳一路回到尚书府,心中的郁闷早就没有了。 在开封府,林琳故意漏了一手收妖的本事,便是希望开封府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知道来找她。别一个劲的拿展昭添坑了。想来公孙策应该能明白。 那间纸扎铺子,林琳早就知道了差不多的地点。只是在冥河姥姥还没有出现时,她并不敢轻举妄动,就怕改变了剧情,找不到地点。 现在纸人已经出现了,这个时候动手已经没问题了。可是林琳却更郁闷了。因为她可能没有那份实力。要知道那里可是一大一小两只妖怪呢。 就算是她拼了,估计也就只能对付那只小的了。冥河姥姥这种级别的妖怪,她完全是外行。 母星,她申请将妖怪换成僵尸或是吸血鬼。可不可以呀? 这种的,她熟着呢。 也不知道那只老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若是晚一点,她的耐性可就真的告吹了。 “姑娘,小怜是不是在姑娘手中?”就在林琳在绣楼里来回磨地皮时,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小老头突然出现了。 林琳一看那穿衣品位便知道这位便是那个龟仙爷爷了。当即灿烂地笑了起来。真是出曹操曹操就到。 这速度,百米穿刺的乎? “姑娘,老龟感应到小怜最后是与姑娘接触过的。还请姑娘将小怜交出来吧。” “那条鲤鱼精有些个大脑发热的毛病,我得发扬精神,免费帮她治治。所以现在还在先放在我这里比较好。冥河姥姥已经显世了。龟仙爷爷,何不去先解决了她,在回来谈小怜的问题呢?想来那时候,小怜的病就好了呢。” 原著中,展昭吃了小怜的那颗水府明珠,功力在涨,才杀掉重伤的冥河姥姥。而将冥河姥姥重伤的,便是眼前的龟仙了。 刚刚收小怜的时候,那颗水府明珠也让林琳收了过来。放在张真身上,不说有没有什么用,也是怀璧其罪的现场版。何必呢。 只是林琳却没有想过先要给展昭吃,毕竟是妖精的宝贝,谁知道会不会在以后对他家展昭有什么副作用呢。 刚刚她已经用复制柜将明珠复制了几颗出来。原来的和多出来的就放在佛珠空间里,留下的两颗,林琳准备吃一颗,没有什么问题后,再给展昭吃。 可还没等她下定决心把那么大的珠子咽到肚子里时,这背着乌龟壳的龟仙出来了。这正纠结吃了明珠会不会噎到的问题,可以放到晚一点的时间了。 “你要让我对付冥河姥姥?”龟仙大惊,本来就是满脸的褶子里又多了一条。 “是的,她刚吸干了状元郎,又准备吸干开封府的包大人。说是吸完了这两人,便可以称霸魔界了。恕我问一句,这魔界只要吸上个把人就可以称霸了吗?若真是这样,你们这魔界是不是也太好称霸了。”要是这么简单就称王称霸,她以后都不会考虑造反了,那个可比这个麻烦多了。 龟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姑娘有所不知,我跟他们不是一样的。”所以我没有他们那样短视。 林琳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无论怎么说,龟仙爷爷都请您老帮帮忙,这妖魔一类的对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龟仙也看出来了,这姑娘是不可能凭白地放了小怜的。而且这姑娘佛缘深厚,身上的佛光隐隐让他这个道行深厚的人,都有些惧怕了。 但无论怎么说,小怜在这位姑娘的手上,性命应该是无忧的。只是真的要对付那个冥河姥姥吗?这一瞬间,龟仙有些犹豫。 半晌,龟仙终于咬牙认下了这件事情。然后又嘱咐林琳善待小怜,这才顺着林琳给的线索去找冥河姥姥拼命去了。 而前脚龟仙离开,林琳也闭上眼,将那颗大珠子咽下肚子。管它鲤鱼精是个什么身份背景,竟然可以让高出她那么多实力的老妖精为好拼命呢。她还是管好自己得了。 咦,怎么化了? 想像中会被噎住的情形并没有出现。那颗珠子竟是入口便化了。这根本不像是吃掉一颗珠子的节奏。 不过吃过珠子,丹田处和体内的魔力也都在渐渐地发烫,开始林琳还能忍受,到了最后,林琳竟然感觉她的灵魂也开始发烫起来。立即疼的倒在床上不停地打滚。 ‘幸好不是展昭,幸好不是展昭’ 因为这句话,这份心,林琳终于在浑身的衣服都被汗透湿的时候,才感觉到那股灵魂深处的热烫才降下温去。 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连张嘴喊楼下的侍女上楼的力气都发不出来。没有办法,林琳只得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浑身无力,任人宰割的感觉非常不好。林琳准备在空间里呆到恢复体力再出去。正好还可以洗个澡,试试这颗折磨她那么久的珠子,到底起了什么功用。 很好,这罪着的。林琳恨不得想要骂人。 不就是增了几十年的内力,还有让魔力更浑厚一些,以及让灵魂更凝实了一些嘛,这样折磨人,至于吗? 瞧瞧黄家外公,人家那小药丸子,虽然比不上这颗珠子的效用大,但至少不痛不痒的。至于魔力,她现在一般的魔法都能施出来,这魔力浑厚的有什么区别的。噢,对了,还有灵魂。 这可能是林琳唯一满意的地方了吧。 至少灵魂凝实了,以后换了别的世界,她也能拥有最低的魔力标准。可是没有魔力就是生活上不会更方便一些,也没有什么呀。 唉,反正林琳是发现这颗珠子对她是真的没有多么大的好处就是了。 这么疼,她还真舍不得给展昭用了。不过毕竟是个好东西。展昭的人生总是在受伤,和准备受伤的路上狂奔着。多些内力,想来也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吧。 等到林琳完全恢复过来,已经是半夜了。 出了空间,特有小姐范的,让丫头们去弄饭菜来吃。之后便走到角落抱起一只被她穿上一件红色衣服的长毛猫。 明天将这只猫送到开封府吧。也不知道展昭看到穿着一身改良红衣服的小猫有什么感想。 林琳对于成为高级警察家属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个时候的开封府是最忙的时候,展昭是没有办法来看她的。 但她可以去看展昭的。 谁让几辈子下来,她就稀罕这个男人呢。 深夜,林琳打发了下人,又在床上设了魔法阵,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庐州。 前些年,林琳出游的时候,是来过庐州的,所以此次便先用最省时的幻影移行到了离合肥最近的地方。 因为林琳没有去过合肥,也就只能选择在这里换交通工具了。 拿着空间里的扫帚,林琳控制着魔力非常快的飞去了开封府包大人的老宅。 都说祸不及子女,但是包拯有些事情的作为却实是让人心理反感。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林琳不客气了。 林琳早前就了解到,包拯有两子,长子包繶,今年二十有六娶崔氏,现在于潭州当官,幼子包绶,年十九。在老家居住。本来二子是准备三年前大考的。但因为三年前,包拯的嫂子没了,包拯想向为抚育他长大的嫂子守孝,但是她的皇帝表哥并未允许,于是便让二子弃了今科,在家替他守孝。 林琳此去,为的便是这个包老二。她要把包老二弄成个武功高手。让他成为展昭的同事,直接在开封任职。 看着展昭刀里来,剑里去的包拯不心疼。但那人要是换上他儿子呢。林琳就不信,他老人家还能这么稳的住。 包家自包拯祖父那里便是耕读人家。包家二子皆是读书人。别人也许没有办法,但是对于林琳却不难。她有一颗水府明珠,还可以通过魔法将一些武功招式,心法映在别人的脑海里。这个时候只要在打通任督二任,想来这世间就会又出现一位武林高手。 林琳也知道也许她这么做,可能会有些不地道。可是她毕竟是展昭的家属呀,她也只是个普通人。 她会想办法让快要出孝的包老二尽早进京城的。也会安排一场英雄救美,提一提包老二的身价。至于被救的美人? 京城里不是还有一位寡居的公主吗? 感谢陈世美的急流勇退吧。 公主今年也不过二十多些,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何况公主这种超大号的金砖呢。至于婚事能不能成,林琳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她姨妈和表姐那么疼她,只要是她诚求想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不答应的。 而且她的那位便宜表哥,想来也更愿意看到包拯没有办法联姻其他家族吧。 而且公主妙龄,难道真的要按着这个时代,在偌大的公主府守一辈子寡不成?而且林琳相信,包家家教教养出来的孩子应该比陈世美这个前夫好上一些。 最要紧的是,人家包老二是真的没有婚配。连未婚妻都没有一个呢。公主若是嫁给了他,这回是真的不参水的原配了。 ...... 飞到包家老宅,林琳对于包家的简朴有些个意外。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看了一眼夜色,林琳知道她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转身骑着扫帚在魔法的指引下找到了包老二。 看着床上熟睡深沉的包繶,林琳心中只道了句,‘别怪姐不厚道,姐也是被你那狠心的爹给逼成这样的’。 便点了他的穴道,开始实施进行了文弱书生向武将转变的过程...... 两个时辰后,天蒙蒙发亮。林琳这才将包绶平躺放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嘴角笑出一个意味深长。 笑意未落,便施展幻影移行离开了。 也许是白天经历了珠子的折腾,以及晚上用了许久的魔力。林琳在回到房间后,便睡得很沉。直到接近正午才转醒。 吃过迟来的早饭,拎着竹篮子。林琳才做着轿子去了开封府。 她准备等这件事情了了,再去公主府拜访。不然平时不怎么出京城的公主,又如何去城外的寺庙拜佛呢。 反正这事不急。 说来昨天晚上她就让人熬了牛尾骨汤。这个时候喝,营养最好。展昭虽然年轻,但现在却也是需要时时注意营养的时候了。 好几次,她去开封府都能看到包黑子在喝参茶,而她家展昭却连个坐位都没有,实在可气。 哼,她这次就带了一人份的汤。馋死他们。 此时的某人显然忘记了昨天她在开封府里放的话了。就连厨房的掌勺人,今天早饭的时候,都特意做了展昭爱吃的常州口味的饭菜。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也是在昨天,开封府的众人,才真的想起了这位姑娘不但有着深厚的背景,还是个自己有手段的人。 当着包大人的面都敢口出狂言,其他的事情,真要是惹毛了她,还不得立马被弄死。他们算得上是什么牌面的人,就算是真的被这姑娘收拾了,估计包大人也想奈何她,也是难呀。 可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遭的罪,丢的命也回不来了。 但愿展大人能为他们之前的怠慢说上两句好话吧。以后凡是包大人有的,他们绝对不会忘记给展大人也备一份的。 这边林琳一路无阻,顺利的到达了开封府,以前至少还有人象征性地问问林琳的身份和来意,今天林琳带着云珠却是畅通无阻的直接进到了内衙。 林琳不知怎么想到了什么,轻蔑地笑了笑。 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不发威,都把她们家展昭当成病猫了。 林琳想到除了包老二那步棋外,她还准备的一个人,心中就忍不住期待这开封府以后鸡飞狗跳的生活。 有好日子你们不想过。那就陪着你们一起折腾吧。 谁能折腾得过谁,拭目以待!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林琳怀中一只穿着红色衣服的长毛白猫,非常的引人注目,林琳一路抱着进入展昭所在的厅堂时,展昭一眼便看见了。 心下好笑,又觉得林琳可爱。 这是心里还有气呢,所以才故意将猫抱出来。 上前迎了几步,展昭笑着问她怎么来了。 “溜猫来了。”小下巴一扬,刁蛮的可爱。 “姑爷,小姐熬了汤,特意给您送来。”云珠看着自家小姐那个样子,于是主动上前说道。 展昭又是心下一暖,“我让人捎来了一些金华火腿,还想着晚一点送过去呢。正好你们来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就带回去吧。我记得你和岳父都爱吃这个。” “算你有良心。”林琳一听展昭也知道给自己东西,心下高兴。 “对了,展昭你今天有事吗?”想到了那颗水府明珠,林琳连忙问道。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回头朝公孙策看去。公孙策看了包公一眼后,摇了摇头。 这一来二去,林琳自然不能再假装看不见。于是装着刚刚发现那般,笑着跟包公和公孙策见了礼,这才拉着展昭去了他的小院。 到了院子,远远的将下人们都打发了。林琳才将那颗水府明珠拿出来。并说了主要的作用。当然了,那颗水府明珠早就让林琳施了一个变形咒。在展昭看来,不过是一颗乳白色的药丸子罢了。 林琳想到她当初服用这个时,那么难受,就不太想让展昭服用。但这东西却实是好东西,它不但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加厚内力,解百毒。正适合展昭这样的习武之人。 所以林琳将东西拿了出来,服不服用的看展昭自己的选择。 展昭是别人吗?在明知道冥河姥姥姥一旁虎视眈眈的情况下,遇到可以提升功力的事情,自然不愿意错过。当下也不犹豫,拿起来便咽了下去。 可能人与人真的不同吧。展昭服用了这东西,不过刻钟的时间,便将珠子完全消化。而且也没有出现什么难受的情况。 林琳一看,大为嫉妒。这也太区别对待了吧。让她那么遭罪,却平平让展昭毫无反应。 虽然在两个人里必须有一个人要遭罪的时候,林琳更希望那个人是自己。 林琳哪里知道,展昭只是增加了内力,而她却还增如了魔力呢。得到的越多,自然付出的也要越多了。 展昭服下了珠子,林琳一直在旁边为他护法。事毕,林琳又陪着展昭吃了一顿午饭,林琳这才回到金府。 昨天太忙了,她的时间非常的不够用。所以那只被她关起来的鲤鱼精还没有受到一定的爱的教育。 今天她有时间了。自然是要好好的招待一番。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但是林琳又不能变成鲤鱼精的样子去勾搭别人。那么想来想去,便只有教化一条路可走了。 打发走下人,林琳在空间中翻出了一颗幸运星。那颗幸运星里装着一只罪恶深重的宫中老嬷嬷。这只老鬼,还是林琳第一次去庞贵妃的宫里发现的呢。于是趁人不备的时候将其收服,以免将来伤到庞贵妃。此时正好派上用处。 轻念术语,又打了一个手势,林琳将幸运星向空中抛去。一个穿着褐色衣服的女鬼就出现了。 “你替我办件事,事成之后,我亲自送你去寺里,请德道高僧超度你。今生的罪孽,一笔勾消。” 那老鬼在宫中盘旋多年,早就对转世投胎无望了,被林琳收服后,一直呆在幸运星里,日日夜夜受其佛光洗礼,此时身上的戾气早就化解了七层。今朝又听到可以投胎转世,自然喜出望外。 “不敢推迟,但凭姑娘吩咐。” 林琳点头,笑着道了一声好。“我这有法器一枚,稍后会将你和一只被封了妖力的小妖精一起放过此器中。”林琳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小塔式样的东西来,这东西小小巧巧的,就被林琳托在手心中。 这件法器,还是求叔送给林琳的。说是毛家祖传的东西。这塔是仿制当年的雷锋塔所致成。里面不但有三尊佛象,还有一些消弱一切污邪的作用。 别看小小的,就跟个车钥匙似的,但里面的空间非常的大,听求叔说,里面关妖精,可是一口气关上十只。关鬼魂的话,百十来只不在话下。 “姑娘要老奴做些什么呢?” “很简单,那妖精不知礼数,不懂律法。你将我大宋律法仔仔细细地教导给她。还有一会儿,我会给你一个沙漏,沙漏一个轮回便是一天,三天后每当沙漏走一个轮回时,我就要看到一份《女诫》和《女四书》。除此之外,凡是女人家要知道的,要会的,你都仔细地教导她。嗯,重点讲一些《列女传》和那些不守妇道的下场。”林琳想了想,“若是她学不好,允许你体罚。”深宫中老嬷嬷的手段层出不穷,就不相信鲤鱼精记不任这个教育。 她可以原谅别人因为无知而犯下的错误,但是她无法原谅这种因为无知而起的下.贱不自重。 顶着别人的脸去勾搭汉子什么的,就应该知道别人的脸不是那么好借的。 唉,要学的东西太多了,也不知道她的时间够不够。 ...... 关于冥河姥姥的事情,林琳一直以为是非常难解决的。没有想到解决起来,却异常的轻松。林琳想,也许跟她爹没犯糊涂。以及将那条添乱的鲤鱼精关了起来的事情,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少一个添乱的,便多了一份赢的把握。 展昭这一次并没有受伤,可以说是林琳给的装备给力,还有就是老龟为了鲤鱼精真的拿出了全力在拼吧。 数日后林琳将被老嬷嬷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鲤鱼精交给了老龟,并嘱咐他千万看住了。这才算罢。 ...... 在距离婚事没有几天的时候,林琳收拾了一些礼物便进了宫。在宫里一阵撒娇,终于让仁宗同意,将御前侍卫王干暂调开封府接任展昭的工作。而展昭即刻起放假三个月,一来筹办婚事,二来回乡祭祖。 林琳总觉得包公把展昭看得太低,总是什么危险的事情,都是张嘴闭嘴的展护卫。现在将一个难搞的王干送到开封府,暂替展昭之职。也让包公等人看一看,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哪来的珍惜呢。 要怪也只怪包老二现在还走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就在林琳尚在宫中接受自家姨妈和表姐的爱护时,仁宗的圣旨已经下到了开封府。 无论圣旨有多突然,但这件事情确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人生四大喜,娶亲生子也是一件大事,带着新婚妻子回乡祭祖本是理所应该的事情。这件事情说破天去,林琳也没错,仁宗更没错。 因为突然放假的事情,林琳和展昭的婚房便设在了尚书府展昭的院子里。至于之前在开封府小院准备的新房,只能等到婚后再去住了。 也因为放假的原因,再加上筹办婚礼,展昭自接到圣旨的那天起,便收拾了行李去了尚书府。而王干呢,人家在开封府是有房产的。自然不会住在开封府里。 再说了,包拯又不是皇上,哪来的那么大的面子,让他王干一天十二个时辰守护他的安全。 虽然王干只是在开封府里暂调三个月,但心情也是非常不好的。心情不好,对人的态度自然也不好了,还有很多之前展昭习以为常的事情,在王干这里非常的行不通。 所以不到三天,无论是包公还是公孙策对于跟王干打交道的事情,都有些心累。 这时候,众人才知道当初展昭是多么好相处的一个小伙了。 自展昭回尚书府的院子后,婚礼就进入了倒计时。而林琳也是更加的忙碌。不过就算是这么忙,林琳也还记得包绶与那位寡居公主的相亲会。 幸好包绶长的比包拯受看多了,人也俊俏肤白。不然就算是有林琳的保证,那位公主也不会同意再一次下嫁的。 两人很快就见了面,林琳一手导演的英雄救美。然后又将此事说成了段子,让京城中的茶馆酒楼去说书。 最后才在前亲的前两天,直接进了宫。将此事的前因后果,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表姐庞贵妃,然后又和庞贵妃一起由说太后将公主赐婚给包拯二子包绶。 于是就在展昭成亲的前一天,开封府又迎来的赐婚的圣旨。这一回的新娘来历可不小,人家不是皇帝表妹,而是亲妹了。 虽然这位公主在综合实力上不如林琳,但是她同样看不上包拯这个公公。所以开封府以后的日子是有热闹看了。 相较于之后会低调嫁人的公主,现在即将成亲的林琳这里就热闹多了。不过幸好的是林琳的嫁妆不需要让人抬着满街走,而展昭也不用骑马领着媳妇满街的逛。这一程序便被省了下来。 婚礼当天,太后亲自出宫,就连皇帝和庞妃也出了宫。整个婚礼非常的热闹,相信至少在庞昱成亲前都不会有人能比的上林琳的这场婚礼了。 新婚夜,你浓我深,忒煞情多。 两个有情人,又都是习武之人,于是酣战到天明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 第二天,天亮后,新婚小夫妻一起去给金宠请安。金宠看着闺女和女婿,乐的得一脸的笑容。别人嫁女儿,那是失落丢宝的心情,他嫁闺女,却是添丁进口的大喜事。 第三天,林琳和展昭进宫请安,然后才起程回展昭的老家常州。 一路行来,风光无限。小夫妻都是非常满意这场蜜月旅行的。再说常州这地界,山清水秀,自有一番风情。 祭祖,上族谱,林琳成了展家族谱中记载承认的媳妇了。 而婚后第二个月,就在两人准备起程回京城的时候,林琳顺利的有了身子,林琳小心眼一上来,那是谁也挡不了的,生生拉着展昭在展家老宅呆到了孩子满月。 展昭到是想要早点回到京城去,但林琳不但不放人,还天天的折腾他,就算是林琳没有多少强烈的孕期反应,也生生的将展昭磨成了孕夫。 不但如此,林琳在向京城中送消息的时候,还特意在给太后的信中,请求将展昭的假期延长。 说是自己怀孕辛苦,还要孤单一个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展家什么的。太后并不觉得这京城或是这开封府离了展昭会如何,自然大方的同意了。 于是本来三个月的假期,生生弄成了一年。待林琳做完了月子,夫妻俩才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 这一年,开封府上到包公,下到厨房的小丫头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往常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在这一年里发现了改变。 王干不服,凭什么都是四品官,你包黑子的伙食就要比他王干好。就算是文武有别,但也不能将他的伙食标准降到跟一个师爷一个类别。 就算是在开封府办差,但凭地什么,你包黑子不把御前侍卫当干粮,你坐着,我站着。 还有便是在人员的调配上,张龙赵虎四大校卫不是应该直属于他管辖的吗?为什么每次用人的时候,不先跟他打个招呼。 还有,你包黑子是怎么想着把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当成普通的衙役去巡街的,你当开封府的大街是御花园了不成? 反正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被王干挑出了毛病。一开始的时候,整个开封府上下还想着过了这三个月便好了,所以选择息事宁人。但没有想到三个月不到,又接到展昭延长假期的申请,但那个时候,再想做什么,王干早就在这开封府里扎下了根。再难轻易撼动了。 当林琳在展家老宅知道这一切的时候,乐得一颤一颤的,差点引起了早产。 见到此,展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对于林琳的做法,虽然不赞同,但展昭也明白,她只是在为自己抱不平罢了。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他相信包大人和公孙先生会摆平的。 待到孩子满月,夫妻两个带着下人一路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林琳在家又休息了两天,便进了宫。而此时尚未有孩子的皇室,对于林琳的孩子非常的喜欢。无论是太后还是庞贵妃都希望将这个孩子留在宫中抚养。 古人常说带子带子的,也许就真的会为庞贵妃带来个孩子也说不定。 林琳倒是无所谓,在哪养着不是养呢。更何况就算是养在家里,那也是丫头奶妈子侍候着。 就在孩子过了百天的时候,襄阳王来京了。仁宗皇帝决定在宫里设宴款待襄阳王一行。 当年炸了冲霄楼后,林琳对襄阳王的关注就消失了。现在更是没有什么想法,哪知道一时的松懈却是差点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襄阳王入宫赴宴,竟然是有备而来。夺嫡篡位,狼子野心。宫里一时间成了杀戮的战场。 而恰恰同样在今天进宫的林琳也难以置身事外。尤其是在一片血泼中看见上下翻飞的展昭时。 林琳仗着艺高人胆大,很不怕这些。所以站在太后和庞妃的面前保护着她们。而她的儿子就抱在太后的怀里。也幸好她们这边多是女眷,襄阳王并不太重视。 就在一片混乱即将结束时,云珠双手各拿一把短刃,自身后预备插在了林琳的身上。 此时的林琳早就非吴下阿蒙了。一个不会武的女人也想在背后偷袭她,怎么可能得逞。尤其是她全身心的关注着周围的一切的时候。 直接将云珠手中的刀夺了过来。顺便一个手刀将人砍晕过去。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操纵了,一双眼睛像充了血似的红着。林琳摇了摇头,直接用袖了转移了一条腰带,将晕过去的云珠绑了起来。这丫头毕竟是侍候自己多年的老人了。 做人家主子的。总不能不管她。不过出了这么件事情,她对于其他的近侍就更加的小心了。 ...... 林琳做完这些个事情,外面的战斗也停了下来。桑博带着侍卫团团将襄阳王一干人等都围了起来。 林琳眯眼向那处中心看去,发现自家的展小猫和亲爹并没有受到一丁点伤害,心下放心。也不在关注那些。 看着满地的鲜血,林琳这一刻到是有些个后悔当初没将襄阳打成傻子。不然也不会死了这么多的人。 还好,她所在意的人都活着。 在侍卫转过来的时候,林琳撤回了内里。看着抱着儿子的太后和眼中惊恐,但脸上却要装出镇定的表姐。浅浅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桑将军带着人冲进来了。我们安全了。表哥也没事。襄阳王也伏法了。” 庞贵妃抚着心口慢慢地坐了下来,半晌长叹了一口气,“我还没说你呢,你怎么还冲上去了。你什么时候还会武功了?”自小一般长大的妹妹,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身手了? “是呀,牡丹。这多危险呀。”太后在一旁抱着林琳家竟然还睡得着,并且还睡得满脸口水的儿子,心有余悸地说着。 “...我跟展昭学了一些。前些年,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也跟人学了一些。姨妈和表姐就放心吧。就算是只学个皮毛,我也是要保护你们仨的。谁让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呢。”林琳这才想起来,她没把会武功这件事情透给面前的两个女人。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一句话,就把两个惊魂不定的女人感动哭了。 林琳见状,却是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竟然还伸手将儿子抱了过来,就怕这老太太一激动再摔着她儿子。 “姨妈不累,倒是你,刚才忙了半天,快坐下歇一歇。”太后看到林琳要接手孩子,连忙感动的张口说道。 林琳:“......”她有担心这个吗? ...................................................... 襄阳王事了,在林琳看来就没有什么大事件了。毕竟天大的事情,也没有血洗皇宫来的大。 自从此事后,林琳便发挥了一下她皇亲国戚的本色。进了一些谗言。让王干这个在开封府呆了一年多的侍卫,不要回来了。 或者说不要天天回来。林琳希望他可以和展昭轮班在开封府和御前当值。每个月个换一换。 皇帝一听,倒也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又在林琳福灵剂的作用下答应了。不但答应了这件事情,还在林琳的明示暗示等各种手段下,让那位因为错过今年大比,一直赋闲在公主府的包绶直接也成了六品护卫,供职开封府。 而其直接和间接的领导人,就是王干。 且不说林琳如何操作的。只说自从展昭回到京城后,开封府一下子就回到了温暖祥和的春天,可是等到太监去开封府宣旨时,刚刚脸上有些儿放睛的包公和开封府的众人脸色就是一黑。而王干听到这个消息,除了狠狠瞪了一眼展昭外,便只能愤愤地接旨了。 他就知道,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这个展昭娶了这么一位有背景的媳妇后一定会挤掉他的工作的。 以前是暂时的,现在是两人轮流在开封府和皇宫,等到以后谁知道会不会是他最终留在开封府。 唉,他得做最坏的打算。现在开始,他就要努力地抓住他在开封府内的权力,可不能真等到有一天被彻底调过来时,两手一抓瞎。 再一想到包黑子的儿子在自己的手下当差,王干既是想要拿捏一下,又有些忌惮他的公主媳妇。一时间又有些束手束脚。 这闹心的日子。 开封府众人鸡飞狗跳的日子就在林琳心疼自家男人的行动中开始了。展昭明知道这里面有林琳的手笔,可是心中仍是一点都不怪她。 他知道,她只是心疼他。 能够被人如此护着,这是上天对他的奖励。他如何能不珍惜呢。 他也不忍心,辜负她的一片心意。 他知道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如她这般对自己这么好了。他却总是让她为自己担心着。 而就在展昭心知不语的时候,林琳抱着儿子也在偷偷地笑着。 她保证,这一辈子只要不离不弃,她便护他一生一世。 恩爱两不疑。 ...... 第一章 =6 第七十二章 崔敏时,十九岁。首尔江南海星医院急诊室护士。林琳一觉醒来除了接收到了这位韩国姑娘的记忆外,还收到了女主姜暮烟打来的电话。 明天就要去乌鲁克了,姜暮烟是在通知她出境前需要准备的一些琐碎的事情。 挂了电话,对于姜暮烟说的还要通知别人的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的都是这部电视剧的剧情。 她离开最初的世界时,这部电视剧也才将将更新完。不过她是没有看过多少的,只是通过电脑大略看过几集的介绍。 海星医院派医疗队去乌鲁克,15天的行程里,好像还发生了急救,地震,传染病一类的事情。具体是哪一天,林琳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压根也没有看到多少。 说起来也不能怪韩剧排出的时间太晚,只能怪她们家的网络不给力了。 对于这部电视剧,林琳也是非常期待的。而跟林琳一样的人,想来也不少。所以家里靠着网络看电视的人家,都会出现卡机的状态。 也是因此,林琳便想着等到这部戏都更新完了,她再去看。哪成想,计划没有变化快呢。 东想西想了一会儿,林琳便坐起了身,准备重新收拾行李了。 无论怎么样,根据她那少的可怜的先知,高跟鞋和裙子什么的,就不带着占行李了。 上网查了查那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后,林琳分别将行李中白色的衣服都找了出来。非棉质的衣服也找了出来。再把一些好看不实用的衣服也从收拾好的行李箱中移出来后,林琳看着只剩下几双袜子的行李箱无语了。 这姑娘是工作去了,还是走秀去呀。 叹了口气后,林琳起身去照了一回镜子。 很好,这姑娘的身材还不错。跟当初她在僵约中的身材是一样的。 仔细地找了找空间中的衣服。拿出了两套冰火蚕丝面料的长袖长裤的衣服。又从崔敏时的衣柜中找了两套运动服,再加上一件七分袖的黄色t恤配牛仔背带裤。不算两套睡衣,正好凑齐了五套外面穿的衣服。 林琳找出了一个中等的双肩包,将这五套衣服,和两套内衣及几双袜子,睡衣,放进了包里。 想了想,又装了一双平底的皮质休闲鞋放到包里。 这双鞋和林琳之前放在背包里的那两套冰火蚕丝衣服,在林琳的空间里都是有备份的。就算是脏了,坏了,也没有关系。里面还有一模一样的,可以轮换着穿。 也幸好,这姑娘的身材,脚码都跟她以前差不多,不然还真的不好找出来这么多的衣服呢。 当然了,她也可以用魔法。不过这个时代能不用还是不用吧。小心无大错。 收拾好了这些,还有化妆品,补水的,防晒的。这些淋淋总总地加起来,又是一个小化妆袋。幸好这崔敏时是短头发,至少带的洗发水可以比长头发少带五分之一。 虽然她有空间,但是在这个科技发展到今天的时代,跟魔法一样,能不用空间还是不用空间的好。 谁知道头底上的卫星会不会好巧不巧的扫到她的异常呢。 又带了一些零食放在背包里后,林琳背包空余的地方就不多了。当然了,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包并不是太大。出门在外,最重要的不就是轻手利脚的吗?大包小裹的,搬家吗? 将背包放到了门口鞋凳上。林琳又找了一个小一点的斜跨腰包出来。将钱包,证件,手表,以及一些零碎的,时不时需要用一下的小物件丢到了里面,拉上拉链,明天出行乌鲁克的行李便收拾好了。 除了手机放在了外面以外,就一套明天要出行的衣服,鞋袜摆在了房间的显眼位置。 林琳伸了个懒腰,开始坐下来运转可以在关键时刻保命的功夫来。 女人呀,无论是什么时候,还是要有自保的能力才行呢。 一夜的时间就在林琳运功练武中过去了。 一大早,睁开眼睛,林琳便感觉到一股子神清气爽。去卫浴冲了个战斗澡后,便打开了厨房的冰箱,一看到冰箱里的东西,林琳就苦笑出来。 就算是过去多少年,她对韩餐的热爱,除了烤肉外,仍是没有其他。 从空间中拿出一袋速冻饺子。烧水煮了起来。 上车饺子,下车面。这是林琳老家传了几百年的习俗了。今天就要去乌鲁克了,怎么也要吃一顿饺子不是? 猪肉,香菜,大虾仁的饺子非常的香,沾上一点辣椒油和香醋,林琳好胃口的吃了整整一盘。 因着是大袋的饺子,一袋饺子本来就很多,林琳自是吃不完。但想着也许去了国外就不可能吃的太顺口,于是便都煮了出来,又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凉凉了。 等到什么时候饿了,偷偷放嘴里一个,应该不会被人查觉。 吃过饭,洗了碗盘,又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水电,林琳这才将一大一小两个包包都挎到了身上,锁门离开了。 人生又一次洗牌重来,一次次的轮回,林琳都不知道这种坚持还有什么意义。那么多回,她都是有父母亲人的。可是她还是忘不了她记忆深处的最初的父母。 每一次叫别人父母时,都有一种背叛的心绪堵在心口。若是爸妈知道她叫别人父母,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若是爸妈听到她也叫别人爸妈,会是如何难过呢。 可她就像是个赌徒,她不愿意放弃下一个翻盘的机会。所以,她只往前走,让自己忘记曾经经历的那些事,那些人。 她要回家去,回到她最初的家里。 锁好门,转过身来,林琳双眼闭了又睁,她是林琳,她也是崔敏时。她的人生,她接管了。 ...... 因为是以医院为单位的驻派活动,所以出发时,全员到医院集合,然后统一由医院的车送机场的。 林琳是打车去的海星医院。让她背个包去挤车,林琳可不愿意吃个苦。 她当了好几十年的千金小姐,大家主妇,就算是展昭因着年轻的时候落下了病根,没有活过六十三就撇下她早早地去了,她儿孙满堂也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这人呀,有什么样的资本就过什么样的日子。林琳不是当初那个碌碌无为的林琳了,她所拥有的知识和财富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只挣死工资的可怜虫了。 虽然她手上没有韩元,也没有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但是她脑中有知识,手上有技术。空间里还有黄金和古董。她是一点都不怕没钱花的。 再一个,崔敏时这位姑娘手上也是有些积蓄的,小姑娘一个人生活,倒也攒下了些钱财。 打几回车上下班,还真的不是什么大的开销。 不过想到崔敏时的工资,林琳便皱起了眉。 护士的工资,不如护士长的。护士长不如助理医师,而助理医师不如正式医师,正式医师的,又不如有教授职称医师的。 在这个关系链中,她竟然是工资最低的。这一点,林琳还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别的不说,自己一手好医术,在这个韩剧中,不说比不比的上女主姜暮烟,*男配宋医生,至少要比那个姓金的女医手杀手要强百倍吧。 看来,等从乌鲁克回来后,她是一定要准备转职考试和学历进修的。 胡思乱想间,林琳所乘的出租车先按着林琳的指示去了一家书店,在林琳挑了几本书后,又载着林琳到了海星医院的门口,付了钱,下了车,抬起头便看见了挺着大肚子的张医师和这一次要去乌克鲁的李致勋正在依依惜别。看得人肉麻兮兮的。 林琳背着双肩包低眉浅笑,步伐从容地向女主暮烟走去。 皮肤真好,长得也很漂亮。跟崔敏时记忆中的一样,聪明中着一丝娇憨的气质。 点名报数,一行十好几人。在医院理事长似笑非笑的表情下,上了医院送机场的大巴车。 林琳在汽车上看着车下高抬下巴,插着兜站在那里理事长,有些想笑。 感谢男配无私的奉献吧,他终于将女主送到了男主的身边。 这得是多么深沉地爱呀! 一切为了男女主的爱情。 没有酒,也要敬他一杯。 因为这一次是有着医院和国家许可的驻派任务,所以在机场并没有花多少手续,直接上了飞机。 林琳就坐在女主的旁边,看着女主靠着窗户,神色莫明地看着外面的样子,也有了一些茫然。 和平年代的战争,疾病,地震,还有看电视剧剧情介绍的那些硝烟弥漫的事情,林琳直到这个时候才静下心来想了想。 从昨天到现在,她除了接受身份和整理行装,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还没有静下心来想一想以后的事情呢。 纯血统的韩国首尔人,护士学校毕业的…高中生。 斜了一眼一旁的大学毕业,海星医院的明星教授医生姜暮烟美眉,林琳就觉得她有必要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的学历。 这年头,你就算是再有本事,没有文凭和学历那也是白搭。林琳记得她曾经工作的公司,就有一位技术超级棒的技工师傅,但是因为没有专业的毕业证书以及上岗证和一些职称证,工作了那么多年,工资和待遇就跟那些刚进公司的小工似的。 看得人心疼又觉得这世道艰辛。 不得不妥协的现实社会。 想到这里,林琳又不得不想到她自己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后,最后却从事了一个和大学专业完全不相匹配的工作。 华夏国情的妥协。 想要改变这些,并不是几代人就可以逆袭的。 反正林琳是没有那么心态去做这个勇士了。 不过好在,她曾经系统的学习过医科的知识。今后只要努力的考上职称和相关医生证书,应该能够从事一回专业特长的工作吧。 不过海星医院? 算了,反正她也不差那点待遇。而且,林琳攥紧拳头,两只手合在一起,掰了掰,听到手指处传来的骨头轻脆响。 林琳抿嘴笑了。 哼,吃亏就是占便宜。她非常不介意让海星医院的各个层次的医院人士占自己的便宜。 上飞机的时候,因为林琳的大背包跟着其他人的行李一起托运了,幸好手中还拿着一本没放在背包里的书。 将书打开,一页一页地看了下去。林琳看得很是漫不经心,但翻书的速度却是相当地速度。 “你怎么看起这些书了?要考医师执照?”想了想,姜暮烟又问道,“看不进去吗?” 林琳一愣,她怎么不继续发呆了? 林琳点头,“是的,姜医生。我一直在练习和学习外科医疗技术,我想要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 姜暮烟一听,便笑了。 “那你要努力了。要是让我知道你和金医生一样的技术,就咬紧牙,知道吗?” “是”挥舞着小拳头的样子,真是可爱。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两人就着考试范围和重点说了一会儿话,就到了飞机乘务员发放餐食的时间,两人放下书,都是一脸期待的看着。 姜暮烟这两天连气带忙的,一直饮食不定。这会上了飞机,也算是半安心了,自然是饿得狠了。 而林琳呢。由于内力运转,魔力循环,本就比常人吃得多,饿的快,再加上一上午也没有闲着,不是忙着上飞机,就是忙着学习。此时那一盘饺子早就消化了。 航空经济舱,韩式小菜、米饭和例汤......水果。典型的韩餐,这一点毫无意外。就是…量少了点。 当然相对于商务舱和头等舱的豪华配置,林琳也只能眼馋了。谁让海星医院的理事会并没有给她们这个条件呢。 估计就算是有,那位理事长也会让机务换个次一等的。在这一点上,那位理事长就没有大尉先生可爱。 更别提人长的还猥琐这一点了。姑娘爱俏,就算是她这种老到底的老妖精,估计也会选大尉吧。 至少年轻,英俊,赏心悦目。 “...可以再给我一份吗?呃,如果可以,两份。”林琳脸皮的厚度,绝对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如果具现化,那就是长城拐角可以形容的。 之所以要两份,还是在看到自己说完这句话,姜暮烟一脸羡慕的样子,当下才又多要了一份。 在空姐诧异以及惊怔的目光下,林琳和因为出行乌鲁克而心情低落的姜暮烟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次的飞行是要在空中移动十二个小时呢,第一顿要是没吃饱,下一顿到来前岂不是要更饿。在飞机上这种绝对密封的空间里,难道要让她躲在卫生间吃水饺吗? ...别开玩笑了。 “噢,你们两个女人,竟然要吃双份的餐食。真真是,真真是”一旁的宋医生因为跟姜暮烟和原来的崔敏时关系很好,所以才会首先打趣起她们来。 这么大的量,他一个男人都能吃饱,这两个女人竟然还要吃双份。 可真是太能吃,太不矜持了。 “前辈,这是我今天的第一顿饭呢。昨天都没有睡着的说。”姜暮烟解释道。 宋医生就坐在她们过道的另一边。同座的是跟她们关系非常好的急诊室护士长河子爱,以及靠窗户坐着的富二代助理医生李致勋。 算上女主和林琳,他们五人算是在海星医院关系最好的了。当然还有行动不便的表医生。 五个人关系好,说话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是互相打趣来着。 “宋医生难道早上吃饭了?”林琳到是没有说她自己早上吃了满满一盘盘的大水饺。只是把话题转了出来。 “当然。我顺手还给…”子爱做饭了呢。不等宋医生说完,就被河子爱打断了。林琳和姜暮烟相视一笑,也不理会,直接吃起了餐食。 至于李致勋,则是自始自终都带着耳麦不曾听到这些。 估计此时,对于乌鲁克之行,李致勋是他们几人唯一有期待之心的医生吧。 ......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多下了飞机,这个时辰下飞机,非常地让林琳觉得这么安排是为了要省一顿飞机餐食。 在四面荒漠的机场一侧等待联合国派遣人员来接的众人,都被晒出了火气。乌鲁克的气温非常的高。炽热的阳光,就像是要穿透衣服,直接燃烧血液一般。 林琳非常庆幸她身上穿着的是一套用冰火蚕丝制成的衣服,脚上一双平底,同材质的圆头鞋。刀枪不入,冷暖不浸。不然还真的会像宋医生那样,热得快要虚脱。 将四周围着纱巾地大沿夏帽轻轻地往下压了压后,林琳至小腰包中拿出手机玩了起来。相对于其他人大包小裹的行李,林琳那少的可怜的行李真的都不够看。 但是每一样都是非常的实用的。至少这些人里,就没有几个是想到要带个帽子来的人。 女主带了一条浅灰色的纱巾,还有一位药剂师带了一个小沿的帽子外,就只有林琳武装的够严实了。 不受外界困扰的林琳,拿着手机玩一些单机小游戏,那原剧中人品有些低劣的理事长便打电话来了。 姜暮烟以吓死人不偿命的话语再一次成功地让大家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了她的身上。 纱帽下,林琳莞尔一笑。 人见人爱,天生的女主命呢。 话说绯闻男友,将她送到了前男友的身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感激一下呢。 正在林琳胡思乱想间,承载着男主的飞机到了。飞机降落带来的强风让人睁不开眼睛。幸好有围帽挡了一下,不然可是要吃满嘴的沙子的。 当几位穿着军装的韩*人从飞机上走下来时,林琳抚额摇头。这要是在华夏,带墨镜,手卡腰,严重破坏军人形象。绝对是小黑屋的干活。 更别提没有站成队伍的并排前行了。 别的不敢说,就冲这一点,华夏军人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不敢这样做。 ...这里果然是偶像剧的世界。 少时,接过军人们递过来的绿色双肩包,林琳歪了歪头,想也不想地直接将自己的双肩包装了进去。大小竟然还有多余的地方。 “姜医生,放不下的东西,放在我这里吧。”箱子弃之不能用,姜暮烟苦恼地看着装不进去的一些衣服。有些发愁。 “噢,谢谢。不过你怎么就只带了这么一点东西?”听到林琳的话,姜暮烟高兴地将手中的几件衣服放到了林琳的双肩包上。 “这些东西就够用了。左不过就是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够换洗就好了。再说这么热的天,衣服洗洗就干了。”林琳没有说的是她的那两三套冰火蚕丝衣服,非常的耐脏,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积灰尘和污渍的。 算上她身上的这件衣服,正好是六件,已经是附和了国际要求的一周不重样着装的基本要求了。 “呀,我忘记带面膜了?你有带吗?”一边将东西收拾好,一边说着话的姜暮烟,突然大声地叫了起来。 “…我带了。带了两盒呢。我分你一盒。”本来林琳是想要一天一片的,但现在却只能隔两天用一片了。 姜暮烟一听这话,就笑着道谢。在保护美丽这方面,也没有推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在最后行李都装好后,姜暮烟又拿出了一瓶防晒喷雾在自己的腿上喷了喷。 “都被晒红了。”姜暮烟的大腿都被乌鲁克的阳光晒的红通通。再看一眼包很严严实实的林琳,羡慕极了。早知道她也不穿短裙了。 谁让你们来之前不查一查天气预报和地理环境了。这不是自已作的嘛。 林琳兴灾乐祸毫无同情心地耸了耸肩。跟着收拾好行李的众人一起登上了军用小飞机。 下了飞机,又转了好久的汽车,一行人才跟着接人的柳时镇大尉到达了驻军地。 欢迎仪式很简单,但却透着真诚和温馨热闹。林琳看着这些离乡背景的韩*人,打心眼里敬佩。 军人,无论是什么国籍,都应该得到尊重。 只为了他们舍去了自由的守护。 欢迎进入驻地后,林琳便被分配和姜暮烟一个帐篷。林琳的东西很少,三五下就收拾好了。到是姜暮烟的东西需要一些时间。在问清楚并不需要她帮忙后,林琳便抱了本书,准备出去逛一逛。 “打扰了,我可以进来吗?”刚走到帐篷门口,一道男声突然地响了起来。 这帐篷很大,两面有小门,前面有大门。通风良好,当然视野也不错,无论是外面的还是里面的人。 也因此不等两人说什么,一个穿着军装的大男孩走了进来。林琳眯眼看了一下,想起了此人是谁。于是在这男孩说什么,直接把姜暮烟可能脱口而出的‘小偷’两字打回了原籍。 “你是金起范,那个摩托车事故的受伤者。”转头看着姜暮烟,“姜医生,他就是那天尹明珠中尉认错家属的那个病人。”林琳想着她这么说的话,姜暮烟应该能够避免说出那个难听的字眼了吧。 不是林琳好心,只是既然人家小男孩已经改邪归正了,就不要总是旧事前提的被人叫出来。 军队本来就比社会要求的严格。若是被人知道了这么一出,谁知道会不会让人拿来说嘴呢。 在生活上,也会被人侧目。到时再有什么人丢了东西,岂不是第一个要被人怀疑。 以后被人提防和另眼相待,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且这对一个人也不公平。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错呢。 果然,林琳的话让呆萌的女主没有想到那个侮辱性的用词,不过还是让来人在原地跳了跳高。 过了一会儿,金起范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对林琳点了点头。 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崔护士,只是觉得崔护士能够记得自己,又能够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有些诧异。 金起范哪里知道,林琳最大的本事就是记忆好呢。 因为金起范的到来,让林琳也没有了出去走一走的心情。一会儿驻地的军士们会组织一个小型的欢迎宴会,现在就老实地在帐篷里等一等时间的到来吧。 她之前在飞机上,已经询问过每年报考行医资格证书的时间了。就在两个月以后。 她虽然记忆好,但是也需要一些时间来看书的。没有时间看书,再好的记忆也是毫无用处。 这一次,她整整买了六本医疗考试需要的书。以她看书的速度,相信十天半个月一定能看完。等到回到首尔在买一些考试用书,相信有两个月的时间应该能够将那些考试必考点看完的。 其实,要不是林琳担心在这里的日子会非常忙,她可能还会再买几本书带着的。 在飞机上的十二个小时,除了吃就是睡的。林琳都能看完大半本医疗书,何况是在安稳的驻地了。 她记得离驻地不远就有个大本营,大本营就在一个市区的地方,如果她看完了带来的这些书,还可以请姜暮烟帮着买几本回来。 就在林琳抱着书回到自己床铺坐下来准备重新体检一把高考时,姜美女的行李也都收拾好了。一件一件衣服都整齐的码在小巧的铁皮储物柜里。 储物柜是两人合用的。一共两个可挂衣架的小衣柜,两个储物箱,和最下面一个鞋柜。 储物柜和鞋柜之间还有一处放东西的地方,那里被两人放着各自的化妆品。洗漱的物品也摆在那里。 大衣服挂在衣柜里,零碎的小东西和内衣都在放上面的那个储物柜里。相较于林琳穿一双鞋,备一双鞋的简洁,姜美女到是带了好几双鞋。 在不愿意占用林琳鞋柜的前提下,又都放在了床底下。 林琳看了一眼,有些个无语,这样的地方,泥妹地还带着什么高跟凉鞋,想到昨天崔敏时自己收拾的行李,林琳只能表示,果然是海星医院出品。 另一点,林林也非常庆幸她早来了一天。 “我要出去走走,要一起去吗?”拍拍手,姜暮烟对于终于完成的整理工作,表示非常的满意。 林琳晃晃手中的书,摇头表示拒绝。 刚才想出去,但是这会确实是一点都不想动了。 “那好吧,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在练兵场见。”姜暮烟耸耸肩,总不好打扰别人上进不是? 林琳笑了笑,道了一声,“好”。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姜暮烟离开后,林琳便一直低头看着手中的书,再有一会儿功夫就要聚餐了,她希望自己可以再多看一些。争取在今天或是明天之前将手中的这本书看完。 重来一次的人生,总要做一些有挑战的事情,才能让心脏不像死寂一般没有波澜的跳动。考试,便是一项。 说实话,在林琳看来,做坏事,算是最刺激的事情了。可是这对她来说却是一件损人不利已的事情。 想到有那么一个男人,将律法刻进了骨子里,林琳就不想做任何让他不高兴的事情。虽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她们在一起将近半个世纪那么长,他很忙,在包大人病故后,他才算是真正的清闲下来。可那个时候,他们都老了。 他许诺过她的,要一起走遍万里河山。也成了晚年最大的遗憾。 可是林琳却是高兴的。她再也不用担心男人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伤了。...或是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能和他一生相伴,相扶到老,也许是她漫长的岁月里,最让她感到满足的事情了。 他走后,她又独活了十年左右。开始时每一天都在怀念着他们以前的日子。后来渐渐的她不在想起他,因为她害怕她的思念会让他在另一个世界不安心。 她把对他的思念当成一种习惯。然后慢慢地戒掉。 心中有一个愿望,她却从不敢奢望。 一生一世,已经是恩赐了。...她不能再去奢求了。 只是,寂寞却又一次席卷而来。 ......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林琳早就把刚才突然间涌起的思绪压了下来。一边翻书页,一边往自己嘴里丢零食。这时,金起范的声音自帐篷外又传了过来。“崔护士,你在里面吗?练兵场那里已经开始聚餐了。” “我在里面,请稍等。” 林琳转了一下手腕,看到上面的手表。表盘上的指针确实是过了聚餐的时间,连忙将手中还有几十页的书放了下来,顺手拿出一个书签卡上。 离开床铺,穿上床脚的鞋子。稍微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琳这便拿上手机走了出去。 其实崔敏时是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不然也不会成绩那么好的时候,却只能念到高中毕业。 手上的手机,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人会打进来。 没有亲人,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就连医院中关系较好的同事,也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拿不拿手机,对她来说真的不重要。 可是,手机除了打电话,他还可以拍照,还可以玩游戏不是吗? “非常对不起,我看书忘记时间了。麻烦你了。”弯腰行礼,林琳一脸的微笑,并不因为面前的这位曾经是个小偷或是只是普通的特战队一等兵而失了礼节。 “不用客气,现在就走吧。”金起范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低头看着面前娇小的,堪堪一米六的姑娘,突然发觉军人保护家国的责任是那么的重要。 这样的姑娘,是那么的脆弱。纤细的腰肢不堪一握,白嫩的脖子,好像一使劲就会被拗断似的。 不说别的,面前的姑娘就真的需要他们军人来保护。 感谢金起范想到这些的时候,不带一丝的危险气息和侵略□□,不然以林琳凡是都要先下手为强的性格,还真的不好说这位韩国驻兵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差不多一年没见了,你好像,好像又长高了。”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刚刚还不觉得,但现在却让她觉得很有高度的男生。 “是的,到了部队后,又长了两厘米。副队长说,我还有机会再长高一些的。” 强大的训练量,合理的饮食和作息,让入了部队后便觉得一身轻松的金起范,又长高了,也胖了一些。 “韩国男人到了年纪就要服兵役,真是一项值得推崇的政策。”在华夏,可没有这样的政策,华夏人多,当兵也算是一种出路。 所以每年的征兵季,就有很多的人家想方设法地将孩子送到部队去。 但在韩国却并不是这样,那是一种国民的义务和男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有些人原意,却有很多的人不愿意。 有时候,林琳也会想,如果华夏政府也实行这一政策,会怎么样? 以人口基数来说,不但国家负担不起这么多的军人,就是联合国和整个世界也会侧目的吧。 也许联合国的秘书长还会一脸惊恐的指着华夏大叫着,华夏想要干什么?弄出来这么多的军人?发动战争吗? “崔护士,你在笑什么?”说着说着,就发现身边的护士小姐笑着发呆,金起范不解地问她。 “噢,噢,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好玩的事情。我们快到了吧?” “是的,马上就到了,就在前面。你看,”金起范手臂一指,手臂上的肌肉便落入了林琳的眼底。 果然,她更喜欢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男人。白斩鸡什么的,真的是太弱了。 顺着手指,远远地林琳便看见了人群所在的位置。烤肉的香气也飘散在空中,林琳闭上眼,吸了吸味道。好正宗的韩国烤肉味。 真香。 金起范看到这里,不知为什么,突然间就想起了小时候老家养的那只狸花猫。每次家里炖了肉,都会一脸幸福地蹲在厨房。每次他都会偷偷地拿一块肉来喂它。 可惜外婆每次都会拦住自己,说是猫不能吃这些。因为盐会让它掉毛。 一直到高三那年,外婆过逝。他被无良舅舅撵了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那只老的只能躺在那里晒太阳的猫了。 当时他就想,幸好舅舅只撵了他离开。 金起范的厨艺非常不错,将林琳领到了地方后,就去接手烤肉的工作。 将烤好的肉,最好的那块在分盘时,特意放到林琳的碗中,看着林琳沾着酱,吃得开心。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比自己吃了还要高兴。 林琳坐在护士长河子爱的身边,吃着驻兵战士们精心准备的食物,一抬头却发现并没有姜暮烟。 “前辈,姜医生怎么不在?” 河子爱一手拍开宋医生的手,才捂着自己的盘子回她,“不知道,不过那位柳大尉也不在呢。你说,会不会?”别有意味地给了林琳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然后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那还用说,男女主必定是要找机会接触的。就算是没有机会,上天也会创造机会给他们的。 林琳点头,同样肯定了河子爱的想法。两人偷偷一笑,又开始吃起了烤肉。 果然,过了没一会儿,姜暮烟和柳时镇一前一后,神态莫明的回来了。林琳拿起一块瓜果,挑眉看了一眼,轻轻地笑了。 这种女人气哄哄,男人又一脸无措的样子,真是怎么看怎么搞笑。 聚餐尚未结束,国歌便响了起来。林琳看着刚才还神色轻松的大兵们,立即放下手中的餐具,站了起来,神色庄严地敬着军礼,心里也跟着便是一动。 默默地站了起来,跟随众人的视线,对着那飘扬的韩国国旗行起了注目礼。 国家,国家。 先有国,再有家。 国歌停了下来,林琳随着众人又恢复了之前的轻松状态。只是唯有林琳明白,她的心里,被什么触动到了。 虽然不是她记忆中的国歌,但是仍然让林琳想起了她从小听到大,听到麻木的那支曲子。 和平的岁月太过安逸,他们这代人早就忘记了那鲜血染就的旗帜。 都忘记了。 ...... 第二天,被嘹亮的军歌吵醒后,林琳便了无睡意。洗漱好后,换了一身衣服的林琳便走出了帐篷。 波西米亚风格的七分袖的长款套头上衣遮住了臀.部,下面一条直筒的九分裤一直到了脚踝处。 脚上仍是昨天的那双厚底款的平底微微露出一点脚背的休闲鞋。 林琳这一身非常的利落抢眼。 因为头发太短了,只是到了脖子左右。林琳对于这么短的头发毫无办法。只得找出一块冰纱碎花手帕,对折成三角型,包在头发上。 其他一些细碎的头发散在脸颊两旁,对应着浅色碎花头巾,样子很像是采茶女。 伸了伸腰,简单地做了几个热身动作,其他人也都相继起来了。而当一群肌肉猛男排着队向他们跑来时,就是林琳这样阅人无数的老熟女,也有些把持不住。 古铜色的,肌肉绷紧的阳刚之气扑面袭来。没有直接扑上去,都算是定力过人了。 相对于见了美男就忘记身边一切的姜大美女,林琳至少还低头查看了一下自已的穿着。 还好,起的够早。没有像姜大美女一般眼角还卧着眼屎。 有人看得眼热,自然有人看不过去。这不,男主角高大英俊的大尉先生就过来了,左挡一下,右扑一下,终于将姜大美女的视线挡了回去。 “大尉,脱了上衣,一起跑步吧。”同样被挡了视线的林琳,不怀好意地看着男女主互相瞪视。 柳时镇:“......”为什么跑步还要脱掉上衣?他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姜暮烟:“......”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 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早饭,林琳做为姜大美女的助手,跟着一起去了临时整理出来的驻地医院。 一天的护士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比她想像的要简单的很多。 因为不是主角,林琳也没有要一直跟着姜暮烟活动。再加上,这部韩剧是她第一回接触到的,没有任何具体剧情帮助的世界。所以林琳认为,她还是老实地先以安全为主,等到平安地离开这个地方后,林琳可能才会有进一步的举动。 一上午反反复复的扎针抽血结束后,林琳便回到了宿舍。 一日三餐,医疗队都是跟着部队的人一起吃的。林琳没有什么胃口,便独自回来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今天在厨房帮忙的金起范一出来,并没有在医疗队的用餐人员中找到林琳,心中涌上了几分失落。 “姜医生不在,崔护士也不在营地吗?中餐要留出来吗?”金起范问着吃饭都不老实,一直在撩拨河子爱的宋医生。 “阿,噢。不用了。刚才崔护士说天太热了,她没胃口,不想吃了。”说完这句,宋医生又继续了之前的举动。 金起范叹了口气,拿着自己的那份餐食回到了坐位上。徐大荣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抿了抿嘴。吃饭不语。 林琳手中这本看了两天的书,终于看完了。将书放在了鞋柜里,空着的双肩包内。 当然再站起身后,林琳又从上面的储物柜中拿了一本全新的,还没看过的书。 脱鞋,半靠在被子上,林琳对于这闷热的天气,有些个受不住。 虽然她的这一身,从上到下都不会让她感觉到寒冷和炽热。再加上她的内力和魔力。但是外面那下火似的太阳,却仍是让林琳感觉到了一种烦闷。来自于心理上的。 谁让她的记忆还留在大宋那个飘雪的冬季呢。 透过敞开的帐帘,热气在空中都好像具现化了一般。将头转过来,林琳将手中的书放下。 看不进去了呢。 可是又睡不着。 “崔护士在里面吗?”金起范端着一碗还飘着冰块的冷面,站在帐篷外。 “我在,请进来吧。”对于大中午的,仍有客人来往这件事情,林琳也只能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 下床穿鞋。刚穿好鞋,便看见金起范走了进来。 “乌鲁克的天气太热了。崔护士可能不习惯吧。这是我刚刚泡的冷面。里面加了果汁冰。吃一些吧。” 林琳被面前的男生弄得一怔。 将面碗放在帐篷中间的桌子上,金起范笑的有些个腼腆。 副队长让他做一碗冷面送过来的事情,金起范并没有说出来。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让他觉得自己很是卑劣。可是他就是不想让面前的护士小姐知道这碗面还有副队长的功劳。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桌上一碗飘着冰块的冷面,面前一位穿着军装的大男孩,林琳只是低头轻声地道了句“谢谢”。 “这没什么,你快吃吧。”金起范看着面前的护士小姐笑呵呵地将头上的军帽摘了下来。 林琳让金起范坐了下来,然后自己去找了些零食放在他面前后,也坐了下来,低头不语地吃起了冷面。 凉凉的,酸咸中带着一点点的甜,还有一点辣白菜的爽辣。 炎炎夏日,一股清凉,很开胃。 几口下肚,林琳笑着抬头,对着一直看着自己吃面的金起范说道,“谢谢,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些。以后不想吃饭,你就告诉我,我还给你做。” “嗯。”林琳就着面汤将那一大碗冷面快速的消灭了。吃饱后,还非常不淑女的打了个饱隔。 可这样的行为在金起范看来,却是异常的可爱。 “咦,你在看书?”金起范的视线扫到了被林琳随意放在床铺上的医师考试参考书。有些诧异地问她。 “是,我想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所以正在准备考试呢。你呢,有没有想过退伍以后的事情?” 一提起这个事情,金起范的表情便有些个茫然。“我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才躲到部队来的。说实话,我希望成为一名职业军人。”年少无知加入了黑社会,然后在交不起退会费又躲不开那些人的纠缠时,遇到了副队长的帮助。 被指导了一条离开的明路后,刚满二十岁的自己便背起行囊参军了。 军队的生活,是自外婆去世后,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的温暖。可他也知道并不是他想要留在部队,便可以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他一直很茫然。 林琳想到了初遇这个男孩时的场景,还有一次次地从医院跑出去,却被凑得鼻青脸肿的回来。结合了一下记忆中的印象,林琳便明白了眼前的男孩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窘境了。 “军人的工资,相对来说并不高,不过提供食宿和保险这一点来看,还是非常不错的工作的。现在外面经济时常要崩盘一下,一份稳定的工作非常不好找。不过,你有参加过会考吗?”高中要是都没有毕业,说实话,想要留在部队还真的不好说。 金起范摇了摇头。外婆过逝后,他就没有上学了,一是学费的问题,二是他当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没有父母的他,自小便跟着外婆和舅舅一起生活,舅舅和舅妈为人吝啬,若不是外婆一直护着自己,估计都不会让自己上高中。而事实也是如此,外婆过逝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自己便被舅舅打发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因为舅舅家的表弟…缺衣服穿。 “那你还是先将会考考过去再说吧。如果将来有机会,还可以申请去陆军士官学校进修一番,这样对于你的将来是非常有好处的。”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起身将床铺上的书拿了过来,“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任。任何人只要努力了,总会有收获。你看,我虽然工作了,是海星医院急诊室的一名护士,但是我更想成为一名医生。像姜医生和宋医生那样的医生。” “是的。你说的对。副队长已经为我找齐了会考要看的书,我现在每天休息后,都会认真的看的。等到回国后,就可以参加会考了,我是一定会考过去的。”像是保证,又像是誓言的话,落地有声的自那张薄唇中说出来。 “嗯,我们一起努力。”扬了扬手中的书,林琳突然升起了种想要努力奋斗的心态。 得过且过,还是等到七老八十的时候,再过吧。 相视一笑,两人对今后的生活都燃起了比这乌鲁克的天气还要炽热的热情。 用帐篷里的矿泉水简单地冲洗了一下冷面碗,林琳才送走了金起范。 说来也是好笑,她这么一个披着嫩绿外皮的老妖精,今天竟然也陪着真正的小鲜肉装起了一回嫩。 男孩眼中懵懂的情愫,她不是看不出来。可是竟然并不反感,或者说是并不忍心去打破那份朦胧。 再有半个月,他们医疗队就要回国了。不过十天半个月的,又能有什么呢。何必将话说开,徒增尴尬。 想罢,林琳用手搓了搓脸,既然不困,那就好好看书吧。难得一个清闲的下午,可不能全部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无病□□.上。 可能是午饭吃的小灶,晚饭林琳并没有再搞特殊,直接在时间到了后,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部队用餐的地方。 在餐厅见到了金起范,微微点了点头,便跟着同事们坐到了一起。而金起范时不时地看一眼林琳这个方面,然后莫明其妙地笑一笑。 饭毕,林琳拒绝去参加宋医生的加餐活动,一个人在已经凉爽的伴晚,逛起了营地。 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万家灯火,天上的星星,也变得格外的明亮。 在营地内,随便走了走,在一处有些荒废的土墙处,林琳突然来了兴致,在地上捡起了一只不足一米的木棍舞了起来。 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林琳对于自己的身手,虽然非常自信,但是现在的这副身体,除了临时增加的内力外,却是没有任何功底的。 一套太极剑,缓慢的舞了出来。 直到此时,林琳才发现这胳膊这腿,真的是太弱了。 还没怎么伸呢,就都疼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最后,竟然连脚腕都有些个扭伤的感觉。 丢掉木棍,林琳叹了口气,看来她是真的要好好运动一下才行呢。要不明天,跟着大兵们一起跑步? ...夹在一群古铜色的大兵中间...跑步? 那画面太美,她都有些不敢看了。 “…你没事吧?”自林琳在营地中散步开始,金起范便一直远远地看着。一直到刚刚林琳坐下来抚摸脚腕,金起范才有些担心的走过来。 世界真小,营地更小。林琳一边摇头,一边在心里感慨。 “脚…没事吧?” “没事,”林琳抬起脚,在空中转了转脚腕子。 “你刚才,在跳舞吗?很好看。” “…呵呵。”老娘刚才是在练武,好不好。 没见识,真可怕。 “我要回去了,你呢?还要在坐一会儿吗?”脚腕子已经不疼了,林琳走了两步,才想起一直呆在这里的男孩。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再等一会儿。”金起范看着林琳笑着目送她转身离开。 在看不到她的身影后,连忙蹲下,开始寻找起刚刚被林琳握在手心的木棍。 捡起来,在手中握了握,又试探地挥了挥。金起范眯着眼笑了。 本就小的眼睛,直接笑成了一条缝。 林琳慢慢地往回走,刚走到宿舍帐篷口,就接到了紧急集合的通知。 跟着从帐篷里出来的姜暮烟,加快脚步地去了营地的大门口。 vip客人要来急救,这阵容是真的可以了。林琳有些不以为然,这个时候还装谱,也不怕他们这些医生护士下黑手。 要知道这年头,最不能得罪的了除了做饭上菜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就是让你花钱挨刀的医生护士了。 ...... 林琳从来没有想过,她在这个世界的第一起外科手术竟然是在无数只枪.口,以及剑拔弩张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最开始的时候,林琳只是一个协助手术的护士,但是在李致勋出去取血袋回来,由于神经紧张而不小心将手指划上了林琳递过去的手术刀时,一切就都变了。 林琳虽然有崔敏时的护士记忆,但是在手术上的配合度,还是有所欠缺。再加上李致勋的紧张。这才让本就有些紧迫的手术更加的惊险。 宋医生,河子爱,都怔住了。就连女主姜暮烟也有些个心跳骤停的感觉。 “我来吧。我一直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对于外科手术要点,也曾私下里练习过。今天这样的手术,也曾在我的练习范围内。现在由我接替李医生,暂时接手手术。请李医生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帮忙,可以吗?” 这话是问向姜暮烟的。姜暮烟心里直打突然,可是时间不等人,病人的各项指数一直在下降。这个时候,只能孤注一掷了。 “那么拜托了。”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又转过头来对着手指留血的李致勋道,“你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快去。” “这怎么可以,崔护士只是个护士。”不等李致勋说什么,宋医生立即就不同意了。 “我正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而且我有这份能力。请相信我。”看了一眼病人的指数屏幕,林琳直接拿起一旁的手术刀便开始了手术作业。 姜暮烟一看林琳下手的动作,心下便是一松,很标准。再看力度,也很完美。 林琳的动作,不但姜暮烟看到了,就连一直持反对意见的宋医生也看到了。 他没有想到,林琳所说的会,竟然是这么的纯熟。至少比那位金教授医生强出了百倍去。 不,不,刚刚那一下,非常明确的表明了,林琳的手术能力不下于自己,或是…姜暮烟。 其实这并不值得他们诧异,林琳是专业系统的学习过外科医疗技术的。不但学习过,还曾经和卡莱尔一起主持操作了不少重大手术。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护士工作经验。 在暮光之城,几十年的操刀经验不是假的。以前林琳还会以为自己可能比不上女主姜暮烟,但现在看来,她绝对不比姜暮烟来的差。 操刀的经验和阅历在那里罢着呢。就算是再天才,对上她这种老妖精级别的外挂人士,也是略逊一筹的。 时间一分一秒,指针滴滴答答。 手术一直在进行着,就连伤了手,准备出去找替补医生过来的李致勋也没有离开。而是在一旁自己简单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便在一旁紧紧地盯着林琳操作以及整个手术进程。 小白兔的大河马蜕变,难过只要割他一刀就可以完成的? 这个世界,他真的不懂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 因为林琳以前一直是跟上卡莱尔做手术的。吸血鬼的动作都是相当的快,再加上一些非人类的主观因素,所以,往往进入了手术室,偌大的手术室就只有林琳和卡莱尔两个人。 也因此,林琳是不需要什么护士配合。 自己找手术刀,自己找纱布,自己找一切手术中所需要的工具。 这些在别人眼里,可能成了努力上进,克服一切困难的典型,但是实际上,林琳是真的习惯了。 虽然她没有什么高尚的医德,但对生命还有着没有超越下限的尊重。所以一接手手术,便全力以赴,全神贯注。 姜暮烟看着林琳有条不紊的一步一步进行着手术,那熟练的手法,也让姜暮烟安心了不少。于是低下头,更加认真地忙碌手上的工作。 今天的手术,是柳时镇争取的,所以她不能失败。因为她不知道失败后,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 ...... 时针旋转,秒针滴答。 手术在几个小时后,终于结束了。因为林琳的原因,姜暮.烟为首的医生和河子爱为手的护士都非常仔细认真地检查了一遍病人的伤口整体情况,这才由姜暮烟主持缝合伤口的。 众人将这位身份背影都非常硬的vip病人抬到了观察室后,都有些虚脱。 这样的手术对于众人来说,并不是多么困难。但是最困难的是因为要在枪口下完成手术,一个弄不好,就成了韩国,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罪人。 就像是那位病人的保安人员说的那般,被她们动刀子的不是一个病人,而是十多亿的阿拉伯人的心脏。 “真没有想到,”宋医生看着林琳,眼神莫明。 “若不是害怕成为历史的罪人,我的第一台手术应该是在海星医院的高级全能最先进的外科手术室里。用着我的医师资格。”没有医师资格就动手术,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处罚。 林琳想到法律上的规定,她这样的情况可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无语望天,难过她这一次来到韩国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为了感受铁窗内的生活的? ...要不现在就开始逃亡? 反正以她的能力,想要去哪里,一般人也拦不住。现在跑,总比从监.狱里逃跑要省事的多,也方便的多。 最重要的是没有判刑,也不存在越狱。 不过,林琳转念一想。也许这种事情,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若是让这位vip病人知道,为他动手术的人,其中有一个,还只是个护士转行,未正式考取过相关医师资格的女人。也不知道会不会恼羞成怒地向韩国政府开炮。 这可比去餐馆吃饭,厨师不能烧菜,而让上菜的服务员代炒一桌菜严重得多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正是因为她的原因,韩国国内差点没气吐血。 他们可以接受一个医疗技术不好的医生,但他们不愿意接受一个护士做手术。 而这种事情,却是要死死守住,不能传出去的。不然真的会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在手术结束,病人顺利离开后,随着尹将军到来的,还有林琳在上一个考试时间考取的医生资格。 当然,林琳当初到底有没有考过,这件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等到回到国内,你还需要参加一次正式的考试,你才能真正的获取医生资格。当然,这一场考试是需要保密,并且秘密进行的。在此之前,你不被允许参加任何一次的手术操作。崔敏时,你能做到吗?” “是的,我能做到。至于手术的事情,除非再一次出现不可预测的紧急事件,我不会再拿起手术刀。”她还以为韩国政府会悄悄弄死她呢。 ...果然是她的内心太阴暗了吗? 其实林琳早就预料到韩国政府一定会采取一些措施,但是好没有想到,韩国政府会直接给她发放行医的医师资格。 虽然事后,她还要进行一场能力考试,但是至少不会被吊销资格不是吗? 那天晚上的事情,被下了禁口令。谁也没有再提起。但是宋医生和其他医疗队的人看林琳的眼神,却在不知不觉得更加的尊敬了。 个人能力,决定社会地位。而社会地位决定着别人对你的身价定位。 这是林琳发现护士长河子爱很少分配她工作后感悟出来的。 虽然提前拿到了医师资格,但是林琳只要有时间就会继续地读着之前带到乌鲁克的书籍。 她还有一场考试等在前面呢。 柳大尉被关了禁闭,姜暮烟非常的担心。心不在焉的样子,真有些初恋少女的忐忑样子。林琳从书中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帐篷中来回走动的姜暮烟,不禁好笑。 对于柳大尉,林琳一点也不关心。人家是男主,只要这部戏不是悲剧,一定会是名利与美人双丰收的。 当然这一点,林琳也非常的坚信。谁让最后的网评没有说这部戏是悲剧,跨过重洋就是为了骗人眼泪的。 果然,在到达乌鲁克的第四天早上,被关禁闭的柳时镇就被放出来了。 说实话,乌鲁克的驻医生活并没有林琳来之前想的那么艰苦和忙碌。 严格说起来,那是相当的轻松了。 于是这一天的早上,就是柳时镇和姜暮烟一起消失,徐大荣回国后的早上,林琳悄悄地跑到了部队的餐厅,准备做一顿顺口的犒劳一下自己。 哪成想,刚把水烧上,金起范便走了进来。 “早饭没有吃饱吗?”金起范看着用锅烧水的林琳,不知道为何突然有些心疼。 这种感觉就像是当初在舅舅家,舅妈一落下脸来,他就不敢吃太多的东西。然后半夜起来,偷偷去厨房找吃的。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金起范就是感觉来到乌鲁克三四天的护士小姐,竟然瘦了好多。 “阿,是。有些饿。”林琳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有些馋。只得说是饿了。 “我来吧。”金起范从一旁的柜子里找出了一些食材,笑着接手了林琳的工作。 林琳本来就不是很喜欢做饭的女人。她讨厌一切的油烟味和油腻。 ...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 坐在餐桌一角,林琳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瘦高的男孩干净利落地做着林琳今天早上的第二顿早饭。 火腿,速食包装的酱牛肉,还有一些蔬菜干,都被下到了水锅里。然后是一包方便面。很快整个食堂就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香气。 林琳看着男孩将面煮好,盛了出来。好大一碗面,林琳看得是有心无力,又起身拿了一个碗,分了一半给金起范。 金起范眼睛一红,外婆过逝后,已经好久没有人会想到他了。 “我听说了。” “唔,什么?”林琳咽下了一口面,有些不明所以地问着面前不好好吃饭的人。 “那天晚上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是宋医生和李医生说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的。还有,还有…听说国内给你送来了医师执照。”军营太小了,想要知道点什么,都不用特意去打听。 三四天前,他们还说好了要为了各自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没有想到不过是区区四天的时间,他才背了几页的会考资料,而面前的护士小姐,就已经完成了护士到医生的蜕变。 有些挫败。 “嗯,是上了手术台。不过那个医师资格却只是糊弄外人的。等到回到国内,还是要参加一场考试的。毕竟让一个护士在手术台上动刀。那些‘歪果仁’可是会闹事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已经可以做手术了,真为你高兴,很棒。” “呵呵,这不算啥,我杀过的人,可比手术台上救的人多多了,呃,呵呵,呵。口误。口误。” 林琳一时口快,就顺嘴秃噜了这么一句。看到对面的金起范那张震惊的脸,谄笑了一下。 因为这么个小插话,之后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林琳怕再说出什么不经大脑的话,而金起范则是怕再听到什么惊悚的话来。 上午十点半吃了第二顿早饭,林琳都可以想像她的午饭又要没有‘胃口’了。 悄悄地回到临时小医院,林琳便从河子爱那里听到了后天要去参观发电站的消息。 “那我们明天有什么安排?”这些天,除了给驻地官兵们抽血检查过一回身体后,就是临时救助了一个vip病人。其他的时间,好像真的是无所事事的呆着。 嗯,也不能说是干呆着,李致勋捡到了一个小黑孩,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呢。 “能有什么安排,听说出了营地都是地雷。老实呆着吧。”河子爱也对于这种无聊的生活,有些烦闷。 落后荒芜,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还只能在营区呆着,在首尔那个商业都市过来的河子爱和其他人都有些受不了这种无聊。 林琳点头,表示明白。拿出一直再看的书,安静地看了起来。 她不是女主,没有男主保护,这满是地雷的乌克鲁,还是别乱走了。 正好,这才是第三本。她还没有将带来的书都看完呢。 这么厚的书,林琳可是拿出了当年上大学时,两天看完一本小说的毅力在看呢。 看了一天的书,林琳和往常一样在吃过晚饭后,为了不因为灯光而将蚊子招到帐篷里来,而早早的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来到乌鲁克的第五天,女主姜暮烟和男主柳时镇又一起消失在了营地外面。 林琳到医院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帐篷里看书。其实她留在医院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在直属上司河子爱的眼里,她都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护士了。而在姜暮烟和宋医生这些老资格的医生面前,林琳已经跨进了医生的行列。 所以,护士不是护士,医生又不是医生的林琳,理所当然的被整个医疗队的人排斥了。 不知道要怎么安排嘛。 不过幸好这些人都是人品不错的家伙,除了在工作上不知道要怎么安排林琳外,其他时候对林琳都一直在照顾着。 谁让她是这一批医疗队里年纪最小的,又是他们整个外科急诊室里年纪最小的呢。 将第三本医疗书籍放到了背包里,林琳终于迎来了外出放风的机会——参观发电站。 不过发电站里有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好像并不欢迎他们医疗队。 跟着护卫医疗站的驻兵中,便有金起范。见到这个情况,又看到林琳面无表情的脸,也有些个不高兴。 他知道,他的护士小姐非常的想出来走一走。可是却没有想到刚来到这里,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没有礼貌的家伙。 也许他可以请天假,带着护士小姐去市区逛一逛。只是中队长会把营地里的车借给他吗? 当然,出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人家女孩子是否会愿意跟他一起出行。 这一点,金起范下意识的忽略了。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离开了发电站,医疗队一行人的放风时间也就结束了。可惜平静的时间还不等林琳再多看两页书时,李致勋前几天捡到的那个小黑孩丢了。 得了,林琳跟着医疗队的人,在营地里好一番找。也没有找到人。于是无处不在又无所不能的男主又带着女主离开了。一旁的林琳也只来的急对乌鲁克的天空使了一个白眼。 有毛病呢吧。 人家小孩都有可能回家去了。 不然整个营地还能出现人口绑架事件?就算是绑架,跑到营地就为了绑架一个难民小孩?那还不如绑架她呢。 在加上这个营地除了那个小黑孩都是韩国人,连个外国人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出现什么危险。 人家小孩可比林琳他们这些医疗队的人知道怎么避开雷区来回奔跑疯玩呢。 林琳叹了口气,抱着书走了。她行李里还有一瓶水果罐头呢。一会儿找出来吃掉吧。 还有不到十天就可以离开乌鲁克了,以后男女主角也不会再在她面前秀恩爱了。 真开森。 这被当狗虐的日子,忒特么痛苦了。 ......................................... 林琳看书非常的快,就跟扫描的速度差不多。没两天的功夫,她带来的六本书,已经看完了五本。 来到乌鲁克的第十天,林琳看到一直在她视线里转的姜暮烟,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英俊的单眼皮大尉柳时镇先生,已经回国了。 泥玛,好开森呀! 普天同庆呀有没有! 叫你天天出去玩,叫你天天秀恩爱。 虽然不应该兴灾乐祸的看着男女主分开,但是林琳就是止不住飞扬的心情。 天天出去玩,还天天秀恩爱。这回悄停了吧。 不过,看了一眼手中的还有半本的书,林琳考虑了一下自己看书的速度。若没有意外,后天自己就没有书看了。 医疗队的归期是十五天。后天是第十二天,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嗯,自己好像应该再买两本书回来。 只是乌鲁克这地方有没有这方面的书店呢? 林琳只好像美丽动人的姜大美女打听了一番,听到了她也不太肯定的答复后,林琳便打消了去买书的想法。 她空间里也有不少书,她还是回头找出两本来看吧。 不过林琳刚打消了出去的想法,刚跟供给官兵说好搭便车去市区的金起范便找了来。 听到可以出去,林琳自然是高兴的。虽然明天一大早跟着去市区的大本营,再在傍晚的时候跟车回来。那也有一天的时间呢。 逛逛当地的店铺,买一买当地的特色,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要知道,这个地方,可是真正的只存在于这个时空呢。 和金起范约定好了之后,便跟姜暮烟请了假。本来医疗队就没有什么事情,姜暮烟也就放行了。 总不能以前她天天出去,别人一天也不行吧。 第二天,林琳将腰包的带子拉长,又将带子换了个扣眼固定。直接将小腰包变成了小小的斜挎包。 将包背上,又带上了围帽,林琳像是刚放风出来的囚犯一般,站在营地的门口和金起范汇合。 金起范比林琳来的还要早,一身军装,挺拔地站在那里。瘦瘦高高的个子,也许并不起眼,但在林琳眼里,却是可爱异常。 男孩朦胧的情愫越渐清晰,林琳看在眼里,却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 那是一个每次给林琳开小灶都会等林琳吃完,去洗碗的男孩。 那是每次林琳给他分吃食的时候,都会笑得非常幸福的男孩。 只是对于林琳来说,真的是太嫩了。 她实在是下不了口。 反正还有两三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面,还不知道呢。何必把话挑明,把事情说开呢。 走到近前,打了招呼,两人便坐到了汽车的后斗里。山间的风,吹得林琳头上的围帽都要飞起来了。 透过朦胧的细纱,面前女孩的脸,也跟着模糊了。就像昨天夜里走近他梦里时,一样的模糊不清,可他却知道,那就是她。 “市区有书店吗?我想要买本书。”林琳两人在到了市区后便下了车,并没有跟着车进入大本营。 金起范一听林琳的问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有是有,不过我不知道在哪里。”虽然知道位置,但他还真的没有去过市区的书店,“不过,这里的书,可能都没有韩语的。最好估计也都是英语的。” 听到这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可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嘛。她现在着急看书,为的不过是回到韩国后的笔试,但这里的书店又怎么可能会有韩国医师资格的书籍资料呢。 “当我没问。我们今天要去哪玩?”既然是这样,那就不提读书的事情了,好好的玩一场,也省得白来一回。 “交给我吧。市区我以前经常来的。”这话还真的不假,每每有了假期,金起范便会和几个战友到市区来逛一逛。过去的一年里,大街小巷,就没有他们没有去过的了。 “好。不过今天出来玩的费用,要aa制。就像是昨天咱们说好的那样。” 一个入伍前是小偷,入伍后是新兵蛋子的男孩,又能有多少积蓄。 再加上韩元并不太值钱。兑换率又非常低的时候,这个男孩,是没有挥霍的资本的。 金起范的眼中升起一抹失落。不过转瞬即逝。毕竟这件事情,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 “好。跟我来吧。我带你好好的玩一圈。” 乌鲁克的小吃,乌鲁克的街巷,乌鲁克的鲜花,以及乌鲁克的酒吧。 两人都一一的走过,见过,尝试过。异国他乡,别有一番风味。 傍晚,来到下车的地方,两人才有些意犹未尽。 “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崔护士也是吧?”金起范觉得跟着这位护士小姐一起游玩,竟然比跟着战友们出来玩更开心。 林琳点头,还不错。 说话间,回营区的车慢慢地驶了过来,金起范非常自觉地将林琳扶上了车后斗,虽然林琳表示过不需要。但金起范仍是如来时那般,非常有风度的扶着林琳上车。 这一招,还是副队长走之前教给他的呢。 要有绅士风度,要体贴,要温柔。 当时金起范还不太明白副队长的意思,但是今天在乌鲁克市区广场看着一对情侣在拥抱接吻时,金起范起初是害羞的,但是在害羞的同时,他的心中竟然是幻想着将他的护士小姐抱在怀里的。 当看到护士小姐用着粉嫩的小舌舔着冰淇淋时,他竟然想要尝一尝那丁香小口的滋味。 他羡慕被他的护士小姐舔着的冰淇淋。 那么亲密,那么零距离。 回到军营,看着林琳笑着道别,金起范心中的不舍犹然增多。 而回到宿舍,更让他不舍的是听到了战友们的谈话,大后天,医疗队就要启程回国了。 他的护士小姐,就要离开了。 今天,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他终于知道了这位护士小姐的年纪,她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呢。 他去年入伍时就满了二十岁,可是她今年才十九岁。 按礼,她应该叫他一声哥的。 他想听到她叫自己一声哥。 ......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医疗队在乌鲁克的医疗任务就全部结束了。 医疗队的众人在营区门口拉着条幅进行了合影。在转身上汽车的时候,林琳把自己带来的六本医疗方面的书籍送给了金起范。 她是个大俗人,俗不可耐的那种。 面前的大男孩,因为接触多了,总会让她心软,让她不自觉地替他着想。送这些书也是如此。 “其实,想要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是有很多办法的。像是成为尹中尉那样的军医官,或是那些军医助手。既不危险,升职也快。当然了,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只是做了一个建议。这些书,还请你收下,无事的时候看一看,也许会有用处。” 部队里也有一些后勤的官兵,这可比冲在第一线的战士们安全多了。 “嗯,我会看的。” 看到听到自己的话,转身要走的女孩,金起范着急了。伸出手就要去抓林琳的胳膊。 可惜这么多世,林琳练武之人的条件反射终于有了。所以金起范的这么一抓,直接落空了。不但落空了,还让林琳把他抓了个正着。 不过是一秒左右的时间,只见林琳迅速回身,一手抓着他的胳膊,一手伸到了他的脖子下面,五指张开,蓄势待发。 而下一瞬间,两个人都惊呆了。 金起范自小学便开始练跆拳道,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女孩抓的毫无防备。 而林琳是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条件反射。以前生命攸关的时候,她一点反射都没有。现在不过是一个这么个平常的举动,她就这么草木皆兵的。 感觉有些个丢人。 “崔护士,我们要走了。”看着一手抱书,一手以奇怪的姿势被林琳抓着的金起范,和傻傻地抓着人胳膊和卡着人脖子不放的林琳,远处站着的姜暮烟大声的催促道。 两人听到了姜暮烟的话,同时动了起来。林琳匆匆地跟着金起范道别后,就像姜暮烟跑去。 而金起范则是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 他错过了最后的告白机会。 而林琳在登上飞机后,也想到了金起范叫住自己的用意。 他终于是想明白了。 她以为...... 不过,这也许就是命吧。 很多事情,不说出来也许是一种一辈子都会挂怀的遗憾。可是一旦说了出来,又要后悔半辈子。 幸好没有让他说出来,不然林琳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答他。 想到这里,林琳就转身看了一眼对着窗户看外面风景的姜暮烟。 女主就是给力,无论是面对谁的爱情。 大尉的是这样,金起范的也是这样。 别管是想要告白的人是不是一个人,都是统统一刀切呀! 林琳在心中打趣了一番姜暮烟,便也看向窗外。美好的风景,总是会让人心情舒畅的。 只是这份美好的心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天崩地裂就开始了。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地震是比洪水还要可怕的天灾。只是那么一瞬间,便什么都没有了。 财产,生命。和你用生命守护的一切。 瞬间灰飞烟灭。 林琳知道会有地震,还有什么疫病,还会有一些冲突。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小心了半个月,在最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地震却仍是来了。 她在今天上午坐上小飞机的时候,还以为这一次是没有地震的,可能是下一次,男主和女主都在这里的时候才会发生地震,所以毫无防备下,地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到了机场,女主的圣母情怀发作了。不过这话却是不准确,因为包括林琳在内的第一批医疗队工作人员,就没有有一个想要离开这里,先回韩国的。 ...都圣母了。 林琳耸耸肩,对于自已也在这圣母的行列,有些个自嘲。 以前她总想着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现在想到的则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果然人手中的资源,体现在了说话做事的底气上。 将行李拜托给其他工作人员,林琳跟着姜暮烟便回到了刚刚离开没有多久的韩军驻地。 离开飞机场的林琳不知道,她其实是躲过了一场更大的灾难。当然,是否真的躲过去了,就没有人知道了。 营地非常的混乱,所幸并无太大的人员伤亡, ...除了金起范那个家伙。 金起范抱着林琳为了减轻负担,以及其他想法送给他的六本超级厚的医学著作回到了宿舍。因为怕虫子和潮湿会弄坏书,所以金起范特意站在凳子上将书放在了高处。哪成想,没有从凳子上下来呢,地震一来,先是书被震了下来。然后放书的柜子也倒了下来。就这样,直接将他砸伤了。 好在只是骨裂,养一养就好了。 林琳检查过后,发现并无大碍,便悄悄地收起了手中的生骨药水。 伤势很轻,没有必要用上这个。 看到林琳一行人回来,金起范是惊喜中带着一些担忧的。大地震刚刚过去,现在仍是还有着余震,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怎么会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处在这样一个危险的环境中呢。尤其是听到姜暮烟医生组织所有医疗队的人进入受灾最严重的地区时。 “我也去。”端着只胳膊的金起范,就要站起来跟着众人出发。 林琳扫了他一眼,又看了他胳膊一眼,没有说话。 姜暮烟哪里还会想到他,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想要去救援。所以在无视,漠视的情况下,金起范就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发电站。 入眼所见...一片狼藉。 高低起伏的惨叫声,让每一个听到的人,心都跟着颤抖。 断井颓垣,血色织就。 “崔敏时,我知道现在这样做非常的不合适。但是救人要紧,请你从现在开始履行一个外科医生的职责。”在这样的救灾现场,一个医生远比一个护士更有用一些。 林琳点头。她能跟着一起回来,便不会真的什么都不做,她毕竟是受过医护教育的人,她...责无旁贷。 生命,应该被优先对待。 在一进入发电站,金起范便和林琳分开了。林琳背着人,专挑那些伤势很重的人下手。 也许是魔药的作用,也许是林琳魔法的作用。在这一场地灾难里,林琳发挥出了极强的救援能力。 就连坚持要来帮忙的金起范,也起到了移动献血的作用。 很快,那些重伤员手上系着的那条代表了生命是否优先处理的丝带都换上了其他颜色。 救援一直持续到天黑,林琳也喝了不下三瓶营养提神剂。黑夜中一架军用直升飞机载着柳时镇和徐大荣一干人到来了。 不过在看到飞机上只下来六个人的时候,林琳当场就骂了一句脏话。 你妹呀,逗闷子呢吧。一架军用飞机就只能坐六个人?游乐园里出来的型号吗? 这是走秀还是救灾呢。 从韩国派了六个人跨过半个地球来救灾? 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呀,就派了六个人? 你行!你真行! 呵呵,林琳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形容这种心情。 韩国,你真强。 看到这里,林琳只好将头看向一旁。 眼不见,心不烦。 偶像剧的世界,她真的不懂。 连最起码的逻辑都没有了...... 借着自己背包的遮掩,林琳自空间中拿出了块巧克力,狠狠地吃了起来。 这个时候,就不要想减肥的事情了。保持充足的体力才是当前最先要做的事情。 黑夜救援本就是不负责任的命令,无论是被救助的,还是去救助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说什么。 就算是她说了,又有谁会听呢。 “金起范,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怕黑。”对于半个伤残人士,还是失血过多的伤残人士,林琳倒是愿意稍微照顾一下。 “好,好。有我呢。我拿着手电。把包给我吗?”金起范一听林琳这么说,立即拿起手电,向林琳手来。同时,看着他的护士小姐竟然还背着那个硕大的包,又有些心疼。 这个大背包,可是背了将近一天了呢。 “不用,这个并不沉。我们去那边吧。”这个背包被林琳施了减重咒的。所以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其中的蹊跷,林琳都是自己背着的。 顺着手指,指到了前面一处废墟,两人便离开了。 不过刚转过来,就看见男主蹲在地上给女主系鞋带的一幕。当然看到这一幕的两个人,所思所想就有了一些差异。 林琳想的是,那双鞋好像不是姜暮烟的。她记得到达发电站时,姜暮烟穿的还是她那双粗高跟的凉鞋。 而金起范呢,倒是遗憾身边的护士小姐,竟然没有穿系带的鞋子。不然他也愿意弯下腰,蹲下.身为她系鞋带。 两人都有一份自觉,并没有打扰到男女主,便悄悄地离开了。 黑夜视线受阻,并没有再找到受伤的人,走到最后,两人都有些累,林琳慢慢地找了一个看起来干净,又相对安全,不怕余震的地方坐了下来。 金起范也累了。靠着林琳做在了另一侧。 “哪,给你。”金起范坐了下来,从裤子兜里拿出来了两颗糖。 林琳拿了一颗,扒开糖衣吃了起来。“哪来的?”部队还有发糖这项福利? ...还是白巧克力包坚果的。 “白天输血的时候,尹中尉给我的。”看了一眼手心中的另一颗糖,金起范又往林琳面前递了递,示意这一块也给她吃。 林琳哪好意思吃他输血换来的糖。仍是借着自己的小包遮掩,从里面拿出了两板大板的巧克力和两袋糯米做成的甜味打糕。 幸好这两样都是不占地方的,不然林琳也没办法拿出来。 “你吃这个吧。今天输血了。总要吃一点好的补一补的。现在没有条件,只能先以吃饱为主了。”递给金起范一板巧克力和一袋打糕。 金起范看到那一袋只装了一口量的小打糕,心里甜甜的。 吃饱喝足,人就容易困。林琳想到韩国派来的六人救援小队后,毫无心理负担地靠着金起范的肩膀就睡了过去。 一直到天大亮。 第二天一早,林琳两人才回到临时休息的地方。不过此时众人都顾不上他们俩,而是一脸愤怒地看着发电站那位禽兽领导人。 人命还会比不上他的那几份资料?真应该将他也埋在废墟里去。看到时候,他是要救命,还是要救资料。 林琳看着这个人,心里反感的厉害。趁人不备,直接用内力隔空打断了这人的腿。 虽然会耗费一些医疗资源,但是比起让他感受一下来自世界的温暖,不是更合适吗? 陈姓二货被单架抬到了安全的地方去了。其他人继续展开救援活动。 不知过了多久,林琳跟着姜暮烟一起爬进了废墟里。在那里看到了上次参观发电站时热情的高班长,不过他的情况非常的不妙。 一直跟在姜暮烟身边的林琳,也终于知道了二选一时,姜暮烟的纠结和愧疚。 想到也许林琳没有来到这里的话,这位高班长可能真的就这样失去了生命,但是好巧不巧的是林琳在这里。林琳还有着魔法世界带来的金手指。 悄悄地在压着高班长的大石头上贴上减重咒和漂浮咒的小挂件。然后在军士们操作下,将高班长轻松地拉出来。 在其他人眼里,那就是巧合和机率的问题。但在林琳心里,却是非常明白这么做可能要承担的暴露危险。 所幸,因为光线和时机的原因,柳时镇为首的特种兵们并没有发现林琳的异常,不然真的要进一回研究室了。 ...... 几天的时间,灾情终于稳定了下来,虽然还有死伤,但林琳知道,这已经比原著中少了很多了。重伤的,轻伤的,都在好转。除了那个发电站的陈永寿。 先是莫名其妙断了腿,然后又在‘说话激动’的时候,伤了胳膊。在崔护士—林琳为他治疗胳膊的时候,又因为疼痛,尖叫而使下巴脱臼。 这倒霉催的人生...... 总总灾难下来,这也导致了只要他一大声说话,一激动下巴就会掉下来。可是因为一些不明原因,他还在一直要求救灾部队去他的办公室解救他的保险箱。 不过人都救不完,谁还会听他的。 下黑手收拾完了陈永寿,韩国首尔也派了飞机来这里,准备接手医疗队。 同时,林琳也接到了通知,在回国的第三天,正式参加单独为她准备的医师资格考试。 于是林琳只能坐着飞机离开了这里。 不过出发前,金起范却又找到了林琳。 “崔护士,无论如何,我今天一定要把心里话告诉你。那天,我真的害怕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意,我就要死在了这里。所以,在崔护士回国前,我必须要说出来,无论你是否决定要跟我在一起。我都要告诉你。” 将林琳拦了下来,噼里啪啦地一通话说完,金起范的勇气也耗尽了。不过在做了几个深呼吸后,又将在心中想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 “我会成为一个职业军人,我会很努力的参加会考,我还会通过考试去军官学校进修,我会成为一个很有出息的男人。你送给我的书,我也会全部背下来,我会让自己安全不受伤,所以请和我交往吧。” “因为你会成为有出息的人,所以才要我跟你交往?”这种告白的说词,还真的很新鲜。 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不,当然不是那个原因。因为我喜欢你。我会为你变成更好的男人,一个配得上你的男人。” “你今天会为我变成个好男人,一个比今天更好的男人。天知道哪一天,会不会为了别人变成更更好的。我今年十九,你才二十一,按照生物学理论来说,你的这个年纪,其实是最容易出现变数的年纪,所以我认为,现在都是我们应该奋斗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事情,还是过两年有了资本再说吧。”又不是天道的宠儿,凭什么陪你玩养成? 林琳觉得男人年纪太小,很靠不住。因为很多的想法,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改变。 所以,还是等到过个几年,无论是思想还是身体都成熟后,再说这些吧。等到了那个时候,是不是还想着她,都是个未知数。 “不,不是这样的,年纪跟本不是问题。那些都是借口,你是不相信我的心意。” “相信如何,不相信又如何。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爱你。如果我们在一起,那也是因为寂寞。你觉得这样真的会长久吗?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跟你去试一试,看一看。你招惹不起我,也承受不起招惹我的代价。现在的你,也最好不要去奢望那些你现在还没有的东西。” 无论怎么说林琳直白的拒绝都没有打击到金起范。就算是被一口回绝,还可以重新追求,更何况是什么都没有呢。 副队长说过,活着就有希望。 留下了林琳的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金起范这才兴高采烈地将人送走。 虽然可能在回国前都见不到面了,但是看到心爱的女孩离开这个落后而又危险的地方,还是让金起范感受由衷的满足。 从今天开始,他也有了一个可以思念的人。 只要一想到有个人,在祖国安稳安定安全的等着他,他的心都热了起来。 他将不在是第一个人了。 林琳并没有答应或是许诺他什么,金起范就可以高兴成这样,真不敢相信,如果真的有一天,林琳闭着眼睛和他在一起了,还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呀。 比来时用时少的时间回到了韩国,飞机是凌晨在首尔机场降落的。所以打车回到家,林琳修整了一夜,第二天便去了书店,准备采购一翻从姜暮烟那里得到的医师必考参考书。 为了能够一次性地通过考试,林琳是加班加点的通读着这些书籍,并且非常丧心病狂的将一些书籍通过各种手段弄成了电子版的,然后更换格式,以有声阅读小说的方式用手机播放了出来。 用眼睛看一本书,又用耳朵听一本书。一直到临考试出门的前半个小时,林琳都是这样过来的。 考试什么的,林琳并不害怕。动手操作也是她的强项,但是关于韩国医师资格这种地域国籍的书面考试,却是有些个没底的。 因为林琳进行的是特殊考试,所以考试的地点放在了首尔军医院,然后在那里的会议室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完成后,立即参加一项由她主刀的外科手术。 两项成绩综合后,便是林琳最终的考试成绩。 为了省心省事的一次成功,林琳特意在考试之前喝了一口福灵剂。 果然魔药的威力是无穷的。卷纸上的考题都是她之前看过的。 早上九点书面考试,一个小时以后,在十点十分的时候,进行外科手术。 等到两个小时的手术结束后,林琳的考试成绩也出来。 满分通过。 被恭喜了一番后,林琳这才放松心神的回到了家里,吃了一顿,又狠狠地睡了一觉。 就算是魔药也无法控制人的生理性需求。 星期一,林琳拿着自己的那份医师资格证件去了理事长办公室。 从护士变成医生,是需要医院重新聘任的。不然工资福利待遇又要算什么呢。 医院的理事长拿着林琳的那份医师资格有些个无语,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护士,到底是为什么出国一回就便成了医生的? 听说医术还非常的好。 虽然有些个接受不能,但在整个急诊室的资深工作人员都在乌鲁克的大前提下,林琳被正式聘用为海星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就不奇怪了。 上班下班,工作环境和同事都是记忆中熟识的,除了众人看她的眼光与以前不同外,其他的都能很好的适应。 对于总是拿眼角瞧人的金医生,林琳连理她都不想理。就那技术,还不如农村杀猪的呢。 估计杀猪的人来做手术,都比她能节省两根灌血肠的血。 穿的像个交际花,用着杀猪的技术干着杀人的买卖,也是没谁了。 从林琳在海星医院主刀第一场外科手术后,质疑林琳医术的人就都悄悄地闭上了嘴。 这年头,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说服人的呢。 渐渐地,通过几场手术,林琳在急诊室站稳了脚。也渐渐地被病人认可,不再因为林琳的年纪和履历而对她有所怀疑了。 数日后,姜暮烟一行人终于回来了。而海星医院的急诊室也热闹了许多。 不过有什么比亲眼看到男朋友断了一口气被送到医院,更能让医生震惊的呢。 这一天,林琳当班,正好看见被两急救车送到海星医院的柳时镇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当兵,尤其是特种兵,真忒么危险了。 交往这样的男人,那得是多么强悍的心脏呀。 看着急救中的姜暮烟,林琳不合时宜的走神了。 ...幸好手术成功了! 只是这种给自己心上人做手术的滋味,一定很销.魂吧。 想到那锋利的手术刀割开心爱男友的胸堂,然后拿着小镊子在血肉和内脏中需找弹头,林琳就觉得她...一定没有姜暮烟那么冷静。 因为她知道,如果有人把展昭伤成那样,她一定不会...... 唉,唯有到此时,林琳才明白。如果没有遇到展昭,也许她那慢长的生命也不会都是寂寞了。 认识他之前,她也许会孤单,也许会寂寞。在每一次次的旅行中,都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得舒心。可是认识他之后,她才明白,什么是寂寞。 真正的寂寞,并不是孤单...... 时间匆匆,林琳在急诊室的生活,虽然忙乱,但是也规律。这一天,林琳接到了金起范回国参加会考的消息。 想了想,仍是在会考当天去为他加油了。 这男人也许会走上一条跟柳时镇一样的路,那么在她可以给予的时候,就别让小小年纪的他有什么遗憾了。 ...... 林琳在海星医院的第三年,参加了三年一次的国际医师资格考核。并成功考上了。 那一年,金起范也通过努力进个了陆军士官学校。 又隔了二年,林琳又参加了韩国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医疗人员职称考试。 正式成为一名教授医生。 这种教授医生的职称,和姜暮烟的那种又有所区别,一个是国家认可的,一个是医院内部考核,其他机构酌情认可的。 林琳会这样考,还是因为姜暮烟辞职贷款不成,最后又回到急诊室工作的原因。 而且林琳也不愿意和一些有后台有门路的人去抢那一两个教授名额。 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不是比那个简单轻松很多。虽然是三五年才有一次考试机会。 可一但考下来,将来就算是换家医院,换个国家,也不会被局限在这里。 不过也可能是受到了林琳的启发,包括姜暮烟在内的很多医生都开始选择另一种考试进职称的方法。这让海星医院的理事长和理事会成会相当的苦恼。 他们对医生的掌控力在逐年下降。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就在林琳二十七岁的时候,二十九岁的金起范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韩民国陆军中尉。 “下个月,我可能会晋升为大尉。然后再过一个月,我就要三十岁了。” “恭喜你。正好我这个月拿到了国际医师教授级别的资格。要不一起庆祝一下吧。” 这几年,两个人一直联系着。暧昧地相处着,说不是恋人,都没有人相信。可说是恋人,两人之间的亲密又很少。 林琳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可能不会爱上你......” 而金起范也不止一次的回过,“但我知道,你会和我在一起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金起范早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可能是因为寂寞……” “…可你毕竟在寂寞的时候选择了我。” 二十岁的青涩,早就随着时间慢慢地消失在时间的轨迹中。 三十岁的成熟,也随着年龄,身份地位的增加逐年加深。 但眼中对他的护士小姐的执着,却一如从前。 丝毫没有改变。 唯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明白时间,也许改变了什么,也许坚持了什么...... 说开了这个话题,两人之间的关系,仿佛又进了一些。 直到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人第一次接吻。恋人的关系才正式确定下来。不过看到今天格外紧张的金起范,林琳知道他们的恋人关系,可能也不会长久了。 “…如果我晋升为大尉,我希望你能够答应我的求婚。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包括失去我的生命。…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洗碗,打扫房间。将来这些只要我在家,都是我来做。虽然我更喜欢你做的饭。美味极了!” 仍然是无法心安理得的说些什么,林琳只有岔开话题,“那当然,我的手艺可是御膳厨房的最高尚宫手把手交的。这是一般人能比的吗?”她的韩餐,那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我记得你是不看那些古装剧的。什么时候也喜欢上了?”林琳的话,非但没有让金起范相信,还把他逗乐了。 林琳一听这话,扬起小下巴。傲娇地说道,“韩国古代历史都没有我好,还想要我给他们捧场?美的他们,再说啦,他们那里不会有特种兵呀。就不会总是害怕有人会受到伤害。我不是姜医生,我可做不到,给自己的男朋友抢救。拿着手术刀在男朋友的身体里找子弹。” 本来还高兴的金起范在听到林琳最后的那句话,沉默了。 这一点,他永远都不能保证。 ......这些年他唯一没有做到的,便是像他的护士小姐所希望的那木羊成为一个后勤人员。 林琳不喜欢太过沉默的气氛,于是主动变了话题,两人商量了一番一会去哪里庆祝。 吃过饭,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气氛不错的酒吧,喝了一些酒。然后又去跳了一会儿舞。之后又是喝酒,又是跳舞,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东倒西歪的乐呵着。 难得的假期,自然要好好的放纵一下。 只是这放纵的结果就是乐极生悲,酒后乱性。 早上,揉着胀痛的头,慢慢地坐起了有些酸痛的身子。林琳对于自己的没下限,已经无语了。 又一次老牛啃嫩草。 不过...八块那个啥,味道还不错。 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腰上的手臂,林琳就要下床。可是刚掀开被子,就又被拉了回来。 男人的吻,极速的落下,而那力度,好像身上到处开着的紫色花朵一般。 ……昨夜被放出来的凶兽今早又想进食了。 林琳轻轻地推了推身上的男人,男人在她的推动下,竟然更加的用力和…兴奋。 粗糙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着自己光滑的身子。林琳有些难为情。这种天光大亮的时候,让她有些不自在。 只是渐渐地,被男人吻的有些迷糊的林琳,除了记得没刷牙外,就再也想不到什么了。 ……食色性也,古人诚不欺人呀! ...... 又是一上午过去了,林琳才在男人餍足的神态下,离开了那张乱得不成样子的床铺。转身进入洗漱间时,又看了一眼抱着她的枕头一个人傻笑的男人,不禁摇头叹气。 ...看来,他们是真的再也分扯不清了。 从大男孩长成男人,林琳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只是没有想到那种养成的事情,竟然就这么发生了。 本来就有些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的关系,这下子倒是不用再纠结了。 除了尽快举行婚礼外,林琳是非常的害怕顶着个大肚子参加婚礼。 那就难看了。 男欢女爱,很正常。只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就要小心再小心了。 同年冬末,两人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婚礼。 都是没有什么家人和朋友的。能被邀请过来的,也不过是医院和部队的同僚和同事。 婚后,两人就搬进了金起范贷款买的房子。幸好两人的工作都相对稳定,再加上大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不错。倒是不用担心供楼的生活压力。 第一章 =7 第八十章 林琳现在很苦逼。 非常的苦逼。 如果让她选择,她更希望原主真的被那个金钹法王一脚踢死,也好过她在这里饿得只能啃草叶子。 “采因,你就吃一点吧。你都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吃东西身上的伤又怎么能好呢。”一旁的胡媚娘有些心疼。要不是她们玩笑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进入了金钹法王的领地,也不会被金钹法王踢伤了采因。 采因现在的道行还不足两百年。哪里抵抗的了那金钹法王气愤之下的一脚之力呢。若是那金钹法王踢在她身上,她尚有五百年的道行可依。也好过采因现在连人身都维持不了。 “媚娘,我不想吃草。有没有肉吃呀。”林琳都素了好久了,上顿草叶子,下顿萝卜的,实在是馋的慌。她现在兔子的形态就算是去了空间,都跳不到凳子上,打不开冰箱。 就连一直都有的魔力,林琳都能感觉得到它在体力流动的充沛。但是就是使不出来。而原主不到两百年的修行。也让她不会什么法术。 “采因,你疯了。你是兔子。怎么还能,还想着吃肉呢。要不,我去给你找根萝卜再啃啃吧。” 被媚娘这么一说,林琳愤恨地想到,她现在还是个三瓣嘴的兔子精。 “我说笑的。媚娘,我还有多久才能变成人形呀?”只要成为人类,海阔天空,再不受这窝囊气。 如果妖精的术法没有办法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变成人形,她不介意使用魔法的手段。 魔法里就有将人变成动物的魔咒。现在不过是将魔咒反过来使用......罢了。 应该不难吧? 胡媚娘有点诧异和不解。“采因,你是不是被踢傻了。一会儿要吃肉,一会儿又要变成人形的。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变成人形后,身上没有毛毛的吗?”胡媚娘上下地看着面前的兔子,采因为什么醒过来后,就一直怪怪的。 “采因,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胡媚娘拿起一旁的青草,一副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琳心中一凛,知道自己这几天的异样,让面前精明的五百年玉兔精起了疑心。也怪自己随心所欲惯了。 以前她遇到的人再精明,也不会有几百年的阅历,但面前的人,不,或者说是兔子,就不一样了。 她若是再掉以轻心,早晚会毁在这上面的。 “你真当我被踢傻了。连自己在凤凰山都忘记了。”按着记忆中采因的说话语气,回了这么一句后,想了想,又接着说道。“这破地方,我是再也不呆了。等哪天我好了,天大地大,总有那破法王找不到的地方可去。” “胡说。你这点道行。一但出去,有点道行的都能收了你。还是快快把伤养好了吧。我已经要了些参须,估计不出三五天,你的伤就全好了。等你好了,我们再出去玩儿。” 听到这话,胡媚娘才放下了刚才怪异的想法。笑容满面的出去了。 林琳眯眼看到已经走远的胡媚娘,心里对于离开这里的想法越发的坚定了。 胡媚娘再好,可她不是采因。她也不愿意为了胡媚娘被金钹法王扒皮吃肉。而且对于这个胡媚娘,林琳也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想法。不喜欢,也不讨厌的。 自从那日醒来,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后,心里就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远离这个胡媚娘是保命的首要任务。 ...................................... 几日后,林琳发现身上的伤都好了。体内被踢伤的筋脉也都恢复了。按着记忆中的修炼方法试着变了变身。 心随意转,林琳就便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清秀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可伶可俐。 低头从下往上看,林琳很满意自己的样子。至少比这几天一直照顾自己的胡媚娘好看多了。 伸出手,看到手中已经有七颗佛珠了。看到佛珠并没有因为这具身体是妖精血肉而失去光彩。林琳心中又安定了几分。 有了这几颗佛珠,她在这个世界也有了保命的本钱。 将空间中的魔杖取了出来。试着挥了挥,山洞中的灰尘就都不见了。这让林琳觉得也许以她现在的修行,用魔法比用妖力可能带来更多的生活上的便宜。 趁着胡媚娘不在这里,林琳从空间中拿出复制的水府明珠来。向外看了一眼,然后快速地塞到嘴里。 也不知道这东西这一回能不能给点干货。反正有总比没有强。吃了它,也让心里托个底。 ...... 待第二日天明,林琳才吸收了那颗水府明珠。 说来也是好笑,妖精的东西,果然妖精更受益。这颗水府明珠竟然直直地增加了她五百多年的道行。 运功于内,林琳了解到她现在的整体实力是不足两百年的修行,却有七百年的道行。林琳想了想,她不打家劫舍,也不强出头。想来只要安安分分地做个普通人。遇到麻烦的时候,使用一下她所学过的武功应该是能够在这个时空生活下去吧。 再加上手心中的七颗佛珠,她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法海遇到她了,也不会轻易收了她。 看来是时候离开跟胡媚娘告别,离开这里了。 不过人家总是照顾了她多日,她加加减减其时都比五百年修行的胡媚娘要大,总不能得了人家的好处,而不回报吧。 如何回报一只五百年的玉兔精,这可是难倒了林琳。思来想去的,竟然只有在她的容貌上做文章了。 虽然林琳不曾以貌取人,但是胡媚娘的样子是真的好难看。丑的是惊天地,泣鬼神。想到胡媚娘也许会为了美貌而被金钹法王掐住软肋。心里就想到了也给她一副图的打算。 就是不知道不是白蛇的美人图会不会有那个让她变美的力量。 林琳是学过画画的。魔力也充沛。又在多次的轮回中看到过真正的美女。她想到了倚天中的赵敏。美中带着一股子英气。她也想到了大长今中的今英,美中带着一身的知性。还有红楼中的那么多的美人。 说来,那么多的人中,都是美人坯子,一时间,她竟然难以选择。最后一番抓阄。竟然抓出了晴雯。 于是利用自身的画画能力,再加上魔力的帮忙。一副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美人图就诞生了。 林琳将它放在这几天她一直卧着的石床上。然后写了封信。信中只写了一句‘我走了’。其他的就再也没写。直接按着记忆幻影移形到了山脚下。 想到这个破地方,还有那么个金钹法王在不远处。林琳从一干魔法物件中找到一件隐身斗篷穿上,又拿出魔法扫帚。一路不停地向南而去。 离开了凤凰山的地界,林琳便放松了心神。多日后,一直飞到苏州附近,林琳才从魔法扫帚上下来,然后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进了空间。 吃饭,洗澡,睡觉。好好的休整了几天,才在自己的一干衣服中找出了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打包了一件,其他的都单独放在一处。 空间中金银不少,林琳跟本不愁没有银子花。所以给自己整理了行李后,林琳这才出了空间,一路非常随性地逛了起来。 古代的风景,她早就看够了。现在对她来说,就是找个安全的,风景好,民风好的地方居住才是正事。 可是这个背景的故事差不多都是围着苏杭一带来的。其他的地方,林琳还真的不知道哪里好。 是不是会有天灾,是不是会有*。 不能住在钱塘县,那里妖精多。 还有不能住在金山寺附近,谁知道哪天那位白蛇就要水漫金山了。 京城也不行,那里有高官。 可是其他的地方,林琳觉得无论是繁华还是富裕都不及这些地方。而且按照地理气候来说,林琳还是喜欢江南水乡的温润。 就在林琳纠结居住地方的时候,因为一个意外,她差点被卷入一场双蛇争冠的撕杀中。 “呵,一个才修炼几百年的兔子精也敢在这里看热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最喜欢吃兔子了。来的正好。” 打输了,一身女装的青蛇不怀好意地看向林琳。 林琳几辈子下来最怕蛇了。那么大的两条蛇在她面前打斗。吓死她了好不好。这会就算是面前站着两个大美女。她也真的跑不动了。 “又胡闹。修行不易,她好不容易有了今天这般修为。何苦吓她呢。我们走吧。”白蛇笑着摇了摇头,拉着青蛇就要走。 “姐姐,你放了我一码。我感念你的恩德,愿意给你当丫鬟。现在我放她一码,她不是应该给我当丫鬟的吗?”古灵精怪的青蛇一手拉着白蛇,一手指着林琳有些不忿。 这兔子,太不知感恩了。 “......”,被青蛇的强盗理论惊呆了的林琳无语了。 “......”,觉得青蛇的理论好像没有错的白蛇也无语了。 这年头,实力就是最根本的说话权。于是根本不用林琳再说什么,她只能收拾好了自己成为了——丫鬟的...丫鬟。 这倒霉催的命呀。 命中注定要给人家当回丫鬟! 第81章 第八十一章 “结拜?不,不,不用算我。那个,我可不跟你长命百岁活到天荒地老。我就只想像个人似的,活个百八十岁,然后睡在棺材里。”林琳对于自己无限的轮回和无限的生命早就厌倦了。 要是真的跟白蛇和青蛇结拜,那成了神仙可能就真的要活到‘老而不死’了。说真的,林琳相当佩服白蛇竟然能在深山中一蹲就是一千八百年。要是她早就疯了。 “喂,你一个妖精,有点出息好不好?”青蛇一看林琳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就想要动手。被一旁的白蛇拦了下来。 “小青,你别动不动就欺负采因。”说了她一句,又转身看林琳。“采因,你本就是修行成精的兔妖。难道不渴望大道吗?” 林琳想了想当初原主为什么要修炼,然后才认真地回她,“白姐,当初只是不想成为肉兔,才一直和同伴修炼到现在。只是后来发现我和同伴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才离开修炼的地方,到了这里。我想像人一样过普通人的生活。生老病死......” 白素贞虽有些不解,但也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许这就是采因的道。不然为什么采因一个不足两百年的兔妖,身上没有一丝妖气,竟是满身的佛光呢。 “人各有志。我们也不强求。既然这红尘中相遇,那就先结伴而行吧。”说完,白蛇便对林琳和青蛇说起了此次来到红尘中的事由。 “三月三,西湖高处寻?下个月便是三月了。现在也不足一个月的日子。到时候就能找到姐姐的恩人了。” “嗯,茫茫人海终于有了一些眉目。了结了此事,我们姐妹便可以远离红尘一心修行。” 林琳撇嘴。“要是了结不了呢?” 刚刚还一脸美好憧憬的白蛇和青蛇都将视线看了过来。一脸的‘你是嘛意思’,看着林琳。 “白姐,你打算怎么报恩呢。是像那些戏文里唱的那样以身相许?还是给金子,给银子?帮着他成家立业?还有你的恩公若是个女人或是小孩呢?报恩的标准又是什么?我知道蛇都是要生蛋的。如果白姐看着那,呃,恩公长的好,人品好,再来个以身相许,将来总是要给人家留个孩子的,万一生下个蛋,怎么办?人类可是很讲究子嗣传承的。 下个蛋还不算太可怕,就怕生下半人半蛇的生物出来。到那个时候,人不容,兽不容,也怪可怜的。将来女的嫁不出去,男的娶不上媳妇,姐,亲姐,这一点你一定要考虑清楚呢。” 差点就要把许仙这个名字说出来了。林琳在心里悄悄地抹了把汗。 白蛇:“......”她说的好像真的很有道理。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青蛇:“...管那么多做什么,先把人找到再说呗。” “是呀,小青说的是。我们还是先将恩公找到再说以后吧。当然,采因的话,我也会好好考虑的。” 林琳一耸肩,表示随便。突然看到她们所占的地方,还是那么个破败的地方。心下一横,又接着说道,“既然这样,我们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仇王府衰败了数年。现在房契应该在衙门那里。我们先将房子买下来,然后找人修善吧。我有银子。” “买什么房子呀。就这么一处破宅子,我都住了好久。这里自然是我的。你有银子,我也有。你看?”小青说着话,直接不知从哪变出来了两锭银元宝,向林琳一抛,一脸的得意。 林琳接过,翻开底面。很好,上面就镀着四个大字,‘钱塘府衙’。“原来最近闹得那么凶的盗银案,就是你做的呀。青姐,你这银子,平时就这么往外花呀?这底下的字,你都不抹去吗?” 青蛇一听林琳的话,一脸的诧异。“咦,这底下有字?”一边说,一边又不知从哪拿出一锭银子,翻开看去。果然上面是有字的。 “是呀,官银都会刻字的。这可以证明这些银子的出处。将来就是丢了,也可以通过这些来便别。青姐,你在人间呆了多久了?怎么这些常识都不放在心上。你就是有本事,知道衙门抓不到你。可那些你花出去的银子呢。那些人挣的银子是赃银,本来就不容易,再摊上官司。怪倒霉的。” 小青被说的脸一红,有些个不好意思,不过转念一想,又笑了。“我就是偷着玩的。也没想着要花出去。所有的银子,都还好好收着呢。” “要不,还回去吧。”白素贞也是刚入世,虽然修行和道行都够深,但是还对人间的事情,仍有一些一知半解。 林琳摇头,“暂时先不用还。毕竟现在还回去了,估计也会被贫官收到自己手里。要知道这些当官的,就算是当初青姐偷了一千两,估计报损的时候,也会报上两千两。” 小青:“......”她怎么感觉自己的一场游戏,其实是给那些贫官做了帮手呢。 白素贞:“......”人间的官,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那现在要怎么办?”小青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官银都倒了出来,在这废墟一般的仇王府正堂,白花花的银子就那么堆了一小堆。 林琳围在那里看了看,想道,“给我吧。我先收起来。以后,有个什么灾荒,咱们就用这笔银子做救济的费用。或是将来官府真的认真追究起来,我们再看看情况还回去?” 白素贞点头,“这样也好。” 小青一听这事有人接手,立马又恢复了生气。连忙摆手,“小兔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办不好,吃了你。知道吗?” “...知道了。”吃,吃,吃,就知道吃。也不怕吃你一嘴的毛。 “我先去买房子,然后去人伢子那里买下人和雇人修宅子。这几天,你们是要找个洞修行,还是找家客栈?”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又接着说道,“客栈人多嘴杂的,太闹哄了。不如去城外找个山洞呆上几天。等到三月初,你们在下来。我保证这仇王府一定收拾的漂漂亮亮的。” “哪需要那么费劲,咱们是妖精。几个幻术下来,什么不都办好了。” “可问题是那幻术都是自欺欺人。实际上还不是这么个底子吗?幻术要是能彻底的改变样子,以后都不会因为没有了法力,而保持原样。那我也认了。可问题是我们明明就是在这一片废墟上。睁着眼睛骗自己有嘛意思呀。” 林琳觉得自己是个大俗人,实在受不了自己明明呆在破败不堪的地方,却让自己想像是个干净的,华丽的地方。眼睛虽然看着是不一样的,但是心理却是怎么也过不去那个坎。 这种幻术,其实就是比皇帝的新装更高级一些罢了。那个只能骗自己,这个嘛,倒是能骗所有没有法力或是法力比较低级的生物。 这一点,不是林琳崇洋媚外,但是事实上魔法中的永久变形术就比这种幻术要好很多。她记得当初因为盗官银的案子,许仙再一次来到这里时,电视剧中可是表现出了这样失去法术后仍旧破败不堪的样子。 若是魔法,只要在最开始的时候,使用最耗费魔力的永久变形术,想来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说真的。若是白姐将来真的嫁人了。然后就在这座宅子里呆到儿孙成人再离开。等到你离开的时候,这宅子岂不是还要变成现在这个破样子?” 反正不管白素贞和小青说什么,林琳非常的坚持已见。房子必须要去官府过户,下人也要买本地的人口,修房子也是如此。必须一是一,二是二。 说来这两只千年大妖,心性都是纯善的,也因此并没有因为林琳这个百年小妖的坚持而生气。反倒是真的听了林琳的意见,出去找了个山洞,准备清修几天。 林琳见此,心中也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她不能阻止白素贞也许仙的这一份连观音大士都说的‘深情’。那么她也就只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尽自己的一份心力。让他们的路不再那么忐忑。 虽然鄙视白蛇的眼光,但是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成仙的好办法。 水漫金山,涂炭生灵。行医救病,造福无数。是非功过,谁又能说的清楚?不过,说真的,被关在雷峰塔下二十年,就可以得道成仙,为什么我感觉是一件占了便宜的事情呢? 两只大妖转身飞走了。林琳想了想,也拍拍走了出去。 仇王府位于双茶巷,早就空置多年。又因着小青曾长居于此,众人对此宅子都是避之唯恐不及,今见有人来此买卖,府衙书吏自是一番好言诉说。 “家主姓白,只一位小姐。从四川芙蓉城而来。想长居于此,特买上此宅。”林琳想到以后小青会给许仙介绍的说词,这会正好用上来了。 “你家小姐,怎么一个人来此?”那书吏在林琳送上了‘茶水资’态度更是相当的客气,一边将房子过于白素贞名下,一边对着林琳用魔法混淆咒弄出来的三张身份文碟进行户籍登记。 “我家老爷生前是位官老爷,官威赫赫。只可惜老爷和夫人早早地去了。家里只留下小姐一人。本来是要投靠舅舅的。后来得了信,说是舅老爷近年可能会一直驻守边防。那里环境恶劣,如何是我们家养在深闺的小姐受得了的。于是舅老爷便让我们家小姐先到钱塘暂居。等到舅老爷任期满了,再接到身边团聚。” 原来不但是位官家小姐,还有一位当大官的舅舅。书吏一听,便更加的殷勤和小心,“只不知这位舅老爷姓甚名谁?” 林琳说谎都不打草稿地笑了。“官爷,您这可是为难我了。主家的事情,再多了,可不是我能说的了。” 拿过书吏手中的地契,林琳欠了欠身,便笑着走了出去。 第82章 第八十二章 出了衙门,林琳正好与出门巡逻的李捕头碰上了。林琳向后退了一步,以示礼让。 “咦,你是哪的?我怎么没见过你?”李捕头天天在街上逛,再加上自小便是这里的人,所以钱塘县上下还真没有几个眼生的。 这年头狗仗人势的太多了。看到这人礼让自己一行人,那么身份地位上,也就不可能太高了。连大老爷的二姨太都能够不把那么放在哪里呢,更何况别人了。所以见此情景,李捕头很自然问了出来。 李公甫是个老油子,但是心地却不坏。平时爱听点好话,爱喝点小酒,吃点小炒。但是为人品性上,却是直得人尊敬的。 就以原著中,将小舅子的儿子当成亲儿子来抚养这一点,就不是别的男人能做到的。所以林琳对他的印象非常好。 “见过几位官爷。我是刚刚定居此地白家的人。双茶巷仇王府便是我家府上。” 原来是新来的,怪不得他没有见过呢。李公甫听了点了点头,也没当回事。然后便带着身后的衙役进了衙门。 这盗府银的江洋大盗还没抓着呢,哪还有闲功夫搭理新来的。 唉,一会儿又要挨骂了。 此时的林琳虽然心中敬重此人,但是这会儿自然也不会把李公甫放在心上。先将地契妥善收好,便去了之前从书吏那里打听到的,口碑甚好的人伢子家。 在那里买下了十名丫鬟,十名仆妇,十名小厮。以及厨娘,花匠等等下人若干。因为林琳要的人数非常的大,再加上她还要调.教得差不多的成手。所以可是难坏了那人伢子,不过也乐坏了她,毕竟林琳出手是相当的大方了。 除此之外,林琳又在人伢子的介绍下,买下了一房帐房和管家。 有了管家和帐房后,那么修房子和安排下人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拿出一千两银子,做为启动资金,林琳便当起了甩手掌柜的。 说实话,这一千两在根本上是不够什么的,那么大的宅子,要修理起来,相当的费钱。但是林琳却是在之前就用魔法干了很多的事情了。 永远变形术,清理一新,初复如初等等的咒语下来,那个宅子其实就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这一千两银子,做一些善后和买些帐布帘幔,下人衣服。厨房用具等等那也是够够的了。 ...... 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实用性和有效率,也许是大把银子在前面开路,二月末,整个仇王府,不,或者说是白府就焕然一新了。 前院正厅正堂,后院正房正院。绣楼两座立在后花园。临水轩窗,小拱桥。真真是厚重沉稳,富丽堂皇。又不失清雅,细致以及婉约。 正房正房,如果将来白素贞没顶住男色而成了亲,那就是他们的新房。而现在,林琳便将靠近正房的那座绣楼布置成了白素贞的闺房。 十个丫鬟,安排了四个在白素贞的绣楼。剩下的六人,两人在前院,两人在正房,还有两人是专门负责打扫她和小青睡的那座绣楼的。 仆妇也是如此安排。 既然当家做主的是她,那么她就不能让自己太亏着了。 真让她当下人端茶递水,下厨房烧饭,做春秋大梦去吧。 ...... 其他的,诸如小厮,花匠,采买等事,皆是新买来的管家在安排,林琳却是一点也不用操心的。 这一日,林琳将管家招了来,轻声吩咐道,“小姐这几日就要回府了。一切事务,便如之前安排便好。让绣娘做的衣服可都做好了?” “回采因姑娘,这些日子已经为小姐做了不下十套的衣服了。听姑娘说小姐喜白,衣服都是以白色为主,其他料子为辅。此时已经熨烫薰香后,送到了小姐的房间。另,姑娘吩咐的,小姐身边的青姑娘,绣娘也已经做出两套换洗衣服来,估计过两天便都得了。” 顿了顿,管家又接着说道,“因一直不知采因姑娘喜欢什么样的花色和颜色。绣娘们托老奴来问一声,也好紧着给姑娘做出来。” “我喜欢紫色的。跟绣娘们说,我的不打紧,可着两位姐姐来便好。她们出门在外的。对了,我说过,咱们府上不喜欢食蛇肉和兔肉的事情,别忘记了告诉厨下。还有,除了这两样,我也不吃狗肉,牛羊肉不吃炖的......” “您放心吧,一早老奴就吩咐下去了。保准错不了。”虽然林琳对外一直说自己和小青是白素贞的丫鬟。但是丫鬟能帮着买宅子,帮着买下人,帮着买管家吗? 所以,林琳不但给白素贞安排了身份背景,就连她和小青也都有了出处。 之前不是说莫须有的白家老爹是总镇出身吗?所以她和小青的爹,便是家将出身。因此在地位上,是仅次自家小姐一层的人物。 而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管家,或是整个白府的人,也都知道了这个白府的当家人是谁。谁是直接管着府中各项开支和生杀大权的人物。 “我要买地买铺面的事情,可有眉目了?”她空间里就是有再多的金银,也架不住个坐吃山空。不能节流的情况下,开源就是当务之急。 “城外有两百亩中等田,城东那边还有一百亩的上等田。至于铺面的事情,倒是有那么两家,不过地段都不是太好。” “先把那三百亩田买回来。至于铺面,先买下一家相对好一些的。其他的再看吧。耕地,还是少了些。再去打听打听。没有个一千亩地打底,阖家上下这么多人,还不都要喝西北风去。” 自古以来,开源都比节流更让人接受。节流节的是生活质量,而开源嘛,呃,则是改变别人的生活质量? “是。”管家一听这话,心里就有些好笑。真真是碰到了大主家了。一千亩地都当成打底的了。 ...... 三月初三,下晌。 林琳站在绣楼上,看着这一会儿晴,一会儿阴的天。摇头叹气。看来呀,再过不久,这白府就要有喜事上门了。 下了绣楼,让身边侍候的丫鬟去叫管家过来。 “今日小姐便会回府。现在打开大门,迎接小姐进府。” “今天?”管家诧异。 “嗯,我刚收到消息,就是今天。去通知厨房准备晚宴,通知小姐院中的下人,准备好小姐的换洗衣物。还有洗澡水也要备上。将前日高价买来的上好春茶也找出来。......青姐那边也是如此。万不可怠慢了。青姐不似我好性子,惹了她生气,当场就能要你半条命。” “是。”府中下人都是知道青姑娘和采因姑娘是自小跟随小姐的家将家的小姐。一身好武艺,比十个男人还要厉害。 没看见府中近日找来的那个家丁护院都是要经过采因姑娘的考核方能入府的吗? ...... 申时一刻。 远远的林琳便看到白素贞和小青相携而来,林琳示意家下人等放鞭炮和上前拜见。 只这一下,便将二人弄蒙了。 “欢迎小姐回府。小姐,洗尘之物已经准备妥当。请回绣楼洗漱,晚宴马上就好。”林琳上前半蹲了一下,便站了起来,笑着扶过白素贞的另一只手,笑眯眯地说道。 “青姐,你也回房间换身衣服吧。我让小丫鬟带你回房间可好?”说罢,不等小青反驳,直接一抬下巴,就有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就很机灵的小丫鬟上来行礼。 “青姑娘,请随奴婢来。”小丫鬟侧身示意小青跟上。 小青看看林琳,又看看白素贞,白素贞轻声说了句‘你也去吧。’小青这才跟着小丫鬟走了。 与当过大小姐,官夫人,并时常在自己心里把自己当祖宗的林琳相比,小青和白素贞还真的没有被人这么侍候过。 ...相当的别扭。 毕竟她们俩谁也没有经历过脱个衣服,都有人在一旁围观,伸手等着侍候的时候。 ...... 白素贞和小青忍着不适,在林琳的安排下洗漱,更衣,然后坐下喝茶,等着晚宴的到来时,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是人间大家小姐的生活?”小青喝着据说是今年的春茶,有些迷茫。 如果一个人类都比他们修炼千年的妖会享受生活,那么她们追求长生,追求大道的意义又都是什么? 小青突然感觉到这么些年,她...算是白在人间走一回了。 林琳早就挥退了下人,不然真让小青问出这句话,还不等让这帮子下人疑惑呀。 “可不是,小姐的身份是官家千金之后,家在四川芙蓉城。父母不在,有一舅舅在防疆驻防。你和我都是小姐家的家将之后,算是半个主子。在这府里,是一人之下,几十人之上。咱们这还算是简朴的呢,好多落魄人家的小姐,还一脚出,八脚迈的呢。” “巧了,我今天也对人说了小姐的身世,也是这样的。”难道这四川芙蓉城还专门出官家千金?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呢。 小青哪里知道林琳这本就是顺着她说过的话,才开始往下编的。 “白姐,可找到你的恩公了?”一把破伞,当宝似的看着。这一会儿功夫还要放在眼前。真当别人不知道这伞有蹊跷似的。 听到林琳这么问,小青第一个坐不住了。“不但找到了恩公,还找到了相公呢。”小青不顾白素贞一脸的羞涩,将事情一板一眼的说了出来。 “小青,你讨打。”白素贞被小青的话,羞红了脸。 “是吗?那真是要恭喜了。不过白姐,在人间成亲可不只是点灯红蜡烛,拜个堂就是夫妻了。他还要走正规的手续,不然你们这个婚事就不会被人认可。这就跟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差不多的道理。” “快说说,说说。都有个什么讲究,咱们可不能让我姐姐吃了亏。”白素贞想问,但是羞于张口。可小青才不会不问下去呢。 “此时男女成亲,自然是要三媒六聘。一样一样的来。男人请了媒婆上门说亲,那是诚意。也是懂礼数。不然就是看轻了女方。媒人来个两次,咱们再应了。既显了女方珍贵,也能在谈话中知道一些男方的家事人品。或是这中间派人去查一查男方的品性,还有家里都有什么人。不然轻易的许了婚。那男人要是个家有妻妾的,岂不是白糟蹋了白姐的人品。” “这么麻烦?”小青听了啧舌不已。 这人类就是规矩多,不就是公的和母的要住在一起□□的事。这么一点事,弄得那么麻烦。 白素贞在一旁也觉得人间的事情,真是太麻烦了。 林琳将两人的神色看在眼里,叹了口气。“人这一辈子,是非常的短暂。所以做什么都希望能有个完美的开始和结局。对于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是万分重视的。而成亲,做为人生的一件大事,自然是不能草率了。” ...人与动物的区别便是,人类比动物更注重形式。 第83章 第八十三章 “那许仙,会来提亲吗?呃,我是说他会来取伞吗?”看到白素贞也有些不确定的样子,林琳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问。 “采因,你是没看到,那个许仙呀,我们分开的时候,眼珠子都不点落在姐姐身上,跟着我们回来了。”小青拿起一块刚才丫鬟上茶的时候,一道上来的茶点笑着朝林琳比划。 “...可是听你这么一说,感觉那个许仙不是有些个轻浮,就是个读书读傻了的读呆子。要是他只知道自己来,而不知道找冰人上门来,岂不是让人着恼。” “那有什么,他要是自己来,我们就把他打出去。什么时候等到媒人来了,再让他上门。” 林琳听小青这么说,都恨不得翻白眼了。“你就直接说‘哎,许仙,你要不是带着媒婆一起上门来,我就不让你进我们白家的门。’你是想让白姐成为天大的笑话吗?哪得恨嫁到什么程度才会如此呀?快罢了吧。这人要是来了,你交给我和管家办吧。不然,真能让你弄砸了。” 你弄砸了不要紧,然后弄得白素贞一个着急,自己出去会许仙。然后当天便成了亲。这算是什么事呢。 名不正,言不顺的。按着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无媒那个啥。 官盐当成了私盐卖,何苦让人瞧不起呢。 她来此一朝,还弄成原著那个样子,岂不是白忙活。所以呀,这个时候还不如不要让小青参与进来呢。 “你少瞧人了。我,” “小姐,青姑娘,采因姑娘。晚宴准备好了。请小姐吩咐摆在哪里?”小青的话,直接让门外的小丫鬟打断了。 采因在里面听了,便笑着问白素贞,“白姐,你们今天刚回府,我让厨房备了一桌接风席面,你看,是摆在绣楼的一楼,还是摆到正院去。毕竟那才是主人家应该居住的地方。因着白姐在人间是未出嫁的女儿,这才将房间安排在绣楼。” 白素贞想了想,决定将席面摆在楼下。林琳听了,高声吩咐门外的下人,下人听到,应了一声便下了绣楼。 片刻后,林琳请了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下了绣楼。绣楼一楼的正厅席面都已经摆好。安排在白素贞绣楼里的四个丫鬟,有执洗手盆的,有执毛巾的。还有拿着酒壶的。看得小青啧舌不已。 洗手后,采因便把下人们都又一次打发出去了。下人们因为早就得了林琳的吩咐,凡是她们三人或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只管把茶水点心等物准备齐合下去便可,因此这个时候看到林琳挥手,便都悄声退去。 “以后一日三餐,都会有下人打点。白姐和青姐有什么想吃的,只管吩咐门外的丫鬟就行。她们就会去通知厨娘。还有要是有什么想穿的,想戴的,也只管吩咐她们,她们就会找管家去采买。对了,白姐,你们都是修了上千年的妖精,知道哪里有金矿银矿吗?咱们家现在花的都是我的私房钱。就算是有再多,也经不起坐吃山空。 前儿,我还让人买下了三百亩地,江南一年两季,倒是会有一些进项。噢,我还让人买了一个铺面回来。想着先装修一下,等到你们回来了,咱们再想想,拿这个铺面干点什么。不然家里这么多张嘴,天天都要吃饭的。” 听到林琳这么说,白素贞和小青都开始慢慢地想,她们知道的那些深山里,好像真有一些金矿银矿。 想到了,两人便说了起来。林琳一听,眼睛便是一亮,原来这招真行呀。连忙招呼两人用晚膳。 用了晚膳,林琳便又让白素贞去适应官家行金小姐的生活。而让小青带着自己去挖个金银矿。 天亮前,小青便带着林琳飞了回来。这一趟两人算是来了一个大丰收。 不过,小青也是个有意思的。她是真的不在乎这些金呀银呀的。所以竟然只是站在一旁一个劲地催林琳装金银。而自己却是一点也不拿的。 因为每个妖精都有自己的办法装东西,林琳也没有跟她客气,真真是敞开了空间使劲的装。 不过装的再多,也有装完的时候。这不,一个银矿,一个金矿就都被林琳装在了空间里。整整装了两个佛珠空间才算完事。 “有了这些金银,至少我死之前是不愁阿堵物了。” “你真的不准备修炼了吗?以你现在的道行。若是不继续修行,可能也就只有一百多年的寿命呢。” “对我来说,那就够了。”一百多年的寿命,她要是还不知足,那她还真的太贪心了。 住在她们绣楼里的两个丫鬟自始自终都不知道自己侍候的两个姑娘不在自己的房间。所以,林琳两人回来的时候,也都悄悄的。 林琳仍是保留了身为人类的基本习惯,睡觉。 而隔壁的小青,林琳就不知道了。谁知道蛇要不要在床上睡觉呢? ....... 许仙如期的来了。这一点并没有让林琳担心。倒是白素贞看着来到府里的许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请那位许相公到前院用茶。让大管家去做陪。”林琳按下要起身的白素贞和要去前面看热闹的小青。这才吩咐一直给白素贞梳妆打扮的丫鬟。 那小丫鬟是个有眼力见的,自然知道是要听谁的。所以行礼便退了出去。 “你们放心吧。这个时候,不是你们应该出去的时候。女儿家的矜持很重要。所以让管家应付他就可以了。想要问的话,我早就嘱咐过管家了。那许仙只要是心里有想法,自然会回去跟家人商量,如何来提亲的。” “你这死兔子,那管家能明白我们的意思吗?”小青与白蛇对视一眼,眼中都带一丝担忧。 “放心吧。这事交给纯人类,绝对万无一失。”这有啥不知道的,一个恨嫁,一个想娶嘛。 反正这种事情,走正规程序就对了。 见此,小青便也不再说话。只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而白素贞坐在梳妆台前,拿着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头发。担心之情,不用言表。 估计这里就只有林琳还能静得下心来,喝茶吃点心,偶尔在绣花撑子上绣上两针了。 少时,许仙离开。管家在白素贞的一楼求见。 白素贞刷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看到林琳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坐了下来。倒是小青不管不顾的,直接冲出了房间,奔着楼梯跑去。 林琳对着白素贞点了点头,然后也跟着小青下了绣楼。 刚下来,便听到小青不加掩饰的问管家如何。 “老奴看得出来,那许相公为人忠厚,又有些机伶。对着咱们家小姐也是倾心一片。老奴已经暗示过他小姐碧玉年华,待字闺中了。那许相公听了,欢欣鼓舞。言不及义的说是要回家请家姐遣冰人来提亲。只是,只是”说道这里,管家有些个犹豫。 “只是什么?别吞吞吐吐的,快说呀?”小青急的直接向前了一步,而躲在楼梯口的白素贞也有些个焦急。 林琳看到老管家这个样子,也就想到了他要说什么。于是不紧不慢的地接话道,“可是身家的问题?” 听到林琳一语道破,管家脸上一喜,连忙点头应是。“是,是。老奴刚才细细地寻问了一番,这位许相公,家里虽未娶妻,可却也是家无横财,自小随姐姐嫁到夫家。一直长到如今,仍是寄居在姐夫家里。不但如此,他虽有些个医术,但是现在仍是学徒弟子,并未出师。想来将来生活上,有些个艰苦拮据。” 老管家就没有好意思一直张嘴说将来许仙可能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小青听到此,松了口气。“唉,你这老头,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吓我一跳。咱们有的是钱,又不是养不起他。” “可是,可是。”老管家觉得小青的话,有些个偏颇,可是又慑于小青说话时厉害的性子,不敢往下说。 “管家不用担心。咱们相中他的,也是这一点。咱们家虽有家财万贯,可家里却只有小姐一个人。舅老爷远在天边,自已都是有子女要管的人,如何顾的上咱们家小姐。找个家世简单一点的,将来也不会欺负了小姐。不是吗?” 管家一听这话,恍然大悟。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就说嘛,面前的三位姑娘个顶个的精明,怎么会看上那么个人呢,原来是为了这个呀。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姑爷厉害些,精明些。他们这些白府的下人岂不是要难做。 “小姐的终身就在此一朝了。老管家可一定要上心。待到那个许相公家里请了冰人来,一切的步骤,一定要认真仔细,切不可让人小瞧了咱们家小姐。但是也不要太过为难许相公。毕竟他自小寄居,也不容易。聘礼什么的,咱们家也不差那点子东西。多了少了的,将来都是要给小姐当嫁妆的......。” “是,采因姑娘放心。这些老奴老理会的。保管让小姐风风光光的大嫁。” “嗯,小姐的婚事,让府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精心些。待小姐出阁,每个都发三个月的月钱。管家尤为辛苦,我替小姐做主,独发你半年的月钱。” 管家一听,大乐。白府的月钱本就是这钱塘县属一属二的,刚进府不到一年,还能有这么多的赏钱,真真是大喜事。 “老奴代府里的人谢过小姐,谢过采因姑娘,谢过青姑娘。”其实管家心里也明白。通过这两天的相处,他们家小姐,或是说白府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其实都是采因姑娘作主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赏钱,这就是喜事。 第84章 第八十四章 且不说林琳带着白家上下如何收拾白素贞的嫁妆,只说许仙神思不属的回到家中,一时喜来,一时忧。 喜的是听到管家的意思,他心中的那位小姐待字闺中,并未许人。忧的是那姑娘的家世身份,又岂不是他这个穷小子配的上的。 还有这一次,他竟然并没有见到人。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汉文,你这是怎么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你不是去那白小姐家中取伞了吗?伞呢?可是那白小姐不在家?”看到一进家的弟弟表情不太对,许娇容拿着针线笸箩,坐到了弟弟的身边,有些担心地问他。 就算是白小姐本人不在家,别人就不能还把伞了?那样的人家,还会昧下一把破伞? 直到这个时候,许仙才发现他忘记那把伞了。“白小姐在家,不过我没见着人。是管家接待的我。说了会话儿,我就把伞这事给忘了。回头我再去一趟。”也许下一次去,能见到白家小姐。 “我跟你说呀,今天早上你姐夫还跟我说呢。他在衙门里也打听了一番。你猜那白家小姐是个什么身份。”许娇容放下手中的绣活,起身给弟弟倒了一杯茶。 “什么身份?” 许仙早就听小青说过了白素贞的‘身份’,这一次去白家,更是对白家有了直观的概念。现在听姐姐这么说,也不过是随口一问。 当然许娇容也说不出什么来,不过就是衙门书吏知道那些事情罢了。但是许娇容面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弟,还是知道一些他的心思的。 “虽然白家富贵,但白姑娘毕竟是没有长辈的人。想要嫁进高门大户,自身也没有底气。白家门坎虽然高了些,可你也不差什么。咱们家世代经商,爹娘去的时候,倒还有一些资产,姐姐都给你留着了。等到成亲的时候,聘礼给的足足的。还怕哪家姑娘不乐意。明儿,姐姐就请冰人去白府。若是同意了,咱们就抓紧把婚事办了。若是不同意,你也就别惦记了。该着不是你的缘分。你也别多想,咱们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人家姑娘不同意呢。” 为了让许娇容对白素贞有个好印象,林琳算是下了大功夫。许家左邻右舍的人家差不多都听说过双茶巷白家,有个心地善良,人美又贤惠的姑娘。 乐善好施,救济贫苦。钱塘县从二月份就开始施粥的寺院,就是白家出的银子。一来二去的,在许仙还没见过白素贞的时候,许娇容就满耳朵的白家姑娘了。 现在又见弟弟与那位白家姑娘在清明节有缘一见。自然是乐意让弟弟有个好妻子。 自来婆媳,姑嫂就不是那么好相处的,林琳提前做些准备,也不过是防患于未然。 ...... 许仙现在心里非常的乱,既想要请冰人上门提亲,又怕白家拒了这门亲事。许仙怕佳人无意,许娇容又怕一直眼高于顶的弟弟受到伤害。 正在姐俩都满腹心思的时候,白家的两个下人到了。 “我们是双茶巷白家的下人,我家小姐听说许相公自幼由长姐扶养长大。姐弟情深,甚是感动。我家小姐听说了李夫人的事情,很是敬佩。所以特意命小的送来些礼物,请李夫人千万笑纳。”来人非常客气,虽然只送了两匹衣料和一套首饰。但是看花色看成色都是非常不错的。 而且不等许娇容客气,白家的下人便告辞离去了。 礼物只送了许娇容一人,但是许娇容却是心里落了定。若不是白家也有意自家弟弟,又如何会送东西给自己呢。看样子,弟弟并不是单相思。 转眼打量弟弟,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知书达理,却实是难得的佳配。 “好了,这回你放心了吧。”许娇容拿着一根珠钗在头上比了比。这白家姑娘就是知礼数。 这种送大姑姐东西和送男人东西,给人的感观就是不一样的。现在许娇容就觉得趁着做晚饭前,先去前条街请钱塘县最有名的王媒波明天一早去白家提亲。然后再去买上两斤酱牛肉,晚上好好的庆祝一下。 礼物自然不是白素贞准备的,而是林琳一早就准备好的。要知道就以许仙在她心里那发黑的印象,她还真的不敢保证许仙能听懂老管家的暗示。 因着林琳在钱塘县打出了个好的开头,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三媒六聘,礼数做得足足的。 有媒有聘,又有官邸出具的婚书。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无论是人,还是妖,在人生大事上,都应该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当初的许仙便欠了白蛇一份被这世俗认可的婚礼,今天...她愿意为她补上。 人生的每一个过程,都应该尽力去做到最好,以免留下一份遗憾。 ...... 许家是有老宅的,只是多年不住人,早就破败了。但是成亲的地点,既不能放在白府,当然就更不可能放在李家了。所以,许娇容着实是请了些人去收拾房子。在没有大价钱和魔力妖力的前提下,整个工程比收拾当初的仇王府还要麻烦。 不过好在紧赶慢赶的,好不容易在成亲前将那小小的许家老宅收拾了出来。 洞房花烛夜,有情冷水饱。小小许家老宅,还真的让白蛇的生活水平降了好几个档次。可第二天起床的白素贞,在许仙死活硬要给她画眉后,那股子甜蜜估计是吃糠也会甜到心里去。 当然,这样的日子一天两天还行。时间一长,别说白素贞还能坚持,可林琳和小青却是受够了要与人同居一室的不方便。白府那么大的宅子不住,却跑这小破屋子人挤人。隔谁心里,都不愿意。所以,经过一系列的协商,白素贞和许仙婚后的住处便被直接定在了现在白家的那座大宅里。 林琳买下来的那个地点不是太好的铺面,也变成了许仙的医馆。 虽然对于许仙的医术,林琳一直不看好。也曾经建议许仙能够再学上两年医术,再另起宝号。 不过林琳的坚持也不过是从两年变成了一年。 两人三月三见的面。三月底便确定了婚事,过了端午成的亲。然后第二年清明前后许仙便出徒了。 反正想到自己也会医术。白素贞会法术,就算是真的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许仙解决不了,她们两人也能顶上一时。 要是三人都解决不了,那就请换个庙拜拜去吧。 祈祷下辈子有个好身体。 ...... 都说只羡鸳鸯不羡仙。看着白素贞与许仙两人天天在自己面前秀恩爱,林琳也只能远远的避开了。 李公甫家隔壁的房子要出租。林琳听到下人说起后,便直接让管家去问了房主,卖不卖。 房主那里,只要银子给的足,还是愿意卖的。于是林琳便拿了银子,让管家买了下来,直接过户在自己的名下。三五不时的过去住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白素贞与许仙成亲后,这诺大的白府,林琳突然觉得并不是自己的家了一般。 总有一种寄居于此的感觉。 没有盗府库,自然就没有了发配苏州的事情。 钱塘县是一个不小不大的地方,但是做为本地人的许仙,再加上有李公甫这个姐夫,日子倒是比在苏州的时候好过。 又是一年端午节,林琳要忙的事情,还是那么多。不过去年端午前,倒真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林琳每每想到都觉得自己的眼界太窄。 风波亭,岳飞父子就那么糊里糊涂的就给秦桧用‘莫须有’三个字给弄死了。而她呢,竟然还在想着多存点冰块好让白蛇和青蛇安全地度过端午节。 她果然...还是个小女人。 ...... 年年端午节,人都难过,何况是蛇了。 林琳用了大量的冰块,将白素贞和小青的住处团团围住。又用魔法物品刻了一些恒温咒给她们二人佩戴。 可就这样,那许仙这个吃软饭的,竟然还让人上雄黄酒来喝。林琳当场就气炸了。 这年头,自己作死,谁还拦的住他。 这样的男人,也就是白蛇还当个宝罢了。 所以说,女人一定要放宽眼界,见的多了,自然会发现这世上有比许仙更好的男人。可惜了,白活了千八百年,就眼睛脱框的找了这么一个耸货。 ...... “我说姑爷,你不知道你家娘子怀了孩子吗?怀了孩子的女人,饮食起居都要注意,你一个当大夫的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这会了竟然还要让你家娘子喝酒,喝的还是雄黄酒。你安的是什么心?谋财害命,是不是太温柔了些? 你直接拿把刀,照着她的身子死劲的捅上几刀,那多痛快。你这天天在外面出诊,是不是看上了别的姑娘,想要再做一回新郎,不然,这心倒底是怎么做的,榆木疙瘩呀!” 本来这个孩子如果去年成亲早的话,早就来了。可是因为林琳的横插一杠子,整整比原著晚了一年,白素贞才怀上身孕。 当然可能出于剧情的不可逆转性,许娇容也晚了一年才怀上孩子。 听到林琳的指控,许仙觉得冤枉极了。“采因,你可不能胡说。这孕妇怎么就不能少量地喝点酒了。你看姐姐,就什么都没说。” “那是夫人不好下你面子。不过话说,今年在一起过节,感觉好像比往年更热了些。”小青头一回在端午的时候还留在城里。此时被热的无精打采,说起话来,都有气无力的。 去年这个时候,林琳直接将小青丢到了冰库旁边的密室里。而白素贞道行深,只要注意一些便不会有什么事。 而一天十二个时辰的冰盆一直就没有断过。就连会让人觉得燥热的绣嫁妆活计,也被林琳交到了绣娘的手里。 府中众人都只当小姐并非是江南人,所以不耐热。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而今年因着都在钱塘县,所以白素贞便将李公甫和许娇容一起请到了家里。一起过节。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你们北地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江南的端午是最热人的。不过这府里可真是凉爽,用了不少的冰吧。”许娇容看着一旁摆着几座冰山盆景,觉得这还是她们主仆三人不习惯这里的气候的原因。 “姐姐有所不知,府里的事情,都是采因在张落。具体存了多少冰,我也是不清楚的。采因,你快来跟夫人说说。” 白素贞一副大家闺秀,贤良淑德的样子。非常的招许娇容喜欢。听到白素贞这么说,便转头对着林琳问道,“你们家这么多冰,可是怎么存的,咱们这里就是到了冬天也积不住冰的。” 林琳对许娇容就不会像对许仙那样不客气了,反倒是非常的尊敬。毕竟这个女人是个好人,心性不错,人也善良。若是将来白素贞躲不过雷峰塔,那么将来他们的孩子还要靠许娇容呢。 至于她?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一个百来年的兔子精,估计能跑得了就不错了。还再跑回来抚养文曲星,岂不是自已往餐桌上撞? 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虽然,她...也是真的活够了。 ...... “其实这冰并不难。不过先是用冰引子结冰。然后才渐渐多了起来。” “冰引子?”许娇容有些诧异,她只听说过药引子的,啥时候这冰也要引子了? 这今年的怪事就是多。 第85章 第八十五章 “对,冰引子。”林琳看到许娇容对这个感兴趣,便也不卖关子说了起来。 “我们从四川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硝.石。先让人将冰窖盖好。然后利用硝.石制冰的老办法,将以整个冰窖为基础,一点一点地先降低冰窖的温度,最后又用器皿将水送到冰窖里。硝.石加水,没多久,便是一地窖的冰了。又因为地窖在地深处,里面的温度又一直低,所以以后每年只要加些水进去,便能自己冻成冰了。” 许娇容这才想起硝.石的事情。因为到了夏天,冰都是非常贵的,所以许娇容从来没有买过冰。至于硝.石,那是整个夏季制冰都需要的原材料,就更不是一般人可以得到的。许娇容的生活里,自然是从来没有这东西。因此,也就没有想到了。 果然,有冰就是不一样了。 满屋子的冰盘,再加上装在大肚花瓶里的冰瓶,冰屏风。一阵夏风吹过,整个屋子竟然又凉爽了些。 当然屋中也被林琳弄了恒温咒和降温咒。 吃了一顿冷飕飕的端午宴。许娇容和李公甫在屋里屋外极大的温差下便被林琳用轿车子送走了。而小青这个热得不敢轻动的家伙,也让林琳用魔法送到了冰窖镇着。 冰镇青蛇,还能被她感激。也是让人无语了。 ...... 白素贞道行深,又没有喝酒。再加上所到之处都被林琳用冰盆降着温,身上,卧室都有恒温咒和降温咒的魔法道具。 这一回便是想要化出蛇形估计都要难了。 想到白蛇怀着身孕还到到处给许仙找救命的灵芝,林琳就想到臭揍一顿许仙这个不省心的玩意。 当然,还有就是白蛇对于许仙的纵容,也许林琳看不顺眼。 男人这种东西,是可以随便惯着的吗? ...... 安排好了小青,又一路送了孕妇白素贞回到房间,林琳这才揉了揉肩膀回到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进入空间。林琳看着空间中的‘烈火神珠,时辰八卦炉,羊脂玉净瓶,神钧天奏乐图’这四样南蛮的贡品。想到了一年前一边张落白素贞的婚事,一边找了个时间去参加这个时空包拯的葬礼时,梁王对包拯不恭敬的样子。心里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个又黑又硬的老头,这辈子虽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却也为这个国家和国家的人民献出了自己的一生和心力。 ...虽然这里并没有展昭,也没有白玉堂。 当然也是因为此,在没有展昭在中间的情况下,林琳对于包拯还是蛮喜欢的。 ...呵呵,其中也不排除林琳知道包拯死后会成为阎君的事情。 原著中盗了四宝的是小青,可这里却是林琳。林琳不但盗了四宝,还将梁王府的库房倒了个一干二净。 将所有的银子都弄成一两或是半两大小。然后挨家挨户的给那些贫困的人家送过去。然后又印了数万张的传单,上书梁王府库房被盗,下面又列有库房清单。 ...可想而知,事情闹得极大。 第二天,还不等梁王父子有所行动,宫中的皇帝都有听闻,于是特意招了梁王父子入宫觐见。 这事闹大了,单子上除了那四件南蛮的贡品外,还有其他各地官员以及其他番邦献给皇帝和朝廷的宝物贡品。这种事情梁王父子自然是矢口否认了。 梁王府从未失窍,怎么可能有那些东西和钱财呢。 也因着此事过了皇帝的眼,又加上梁王府在朝廷上的其他政敌,梁王父子只能投鼠弃器,暗地里不管如何,明面上别说是追查库房下落了,竟是只能强颜欢笑的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莫须有’的事情。 无论是谁人来问,梁王一家三口都是“我们府上,从未失窃,也没有丢过一件东西。” ...这一年,除了岳飞父子感受了一回‘莫须有’外,下半年梁王父子也步上了后尘。 前者可悲,后者可喜。 ...... 此时的林琳,对于自己频频干涉白素贞想要许仙出人头地的事情,并不后悔。 枪打出头鸟。许仙还太年轻,本来就没有多少行医的经验,勉强将他拱到高位,于人于自己都不是好事。 没有三两三,何必上梁山。将许仙架起来,并不是真的对他好。人生是需要满满充实的过程的。许仙的人生并不应该是白素贞安排好的通天大道。 ...那要是真的行的通,林琳发誓,以后的岁月,别管是蛇还是蟑螂了,她都会去救一救的,有机会要救,没机会也要制造机会去救。 这开了外挂的人生。 特别幸运的是钱塘县不比苏州地广人多。又是许仙的老家,在这里,还真的没有电视剧中的那些苏州大夫没事找事的给许仙下绊子。 白素贞说是在帮许仙立足,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许仙的自信心,让他没有主见。这一点,对于一个大夫来说,是致命的。 他会让大夫在看病的时候,变得更加的犹豫不决,进而延误救助治的时间和诊断的准确性。 在林琳将这些说了出来后,白素贞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听了进去。至少真的做到了这个时代对女人的要求——相夫教子。 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本以为会出现在苏州的那个蛤.蟆.精王道灵竟然会出现在这小小的钱塘县。 真真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在不久后,大多数的钱塘县百姓都出现了时役的症状。 能根治的人,竟然是那个王道灵,而小小的一瓶药,竟然需要一两银子。真是让林琳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么贪财的妖精,也没谁了。 “青姐,你修炼的功法,可不可以吸走别人的修行功力?”这一日林琳想到了一个办法,便去找了小青来问话。 小青点头,“当然可以了。也就是你这么点的道行。所以不会罢了。超过五百年的妖精都会这门本事。真是少见多怪。” 小青的大家小姐日子过得非常的舒服。已经有段日子不想着找五鬼的别扭了。这不,天气渐凉,小青就又生龙活虎了。 “白姐有孕在身,不宜劳累。我们把那个蛤.蟆.精抓住。你去吸干了他的道行。只留下一百年左右的功力,怎么样?” 林琳的计划是先把蛤.蟆.精的功力吸出来,然后不足百年的功力也根本不足以他维持人形,将他丢到深山里自去修炼,然后她们再把那些解药挨个药入水井中,岂不是比让许仙出头来的稳妥。 要知道,就算是他们真的像原剧中出面首告蛤.蟆.精害人,但在一些阴暗的人心里,也会想到许仙在这件事情中所获得的隐形利益。 小青对于林琳的主意,非常的赞同。能白得数百年的的功力,这样的好事,她怎么可能会放过。不过, “我说小兔子,你有什么办法抓住那个蛤.蟆.精?” 林琳一笑,并未回她。她能说什么,说她要用魔法还是靠着一身佛光写出来了马家驱魔符咒? “我调查过这个王道灵,正经有不少女弟子呢。”林琳挑眉看向小青。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美.人.计?”小青拍桌而起,有些恶心。“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了。他什么东西化的形,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欲擒故纵嘛。只要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就有办法制住他。到时你在出手吸他修行。”顿了顿,林琳笑得不怀好意,“你不是只想着占便宜,而不想出力罢?”这事上哪有那么好的美事。 被林琳心中心事,小青难得有了一些窘迫。不过也只在一瞬间,便又理直气壮起来。微抬下巴,刚要张嘴说些什么。林琳便又说道, “我这劳心劳力的是为了什么呢。既然你都不愿意为即将到手的数年修行使劲。我一个啥好处都没有的人,着什么急呢。” 说罢,林琳便唤了下人打水洗漱。将小青晾在那里。小青看着小丫鬟又是端盘洗脸,又是倒洗脚水的忙碌,心里也有些个不是滋味。 不过是不足两百年的小兔子,竟然还在她面前装上乔了。 待到林琳收拾妥了一切,小丫鬟也出去后。小青眼珠子一转,便想要吓吓林琳。可林琳早就防着她呢。又如何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 正好林琳也想要杀杀小青的气焰,天天要威胁吃掉她,也不嫌咯到牙。于是握手成拳,心中默默念起佛号,待到小青将自己的人脸转变成蛇头时。林琳趁她张嘴之际,一掌拍了出去。 林琳做为人的时间太长了,她深深的记得打人不打脸的规矩。所以翻身拍掌时,是对着头以下的地方打的。 也因此,才没有对小青造成太大的伤害。 林琳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佛珠不但可以驱邪。若是念着佛号打在妖魔身上,就跟刻了纹身一样。那就永远的留在了妖魔的身上。 幸好林琳手上有分寸,不然真的拍到她的脸上,岂不是要落下一圈的印迹。永生永世消不了了。 ...毁容之仇,那也是不共戴天的。 “啊!”被突然出现的佛力打着退货的小青,忍着剧痛望着半坐在床上的兔子。 被林琳伤着的小青,满脸惊骇。 什么时候,在她眼里就只能劳役的小兔妖,竟然有可以伤她性命的本事了? 那一掌,轻飘飘的。看起来没有什么修为和内力。但是被那一掌拍到的小青,却是知道它对自己的伤害有多重的。 它在吞噬自己的修为。这一下,至少损失了五十年的修为。 看着床上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小兔妖,小青这才算是明白了,什么叫艺高人胆大。 没有保命的手段,竟然还敢在她们两只蛇妖身边久呆。 是她想左了。 看着无害,其实最能伤人性命了。 “会叫人的...不会咬人?”小青想到了人类经常用来形容现在这种情况的话,可是一时间竟然记不起这句话是怎么说的了。 林琳:“......”那句话是形容她的,她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告诉这只没有常识的小青蛇? 第86章 第八十六章 无论是人类世界,还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只要有实力,有本事,那么就是可以说话的那个人。而没有实力的,或是实力不如人的,就只能是那个听话的了。 这一番无声的较量,林琳算是出其不意的小胜一局。 因此,对着那只癞.蛤.蟆使用美人计的,便是小青了。 小青虽然满心不愿,但是想到这事的最大受益人是自己,那在受益前付出点力气倒也是应该的。 谁让这天下就没有白吃的午饭呢。 ...谁让她没有吃白食的本事呢。 那只狡猾狡猾的兔子。 ...... 这一日傍晚,林琳与小青只跟白素贞说了一声要出去,便离开了府中。倒是许仙看了一眼两个一直非常有个性的小姨子。有些个纳闷。 “小青和采因都这个时候了,还要出去?两个姑娘家家的,别再让人欺负了。”将一颗酸梅子自小食碟中用小银签插了出来。一边递给自家娘子,一边不解地问她。 白素贞不在意,不过相公在等着她回话,白素贞倒也没有多说,“相公不必担心,小青和采因都是家将出身,护卫我从四川来到钱塘,身手了得,再没人欺负得了她们。我猜呀,估计又是嘴馋了,想要出去吃小吃了。” “怪不得连晚饭都不在家里吃了呢。哪天咱们也出去吃。”小青和采因都是闲不住的,经常出去到街上吃一些小吃。这一点,许仙也是知道的。所以听到自家娘子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不在理会。 “好,相公作主便好。” ...... 话说走出府后的两人,避着人群来到了那王道灵的暂居之所,四下无人,小青一个转身身上的碧绿衣裙转眼间就换成了桃红色有些个暴.露的衫裙。 “为了百姓的安康,为了数百年的功力,青姐,拿出你蛇妖一族的本事来,我看好你噢!”林琳也换了一身方便打斗的衣服,然后又穿上了一件隐形斗篷。 “喂,你想吓死我是不是?我还没有被那个癞.蛤.蟆恶心死,就要先被你吓死了。快把头也收到你那个斗篷里去。”身体全部隐在斗篷里,只有一颗人头露在外面。感觉就像是飘在空中一般,没得让人惊惧。 林琳呛了她一句,“得了吧,装什么良家宅女。当初要不是我,你们还在那个跟鬼屋差不多的仇王府里自欺欺人呢。真以为施了幻术,骷髅就不是骷髅了?” “好呀,竟然敢这样跟我说话,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收拾不了你?” “光说不练假把式,你还是先对付了里面的那只,再来说我吧。可以告诉你。就算是不用这个美人计,我想要弄死他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若不是看你道行太浅,年年端午都维持不住人形,我才懒得这么费劲巴拉的做这些呢。” 林琳这话,倒不全是真的。但也不算是假话。 她身上实在是太多的杀人越货,呃,不是,是保命的宝贝了。就算是生耗,也能耗死他。不过弄死他是简单,但是如何废物利用却是有些难。 小青的道行是真的浅。林琳也是希望能给她一些帮助。就算是将来真的对上了法海,两个白素贞,应该比一个半白素贞更有胜算吧。 “哼,”小青也白了林琳一眼,推开了面前的门,走了进去。 两敌对阵,首重机智,胆量。若先气馁,便已经输了一半。小青被林琳激将法弄了进去。一副英雄就义的样子,看得林琳好笑不已。 好吧,她承认弄出个美人计来,是她有意戏弄小青的。可是这小青,也是真的很可爱。 有情有义,娇蛮又不失善良,天真又不失帅性。难得的一个让林琳打心眼里喜欢的妖精。 倏忽,一声尖叫自院里传了出来,林琳心下一紧,连忙奔了进去。 原来是那王道灵竟然色心大起,一下子就撕坏了小青的衣袖。 一段雪白的膀子就那样露了出来。王道灵两只眼珠子转都不会转了。傻傻地看着面前的春光。 林琳穿着隐身斗篷,以轻身咒慢慢地靠近,终于在魔咒的有效射程内,一个定身咒,再加上一个石化咒,彻底地在小青炸毛前将王道灵解决了。 “你怎么这么慢呀?”小青连忙将身上的衣服换了回去。 “我的姑奶奶,我要是进来早了。能这么轻松的制住他吗?别废话了,快动手吧。省得吃不上晚饭,连宵夜都吃不上,直接奔着早饭去了。” 小晴上下狐疑的看着林琳,“嗯,为什么我觉得就算不用美人计,你也可以收拾的了这只呢?” 林琳听啦,只是耸耸肩,“你想多啦!”嗯,我真的没有故意戏弄你的意思。 事情到了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青现在拿林琳没有办法,只能将浑身的火气都冲着王道灵发去了。最后一发狠,竟然只给王道灵留了五十年的修行。然后又指使五鬼将连人形都不能恢复的王道灵远远地丢到了山海关外。 如果没有天大的机遇,王道灵想要再化成人形,估计也要再等百八十年了。 小青在吸收功力的时候,林琳便将王道灵的住处摸了一个遍。将那些解药都收了起来,当然,林琳是个有收藏癖好的。所以连着解药,那些毒.药也被林琳收了一大包。 找到王道灵收的那两个道童,逼问出了都有哪些水井下了药,然后带着解药挨个井里解毒。 等到林琳回来,正好看见小青打发王道灵的兽身。 吸收了那么的功力,小青虽然有些想要跟林琳比试一番,可是现在却只能压下这种想法,回去慢慢炼化。 两人踏着夜色,身法极快的回到了小绣楼。到了小楼,两人才相视一笑,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在现代,男人间都有一起抗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下过乡,一起分过脏的革命友谊。想来女人间也是一样的。 这不,这一夜,无论小青服不服气。但是对林琳的感情却是更深了。 好姐妹,都是一起坑过人的。 ...... 一场在钱塘县百姓看来突发的一场时役,就这么无药而愈了。百姓都是稀里糊涂的。倒是白素贞知道了前后事情,只能摇头笑笑。 好在除了那个作恶的王道灵,别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而小青竟然还多了数百年的功力,认真算下来,跟她自己也不差什么了。 想到自己下凡时发下的宏远,白素贞是真的有些愧对小青这个姐妹,于是白素贞又开始想到了姐妹们的终身。 在白素贞看来,采因是兔妖,本身并无多少毒性,再加之采因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成亲,也不会出什么岔口。 但是小青则不是这样的。 她毕竟是千年毒蛇。一身毒气岂是凡人可以消解的。 白素贞想起当年下凡前,真武北极大帝曾经赐了她一颗解毒仙丹。才将她全身毒气消掉。 以前没有办法,现在凭白多了数百年的功力,想来也能够更好的控制体内的蛇毒了。尤其是白素贞最近观察小青,小青体内的蛇毒竟然在渐渐的消逝。 尤其是因为被林琳拍了一掌,所以小青身上的蛇毒,竟然消了一大半。想来长此以往,小青身上的蛇毒就会不药而解了。 其实白素贞不知道,林琳一直在用魔药中的解毒魔药和从梁王府中带出来的羊脂玉颈瓶中的水给小青服用和洗漱。虽然过程复杂了些,时间慢了些。但是谁让小青没办法得到一颗毒仙丹呢。 不过想到这里,白素贞又觉得既然小青是一定要陪着自己在这红尘中走一遭的。那何不一起度这情劫。待百年后,也可一起修行飞升。 这一下,白素贞久不操劳的心,也跟着操起来。 尤其是最近总有人上门来为小青和采因说亲。 白府这三个女人,在这小小的钱塘县还是非常的有名的。 虽然名为主仆,但是整个钱塘县虽不知道道她们三个是姐妹情深。而且人家也不是正经的下人,而是出身家将之家。在普通人看来,那也算是半个官家小姐呢。 虽然三人的家人都不在了,但是这样的家庭出身的姑娘,自然是一干有儿子的人家求娶的对象。 再说说,三人在钱塘县众人眼里的印象吧。 三个女人都长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那种教养良好的家庭出来的姑娘。 白家正经的主人白素贞温柔贤惠,对人从来都是不笑不说话,心地善良经常在自家的小诊所里和自已夫君进行义诊。 排行老二的岑碧青,娇俏伶俐,神采飞扬,武将家的姑娘,身形矫健,武艺非凡。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就是脾气急躁了些。 到是排行最小的林采因,竟是管家理事,样样来得,听说府中上下都是她在操持。正是众位婆婆心中的好儿媳人选。 城南张家的老夫人就有些个不知所措。按理来说,她应该向采因提亲。可是又想到自家儿子的性子。她又觉得找个厉害的媳妇将来他们二老百年后,也不担心儿子会被人欺负。 小青率直坦然,娇憨可人。两相比较起来,林采因的心思就要深得多了。 千百年的婆媳大战,做婆婆的自然要选一个一看就好对付的儿媳妇了。于是在小青还没有见过张玉堂的时候,张家老夫人请来的媒婆就到了白素贞的面前。 白素贞恰指一算,便知道两人有一段姻缘。想到那张玉堂本是上界的捡香童子,因为那一笑,便被贬下凡间。 也应该是两人的缘份了。 “姐姐先不要应下,我要先看看那人再说。”说到自己的婚事,再爽朗的性子,也有些扭捏。 小青撇下白素贞和林琳,一个蹦跳就跑回了自己的绣楼。 看得白素贞和小青好笑不已。 “采因,你有什么打算?” 第87章 第八十七章 早就在白素贞张落小青婚事的时候,林琳就知道迟早有这一问。她心里也有些想法。只是这个世上,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哪个让她心动的人。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缘份还没到吧。”在这个时间段,能被林林看在眼里的雄性,就只有法海和金钵法王了。 只是这两个雄性生物,林琳实在没眼缘。一个秃驴,一个黑.社.会。林琳觉得自己还是不能自甘堕落的。 “你一直都有自己的想法。从决定不修炼,决定在这红尘中走完一生。我就知道,你是个有大主意的。这一点,你比懵懂的小青要让人放心。” “你与许仙的这一世情缘,既然是在观音菩萨那里备了案。那就好好的过日子吧。千万别让有心人抓到话把,不然好好的一世情缘再起波澜。” 白素贞点头。她积德行善,除了本性如此,也是为了一份善缘。“说起这个,之前大姑还说要指腹为婚呢。当时因着钱塘县发生了时疫,这才打断了。你说这门亲事怎么样?” 在白素贞心里,林琳算是个人间通了。一些人间的人情.事故,事俗律法,白素贞是一知半解,小青是懵懵懂懂,唯有林琳算是精通的。 尤其是对人心的把握上面,更是精准极了。就好比王道灵的事情,白素贞就想要借此为夫君许仙牟个好处。可林琳却能看出这件事情隐藏的危机。 “说真话,我倒是觉得这门亲事,不算是好亲。且不说两个孩子血缘太近,容易骨血倒流。只说结亲是结两姓之好。两家人本就是至亲,何必如此再亲上加亲呢。而且也没个亲戚帮衬不是。”顿了顿,又笑着揶揄她, “父母亲是自由恋爱,虽然也有着前世报恩的纠葛在里面,但是不得不说,是有了情谊,才会结成了连理。不然白姐能报恩报到这份上?”挑眉笑着打趣,“虽然世人都讲究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将来你儿子要是遇上了心爱之人” 其实林琳最怕的都不是这些,而是在她的想法里,将来许仙的半妖半人的血统儿子和外甥女成亲,一定会生出畸形儿的。 白素贞听到林琳的话,心下也思虑了一番,想着还是等孩子将来长大了顺其自然吧。若到那个时候,两个孩子有情,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也是一段佳话。 ...... 这一边两人还在说着家长里短,而小青在那一头,直接到了城南的张家。张玉堂拿着本书,在那里想着数日前有着一面之缘的青衣姑娘。 灵气逼人,娇艳俏丽,顽皮可爱,狡黠慧捷,既有南方女儿的心思灵动,又兼北国女子的率直坦然,让人见之难忘。 “嗨,呆子,再往前就要掉到湖里去了。”真是个呆子,小青倚在一颗树下看着面前的男人。心里有着说不出来的呆气。 “姑娘,怎么是你?”张玉堂看到来人,满目惊喜。 “怎么不能是我?你娘让人到我们家来提亲。我都还知道你长的是圆是匾。当然要来看看。喂,你见过我?” 张玉堂听到小青的话,心下狂喜。 这真是亲娘。 拱手行礼,“是,那日在迎宾楼外,曾与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小生还不知道姑娘芳名?”顿了顿,张玉堂才想起要问小青来此的目的。 小青掐腰,“说你是个呆子,你还真呆下去了。好了,我已经看完了。那我走了。”这人看起来还很顺眼的。呆呆的蛮可爱的。 在府里一直被姐姐和许仙秀恩爱。所以对于夫妻生活早就已经从最开如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期待了。尤其是来之前,姐姐卜算到的,自己与这个呆书生还有那一段情缘。心里也就接受了这一桩婚事。 尤其是人家好好的一个上界的捡香童子,就因为对自己笑了笑,就被贬低下凡,也怪倒霉的了。 自张府回来后,小青便总是一个人或是发呆,或是低眉傻笑。林琳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悄悄地吩咐人去准备小青的嫁妆去了。 小青虽然没说什么,但女儿怀春的样子是表露无疑了。白素贞自然也是明白那种待嫁女儿的心情。在张家请来的媒婆再次上门时,便同意了小青与那张玉堂的婚事。 而自从小青知道婚事被定了下来,倒是对去见张玉堂有了难得的羞涩。可是有些事情,却是一定要说个明白的。 “喂,呆子。我可不会拿针绣什么花。你要是想要我给你绣什么荷包,可趁早换人吧。”天天被人逼着绣嫁妆,绣荷包的。小青早就厌烦了。正好今天监工头采因大姐大下班早,小青才有功夫出来逛逛,喘口气。 这一逛就逛到了城南,然后就跳了进来。 小青与张玉堂这间小儿女亲亲我我。白素贞与许仙又在抱着肚子展望未来,最后弄得林琳一个孤家寡人只能拿着玉萧,站在花园里吹着碧海潮生曲。 “什么人在那里?”花园里竟然还有别人,一瞬间林琳便警惕起来。 “阿弥陀佛,老纳法海。”暗处一老么卡擦的老和尚带着法器走了出来。 “你是法海?道友此来,是来要回那六颗金丹的吗?还是还你当年捕蛇取胆,造下的孽债?”林琳说话总是打人脸,此时虽然有意避开这一情况,但是一张嘴,还是让法海尴尬了。 “阿弥陀佛,道友此言差已,老纳此来并非如此。只是途经此地,发现这里妖气冲天。故而前来查看。只是不知道道友如何知道老纳的?”而且还是那么多年的旧事。 法海站在这里也有一会儿了。听着面前的兔妖吹出来的萧声,竟一时分不清面前的兔妖了。 那满身便是黑夜也无法遮挡的佛光,还有萧声中大开大合,大彻大悟的世间道理。这让法海一时间也摸不清林琳的来历。 “佛祖每一个佛途都要经历一场人间轮回。凤凰每五百年都要涅槃.欲.火重生。世间事,人,佛,仙,妖,最怕的便是一念成痴以及...过执成魔。”林琳说了一段装逼格的话后,看到法海真如自己之前想的那般...懞了。 她就知道她身上的佛光,再加上兔妖的身份,可以让法海看不清她的来历。 “那白蛇经观音大士指点,来此报恩了结这百年的世俗之事。青蛇与上届下凡的捡香香童子虽然也是一段夙缘。但两人毕竟是妖类。虽有真武北极大帝赐下解毒仙丹,但一日未得道,都极有可能引发妖性。我佛慈悲,佛旨谕言。我会一直镇守在此。直到尘缘尽了。” 自古以为都是官商勾结,官匪一家的。做贼的喊抓贼,林琳今天也是如此的豪赌了一把。就是不知道法海信不信了。 “还不知道友是?”您老是谁呀?这估计是法海在听林琳这段话时,心中最大的想法了吧。 林琳轻轻摇头,笑得一脸的圣洁。“...佛曰‘不可说’。不过你此时倒是可以把我当成——兔妖”。 “哈哈,道友说笑了。”除了这话,法海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不瞒道友,那白蛇下凡,还有一项重要的使命。所以,道友与那白蛇之前的恩怨纠葛,不妨等到他日道友与那白蛇一起证道之时,再行讨还。”在电视剧中,林琳实在看不上法海的为人。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但是法海在分离许仙和白蛇这件事情上,却是没少打诳语。原著中白蛇救夫心切,这才引起水漫金山之祸。 但这责任,白素贞有七成。这法海便有三层。 苍天不仁,但苍天也有其怜悯之心。人间的事情,皆是先以因果而起,再以因果而灭。其实说正经的,若不是水漫金山的事情,法海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出师有名。 心黑手狠,不下土匪呀。 “证道?”法海一听,有些怔。 林琳点头。“是的,证道。你与她本是下一批成仙之人中悟性最高的。但愿他日,可以在三十三重天外,再与道友相聚。道友若是想要停留,西湖畔的雷峰塔倒是个好去处。”林琳坏心眼地想要让法海也感受下雷峰塔内的幸福生活,于是继续忽悠着。 “多谢道友指点迷津。”法海看着一脸真诚的林琳,真心道谢。 林琳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于是露出一脸高深的笑容后,便又吹起玉萧,示意法海谢客了。 法海念了一声佛,便如来时那般消失了。 林琳今夜能够成功忽悠住法海。其实还是要归功于林琳身上的矛盾特质。 一个一眼就能看出修为的兔妖,竟然还有着深厚的佛光护身。这样矛盾的个体,才是让法海心生动摇的根本原因。 然后,又在第一面的时候,说出了那些前世与今朝久远的纠葛。这一点,又如何能不让人相信。 满嘴的观音,佛祖,真武大帝。又是证道,又是装格调的。虽然没有大道行和修行。但是没有现代走一朝,没经过现代多种多样的骗子洗礼的法海,还是天真了。 亲,你真的太天真了。 咱们的目的不是忽悠瘸他,而是忽悠傻他。 第88章 第八十八章 看着法海离开,林琳心下一松。萧声就变了个调。林琳皱媚,连忙借此换了一首曲子。就怕让那个法海再吹出不对来。 直到又吹了两首曲子,林琳在发现附近是真的没有任何人时,才真正的放下了心神。 忽悠走了法海。林琳觉得当务之急,还是要叮嘱一下白蛇和青蛇的。总要心下小心一些,才能够避免那些悲剧。 林琳说实话,没有去苏州,她也不知道白素贞肚子里的这个男娃,是不是文曲星。若是的话,那还好,毕竟是文曲星之母。若不是,那真的要缩着尾巴做人了,毕竟出了事,可就没有做状元郎的儿子‘劈山救母’。 将玉萧收起,林琳转身回房。刚到绣楼下,就看见小青一脸喜色的自外面跑回来。林琳摇头笑了笑。突然没了打趣她的心思。 曾几何时,她也如小青这般。 可是人生太长,经历的又太多。早就失了最初的那份心情了。 但愿小青能够一直如此。 不知人间疾苦。 ...... 第二日,将法海来过,以及各中细由都一一道了出来。那之后,就算是有些骄傲张扬的小青,心里也有了害怕。 行善积德,修桥铺路。施粥义诊,劝人为善。一时间三人的善举,竟然是十里八乡都有耳闻的。不说那些受到恩惠的黎民百姓,就是一直关注白素贞的观音大士在白素贞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多有相助。 等到白素贞产下文曲星时,法海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人家一没作恶,二没犯奸。又是文曲星的生母。本来还有一丝的不甘,也只能暂时放下了。 心中对于林琳的身份更是讳莫如深了。 那位道友所说的大使命,难道就是诞下文曲星? 哼,确实是个大造化。 心中耿耿于怀当年那几颗金丹的事情,法海知道自己这是还没有放下。长叹一口气,继续念起经书来。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时间如梭,白驹过隙。一转眼起名为许仕林的白素贞与许仙的儿子,已经过了满月。而小青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小青对于能够早一点成亲,心情是非常的期待的。明面上,是受够了采因列的那个婚前培训课程表。其实心里面,对于能够和那个书呆子日日相对,也是瞒期待的。 原著中,林琳就觉得张家的父母对于门当户对非常的讲究。所以,林琳便想着要把小青的嫁妆置办的丰丰厚厚。婚礼弄得风风光光的。 在成亲前,林琳还特意去了一趟京城,找了一张空白的圣旨,在那上面用皇帝老儿的笔迹,写下了一份祝贺新婚以及赏赐文书。 圣旨的日期就写在了月前。 林琳是在成亲前最后两天去的张家。当时林琳是坐轿子,带着下人家丁一起去的。她和小青在白府是同等的身份。她的排场若是小了,一定会被人小瞧了去。小瞧了她不要紧,但不能让张家人小瞧了小青。 所以带着排场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到了张家,林琳避嫌并未见张玉堂。而是要求避开下人,单独和张家老爷夫人说了两句。拿出那张盗版的圣旨和一盒子紫水晶首饰出来。 “青姐的身份,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家将遗孤。但是具体的我确是不能再说了。”指了指圣旨,“这东西,就留在张家。而那套首饰”林琳又指了指圣旨一旁的紫檀木雕盒,“这一套首饰,是贵人送给青姐的,还请张夫人在敬茶的时候转交青姐。青姐并不知道她自已的真实身份,以及这个中曲直。还请张老爷和张夫人能够保守秘密。” 青蛇的性子太直了,也太真了。林琳真怕她受不了这内宅后院的生活。再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亏,暴露了身份。 ……话说为什么她要操心这千年蛇妖在婆家的生活呢? 张家老爷和夫人看到圣旨和圣旨的日期都惊了。等到再看到那套首饰时,张家夫人连忙收起想要给儿媳妇下马威的念头。 这么一套首饰,不但是价值连城,更是世间难寻。这一回娶了这么一个身世复杂的儿媳妇,看来他们全家都要供着了。 也幸好这位儿媳妇的性格娇憨单纯,不像刚刚离开的那位采因姑娘心思深沉复杂。 因为林琳婚前大事小事的忙碌,道是让性子直爽的小青在张家过上了人人捧着的少奶奶生活。 ...................................................................................... 春去秋来,南雁北飞。 转眼间,许仕林便七岁了。这一年,钱塘县便发生了命案。死的还都是未长成的小女孩。 白素贞通过李公甫提供的线索知道了那可能是修炼邪术蜈.蚣.精在作怪。 “此事,不是咱们应该插手的。我有更好的人选。”林琳拦下了想要强出头的白素贞和小青。毕竟此时两人都有了身孕,可不能再过多的劳累。 林琳一直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专门抓小女孩的蜈.蚣.精的事情可能已经被蝴蝶掉了,哪里想到竟然还会再出现,在事隔了七年之后。 最让林琳有八卦想法的却是金钵法王的儿子,竟然是只蜈.蚣.精。那么也就是说那么威武霸气的妖王本体竟然是蜈蚣。 忒特么让人难以接受了。 看电视剧的时候,还以为是只老鹰呢。虽然儿子先出来,被白素贞和小青杀掉。然后老子才出来让只整过容的兔子去给儿子报仇。 但是不管怎么说,杀了儿子引了老子的事情,却是不能让他们来干的。 “采因肿什么办法,还可以请到什么参爱?”小青对于许仙给白素贞腌制的酸梅情有独衷。所以满嘴都塞满了,说起话来,都有些个口齿不清了。 小青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林琳提供了生产魔药,所以并没有招太多的罪。也是这样,三年抱俩的小青,对于生产并没有太大的抵触。 这不,事隔六七年,白素贞才生二胎,而小青都在生自己第五个孩子了。也因着小青能生,所以在张家的地位,那是越来越稳当了。 这不,就算是怀孕了,想要回娘家小住,张家的老爷夫人也没有二话,毕竟小青回娘家也会受到妥善的照顾。他们只要在家里照看好其他的孙子和孙女便好了。 林琳一笑,双手向上摊,“还能有谁,你们忘记了,我们每年送到雷峰塔的那些米面,以及布料了。” 白素贞和小青想了想,然后眼睛一亮,异口同声地道,“法海。” 林琳点头,“没错,就是他。他还缺少一些功德。出家人也是需要修行完满,才能位列仙班。”那老头实是在有耐性。这么多年了一直呆在雷峰塔里。 一面监视着她们三人的一举一动。一面清修。这么多年,还真的是一点没变。 现在林琳想到了他,自然是要继续忽悠他一番了。 没有了收服白蛇的功德,现在送他只蜈.蚣.精。想来聊胜于无也是好的。 三人商量完了,林琳便起身去了西湖畔的雷峰塔。在那里法海正好刚刚讲完一回经。 当知道林琳是让他收妖时,法海都觉得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知道林琳是希望他能够以此事多挣些功德时,又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些小人之心,内心羞愧。 ...佛海无边,他还是修行不够。 林琳走后,法海便带着自己的金钵离开了雷峰塔。通过一番推算终于找到了那蜈.蚣.精,法海与白素贞和小青的作法自是不一样的。就连林琳这种专门下黑手的也是不一样的。 法海将那蜈.蚣.精收到了金钵中,然后一路带回了雷峰塔。早晚念经,日日超度。把那蜈.蚣.精,直念的它是身娇体软,眼冒金星。 知道了法海的作法,第一个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小青。 这老和尚,手段了得倒也罢了。但是这啰里啰嗦,唠唠叨叨的劲,却是让人害怕胆怯。 这种活法,她要是那蜈.蚣.精,那还不如拼个鱼死网破呢。也好过日夜煎熬。 小青的想法不错。那蜈.蚣.精在被法海念得心烦意乱,不得出路之时,用了特殊方法将家中老父亲金钵法王找了来。 那金钵法王又如何是法海的对手。毕竟法海的金钵法力无边,原著中的白素贞也是吃了大亏的。 打了小的,引来了老的。买一送一的买卖,对于法海来说,是非常的合算的。 一对蜈.蚣父子就这样落到了法海的手里。父子双双享受了一把得道高僧日夜诵经的单程票。 自古恶人自有恶人磨,古人诚不欺也。 …… 林琳不知道,她的一个误打误中,竟然真的给法海带来了一份机缘。同时也为金拨法王这对父子,留下一条生路。 收了这两只大小妖精后,法海的功德算是变相圆满了。 而林琳呢,在最后的……最初,也因着此呴种种受益无穷。 第89章 第八十九章 自从出了县上的小女孩无故失踪死亡的事情,心里一直把许娇容一家当成家人的白素贞,便让林琳安排老管家派了下人,抬着轿子去把许娇容和起名为碧莲的李家表小姐接到了府中。 李公甫还没下衙回家,林琳派去的小厮便将许娇容母女要小住白府的事情一一说了。并请李公甫下衙后直接过去。 小厮说话慢条细理的。刚说到许娇容娘俩去了白府,李公甫心下放心了女儿的安危,但同时又操心起自己以后的早晚饭。 等到最后小厮说让李公甫下了衙也去白府时,李公甫就笑了。他早就嘴馋了。可自家媳妇总说要给闺女攒嫁妆,用度消减,吃穿要节省。 上次吃肉,仿佛还是半个月前的事情呢。昨个晚上他做梦,都能闻到肉腥味。 这回好了,可以打打节祭。 他小舅子家的伙食多年如一日的好。 仕林与碧莲是表兄妹,感情一直不错。再加上虽然比两人小,但是也一样活泼可爱的小青的四个孩子。这些孩子都以仕林为长,常常玩成一片。 白素贞尤其喜欢碧莲这个小丫头,长的好看,嘴也甜。小青的女儿今年才三岁。因着三子一女,所以女儿也非常的吃香,经常被张老爷和夫人留在张府逗笑解闷。所以,在只有一个小人精的儿子后,白素贞更喜欢天真活泼的碧莲。 天天姨姨,姨姨地在林琳身后叫着,林琳也喜欢她,所以手握管家大权的林琳,经常派人给她送吃的喝的。漂亮的女装也是一套一套做出来送她穿。 话说自从小青出嫁后,林琳就搬到了原来白素贞出嫁前住的那栋绣楼,而那之后凡是许娇容一家小住都会林琳和小青原来居住的绣楼。 那楼上正好有两间房。李公甫和许娇容一间,碧连再一间。住在独立的小楼里,一家人也有了*。 此时也是如此。 林琳那个小楼是有驻守的小丫鬟的,里面属于碧连的房间,又是之前林琳居住过的那间,所以摆设都非常的精致。碧莲也非常的喜欢这间闺房。 因为知道不是亲兄妹,两家的父母又经常拿这对小儿女开玩笑,小小年纪的两个人还不知道情爱的时候便在心里有了一个‘属于彼此’意识。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情,待到将来长成,相知相恋便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没有了金钵法王,也就没有了胡记绣庄的胡媚娘。想来这一段情缘,就不在出现任何岔口。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看到碧莲,林琳都会想起那个面目丑陋的玉兔精媚娘来。她知道她对那只玉兔不太喜欢。主要还是因为胡媚娘对原著中采因的态度。 白素贞与小青之间的姐妹情深,虽名为主仆,但其中的姐妹情却是谁都能感受到的。但是胡媚娘对于采因,却真真是应了金钵法王的那句主仆身份。 原剧中,采因对于胡媚娘那真是真情实意的贴心贴肺。可胡媚娘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把采因放在心里,时常喝叱。 人家小青和白素贞认识才多久,姐妹之情就可以那样深厚。可是采因和胡媚娘呢。至少也是百十年的交情了,可是那个态度,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林琳想起电视剧里有一集采因担心胡媚娘最近的变化,特意跑到庙里为好求个平安签。可是看到胡媚娘那不以为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心冷。 用心换不来真心,又何必继续纠缠呢。 此生不复相见,也算是一种解脱。 直到许仕林与碧莲为了百年都难得的一见个成亲的好日子而去合了八字,准备提前成亲时,来到这里多年的林琳也没有再见过胡媚娘这只玉兔精。 想来没有见过许仕林或是就是见过了许仕林,也因为貌丑而龟缩在山上了。没了这一段情缘,想来那胡媚娘也能专心修炼了。 哎,林琳也是最近才知道就算是有画像,没有相应的法术和法力,那也只能只是一幅画。 在山上专心修炼的可不止胡媚娘。凤凰山上的总瓢把子金钵法王与其独子蜈.蚣.精被法海捉到日夜摧残。根本顾不上凤凰山这个老窝。 一直慑于金钵法王的凤凰山众妖们,可算是迎来了一个小春天。 ...... 自从林琳将五鬼从小青那里要来后,林琳对于这五个有情有义的义鬼,相当的看重。让他们化成人形,凡是有什么积德行善的好事,都让他们五个人去凑一份功德。 近年来,五鬼身形越加的凝实,想来上苍也会在一定方面给他们一份奖励。无论是做人还是以鬼修入道。 都说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没有水漫金山,却多了数年的积德行善。白素贞的修行也算是圆满了。 不过小青好像就没有那个机缘了。拖家带口的,就是天道允她飞升,估计她也是尘缘未了。 白素贞二胎生了个闺女。长的那叫一个漂亮。自小便被小青家的护食老大盯上了。看得那叫一个紧,别说外面的野小子了,就是自家的兄弟也不允许靠近半步。 小青这些年,一直没有管过家。不过不说林琳在她出嫁前后的装神弄鬼,只说她这争气的肚子,就够让张家二老另眼相待,高高供起来了。 张玉堂读书还真的是不开窍,张家老爷对他早就不报什么希望了。幸好几个孙子都是聪慧的,自小教养起来,几个孙子总有一个能考上功名。 所以,在张家老爷的心里,张玉堂的最大功用便是多生孙子了。 等到白素贞的女儿按着林琳的教养计划被培养成了宫斗小能手时,一个小小的张家还真是不够她玩的。 于是...小青幸福了。 出嫁前有白素贞和林琳为她操心前后,忙里忙外。出嫁后,夫君是个对她情根深种的男人,公婆又对她敬重有佳。 等到大儿子娶了媳妇,小青的日子过得更是如鱼得水。虽然姐姐白素贞飞升,小伙伴采因凭空失踪,但是看着有着姐姐相貌,采因性情的儿媳妇,小青也觉得她受到了一点安慰。 小青有着这些孩子陪伴,得到了一点安慰。而飞升的白素贞,也因为小青尚在人间逗留,对于她的一对儿女,也稍微放下了心。 古人都云先成家,后立业。先成亲的许仕林一边读书,一边与小娇妻恩恩爱爱,红袖添香。 待到大考之时,开明的白素贞,直接安排了小夫妻一起去京城。反正在京城里,林琳早就让人买了个小四合院。 无论是居住,还是赶考,都再也不必住客栈了。 既安全,又清静。家里人也能更放心。 而这个时候,众人才发觉让林琳管家所带来的好处了。 ...竟然早早的在京城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产,以备将来子弟备考之需。 不过,林琳管家十数年。早就不耐烦了。现在许仕林成了家,以后这个家自然是要交给碧莲来管了。 想来碧莲绝对不会像她的那对喜欢散财的公婆那样,挣两个花三个的。 而将来白素贞飞升,整个府里也不会再人觉得是散财府邸了。 这一场因着林琳的原因,避免了生灵涂炭。所以在许仕林成了亲,然后考上状元后。在白素贞等人飞升的时候,林琳竟然也提前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只是离开的太早,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许仙是否跟着一起飞升了。 在林琳的心理,林琳对于那个耳根子软的许仙实在是看不惯。不过一直安慰自己,那不是自己的男人,是好是歹也不用自己日夜相对。 这年头姐弟恋算什么,白素贞这种千年道行的妖精和个二十来岁人类相恋那才叫有看头呢。 白素贞一味的包容许仙,把他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在照顾。这一点林琳最看不惯。不过谁让一个愿打,愿挨呢。 在林琳幸灾乐祸的心理下,她是非常希望许仙被留在人世间的。让这个长不大的老男孩,也能过一段受苦的日子。 也许这个世上最受林琳帮助的要数法海了。白素贞是骊山老母的弟子,整个报恩都是在观音大士的提点和指示下进行的。 这一路,又是观音,又是真武大帝,还有各路的神仙保驾。所以说,白素贞飞升是众望所归。但是在这一路为白素贞添堵的法海,就不那么着人喜欢了。 神仙的世界,其实跟人间也差不多。各种人情.世故往来。这一回没把白素贞逼上绝路的飞升,其实也让法海在仙佛界的路走的更顺畅。 当在机缘巧合下,法海顿悟仙机,知道了林琳在此间的作用后,还特别诚心诚意地为林琳念了一回经文。 这段经文和因着林琳而受益的百姓们,虽然只是这个小世界的一段插曲。可也让林琳受益颇多。 虽然已经离开的林琳不知道,虽然就算是她知道了,也不会在意这份功德。可是这世间都是有因果的,早早晩晚都会应验。 谁欠谁的,总是要还的。 他日在相遇,那时的林琳也不会在是孤单一人了。 面对不公平的待遇,也会有人为她出头了。 第一章 =8 第九十章 做为一只有魔力,有妖法,身体寿命达到两百年的兔妖,林琳表示,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办法在天塌地陷的末日中生活下去。当然现在的林琳却是不知道她将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同样也是一阵白光扫过,林琳在白素贞等人飞升之前就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林琳在白光过后的第一时间睁开眼睛,然后她便发现她又离开了熟悉的世界。一身浅色衣裙的林琳,幸好落脚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不然着实引人注意。 这是在美国的一个小镇。 看着角落堆积的报纸,应该是现代2010年左右的时间。 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衣服,又将一头黑密的头发整个盘了起来。林琳才离开了那个角落。 2010年2月20日,美国.华盛顿。 对于华盛顿,林琳以前来过几回,但是每次呆的时间都不长,但是华盛顿的基础生活指南倒是都还记得。 利用魔法和妖力为自己办了一份身份证明,林琳就成了某福利院出来的单身小姑娘。 虽然极度不想承认小姑娘这个用词,但是林琳真的是驻颜有术。看起来真像是一个不足双十年华的少女。 虽然这少女,浑身都带着刺。 在现代社会,有什么不能有病,没什么不能没钱。但在林琳看来,还要再加上一条。 那就是没什么不能没身份证。 这不,林琳有了身份证后,其他的事情就都好办了。 先是去银行兑换一些黄金和美元。然后先租下一套小一点的公寓。 等到这些都安顿好以后,林琳又开始想到自己以后要干些什么?她不愿意修炼,也不可能天天宅在家里,虽然每到一回现代,她都要抱着wifi亲亲热热好几天。 ...... 几天后,当网络的热度消退后。 林琳便通过报纸和网络上的宣传来到了华盛顿最大的一家拍卖机构。 在那里,林琳拍卖了一幅她自己闲来无事时绣的《八骏图》以及两件自己一点一点通过古式老法制作出来的金首饰。 林琳的绣工经过数年的磨练早就已经自成一派,湘绣,顾绣,京绣等等的绣法她那些年都有学习过。 所以这一幅绣品的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只要是懂货的人都应该知道林琳这幅绣品是多么的可贵。 而林琳的那两件金首饰,样式古典,制做复杂,做功精细,也是难得一件的手工制品。 果然,林琳的这幅绣品拍出了同类拍卖品的高价。而林琳的那两件首饰也同样卖出了两价钱。 虽然不如绣品得到的多,但是单比林琳用黄金兑换美元却是高出了数倍。 当这两笔资金到位时,林琳就在考虑是不是要换套房子了。华盛顿寸土寸金,当初林琳不愿意住酒店,是因为酒店没有什么*。这才花了双倍的中介费租下这套房子的。 她也不是没钱在华盛顿买一套大房子,只是一想到自己将来不知何去何从,就不愿意购置固定资产。 她现在租住的公寓,面积有些小。这对于在古代呆过很多年的林琳有些个承受不来。 没有花园,也没有池塘。…也没有随传随到的下人。 由奢由俭,不是一般的难适应。 公寓很小,一室一厅的格局。整个房间的使用面积才五十平米左右,除去卫生间和厨房,可想而知了。 林琳租下来之后,直接将卧室和客厅打通了。然后只用一块磨砂玻璃做了一下里外间的视线隔断。可就算是这样,客厅也不大。 客厅的一角,让林琳当成了自己的写字台。而在阳台附近的地方,林琳才摆上了自己的绣架。 想要住的清静和舒适,那就要去市区外的地方。然后还得买上一房子,按着自己的心意装修。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她也不知道她所在的世界是哪一部电视剧或是电影。 所以思来想去,林琳觉得她还是暂时不要动的好。 …… 这一天,林琳出门去超市采购,在路过一家宠物店时,正好看到一只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布偶猫。心下喜欢,便买了回来。 林琳现在,还是采因的那只兔妖的身体。这些年来,因为种族妖力的压制,林琳很不得动物们的喜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蚊子也不喜欢她了。 但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林琳便发现体内的妖精内丹,在一点点变浅和凝实。但是体力的妖力却一直在一点一点的退化。原来身体里的魔力与妖力是呈一比一的趋势的。但现在林琳却能清楚的知道妖力在消咸,魔力在添补妖力退去后留下的空间。 此消彼长下,林琳觉得不出两年她的妖力就会全部消失。而妖力消退的明显表示便是她可以正常的养小动物了。 没看怀中的这只布偶猫一点也没有受到惊吓的样子吗? 将布偶猫放在了猫笼子里,林琳一手拎着笼子,一手提着从超市买回来的新鲜水果菜蔬。 “嗨,琳达。你要养猫?”邻居考斯迪.富林在电梯里遇到了大包小包的林琳,有些诧异地问道。 考斯迪.富林是在美国白宫工作的一个小小的科员。算的上是年轻有为。人也长的非常的精神,帅气。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小伙。 他和林琳一样,都是居住在这栋公寓里的房客,两人的区别在于,考斯迪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于一年前卖掉了自己的房产而搬到这里的。而林琳是数月前才突然到了这个时空,临时决定暂时落脚在这里的。 两人住在一个楼层的ab两间房子里。阳台挨着阳台,时常都会说上两句话。一来二去的,便有了些熟悉。 今天,林琳从一楼大堂等电梯,而考斯迪从地下一层的车库上电梯。此时在电梯里,美国男人的风度还是可以见到的。一边说着话,一边向林琳手中的购物袋接了过去。 “谢谢你,考斯迪。我真的是累坏了。是的,想要养只小伙伴,你知道的,我一个人生活。”没有动用魔力和妖力的一路提出来,林琳这副身板在走了几条街后也有些受不住了。 考斯迪对面前的华裔女孩非常的有好感。但是他一直知道华国人非常的含蓄,是不喜欢太热情的男人的。所以,考斯迪一直不知道要怎么追求面前的心上人。 他送她花,她看起来并不喜欢。 他请她看电影,可是她从来不接受邀约。 他请她去吃饭,呃,…至今还没有成行过。 “我听说,你的作品在这个月里又卖出了高价,恭喜你。”考斯迪对于林琳的关注,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深一些。 他知道林琳是靠卖手工绣品生活的。所以时常关注这方面的消息。他非常的希望,林琳的作品可以让全世界都知道,成为全世界都能够想要争取的人才。 “谢谢。”自从核算过成本后,林琳发现绣品的成本是最低的,但收获却是比手工制作金首饰还要高。于是林琳便不在出售金首饰,而是单独的卖绣品。 “琳达,有了钱,你会搬离这里吗?我是说你会在富人区置产吗?” 林琳摇头,“不会。我暂时先住在这里。”房间大了,还要打扫卫生。忒麻烦了些。她现在住的小房子,她专门设了魔法阵。这才不用时时的打扫房间。等到房子大了,就不可能这样了。 自己是个懒人,那个时候一定会要雇人清扫的。家里住个陌生人,总会发现自己的秘密的。 这里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监控设备。这里也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人权。所以,林琳思来想去的,觉得还是暂时先不搬家了。 而且她一个单身女人,也更容易引人注意。 考斯迪松了一口气,可是马上松下来了的那口气又提了上来。前两天刚刚结束的英属哥伦比亚,八国集团首脑会议。 这比他在半年前,他知道的那个让人震惊的消息还要让他震撼。他没有想到,那小说故事里说的事情是要真实发生了。 今天下班前,他们这些白宫的工作人员都被招集到了一起,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这个会议让人惊喜,也让人忧虑。 考斯迪的父母早早的亡故了,他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这世上他也只有一个人。若是半年前的他,可能还不会如此的犹豫和纠结。但是现在的他,却是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些情绪却都是因为面前的美丽少女而产生的。 而这些情绪他却一个字都不能吐露出来。 半年前的一天早晨,他刚刚起床,还没有走到阳台处时,便看到一幕让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一幅画’。 相连的阳台那边,一个穿着大红色波西米亚风格连衣裙的美丽的东方女孩,微抬着脸,冲着阳光张开双手的样子。 白瓷一般的肌肤,太阳下,好好在闪闪发着柔和的光。 风吹起裙摆向一侧,纤细的腰肢,比例完美的身材一下子就映在了考斯迪的眼里。 纯真中带着诱.惑。 美好的像天使一般。 那一刻,考斯迪清楚地听到了心脏要蹦出身体的声音。 那一刻,浑身的血液都好像要涌出来一般。 那一刻,他知道,这是注定的沉沦。 ...... “最近工作很忙吧。我听说刚刚结束了个国际会议。你们这些政府官员应该也能松口气了。”林琳看着今天说话数度愣神的美国男人笑着问道。 往常这人可不是这样的态度,今天这样,想来应该是累到了吧。 面前的美国男人,那点小心思,林琳如何不知。那眼底的火热,也常常让林琳感觉到羞涩。只是看到自己的小身板以及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高壮男人,她觉得还是要认真考虑一下才好。 邻居了这么长时间,男人天天在阳台上守着她的事情,她一早就知道了。只是她有她的担心和顾虑。所以一直没有给他一个回复。 “噢,噢,是的。最近工作有点忙。” 林琳笑着点头,表示明白。“谢谢你帮我提上来,既然你今天这么累了,我就不邀请你进来喝杯咖啡了。” 听了林琳的话,考斯迪就是一怔。他能收回之前的话吗?要知道这喝杯咖啡在某处意义上,是非常有含义的。 所以,今天喝了这杯‘咖啡’,他们俩人的关系就可能捅破那层华夏人常说的‘窗户纸’。 看着面前男人神色不停变幻的脸,林琳笑得像一只偷到鸡的狐狸,就连笼子里不怎么爱叫的布偶猫也颤抖的轻轻地叫了出来。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林琳打开房门,先将手中的猫笼子提进去,然后转身接过考斯迪的手中的购物袋。 刚要关门,考斯迪便一手按在了门板上。 “我其实并不是那么累,喝杯咖啡的时间还是有的。真的。”就怕林琳将他敢出去,考斯迪还特意将本来就大的眼睛,睁得老大。 “噗嗤”林琳便笑了出来。 听到林琳的笑声,考斯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发。 “进来吧。”林琳让开门口,请考斯迪进来。考斯迪这才兴奋难掩的挤了进来。 林琳换上拖鞋,又从鞋架里面掏出了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将包装袋撕开,递给还在伸脖子打量自己房间的男人。 中西合璧的室内布置,非常的典雅温馨。房间中养着几盆绿色的植摆,还有客厅与门厅之间一个落地的圆形鱼缸。里面的红尾金鱼,可能是感觉到了猫咪的专注视线,而有些个慌乱。 “随便坐,我去煮咖啡。”林琳将人引到了沙发处后,便去了洗手间。 洗了洗手,又去厨房烧水煮咖啡。说话时,购物袋已经让林琳拿到厨房了。里面正好有几样小点心,可以配着咖啡吃。 将点心切块装盘,盛下的蔬菜放到冰箱里,水果洗净也装在了果盘里。 将点心和水果端到客厅中的茶几上,林琳这才笑着对考斯迪说道,“吃点东西吧。如果你不介意,我要把猫放出来。”她准备散养她的布偶猫,所以就不想要将猫长时间的关在笼子里。 考斯迪在林琳去了厨房后,便一直打量着面前的单人公寓。和他那间差不多的结构。但是看起来却是非常的宽敞。 打通的卧室,隔着摩擦玻璃屏风,还能隐隐看到女孩床头的抱枕和靠墙的大衣柜。 客厅不大,但是家俱却是非常的少。只有一个l型沙发,一个圆形的茶几,一个软皮凳。沙发对面的墙上一台液间电视。阳台附近一张绣架,角落一张小写字台。房间里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随手放在沙发上外,其他的东西都非常的整齐。 非常的简洁,明亮。 两层纱的窗帘,在微微敞开的窗户处,随风摇摆。浅色的窗帘和米色的沙发竟然该死的好看。 “谢谢。我不介意。你随便。”考斯迪坐在沙发上,拿起一块点心,一边吃一边看着林琳交布偶猫从笼子里放出来。 怎么办?越来越喜欢了。 也不知道面前的少女喜欢不喜欢外国人。他可是听说了一些传统的华夏人都是不喜欢和外国人结婚的。 琳达是做华夏传统手工制品的,她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想法呢? 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着咖啡的香味。林琳随手端了两杯就出来了。 “咖啡很香,谢谢。呃,我,呃,我。”考斯迪考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什么来,一紧张,直接将满杯咖啡整个倒入自己的口中。 “呀,快吐出来。”林琳被这一情况吓了一跳,连忙拉着考斯迪去了卫生间。 见过自虐的,就没有见过这么自虐的。那咖啡可是刚煮出来,滚烫滚烫的。 将咖啡整个灌进去后,考斯迪就知道要遭。在林琳一把拉住他,将他带到卫生间后,考斯迪不假思索地将口中的咖啡都吐了出来。 可就是这样,也是将嘴烫破了。林琳随即倒给他的一杯冰水,也无法缓解那种烧膛的痛感。 这么个蠢萌的男人,到底是如何在白官那个地方生存下来的? 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不过行为蠢萌的人,在有豆腐可吃的时候,也做不到柳下惠。 “可以松开手了吗?”林琳刚才给这男人送冰水的时候,便被这男人抓住了手腕。 此时,水都喝光了,这男人还不打算松开。这是在跟她装傻呢吧。 虽然她也不反感就是了。 在面对林琳的时候,从来都有些笨拙的考斯迪,难得机灵了一回。在林琳说完话后,直接一使劲,将人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刚吐过水蒙蒙的大眼睛,直直的瞅着林琳。那其中林琳竟然还可以看见几丝委屈。 男人的胸堂很宽阔。男人勒在她腰上的手,也非常的火热。小小的卫生间里,一时间竟有些渐渐地升温。 一个人的旅行,最害怕的便是寂寞。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别人在她的面前秀恩爱。 也许是寂莫,也许是别的什么。在考斯迪低下头时,林琳并没有躲开他的吻。 先是浅浅的触碰,然后是一点一点的尝试。最后考斯迪收紧手臂,吻的激烈而又狂野。将人抵在卫生间的墙上,考斯迪早就被心里和身上的火热燃烧没了理智。 慢慢的,林琳也动了情。开始回应他。 然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 美国男人的开放和热情,让林琳这一夜都在起起浮浮中度过。 考斯迪的技术还不够纯熟,但是那种带着粗鲁,带着急切,带着安抚,又带着明显珍惜的样子,却让林琳意外的安全。 ...... 第二天,林琳还有些个酸软的身子,在男人一脸的餍足下,翻了个身,继续睡了下去。 好久不做这种体力活了,一时间真的有些受不了。 而自从爱上了林琳,便一直洁身自好的考斯迪,也是难得吃了一顿饱饭。 这一夜的滋味,都够他回味很久了。 只是这样的日子,以后还有多少,考斯迪自己都不知道。转身在林琳露在被外面的肩膀上亲了又亲。然后自她的身后,将人抱到怀里。 亲亲她的头发,再亲亲她的肩。 原来他以为他可以割舍,可是这一夜过后,他才知道。他根本就割舍不下。 怎么办?他只有一张船票。 怎么办?这样来历不明的姑娘,他要怎么才能帮她拿到一张船票呢。 十亿欧元。 他拿不出来。 ...... 早知道如此,他不应该招惹她的。这让他如何舍得再一次失去她,远离她。 又亲了又亲,考斯迪才翻身起床。今天不是休息日,他还得去上班。就算今天是休息日,在那一天到达前,他也不能再有休息日了。 穿上自己昨天的那身衣服。考斯迪才离开林琳家中。只是在马上就要走出去的时候,考斯迪又悄悄地走了回来。蹲在林琳那边的床边,仔细地看了看女孩宁静的睡颜。 轻轻地伸出手,摸了摸那张粉嫩的,不见一丝毛孔的脸。 吻,落在额头,落在脸颊,落在唇角。 “真是个妖精。”因为此时此刻,考斯迪竟然想的是要将那张船票让出去。 他真的是疯了。 这回再站起身来,考斯迪没有犹豫。一鼓作气的离开了这里,回到隔壁洗漱换衣,上班去了。 而在房间门彻底关闭以后,林琳睁开了眼睛。 “哪里来的茅山道士。竟然一猜一个准。”打了一个哈欠,林琳又翻了个身,这一回是彻底的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中午,林琳这才起来去喂猫。现在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她可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 幸好布偶猫温顺,就是饿着肚子,也不会吵闹。它只会委委屈屈地那它那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你。 林琳突然感觉,她这不是买回来一个宠物,而是供了一位祖宗回来。 …… 午后的阳光,非常的温暖。林琳喂过猫,又喂过自己后,这才坐在绣架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绣了起来。 她手上的这幅绣品,是闻名古今中外的《大观园夜宴图》,人物服装,以及表情摆设,林琳有着贾迎春的记忆,竟然可以分毫不差的描述出来红楼中这一幅图像来。 先将脑海中的图画出来。然后再扩到绣布上。闲时绣上两针。以林琳的速度,这种宽幅的绣品也不过是一两个月便绣完了。下个月,这幅绣品就可以完工了。算上这一幅绣品,林琳总共卖了五个绣品了。 自从有了第一次拍卖的经历,林琳几乎一个月或是两个月便会拍卖一幅绣品。 也因此,她在这拍卖界也算是有了一点小知名度。可惜这点知名度,还只是小范围内的传播。 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一个台,一边听着电视里发出来的声音,一边刺绣。林琳便一直绣到了太阳西沉,光线不在适合刺绣为止。 这一下午,林琳满耳朵的不是这里地震了,就是那里火山不稳定了的。或是哪哪个航班又失联了。 “…无知其实也是一种福气。”知道的多了,心中的畏惧也就多了。将最后一针锁死,林琳伸了伸懒腰。准备再休息上两天,然后接着绣,毕竟今天绣的时间有点长了。 “叮咚”,房门外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同时也打断了林琳的思绪。 她居住到这里,一直没有访客,就连房东太太,都是在第一回见面后,通过网络汇款交的房租。其他的物业收费,也是以年为单位,签了转帐协议,自动从帐户中扣除的。 那么,这个时间,会是谁来了呢。 林琳一个魔咒便打到了门上,然后便笑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 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他怎么过来了?真是登堂入室了,也不在阳台那里死守着了。两家的阳台是相挨着,考斯迪总是出现在阳台那里,没话找话说的事情,林琳依然清晰地记得。 起身去开门,考斯迪一身西装,带着公文包就站在门口。 “亲爱的,你就是个妖精。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你。这一天的工作效率,几乎为零。”将公文包往林琳房间的地上一丢,考斯迪就上前抱住了林琳。 大手一只放在林琳的腰上,一只固定在林琳的后脑处,使劲的拉向自己,然后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一边吻,一边浓重的喘着气,身体还时不时的向前.挺.去。 考斯迪一边吻,一边倒退的向屋中走去。刚过了门厅,考斯迪就用腿将开着的房门一脚踢上。 房门瞬间自动落锁。 而林琳的居家服,也在房门锁上的瞬间自身上被人剥了下来。 …… “亲爱的,我一天比一天更爱你。噢,亲爱的,我要死了。快帮帮我。帮帮我。”考斯迪求助又压抑的对着林琳轻喃。 他真想死在她的温柔乡里一样,一刻都不想分离。 做功考究的西服,此时也成了碍事的存在。衬衫的扣子,根本等不急一颗一颗的解开,就被粗鲁的拉开。 林琳还有些个怔神,就是昨天也没有见到这人如此的迫不及待。怎么才分开不到一天,这人就‘禽兽’了呢。 从太阳西沉,要落不落,到华盛顿的路灯一一被亮起,又一一熄灭。 从卧室与客厅的隔断玻璃,到沙发,到那张昨夜曾经留恋不已过的大床。满室麝香的味道,满地的衣服…… 许久,方歇。 “亲爱的,我爱你。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爱你。”事后,考斯迪躺在林琳身侧,然后将林琳又抱回了自己的怀中。 林琳软成面条一般的身子,无力的靠在他的怀里。最近妖力越来越少,弄得她的身体也有些个虚弱。 看来她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没有妖力的生活。 “甜言蜜语。我要你的命做什么。”都是饮食男女,合则聚,不合则散。弄得那么严肃做什么。再说了,老祖宗可是说过了,这个时候,要是相信男人的话,母猪都在树上玩远眺了。 男女在一起,无论是分手还是什么。只要不在有主的时候出轨,那么就都可以酌情原谅。 当然,特殊事,就得特殊办。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他满门。 林琳从来都不是吃亏的性子,就连与考斯迪发生关系,也不过是觉得暧昧了半年,这人又合她眼缘。工作,人品都不错。这才决定进一步发展的。 只是没有想到发展的过于快了些,不过,她并不后悔。 “不,不。我说的是真的。”之前在没有得到林琳的时候,考斯迪都苦苦守了半年多。 那时候,他以为他只是很喜欢她。可是自从昨夜过后,他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从第一次见到她,到慢慢的喜欢,深深的喜欢,然后便是无可救药的爱了。 他早就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她。不然又怎么可能如此的徘徊纠结与举步不前呢。 就在今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他将她抱满怀。那种满足的感觉,就好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当想到在未来,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悄悄地死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心,在那一刻,是停止跳动后的绞痛。 上班后,在白宫的办公室里,他仍是放不开,于是他想要赌一把。他找到了安休斯。 他向他申请多要一张船票。他将林琳的优秀,将她如此年轻就有的成果反复的说了又说。 可惜安休斯这个老政客,并不愿意将一张船票浪费在这里。他拒绝了他的请求。 他记得当时安休斯说过,“既然她如此的优秀,你为什么不把你的上船资格让给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是的,他爱上了她。是真的深深地爱上了她。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竟然不觉得难堪,被羞辱和拒绝的难堪。有的,竟然是一种豁然开朗。 “亲爱的琳达,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便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你。然后,每一天的早晨,你倚在阳台上,微微抬头晒着太阳的时候,我都觉得此情此景,是一种享受。”亲了亲林琳的头发,考斯迪继续往下说, “去年艾德里安从印度回来后,带回来了一个非常可怕的消息。安休斯这个老政客竟然要封锁消息,害怕民众们闹事。可是我可怜的琳达要怎么办?我只有一张船票。我恳求了安休斯,可是他就是不同意多给我一张船票。不过他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如果我愿意将自己的上船资格让出来,他会同意让你上方舟的……” 林琳半睡半醒间,皱着眉听到考斯迪听到‘艾德里安’,‘安休斯’,‘印度’,‘方舟’这些词,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她来到了什么世界。 “地球要毁灭了,是吗?”真希望这里不是电影《2012》的世界。 千万不要。 听到林琳的话,考斯迪的身体本能的一颤。然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林琳,“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去买彩票呢,你一定会中大奖的。”随便猜猜,准确率就这么逆天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刚刚说的那个艾德里安,是姓赫姆斯利的地理博士吧。安休斯是谁,半数生活在美国的人都不会陌生。”真是乌鸦嘴,一猜一个准。 将怀里的小人,向上提了提,死劲的亲了一下。然后将人又重新安置在怀中。 将滑落的被子,重新盖上。 “没有记错。你猜的也完全正确。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终于发脾气了。他想要翻翻身,他还想要撒泼尿,他再也不会管我们的死活了。不过好在,在遥远的华夏,举世界之力开始建诺亚方舟,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上船的资格。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又让人悲伤的事情, 我可怜又幸运的琳达。要是没有遇见到我,你该怎么办?”只要一想到怀里的人会消无声息的死在他不知道的角落里,考斯迪就觉得心脏都是紧紧的抽搐着。 “…那个时候,我们可能还不认识呢。”既然不认识,又哪来的那么些情绪?林琳回忆脑海中的那部电影,然后也明白了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在这部电视剧中扮演的角色。 在宴会厅借艾德里安西服外套的白宫职员。 将男人的手从自己的身上移了下去,然后林琳又开始回想那部她看了两遍的电影。 一回是二d的,一回是三d的。然后她发现,她其实就连躲到空间中等待风平浪静以后再出来的可能性都没有。 她的空间,是在哪里进去,就会在哪里出去。末日到来后,地壳运动过大,所有的陆地板块和海洋板块都要重新组合。如果她进去的地方,在那之后,变成了海底要怎么办? 当然,这一点倒是好解决。但是要是不幸的变成了深山地底呢。她又要如何从那里爬出来。 如果再再不幸的是在火山底,或是火山口呢。 以她自渐消退的妖力和魔力,也是无法安全的,好吧。 此时的林琳,突然觉得她都已经强大的很了,怎么在这种自然天灾面前,仍是那么的弱小呢。 看到林琳沉默不许,考斯迪安慰她。“你不要害怕,安休斯已经说过了,他同意我把船票让给你。你会活下来的。” “…那么你呢?值得吗?这么草率的决定,你难道不会后悔吗?也许现在不会,但真的等那一天的到来时,一定会后悔的。一定会的。”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他们呢。暧昧了小半年,然后突然捅破了窗户纸,成了一对关系‘非浅’的…邻居。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考斯迪自然也是如此。可是只要一想到怀里的女人已经被预定了死亡,他竟然就无法忍受。 可能是已知的恐惧在刺激着他,刚刚已经疲.软的身体,此时又亢奋了。 就着现在的姿势,轻轻地将林琳抱到了身上…… “呃,我也想要活着。可是我,呃,嗯,却没有,没有办法看着你去死。我,呃,呃,要你活着。啊!”渐渐地考斯迪就无法思考了…… 人在死时,真想活。林琳也不例外。听到这个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笨拙的傻大个,竟然能够说出这些话来,在那一瞬间,林琳是感动的。 林琳知道他本来可以不说的。林琳同样也知道,他本来可以带着希望,庆幸和怜悯地度过地球最后的平稳时光的。 若是他昨天,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前说出这一切,林琳也许还会怀疑他的别有用心。 可是他却是在今天,在他们已经如此靠近的时候,说出这些话,并做出这样的决定,林琳心中唯有感谢上苍,让她在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一场*的感观盛宴,一场男人真心的献祭。这一次,林琳竟然毫无阻拦和保留。 那部电影中,凡是泄密的人都被处死了。林琳不知道考斯迪冒着多大的风险才会将此事告诉她。 且不说,那张船票的事情,会不会落在她的身上。只是这份直言相告,林琳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虽然没有拯救世界的能力,也没有独善其身的方法。但是想要混进诺亚方舟,对于林琳来说,却是轻而一举的事情。 她怕的,就是时间来不及…… 极致的亲密后,两人的关系更加的稳定了。而可能是受到末日的影响,在征得林琳同意后,考斯迪退掉了房子,带着行李搬到了林琳的房子里。 因着懒得收拾,林琳的衣服,也只是放在了外面几件,正好空旷的衣柜方便了考斯迪那成打的西装。 林琳客厅一角的小写字台也变成了考斯迪回家办公的专属位置。 两个人开始正式同居了。 这对于林琳来说,可能有了一些不方便。不过好在考斯迪是个上班族,白天不在家的时候非常的多,所以并不会发现林琳打扫卫生的方法可能和别人不一样。 在一次谈话中,考斯迪听到林琳谈起,在华夏,男人的工资都是要上交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将工资卡和存款都交给了林琳。 于是从那以后,林琳便买了很多考斯迪可以穿的休闲衣服和鞋子。 末日后,活下来的人,都不超过一百万。到了那个时候,很多的生活物资都成了奢侈品。 估计现在满街的姨妈巾,都难以弄到了。 两个人都有心对另一方好,又在末日紧迫的情况下,每一天过得都像是最后一天那样。 吃饭,说话,睡觉,抵死缠绵。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2012年的秋天。 “亲爱的,你为什么给我买这么多的衣服。其实可能也用不上了。你应该给你自己买一些的。嗯,多买一些。”对于有人操持自己的生活起居,考斯迪非常的高兴,但是一想到不久之后的末日,这种心情又低落了下去。 其实,钱若不花,估计以后也没有机会花了。 “考斯迪,末日后,这些东西都很难买到了。所以多买一些,等到下船了,也方便一些。”林琳将一些小巧的东西,洗干净,整齐地叠在一个小行李箱里。然后又在上面放上耐穿耐磨的衣服,以及鞋子。 说实话,林琳也知道自己有些个厚此薄彼,当年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用在展昭的身上,而现在呢,却只是花钱去买一些生活所需。 展昭于她,于任何她遇到的人都是不同的。那是她心底最温暖的彼岸。 就像白月光,又像朱砂痣。 想到这里,林琳摇头笑了笑,继续用她在网上学到的方法,仔仔细细地装着小箱子。 就在上个月,她的妖力彻底的消失了。从今以后,她就再也无法使用妖力了。 好在她还有魔力,不然在这末日既将到来的日子里,她又要如何生存呢。 拉住林琳忙碌的双手,考斯迪皱眉看她。“琳达,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吗?你上船,我留下。为什么你却要如此准备呢?” 虽然自从那天之后,他们俩人再也没有提起这末日的事情,但是林琳却对于考斯迪的退让,并未想要接受。 “考斯迪。你听我说。我们都会上船的。我有我的办法,真的。” “什么办法?”考斯迪不相信,在这种时候,林琳还能有什么办法弄到船票。 “偷/渡。” “偷/渡?不,不,这不可能。你一定不知道它的防守有多么的严密。船建在华夏,那里的驻军,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多的多,非常的多。” 觉得面前的小女人,真的是异想天开了,末日的保密工作做得有多严密,通过那些被谋杀的泄密人员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说出那件事情后,仍不被人知道的。但是他却不会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便觉得偷/渡这种事情,是可以操作的。 华夏的保卫力量,他这个白宫的工作人员非常清楚,前些年,所有进入华夏的特工们,都神秘消失了。那还只是普通的时候。 现在全球都进入了紧急备战之时,他可不想让他的女人以身试法,在她名义上的祖国感受一把华夏武装力量的力度。 林琳好笑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去偷/渡,难道要让他去?就他那两下子,都没办法在她手上过上十招。 而且,林琳身上没了妖力,却仍然有些魔法和武功。在关键的时候,用魔法也能为自己找到一条生路。 她这个开了外挂的人,又怎么可能连托家带口的那对电影中的主人公还不如呢。 将林琳拉向自己,让身体紧紧相贴。“不过,这也是个办法。你到时候就拿着船票跟着艾德里安一起上船。噢,我已经将这件事情拜托给艾德里安了。他答应我以后会好好的照顾你。” 将林琳盘头的玉搔头摘了下来,任满头青丝自然落下,考斯迪迷恋的闻了闻发上的香味。 两年了,他对她仍然迷恋如昔。他仍然希望她可以好好的活着,哪怕他再也看不到,哪怕她再也不会属于他。 “我舍不得你。我会尝试着活下去。也许偷/渡真的是一个好办法。”虽然他的心中并不抱任何希望,但总是比坐以待毙要强。 “你应该相信我的。考拉先生。难道你还要尝试一下被摔出去的体验吗?”每一次林琳这么叫考斯迪的时候,考斯迪都会更加的兴奋和亢奋。 有一次考斯迪在林琳不注意的时候偷袭林琳,就被林琳下意识地直接摔出了几米远的墙上,差点挂在那里当画看了。 “不,这件事情我坚持。”抱住女人的臀,向自己使劲按了按。 这一次,他绝不妥协。虽然每次两人去健身时,他都打不过她。 林琳耸肩,这事可由不得你了。 确实,这件事情在具体的操作时,不但由不得考斯迪,也由不得林琳。 十二月二十日,林琳和不知情的考斯迪缠绵了一夜,至第二天天大亮方歇。 考斯迪见到林琳难得如此热情,自然更是用尽全力。等到天亮了,到了上班的时间,考斯迪这个被林琳经常食补的男人,也有些个腿软。 和往常每一天的早晨一样,考斯迪在亲过林琳后去了白宫。而和往常又不一样的是,前脚离开的的考斯迪并没有看见应该睡在床上的女人,在门关上的那一刻坐起了身子。 时间不等人,她今天除了要收拾自己的行李外,还要将考斯迪的行李一半放到空间里,一半同城快递到白宫。 ……最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梳妆台上的化妆品都收起来,又将家中所有的食物都做成熟食装到空间里,再将上门取快递的人员送走。 林琳回身时才把金鱼缸送到空间小屋中,又将她早早就准备好的双肩包拿了出来。 家中衣柜里的衣服,林琳全都收了起来。当然考斯迪那一打的西服林琳一件也没有带。 从两年前,她就开始收拾行李。她的佛珠空间,因为她一直不停的穿越已经累积到了一定的数量。 粮食,百货,日用品,还有小孩子会用到的东西,林琳都不嫌烦的,一次一次的买了回来。当然连避孕方面的东西,也买了不少。 林琳知道,因为考斯迪的原因,她可能也受到一定高科技的监视。所以,买东西的时候都非常的注意次数和每次的量。 也幸好,林琳是有收集癖好的,几个佛珠里,都有不少的生活用品。再加上她还有魔药,喝了几次复方汤剂,倒是差不多将几口之家一辈子所需要的物品都买全了。 末日来了,她将她能挣到的所有钱和考斯迪的财产都花了出去。呃,也包括上个月考斯迪上交的工资。 现在考斯迪的钱包里还不超过五百美元,而她的钱包,林琳已经准备留下基本的路费后,其他的全部花出去。 背上双肩包,挎上便携式猫咪外出包。林琳回首望了一眼这个她生活了两年左右的房子,大步离开了。 她不是不能提前到达华夏西藏,只是到了那里,如果没有主角领路,她还不知道要如何进入基地。 就算是她提前进入了,她要如何出现在众人面前呢。等到那一大波人一起进入的时候? 太晚了。 虽然电影中他们所在的那艘方舟平安的度过了危机,但是大水冲了进来,谁又能知道会不会有死伤呢。 她救不了别人,救不了大多数人,但是她可以选择在她力所能及的时候,救救那些最后死在方舟里的人。 他给考斯迪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她会在今天去中国。她希望他能登上方舟,因为他们一定会在方舟上重逢。如果他不上方舟,那么他们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她让他相信,相信自己可以顺利的登上方舟,带着他们的孩子。 是的,林琳怀孕了。还不到两个月。小小的一团,你不注意根本就不会知道他的存在。 她一直不敢告诉斯考迪,就怕他会拼命的寻找自己。就连昨夜的疯狂,都是她事先服了魔药,以防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什么伤害。 那个男人对于家人和孩子有着异常的执着。这两年的生活,让林琳了解到,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纯粹的美国人。 这个男人的家庭观念和对家庭的重视,倒有一些像华夏男人。 抬腕看了看手表,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必须在考斯迪找到她之前离开华盛顿。 她要到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场,等待主角们的到来。 她学了两年的多引擎飞机操作,应该到了可以无证驾驶的时候了。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十二月二十一日,加州南部,一座大型超市在强烈的地震中,被从中间裂开的地缝,一分为二。 十二月二十二日,黄石公园火山爆发,加州沉没。 林琳倚坐在拉斯维加斯的豪华候机厅里,面无表情地看着电影中的场景被一一的呈现。 拉斯维加斯,做为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豪赌之地,他的机场也修建的相当豪华,以及难以想像的富丽堂皇。 林琳所在的豪华候机厅,说是厅,其实不过是这一档候机厅中的一个小包间。 林琳利用魔咒,让人以为她拿出来的那张卡片就是这拉斯维加斯机场的高级vip,所以被礼遇有佳的请了进来。 “小姐,您的午餐和牛奶。”包间门口的侍应生,将林琳需要的食物用托盘送了进来。 “谢谢。打听到了吗?”林琳只知道主角们会在这里换乘卖汽车的大飞机。但是什么时候过来,什么时候离开,电影中却没有明确的说出来。于是只能略微花了些钱,让服务生去打听哪架飞机里有装着宾利车了。 “在机场的另一侧,停了一架装有汽车的运输机。”在拉斯维加斯生活和工作,这些侍应生很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有钱拿的时候,就拿。没钱拿的时候,就将头转向另一边。 所以在听到客人想要打听的事情后,侍应生也不过是接了钱,然后悄悄地去打听了一番,连客人为什么要打听这些,他都没有多问一句。 林琳点头,将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全都给了那侍应生。然后打发他出去。飞快的吃起了午餐。 半个小时后,天色渐渐变了,烟灰既将要笼罩整个机场的时候,林琳背起包,拎上装猫的包。给自己施了一个忽略咒后,靠着墙角,快速地离开了候机厅。 找到飞机,悄悄地登了上去。机舱里空无一人。 一共两排数量不少的高级跑车,林琳见了心喜。想到这些跑车的最后下场,林琳便将靠里的跑车都收到了空间里。只在飞机上留下两辆逃跑用的宾利车后,便通过铁梯子上到二层飞行员驾驶室。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接下来,她就可以慢慢地等待主角们的到来了。 2012年12月22日,晚上九点,拉斯维加斯机场。 林琳在一阵吵杂声中醒来。 搓了搓脸让自己清醒一些。最近怀孕了,她非常的嗜睡。虽然副驾驶座在施了魔咒后,比主驾驶座还要舒服百倍。但在这样的时候,还能睡得这么沉,也是让她无语了。 她能保证她可以活着登上四号方舟,但是她却没有办法保证孩子的爸爸也可以顺利的登上去。 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 所以她只能放弃安逸的生活,独自奋斗。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看着一个穿着长靴,带帽连体衣的女人,站在驾驶舱的门口,萨沙有些吃惊地脱口问道。 林琳知道之后他们将会遇到什么,所以衣服自然是以舒适,保暖,便于行动为主。也因此,她的这身衣服,仍是出自空间。 “我是这架飞机的副驾驶。你们是谁?为什么到这里来?” “你是副驾驶?太好了,萨沙,她可以帮助你开飞机。我根本不行。我只上过几节单引擎驾驶课。”戈登放心地露出容笑脸来。 萨沙皱眉想了一下,再听到下面舱室,以及机场的警报后,才下定决心的说道,“听着,女人。我们要去华夏。那里有让我们脱离危险的大船。若是你要跟着我们一起去,那么你就可以留下来,成为我的副手。若是不愿意去,现在就可以下飞机。” “我跟你们走,事实上那也是我的目的地。”林琳一歪头,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仪表盘,“请吧。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 林琳话落,二人也不推迟。一个坐上了主驾驶座,一个转身下了驾驶室。 对不起,主角大人,我把你的情敌送下去了。 戈登的存在,真的非常破坏人家夫妻感情。可惜了,谁让戈登没有像林琳学习如何操作飞机的心思呢。 因为林琳这个熟手,飞机很快的起飞了。也因为林琳的存在,根本不用担心汽油够不够用的问题。 因为林琳在上飞机前,就在飞机油箱那里刻了魔咒。等到油箱中的油使用到一定程度时,汽油便会以一种不被人察觉的速度,一点一点地增加汽油。 这一魔咒可以保证飞机可以安全的飞到华夏西藏去。 当然了,林琳更希望引擎可以坏的更慢一些。因为林琳不知道‘恢复如初’咒,会在引擎坏的时候,将引擎变好,还是变成一堆原材料。 ...... 因为地壳运动,他们一行比预想的时间还要早的进入西藏的版图。 而引擎也没有听到林琳的祈祷,一如原著般的坏掉了。 这让人蛋疼的忧伤。 没蛋也疼。 不过好在,因为林琳的存在,他们在离邱明谷不足两百公里的地方被迫下降。 为了让帅气的飞行员萨沙不死于空难。林琳使用了浑身的魔力才将飞机稳稳地停在悬崖边上。 “快点,我们要下飞机了。”驾驶舱的视野非常好。所以顺着窗户,就能看见机头是悬空停置在那里。 身上一丝魔力都没有,这对于习惯用妖力和魔力的林琳非常的不适应。 也幸好,她还有一些魔法物件。双肩包再大,猫箱子再沉都还可以轻松拎起来。 ...当初二万美元买的布偶猫绝对不能丢在这里。 两人飞快的下了驾驶舱,然后又快速地离开飞机。就在两人前脚踏上冰雪的路面时,身后的飞机受到地心的引力,飞出了悬崖。 不久后,崖下便传来了爆炸声和烈火焚烧的声音。 “天呀,我的上帝。这太惊险了。真不敢相信,若是他们晚出来一步,会是如何。”戈登将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设想。 怀孕,再加上魔力耗尽。林琳非常的不舒服。借着衣服兜从空间中取出一瓶魔药,林琳也不嫌弃魔药的味道和那不能直观的原材料,一口气灌了下去。 以前,她也有魔力耗尽的时候,可是喝上喝药后,身体里的魔力就算不能恢复十成十,也会恢复七八层。可是这一回,林琳感觉了一下,这比当初十一二岁的佩妮还不如呢。 估计一个照明咒语都发不出来。想到这高度浓缩的魔药,是斯内普出品,所以林琳并不怀疑他的效果。 摸了摸小腹,难道是因为这块肉的原因? 她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要生出三瓣嘴的孩子,能不能有魔力,还真的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林琳明白,她这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飞机的发动引力。 看着突然出现在头顶上的飞机群,林琳连用魔法复制几张船票的可能都没有了。 这真是计划中的一大败笔。 暴富土豪带着儿子们走了。留下了有私情的小蜜塔玛拉和司机兼保镖的萨沙。 萨沙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想来就算是到了末日重组的时候,凭着他的本事,应该也能养活他自己和他的女人吧。 林琳对于这一对,毫无爱心可言。她倒是对那边的三角恋,更感兴趣一些。 如果戈登不死? 林琳挑眉不怀好意的想到。 冰雪连天飞过,林琳非常庆幸自己的穿着有着先见之明。等到又行了几个小时,天渐渐亮起来的时候,林琳已经恢复了一些魔力。 而此时的他们也成功的搭上了那辆小和尚开过来的大卡车。 布偶猫被这一切的举动吓坏了。缩成一团,好不可怜。 林琳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将它也放在空间小屋中的。 但是那样一来,布偶猫的一生,就只能呆在那间屋子,再也不能出来了。 所以思前想去,林琳还是将它放在了外面。虽然为自己增加了一项行李,但是布偶猫却可以名正言顺的活在众人的视线里。 腾金的不同意,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无论他同不同意带上几个人一起上船,他的那位思维与众不同的奶奶,也不会同意丢下这些人的。 果然,奶奶不过两句话,腾金再不高兴,也带着众人离开了。 一路穿过不知名的走道和甲板,一行数人终于来到了登船的小通气口处。 被塔玛拉一个哨声叫过来的小狗也算是命大。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在之后的混乱中被疯狂的众人踩死呢。 感谢萨沙的生存没有影响到原著。 这些人里,好像除了林琳外,其他人有的没有带行李,有的也只是带了少少的一点行李。所以老好人似的戈登准备帮林琳拿行李的时候,林琳才反应过来,面前的一家人是多么的狼狈。 “不用了,这并不沉。我自己可以的。你注意脚下的路。”千万要活着呀。 虽然林琳有心理准备,但是轴承突然的转动还是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好在,在下一瞬间林琳成功的将戈登用鞭子抽了回来。 而那个注定会卡在轴承里的电钻机,也被林琳在千钧一发之际用了‘清理一空’。 因为没有受伤,也没有死亡,一行人老的老,少的少,抱猫牵狗的都顺利的进入了船舱。 比那些正经拿着船票的人,还要早一步进入。 林琳拦下了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语气有些急切。“请问,您知道考斯迪富林在哪里吗?” “琳达?真的是你。天呀,我真的害怕你做不到。”就在林琳刚刚问完,自另一侧,便传来了斯考迪惊喜的声音。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 琳达失踪的这两天,考斯迪担心的无以复加。就害怕琳达做不到她的承诺。可是在知道琳达走后,他回家看过。又通过身份找过她,但是遗憾的是,他都没有找到。 当年她刚刚出现在他的心上时,他就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人脉偷偷地查过她的背景。背景太干净了,除了身份,什么都没有查到。 ...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人一般。 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他就越担心她会如突然出现那般,在突然消失。 而这一天,他一进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幸好上帝听到了他的祈祷,她并不是一去不还,她说...她会来找自己。 那个时候,他就只能祈祷上帝会带着他的小女人来到这里,让他们今生还有再重逢的机会。 没有想到,她真的做到了。当他从舰桥的监控系统看到琳达所有的一行人顺利的进入方舟时,那种激动和喜悦,差点让他去亲吻安休斯那张满是肥肉的脸。 飞快的离开舰桥,来到琳达会路经的过道。正好听到琳达正在向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下落。 三步并两步的小跑过去,然后在琳达转身的时候,便将人抱到怀里。紧紧的抱住,珍惜的亲吻她的脸颊。 此时的考斯迪应该庆幸的是,他是在林琳转身之际上前去拥抱,不然突然出身后上前...... ...林琳并不想谋杀亲夫。 “亲爱的,我真的好害怕。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高大男人的样子,一下子就让林琳心软了。这一路的疲惫,好像在见到来人的时候,就都消散了。 “我答应过你的。你看。万水千山,我毕竟是来了。”话落主动在一群人面前亲吻男人的唇。 考斯迪像是受到了鼓励一般,同样热情的回吻着林琳。 一吻方罢,两人皆是气喘吁吁。而过道两旁的人,却纷纷鼓起了掌。 就连知道事情始末的安休斯,也用着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考斯迪。 两年前,考斯迪像是发了疯一样的找自己要船票时,自己还在嘲笑他不自量力。当今年秋天,考斯迪再一次跟自己确认让出船票,让他更有才华的女朋友上船时,他还在心里暗暗地想着,考斯迪就是个大傻帽。 两天前,当知道考斯迪那位同居多时的女朋友留书出走时,他还在笑那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人,浅薄的常识,无知的天真。 一个被爱情小说弄成傻逼的蠢女人。 但是在一刻钟前,当他听到考斯迪大叫着上帝时,他都不敢相信,那对老的老,小的小,拖家带口,抱猫牵狗的偷渡小队会穿过层层封锁和防卫就这样进入了他心中不可一世的方舟时,安休斯是彻底的无语了。 这个世上,连只家猫都能够幸运的登上救命的方舟,他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 看着面前与考斯迪相拥相吻的女人,安休斯第一次在心里正视了她。 她宁愿放弃原有的资格,如此艰辛而来,可见她是把生的希望和机会留给了考斯迪。而她自己也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和资格。 这两天地球是个什么样子,他这个国家高级领导人,是一清二楚的。她们竟然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从大洋那一边的美国赶到华夏的邱明谷,并且成功登上方舟。 他敬佩这些有能力的人。 虽然他们都没有购买船票,并且是非.法.偷.渡。 …… 他们一行多人,虽然老的老,小的小,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平安的进来了。既然进来了,也就不会将她们再撵下去。于是方舟上的管理人员便将他们安排在了与绿色船票客人一起进入的中国工人的暂居地。 林琳与考斯迪相遇后,考斯迪就不会让林琳再离开他的视线,去那些工人们的混居地了。林琳自然是要跟着自家男人走的,所以在走廊跟着众人互相道别,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这才被考斯迪带到了他的临时居所。 虽然他和艾德里安的级别不一样,但是考斯迪的临时居所和电影中艾德里安的是一样大小的。 就连格局也是一样的。 除了去卫生间需要去外面的公共卫生间外,其他的都非常的不错。林琳在小小的房间里,只是转了转圈,便一屁股坐到了床上。 终于成功的到达目的地了。 “亲爱的,我非常的累,我想要先睡一下。你,呃。去忙吧。”现在四号方舟刚刚起航,还有很多的事情和工作,需要安排。林琳心想考斯迪是没有办法陪她一起睡个觉了。 考斯迪半蹲在林琳的脚边,双手抱着她的腰,轻轻地咬着林琳的唇,似是亲吻,却带着一些轻微的刺痛。“你一定累坏了。现在安全了。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嗯。”林琳双手环上考斯迪的脖子,轻轻地点头。 将人抱起,安置在床上,又将鞋脱掉,帮着林琳脱掉外衣,这才盖上被子。“祝你有个好梦。我一会就回来。”他确实是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所以考斯迪不得不离开。 “一会儿见!”林琳轻轻地扯出了一个笑容,便闭上了眼睛。 而看着林琳瞬间便入睡后,考斯迪只是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转身出去了。 现在开始,是他的责任了。 末日了,世界将重新组合,他要努力向上爬。再也不会卑微的祈求别人的施舍。 再也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冒一丝危险。 他再也不会让他的女人放弃生的机会了。 再也不会。 ………………………………………………………………………………………… 林琳这一觉,睡得很沉。就连考斯迪回来她都不知道。就算是考斯迪请来了方舟上的医生为她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林琳都没有醒过来。 听到林琳和孩子都没有问题的时候,考斯迪除了拥抱医生以外,就想着静静地守在她的身边。 幸好方舟上的人,都已经安置妥当了。而在经过一次一千五百米高的海啸后,方舟已经正常行驶了。 相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会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 他可以好好的陪陪面前的小女人了。 噢,还有他们的孩子。 第二天上午,林琳终于在长时间的睡眠中清醒过来了。一醒来便看见一脸胡子的考斯迪侧睡在他的身旁,两只健壮的胳膊一只被她枕在脑下,一只搭在她的腰上。 昨天睡着前,对于房间也只是粗粗地打量了一番。今天躺在考斯迪的怀里,倒是可以慢慢地看了。 床尾竟然还有一张床那么宽的台子。放些书籍和小东西,现在那里还放着她这两天一直背着的双肩包。 室内的灯光有些昏暗,但是林琳较好的视力还是在那里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电插座。 想到她放在背包最下面的一个小电锅,心里就有些满意。虽然她只带了几斤的米和咸菜,肉干和蔬菜干,但是她还是可以隔三差五的给自己煮点粥吃。 就在林琳还在想着之后在方舟上的生活时,腰间的手臂突然勒紧,身侧男人的呼吸声,也变得杂乱起来。 “早,富林先生。” “早,富林太太。” 林琳听到考斯迪的话,摇头笑了笑。这男人,怎么动不动就要宣誓一下主权呢。 “我的猫呢?”这两天太累了,对于一个孕妇来说,有些吃不消。所以,林琳才会将猫的事情给忘记了。 “喵……”考斯迪在昨天林琳睡着后,便将猫抱到动物区请人代为照顾了。此时听到林琳如此问。非常自然,而又风趣的学着布偶猫的声音叫了一声。 “呵呵。”林琳见此,笑得前仰后扑的。薄薄一层的睡衣,也在起起浮浮着,春光无限…… 刚刚睡醒的男人,眼神也变得幽深起来。搭在林琳腰上的手,也不老实的开始摩擦,探索。 带着暗哑的声音,就响在林琳的耳边。“可以吗?”他不知道怀孕了,是不是可以做那种事。但是他又想到他们分别的那一夜却是做得非常疯狂。 林琳想了想自己的身体状况,觉得只要不要太劳累,应该没有什么。于是也不回话,只是主动的往考斯迪怀里靠了靠。 这种无声的邀请和默许,本身就是对考斯迪莫大的鼓舞。一个翻身,将林琳压在身下。 林琳的双臂怀上男人宽阔的肩膀,咬住男人的下巴,“你温柔些,就不会伤到他。” …… 一场迟来的,带着安抚的亲密在晚餐前便结束了。结束后,林琳非常想要洗个热水澡,但是想到方舟上比预计多出来的人,用水便不会一如原著那么方便了。所以只是让考斯迪去水房打了一盆热水,在房间里简单地擦洗了一下。 “晚餐是在负二层的餐厅中取用,需要我打回来喂你吗?”考斯迪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看着林琳梳头。 将长发系好,林琳笑着从背包里拿东西,“晚餐一般是几点到几点?”她的背包,昨天考斯迪并没有去整理。所以今天她心里核算面积,然后一样一样的将她能用到的东西,从空间中取了出来。 “餐厅是全天开放的。不过一天只有四个时间段会提供免费的餐食。其他时间,只提供饮料和热水。不过餐厅全天二十四小时,为孕妇服务。”说着考斯迪示意的挑了挑眉。 “有人知道我怀孕吗?” “当然,方舟上的医生已经在昨天为你检查过身体了。你和孩子的状态都的非常好。”走过去,将空了的双肩包从林琳手中拿过来。伸成胳膊,比林琳轻松不少的将背包放到了顶柜里。 “这床下有四个大抽屉,把你和我的衣服都分别放在上面的两个抽屉里,左边下面的那个放那些小衣服。噢,你和我的鞋,都放在右边下面的抽屉。”上船的这两天林琳在休息,而考斯迪也没有闲着,所以两人的行李这个时候才真正的开始收拾起来。 考斯迪听到林琳的话,敬了一个军礼,便将林琳摆在床铺上的衣服,几件几件的往抽屉里放。 林琳见此,回身又去收拾她那些零碎的东西。一直到晚餐的提示音乐在房间里响了起来,林琳这才被考斯迪揽在怀里,像是保护稀有珍宝一样的向负二层走去。 第96章 &nb第九十六章 &nb一路行来,走廊上的人很多。.色的穿着,可以让你看出他们在上船前都是什么样的身份。 &nb不过林琳的穿着却与他们有些个不同。她的衣服,是方舟发放的。 &nb是一件绿色的连体衣。有醒目和防辐射功能。绿色代表着生机,所以这种绿色的连体衣只发给孕妇穿着。林琳这件,是医生检查确认过后,由卡斯迪去后勤部门挑捡的。 &nb当然,做为人类存在这个星球上的火种,除了林琳这种受到优待的孕妇会特别的被照顾,还有不满十二周岁的小孩,也在进行过骨龄检测后,一一发放了代表希望的红色连体衣。 &nb偌大的地球就存活了不到百万的人口,他们现在要做的除了在地壳运动结束后,发展科技,建设家园外,最重要的便是让生命得到延续。 &nb在面对那样的灾难,谁都不敢保证方舟外面是否还有人存活,那种希望渺茫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思考。 &nb大自然的残酷,是因为被辜负清穿十四福晋。 &nb但愿经过这一场灭族之重的浩劫,人类能够对他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再多一些了解和认真吧。 &nb因为方舟上早就颁布了孕妇特殊保护条例,所以林琳虽然去的有些晚,但是仍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排队领餐。不但她如此,对于要照顾孕妇的家属,考斯迪也受到了一定的优待。 &nb当然这种优待只限于孕妇外的一个家属,多出来的人,也都要像其他人一样对待。 &nb饭食还算可口,林琳本就饿了,再加上晚餐前还进行了一场深度交流,这会满满一大盘子的饭菜,她竟然吃得一点不剩。 &nb“还需要用一些吗?”因为是四号方舟唯一的孕妇,所以林琳在吃饭的时候一直受到其他用餐的客人的关注。在看到林琳如此好胃口时,都有些黑线地看着考斯边只吃了一半的饭菜。 &nb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nb一个人吃,两个人饱腹。 &nb“不,我吃饱了。谢谢!”面对餐厅负责人的询问,林琳带着微笑,非常有礼貌的回绝了。 &nb...暴饮暴食不好,晚餐就少吃些吧。 &nb虽然林琳拒绝了,但是餐厅的负责人还是给林琳送上来了一杯鲜果汁。 &nb这一回不但林琳道谢,就连考斯迪也连连谢过。他是知道的,孕妇需要补充维生素,不然对孩子非常的不好。 &nb虽然林琳有说,她买了很多种钙片,维生素片,但是考斯迪却总是担心不够用。 &nb更担心如果保留时间太长,会不会失了药效。毕竟他和林琳可不准备只生一个孩子。 &nb晚饭时,凡是认识考斯迪的人都恭喜他要做爸爸了。就连艾德里安也带着以亡故的前美国总统之女劳拉博士也过来了。 &nb他们四个人坐在一起,真的有一种在开联合国会议的感觉。白人,黑人,巧克力人,黄种人。 &nb“你是学习华夏传统刺绣的?天呀,那个太美了。不过我去华夏的时候,看过那里的绣艺工作者在工作,那实在是太难了。噢,考斯迪你真幸运。” &nb“是的,我想上帝一定给我开了一扇门。你不知道琳达有多么的优秀,她卖一幅绣品挣的钱,比我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她的那些绣品美的就像是一幅画,远远看过去,你都找不到是用很多的线缝上去的。” &nb“在白宫的时候,我就时常听考斯迪向我炫耀他的女朋友是多么的优秀。当我在舰桥的监视器中看到你和你的那些同伴一起闯过警戒线,抵达方舟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情。”喝了一口水,艾德里安继续发问, &nb“我能知道,你是怎么在两天的时间里顺利的到达这里,并成功的上船的吗?” &nb考斯迪举起林琳带着戒指的手,向艾德里安宣告道,“不,不,不。艾德里安你错了。琳达现在是我的妻子,我求婚成功了。所以你的称呼错了。”下午情.事过后,考斯迪又一次提起了求婚的事情。 &nb这一回,林琳便非常爽快的同意了。经历了这一场,谁还会愿意带着遗憾活在这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世界呢穿越之凤诱gl。 &nb艾德里安见状,连忙大声的恭喜他。就连一旁不怎么说话的劳拉也微笑说恭喜他们。 &nb考斯迪大方的接受了,看着他洋洋自得的样子,林琳心中既是好笑,又是甜蜜。 &nb...直白的,让人心疼。 &nb许久,林琳想了想,然后才将刚刚艾德里安的问题,娓娓道来。众人听到林琳这一路的惊险和奇遇,都是惊叹连连。 &nb这其中的巧合,实在是上帝也难以如此安排的这样精细。 &nb若是没有在路上碰到华夏的祖孙三人,林琳他们指定是赶不及在开船前登上方舟的。 &nb若不是那位年轻的华夏工人带路,林琳一行可能都走不进登船候船大厅。 &nb“上帝呀,我应该好好的感谢他们的。以上帝的名义,我一会定好好的报答他们的。他们救了我的妻子和孩子。” &nb林琳点头,并告诉他,以后有的是机会。 &nb考斯迪听过,这才罢了。 &nb四人在餐厅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各自散去。 &nb除了舰桥,其他地方是没有窗户的。他们居住的小小房间也是如此。天黑天亮靠的都是房间里那个有着外放喇叭功能的电字设备。 &nb林琳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特意带了一个很大的移动硬盘。将移动硬盘和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相连,就算是早就没有了网络功能,林琳也不觉得寂寞。 &nb当然对于外人来说,林琳就只带了一个移动硬盘。毕竟林琳是有空间的。想要带什么书籍都是非常的简单。 &nb只是林琳想的都不错。她唯独忘记了孕妇是不能长时间的对着这种电子设备的。再加上方舟外面的海啸和时不时的撞击都让林琳无法认真地将从艾德里安那里借来的书看进去。 &nb一时间,林琳的生活,便成了吃饭,睡觉,祈祷孩子不是三瓣嘴之间度过了。 &nb有一个兔妖妈妈,孩子不是三瓣嘴的可能性还真不小...... &nb再一个原因他们的房间非常的小,为了让布偶猫等到充分的照顾,林琳还是决定将它寄养在动物区更好一些。 &nb时不时的,林琳都会在饭后散步过去看看它。看到布偶猫还记得自己这个主人的情况下,林琳也会偷偷喂它吃一些她偷藏的好料。 &nb因为地球是在2012年年底发生的地壳运动。所以在2012年结束以后,从元旦那天开始,人类实行新的纪年。新的纪年从0000年开始。 &nb林琳知道后,有些感慨,又有些不是滋味。公元前,公元后。现在又是新历年。人类为什么总是要做这样的决定呢。 &nb这样的思考本就不是林琳擅长的,所以在纠结了两天后,又恢复了孕妇的生活。 &nb这一日半夜,林琳在睡梦中醒来,发现考斯迪才从舰桥回来。 &nb“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林琳慢慢以坐了起来人生赢家[快穿]。看着换睡衣的考斯迪不解地发问。 &nb“亲爱的,是我吵醒你了吗?十分钟之前,我们四号方舟终于和六号方舟与七号方舟联系上了。这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天大的好消息。”由于地球灾难来的太快,导致六号和七号方舟并没有完全竣工,在第一波高达一千五百米的海啸到来时,六号和七号方舟便被海水冲走了。 &nb方舟运行了一个月,终于在今天晚间十一点四十五分时联系上了。 &nb这样本就不报任何希望的其他四座方舟的人都高兴的不能自己。 &nb那是生的希望。 &nb林琳听到这里,也由衷的感到高兴。上苍总是在把人逼入绝境时,又给人们留下了一扇窗户,一点生机。 &nb带着好消息入睡,考斯迪和林琳都做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梦。 &nb而第二天一早,方舟外面便迎来了自他们后,难得的一个大睛天。 &nb方舟的指挥官迈克尔斯船长就下令打开船舱的大门,让被关了一个多月的人们去甲板上吹吹风。 &nb方舟上的众人都高兴坏了,就是林琳也忍不住翘首以待打开船舱甲板大门的时刻到来。 &nb一月二十七日,再加上十二月末的那几天。他们整整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呆了一个多月。 &nb没有风,没有阳光。 &nb像仓皇逃到地下室的老鼠一般。 &nb这就是地球发生灾难时的人类,冷漠残酷的破坏大自然,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nb到了甲板上,林琳看到了很多熟人。上船时,失去了爸爸尤理的双胞胎看起来也成熟长大了一些。 &nb萨沙拥着塔玛拉站在甲板另一侧,亲亲我我,时不时的低声细语一番。而最让林琳好奇的便是凯特和她的两个男人之是的事情了。 &nb这种三角恋情,因为戈登的活着,而出现了。也不知道心中一直有前夫的凯特会如何选择呢。 &nb林琳的非常的好奇。 &nb“有件事情,我想你需要知道。”因为林琳孕妇的身份,林琳被安排在一处高处吹海风。身后的考斯迪轻轻地环住她的腰,语气有些低落和压抑。 &nb“出了什么事情?你是劈腿了还是出柜了?”林琳一听考斯迪这个话,这个语料,眼睛便是一眯。 &nb最好别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不然就休怪她不顾往日情份,学一把潘金莲谋杀亲夫了。 &nb不过,刚共患过难,就要面对这样的选择,林琳一时间还真的有些下不了手。 &nb“噢,亲爱的。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对你的心,日月可表。那是比钻石还要真。”考斯迪在林琳话音一落,双眼瞪圆,不满的大叫了起来。 &nb他是那种败家爷们吗? &nb媳妇儿这么说,他真伤心。 < 第97章 &nb第九十七章 &nb林琳见此,也明白是自己误会了。连忙转过身子,一脸委屈地娇娇糯糯地说道,“亲爱的,你难道不知道在我的心里,只有你是最重要的吗?我时时刻刻都害怕失去你。上帝知道的最清楚。那么现在,你能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nb反正她不信上帝。信口雌黄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nb“我刚刚得到消息,海水退去后,喜马拉雅山不再是世界屋脊,末日后,尼泊尔夸祖鲁的德拉肯斯堡山脉。整个非洲大陆上升7000英尺。” &nb“……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就这破事,至于说的这么郑重其事吗?害得好连谋杀亲夫这种事情,都想到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操作细节。 &nb这太不利于家庭和谐了。 &nb她这一天天的,不但要担心生产时生出个兔子来,还要担心生个正常的人类小孩,却会带着三瓣嘴。已经让她焦虑难安了。 &nb她男人还样的不省心。 &nb“算是有些关系吧。不过关系不大,但是结果却是非常严峻的。” &nb低头看见自家太太有些不耐烦的神情,连忙把之前在舰桥处得来的另一个重要消息告诉了自家太太。 &nb“虽然地壳运动已经差不多结束了。那些在地壳运动前所有会污染的工厂和核电站都被埋在了地底下。但是污染没了,但是在这地球上的辐射却是高高低低的都出现了。这种辐射至少会持续十年,甚至是更久。” &nb辐射这种东西,对于人类是非常有危害的。就拿当年日本东京被‘走礼’送过去的原.子.弹,它让几代东京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影响。 &nb那时最多的发病症状便是白血病。 &nb现在整个地球都被这种辐射被覆盖,可想而知,人们连逃跑和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了。 &nb还是有些不解,怀孕让林琳的脑子有些秀逗,所以继续歪着头,看向自家的蠢男人。“…然后呢?” &nb考斯迪一愣,“什么然后?” &nb“你说这些事情的结论是什么呢?难道你被选出来去测试哪里辐射大,哪里辐射小了?” &nb对于林琳的话,考斯迪诧异极了。这都哪跟哪呀。“不,不是这样的。琳达,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将来都要活在这满是辐射的地球上,我们的子孙后代,都是如此。噢,我更担心你肚子里的孩子,若是真的在怀孕其受到外界的影响,可怎么好?” &nb无力的向上翻了个白眼,“比起那些死去的人,你是愿意接受辐射,还是后悔登上方舟。要知道,我们能顺利的登上方舟,并且成功的活下来,便是天天接受辐射,也是一种幸运。至少我们还活着。” &nb顿了顿,林琳有些感伤。“以后的日子,我们虽然要饱受辐射的危险,可是我们毕竟是活了下来。而活着,就代表着希望。人只有活着,才有明天,才会为更好的日子去奋斗。考斯迪,能活着和你相守,我已经很满足了。你的上帝和我的佛祖一定在时刻保佑着我们。我们要知道感恩。” &nb将女人紧紧的抱在怀里。珍惜爱怜的亲吻着她额头。考斯迪才有些疑惑的问道,“什么是我的上帝,你的佛祖?”刚刚不是还说什么上帝知道的话吗? &nb林琳:“……”遭了,顺嘴秃噜了。 &nb…… &nb从这一日起,海上便一直风平浪静。在三月份到来之前,几座方舟上的人,已经陆续上岸了。 &nb而因为辐射的问题,几座方舟上的小孩和孕妇,却被要求先留在方舟上,等待之后的迁移。 &nb没有人是不知道好歹的,这一命令非常的人性化,至少林琳是这么看待的。 &nb于是,做为孕妇家属的考斯迪虽然下船去了。但是也被特殊照顾的分配了一个比较好一点的工作。 &nb再加上他本来就是美国白宫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很多的好职位都是以他们这批最早的工作人员先挑选的。 &nb这年头,资历,人脉,自已本身过硬的能力都是让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 &nb而这些考斯迪都不缺。以前他一个人,得过且过。后来因为船票的事情,突然间像是开了窍一般,有了野心,就想要努力的向上爬。 &nb这一点,也让他比别人更加的忙碌。 &nb时间易逝,匆匆数月过去了。因为辐射的问题,便是在方舟里,很多的孕妇还是受到了影响,有的流掉了孩子,有的胎死腹中。还有的,直接生出了畸形儿。 &nb而林琳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因为她的儿子非常的健康,只是天生的三瓣嘴而已。 &nb林琳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可是相较于林琳那没蛋也疼的忧桑,所有认识他们夫妻俩的人都带着满满的祝福,恭喜他们生出了一个健康的男孩。 &nb这个男孩是新世纪的第一个新生儿,他的出生对于人类历史是有着一定的影响的。 &nb因为他的出生,让绝望的人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人类繁衍延续的希望。 &nb只要有火种,他们人类就不会灭亡。 &nb被人恭喜生出了一个三瓣嘴的儿子,林琳真的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来面对,尤其是每每看到考斯迪满怀深情,感激的神色,林琳就忍不住的想要高声大骂。 &nb她这副身体的本体是兔妖,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已经妖力尽失了,却还是维持着人形,但是生出来的孩子有兔子的形态基因,其实真的和辐射没有任何关系。 &nb她一天天都穿着防辐射服。浑身都带着隔离咒的小魔法物件,这种层层的保护下还能被辐射侵扰,那就只能说是人品问题在作怪了。 &nb这一点,真心不想承认。 &nb............................. &nb生下了头一胎,林琳在刚刚过了抚乳期后,又怀孕了。这一次,林琳的祈祷仍是没有实现,因为她的第二个孩子仍是兔唇。 &nb这让林琳都绝望了。可是这个时候那些科学研究人员还在认为是她这个母亲受到了辐射,改变了身体内的基因,这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情况。 &nb而这个时候,通过层层保护,也有一些孕妇平安生下了孩子。虽然仍是因为辐射的问题,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但是人类好像已经能够用正常的心态去接受这个事实了。 &nb就连拥有两个兔唇孩子的爸爸考斯迪都经常骄傲自得的拿自家孩子出去跟别人家的孩子比比这里,比比那里的。 &nb有了这两个孩子,林琳是不打算再生下去了。第二个孩子都是意外,她怎么可能还会要第三个孩子。 &nb坚决坚定的给考斯迪悄悄地坐了绝育设施。华夏武术博大精深,只要银针刺穴,就可以轻松解决。 &nb不用手术,不用担心复发。实乃居家必备之。 &nb....................... &nb一晃数年过去,当林琳也白发苍苍时,整个地球的人口虽然还是没有增长多少,但是却早就在数年前恢复了发展和生机。 &nb因为人口的急剧下降,所以所有国家的领导人,都同意成立联邦共和国,分区自治。而联邦共和国,每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是他的委员,凡是大事都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的投票才能决定。 &nb这一点,其实也跟当初的现代社会没有什么区别。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这个时候,却是人类的生存,但是等到人类的人口基数发展到一定数量时,因为利益,矛盾仍是会慢慢的出现。 &nb而现在,所有人的念头,便是尽快将新家园建立起来。而那些在最开始便收入在方舟中的各类生活器具,都被广范的制作和使用起来。 &nb辐射的危害已经在末日后的几年里陆续的消失了。人们早就恢复了正常的作息。 &nb整个活下来的人中,除了那些花了十亿欧元买票上船的土豪们,在新纪年过得有些凄惨外,其他的人都是各界各有所长的业界精英。 &nb那些土豪的经营手段和管理能力,在这刚刚安稳的新社会是没有办法体现的。 &nb可是除了这些,这些土豪们却是连一点的生存技能都没有,这一批人,着实让联邦政府好生为难。 &nb最后各国管各国的,都安排在国立工厂中,做着简单的工作,以维持生计。 &nb这些土豪们,看着那些他们曾经看不起的穷鬼,那些只知道埋头苦干的华夏工人们,一个个穿着崭新的工作服,行走于需要他们的地方时,心中涌现出了大量的羡慕。 &nb当初拥有的再多,也不如一技在手。 &nb这些年,林琳在两个孩子两岁的时候,分别送到了联邦幼儿托养机构。现在的孩子,是整个星球的希望,那些孩子的父母,都必须要将孩子送过来,以防他们照顾不周。 &nb而林琳也因为对于古文明有着深入的了解和对华夏刺绣行业有着指南针的作用,而被要求教导一批人学习刺绣。 &nb这一生,林琳能够如此清闲的呆在家里,继续绣她的花,这还要归功于考斯迪一步一步,成功的走进美国分区政治核心。 &nb考斯迪以林琳是华夏人身份而借口说华夏是林琳的娘家人。拉近华夏和美国的距离,又让众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新世元第一个出生的希望儿子,所以考斯迪在选举时,成功的高出了第二位候选人十多票。 &nb在三十九岁那年,成功的成为了美国区的主要领导人。 &nb“我终于做到了。”现在的他终于为自己的女人争取到了一张船票。 &nb…… 第一章 =9 &nb第九十八章 &nb“雨凤,这种故事,以后不要再说了。那会教坏小孩子的。你们三个,把今天雨凤的话都忘掉,谁也不许再记在心里。也不许问。”林琳一进房间,便听到雨凤在讲此身父母的身世来历。心里就有些个不高兴。 &nb“雨鹃,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能说爹娘以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是教坏小孩子?”雨凤有些不解地看着自从娘过世后,就有些个不太对劲的妹妹。 &nb“私奔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吗?娘是王府的格格,但她与爹私奔这样的事情,对得起谁?外公养育娘长大成人,娘可有为外公想过?外婆帮着娘跟爹逃跑,可有想过事后外婆的处境? &nb外公一片爱女之心,请了爹进府授课,难道就是为了让娘私奔的吗?王府并不是只有娘一个孩子,你想过其他姑娘在娘私奔后会有的下场吗? &nb将心比心,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姐妹之间,爹会不会伤心难过?还有,人无信不立,既然当初许下婚约,就应该去尊重这份承诺。”礼义廉耻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萧家是怎么教养孩子的,父母私奔这样的事情,不以为耻,还当成传奇,真真是够了。 &nb看到听了自己的话,有些脸色不好的雨凤,林琳也没有什么想要安抚的心思,直接对她说道,“好了,雨凤,家里的情况,我也已经跟你说过了。小五还小,但是你和三妹都不小了,有这个功夫,还不如绣上两朵花,贴补家用呢。” &nb萧氏淑涵刚刚过逝,但是这个时候的萧家也已经没有任何钱财了。当初淑涵看病花了不少,还连家里的地都卖了。姐弟五人加上萧鸣远想要生活的话,除了自己动手,便是借高.利.贷。 &nb这个想法萧鸣远刚升起,就遭到了林琳的反对。拿这套郊区的房子借钱?然后呢,引来展云翔放火杀人吗? &nb可是林琳没有想到的是萧鸣远最后还是去借了。气得林琳杀人的心都有了。 &nb一群不省心的。 &nb林琳手里还有一些黄金,所以准备回屋子收拾一下,换身衣服,便去展家的铺子先将那笔钱还上。然后再想其他,但她没有想到,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萧雨凤在那里讲什么为爱私奔的事情。 &nb这一家老小,就没有一个懂事的。 &nb“雨鹃,你不要担心。生活会好起来的。”萧雨凤以为林琳的反常是因为家里的生活才会如此的,因此特别心大的安抚着她。 &nb叹了口气,林琳有些无奈,“我知道了,雨凤,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家看着他们吧。小五还小,不要让她碰针线,我怕扎到她。就让她打络子吧。” &nb“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你刚刚说要出去,你是要去哪?”母亲过逝后,雨鹃一下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但也同样让人感觉更可靠了。 &nb虽然雨凤是长姐,但是也被林琳不知不觉间散发的强大气场压制住了。这几个月来,林琳说的话,萧雨凤都不会反驳。 &nb“我去城里看看,有没有适合咱们租住的房子,小四不小了,应该去上学了。天天跟着咱们这些女孩子在一起,时间长了,我怕会移了性情。”变成娘娘腔,萧家就真的没有儿子了。 &nb桐城就两所学校,但都离他们家很远。最近的那所也要二十多公里,所以林琳的意思便是搬家到城里去。 &nb说来这个时代的人还算是纯补,就算是郊外,治安也不算太坏,萧家住在这里这么多年,就那破门破篱笆墙的,也没有出现盗匪事情,可见…真是主角命呢。 &nb就为了等待展云飞和萧雨凤相见,然后再被展云翔杀人放火? &nb这神奇的世界。 &nb“住到城里去?那需要很多的钱吧。咱们家还有多余的钱吗?”雨凤别的不知道,还是知道自家的经济情况的。虽然她对于住到城里也有些欢喜,但是一想到自家的情况,那点欢喜,就微不足道了。 &nb“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住到城里去,衣食住行都要钱。但是住在这里,我们除了住不要钱以外,其他的都一样。家里的地被爹卖掉了。我们留在寄傲山庄生活也是没有着落的。” &nb这寄傲山庄四邻不靠的,难道真的得到两年后,再将萧雨凤嫁出去?算了吧,萧雨凤都这么大了,她还是尽快将她嫁出去省心。到了城里,也好给萧雨凤找个婆家。 &nb“嗯,那雨鹃你自己小心一些。家里有我呢。”萧雨凤柔柔地朝林琳笑着保证。 &nb林琳脸上的表情一僵,...有她自己才不放心的好吧。 &nb算了,谁让她倒霉的穿越到了这么个身份上了呢。 &nb换了件盖住臀部的外套,林琳便走了出去。一路内力运转,飞快地向城里奔去。 &nb她要先去展家的铺子,将借的钱还上。然后还要在城里找个小院子,或买或租下来。地点嘛,最好是离学堂近一些的。 &nb再去城里的绣庄接些活计,勉强有个糊口的营生。 &nb最后,还要看看如果一家进城的话,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至于开什么酒馆,饭店的。都不在林琳的考虑范围。 &nb那种需要抛头漏面的事情,萧家人还是避一避的好,毕竟都是事故体。 &nb但是单干绣活也不能真的解决温饱问题不是吗?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除了识几个字,会唱上两句小曲,还真的没什么特长。 &nb她空间里,黄金堆成山。但那不代表可以随便取用。受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救急不救穷,萧家人的出路,应该在其他的地方。 &nb林琳从没有进过城,记忆中的萧雨鹃,对城里也没有多少概念。 &nb所以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昨天借钱给萧鸣远的展家铺子。 &nb“请问掌柜在吗?”铺子里今天还有不少人,都在那里说着话,林琳见此,只好走向一旁伙计模样的人问了起来。 &nb那伙计一看来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笑眯眯地问道,“姑娘找我们掌柜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nb林琳点头,“我是城外寄傲山庄萧鸣远的次女,我来还家父昨天借的钱。” &nb林琳一句话完说,伙计就是一愣。而那边说得热火朝天的几个人也都是一怔。 &nb“你是萧鸣远的女儿?来还钱的?”一个四五十岁的矮胖男人自那群人中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问林琳。 &nb林琳看了一眼伙计,见伙计的眼里对着来人有着一丝尊敬,便试探着说道,“您是掌柜?” &nb那男人点了点头,“没错,老夫就是。萧姑娘是来还钱的?你爹虽是昨天才借了钱,但是一天的利息却也是不少的。” &nb“我知道。家里还有一些银子。所以我都带了过来。就是希望将这笔帐消了。”说完林琳将出了山林便背在身上的布包举了举。同时拿出来的,还有从萧鸣远那里要来的借条。 &nb“现在都民国六年了,谁还用银子呀。这银子换银元,汇率可不高。” &nb“桐城展家占半城,想来童叟无欺,店大不欺客。当初我爹二选一,选了展家。自然是相信展家有过人之处的。因此,再不会为难一个弱女子的。这一点,我坚信。” &nb想要欺负她,也要她愿不愿意。她都多少年没有被人欺负过了,要是真的有人想要试一试,她也不介意让他花钱买个教训。 &nb“哈哈哈,你这姑娘倒是会说话。掌柜的,给这姑娘把帐结了。”展云翔难得见到一个姑娘家,能把话说的这么通透的,心下喜欢,也就不想着为难她了。 &nb当然,展云翔是不会承认这跟林琳此身的这具皮囊有着一定的直接或是间接的关系的。 &nb美丽的女人,总有受到一定的优待。 &nb这在个到处都是柔弱女人的年代,一个有个性的女人,非常的吸引人。 &nb“既然二少如此说了,伙计去将萧鸣远的帐找来。姑娘还不谢谢我们二少。”那掌柜的本来还想要再杀杀价,不过听到展云翔如此说,便只吩咐伙计拿了帐册进行核算。 &nb林琳顺着声音本就望向了刚刚说话的年轻男人那里,等到掌柜的话一落,林琳眼睛就更不受控制地看向男人了。 &nb这个长的非常帅气,英武的男人就是展云翔?那个因嫉妒而生恨,然后放下一切出家的男人? &nb那个因为不是主角,就可以不被原谅的展云翔? &nb...怪可怜的。 &nb娶个媳妇,还是自小喜欢长兄的。 &nb好不容易嫡子出走,眼看着要熬出头了。可突然间嫡子又回来了。然后到手的一切,都成不泡影。 &nb还有不过是因为要个债,就逼出了人命。不过是因为是姨娘所出的庶出子,所有的努力都在嫡子回来后,被妖魔化。 &nb这年头,因着要债而生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林琳那个年代,就都说过,千万别借钱给别人,也不要向别人借钱。 &nb“二少,西口那块地,不是要盖纺织厂的吗?”纪天尧看到展云翔如此说,皱着眉毛提醒他。 &nb林琳一听,眼睛一眯,“大丈夫一言九鼎,雨鹃多谢展二少通融。不过,展二少原来是计划在我们西口盖纺织厂的吗?现在国内国外都在打仗,纺织厂盖起来后,会有生意上门吗?这种书生义气的主意,感觉不像是二少这样的人会出的。”千万不要有什么变故,那样...太麻烦了些。 &nb展云翔听到林琳的话,眼前便是一亮。 &nb“何以见得这主意不是我出的。” 第99章 &nb第九十九章 &nb林琳低眉浅笑,虽然没有办法告诉别人,这是电视剧告诉她的,但是她却也知道用什么话能让展云翔高兴。 &nb“虽然是头一回见展二少,但展二少相貌堂堂,仪表不凡,一看便是务实的人。与那些满嘴空谈的书生就是不一样呀。咱们桐城不过是一个北方小城,既不产纱,又不养蚕,耗费人力物力,建上一个纺织厂,且不说成本那么高,值不值得,就算这些都值得,为了合的上成本,将来的布料一定比南方的那些纺织厂要贵一些。那么销售市场又怎么可能会有好前景? &nb展家这两年发展的非常迅猛,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桐城上下谁不知道这是展二少的功劳。所以,一看这个不接地气的主意便不像是展二少想得出来的。像展二少这样的人,可是想不出来这么稳赔不赚的主意的。” &nb其实在林琳看来,如果对面的男人最后还是逃不开宿命,那还不如这会少折腾一些,省得为他人做嫁衣。 &nb纪天尧见到面前的小姑娘舌灿莲花,不过三两句话,就捎到了展云飞的痛处。不禁有些皱眉。 &nb他有预感,这个姓萧,叫什么雨鹃的姑娘,一定是个大.麻.烦。纪天尧低下头,心中却在想着是不是真的应该放弃西口那块地,如果放弃了,那么他们就不会再跟面前的女人有交集了。 &nb“书生吗?哈哈,还真是书生的主意。”他也是脑子进了水,怎么会拼命去实现一个书生的想法。 &nb他展云飞提出来的想法,自己又不是他的小卒子,凭什么为他忙前忙后。 &nb展云飞大笑过后,看见面前的小姑娘仍是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不禁有些意外。 &nb难道这姑娘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展夜枭吗? &nb夜枭止啼。 &nb当初刚刚接手展家的家业,外面多少人不服他年轻不经事,还有他…庶子的身份。 &nb虽然手段激烈了些,但是效果却是最明显的。你看,现在展家上下,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夜枭展云飞。 &nb只是…谁见谁怕。 &nb这姑娘不怕她吗?天虹可是每次见到他,都吓得不得了呢。 &nb...真是的,他怎么越看这姑娘,越顺眼呢? &nb“喂,掌柜的。萧家的帐,会好了吗?”不知怎么回事,展云飞在这姑娘的视线下,突然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nb林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轻轻欠了欠身。转到柜台那里,将手中的布包放到了柜台上。 &nb‘哐当’一声,上百两的银子就放在了柜台上。发出来的声音,都能听出这布包的重量。 &nb屋中的几个男人通知咧了咧嘴,没有想到这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还是个大力气的。 &nb众人一想到,萧家在城外二十里的郊外,再一想到这姑娘提着这么重的银子来到这里,而且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心里都有些个怪异。 &nb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姑娘,威武霸气。 &nb“已经算好了,虽然是昨儿个过晌后来借的钱,但是到今天,也得算是两天,所以这连本带利,一共是xxx。姑娘兑换成银子就是一百七十九两八钱。” &nb林琳点头,拿出一百八十两银子。然后笑着接过萧鸣远借钱时写下的底联借据。 &nb林琳并没有撕掉,而是转手丢到了空间里。这里可比撕掉更安全。 &nb“别的地方,我也信不过。可以麻烦掌柜的将剩于的银子兑换成银元或者更小的面额吗?”带着银子却实是有些个不方便。 &nb那掌柜的看林琳拿出来的银子成色非常好。于是也非常好说话的帮忙兑换了。 &nb毕竟他们钱庄也有这项生意在这里。有生意上门,哪能往外推呢。于是相当痛快地帮林琳兑换了。 &nb少时,事毕。林琳准备离开。 &nb“麻烦掌柜的”对掌柜的说完,又对伙计点了点头,表示谢意。转身又朝着展云翔笑着道谢,这才在那个纪天尧不善的目光下,离开了展家的钱庄。 &nb无债一身轻呢。 &nb离开钱庄,林琳又去了学堂附近。她想看看这附近有没有现成的房子。最好是那种独立的小院。 &nb一个个胡同走下来,林琳随意地向着路边的百姓打听着房子的事情。因为在出门前特意服用了一滴福灵剂,所以很快便在离学堂两街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要卖掉的小院子。 &nb院子不大,不过一口水井和一颗果子树。靠门的地方,几个支起来晾衣服的竹杆子。就再无他物了。 &nb这里算上厨房,不过三五间的房子。正房三间,中间待客,左右两间可以住人。 &nb与厨房对着的还有一间屋子,不算太大,倒是也能住下他们四个姐妹。 &nb与房主商量了一会儿房价,便在半个时辰后,将房子过户,买了过来。 &nb房主留下了不少家俱,但是都有些个破旧。林琳也不嫌弃。直接用魔法做了更新。 &nb一番打扫后,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锁,仔细地将院门锁上后,林琳这才去了学校。 &nb到了学堂,问清楚了学费和入学需知。林琳又问了学堂是否招收校工。 &nb学堂里的活,想来萧家老爹和萧家姐妹倒是都能干。而且这学堂还不是那种年纪太大的人会上的学堂。正好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nb“姑娘来的正巧,我们学堂原来那个看大门的,因为年纪大了,被子女接走了。现在正要招一个呢。姑娘家里可是有能干的?” &nb“这看大门,是白天上工,还是晚上上工?” &nb“咱们这里,不过就是个学堂。晚上其实也是不需要人的。就是白天的时候,看着点人,不要让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们跑出去就行。”他们这学堂招看大门的,还真的不是防贼的。主要还是防止小孩子半路逃课的。 &nb晚上没有人上课,自然是关上大门,不用理会的。毕竟也没有哪个小偷不长眼的来偷他们这穷兮兮的学堂。 &nb林琳一听校长的话,便笑了。“真是太好了,校长。我爹年纪正好,想要找一份工作,我弟弟在这里上学。再合适不过了。” &nb如果萧鸣远在这里上工的话,以后小四上下学都不用别人接送了。这省了多少事情。 &nb校长也觉得可行,不过,“但是学校却是不能减免的。”校工的孩子上学,也不能减免学校。这是学校的规定。 &nb“没有问题。我们能理解。能有一份工作,我们就很满足了。我爹读书识字,以后学校里有什么需要抄写的工作,也可以交给他,或是我们姐妹。”不过,那样的话,可就要多算工钱了。 &nb林琳的言下之意,也不知道校长听没听出来。不过那都不要紧,至少今天一天,她已经超额完成了计划。 &nb又与校长确定了明天带萧老爹和小四来面试的时间后,林琳这才离开学校。 &nb看头看了一眼天色,已经接近正午了。林琳忙了一上午,倒是真的有些饿了。于是在街边找了一家小馆子。点了一碗馄饨,便吃了起来。 &nb吃饭的时候,又遇到了展云翔。但是这一回展云翔却给林琳留下了坏印象。 &nb大街上纵马狂奔,就算是没有伤到他人性命,但是飞溅起来的灰尘,也让她的馄饨没法吃了。 &nb“作的紧,死的快。怪不得让纪家人算计呢。”那纪天尧满眼的算计,也就展云翔这个小时缺爱,大了缺钙的人看不见吧。 &nb设计妹妹嫁进展家,从展家的下人,便是展家的姻亲。然后扶持展云翔继承展家的家业。最后…… &nb看着还剩下小半碗的馄饨,林琳叹了口气的放下了汤勺。 &nb…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福灵剂过了有效时间?只要一想到福灵剂失效后,她各种各样的倒霉,她就对福灵剂有一种深深的恐惧。 &nb不过接下来,还要去绣庄和伢行。为了一次性解决问题,林琳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咬牙又服了一滴福灵剂。 &nb尽快办完事,她就跑回家躺着,她就不相信,她还能倒霉到哪里。 &nb将馄饨钱结了,林琳便去了离新家最近的那家绣庄,在那里向老板讨了份绣活。当然,林琳是拿出来了她和雨凤的绣品,又交了一点点押金,这才接到了绣活。 &nb以后,只要她们按时将绣活做好交上去,按着绣活的大小,样子等等来结算工钱,也是一份收入。 &nb最后林琳去了伢行。在那里买了桐城乡下的十亩地。土地的地契是每两亩一张的。林琳是把这些当成了除了自己以外的萧家姐妹的嫁妆,以及萧老头将来的老养钱。 &nb因为相信福灵剂的作用,林琳连地都没有看,收到了地契就往家赶去了。 &nb因为在绣庄挑绣活用了时间多了一些,如果再晚一点,她非常害怕福灵剂就失效了。 &nb那各式各样的花样倒霉,林琳是真的不想再经历了。 &nb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越怕什么就来什么。林琳刚走进林子,想要利用魔法回到家附近,便一脚踩住了之前猎户设下的陷阱。 &nb林琳机警,连忙使出轻功连忙向上纵去。一把抓住前面的高树树岔,想要一跃跳到树干横岔上。只是在半空中,林琳就听到了‘咔嚓’一声,树岔自树干处断裂了。 &nb身.下是猎人设下的捕杀大猎物的陷阱,手中的树枝又断了开来。千均一发之即,林琳只能扭身向后一掌,借着发掌时的后座力向前扑去。 &nb躲过了前面一难,林琳一个跟头在地上翻了个圈。松了一口气的林琳正要站起来时,意外又发生了。 &nb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 &nb林琳‘啊’的一声,跪倒在地上,无语极了。 &nb...... &nb隔着千山万水,数年时光,梅林也没有放过她。 &nb梅林,霉林。 第100章 &nb &nb第一百章 &nb林琳朝天坚起了个中指,然后才不得不低头看向脚下。(百度搜索给 力 &#25网更新最快最稳定WwW.GeiLWX.Com)她竟然一脚踩进了兔子洞里。 &nb好嘛,她不崴脚谁崴脚。 &nb“呵呵,见过倒霉的,就没有见过这么倒霉的。萧姑娘,你这是干了什么坏事,老天都不放过你。” &nb展云飞在纪天尧的故意怂恿下,又去纪天虹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心里气不顺,便甩开了跟班跑马出了城。 &nb这一下午,在城外肆意放马狂奔,展云翔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nb天虹,那个从小都是跟在展云飞身后的小姑娘。她为什么就是不看自己一眼呢。自己哪里比不上展云飞。 &nb自己对她多好呀,她喜欢的东西,就是再难,他都会想办法找来。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比不上那个展云飞。 &nb展云飞哪里好?不过是个读书读傻的伪君子罢了。要死要活的离家出走。他有什么好? &nb纪天虹,我一定要得到你。 &nb展云飞的一切,我都要抢过来, &nb就在展云翔还在狠狠地发泄着因为展云飞而起的烦闷时,由远而近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他以为是天尧找过来了,哪成想一回头,便看见了上午才见到的那个很会说话的萧家次女萧雨鹃。 &nb就在他泛眼之间,那萧雨鹃连出意外,看得他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nb这得倒霉成啥样,才能遇到这样的事情。 &nb最后看到小姑娘一脚崴到了兔子洞时,展云飞是想也不想的笑了起来。 &nb要是早点遇到她,估计自己的心情也能更早一些平复。 &nb林琳抬头,看着倚在一颗大树下的展云翔,突起坏心,大叫了一声,“有蛇”。一边叫,还一边用手指向展云翔的身后。 &nb展云翔一听,大惊。连忙向前扑,扑后还不放心,又连忙在地上滚了滚。 &nb“哈哈哈哈…,”林琳看着展云翔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nb而听到林琳的笑声,展云翔才渐渐明白过来自己是被她戏弄了。一时间,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很明显的恼怒。 &nb半晌,林琳坐在地上,抬头看着面前站着的展云翔。 &nb这个角度看男人,果然是高出了新高度。 &nb“你这女人,还坐在那里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每对上面前的女人,展云翔就有些个不好意思。 &nb此时也是如此,被林琳闪闪发亮的眼睛一看,展云翔连他一直觉得漂亮的脸蛋也忽略了。 &nb“我崴脚了。”挺疼的,要不是面前的男人,她就拿出魔药处理了。 &nb上前一步,将林琳扶了起来。“女人就是麻烦。”展云翔一脸的不耐烦,嘴角如此说着,但手上的动作倒是挺轻柔的。 &nb...心还不算是太坏。 &nb“二少怎么在这里?还是一个人,是遇到烦心事了还是被那个纪天虹拒绝了?” &nb扶着展云翔的手,林琳自地上站了起来。看到展云翔因为自己的靠近而不太自在的样子,难得好心肠的问他。 &nb“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天虹…才来到这里的?”展云翔吃惊,又有些意外。 &nb林琳摆出一副心知肚明,大家都知道的样子,“谁不知道你痴恋你家管家的女儿纪天虹。不过人家小姐心中一直记挂着展家大少爷。纪天虹的身份够不上做人家展大少爷的原配,这才没被展老爷看上眼。不过配你的话,想来展老爷不会说什么。人家小姐的兄长和父亲都希望能通过这样婚事提高门楣呢。 &nb展家的姻亲,可比展家的下人要体面得多。而且还有人说,你也不是真心痴恋纪天虹,不过是因为纪管家的原因,想要在兄弟争产的这件事情中,占据更有利的条件罢了。不然如果让纪天虹嫁给了展云飞,那展家的财产,可能就真的跟你无缘了。 &nb为了赌口气以及展家的财产,你希望掉自己的婚姻,也是蛮拼的。还有人说,呃,你干嘛那么看我?这些事情,你不会没有想过吧?” &nb“还有什么?”他难道都要成为这桐城的笑话了? &nb“说你不太聪明,性格冲动。若是真的娶了纪天虹,估计这展家的家产也会渐渐变成纪家的。纪天尧父子可不是吃素的。眼界太窄,半个桐城的财富,虽然是万贯家财。但是外面还在战乱,谁知道战火会不会波及到桐城。还不如出去闯一闯,乱世出枭雄,有了兵权,还怕没有财富?” &nb林琳说完,发现展云翔的脸是彻底的黑了。松开展云翔的胳膊,自已向前蹦跶了一下。 &nb虽然对于展云飞,她更喜欢展云翔。但是这了不代表她会愿意承受这人的怒火。 &nb“诶,你这女人。受了伤也不老实。我送你回去。”林琳向前蹦跶时,踩到了地上的树枝,正好惊醒了因为林琳的话,而开始反思的展云翔。 &nb让展夜枭送自己回家?会吓死萧老爹的, &nb一定会的。 &nb可是还不等林琳说出拒绝的话,展云翔就走到林琳身前,半蹲了下来。 &nb“磨蹭什么,还不快点上来。”展云翔没好气地对着林琳喊了一句。 &nb又不是我让你背的,你这不是有毛病嘛。 &nb没有你在这里,我回家更快,伤…好的也快。 &nb不过形势比人强,林琳也没有拒绝。她自己刚才都提点过他了,怎么说也是要交学费的不是吗? &nb男人的背,到是很宽广。林琳趴上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展云翔身体的紧绷。 &nb“我家在…” &nb“我知道,是寄傲山庄。”展云翔打断了林琳的话,沉声闷气的向着萧家走去。 &nb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林琳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而展云翔还在想着林琳刚才说的话。 &nb在遇到萧玉鹃之前,他还想着要抢走所有属于展云飞的一切。可是为什么在遇到他之后,他就动摇了呢。 &nb尤其是关于天虹的事情。 &nb他为什么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nb想不明白。 &nb“二姐,你怎么了?爹,爹,大姐,大姐快出来,二姐回来了。二姐出事了。”萧三妹一看到林琳被展云翔背回来,大惊失色地叫了起来。 &nb林琳对于萧家人动不动就大惊小怪,自说自话已经无语到了极点。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nb“那是我三妹。”林琳对着也被萧三姐的叫声弄懞的展云翔介绍道。 &nb“萧姑娘的这个妹妹,倒是挺特别的。”嗓门真高。 &nb听说展云翔的打趣,林琳抿了下嘴,“其实......我所有的家人都挺特别的。” &nb“雨鹃,你怎么了?怎么会被人背回来?”萧雨凤第一个跑出来,然后便问着还在展云翔背上的萧雨鹃。 &nb“你是,你是展二少爷。”萧鸣远自主屋出来后,一眼便认出了被着自己二女儿的男人是谁,当即吓了一跳。 &nb林琳见到萧鸣远的样子,就怕他说出什么难听得让人下不来台的话,连忙对着院子里的人喊道,“我回来的时候,崴了脚,是展二少好心,送我回来的。爹,你们快帮我谢谢人家吧。” &nb就讨厌那些个女主吞吞吐吐,一件事情半天说不明白。 &nb“呃,谢谢展二少爷。”被林琳的话噎住的萧鸣远,只能喃喃地向展云翔道谢。 &nb“嗯,”看着这一家老小,展云翔突然觉得他那个家估计和这萧姑娘的家人有的一拼。 &nb都忒么不正常的多。 &nb“你房间在哪?我送你进去。” &nb“那边。”林琳用手指了一下他们左边的屋子。毫不客气的指使展云翔送自己进去。 &nb萧雨凤见此,连忙带着弟妹跟上。萧鸣远也有些个不知所措地跟了进来。 &nb展云翔将林琳放在屋中的大炕上,然后才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了两眼林琳。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nb一见到这姑娘,自己就便得好奇怪。 &nb出门的时候,正好跟站在门口的萧鸣远走了个对脸。看着萧鸣远,展云翔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nb走到了离寄傲山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展云翔才扭了扭腰,甩了甩肩膀。 &nb真是有够重的,他怎么就脑子进水的非要背她回来呢。 &nb吹了一声口哨,自远处传来了一阵马啼声。 &nb放着好好的马他不骑,竟然让人骑...... &nb展云翔对于林琳的话,倒是听了进去。他觉得他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nb他的人生不能总是围绕着展云飞而旋转。 &nb而另一边,林琳也把今天的收获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萧家人。当然房子是买来的这件事情,被林琳说着租的了。 &nb租房子,买耕地。给老爹找活干,给姐妹们领绣活,给小四找学校。林琳这一天,是真的没白跑。 &nb虽然事后非常的倒霉,但是福灵剂的作用此时看来,真的是非常有效果。 &nb“雨凤,我们真的要搬到城里去住吗?那寄傲山庄怎么办?”萧父听到林琳的话,首先想到了山庄的问题。 &nb“爹,小四的前程要紧。娘生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小四了。我们说什么也要让小四去念书。咱们不搬到城里住。小四上学就是个问题。现在小四都八岁了。再不上学就晚了。 &nb而且咱们全家搬去城里,一家人守在一起,总比分居两地,两相牵挂的要强。我拿着娘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十亩好地。娘说那些地,我们五人一人两亩。地就在城东。都是上等田,就是离咱们这是两个方向。雨凤只比我大一年,今年十八了,也不小了,娘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nb树挪死,人挪活。咱们死守在寄傲山庄,那就是等死呢。爹,我在城里都给大家找到了活,有了生活的进项,咱们在城里也能安家落户。这寄傲山庄,我们可以等到小四放假的时候,再回来住两天呀。”林琳看到萧鸣远的样子,就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直接将话都说明白了。 &nb“买了地,家里还有钱?”萧鸣远想到林琳出门前从他手里拿走的银元,有些不放心地问。 &nb“还有一些,不过那些钱却是不能再动了。那是要留下来做过河钱的。以后,我们每个月的花销,都从我们几个人的绣活里出。爹的工钱攒起来,给小四交学费。剩下的再贴补家用。地里每年出产得的收益,却是都要存起来的。” &nb听了林琳的话,萧家这些平时扎扎呼呼,关键时刻没有主意的人,都下意识的没有反驳。 &nb最后在吃过晚饭后,听从林琳命令各自负责一些事情,开始收拾行李。 &nb而萧鸣远却悄悄地找到了林琳。 <font 第101章 &nb第一百零一章 &nb“爹,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因为崴伤了脚,全家都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只有林琳坐在炕上,整理一些衣服,然后打成包裹。 &nb“是这样的。刚刚你说的事情。爹想着,以后爹也有工钱可拿了,白天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爹还可以抄写些东西或是干点别的什么。所以你们姐妹做绣活的钱,就留给你们自己攒嫁妆吧。爹…的工钱要是不够,还有地里的出息的。” &nb他们家闺女多,儿子少。而且闺女都大了。家里的情况已经没有办法再为她们姐妹攒嫁妆了。想要过得好,就只能靠她们自己了。 &nb林琳一怔,有些个不可思议。“爹,您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呀?”她还以为萧鸣远文艺人当太久已经傻了呢。 &nb“嗯,所以爹才来找你商量。你娘把这个家交给你,爹信你娘,也信你。” &nb“爹既然这样说了,那就听爹的。反正咱们家虽然到了城里,但是寄傲山庄还是咱们家的。我们可以在这里种一些蔬菜瓜果,还能省下一些买菜的钱。城东外的地,我们家也没有办法自己种,到时候赁出去让别人种。每年收些粮食和钱。也够我们生活的。不过,雨凤越来越大了,她的那两亩地,就先咱们家自己种,爹您说呢。” &nb萧鸣远点头,确实是这样的。雨凤那么大了,得尽快给她找个人家。 &nb这不但是萧鸣远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林琳的想法。萧雨凤虽然二了些,脑子里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花花月月。所以尽早让她嫁出去,可比两年后见到那个展云飞来的要好一些。 &nb她是真的不看好那个动不动就说大话的展云飞。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nb重点是以展家的情况,将来是一定会被批.斗的。再加上文人相轻,展云飞的性子,一定会得罪人而不自知。 &nb林琳不愿意本就是弱势的萧家跟着展云飞一起颠覆。 &nb她也知道想这些都有些太早了。毕竟现在才是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年。 &nb等到一九六几的时候,他们这些人还不一定能够活到那个时候都是个未知数。 &nb可是军阀割据,内战,侵略。马上就要席卷整个中华大地。在这种时候,林琳不愿意让萧雨凤嫁给展云飞这样的男人。 &nb萧雨凤有多漂亮,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她不认为展云飞能保护得了她。 &nb靠那个阿超吗? &nb林琳也知道这些都是她的一厢情愿。真要是爱情来了,谁知道会不会明知不可为而偏要去到的呢。她连她自己都无法保证,又何必说萧雨凤这种典型的女主角呢。 &nb有些事情,可能是上天注定的。 &nb她以为的好,难道对当事人就真的好? &nb这些事情,她都明白。可是她就是想要去试一试。 &nb“雨凤,唉,是爹耽误了你们姐俩。”萧鸣远想到婷婷玉立,早就到了花嫁之年的长女,心有戚戚。 &nb“爹说的是什么呢。娘可是说了,这个家以后归我管。小五才五岁,我可不放心。爹,家里的大牲口,有人买吗?还有鸡鸭什么的,爹你先别卖。回头装到笼子里,咱们装笼子里带到城里去。” &nb那鸡鸭现在都能下蛋,至少比天天出去买要强一些。而且…年底的时候,就可以杀了吃肉了。 &nb因为这是故事开始的前两年,所以寄傲山庄附近还有不少百姓落居于此。所以林琳还真的不愁家里的牲口要牵到城里去卖。 &nb...虽然她更想杀了吃肉。 &nb“家里的牛卖给了村头你李叔家。”幸好鸡鸭还没有卖掉。 &nb“李叔家要娶儿媳妇了。爹你回头去说一声,等到人家成亲的时候,通知咱们一声,也好回来喝杯喜酒,乡里乡亲的,平时还要大家帮着看护一下寄傲山庄呢。” &nb想到这一茬,林琳就想要捂心口。一个乡下汉子娶媳妇,人家李婶都没有想过要近水楼台聘娶萧家的姑娘。 &nb萧家姑娘漂亮,聪明,能干。心地善良,一切的美好都可以在她们的身上找到。 &nb但是就是不得婆婆的喜欢。左右多少人家,宁愿大老远的娶媳妇,也没有到萧家提亲的。 &nb这一点,之前的萧雨鹃看不明白,不放在心里。但是现在的林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nb不就是嫌弃萧家的姑娘不接地气嘛。 &nb这也怪萧家父母,把孩子教养的有些飘了。 &nb算了,这也不是她能改变的。好在去了城里。一切都不算是问题。萧家姑娘身上的问题,离开乡下,到了城里,那就真的不成问题。 &nb一群乡下姑娘,却养成了城里姑娘的毛病。也怪不得在这个地方有些个格格不入了。 &nb这一夜,萧家众人睡的都比较晚。 &nb但是搬家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萧家在寄傲山庄安居二十多年,自然有不少的东西要收拾。 &nb不过幸好很多的东西,都不适合带到城里去,他们的行李也轻便了不少。 &nb从村子里借了一辆马车,全家人把衣服被褥,锅碗瓢盆都装了进去。 &nb马车很大,是那种露天的平板车样子。所以在没有搬大家俱的情况下,这一车,算是全都装了进去。 &nb当然除了林琳以外,其他人都是步行二十多里去城里的。 &nb现在这个时候的人都没有条件去娇气,矫情。也因此一行人不过三个小时就到了林琳前一天置下的院子。 &nb“李叔,李大哥成亲的时候,可一定要来告诉我们一声呀。我爹老早就说要喝喜酒呢。”林琳笑着对来帮忙的李叔说道。 &nb被林琳叫做李叔的老汉,笑得好不开心。“一定,一定。这一回也知道你们住哪了。以后进城呀,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李叔虽然这么说,但是看到萧家这挤挤巴巴三间房的样子,倒是真的没有当真。 &nb这城里就是不比他们乡下,那房子想盖多大就盖多大。瞧瞧这院子,再瞧瞧这房子,也忒小了些。 &nb说笑着送走了帮着搬家的乡邻。林琳这才转身让萧雨凤在行李里找出两件看起来比较好的衣服,给萧鸣远和小四换上。 &nb又吩咐萧三妹去打水,给爷俩去洗漱。 &nb乡下人起的早,现在还不到上午九点。正好可以带他们爷俩去学堂面试。 &nb萧雨凤虽然是长姐,但是林琳气场太强了,所以两人的身份正好调换了个。 &nb非常听话的找出了两件衣服,然后分别递给了刚刚洗过手脸的爹和弟弟。 &nb林琳因为是坐车来的,身上并没有多少灰尘,所以并没有再换洗。在两个人都换好后,便带着他们出门了。 &nb虽然走路还有些瘸,但是慢慢的走,已经没有多少的事情了。若不是时间太短,昨天看到的人太多,她早就自己用药治好了。 &nb“给我两张饼子,”在街口的小食铺子,林琳要了两张芝麻饼,早上起的太早,她怕这爷俩饿着。 &nb“爹,小四,你们现在就吃了吧。一会儿去了学堂,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若是今天就上工上课的,再吃饭就要等到中午了。”小孩子不经饿,萧鸣远今天早上就喝了一碗粥,估计这会早就消化了。 &nb萧鸣远看到就买了两张饼,就没有伸手去接。“爹还不饿,雨鹃你吃吧。” &nb“怎么可能会不饿呢。你们一人一张吃吧。送你们去学校后,我就回家吃饭去。雨凤在家,一定会把饭做好的。”林琳手劲大,直接将油纸包裹的饼塞到了萧鸣远的手上。 &nb萧鸣远看着已经大口吃起来的儿子,便将大饼掰成两半,又递了半张给林琳。 &nb女儿在那里看着,他这个做爹的可干不出来吃白食的事情。 &nb林琳知道自己不吃的话,萧鸣远一定不吃。于是接过来,也咬了起来。 &nb爷三个就站在街边吃了饼,林琳又花了两分钱买了两杯粗茶,让爹俩顺顺肠胃。这才去了学校。 &nb父女三人离开后,展云翔才从街对面走了过来。 &nb“去,给二爷买张饼回来。”看着爷仨站在那里吃饼,那香甜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多好吃呢。 &nb想到那个萧玉鹃吃起东西来,鼓鼓的脸颊,特别像林子里的小松鼠。尤其是两只手捧着饼的样子,就更像了。 &nb“是,二爷。”那下人看了一眼展云翔,觉得二爷今天一定又是哪里气不顺了。 &nb那街边上大饼有什么好吃的。二爷啥时候吃过了? &nb...... &nb因为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所以校长一见到林琳三人,便开始打量了起来。 &nb林琳且不说,那七八岁的小男孩,看起来就是个机灵的。而那个萧老爹,看起来一副文人气质,倒是很和眼缘。 &nb问了一些简单的情况,又说了一些学堂的制度,林琳给小四交了学费,领了书本,便被校长找来的先生领到学堂了。 &nb而萧鸣远也被留了下来,他从今天开始就要上工了。 &nb幸好林琳出门的时候,就有想到这种情况。所以背了个小布包。 &nb布包里面,有一个水杯,一本书及两个煮鸡蛋,一块土布。“爹,这些给你。我先回家了。中午我们给你和小四送饭来。”看门,是有独立的门房的,那里面,有烧水炉子,有椅子,还有个木头板子搭的简单床铺。 &nb中午给他们爹俩送饭过来,吃过后,小四也能在这里睡个午觉。虽然离家近,但是林琳却觉得没有必要回家去了。 &nb“俟,爹知道了。你回去小心些。”虽然萧鸣远也发现了学堂离家很近,但是还是会忍不住的要叮嘱几句。 &nb“我知道了,爹。”林琳不以为然,但还是笑着挥了挥手,便走出了学校大门。 &nb林琳一路并不着急赶路,走走停停,见到什么家里缺的就会买上一些。不过,刚走到买饼的那条街上,就被人撞了一下。 第102章 &nb第一百零二章 &nb“你没事吧?”林琳因为抱着东西,再加上腿脚不便,一个没留神,就被撞倒在地。 &nb展云翔是真的没有想到他追个债还能碰上她。再看到他不过是将那欠债的人甩到了一边去,竟然还能砸到她。 &nb这也太,太,...,不对,她在这里多久了?她看到了多少? &nb“你在这里干什么?”刚刚还有些心虚的展云翔,虽然手上扶起林琳的手依然轻柔,但是嘴里吐出来的话,却不复刚才。带着一丝恼羞成怒。 &nb林琳觉得好真的是倒霉透了。好好的走个路,还能让人撞倒。这会碰到展云翔恶狠狠的语气,当下就急了,“我在这里干什么?这是路呀,我当然是走的呀。我好好的走在路上,就让你们给撞了。本来就要好的脚,这会一定又伤到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不方便?” &nb“你这女人凶什么凶,我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是他撞的你,是我将你扶起来的。” &nb林琳眼睛一瞪,“他是怎么撞上我的?还不是因为你。昨天你在路上纵马狂奔,害得我半碗馄饨里都是灰,今天呢,你看看,你看看,浑身上下都是灰了。呀,我的东西。我告诉你,坏了你赔我。”林琳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她刚才买的东西了,连忙又蹲下查看。 &nb“…昨天还是我背你回家的呢。”回家晚了,他还挨他爹说了一顿呢。林琳气势汹汹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展云翔就是看得喜欢,而且被林琳大声吼了一顿后,竟然一点了不生气,倒是还有些个委屈。 &nb林琳被他这么一说,好像也有点忘恩负义的样子。“看来,你今天还要送我回家了。”这会脚疼的有些动不了了。 &nb她的脚看来是一时半会都好不了。 &nb皱着眉看着面前的女人,展云翔不知怎么地又有了点不高兴。“我还没说你呢,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不在家里好好休息,还跑到桐城里来了。你家到桐城二十多里地呢。你这女人怎么这么麻烦?” &nb林琳一扬头,非常明确地告诉展云翔,“什么二十多里路呀,我们家就在胡同里,哪,就是那家。”林琳用手指向胡同里关着门的那家。 &nb“你们昨天不是还在那个寄傲山庄的吗?怎么?”展云翔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这会还不到十一点吧。 &nb“今天起早搬过来的。速度吧。”林姐出马,一个顶三。 &nb展云翔点头,是够速度的。刚要张嘴说些什么,纪天尧就走了过来,“二少爷,这人要怎么处置?”怎么又是这个女人? &nb“给我死死的揍一顿,告诉他三天之内交不出钱来,就别怪他二爷不客气了。”展云翔想也不想地就对纪天尧吩咐道。 &nb林琳在一边听得那叫一个无语。“他欠你钱?” &nb“对,欠了我们展家钱庄的钱。” &nb“你是要他还钱还是想要他命呀。你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伤得重了,然后他要是没钱看病,一病死掉了,谁还能还你钱?”这人脑子是不是出生的时候就忘记一起带出来了呀。 &nb展云翔觉得女人就是心软,所以非常不以为意。“怕呀,他要是还不起钱,我就收了他家的房子。”真当他们展家的钱是那么好借的。不拿东西抵押,是不可能借出钱来的。 &nb“既然这样,那你还打他干什么?吃饱撑的?还是没别的事可干了?”除了让自己的名声更坏以外,还真的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吧。 &nb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没钱拿抵押物充值,也是正常的。但是你要债跟要命似的,至于嘛。 &nb“呃...”展云翔一下子就被林琳的理论噎住了。他这个时候也发现了,他这事好像真的没有什么道理。 &nb还不上钱,到日子就收房子。所以当初他是怎么想不开的要成立什么夜枭队,然后…… &nb…好像是天尧说的,要让别人都怕自己? &nb当初的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桐城里外那些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也不是被自己渐渐地收服了吗? &nb可是…到底是哪里不对了呢? &nb“算了,天尧。二爷今天心情好。懒得搭理他。让他走吧。通知掌柜的,到了日子就来收房子。”对纪天尧吩咐完,展云翔又转头看着林琳,“还能自己走吗?用不用我背你?” &nb“不要了,我自己走,让你背,我以后还嫁不嫁人了?你要是方便的话,去我们家帮我把我大姐和三妹叫出来呗。” &nb…我昨天不是你背你了吗? &nb但昨天也没有这么多人呀。 &nb展云翔和林琳对视了一眼,两人眼神中的意思,竟然都能够明白。这样对展云翔了解甚深的纪天尧都有些个皱眉。 &nb“二少,布庄进了一批货,您早上的时候不是说要给天虹挑块料子?” &nb听到纪天尧的话,林琳将头转过来,然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最后又把视线转回展云翔的身上,那眼神别有深意,就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 &nb展云翔心里有些个烦躁,在天尧说出天虹的时候。展云翔本就不是个喜欢压抑自己脾气的人,于是见到林琳的神色,非常不耐烦,“不去,不去。你要去你去。我还有事,你们都走吧。”说完还挥挥马鞭。 &nb纪天尧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转念一想,觉得这件事情,他应该尽早的跟他爹说一说,以免到嘴的鸭子飞走了。 &nb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纪天尧才带着马队的人离开了。只是他不知道,他满满是恶意的一眼,让林琳突然间对他有了关注。 &nb也不知道这对于纪天尧是好是坏了。 &nb要知道鳄鱼留眼泪的时候少,笑的时候就更少了。做为标准老妖婆的林琳,可不是什么善心人士。 &nb引起了她的关注,一般都不会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nb见到纪天尧带人走了,看热闹百姓也散了。林琳看着还有些不懂事的,像个大男孩一样不知道控制脾气的展天翔,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憨憨大狗熊的感觉。 &nb就这性格,也怪不得最后落个出家的下场了。 &nb“你去我家找我姐妹来吧,我在这里等你。”说完,看了一下身边的东西,又对他说道,“你别空手去,这些东西你帮我拿回家。” &nb对于面前女人的不客气,展云翔抿了抿嘴。并不言语。 &nb这个女人对他真的是不客气。 &nb她凭什么呢? &nb...可为什么自己就要听她的话? &nb抱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展云翔像是泄愤似的捶着紧闭大门,屋中的女人都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让一个腿脚不好使的人在外面走来走去。 &nb听到敲门的声音,萧雨凤这才从里屋走出来。这气势汹汹的敲门声,直接吓到了这姑娘脆弱的神经。 &nb“谁,谁呀?”萧雨凤颤抖的声音在门的那边传来。身后萧三妹和小五也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下摆。 &nb“开门,雨,萧雨鹃在外面受伤了。”展云翔想到自己这两年的名声,下意识的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 &nb萧雨凤一听,连忙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男人竟然是昨天送雨鹃回家的人。 &nb“是你?雨鹃怎么样了?她在哪?为什么会受伤?” &nb展云翔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萧雨凤不顺眼。别看她长得比雨鹃还要漂亮,但是展云翔就是能从她身上闻到一股酸味。 &nb跟展云飞身上的味还真像。 &nb“她在巷子口,你们去扶她回来。唉,那个小的,这是你姐买回来的东西。接过去。”展云翔略过萧雨凤,直接把东西给了萧三妹。 &nb“还傻站着这里干什么,还不快把人扶回来。”吼了一句萧雨凤,然后又对着接过东西还傻站着的萧三妹,喊道,“将东西送到屋里去,要是再摔着了,还让你二姐托着条脚上街买呀?哭什么哭,再哭,再哭”看着被这一切变化惊吓哭泣的小五,展云翔威胁的话,就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nb他妈的,他真是急糊涂了。竟然会威胁个四五岁的小娃娃。 &nb“唉”,叹了口气展云翔又转身出去了。对于那个扎扎呼呼的萧家大姐,他还真的有些不放心。 &nb果然,萧雨凤看着倚墙站立那里的林琳,先是尖叫一声,然后就冲了过来。 &nb“把嘴闭上,我头疼。先扶我回去吧。”于是萧雨凤要托口而出的话都被林琳噎了回去。嘎巴嘎巴嘴,一言不发的把一瘸一拐的林琳往胡同里扶。 &nb左手握拳,抵在嘴边。将嘴里沁出来的笑意压了下去。原因对付这种叽里呱啦的人,还可以这样‘先下手为强’。 &nb“我去请大夫过来,你们还回去吧。”走到两姐妹身边,展云翔认真地看了一眼林琳,跩个二五八万的走了。 &nb回到家,林琳在萧雨凤的帮助下,换了身衣服,又洗了脸和脚,这才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nb这屋子是和厨房对称的。一间房,分成了里外屋。就像是厨房一间房,里面有个小仓房。 &nb“雨凤,你怎么样了?要不要紧?” &nb“我没事,不过是又崴了一下。”有事的是崴的是同一只脚。 &nb“雨鹃,你的脚怎么又伤到了?这下子可就难好了。对了,房间我都收拾出来。这房子很干净,都不用太费心打扫。小五和三妹住里面,我们住外面这间。” &nb林琳早就睡够了萧家的大通铺。所以昨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就在外面的这间弄出来了两个架子床,在里间也弄了一张大一点的架子床。林琳的这张床靠近门口,萧雨凤的那边却是靠近里面的。毕竟靠近里面,离里面的那两个小的就太近了。 &nb三妹睡觉呲牙,而小五睡觉...说梦话。 &nb“二姐,喝口水吧。”三妹看到二姐安稳下来了,就去厨房倒了杯水给她端过来。 &nb“爹和小四的房间收拾好了吗?厨房也收拾好了吗?马上就要中午了,你们两谁去把饭做了。一会儿给爹和小四送去。” &nb萧雨凤看了三妹一眼,道了句她做,看了眼林琳,不放心地离开了房间。 &nb而这时,展云翔也带着大夫来到了萧家。 第103章 &nb第一百零三章 &nb大夫来了,仔细地看了林琳肿成馒头样的脚腕子,说了句半个月内不要下地的话后,也没有开什么药就离开了。 &nb大夫是萧三妹送走的,小五又跟着萧雨凤在厨房做饭。于是这个屋子就只剩下林琳和展云翔。 &nb展云翔头一回去小姑娘的房间,看着这间比他们家下人的房间还要简陋的屋子,展云翔一脸的嫌弃。 &nb“又脏又破的,哪天二爷给你们换个地方住。这哪是人呆的地方呀。”弹了弹林琳床帐的布幔,扬眉等着听到他这么说的林琳对自己表示感激。 &nb但他没有想到林琳传送这他一个白眼。 &nb“展二少,咱们也就是比萍水相逢多见了两次。你这话让人听着怎么这么难听呢?” &nb幸好看见这人眼神清明,不是想要包.养她们的意思。 &nb“俟,你这女人。二爷我好心好意的想要给你们换个住处。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么说。” &nb“展云翔,哪家正经人家会接受陌生男人的帮助?” &nb展云翔一听,立马不服气的大叫,“我是陌生人?昨天你还让我背你了呢。今天就说自己的恩人是陌生人?” &nb林琳突然间,不知道要对面前的展云翔说什么了。要么坏个彻底,要么好个彻底。这种半好半坏,懵懵懂懂的人,她还真的没有办法。 &nb头一回遇到这种需要回炉再教育的男人。 &nb...好想要先扁一顿再说,怎么办? &nb“非亲非故接受一个成年男人的馈赠,对于我们姐妹的名声非常的不好。这会影响家里姐妹将来的姻缘的。二少的好意,我自然是只能心领了。” &nb听到林琳这么说,感觉面子又回来了。展云翔用空着的那只手,呵了一下马鞭,装做不在意的问林琳,为什么要搬到桐城里。 &nb“我弟弟要上学,我姐也要找婆家。我们在郊外确实是不方便。这才搬到城里来。二少,你平时催帐就像是今天这样吗?喊打喊杀的,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是你展二少在要帐。” &nb展云翔撇了下嘴,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太想在林琳面前谈。 &nb“你也觉得我这样做不对?”但他还是希望得到面前姑娘的认可。 &nb林琳点头,“我觉得你很笨。催帐的方法有很多种,干嘛偏偏要用这一种呢?你是展家庶出子,我听说展家老爷是个喜欢原配嫡子的。就算是那个展家大少爷现在离家出走了。难道以后就不会回来。你弄坏了自己的名声,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的下人和桐城的人,会希望你当家,还是他当家?” &nb“哼,他还会回来?有本事一走了之,就有本事别回来。就算是他回来了,那个时候展家都是我的了,还怕他什么。” &nb“给我倒杯水,然后你坐下来。我跟你仔细说说。”说得口渴,林琳觉得她应该仔细跟他说说当前的形势。 &nb展云翔看着面前有些嚣张的姑娘,好笑的给她递了杯水。 &nb一屁股坐在了林琳的床尾,展云翔抱着肩膀看着面前的乡下姑娘,看她能说出什么一二三来。 &nb“俟,你把脚拿下去,和着是你不洗衣服是吧。”看着展云翔要将脚横放在她的床边。连忙拍了下去。 &nb“嘶,你这女人怎么那么大的劲。” &nb“…打疼你了?”林琳看到展云翔呲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在不知觉的时候,使了大力气。 &nb“笑话,我一爷们,还能让你打疼了。行了,有啥想说的。说吧。我还忙着呢。”扭了扭被打了得有麻的腿脚,展云翔催促着林琳快说话。 &nb“我也没啥好说的。只是给你分析一下你们家的形势罢了。你们展家是桐城大户,有些小事都能传得沸沸扬扬,这个我不说,你也知道。所以了,你也就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吧。” &nb这个没错,展云翔点头。 &nb“你爹有多偏心长子,这个事情桐城半数的人都知道。再加上远的香,近的臭。你在桐城的名声又不是那么好。在你爹的心里,地位是不可能及的上展云飞的。再说你娘和展云飞的娘。一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一个也是大户人家。若是让你继承家业,魏家那边估计也不会同意的。 &nb当然了,他们同不同意,你不放在心上。但是他们在血缘基础上,是一定会站在了展云飞那边的。除此之外,还有展云飞原配家里的那点香火情。只要展云飞是一个人回来的,估计那家人都不会与他交恶。” &nb“就这些?” &nb“除了你们自身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法外,还有纪管家一家三口。这一家三口,如果你真的娶到了纪天虹,估计这份力量就是你的了。但是整个桐城谁不知道那位纪天虹小姐心里想的是谁。 &nb娶个心不在你身上的媳妇,等着她和展云飞里应外合?还有纪管家父子就真的没有私心了吗?谁不想往上爬,谁想当一辈子的下人。要知道纪管家在你们展家相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他已经把整个展家渗透尽了。这一股力量,若是落在了展云飞手里,你是完败的。 &nb看过三国吗?曹操的鸡肋之说,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位纪天虹小姐,在我的眼里,就跟这鸡肋差不多。一个弄不好,是直接将纪家父子推到展云飞的阵营。 &nb所以我个人可以给你一个忠告,纪天虹,如果你不是真的很爱她,就不要娶回家。” &nb半晌,展云飞才问道,“你不希望我娶天虹?” &nb林琳摇头,“不希望,你们不合适。展家的财产,你是不可能得到全部的,所以你还不如找一些你觉得不错的产业,直接接手过来,慢慢地在那里换上自己的人。等到分家的时候,若是分到了自己手上,倒是便宜。若是不能,你还可以让展云飞吃个闷亏。 &nb其实呀,华夏那么大。还不如走出去看一看呢。我将来是一定不会留在桐城这个小地方的。你其实真的可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展家在桐城,是半个城。但离了桐城,谁还知道展家呢。你把展家看得太重了。” &nb林琳的话,落了又有了一小会儿,展云翔才开了尊口,“你说我和天虹不合适,那么谁合适?我们吗?所以,你喜欢我?你暗恋我?” &nb瞬间,林琳就被展云翔的神结论又得目瞪口呆。 &nb“我,我,喜欢你?” &nb展云翔点头。没错,不然为什么一直提起天虹呢,这一定是嫉妒吧。 &nb唉,女人的嫉妒心呀。 &nb“我,我暗恋你了?” &nb展云翔再点头。 &nb深呼吸,再深呼吸。林琳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说了这么半天,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 &nb猪脑子吧。跟那只白老鼠一样的自恋。 &nb“我做了什么,让你这样误会?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nb林琳不过就是觉得他姓展,又觉得他的性格很像那只白耗子,这才出手帮忙的。当然这也不外乎是他先帮过她。 &nb所以,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nb“你不用改。这样就很好。你既然喜欢上我了,嗯,二爷,允许你继续喜欢下去。” &nb林琳缓缓地看了一眼窗外,又缓缓地将头转了过来。“…要我说谢谢你允许吗?” &nb看到林琳的这个反应,展云翔觉得有趣。下前倾身,摸了一把林琳的脸。笑得调皮。“不用谢。” &nb每次见面都提到纪家和天虹,对他的事情那么关心。还不知道这姑娘关注他多久了。果然,这个世界上能发现他好的人,还是有的。 &nb这姑娘,就是比天虹有眼光。 &nb对了,她叫萧雨鹃。 &nb...... &nb少时,就在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时候,萧三妹推开了门。“二姐,大姐做好饭了。她要带着我和小五去给爹送饭。大姐说,谢谢这位大哥送二姐回来,请务必留在家里吃顿便饭。” &nb小三手中正好有个托盘。上面四个盘子,两碗米饭。 &nb“你们吃了吗?能找得到地方吗?”林琳不放心她们三个出去。 &nb萧三妹点头,“能找到的。二姐放心吧。这位大哥,你和二姐吃饭吧。我们一会儿回来再吃。” &nb妹子,将你腿脚不好的姐姐和一个神经不正常的男人留在家真的好吗?还有,展二少,她们家都是粗茶淡饭,大中午的,您老还是回家吃去吧。就算是出去下馆子也成呀。 &nb可惜了谁也没有听到林琳的心声,一个出门去,一个走到了桌边看起了菜色。 &nb“你们家这是喂兔子呢,怎么一点肉都没有。”四盘菜,一个炒鸡蛋,一个拌凉菜,还有两个都是这里常见的两种青菜炒的。 &nb"我们什么样的人家,哪能天天大鱼大肉的。再说了,我们今天才搬进来,城里卖菜的地方门朝哪开,我们还不知道呢。今天这顿已经不错了。“林琳还真的有些饿了,于是一边说,一边慢慢地下床。 &nb展云翔看到林琳要下床,连忙拦住他,他一个爷们,好大的力气,直接将地中央的方桌推到了林琳的床边。 &nb“就这么吃吧。大夫不是说你半个月内不要下床的吗?”将米饭和筷子递给林琳。展云翔也拿了碗坐在林琳旁边吃了起来。 &nb...之份自来熟,也没谁了? &nb“还别说,你姐手艺还不错。我还以为她就知道哭哭啼啼呢。就冲这手艺,嗯,应该能够嫁得出去。” &nb“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林琳挟了一筷子鸡蛋到他碗里,便低头继续吃起了饭。 &nb饭毕,在林琳的指挥下,展云翔又将桌子推到了一边。并特别自然地给林琳倒了杯水。 &nb“说说,你是啥时候喜欢上你二爷的?” &nb“噗,咳咳。”林琳因展云翔的话直接喷了茶。 &nb这种事情,她也好想知道。 第104章 &nb第一百零四章 &nb“这个问题,我觉得我有必要更正一下。真的,非常有必要。”林琳可不想让误会继续下去。 &nb但是她的想法可不代表展云翔自己的想法,因为展云翔是压根不想听她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你没有喜欢我,甚至爱上我?算了吧,我知道你们姑娘家就喜欢这种口是心非的话。这些话,在你二爷面前就省了吧。女人呀,就是麻烦。” &nb林琳:“……”展云翔,你真强! &nb这种自说自话,自欺欺人的本事,一定是蓝翔出来的吧。 &nb“唉,时辰不早了。二少也应该回家了。纪家小姐还等着你去给她挑布料呢。”林琳听到门外有脚步声,细听应该是雨凤她们的,也就没有在意。 &nb展云翔也听到了,看到她家里人回来了,他也要离开了。“看在你喜欢我的份上,你以后可以叫我云翔。我确实是要回家了。但却不是去给天虹挑料子。不过,你这嘛。”展云翔想着一会儿去自家的铺子,让人送点东西过来。瞧瞧这屋子,瞧瞧那床铺,还有……这不就是嫉妒吗?不然怎么又提起天虹了。 &nb“你随意就好。”林琳她是真的有些累了。再没力气陪他玩了。小男孩的游戏估计过两天,新鲜劲过去了,也就好了。 &nb展云翔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手指头痒痒的。总想要去摸摸她的头。不过他还知道一点礼数,没敢真的再上手。不然,他相信,面前的女人一定会炸毛的。 &nb起身离开,展云翔在院子里跟雨凤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就走了。萧雨凤看到展云翔离开,连忙将大门关了。准备去问问雨鹃,展云翔的事情。 &nb可是一进来,便看到林琳歪坐在床上,打着哈欠。一时间倒也问不出口了。 &nb“雨凤,我困了。先睡一会儿。爹他们回来了,你记得叫我。” &nb“好,好,好。你快睡吧。这两天你一定累坏了。现在脚又伤着了。更是辛苦。家里有我呢。你放心睡吧。” &nb“嗯。”林琳彻底躺了下来,往上拉了拉被子。似是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对着刚走到房门口的雨凤叮嘱道,“我昨天接了一些绣活。绣样和料子针线我都拿回来了。就在那个褐色的包袱里。你们要是没事,就分一分动手做了吧。我和爹已经商量过了。谁过的绣活,挣来的钱,谁就自己收着。不用再交到家里了。嗯,还有,鸡窝上面的板子,一会儿你记得合起来。院子不大,再不能让它满院子逛了。”然后弄得一院子鸡粪便。 &nb听到林琳的话,雨凤还想要说一下关于绣活钱的分配,可是林琳没给她机会,人家直接闭上眼睛睡着了。 &nb无法,只得先将那个包袱找出来。然后拿着包袱去了堂屋里,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坐了起来。 &nb...... &nb第二天,展云翔真的让人送了一些吃食和布料过来。林琳本不想收,但是送东西来的人,可不敢带着东西回去。将东西丢到院子,人就跑了。 &nb“雨鹃,这两天来咱们家的那位少爷是谁呀?”雨凤终于问出来了这两天一直想问的问题。 &nb林琳这会吃着展云翔送来的蜜饯,自然是要为展云翔说话了。“他呀。就是个傻子。” &nb“傻子?” &nb“二姐,你骗人,我才不相信呢。” &nb“真的,姐不骗人。”因为姐骗的都不是人。 &nb“雨鹃!”萧雨凤觉得林琳在敷衍她,有些不高兴的叫了她一声。 &nb“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吧。这人的爹成亲多年没有孩子,就又娶了她娘当二房。谁知道当年就怀上了她,可就在她娘怀上他的时候,大房的太太也诊出了身子。虽然两人的月份差不多,但是大房太太用了些手段,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提前生了出来。于是他就变成了二少爷。 &nb大房太太大家出身,有心机有手腕。他娘呢,就跟咱们似的,普通小老百姓,两人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就是不一样的了。他比较单纯,说话冲动。做事也容易冲动。大房的长子往往几句话,就把没礼的事情变成了有礼的事情。然后他一个不愤,就跟大房长子起冲突, &nb而起冲突的时候,人家知道他不能被激,人家就故意激怒他,让他出手伤人。往往这个时候,他那个偏心长子的爹就要训斥他。没办法,谁让他傻呢。人家动动嘴,他就要动拳头。无论是谁看见这样,都会以为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欺负长兄。” &nb“那…他不能好好跟人说吗?”雨凤都一回听到这样的事情,根本无法想像是个什么情况。 &nb林琳耸肩,“他那个人呀。做好事都能弄成做坏事的样子。就说这两回吧。我受伤了,他帮忙。可你看看,若不是咱们知道他是要帮忙的。还以为是打家劫舍的呢。就那态度,那说话的语气。好事都能办成坏事,别的就更别提了。 &nb他们家挺有钱的。开了家钱庄,可以让别人抵押借款。他爹觉得要债是个得罪人的活,就让他哥去读书,让他去要帐。就说这个事吧。本来挺好解决的。还不上钱来,拿抵押房产或是东西抵就行了。可他哪,偏偏还跑去告诉人家,到日期了,我再给你几天时间,还不上钱,我就收东西了。弄得满城的人都骂他不是好人。” &nb“二姐,...你说的人,不会是夜枭展云翔吧。”萧三妹是知道一些世情的。对着自家二姐的形容,参照了一下桐城的人家。越听越觉得是那个展夜枭。 &nb“是他。但你看他像是坏人吗?我倒是觉得他的那个大哥太有心机了。读书人的心眼子就是多。” &nb林琳其实并不是吃人嘴短真的要美化展云翔,而是故意在雨凤面前抹黑展云飞。有什么比抬一个打一个更让人印象深刻的呢。 &nb虽然世间万物皆是天注定。但有的时候,人也可以胜天。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 &nb如果她没有办法在一年内将雨凤成功嫁出去,那么她就要在他们相遇前,死劲地抹黑那位‘苏慕白’。 &nb谁没有听到夜枭展云翔的名号,但是听到自家姐妹如此形容。雨凤和萧三妹突然间觉得其实这个展云翔也不是那么可恶的坏人。 &nb而在萧家大门外,准备来串个门,让某个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看看自己一解相思的展二少,彻底的呆住了。 &nb原来他是这么的‘可怜’,‘无辜’?这女人,还说不喜欢自己,难道连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吗? &nb女人呀,就是嘴硬。 &nb算了,他今天就不进去了。省得那女人又要不好意思的嘴硬说不喜欢自己。 &nb昨天这女人的话,一直在自己脑子里转。他是应该好好想想了。 &nb关于纪家,关于天虹,关于展云飞,关于展家。 &nb...... &nb日子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因为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国家马上就要乱了起来。所以,林琳便准备教导萧家所有孩子防身术。 &nb雨凤和三妹已经大了,练什么都有些晚了。所以林琳将一些武功连上女子防身术的招式,编了一套更全面,更有效的女子防身术教给她们俩。 &nb而小四,这个男孩子,不过才八岁,自然是系统地学习一下男人能用到的拳脚功夫。 &nb至少小五,那就更好办了。虽然林琳不准备教导她内力。但是她能学习的东西,却比前面两个姐姐多多了。 &nb萧家人也曾好奇问过林琳是怎么会这些的?林琳只说以前在山上乱跑的时候认了个师傅学到的。当然,为了让萧家人不在追问,也为了省下以后的事情,林琳说这些话,都是用了魔法道具的。 &nb萧家搬到城里以后,生活非常的规律。自从家里的地赁了出去后,生活也上了轨道。平日里男人上学堂,女人留在家里做针线和家务。学堂放假的时候,全家人就会回到山上的寄傲山庄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nb林琳每隔三五天就会骑上展云翔‘淘汰’的自行车去山里摘上一回青菜。有的时候,还会特意打些野味回来打打牙祭。 &nb展云翔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反正竟然说动了纪管家,让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出去寻找展云飞。 &nb将纪家父子分了开来。在林琳眼里,却是真的发现原来展云翔也不如自己想的那么‘单蠢’嘛。 &nb而林琳‘暗恋’‘明恋’展云翔的事情,也在展云翔口不遮拦的情况下,弄得小范围内都知道了。 &nb这让本来想要上门提亲的人,都打了退堂鼓。虽然现在展云翔自不半夜出动夜枭队了。但是曾经的恶名,至今还能止小儿放啼呢。 &nb谁敢跟他抢女人呀。 &nb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nb被以这种方法和展云翔牵连在一起的林琳,自然是不太高兴。可是当林琳看到展云翔眼底那深深的期待时,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默认了这种说法。 &nb眼底那一抹期待,带着单纯的认可。 &nb以至于萧鸣远也开始不把展云翔当外人。 &nb不过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萧家人也渐渐地对展云翔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就是个顺毛撸的倔驴。相处起来,尤其的简单。至少小五就非常的喜欢和展云翔一起玩。 &nb话说回来,每每看到展云翔和小四小五能够玩到一起的时候,林琳都深刻的怀疑他的智商。跟小孩子玩,竟然还会耍赖。 &nb不过在林琳颠倒是非黑白的解说下和平时的接触,萧家人都有些担心脾气有些火爆冲动,性格简单的展云翔,同时心中期盼那个已经被林琳黑出翔的展云飞死在外面,永远都不要回来。 &nb..... &nb就在萧家人数着日子期待新年的到来时,家里到是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nb这让林琳都有些吃惊不已。 第105章 &nb第八章 &nb来人林琳并没有见过,不过她倒是听说过。 &nb来人姓张,是他们这片最有名的媒婆。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张巧嘴那是说得人天花乱坠。 &nb这不,这张媒婆进屋就开始说。夸完这个,夸那个,将萧家姐妹夸得差点都认不出说的是自己来。最后林琳嫌她聒噪,将她打断,让她进入正题,这才知道是为谁来的。 &nb“学堂的吕先生,托我来下你们家雨凤姑娘提亲来了。”说完这句话,那张媒婆又开始夸吕先生。 &nb“张大娘,这学堂有几位吕先生呀?听您老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可能不是我们家认识的那位吕先生。您是不是搞错了?” &nb“呃,呵呵,雨鹃姑娘真是会开玩笑。”张媒婆被林琳一打断,这才想起来,人家两边都有在学堂上工的,自然是见过面的。那吕先生啥样,还真的不用她给吹。 &nb“张大妈,您看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人家吕先生请您过来,那就表示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我爹不在家,这样的事情,我们姐妹又怎么好意思说什么呢。要不,您先回去?等我爹回来了,我再告诉他?” &nb看到一旁因为一句‘吕先生向雨凤姑娘提亲’而脸上一红,去了东屋的雨凤,林琳觉得她非常有必要追问一下这个吕先生是个什么来历。 &nb怪不得,雨凤现在给爹和小四送饭,都会送那么多。不但如此,每次回家的时间都越来越晚。 &nb不过,学堂的老师感觉也不错。工作稳定,收入固定。而且工作体面,也受人尊敬。倒是难得的好人选。 &nb于是林琳这边又说了两句话,再送走了张媒婆后,便将雨凤一番拷问。 &nb原来,两个人是通过日复一日的送饭之旅相识的。 &nb最开始是因为林琳伤了脚没有办法出门,所以便由雨凤给萧鸣远和小四送饭。再后来,林琳的脚好了,但是也没有想过要在大中午的时候出去送饭。 &nb一来二去的,送饭的活就一直被雨凤接管着。 &nb门房是有大烧水炉子的。吕先生单身一人。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每每都是早上两个馒头或是包子带到学堂,中午的时候去门房接上一碗热水对付着吃了。 &nb雨凤善良心软,见到吕先生如此,便会多带一些饭菜过来,请吕先生一起用。吕先生开始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在萧家三口人一起热情的相请下,便也一起用了。 &nb后来,吕先生想要跟着萧家一起开伙,便主动说要交饭钱。萧鸣远和萧雨凤都不肯收。于是吕先生便会买些布料什么的送给雨凤。 &nb因为做绣活的钱,都是个人收着,所以雨凤和小五做新衣服什么的,林琳也没有在意。 &nb再加上雨凤和萧三妹都有绣活的收入,小五太小,小四上学,萧鸣远是长辈的原因,大家也都会拿出挣的钱,给他们三人置办一些衣服。 &nb这也是林琳没有发现的原因。 &nb其实说白了,林琳一不做饭,二不买菜。是很难发现什么的。 &nb雨凤的文学素养非常高,吕先生又是知识分子,两人很能说得到一块去。再加上一个年轻貌美,一个不到而立之年,却是成熟稳重。 &nb接触的多了,感情也就慢慢的滋生了。 &nb在林琳经常被展云翔拌住的时候,雨凤是经常跟着吕先生逛逛公园,爬爬山的。 &nb一九一八年的新年,两人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这不,媒婆就上门来了。 &nb知道了事情始末,又见到萧老爹也没有反对。林琳便知道这件婚事差不多就是了。 &nb按着古礼走了六礼,婚礼定在了三月里。林琳这个一家之主,便开始为雨凤操办嫁妆。 &nb托展云翔的关系,在他们家的铺子里买了六匹花样鲜艳,质量不错的布。又买了两匹料子不错的可以做长大褂的料子。 &nb将家里属于雨凤的两亩地进行了更名过户,又去弹棉花的铺子,定了六床被褥。 &nb回程的时候,再去木匠铺子打了九只大红木箱子。取意长长久久。又打了一只小巧的手捧匣子,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nb小门小户人家成亲,自然是不能跟大户人家相比,又是打家俱,又是几十抬嫁妆,下人仆从数人的。 &nb林琳想到吕先生家虽然也离学校和他们家不远,但是总的来说,平时雨凤一个人住,也不安全。 &nb就算是教了雨凤防身术,但是她自己都明白,那种危机时刻的条件反射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出来的。 &nb于是又让展云翔帮忙抱了两只狗崽子。 &nb展云翔乐不得林琳有事没事就找他呢。现在林琳因为雨凤成亲的事情,找了他两回,把他美的不得了。 &nb每天都要去萧家小院问问林琳有没有需要的? &nb林琳看着展云翔这么个大狗样,也是好笑。每每来了,都会故意打压他的身手一番。 &nb倒是没有想到一来二去的,展云翔的身手也练了出来。 &nb雨凤出嫁前一晚,林琳又拿了二十块银元,一条样式古仆的黄金项链当成私房交给了雨凤。 &nb雨凤坚持不收,但林琳表示这是母亲留下来的,除了小四没有外,每个人都有一条。这才眼泪汪汪的收下了。 &nb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现在的情况,黄金是最有保持价值的东西了。说真心话,林琳对于将萧雨凤嫁给吕先生,总是有一种嫁祸的感觉。 &nb自从搬到了城里,萧雨凤的行情看涨。这也让林琳对于当初执意搬到城里的事情,感到满意。城外乡下那地方,对于萧雨凤来说,想要嫁出去太难了。 &nb一是她看不上人家,二是人家也看不上她这种。等到老大不小了,思春年纪遇上展云飞,那还真的是不上心都不成了呢。 &nb成亲当天,展云翔早早地就来帮忙了。不过因为是嫁女儿,所以他的用处也是有限的。 &nb吉时到了,花轿抬着怀抱一个小小木匣子的雨凤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nb木匣子里,是二十块银行,一张地契以及萧雨凤自己的私房钱。 &nb花轿后面跟着的是九只红木箱子。里面装着林琳为雨凤置办的嫁妆。 &nb有成衣,有布料。有绣好的帐子帘幔;有文房四宝,有成册的书籍,也有新上架的上好纸张;也有一些小巧精致,零零碎碎的东西。 &nb这一份嫁妆着实是体面的,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是这样的。 &nb对于他们所居住的这个胡同来说,也是如此。 &nb三天后,雨凤回门。看着两人夫妻恩爱的样子,也让林琳放心不少。 &nb说来吕家就他们小俩口,再无近亲。生活安静也寂寞。所以雨凤和吕先生对于萧家就非常的亲近,走动的也近。 &nb生活平静的到了端午节没两天,雨凤就被诊出了身孕。 &nb而这个时候,萧老爹才一脸难色的寻问林琳,展云翔什么时候来提亲?毕竟林琳今年也18了。 &nb“成亲?我和展云翔?爹,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的事情,还有得磨了。“林琳将给雨凤未出生的孩子做得小衣服放到一边,非常淡定的对萧老爹回道。 &nb“可…你今年都18岁了呀。女孩子的年华耽误不得。“萧老爹看着自己都不上心的二闺女彻底上起了火。 &nb“爹,三妹才十四岁。如何撑起这个家。小四九岁,小五六岁。我怎么也要等到三妹嫁了再考虑自己的事情吧。“ &nb“可是,可是三丫头才十四呀。“ &nb若是三丫头十八嫁人,那不是还要等上四年,到那个时候,二丫头岂不是都二十有二了。 &nb太大了些。 &nb“爹,我的事先不着急。我心里有数呢。还是说说小四吧。我想着过两年送他出国念书去。您觉得怎么样?“ &nb“出国?这也太远了吧。那外国人一个个长的那么吓人。咋还想把小四送到老毛子堆里去呢。“ &nb“现在民国了,也不指望小四将来考状元了。现在国内就那么几家大学。学的东西都不差,但是问题是,民国后,各地军阀割据,内战是早早晚晚的。还有那些列强,估计也在等着我们华夏内战,然后借机分一杯羹呢。 &nb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国内这样的情况,我想着,还是让他出国去更稳妥些。当然,小四还太小,怎么说也十.八.九岁的样子再出去。地方我都想好了,就去英国。” &nb“那小四要啥时候回来呀?”既然国内不好,那出国去了是一条出路。 &nb“这些就要小四自己拿主意了。出国还是回国,这些都是我的想法,怎么说也要小四自己同意。” &nb萧鸣远点头,确实是二闺女说的那样。“对了,雨凤那边,你白天去看了吗?” &nb“去了,我已经跟三妹说了,以后白天,都是让她去雨凤那边,省得她一个人在家,咱们都不放心。等到晚上了再回来。不过等到雨凤生产后,我准备给她请了老婆子,专门侍候她的月子,毕竟这些东西,我们姐妹也不懂。咱们现在条件好了,请人照顾她一个月,也费不了什么,最重要的是还能让她好好养养身子。” &nb“诶,那就好。那就好。也不知道雨凤这一胎是男是女?这要是生个女娃,也不知道你姐夫会不会有想法。” &nb林琳一听萧老爹的担心,就是一声冷笑。“哼,他敢有想法。” &nb萧老爹一听二闺女这狠赳赳的话,又是一阵叹气。 &nb二闺女这样,也不知道那展家二少爷知不知道? &nb但愿…不知道吧。 &nb萧老爹这边刚想到展云翔,展云翔那边正好也说起了萧家老少。 &nb“云翔,你说什么。你要成亲?”展祖望看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二儿子,有些个吃不准自己刚才听到的话。 &nb“儿子呀,你不是喜欢天虹吗?你不等她了?”二姨太看着自家的宝贝疙瘩有些个诧异。 &nb自家儿子自小就喜欢天虹,可天虹那个死丫头却是喜欢云飞。这云飞一走三年多,去年竟然让天尧护着追了出去。 &nb“爹,娘,有一个女人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没有我就活不下去了。儿子觉得这样也不错。所以就想着娶她回来。” &nb“哎呦,这姑娘就是有眼光。儿子呀,这姑娘是哪家的?出身差点也没什么,娘不求别的,只要一心对你好就行。”展祖望听到自家二儿子和姨太太这么说,着实大吃一惊,慢了半拍地也同问那姑娘是何人? &nb展云翔特别骄傲地扬起下巴,清楚地回道,“她叫萧雨鹃,萧家二女。”以后就是我家的了。 第106章 &nb第一百零六章 &nb“萧雨鹃?这是哪家的姑娘?我好像没有听说过?“二姨太听儿子说完,便皱起眉毛想了起来。 &nb“她家原来住在城外的寄傲山庄。是后来才搬到城里来的。她爹和她姐夫都是学堂里教书的。噢,爹,你还记得之前在郑老板寿宴上见到的那个代表学堂去拜寿的吕先生吗?那人就是她姐夫。” &nb说起这个,就要说一下萧老爹了。萧老爹年轻的时候,能成功地把王府里的格格拐跑,他的样貌和知识底蕴也绝对不会低了的。 &nb再看萧雨凤的知识基础,就可以知道萧老爹的本事了。于是在校长深度了解后,就聘了萧老爹做了学堂的先生。 &nb不过萧老爹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所学的东西又都是帝制时所用。所以就安排了初级启蒙的班级教学。 &nb但别管怎么说,工种变了,薪水也随之增加了。而社会地步也渐渐地受到了一定尊重。 &nb“什么?一个教书匠的女儿?”二姨太一听,就不干了。要钱没钱,要势没势的。将来怎么帮助云翔挣家产呀。 &nb“教书匠怎么了。看起来这姑娘也是书香门第。只要她真心待云翔,我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好的。咱们展家什么样的人家,娶媳妇还在乎那点子嫁妆,说出去都会让人笑话呢。老爷,您说呢?”直接把身份问题弄到了嫁妆多寡上面,偷换概念,一直是大太太的强项。 &nb大太太,也就是展祖望的大老婆,倒是觉得展云翔娶个这样的老婆,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情。没有了妻族的助力,这展家的一切,还不是她儿子的。 &nb“你自己看呢?”展祖望不可置否,直接将问题丢给了云翔。 &nb展云翔哈哈一笑,“爹,我就要她。您回头就安排人提亲吧。”别说老爹是什么穷教书匠了,就是个种地的,在展云翔眼里,都不会减少一分萧雨鹃的魅力。 &nb二姨太一听儿子这么说,便也知道他是拿定主意了。虽然愤恨,但是至少在现在不会当众反驳儿子的话了。 &nb“嗯,既然是你自己要娶的。娶回来后,一定要好好对人家。知道吗?” &nb“我知道。”似是想到了什么,回完话,展云翔垂眉笑了一下。 &nb辣椒那么辣,他哪敢对她不好呢。 &nb别管展祖望怎么想,也别管二太太怎么想,大太太魏梦娴却是相当的积极。 &nb虽然知道大太太是别有用心,但是展云翔还是非常满意的地看着她为自己张落婚事。 &nb要知道大太太好名声,操办庶子婚事的时候,一定会弄得尽善尽美。不然别说面子上不好看,就是自己的亲娘也不会答应。 &nb这一天,二姨太对着自家儿子说要见见未来的儿媳妇,展云翔一听,就连忙打住了她这个念头。 &nb他可就这一个亲妈,那小辣椒收拾人的手段多的是,谁知道他娘哪句话说的不中听,她就下黑手收拾亲娘呀。就算是不收拾亲娘,也一定会收拾他的,好吧。 &nb“娘,大太太不是说要挑个吉日请媒人上门呢吗,现在咱家还没提亲呢,您就再等等,等到了媳妇娶进门,咱们再见也是一样的。到时候,她不还得给您敬茶的。” &nb“哎呦,这还没进门,你就护上她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怎么滴,让你娘看一眼,还能少块肉不成?” &nb娘,我怕您老少块肉。 &nb儿子心里苦呀,自从儿子看上她了,就没少受她磋磨。陪她上山,她都故意把儿子往沟里带,吃果子时,也会把不甜的,酸掉牙的给儿子。那又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瞪,你儿子是又喜欢又害怕的。 &nb小嘴巴巴的,损起人来,那是都不耽误吃馅饼的。当然,夸起人来,也让人美的找不着北。 &nb可是,可是,无论她怎么样故意使坏,儿子心里竟然还特乐意。 &nb也是见了鬼了。 &nb“娘,你别惹她。她手黑着呢。你们要是闹起来了,亲者痛,仇者快。”顿了顿,“而且,你也斗不过她,你儿子还在人家手上攥着呢。” &nb二姨太越听儿子的话,越不是滋味。合着她这不是娶回个媳妇,而是供了尊菩萨回来。 &nb“云翔呀,要不,咱...换个人?”二姨太知道自家儿子从小就是驴脾气,那是头撞南墙都不回头的主。 &nb展云翔非常想要来一句‘儿子已经是她的人了’,但是一想到如果真的这么说了,让那小辣椒知道他又败坏她的名声,一定不会轻饶了自己。 &nb于是越渐逗逼性格的展云翔只是对老娘摇了摇头,便离开了。至于老娘要怎么脑补,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nb对于展云翔的这件婚事,大太太是比二太太这个亲妈还要着急的。在了解过萧家的情况后,那是迫不及待的打了了媒人上门提亲。 &nb媒人来的时候,展云翔是知道的,于是怕那小辣椒又有什么想法生出什么变故,直接提前将林琳叫了出去。 &nb两人也经常出去玩,不过每次都会带着小五。三妹今年都十四了,到底是半大的姑娘了,不再适合跟着出去。而小五年纪小,在小四上学以后,带她出去玩,也没有什么。 &nb展云翔名声再不好,也不会影响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的。 &nb而且林琳一肚子坏水,展云翔也不差什么,自从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去找展云飞以后,展云翔就悄悄地派心腹传了一些夜枭出城的流言。 &nb而自从纪天尧走后,展云翔再也没有干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一来二去的,这黑锅就被在了纪天尧身上。 &nb至于林琳自已,反正名声都让展云翔弄成那样了,跟着展云翔出去,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nb毕竟他们的想法都已经快被展云翔弄成了‘事实’。 &nb这一天,三人带着赶马车的车夫,也没有去哪里。而是去了离桐城二十多里路的寄傲山庄。 &nb这个车夫,是纪天尧离开后,展云翔亲自挑的跟班。无父无母,老哥一个。看起来不够机灵,但是人却是非常的忠心。 &nb跟着展云翔去萧家见林琳的时候,林琳也看过了。看起来私心没有那么重,至少比往常她在展云翔身边看到的人要好很多。 &nb而且还是练家子。 &nb展云飞身边有一个阿超,展云翔身边自然也可以有另一个阿跃。 &nb对,没错。这个名字还是林琳帮着起的呢。至于这人以前的名字,呵呵。太污了,不提也罢。 &nb反正就算是为了面子,展云翔也是要给跟班改名字的。让林琳起,也是展云翔的一点子私心作祟。 &nb话说回来,几人到了寄傲山庄,采了一些青菜和野果。林间套了几只笨兔子,又去溪间抓了些鱼。中午就在寄傲山庄吃了一顿野餐,下午又睡了午觉,这才在傍晚时回了城。 &nb回城后,展云翔一反常态的只送她们姐妹到了胡同口,便离开了。林琳无察,等回到家,进了院子,才知道这人先斩后奏了什么。 &nb不过,看着萧老爹一脸欣慰的样子,林琳也没有说什么扫兴和反对的话。她明白她的婚姻代表着什么,如果不能圆满解决,不但三妹和小五的亲事会受到影响,就是已经出嫁的雨凤也会因此受到闲言碎语。 &nb只是她就真的那么不通情理吗?也不知道这展云翔是怎么想的,至于兜这么大的圈子还把她调出去。 &nb问明白了提亲的具体事情后,又在萧老爹高兴的言词中知道了解这一天,竟然连婚期都合好了。 &nb哪一天订婚,哪一天过礼,哪一天成亲,竟然都列出了单子请萧老爹提选。 &nb果然是大太太办事,手段了得。 &nb婚礼就定在年底,正好应了那句娶个媳妇过大年的说法。 &nb而林琳也从这一天起,开始忙碌了起来。先是绣嫁衣,然后自己给自己操办嫁妆。最后还要教导萧三妹如何操持一个家。 &nb“你十四了,有些东西,你也可以自己保管了。我先将你的那一部分嫁妆交给你。至于小五的,就先放在我这里,毕竟我已经跟爹说好了,我成亲后,小五跟我一起住。至于小四的那部分,嗯,我就交给爹了。由他替小四保管。” &nb这一日傍晚,林琳将萧三妹叫到了房间,细细叮嘱着。 &nb听到自家二姐的话,萧三妹脸上浮起了一抹担心,“二姐,小五我也可以带着的。若是你带到了展家,展家人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nb“他们爱高兴不高兴的,我又没靠着他们活着。我和小五有自己的嫁妆,我还养不了一个小姑娘了。”小五太小了,应该教导她的东西,都还没有教她。把她留给三妹,有些牵强。 &nb而且萧三妹也不过是十四岁大的孩子,虽然这个年纪孩子都早熟。但是萧三妹还要照顾一个小四和萧老爹。本身担子也不轻。 &nb而萧雨凤呢。林琳摇摇头,人家五月份才查出两个月的身孕,上个月就生了个儿子出来。这会正在坐月子呢。幸好吕先生收入稳定,雨凤自己也会绣一些东西卖,还有成亲时分给好的两亩嫁妆田,家里就算是多了一张嘴,也不会拉低生活水平。这会子小两口已经决定一直雇佣这位现在侍候萧雨凤做月子,林琳替她请的帮佣呢。 &nb“那...要是二姐夫也不高兴呢?” &nb林琳听萧三妹提到展云翔,呲牙一笑。 &nb“他会非常高兴的。”谅他也不敢。 &nb萧三妹:“......”她这话就是多余问,那位未来的二姐夫早就让她二姐攥手里了。 第107章 &nb第一百零七章 &nb决定了小五的事情后,林琳是真的静下心来备嫁了。 &nb当初雨凤出嫁前,林琳是把‘家中’所有的银钱当着全家人的面,进行过分配的。 &nb姐妹四人,每人一条黄金项链,二十块银元,两亩地。因为雨凤当时出嫁在即,所以她的就自己保管。其他人的,暂时仍由林琳保管。 &nb林琳保管着地契,而姐妹三人六亩嫁妆田以及小四的两亩地中的出息,便都交给萧老爹存起来。 &nb一来是将来养老,二来是为小四成亲用。当然了,林琳也给小四留了二十块银行将来成亲用。那二十块银元,林琳同样是交给了萧老爹管着。 &nb那是萧家传宗接代娶媳妇用的,想来萧老爹一定不会乱花的。 &nb再来平时他们家的花销,有萧老爹教书的工钱,就绰绰有余了。 &nb等到女儿嫁人,儿子娶亲时,在按着前例拿出一定的钱财来置办嫁妆。 &nb萧雨凤的嫁妆里,除了那些林琳给她当做私房的东西外,还是花了一些钱。而萧雨凤花了多少,林琳也会花多少,将来萧三妹和小五也是同样的例子。 &nb若是嫌少,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nb因为这个规定,是林琳自己亲自定下来的。 &nb就像是之前说的,这些嫁妆在这个小城里,已经算是非常非厚的嫁妆了。 &nb比如说萧雨凤。 &nb萧雨凤的那份嫁妆左邻右舍谁不羡慕。 &nb可她嫁的人和萧雨凤嫁的人又是不同的。所以就是嫁妆的置办也是不能同日而语。 &nb萧老爹以及萧家众人都知道林琳手中有些个银钱,但是具体有多少,却是一点也不知道的。 &nb就说姐妹们卖绣品,林琳的绣品永远是绣的最好,速度最快,而且卖价最高的。 &nb因为林琳的手艺好,绣坊的老板总会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出高叫让林琳绣上一幅绣品卖出去。 &nb就这样,林琳手中光是卖绣品的钱,就是姐妹中挣得最多的。再加上林琳动不动回山庄的时候,就会打些兔子狐狸什么的,卖了皮毛也是一笔收入。 &nb这些猎物的肉,萧家吃了,而这些皮毛卖出的收入自然都归林琳自已所有。 &nb自从萧雨凤出嫁时,林琳在木匠那里定了九只箱子后,林琳就非常的后悔自己坐拥那么一座无主的山,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去买木头呢。 &nb于是非常有意识的找了一些长年大树,砍了下来。木头都被林琳放在了寄傲山庄里,这一回成亲。林琳自然是要用这些木头打箱子了。 &nb林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手中的资源就是办上几千几万抬的嫁妆都是绰绰有余的,但是有那个必要吗? &nb像是古礼中的家俱这一项,这几年早就没有人让女方打了。所以林琳也不会真的做太出格的事情。 &nb但是她嫁到展家,嫁妆却是不能含糊的。所以,林琳准备多打几只箱子。 &nb大户人家的生活,她又不是没有经历过,不说那些主人怎么样,就是那些下人,一个个的也是势力眼,见风使舵的人。 &nb最重要的是如果是她自己,那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她还准备带着小五一起生活呢。那她就不能让小五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nb…… &nb这一天,林琳跟家里人说了一声,便去了寄傲山庄。准备将那些木头用魔法都打成箱子,时间太紧,请木匠来打,也不一定能完成,而且…还要花钱。 &nb到了寄傲山庄,林琳用魔法将保存在那里的木头取了四分之三,截成七十段木头。 &nb然后在脑子里构思了一下箱子的样子后,便狂甩魔杖,在一片刺眼的光芒后,六十只箱子首先被制作了出来。 &nb林琳想了想,又觉得六十只箱子,以萧家的家世来说,实在是太打眼了。再一个也太多了一些。毕竟除了她,萧家的其他女儿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嫁妆。 &nb林琳想了想,便一挥手,将其中三十一只箱子装到了佛珠空间里。留下二十九只大箱子在外面。 &nb之后,林琳闭上眼睛在空间里又找了一个两个巴掌那么大的,紫檀描金镶翡翠的小匣子。 &nb这个小匣子是手捧匣子。因为按着置办嫁妆的说法,嫁妆箱装,论抬算。一般都是双数的。 &nb但是有一些贵重的小物件,却是需要装在一个手捧匣子里的。这个匣子,是新娘一直在进入新房前都要捧着的。 &nb所以匣子的好坏,一般参加婚礼的人和婆家的女眷都会认真打量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嫁妆里的私房和贵重物品都被锁在那个小匣子里。 &nb林琳的这个匣子那可是个古董,那可是前几次穿越得来的呢。 &nb自己的这些都弄好了,林琳又在心中挑了一个箱子样子,将地上剩下的十段木头,用魔法制成九大一小十个箱子。 &nb这是给萧三妹准备的。现在弄出来,也省得她以后再花钱找木匠了。 &nb至于剩下的大根木头,林琳是没有动的。那是留给小四将来娶媳妇时打家俱的。 &nb小四今年才九岁,最快也要十年后,现在把家俱打出来,十年后,那不早就坏了呀。 &nb萧三妹就不同了,过完年十五岁。离出嫁就两三年的事情,而且林琳相信,等到自己成了亲,上门为萧三妹提亲的人就一定不少了。 &nb林琳想到,如果萧三妹都出嫁了,那么以现在家里的生活条件,她应该会给萧老爹和小四雇个帮佣,平时负责洗洗涮涮。 &nb将萧三妹的箱子从装木头的地方移出来,放在了之前她们姐妹们住的房间里屋,又找了一块上好的油布盖上,在那附近又设了防虫防水防潮防火等等一系列的魔咒。这才放心。 &nb而自己的那三十个大小箱子,林琳只把那个小匣子拿在了手里,其他的,准备一会离开的时候,让村里的乡亲帮着运到城里去。 &nb这些东西,她要是一个人带回去。呵呵,就算是这个世界没有监控什么的,人家也会知道她有问题了。 &nb现在嘛,她可以说这些东西在上个假期的时候雇了外来的木匠做出来的。反正她们家除了她经常回寄傲山庄外,其他人都是在小四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住上一两天。 &nb少时,林琳便请了村民帮忙。将这些箱子运到城里的萧家小院去。之后便跟着村民一起回了城里。 &nb回到城里,先请人拆了雨凤的那张床,然后才将箱子一一摆在房间里。可就是这样,二十九只箱子也没有摆下。最后又摆到了萧三妹和小五住的里屋,这才全都摆了下来。 &nb谢过了村民,又拿了些钱,让萧老爹请这些村民去饭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后,这些来帮忙的村民才回了山上。 &nb而送走村民后,萧老爹看着这么多的箱子,就有了些头疼,这要多少东西,才能全部添满呀。 &nb“怎么打了这么多的箱子?” &nb“这些都是我的。给三妹也打了些,跟雨凤一样数量的箱子,因为想着家里装不下,就没有一起拉回来。等到过完年,再请人把三妹的箱子也弄回来。至于给小四留的打家俱的木头,就先放在那里吧。等到小四再大些,再请人打就来的及。” &nb“二姐,我也有呀?”三妹是个心细的人,这会正拿着抹布挨个箱子擦灰呢。 &nb“自然有,那是二姐送你的。若是你嫌少,剩下的就自己打吧。” &nb三妹摇头,“我还是觉得银元更实在一些,买那么些个东西就为了装满箱子,我才不要呢。” &nb林琳摇头一笑,这种想法还真的很对。至少不会羡慕虚荣。 &nb姐妹俩看着箱子正说着话呢,萧老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今儿你前脚走,后脚云翔就来了。给了我一个信封,说是给你的。他说有事,就不等你回来。还说这两天,他要出门一趟,要说的话,他都写在信里了。让你自己看呢。” &nb萧老爹一边说,一边从衣服兜里拿出了一个牛皮纸的信封。 &nb林琳接过,转身坐到了床边,慢慢撕开。 &nb里面就有三张纸,一张是信纸,一张是桐城有名的绸缎庄的价值100银元的提货单。还有一张,竟然是桐城一家首饰店五两金的兑换凭证。 &nb林琳仔细地看了两眼这两张纸,心中明悟。抿唇一笑,复又拿起那张信纸看了下去。 &nb信上说他有急事,要去一趟安庆。他有一个军校的同学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会正被困在安庆。他说,他最多五六天就会回来。让她自己去绸缎庄和首饰店挑自己相中的东西。 &nb若是还有喜欢的,就跟老板说。老板会记在他的帐上…… &nb还知道给媳妇置办嫁妆,看来这头笨熊还没笨到家。嗯,看他现在的表现,以后老了,牙都丢光的时候,伙食标准每顿再涨五毛钱。 &nb林琳将信折上,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当年是上过军校的。这一点展云翔是跟她说过的。话语中的遗憾,她至今天还记得。只是这一切都被展云飞的出走破坏了。 &nb林琳想到她的计划,她是真的希望展云翔离开这个小镇,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nb而不是为了展家那点家财,为了展祖望心中谁最重,而困死在这个北方小镇上。 &nb想到那个说走就走,抛家弃亲的展云飞。林琳护短的心理就怎么也压不下要去报复他的心。 &nb眼珠子一转,林琳便想到了一个办法。 第108章 &nb第一百零八章 &nb想到了要如何坑死展云飞。林琳便准备到了时候在行动。反正展云飞在原著中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林琳是记得一清二楚。 &nb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还是展云翔在展云飞回来的第二天早饭时,清清楚楚说出来的呢。民国八年,四月四号。 &nb“爹,这回你不用担心了吧,云翔送的东西,至少可以装十个箱子了。”林琳朝萧老爹挥了挥那张绸缎庄的提货单。 &nb萧老爹见此,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放心的走了。 &nb因为这一天,林琳用了一天的魔法,有些个透支,所以早早就睡了。 &nb第二天,林琳一早就起来了。她准备去书店买上一些书籍,笔墨纸砚。 &nb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里都有,但是总要少少的买上一些,然后再将空间中的拿出来充数不是。 &nb二十九只箱子,现在至少有十箱子是装了布料子,剩下的十九只箱子,林琳准备装上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 &nb然后做为新娘子,总不能不做新衣服,新鞋子吧。一年四季总要每季做上几套衣服带到婆家去的。 &nb这些衣服,里里外外的,大大小小的衣服,再加上配套的鞋子,帕子等一共又装了八只箱子。 &nb其实林琳在打这些箱子的时候,也是留了心眼的。箱子底是非常厚的,不但如此,箱子里壁也比当初萧雨凤出嫁时的嫁妆箱子相厚上一些。虽然肉眼看不明显。但是箱子底口到箱子底,却是越来越厚的。 &nb...反正晒嫁妆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上手去翻箱子,看箱子底。 &nb剩下的五只箱子,又分成了两类东西。一类是林琳空间里一些以前在韩国和世界各地买的或是玻璃的,或是磁器的茶具。这些东西装了两个箱子。而每个箱子里,其实就装了两套罢了。 &nb这些东西的来历,萧家人以为是展云翔置办的。展家人以为是萧家的底蕴。而展云翔又不太关注这些事情,其他人也不会拿来当正经事情去追问。倒是让林琳省了一些口水。 &nb第二类便是一箱子成亲时嫁妆里必须有的针头线脑,胭脂水粉,梳子等物。 &nb另外两箱子里的东西,倒是值得一看,竟然都是簪子和对钗。簪子有金质的,银质的,玉质的,木质的,牛角的,翡翠的,金镶玉的,镶珠的等等。 &nb对钗也是如此,不过花样更繁琐更精致一些。其中还有两对是小步摇式样的。个个雅致,只只精巧。 &nb共有簪十八只,共有对钗十二对。 &nb虽然单看着,都不像是多贵重的首饰,但是这么多放在一起,却也让人眼前一亮。 &nb而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一份心思。 &nb将这些分别装在两只箱子里,而每只簪子都是单独放在一个考究的首饰盒里。而每一对对钗也是放在一个精致的钗匣里。 &nb说来,就是那些这些小首饰的盒子,匣子都是做功精细,巧夺天工。 &nb...这也是林琳魔力透支的主要证据。 &nb幸好林琳是开了外挂的,就算是一边操持嫁妆,一边绣嫁衣,也是轻轻松松的过着日子。 &nb主要也是因为萧家没有成家的女眷,再加上林琳自己做主惯了。就是萧雨凤抱着孩子回家来帮忙,也没有她能够伸手的地方。 &nb而林琳这边忙得热火朝天,那边展云翔也是忙得顾前不顾后。 &nb他以为三五天就可以回到桐城,哪里想到到了安庆才发现事情并不如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nb安庆这地方,地头混乱。很多事情都不像表面那样平静。再加上他军校的同学又是因为得罪了五毒张三多,从军队里跑了出来,算得上是个逃兵了。 &nb这一路被人追杀至此,身疲力尽,不说伤口化浓危不危机性命,就是现在身体备棒,估计也难走出这安庆了。 &nb谁让安庆上最大的势力就是那张三多的姻亲呢。 &nb思来想去,展云翔知道是没有办法将重伤的同学送出安庆地界了。最后牙一咬,竟然趁人不备,将人送回了寄傲山庄。 &nb这藏身之地也算隐蔽了。谁又能想到这人不但没有离开,而是又往腹地而去了呢。 &nb不过差一点就吓死了来回山庄摘菜喂猪的萧三妹。 &nb花开两朵,各表半边。 &nb萧三妹如何与年轻有为的姐夫前同学‘互助友爱’,已经不是我们现在要关心的事情了。 &nb腊月十六,林琳带着自己还看得过眼的嫁妆,吹吹打打的坐着花嫁被抬进了展家。 &nb大太太魏氏看着林琳的嫁妆,脸色就有些个不好。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以萧家那样的家境竟然还出得起这样像样的嫁妆。 &nb而和大太太心情截然相反的却是二姨太品慧却是非常满意。 &nb那种因为之前的种种自己遐想出来的穷酸,也因为这一份嫁妆而消失不少。 &nb挎火盆,拜天地,送入洞房。林琳沉稳的听着指示一步一步做着,毫无慌乱和羞怯的样子,倒是让来参加婚礼的人不敢小瞧。 &nb笑话,又不是头一回当新娘子了,林琳在来个羞羞答答,那就是连她自己都要骂自己是矫情了。 &nb大姑娘上花嫁,...还真的不是头一遭。 &nb进了新房,掀开了盖头。林琳一脸的现代.裸.妆,那叫一个清新自然,清水出芙蓉。瓷白的皮肤,美好的唇形,带着水润的光泽。 &nb身上的香水味道,更是让人怡然自得。 &nb萧雨鹃的身子很美,在林琳到来后,又因为相由心生,让她整个人就更美了。 &nb这不,展云翔这个经常与新娘见面的新郎官也被今天不同的风情煞到了。 &nb心不在焉的敬了一回酒,便装醉回了新房。 &nb“雨鹃,你今天真美。”此时的雨鹃早就换下了嫁衣,一件宽袖收腰的斜襟小袄,一条大红织金绣百合的百褶裙。 &nb一头秀发只用两根玉簪子松松夸夸的盘在脑后,一张脸,在烛光下,引引发着光。 &nb“...我平时就不美了吗?”林琳歪着头,小模样似是在勾人一般。 &nb展云翔咽了一口口水,双眼不停地盯着林琳,两只手像是不受人控制一般,顺着两人坐在一起的地方,一点一点的向林琳探去。 &nb“美,你一直都是美的。”就像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站在门口,身后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闪闪发着光。让昏暗的室内,一下子便亮了起来。 &nb...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子。 &nb红烛高燃,罗帐轻颤。 &nb刚刚换上的衣服,也被一件一件的脱了下来,急切的丢出了帐子外,落下来的吉祥绣花帐子,正好掩去了一室的旖旎风情。 &nb...... &nb清早起床,对镜理红妆。 &nb因为是新婚的第一天,所以林琳对于自己的妆容非常的在意。先是在自己众多的簪子对钗中挑了一对翡翠钗身,红色丝线中国结钗头的对钗插.在发鬓左右两侧,红色的中国结正好垂下耳朵处。上面红色的绦坠在转动间自然的摇摆。 &nb然后又在匣子里找了一对对钗戴了。这对对钗,应该算是展云翔送她的吧。 &nb牡丹花开的钗头,看着就富贵吉祥,样子是林琳自己选的。虽然与她喜欢的那些淡雅的不太相同,但是成亲总要有些好意头的东西。 &nb不过这两只对钗,林琳却是都放在了发鬓的后面,就是中国结对钗的上面一点位置。虽然不对称,却有着别样的风情。 &nb画好淡妆,又最后整理了下头发,林琳这才在站起身来。 &nb林琳今天还是一身喜气的红色衣裙。毕竟是新妇。 &nb修身大宽袖的大红上衣,上面绣满了石榴花。一条红色镶黄边的百褶裙。 &nb林琳非常喜欢宽袖的衣服。因为这样的衣袖,她的手上做些小动作,一般人都是看不到的。 &nb将自己都收拾好了,林琳才听到床上的男人嘟囔的声音。 &nb“云翔,时辰不早,再不起床,我就要请大夫来帮你看看了。新婚第一天,就要进补的男人,嗯?”这么大的人了,还爱赖床,林琳其实早就知道自己起床没多久这男人便醒了。可是就算是醒了,这男人都不愿意起床,可见这位的性子了。 &nb现在时辰不早了,再不起床,就要让人笑话,林琳这才准备叫他起床的。 &nb“诶,你这女人。真是太不知羞了。幸好是嫁给了我。”一听林琳的打趣话,展云翔只得乖乖的起床了。 &nb美人梳妆,他还没有看够呢。 &nb展云翔起身后,也没有指望林琳会侍候他穿戴。所以非常自觉的自己找衣服换上。 &nb当然他的衣服,林琳早就准备好了。毕竟今天是要穿她从娘家给他做的衣服。 &nb“一会儿要是大太太难为你,你也不用管她。”一边整理衣襟,展云翔一边不放心地叮嘱林琳,“我娘才是你的正经婆婆,所以她说什么,你就当她是在放屁。要摆婆婆谱,找自己儿媳妇去。” &nb展云翔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起来了大太太魏梦娴曾经让展云飞难产的原配在吃饭的时候给她夹菜来着。 &nb又不是没有长手,还让人家站着侍候。摆的什么谱。人家没进门的那几十年,你还不吃菜了? &nb他媳妇,他可舍不得。 &nb他连他老娘都打了预防针,又怎么可能让个外八路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充大头蒜。 &nb“你一个爷们,整天就想着这个呀?”林琳看着那衣领怎么也弄不平的样子,上前挥开展云翔的手,自己弄了起来。 &nb“说的什么浑话,我一天到晚忙的要死。还不是怕你吃亏?” &nb“真的要对上我,谁吃亏还不一定呢。她今天要是敢让我不痛快,明天我就送她一份大礼。” &nb展云翔:“......”他咋就忘记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了呢。 &nb真是关心则乱。 第109章 第一百零九章 本来展云翔还有些担心自家新过门的媳妇会吃什么暗亏。可现在看来,他应该担心的不是自已媳妇,也不是大太太,而是他亲娘了。 他一早就跟他娘说过,别招惹雨鹃,也不知道他娘有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这要是就范了,他都不敢想像他本就有些刻薄势力的老娘会受到什么打的打击报复。 绝对是秋风打落叶似的。 “你也知道的,其他的都还好,我这人就是小心眼。” 展云翔一听这话,就是一抽嘴角。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可是知道的,面前的女人,除了小心眼,她还护短,记仇,不讲道理,心黑手狠,胡搅蛮缠…… “别人我不管,但是我娘那里。你要是对我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一定要先跟我说,我去跟我娘谈。成吗?”他就只有一个娘了。 林琳斜了展云翔一眼,“我们是夫妻,你娘就是我娘。瞧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有多不孝顺似的。让人听了,还不得指着我爹的脊梁骨呀。我三妹和五妹还要嫁人呢。” “雨鹃,…你说的对。只是这大冬天的。我怎么听了怪渗的慌的。” “瞧你那傻样,过来,我把衣领给你翻过来。”白了展云翔一眼,林琳身手对着展云翔的衣领弄去。 新婚夫妻刚刚开始,正是你浓我浓的时候。就算是林琳没有那个感觉,好不容易将‘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佳人娶进门了,也会变成绕指柔的。 小夫妻两个在房间里自是一番追逐打闹,一直到房间外的下人来提醒两人到了时辰,两人这才重新整理了衣襟,走了出去。 一路到了展家的正堂,展祖望与两位太太都已经到了。 看着一左一右坐在展祖望身边的两个徐娘半老的女人,林琳也只能道了一句齐人之福。 别怪林琳心里不尊敬他们,只是以林琳的年纪来算,还真的没有觉得什么。 下人拿过蒲团,林琳便和展云翔一起跪了下来。 展祖望到没有对林琳说什么,毕竟也没有哪个公婆会对新进门的儿媳妇长篇大论的。 递上茶,改了口,收了红包。林琳与展云翔就对着大夫人跪了下去。 大太太魏梦娴倒也是个人物,满口的和睦,慈爱,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心中对展云翔两口子的鄙夷。 可惜了,大多数没有看出来,但并不代表林琳也看不出来。 还有便是,既然不是正经的婆婆,为什么还要表现出比正经亲婆婆还要亲热呢。话里话外,对于自家婆婆的轻视,男人粗心可能听不出来,但是女人呢。 若是此时二姨太闹了起来,或是说话难听了。别人会怎么想她?又会怎么想自己呢? 看来,是应该想个办法让大太太更消停一些了。 在心思各异的敬茶礼后,林琳便跟着众人一起去了早餐桌附近。 也不知道是谁的安排,饭桌上竟然没有林琳的位置和碗筷。林琳打眼扫了一眼纪管家,然后便又看了一眼展云翔。 怎么地,还想要让她立规矩? “纪管家,你是怎么办事的?真是越老赵糊涂了。”展云翔看着林琳扫了自己一眼,又扫了餐桌一眼。立马不悦的对着纪管家吼道。 “云翔,大早上的不要发脾气。纪管家上了年纪,做事难免有些个丢三落四。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让下人们添置起来就是了。纪管家在展家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是没有用心地将主家都记在心里,但要是认真追究起来又值得什么呢。 这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展家,且不说家大业大,只说是门风作派就是一等一的人家。老爷睿智儒雅,人人敬仰。太太们都是善良贤惠,温柔可亲,怜老惜弱的。所以,快别生气了。这一清早的,知道的是纪管家事多给忙忘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奴大欺主了。这都民国了,万不可让人误会呢。 咱们家上上下下多少下人呢,难道别人就不能干了?这活又不是没了下人,就要主家来干的,多大的事呢。你要是还不高兴,赶明儿个我去雇上几个人回来,无论是端茶倒水,还是夹菜添羹,都不是问题。我爹给了足足的嫁妆,万不会委屈了他闺女和女婿的。 都说家和万事兴,爹娘和太太都在那里看着呢。总不好让长辈也跟着咱们操心不是。若真成了那样,岂不是我们的不孝。再一个,想来是我刚进门,纪管家还有别的想法,也未可知呢。你就算是不看在纪天尧的份上,也要看天虹姑娘的面子呀。” 卖女求荣,没求成。总会有点小情绪。这个,咱们得理解不是?说完最后一句话,凡是知道展云翔和纪天虹过去的人,都有了点别的想头。看向纪管家的眼神,也有些个莫名。 林琳一脸温柔贤惠地压着展云翔,不让他发火。这一幕,看在其他人眼里,意义都是不同的。 大太太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有些皱眉。毕竟在餐桌上不给林琳摆碗筷,也是自己默许的,毕竟哪个儿媳妇娶进来,不得立上几天规矩。 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也不能就全都摆开不提。可是让这老二媳妇一番话说完,她的那些心思,倒是不好在露出来了。 而二太太,则是对于林琳刚才的那句‘爹娘和太太’,这话有了些欢喜。她和老爷是爹娘,而压了她一辈子的大夫人就是太太。 这话越听越是对心思,而看林琳的眼神也越温柔。 果然是自己的亲儿媳妇,就是比那个纪天虹会看眼色。 这媳妇一看就不是那种胳膊肘儿往外拐的劣货。 而展祖望和纪管家对于林琳的印象则是正好相反,一个直线升高,而另一个,就是直线下跌。 至于是谁升,是谁落。不用说出来,也是人人都知道的。 ...... 早餐就在纪管家承认错误,林琳一脸‘大度’不计较下完美的进行了。早餐后,林琳便跟着展云翔回房间了。 “你坐下,我有个事要问你。”一进房间,林琳便几步走到了一旁的圆桌处。 展云翔一见林琳这个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是哪些事情让她觉得不顺心了。 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一脸的讨好。“雨鹃,有什么事你说。我听着呢。” “对于展家的家业,你是怎么想的?还有对于未来,又是怎么想的?是想一辈子老死在桐城,还是想去外面走一走,看一看?” 展云翔想也没想地回道,“我也是展家的儿子,展家的家产自然有我的一半。凭什么都要便宜给展云飞。” 林琳点头,是这个道理没错。 “然后呢?” “然后呀,出去走走,看一看。当年我听说过西点军校,可惜根本没有机会就读。还有好多的地方,我都想去看一看。可是展云飞不回来,我就哪里也不能去。我得守着展家。”但是展云飞要是回来了,他也是哪里也都不去的。毕竟,他要看着展云飞。省得爹偏心。 林琳想到再有四五个月,那个展云飞就要回来的事情,展云翔是不可能知道的。桐城虽然哪里都好,可惜的是,林琳并不想要在里定居。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时代,她可要好好地看一看这个时代的特色。 就是那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旗袍,她也要做上百八十件,天天换着穿。 “常言道,好儿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妆衣。至少展云飞还是展家大少一天,展家的家业就有他的一份。这个事实无论你想不想承认,都是必然会发生的。而且,你最应该担心的是纪天虹找到了展云飞,并且顺利的成了亲。那么整个展家,除了娘与我外,其他的人便都是大房的人了。也因此,这个纪管家,确实是要动一动的了。” 倒了杯茶递了林琳,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才有些懊恼的说道,“我也知道纪管家是关键。但是爹那么信任他。又怎么可能说换就换呢。” 林琳觉得面前的男人,也就对着她的时候,那脑子才会动一动。平时的时候,就跟了进了水一样。 “爹不愿意换,纪管家不愿意走人。但不是还有很多的办法让他不得不离开吗?比如说出门找儿子,或是续弦,再比如说摔断胳膊腿。”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说出来,她已经想好的怎么处理大太太一脉的人。 她想到了一个缺德的办法,釜底抽薪。 “嘶,雨鹃。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些?”不就是早上的时候怠慢了你一回嘛,至于往死里整人。 桐城的人就是大惊小怪,多大点的事,就要弄断人家的腿,自己跟雨鹃比起来,真是大巫见小巫。雨鹃这下手是不是太那个啥了。 第110章 第一百一十章 新婚夫妻就展家财产以及未来生活去向两个方面进行了一次武力和智力的双重沟通,协调后,展云翔彻底臣服于自家小妻子的‘聪慧’下,此次就有了盖棺定论的最后结果 。 两口子准备带着二姨太和展家三分之二的财产离开桐城去外面。如果展祖望愿意离开,那就一起带着,若是不愿意,那她也管不了了。 林琳走的时候,也会带上小五。毕竟那个孩子还太小,这两年她也带出了些感情,既然这样,还不如一直带着呢。 小五算得上是她们萧家姐妹中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了,而且也因为林琳一直有意识的隔开萧雨凤对她的影响,现在骨子里是没有那些情情爱爱的。 这样一个好孩子,林琳可不能把她留下,再让萧家那不靠普的基因给毁了。 自于萧三妹,林琳是没有什么别的打算的。 一来她的年纪也大了,这两年就要相看人家了。二来,萧雨凤和萧老爹都在桐城,她留在这里也不会孤单。 最重要的是萧三妹在林琳的影响下,性子中带着一股子泼辣。有她在,无论是萧雨凤还是萧老爹,林琳都会比较放心一些。 说实话,因为萧雨凤出嫁的比较早,林琳教给她的防身术,也不过是堪堪与个男人打个平手。逃跑是不成问题,若是想要彻底的想赢,那就无法预期后果了。 但是萧三妹就不一样了,筋骨软,人又肯吃苦,最重要的是她也愿意听话。所以别看只是两年的时间,但是要是让萧三妹与人打架,两三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萧三妹最让林琳满意的便是,她告诉过她,打架的时候要下狠手,怎么狠怎么来,怎么打阴怎么打。好多下三路的手段,林琳都教给了她。 这不,前阵子萧三妹回寄傲山庄的路上,就碰到了两个有名的地痞。见萧三妹一个女孩子,便想要占便宜。 却没有想到,萧三妹一出手就是狠招,下三路的地方先是用脚踹,然后还用腿踢。两人没有想到最后竟被萧三妹反打劫了。衣兜里仅有的两块钱都被萧三妹收刮了出去。 等到两人好不容易趴起来的时候,又被回家报信找来的展云翔的打手给带回去好是一顿收拾。 也是因此,林琳是非常放心让萧三妹留在桐城的。 手上有功夫,出门反打劫。在外面欺负了人,还知道回家告状,这样的妹子留在桐城,其实是对外面世界的一种保护。 ...现在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很纯朴的。 萧三妹的未来女婿,必须找一个老实性子的。 .................................................................. 对于未来,林琳也是茫然的。她不想留在国内,但是她也知道离乡弃土是一条非常难走的路。 而且这一走,再回来已经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姐妹想要再相见,也许这一生都不会有机会。 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带她们一走。可是萧雨凤毕竟是嫁人了。她的离开已经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了。 萧老爹也老了,心中已经没了要出去走一走的念头 。 小四到是还小,可是他是一个爷们,他若是离开了,谁又能给家里的姐妹撑腰,给老爹养老呢。 此时的林琳却忘记了,她此时想的再多,也挡不住事情发展不按着计划来。 ...... 成亲后的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林琳除了换个房间睡觉,身边再多了个人外,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同和不自在的。 每天早晚全家人一起吃饭,然后中午的时候各吃各的。 亲婆婆二姨太,是个欺软怕硬的。在林琳‘失手’将手中的一个木质手捶掰断后,就再也不敢让林琳近身侍候婆婆了。 想摆婆婆的谱,那也要看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那木手捶结实。 至于大太太,林琳压根就没有将她看在眼里。毕竟她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 原因嘛,呵呵。这就要归功于林琳的义务帮忙了。 林琳趁人不备拿了展祖望和厨房一丑厨娘一人一根头发。又半夜三更地喝了复方汤剂。 林琳自从嫁过来后,就暗搓搓地调查过展祖望平时的作息时间。 展祖望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起早打上一套太极拳,吃过早饭,如果不外出,就会在书房里查查帐。午饭后,会小睡一会儿,之后做什么的没准。不过雷打不动的是,晚饭后,展祖望会在书房呆到亥时初,才会回房间。 林琳的计划就是在展祖望从书房出来的路上,设了一个套。 那一日,因着是刚出正月,桐城的夜晚仍有些个冷。所以展祖望出来的时候比较早。而林琳则是在喝了有丑厨娘头发的复方汤剂后,悄悄地在花园的一角烧纸钱。 “姐姐,今天是你的生辰,自从那年你与老爷春风一度后,谁能想到却是一命呜呼。当年你长的还没有我七分漂亮,却可以在老爷酒后爬上老爷的床,并成功生下大少爷。我这心里是多么的羡慕。可这人呀,都是命。当初你脸上四颗斗大的黑痣,我才三颗,那时候都以为我会比你先嫁出去。谁想到我到今天还没有嫁出去,你儿子都已经那么大了。 姐姐呀,我左脸上的斑好像又浅了一些。想当年,你左脸碗大的黑斑,右脸一排四颗长毛黑痣,就这样,老爷都愿意和你春风一度,可见老爷对你也是有情的。若不是太太嫉妒,趁着老爷酒睡未醒之际,将你弄走,也许展家就不只二姨太一个姨娘了。唉,不说了,不说了,若是你还有灵,就保护大少爷能够早点回来,不然展家的一切,就都没有他的份了。也幸好太太的儿子一出生就没了,不然我那大外甥也不能顺理成章的成为大少爷......” 说完这句话,林琳版的丑厨娘还似模似样的抬起头,看了看天。以火光的亮度,以及她所在的位置角度,正好可以让展祖望看清楚她的脸。 而展祖望也在林琳说到‘与老爷春风一度’这句话时,停住了脚步。这个时候,正好看到林琳的脸,那张脸差点把展祖望的胆都给吓出来。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呢。 如一张发面饼似的大胖脸,有小铜盘那么大 。左脸一块饭碗那么大的青紫色的斑,右脸从上至下排成三颗大黑痣,而每个黑痣上还有一根长长的黑毛。嘴是龅牙,眼睛也是一大一小的突出着。还有那体型...... 展祖望想到这人说是比她脸脸漂亮七成,那她的姐姐得长得多奇葩呀。 而当年,...他真的和这样的女人有过‘春风一度’?他喝多了...所以一定是被强迫的吧,一定是吧。 确定展祖望看清了自己的脸,一大篇子话也说完了,林琳这才慢慢悠悠地扶着腰一步一步地离开了。倒是展祖望,站在春夜的寒风里,心中五味杂陈,不一而足。 他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虽然那丑八怪说的不清不楚,但是他就是有感觉这话里的孩子指的是他的嫡长子展云飞。 什么是太太的孩子生下来就没了,什么是老爷的姨太。 淑娴自来贤惠温柔,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还有云飞,云飞怎么会...... 本来准备去二姨太房里过夜的展祖望,一时间管不住自己的腿,有些急切,又有些胆怯地去了大太太的房间。 可大太太呢,她又在干什么? 无独有偶,林琳一直喜欢双数。所以了,在恶心展祖望之前,林琳其实是先找了大太太。 今天之前,林琳喝了复方汤剂弄成展祖望的样子,然后溜达到了大太太常去的地方,然后拿出一只女式发钗,睹物思人。 “月牙儿呀,我是你的天神,祖望啊!你在天上一定要保护我们的云飞。他只身在外,一定要顺顺利利,平平安安。不然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你呢。当初淑娴难产,孩子没活过几个时辰便去了。为了给我们的儿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这才抱到了淑娴那里。却没有想到会让你,抑郁而亡。这些年来,我既不敢告诉淑娴实情,又是愧对你和云飞。若是让人知道云飞只是外室子,而非嫡子,那么云飞更没有办法继承更多的产业,而淑娴又要如何面对丧子之痛以及儿子不是亲生的痛苦......” 然后,林琳版展祖望便珍重地把发钗收到怀里,一脸忧伤的离开了。 留在原地的大太太整个就愣在当场,什么都不会了。 半晌后,大太太来不及悲伤时,便做了一个决定。不能去问老爷,这件事情谁都不能告诉。这件事情必须像曾经的二三十年一样,永远的不被人发现。 尤其是不能让云飞知道,...那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 就这样子,展云飞好好的嫡子被成功换了个妈。无论是展祖望还是魏淑娴因为心中的恐惧,都不敢去证实和询问。 但彼此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疙瘩。 “老爷来了,来人,快上热茶来。夜里冷,老爷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大太太看到展祖望进来,连忙自座位上站起来。由齐妈扶着向门口走去。 展祖望看了两眼面前的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 “这么晚了,这是说什么呢?”不动声色地坐在了东边的背椅上,喝了一口茶,一副漫不经心地样子问道 。 大太太魏梦娴温婉一笑,笑容中有些无奈...以及不自在。“还不是说云飞那孩子嘛。这一走就是三四年,竟是连封信都没有。儿行千里母担忧,云飞若是有了孩子,估计也就能体会到咱们这做父母的心了。若是当初那个孩子生了下来,这会儿也能跑能跳了。” 大太太现在非常后悔给儿子娶了这么一个媳妇回来,身体不好,竟然还勾搭着她儿子远走他乡。 想到那个叫映华的女人,大太太就又想起了纪天虹。 以展家现在的形势,看样子只有云飞娶了天虹,这展家的财产,云飞才会有了助力。不然,二房就彻底了上风。 “说那些做什么,云飞这孩子心里就没有这个家。我老了,指望不上他了。好在云翔还算懂事,雨鹃也孝顺。将来有了孩子,我们也就能安心养老了。” 林琳是个会做面子活的女人。再加上女红绣工精湛,隔三差五的就会给公公婆婆做些个衣服鞋袜。 冬天到了,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怕冷,林琳还特意在衣服上绣了保温咒的魔纹。所以衣服穿在身上,就特别的暖和。人一暖和,心情就会好。一来二去的对林琳的印象也就更好了。 右手转了转展云翔特意国他淘来的两个大黑核桃,展祖望对于成亲后的云翔越来越满意。 这男人呀,真是成了家就懂事了。刚高兴了一下,就又想起了那个因为媳妇难产而离家出走的嫡长子展云飞。 这儿子的个性还真的不像是他生的,难道像他那丑如钟馗的亲妈? 哪像是云翔,跟...自家老爹长的一模一样。 仔细地看了看面前的发妻,再想想自己的脸,好像云飞还真的跟他们两人长的不相像呢。 不过就算是云飞长的不像他们夫妻,性格也不像他们展家人,但是展祖望此时静下心来,却还是不愿意相信展云飞的亲妈另有其人。 那太恶心了。 想脑中残存着的那副尊容,展祖望就有些反胃。 不过,刚刚在花园里的所听所见的事情,也要好好的查一查了。 林琳做那些事情,其实不过是想要在展祖望偏心的时候,留下一抹痕迹。 若是真的想要制造冤假错案,她也就不会在丑厨娘的脸上又动了一点手脚,让其看起来更恶心了。电视剧中,展祖望可不是一丁点的偏心,遇到这样的长辈,那就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心里多了一个梗。那么在以后,云飞云翔两兄弟起矛盾的时候,想来也不会一边倒了。 都是庶出子,那么比起来,自然是看生子的姨娘了。其中一个立志于貌美如花,而另一个,却有一个比本尊‘美上七分’的奇葩小姨子。 且不说,林琳这边恶心了一把老展夫妇,又开始忙着萧三妹的婚事,那边展祖望寻根问底二三十年的旧事。这时间便慢慢悠悠地走到了四月初。 展云飞归家的日子。 第111章 第一百一十一章 四月四,本来是春日里最普通也最平凡的日子。展家也好,萧家也好,都是平凡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可就在这一天的傍晚,林琳还在教导小五功课的时候,门外一阵嘈杂声。 林琳眯着眼睛一听,便听到了家中下人口中不绝于耳的‘大少爷回来了’。 轻轻冷哼了一声,林琳拍了拍小五的头,让她自己学习,转身换了套衣服就出去了。 刚走到门口,便碰到了急行而来的云翔。“展云飞回来了,爹让我们都去大厅呢。”展云翔回房来,其实就是为了叫林琳。可是当云翔看到林琳的时候,突然间就涌上来一股委屈。 爹见到云飞高兴的那个样子,就是让他感觉到心酸。自小爹对云飞的重视就比他要来的多得多。 那个时候大清还在,爹时常会说云飞一定会考上状元,科举出仕,光耀展家门楣。 后来大清朝没有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有多高兴。 从小先生就总是在爹面前夸奖云飞,说自己顽劣。小的时候,他还会不忿。可长到了,心里也就明白了。 大太太娘家魏家帮着请来的先生,又怎么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自己的亲爹都做不到,何况别人呢。 年少的自己就是太天真了。 再后来,云飞娶妻生子。映华难产,一尸两命,远走他乡。那个时候,自己是希望他再也不要回来的。 恍恍惚惚四年过去了,与云飞同岁的他,也成亲了。 成亲的这些日子,他也明白了。云飞是一定会回来了。因为展家是他的家。 刚刚在前厅,爹的那个高兴劲。云翔心里明白,他再如何努力,只要有云飞在,爹都会觉得云飞比自己好。 “回来就回来了呗。我刚刚在屋里,就听到外面吵闹的声音。这展云飞难不成是三头六臂,回来了,还要像东门大街上卖杂耍的一般,需要人捧场?一般需要几毛钱?我也好有个准备,不然谁在家里呆着,还揣零钱呀。”不以为然的说完,又看到云翔那脸上的表情,心下好笑。 这真的是一个挣糖吃的小孩呢。 “你既然回房了,就去换身衣服。我们一起去前面。”穿了近一天了,云翔身上的衣服,早就弄出了一身的褶子。 “嗯。”牵起林琳的手,转身进了屋子。云翔也觉得自己应该收拾的更体面一些。 “二姐夫。”小五正在屋子的花厅里,见到云翔进来,连忙站起来,笑着冲云翔打招呼。 云翔冲着小五做了一个鬼脸,就拉着林琳去里屋卧室了。边走还边羡慕地对林琳说道,“雨鹃,真羡慕你,有这些个省心的弟弟妹妹。” 林琳:“…还好吧。我的弟妹,难道就不是你的弟妹了。”要不是她来了,省心的兄弟姐妹就没有一个是省心的。 “这倒也是,虽然我更希望我的大哥,不是你的大哥。”接过林琳递过来的一件青色绣吉纹的长袍,抖了抖。毫不犹豫的换了上来。 “云翔,在爹的面前,或是在除了我以外的人面前,千万不要跟那个展云飞起冲突。” “为什么?难道我怕他?”笑话,那就身上没有二两肉的家伙。 林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傻,你是不是真的傻呀。他打不过你,就会任你打。到时候,爹在一旁看着,爹会怎么想?他一个会动嘴的文人,说起话来,哪句都比你会做花样。说,你说不过他,打,他又打不过你。这事有解吗?亏你还是什么展夜枭呢,套麻袋,打闷棍都不知道吗?” 原著中,林琳是记得有一集云翔将云飞打了。本来是云飞的错,又变成了云翔理亏。 云翔有些个不服气,但是转眼又想到小时候,他就是常常吃这些个暗亏。 “对了,天尧和天虹也跟着一起回来了。”华夏这么大,他还真的没有想到这兄妹俩能找到展云飞。 林琳点头,“二管家那里,可准备好了?” 过年的时候,天气太冷,地面上都结了一层冰。正月十五,展家人吃过晚饭出门看灯会,纪管家便一个‘不小心’摔断了腿。 至那之后,纪管家需要静养一年半载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而二管家,云翔和林琳培养出来的心腹那就更是名正言顺的接管了展家的管家一职。 “放心吧。自从年前开始,我就有意重用二管家了。二管家也在下面笼络了不少人。现在虽然还没有把纪管家架空,但是别说分庭抗礼是稳赢的事儿。就是真的...,哼,也不是问题。” 虽是这么说,但是展云翔还是希望不要有那么一天。 “那就好。稍后通知二管家,让他表面上继续保持中立。”这样一来,大太太一方才不会警惕。 “我明白。雨鹃,娘真的会和我们走吗?”云翔想到自家媳妇的计划,就有些担心自家老娘会不会舍不得自己的亲爹。 “呵呵,放心吧。在娘心里,你可比你爹重要多了。”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以为二姨太多么的喜欢展祖望呢。可是来到这里后,林琳多年的阅历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二姨太品慧压根就没有将展祖望着放在心里。 她将自己打扮得年轻漂亮,其实为的还不是展云翔的未来。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知道她们娘俩的短板,于是紧紧地巴着展祖望。 事实上,若不是展云飞的突然出走,她可能永远也做不到展家今天这样的局面。 还让他儿子娶了一个…非常护短,不讲理的媳妇。 “二管家非常能干,等咱们走的时候,就把他也带上。”林琳觉得无论到哪里,以这个时代的特色来说,还是带上几个下人,生活才能更方便。 “二管家娶了娘身边的丫头夏娘。这么多年老两口也没有个孩子。前儿我还看见夏娘又给小五做了件衣服呢。”夏娘来送衣服的时候,云翔正好从外面回来。 “小五七岁了,长的倒像是五岁大的样子。我之前在街上看人家七岁的孩子,都比小五高出一头来。雨鹃,你天天让小五早晚喝牛奶,是不是那玩意给耽误了?” 林琳:“......”大兄弟,你还真敢说。 林琳一边帮着展云飞整理衣领和衣袖,一边没好气地回道,“胡说什么,我还头一回听说喝牛奶给喝成这样的呢。我娘生小五的时候,年纪太大了,身子也不好。这才让小五先天就弱于其他同龄人的。这两年学武,身子也渐渐好了,不过就是看着单薄了一些罢了。”她还是头一回听说喝牛奶让人不长个头的。 最后弹了弹衣襟,“好了,我们去前面吧。”换个衣服,虽然也用不上太长的时间,但是去晚了,总是不太好。 上前一步,将林琳抱到怀里,“雨鹃,我真的不想去前面。” 用手拍拍云翔的背,“逃避是没有用的。最好的防守便是进攻。他展云飞就算是有三头六臂,我也能把他砍成人棍,淹在咸菜缸子里。到时候,咸口的还是酸甜口的,任你挑总行了吧。好了,现在呀,你就放心吧,就当是去看看热闹。他要是敢欺负你,也要看我同不同意。” 听说自家媳妇话中的狠厉,云翔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颤。他媳妇一般不出手,但是一出手,那绝对是非死既伤,不死不休。 他还是听媳妇的话吧。不然自家媳妇那发.泄不出来的过盛的精力,谁知道会不会让自己赶上呢。 媳妇威武! 呃,毕竟是兄弟一场,若是媳妇真的要弄残展云飞,他是不是要冒着让媳妇生气的危险拦一拦呢? 这问题,太忒么有必要想一想了。 被自家媳妇两句话安抚了情绪的展云翔,便带着对招惹自己两口子的人的同情拉着林琳去了前面大厅。 “云飞,你还不认识吧。这是云翔的媳妇雨鹃。雨鹃,这是云飞。”大太太魏氏一见到云翔两口子进来,还不得人说话,便抢先说道。 林琳朝魏氏笑着点了点头,又悄悄地拉了拉云翔,这才一脸温柔贤惠地上前,先给展祖望,品慧行礼问安。然后才转过身去,微微一福身。 “见过大哥。大哥一走四五年,可算是平安回来了,爹娘都担心坏了。古人常道,父母在,不远行。大哥下次要不可再不声不响的离开了。”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道, “我一个做弟媳妇的,这话本不是我应该说的。可是爹娘年迈,日日夜夜盼着你能早日回来,不说承欢膝下,也盼着早晚得见。大哥走时,爹娘可有现在这般苍老?还请大哥体谅一回他们为人父母的一颗心。瞧我,大哥见谅,是我逾越了。”说完又赶紧行了一礼。 展云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弟媳妇,刚一见面就给自己扣了这么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可是这话,他却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反驳。 “弟妹说的是,当初一走了之,是欠考虑了。弟妹与云翔成亲,我也没有回来。回头再补一份见面礼给你们。”看着自进了厅,就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云飞上前两步,笑着对他说道,“云翔也长大了,出息了,再不像以前那么顽劣了。” “呵呵,大哥真是会说笑,云翔和大哥同岁,若不是当初太太早产,也许大哥还要叫云翔一声兄长呢。这么些日子来,云翔一直跟我说,小时候多亏了太太大度,让魏家请来的夫子一起教导他读书识字,不然哪有今天呢。” 本来坐在正位椅子里的展祖望还一脸笑容的听着三人说话叙旧,可是越往下听,越觉得哪里不对。 品慧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大太太魏氏越是听出来了话音。毕竟话中带陷阱可是魏氏的看家本领。 “云翔,雨鹃。这一次不但云飞回来了,天尧和天虹也回来了。雨鹃一直没有见过天虹呢吧。” 林琳顺着大太太的话,转头看向了另一边站着的一位未婚打扮的姑娘。看清那姑娘的面容后,又飞快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展云翔。 这就是纪天虹?这真的是纪天虹? 展云翔,你的眼睛是脱框了吗?这就是你曾经的白月光? 难道在收拾展云飞之前,还要先帮你治治眼睛? 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二章 纪天虹,她一直以为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柔弱中带着一丝无助。应该是那种美的让人心生怜意的姑娘。 白莲花气质透到骨子里的女人。 可是面前的姑娘,五官...也就清秀吧。但是皮肤黝黑,憔悴难掩。一身灰尘带着风尘仆仆。 最重要的是那张脸上,毫无生机。双眼中带着一丝茫然,一丝凄苦。 人都找到了,为什么还会变成这样呢? “原来这位便是…天虹姑娘。头一回相见,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不,不,二少奶奶。是天虹应该给您行礼的。”说完不等林琳反应,骨头一软,人就跪了下来。 这是嘛毛病呀?说跪就跪的。 深知这个故事体系的林琳,哪里敢让这剧中的女人就这么跪下来。连忙使出了浑身的劲,硬是将纪天虹拉了起来。 纪天虹没有想到面前清瘦的女人会这么有力气,于是被动的被扶了起来。 “你们兄妹在展家长大,纪管家又是咱们展家的老人。实在不用如此客气。虽然主仆有别,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不是吗?说来,你们兄妹回来的也好,纪管家正月里摔断了腿,正是思亲的时候,你们回来了,他也能放些心。” 别在这里靠着了,快回家看看你那受伤的爹是正经。 “什么?我爹受伤了?”不等天虹说什么,一旁的天尧就跳了起来,大叫出声。 “谁说不是呢。十五灯会,咱们全府出去看灯。哪成想,纪管家一个不留神,竟是踩在了冰面上。当时城里人多,拥挤之下,伤势就更重了。不过咱们家老爷慈悲,不但请了桐城最好的大夫,还特意放了纪管家的假,让他安心养伤。怎么?你们回来半天了,还不知道这事?” 天尧摇头,“我们兄妹一回来,便跟着大少爷到这里了。” 自从进来叫了一声‘大哥’外,便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看着展祖望问道,“爹,若是没什么事,就让天尧他们回家看看纪管家吧。” 展家一家团聚,能有纪家兄妹什么事情。展祖望不肖说,自然是让他们兄妹二人回家去了。 这一回外人都走了。整个大厅就只剩下展家这几口子人。说起话来,正是轻松。 可是大太太可能也是看出来了林琳对于展云飞的不怀好意,所以,便直接吩咐下人准备宴席,好为展云飞接风。 林琳对二姨太品慧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只要是林琳使眼色,品慧就会自发的跟着林琳的意思走。 这不,吃饭的时候,品慧就顺着林琳饭前对她的耳语,问起了展云飞的亲事。 “云飞比我们云翔还要大上两个月呢。现在我们云翔也成亲了。云飞的亲事可是要张落起来了。老爷太太,你们可有什么想法?我看天虹那丫头就不错。不说对云飞一往情深,又千里迢迢的追着云飞,等了云飞那么多年,这年纪又是这般大了,怎么说也应该给人家姑娘一个名份了。” 品慧是知道儿子儿媳妇利用二管家架空纪管家的事情,同时也知道只有让云飞娶了纪天虹,这大房就会少一份助力。 再想想自家儿媳妇的手段,品慧一点也不担心娶了纪天虹的展云飞能够抢了自家儿子应有的那份财产。 说实话,对于品慧的话,大太太心里也是很矛盾的。纪天虹这个孩子是她自小看着长大的。她本来就想着让纪天虹给自家儿子做二房。 娶个名门望族的女人做嫡妻,在纳了管家的女儿做二房,这将来展家的一切,还不都是自已儿子的。 可她没有想到,映华竟然是个福短的,而她儿子竟然会丢家舍业的一走了之。最重要的是现在民国,国家规定是不能再娶二房了。 之前,云飞不在家,为了保护儿子的财产,她更是心了不少心思在天虹身上。但是在纪管家生病后,天虹这个丫头,她就有些鸡肋了。 虽然继弦,是娶不到家世更好的女人了,但是天虹这孩子的身份,还是太低了一些。比二房的萧雨鹃还要低很多。而且性子上,也太软了些。 现在儿子回来了,亲事是要提上来了。可是倒底要选谁,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至于天虹?…再看吧。 “品慧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云飞是长子,他的亲事,总是要慎重的。这事呀,我们妇道人家又能知道什么,还是要老爷做主呢。” 展祖望点头,“晚饭后,云飞跟我去书房。” 展云飞本来还想要说的话,在听到展祖望的话后,都咽了下去。 他…是不会娶天虹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和行尸走兽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爹。” 一顿饭,吃得展云飞食不知味。到是吃得展云翔胃口大开。果然听媳妇的话就是对的,他以前只会用蛮力,现在看着媳妇和老娘几句话的功夫就让那对虚伪的母子吃憋,这心中别提多高兴了。期间看到席上有一道干炸肉,还特意吩咐厨房再做一份给小五送去。 大太太魏氏看着展云翔那个小人得志的样子,眼珠子一转,便笑着对林琳说道,“你进门也有小半年了,是时候要个孩子了。” 林琳听到大太太的话,心下冷哼。脸上却做出一副娇羞的样子,“这样的喜事,本来想到等着明天再说的。只是太太既然问了,再不敢瞒着太太的。这孩子来的也是时候,已经满了两个月了。说来也巧,大哥就回来了。” 林琳怀孕的事情,其实早早就告诉了云翔和品慧。本来是想着等到过了三个月,再公布出来的。但是没有想到大太太会在这个时候问起来。 云翔的性子还不会演戏,但是品慧会呀。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把惊喜,高兴,意外的神情和动作做了出来。 “什么?竟然已经有了身子?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呢。有什么想吃的,想用的,只管告诉我。咱们展家还有什么是没有的。对了,老爷,雨鹃有了身子,你看能不能在他们院子里单独开个厨房出来。这有了身子的人呀,胃口都不一样,嘴也刁着呢。雨鹃性子腼腆,想吃什么再不好意思让人去做,岂不是要亏着了肚子里的孩子。” 大厨房人多手杂,再着了什么道,就坏了。反正儿子的院子也够大。 听到既然有孙子出生,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展祖望还有什么不答应的。 也不等吃完饭,坐在席上就喊了二管家来,让他用心操办小厨房的事情。 二管家自然是责无旁贷的点头应下。 其实小厨房的事情,林琳早就想好了。只是也在等着怀孕的事情曝出来,然后就立起来。 所以小厨房的东西和人手早早就已经备了下来。这个时候,不过就是名正言顺而已。 林琳想到,若还是纪管家当家,那么她们做什么都不会太方便,可见,在关键的位置上有自己的人,还是至关重要的。 而大太太魏氏却没有想到这萧雨鹃竟然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怀孕的事情。心下有些个懊恼。 早知道就不问了。 这一顿饭,虽然是展云飞回来的接风宴,但是很明显,席上最高兴的是展祖望,其次是二房的三人。至于展云飞和大太太心中里的阴影面积,就只能自己就核算了。 宴毕,展祖望先让云翔扶着媳妇,护送回房。又打发了大小两个老婆,这才带着长子去了书房。 展家六口人,分了四个地方。二姨太高高兴兴地回房睡觉。大太太由齐妈陪着说长道短,而林琳呢,和云翔看完小五后,这才回房洗漱休息。 只是这一份宁静却没有传染给书房的展家父子。 展家世代居于桐城,虽是满口仁德,却也是无奸不商的典范。 这年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若真是光明正大,本本分分,展家也不会是桐半城了。 所以展祖望的性格和展云飞的理想理论那就是主要的矛盾。再加上自从认识了林琳,越来越出息懂事的展云翔珠玉在前,这抛家舍业,不顾双亲的展云飞就少了一份稳重。 且不说展祖望心里的疙瘩,只是说展云飞为表清高说的那些个把月就走的话。就让他血压升高,心脏狂跳。 而展云飞呢,自小就是有心计的人。虽然有些个理想主义,但是自小到大一直压着展云翔不得出头的优越感却在这一次回来后,悄失的荡然无存。 心理的落差极大。 最后,两父子又提到了纪天虹。展祖望心中还记挂着纪管家三十年的劳苦功高。又想到纪天虹这把年纪,又在外面跑了多时,若是不嫁给展云飞就真的嫁不出去的事情,希望展云飞能够取天虹。 可展云飞要是想娶天虹老早就娶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于是两个人因为家业,婚姻等等事情,起了纷争。然后展云飞就吵着嘴说要明天就离开家。展祖望着气得不得了,一把抓了块镇纸就丢了过去。 文人的战斗力一直为渣,展云飞更是个中翘楚。毕竟身边一直有一个很能打的阿超。 于是这一镇纸不要紧,直接拍在了展云飞的头上。一丝血丝就留了出来。 那毕竟是自己自小疼爱长大的儿子,见此也是后悔,连忙上前去查看。可展云飞以为老爹还要揍他,一个死劲就把展祖望推倒了。 好巧不巧的,这一回展祖望同他儿子一样,也是伤了额头。只是倒霉催的是,他伤的更重一些。 那额头刚好磕在了一旁的大理石茶几上。 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这一夜,本是萧老爹驾鹤西去的日子。没有想到,却变成了展老爷。 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 教坏闺女,坑害别人。教坏儿子,坑害的就是自己了。萧老爹便是个中翘楚,成功的案例便是萧雨鹃。 ...虽然这闺女是半路出家的便宜货。但这闺女,至少保证了他没有在命中注定的时候驾鹤西去,还将萧雨凤的人生变了一个样,同时教导出了萧三妹这个劣货。 而展老爹便是别一种代言了,生命中不可受之重,便是展云飞了。回来前,让他不舍心。回来后,直接让他没了心。 生儿生女,在教养上,真的都是个大问题。所以在林琳看来,展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不用太过于消极。 没看古今多少皇帝,也没将自己的儿子教育得多优秀吗?那还是举全国之力去教养呢。 ...... 那一夜,非常的混乱。林琳因为有了身孕,所以无论是品慧还是云翔都不让她出面。 展云飞归家当夜便将失手错伤了展祖望,致其谇死的事情,一夜之间便传遍了大街小巷。 “二姐,听说前面灵堂又闹起来了。”萧三妹端着一盘果子快速地走了进来。 展家现在非常的乱,云翔担心林琳,所以便去萧家接了萧三妹过来陪伴林琳。 虽然小五也在这里,但是小五长的太小了,七岁的孩子看起来也不过五岁的样子。但是萧三妹就不同了。 且不说性子中的那种泼辣和站在那里就有一种横刀立马的样子,只说那股子机灵劲,就让人放下不少心。 其实在展云翔母子看来,最好的陪伴对象是生过一胎,又怀着一胎的萧雨凤。可是萧雨凤现在顶着的肚子,别说照顾陪伴别人了,就是她自己,她都需要别人照顾。 “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不到七天就闹了七.八场了。这会儿子,大太太是不嫌丢人了。” 林琳哪里不知道在大太太的心理,现在没了当家的男人,这‘便宜’儿子便是她的主心骨了。能不尽力争取? “哼,能是为了啥。娘家来人了呗。”嫌弃地把咬了一口才发现的酸死人的果子丢到一旁,萧三妹满不自乎的嘲讽。 展祖望去的太意外了,很多的后手都还没开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不过好在二管家这步棋是早早就安排好了的。不然有着娘家支持的大房,也不是好对付的。 二月份的时候,林琳就把展家帐上的金银细软都了解清楚。三月份仔细地做了一套假帐将展家一半的财产都打包放到了自己的嫁妆里。 三月中旬,林琳便让云翔身边可靠的人运到了上海,存在了花旗银行中。 没有□□的年代,支票什么的总比成箱的金银方便,安全得多。 当然支票什么的怕湿怕折,林琳拿到的第一时间,就存在了空间里。 那地方保险得很。 当然,林琳是知道这个时代的特色的,所以除了真金白银以外的东西都没有要。 古董字画?呵呵,林琳还会缺这些?再一个展家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出名的东西。 所以在有了展家一半家产打底,无论是林琳还是云翔母子,都很淡定。 剩下的财产,无论是怎么分,展云飞娘俩都不会有什么二房多了。 只要比她们娘俩多,云翔娘俩就高兴。其他的他们才不管呢。 这心愿,真是简单得太容易满足了。 展云飞杀父的事情虽然传得满城风雨,但是魏家却是来了不少人。 展氏族人在魏家人面前,虽然有些势弱。但是在利益上面,你来我往的也走了几个回合。 再一个,很多的时候就算是舆论说的再怎么样,其实对于当事人,也是无论痛痒的。 这世上又真的有几个人会真的为人言可畏放弃生命,放弃到手的利益呢。 于是在宗族和魏家等等多重的‘沟通’下,最终的结果便是,云翔放弃展家的继承权,带着老娘和媳妇离开展家大宅。 两口子是早就不想呆在桐城了,自然是顺坡下的放弃了那如同鸡肋的继承权。既然放弃了继承权,就没有意义还要跟那些恶心的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这个结果,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她们二房心里是满意的。 云翔只得到了展家四层的产业。当然云翔放弃的是展家的商铺和银庄一类的产业。而这些产业却是必须兑换上成货币给云翔的。 展祖望百天后,林琳便开始收拾行李了。在五七的时候,林琳便在省城租了一套房子。所以这个时候,林琳便准备去那里备产。待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去上海一些繁华的地方看一看。 生孩子是个体力活,做月子更是个磨人的活计。为了省事,林琳喝了魔药,所以肚子里的是一对双胞胎儿子,这样,遭一回罪,解决回来麻烦。也因此百天后,将近六个月的身子,肚子相当的可观。 林琳的嫁妆非常的多,光是布料就十箱子。虽然成亲这半年用了一些,但是因为成亲时间短,也就没有用上多少。于是林琳便将这些布料分送了雨凤三箱子。 又给萧三妹五箱子当嫁妆,剩下的一箱半,一箱给了小五,半箱自己留着。毕竟成亲时做的新衣服,新鞋子还有好多套没上身呢。 另外,嫁妆中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也给了萧三妹。 剩下的五只箱子,‘仔细归整’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一只箱子就装满了。 她出嫁时,还陪嫁了一点地。这点地,林琳都给了萧三妹。萧三妹别看今年才十五,但是婚事也已经定了下来。 定的还不是别人,正是展云翔的那个同窗。 自从见到了萧三妹,这位同窗一下子惊为天人。那是使了浑身解数去追求。 那位同学,和云翔一样都庶出子。比云翔还不如的是他的亲生母亲早早就去逝了。虽然脑子精明,但是因为自小被欺负冷落,为人性子极为老实。 也因着这个性子,林琳对这个妹夫,倒是极为满意。加之这人在桐城的书院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想来婚后要生活在桐城。所以林琳也就不反对这门亲事了。 而婚事,就定在了明年三月。 有了林琳送给萧三妹的十来箱嫁妆,想来再稍稍置办一些,便可以风光大嫁了。 她,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林琳收拾行李,是一边收拾一边送人。所以她的行李越收拾,东西就越少。来来去去的,加上展云翔的行李,两口子竟然也只有六七个箱子的东西。再加上展云翔分家得来的金银,总共才堪堪十只箱子。 虽然也是满满当当的,但是让不知情的人看着,就觉得蛮可怜的。 小五的东西就只有两只箱子,倒是品慧的东西装了不少。品慧不但装了自己的细软,竟然连她院中的大小摆设都打包了起来。一面哭着展老爷丢下她们孤儿寡母让人欺负,一面又说被撵出去了,什么东西都没有。 一天一出戏的,那唱的那叫一个好听。听得大太太一房更是有苦说不出。 二姨太这样,二管家更是打脸。在分家后,便以老爷是被大少爷害死这件事情,带着媳妇离开了桐城。至于去了哪里,呵呵,省城的宅子不是还没有人收拾呢嘛。 林琳为了打展云飞的脸,就让人先护送一批不太重要的行李去省城。留下暂时用的和贵重细软不过五六只箱子在百天的时候,跟着他们一起去省城。 一身素服,大肚便便的林琳,一手牵着小五,一手还拿着帕子抹眼泪。品慧更是哭倒在丫头身上,徐娘半老,楚楚可怜。三两个下人护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展家大宅前,桐城百姓的唾沫差点没淹死展云飞。 而此时的展云飞又在干什么呢? 他一早起床就发现床上多了一个软软,热热的东西。再一想到昨天晚上送汤过来的事情,瞬间一个头两个大。 …… 离开了展家,自此海阔天空。再也不用面对那些事事非非,品慧心里是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展祖望活着的时候,对她们娘俩并不上心,但是几十年过去了,就算是石头,也捂热了。 更何况…她并不是无心之人。 展云翔和他的护卫阿跃,林琳和小五,品慧,还有一对愿意跟着他们二房离开的双胞胎姐妹。一行七人,除了展云翔二人骑马,其他人分成两辆马车向省城驶去。 因为二房走的早,所以在下午便到了省城。一到省城,便被等在城门口的二管家接到了城中的院子里。 那是一个两进的小四合院。后院除了展云翔在林琳生产前还住在这里外,其他的都是女眷。 前院则住着展云翔的护卫和二管家两口子。 因为要在这里住到孩子满半岁,所以一些生活用品都准备齐全了。 不过这宅子并没有请厨娘,夏娘和跟着他们来的两个丫头都会做些饭菜,家里一共九个人,实在是没有必要再多请个人来做饭。 一时间,侍卫做些粗使活计,夏娘做一日三餐,两个丫头打扫卫生,洗洗衣服外,也在饭时帮着夏娘做饭。 “雨鹃呀,你说咱们这也从桐城出来了,天天这么做吃山空的也不是个事,总要想点营生干。”这一日,品慧和林琳一起做在屋子里做针线,一边执针,一边跟林琳唠家常。 “娘说的是。不过,我和云翔想着等到孩子生下来,咱们就举家去国外。国内马上就要乱起来了,现在不走,以后就走不了了。” 明年便是1920年了,这个时期的华夏是个什么样子,林琳已经没有任何想要旁观的愿望了。 民国到了,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然后政党之间的纷争又将整个国家拖入更为可怕的深渊。 不待喘息,侵略者的铁骑又会将这片饱受磨难的土地再一次血洗而过。 这样的地方,她又何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孩子留下来呢。 她不是不能改变这一切,可这是历史的必然走向。新时代的华夏,是多么的美好。还不是因为此时的磨难铸就明日的辉煌。 “去国外?就是那些绿眼睛黄头发的人呆的地方?我可是听说了,他们都是吃人肉的,血淋淋怪可怕的。” 林琳看着品慧那生动形象的样子,嘴角就是一抽。“娘,你别听那些人胡说。咱们这里还会吃些生海鲜呢,怎么咱们吃得,别人就吃不得了。都说是人言可畏,那些人以讹传讹的话,如何能信?” 品慧一想,好像还真的是这样。 “国外那么大,咱们要去哪?我听说美什么的地方,去的人可多了。” “您说的是美国吧。咱们不去那里。咱们去瑞典。” “瑞典?”品慧疑惑的反问她,这个名字,自己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对,瑞典。”那里是林琳知道的,唯一没有参加两次世界大战并且生活水准很高的国家。 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品慧知道了自家的打算后,也就安下了心。林琳并不是无知新妇,所以对于如何保养身子很有自己的一套心得。 都说是十月怀胎,挂熟蒂落。但是林琳在怀他们不到九个月的时候,一对白白胖胖的双胞胎儿子就出生了。孩子出生了,品慧的生活重心也转移了。 林琳从来都不怕孩子交给祖母养,而和自己不亲。…那就是打的轻了。 将孩子交给了品慧和夏娘照顾,林琳日常除了喂奶以外,就是安心的做月子。 品慧开始的时候,是想要请个奶娘来的。但是让林琳回绝了。过了来年三月,他们就要举家去上海。在上海坐船去瑞典。弄个奶娘来,人家也不会愿意跟着他们走的。 还好自己奶水足,喂两个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她是不怕孩子亲祖母,但是她怕孩子亲奶娘。 时间一恍而过,很快萧三妹成亲的日子就到了。此时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开始吃辅食了。林琳特意弄来了一些上好的大小米,弄成了米粉,每日里,米粉,蛋羹,再加上一点母乳,两个孩子长的飞快。 婚礼的前一天,林琳将奶水提前挤出来,这才带着小五和展云翔回了桐城。 他们三人赶着一辆小马车,用了小一天的时间,这才到了桐城。 到了桐城,三人也没客气,直接回了萧家。萧家虽然不大,但是住下他们三人,却是绰绰有余的。 到了萧家,萧雨凤早就抱着孩子过来帮忙了。小四也从学校里请了几天假。做为唯一的兄弟,忙前忙后。 几人互相见过,道了别后之情。林琳这才带着小五去了萧家女儿出嫁前的屋子。 萧三妹就在那里待嫁。 “这嫁妆是怎么置办的?怎么这么少?”她的嫁妆且不算,就是跟萧雨凤当时比,也差了一些。只说萧三妹的嫁妆,竟然是除了她给她的那十一个箱子后,其他的一点都没有添置。 这十一个箱子又因着凑成九大一小的嫁妆整数,竟是生生挤成了九只箱子。 “二姐,这些就够了。其他的东西我都没买。举家过日子,处处要钱。现在我们成亲要住的院子,还是租的呢。等将来有了自己的房子,再说吧。”她男人是个穷教书匠,一个月就那么点子工钱,哪还买的起房子。 她现在少置办点东西,多带点现钱出门子,不用两年,他们就能买上自己的小院了。 “你手里还有几亩地,年年都会有收成。想来过几年就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林琳在知道了萧三妹的想法后,送了一份特别实在的添妆给萧三妹后,就被萧老爹拉到了屋里去说话。 原来是萧老爹想要送小四去外面上学,可是又不知道送到哪里去。因为听说林琳一行人过完展祖望的周年就去上海,想要问问林琳能不能带着小四一起走。 “爹,国内即将要乱起来了。国内的学校,学生早晚要停课。不如送到国外去吧。这事,咱们之前也说起过。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一回去国外定居,就让小四跟着我们一起去那里好了。上完大学,他若是想回来,就回来。若是不想回来。我们姐弟在那里也有个照应。” 看了一眼萧老爹,林琳又接着说道,“爹若是不放心,就跟我们一起走。出去了也好有个照应。不然云翔还年轻,我们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呢。” 听到这句,萧老爹白了自家二姑娘一眼,她啥时候跟别人商量过事情了,哪一回不是她说了算。 “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可你大姐和三妹都嫁到了这桐城。留下她们姐俩,爹也不放心。”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自己看吧。我们下个月初六起程,要是想好了,让人稍个信,我让云翔赶马车来接你们。” “成,你让爹考虑一下。” 第二日,萧三妹出嫁。林琳多呆了一会儿,便又回了省城。 不是她不想多呆,只是家里的两个孩子还太小,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哪像萧雨凤呀。家里离的近,直接将两个孩子抱来了。再加上她家里常年雇佣的那个婆子,看着两个孩子,一点也不费事。 生产过的萧雨凤越加的娇美,人虽然比成亲前稍微圆润了些,可身材和样貌却是一点也没有变。 可能是生活幸福的原因,萧雨凤身上还有着少女的甜美,再混和着少妇的风情,极为吸引人。 这不,在林琳等人祭拜过了展祖望,还不等派人稍信给萧老爹的时候,萧雨凤一家,萧三妹一家,连带着萧老爹和小四便一起到了省城。 来省城的目的,只有一个。跟着林琳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原来就在萧三妹成亲不久,萧雨凤在一次外出的时候碰上了展云飞。 展云飞一时惊为天人,便对雨凤穷追不舍。在知道雨凤已经嫁人生子后,还非要说雨凤的婚姻没有爱情。 弄得雨凤俩口子一口老血如哽在喉。 烦不胜烦。 而又因为展云飞仍是不愿意娶纪天虹过门,纪天尧在知道了萧雨凤的事情后,多般为难萧家。 萧老爹和萧家的两个在学堂教书的女婿都因为纪天尧借着展家的势力而失了业。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几人一商量。便决定卖掉房子地,跟着林琳一行人一起离开桐城。 本来是九个大人两个婴儿的队伍,一下子又加进来了六大两小。一时间众人都非常的高兴。以前他们的队伍是女多男少,现在好了,男人多了,出门在外也有了照应。 至于心黑手狠的林琳会如何回报纪天尧对萧家的照顾,那就不在这里一一细述了。 …… 路上岁月不知凡已,一行人终于在盛夏时节到了上海。在上海做了简单的停顿休整后,又在又一个月初登上了前往瑞典的游轮。 在这一个月里,林琳也成功地送出了一份生子魔药,那是送给一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两口子的。 他们一生没有存款,没有孩子。 而林琳能做的,就是给他们一个孩子。 ...... 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瑞典的东海岸,林琳以前旅行的时候便去过那里,非常的适合举家生活。 她们这一次出来,几乎都按林琳的要求将家中的财产换成了黄金。 到了瑞典,这些便是生活的最低保障。 瑞典语,他们这些人中,就只有林琳会说。毕竟林琳这种开了外挂的人,想要学一门外语那是非常的简单。 不过感谢林琳外挂够强,所以在上船没多久后,林琳便用魔法将瑞典语印在了每个人的大脑里,包括小五。 异国他乡,最怕的便是语言不通,其他的倒都是其次。 虽然第二天大家醒来发现脑中多了一份语言,都有些个奇怪,但是林琳都用忽略咒了,自然是没有任何人会把这件事情当上一回事情。 船行的很慢。一直到双胞胎满周岁,一行人才到了瑞典。 下了船,先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之后便按着林琳之前说的那样,买下了斯德哥尔摩其中的一座小岛屿。 斯德哥尔摩的市区分布在14座岛屿和一个半岛上,70余座桥梁将这些岛屿联为一体,算上郊区的岛屿,共有24000个岛屿,被称为“北方威尼斯”。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买下一座岛,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算是什么事情。 现在的人口基数还是非常小的,人少了,地自然便宜。就连萧雨凤和萧三妹看到林琳一家买下一座岛时,都在合计手中的资产够不够买下一座岛的。 林琳为了圈地计划,还真的借钱给自家姐妹,让他们去买岛。 现在不买,将来死贵死贵,还不一定买不着。 她虽然不是温州人,但是温州炒房团可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深刻直观的记忆。 就这样,陆陆续续林琳又买了两座岛屿,一座是给二儿子的,一座是给小五的。 而萧家呢,也在林琳的资助下,为小四买下了一座岛。 不过为了让品慧的晚.娘.脸好看一些,林琳也说了,小岛五年内的收入都归展家。品慧这才多云转晴了。 其他的姐妹,自然是不甘落后,纷纷添置了起来。 岛买了下来。但是这些人却没有分开居住,而是都住在了林琳最初买下的岛上。 每个小岛,物产都是非常丰富的。也有着不小的耕地面积。在这个气候宜人的地方,丰收是必然的。 但是他们一家人就没有一个是下地种田的能手,这件事情,还是要招收工人,才能解决。 雇佣劳动力,种田,采果子,打渔,生活变得忙忙碌碌,多滋多彩。 而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富足。 ...... 后话暂且不提,到了瑞典后,林琳就将小四小五送去了学校。而其他人,在将自家的小岛忙完后,也陆续的找了一份工作。 致于林琳,却开始忙活起了品慧和萧老爹的婚事。 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品慧心仪萧老爹许久,但是萧老爹一直放不下已经故去的亡妻。对于亲娘再嫁,老爹续娶这件事情,儿女们都没有什么意见。 国外本就比国内少了一份规矩。所以这件婚事的问题还出在萧老爹的身上。 最后品慧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将人推倒了。这一回萧老爹是想不负责任都不行了。 两个未亡人,就这样重新组成一个家。 至此,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几座小岛上,而国内的纷纷扰扰,就在也没有打扰过这一家人的宁静。 都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林琳一家远离是非过的宁静悠闲生活,而国内的展家就不一那么平静了。 因为展祖望的突然离世,林琳的恶作剧。大太太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总有一种隔阂。 云飞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 没没展云飞不听话的时候,大太太对这个疑问就深信不己。 展云飞最终还是娶了纪天虹。因为那个生在孝期的孩子。 大太太不是不想为展云飞娶个身份好一些的,名门望族的媳妇儿。可是碍于展云飞的‘身世’,大太太害怕自己的未来出现变数。思来想去,还不如娶了从小看着长大的纪天虹。 不过,……纪天虹的父兄却是个问题,大太太准备在展云飞成亲前解决了他们。 展云飞书生意气,又如何抵的过,自小从不防备的来自母亲的算计呢。终此一生,便被困在了桐城。 就这样防备算计,展云飞一直不知道与母亲疏远的原因。而大太太也永远不知道展云飞真正的‘身世’。 一对儿亲生母子……毁在了恶作剧上。 可怜,可悲。 可悲,可叹! ..................................................................... 在九重天外,两位神界大佬看着林琳一次又一次的历练,都有些摇头。 “那串佛心珠,她已经拿到几颗了?” 掐指一算,抚须淡道,“算上这一颗正好十颗了。” “历练过去一大半了。” “是呀。” “......” 第一章 =10 第一百一十五章 再一次醒来,成为一个韩国十二岁的少女。全贤珠,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 孤儿院是韩国国立的慈善机构,很多的大财团都会为了所在集团的名誉和国民声望,对其定期的捐助。所以就算这里的小孩子非常多,生活条件也非常的不错。 再有几天便是小学升中学的考试,林琳通过记忆知道若是考的好,会拿到帝国集团奖励的高额奖学金。 韩国小学升中学的考试,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课本也非常的薄,趁着早起的功夫,就能将小学的课本都看一遍。 林琳想要拿到那笔奖学金,有了这笔奖学金,她空间中的韩元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使用了。 提起空间中的韩元,林琳也有些个哭笑不得,难道在韩剧里,韩元都不需要防伪的吗?拿出来,就可以正常的通过验钞机。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不过想到她自己的‘工作性质’,这也就不稀奇了。 当初看电视剧的时候,林琳就不喜欢帝国集国的金会长,一个父亲,对着两个儿子却做出那样的举动来。对于别人岂不是更是如此。 虽然这副身子只有十二岁,但是林琳却并不想按部就班的过着学生生涯。但是她也知道年纪小,很多的事情就要受到限制。 比如说自己租房子离开到处都是小屁孩的孤儿院。 孩子太多了,一会儿他把她打了,一会儿她抢了她的娃娃。弄条小毛毛虫都能尖叫着玩半天。一天天的这么闹腾,吵得林琳脑门疼。 这还不是那种小学或是幼儿园的闹法。这是一天24小时候不停的闹。 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还是那种多人间的大通铺。...不可避免,这些孩子里还有尿床的。 ...... 反正这孤儿院的生活,林琳是真的一天也呆不下去了。 ...... 事情的发展正如林琳所预想的那般,她以满分的成绩考上了中学,同时也拿到了帝国集团的高额奖学金。 这笔钱真的不少,不但够她在首尔租下一套小公寓,还够支付她中学第一年的学费。 “全贤珠同学,你真的拒绝帝国集团的支助吗?”尹载镐温柔地问着这个不比自家儿子大多少的小姑娘。 林琳点头,“是的。我非常感谢帝国集团支付的这一笔奖学金,但是之后的学费,我自己可以挣着。所以并不需要帝国集团的帮助了。还请尹室长将它们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林琳对于帝国是没有任何好感的,但是拿人手软,林琳也准备在将来有机会的时候,用这件事情为帝国集团做个活广告。 反正帝国集团要的不也是这个吗?如此一来,就两不相欠了。 尹载镐摇头一笑,对于面前小女孩的话,并不赞同。“那么全贤珠同学能告诉我,你要怎么挣到学费以及你离开孤儿院的生活费吗?” “我会外语,通过网络接了一些简单短小的翻译工作。我钢琴弹得不错,已经跟一家咖啡屋的老板讲好了,每天在那里弹上三个小时的琴,每个小时支付一万韩元。我还会刺绣,您看。” 林琳将自己绣的一块小手帕递给了尹载镐,那小手帕是用韩国传统刺绣的无穷花,针脚细密,颜色鲜艳。 “感谢金会长和尹室长对贤珠的爱护和帮助,贤珠绣了两块帕子,想要送给您和金会长,礼物减薄,还请您收下。” 尹载镐接过两块帕子,看着林琳的眼神,有些个莫名。 小小年纪,可算是多才多艺了。这个年纪便是那些财团之女也不一定会有她的优秀。他知道会长之所以会关注这些个孤儿,为的不定是帝国集团可以在国民心中的名声罢了。 只是在这韩国,孤儿的身份注定了她一生的路。 “那么,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一时的恻隐之心,让尹载镐问出了一句连他自己都非常惊讶的话来。 不过林琳想了想,可能还真的需要他的帮助。“我觉得生命不能浪费,若是都用于学习那些简单的知识就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如果可以,我想要在全面的学习了中学课程知识后,跳级上高中,只是那个时候若是遇到了问题,可以向尹室长寻求帮助吗?” 被林琳的话说得一愣,尹载镐好半天才点了点头。表示愿意帮忙。 这得多大的自信才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还有这脸皮...是不是太厚了些? 送走了尹载镐,林琳拿着全贤珠为数不多的几件行李,离开了孤儿院。 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一个保证隐私的空间。 通过手段在江南区租下了一间小套房。房子很少,但是冲着它是独立的厨房和卫浴这一点,林琳也就觉得很满意。 打量了一眼简单的小套房,林琳歪头一笑,她想,她知道她以后要干什么了。她会在这里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她想要成为那些继承者们仰望的存在。 打定了主意后,林琳便积极地开始查找资料。在中学开学的前,竟然报了好几个不限年纪的特长比赛。 乐器的,书画的,刺绣的,语言的,数学的,物理的,武术类的等等。一个来月的假期,林琳忙着比赛的结果是非常显注的,除了那些个人喜好评定的比赛,林琳都拿了第一名。 林琳年纪小,又因为报了那么多的比赛。很是引人注目。金会长在家里看电视和报纸,竟然几次看到关于林琳的报导,心下好奇,特意在尹载镐来家时,寻问了林琳的事情。 在知道林琳就是那个拒绝了帝国集团支助的孤儿后,心里就特别关注起了林琳。 而林琳呢,因为她报的各种比赛都是有奖金的。在这个假期竟是让她赚了个盆满。 除了这些外,她的高调也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其中就包大她两三岁的金元。 可能是蝴蝶效应,本来差个五六岁的两人,在这里竟然只差了两三岁。 一个孤儿又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又是如何将自己培养的这么优秀的?金元好奇,更多的人也在疑惑。 林琳当初所在的孤儿院频繁的被人提起,那里的孩子和院长阿姨也被人反复的寻问着。 可是这就像是千古迷题一般,没有人知道真相。 而这些也曾经问过林琳,而林琳却只回答了一句,“天才的世界,普通人是不会明白的。”当场就把人噎在了那里。 也因为林琳高调张扬的个性,让人在背后说她没有家教什么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当做一回事的。 谁人不被人说,背后谁人不说人。 有本事你就比我强,没本事,也就只能发发牢骚了。 假期大挣了一笔后,林琳就利用自己的先知将钱都投到了股市里。希望能够再挣一笔。 开学了,林琳去中学报到,因为考试成绩被分到了靠前的班级。 还十二三岁的中学生,都是懵懂的年纪。对于林琳,有好奇,有崇拜。当然也有不怀好意。 跟一群小孩子有什么好计较的。于是在林琳用武力威慑了一帮子想要欺负人的小孩后,一帮人见到了林琳都是绕道走的。 为了奖金,也为了没事找事,就算是上了中学,林琳只要有比赛都会报名去参加。 中学的课程,林琳在上学后,通过老师借了全套的书籍。在花了几天的时间就全部学完了。剩下的时间,林琳便全身心的投入股市和代表学校或是个人参加韩国或是一些国际比赛。 只用了一年,林琳就成了为韩国的小偶像,国民小天才。名声大噪。 一年后,林琳十三岁,中学一年级结束。林琳想要参加高中考试,但是学校有着自己的考虑,并未允许。 没有学校的允许,她是没有办法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这个时候林琳又想起了尹载镐。 于是打电话问尹载镐有没有办法帮助她参加高中升学考试。而恰恰此时,尹载镐正和金会长在一起。 于是金会长就想到了林琳现在在韩国的知名度和帝国集国的帝国高中。 “让她参加帝国高中的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可以减免全部学费。” 尹载镐明白金会长这么做的意义,但是他相信聪慧异常的林琳也能明白。 回拨电话,将金会长的意思说了出来,林琳笑笑并没有拒绝。 正好,她也好想让那些天之娇子们看看,谁才是上天的宠儿。 在拼爹拼妈的那群人里,还有什么比靠自己来的可稳妥的呢。 都是开外挂,那就看一看谁的外挂更能让人骄傲到狂妄了。 接受了金会长的好意。林琳便开始准备起了入学考试。可是准备了没两天,林琳就发现,她因为好记忆的原因,学习起来,真的是事半功倍。 人家需要努力记住的事情,她却只需要扫一眼。若是被别人知道了,估计都要气吐血了。 林琳觉得她进入帝国高中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于是也就不复习了。直接在帝国高中附近找起了房子。 这一年股市行情非常好,挣来的钱,足够她在帝国高中附近买一套使用面积在五六十平的小公寓了。 买房子,挑房子是个细致辛苦的活计,林琳为了图省事,直接喝了口福灵剂。 于是在运气加成的情况下,直接在帝国高中大门左边一条街的地方挑到了合心的房子。步行上学也不过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 房子不大,但是楼层很高。楼层高的好处便是正对着帝国高中的阳台,可以很好的看到帝国高中的操场。 拿出身份证件和□□,林琳非常痛快地办了买房手续。 当天晚上,通过幻影移行到了房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洁和装修改造工程。 三天后,非常迷信的林琳挑了一个适合搬家的日子就住进了新家。 ......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大家可能都已经认识了。但是做为老师的我,却还不认识大家。所以,请同学们依次上来做一下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带班老师便对着包括林琳在内的二十个学生这样说道。 第116章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听了年轻教师的话,班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示意下,开始一个一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 林琳看着一个一个小少年站起来一边做着自我介绍,一边为自家集团做着广告,心里是真的觉得家庭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抓住一切机会不放过。 “帝国集团,金元。”靠墙坐着的一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生第九个站起来。 一脸冷漠,又目空一切。简单的六个字,就结束了自己的自我介绍。 比起其他人介绍自己,介绍家族企业,真的是毫无特色,又简单的不得了。可是这些人,却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任何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这么解释。 他应该冷漠,他应该高傲。 真是什么位置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吗?若金元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就他这个性格和说话的语气,就是推销纸抽估计都没人买。 林琳垂下眼,将头轻轻地转到了窗外。窗外的景色比那些公园还要美上三分。 …果然是整个韩国最好的贵族学校。 因为入学的成绩,再加林琳十三岁的身高,所以林琳坐在靠窗第一排,也是最后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人。 “我是全贤珠。孤儿院走出来的,你们口中所说的——社会关爱人士,少女家长。没有父亲的财团要我掌舵,也没有母亲的股份要我继承。但是这些,我都可以为自己挣来。我只自为我自己代言——我就是豪门。” 林琳的话,很狂,很霸道。也很震撼人心,但是更多的却是嗤之以鼻。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而不是…哗众取宠?”林琳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但是第一个向林琳发问的竟然是金元。 林琳听了,轻轻笑了一下。“因为,我足够优秀呀。父母可以给你,同样的也可以收回去。只有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属于自己的,那才真的是你的。帝国集团的金会长再婚,又生下了二子,虽然年岁相差很多,但是金会长身体健康,谁又能知道这未来的帝国集团的主人是谁呢?若是天不随人愿,三子,四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琳对于原著中让全贤珠等待,然后又与别人结婚的金元很看不上。既然给不起,当初就不要给人希望。 别管是有什么理由和有多么的不得已,没做到就是没做到。再多的解释都是掩饰。 不等金元或是其他人说什么,林琳又继续说道,“长幼,嫡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毫无用处。纵观古今历史,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本着同校情谊,友情提醒你一下,对于帝国集团,你并没有多少优势,现在...”猖狂自满,是不是有些个早? “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像是不曾听到林琳的这一番话,金元再次将话题转到了林琳的身上。 林琳挑眉,“ok,言归正转。我认为我能成功,是因为我足够的优秀,至少比在坐的众人要优秀。你们也不用反驳,事实胜于雄辩。我从孤儿院出来,自幼接触的教育除了学校外,便是为了生活和零用钱,做些手工和兼职。以及去书店看书自学。 而在座的众人,在别人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请了最好的家庭老师来学习。在这样的对比强烈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我精通八种外语,汉,英,法,德,俄,日,西班牙以及瑞典语。我会钢琴,古琴,古筝与横萧等乐器。 我精通韩国传统刺绣以及中国刺绣。毛笔书画以及武术。我十二岁带着一份帝国集国奖励的奖学金离开孤儿院,一年的时间,我不但存够上大学的钱,还买下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而我今年才十三岁。 企业管理,这一点是我没有接触到的,但是‘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亲力亲为和无为而治。都是一种管理方法。再一个”林琳歪头一笑,笑得像一只偷了鸡的狐狸,“有人劳心劳力的管理公司,为我挣钱,也没有什么不好。 言归正转,至于你们呢,除了有钱的父母,有背景的祖父辈,又有什么能拿来和我比。华夏有句古语‘王候将相宁有种呼’,华夏还有一句谚语‘莫欺少年穷’。拿着祖辈积累的财富,与别人比较,也不算是什么本事。创业难,守业更难。我能为自己和后代子孙创业一份家业,而你们,有自信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吗? 在你们骄傲的时候,还是想想你们是因为什么骄傲吧。披着别人送的外衣,也值得?若有不服气的,随时欢迎来战。”林琳扬起小下巴,笑得好不张扬,“专.治.各.种.不.服。” 她就拿几百岁的年纪和阅历欺负面前这些小娃娃了,谁又能拿她怎么地?到头来,在世人的眼里,还不是她被挑衅? “我不相信,财团所积累的财富,又岂是你这种社会关爱人士比的上的。”这一句话,是一个女同学用德语问出来的。 林琳同样用德语回她了一句,“财富是靠时间来积累,一夜至富,那是爆发户。当然爆发户与贵族的区别还是在时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诗书,而第六代才算是真正的贵族。” “你会的再多,可你仍就是个穷人。”一句西班牙语响起。 “通过各种手段积累财富,然后购买股份。是一条渠道。通过掌握的数种外语,进入外交界。也是一种成功的渠道。当然,也可以抓紧时机在大财团重整的时候,加大市面散股的购买力度。当然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言下之意,自然还有一些非法的手段在里面。 “飞上枝头,嫁入豪门?”英语。好多心思复杂的寒门女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林琳摇头,“不,那不是我的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不适合她。 …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事,她倒是还能提起几分兴趣。嫁入豪门,然后…成为黑寡妇? “为什么?”汉语。 听到这句为什么,林琳就笑了。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她,“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自家的产业后,再没有任何让人感觉到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配不上我。哎呀,怎么说起这个了,人家还小呢。” 众人:“……”。刚才的霸道御姐范和现在的娇羞邻家小妹,让众人有些个适应不了。 不过回答了这个问题后,林琳就回到座位上去了。其他人就是想要再问上一些,林琳也没有给她们机会。 她今天能骄傲的站在这里,还都是因为不停的穿越带来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却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如果过目不忘记的记忆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一下就好了。 只记住那些知识,忘记那些…人和事。 ...... 因为林琳的霸气宣言,林琳成了整个高一的名星人物。再加上林琳这一年所积累的知名度,倒是让这些贵族小孩们都关注起她来。 倒是有几个女生因为林琳过于狂傲霸气跩,想要收拾林琳一番,可是林琳的武术也不是白练的。 几次之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武力镇压不了人家后,人家考试还能拿第一,学校的各项运动也都不是盖的。 她们最不喜欢的马术课,人家骑上马都能飞快的跑起来,最可恨的是那上马下马的姿态,潇洒极了。 渐渐地,林琳真向她当初开学时说的那样,专治各种不服。 而身边也渐渐笼络了一批对她臣服的继承者们。 毕竟强者,在哪里都会受到崇拜和追随。 “全贤珠,为什么不去?”金元在周日的一大早就堵上了林琳的家门。 林琳打了个哈欠,满不在乎的说道,“为什么要去?” 周五的时候,金元脑子发抽地约林琳周六去看电影,林琳理都没理他,转身就走了。哪想到金元竟然会在今天找上门来。 “金元哥,人家忙着呢。难道你就不忙吗?”现在是高三了,林琳一边忙着高考,一边忙着挣钱。 前两天,卖了几只不太看好的股票,买了两个楼盘。哪有功夫理这人呢。 金元眼睛一眯,“你瞧不起我?” 金元很早就注意到了林琳。在她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从父亲的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的存在。 十五岁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小,是班上个子最矮的女生。不过,年纪也是最小的。 她霸气直白的宣言,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他是羡慕她的。 她的张扬肆意,她的自由自在。 她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零花钱,也开始进行投资。 他可以支配的零花钱,自然比林琳那点奖学金和奖金要多得多。 而收获自然也是高于林琳数倍。 按着林琳幼稚的收购办法,他竟然真的在两年间收购了不少的散股。 今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给出他帝国8%股份,再加上这两年他收集的在市面上的散股,相信不出两年,他就会拥有10%股份,到了那个时候,帝国的继承权就真的在他的手上了。 “你不知道吗?为了保证个人隐私安全,我觉得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你爸爸一直在派人跟踪你,你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吧。” 林琳只要想到金会长做的这些事情,林琳就反感。跟个变态似的。不但派人跟踪调查自己的儿子,还要对自己的秘书兼得力下属这么做,这就已经不是变态可以形容的了。 金元听了林琳的话,也想起来了两人第一次在校外偶遇时,被林琳打掉下巴的男人。 当时气愤,懊恼,委屈,不敢自信等等的情绪一一在金元的脑中浮细。可是到了今天,脑子中就只有面前的女孩凶悍地一脚将人踢出去的样子。 那么强悍,那么闪亮。 他一直记得,她的话,‘别人给的,总会有收回去的一天。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他也记得,她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家业后,再没有一点让她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就配不上她。’ 他不想承认那个可能...... 第117章 第一百一十七章 金元一直觉得在全贤珠出现之前,自己的眼界太窄了。他一直希望敌人变得弱小,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加的无坚不摧。 他的双眼都注视着父亲手中给予他的继承权,却又时刻担心着弟弟金叹会夺走它们。 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他应该让自己更优秀,优秀到父亲只能选择他。就算是父亲不选择他,他也能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 比起守业,他更喜欢创业。 那个女孩,永远不知道她其实早早地就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先是报纸,网络,电视,然后是坐在观众席上看她比赛。 一点一点的走近,又怕想到她。从不敢靠近,又从不愿意离去。 就像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不相交,却从不离弃。 一直到那一日从家里跑出来,下意识的走到了她所居住的大楼下。看到她站在窗边吹萧,看她倚着玻璃墙,在玻璃墙上随手画着什么。再看她拿着一个粉嫩的大肚杯在喝着什么。然后...看着她房间的灯悄声地熄灭。 他才明白,原来只是看着她,就能让他的心静下来。再枯燥的事情,因为是她,他也不觉得厌烦。 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讨厌,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金元的心里在逐渐摸清自己对林琳的喜欢后,又生出了一股幽怨。 他那么那么的喜欢她,可她...却不知道。 于是便有了后来入学时的那场问话。 他要她知道自己,记住自己。 ...... 以前对弟弟金叹,他总是怨恨防备大于亲近。可自从听了那似是而非的理论,又在学校的接触中,金元知道那个女孩更喜欢华夏文化,便悄悄地利用课余时间努力的学习汉语,然后为了可以有共同语言,又自学华夏历史后,他才知道曾经的自己多么的幼稚。 如果把帝国集团的继承权比喻成皇位的话,他的手段...过于浅白了些。别说与那些成功登上皇座的人相比,只是那些争权夺利的失败者眼里,他都微末到不足一提。 “不请我进去吗?”公寓的走廊是公用的,这个时候有邻居进出,金元见此,皱着眉看着林琳说道。 这两三年来,林琳的名声已经是家喻户晓,那是韩国有名的天才少女。国民女神当之无愧。 而此时的林琳,在帝国高中的声望也不低于那些继承者们。无论在哪里,有实力的人都会受到尊重。 林琳白手起家,在投资方面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无论是股票,还是郊区荒地,或是楼盘,都在短短时日里看到了成效。 这些财产也隐隐让林琳跻身了暴发户的行列。 再加上林琳在其他方面展现出来的能力,整个韩国都将林琳当成励志女神来看待。 林琳不是第一次来韩国,也不是第一次成为韩国人,对于韩国未来的经济走向,不说了然于胸,也差不多了。再加上近距离和那些继承者们接触,韩国的一些集团经济走向,更是在言谈中被林琳所知道。只要有本钱,发财就不再是难事。 每一次的生活,林琳都会为自己找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一回也是如此。林琳这一次的目标便是挣得足够的财富。 很显然,她做到了。而今年她还不到十六岁。 她的成功,带着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不可否认,她将来的婚姻却是不会受到什么阻碍。 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投资。 这一点,林琳心理明白。金元也明白。 可是这种在不知道金元感情的时候,算计利益得失后的追求,林琳却是敬谢不敏的。就算是知道了金元是真的喜欢自己,林琳对于那个曾经放弃全贤珠的金元,也是不敢相信的。 林琳摇了摇头,“失礼了,金元哥”这在韩剧以及继承者们的世界就是见人就叫哥哥,真是神烦。“房子太小,不太方便。小区左边有个咖啡厅,金元哥可以先去那里坐一坐吗?”林琳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有所指。 金元也看到了林琳一身家居服,确实是不适合待客。又想到自家父亲派人跟踪的事情,想了想,便同意了林琳的提议。 “既是这样,我便去咖啡厅等贤珠了?” “嗯。”林琳一笑,看着转身去等电梯的金元关上了家里的门。 因为知道有人在等着自己,所以林琳非常迅速地洗漱化妆换衣服。穿了一身非常舒服自在的衣服,林琳拿起手包便走了出去。 刚走到咖啡厅门口时,林琳的手机便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自己聘请的那位助理的电话。 自从林琳上了高中后,由于课业和其他事情将她的摊子越铺越大,所以林琳思考再三决定聘请一位职业助理,帮助自己打理日常琐事和联络其他事宜。 一般情况下,若是无意外。周六日这位助理是不会给自己打电话的。可是这个日子,这个时间点,助理却给自己打电话,想来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你好,我是全贤珠。” “你好,贤珠小姐。我是东旭升。打扰到你,非常抱歉。”助理大叔语气非常恭敬,但是林琳却在里面听出了一丝焦急。 “出了什么事情?”这位可是职业助理兼经济人。职业能力可是杠杠地,现在说话这个语调,应该是什么非常棘手的事情。 东旭升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来。“去年扬言是贤珠小姐亲生父母的那对男女,又找到了有利的证据。说是贤珠小姐后背有块菱形胎记,而孤儿院的院长女士也证实了这一点。” 林琳垂眉,心下有些不郁。 出名就是这点不好,当初被丢在孤儿院十几年,一朝出名,上杆子给她当爸妈的都可以跨过雪岳山,趟过汉江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道。原来这韩国还有这么多丢掉孩子的渣父母。这些人也许有一部分人是假的,但是不可否认还是一部分是真的做过那样的事情。 不可否认,林琳都惊了。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一对非常年轻的男女,各自都有家庭的男女。他们非说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没错,林琳用魔法做过对比,他们之间确实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但那又如何,全贤珠本就是你们当初年少疯狂后留下的产物。丢掉了,不要了。 现在看着她风光了,有钱了,小小年纪,被国民形容成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了,就来句当年多么的无奈,想要让她认回去。 哼,真当她是病猫了吗? 林琳为了一次性解决这种天天有父母出现的日子,特意用魔法改变了自己的血液中dna数据。之后特意将这份数据报告送到了公正机关,然后告诉所有想要认回‘亲闺女’的父母们,先去公正处对比dna,对比成功了,再说然后。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至今为止,还真的没有人对得上那份报告。 可是有人却是不信邪,对不上报告还要另找途径。 这对父母便是其一了。 “东助理,请你转告他们,我身上没有任何胎记,就是连一颗痣都没有。稍后,请帮我安排专业的医疗机构。还有,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他们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这之后,再帮我发一份通告,所有想要认亲的人,都必须先确认了dna,否则都会起诉他们是诈骗。” 东旭升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还可以用这么强硬的办法解决,难道贤珠小姐不怕舆论的压力吗? “可是那样一来,贤珠小姐的名声将会受到影响。” 林琳轻轻地无声哼笑了一下,“你是说道德绑架?之前首尔电视台不是邀请我去做一期节目吗?东助理不妨答应下来。我会在电视直播中,透露想要寻找亲生父母的决定。” 大家不是都要让她去找亲生父母吗?那她就去找。只是必须对得上那份dna报告,不然,就免谈。 说来,林琳之所以有恃无恐,还是因为那份dna数据在这个时空没人能够配得上,不然也不会如此大张其鼓了。 那份被送到医疗机构提取dna的鲜血,其实并不是林琳的,而是...李碧莲的。 当初在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林琳好奇白素贞和许仙的半人半妖儿子许仕林和人类李碧莲会不会再生于有妖精基因的孩子,而特意收集了一些人的血液。 之前想要让医院验dna时,李碧莲的血型正好和全贤珠的吻合,林琳这才李代桃僵了一回。 跟一个宋朝神话故事里的女人dna做对比,林琳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成功。 ...就算是有,也应该是华国人吧。 “是出了什么事情吗?”金元问着点了奶茶和甜点的林琳。 林琳站在咖啡厅门口打电话的时间有些长,所以金元早就看见了林琳脸上不同往日的笑容。挂了电话后,林琳转头朝着一侧的太阳笑得别有深意,这让金元觉得不同寻常。 “没什么,出名了,一下子就多了好多好多的‘亲生父母’,让我太激动了。你知道的。”林琳的语气有些个漫不经心。 金元一听,脸色就是一黑。因为他想起了之前竟然还有人去帝国高中寻亲的事情。 那哭哭闹闹的样子,太丢人了。 “这件事情,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贤珠还未成年,如果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拿到了她的监护权,这对贤珠是非常不利的。 与其那样,还不如维持现在的......少女家长身份。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一耸肩,“除非找到理想中的父母,不然这事永远解决不了。不是吗?”哼,她是那些人能够随便摆弄的吗? 不过,只要一天她没有父母,那么那些想要捡便宜闺女的人就会无休止的闯进她的生活。 金元本就有些冰山向的脸,听到林琳的话,又低了几度。 “你...对于亲生父母,是怎么想的?”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早就不期待了。”这话说得深沉,但话中的感情,估计也就只有林琳一个人懂了。 “需要我帮忙吗?” 林琳呵呵一笑,挑眉看他,“哥哥已经有了自己的人?” “......”金元被林琳的话,噎得半天无语。 “马上就要毕业了,大学的事情,你是怎么考虑的?我,我...会去留学。” 林琳叹了一口气,有些烦恼。 “我不知道大学要学什么?语言类的,我并不太想学了。法律什么的,我没有兴趣。医学,以前有兴趣,我也去自学过。艺术类的,说实话,没有多大兴趣。自从上了高三,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到底要学什么才好呢。” 金元眼中闪过一抹亮色,试探着说道,“企业管理或是金融理财呢?” 一窍通,窍窍通。管理企业其实跟管理府务差不多。这些东西都是殊途同归的,林琳并不觉得她还有去专门学这些的必要。 虽然她可能把企业管理想的太简单了。但是对于她来说,这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倒是金融理财,好像还有些个意思。 前儿买的股票,刚卖掉,就又涨了。早知道就晚几天抛了。 “金融理财,在哪里学更好一些呢?”美国吗? “美国,美国的金融理财不但有学习的专业学校,还有实习的地方。”说到最后一句,金元的尾声都有些个颤抖。 “哥哥,你要去哪里留学?”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金元没有想到林琳会问这个,心思有些复杂,“...美国。” 呵呵,这是要拐着她去私奔吗? 金元大兄弟,你这么做可是有点不厚道呀。 第118章 第一百一十八章 林琳听到这里,终于正视了面前的应该称之为男人的金元。 认识三年多了,两人的沟通其实非常的有限。倒是暗中较量了几回,林琳胜多于负。 金元无论是身份,相貌,学识,都是整个韩国的佼佼者。就以颜值来说,这位单眼皮的男生,林琳觉得还不错。 不过心理就是有道砍过不去。 一起度过了难关,本以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却在电视上看到了男朋友要结婚了,新娘不是自己的消息。 林琳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起这件事情,对于金元的好感度就会降到地平线以下。 可是金元的优秀却是有目前共睹的。 那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息也非常的吸引人。至少林琳觉得除了李宝娜的那位哥哥可以和金元有的一比外,整个韩国上流社会还真的没有见过谁有这种风采。 果然,国家太小,眼光太有局限性了。 “金元哥,有没有想过服兵役的事情?” 韩国就这一点比较让林琳喜欢,那就是全民服兵役。啥时候她的祖国华夏也实行这一政策,那就世界大同,再无挑衅了吧。 那些天天没事找事,叽叽歪歪的岛国也就不敢在放肆了。谁要是再敢跑到华夏的土地上,指着这里是他们的,那里也是他们的,华夏的那些义务兵们,就能像是城管大队一般,打的他们满脸桃花开。 “兵役?”金元皱眉,这件事情,他还真的想过。他想等到他真正的掌握了帝国集团后,再去服兵役。但是无论怎么做,那两年的时间,却是白白浪费了。 “金元哥是准备一切尘埃落定后再去服兵役是吗?” 金元点头,“正有此意。” “我却觉得越往后推,得失的变数以及不可操控的事情就会越大。而你年纪上的有利条件也会越小。” “...那贤珠认为什么时间是服兵役最好的时间呢?” “高中毕业后,金元哥先去服兵役,然后再出国留学。以金元哥的能力,提前修完学分,也可以早些回国。那之后,便再没有什么非离开不可的理由了。” 不然发展到了最关键时候,却要放弃手中的大好形势去当兵,想想就觉得太难抉择了。 金元点点头,如果压缩在美国求学的时间,那么两年的兵役确实可以在去美国之前完成。 之前他想在美国完成两个学位的计划,倒是要放弃一个了。不过也不是不能两者兼者。抬头看着面前的少女,如果是她的话,在学业方面应该不会选择放弃吧。 “那么贤珠呢,你还没有说过你会不会去美国留学?” 如果贤珠选择去美国留学,那么在时间上,又有了一定的距离。 林琳点头,“我会考虑金元哥的建议的。如果这之后仍是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去学的专业,我可能会去美国留学。” 听到林琳的话,金元心中也有了数。 “贤珠” “嗯,什么?” “我们...在一起吧。”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闪闪发光,优秀到发丝的少女。金元压抑不住满心的被吸引去的心神,像林琳提出了要求。 林琳举着咖啡杯手的,就是一顿,然后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咖啡。将杯子放下,抬眼看着金元,满脸严肃。 “我们不合适。”非常肯定,非常坚定。 “哪里不合适?难道是我不够优秀?”金元接受不了林琳给的答案。 林琳听到这话,竟然大言不惭的点了点头,“确实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你让我无法信任。全身心地托付后背。”这么多年,金元的精力,能力,注意力都在企业管理和继承权上,若金元没争到帝国集团的继承权,他真的能放下身段去听别人指挥吗? “...我不明白?” 金元从不认为自己就是完美的人,但是他相信,也自信在林琳的身边,没有另外一个人比自己更优秀。 “你是一个利益至上的人。这一点你根本无需反驳。也反驳不了。而当我和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便是那个最先被舍弃的一方。如果跟你在一起,我会时刻处在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分手,不知什么时候会接到离婚协议的地步。那样的生活,我不认为是我想要的。” “你这是不自信吗?” 林琳摇头,“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是你没办法让我全身心的信赖。”看着双手中的十颗佛珠,林琳轻浅地一笑。 她穿越了那么多世,遇到的男人,有展昭那样的不可抹去的存在,也有展云翔那样的傲娇逗逼,更有除了打斗,没什么气质特长的大兵金起范,当然更有脑回路诡异的宋青书,可是这些人,有一部分人在综合素质上是不如金元优秀的,但是林琳愿意一起搭伙过日子是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的底限在哪里。 不愿意和金元在一起,也同样是因为知道金元的追求。 金元把利益得失看得比她重。 就算她不是原来的全贤珠,但是这种会被舍弃的观念,却是一直挥之不去。 生活在随时会被舍弃的爱情里,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将自己置于那样可怜的环境中。 而金元,何德何能呢? “这不是自信的问题,又是什么问题?” “如果这真的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份不自信也是你带来的。如果这不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问题的关键也是在金元哥的身上。你何不自己去找一找呢?” 金元叹了口气,他觉得这些都不是理由,而真的决定他们能不能再一起的理由,便是,“你不喜欢我?” 林琳沉默,拿起一旁的帐单缓缓地站了起来,“这跟喜欢没有关系。喜欢的人,也不一定会在一起。不喜欢的人,照样可以组成一个家庭。我还有事,要先离开。失礼了。”轻轻鞠躬,林琳拿着帐单便去了吧台。 是她提议在这里说话的,理应由她来买单。 结过帐,转身戴上墨镜,林琳拎着小手包便离开了这家咖啡馆。 伤害了一颗纯纯的少男心,林琳也只是耸耸肩。 这世上,没了谁太阳都会照样自东边升起来。更何况金元这种欧巴了。 提出让金元现在去服兵役的主意,并不是随便说的。林琳在听到金元建议她去美国留学的时候,便想到了。 她有自信两年时间拿到美国那边的学历。两年后金元也退役了。退役后的金元去美国,她回韩国。再加上今天的话题,和金元错开时间在美国,也不错。 ...毕竟怪尴尬的。 而且不是林琳心理阴暗,以她现在在韩国民众间的影响力,若是让人知道她与金元同一时间出国,谁知道会不会被人拿出来当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提高股票金额的手段。 电话联系了一下自己的那位助理。确定了一下首尔电视台的节目录制时间,因为电视台的人也想尽快录好林琳这位国民人气非常高的个人专辑,同时又怕林琳会改变主意,所以在接到林琳那位助理的电话后,便将录制时间放在了今天下午。 林琳知道后,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若是不接受这档节目前的录制,她下午也不过是发呆睡大觉。 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服装,发现并不是太随便,也就没有回家换衣服的打算,时间已经不早了,去找个地方吃顿午饭,再去电视台,刚刚好。 吃了一顿不好不坏的午餐,喝了一杯饭后消食的茶,一点半左右,林琳便接到了助理的电话,他开车过来接林琳去电视台。 韩国在某些方面是个等级比较森严的国度,当然,在社会上很多的地方,都存在着森严的等级。韩国这样,华夏更是如此。 有背景,有地位,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优待。现在的金元属于前者,而现在的林琳,属于后者。 至于中间的人,则是金元和林琳都在努力到达到的目标。 到了电视台,在简单地介绍了一番,林琳和助理便被专栏的节目主持人迎了进去。 林琳来这里录节目,有一个专门的小化妆间兼休息室。在一路向电视台为她安排的房间走去时,林琳看到了很多在韩国民众眼里的大明星。 那些明星或是单独一个化妆间,或是一群人挤在一起化妆。或是有专门的化妆团队,或是自己对着镜子一笔一划的在脸上画上精致的妆容。 也许这些人里,除了自己外,就没有一个不想通过电视台的宣传力度成名的吧。 作为帮自己寻找‘父母’的电视台,林琳将一缕被吹到脸前的头发别在脑后时,不禁好笑的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心怀感激呢。 世间万物,就算是突然间发生的事情,都会很好的整理出数套应急措施,何况这种并非是现场录制的节目。 所以当林琳手中拿到了一份一会录制节目时,会被问到的问题和节目进程时,并未感到意外。 若是没有这些,她才要感觉到意外呢。 “我想我的助理之间已经跟贵台沟通过了。贵台的节目以及整体的收视率都是韩国之最,我希望可以通节这期节目找到我的亲身父母。希望能够得到贵台的帮助。” 主持人李恩敏是一位四十出头,却保养非常好的女士。家里有两个可爱的宝宝,而这两个宝玉又都是林琳的小粉丝,所以对于林琳本能的有一种亲近之感。 谁会对努力上进,又自尊自爱,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不欣赏呢。 “是的,之前东先生已经跟我们联系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一下您,您身上可有什么亲生父母留下的东西?” 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章 听到主持人的问题,林琳只是摇头苦笑,“自我有记忆以来,便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一日三餐是政府为我们这些孤儿提供的营养餐食。身上穿的衣服不但有政府提供的,还有社会上好心人士的捐助。若说是真的有留下什么,我相信我离开孤儿院的时候,院长妈妈也会交给我的。” 主持人听到了,心里很是同情。于是代表电视台单方面答应了林琳的请求便离开了。 化妆师在主持人离开后,便着手为林琳化妆。 “全小姐,你的皮肤非常好。”化妆师看着林琳瓷白细腻的皮肤,不禁赞叹。他给很多人都化这妆,但是像林琳这么好的嘉宾却是非常少见的。 “我年纪小并不用什么化妆品,不过倒是有一个秘方。可以告诉你。” 化妆师好奇,“是什么秘方?” “我长年用洗米水洗脸。所以脸越洗越白呢。”这话绝对是假的。当然这事倒是不假,以前林琳是真的用过这种护肤的方法,效果也非常的不错。不然也不会现在告诉给别人了。 “哇,这个秘方我也知道,可是总是坚持不下来,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么大的效果。”原来这个秘方化妆师也听过。只是一般人习惯早晚洗澡时直接洗脸,很少有人再费二遍劲,久而久之,便坚持不下来了。 “我一般都会在洗米时,将洗米水倒入一个专门盛水的盆中。等到米饭下锅了,再将水盆拿手洗浴间去。” “全小姐也自己做饭吗?”虽然是孤儿出身,但是整个韩国谁不知道这位小姐理财天份极高,挣了不少钱。 林琳抬头方便化妆师化眉毛,无所谓的说道,“是呀,如果专门请人照顾我的生活,那份工资都可以够孤儿院的孩子们人手一个新书包了。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一些小事,节约一份支出,好帮助那些和我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 当然这话,也是假话。虽然钱捐了,但是理由却不止是这个。 林琳非常注重个人隐私。在现代是绝对不允许非家人的外来人士进入她的私人领域的。 你可以在她在的时候来她的家里做客,但是却不允许拿着她家的钥匙,随意进出。 “全小姐真的是非常有爱心的人呢。”化妆师听到林琳这么说,一下子就被感动了。 有多少人成名后,会愿意提起当初落魄时的事情,可这位全小姐却完全不同。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不过是感同身受罢了。” 少时,化好了妆,化妆师要了一份林琳的签名便离开了这间房间。留下林琳和助理在这里一边看剧本,一边说着话。 因为不是直播节目,等到林琳看完剧本了解了问题和安排后,助理便和主持人联系了一番,表示可以录制节目了。 ...... 节目录制的轻松,林琳全程都感觉不错。一直到最后,主持人话带话地引出了林琳寻找亲生父母的事情。 “我从小最大的愿望,便是希望能够像学校其他的同学一样,都一对疼爱自己的父母。再大一些,便想着,就算是不疼爱自己,也没关系,只是像其他同学那样,在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可以在老师点名时,说句是就好。 后来,我知道这样的愿望是非常奢侈的,所以那个时候,就想着,就算是只拥有妈妈,或是爸爸也行。就算是在单亲家庭里,我也有一份亲人在这个世上。 有的时候,我总想着,是不是我不够优秀,不够努力,所以我才会没有家人。所以那时的我,拼命的读书,学习各种技能。就是希望老天能够看在我努力的份上,将迷路的父母还给我。 虽然现在我已经高中毕业了,到了可以独立的年纪。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找到我的父母家人。”说到这里,林琳微微抬头向上,让眼中的泪水不要流出来。 这个仰望星空的姿势一下子就让整个录制现场的人一起难受了起来。 到底是需要怎么样的坚强,才能不让眼泪向下流。 又到底是怎么样的倔强,才可以咽下眼泪,继续微笑。 其实这些人都想多了,林琳之所以抬头不让眼泪流下来,也不过是怕花了妆容。 至于眼泪,...环境需要罢了。 眼泪已经不会有流下来的感觉了,林琳将头低下,又淡淡地哽咽了一下,这才接着说道,“时至今日,我虽然还需要继续努力。但在一些人看来,我已经足够优秀了。” 主持人听到这里,带着一脸包容的微笑,“是的,在我们看来,你是真的很优秀。一个女孩,年纪轻轻,能够有这样的成绩,这样还不算是优秀的话,我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才算是优秀。” 林琳摇头,“我除了继续努力,其实已经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了。可就是这样,好多跟我dva对不上的陌生人来认亲,我的亲生父母也没有出现。一次次的失望,已经让我再也不敢接收这样的消息了。 但我仍然在国立的鉴定机构做了一份dna鉴定和体表鉴定。我希望我的父母能够来找到我。哪怕当初是恶意丢弃,我也愿意接受他们。我现在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可以赡养自己的父母了。 所以,我希望我的亲生父母不要心存顾虑和羞愧,我希望能够早一点一家团聚。” 主持人李恩敏抬头看了一眼导演在下面举起的牌子,思考了两秒,感慨地问道,“贤珠现在已经算是少有的成功人士了,如果你的父母是社会的底层,这会影响你认回父母吗?” 林琳摇头轻笑,样子有些不可思议,“狗不嫌家穷,儿不嫌母丑。不瞒你们说,不说我小的时候,见到个人便想着这人是不是我的父母,就是现在长大的了,有的时候,看见餐厅的厨师,街上收走垃圾的清洁人员,或是工地里的工人,我都会想,我的父母是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我的父母不是那种成功人士也不要紧,因为我可以呀。我可以让别人羡慕地指着他们说,这是全贤珠的父母。...所以,那些对于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我只是想要找到我的爸爸妈妈,其他的外在条件,我可以为自己挣来,我也可以为他们挣来。” 林琳就是来煽情的,所以怎么说会让人心里软成一片,就会怎么说。不过是短短几句话,就让李恩敏感动的眼泪汪汪了。 李恩敏刚刚感动的想要说些什么,就看到他们这个节目组的导演对举起了小白板,那上面明晃晃写着,问,有没有假冒她父母的事情? 官大一级压死人,李恩敏虽然极度的不想问,但是这个时候,也只能小心地问了出来。 也不知道好的这个问题问出来,那些喜欢全贤珠的人会不会开始讨厌她。 谁让面前的少女,已经成为了韩国新一代的代言人了呢。 果然,听到主持人的问题后,林琳的脸上就浮现了几分难过的神色。 “...这样的情况,一直存在着。它打扰了我的生活,同时也困扰了我的心神。不过幸好现在我们大韩民国的科技非常的发达。不过是验个血便能知道真假了。对于这一点,我做为大韩民国的国民,感到由衷的骄傲。” 节目录制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林琳又说了句,希望那些别有目的人在dna配型不成功后不要再打扰她的生活了。如果因此造成她真实的亲生父母不敢相认,她会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之后整台节目就进入了尾声。当主持人问林琳将来学习和就业打算的时候,林琳仍是按着套路地说了一段,希望多学习一些知识,好回报给与她庇护的祖国。 ...... 整个节目录制花了小半天的时间,林琳才离开电视台。 其实整个节目播出来时,并不会占用那么长的时间,现在录这么多,也不过是为了后期的剪辑。 “我问过了,这台节目将会在本周五晚上在首尔三套节目中首播。”助理先生说完这话,又抬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送您去哪?” 林琳想了想,实在是对面的吃食没啥感兴趣的,再加上中午已经在外面吃了一顿了。晚餐还是回家吃吧。家里有她前两天买的海鲜,还有一片羊肉片,倒是可以煮个锅子吃。嗯,青菜和面条空间里都有,倒是不用再去买了。 果然有了佛珠空间就是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买多了就丢到空间里,既不用担心变质,也不用担心过期。 “直接送我回家吧。鉴定机构是否已经联系好了,我希望在这期节目播出来前便将体外鉴定做出来。”刚刚录制节目的时候,林琳是打了提前量,其实只有dna做过鉴定。 助理一边将车开出电视台的地下车库,一边回道,“已经联系过了,随时都可以过去做鉴定。” “那就明天吧。” “好的,我明天一早便过来接你。” 林琳没有异议,便不再说话。助理见此,也认真地开起了车。 他是知道林琳的喜好的,开车的时候,是坚决不会跟驾驶员说话的。 他记得,她说过,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第120章 第一百二十章 在公寓楼前下了助理的车,林琳才一步一步向公寓楼走去。 抬头看着万家灯火的景象,林琳在这一瞬间感到一丝寂寥。 很多的时候,她都想大声地告诉枕边人,她的秘密。很多的时候,她都想不顾一切的做些什么,好让这个世界的人知道,她曾经来过。 就连这一次的高调人生,不也是想要一种被别人记住的想法在作祟吗? 她手中的佛珠记录了她比别人多出了数次的人生。那些情感,那些记忆,总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都说最痛的悲伤,总是掉不出来半滴眼泪。最深的孤独,是千万人中,你依然只能感觉到自己。 还有便是面对面的,哑口无言。 摇头轻笑,当初的那些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人呀,就是经历的太少,才会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成要命的大事。想到自己走这一程的原因,真真是不值得一提。 更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事。 杀人放火的事情,都做了不知多少了。 所以说做人,真的是要放得开才行。 就在林琳一边感慨,一边进入公寓楼时,手中的电话却想了起来。 咦,这个时间,会是谁打来的呢。 自手包中拿出手机,林琳疑惑了一秒后,便接了起来。 “你好,我是全贤珠。” “贤珠,我是尹叔叔。”尹载镐声音和气,一边打电话,一边用眼角扫过金会长。 “尹叔叔,有什么事情吗?”林琳的手机里存过尹载镐的手机号码。 其实尹载镐和林琳在私下里就有过接触。他们家的尹灿荣,还借过林琳上学时做过的比笔呢。 那话电边的尹载镐回头看了一眼金会长,语气认真,“贤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帝国集团的金会长想要跟你见一面。” 金元长?见面? 林琳勾起嘴角,想不明白那个老奸商为什么要见自己,是因为金元? “明天上午要去鉴定机构做一份鉴定。如果不着急的话,我下午有时间。”自己又不吃帝国集团的饭,所以,也不用上赶子巴结讨好。 她所有的产业,也不过是一些股票和楼盘以及未开发的荒地。 帝国集团就是想打压她,也没有出手的余地。 是否开发那些荒地,那要等到卖出去后,开发商的事情。是否打压股票,损失的又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 毕竟她手上的股票可不止一家大企业的。 而那几个楼盘,林琳却是没有卖出去的打算。现在也不过是整层整层的出租给一些没有办公楼的小公司罢了。 至于楼盘的物业管理,也不在林琳的名下,而是全部包给了专业的物业公司。 这样一个两手空空的自己,林琳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用来威胁自己的。 尹载镐将电话声筒盖上,转身询问金会长明天下午的事情是否可以。金会长虽然觉得林琳的态度不够恭敬,但是想到自己的目的,倒也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金会长点心,尹载镐便与电话另一边的林琳定下了午餐之约。 挂断电话,林琳挑眉一笑。对于金会长的邀约并未放在心上。回到自己的家,换了身衣服,便进了厨房。先是将火锅底料用高汤稀释,然后放到电磁炉上烧开。 打开冰箱,将里面一会要用的食材一一拿了出来,摆在餐桌上。 同时挥舞魔杖将要洗,要切的涮品一一处理好。 而这时,火锅也开锅了。 ...... 一个人美美地吃了一斤羊肉以及一些其他的配菜,撑得实在是难受,林琳的那些消极情绪也都消失了。 人就是不能太饿或是太闲了,一但到了这个情况,就会胡思乱想。 洗澡,又换了身衣服后,林琳也不管什么养身的计划,直接倒头睡去。 至于餐桌上需要清洗的碗筷,不是还有魔法呢嘛。 没有做梦,一夜入睡。 洗漱一番后,吃了一点早餐,便跟着来接自己的助理去了鉴定机构。 林琳多爱美的一个人呀,一瓶魔药的事情,身上自然是没有任何的瑕疵了。 所以鉴定结果出来后,给林琳做体表鉴定的人,都震惊了。 啥是白玉无暇,她们这一回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对于鉴定人员的心理波动,林琳一早就知道。可是她这又不是天生的,也没啥好骄傲的。 鉴定做完不过十点左右,午餐约在十二点。中间还有两个小时,林琳便准备去逛逛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内衣外衣什么的都是一段时间就要更换一批。 再加上,她这人是越来越懒了,早就懒得动手自己做衣服穿了。空间里放着那么多的好料子,也不过是白放着。 也幸好空间中有很多早前就制作好的成衣。想要穿的时候,挥挥魔杖,大小就正好了。 不过也别说,纯手工的刺绣和自己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衣服,在某些场合确是非常的提人气。 有钱人家的女人,眼睛利着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哪季新品的鞋子,拎着什么牌子的包包,人家一打眼便能看得一清二楚。 也因此,林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穿这个时代的品牌服装。 谁喜欢让人从头到脚的品头论足呢。 吃饭的附近有一家高档百货大楼,而她正好有这座商场的贵宾卡。 上高中后,认识了很多富二代,这家百货大楼的贵宾打折卡就是那个时候同学送的。 林琳收下后,没把那同学乐疯过去。 这年头,韩国人就是比别的地方更喜欢追星呢。 逛了几圈,买了几套护肤品。又挑了两件内衣。林琳便去了家居区域。 她喜欢韩国的餐具,每次逛商场总会买上一套两套。说白了,她其实是喜欢餐具。别管是不是在韩国了,只要进入商场,看到卖餐具的,她都会买上一两套回去收藏。 从床品区路过时,又买了两套床上用品。这一下,林琳手中的东西,便有些个拿不住。大包小包的也就没有什么想要逛下去的欲.望了。 到了商场服务台处,拿出那张贵宾卡,希望商场安排送货。因为家里没有人收货,林琳便请公寓楼下的安保室帮忙收货。 商场的人看到林琳拿出那张限量级别的贵宾卡后,态度就好的不得了。等到林琳说了送货地址时,虽然心中诧异,但是仍没有表现出来什么。 离开了服务台,林琳在商场的一个拐角,撞了一个人。 虽然说是林琳撞到了人,但其实并没有撞到。林琳是练过武的,很好的闪躲过去了。但面前的小闺女却是没有那么好的反射神经,在想要避开,又没有避开的情况下,很狼狈的摔在了地上。 “呀,你没事吧?”这小姑娘一身的名牌,又瘦瘦小小的。别再摔出个好歹。林琳一边抬头看向这个角落可以看得见的摄像头,一边弯腰扶起她。 刘rachel跟母亲吵了一架,便从家里跑了出来。走路有些急,也没有注意情况,这才出了意外。 心中虽然恼怒自己这么狼狈,但是生性高傲的她,还做不出迁怒别人的事情。 十二岁的刘rachel,一直对母亲存有心结。一是母亲对事业方面的关注。二是在父亲生意失败时,带着七位律师离婚的事情。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想到母亲不但将自己的婚姻当成一种投资,还对她说,她未来的婚姻也是一种利益下的投资工具。 她怎么可以? 此时此刻,她还清楚地记得,刚刚母亲冰冷高傲的话,“你是公司的继承人。你将来会继承我所有的一切。但是这些都不是白来的。就像是你曾经和以后都在享受的高人一等的生活。这是等价交换而来的。没有人可以不付出便可以得到这世上的一切。就算你是我的女儿,也不能......。” “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林琳一个大力便将面前的小姑娘提了起来。帮着拍打了一下身上不可见的灰尘。 刘rachel转了转脚腕,这才抬头看向一旁的人。这一看,大为惊奇。 “你是全贤珠?”当年林琳入学帝国高中时说的话,早就在上流社会传开了。虽然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非常的狂妄,但是也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并没有错。认为林琳狂妄的,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而认为林琳的事话特别有个性的,则是那些家族中的小年轻们。 但不得不承认,林琳是他们见过的,最有才华的人的,并且是用最短的时间致富的人。 刘rachel就清楚地记得林琳的一切,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已经至今为止,所以财富累积的手段和过程。 她崇拜这个人,比自己的那位从父亲名下抠走一半家产致富的母亲,更加的崇拜。 “嗯,我是全贤珠。你好。”看到小姑娘没啥事,林琳也就放心了。不过这姑娘小小的年纪怎么就穿上高跟鞋了?这家的家长,也真够负责任的了。 刘rachel听到面前的人承认自己就是全贤珠,一直间有些个紧张。这位可是自己的偶像呢。 “您,您好。我是rhel。” 第121章 第一百二十一章 林琳在听到面前小姑娘的自我介绍后便是一笑,“原来是rhel呀。我是全贤珠,刚刚失礼了。” 刘rachel见到林琳,激动的满脸通红。有些高傲的小姑娘,现在却有些个手足无措。“不,是我刚刚不小心。” 刘rachel对于林琳能够懂得那么多的知识很好奇。所以也曾经让管家帮自己找一些家庭教师来,可是因为多方面的学习,让她跟本没有办法做到林琳那样好。 而且时间总是觉得不够用。 她刚背完了英语单词,便要背日语的。背完了日语,还要背德语。一天下来,什么不干的情况下,她还是能将几种外语单词弄混了。 想到人家不但要学习这些外语,还要学习其他的技能。刘rachel在尝试过后,便知道,在个人能力上,她是不如这个人的。 等到拿到全贤珠的个人发家史时,刘rachel整个都惊呆了。 这还是人吗? 都快成神了。 她买的股票几乎没有赔钱的。她买下的地皮,几乎都翻翻了。她参加的比赛,除了最开始有些评委根据主观会给她一些低分外,在之后,无论是什么比赛都是包揽了冠军。 研究股票,学习外语,还有各项技能。参加比赛,还有越级上高中,这种种的一切,她倒底是怎么做到的。 刘rachel想到,调查的背后,被人特意圈出来的一段话。 全贤珠的书房到了夜间几乎从来不熄灯。 一天的时间就那么多,真不知道她有没有睡过觉。 林琳当然是有睡觉的。而且要是让林琳说,她可以保证她上床睡觉的时间比很多人都要早很多。 林琳也知道自己的高调会引来别人的关注,所以她自从有了自己房子后,便弄出来了一个书房,而书房里的灯,是成宿成宿的开着的。 让人以为她一直在学习。 就连去超市,她都会买上很多的咖啡,让人以为她是天天靠咖啡来提神。 这样一来,再加上别人都知道的,她的记忆力非常好这一点。所有人对于她有今天,都有了一点基本的概念。 想要有本事,你也可以付出这么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呀。 人家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了上学,去书店和超市,就没有出过家门。书房的灯就没见黑过,这样的人,能够有今天的成就,一点也不稀奇。 现在虽然只是个小小的暴发户,但是年纪在那里呢。早晚有一天,她会成长到一定的高度。 不出意外,几十年后,她会让她们仰望。 没有人是不敬佩有能力的人。高傲于刘rachel,也是如此。 “我,我一直很想要认识你。中午可以与我一起午餐吗?”刘rachel提出邀请。 “午餐?今天吗?”林琳脸上露出了一丝遗憾的表情。“如果是今天,那就太遗憾了。我今天已经有约了。” 刘rachel一听,抿了下嘴。说道,“是明天。我今天...也有约了。” 小小的刘rachel,还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情感,林琳一听她这话,心里便明白了。看着面前漂亮的小姑娘,那带着婴儿肥的脸上,摆出一副我很高傲的样子,心里就觉得萌。 “明天吗?我非常高兴明天能够和刘rachel一起共进午餐。” 之后,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和明天用餐的地点这才分开。 分开时,林琳下意识地转头看。正好看见刘rachel还站在分手的地方,呆呆地看着她上电梯。 林琳轻轻一笑,用空着的一只手在耳边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刘rachel看见了下意识地也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等到林琳转过头不再看她,她才发现自己偷偷看别人,还让别人发现了。 不过......她喜欢这个全贤珠。 不清高,也不...高傲。不献媚,也不自卑。 她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她的面前,竟是一点优势都没有。反而常常让人觉得自己不够努力。 这座商场与林琳和与金会长用餐的餐厅有一道空中玻璃通道。所以林琳到了商场的五楼,又通过五楼与对面餐厅相连的空中玻璃通道进入餐厅区域 餐厅门口的礼仪见到有客人过来,连忙上前询问。 林琳询问了一下,帝国集团是否在这里有定位后,便请餐厅礼仪送自己去金会长的包间了。 到了包间,金会长还没有到。林琳点了杯饮料,便拿出手机刷起了时时消息。 帝国集团的股票又长了两个百分点,而rs国际的股票一直在稳定而缓慢的上升中。想到自己手中持有的这两家股票,心里就有了一个计较。 这年头,让别人帮自己挣钱的事情,其实还是挺轻省的。 不过关键还是要看集团掌舵的人是谁。 林琳看了一下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金会长还没有到。心下有些个索然无味。她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是出于礼貌。这金会长又是以什么姿态做出这样的举动。 如果真的是事出有因,难道连一个电话都不打过来吗? 不吃他家的饭,不拿他家的工钱,那么她又有什么理由要惯着他呢。 林琳呲笑了一下,拿起手包便准备起身离开这间包厢。刚走到门口,便看见尹载镐陪同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这走在前面,又上了岁数的男人便是帝国集团的金会长。 林琳认识他,通过各大报纸和网络传媒。 因为林琳的位置和姿态很像是专门迎接他们。走在前面的金会长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表情。 林琳双眼都是标准视力,再加上距离又不远。金会长脸上的表情,林琳一览无余。 “中午好,金会长。”林琳微微弯腰,行了一个见面礼。 “嗯。”金会长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少女,便非常有气势的走了进去。 林琳直起身,视线正好与尹载镐撞上。尹载镐给了林琳一个微笑后,也跟着走了进去。 老而不死谓之...... 进了包间,尹载镐示意侍应生上菜,侍应生出去时便随手将房门关上。 “坐吧。”包间中也只有他们三人,金会长这句话明显是对着林琳说的。 林琳看着面前的金会长,心里说不出的乏味。 坐下后,金会长和尹载镐并未对迟到的事情说些什么,林琳垂下眼,笑着说道,“以为今天金会长可能不会过来,正要离开,却没有想到在门口遇到了金会长。心下真是惶恐,若是早两分钟离开,岂不是要失礼了。”说完林琳还郑重其事地向着金会长深深地低头表示自己的失礼。 金会长嘴角抽搐了一下。为自己刚刚的自作多情有些个难堪。幸好并未表现出来,不然就更没脸了。 倒是尹载镐的眼中闪过一抹笑意。 餐厅上菜很快,林琳刚气了气金会长,不等金会长说什么,侍应生就把先前点好的餐食一一推送了进来。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倒是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林琳看着面前全完用餐意思的金会长,有些个为难。 难道他请自己过来,就是为了馋自己?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你。” 这不废话嘛,不然她是怎么去的帝国高中。 “说起这个,我一直想要当面对您表达感谢。当初若不是帝国集团的那份奖学金,我是没有办法离开孤儿院的。尤其后来金会长推荐我去就读帝国高中。您的帮助,非常的及时。非常感谢。之前一直没有机会亲自向您道谢,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虽然贤珠也知道,我的感谢与否,对于会长来说并不重要。但还是希望让世人知道会长的好心和慷慨。在接受报导的时候,说了一些感激的话,若是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您不要介怀。” 所以做为等价交换,无论谁采访她时,她都会将这些经历不厌其烦的讲一遍。 林琳的言下之意,面前的两个男人都听明白了。 他们帮助了她,她心里也记挂着这件事情。但是她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了感激。今天坐在这里,就别想着挟恩图报了。 你们给的那点钱,还真的不够林琳次次给你们打广告的费用呢。 金会长听明白了,眼神暗了暗。对于面前的小姑娘也有了一些了解。别看只是个孤儿,倒是异常的精明。 “对于帝国集团提供给你的帮助,你无需放在心上。”说着口是心非的话,金会长却是面不改色,不过想到自己本来还想以次当做开场白的事情,却少了几分必胜的把握。“这此约你过来,是为了另一件事情。” “您请说,愿闻其详。”废话真多,到底让不让吃饭呀。 金会长推了推眼镜,双眼直视林琳,“是关于高中毕业后,你以后的求学问题。” “...恕我冒昧地问一下,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吗?” 第122章 第一百二十二章 当林琳问出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时,尹载镐好像都能看到自家会长那已经实质具现化的黑色怒火。 在今天见面之前,金会长一直以为会看见一个自强自立,却有些个自卑出身的少女。可是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少女,不但自信极了,还滑的像只泥鳅。 自家对她的帮助,她心存感激,但是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报答过他们了。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两不相欠。 自已晚来了一小会儿,人家不担不愿意等,还在话里暗示自己这一方过于不守时和失礼的地方。 现在倒好,自己直奔主题,人家直接问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金会长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和事了。 “不,是我的冒昧。因为想知道全贤珠小姐对将来的打算,是否对帝国以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 林琳略一思索,满脸不解地问道,“您是说我手中积累的帝国集团的股票?”好像是真的听明白了金会长的意思,林琳面不敢色的承诺着,“这一点请您放心。我暂时没有向外兜售帝国集团股票的想法。其实这一点你并不需要担心的,我手中的这些股票换算成股份,其实也不过占了0.6%的股份。” 他还真不担心这个。不过既然说起这个来,他还真的好奇面前这丫头是靠什么来选择股票的,竟然从来没有赔过。 “我听说你不但长期持有帝国集团的股票,还拥有rs国际0.3%的股份以及其他几家大财阀。虽然相对来说,都不算太多。但是做为持有大量股票的小股东来说,是什么让你没有选择宙斯酒店呢?” 最近的调查结果让金会长有些个不解。要知道宙斯酒店在韩国可也是数一数二的大财阀。 对于金会长知道的这些,林琳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崔代表这个人吧。我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会考虑集团掌门人的一些个人情况。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崔代表的管理方针和理念与我追求的合法合理以及公正公平有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我才会没有考虑宙斯酒店。”说白了,就是崔代表这人是个不讲规则的人。 没看那个电视剧中后段时,崔代表都要接受审查了吗?到时候宙斯酒店的股份一定会下滑,那个时候再买入,才是最低价呢。 林琳现在手中的股票和股份还是太少了些。当然这是跟这些大财阀比起来的。 都说是趁你病,要你命。宙斯酒店的崔代表出事,正是一个全面收购宙斯酒店股票的崛起机会。 这样的好事,林琳又如何能放弃。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情罢了。 一但全面收购大量宙斯集团的股票,林琳都可以想像她那些一直瞧不起自己的同学会是什么嘴脸了。 顿了顿,林琳收回思绪又接着说道,“其实相对于崔代表和宙斯酒店,我更好奇金会长您?” “我?”金会长不解。 林琳点头,“是的。我很好奇金会长常年雇佣一些私人侦探,跟踪调查包括自己亲生儿子在内的其他人。不知这笔费用是否已经超出了相关预算?” 金会长:“......”他不但要支付一笔调查费,还要多支付一笔由面前的小姑娘引起的医药费。 尹载镐:“......”虽然这件事情,他也非常的不满,但是这话怎么可以放在台面上说呢。这样他连假装不知道都没有办法了呢。 这回是真的没办法愉快的玩耍了。 这打脸啪啪的。 不过老狐狸金会长虽然被林琳不礼貌的问题问得很是尴尬。但是还是很快的调节了自身的情绪。似是没有听到林琳的问题,继续说道,“听说长子金元,似是对全贤珠小姐起了爱慕之心。我此次过来,也是为了这件事情。” 林琳听到后,直接看了一眼尹载镐,“这,算是您的家务事吧?” 您老竟然还带着集团的秘书室长见你儿子的绯闻女友,这是不是有点公私不分呀? “金元少爷,做为帝国集团的二位继承者之一,他的恋爱情况,对于帝国集团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这已经不但但是家事的问题了。 “尹室长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阿元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婚姻和恋爱不是一件小事。更不可能是一件可以随心所欲的事情。今天我约你过来,就是为了谈谈你和阿元的事情。” 林琳垂下头,有些伤感的样子。“非常遗憾,做为整个韩国都皆知的少女家长,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有长辈出席与您进行商讨,我感到非常的抱歉。请您原谅我这不得已的失礼。” 打了一张可怜牌后,林琳抬起头,满脸坚强中带着柔弱地对着面前的两个男人接着说道,“对于金元哥的感情问题,我帮不了什么忙。我还是个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呢。恋爱结婚都不在我现阶段的人生计划中。 我想先找到我的亲生父母,然后再由他们为我安排那些事情。”最后一句,林琳略有些羞涩。 尹载镐之前是跟林琳有接触的。但是那时候的林琳说话语气可没有这么噎人。他们今天的本意,出发点是好的。是不是会长的一些举动,让她感觉到了不友善。这才坚起保护壳? 想到此,尹载镐向会长微微点头,示意接下来的话由自己来说。 金会长眯着眼睛点了点头。他现在有些怀疑之前做的决定对不对了。 “贤珠,你可能误会了我们今天约你来此的目的。金会长非常的欣赏你。听说金元少爷对你也有着不错的好印象。因此会长想要以金元女朋友的身份,送你和金元少爷一起去美国留学。” “呃?”林琳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是什么。一脸迷茫地看着尹载镐。 这是几个意思,不是来下马威,棒打鸳鸯的吗? 本来林琳还想着,如果金会长是拿支票砸人,让她离开金元的。那她就大大方方的收了支票。若是支票金额太小,那她就鄙视一下金会长的吝啬,然后讨价还价一番。 等兑了支票后,再告诉金元这件事情。破坏一下他们父子本就不好的关系。 现在倒好,竟然是主动来给她的名份的。 可问题是,金元在她这里,就压根不会有名份。 “和金元哥一起出国?以金元哥的女朋友?”林琳又一次确认到。 “是的。会长非常的欣赏你。”除了欣赏你理财的本事,还有就是国民支持率。这对一个集团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林琳呵呵一笑,摇头不已。“金会长,您可能误会了。我与金元哥不是那种关系。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的。” 林琳的话,让对面的两个男人都是愣。两人面面相视,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不敢置信。金元对面前少女的喜欢,他们都看在眼里。而且两人在一起的样子,也不像是没有感情的样子呀。 “婚姻讲的是门当户对。这一点是我在上帝国高中时就知道的事情。我的家世,”林琳顿了顿并未说下去,只是摇头轻笑,“我和金元哥在一起,并不是我们双方最好的选择。” “我们金元还不是你最好的选择?那么谁才是你最好的选择?”金会长听到这里,不禁冷笑,笑林琳的眼高于顶。 林琳点头,歪头想了想,“家教良好的富二代或是富三代。有一门技术在手或是其他专业的。就算是有一天我们都破产了,他也可以养活一家人的那种。帝国集团的金元哥,祖上多少代的有钱人,我们之是存在着极大的代沟。” “为什么是富二代或是富三代呢?”家教良好,倒是可以解释。毕竟没人喜欢一个借纨绔子弟。 “因为在生活观念上,我们会因为生活相近而更有共同爱好和话题。除此之外,这也是不降低我现有生活水准的最好选择。” 找一个条件不如自己的人,难道要自己去养他,还是迁就他那已经让自己无法承受的生活标准? 由俭入奢易,由奢过俭难呀! “你和我们阿元是同学。又怎么可能没有共同的话题。”金会长对于林琳的理由嗤之以鼻,这难道不是一种自卑的表现。 “可能在一定程定上,我们都能够说到一起去,但那也仅限做为朋友。说句不怕您生气的话,商人重利轻别离。我现在能够创造财富,让您看到了我的价值。但是这一份价值,就算是我在努力,也不一定在关键的时候就能帮助帝国集团。 rs国际的李代表,为什么会离婚?您又为什么选择再婚对象的时候,不选择金叹的妈妈?”林琳这话是在明确的告诉金会长她知道金叹的妈妈另有其人。 “如果有一天,有更大的利益放在您或是金元面前,我相信就算是我们彼此相爱,就算是我们已经结婚,孕育了子嗣,离婚追求更高的利益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说到这里林琳又笑了, “若是要跟金元哥在一起,我觉得我会很累。我要时刻不能停歇的向前努力,要保证我的国民支持度,要维护我的国民形象。还要附和有钱人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我的投资永远不能失败,我不能破产。那样,真的好辛苦。我不知道破产后,我会不会是下一个刘先生。我的儿女会不会是下一个刘rachel。 您觉得在这样可能出现的后果摆在前面,我还敢和金元哥在一起吗?和金元哥在一起,嫁入您家。那样的生活,我自己也可以提供给自己。可是其他的,金元哥又能给我什么呢?”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算是真的明白了林琳的考虑和理智。但是同样的,他也有了一个疑问。 “就算不是金元,别的人也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不是吗?” 林琳:……她就是随口一说。不过当她真不知道金会长此举意在什么。金元渐势大,金叹还小,这个时候就开始找平衡了。 真是亲爹!人干事儿? 第123章 第一百二十三章 林琳低头轻轻笑了,“是呀,别人也有可能。可是金元的可能更大一些。”那可是有前科的男人。让人如何能够相信呢。 不是林琳内心阴暗,谁知道事到临头,金元会不会给她买份保险,然后制造个意外,成为她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当然了,就是她的那份遗产,就算是不买保险,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然后带着她的财产嫁个白富美。不对,是娶个白富美。 人生赢家呀,有木有? 林琳只要想到这里,就觉得她的生命受到了一定的威胁。 别说林琳会武术,会魔法。但是你要知道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一起生活久了,警惕心也就降下来了。那到个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面对着全贤珠说什么等他,支持他,一起度过难关。一面对着有钱人家的女人,发出了结婚的邀请函,这也是没谁了。 最让林琳看不惯的是,既然已经到了非那样不可的地步了。那就先告诉全贤珠一声不行吗?偏偏托到全贤珠看到了新闻消息然后让全贤珠主动提出来。 弄得好像自己多么情非得已似的。 是男人,就不应该做那样的事情。不过没本事,又有野心的男人,也不能对他们要求太高。 还有就是魔法这件事情,她是可以用魔法或是魔药,让金元永远爱她,永远也伤不了她,那她跟黑魔王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而且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这么做。 金会长眯着眼睛问林琳,“你在质疑我们金元的品格。” 林琳摇头,“并不算是质疑,而是一种肯定。而让我做出这种肯定的,是会长您。”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侧头去看身旁的会长,而金会长则是皱着眉毛看向对面的林琳。 “在会长的心里,其实现在还没有决定帝国集团由谁来继承吧。金元哥优秀,金叹也很聪明。两个儿子各有各的好,真是让人难以选择。最重要的是您尚在壮年,两个儿子却已经到了羽翼丰满的年纪。他们想要夺走您手中的帝国集团,而您此时,却没有做好准备。您可能在五年后,或是十年后,也许更久以后才想要将权利推出去。可是不等待的时间里,再短暂的时间都是漫长的。 人心异变,权利的影响又是那么让人防不胜防。这么长的时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若是金元哥找到了一个拥有更多帝国集团股份的女人结合,岂不是像是多买了一只保险单?毕竟相较于在理事长名长的金叹,金元哥平民出身的母亲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优势。虽然他是嫡子。 想到了这些,我便觉得我并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国民支持度这各东西,靠的是保鲜得宜,过了期便什么都不是。但是实实在在的股份,权利,是每一个有野心的男人都想要牢牢抓在手心里的。不是吗? 再一个,若是我和金元哥在一起了,其实是无形中让金元哥失去了一定的隐形力量。而这个时候,或是过个一两年,金会长再给金叹找一门家世相当的未婚妻,比如rs国际的那位李代表的唯一继承人。 到了那个时候,金元和金叹两兄弟其实在各个方面都已经处于平衡的状态了。而金会长的支持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了,不是吗?”说到这里,林琳摇笑轻笑,“事情发展到那一天,也不知道金元长会不会后悔,怨不怨我?” 说白了,不是她不自信。而是不想不自力量的去赌一把。 她不是赌不起,而是...没必要。 她不愿意。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她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只是希望自己过得好一些罢了。 林琳直白的话,彻底干灭火了对面的两个男人。 谁也没有想到林琳是这样想着她和金元的事情。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这么理智,真的好吗? “我自卑自己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但我也自信于我会是别人最好的选择。与其到时两相牵挂,还不如就此放手。永不走近。”林琳看着桌上一筷子都没有动过的饭菜,有些可惜。 林琳说的可能,他们都没有办法反驳。可是也正因为林琳的理智,让金会长觉得错失了林琳是金元一生最大的损失。 离开了那个尴尬的饭局,林琳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说出那番话,做出那样的决定,并不是林琳的一时冲动。而是此时虽然不曾感觉到后悔,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 非常有阿q精神的林琳又想了一回也就放下了。伸出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便准备重新找个地方去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那是真的饿的慌。 再说了,再好的男人,她也不是没有遇见过,金元这样的,小毛毛雨了。 “需要我送你一程吗?”林琳的手刚抬起来,一辆低调玛莎拉蒂就停在了林琳的面前,后车窗的玻璃被慢慢摇了下来,一张刚刚还见过的小萝莉脸蛋就那么露了出来。 “刘rachel?”林琳有些诧异,她和这姑娘分开已经差不多有一个半小时了,可是这里距离分开的商场也不过百十来米。 刘rachel将车门打开,自己在车里向另一边移了移,“我逛街,刚巧逛完,要回来了。” 林琳见此便也没客气地上了车,车里的香水味道倒是很好闻,清新淡雅,让人很舒服。 “一直在逛街?那中午有吃东西吗?我正好中午也没,吃好。不如你送我回家,我请你去我家吃东西,怎么样?”看到面前的小姑娘那种‘我好想接近你,可是我拉不下脸来过去’的神情,林琳觉得很有意思,便顺着自己的心思提出了邀请。 “盛情难却?” 林琳抿了下嘴,“嗯,是的。诚心邀请刘rachel与寒舍一起共进下午茶。”忍着笑,转头不去看面前的这只傲娇的二哈,直接对着前面的司机报了一个地址。 司机见自家小姐没有反对,直接在下一个路门拐向了林琳所居的方向。 ...... “请进。噢,麻烦换拖鞋。”林琳笑着给刘rachel拿了一双未拆封的新拖鞋。 刘rachel接过,看着那拖鞋上的小兔耳朵,撇了一下嘴,“真是幼稚。”这么幼稚的东西,只有小孩子才会穿吧。 “所以才要给你穿呀”,将手机从包里拿出来,然后把包丢在了门厅处。林琳非常自然的接话。 刘rachel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人怎么可以这么理直气状的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看到林琳只是随手指了指沙发,便去洗手间洗手了。刘rachel也只能气嘟嘟的换上拖鞋,开始参观起这个只有她卧室大的小套房。 很小,很紧凑。也很温馨。像是...一个家。 “要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吗?”洗过手,林琳一边用毛巾擦试,一边问那个一直在打量她小窝的小女孩。 “随便吧。也不可能更糟糕了。”这沙发看起来就很穷酸的样子。刘rachel在犹豫是不是要坐下来。 林琳歪头一笑,“稍等片刻,一会儿就好。对了,那边是书房,右边是卧室。你随便看吧。” 林琳说完便去了厨房。心里却开始想着两次的菜单。 冰箱里有两块雪鱼,再将超市里买的大虾仁拿出一把,一会儿用油煎了当主菜。还有一碗剩米饭,加些芝士,培根,乳酪用烤箱转上半圈,主食就有了。 再开一瓶水果罐头,分两个玻璃碗装上,看着也好看,吃着也清爽。 林琳一边想着,一边从冰箱里往外拿出食材来。当米饭放入烤箱,林琳这才开始煎刚刚腌制的雪鱼和虾仁。 可是煎着煎着,她就发现少了点什么。虽然实际上是午饭,名义上是下午茶。可是这些东西,还是少了一些。少了什么呢? 对了,是青菜。 一点绿色都没有,怪不得感觉很奇怪呢。 将炉火调小,林琳又去冰箱里找出了一包青笋,切成大小适中的小条,又在空间里找了一根胡萝卜,一根山药,都切成和青笋差多的小条后,这才在将洗好的菜,丢到了脱水的菜蓝子里。 素炒这三样,其实非常的简单,不过林琳爱吃蒜味肉肠,也许在锅里放了些油和蒜味肉肠条,之后依次放下这三种菜也就罢了。 因为是两个锅同时使用,那边文火上的鱼和虾煎好了,这边的烧什锦也做好了。 林琳从碗柜里拿出了两个大一点的盘子,分别把做好的食物放了进去。烧什锦放左边,雪鱼和虾放右边,下面的地方就放切成几块的焗米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弄,林琳会告诉你,这样可以少洗几个碗。 将餐食摆在厨房门口的餐桌上,林琳这才回身对着不远处的刘rachel笑道,“国民女神亲手烹饪,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噢。” 刘rachel走过来,一脸这有什么的样子,。随便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林琳拿了两罐果汁也坐了下来。 餐桌是个小小的圆桌,两个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就那么不说话的吃了起来 还别说,这味道还真不错。再加上林琳和刘rachel是真的饿了,吃起来就更觉得美味了。 饭毕,林琳也没有想过要洗碗,只是领着刘rachel去了卧室。 “你,你这是做什么?”刘rachel看着当着自己的面拿了两套睡衣的林琳有些吃惊的问道。 “你没看见吗?当然是换衣服了。”说完也不看刘rachel的脸,去了洗手间将睡衣换了下来。 等到回来的时候,发现刘rachel还是刚刚那个姿势一动不动。 “喂,不换衣服,是不可以上我的床的。” “你在说什么?喂,你在做什么?”刘rachel看着非常自然的当然她的面就躺在床上的林琳大声地叫道。 “平胃。”没见识真可怕。林琳闭上眼再不搭理面前的问题少女。 刘rachel:刚吃完饭就躺下来,这是平胃? 这是什么坏习惯?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自从那一日认识了刘rachel,林琳的生活中就不在是一个人了。小姑娘总是一脸嫌弃地出现在林琳的生活中。 不是嫌弃林琳的生活品味,便是嫌弃林琳的生活习惯。不过...这种不痛不痒的话,对于林琳的伤害,还没有一只蚊子来的大呢。 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短短的几天,但是要戒掉一个习惯,却是要用很久。林琳的很多习惯都几百年了,想要让她改掉,还不如试着去驾驶神七来得更快呢。 “我妈妈要我跟帝国集团的金叹订婚。”提着一兜进口水果过来窜门子的刘rachel一进屋就坐到了她之前一直嫌弃穷酸的沙发上。 “帝国集团的金叹?你妈妈这是想要什么?”将水果放到一边,林琳将手中的开心果递了过去。 “两大财阀的联盟,还不是为了利益。”将林琳剥好的开心果抢过来丢到嘴里,一副我都不当一回事的样子,跟林琳解说了一下如果她和金叹订婚,rs国际会得到的好处和利益。 林琳垂下眼,想了想,“能不订婚的话,还是不要订婚了。如果非要订婚,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宙期酒店的崔英道。” “崔英道?为什么是他?” “一是崔英道是独子。二是崔英道非常讨厌小三,反感别人破坏他的家庭。这样的男人,在婚姻上应该是能给人安全感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崔代表做事过于诡辩,若是抓住机遇,宙斯酒店可比帝国集团更容易钻人空子,得到的利益也更大。” “...那么我呢?我的幸福呢?从我懂事以后,我就知道我的婚姻不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我们这个圈子就是这个样子。可是我仍然希望我能够得到一份真心。” 林琳听到刘rachel的话,有些心疼她。 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烦恼,而有钱人就着有钱人的烦恼和规矩。 “想要得到什么,就总要放弃一些什么。刘rachel你现在想想你最想要什么,还有你拥有什么。一样一样的用笔写下来。把这些东西妥善放好,等到一年或是两年后,你再拿出来看一看,或是再添加,或是再减少。然后再过一两年,你再看。到了那个时候,最后剩下的,才是你内心最想要的东西。之后抛下你不想要的,全身心地进追求自己想要的。只是现在,你还太小了。” ...... “你呢?你想要什么?一直听从政府的安排,在国内学习政治,毕业后当一名政府官员吗?” 本来林琳是想要去美国留学的,可是就在前不久,韩国政府的某位领导人找到了她,希望她能够听从祖国的安排,进入政府法校,然后出来进入政府机关工府,将来能够成为一位优秀的政府官员。 林琳知道韩国政府为什么这么做,对于韩国政府的这种安排也没有排斥。这一点让刘rachel很意外。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安排。”别人帮自己安排好了,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之后,林琳正式进入了政府学校,为成为一颗韩国明日的政坛之星而做着努力。 不过课业还算轻松,所以今天才有时间听刘rachel说这些。 “我不想说别人家的是非,如果李代表非要让你跟金叹订婚的话,我还是希望李代表派人好好的调查一下金会长家的事情。也许会改变主意也不一定。” 金叹跟她无冤无仇的,她实在不想说出她的身世。而刘rachel也算是她的小朋友了。总不能看着她订婚再退婚。 所以林琳只能变向地要求她们家再调查调查,然后再做结论。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刘rachel一个翻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着林琳狐疑地问道。 林琳点头,“是知道一些□□。不过这些事情,你还是请人帮你查吧。我不能说。” 刘rachel眼神扫向另一侧,然后眼珠子转了转,“是因为金元哥?”一定是金家的丑闻了,不然贤珠是不可能不告诉她的。 金元喜欢贤珠这件事情,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出来了。虽然贤珠一直否认这件事情,但是刘rachel却觉得金元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早晚贤珠都会拜倒在金元的西装裤下。也因此,才会猜到是不是因为金元,贤珠才不直言相告的。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金元,贤珠不希望自己与金叹订婚。 摇头轻笑,“不全是因为他。只是不愿意道人是非罢了。我和金元之间是真的不可能的。” 刘rachel听了林琳这话,冷哼一声,表示她的无法理解,“你竟然拒绝金元哥,你知道你拒绝的是什么嘛。真是没脑子的女人。” “没脑子是种病,你小心我传染你。”林琳话落,一个小抱枕就轻轻地朝刘rachel砸了过去。 刘rachel的运动神经可没有林琳好,当场被砸了个满怀。当下就不干了,气得跳起来就扑到林琳身上闹了起来。 笑闹了一阵,刘rachel便被李代表的电话叫走了。而林琳却一直维持着刘rachel离开时的姿势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发呆。 因为韩国政府的介入,她的未来基本算是被设定了,之前对未来的设想和烦恼也都不用自己再琢磨了。 可是,这样的人生却是真的很无聊。 ...................................................................... 林琳虽然觉得无聊,但是可能是习惯了的原因。倒也没再出现什么波澜。 无论是金元还是金会长在知道了林琳的拒绝后并没有死缠烂打。毕竟话说透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纠缠了。 时间一点一滴向前走着,刘rachel和其他一些小林琳两三岁的继承者们都陆续上了帝国高中时,而林琳也差不多要大学毕业了。不过为了履历好看,她正在积极准备考研。 车恩尚的母亲也通过尹载镐的介绍去了金家做家佣。而车恩尚这个打工皇后,却阴差阳错的成了林琳的生活助理。 林琳的生活和学习以及政府安排的门面工作,让她越来越没有时间处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例如去超市采购,去商场购物等。 时间总是有的,但是随着曝光率的不断增多,林琳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只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原来的那位助理则是被林琳当成了经济人使用。凡是和经济有关的事情,都是那位助理在做着。而林琳身边却是还缺少一位女性助理。 林琳也不需要车恩尚做什么,只是每天定时将她需要的东西买回来,再帮她把需要送到洗衣店干洗的衣服送去,或是取回来即可。不过都是一些生活琐事。 她将工资给的高高的,所以车恩尚也非常的看好这份工作。 一来二去的,刘rachel和车恩尚到也见过面,相互的熟悉了起来。 在长时间的接触中刘rachel她知道了车恩尚家里的情况,对于母女二人只知道挣死工资还债的事情,有些个瞧不上。 趁着车恩尚不注意抢下林琳刚发给她的月薪,要帮她买了股票。 “呵,就你那点钱,我还看不上呢。不过是看你可怜,帮你理财。”看到车恩尚想要抢回去的样子,刘rachel非常不客气的毒舌着。 “喂,你把钱还给我。要是赔了怎么办?”那种事情车恩尚也只是听说过,哪里愿意把钱投到那里去呢。 “放心,都是短线股。赔不了。”赔了她补给车恩尚就是了。 ...... 林琳看着两个小丫头在那里你来我往的,有些好笑,但也没有阻止。 她自己的财产,这两年也在收口中。众人也知道她将来可能从政,所以收缩财产,在众人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现在,除了两座楼盘就只剩下现在居住的这套小房子了。 至于她曾经买的那些个股票,林琳都贱卖给了刘rachel和尹载镐。 说真心话,刚来的时候,那种义气风发的情绪早就没有了。留着那些个股票,林琳觉得毫无意义。毕竟她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离开,还不如卖掉省心呢。 卖掉那些股票得来的资产,有现金,有黄金,也有首饰和古董。 刘rachel是背着自家母亲,想要自己除了将来继承母亲的财产外,还有一些别的财产。而尹载镐则是为了儿子。 刘rachel的零花钱,非常的多。名贵的首饰也有不少。还有从小到大别人送她的昂贵礼物,以及刘家留给她的一些古董,这些东西,估了估价,欠林琳收购股票的钱,就还上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就要用股票转证后,抵押到银行里来支付了。 至于两人都不要的其他一些集团的散股,林琳放到了股市里。 很多人都对林琳的这一行为表示不解,让钱生钱,难道不好吗? 这一点,当然好。可是钱太多了,对她来说,是真的没有什么用处,还竟跟着操心。 就在林琳转手那些股票时,手中的那块荒地也通过拍卖会卖了出去。这样一来,林琳的产业都不需要再专门雇佣经济助理了。 ...... 就读帝国高中的第二年,刘rachel和金叹的订婚在林琳的影响下,变成了和金元的订婚。 这一点让林琳有些个始料未及。就连刘rachel也无法接爱这样的安排。 金元心里有谁,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从中间插一脚,算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金元不是也同意了吗?人家金元都不介意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介意什么呢。”看吧,这就是金元。在利益面前,一直在附和的男人。 李代表在女儿的要求下只得请人调查了一下金家,这一调查不要紧,金叹竟然是庶子。这太出乎李代表的意外了。 不过这也让李代表看到了更高的利益。 让女儿和金元订婚,然后在适当的时候爆出金叹的身世。那个时候帝国集团的股票一定会有大起伏,一方面加大自己一方对帝国集团股票的收购,一方面还可以让金元稳座帝国集团继承人的位置。 于是精明的李代表自然知道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刘rachel是和金元订婚了。 ...... 刘rachel来到这里就是向林琳说着订婚的事情,可看林琳这个态度,刘rachel就更纠结,可是林琳却没给她那个时间。 她虽然还没有毕业,但是专业能力已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时常会陪着国家领导人出席一些国际会议或是出访一些国家。 毕竟她这种国民女神可比那些娱乐圈的国民女神男神更有正面形象。对于政府来说,也更容易接受。 这一次也是一样,林琳收拾好了行李箱,准备去政府大楼一起出国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此时也不管赖在家里的刘rachel,直接将家中的钥匙丢给了她,自己拉着行李离开了。 以前她还矫情地不愿意有别人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呆在家里,这两年倒是改了不少。可能...是因为她们都是剧情人物的原因吧。 “你呆着吧。一会儿打电话让你家司机送我去机场,我先走了,下周再见吧。”说完头也不回的关上的房间门。 正好刘rachel过来,她家司机一定会在外面等着接她的。搭个顺风车也不错。 “喂,怎么可以这样?”看到林琳头也不回的走了,刘rachel气得丢了一个抱枕砸在了关闭的房门上。她还有好多话要说呢,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刘rachel气愤不已地拿出手机,翻找着司机的电话号码。 车恩尚低头看了一眼股票曲线谱,没有说话。 有钱人就是喜欢玩这种心跳,涨涨跌跌的,车恩尚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有些个不好了。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够还债的钱,然后去美国找姐姐。 第一章 =11 第一百二十五章 林琳版凯瑟琳宾利看着瘦高的便宜姐姐穿着洁白的婚纱嫁给了怎么看都不符合审美标准的矮胖黑挫的家伙。就觉得这个社会的女人特别的现实。 以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就特别喜欢里面的灰姑娘爱情故事。那么的完美,那么的让人心动。凯瑟琳这个一直横插在男女主之间的跳梁小丑,一直不怎么遭人喜欢。林琳也不喜欢她。 当时年少,特别不喜欢她那副刻薄的样子,尤其是自作聪明的邀请伊丽沙白散步,真的有一种华纵取宠的感觉。 真像那句话说的一般,每个女主背后,都有一个非常给力的女配在推着她前进。 但现在自己成了这么一个不讨喜的人物,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于男主达西先生,呵呵,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还要等到下个月。而与班内特一家的缘份,估计还要等到几年后。 变化来得太快,真的有些承受不来。 说来林琳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懞逼的时候了,林琳还记得她是跟着韩国政府的高官们一起登上了出访的专机。因为是长途飞行,林琳特意在午膳之后在飞机上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可是等到再次睁开眼睛时,就在这里了。 靠,她还有两座楼盘,一套公寓没有脱手。最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写下遗嘱呢。想到那张尚未购买金钱和提现的银.行.卡,林琳心疼的都抽抽了。 再悲伤,伤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后,林琳便开始做好准备在这个时空好好生活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个小小地遗憾,不过这并不妨碍林琳对氧气的摄取和对二氧化碳的排放。 按着原主的生活轨迹,林琳先在女校继续正常的学习贵族女子教育,然后刚从女校毕业回来,就先是参加了姐姐路易莎的婚礼,再然后跟着自家不太让人放心的热情包子哥哥一起去了伦敦,顺便在路上检查家族的产业。 不是第一次成为外国人,也不是第一见来英国。林琳的适应能力相当迅速。别的还好,不过在这么多的餐食上,林琳其实是不太喜欢韩餐的。不过韩氏烤肉什么的,林琳倒是蛮喜欢的。 ...虽然不想承认,只要是肉类的吃食,她都喜欢。 英氏的餐点,除了那个哈吉斯,别的倒还能适应的了。宾利家的厨师,也很让林琳满意。 而且就算是不满意,也没什么。反正她在空间里储备了不少吃食。调换着样吃,也能吃好久。 虽然空间里有的是物资,但是到了现代没有来的及采购物资,真真是一大败笔。 ...... 在到了伦敦后,宾利先生就正式下了拜帖,要拜访那位让他一见倾心,二见衷情的,颇为欣赏的达西先生。 达西先生可能是很少见到这么可爱的呆瓜,所以在收到拜帖的当天就送来了回帖,邀请宾利兄妹和出嫁的路易莎夫妇去做客。 宾利很高兴,也将这份喜悦传给了林琳及路易莎。 林琳现在还不到十八岁,正是粉嫩的年纪。又因为来了这一两年一直习武的原因,身材非常的标准,不但标准,还匀称有肉,凹凸有致。 所以在穿衣服上,也非常的好看。为了见一见年幼,呃,几百年前自己年幼时的男神,林琳很是费心思的挑选了一翻首饰和裙子。 裙子是暖黄色的缎子。大大的衣领被改小了一圈。圆型的衣领,白色纱质长袖的款式。衣领和纱质袖口都绣着一圈浅紫色的刺绣。整条裙子在裙角处还绣着一圈与上衣同样的花纹外,便再无其他。 淡雅,却又带着一丝少女的芬芳。卡腰的墨绿呢子外套正好将林琳纤细的蛮腰露了出来。好看又带着天真的魅惑。 林琳看过九五版的傲慢与偏见,此时英国服装正和那部电视剧中的一样。所以,这让林琳很怀疑一会儿去拜访的那个达西先生会不会也帅到跟九五版男神一样出浴,呃不,是出水时煞到万千少女呢。 真心期待。 “亲爱的,你这一身真的是太棒了。等到今年你正式进入社交界,一定会是整个伦敦最美的姑娘。”路易莎在林琳的衣柜里找出一条轻薄适中的长围巾搭在林琳的脖子上。 一会进了室内,是可以搭在手臂上的。既好看,又可以保暖。说到没有话可说时,还可以假借整理手臂上的围巾,低头想一想可说的话。 “亲爱的路易莎,你今天也很漂亮。”转头对着她笑了笑,林琳又将视线转到了镜子里。 轻轻抿了抿嘴,确实是很漂亮。大眼,琼鼻,殷虹的小嘴,在巴掌大的脸上,特别的好看。再加上人白三分俏。 不说别的,凯瑟琳确实是个美人。 头发是不太标准的黑色,是林琳可以接受的发色。如果是像宾利那个金灿灿,估计林琳会有一阵子不敢照镜子呢。 暗夜色的长卷发被盘了起来,脸颊边的碎发,和蓬松的头发都看起来是那么美好,本就颇为自恋的林琳,一下子就被自己美呆了。 说来,论起家世。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份其实并没有比女主好多少。一个是小地主家的,不能继承产业,只有一千英镑嫁妆的漂亮姑娘。一个是有着两万英镑嫁妆的商人家的小姐。 墙里墙外的区别。 一千和两万,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现实差价。但是不得不说,这钱确实是可以让凯瑟琳嫁个比女主伊丽沙白更好人家。 当然了,嫁妆在三万英镑的达西小姐,也会比凯瑟琳嫁的更好就是了。前提是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有过私奔这码事。 林琳歪了歪头,今年她还不到十八岁,达西小姐此时应该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吧。 咦,不对。 她的年纪和那个女主伊丽沙白的差不多大。而女主二十一岁时,达西先生是二十八岁。而达西小姐比哥哥小十岁。现在她不到十八岁,那么也就是说,今年达西先生是二十五岁上下,而那个达西小姐是十五岁,私奔未遂好像也是十五岁来着…… 搞不好,这会已经结束了一个小地图呢。 想到电视剧中达西小姐那可爱萌萌的小样子,林琳也觉得惋惜。将来的人生和婚姻中,时刻会出现这么一个渣男。 尤其是回娘家的时候,自家嫂子的妹妹的丈夫曾经和自己商量过私奔这种事情,真真是让人不能直视。 这么一件事情,要是被达西小姐未来的丈夫知道了...... 唉,社交圈子太窄了。 亲爱的达西小姐,不是姐姐没爱心。主要还是你哥哥办事不靠谱。对付这种人,这种事情,难道只是给点封口费就可以解决的吗? 谁不知道你们老派的英国贵族都是在印度开过公司的。这会充什么良民。 当然,更不可否认的是,你哥哥还给你娶了一位那样关系复杂的嫂子。 将项链和手链一一戴上后,才在路易莎不满的眼神下,出了房间去了楼下的餐厅。 林琳带着珍珠的项链和配套的手链,这一点没有错。但是林琳自从来了就从不戴有十字架的东西,这一点就让路易莎不高兴了。 说了几回,林琳都没有听,路易莎也就不在提了。不过每每在周末做礼拜时,都会为叛逆的妹妹在上帝面前忏悔她的不虔诚。 早餐桌上,那位不得林琳眼缘的姐夫赫斯先生无一例外的,第一个坐到了餐桌上。 这对结了婚的夫妻为什么要一直在她面前碍眼呢? 说来也真的是让林琳弄不懂,路易莎为什么要在前一天还说要找个英俊优雅的绅士结婚,却在几天后,答应了赫斯先生的求婚。 然后结婚了,不回到自己的家里,却是要天天的和弟弟妹妹住在一起? 外国人,真奇怪。 “你们要回到南边去?为什么这么突然?”正吃着早餐,赫斯先生突然出要带着妻子回到自己的庄园去。这让宾利非常的不解和震惊。 “家里管家来的信,说是我的哥哥生病了。我的侄子也有些个不好,所以让我赶回去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 做为家族的次子,除了那个姓氏,其实并不能获得多少财产。但是若是哥哥和侄子都生病没了,家里的产业和庄园,次子是有优先继承权的。 “这太突然了。”林琳看着路易莎说道。 能不突然嘛,早饭前她还想着这两口子为什么不回自己家里,现在早饭还没吃完一个煎蛋呢,便宜姐夫就要回家去了。难道是她真的表现出来了一副不好客的样子? 可问题是,这也不是她的家呀。准确的说,这里只是宾利的家。她们两姐妹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没出嫁的,其实都送是借住的客人而已。 区别只在于没出嫁的,更理直气壮一些罢了。 “是的,是的。非常的突然。亲爱的凯瑟琳,就在你和路易莎还在楼上房间的时候,我收到的信。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我必须在早饭后马上起程。就连行李,”将视线转到妻子身上,“只能拜托路易莎了。我知道你是最棒的。” “当然亲爱的,我保证早餐后一个小时,我们就能出发了。”路易莎听到了丈夫的话,虽然很震惊,但是相对于丈夫话中的深意,她更是觉得惊喜。 那可是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呢。 因为立场不同,就算是天真善良的宾利先生都没有说出让上帝保佑赫斯先生哥哥和侄子的话来。更别提林琳这个对着面前的夫妇懒得说场面话的人了。 不过也因为这件插曲,早饭被很快的结束了。路易莎带着几个女佣人开始整理行李,赫斯先生则是准备马车和去书房写了几封信。 林琳见状,只得吩咐厨房准备一些点心和吃食,等一下给路易莎带走路上吃。 九点半,一共两辆马车。林琳自己和一个女佣人卡西米一辆马车。路易莎和她的女佣人一辆,分别在宾利和赫斯先生的护卫下,一个离开了伦敦,一个驶向达西家在伦敦的居所。 且不说路易莎和赫斯先生如何,这一边,宾利骑马,林琳做车,走走停停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才到了达西兄妹的住所。 正如来之前林琳所想的那样,此时的达西小姐人生中的第一次私奔已经被自己的哥哥腰斩了。这会其实还在羞愧中。 不过此事毕竟鲜为人知,所以就算是心中再怎么不好意思,此时也跟着哥哥来到了门前,迎接哥哥邀请过府的客人们。 十五岁的少女带着好奇和羞怯,抬头看过来的样子,就萌住了林琳。 一下子,林琳仿佛看到了活着的,现实版的小鹿斑比。 一时到了近处,两对兄妹,互相见了礼。林琳便在达西小姐的招待下,跟着宾利进入了府邸。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林琳版凯瑟琳宾利对于截胡女主伊丽沙白小姐的好婚姻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原因倒不是自己有多高尚的情操,只是因为她曾经看过一本傲慢与偏见的续书。书里面的内容,让林琳对于前一本的唯美爱情有了一些抵触。 那个续书,就好像让林琳想到了曾经在现代被人说的关于灰姑娘的故事。三十年后的灰姑娘的生活。 生活中哪来那么多的童话故事呢。 而且这不同于在暮光之城中,截胡爱德华的事情。爱德华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她虽然不反对老少配,但是差了几十年,就有些太大了。 那少女是真的十七岁的少女,而爱德华呢。快百岁了。两个人的思想和经历阅历都让人觉得有差异。林琳并不认为两个人真的适合在一起。 当然了,她也没觉得自己适合就是了。可是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例外,她几百岁的经历和阅历除了找爱德华这种有年纪,有阅历还有颜值的,又能找谁呢? 而恰好她出现了,而恰好他喜欢上了她。所以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不是吗? 可是此时,虽然她一如原著般先于女主认识了达西先生。但是对于长相英俊,看起来有些冷漠成熟的达西先生,林琳却真真是没有啥想法。 就算是记忆深处的男神。可言语间不脱离这个时代的言谈和用词,也让林琳感觉到了思想上的差异。 真的是很多年的差异。 从见面到坐到达西家的待客厅里,林琳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关注过达西以外,其他时候并未将注意力转到她的身边。因为坐在她身旁的达西小姐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娇娇糯糯易推倒的样子,很符合林琳心中对于女儿的联想。林琳现在好想将达西小姐扭到一起的小爪子握到手心来,看着小姑娘紧张的样子,林琳心里升起一股特别兴奋的感觉。 小乖乖,真心萌。 “达西小姐,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看着白嫩嫩的小肉爪子,笑眯眯地问她。 乔治安娜虽然不是头一次接待客人,但还是有些紧张,不过面前的小姐笑着好不温柔的样子,倒是减少了一丝不自在。 “我喜欢画画和弹钢琴。宾利小姐,你呢?”最后一句‘你呢’问的有些小心翼翼。看得林琳不禁好笑了。 这小妞真真是太胆小了。 “我平时也跟你差不多呢,达西小姐,平时练琴的时间很长吧。我看到你的手指到现在都是红的呢。”不但红,还有些轻微的发抖。 乔治安娜一听林琳的话,下意识地下将手握了一下拳,然后发现有些反应有些过激。脸又悄悄地红了起来。 “我每天早上都会练两个小时的琴。”今天早上吃过早饭,乔治安娜就开始练琴了,一直到林琳和宾利上门的前一刻钟。 “原来是这样呢。若是达西小姐不觉得我冒昧,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我会一些按摩的小技巧,每次练完琴都会自己揉一揉,按一按。若是您不嫌弃,我可以教给您。” 乔治安娜听了一愣,有些个无措。不过还是不知道要怎么拒绝别人的,点了点头,小声的说道,“当然不,谢谢您,宾利小姐。” 于是正大光明下,林琳抻出了手,直接将乔治安娜的一双白嫩的小爪子握到了手里。 软软的,嫩嫩的。就是有些个瘦。不过想到乔治安娜的本就有些清瘦的身材,再加上经常运动的手指,就没有什么疑惑了。 左捏一下,右搓一下的,说是教导乔治安娜什么按摩手的小方法,其实不过是吃了一顿嫩豆腐。 不过林琳怪阿姨活的久了,自然也知道怎么跟小姑娘说话。一会问一句,今年多大了,一会又问一句,生日是什么时候的。过了一会儿,再说说自己的,然后继续逗着小姑娘说话。 不知不觉间,乔治安娜就放下了紧张,自然而然的谈起了感兴趣的话题。 “我更喜欢画山水画,人物画嘛,嗯,画得不是太好。你呢凯瑟琳?”乔治安娜不喜欢画人物画的主要原因还是不太敢看人的眼睛和脸。 “都不太喜欢。不过你知道的,淑女总是要学这学那的,”给了一个‘你懂的’眼神,“相较于那些事情,我更喜欢骑着马,感受风的速度。” 突然有一种发现在了小秘密的样子,乔治安娜也顺着林琳的话,小小声的说道,“可是我不喜欢侧着坐在马背上,总感觉会掉下来。” 林琳眼睛一亮,“我也是呢,感觉怪怪的。总要掉下来的样子。对了,哪天我们去买东西吧。我今年要进入社交界,需要定做一些礼服和买一些首饰。哪天我们一起去吧。” “真的吗?可是我都没有买过东西?” “你没有零花钱吗?”不是吧,男神竟然这么刻薄亲妹妹? “有,哥哥有让管家按月给我零花钱,可是我没有花过。我的衣服首饰都是,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都是管家太太管着的。” 说到这个,乔治安娜才发现自己活到这么大,还真的没有出去买过东西。所有的事情,哥哥和家里的管家都会准备好。 衣服,首饰,画纸,凡是她生活中会用的东西,都不会少。可是在上学的时候,她也常常听到学校的同学去了哪家的商店买了什么东西。或是挑到了什么合心意的礼物。而这些,竟然离她那么遥远。 “有就行了。我都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卖东西的地方,不如哪天我们去找一找,以前都是路易莎给我参考的,噢,路易莎是我的姐姐,她嫁给了赫斯先生,本来她们今天也是要一起来拜访的,不过赫斯先生的家里有些事情,他们便离开了。以后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路易莎非常的会搭配衣服。” “...我也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商店。不过,我可以问管家太太,她一定知道。” 林琳点头,拉着乔治安娜的手,也说个不停。虽然她的本意是想让这个内向腼腆的女孩,多说说话,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在说话的时候,林琳却发现这个女孩真的好博学,知识的储备量和阅读量是那么的丰富。 言之有物,并非是那些她以前接触的小姐们的无病呻.吟。这让林琳更加的喜欢她了。 这一刻,她竟然开始嫉妒起有一个这样妹妹的达西先生了。 从钢琴说到逛街,从逛街说到了衣服,再到首饰,再到搭配。两个女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般。 一直有说有笑的样子。看得达西先生既欣慰又担心。 相较于一旁说的眉飞色舞的宾利,达西到还在一心二用地看着女士这边。 妹妹最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他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办法更好的开解他。 想到自己只能用增加妹妹的零花钱来让妹妹开心的办法较果并不明显,心里就有一些低落。不过今天看到宾利的妹妹带着一脸让人不舒服的笑容和妹妹说话的样子,却让妹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怪异却又让人高兴。 那件事情,可能自己真的吓到妹妹了。妹妹那么小,他不应该说话那么严厉的。 达西从这位小姐下马车便看出来林琳对他并不热情,相反的,还隐隐有点无视的样子。所以进来这么久,除了基本的礼仪招呼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过在他看来,她倒是更能自愉自乐,尤其是逗着妹妹说话时笑眯眯的样子。 没错,是逗。像是在逗只小猫,想要看她舔毛伸爪子。 而妹妹从最开始的拘谨到现在自然交谈,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妹妹有多么的腼腆,达西是知道的。她非常的害怕生人。对于一个第一见面的小姐,竟然可以这么自然的交谈,这是达西从来没有看见过的。 要知道就连表妹安娜都不能做到呢。 不自不觉中,达西对林琳倒有了一些好感,这是林琳始料未及的事情。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太早了些。 午饭的时间到了,兄妹俩个自然而然地留了下来。毕竟他们就是为了来吃午饭的不是吗? 饭后,按例林琳都是要小睡一下的。不过今天坐客在达西家里,这种想法是没有办法实现了。于是林琳便与乔治安娜一起去了与达西和宾利相隔一墙的另一个书房,准备找本书消磨一下午饭后的时光。 毕竟不可能吃了午饭就起来离开,而且先生们好像还有些话没有说完。 各自坐在沙发的一角,两个小姑娘各自找了本书,静静地看了起来。 也许是气氛太好的缘故,林琳的头一点一点地低了下去。然后身子一歪就睡着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乔治安娜抬起头,正好看见林琳睡着的样子。 看了一眼壁炉中的火,感觉不会冻着自己新结交的朋友,乔治安娜便没有打扰林琳,准备让林琳继续睡下去。 不过午后的阳光洒在林琳的脸上,竟然意外的有一种非常圣洁的样子,看得乔治安娜有些愣神。 拿起一旁茶几上的素描本,轻轻地画了起来。 乔治安娜并不喜欢画人物像,是因为她能感觉到一种侵略。但此时的林琳,睡着的样子,就像个天使。美好的样子,让乔治安娜想要保留下这一瞬间。 林琳在浅眠,乔治安娜在画画,一室的静怡和美好。 这是推开两间书房相连的门后,达西与宾利共同的想法。 当然在正常的情况下,男人们都会分泌一下过剩的荷尔蒙,可惜了,此情此景,不说达西没有心生什么,就连一直不断被爱神之箭射中的宾利,也没有对乔治安娜产生点男女之间别样的情感。 第127章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先生们还算有些绅士风度,进来后并未吵醒酣睡的林琳和沉浸在作画之中的乔治安娜。 一如来时般,静悄悄地退回了另一间书房里。 “真是打扰了。”对于妹妹在别人家做客的时候睡着在书房的事情,宾利有些不好意思地向达西道歉。 “你无需这样说,事实上,我很感谢令妹陪伴了乔治安娜。虽然很冒昧,但我仍是想要请求你,答应让令妹与舍妹交往。乔治安娜没有朋友。我很担心。” 达西的话,让宾利有些意外。他认识的达西是最重视这些礼仪的,今天的凯瑟琳是有些失礼的。但他没有想到,达西竟然还会希望让她与自己的妹妹来往。 “当然,当然。我相信能和达西小姐交朋友,也是凯瑟琳愿意的。你不知道,我也在担心凯瑟琳,这一回她从学校回来后,越来越不愿意说话了。平时她连路易莎都不愿意搭理。这让我非常担心。” 要是林琳在这里,一定要喊冤了。之前的凯瑟琳到是愿意说话,可是那都说的是什么。不是巴结这家小姐,就是鄙视那家小妞的。 这样的事情,打死林琳都是不会干的。活了这么几辈子,她怎么可能低声下气的去做那些献媚的事情。当然了,,林琳也是不会干的。 ...她早就不那么幼稚了。 还有,之前没有正式进入社交圈。这也让林琳懒得去应付那些挑剔的眼光。 在林琳看来,这时候的英国社交圈。其实不过就是一些未婚男女,或是已婚男女在舞会上,挑一个下家罢了。 这种事情,无论是让人挑,还是她挑人,她都是没有兴趣的。别的且不提,只说她有两万英镑的嫁妆,便是不嫁人,每月吃利息,也是能过一生的。虽然不能大鱼大肉的过。但她有空间呀,卖上一两只元朝的咸菜坛子,或是直接将她手中的金子换成英镑,都可以富裕的过一辈子的。 所以在林琳的想法里,将来宾利结婚了,她就在不远处买上一套小房子搬出来。到时无论嫁与不嫁人,都不会像书中班内特姐妹那样为了不过得穷困潦倒.而拼命嫁人。 也因着种种考虑,所以自从林琳来到这里,便慢慢地改变了原来的凯瑟琳的一些习惯和作风。 再说到平时里,跟姐姐路易莎说话的时候,也是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姑娘教养不好,谁家的姑娘长的寒碜了。谁家姑娘的嫁妆多了,谁家的少了。谁家的小姐穿的衣服好看,首饰贵重等等...... 这种话题,一天两天的,林琳还能有个新鲜度,但是时间长了,本来社交圈就窄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就便成了一直在重复。这种事情,见过了‘大世面’的林琳,能听得下去,那才怪了。 于是一般的情况下,林琳都会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之前在现代社会买的那些光碟,或是练练功,睡睡觉。 两个兄长对着各自的妹妹都有着一份关心,再加之两人朋友的关系,也更让他们的关系贴近。 都对自家妹妹有着一份自信,他们并不相信自己的妹妹会不招人喜欢。所以谁也没有担心两个小姑娘的关系会不好。 当然,事实上也证明了两位先生的决定是对的。自那天起林琳和乔治安娜就走的非常近。 小姑娘不喜欢说人是非,也不会瞧不起身家不如自己的人。再加上小姑娘天真,胆小的样子,很让林琳有保护的欲.望。所以越走越渐。 到了最后,林琳或是乔治安娜都可以随便住在彼此的卧室里。像好闺蜜一样谈天说地。 “这是路易莎的信?”这一日,乔治安娜带着女仆来到了宾利家在伦敦的府邸。一进来,便看见林琳在起居室里看信。 林琳抬头一看是她,就笑了。“怎么今天过来了?身体好些了吗?我还想今天去看你呢。你就来了。”前两天,天冷,乔治安娜又病了,于是林琳一见她进来,连忙吩咐佣人将起居室的壁炉烧的更旺一些。然后又让人上了热茶。 “红茶?我还以为你要喝咖啡呢?”乔治安娜看到佣人上了一样的茶,便笑着问林琳。 林琳晚上睡的晚,一般早上都起来。所以上午的时候,都是要喝一杯咖啡来提神。此时正是上午,所以乔治安娜才会有所问。 “陪你呗。”林琳摸了一下小肚子,对着乔治安娜挑了挑眉。 “是在看路易莎的信吗?”指了一下自她进来就被林琳放在一旁小桌子上的信件。 林琳点头,“是的,是路易莎的信。她在赫斯先生的家乡。不过,”林琳耸了耸肩,非常不淑女,“她非常的忙,要管理田庄,还要帮助赫斯先生处理一些家族事情,所以她信中说,这两年是没办法离开那里了。” 林琳在当初路易莎和赫斯先生离开的时候,悄悄地送了一个带着好运和幸运的小魔法道具。 只是很多的时候,有人幸运便会有人不幸运。路易莎夫妻一路安全地回到了家乡,一路顺利的等到了兄长和侄子死亡,然后又一路幸运,一路顺利的继承了财产。 于是这份幸运就让路易莎和赫斯先生有别于原著中,时刻路随宾利和达西去女主的家乡谈恋爱了。 “那真的是太遗憾了。我还没有见过路易莎呢。不过这么说,秋天的时候,她也没办法路我们一起去乡下度假了。” 林琳点头,“是的。看起来是这样。”不去也好,省得路易莎那个性子再做出什么丢人或是尴尬的事情。 剧情就要开始了。就在明年的秋天。 林琳到想这里,抬头看着对面抱着茶杯喝茶的乔治安娜。这两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那么好。去年的时候,乔治安娜便悄悄地将她曾经打算要和威翰先生私奔的事情告诉了她。 她记得她告诉乔治安娜的说法,让她忘记当初的事实。小姑娘虽然对于说谎有些不太自在,但也知道林琳是为了她好,所以劳劳地将林琳的话记在了心里。 当初她并没有要与威翰私奔。是威翰报复达西先生所以与当时的女家庭教师串通好了,要绑架她。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哥哥达西先生的突然到来,才解救了她。 而当时说好的私奔地点,就是威翰骗她说的哥哥让她去度假的地方。 毕竟威翰是他们达西家的管家之子,他以受达西先生嘱托送乔治安娜去某地,乔治安娜和其他下人并不会怀疑。再加上有个女教师帮忙的时候。 林琳告诉乔治安娜无论对谁,无论是谁问起,都要打死不承认,也许会让人觉得高傲,但用这套说词这么说却是对她最好的保护。林琳让她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林琳记得乔治安娜听到后,流着眼泪扑到了林琳的怀里。 当初的那件事情,她是真的吓坏了。她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哥哥虽然只是说了她两句,可是她却也知道自己当初做的都是错误的。 一但被别人知道,为了不影响达西家族的荣誉,哥哥也只能将她送到修道院去。 就算是将来,她找到了一位良好的绅士在上帝的见证下结为伴侣,但是若是让他知道了这件事情,她的人生也将变成黑暗。 哥哥拿钱打发了威翰,可是只要想到这个人还生活在英国的某个角落,乔治安娜那颗时常脆弱的心脏便会感受到一种恐惧。 ...来自看不见的地狱深渊。 只是换了一种说法,却将她在心中扮演的角色完全的弱化了。将来无论是谁知道了这件事情,她都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将事情说出来。 她并没有违背上帝的教导,做出有违淑女的事情来。 她没有。 ...真的没有。 她只是...... 她感谢凯瑟琳,虽然她在教唆自己说谎。 她也感谢哥哥,对她尽了最大努力的包容。 那天晚上,林琳在卧室里逼着乔治安娜大声地说了一百二十遍,然后再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又让她说了二十二遍。 林琳相信,无论是古代皇子的读书方法,还是疯狂的李洋英语学习法,都应该能够派上用场。 这件事情弄到最后,乔治安娜都会条件反射性地想起林琳教给她的说词。 神态自然,不卑不亢。 被人突然间问起,又能如此回答,这让一旁担心的达西先生都愣住了。 等到达西先生看到一旁娇笑的小妻子时,心下明白,轻轻地摇头微笑。 他捡到了一个宝。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现在回到当下,两位年轻的小姐,就着衣裙上的绣花讨论了一番圣诞舞会的事情后,宾利和达西就都过来了。 两位先生上午去了伦敦的一家工厂。在听到佣人提到乔治安娜今天过来找林琳后,便一道过来了。 午饭的时候,仍然是林琳和达西先生错一位的面对面坐着。但自始自终林琳都没有抬头看过达西先生一眼。 林琳没有看达西,但是达西却时不时地抬头看林琳一眼。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达西最近在社交舞会上,总会想起林琳。 虽然林琳没说,但是达西就是能感觉到林琳同他一样,都是不喜欢舞会的人。 就算是林琳什么也没有做,但是达西仍是能知道林琳是个与他在思想上有着很多相同点的姑娘。 每每见过她,达西都会揽镜自照,脸依然英俊,身材依然挺拔。可为什么面前的小姐,总是会无视他呢。 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八章 有一日,两人在书房偶遇,达西正好看到林琳对着一本莎士比亚做出一副远离和不敢苟同的样子。不禁好奇问她对莎士比亚是什么看法。 林琳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谁谈一场恋爱像书中写的这么波折,哪还有坚持下来的信念。这种不是死了都要爱,或是把人往死里爱的爱情,要么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么就是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信仰,这种爱法,跟那些让人上瘾的毒.药又有什么区别?敬谢不敏了。” 能把莎士比亚式的爱情说得这么血淋淋,干巴巴的,达西还真的是头一回听见。不过,却该死的有道理。 “...那么你想要的爱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相濡以沫,日久生情,门当户对,真心相待那种吧。达西先生呢?” 达西深深地看了林琳一眼,“同你一样。”日久生情? 也许...真的会日久生情吧。 .................................................................. 查理斯宾利,林琳的哥哥,抽疯似的在乡下租了套房子。这间接让林琳对于查理斯的理财能力和智商都有了一种极度的不信任。 不用林琳邀请,和林琳相交一直很好的乔治安娜便跟着哥哥一起答应了宾利的邀请。 乡下小镇的自然风光,对于林琳来说,并没有多么的吸引人。只是空气却是比伦敦好了太多。 做为贵族或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都会有随身女仆的。所以整理行李这种事情,从来都不需要林琳或是乔治安娜来操心。到了地方,两人换了一身衣服,便牵着手出去玩了。 男人们看着各自的妹妹,都是会心一笑,当然一直表现的很沉稳的达西先生,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除了看自己的妹妹,还看了别人的妹妹。 尼日斐庄园,非常漂亮的一座庄园。 林琳与乔治安娜看着面前有别于伦敦的风景,心情都是极好。 “可爱的凯瑟琳,宾利先生的这个决定真是太正确了。我喜欢这里。你看,这天空多蓝呀。”乔治安娜在路边摘下了朵野玫瑰,非常高兴的朝着一旁的林琳说道。 林琳笑着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希望他能够买一座自己的庄园。租房子的费用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你说的对。我哥哥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这里可真美。” 这里更美的不是天空,也不是鲜花,庄园。而是不远处的一班内特一家。 做为一个妹妹,林琳对于既将迎来的嫂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别的不说,若那位简班内班大小姐是跟她的母亲一样的性格,林琳可就要头疼死了。 都说歹竹出好笋,有些神经质的母亲,不太负责任的父亲,有些小聪明,诙谐幽默,却偏听偏信,仍然只是英国乡下姑娘的二妹妹,读书读傻的三妹妹,以及时刻花痴,随时进入癫狂状态的两个小妹妹们。简班内特真的是将全家的优点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 小的时候,林琳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心中是非常喜欢女主角伊丽沙白的。后来...可能是心中的嫉妒,还是真的本身不喜欢她的性格,林琳就对她没有什么感觉了。 一直到后来工作,达西先生都是她们那个年代小女生心中的男神。可是那毕竟太遥远不。遥远的只存在于梦中。 说真心话,霸道总裁谁不爱呢?那种天凉王破,陪你旅游送你买鱼塘的霸道总裁更是容易让人疯狂的迷恋。达西先生就具备这种特质,这是最近林琳发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转过头,看向乔治安娜的左侧,那个方向就是朗伯恩吧。 似有所感,林琳收回视线,又看向身后。 费茨威廉.达西 他站在那里做什么?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吧? 林琳不解,但还是礼貌地提起裙摆微微行了一礼。而一直站在那里不出声的达西看着林琳优雅的行礼,眼中更是划过一抹深意。 回了一个英国男人经常用到的伸士之礼,达西便一步一步向林琳走去。 步伐很慢,每一步都好像踩到了心跳上。 达西很帅,五官深邃。双腿修长,穿着这个时代的衣服,更显迷人。林琳看着越走越近的达西,情不自禁地捂了一下心口。 那里好像跳动的不符合规律。 这看脸的世界呀,人都是视觉的动物。 天天这么秀,万一自己一个没忍住,将人扑倒,又算是谁的责任呢。 达西走到近前,看着面前的女孩,眼神凿凿地说道,“凯瑟琳,乔治安娜。我接你们回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琳就是觉得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 她是练武之人,这种感觉她知道不是错觉。 不但现在不是错觉,林琳知道最近达西男神一直都是怪怪的。尤其是看自己的眼神,都透着一股子怪异。 林琳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位男神发现了她优秀的内在美,然后突然发现爱上了自己了?那她是推倒他,还是半推半就地被推倒呢。可是问题是这位男神是越看自己,眼神越怪。不但怪,还透着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感觉。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琳虽然也不想纠结这件事情。可是任谁被人一天天这么盯着,都会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难过是自己教唆乔治安娜说谎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不,不,难道是自己偷偷用魔法,让他发现了? 林琳哪里知道,这是达西先生正在仔细计算如何将她这只小猫收到自己的窝中呢。 十月份的英国乡下,其实已经有些冷意了。林琳在听到达西的话后,便跟着达西兄妹回到了室内。 英国人都会有互相拜访新邻居的习惯。宾利虽然今天才到,可是就有人上门来拜访了。林琳不愿意从正门进去,再跟人寒暄。看了一眼乔治安娜,悄悄地比了一个后门的手势。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达西先生。 自己最亲的妹妹,自己上心的姑娘。都用一双水蒙蒙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达西的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对自己的不擅言辞有些不满,达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而那张本就冰块向的脸,也更加的寒气四溢。 乔治安娜见了,有些个害怕。拉了拉林琳的裙摆。 要不,还是从正门进去吧。 林琳想了想,觉得她毕竟是半个主人,若是这个时候惹达西不高兴了,估计接下来的度假时间大家都不会太好过。 “走吧。”达西看到面前的两个姑娘这副表情,便知道是自己吓到了她们。想了想,便直接带着人去了后院。 至于一直接待来访邻居的宾利那里,反正他也不是主人。出不出现无所谓。 真是莫名其妙。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怎么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人逼良为娼了似的。 乔治安娜看了一眼走在前的哥哥,轻轻地摇头。“我也不知道?嗯,凯瑟琳,是不是你惹我哥哥了?”乔治安娜觉得哥哥平时还是好的,只是在面对凯瑟琳的时候怪怪的。 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咦,这怎么可能?我平时都离你哥哥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 真是冤枉死她了,有木有? 林琳在上一个世界一个人过日子过得还挺舒心的。所以在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想过去强求一份感情。什么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就罢了。 再说了,男神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远观的。 若是走近了,......特别地毁三观。 再帅的男人,感冒的时候,也是大鼻涕啦擦的。再高大上的男神,拖下穿了一天鞋,照样能熏死人。 早起的眼屎,睡醒后的口气,挠痒时的扭摆,其实真的跟普通人没啥两样。 再加上对于那本续书的心结,她对达西先生是真的敬而远之的。虽然有的时候,被美色所误,总想着将人扑倒。 “噢。”那会不会就是因为凯瑟琳的躲避而让哥哥生气了呢。 直觉告诉乔治安娜这话不要说出来,不然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 而走在前面听着身后的两个少女小声谈话的达西,是真的对林琳没有办法了。 他学着书中说的,用那种专注的,深邃的眼神看着她。为什么她还会说自己奇怪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对她散发着求偶的信号吗? 幸好这段达西先生心里的自白,没有被林琳知道。不然就不知道会囧成什么样了。 那真真是天空飘过一行字——我了个去。 还求偶的信号? 敢问达西先生,您老究竟看的是什么书? 这书的描述咋跟动物世界似的呢? 还真的别说,这还真的是一本跟养殖培育有关的书籍。 一位农场主的发家史。 ................................. 在乡下的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转眼间她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个两个星期了。明天便有一个舞会。 林琳在听到宾利这么说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达西。 她记得这是达西先生第一次见到女主伊丽沙白的舞会。 想到达西先生当初用刻薄的话形容伊丽沙白,林琳就要为面前的达西先生点上一排蜡。 活该,直接点燃了女主那颗偏见的心。 不过现在是十月末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威翰是十一月下旬出现在麦里屯的。 于是林琳刚用同情的眼神看完了达西先生,又用同样的眼神看向了达西小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一对难兄难妹呀。 她能说,真不愧是亲兄妹吗? 达西小妞那么萌,那么可爱。这威翰却像是一个□□一般的存在。 不,像臭虫。 怎么看怎么恶心人。 一起私奔未遂,还不至于要人命。毕竟人家亲哥哥也很是‘良善’的奖励了人家一笔钱吗? 可是这样的人要是不收拾他一番总觉得会错过一个棒打落水狗的机会。 嗯?她记得她好像还收藏了几支打隔药水。 那是斯内普的改良版。一支下去,如果没有解药,五年内只要说话就会打隔。而且每次打隔,嘴里都会往外喷口水和气泡。 不如就用那个?反正威翰也就是那张嘴会搬弄是非,道人长短了。 林琳想到这里,就被自己描绘的场面逗笑了。 “凯瑟琳宾利小姐,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使你发笑吗?” 第129章 第一百二十九章 达西其实注意林琳很久了。面前的小姐不好好吃饭,一会儿看自己一眼,一会儿又看妹妹一眼,一会儿又是沉思,一会儿眼中就露出奇怪的眼神来。 以自己对这位小姐的了解,平时都是很能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的,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突然不想在他面前装样子了吗? 是不是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了? 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能笑出声来。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林琳对于自己非常的不满意,可是再不满意,面对餐桌上的三人,也只能给处答案出来。 “刚刚不是在说舞会的事情,我只是想到了我和乔治安娜还没有舞伴而已。” 宾利:“......”舞伴不是要在舞会上找的吗?还有,没有舞伴竟然还可以高兴的笑出来?凯瑟琳,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感觉...真的好假。 达西:“...若是宾利小姐不介意,我倒是愿意成为小姐今天的舞伴。”小骗子,这种谎话也能面不改色的编出来。 乔治安娜看看哥哥,又看看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 连她都听出来凯瑟琳说的是敷衍的话,为什么哥哥还要这么说呢? “谢谢,自然不会。”她能说她好嫌弃的吗? 她一点都不喜欢跳舞的好不好?若是后世的那种交际舞她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现在这种跟集体舞似的交际舞,她还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达西满意了,点点头。继续低头吃早饭。 林琳泛巴了两下眼睛,实在不明白对面的达西先生又抽什么风,不过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她也不在说什么。倒是宾利和乔治安娜互相看了看,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这女人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吗? 达西眼角余光看了一眼又淡定吃饭的林琳,心下郁闷。 每年像狂风浪蝶一下围在自己的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当时自己烦不胜烦。现在真心上心一位小姐了。可这小姐愣是无视了他的存在。 倒底是什么才能够吸引她呢? 达西想到了那个在女人上有些建树的威翰,当下脸就黑了。 难道她喜欢这样的? 不,不,他绝不允许她那样‘自暴自弃’的审美。 面瘫着一张脸,谁也不知道达西在哪些什么。不过,在坐的三个人,好像也真的没有谁会想到达西在想什么吧。 饭毕,仍是两两组队,各玩各的。 最近闲来无事,林琳准备绣点荷包。所以这会正在阳光室里一针一线地绣着。乔治安娜早就知道林琳绣工了得,此时仍是觉得惊奇。 那小小的东西上,竟然还可以绣上那么繁琐的花纹。 “那里面装了什么?感觉不像以前的味道?”以前林琳也绣过荷包送给乔治安娜。 “是驱虫的一些药草。”就算是在英国乡下,这些也是避免不了的。她虽然没有妖力了,但是那颗兔子精的妖丹却一直留在她这里。 因为妖丹还是种族天性的压制,林琳倒是不怕这些。可是看着乔治安娜小妞脖子上被咬出来的包,林琳觉得她还是有些办法的。 手中的十一颗佛珠,再加上其中一颗妖丹,也不知道是怎么和.谐地留在她手心的。 左手心里,九颗金色的佛珠,一粒红色的妖丹。偶尔闪过的光茫,让林琳知道它们都有着自己的运动轨迹。 而右手上,现在只有两颗佛珠。林琳知道想要添满这个手心,她的路还有一半呢。 “凯瑟琳,可不可以多弄一个这样的荷包?”乔治安娜想到哥哥看到自己身上佩戴的荷包,那眼底时而闪过的羡慕,便有些难为情地开口要求道。 “多做一个?你要送人吗?”一般林琳做荷包只会做两个,她一个,乔治安娜一个。至于包括宾利在内的其他人,是没有那个福利的。 乔治安娜点头,“嗯,我想送给哥哥一个。可以吗?” 真是国民好妹妹。做为同样是别人妹妹的林琳,都有些个不好意思了。 “我正好也要给查理斯做一个,那就再给达西先生做一个吧。哪,你看这个颜色怎么样?”人家的妹妹要送给哥哥,她这个同样是人家的妹妹就不能真的不给宾利做一个了。 乔治安娜拿起林琳说的那个块布,仔细地看了看了。浅青色的绸缎,上面隐隐有一线银色在流动。看起来非常的华丽大气。 “那要什么颜色的绣线和图案呢?”这个颜色的布料,她不太会配色。 随便啥颜色呗,这又不是她佩戴。“深蓝色的就差不多了。绣个松树吧。”省事省时。 乔治安娜一听,便笑了。“凯瑟琳,你真好。” “那当然。” “呵呵。”两人说话了一会儿后,就又开始安静下来。 午餐后,又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及至下午三点左右,两人才开始准备起晚上舞会的事情。 绣花精致的长手套,一双舒适的皮鞋还有一把小扇子。这差不多是这个时代女了参加舞会的具备的东西了。 林琳还多准备了一个精致的小手袋。里面装了一块帕子,以及一些其他女人用的东西。 浅紫色的连衣裙,裙角是立体的黄.色蔷薇花,腰线下拉,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女性衣服是在胸下处,直接固定在了纤细的小蛮腰处。 绣着蔷薇花的白色宽腰带,差不多有十厘米那么宽。在腰上转了一圈后,便在身后系了一个蝴蝶结。腰带的末端一直长到膝盖处。带尾的珍珠在走动间发着柔和的光芒。 上面仍是大领的裁剪,不过与裙角相互应的是,胸前也有一圈黄.色蔷薇花。不过相对于裙角,上面的个头都比较小一些。 耳朵上是一对长链耳链,上面镶嵌了一颗珍珠,一直垂了下来。 脖子上也带了一条有一颗珍珠做扣了长链。珍珠扣别在了脖子下方,细细的长链直接顺着方面隐进了双峰之间。 若隐若现。 穿着黑色礼服的达西先生,就那么看着这个妖精似的女孩一步一步从楼梯处走下来。心就开始不规则的跳动着。 深色的碎发走动间起伏,一丝调皮的发丝竟然沾在了抹了口红的唇上。 及至近前,弯腰行礼。达西先生吻着林琳的手背,有些情不自禁。“你今天很美,宾利小姐。”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说得她好像平时不美似的。 真不含蓄! 眼中一抹笑意闪过,达西将手臂轻抬,林琳顺势挽了上去。优雅同步地转身,两人便向大门处走去。 留下身后的宾利,有些疑惑这两人到底有没有看到他。 同样被无视的还有跟在林琳身后下楼的乔治安娜,乔治安娜越来越觉得自家哥哥可能爱慕凯瑟琳了。 只是让她纠结的是为什么哥哥总是用一副凯瑟琳欠他钱还不还的的眼神看着凯瑟琳呢。 上前挽住宾利的胳膊,乔治安娜一脸不解地跟着出去了。 幸好两人还知道等她们一起出发。不然......就没有不然了。 其实一直到马车旁,林琳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达西的男色给诱惑了。 不过今天的达西却实比往日更有魅力。难道是灯下看美人的英国版吗? 不过感觉还真不坏。 提裙上马车,林琳尴尬地看着想要伸手扶自己的达西,半晌,艰难地说道,“达西先生的这对袖扣非常的精致,只是不知是哪里订做的?” 面前的小姐,转身干净利落的上了马车,达西紧抿了一下嘴角,坚决不承认是自己伸手伸慢了。 面前的小姐在上了马车后,竟然还顾左右而言他,达西差点被她气笑了。 “宾利小姐,请允许我叫您凯瑟琳。关于刚刚的问题,恕我不能回答。” 林琳泛眼,这是几个情况?这样就生气了? 男人,你不是应该大度一些的吗? 不等林琳心里腹诽完,达西又接着说道,“事实上,这对袖扣是达西家族传下来的。具体传了几代,已经无人知晓了。” “这样呀,那真是非常遗憾了。”其实一点都不遗憾。 林琳说话时下意识地抬头,看着一直看着自己的达西,心里有些个发毛。 她知道自己挺有魅力的,被人爱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达西先生看自己的眼神为什么既不像爱慕也不像反感。到是非常地像...像是下一秒就会被解剖,也或是被扑倒? 反正林琳觉得怪渗人的。 在林琳看来,达西先生要是对她有什么想法,直说就行。看在综合条件上,她也不会有什么顾忌,保证扑倒,呃,娇羞地让他扑倒。 不过,最基本的套路,怎么地也要走一下吧。 此时的达西还不知道自己拿错了剧本呢。 他因为身份的原因,身边从来都是围着热情的姑娘们。这主动去追求一个姑娘的事情,他还真的没有经验。 他不愿意想威翰那样无耻地说些轻浮的话,也做不到像宾利那样讨人喜欢。所以只能跟据以前看书的时候知道的事情,来表达自己对面前姑娘的喜欢。 不过,他发现这根本就没有任何进展。 已经不想在继续温吞行动的达西,准备在今天向面前的小姐求婚。 他必须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 就没有这么折磨人的。 这磨人的小妖精! 第130章 第一百三十章 舞会一般都是在晚上举行,而参加舞会的话,一般时候先生们是不会骑马的。 乡间小路灰那么大,骑马参加舞会,那还能看吗? 若是路上再泥泞,若是再下点小雨什么的,脸是一定要丢的了。 所以等到乔治安娜上了马车,达西和宾利也坐上了马车。 马车很大,林琳和乔治安娜坐在一边,达西和宾利坐在另一边。两边坐下后,中间还有一点距离,到也不至于碰到彼此的膝盖。 不过如果这个时候达西先生还看着林琳的话,那就太明显了。所以达西先生虽然是面对面与林琳相对而坐的,便却是把脸转向了车窗外。 顺着车壁上不明显的灯光,达西可以从窗户那里看到林琳的影子。这样倒也满足了。 什么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的看着她呢? 少时,马车便到了举办舞会的庄园。被主人迎了进去,又是一番介绍后,舞会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这里的人,挺热情的。”乔治安娜看了一眼那边围着几个军官高声大笑的姑娘们,有些不适应这种豪放的表达方式。 如果那里只有两个姑娘,林琳一定会认为那是班内特家最小的两个女儿,可是那里却围着不少小姑娘,林琳就不知道了。 难道在读者眼里或是达西眼里非常不得体的行为,其实是这里的乡下姑娘都会做的事情?而班内特家的两个小姑娘如此做,不过是因为漂亮而更引人注目? 想到这个时代,女人对婚姻的要求,再想到能够参加舞会的军官们,姑娘们热情些,其实也可以理解。 按照她的理解,那可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公务员呢。 虽是这么想,但是林琳还是想要看一看,传说中的丽迪亚。 不停的看着屋中的美丽姑娘,但因为中西方审美的差距,林琳还真的没有发现哪个姑娘是这个舞会里最漂亮的。 不过这个时代的姑娘们,发育的都还不错。林琳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嗯,精致小巧也是一种美。 一时第一只舞就要开始了,达西向一旁的林琳伸出了手,林琳看着那只手,轻轻地向自己的放了进去。 而另一侧,宾利也准备先请乔治安娜跳只舞。然后再去请举办这个舞会的主人家的小姐跳。 宾利一进入这里,便觉得这里虽然是英国乡下,但是漂亮可爱的姑娘却是那么多。 ...... 东一下,西一下,然后前走再转圈,林琳掩下心中对于此时交际舞的无语,继续跟着达西在这里晃悠。 “凯瑟琳小姐,不喜欢跳舞?”还是不喜欢跟你跳舞的人。 “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达西先生好像也不喜欢跳舞。”半斤八两而已。 “事实上,确实如此。不过有佳人作伴就另当别论了。”话落,两人就着音乐又拉远了一点距离。 “这么说来,到是我的荣幸了。” 达西看到说这话的林琳有眼角眉梢的俏皮,心下不由自主的回道,“如果您愿意,您可以一直荣幸下去。” 林琳歪头有些不敢相信听到的这句话,这人是不是比自己还自恋呀。 被达西的这句话震住后,林琳就再也没有什么兴趣聊天了。一曲终了,林琳行礼离开了舞池。正好与乔治安娜走到了一起。 达西护送两位小姐去了窗户一侧休息。然后便站在另一侧的壁炉处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舞会的情况。一边看着小声说话的两位小姐。 今天的男女宾比例明显失调,女宾更多一些。不过这样也好,他还真怕自家的两只兔子被狼盯上。 林琳接触到达西的视线,达西并没有回避。而是直直地望过来。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没什么事情吧?”其实林琳是想问这达西先生最近没犯啥不为人知的毛病吧。 乔治安娜顺着林琳的目光看向自家哥哥,然后又看回来。两相打量了一下,乔治安娜才小小声地说道,“凯瑟琳,我哥哥是不是爱慕你呀?” 林琳飞快地转过头,有些不敢置信。“你哥哥就是这么爱慕人的呀?” 呃,眼神是略凶狠了些。如果哥哥都是以这种眼神看着爱慕者的话,也怪不得哥哥这个年纪还一直单身了。 “那是不是你最近做了什么事?” 林琳摇头。 “没有呀。”除了逗着达西先生的猎犬拉了一回狗车外,真的啥也没干。而且她非常肯定她玩那几只猎犬时,达西正陪着宾利去拜访邻居去了。 那真是奇了大怪了。 ...... 伊丽沙白看着与姐姐翩翩起舞的那位宾利先生,心中也为简的魅力而折服。 简是他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了。 性子又是那么的温柔。 这位新搬来的宾利先生听说是没有结婚的单身汉。若是简能够嫁给这样的人物,母亲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家里没有兄弟,父亲去后,家里所有的家产都会被远亲继承。自从莉迪亚长大后,母亲一直在为她们姐几个的婚事担心着。 看着第二次邀请简跳舞的宾利先生,伊丽沙白是真心希望两人能走到一起去的。 班内特家的五姐妹,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美人。从就被人攀比着,心气就高了起来。 简是这样,伊丽沙白也是这样。 可是她们这个乡下小镇资源有限,可以供她们姐妹挑选的实在是太少了。虽然每年她与简都差不多会去一次伦敦,希望在那里可以找到好的结婚对象。 可是舅舅一家能够接触的也不过是一些小商人。这些商人或是商人家的继承人,不是没有挑中嫁妆微薄的班内特姐妹,就是两姐妹没有挑中他们。 一来二去年纪就大了起来。 一直到今年,莉迪亚也进入了社交圈。 母亲的担心,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不愿意找一个自己都瞧不起的男人做丈夫。如果婚姻没有爱情,如果丈夫不能被真心敬服。那她知道她的婚后生活是不会幸福的。 好友夏绿蒂却对此呲之以鼻。可是她却不能改变她的想法。只是因为......年纪,以及容貌。 做为好朋友,她们的理念是如此的不合。可是她们却依然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彼此都在需要着彼此。 她需要在夏绿蒂那里找到优越感,以及衬托。 而夏绿蒂却是存着捡漏的心态。 就在伊丽沙白还在因为突然多出两个单身汉而引发着长久以来的思绪时,舞曲停了下来。简去了班内特夫人那里,而宾利则走向了她们不远处的达西先生。 “噢,我的朋友。一整个晚上,你都没有怎么跳舞,这真的是太可惜了。来吧,我们一起去跳舞。” “不,你妹妹并不喜欢跳舞,所以我只能呆在这里。”拒绝了宾利邀请的同时,达西还非常友好地递了一杯香槟给宾利。 “这跟凯瑟琳有什么关系?你看今天的舞会,竟然会有这么多可爱的姑娘。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好好地享受舞会才是。你看那边,还有几个漂亮的姑娘呢。” 达西眼角扫了一眼那边,然后视线大部分对准不知道在说乔治安娜说什么的林琳,余下一点视线施舍给了面前聒噪的男人。 “还算过得去吧。不过不及某人。”向前一举香宾杯,达西面无表情地用着他那低沉的声线说道,“恭喜你有一个这么漂亮可爱的妹妹。” 呆萌的宾利先生先是习惯性的喝了一口香槟,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好朋友在说什么。 “达西,你在夸凯瑟琳,是吗?”宾利先生看着达西酷酷的表情确认道。 仍是那副‘别人都欠我钱’的表情,仍是那副低沉的声线,“不。你听错了。我爱慕你的妹妹凯瑟琳宾利小姐,所以在我眼中她是唯二称得上可爱,漂亮的女人。这不是夸奖,而是事实。” “咳咳,咳咳。达西,这怎么可能?你在开什么玩笑?”快速地回头看了一眼跟着人家妹妹说笑的自家妹妹。 达西的眼神从林琳身上转到宾利脸上时,尤然变得锐利起来。 “你在质疑我的感情?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认为?” 宾利:“......”,你经常用挑剔的目光看着我妹妹,还看着看着就皱眉头。噢,对了,最近你看我妹妹的眼光,都让他怀疑你是不是忍无可忍要对我妹妹下杀手了。 今天又突然听你这么说,是个人都不会相信的,好不好?上帝作证,他妹妹估计也是这么想的。 伊丽沙白听到面前的两个新来的单身汉如此对话,忍着笑走到了一旁去。她害怕再听下去,她会笑出来。 她真的不是有意要偷听的。 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没忍住看了看先生们话题中的那位姑娘。 一脸冷漠,高傲,眼神犀利的说着爱慕谁谁谁的话,想来这位先生也就是这样的性格了。那么她原谅刚刚这位先生对她们使用的刻薄的话语,挑剔的眼神。 这位先生也不容易,当然被她爱慕的那位小姐,更不容易。 ...... 自从宾利跳完舞,林琳的注意力就分了一大半给他。想到今天这一场可是非常有名的事件,林琳就悄悄对自己的耳朵使了一个放大咒。 她是真的想要听听达西先生是怎么说那位伊丽沙白的。而伊丽沙白小妞又是怎么将这段这么刻薄的话当成笑话说给别人听的。 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简会是她的嫂子,而简的妹妹伊丽沙白却是和简关系最好的。不但如此,将来还会嫁给达西先生。 做为宾利的便宜妹妹以及达西先生妹妹的好朋友,她自然是想要看看这位伊丽沙白小姐的一举一动了。 她承认她非常的好奇。 然后继自家便宜哥哥之后,她也囧在了那里。 被人暗恋很开心。被达西先生爱慕也感觉好开心。 可是这种‘爱你就要弄死你’的眼神,她活了这么多年,请别怪她眼拙,真的没有看出来。 然后正在她囧得不得了的时候,女主伊丽沙白还在用稀奇的,同情的眼光看了自己一眼。 知道原著中的情节,林琳一看这眼神便想到了伊丽沙白是听到了刚刚两位哥哥的谈话的。 林琳觉得,他们这些人所信奉的上帝,一定不知道被雷成焦炭的感觉是啥样的。 真忒特么雷人了。 第131章 第一百三十一章 被官配女主听到这话,林琳觉得达西先生也不用再做什么了。 至少她认为这对官配想要在一起,前路真的很艰难。 差不多被人当面告白,林琳内心还是感到了一点点小喜悦。 虽然这告白有些个另类。 被人囧了一把的林琳,在之后的时间里一直坐在那里陪着乔治安娜聊天。说真的,第二天早上回想到昨天的一切时,林琳都觉得那时的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 宾利就像一只哈士奇,好像是整个晚上就没有离开过舞池。这一度让林琳担心他的皮鞋或是脚裸会不会承受不了。 而她和乔治安娜就坐在那里,聊东聊西一个晚上。 至于达西先生,这位更狠,竟然整整看了她一个晚上。 还是各种角度的。 到了舞会后半场,林琳都觉得再让他这么看下去,自己一定会被烤糊的。 两千瓦总是有的吧? 好不容易熬到了舞会结束,众人告辞离开。马车上,可能是已经破罐子破摔,已经没啥顾忌了,达西先生这一回那是直接看了林琳一路。 这一回就连还不太懂这些事情的乔治安娜也察觉出不对劲来了。 “你们先进去吧,我和凯瑟琳小姐有些话要说。”马车停了下来,坐在外侧的宾利先下了马车,然后回身将乔治安娜引了下来,再伸走去接妹妹的时候,就听到达西这么说。 林琳看了达西一眼,又看了宾利一眼,坐在那里没有动。 见人都走了,男仆又将马车门关上了。达西才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好好声讨一下面前的小姐,为什么没有回应自己的爱慕。 “凯瑟琳小姐,你的迟钝,让我非常的苦恼。我对您的爱慕,您竟然毫无所觉。” “感谢达西先生的看重,您刚刚说的事情,我需要慎重地考虑一下。毕竟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您会如此,呃,所以有些突然和意外。”真的,今天之前她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是这样的心态。 她虽然自恋,却还没有自大到人见人爱的地步。那些穿越女一朝穿越,是个男人都爱慕的事情,她是想都不敢想的。 就连被剧情人物喜欢,林琳都是在自己是被喜欢的那个剧情人物时,才会相信被人真心的喜欢。 可现在,她并不是女主。而今天女主就在男主的面前出现了。这种时候,是个人都不会再自恋到那个地步吧。 泥媒呀,这也太意外了。好不好。 “那么现在考虑好了吗?” “啥?”好像是没听清达西先生的话,林琳双眼瞪圆反问他。 “你刚刚说要考虑,现在我问你考虑好了没有?” 林琳:“”,你也说是刚刚呀。 达西看到林琳这个样子,就能想像她在心里是怎么骂他的,“什么时候,你考虑好了,我们就出去。”达西似模似样的拿出怀表看了看,“不着急,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呢。”而离尼日斐的租期还有大半年。 林琳纠结极了。看了一眼马车外,又看了一眼站在马车外的男仆。觉得达西先生实在是太不绅士了。 林琳显然忘记了,在英国,有很大一批贵族和有钱人,都是靠海上生意发家的。若是绅士了,海盗这种英国特产一定会绝产的。 达西却觉得对于某个女人来说,太绅士的结果就是让自己去纠结。 今天晚上,他必须要个结果。 “如果我考虑后的答案并不如您所想,您会怎么做?” 达西的冰块脸,难得挤出了一丝笑容,“不,我不会做什么的。这一点请您放心。不过,您可能需要继续考虑。直到考虑出一个我们都满意的答案。” 靠,今天是要跟她死磕到底了是不是? 虽然他是自己几百年前的男神,虽然他长的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虽然她对于结不结婚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想法,但有个人陪着也是好的。虽然 好吧,他赢了。不过, “您的求婚,我不能答应。我认为这件事情,您同样需要慎重的考虑。如果您不介意,现在是十月末,如果圣诞节时,您还没有改变主意,那么您的求婚,我答应。” 林琳想,她应该表现的矜持一些的。或是再表现的稳重一些。可是她竟然还有一些迫不及待? 若不是考虑到女主伊丽沙白刚刚出现,不知道达西会不会后悔的情况。她可能会真的现在就答应达西的要求。 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但是达西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在马车里执起林琳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手吻。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也请你认真对待这件事情。晚安,我的凯瑟琳。” 感觉好浪漫的样子,这种吻手礼,以前虽然也有人这么做过,可那个时候只是有些个别扭。现在却是真正的体会到了这种吻手礼的魅力。 她,并不讨厌。 马车并不隔音,林琳想到坐在前面驾驶坐位的马车夫,以及一直站在马车三步远外的仆人们,一下子就不好意思起来。 这是被围观了吧。 被达西体贴地扶出马车,林琳道了句晚安,便提起裙角飞快地进了宅子,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看着落慌而逃的小背景,达西摇头轻笑,原来你也有这样的时候呀。 早起,洗漱,下意识地化了个淡妆,挑了一套自己比较喜欢的裙子,披上羊毛披肩去了餐厅。 达西早就已经到了。就连乔治安娜也已经下楼了。 众人看着明显打扮过的林琳后,达西面上的表情慢慢转变,而宾利和乔治安娜也都下意识地去看达西。 也许热恋中的人,都有一些小冲动吧。达西也不例外。在林琳还有几节台阶时,起身走了过去。 “早安,凯瑟琳。” “早安,达西先生。” 一听到林琳仍是叫自己达西先生,达西便觉得不受听。 “你可以像宾利那样,叫我达西,也可以叫我的名字,费兹威廉。” 林琳对于达西火辣轼的视线,也有些个不好意思,听到达西的话,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原来这人也是有名字的。 一两百年来,所有人想到他的时候,都是达西先生。几乎没有人叫过他的全名。 一个被写出来的人物,其实在他们的世界里,就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她在电视剧和中反复地穿行,其实是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而今天,竟然有了一丝心疼他的感觉。 说开后,两人的相处倒是比之前多了一丝和谐。时而一起看书,时而一起散步。时间不过几天,乔治安娜明显感觉到了孤单。 她觉得是哥哥抢走了自己的朋友。 林琳见此,便提议向班内特家的大小姐提出邀请。 宾利眼睛一亮,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通过后来的两场舞会,宾利已经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简班内特小姐了。 星期一,林琳向简班内特提出了邀请。邀请她来尼日斐小住。 星期二,林琳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有意无意地竟然派了一辆马车去接人。而这也让简班内特小姐避免了淋雨生病。 简班内特是个性格看起来很温柔的女人,和她乔治安娜到是可以说到一起去。 简是长姐,对于比自己年幼的姑娘都会习惯性的照顾和礼让。而乔治安娜是个容易害羞的姑娘,跟着林琳接触时间长了,倒也开朗了很多。现在遇上这样的简,两人可以说是一见如故。 “班内特小姐与宾利的事情,你好像是赞同的?”这一日早上,林琳和达西一起散步时,达西想到了这两天林琳对待那位班内特小姐的态度,有些不理解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扶着达西的手,避开了一个小水洼。林琳才停了下来,正色对达西道,“为什么要反对。那毕竟是宾利喜欢的人,不是吗?” “可是班内特小姐的身世,太过于低,呃。我是说她并不适合宾利。”看到自家小女人露出了不善的眼神,达西从善如流地改了原本要说的贬低的话语。 “不就是律师的姨父,商人的舅舅。还有不得体的父母,轻狂的妹妹吗?噢,还有那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有一千英镑的嫁妆。达西,如果我是简这样的出生,你是不是就要远远的避开我?难道个人的优秀都没办法让人忽视这些吗?达西,异位而处,我不敢想像。” 其实没有人比林琳更希望宾利离班内特家的人远远的。这样以后可能就会再有接触了。 伊丽沙白这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她无论怎么看,都挺鼓劲她的。虽然她也有着这个时代和年纪的女孩特有的天真和无知。可是不可否认,她确实有着招人喜欢的本钱。 她不想把达西让出去了。在短短的几天里,她和他越走越近,越近越了解。然后渐渐地被吸引。 她不知道在这个时空还会不会遇到第一个这么吸引她的男人了,她舍不得了。 但是再舍不得,也不能去乱打鸳鸯不是。 毕竟男人要是想变心,就算对面是头母猪,你都没折。 听了林琳的话,达西发现他也做不到放手。如果面前的小姐是那样的身世,他想,他还是会爱上她的。 然后带着她脱离那样的环境。 第132章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但是以我的观察,简班内特小姐好像并未如宾利喜欢她那样喜欢他。”又走过了一个岔路口,达西想了想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姑娘家都会有些矜持的。”顿了顿,林琳并无恶意地说道,“当初我还以为达西先生看我不顺眼呢。” 您还是位爷们呢,不也没让人看出来你的心意。 达西:“......”,某个女人迟钝,怪他喽? 不过达西先生转念一想,也许这位简班内特真的只是太过于含蓄了呢。 虽然不是太满意简班内特的身份,但是达西也在和林琳的通话中知道她是不反对的。 想到自身的立场,再想到心上人的想法,达西也就把自己的那份关心放下了。 ...... 星期日,简班内特在尼日斐庄园住到了星期日,这才在乔治安娜依依不舍中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这期间,简班内特与宾利的感情直线升温。已经到了你侬我侬的地步。林琳偶尔见了都会在心里默默算计一下,这一回没有了波折,两人什么时候能够步入教堂。 星期一,经受了一天一夜的相思,宾利先生终于决定吃过早饭便去班内特家与心上人见面。 “凯瑟琳,如果我今天就向简求婚,她会答应吗?”临出门前,宾利转身回来问着坐在一旁做手工的妹妹。 放下手中打发无聊时间的东西,林琳抬头笑着肯定,“放心吧,她一定会同意的。”班内特家的女人,都恨嫁。 “真的?” “真的,我肯定,以及非常的确定.” 听到满意的答案,宾利又抬头看向乔治安娜,然后又向目光转向达西。 “达西,你也这样认为吗?” “凯瑟琳说的便是我的意思。求婚后,你将拥有一大群性格各异,身份复杂的亲戚了。但愿你不会后悔。”最后还是没忍住。达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可是听到这里,也不知道宾利是怎么想的,竟然来了句,“噢,我的朋友,请祝福我吧。” 达西脸上一僵,林琳也连忙低头掩饰一脸笑意。 祝福你什么?是祝福一段他并不看好的婚姻?还是祝福好朋友会有一群身份低下的亲戚? 天然呆的宾利成功噎了一把朋友后,便带着雀跃的心情去了班内特家。 在那里,他到是得偿所愿的求婚成功了。 下午在与心上人耳鬓厮磨了一番后,达西先生早上的提醒应验了。 我们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宾利先生见到了从外地赶过来的班内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先生。 这位先生的言谈举止,以及那猥琐的长相都给宾利先生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恭维别人的话,都可以在心中打一回草稿,然后再看临场发挥? 这是什么奇葩的思维。 不过看着餐桌上,一脸羞愧,难为情样子的班内特家两位姑娘,宾利非常完美地将脸上的鄙夷和诧异掩饰了下去。 晚饭后,宾利回尼日斐时,还特别体贴地告诉简别多想。 简班内特感动极了,看着宾利先生的背影久久都没有出到屋子里去。 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的宾利,此时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成了哈士奇。 为啥是哈士奇,那是因为哈士奇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撒手没。 几人在宾利说出好消息后,相继恭喜了他一番。然后在宾利说到柯林斯先生时,达西一脸‘他就知道会这样’的神情,而林琳却下意识地看向乔治安娜。 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明天,就应该是私奔专业户威翰露面的时候了。 悄悄地查看了一下那一小瓶打隔魔药。林琳放心地拍了拍。 她截胡了达西先生,那么班内特家的姐妹最大的危机就不会有便宜凯子帮忙解决了。一但班内特家的姑娘真的再闹出私奔的丑事,那么做为长姐的简班内特也会受到影响。 别管那个时候这姑娘嫁没嫁人。 万事都是一饮一啄,她也应该回馈一份结果给班内特家。 虽然她并不认为她自己有错。 闺女没教养好,是父母家庭的原因,跟她这个男主的现女友应该没有多大关系吧? 她只是抢了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 夜半三更,林琳换了一身夜行衣,踏着月色去了军营。 此时的英国驻军军营,虽然并不大,但是人却也非常的多。林琳打晕了七八个大长腿男军官,才找到被传得帅掉天的威翰。 于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一瓶魔药灌了下去。转身也不看结果,拍拍手走了。 至于第二天醒来,发现只要一说话就打隔的威翰是个什么心情,这就不是林琳会关心的问题了。 宾利每天都会去浪伯恩,林琳和达西几乎天天腻在一起。而可怜的乔治安娜同学,便有了些孤单。 林琳觉得自己不能有异性,没人性。所以毅然决然的让宾利带着乔治安娜去浪伯恩。 班内特家的姐妹性格都不相同,相信总有一款是适合乔治安娜的。 像是想要验证什么,林琳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经常拉着达西一起过去的。 后来经过观察,现在达西是对伊丽沙白真的无感,这才放了心。只是放任乔治安娜找伊丽沙白玩。 乔治安娜出现的早,还有他哥表白前的那起逗逼事件,倒是没有让伊丽沙白对这兄妹有什么误解。 再加上两人的性子都非常的好,通过接触后,都觉得可以进一步交往。一来二去,到也成了蜜友。 不过有件事,两人也是非常苦恼的。就是柯林斯先生知道了乔治安娜是他恩主的外甥女后,那真真是卑躬屈膝到了极点。 这样的柯林斯先生,伊丽沙白不嫌丢人就不错了,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眼呢。 于是一个追,一个躲,弄得伊丽沙白为了躲避柯林斯经常带着乔治安娜去镇上。 “莉齐,军营里来了个一说话就打隔的军官,噢,他的样子真的是太迷人了,太英俊了,只是可惜不知道怎么会得了这么一个怪病。”这一天,姐妹几个再加上乔治安娜一起去镇上逛街,走到一个路口时,莉迪亚突然这么说。 “那真的是太不幸了。愿上帝保佑他。”伊丽沙白对于莉迪亚的话,从来都是半信半疑的。毕竟里面的主观意识和夸张形容不是一点点。 “真的,真的是一说话就打隔。我和凯蒂都试过了。” 伊丽沙白和乔治安娜听了不由面面相视。这俩姑娘咋这么缺德呢。竟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这个时候的乔治安娜还觉得班内特家的两位小妹妹忒不厚道了。可是当她到了镇上,顺着莉迪亚看那个被戏耍的倒霉蛋时,当场先是受到了惊吓,然后便在心里大骂了一句‘活该’! 乔治安娜是彻底被林琳洗脑的成功案例。 她现在早就不记得当初是什么事情了。她只记得面前那个猥琐的男人,因为自己不上进,又跟自家哥哥有矛盾,竟然窜通了家庭教师想要绑架她。 这样的人,是怎么混进军队的? 就在乔治安娜看到威翰时,威翰也看到了乔治安娜。因为突然得了这么个怪病,威翰本就不多的积蓄早就已经花了个干净。 现在他握着乔治安娜那么大一个把柄,又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可惜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却骨感到了没有一丝肉的地步。 “隔,隔,隔隔。”威翰一张嘴,就便开始打隔。一着急,打隔的频率就更快。声音也更大。 另一位军官见此,也只得尴尬地向几位女士走去。互相问好后,几人看到威翰双眼瞪着老大地看着乔治安娜拼命的打隔,都有些个好奇。 而乔治安娜却是一脸气愤地鄙夷着面前的威翰。 伊丽沙白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明白这两人一定是之前认识的,不然不会如此表现。 “乔治安娜,你认识这位威翰先生是吗?” 乔治安娜冷哼一声,“当然认识。他是达西家上任管家的儿子。自小接受我父亲的资助,却狠子野心,想要计划绑架我好勒索哥哥。幸好哥哥及时出现打破了他们的计划,不然我可能早就见上帝了。” “我的上帝呀!”女士们听到乔治安娜的话,都瞬间睁大了眼睛。而那位带着威翰而来的军官,则是向后退了一步。 ‘真相’过于残酷,威翰听得目瞪口呆,他有些个承受不来。 “隔,隔。”不是这样的,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乔治安娜想到了林琳曾经说过的话,趁你病,要你命。 所以又非常认真地转过头来对伊丽沙白说道,“他这个打隔的毛病,小的时候就有。现在不过是复发罢了。”瞧现在威翰的猥琐劲,乔治安娜心里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 “隔,隔,隔。”威翰想到这两天他想到的办法,连忙从衣服里拿出纸笔来。刷刷几下,写下一行字。 写好后,先是给了那位军官看,然后又转过来给对面的女士们看。 众人看着纸上的内容,再看看因为生了怪病着急上火,脸上起痘,并且连话都不能说的威翰。然后又看了一眼看到纸条表情变得冰冻的乔治安娜。 对于字条上的话,本能的选择了不相信。毕竟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哼,我曾心悦于你?你这做的是什么梦?”乔治安娜举着那张字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第133章 第一百三十三章 乔治安娜说完这句话,看到众人的眼神,想到了一直在脑海里出现的话,便直接说了出来,“一个身无长物,没有正经工作,又一事无成的管家的儿子,人品低劣到上帝都不愿救赎了,你还有什么是值得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小姐心生爱慕的?噢,还要加上时不时会犯的老毛病。” 众人一听,还真的是那样。这下子看威翰的眼神那就更加的鄙夷了。就连莉迪亚和凯蒂这对军装颜值控看威翰的眼神都变了味。 真没有想到,长得人模人样的,竟然是这样的为人。 伊丽沙白与家里的姐妹都是先接触了乔治安娜,也知道乔治安娜是个什么样的为人,先入为主的观念,三姐妹一下子便觉得是对面的男人在攀扯。 被乔治安娜一番连消带打,威翰的脸涨得通红。他知道他现在吃亏就吃亏在这不能正经说话。 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胆小羞怯的乔治安娜会变成这副样子。 真和她的那位好哥哥一样讨人厌。 “伊丽沙白,我想回尼日斐了。我要告诉我哥哥和凯瑟琳一个人品如此低劣的人现在混进了部队。”凯瑟琳说的对,受了委屈和受了气,都要回家打报告去。 伊丽沙白见此,也觉得再留下来也是尴尬,便点头同意了,“我陪你一起回去,莉迪亚你们呢?是要一起回去还是要去姨妈家?” 刚到镇上就离开,莉迪亚两人明显不愿意。于是四位小姐,一分为二,两两向着各自的目的地走去。 伊丽沙白将乔治安娜送回来后,林琳看着天色有些阴沉,怕路上下雨,便特意让家里的马车送伊丽沙白回去。 伊丽沙白笑着谢过,也没有推辞。毕竟她也是真的走得有点累了。 而且她对于达西和林琳印象非常好。再加上林琳是她姐夫的妹妹,关系自然又亲近了几分。 这之后,乔治安娜便将在大街上看到威翰,以及威翰进了军队,得了怪病的事情也都告诉了自家哥哥和未来的嫂子。 达西听了,眼眯微眯,沉声夸了一句乔治安娜做得好,便去处理后续事情了。他不能再因为年少的感情而忽视这份可能在未来会影响到自己妹妹幸福生活的因素。 父母将妹妹将给自己,自己便有义务保证她的幸福。年少无知时候的糊涂事情,只能怪自己没有把她保护好。 “放心吧,这些事情有你哥哥呢。他不会让别人来伤害你的。”就算达西没有安排好,还有她呢。 “嗯,我今天说谎了。上帝一定是听见了。”乔治安娜想了想今天的言词,小声的说道。 “那是善意的谎言。上帝是支持的。他知道这是为了更多人的幸福。相信我,好姑娘。”林琳掌握着说话的节奏,一边将仍是有些忐忑的乔治安娜揽在怀里,轻轻地拍打安慰。 这件事情,终会在这姑娘的心理留下一丝阴影,...无论她做什么。 都说做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林琳并没有去管达西先生是怎么安排威翰先生的。她想着,只要有她在,威翰对于乔治安娜来说,就不是威胁。 ......................................................... 解决了威翰的事情,时间也就到了伊丽沙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了。林琳非常想要去围观一下,可是考虑到亲嫂子的面子问题。嫂子娘家的热闹还是忍痛舍弃了。 哪知道月末,柯林斯先生竟然跟夏绿蒂订婚了。这实在是太出人意外。当然,除了林琳。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情,班内特夫人的头痛病更加的严重了,见到伊丽沙白,都恨不得大骂一顿。她真的害怕极了,她会在班内特先生死后,被赶出浪伯恩,而卢卡斯一家将会搬进她生活了一辈子的家。 而这个罪魁祸首,便是她那个一直桀骜不驯的二女儿。 于是,伊丽沙白在家中过得越发的艰难。后来,林琳看着都觉得闹心,便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的时候让宾利邀请简和伊丽沙白一起到尼日斐来过节了。 当然,宾利审时度势,直接在之后的时间确定了明年与简的婚礼日期,这便是后话了。 六人一起过节,说实话,感觉非常的新奇。不过两对未婚男女加上两个妹妹,倒也过得开心。 饭后一起打了一会儿牌,林琳便跟着达西去了书房。 到了书房,达西一步上前牵起林琳的手。一起走到了大落地窗前的榻上。 扶着林琳坐好,达西才半抱着手臂倚着窗框,看着林琳说道,“今天是圣诞节了。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 林琳歪头看他,故作不知。“什么约定?你在说什么呢?” 达西看着林琳,不再说话。一双眼睛迷人而又深邃。就那么看着你,眼中的渴望,深情向是水泄一般出来。 “我有什么好?”她是会很多,懂得也很多。可是她不认为自己好到可以让达西家的大冰块倾心如此的地步。 “哪都好。”在他的眼里,心里。 就像是她用德语写在书上的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不知不觉间,便将心落在了她的身上。 达西看人的时候,很专注。每每接触到达西的眼神,林琳都会不由自主的移开目光。 火辣辣的,怪让人难为情的。 避开达西的视线,林琳走到窗户旁,看着满天的星辰,想要从中找到一颗她曾经在其他时空里遇见过的。 达西将一块披肩搭在林琳的身上,自身后抱住她,想到刚刚在楼下,几人谈到的柯林斯与夏绿蒂的婚事,此时找星星无果的林琳,玩味的建议,“其实如果班内特家的人愿意,那位班内特家的三姑娘其实更适合这位柯林斯先生。”就算是将来老班内特先生去了,她们一家也可以在自己的房子里生活。 轻轻地将林琳按到自己身上,达西摇头笑道,“我也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达西用下巴蹭了蹭林琳的发顶,心满意足的轻叹一声。 怎么就那么那么喜欢她呢? “宾利跟我说,他想明年初就举行婚礼。我们呢?要不要一起结婚?” 林琳在达西的怀里扭了扭,然后抬头看向身后的男人,“终身大事,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才好呢。省得将来达西先生再后悔。” 将怀中的小人转过来,一下咬住她的嘴唇。 先是轻轻的撕咬,然后便开始寻求本能的吻...... 半晌,达西放开她的唇,“我不会后悔。也许世界上比你好的女人有很多,但在我的眼中,只会有你一人。再好,与我也没有任何关系。” 林琳听了,倚在达西的肩头轻轻地笑了。 这话,她爱听。 一月十日,宾利离开了浪伯恩,带着妹妹跟着达西兄妹回了达西的家——彭伯里庄园。 是的,没有看错。几人确实去了彭伯里。 因为林琳会先于宾利结婚,然后再一同参加宾利和简的婚礼。 至于为什么这样安排,是因为达西的那位好姨妈对于除了自家女儿以外的女人嫁给达西先生都不满意。 别管是一千英镑还是两万英镑了。 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不过她的这一不满意,倒是成功地激起了林琳的叛逆。也别管别的了,她要求尽快结婚,以便以达西夫人的身份去拜访那位捎信来骂达西的老太婆。 作为晚辈,她不去孝(恐)顺(吓)一番又如何对得起那位贵夫人的殷殷期待呢。 要知道,她就一个闺女,她那么大的年纪,若不好好的讨好一下她们夫妻,在她去后,看谁会帮她照顾病弱的女儿。 ...... 对于林琳的感情,达西一直有些个患得患失。他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心悦于自己,还是只是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太好了。 可是无论是什么原因,达西都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开她的。 爱也好,不爱也罢。他们始终要在一起的。 他从来没有像这样,爱一个人。爱到...没有自我。爱到不愿放手。 ...... 一路行来,并未用时多少。林琳一行到了彭伯里,达西兄妹先是带着宾利和林琳彻底参观了一下彭伯里,而林琳也带着视查的心思,巡视了一遍自己将来的领地,然后才开始直接闭关自己做婚纱去了。 二月二十二日,这年春天最温暖的一日。 林琳穿上自己缝纫绣制的婚纱,嫁给了一脸喜色遮也遮不住的达西。 婚后达西先生也和暖了很多,两人真的是如娇似膝,你侬我侬。林琳有的时候都要怀疑,面前的男人会不会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清晨在早安吻中,他们一起起床,深夜在激情后相拥而眠。一起散步,一起看书,一起讨论那些时事和历史。一起处理着外面的生意,和家里产业。 一起为乔治安娜的未来操心着。一起为尚未出生的孩子期许着未来...... 他们总有很多的话要说,他们也有相视而笑,默默无言的依靠在一起。他们也会骑着一匹在达西家族的领地里到处走走看看,他们也会为了一件小事而互不相让。 ...... 真的,和达西在一起的生活,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甜蜜,让林琳都有些个沉醉。 这一日,林琳迷迷糊糊承受着来自达西的早安吻。 可是让林琳觉得不对劲的是达西那每天早上独有的磁性嗓音好像突然变了。于是慢慢慢地挣开眼睛,刚看清面前的的人时,吓得死劲将身上的人推了下去。 怎么会是他?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在这里? 转头打量自己所在的居所,林琳双眼呈现一丝不确定的迷茫。 这么个小破屋子,是哪呀? 还有这人是怎么把她从彭伯里弄出来的。她家达西先生睡死过去了吗?还有佣人呢?眼睁睁地看着主母被绑架吗? “莉迪亚,你做什么?你疯了吗?”地下的男人非常生气,大声呵斥林琳。 第134章 第一百三十四章 有什么比一睁开眼睛看到和自己亲近的不是自己男人更让人惊悚的? 有什么比一缓过神来,发现自己疑视被绑架更让人惊恐的? 当然,还有什么是比知道自己成为一个名声抄地,浪荡形骸,跟着渣男与其私奔的蠢货更让人绝望的? 尤其那个渣男还刚刚被她踹下床。 想到刚刚被吻的地方,再看看身上睡衣并未全部遮住的欢爱后的痕迹,林琳就打心眼里感觉到恶心,反胃。 并不理会床下男人的责问,林琳快速地冲去洗漱间,大声的呕吐起来。 一时,再也吐不出来什么,林琳才有些个虚弱地靠坐在了洗漱间的墙壁处。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她为什么会成为莉迪亚? 她不是应该在庄西家那间向阳的主卧室享受着达西先生的爱怜,过着幸福美满,让人羡慕的生活吗? 她还记得达西沉默的温柔,宠溺的眼神。还有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可是现在呢,她成了莉迪亚,达西的小姨子。 还是个没有脑子,跟人私奔的风流女人。 一想到达西看她的眼神从爱恋变成了鄙视和漠然。林琳这心里就接受不能。 这样的事情,能怪谁呢。 记忆中,这里的达西,至今还是单身。简此时也还没有嫁给宾利。 而看过书的林琳却是知道此时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沙白,并且完成了第一次的求婚。 ......虽然惨遭滑铁卢。 虽然不愿意去想,可是林琳却也明白,几个小时前还和她相亲相爱,你侬我侬的达西,此时此刻心中却恋着此身的姐姐伊丽沙白班内特。 呵呵,她又算是什么呢? “莉迪亚,你没事吧?”威翰以为刚刚将自己粗鲁推下床的林琳,是因为想要呕吐才会如此的。虽然此时已经暴漏了渣男的本性,但是威翰还是过来问了问林琳的情况。 别是什么会传染的疾病? 林琳毫无机质的双眼抬头看向威翰,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便是想要抬起胳膊给威翰来一记昏迷咒都不得。 艳丽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林琳闭上眼,从空间中拿出一根银针来,掐在手心之中朝着威翰轻轻地说了一声,“过来一点,扶我起来”。 威翰见此,倒也没有多想,竟然真的向林琳走去。 威翰伸手扶起林琳,林琳半靠在他怀里时,便是最好的下手机会。眼睛一眯,飞快地向银针插.威翰的穴道里。 威翰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便代替林琳倒在了洗漱间里。 看着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脸,林琳的心,又难过起来。 曾经恩爱转眼成空,从此相见不相识。 若早知道会如此,当初她也不会放纵自己投入感情,认真去对待。 “痴儿,是否要结束收集之旅?”脑海中又一次浮现了那个每个故事开始时都会出现的声音。 而这一次,林琳竟然犹豫了。 一次次的轮回,一次次的投入,可是却又一次次的离开。她真的有些累了。 记忆中那些鲜明的一幕幕,从不曾褪色。 往往看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会想到很久以前曾经看过的,用过的,玩过的,以及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 她想回家,她想要回到她那全部使用面积只有六十平的家里。 她想要回到那个贴满海报的,只有十多平的小卧室。 她想要...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菜。 她...不想再走下去了。 可是她也知道,若是现在停下来,她就只能留在这个让人深感世事无常的世界。 顶着莉迪亚这副让她恶心的身体和身份活在...达西的记忆里。 她回不到她想回的那个家。 过了好久,久到地上的威翰又要恢复知觉时,林琳才含着眼泪,咬着牙说了句‘继续,我坚持。’ 话落,一脚抬起,又将威翰踢晕了过去。 双手向上举,将散在身后的头发拢了拢。 然后看了一眼这旮旯的小屋子,转身心念一动便回了空间小屋。 看着这里熟悉的一切,林琳才想起来,她这是进入这个世界后,头一回回到这里。 赤脚走到洗漱室,林琳开始清理自己。 闭上眼睛,都是刚刚那恶心的一幕。林琳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若是她所料不差,几天之后,达西就会找到他们。 想到与她相恋的达西,再想到现在倾心伊利沙白的达西先生,林琳就苦笑不已,当初自己截胡达西时,心中每每升起的得意都成了笑话。 她不能怪任何人,更不能怪达西。因为达西并没有对不起她。 他们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此时此刻,一切都回归了原有的轨迹,可是她呢,却是这么一个不堪的身份。 当初......就跟一场笑话似的。 任热水烫红肌肤,林琳心中应是有些个不舒服,找出一瓶修复肌肤方面的魔药,也不嫌难喝的一口饮尽。 虽然鄙弃这副身体,但是林琳仍不想在身体上看到一点威翰留下的痕迹。 靠,真是日了狗了。 .................................................................. 哭过了一场,林琳的心情也好了很多。虽然这样的情况她头一回遇到,可是再难走的路,总会有方向。 出了浴室,林琳在衣柜里找出了一件昨天才做好的衣裙。 是的,昨天才做好的,达西家族世代聘用的专业裁缝。 这件衣服,因为林琳想要再修改一下,所以顺手丢到了空间小屋里。现在看来,真的是一场笑话。 没了再动手的心情,林琳直接挥舞魔杖,让它变得大小正合适她现在的身材尺寸。 衣服典雅,低调而又华丽。 可是现在,林琳却再也早不到初次试穿这件衣服时的好心情了。 都说上车饺子,下车面。林琳知道再出空间小屋时,会遇到什么,于是又拿出了一袋水饺,煮了起来。 沾上辣椒油和醋,林琳就算是再没有胃口,也强迫自己吃了小一盘。 饭毕,漱口。找出了一双鞋换上,林琳深吸一口气,转身出了空间。 小旅店还是刚刚林琳进去的那个样子,而睡在洗漱间的威翰,依就在沉睡着。 林琳看着满屋子的狼藉,眉毛都皱得可以挟死蚊子了。 拿出魔杖,一顿飞舞。 那厚重的窗帘被林琳直接分开,一室的阳光便照了进来。 带着围幔的大床,林琳一眼都不想看到,直接来了一个消失咒。 梳妆台被移到了靠窗那侧的墙角,上面的东西,也是清理一空。然后改成了写字台的式样。 屋中唯二的两杷椅子和小柜,林琳直接便成了两个大沙发和茶几。 一番布置,屋中便只剩下地上的一摊衣物和两只皮箱子。 林琳看不上丽迪亚的东西,可却也知道不能什么都没有。于是除了那两个箱子外,其他的东西都被林琳丢掉了。 又是一打清理一新甩了出去,屋子才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 而这时,洗漱间也传来了威翰的声音。 林琳此时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他。隔空一挥,洗手间的门便被关上了。不过转头之际又看到了地上的箱子,林琳不想让达西看到威翰衣衫不整的样子,顺手也把箱子丢了进去。 “将自己收拾得像个人以后,再出来。” 也不管威翰的叫骂声,林琳一个魔咒下去,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现在,她要好好想想,这以后要怎么办了。? 按着剧情和那个混蛋结婚? 不,不,这不可能。打死她,都不会愿意在和那混蛋呆在一起的。 可是若是不结婚,那么班内特家的丑闻,又要如何消弭? ...班内特家过得好不好,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只要达西在,只要他还喜欢伊丽沙白,那么班内特家就不会沦为一个笑话。 “当,当,当。”有规律的敲门声自门外响起,林琳的心也跟着一颤。 想到昨天与自己相爱的男人,今天找到自己的目的,竟然是让自己嫁给另外一个男人,林琳就心痛的无法呼吸。 迟疑了一秒,林琳强迫自己面对。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门口。 深吸一口气,猛的将门打开。 “丽迪亚班内特小姐?”门外的达西对于能够找到这位轻浮的东西,感到庆幸。 果然是他,他真的来了。为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声和幸福。 “达西先生,日安。”让出门口,林琳请达西入室内叙谈。 达西点头,抬脚走了进去。而林琳稳了稳心神,这才关门转身。 “这里比较简陋,请这里坐吧。”林琳指了一处沙发示意达西坐在那里。然后也不敢抬头看达西,直接去了写字台处。那里有她刚刚拿出来的一块茶具和两碟点心。 忙了这几天,想必...他也是又累又渴的。 用托盘将东西拿到沙发旁的茶几上,林琳按着达西喝下午茶的习惯,只少少加了一点奶和糖。 “辛苦你了,请慢用。” 达西看着短短几日,就变得有些个不同的班内特家五小姐,虽然有些吃惊,但是之前糟糕的印象,以及这一次私奔前留下的字条等等蠢事,仍是让达西无法不鄙夷。 轻浮,粗鄙,不自重。 ...... “请问班内特小姐,威翰在哪里?为什么这里只有你在?” 第一章 =12 第一百三十五章 林琳低眉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然后像是无可耐何一般,遥头漏出一丝苦笑。 “被我关在了洗漱间里。” 听到这样的答复,达西大吃一惊,“你将他关起来了,就是那里”达西不敢置信地用手指了指对面的那间明显是洗漱间的门问道。 “是的,就在那里。”除了那里,还有别的门吗? 面前的达西,没有她的达西有智商。 分开看,他们...是两个人。 达西被这样简短的回答,一时间弄得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位不是前几天还兴高采烈的跟着威翰私奔的吗?这才短短数日,就可以平静地说出人被她关起来的话。 达西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丽迪亚小姐,您的家人都非常的担心你。现在既然找到了你,是否要跟我回去。” 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那样的家,她不想回。回去后面对你们天天在她面前秀恩爱吗? 林琳不想对达西说谎,于是直言说道,“我不可能跟威翰结婚的,这样的我如果回到浪伯恩,家里的姐妹又要如何嫁人。我,准备四处走走。” 达西满头黑线,既然当初不准备和威翰结婚,你倒是别私奔呀。 难道你只是想要享受一下私奔的感觉? 不敢置信,鄙夷,歧视,不满的的情绪一直在达西的眼底,林琳看了一眼,便将头扭下他处。 他...怎么会忍心如此伤她。 呵呵,他又如何不能呢。 他不是她的达西,她的达西不会伤她的。 ...... “...请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丽迪亚小姐是如何将威翰关起来的吗?” 林琳也知道他会好奇,于是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旅馆备的木质小碗,两手合拢,不过喘息之间,那小碗就一点一点被挤成了粉末。 达西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林琳。 “威翰跟我说了些事情,关于达西家的,也有关于达西小姐的。我想着再用钱来封口可能已经不合适了。既然今天达西先生来了,这威翰是我来料理了他,还是达西先生处置?在遥远的华夏,那里人的信奉只有死人才能保住秘密。当然那样的做法也许并不附合英国国情。 不过,我还是建议达西先生可以妥善地处置了威翰,让他永远都不会说出不应该说的话。”想到她还是凯瑟琳的时候,偶尔听到达西说起他是如何处置威翰的事情,林琳又接着建议道,“达西家族在巴西和印度都有生意往来,我想那里应该是一个定居的好地方。” “是的,你说的话,我会考虑的。只是丽迪亚小姐真的不准备跟我一起回去吗?据我所知,另父已经到了伦敦。” “就让他们当我死了吧。”她不是没脸回去,而是她没必要因为别人的过错,而跟着丢脸,接受别人鄙夷的目光。 ...最重要的是,看着达西向伊利沙白求婚吗? 看着伊利沙白睡进自己的卧室吗? 那样对于她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了。 “稍后,我会将威翰带走。至于丽迪亚小姐的去留问题,我想您的家人更有权利向您提出善意的建议。” 达西觉得面前的姑娘实在是太不懂事了。再和她呆一分钟,都是一种遭罪。 他想像不到他的伊丽沙白小姐是怎么和这位姑娘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十几年的。 似是知道达西现在是怎么想的,林琳也不反驳。只是点头表示会在这里帮忙看着威翰。一直到达西派来的人将人接走为止。 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达西便站起来,拿着手中的帽子向林琳告辞。 至始至终也没有想过要见一见威翰。 林琳送他到门口。 关上房门,将门口的行李箱收到空间中。拿出笔墨,按着丽迪亚的笔迹写了一封告辞的信。 信写好后,放在显眼的位置。上面多套了一个信封。 最外面的是达西先生亲启,里面则是班内特先生收。 做好这一切,林琳披了件隐身斗篷,骑着飞天扫把从窗户飞了出去。 ......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宾丽小姐,您是怎么看待莎士比亚的?’举着莎士比亚集的达西。 “我与宾丽小姐想的一样......” ......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凯瑟琳,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要送我的礼物?”捏着小荷包高兴的眉眼柔和的达西。 ......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我愿意,我爱你,凯瑟琳。”在上帝面前认真而又虔诚许下一生诺言的达西。 ......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能够娶到你,真好。每当太阳辉煌照耀;我们在一起。每当月亮在黑夜抖动彩笔,我的怀中始终有你。”新婚夜说着情话,温柔缠绵的达西。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一幕幕的情景在林琳的脑中闪现,越是想要忘怀,却越是鲜明。 眼泪不停的涌出来,林琳趴伏在扫把上,哭得不能自己。 ....... ...................................................................... 林琳自那日离开了旅店,便一路飞行到了码头。找了一艘客轮便准备免费蹭个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这个时空,林琳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了在这个时空的华夏落脚。 她是纯粹的西方人面孔,在这个时候的华夏还算安全。在上海的租界买下了一栋小洋楼,又雇佣了一对老夫妻照顾自己的生活后,林琳竟然再也没有出门家门,一直到寿终正寝。 这一世对于林琳来说,先是甜如蜜,然后又是苦到不自知。最后才慢慢归于平静。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看了看手中那多出来的佛珠,心中是平静的,也是迷茫的。 她当成一场一场游戏的穿越寻找,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伤了心。 她以为她可以潇洒的放弃,洒脱的来去,可是事实上,她仍是无法坐到来去自如,心随意动。 ...... “老头子,你说这姑娘要是醒过来,咱们留给峰儿做媳妇,你看怎么样?”一个苍老女人的声音。 先是斧头砍断木头的声音,然后一个明显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家丫头也是个可怜的,若是真的醒过来。就给峰儿留下吧。只是那药铺的大夫不是说,这丫头?唉,峰儿那么大了,领着一群要饭的,竟是到了现在也没成家。当初要是知道这样,再不叫他练什么武功的。” “谁说不是呢。”乔大娘又将一碗杂粮皮子丢到院里,一边丢还一边“咕咕咕”的叫了几声,“咱们村像峰儿那么大的,不说都当爹了,那也是都成亲了。就咱们峰儿,老大不小的,还没个着落。” 几只扑着翅膀的家鸡,飞快的跑过来,一只雄赳赳的大花公鸡,也晃悠着跟在后面。 “这林家也是大户人家,往常去他们家卖柴,都比别家多给两文钱呢。林家丫头心也善,每次碰到了都会让人给咱倒水喝。唉,真是家贼难防呀。”乔老爹想到屋里躺着的姑娘,心里就一阵不落忍。 林家是他们这一带出了名的大户人家,谁能想到管家竟然会在男主人三七的时候,勾结山贼土匪血洗了林家呢。 若不是林家这丫头心善,经常拿些家里的饭菜给后门的乞丐,在山贼血洗林家时,恰好逃得及时,还指不定有没有命在呢。可就算是这样,也被追得滚下了山坡。 幸好他上山砍柴,不然呀,就可能被狼叼了去。 “唉,老头子,我听峰儿说,老帮主有意传他帮主之位。那将来咱儿子就是乞丐头了。这林家姑娘会不会嫌弃咱们儿子呀。” 乔老爹一寻思,拍了拍脑门。自己也有些个拿不准,“应该不能吧。不是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吗?咱好歹救了她的命不是?再一个,林家都没了,她一个姑娘家,若是不嫁人,又怎么活呢。” “他爹,你说这官府就不管了?咱们这一片,可都是林家的地呢?要是把地都要回来,林家丫头也能有些个傍身的。” 乔老爹摇了摇头,“晚喽!若是林家刚灭门的前两天,还有可能。现在呀,县令大人是不会将吃到嘴里的田吐出来的。幸好林家丫头一直在咱们家,不然这命呀,难保不会...” 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官匪一窝的,林家这样的大案,保不准后面还不定几方参与了进去呢。 林琳迷迷糊糊地摸了摸头,死劲地回想着这姑娘的记忆和生平。然后就发现也就不过是个小县城的姑娘罢了。 原来家里有些资产,她再有些容貌罢了。 可一夕之前家破人亡,成了一个马上就要十五岁的少女。 还是个要面临不成亲就没有出入的处境。 嫁个陌生人,当一世农家妇。好像她还真的没有尝试过。 不过刚才那老大娘说的是什么? 她儿子是个要饭的? 放着好好的庄稼汉子不做,竟然去要饭,难道真的是一身懒骨头? 这可不行。 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 老夫妻说了回话,便进屋来。正好看到林琳不但醒了,还自己坐了起来。 “哎呦,你这丫头总算是醒了。老天保佑呀。”乔大娘看到内定的儿媳妇能够清醒过来,喜不自尽,连忙上去,又是倒水,又是摸头的。 乔老爹也高兴的说道,“醒来就好,醒来就好。老婆子我去杀鸡,给林家丫头好好补一补。”说完就出屋去寻刚刚吃饱饭的公鸡去了。 公鸡不下蛋,有一只领头就行。其他的杀了也不心疼,养着浪费粮食。 “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多谢二老的救命之恩。”刚刚醒来就从空间中拿出药来吃过了,此时的身体正在高速的恢复中。 都说中医治本,西医治标。但是这魔药却真的是立竿见影的好东西。 “谢啥,这不过是赶巧遇上了。一直林家丫头,林家丫头的叫着,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我姓林,单名一个琳字,林琳。大娘叫我林琳便好。请问这里是哪里呢?”林琳接受到的记忆,都是一些这姑娘从小的生活起居之事,对于这个世界,却知之甚少。而这对老夫妻,除了那位乔老爹有些个面熟外,其实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是少林寺后山,我们家老头子,经常去城里卖柴。倒是去过你们家几回。也见过你。那日在山里见到你,便将你背了回来。放心吧,到了这里就安全了。”乔大娘一脸慈爱的摸了摸林琳的头发。 别的不提,自从儿子加了那个要饭的团伙,家里竟然都不招贼了,就连以前总是丢鸡的现象也没有了。 林琳垂下眼,声音低沉,“敢问大娘,我家里,可还有其他人?” 乔大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听咱们请来看诊的老大夫说,都没了,那些恶人,竟是一把火将林家都烧了。” 虽然心中并不感到悲伤,但是林琳还是适时地留下了眼泪。毕竟不能让面前的老太太感觉自己是个冷血之人。 “姑娘以后可有什么打算?”想到刚刚在院子里与自家老头子想的那个事情,乔大娘就有些个迫不及待,虽然有些趁人之危,可是她家峰儿也是一表人才,武功盖世的好男儿。 不说林琳几百年的阅历,再加上刚刚醒来听到的言语,林琳又有什么不知的。“家遭横祸,我却仍要为罔死的家人尽一份孝心。感谢二老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大恩大德,自当倾命报答。”就姐这格调,一般人她可看不上。 报恩的方法千千万,以身相报什么的,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乔大娘一听这话,好呀。人家姑娘要守孝,还要报咱们的救命之恩。这真真是太好了。 “大娘有个儿子,单名一个峰字,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婚配。自小受教于少林寺的玄苦大师。之后又被丐帮的汪帮主收在门下。林丫头若是不嫌弃” 越听面前的大娘往下说,林琳心里就越想呵呵。 老俩口姓乔,有个儿子叫乔峰,二十多岁,没成亲。有个师父叫玄苦,现在在丐帮汪帮主那里。 这要是再不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世界,那林琳也就不用混了。 天龙八部呗。 再一想想前后联系,若是自己醒不来,那乔家两老就是到死也没有见到儿子娶媳妇。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乔峰的媳妇,真的是那么好当的? 还有乔峰那个性子,真的能给女人一份幸福? 乔峰是个好男人,顶天立地的汉子。可是他却给不了一个女人想要的幸福。当然也不是说不能,而是情势总会让他不得消停。 那样的一个汉子,被那一串的阴谋诡计逼死的时候,多少人潸然泪下。 多少女人羡慕阿珠,就算是死了,也有个男人记了他一辈子。 多少人恨康敏,毁了那个男人最后的幸福。 现在,她来了,在乔峰还没有成为丐帮帮主的时候。 天龙八部开始的时候,应该是乔峰三十岁的时候。那这也就是八年前的时间了? 因为是乔峰,林琳心中倒是不排斥这以身相报的报恩方式了。 点头许下婚姻,林琳并未觉得后悔。八年后乔峰才会在杏子林中偶遇阿珠。而这八年,却是她的时间。 八年时间,她还想试一试,乔峰会不会抛妻弃子。而她还会不会守不住自己的幸福。 乔大娘看到林琳点头,当下就乐得双手在大腿上拍了拍。将林琳又扶着趟了下去,便急急去找乔老爹。 乔老爹听了也是大乐。不过一想到守孝差不多都是三年,三年变数太大了。不如,“老婆子,要不,在林家百日里,先让他们把亲成了。等到一年后,再圆房,你看这样合适吗?咱儿子那岁数可不小了。” 古时,也有儿女在热孝之中成亲的。但是那多是为了让家中去了的人,安心投胎。不过就算是如此,但是圆房什么的,却都要按着出嫁女,守上一年的孝才可以。 乔大娘也觉得夜长梦多,这个主意也可以。便搭了把手,开始炖鸡。“一会儿,我问问林琳那孩子,若是不反对,你就让人捎口信给峰儿。咱们先拜了堂来。” 乔老爹往灶里添了一把柴,笑道,“自从峰儿进了丐帮,捎口信倒是方便了。只要上大街上找个小乞丐,保管啥事都齐了。” “瞧你那点出息,前两年镇上的镖局还说请咱们峰儿当个镖头呢,你偏说什么走镖危险,现在好了,成了江湖人。那江湖人打打杀杀的,就不危险了?”最重要的是镖局后来请的那个镖头娶了老镖主的女儿,现在还生了个大胖小子。 “哎呦,你还说我。你不是也一听说危险,就不让峰儿去了吗?现在还怪我。”乔老爹听到老妻这么说,不服的驳了一句。 声音刚落,就被老妻抬脚给踢了。 乔老爹畏妻如虎,缩了缩脖子,再不敢说什么。 厨房离房子很近,林琳听着两人的话,摇头笑了笑。一年后成亲,还是三年后成亲,于林琳来说,都无差别。 而差别在于——乔峰会不会娶她? 林琳抿唇一笑,如果乔峰不同意,那也没什么,她就去把现在六七岁阿珠绑了来,给他当童养媳。 就是不知道在错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这两人还能不能擦出爱情的火花。 林琳有自信,只要她活着,乔峰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若是乔峰不娶她,那么等到乔峰真的出事的时候,她虽然也会出手相助。但那力度就不一样,一个是帮自己家人,一个是帮外人。 别怪她自私,就算是雷峰做好事,还有记日记的习惯呢。 山里农家的生活,林琳头一回接触。待能下地后,她才正式打量起这个乔家小院。 院里有个驴棚,里面一头老驴懒洋洋地。对面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厨房加柴房的半屋半厅的棚子。院子里一左一右还有两颗果子树,一颗是枣树,一颗是苹果树。 还有一群散养在院里的鸡鸭,一个个活蹦乱跳,极有精神。院里还有一口井,和一个用篱笆围起来的小菜园子。 噢,忘记提了。家里还有一只土黄皮毛的土狗。不过那狗明显是刚出生不久,只有个把月的狗龄。 看过了外面,再回头看屋子。很典型的三间茅草屋。 中间一个堂屋吃饭待客。左右卧室居人,左边那间便是乔家二老的居所,而右边,是乔峰的屋子,也是林琳暂时居住的房间。 自伤好后,林琳每天早上早早的起床跟着乔大娘做家务,然后送乔老爹下地或是上山砍柴。 乔家是没有自己的田地的,自乔老爹父亲那代便是租凭了少林寺的土地。虽然有些积蓄,但是两老都没有买地的打算。 一来,他们可能都知道自家的儿子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庄嫁汉的。二来,便是这个年代,好地都被人垄断了。 与其花光积蓄买下一块不好的地,还不如少少的交一些租子种少林寺名下的地呢。 再加上儿子受教于玄苦大师,也算是少林的俗家弟子,他不在家的时候,少林寺的那些个僧人,若是看到乔老爹下地,碰上了都会帮帮忙。 来到这个时空,有十来天了,林琳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自然不会像王语嫣那位大家闺秀,空有一肚子武学典范,却无一丝自保的能力。靠山山倒,靠水水枯,唯有靠自己,才不会被人抛弃。时刻等着人去救,若人家不救呢? 吃着这世间难寻的宝贝,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和精力,便将武功恢复了。 在一日晚间,林琳特意对乔家二老说自己家还有一些财产,藏于山中一隐秘之处。想要取回来。 乔家二老很是诧异。他们没有想到这位儿媳妇的娘家还有东西留下来。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林琳便带着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的乔老爹去了前一天夜里她藏东西的地方。 一个大木箱子被林琳藏在了地底下,两人挖了两刻钟,才将箱子挖出来。 箱子里有金银若干,还有几色首饰,以及一些书籍布料。当然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服一些,里面还有几套成衣。 乔家老夫妻能穿的,林琳自己能穿的,还有林琳特意拿的几件乔峰差不多能穿的衣服。 这几天,一直穿着乔大娘年轻时的衣服,林琳一直觉得不舒服,这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出来。 将东西弄回家,乔大娘连忙过去帮忙。 先是将箱子抬到林琳现在居住的房间,然后两老才出来。林琳将厢子里的金银拿出三分之一,又将特意给两人准备的衣服都抱上,这才出了房间。 “先祖想着,若是家道中落,便要低调行事,所以衣服都是棉布的,这几套都是二老能穿的。”说完又将那金银拿出来交与两人。 两人开始拒绝不收,但架不住林琳坚持。 “收下吧,正好峰们他们成亲,咱们也不用做新衣服了。”最后还是乔大娘笑着对乔老爹决定了这些物拾的去留。 林琳听了露出一抹‘娇羞’的笑容,对于这场婚事,她也放在了心上,没看箱子里还有一块已经绣了吉祥花样的大红料子? 乡下生活很平静,一家三口的日子也很平稳。老俩口虽然节俭,但是却不会苛刻林琳,时常都会买些肉回来。而且林琳平时晚上也会去空间打个牙祭。倒也不觉得粗茶淡饭过不得。 乔峰终于完成了汪帮主交给他的任务,正在接受众人恭喜成为丐帮帮主时,外围的小乞丐就传回来了乔老爹让乔峰回家成亲的消息。 乔峰握着手中的信,哭笑不得,他爹说给他捡了个媳妇,让他尽快动身回家成亲。 这样趁人之危得来的媳妇,乔峰实不敢受。 只是一时众人却是不论内中情由,道贺不已,“乔帮主,你这媳妇旺夫呀。” 第137章 第一百三十七章 乔峰一路快马加鞭往家中赶,到了家门口,却又不敢进去。 原来是林琳正坐在院子里做绣活,背后虽是茅草破屋,乡野之地,但却遮不了那一室的芳华。 少女虽是半低着头,但是娇怯怯、俏生生、小巧玲珑的样子,却是一点没少的进入了乔峰的视线里。 此时的乔峰正是二十出头,少年慕爱的年纪。而林琳虽是全身缟素,却眉目清秀,相貌颇美。本不是乔峰日常所见。 林琳突然抬起头来,瞧向乔峰。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毫不遮拦的看过去。乔峰的呼吸便是一乱。 来人呼吸吐气,走路的身法都不似常人,再加上一脸的刚正之气,林琳心中略一寻思,便也知道此人是谁。 “可是大哥回来了?”起身,离开绣架。林琳浅笑莹莹,慢步轻移向前去开那虚掩着的篱笆门。 “...你是林姑娘?”很快从面前的旖旎景致之中回过神来,乔峰粗声粗气地问道。 林琳先是一脑门子的黑线,然后仍是点了点头。她最讨厌别人叫她林姑娘了。虽然她曾经当过林姑娘。 “爹,娘,大哥回来了。”不等乔峰再说什么,林琳先是转头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又笑着转头让乔峰进院子。 乔峰被林琳这句爹娘叫得心里一动,原本回来前想的那些想头,一时之间却又不愿意再想。 他爹娘都是老实本份之人,若不是面前的姑娘也同意,又怎么可能许下婚约。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怎么能是趁人之危呢。 听到是儿子回来,乔家老两口忙出堂屋出来。 原来是最近是真得好天气,林琳说他们乔家虽然不是山里,但也是近山的山脚下。冬日来了,尤其寒冷。不如现在就将家里的房子砌上两道火墙,一张火炕。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这活计乔老爹就能干,而且都不用别人帮忙。 当然乔大娘非要在一旁临工的话,也不是不能搭把手。 本来林琳也是要帮忙的。但是老俩口却不让她伸手,说她细皮嫩肉的,干不来这些活。 再加上林琳请乔大娘帮忙去镇子里接了一些绣活回来,于是便在院子里绣了起来。 这就是乔峰回来时看到的景像。 虽然不是乔家二老的亲生儿子,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那真的是把乔峰当宝一样的捧在了手心里。 林琳看着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进屋去。心中却是对那个萧远山更为不耻。人家帮你养大了孩子,你竟然还能如此恩将仇报。 真是个畜生。 这些日子乔家老俩口的品性,林琳也深知,虽然有些个市井小民的毛病,但却不是大奸大恶之徒。对于乔峰的疼爱也是有目共睹,林琳觉得与其让乔峰知道自己是契丹人,还有一个那样只知报仇的亲爹。还不如就让他这样生活下去呢。 想到此,林琳便在心中计算了一下,需要动手整理的东西和人。 一是乔峰身上的纹身,二是将来马大全会收藏的那封信,三是与萧远山相似的容貌和身上的记号。 做为本就是颜值控的林琳,自然是不可能对乔峰动手了。那么她能做的就是去少林寺的藏经阁找那位萧远山了。至于身上少林寺掌门做的那个记号,林琳轻轻一笑,那还不简单。 普通人去个伤痕胎记很困难,但是对她这个拥有魔法的人来说,那还是问题吗? 她用手里的东西给萧远山整个容,给乔峰整个局部祛疤,却是非常简单的。 至于慕容博和带头大哥,随他们折腾去吧。林琳只会非常不小心地将慕容博还活着的消息传播出去而已。 喝了两口茶,乔峰便帮着老爹在堂屋弄火炕和火墙。而乔大娘便一脸满容的守着他们爷俩,一会给擦擦汗,一会给递递水。 林琳除了在最开始互相介绍的时候呆在了屋里,之后便去院里做绣活了。 晚上,林琳亲自下厨。用现有的食材弄了四菜一汤,以及一锅杂粮饭。 “快尝尝,你媳妇的手艺可好了。不过一把子山野菜,也能做出不同的味来。”因为是夏初的季节,所以一家人也没有在屋里吃饭,而是将四角方桌放在了院子里。 太阳尚未落下,满天的红霞,再加晚风徐徐,竟让人心旷神怡。 桌上四道菜,一道肉沫蒸蛋,一道白灼小青菜,一道红烧兔肉,再加上一碟子炒花生米,一道紫菜虾皮汤,看起来就非常的有食欲。 “尝尝这兔肉,是咱们家屋后面,你爹自己挖的陷井套的。那么大一只,肥滋滋的。我们仨吃了一顿,还剩下一半。” 乔大娘将红烧兔肉看起来卖相最好的一块夹到了乔峰的碗里。一边夹还一边说着这些家常话。 乔峰夹起肉,大口地吃了起来。那味道真的不比在大馆子里吃的差。这么好吃的菜,竟然没酒,真是遗憾。 “上次交绣活时,我买了些酒,准备泡些药材。一时间药材还没有凑齐。今天大哥远归,不如先且拿来吃吧?” 林琳一说这话,乔峰的眼睛便是一亮。也不因着不好意思不敢看林琳了,直直的抬头,眼中满是对这个主意的赞同。 林琳没理坐在对面的乔峰,而是看向乔大娘。 这位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呢。 乔大娘点头,林琳这才去厨房取酒。 不过五斤多的纯粮食酒,乔峰就着桌上的菜,竟然独饮了四斤半。 看着喝了半斤酒就有些个醉熏熏的乔老爹,乔大娘吃过饭便扶着人去屋里休息了。而饭桌便只留下乔峰和林琳。 “...你的事,我听爹娘说了。你若是不愿意,这婚事便做罢。”虽然说出这话时,乔峰心头涌上了不舍,可是他却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做出不丈夫的事情来。 “大哥不愿意娶我?”林琳不答反问。 乔峰摇头,“当然不是。”他...愿意。 不说面前少女美好的容貌,只说这上得厅堂,出得厨房的手艺,就让他欣喜不已。可是配他这个江湖武人,却是,却是...... “呵呵,当初许下婚约时,我并不是真的走投无路。后来知道是你,”剩下的话,林琳却没有说出来。 因为是他,所以她愿意。 林琳最后的那半句声音实在是小,乔峰内力就是再深厚,也没有听清楚。但是前面的话,却是清楚明白的表示,她是愿意的。 那就好。 “爹说,婚礼会尽快举行。在那之前,我会为你找到灭门的凶手。”她的事,便是他的事,他的责任。 林琳点头,她认为这也是应该的。 将最后一滴酒饮进,林琳便站了起来,准备收拾桌子。这个时候,乔峰却突然问了一句话, “你...会武功?” 林琳知道这瞒不住乔峰,而也没有打算瞒住乔峰。 “是,年幼时曾经有缘学过一招半式,后来大了,便荒废了。不过也幸好有了这么一丝底子,若不然,也没办法活到今天。后来养好了伤,便将小时候学的武功一一捡了起来。不求报仇,只为自保。” 乔峰听了,便也不再说什么。在他的想法里,应该也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心里想着,若是她爱这个,回头给她找一些上层的武功秘籍和心法来。 毕竟是未婚夫妻,所以收拾完了厨房,林琳便回房休息了。而原来的房主却只能在堂屋里用木板搭建的简易小床上将就了。 趟在床上,隔着房门,乔峰仿佛都能闻到林琳身上的那股子芳香。 ...... 一夜春.梦无边的乔峰,早起有些个不自在,悄悄地起床练了会功夫,将昨夜弄张的衣服打水洗了。 赤着上身在院里打了套拳,林琳便起来了。 内力充沛,魔力充足,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睡眠就可以精神满满。 起床,洗漱,然后做饭,喂鸡鸭,庄嫁人的生活,简单而又忙碌,充实又而平静。林琳非常的享受。 而自从林琳出来,便打拳打的有些心不在焉的乔峰,看着林琳干活的麻利劲,再想到她千金小姐的身份。对于那群山贼更加的深恶痛绝。 饭桌昨天晚上并没有移进去,此时仍在院子中。林琳想着最近几天趁乔峰在,让他弄一套石头的桌椅放到院子里。 明年接几根葡萄秧子,既能吃葡萄,又吃纳凉。 将剩饭熬着粥,粥里放了一点猪肉油和盐;从墙角的咸菜坛子里捞了两根黄瓜,洗干净,切成丁,用蒜和辣椒油拌了。 昨天吃到最后,其实什么也没有剩下来,林琳是不喜欢吃剩菜的,所以做菜的时候都是可丁可卯的,昨天晚上也就只剩下了一些花生米,想到乔峰毕竟是个年纪轻的壮汉,于是又起了一个炉灶,准备再炒个鸡蛋,以及用家里腌过的肉,切成肉丁,加上花生米,胡萝卜块,以及土豆丁,一块炒了。 在林琳张落早饭的时候,乔家两俩口都已经起床,打扫院子,浇过菜园了。 不一时,早饭就得了。而这个时候乔峰也不好意思在偷偷盯着林琳瞧了,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坐在了餐桌上。 四人吃了早饭,乔老爹便带着乔峰进了镇上,准备采买成亲用的物件。 第138章 第一百三十八章 成亲要采购的东西,也就那么几样,这之前乔老爹早就置办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领儿子出去,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 “林琳活着的这件事情,咱们一直没敢告诉人。现在要成亲了,总要去官府的。这事,可啥整呢?”乔老爹在路上便将他一直惦记的事,跟儿子说了。 乔峰一听,倒不觉得是什么大事。只说交给他来办。 乔老爹也是心大了,一听这话,还真的不管了。“我请人打了两个箱子,一个柜子,差不多已经好了。咱们爷俩去看看。要是好了,就雇个车弄回去。” 乔峰没意见,直接听话跟着乔老爹走了。 一路上碰到熟人,乔老爹都会跟人唠两句,所说的话,不外乎就是儿子回来了,儿子要成亲了,有空过来喝杯喜酒啥的。 乔峰一直耐心地听着,时不时地还会顺着乔老爹的话,叫上一声叔伯。 晌半,乔峰父子便带着家俱回家了。一同被带回来的,还有乔峰特意给乔大娘和林琳买的点心。 乔大娘笑不拢嘴,直说乔峰从小就孝顺。“你不知道,我们峰儿自小就孝顺,有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我和他爹。” 林琳点头,笑着扫了一眼乔峰,便也顺着乔大娘的话夸了乔峰两句。 乔峰本来还能绷得住,被林琳那一眼,那一句弄得脸上就红了起来。 午饭毕,乔身稍做休息,便去了少林寺,他要去拜见他的师傅。 他七岁被玄苦大师收入门下,十六岁以后才被汪帮主带在身边。这些年,一直在外奔波,现在终于要成亲了。总是要告诉师傅一声的。 进了寺院,看到一些昔日的师兄弟们,乔峰一一问好。然后才去玄苦大师的禅房,那之后,一直到黄昏,乔峰才走出来。 当乔峰走到家,站在门外便可以闻到到那份菜香,或家中的小土狗围着桌子转那着急的样子。 这一下午,乔峰没闲着,乔老爹没也闲着,他特意去村子里请了位算命先生给了卜了个吉日,说是五天后便是最利子嗣的成亲日子。 乔大娘一听,便将家里弹好的棉花拿了出来,一下午竟然也做了两床被子。 “这方法好是好,就是太废布了。”乔大娘一边缝被里,一边对着坐在一旁给乔峰缝鞋面的林琳嘀咕。 林琳提出了被里缝一层布,包住弹好的棉花胚子,然后在外面套一层被套。就像是现代那样的可以直接拆下来清洗的。 但是这样在乔大娘看来,就是多费了一层布,还是里外两块布。 不过乔大娘也知道这过日子呀,就得你敬着我,我敬着你。虽然是娶进来的儿媳妇,但毕竟以后要长久相处。 再一个,这被子本来就是做给他们小俩口的,这一薄一厚两床被子,又能费到哪里去呢。 人家儿媳妇又没花他们的钱,想要过得舒服一些,他们也不能拦着不是。 毕竟儿媳妇的嫁妆想要怎么花,婆家是没有资格说什么的。 “娘,被套要总洗。要是不用这个,动不动就拆被子,多麻烦呢。而且被里咱们也可以用一些普通的料子,并没有费几个字的。”向外看了看时辰,林琳将针钱放下,起身道,“天都暗下来了,我去烧饭。娘也歇歇,剩下的活明天再做吧。太暗会熬坏眼睛的。” “还有两针就收了,我不忙完,也静不下心来。” 林琳听了一笑,并未多劝。掀了帘子出去了。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到了林琳与乔峰成亲的日子。林琳穿上了大红嫁衣,坐在新房里仔细地梳妆。 这可能是她成过亲里,最简陋的婚礼了吧。 没有娘家,没有闺房。没有耀街的嫁妆,也没有凤冠霞披,就连头上的首饰,也不过是两朵绢花,一支金钗,再加上一根珍珠额链。 披上盖头被村里来凑热闹的乡亲牵领着去了堂屋,然后跪拜,掀开盖头,去院子里的两桌客人敬酒。 是夜,乔峰回房。虽然不能有夫妻之时,却也终于没有再睡在堂屋了。 新婚三日,别人回门。林琳却是上坟。 新婚十日,乔峰背起行囊,再次离开了家。而这一次家里又多了一个让他牵挂的人。 可能真的是温柔乡,英雄冢。几年不回家过年的乔峰竟然回来过年了。 “我在洛阳买了处宅子,想要接你们去那里过活。”大年三十,乔峰躺在靠火墙的木榻上,轻声着对睡在另里头架子床里的林琳说道。 林琳皱眉,并不太想去洛阳。她在这里生活的真的很好。 不过,这里离少林寺实在是太近了。最近她总是感觉到有人再看着她。 她知道,她因为生活平稳而忘记去找萧远山,现在萧远山竟是在暗处盯上了她。还有一件事情,便是前任丐帮的汪帮主可能会交给马大全的那封信,她必须搞到手。 “大哥,我一直很好奇,你们丐帮发不发薪资?若是不发,你这个帮主,还有其他一些丐帮的长老们,都是靠什么维生,又是靠什么养家糊口?”不会也上街去乞讨吧。 乔峰听出了林琳未尽之语,摇头笑道,“帮里有产业,每个丐帮帮众都会按着入帮的年限和职位得一份银钱。以前,因为我只是以普通弟子和汪帮主弟子的身份在丐帮,所以得的银钱并不多。今年我成了帮主,就有余钱买下宅子了。” 乔峰没有说的是,虽然是帮主弟子,但是那份银钱真的很少,乔峰自己都不够活。再加上每年还要走的人情,送的礼。乔峰不说不能稍钱回家,还要接一些朝.廷发下来的赏金通告。 现在有了更好的收入,乔峰才买下了一处小小的院子,想要接父母妻子一起过去。 “...如果没有我,大哥也会接爹娘去洛阳吗?” 乔峰摇了摇头,后来发现屋子太暗,林琳根本看不见,这才张嘴说道,“应该不会,爹娘老了,若是去了洛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又总是各处跑,将爹娘安置在洛阳,爹娘也不见得会高兴。 现在有了你,我很高兴。这样爹娘便是两边住着,我也放了不少心。若是平日里能够多相见,心中甚是喜悦。” 说白了就是,他忙,将二老接到城里去,也顾不上二老,然后二老孤单,还不如在这少室山下居住呢。 但现在他娶媳妇了,媳妇还有点身手,陪着二老说话或是护着二老两边住着,也使得。 林琳听了,也觉得乔峰不是娶了媳妇就忘记娘的人。这才说道,“都听大哥的吧。大哥一人在外奔波,回到家里,竟然还没个人洗衣做饭,也是委屈。大哥在洛阳时,我们就在洛阳守着大哥过日子,大哥若不在洛阳,或是归期时久,我们便回山里来。” “对了,洛阳城里的宅子,大小是多少呢?若是能有个地方种些花花草草或是一些食蔬,想来爹日常也能有个消遣。” “两进的院子,前面有个练武场,后面有个小花园。不算厨房,差不多有十间房呢。” 林琳听了,便在心里开始归划起以后的生活。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而乔峰听到林琳平稳的呼吸声,也渐渐地睡沉了过去。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早醒来,乔峰便给了林琳一串佛珠,佛珠光滑整洁,非常好看,很有诚意一份新年礼物。林琳心里甜甜的,转身给了乔峰一个护腕。 那是添加了防护魔文,以及一组小刀片的护腕,颜色较深,跟乔峰日常穿的衣服色系到是能配得上。 相视一笑,夫妻俩默契地给对方准备了礼物,心情都非常不错,乔峰更是如此,还伸手帮林琳正了正发上的绢花。 出了房间,林琳便将给二老做的衣服鞋袜都拿了出来。乔家二老也给两人包了红包。 乔峰给两老的是两块布料,二老一看,便觉得没有儿媳妇给的好,但毕竟是儿子给的,也都欢天喜地地收了。 早饭后,一家人在堂屋取暖说话,乔峰便将接三人去城里的事情说了。 乔家二老寻思了一番,才决定冬天的时候在城里,春耕了还要回山里。啥时候地里不忙了,再去城里住一阵。 乔峰听了,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林琳。觉得真让她说着了。 都说七不出,八不进,正月除五破一破。 于是正月初五那天,乔峰便带着林琳一行人去了洛阳城里的小宅子。 因为不算是正式搬家,倒也不讲究那些说道。 不过丐帮众人在知道现任乔帮主的父母妻子进城了,都纷纷上门拜访。林琳见此,只能叫了一个小乞丐,让她领着自己去买了些酒菜回来招待。 席上众人见到乔峰之妻竟然如此年轻貌美,温柔体贴,都是羡慕。尤其是做得一手好酒菜,更是让众人嫉妒乔峰的好运道。 “明天,我带你去拜访汪帮主,他是我的恩师。”这夜回房,乔峰看着络子的林琳说道。 虽然宅子里房间多了,但是乔峰还是装傻地去了林琳所居的屋子。 第139章 第一百三十九章 林琳想到明日要见汪帮主,心里便想到了那封信。做为一个师傅,汪帮主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但是做为天下第一帮的帮主,他心有顾虑却是人之常情。只是他却托付借了人。 康敏这个人,真真是个祸害。 林琳心中虽然好奇在书中的康敏样成什么样子,但是那前提却是要先解决了她。 她与段正淳有一段情,林琳想着,不如就将她送到段正淳身边去。就算是段正淳不想负责任,那个时候康敏也已经在大理了。想要再回到洛阳,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她现在还不认识康敏呢。而且康敏到底是哪一年嫁给了马大全,她也不知道。 难道每年的洛阳花会,她都要紧迫去盯人不成? “在想什么?怎么一直不说话?”在自己说完话后,乔峰就在看着林琳,发现林琳略微歪了歪头,不知道想什么,想得入深。 “没什么,只是明天要去见师傅,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去。汪帮主可有什么喜好忌讳没有?” 乔峰摇头,“师傅和我一样都喜好美酒,明天我们路过酒庄时,买上两坛子酒就好。” “那也太减薄了,若是你一个人去便也罢了。这毕竟是我们成亲后第一次拜见,总要慎重一些。买上两坛酒,再买两包点心。我那里还有两块料子,一并带去吧。” “好,都听你的。” 乔峰左右看了看,发现此处并无他人,便悄悄地伸出了手,握了握林琳的。粗糙的大手握上白嫩的小手上,竟然意外的和谐。 再有半年,就要出孝了。乔峰想到这里,心口就是一热。离得近了,林琳身上的脂粉香气都仿佛拼命的往他的鼻子里钻,身上越发的热,像是一把火,要爆发出来一般。 有了媳妇,却还是看得到吃不着。乔峰觉得心里跟长草了似的。 20岁出头的乔峰,可没有那种美人在怀,而心不乱的定力。 林琳笑眯眯看着现在还年轻,但是用不了多久,还会名扬整个天下的南乔峰,心里有些幸灾乐祸。 活该看得着,吃不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觉得娶了自己的乔峰是捡了大便宜,不然等到三十好几时,还一直是个老光棍呢。 “你瞅瞅,这烧个柴,还要花钱买。赶明个,套上驴,咱回山里拉上一车,就够使个把月了。”城里就不如山里方便,吃什么用什么都要花钱买。幸好几人过来时,将家里的吃食都带了出来。不然乔大娘就更要心疼钱了。 “幸好听了林琳的,不然真听峰儿说的,只带上两件衣服就过来,还不得心疼死我。”当初出来时,乔峰就会那边宅子都是现成的,带上两件衣服就成。 林琳又不是没有在古代生活过,哪是那种带上□□就可以全程无忧的现代。所以也没听乔身的话,当二老犹豫不决时,便提出了把能带的走带上。 吃的,喝的,用的。毕竟前者时间长了放在家里会坏,后者需要花银子买。二老都是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小老百姓,一听这话,自然是比听儿子的更觉稳妥,于是本来只是载人的驴车,不但载了人,还载了少大的东西。 “他娘说的是,咱还得再抱几只鸡仔。回头我就把后面的花园都拔了。那么好的地,不种些吃食,竟然就种那些能看不能吃的,真是糟蹋了好地。” “对,谁说不是呢。城里人就是会作妖。没事做什么柳树,杨树。都是树,咋不种点果子树,又好看,又能结果子”,乔大娘一边点头还一边说道,“你看前面那么大个场子,比咱家晒粮食的地方都大,峰儿平时练武也用不了那么大的地方,回头都圈起来,把鸡和鸭都养在前面。” 老俩口在那里合计着将来的日子,乔峰和林琳站在一起微笑的看着听着,这便是天下最朴实的生活了。 生活本就是这些个琐事组成的,但有人为了你过得好,如此的上心,还有什么不让人心满意足的。 ...... 第二天,仍是吃过早饭,乔峰带着林琳去拜访汪帮主。乔老爹则是带着乔大娘准备在洛阳城里走一走。 洛阳城非常的繁华,以前乔老爹得了什么山货便会过来这里。现在给乔大娘当个向导,倒还够格。 虽是这么说,但是乔峰仍是有些不放心自家爹娘,出了门,看到一个小乞丐,便让他悄悄地跟上,若是有了什么事,便来找他。 林琳从身上拿出来两个钱袋子,里面各有三两银子,五十个铜板。“爹娘拿着,看到什么也别心疼钱。这钱挣来便就给人花的。若是有什么相中的,钱不凑手,且留下一些钱,或是领人回家取来。” “这是你的嫁妆钱吧。这我们可不能要。” 林琳笑着摇头,“这是年前卖绣品得的。我们成亲了,便是大人了。给爹娘银钱,岂不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我绣活快,娘是知道的。且别为我省钱了。这钱若是不花光,可不许回家噢。”三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目,这些钱,至少够买下不少东西了。 老俩口走了,林琳才和乔峰步行着去了汪帮主的居处。 到了汪帮主的居处,林琳后退一步,并未再与乔峰同行。毕竟这个时代的女人,所受的教育都不是与男人平起平坐。 哼,不但没有地位,竟然连名字都没了。因为乔峰将她介绍给汪帮主时,说的‘这是林氏。’ 连名字都不能有了的可怜时代。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主要是林琳并非江湖人。自然不像那些江湖女人一般抛头露面。说话做事仍然遵循着普通百姓的规矩。 林琳看了一眼汪帮主,便不在瞅她,准备啥时候乔峰不在家的时候,帮助汪帮主的大脑减轻一些来自记忆的负担。 听着两人左一句帮务,右一句天下的。林琳不禁感到搞笑。 都说侠以武犯禁,最是不服管教。现在看来,这些侠客要操心的事情还挺多。 什么西夏,什么大辽。林琳听了并不感兴趣。不过仍是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做样子。而心中早就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 这一次的拜访汪帮主和乔峰都很满意,有了这个结果,林琳也就不关注了。三月初,北方出现异常,乔峰得到消息就只身前往了。 而林琳也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汪帮主。先是一番打斗,然后查看了汪帮主的记忆,发现这个时候,汪帮主还没有找马副帮主保管信件,林琳心中一松,又用魔法抽出了关于乔峰身世的记忆,将这些记忆装在一个水晶瓶里,然后丢到了专门装一些永远不会见天的一只箱子里。 那个箱子里,装了很多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林琳是不会让他们在他们的世界暴露出来的。 解决了汪帮主,林琳对于剩下的几人,倒也不担心了。 四月份,刚过了清明,就是春耕的时候。乔老爹非要回山上种地去,乔大娘自然是要跟着走。林琳不愿意一个人留在这个宅子里,便也收拾了行李,给丐帮留了口信,便赶着驴车回了山里。 种地这种活计,乔老爹自己就能行。毕竟家里也没有两亩地。林琳仍然是做些绣活拿去卖,因为有绣活,又是挣钱的活计,家里的家务事,除了早饭外,乔大娘是从来不让林琳动手的。 毕竟乔大娘听说,绣活是个精巧的东西,有些个绣布,非常的挑手,手上要是有糨子,就会把布磨托丝了。 再一个,干家务活也用不上两个人,而且家务活也不给钱。还不如让儿媳妇好好挣钱呢。 一直到五月,乔峰才捎信说他已经回到洛阳城了。 而那个时候,林琳已经将成功地将萧远山,慕容博以及那位方丈在大师的关于乔身的记忆抽了出来。同时,又给萧远山做了面部微整形。 不但抽了那些人的记忆,林琳竟然特别坏心的将这些人的记忆给改了。比如说慕容复的身世。 以虚足为蓝本,在萧远山的记忆里,慕容复才是他的儿子。是他偷偷将自己的儿子换到了慕容家。而真正的慕容复早就被他丢到山里喂了狼。 当然方丈大师那里呢,他只知道当初的那个孩子被不小心弄丢了,听说被大理段氏皇族的人抱了去。 而慕容复,在他的记忆里,儿子慕容复是复国的工具,而少林寺的小和尚虚足才是他与真爱的儿子。 ...... 于是在林琳的瞎胡闹下,在几个知情人中,那个山中农户乔家的儿子,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 一个天资极高,为人又勤奋上进的大宋子民。 去了一次少林寺,林琳不但解决了乔峰的身世问题,还将少林寺藏经阁里的书,全部用照相机拍了一遍。之后用空间中的电脑和打印机打印成册,填充她的佛珠图书馆里。 解决了乔峰身世的问题,林琳便不担心谁还能在此事上伤害他。至于剩下的事情,其实一念生,一念灭。蝴蝶效应总会给人们既定的人生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可能。至少林琳再也不关担心萧远山会掌毙乔家老俩口了。 七月,林琳出孝。八月,林琳便被乔峰接到了洛阳城里的那个宅子里。 一夜芙蓉帐暖,春宵苦短。 林琳与乔峰之间成了真正的夫妻。成了夫妻,男女双方防备的便少了,林琳对乔峰身上的那个纹身施了魔法,它会一点一点便浅,直至消失。 还有那位方丈做下的印记,以及乔峰身上一些明显的胎记什么的,都被林琳做了手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十一月,林琳明显出现了妊娠反应,而这个时候正好秋收结束,乔老爹又带着乔大娘回了城里。 因为不是第一次怀孕,林琳在这方面有自己的心得,对于什么时候进补,是否进补这一点,非常的清楚。 所以乔大娘侍候起来着为省心。 转年端午节前后,林琳为乔峰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乔大娘别提多高兴了。侍候月子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杀只鸡去。 乔老爹也是高兴的直乐呵,逢人见夸他孙子长得多好多好,看得多伶俐,多聪明。 乔峰亲吻着林琳的脸,有些心疼她。 “辛苦你了。”他在外面听着里面林琳的惨叫声,他都能够明白那是种怎么样的痛。 “嗯,既然知道我辛苦,那可不许在外面弄个小的回来。” “我不是那样的人,这辈子我只守着你过。”乔峰一听这话,便知道林琳是在说谁了。最近丐帮的一位长老,竟然吃花酒,还将花楼里的姑娘接回了家。 “再过几年,我人老珠黄。大哥还能记得这话吗?” “先贤说过,糟糠之妻,不可弃。我乔峰自认还算明理,自然不会做出那般丑行。” 乔峰说得斩钉截铁,林琳听了却是眉毛不住的跳动。 咬着牙问乔峰,“...我是糟糠?”会不会说话,这是什么比喻? 如果这世上,她都是糟糠了,那不糟糠的人得是什么样呀? 林琳还真的想见识一下。 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章 就算乔峰的承诺很让人的心动,但林琳对于被说成糟糠这件事还是非常的生气。而最让林琳生气的事情是乔峰竟然在她还没有出月子的时候,离开了洛阳了。 压着气,林琳强忍着出了月子。一出月子,林琳便请了个奶娘帮着喂养宝贝儿子,而她则是对乔家二老说了句她有了亲生妹子的消息,要去把亲妹妹找回来,便只身南下了。 林琳会魔法,日夜赶路自然是极轻省方便的。 不出三日,林琳便在偌大的水域里找找到了姑苏慕容氏的燕子坞。 是夜,林琳一身黑衣,又套着隐身斗篷,悄悄地来到了慕容家侍女的院子。 在那里,林琳看到了六岁到十几岁不等到的小女孩,一时间林琳就有了些头疼。这么多的小姑娘,不会是让她挨个去拔衣服吧? 那得多猥琐的人,才能干出来这样的事情呀。 眼睛闭上又睁开,林琳抿嘴一笑。轻轻地喝了一声,“阿朱的锁片飞来。” 因为锁片是从南方那种多格子的窗户缝里飞出来的,所以在这寂静的夜里,并未发出什么声响。 林琳伸手接到飞来的锁片,在手中轻轻一抹,一片相似,但并不相同的锁片便出现在了自己的手里。 抬脚去了那间飞出锁片的房间,房子里面只有两个小女孩。林琳施了魔法,让两人继续沉睡,然后走向左侧的小女孩。 八.九岁的样子,模样倒是很可爱。 轻轻地抱起来,在肩上看到了那个刻字。心中对于阮星竹很是不耻。 都是未婚生女,唯有她是将亲生女儿丢弃的。留个字,留个破锁片又能怎么样? 真不配做个母亲。 因为要用魔法做太精细的活,所以林琳从空间中拿出魔杖,对着小姑娘背上的刻字,便开始划了起来。 一番操作下,阿朱身上的字直接变成了琅字。 通过魔法,林琳查看了阿朱的记忆,发现她自有记忆以来便一直在慕容家。林琳轻笑,将锁片重新戴在阿朱身上,又悄微更改了阿朱对刻字和锁片的记忆,然后整理了一下她存在的痕迹,便幻影移行地消失了。 曼陀山庄也在这片水域里,林琳一路骑着扫把一路飞驰。 林琳是知道曼陀山庄里也有个武功秘籍库的。既然她路过这里,不复制一份收藏岂不是可惜。 根据书中的线索,林琳一路畅通无阻地找到了地方。挥动魔杖便开始了复印这满屋子的东西。 之前在少林寺,又是佛家圣地,林琳不敢使用魔杖,怕亵渎了佛祖。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些跟逍遥派有关的秘籍以及其他门派的武学,可没有什么让林琳忌讳的。 三更左右,林琳忙完了这些。又一次在原地幻影移行离开了。 ...... 第二日,林琳捎做打扮,以一个朴素的小妇人形象来到了慕容家。 “小妇人夫家姓乔,世居北方。小妇人有一胞妹,多年前被歹人所抢,后来家逢巨变,也无力再寻找......那日听人说府上有一侍婢长得极肖家母,所以特千里迢迢过来相看。” 林琳并未打出自己是乔峰媳妇的名号,所以也不被人重视。再加上找的还是一个丫头下人,那慕容家的管家便直接接待了。 “我慕容家光是侍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不知夫人话中所指是何人?可有什么信物?” 林琳点头,从怀中拿起一片锁片,递给那管家,“我妹妹身上也有这样一块金镶玉的锁片,我的上面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我妹妹的那块上刻着的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还有我娘家都会在女儿身上刻上名字,我那位妹妹的身上也是有刻字的。” 那管家接过金锁片,上下打理了一番,心中却想起他曾听说的府中还真的有小丫头身上是有个金锁片的。好像是叫什么阿朱。 想罢,吩咐下人去将阿朱叫来。又笑着对林琳说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夫人要找的人,且让人领了来,夫人且看看吧。” “多谢大管家。若是我那妹妹,我想要替我妹妹赎身出去。请问需要银两是几何呢?” 那大管家只是一笑,摇头摆手。“若真是夫人的妹妹,我们慕容家自然不会再要什么银子。只要那丫头愿意,不妨直接回家去。只怕是会让夫人失望。” 一时,阿朱被人领了过来。林琳唱做俱佳的站了起来。看着阿朱的脸,那激动无语,怀念,思念,感慨的样子,别提大管家相信了,就连被匆匆告知一句的阿朱都相信面前这人可能是自己的血亲了。 对了对身上的刻字,发现正是林琳所说的那个字,这一下,阿朱便激动的抱住了林琳,“阿姐,你怎么才来呀?” “林琅乖,咱们家找了你好多年,一直不得消息。后来管家勾结山贼血洗咱们林家,阿姐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阿朱通过‘认亲’,终于知道原来她姓林,单名一个琅字。有个姐姐,叫林琳。家中原是少室山下一大户。周岁被歹人拐跑,后来便流落到了江南。 认亲成功后,慕容家的管家不但没有要阿朱的赎身银子,还额外送了阿朱征仪,这才送了她们姐俩离开。 而跟着林琳离开的阿朱,在一路回洛阳的路上,才知道了自已的姐夫竟然是丐帮的帮主。 当时知道的时候,那小嘴巴都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 到了洛阳,众人相见,林琳将阿朱安排在了后院一处厢房里。平日时常带在身边教养。 林琳会的东西,无论是文还是武都是这个时代的人无法比拟的,所以阿朱所受的教育也是相当的全面。 而林琳特意将阿朱带回来后,乔峰也从外面回来了。虽然对于自己多了一个小姨子有些个意外。不过媳妇的妹妹,就是他的妹妹。 对待八.九岁的小姨子倒也不错。 虽然那态度就跟对待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似的。说话的语气神态就像是哄自己的另一个闺女一般。 而每每看到乔峰对待阿朱和儿子的样子,及阿朱看乔峰如同看父兄的眼神,林琳内心都要囧一把。 虽然在最开始想要接阿朱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以两人的人品不坐做出太极品的事情。可是见到两人这么相处,林琳还是觉得欣慰放心之余,有些个囧然。 果然相遇一定要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早了,晚了,都不好。 阿朱的一生其实最让人心疼,生命中最美的时光便是和乔峰短暂的相处,而生命也是在那个时候消逝的。 林琳对于阿朱自然是喜欢,她知道认阿朱为妹,会让阿朱错失与真正的父母相认的机会。可是林琳却觉得她有能力给阿朱一份新的生活,而长到很多的生命。 阿朱也是聪慧可人,对于林琳这个姐姐也是真心喜欢和敬重。平日里时常陪着林琳做些绣活,或是在林琳的教导下学一些简单的功夫。 因为有乔峰这样的姐夫,林琳全力的教导,阿朱长到十五岁,求亲者无数。而林琳也对阿朱的亲事,千挑万选起来。 年纪大的不要,品性不好的不要,纯江湖人士的不要...... 那真的是又当姐,又当妈。 ...... 话说回来,自从有了孩子,林琳与乔峰之间更是亲密。感情也更好了,这让林琳时常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枉费自己为了费劲心机,改变命运。 孩子长到一岁的时候,林琳便将孩子送回了山里陪伴乔家老俩口。 说实话,乔家二老一直不适应城里的,所以在林琳出了月子后,便回了山里。每年过年的时候,才会被乔峰再接过来。可不等出正月,老俩口就着急着离开。 在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篱笆门,喊一嗓子,谁家听不见。没事说说话,窜窜门一天的时间打发了。 哪像这城里呀,家家都是关的严严实实的大黑门,进城那么久,他们连左邻右舍都姓啥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而且人老了,就喜欢跟着人比一比儿子,比一比孙子。 在城里,乔家二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上哪去炫耀儿子出息,儿媳妇孝顺,孙子可爱呢? 再加上衣食住行都不比在家里舒心,所以在乔家二老心里,这城里还真的不是好呆的地方。 可是老俩口却是想孙子,三五不时的就要赶着驴车进城里来。林琳看着也是心疼俩老来回奔波,于是便决定将孩子送回去。 反正在哪个年代,爷爷奶奶带孙子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再加上林琳将乔家的田地,以及乔家的宅子都用了魔咒,所以对于安全上的担心,倒是少了很多。 而且林琳也做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一定那两老一小出了什么事情,林琳也可以第一时间幻影移行过去。 而自从孩子送回去后,这二老就很少进城了。每每都是过节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儿子和儿媳妇。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生活有了奔头,身体也好了,胃口也好了。就是...把她儿子养的太胖了些。 她是真心不想看到她儿子成为那种纨绔子弟身材的侠二代。 乔峰二十八岁那年,林琳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同样的,孩子满了周岁,便被林琳送到了老家去。 两个儿子相差四岁,长相的倒是很相近。 而将儿子送走的这一年,林琳也看到了那个艳媚入骨的康敏。 此时的她,正因为段正淳的失约而失神落魄,如一朵凋零的花,好不可怜。 林琳见此,虽不至于心生怜悯,但也不愿意袖手旁观。 易容改装后,特意请了一个镖局送康敏去大理找段正淳。 “我家王爷有要事在身,无法赴约。若是姑娘方便,请姑娘去大理一叙。我家王府愿为姑娘种下一室茉莉......” 康敏一听,哪里还能坐得住。连忙跟着镖局去了大理。 那个只知道祸害女人的男人,还是让康敏去相爱相杀吧。 天上一对贱狗,地上一堆杂草。 林琳就觉得两人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 送走了康敏,林琳心中担忧的事情,又少了一项。 她觉得她当初选择嫁给乔峰,真的是乔峰不知道几辈子积下来的福德。 瞅瞅他的一生,这么多人都会在他的人生里让他的人生拐个弯,然后跌像更深的谷底。 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乔峰这倒霉的体质了。 自从生了二子,林琳便选择了给乔峰避孕,毕竟避孕这种事情,男人比女人更适合一些。 乔峰对于林琳会武功这件事情,是持赞成票的。尤其是喜欢在床上与林琳切磋武功。那样的情趣,是乔峰难得表现出来的率性。 乔峰三十岁的时候,林琳才二十三四。仍然是女人最美好的时光。 而乔峰对林琳的喜爱,也越是随着年纪,越来越浓,越来越炙热。 林琳一直注重保养美容。无论是身份,还是容貌,再不像一个生过两个孩子的女人。平时又注重生活质量,然后还会讲究一些小情调。这样的的生活经营下来,又怎么会不让乔峰一直迷恋呢。 毕竟她不想成为黄脸婆,更不想成为——糟糠。 这一日林琳将院中一株牡丹轻轻抚了抚,心中叹了口气。 时间到了,剧情就要开始了。 第141章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月初,马大元和陈长老刺杀西夏元帅失败,乔峰率人前去救援。众人撤退之际,乔峰以一己之力对阵投靠西夏一品堂的四大恶人。 那一仗打的尤为久了些。而乔峰也受了不小的伤。 上药之际,林琳尤为心伤。不过想到四大恶人,除了那位老四云中鹤,其他人她还真的有办法治服。 穷凶极恶云中鹤,她觉得她没有必要用爱和正义感化他。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我明日要离开洛阳一阵子,归期不定,你是回山上还是留在这里?若是回山上,也热闹一些。”林琳给乔峰上完药,便听到乔峰如此说。 林琳有自己的计划,摇头表示,“我留在这里,正好接了一副绣品,赶着要。” “那你在家,一定要小心门户。对了,听说小姨子已经有了身孕,回头你要是想去瞧她,记得早去早回。注意安全。”他想到了四大恶人,但又想到他们应该找不到自己的家。便也不在多说,以免吓到林琳。 年初阿朱就嫁了,只是嫁给了一个普通人家。男方是洛阳城里的一个小乡绅,家里是开窑厂的,有些资产,却是无父无母,这是林琳推了慕容家的亲事,又推了全冠清的提亲后,千挑万选出来的人选。 慕容家去年派人过来提亲,本来是为慕容复提亲的。但是没有想到丐帮帮主北乔峰的妻妹竟然曾经是他们慕容家的侍女,于是便改成了给四大家臣之一提亲了。 林琳知道慕容家为什么要向阿朱提亲,直接拒绝了。 为此慕容家上下都非常的生气,认为林琳姐妹忘恩负义。 “我妹妹不是任何人复国的工具,我们夫妻也不会为了消逝多少年的前前前朝的复辟去卖命和联姻。我林家欠慕容家一个人情,但是如何还,什么还,我们自会斟酌。至于女儿家一辈子一次的婚嫁之事,却不是不必再提的。毕竟只有男人没有本事,才会想着靠裙带关系。” “夫人此言差已,我慕容家上下一心复国,这确实不假.但却没有夫人说的那么不堪。” 林琳听了不可置否,轻蔑一笑。“慕容家想要复国,可有复国的兵马?可有三军未动的粮草?可有富可敌军的物资军响?这些都没有,也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 林琳一番话,彻底激怒了慕容家的人,这都不用想,以后北乔峰和南慕容之间会是如何的关系了。 林琳并不在意,毕竟慕容复早就是摆在茶几上大写的杯具了。 而拒绝全冠清,这不用林琳说,凡是看过八龙八间的人都不会答应吧。 “我妹妹可不嫁给一个要饭花子,或是什么不着调的江湖人。”就这一句话,林琳是整个丐帮和江湖求亲的人一杆子打尽了。 阿朱对于自己的婚事,那是全权相信林琳的。 姐姐说慕容家的人不靠谱,天天想着没影的事情,做春秋大梦。阿朱在林琳的教养和影响下,已经深深地相信这一理论了。 想要复国,不自己培养自己的军马,不努力积累财富,却天天带着那三五个人在江湖上解决这个分争,那个纠纷的。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还有那些个东游西晃的江湖人,居无定所,无以谋生养家的,嫁给那样的男人,以后吃喝都要靠自己,有什么意思? 至于丐帮的人,阿朱觉得姐姐虽然说的有些个以偏概全,但是阿朱自己也不喜欢丐帮的那些人。别管是净衣派还是污衣派的。 于是在碰到了一个和自己眼缘,又附和姐姐条件的人,阿朱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嫁了。 就算是到了乱世,这样的男人可能不会有太好的武功保护自己,但是总比嫁给一个武功好的人,天天提心吊胆不知道哪天被人寻上门来要强出百倍不是吗? 嫁人了,自然会怀孕。派人回家报喜后,乔峰也就知道了。 “放心吧。我知道呢。洛阳是丐帮总部所在,我这个帮主夫人又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呢。” 乔峰一笑,也觉得自己多虑了。 乔峰放下了心,安心地离开了洛阳。却不知道他压根就没有多虑,四大恶人是真的找到了他的家,并在家中成功的堵住了林琳。 林琳看着非常有个人特色的四人,不由笑道,“竟然找到了这里,真是省了我不少事呢。”本来她还想着有时间去把这四人找一找,灭一灭,没有想到这四人竟然找到了自己。` “喝,这小娘子倒是有意思,竟然不怕咱们。妙极,妙极,正好先占其妻,再杀其人。人生快哉。”云中鹤一双色眼毫不客气地上下打量面前美艳不可方物的丐帮帮主夫人。心中色心大起,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做些什么。 林琳摇笑轻哼,“没有金钢钻也别揽那瓷器活。就以你的身手,我动一动嘴,就能要你的命。现在若是你能够自废武功,我便饶了你性命。不然绝对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成。”好像大话谁不会说似的。 林琳已经跟洛阳城附近的小官馆商谈好了,卖掉个年青男子就给林琳十两银子。年纪越小,越值钱。 超过三十,人家就不要了。林琳看着云中鹤的样子,应该是不到三十,不然人家不要了,她就真的只能宰了包包子了。 最讨厌这种色狼了。有本事你去强武大腰粗的男人呀,天天对付那些没有反抗能力的弱女子算是什么本事。 一言不合,便是大打出手。先是云中鹤动起了手,然后渐渐地发现云中鹤跟本不是林琳的对手,四大恶人剩下的三人也加入了战局。 林琳身法了得,内功又是高绝,四人一并上阵也不是林琳的对手,一时,林琳一腿将最后站着的人也扫到了墙上,段延庆才阴狠地看着林琳说道,“真没有想到,乔峰都不是我四人的对手,他婆娘竟然好生厉害。” “我夫君有顾忌,我却没有。今日若不全力以赴,死的必竟是我。人在最绝望的时候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又岂是一般时候可比?不过人的心中还是要有希望才好呢。就像是那夜的白衣观音?” “白衣观音?”段延庆眼睛一眯,看着林琳的眼神,满是阴嚎。 “嗯,白衣观音,然后是一夜露水姻缘,那孩子今年...二十几了呢?”林琳做出一副‘我得好好想想’的样子。 段延庆听到这里,是真的明白了林琳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可是看样子,她并不想要告诉自己。 打又打不过,段延庆心中飞快转着各种想法。 “留下云中鹤,请段先生与叶二娘明天错开了时间再来寒舍拜访。” “哼,我无恶不作叶二娘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没听过谁跟我提这样的要求。” “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你若是不来,不用等后日,我明日便将你儿子和云中鹤一起送到小官倌里挂牌接客去。” 叶二娘一听这话,气血上涌,这还是一个女人能说的话吗?她竟然知道自己一直在找儿子,难道是丐帮里传出来的消息。 岳老三左右看看,不明所以,不过他向来是听老大的话,见老大不吱声,便向老大又走了两步。 四大恶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感情。也就是岳老三看着憨厚一些,心眼子少了一些,这才让段延庆格外亲近了些。 段延庆有多想知道白衣观音的下落,没有人能够知道。自然也就没有人体会到那种相思煎熬的心情。 而叶二娘呢,她这一生,一直在寻找和压抑中度过。现在好不容易听到有人可能知道自己儿子的消息,她又怎么愿意放弃呢。 叶二娘看了段延庆一眼,而段延庆同时也看了她一眼。心中都在瞬时明了了彼此的选择。 最后段延庆看了一眼云中鹤,又看了一眼林琳,对着岳老三和叶二娘低喝了一声‘走’,便飞快地离开了宅子。 云中鹤自负轻功了得,以为打不过,逃却是不成问题的,于是向上一越,便要跳出墙外。 哪知寂静的夜里,突然传出一声奇怪的声音,然后他便浑身酸软无力的从进两米的半空中落了下来。 林琳也不管云中鹤惊恐的样子,直接手指快速点过相害穴道,将云中鹤一身的武功废掉。之后又挑了云中鹤的四肢筋脉。 “小妇人独自一人在家,劝你还是不要大声叫骂了。”之后林琳也不管躺在院子里的云中鹤,之间回房换了衣服和装束,又将拿了一个超大的麻袋才出来。 将云中鹤装进麻袋,然后扛着就幻影移行云了千里之外的小官倌。将人讨价还价卖了八两银子后,林琳还特意交待老板,“此人皮粗肉厚,放心使唤接客吧”。然后才拿着银子准备回家去。 至于云中鹤怨怼的眼神,林琳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进了这里,想要再出去,除非是被抬着出去。 那个时候,直接丢到乱葬岗了。还谈什么报复。 你当初强了人家姑娘的时候,可想到那些人如何怨怼不甘? 一报还一报,报应迟早到。 回到家,洗漱休息。 林琳毫无心理负担。不就是卖了个人,还是个男人嘛。 第二天,天刚刚亮,林琳就听见了大门被敲响的声音。 第142章 第一百四十二章 先来的是段延庆,一进来啥也不说只是阴狠不改的盯着林琳。林琳见了也没惯着他,直接告诉他,想要早到那位白衣观音和儿子,先去少林寺扫上十年地或是一年内灭掉五十个土匪窝再说吧。 段延庆眼中留露出杀意,看着林琳恨不得食之而又快。 “乔夫人昨天是故意如此说,只为了让我们将老四留下?” “当然不是,你那白衣观间现在正在修道呢。本就是有夫之妇,却因为男人太花心,出来报复他,这才找了你玩了一回深夜那啥。你现在去找她,她必是身败名裂。而你和她的儿子嘛,本来做为家族唯一的儿子,是要继承家业的。不过,以后就难说了......” “我不相信?”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耸肩,“信不信随你。” 沉思半晌,段延庆还是提出想要见一见她的要求。 “你要是确定要见,我也不拦着。反正最后会闹出什么血雨腥来,你可要有心理准备。那家可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我要见。” “真要见?” “是” “...哎呀,我还是说不出口。” “不如你回大理,走走亲戚,看看谁家就只有一个儿子,继承家业。那儿子的亲生母亲便是了。” 段延庆眼睛微眯,大理,亲戚,独子。 下一瞬间,段延庆本就极为难看的脸,便得更加的恐怖。 林琳看到段延庆那本就恐怖的脸,扭曲出新的高度。一副做作的拍着胸口,一副自己被吓到的样子。 段延庆见此,心里没由来的恶心到了。 这乔峰也是条汉子,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媳妇。 不过听说乔峰的媳妇是个好生养的,现在看来这心眼子也不少。 还有就是那深不可测的功夫...... 段延庆在答应了林琳灭掉五十个土匪窝的要求后,便离开了。 离开的林琳没把段延庆的话当回事,而段延庆的心里自然是也没有把对林琳的承诺当一回事。 他是谁?四大恶人之首。 他的承诺? 谁信谁是傻子。 当然了,段延庆却忘记了能把云中鹤卖到小官倌的女人,又能是什么善茬。一年后的今天,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真的干出了让段延庆后悔莫及的事情。 某女人竟然公开声明支持段正淳侧妃康敏之子为大理段氏血统最为纯正的继承人。 段延庆走出去没多久,叶二娘便飞身进来了。 林琳站在廊下看着自家的大门,以及高度。心里想了想,便将在上面施魔法的想法放下了。 毕竟乔峰有的时候回来晚了,也喜欢从上面走。 “你儿子吧,怎么说呢。性格木讷老实、但记性甚好。相貌丑陋,但也是浓眉大眼、鼻孔上翻,双耳招风、嘴唇甚厚,又不善于词令。但为人忠厚善良,待人坦诚。还有那九点香疤......” “我儿子在哪?求求夫人,告诉我,我儿子在哪?我叶二娘便是做牛做马也愿报答夫人的大恩大德。” 林琳点头,她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你以为她真的会无条件地帮别人? 天黑了,就洗洗睡吧。 “...你儿子丢了的这件事情,可去少林,呃,告诉你夫君知道?” 听到林琳这半吐半露的话,叶二娘算是知道了,这位夫人不但知道自己儿子的事情,还知道她那情郎的消息。 心中叹了口气,叶二娘看着林琳的眼神也更正式了许多。“夫人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心中只有这两个男人,一个是找不到,一个是不能找。 现在两个男人就是她的逆鳞,也是她的命脉。 打蛇打七寸,这位丐帮帮主夫人算是真真掐住了她的命门。 “我要你做两件事情,一是算一算这些年你究竟害了多少个孩子,然后去找到那些孩子的家人,看看他们需要什么补偿。虽然失去儿子,你也过得不好。可是这并不是你添加在别人身上痛苦的理由。 二是我需要件东西,在无量山的“琅环福地”中,洞中一尊玉像下的蒲团里藏有两部武功秘籍,即“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夫人若是能帮我取来,我必然告诉夫人我知道的,同时也会帮夫人忘记夫人不想让世人知道的。当然,夫人若是力所不及取不来那些东西,保重身体,我们在从长计议。” 对于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这两样武功,林琳没有在王夫人那里找到,但是对于林琳来说,也是可有可无的。对于这个有着可恨之处的可怜人,林琳还是有着一定的同情心的。 虽然只是一咪咪。 毕竟当做母亲,她知道失去孩子是怎么样的痛彻心扉。虽然她没有经历过,但是只要想想,她都受不了,何况是找了那许多年,仍不放弃希望的叶二娘呢。 再一个,遇人不淑,所托非人。生子被偷,性情大变。这些虽然有叶二娘自己的原因在,可是这个世道对叶二娘又何其残忍。 那些丢了孩子的家庭,痛苦不堪。可是这些罪孽却不应该让叶二娘一个人来承担。 所以林琳设了一个较低的门槛,然后告诉叶二娘现在仍是一个单纯小和尚的儿子在哪里。 “那里守卫如何?可有什么机关陷井?” 林琳嘴角不由一抽,笑得有些个僵。“...那里没有什么守卫。不过进入的方法倒是很难寻。你到了那里先......” 在林琳看来,去那里还真的没有什么危险性。若不是不想为难叶二娘,林琳其实更感兴趣的还是那尊玉雕像。 待叶二娘走了以后,林琳看着早就升到了正空中的太阳,摇头叹了一句时间真忒么地太快了。 她还没吃早饭,这会就要准备午饭了。 林琳伸了伸腰,她觉得她其实还是可以在收拾一下行李,然后幻影移行回山里乔家老院的蹭上一顿午饭,然后小住两天,再去看看阿朱的。 想到哪就去做,一直是林琳的好习惯,于是回房略微收拾了两件衣服,拿布包了包,林琳直接在卧室幻影移行到了城外的少室山下。 然后自树林中走出来,一步一步向乔家走去。所用时间不过一刻钟就看到了乔家院子里,围着一只老狗转的两个儿子。 想当年她来时,那狗才几个月,现在已经到了暮年。以前淘气的围着你打转,现在却只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 时间,对谁都是公平的。 林琳去跟儿子团聚去了。而跳进洛阳城乔家的岳老三却是摸了个空。 岳老三摸了摸那没几根毛的头顶,有些个不明白为什么老大和老二一进一出,就都撒丫子跑了。 他被丢在这里,实在好奇的紧了,这才想着进来看看。 前前后后都没个人影,难道老大和老二也扑了空? 扑空了,所以觉得丢人了,就各自走开? 那他怎么办? ...... 段延庆至那一日离开了洛阳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在江湖上出现。 有是隔数月,叶二娘竟然真的拿着林琳要的那两件东西回到了洛阳。 “小妇人去晚了,这两样东西已经提前被一后生拿手了。幸好一路追踪,终于抢了回来,只是让那人逃脱了。” 林琳僵笑地接到两样武功秘籍,心中却想着原来叶二娘竟然还存了宰杀段誉的念头,心里就一阵怪异。 也不知道当时段延庆在不在附近? “少林寺有个叫虚竹的小和尚,尘缘未了。” 段誉已经出现了,也不知道虚竹还在不在少林寺。 “夫人是说,我儿子这些年一直在少林寺?”叶二娘瞪大双眼,不敢置信。 林琳点头,确实是这样。 当初萧远山想得还挺有意思。 叶二娘苦笑了两声,她哪都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那里去。 “他不知道。”林琳看到叶二娘的神色,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轻轻地给出了这么一句话。 叶二娘点头,又一次谢过林琳。这才转头要离开。 “且慢走。” “夫人还有何事?” 林琳想了想,笑着摇头,“没什么,二娘且去吧。”林琳本来是想要让叶二娘隐瞒自己便是四大恶人之二的无恶不做叶二娘。可是一想,无论怎么样,那些事情都与她无关,她还是尊重别人的选择吧。 ...在没有涉及到自己和身边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她尊重别人的选择。 反之,她只能让别人尊重她的选择了。 ....................... 因为乔峰的身世问题和康敏的问题都解决了,所以也就没有了杏子林事件。这年,乔峰仍是天下第一帮的帮主。 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北乔峰。 可是丐帮上还是有些人有了异心,这些事情乔峰知道,林琳自然也知道。可是这也算是古代版的办公室升职记了。 林琳不认为乔峰在此事上需要自己的帮助,于是仍是留在家里,接接绣活,做做家务。或是去少林寺山下看看儿子。 或是围观一只怎么也不肯听母亲劝说而还俗的小和尚的热闹。 这一日,林琳又回到少林寺山脚下看儿子,乔峰也一同随行。 原来最近江湖上有不少人死在了慕容家的成名绝技之上,因为没有丐帮的人,所以乔峰并未在杏子林召开丐帮大会。 但是巧遇了慕容复的乔峰,却被慕容复的那表现给迷惑了。竟然建议慕容复去少林,请少林寺为其主持公道。 也不知道慕容复是怎么想的,竟然还真的赞同了乔峰的提议。 而几天后,便是江湖各路人马齐聚少林的日子。 “这么多人,在少林吃住,费用怎么算呢?” 第143章 第一百四十三章 乔峰对于自家媳妇经常问出来的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都有些个习以为常了。 “每每事后,有条件的江湖朋友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香油钱。”毕竟一般人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干出那种白吃白喝或是蹭吃蹭喝这种厚脸皮的事情。 林琳眯头,“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要是回回有事都要找少林,那少林寺的负担也太重了。” 就算是成为了帮主,乔峰也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不过对于自家媳妇的说法,他虽然理解,但还是满头黑线。 “...我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认识叶二娘的?”乔峰想到那日他出外面回来,竟然发现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在自己家里,乔峰当时就吓得一身冷汗。 同时心中非常庆幸两个孩子都不在身边。 “我一天天呆在家里,哪会认识你们那些江湖人呀。那叶二娘也是个命苦的,自己的孩子被人偷了,这才性情大变,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前儿听说找到儿子了,这是上门特意为以前的事情赔罪的。没想到你没在家,倒是和我说了一车轱辘的话。” 叶二娘按着林琳的要求按着记忆挨家挨户地去找这些年被她抱走孩子的人家。有的人家已经又生下了孩子,有的人家妻离子散,还有的人家,早就不存在了。 叶二娘上门,被打骂,被勒索,被唾泣,被撕咬,看着那些或是体弱,或是疯狂的女人,叶二娘是真的悔不当初。 她的无能为力,别人的无能为力,都是一样一样的。那些能力,都不应该是伤害别人的手段。当初的她撕心裂肺,别人丢了孩子何尝不是如此。 那些孩子的母亲,让自己把孩子还回来,可是她又能上哪去还。因为......她不敢告诉那些母亲,她们的孩子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将孩子卖给了那些没有孩子的大户人家,他们过着少爷一般的生活。” 之后叶二娘便仓皇逃到了林琳这里。 林琳同情她,却也厌恶她。可是毕竟站在事不关已的角度,也会可怜她。 “去做好事吧,去做所有你力所能及的好事,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赎清这一世的罪孽。” ...... 乔峰从来不会把人想的太坏,一听林琳这个说词,虽然仍是无法原谅叶二娘为恶时做下的恶事,但也愿意不做追究。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是可怜那些已经成为亡魂的可怜娃娃。”四大恶人为恶多年,死在他们手里的人,不计其数。 “嗯,以杀止杀其实是最好的警示后来人的做法。不能谁做错了事,忏悔上两句,再哭上两滴眼泪,就可以既往不咎。那这世上还要律法做什么。叶二娘因是女子,不可没有武功,所以自愿余生都在少林寺帮着做饭打扫。”当然前提是将那些她做下的恶事,全部赎清了的。 乔峰听后点头,不再说什么。 是日,辰时三刻。乔峰带着一定要去看热闹的林琳便从山中小路去了少林。可是没有想到刚到少林便听到了一阵吵闹声。 “啊!啊!啊!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慕容复想到自己的一生竟然是个笑话,就有些痛苦不堪。 今天他早早就带着表妹以及慕容家的家将来到了少林。却没有想到自家早就死了好多年的父亲竟然还活着,不但还活着,他竟然还弄出了一个私生子。 他口口生生说那个丑到天际的蠢和尚是他与心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而那位曾经的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竟然说那是她的儿子。 父亲竟然和叶二娘搞到了一起,他将母亲置于何地?又将他置于何地? 虽然后来知道父亲心爱之人是另有其人,但这份委屈却仍留在了心里。 就在慕容复拦住父亲之际,父亲却说他生下自己的意义就是为了复国。慕容复伤心难过的无以复加,可这么多年,他一直以复国为使命,也早就习惯了。 可是这个时候,却又蹦出来一个黑衣大汉,他竟然说自己是辽人,是他的儿子。他根本就不是慕容家的公子,大燕后人。 说他认贼做父,现在应该幡然醒悟。斩杀了那个自己叫了二三十年父亲的男人。 那他这么多年的坚持又是什么?而他又算得了什么? “表哥,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自小爱慕的表哥露出如此痛苦的神色,心都疼了。 “我不是你表哥,不是。我从来都不是你表哥。”慕容复一把推开扶着自己的王语嫣,大声的吼叫着。 姑妈一直不喜欢她,她知道是因为和母亲不合的原因。可是表哥一直对自己很好,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一时的伤心过度? “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状态疯癫的慕容复又一次扑了过去。 慕容复又一把推开王语嫣,语带不屑,“你娘婚前不检,嫁给了舅舅不足七月便生下了你。你根本不是王家的女儿,你不配叫我表哥。” 这么多年,虽然王语嫣长得越来越美丽,人也越来越聪明,对自己也是百依百顺,可是自小母亲便在耳边说的那些话,慕容复一直不曾忘怀。 他不会娶王语嫣的。 “混帐东西,老夫将你送到慕容家,便是让你受尽最好的教育和生活,将来为了我和你娘,我们家的悲剧报伤雪恨。却没有想到你尽然如此软弱可欺。实在是让为父失望至极。”萧远山看着不过是知道自己身世就承受不了的慕容复,有些个恨铁不成钢。 “萧远山,你个老匹夫,还我儿命来。”刚刚还追着虚竹认爹的慕容博大喝一声就向萧远山冲了过去。 少林寺的方丈玄慈也被眼前的事情弄迷糊了,叶二娘说虚竹是她的儿子,那他知道这个小和尚便是自己的骨肉。 可是慕容博为什么说这是他心爱之人用生命产下的孩子呢?既然是心爱之人为他所出的孩子,又为什么让这个孩出家来僧呢。 萧远山说慕容复是当年的那个孩子,而真正的慕容复已经被丢去喂狼了。可是他记得那个孩子已经被大理的段氏一族收养了。 “阿弥陀佛,萧施主,慕容施主,请不要再打了。萧施主,你的儿子此时正在大理段氏,镇南王府。” 老和尚的话,非常的有威力。不但萧远山和慕容博停了手,连跟着父亲和家臣一起来少林寺看热闹的段誉也傻住了。 “...都,都看着我做什么?我今年才二十岁。王姑娘,你千万不要误会。”段誉说完,便想到了在场的王语嫣,于是连忙解释了一句。 “阿弥陀佛,老纳记得,当年的那个孩子确实是在被人带到了大理,再详加打听时,也只打听到了大理镇南王府,其他再无线索。” “不,不,这不可能,我是亲手将儿子送到了慕容家,并将慕容家的小少爷丢到了山里去喂狼。” “你个老匹夫,我要为我儿报仇。”慕容博再一次听到萧远山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 “哼,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在身边。要说狠,谁又能狠得过你。哈哈哈,没想到呀,你慕容博竟然让自己的亲生儿子从小当和尚长大。”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所以萧远山倒是根本不记得虚竹真正的来历。因此才会听了慕容博的话,同样以为这小和尚是慕容博的儿子。 “胡说,这分明是我的儿子。我有印记为证。”看到说话间自家儿子眼看着变成了别人的,叶二娘一甩手中的兵器,毫不退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如让所有人都拿出证剧来,岂不便宜。”林琳眼中一抹笑意,好不热心的建议。 玄慈点头,同样认为有道理。毕竟内心深处他也想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亲身儿子。“阿弥陀佛,乔夫人所言极是。各位不妨拿出证剧来。” 有时候真相真的很残酷。 慕容复身上有一个狼头刺青——林琳有情赞助的。 虚竹身上有九点香疤,这跟林琳没有关系。 而段誉身上则是和虚竹同样的九点香疤。再一个,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无论段誉身上有什么,慕容复都会认为他是自己的儿子。 “不对,不对,全都乱了。年纪都对不上。”这一场本是为了南慕容而招开的小型武林大会,自然来了不少人。赵钱孙也来凑了个热闹,却没有想到热闹变成了惊吓。 “那萧远山的儿子若是活着,年纪也应该如,如丐帮乔帮主这般年纪。这三个娃娃实在是太小了些。” 萧远山一怔,是呀,他儿子若是活到现在,至少也是三十岁上下。不,不对,慕容复就是自己的儿子。是他亲自抱着送到慕容家的。 他身前的那个狼头刺青,便是最好的证明。 而林琳则是心里大骂了一句,她怎么就把这人给忘记了呢。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倒也不担心了。毕竟乔峰身上所有可能是记号的印记,都被她弄没了。 所以就算是想要认亲,也要看看有没有刺青什么的。 乔峰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说被人提起。不过乔峰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说的。当众便将衣服拖到了腰间。 原地转了圈后,便被林琳一把将衣服拉了起来。 “这么冷的天,小心冻坏了。人家自己的孩子,还能认错了。你快把衣服穿上,小心着凉。” 乔峰身前身后连块胎记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刺青呀,香疤呀。那上面除了一些刀伤剑伤外,还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乔帮主误会了,老夫只是说年纪上相像。并不是在说你就是。”虽然赵钱孙同样觉得长相上也神似几十年前的萧远山。 但是他再傻也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这场认儿事件,已经牵扯得太多了,若是再把丐帮帮主牵扯进来,那不真的不好收场了。 慕容复看到身上的刺青,就算是再不相信自己的身世,也只能承认了。 慕容复身上的刺青还是当年林琳去燕子坞认妹时,给慕容复留下的纪念品。为了不显得太突兀,林琳还特意在上面用了忽略咒。 一看之下没有什么,再一看,却发现那上面竟然真的有个狼头刺青。 慕容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最后大叫了一声便跑下了山,王语嫣是真心喜欢慕容复的,所以根本没有在乎他究竟是什么身份,也跟着跑下了山。 倒是阿碧和四大家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将目光看向了慕容博。 他们是慕容家的人,自然要守在慕容家真正的主人身边。 慕容博看了一眼突然发现丑得可以的虚竹,再看一眼长相不凡,英俊雅致的段誉,心下同样认为他慕容复的儿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而段誉那是真的懵逼了,看着一脸‘我很欣慰,我儿长大了,我儿不是丑逼’神情的慕容博,啥也没犹豫直接跳到了段正淳的身后。 爹,求保护。 段正淳年轻的时候,那真真是荒唐到了极致的人。给别人带绿帽子这种事情,干得次数,他自己是数也数不过来的。 可现在看着明显有他段氏血脉长相的儿子,被别人认亲,心中一下子便有了些咯应。 小康刚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长子,要不就过继给兄长吧。 而面对同样有着九点香疤的两个人,叶二娘也有些不知所措。 她记得当年她只生了一个孩子呀! 虚竹此时左看又看,最后仍是走到了玄慈身后,表示自己想要当和尚的强烈愿望。 第一章 =13 第一百四十四章 康敏的心思和手段,那真的不是半江湖半皇室的大理段氏能降得住的。刀白凤这位镇南王妃,心思更是简单。 康敏到了大理,发现来接自己的根本不是段正淳,心下便是惶恐不安,恐中了歹人奸计。但是想到腹中的骨肉,便又安下了心。 那日若不是被人找到,送到镖局,她也许真的会不顾一切坠了这块肉。现在这块肉正好是她的护身符。 进到镇南王府,发现段正淳和王妃刀白凤都不在,只有一个十几岁的世子被留在皇宫中教养。 康敏立时便心计上涌,留在了王府安胎。大理皇宫中收到消息后,再加上段正淳本来就风流的性子,那是啥也没有怀疑。 几个月后,康敏产下一男婴,举国高兴。当段正淳又结束一段风流韵事回到大理时,正好赶上康敏儿子的满月。 而本就将段誉视如已出的大理皇帝和皇后心中更是起了要过继段誉的念头。而这件事情,也被段正淳的兄长透给了段正淳。 段正淳本来就是个薄情的人,若段誉不是他唯一的儿子,段正淳估计也不会如此上心,可就算是心中看重段誉,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没看这些年,段誉的教养都是段氏皇帝和皇后在负责吗? 被女人找到家里来,也不是头一回。虽然段正淳心中不悦,但对于又有了一个儿子来说,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 他们大理段氏,近些年是真的太缺儿子了。 康敏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名份,想要华衣美食,这些简单,段正淳都能给他。但是他想要正妃的位置,想要世子的身份却再是不能了。 就算是正妃长年不在家,也不能给她。 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一团乱局,段正淳却觉得长子其实还是过继给兄长一家也不错。 长子的长相有他们段氏一族的特性,也有着发妻刀白凤的影子。他是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是面前那个慕容博的私生子的。 可是想到他的好几个红颜知已都带着他的骨肉嫁给别人,他虽然不想怀疑发妻的操守,但是心里还是存了疙瘩。 这一场本是为了江湖上那些死于非命的豪杰而来的英雄齐聚,却是没有想到碰上了本年度最大的一场狗血认亲。 虽然挺有意思,但众人还是有些个意兴阑珊。 将自家男人摘出来的林琳,在下山的时候,那是越走越开心。 管他以后山崩地裂,也跟她家的人没有关系了。 “乔夫人,请稍等一下。”叶二娘喊住了跟着乔峰牵手下山的林琳。 林琳回头望向一脸急切的叶二娘,心中知道她要说什么,问什么。林琳微微一笑,将食指轻轻地按在唇上,笑着摇了摇头。 当娘的,还是自己去分辨自己的儿子吧。她林琳很少有送佛送到西的概念。 拉着乔峰的手,两人便下了山。叶二娘虽然非常的失望,但是至少两个后生里面一定有一个是自己的儿子,那她也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而自从见了刀白凤,便化去一身恶念的段延庆,则是化身为一个可怜的外乡逃难人,请求道观的人暂时收留。 道观的人,看着段延庆又老又残疾的样子,着实可怜他。于是便收留他在道观里居住,平时再做些杂活。 至此日夜守着自己的白衣观音的段延庆,心中是即满足又骄傲。 尤其是每每看到段誉过来看望母亲的时候,段延庆都有一种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感觉。 当知道段正淳为康敏请封侧妃时,没有人知道段延庆心中是多么的高兴,因为他的白玉观音终于对段正淳死了心。 但是当叶二娘认子和慕容博也认子的消息传来时,段延庆的心中就像是吃了苍蝇一般恶心。 其实在段延庆心里,就算是段誉不是他的儿子,只要他是凤凰的儿子,他也会当成宝一般看待的。 ...... 日子一日一日地过着,林琳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乔峰虽然也仍是天南地北的东奔西跑,可是没有了身世的问题,好像曾经的那些苦难都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 也是在这个时候,林琳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世人的眼里,是可以决定他的立场的。 别管他曾经为那个立场做过多少不容易达成的事情。 乔峰没有离开中原,自然也就没有结识辽国的君主。而辽国内乱,正好也让大宋有了喘息的时间,当然也让那些没事忙的武林人士都能歇一歇了。 三国时有桃园三结义,天龙里也有乔峰,虚竹,段誉三人结成异性兄弟。可是自从那日少林寺认亲后,三人竟是再没有瓜葛。 也不知道分走了乔峰霉运的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会不会缺少了主角光环。 有了亲娘亲爹和伪娘伪爹的两个人,还会不会在磨难中走上一条属于他们的路。 ...... 几年后,孩子们渐渐长大,林琳为了让乔峰不再一生总是奔波,故意在每一天夜里都给他吃一些让人虚弱的药。 没多久,乔峰便察觉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在遍寻名医也无法自愈的情况下,乔峰自知无法再担任丐帮帮主后,便将帮主之位让贤了。 之后带着林琳离开了洛阳,回到了少室山下的那座农家院。 此生,林琳知道乔峰四十多岁便退休,有些壮士未酬。可是她也知道在这个男人的心里,国比家重,任何人都比他自己更重要。 她只是个小女人,她只想过一点平凡的普通人生活。所以...... ............. 没有了阿朱的遗言,没有了乔峰的保驾护航,阿紫竟然是在这江湖上连个水漂都没打起来,就沉了底。 段誉最终被过继给了段正明,而康敏在知道段誉从和她儿子一样的王子身份,变成了皇子时,那内心是极度嫉妒的。 曾多次下黑手准备暗害段誉,但可能是段誉真的是主角吧。百毒不侵的段誉,还真的躲过了几次康敏的几次暗害。 不过好好的大理皇室,也让康敏弄得乌烟瘴气。 不过这些人和他们的事情,林琳在忙着给大儿子说媳妇,是真的没有闲心再去管了。 段誉她没心思管,不想还俗的虚竹,林琳也没心思管。谁让他们还真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呢。 还好这个时空的大宋很坚强,没有让乔峰和林琳经受战乱。 只是乔峰在临终前,还是问出了心里藏了多年的疑问,他问林琳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连江湖有名的神医,都没有办法治好乔峰一动内力便会浑身发软的毛病。 而那个时候的林琳早就老的满脸都是褶子了。笑起来,也没有了美丽可言。可林琳仍是像年轻时那么调皮的笑了,一边笑,一边指了指天。 天意如此,你待如何? 天意吗? 乔峰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然后闭上了眼睛。 天意将她送到自己身边,那么自己何必再去强求其他呢。 而林琳看着寿终正寝的乔峰,再看看身边的孝子贤孙,满意极了,也觉得这一生值了。 ...................................... 香港,麻油地。 林琳从来没有当过女警,对于这一世,能够穿到这种警察世家,也有些个感兴趣。不过大学却是不能不上的。在林琳看来在现代学历可以代表很多的东西。 只要一张大学文凭,别管你的大学是考上去的,还是花钱买的,也别管你的大学是真的学习,还是去混日子了。 所以林琳十八岁的时候,仍是参加了会考。 “小丽呀,你大哥和二哥都当了警察,咱们警察世家就不会断在这一代了。你大学想要考哪里?隔壁的丫头,听说去美国留学呢。要不小丽,你也去吧。” 没错,林琳有个现代人很熟悉的名字,小丽。 这个名字,就跟小明,小强似的。林琳都觉得这俗得不能再俗了。可是一想到这个身份的那两个同胞兄长的名字,林琳就觉得完满了。 徐国安,徐国良。 “...不去,香港就挺好的。而且将来我也想当警察呢。” 老妈梁秀娥一听,连忙劝道,“你一个女孩子,当什么警察。你大哥和二哥都当警察还不够吗?” 当初大儿子还有点血压高,却没有想到在选拨的前几天,竟然降了下来。血压降下来的大儿子,顺利地在全家人和自己的期望下进入了警校,成为一名香港警察。 而小了大儿子两岁的小儿子国良,也在过了发育期后,还长了几公分的身高,成功地在两年后挤进了警察的队伍。 在两个儿子都成为警察后,飞sir和梁秀娥便对小女儿小丽是否当警察,没有了那么强烈的愿望。 “老妈,你闻闻是什么味?”林琳笑着打断了梁秀娥的话,指了指厨房问道。 梁秀娥闻了闻,然后哎呀一声叫了起来。“我的汤。” 林琳看着急忙向厨房跑去的老妈,笑得好不得意。 一人一剂魔药下去,就让本来当餐厅服务生和水果店卖水果的售货员都实现了少时的愿望,林琳心中是极骄傲的。 这种科学都无法解决的事情,果然还是要用非科学的手段。 第145章 第一百四十五章 心中其实对于飞sir一生的坚持还是会非常的敬佩的。平日里对儿女的教养,也多是以正能量为主的。所以徐家三个子女都长得很正。 可惜了,是非观严重扭曲林琳却来到了这个道德观笔直笔直的家庭,也不知是福是祸。 徐国安当上了警察,社交圈子也就与原来不同了。工作没多久,便认识了一位叫安妮的中英混血美女。这位同样是警察的中英混血美女,非常喜欢徐国安的魁梧,也喜欢他憨厚的性格.混血美女非常的热情,女追男又只隔着一层纱,闷骚的徐家大哥,最终也没挺过两天,就忘记飞sir说过的徐家长媳妇不要洋妞的那条新出炉的家规。 电视剧中没有出现的人物,林琳也不知道要如何评论这位热情开朗的洋大嫂。不过总的来说,林琳并不讨厌。 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非常好的。飞sir有一笔不菲的退休金,再加上这些年的积累,倒是可以在东区买一套房子。 油麻地的生活环境确实有些个不太好,林琳也非常的不喜欢这个有些吵闹的地方。徐国安结婚前,林琳鼓吹全家人,卖掉在油麻地的三套房子,然后在东区一处新开的楼盘买上三套相连的房子。 其实全家人早就想要搬离油麻地了。若不是徐国安和徐国良两兄弟都成为了香港皇家警察,家里的条件立时变得更好了。搬出油麻地,是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要知道香港房贵到了一个非常离谱的价位了。 虽然除了飞sir的那套房子是全款买下来的,其他的都是申请了警察购房基金,增加了生活负担,但是同样的生活质量也提高了不少。 中英混血的大嫂,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看得开。无论是对孩子的教育还是对经济的观念上。就算是知道大哥徐国安的房子还有房贷要还,也没有其他想法。 众所周知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最好的。一家两个警察,可以申请到更好的福利待遇,于是在小家希出生没多久,两人竟然真的将房款全部还清了。倒是可怜了徐家二哥徐国良一个人慢慢的还房贷了。 ...... 结婚,生子,按部就班的一样一来。没多久,就算是换了妈,也同样是徐家子的徐家希出生了。 不过也许是母亲不同了,父母都是在职警察的小家希一出生便被送到了飞sir和老妈梁秀娥身边照顾。而飞sir的警察世家论,又以洗.脑的方式灌输给了小家希。 小家希出生的时候,林琳正好在上大学,众所周知大学的日子其实是非常轻松的,再加上林琳的好记忆和几世积累的学识,课余的时间也就比别人更多了些。 林琳那些年有系统地学过油画的。所以对于家里的那幅画也临摹过一两幅。想到这个传承了几代的警察世家,林琳还是感到敬佩的。 林琳的国画和油画都非常的拿手,也许意境上,天份有限。但是在临摹上早就无人能及了。 洋大嫂安妮建议林琳办一个画展,画展里面所有的画,除了林琳自己画的那些各种各样的画外,还可以画上十幅一模一样的画来吸引人的眼珠。 “小妹,你真的不改变一下主意吗?当警察实在是太屈才了。”徐家二哥想到小妹不但画画的好,还自学了几门外语,以及很多高大上的课程,心里对小妹坚定不移的准备大学毕业后当警察有些个不理解。 “难道你不觉得托枪师姐很威风?”林琳说着时,还做了一个动手开枪的动作。 关于画画和其他的技能,林琳只得动用魔法让家里人知道这些她从小都学习过。不然突然间就会了,还会得那么好,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面有鬼吗? 徐小丽有些零用钱,林琳来了以后,就用这些钱做了一些小投资。渐渐的这两年倒也攒下了不少钱。 听了洋大嫂的建议,林琳便准备可以试着办个画展来热闹热闹。 想到那幅景家要买回去的画,如果自己画上了十几幅,到时候景家要是知道了,还不得被气死。 呵呵,她最喜欢的就是专治各种不服了。 花了些钱,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教室,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之后林琳便开始将家中和空间中她没事画的画拿出来,找人镶框,按着一定的比例和角度,内容质感摆在室内。 之后利用广播和网络做了一下宣传,在租下教室的第十九天,正式打开了画展的大门。 做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学习世界历史学的学生,竟然就办起了画展,这让很多人都有些个好奇。 因为画展是开放式的,里面并不要什么门票,所以大家都会好奇地进去看一看。这一看便被那一墙一模一样的画给吸引了过去。 之后没多久,景家人就因为这一墙的画找到了林琳。 景然在看了林琳展示厅里所有的画后,非常的欣赏林琳小小年纪,便有这样深的功底。之后开门见山的问林琳,那幅油画的真迹在哪里。他想要买下来,并且同时还要买下这幅画的版权。 他要求以后林琳不能再临摹这幅画。 林琳摇头,表示拒绝,“非常抱歉,景先生。那幅画是我徐家太爷留下来的传家之物。也是我徐氏一门自开埠以来便是警察世家的最好证明。祖上有训,后辈子孙不可外传。”道德,正义,公道,心胸可不是用钱来买来的。 洋大嫂的价值观跟国人不太一样。徐家人又都是飞sir教导出来的,无论景家出多少钱,就是没有卖掉。 当然了,小小年纪的家希小朋友倒是愿意一根棒棒糖换掉那个不能吃的方方的板子,可惜他的话,却是最不会被考虑的了。 “不瞒景先生,我家太爷当年也留了话说,若是后世子孙家里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那幅画收购回来。可惜我们家一直没有那幅画的消息。既然到了今天,不知景先生是否愿意成人之美,割爱那幅画呢?至于价钱,景先生刚刚给出来的那个数,倒也合适。” 景然:“......” 与景然美大叔相识后,虽然是因为那幅油画的问题,可后来,倒是渐渐地因为别的画。 林琳虽然不是名师大家,但是画画的功底却不是一样的的大师可比的。毕竟大师才几十岁,而林琳的实际年龄又多少了呢。 景家有一家画廊,林琳有几幅画便寄卖在那里。 一来二去,倒也与蒋慧珠相识。 因为林琳的年纪,再加上谈吐气质以及在画画领域的能力,倒也让两人非常的惜才。 只是后来在林琳大学毕业后,坚持考入警察学校时,有些个惋惜。在他们夫妻看来,像林琳这样在画画上有天赋的女孩,就应该在画画上更用心,就像是他们喜欢物理的儿子一样。 不过这个时候景然夫妻对于徐家到是没有鄙视的心情。毕竟人家虽然没有什么钱,但却是从开埠到现在四代警察的警察世家。 这样一个家族,是让人尊敬的。 若是按着原著,退休的父母,当侍应生的大哥,服务员的大嫂,卖水果的二哥,继续住在油麻地那个地龙蛇混杂的旧洋楼区。估计就不会如此另眼相看了。 毕竟那个徐小丽可不是什么世界历史学的高材生。又画得一手好画,懂得几门外语的林琳。 但是在接触中,林琳却发现她并不怎么喜欢景家人,尤其是和她有一面之缘的景致。 这个世上竟然还有比她还刻薄的人,林琳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 林琳在大学修了很多的学分,也自学了其他的课程。拿了几个学历。大学毕业之后,直接以硕士的学历参加了警校的考试,以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警校。 在警校,林琳各项成绩都名列前茅,又常常打破各项纪录,虽然性格圆滑,但是‘犀利妹’这个称呼还是落在了林琳的头上。 对此,林琳感觉非常的无奈。但也平常心的接受了。 从警校毕业后,直接被总区重案组要了去。这与林琳的高学分,高情商自然是分不开的。 林琳的骨子里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种非黑既白的概念。所以在为人处事上更加的圆滑。 香港还有廉政公署呢。但是贪污受贿的事情,却一直没有杜绝过。 无论是徐国安的上司,还是徐国良的领导,逢年过节或是生日什么的,都会收到林琳邮寄过去的一些小礼物,有时是购物卡,有的时候是代金劵,有的时候是一些特产。 这些东西的价值很好的把握在了一定的数值上,而东西又都是不记名的。一般还都是邮寄到家里,一来二去,再加上枕头风什么的,两兄弟俩的在警察的队伍里一直混得不错。 不过徐国安和徐国良两个人的性格其实都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的。为了他们好,林琳其时是知道不应该让他们进入警察的队伍的。 可那毕竟是一家人都希望看到的事情。 想来想去,林琳便利用长期交下的人脉,将两兄弟一个弄到了警校当教官,一人弄到了交通部门。 只要披着警察的皮,那么飞sir就不会有任何的想法,而在安全上,也有了一定的保障,老妈也会放些心。 再加上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整个家里四个警察,竟然只有林琳一个是在总区重案组这种高危险的部门。 可是大家是知道林琳的身手和智商的,竟然也不会太担心就是了。 去报道之前,林琳便知道了自己的上司和同事都有谁,命中注定的那几个人,林琳的到来,也没有发生改变。 提着一盒从超市买来的小点心,林琳轻快地去走向了办公室。 同事间互相介绍,然后又分吃了林琳带来的小点心。气氛便熟悉了很多。不一时,接到线报,卢天恒便准备带着大家一起去。在看到林琳也要跟上的时候,有心想要留下林琳。 林琳见此,微笑点头。表示会留守办公室,随时接听电话,等待卢sir的进一步指示。 反正她对于要暴胎的汽车以及逃跑的罪犯还真的没啥想法。 不让她去,她就不去。反正抓不着人,也跟她没有关系。 她的觉悟可没那么高。 第146章 第一百四十六章 办公室很大,不过办公室的卫生就不好说了。 林琳觉得自己毕竟是个新人,留守办公室,总要做出一点成绩,好让很有可能灰头土脑回来的几人有个好心情。 找到抹布,水盆。林琳似模似样的做出打水打扫房间的样子,之后关上房门,快速甩了一通魔杖。见到房间里窗明桌净后,又特意拿了一块抹布和水盆放到了办公室里那张不大的会议桌上面摆着。 林琳前几天在空间里找到了一个魔法道具,带上这个道具使用魔法时,会屏蔽魔法使用时出现的各中光线。所以就算是在香港这种楼与楼之间非常密集的地方使用魔法,林琳也不怕会穿帮了。 将水盆里的水,弄得浑一些,再将抹布丢到桌上。摆出一份正在使用的样子。男人们都粗心,谁知道他们回来有没有发现干净了很多的办公室呢。若是没有发现,她不是白干了。 还是那句话,雷峰做好事,还要记个日记本呢。她既然干了这么多的活,自然要让别人看见。 在办公室门口施了一条警戒线,无论谁进来,都会有提示的那种。之后林琳便从空间中弄出一张贵妃椅放在了会议桌后面与窗户中间的地方。 窗户并不是那种落地式的,所以就算是凭空出现或是消失一件摆在窗户底下不足墙壁高的贵妃椅,也不会有人看得见。 ...尤其是整间办公室的门窗都被施了恶意驱逐咒和忽略咒。 半躺在上面拿起了下载的电子版小说看了起来。时不时的,还会往嘴里送上一口零食,舒服的赛过神仙。 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林琳觉得卢天恒他们那帮人,中午之前可能赶不回来,于是林琳收拾妥当便去了办公楼里的餐厅。 警察是可以免费在餐厅里用三餐的。不过提供的食物,味道却只是一般。点了一份餐蛋面和纯味的红茶,林琳才离开吧台。左右找位置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交警队的徐家二哥。 “犀利妹,这里。”徐国良抬了抬没拿筷子的左手,向拿着餐盘的妹妹一边喊一连挥手。 林琳回眸,见是自家二哥,笑着走了过去。“二哥,你今天也在总部呀?”徐家良所在的交警部门隶属于分区,所以一般是不到总部这边来的。 徐国良将自己餐盘里的一块叉烧肉夹给妹妹,然后又将妹妹碗里不喜欢吃的香菜葱花夹出来,这才高兴地对妹妹说道,“我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了,为期不定。以后上下班,二哥送你过来,就不用辛苦挤地铁了。对了,你今天第一天上班,怎么没有看到你和同事们一起过来吃饭?” 徐国良其实是担心妹妹,这才申请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一段日子的。没有想到竟然在食堂碰到妹妹,而妹妹竟然只一个人过来吃饭,难道是被排挤了吗? 早知道他就不等着下班的时候给妹妹个惊喜出现了。他应该在今天早上来总区的时候,就过来给妹妹撑腰的。 知道面前的二哥在担心什么,林琳将嘴里的饭菜咽下去,这才告诉自家二哥,别人都出任务了,整个部门就她一个人,所以就一个人过来吃饭了。 “我上司带着其他人出去了。我刚来,卢sir又看我是个女孩子,就让我留在办公室看看文件,写写报告了。二哥放心吧。我们组的几个人都对我很热情,很友善呢。” 徐二哥放下了心,又提到了今天是林琳第一天上班,家里人想要为她庆祝一下的事情。“晚上老妈炖了牛楠,飞sir说会去买你爱吃的辣炒海鲜回来,大哥和大嫂也会回家来庆祝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有什么想要的,二哥送你。先说好了,二哥还有房贷没还完呢,太贵得我现在可买不起。” 徐家的两个儿子都非常的孝顺,自从工作以后,每个月都会给飞sir和老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断过。从下个月开工资以后,林琳也会比照着前面两个哥哥向家里交生活费了。 以前在油麻地,徐家有三套房子,都是飞sir和老妈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挣下来的。也幸好因为飞sir是警察,警察的子女上学在国立的学校是不需要什么费用的。不然家里的负担会更重,而老妈也不会当那么多年的专业家庭主妇。 现在全家人都搬到了东区,而在买房子的时候,飞sir和老妈就说过,家里可能没有多余的钱给林琳当嫁妆了,所以他们百年后,这套房子就让林琳来继承,三兄妹也有可能再住在一起。 对于飞sir和老妈的决定,徐家的两个哥哥都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不但没有意见,竟然连一点不高兴都没有。这让林琳对于徐家人非常的喜欢。 做过小市民,林琳一直知道一套在有钱人眼里很普通的小套房,在普通人眼里会是多么大的诱惑和财富。 但徐家的两个哥哥竟然毫不犹豫的将房产的继承权给了林琳,这让林琳很感动。也打心里决定对他们要更好一些。 现在因为自己第一天上班,全家人都这样大张旗鼓的准备庆祝,林琳听了心里暖暖的,徐家的人都非常的友爱家人。这一点林琳一直觉得这是她的幸运。 幸好来到这里,成为犀利妹。就算只是个草根出生的白天鹅,也比成为景家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姐要好几倍。 “二哥,你那房子不是上个月才收了租金吗?现在哭穷可没道理。”以前徐家二哥的房子也被租了出去,毕竟徐家还是很传统,没有结婚的孩子是都要住在家里的,所以那套房子自买回来便一直租出去。 徐二哥房子的租金都是一年一付的。每年拿到这笔钱,徐二哥便会在老妈的叮嘱下,拿去先还一部分房贷。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还房贷的月供还可以减少还房贷的年限。 徐家人一直本本分分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种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让一直心中飘忽不定的林琳又一次有了安定下来的感觉。 徐二哥嘿嘿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笔钱是干什么的,哪年老妈不是要我再添一笔,凑成个整数再还给银行。所以啦,小妹,手下留情噢!”徐二哥还做了一个求饶的搞笑样子给林琳看。 林琳心里也明白,只是一副娇蛮的点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其他的也没有什么想要的,我那台电脑旧了,二哥给我买台笔记本吧。”这类东西对于月薪两三万港币的徐二哥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的负担和开销。再加上电子产品在香港的价位并不算太高,所以林琳也没有跟他客气。 却没有想到徐二哥却摇了摇头,“大哥和大嫂已经给你买了,你再想想。”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笑了。“二哥,我要一台单反相机.要那种小巧一些,不要太笨重的。” 林琳想着既然当了警察,出门办案什么的,还是带个相机比较实用和方便。毕竟手机的相素和照像功能还要过几年才能达到当初她来时的那个后世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时期的香港数码市场还没有那个缺了一口的苹果。 徐二哥一听妹妹的要求,觉得妹妹很是体贴。于是笑得没心没肺,“成,一会下班二哥先领你去买相机,然后咱们再回家。” 上班后,便先买了车的徐家二哥,生活上非常的方便。在妹妹还没有买车的前提下,徐家二哥已经准备每天接送妹妹上班了。 “对了,小妹,你要不要买辆车?”徐家二哥突然想起,小妹上班后,应酬也会多起来,平时上下班,他倒是可以接送。但是若是他不在家,或是不方便的时候,妹妹岂不是很不方便。 买车呀?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开车最讨厌的就是找停车位了。咱们家买房子时,配套的三个车位,你和大哥大嫂一人占了一个。我再买车也没地方停。而且警局这边也不好停车,再说了养车很麻烦的。你不方便的时候我就搭大嫂的车来上班。 以后上下班,若是跟大嫂时间合拍,我就坐她的车。当然了,二哥要是愿意天天接送我,我就更开心了。不过老妈可能就要着急上火了。” 天天按时上下班,岂不就是在说没有女朋友吗? “大嫂在公共关系科,你在总区重案组。时间上能合得来才怪了呢。至于你二哥嘛,你二哥这么帅,还怕找不到女朋友。等到哪一天我做到高级督察,工资再翻一番时,再找女朋友吧。” 其实徐二哥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他知道他不会像大哥那样好运气,碰到一个什么都不计较的大嫂。所以他准备还完房贷月供再想着找女朋友的事情。 毕竟找女朋友的花销真的是非常的多,吃饭,送花,送礼物等等的费用。去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相处的几个月,他连还月供都非常的艰难。 要不是最后从同事那里借了笔钱,他还不知道被家里人知道后,又要被老妈念多久呢。可他都这样了,那女朋友还不满足。所以自从和上一任女朋友分手后,徐二哥便明白了小妹时常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交女朋友,还是要等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再打算吧。 “二哥,你还是相信缘份吧。缘份到了谁也挡不住。一切顺其自然吧。哪,我吃不了,给,别浪费了。”其实二哥出现经济赤字的时候,她一直是知道的。不过这种事情,林琳并没有在徐二哥没要求帮忙的时候便主动说出来,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 林琳将餐盘向前推了推,示意胃口很好的二哥将她没动过的那半盘面都吃了。而自己则是拿了刚刚买的那杯纯红茶喝了起来。 什么鸳鸯不鸳鸯的,她还是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 口中红茶的香味,让林琳满意的眯起了眼睛。而这时,滴滴答答的手机声音响了起来,林琳放下茶杯,拿出了手机。 第147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电话是景然打来的,林琳皱着眉毛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寄放在景家画廊的画卖出去了。 当然也可能是景家的那位三叔公又要磨着她买那幅油画了。 想到景家的那位三叔公,林琳就牙疼。张嘴闭嘴上等人,下等人的。好像他真的比别人高贵多少似的。 于是第一次景家三叔公在林琳面前装大头蒜的时候,就让林琳狠狠地震了一把。别说什么礼仪规矩,文化知识,底蕴气质,林琳都可以让面前几十岁的老头感受到来自宇宙深处的深深恶意。 不过自那以后,景家三叔公差不多就老实了。跟林琳说话也不会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客气有礼了。 毕竟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重。 成为徐小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的林琳,一直没有把景博这个男主放在心上,可能是因为电视剧中对他那不算太好的印象吧。 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说分手就分手。一句自己算错了,就可以这么渣的当做分手的理由,这也没谁这么不要脸了。 到最后人家徐小丽都放弃了,这景博想要复合,竟然还逼着徐小丽不得不复合。这手段就有点太卑鄙了。 在那么多社会名流,同事上司家人的面前,逼着人家徐小丽复合,这若是不复合,岂不是让人觉得轻狂,下了所有人的面子。 可是阶级不同,两个家庭的教养文化以及他们两人自小所习惯的生活方式都不相同,在热恋的时候,那是有情饮水饱,可是一但那个什么‘苯胺基丙酸’浓度降低,生活可不是爱情那么简单。 林琳的想法一直比较现实和悲观,所以在她看来,两人以后的婚姻生活也不会像是童话那般美好。 一个理性,一个冲动。那注定要磕绊的生活,会消磨当初一切的美好。 现在想想,她倒是羡慕原来的徐小丽,最开始的自己,至少那个时候,她还会时不时的冲动一把。 林琳穿越这么多世,是当过贵族,也站在过食物琏的顶端。她也曾对于社会地位不如她的人,做过高高在上的举动。 自从有了武功,她对于自己的自保能力有了一定的把握,很多时候,她都不会再像个普通人那样,遇到不平的事情假装自己是个高素质,高涵养的人,所以不去计较那些让自己委屈的事情。 等到会了魔法,林琳又觉得自己可以将腰站了更笔直。因为会了魔法的林琳,更觉得自己不用再委屈自己去妥协了。 之后是妖力,时灵时不灵的术法,让林琳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能力。 可是拥有了这些,林琳觉得自己都没有像景家人那样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突然间便觉得自己真的挺纯良的。 “喂,我是琳达。”接起电话,林琳便将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报了出来。 噢,要提一句的是,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是自己取的。她过来的时候徐小丽还没有考大学,在填报个人信息的时候,便在英文名字那一栏填了琳达这个名字。 说实话,林琳是个严于律人,宽以待已的典型。 她非常的不喜欢在这个电视剧里,好多人有中文名字不用,天天叫自己的英文名字,虽然这也可以理解成香港原来是双语的地方,但这还是让林琳非常的反感。可是自从别人叫她小丽或是犀利妹时,她还是希望别人叫她琳达。 本来这个名字虽然有那么一眯眯的俗气,但是倒也不至于让人无法接受。可是在一干人都叫着英文名字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变得非常的土肥圆。 幸好是小丽,而不是美丽或是翠花什么的。 “琳达,我是景叔叔。你现在说话方便吗?”景然温和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过来。 “景叔叔,我现在说话方便,请问有什么事情吗?”景然算得上是林琳为数不多喜欢的景家人,所以平日里倒也不会太生份。 “是这样的,我知道你在鉴定古董上很有一套,我最近想要高价收购一套元青花,但是有些个细节拿不准,想要你帮着掌掌眼。不知你明天有没有空到我的画廊来一趟?” 因为有景博这样的少年天才在,所以林琳精通一些古董鉴定在景家人看来,也算是正常。虽然对于一个警察世家出身的姑娘会懂这些,有些个意外,不过世人都相信那句歹竹出好笋那句话。 在加上,林琳坚持读大学,修多个学历的事情,都让人下意识的认为林琳是个天赋极佳,又喜欢上进的女孩子。 景博请林琳帮着鉴定古董,倒不是没有什么人可找,而是他是真实见识过林琳鉴定古董时的样子的。 那种侃侃而谈的自信,还有如数家珍的典故,都被林琳一一道来。就算是一件赝品,也会被林琳将其工艺上的优缺点讲得生动有趣。 也许别人的鉴定更加的专业,但是林琳的鉴定却是一种享受。所以这几年,凡是景家人或是三叔公等人想要买什么古董,都会叫林琳过来帮着鉴定一番。 鉴定古董,是世家贵女的必修课。林琳穿越那么多世,这些个东西都有涉猎。又因为那让人嫉妒的好记性,很多时候,对于古董都可以一眼便发现是真是假。 林琳对这样的事情,并没有推拒,或者说已经习以为常。直接笑着对电话那一头的景然回道,“景叔叔我已经正式到警署报告了,明天可能要晚一些才能过去,这个不要紧吗?”她又不是雷峰,为了帮别人而旷工。 景然对于林琳从警一直保持着一定的惋惜心态,在听到林琳仍是进入警署工作,也只能将心中对于这丫头浪费天赋而去干这么粗鲁的工作的可惜压了下去,“没有问题,晚一点过来,我们鉴定完,还可以一起去吃个晚饭。我儿子从英国回来了,正好我们想要办个小餐会庆祝一下,这样吧,明天你就不要去画廊了,直接到我家来吧。” 景然的儿子?林琳微眯了一下眼睛,原来是那个景博回来了呀。只是这样的日子去景家,估计一定会碰到那个景致和三叔公了。 真是影响胃口的存在。 “好的,没有问题。我明天下了班就直接过去。” 林琳无所谓地答应下了邀约,然后对着手机功能还不太多的手机笑了笑,这才将注意力转回自家二哥身上,而这个时候徐家二哥已经将林琳推过去的那半盘面吃光了。 “犀利妹,你明天下班后去哪呀?”徐二哥刚刚听到妹妹的电话,知道是那个想要买他们家祖传油画的人来的电话,只是却没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没什么,明天我要去半山的景家,帮着景先生看点东西。二哥明天下班能送我过去吗?” 徐二哥表示,这不是什么大事,喝了一口鸳鸯直接答应了。 林琳看着将两种味道不同的饮料按着一定的比例混和在一起的新饮品,就觉得接受不能。这两种饮品,单喝她都爱喝,可是混在一起? 谢谢,她无爱。 中午吃过饭,又和自家二哥说了两句,便回了办公室。毕竟午睡这种事情,一但养成习惯,就很难改变。 差不多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卢天恒就回来了,见到他们进来,林琳笑着迎上去,因为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所以林琳也没有不识趣的问什么,只是将从餐厅打包上来的下午茶和点心放到了她‘刚刚’擦拭干净的小会议桌上。 pc笑着夸了林琳一句太贴心了,然后就着下午茶吃了一个小餐包。 阿笨和阿占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哪还顾得上和林琳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说好。 “今天上午有什么事情吗?”卢天恒看着被林琳丢到一旁的水盆和抹布,着重打量了一下似乎变得有些干净的办公室问林琳。 “今天一天,连个电话都没接到。呆着也是呆着,所以就打扫了一下办公室。” “嗯。我刚刚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份文件,你把这份文件送到大学去补个签字。下班前送出去。” 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有些为难。“知道了,卢sir”以香港这交通,这事还真的不好办。 拿着文件袋,林琳直接打车去了大学。到了大学,林琳并没有直接去物理系,而是去大学的餐厅买了一份下午茶,安静地吃了起来。 三点多钟,正好是下午茶的时间。林琳从来都不会亏了自己。 半个小时后,来到物理系的实验室前,直接给卢天恒打了个电话. “卢sir,我是林琳。原来的那位教授已经离开大学了。现在大学聘请了一位从英国回来的景博景教授,不过他还在上课,我可能没有办法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出去了。请问现在怎么办?直接冲进去吗?不过我担心那样做了,这位不知脾气秉性的景教授会对警方产生反感。” 卢天恒刚要给林琳打电话,便接到了林琳的电话,本来他就是想要问问文件送出去了没有,但却没有想到竟然得到了好友回国的消息。 “你不要冲进去,只在外面等一等吧。我会给公署那边打电话,如果下班前送不过去,你明天早上上班时直接送过去。” 相对于打扰好友的课,卢天恒更认为他可以打个电话,利用一下美男计,让公署那边通融通融。 林琳挂了电话,歪头一笑。她不是犀利妹,为了完成任务,就让自己委屈狼狈。看,一个电话不就都解决了吗?有什么事情,还有领导在前面顶着呢。 “喂,二哥,是我。我这会在大学呢。你下班转个弯,到这来接我吧。”她今天最大的事情就按时下班拉着二哥去买相机呢。 第148章 第一百四十八章 四点二十,就在林琳想要找个地方坐着等的时候,景博大教授的课终于结束了。 林琳逆着出门的学生,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实验室,直接来到景博面前,将文件递了过去,“你好,景教授,我是总区重案组的徐小丽,你也可以叫我琳达。我的上司高级督察卢天恒卢sir让我将这份文件送过来,请您补个签字。” “你好,我是景博,很高兴见到你。”礼貌的握手,然后接过文件。对于刚刚林琳话中所说的那个高级督察有些好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 不过景博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文件,他觉得还是先将公事办完,再说私事比较好。于是打开文件,认真地看了起来。 景博是那种一看起来就有老式英国绅士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这种风姿她曾经见识过。景博的长相也非常的出众,应该算得上是后世人所说的那种大长腿男神了。 高学历,又有能力的高富帅,果然有让人迷恋的资本。也许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对待感情和女朋友上面,就有些个自以为是和凉薄。 因为并不想着在今天晚上送文件,所以林琳并没有催促景博快速签字,而是退后几步,给景博留下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让他慢慢地看文件。 景博这类经常做实验的人,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的严谨,所以也如原著般认真地看起了文件,时不时的还要计算一番。 徐家二哥最快也要五点十五左右才会到达大学门口,现在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先让景博慢慢看,等到签过字了,再给卢天恒打电话,那个时候差不多就近五点。 要是卢天恒想要跟老朋友说两句,她是一点也不介意被占用临界下班的那点工作时间的。 果然,在没有林琳的催促下,景博花了二十分钟将文件都看完了。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时间,感觉时间正正好,离下班还有十五分钟,而实验室到大学大门还需要步行十分钟,想来自己那位善解人意的上司应该不会要求自己在五分钟之内去送文件了吧。 “耽误您的时间了,非常感谢景教授的配合。”接过文件,看到上面已经签好了名字,林琳笑得一脸公式化。 景博温文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如果景教授不介意,我想给我的上司打个电话,问他是否还有别的事情没有,若是没有,我便不打扰景教授了。” “请随意。” 转身从衣兜里拿出电话,向窗户那边走了两步,电话接通,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卢天恒,卢天恒仍是说让林琳明天早上先去送文件,之后再去警局上班,公事说完便让林琳将手机交给景博。 景博接过电话,两人很是说了一通话。这才将电话还给林琳。 温文尔雅,风度翩翩,都说贵族要三代富贵,六代努力才会体现在子孙教养上。现在看来,景博这一举一动间,确实是不错,只是可惜那性格太软弱了些。 她...比较喜欢强悍一点的男人。 与景博告别,也没提她与他家人相识,以及明天可能的还会再见面的事情,林琳直接将文件抱在怀里,离开了大学。 徐家二哥是在林琳的预估时间里到达的。 上了车,两人直奔数码电子城。在那里林琳挑了一款小巧的,性价比也非常不错的相机,然后又敲诈了一只录音笔,这才心满意足的坐着徐二哥的车回了家。 徐家老妈做得一手好菜,那牛楠做得相当的地道。香酥软烂,入口即化。飞sir也担心今天第一天上班的小女儿会不会跟同事们处不来,一个晚上,一直在说着与同事之间如何友善相处的小窍门。 林琳一边感受着徐家人对自己的关爱和体贴,一边认真地说着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 小闺女做事手段圆滑,飞sir和老妈一直是知道的,但是今天关于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就可以让闺女做成这样,心中都在猜想,是不是徐家也可以出一任警司什么的大人物了。 “姑姑,我们老师今天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她办的兴趣班上课?爸爸妈妈让我自己决定,爷爷奶奶说问问姑姑。姑姑,我去吗?”吃饭的时候,小家希将今天晚饭前一直困扰他的问题丢给了姑姑。 林琳咽下口中的饭菜,摆出一副‘小希是大人,我应该同等对待’的样子,认真地问小希,“你们老师办的是什么兴趣班?一班都是什么时候上课” “是数学兴趣班,一般都是下午放学后,去兴趣学校上。一周三节课,一节课是一个小时。老师说学费也不会太贵。” “那小希的意思呢?” 小家希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林琳见了,歪头想了想,一分钟后表示自己有认真想过,这才笑着对小希说,“本来我就想着从明年开始给你增加一些课外课程,比如说武术,音乐,以及礼仪和画画。现在老师既然想要你去念数学兴趣班,一定是因为你在数学方面也有一定的天赋。如果小希喜欢数学的话,倒是可以去尝试一下。” 还不等小家希说什么,小家希的洋妈妈就先于众人问道,“琳达,小希给我说过他将来也要做警察,学习武术我理解,为什么还要学习音乐和其他的呢?” 洋大嫂非常的开通,就算是儿子想要当警察,她都不会反对。不过,是人都会有好奇心的,对于丈夫的妹妹对儿子的这些想法,她非常的想知道为什么。 “要做为一名合格的香港警察,武术是必不可少的。画画是因为它可以锻炼一个人的观察能力,这对破案非常的有帮助。音乐,则是可以在长期紧张的工作中,缓解工作压力和提高生活情趣。而最后的礼仪,则是为了我们小希有一天做到警务处长时和特首见面的时候不会太失礼而做的准备。” 飞sir:“......”小闺女的野心还真大,他也就只觉得家里能出个警司都是祖宗保佑了,没有想到小闺女的想法竟然这么高。 洋大嫂直接被林琳画的蓝图弄无语了,不过徐家两兄弟却都为这希望中的明天弄得兴致昂扬,已经你一句我一句地开始幻想家着家里出个警务处长是怎么样的风光了。 小家希的脸也兴奋的通红,他好像已经找到了自己将来要奋斗的方向。 林琳看着这样简单快乐,单纯的只为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就乐得不知方向的家人,心里再一次认为成为徐小丽,便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幸福。 ...... 第二天一早,是由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送林琳去交文件,然后又一起开车回的警局。 一路上姑嫂有说有笑,洋大嫂的中文非常好,带着一股林琳怀念的东北味。 这可能跟她的母亲是东北姑娘有关系吧。 洋大嫂很美丽,性格也很强势,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听取别人的意见。想较于原著中那个望子成龙到有些卑微的女人,林琳更喜欢这个自立自强,尊重儿子意愿的女人做自己的大嫂。 人都是往高处走的,无论是脚下的路还是思想。一个妻子如果过于短视,那会对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大哥换掉原来的大嫂,林琳心理是庆幸的。 虽然也会有遗憾,毕竟那也是个善良的好女人。 林琳上班前,特意拿个了袋子,装了一件连衣裙子和配套的高跟鞋。 毕竟去参加那样家庭的餐会,穿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总会有些个隔隔不入。 四点钟,知道剧情的林琳提前跟卢天恒请了一个小时的假,在卢天恒不知道一会儿下班前几分钟可能还会出现场的情况下,林琳非常顺利地拿到了一个小时的早退假。 去洗手间换了衣服,坐着徐家二哥开的车离开了警局。林琳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至于徐家二哥为什么会提前离开,其实这很好理解,谁让徐家二哥是交警呢。 在不当值的时候,时间也相对自由一些。 因为比正常下班时间提早离开的警局,一路上,因为大部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还没有下班,所以徐家兄妹到达半山别墅的时候,也不过四点四十左右。 “哇,好家伙,住在这里的人,一定都是有钱人吧。” 徐二哥将车停到景家别墅的门口,情不自禁的感叹。 “除了几代富贵人家外,还有的就是爆发户。”这没什么好羡慕的。 “小妹这么棒,将来一定能够嫁进豪门当少奶奶的,到时二哥就靠你照着了。” 林琳解开安全带,笑得很无奈,比了比拳头,意有所指,“二哥,就算我不嫁豪门,我也能照着你。”更何况,她难道还不是豪门吗? 徐二哥想到小妹的武力值,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小妹小的时候就喜欢打架,越大越能打。现在他和大哥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小妹,小妹这么说,确实没说错。 景家,林琳也不是第一次来。之前也来过几次。所以跟徐二哥分开后,林琳便拎着自己的小手包摇曳生姿地向景家别墅走去。 至于她换下来的衣服,让她随手放在徐二哥的车上了。直接让他帮自己拿回家。 按门铃,佣人来开门。 林琳笑着对佣人点头,然后仪态万千地走进去。 景致一定也在这里,必须让她看看连她都比不了的贵族仪态。 真的以为景家人就有什么了不起了?在行家面前,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徐警官?你怎么?”来我家了? 景博拿着一杯饮料,看着一身紫色绣花改良旗袍裙的林琳,有些诧异。 第149章 第一百四十九章 景博就站在客厅的沙发那里,他是听到门铃的响声,准备回头看看是谁来了,却没有想到是昨天去大学找自己的那位徐警官。 诧异之下,便直接端着饮料站了起来。 今天的徐警官非常的漂亮。昨天梳成马尾的一头长发被两根玉簪子盘在脑后,一些碎发在脸颊处,随着走动,显得活泼和俏丽。 紫色小立领修身的旗袍上身和至腰边变成百褶裙的绣花改良旗袍,一直长至膝盖上三分有余。 复古典雅和青春时尚的气息完美的结合,带着文艺气质的七分袖设计,让人更显婉约。当然,身前的那条珍珠长项链也为整体造型增色不少。 脚下一双白色圆头细跟高跟鞋,让整个人都比昨天那一身白t恤,牛仔裤的样子更显苗条。 ......也更好看了。 “景教授?好巧,原来你就是景叔叔的儿子呀?”林琳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笑着对景博打招呼。 这人在家里,也这么注意形象,果然比自家二哥一在家就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更有白马王子的感觉。 幸好有魔药,不然小个子的二哥别说当警察了,估计娶媳妇都困难。 要知道很多时候,孩子的身高都跟遗传有着重要的联系呢。 而且...个子太小,也没办法让女生小鸟依人不是? “呃,你是来找我爸爸的?”听她这么说,应该是这样吧? “是的,景叔叔昨天打电话让我今天过来一趟,请问景叔叔和伯母在家吗?” “爸爸,妈妈还有三叔公都在楼上的书房。需要我领你过去吗?” “不,谢谢。我知道怎么去。呃,景致女士不在吗?” 林琳没有在客厅看到景致,又听到景博没有提起她。所以有些个诧异这样的场合,景致应该不会不来的呀? 她来过我家很多次了,至少去过二楼的书房,而且,她还认识我姑姑?景博有些诧异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位女警客人。不过仍是非常有礼的回答了林琳的问题。 “姑姑临时有事,刚刚已经离开了。”抿了一下嘴唇,景博表现的非常的绅士。 林琳说了句失陪,便越过景博向楼梯处走去。 她还是喜欢狼一样的男人。至于这只有心机的羊,还真的不是她的菜。 虽然知道景博为人非常的正派,但是他在下面,她在楼梯上,又是穿的短裙,所以林琳非常小心地一只手在前,压着裙角不让室内的空调风将裙子掀起。一只手在后,用手包压着裙边。不让春光外泄。 景博视线灼灼,林琳却一直也没有回头。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会帮别人解惑。 小步走到书房门口,一重两快地敲着门。听到请进的声音后,林琳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景然夫妇和那位三叔公都在房里,看到林琳进来,三叔公明显嘴角抿了一下。而景然夫妇倒是表现得很正常。 如果只是一个懂进退,知道上进,有才华的女孩,他们不介意给她最大的包容。 相互打过招呼,林琳便顺着几人的视线看到了放在豪华书桌上的那件——她们家的咸菜坛子。 几年前林琳曾经通过拍卖会卖掉了一只当初赵敏送给她装吃食的元青花小坛子,她没有想到那只后来被她用来腌制咸菜的坛子,如今竟然展转到了景家的书房。 真的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怎么样?是真品吧?只是这色彩过于新鲜,没了那种经过岁月洗礼的破旧感。” “...我可以确定,这就是真品。”能不新鲜吗?出生后没多久,就被赵敏送给了她。她也只用了几十年,然后就放在空间里了。 这要不是真品,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 这咸菜坛子,也跟了她不少年了。 “...可是这颜色?”景家三人,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颜色不符和时间定律。 “这款元青花,明显便是卵白釉,应是元末时期的文物。当时元末明初,局势动荡,制瓷工艺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林琳抛开心中囧到极点的心情,将她对于元青花所知道的那些重点,以及她所经历的那个朝代娓娓道来。 因为那是确实经历过的生活,所以林琳说得非常的生动。从政治到民生,再到工艺,民俗文化。 景家三人,听得非常入神。就是上楼来叫父母下楼吃饭的景博,也在门口听得出神。 他是学物理的,对于时间和空间有着一定的了解。虽然他不懂古董鉴定。但是根据他所学的知识,父母和三叔公摆弄了两天天的这件古董很有可能是赝品。 光线和空气都带着一定的腐蚀作用。按着出产的年代来看,这件东西的颜色上便有些对不上。但是如果是人家古董保存得当呢。 现在听到昨天有过一面之缘的徐警官这样肯定,这样理由充分的为这款元青花验名正身,景博便有些好奇了这款古董是如何保存下来的。 “请问徐警官,如果这真的是元代的元青花,那么它又是如何保存到现在的呢?我是指颜色。” 林琳转头,微笑地对着景博说道,“景教授,你叫我林琳就好了。今天是我第二天当警察,还有些不习惯。”停了停,顿了顿,林琳才又继续说下去。“其实这件元青花,颜色如此鲜艳,归根究底还在保存上。若是我所说不差,它应该是密封在没有空气,没有光线的地方。出土时间或者说被拿出来拍卖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五年。”这一点没错,是她上大学前的事情。 “古代也有密封的办法?” “当然,古代也有在夏季做糖水罐头,冬天食用的习惯呢。古人是非常聪明的,我之前看,呃,一段文献,那里面就记载了杀人者用浸水的宣纸一张一张敷在被害者的脸上,死其窒息,却浑身没有任何伤口的死去。古人已经掌握了空气的原理。” 景家四人被林琳的说法弄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琳见此,心中偷偷乐了一下后,便将话题又转回了面前的元青花上。 因为林琳心中有底气,在加上仔细看过这咸菜坛子,林琳确定这是赵敏给她的那只,所以便天花乱坠的大说特说。直接把景家四口干灭火了。 林琳不是喜欢卖弄学问,她是喜欢在这些自以为是的贵族和学者面前卖弄学问,打压他们的气焰。 说到兴起,便有些停不下来。若不是景家的下人来问晚餐的事情。林琳估计还要继续说下去。 歉意地一笑,林琳面上一副非常的不好意思。“抱歉,一说起这些话题,我总是忘记了时间和空间。让你们见笑了。” “哪里,琳达小小年纪,便如此博学。实在是后生可畏呀。” “是呀,真不愧是历史系的高才生。” ...... “......”景博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他没有听错吧。历史系的硕士竟然去做了警察?现在警察的要求已经这么高了吗? 四个人又说了两句,便前后下楼去了楼下的餐厅。 景家的佣人,看到主人和客人都下来了,连忙开始上餐。 色香味俱佳的一桌菜,林琳看了,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中午在警局的时候,她就留了个心眼,吃得饱饱的,这样下午茶就可以省下来了。现在...刚刚好。 都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林琳刚吃了两口菜,跟景家人碰了一口红酒,哪里想到非常不人道主意的上司卢天恒便打来了电话。 她刚来重案组两天,今天又是提前请假出来的。为什么他还会记得让她出警呢。 “真是不好意思,警队有紧急任务,我必须马上离开。失礼了。”先是歉意地离开餐桌接电话,之后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最后回到餐桌向众人告辞,林琳争取将礼仪做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半山腰,我让司机送你吧。”景致是知道林琳没开车的,听到林琳要走便提议让司机送林琳。 蒋校长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是呀,半山腰很不好打车的。若是让你哥哥来接你,那可能就要耽误时间了。” “叔叔,阿姨放心吧。我刚刚已经给出租车公司打了电话,他们会派附近的出租车来接我的。司机应该快到了,我就先出去等了。今天真的失礼了。我前些天绣了一个小炕屏,回头送过来,当做赔罪之礼,还请阿姨收下。” 受邀参加人家的餐会,却又中途离开,本就是失礼的行为。林琳最不想让景家人挑剔的便是礼仪和涵养。 蒋校长一听,眼睛便是一亮,“你竟然又绣东西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呢。我正好想要好好学一学。” 蒋校长是见过林琳做的绣花帕子的,真的是巧夺天工。她一直想要绣一个简单一点的,送给景然当做结婚周年的礼物。 “呵呵,本来就是做了出来准备送给您的礼物,现在拿来赔罪,已经不好意思了。过几天我休息,阿姨若是真想学,只管找我便是。我那里有准备刺绣的东西。” “自然是要学的,到时候阿姨就不跟你客气了。” 林琳笑着点头,然后又与景家人告别。 到了景家的大门口,正好出租车也已经到了,坐到了后座,司机的后面,林琳报了一个地点。便趁着司机不注意的时候,将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方便行动的厚底长靴。 将珍珠项链通过手包转移到空间小屋。又将头上的玉簪子拔下来,将头发松松编成一根麻花辫子斜在胸前。 低头打量自己的衣服,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也是当初请平哥给自己的做一件战袍。 摇头轻笑,原来在她的潜意识里,战斗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吗?不然为什么会选择这件衣服呢? 很快,出租车便到了卢sir所说的案发地点。林琳付了车资,将手包里面的长琏子拽出来,将包斜挎在身上,便干净地落地下了车。 “卢,阿占,阿笨。”林琳拿着□□件进入了警察布置的警戒线,一眼便看到站在中央的重案组三组的同事们。 第150章 第一百五十章 林琳打招呼的声音,让四人纷纷回过头来。看到林琳这一身旗袍短裙靴的打扮,一下子都被惊艳了。 “这是去约会了?”阿占打量了林琳这一身,笑得好不正经。 林琳点头,“去参加了一个餐会。刚要开餐,就接到了卢sir的电话。”回答了阿占的话,林琳转头问卢天恒,这是一起什么案子。 原来是有人在夜间人群密集的地方投掷高浓度的腐蚀性酸水。 林琳听了皱眉,对于这种无差别的攻击有些反感。 这世上有些东西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比如时间,空气。 而这世间还有更多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公平来形容的。 有钱好办事,有人好说话。本就是这个社会的国情。 在没有绝对的实力前,首先要学会的便是低头。 想到这个单元里觉得社会不公,便要报复社会的那个罪犯,林琳打心眼里瞧不起。 爱情也是需要面包来滋润的。 再美的鲜花,插在清水里和插在牛粪里,养份不一样,鲜艳的程度自然也不一样了。 从古至今,怀才不遇的人多着呢,觉得世道不公的人更多。 有些人勤勤垦垦一辈子,还买不起房。可有些人呢,一出生就住大屋。那能一样吗? 不找条路,自己去奋斗,竟想着让别人如何待你。 痴人说梦。 除了亲爹妈对你是无条件的好,其他人哪个不是有条件的相处。别人对你的态度,首先取决于你的社会地位。 别说别人歧视大陆去的了。若自己没本事就是香港本土人也照样让瞧不起。 若她还是原来的徐小丽,还不得被景家人背后诋毁一句‘油麻地妹’? 卢天恒说完了整个案件,看到林琳左右打量并未说什么,不禁问道,“这件案子,你怎么看?”警校的优秀学员,不会真的把自己当成花瓶了吧? “这是本月的第二起案件,现在还不确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随机性的,还是有针对性的?不过无差别攻击却是存在的。另外,我建议加大力度调查全港这类强酸的买卖情况。”这种东西,想要买卖应该是需要一定的合法手续吧。 “据调查,装有强酸的玻璃瓶,是从高空中丢下来的。附近有三座大楼可做为第一现场。”pc抬头看了几眼那三座大楼,心中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有些头疼。 “虽然是夜晚,但是香港楼与楼之间过于密集,现在电子设备又如此齐全,一般的做案嫌疑人,都不会直接从楼上丢东西下来。卢sir我问过附近的住户和通过天网进行了搜捕,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阿笨说着刚刚接收到的消息,心中知道这又是一件棘手的案件。 大好的日子不消停地过,偏偏跑出来做这些事情。 卢天恒长吐一口气,双手卡在腰上,对着自已组里的四个警员下达了通宵工作以及扰民的命令。 “琳达留下,你们三人分别带着其他警员对三座大楼进行地毯式的询问。” “是,收到命令后,便分别向三座大楼走去,离开警戒线的时候,也都叫上了一旁的普通部门警员。 林琳没有问卢天恒为什么留下自己。但她也知道来到重案组两天了,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自己的能力。卢天恒不放心自己也是情有可原。 毕竟自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是在基层工作很多部门的老警员。而她,不过是个刚刚从警业毕业的学员罢了。 “你跟着我,我们到附近看看。” “是” 两人和另外三人这一晚上是没有任何收获的。 五人回到了警局,林琳便去买早餐和咖啡了。 五人坐在办公室的小会议桌上,一边吃早餐,一边说着可能会影响食欲的话题。 林琳心里清楚,这个应该是通过气球空中运载强酸进行投掷的。可是林琳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提出来更合理一些。 “琳达,你想到了什么?”做为一代花花公子,在林琳没有亮出她的肌肉时,卢天恒不介意将她当成普通女人来看待。 而普通女人,却是需要细心呵护,耐心以待的。 女警也是警察。而警察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不过...花瓶除外,比如公共关系科的那些女警,卢天恒是一直没有把她们当成女警来看的。 此时的林琳在卢天恒心里就是这样的定位。 “我在想氢气球。”刚说完,林琳便反应过来了,她又犯了口快的老毛病。 不过既然都说了出来,林琳便也没有保留,将真实情况用自己猜测说了出来,“我在想有没有可能,嫌疑人是通过氢气球的高空浮力,将强酸带到空中的呢。至于方向,也许就是风向。” “...那氢气球又是怎么降落的,而装有强酸的玻璃瓶又要怎么脱离氢气球呢?” “气球与玻璃瓶之间,可能是系着某种前紧后松的绳结吧。”这个要说的太明白,还不得以为是她投的呀。 卢天恒虽然觉得林琳的想法有意异想天开,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一个方向。等到早餐后,郊区的巡逻警在一处树上发现一束黑色的氢气球后,重案组的警员们,倒都想起了林琳的猜测。 她咋不去买□□呢? 猜的可真有鼻有眼的...... 案件到了这一步,已经有了方向。但是案子有了方向,却并不代表嫌疑人有了方向。 于是这些专业的风力风向的问题,卢天恒第一时间求助了景博。 坐在卢天恒的车里,林琳听着卢天恒在对着他n个女朋友打电话,心里觉得卢天恒还是有些天赋的。 ...至少没有将他的那些女朋友的名字叫错了。 “...这很搞笑?”笑什么?挂了电话的卢天恒,看着林琳眼角眉梢都是笑意,想了想,挑眉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卢sir记忆力真好。” 卢天恒先是想了想,然后便明白了林琳话中所指,这么含蓄的话,倒也有意思。 卢天恒一边开车,一边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林琳。不可否认,一个人的气质是决定她长相的关键所在。 本来徐小丽就不丑,身材高挑,纤细适中。自从林琳过来‘借宿’后,又进行了内部装修和大改造。 从里到外,除了气质,光是看表相,也是八十分以上的养气型美女。 卢天恒是不搞办公室恋情的,所以就算是林琳来了几天,他也没往心里去。但今天,在这个狭小的车内空间里的女下属,却格外的有吸引力。 白格子小衬衫,紧身牛仔裤,黑色小靴头,一头黑亮的长发梳成一条马尾辫子,青春洋溢,又干净利落。有别于他其他的女人,都是浓装艳抹。 和敏嘉的成熟风,又截然不同。 可惜了...... 卢天恒的可惜,林琳却没有感受到。警察办起案来时,有些生活细节是没有办法注意的。 她上司卢天恒,花花公子,颓废的夜生活,以及近视烂交的男女关系。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可持续传染的问题呢。 以后水杯,毛巾,一起出去吃饭什么的都要注意一下呢。听说某种病,是可以通过唾液什么的传播的。 别她好不容易洁身自好了,再被别人传染了什么,那就别怪她辣手摧草了。 卢天恒做为警察,对于周遭人的气息是非常敏感的,旁边坐着的美下属,气息却是瞬息万变,一会一个样,还都越来越诡异。 卢天恒想要问问这丫头在想什么呢,大学就到了。压下心中的疑问,带着林琳下车,去了大学的物理实验室。 景博有两个助理,正好是一男一女,俗话说的男女干活,搭配不累。 女助理很漂亮,看起来也很知性。面对景博这样外在条件如此优秀的男人,她的眼神竟然很清明,这一点,让林琳很是敬佩。 活了这么多年,林琳都不敢说自己朝夕相对这样的男人,会不会还一心记挂他的不好。 当然了,也许就是因为朝夕相处,才会知道更多这个男人的劣根性。 那位带着黑框眼镜的男助理,形象看起来真的跟景博差太远了。不过这也难怪,若是天底下帅哥如云的话,那帅哥就不值钱。 啥时候,都是特以稀为贵的。 就像是胖子没有办法在现代生存,而瘦子没办法在唐朝度日一般。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位男助理都用了自己的方式生动地给景博上了一课,这一点,抛开一切来说,林琳是要给他点赞的。 大兄弟,做得好! ...... 卢天恒将他们对强酸案件的猜测告诉了景博,而景博也把心中的猜测一一道了出来。 少时,景博就开始对出现强酸时,香港的天气,温度和风向做了一定的演算。 等演算出一个大方向后,卢天恒便带着林琳离开了。 那么大的一个方向,他们组的这五个人可干不来。还需要其他组,其他部门的支援。 临走时,林琳从她一直背着的双肩小背包里,拿出了一个扁平的礼盒。 “麻烦景教授帮我把这个盒子将给蒋校长。”盒子里面就是林琳上次说的那个小炕屏。 说是炕屏,可是大小也不过就是个插屏。跟团扇差不多大,就是多个底座。 要是真的给那位蒋校长绣那么大个的炕屏,林琳非常怀疑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她们也不过是泛泛之交,哪里来的那么深厚的交情让林琳给她绣那么大件的东西。 都是面子情罢了。 林琳知道人家为什么礼遇她,所以在与景家人相处的时候,一直拿捏着分寸。 “你认识蒋校长?”听到林琳对景博的话,卢天恒非常诧异。 他看过她的个人档案,家庭环境好像并没有什么交集。 林琳转身,扬眉反问,“我不能认识蒋校长?”不就是个温莎的校长吗?真当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了? 她有的是办法将温莎拉下神坛。 第151章 第一百五十一章 温莎是名校,是学校出名?还是教学质量出名呢? 在林琳看来,这些都有。但更重要的却是里面的人际关系更为出名。 都是有钱人家或是政要学者名人家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经营人际关系,就算将来当个业务员,都比别人强一圈去。 众所周知,什么是名牌效应。不过是时间和人们的一些心理造成罢了。 若是重金聘请名师,再将其他不如温莎学校的尖子生都聚集在一所学校,那么当年的各项升学率以及竞赛数据都将是非常可观的。 第一年就可以冲击温莎这座名校的名声,而两三年后,温莎就算不被拉下神坛,在香港的人心中也不在是独一无二的了。 这件事情操作起来,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的简单的。所以对于是温莎校长的景太太,林琳还真的没有当回事。 认识蒋校长算多大点的事,她还见过更多的历史名人呢。 “......”被林琳一句话弄无语的卢天恒不自然的摸了摸鼻子。看着景博笑了笑。 怪不得外号叫犀利妹呢。无意识的时候竟然这么有攻击性。 一句话都带着刺儿。 “我替妈咪谢谢你。”接过包装精美的礼盒,景博向林琳表示道谢。一来道谢,二来便是为了解除现在这一眯眯地尴尬。 林琳非常喜欢做面子活,所以无论真实的礼物怎么样,外表的包装一定非常精美,都说人靠衣装,这东西自然也不例外了。 上好紫檀木做的底座和绣品托,再配上精心雕刻出来的礼品盒。林琳说实话,她的绣品再好,在不懂行的人眼里,可抵不过那个礼品盒呢。 虽然林琳觉得将值钱的东西这么砸给一群势力眼,有些个浪费。可是一想到景致和蒋校长那不得不憋着的样子,林琳又觉得这点钱,花得值。 反正雕刻个礼盒,也不过是挥几个魔杖,费点泛眼的力气罢了。 “区区小物,不必挂怀。”然后林琳便向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发现卢天恒还站在那里跟着景博挤眉弄眼,“卢sir,您要留下来吃午餐吗?需要我帮您订位置吗?” 林琳一脸全能小职员的样子,笑眯眯的倒笑一只小狐狸。 卢天恒现在忙的前脚帖后脑勺,哪还有时间和景博吃饭。被林琳这么一说,卢天恒耸耸肩,拿着一份报告在半空中挥了挥,跟着林琳走了出去。 林琳站在门口等着卢天恒出来,然后走到卢天恒一侧,却又非常懂得职场规矩的保持半步距离,突出卢天恒上司的地位。 卢天恒见此,眼睛又不由自由的描了一眼一旁的美下属。 真是个小滑头。 拿到了景博友情赞助的线索,整个重案三组就开始忙了起来。 那么大一片区域,要挨家挨户的去调查。林琳抬头看了看天,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没事找事,这警察哪是那么好当的。 林琳是练武的,身体绝对比普通男警察要好。可是这楼上楼下,一家家,一户户,一句话要反反复复说上几十遍,身体不力,心也力呀。 终于林琳在一座天台楼顶的小屋外,见到了剧中所指的嫌疑人。 当下仔细记录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并在这人没有察觉的时候,悄悄地在他身上做了手脚。 回到警局,林琳为了不让自己再受那份罪,直接将自己对这个人的怀疑讲了出来。 因为几人都没有什么线索,所以就算林琳的这个嫌疑人理由并不充分,但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时候,也让几人重视了起来。 而这一重视不要紧,那真的是想要的线索就都出来了。 嫌疑人被带回了警局,竟然还把审询室当成了舞台。 林琳看到他这个样子,觉得必须做点什么,才能让自已这些天的辛苦不被浪费,悄悄地从空间中拿出一滴稀释过的吐真剂,林琳趁嫌疑人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时,一个弹指,弹到了他的嘴里。 无声地笑了一下,林琳拿着徐二哥友情赞助的照像机,开机启动,调成录像记录,然后摆在一定的高度。 “最近在香港到处用玻璃瓶装强酸报复社会的人是你吧?” “是我。”突然好像明白自己刚刚说了什么的嫌疑人,立即瞪大了双眼,一副不敢置信地看着问话的林琳,以及屋里的其他人。 这个时候,林琳继续对着那嫌疑人问着可以让他定罪的问话,那人就算是双手捂着嘴也无法不回答。 众人见了,还以为这人的表现欲又发作了呢。 等到都回答了,卢天恒看着这份供词和审讯室里的录像,以及林琳那台照像机的近距离拍摄。 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个案子终于是破了,他也不用时刻担心了。 嫌疑人到了后来,竟然也不挣扎了。这一点非常的出人意料。 非常好奇为什么嫌疑人会这样老实地将自己的事情招出来,不过大家都累了好几天了,那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此时也懒得放在心上了。 重案三组的人终于将这个恶性案件给破了。准备出去好好庆祝一下,刚走到门口,便看见重案二姐的叶展婷大包小裹的下了电梯。 “,”三组的人都非常友好地向叶展婷打了个招呼。卢天恒还主动上前帮着拿东西。 “谢谢,谢谢。你们这是要出去?我听说那个强酸伤人案子破了。恭喜你们呀!我在楼下的时候,就听人说,警司对你们这次的破案速度非常满意。”三十多岁的叶展婷,看起来非常的和气,人也很温柔。 “哪里的话,你们组的姚sir可是咱们警局出名的超级电脑,我们这些不过是小意思罢了。” “是呀,听说姚sir已经回来了。刚一回来就破了个案子。这一回他在美国进修的课程应该非常不错吧。”这是心动的某人。 叶展婷是后来才调到重案b组,也就是重案二组的。虽然姚学琛一回来,不过举手间便破了个大案,让人敬佩。但是对于姚学琛的事情,叶展婷还是礼貌的回避了。 “是呀。姚sir回来了,正好最近大家都没什么案子了,回头有时间大家一起去吃饭。” 卢天恒听了,也是笑着答应。之后叶展婷回他们重案二组的工作区。而卢天恒也带着林琳和其他组员去坐电梯离开警局。 叶展婷的出现,让林琳之后一直有些恍惚。 叶展婷,姚sir,以及超级电脑的称呼,都让林琳觉得她可能不是单纯地来到《谈情说案》的世界,而是11不等于二的综合港剧中。 《读心神探》林琳也看过。当时还特别的痴迷。一心想着通过在电视剧中看到的一些微表情和动作,观察一下身边的人。 不过那个时候,林琳毕竟不是专业的,所以慢慢地也就放下了。等到后来系统地学过一些后,对于能通过掌握和运用这些的电视剧男主角姚学琛更觉得佩服。 时时刻刻都要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在他面前连个隐私都没有,想想就觉得非常的恐怖。 进入电梯,林琳站在靠电梯墙的位置,扫了一卢天恒。 果然是,只有比较才能看出谁更好一些呀。 ...... 另一边的景家,难得景博今天没有在实验室。景然夫妇都非常开心儿子能够陪伴他们。 蒋校长拿出林琳送给她的那个绣品插屏,越看就越喜欢。 一旁的景致,斜眼扫了一下,有些不屑,“这差婆又是画画,又是当绣娘的。没看出来,还挺有几分能耐。” 景致与林琳的关系,真的可以说得上是针尖对麦芒,一丁点小事,都可以让彼此高兴半天。林琳倒不至于那么幼稚,可是每每看到景致吃憋,就觉得浑身哪哪都舒服。 这么多世的轮回,林琳的脸皮早就厚成了长城拐角了。再没有什么以大欺小,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心态。 反正她这个身体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 景致一直看不上穷人。现在的徐家虽然真的做到了警察世家的传承,但在景致的眼里,也不过是下等人。 她不会看到为了市民的安全,徐家和许多的警察都付出了什么。她也不会看到,为了抓到一个罪犯,办案的警察是如何风里来雨里去,冒着生命的危险去维护法律和正义。 林琳不否认,哪个行业都有渣仔,哪个行业都不排除有害群之马。但那些并不能说明这个行业就都是不好的。 上天让哪个人活着,定是有他活着的意义。而从古至今一直延续的警察职业自然也是有他存在的必要。 林琳一直觉得景致的这个态度非常的不好。她心中已经想过了,必须要让她吃点苦头。然后发现警察这一职业的可亲可爱。 “怎么说话呢。这种话让人听见,多丢人。”差婆这种词汇,都是带着侮辱性的。做为有教养的人,如何能说出这样的词来。 景致一听哥哥这样说,再看到对面的侄子歪头不看自己的样子,便也明白是自己措词有问题。 连忙岔开话题,笑得不太自然地说道,“真是的,一提到那个人。我整个人都变得好粗鲁了。我们景博也见到那人了吗?” 景博点头,笑着将茶杯递给自己的姑姑,“嗯,我之前在大学便见过一回徐警官。” “咦?大哥,大嫂,那个女人不会是惦记上我们家景博了吧?” 第152章 第一百五十二章 景致大惊小怪的话,让景博非常的尴尬。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位英文名子叫琳达的徐警官,对自己是一点想法都没有。行动间对自己的两位助手倒是更热情。 他虽然醉心物理学,但是最基本的感觉还是有的。 那位徐警官对自己相当的冷淡了。 见过她几回,每次在实验室的时候,都会见到她一脸和气地对女助手点头微笑,然后又一脸鼓励地看着自己的男助手,景博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他自夸,一般人在见到自己和自己的助手时,注意力都是在他的身上的。家世,学历,相貌,能力,景博都非常自信,自己是非常吸引人的。 只是却没有吸引到她。 科学上说,苯胺基丙酸的浓度情况是对男女关系最好的诠释。 事实证明,他和她都尚未产生这种物质,更别说什么浓度了。 “姑姑,琳达和我之间没有什么。请您不要误会。”姑姑这样说,会让人觉得自己太过骄傲自大。 景致哪里会相信,放下茶杯,便想要长篇大论,“景博,你不知道,像她们那样出身的姑娘,见到一个条件好的,都不会放过。我敢说,你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条件最好的啦。那种人呀,还不都是想着麻雀变凤凰。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蒋校长抬头看了一眼自已的小姑子,然后又低头去欣赏手中的绣品。她也不认为自已儿子会和那个琳达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这个当妈的,眼睛不瞎。那位琳达在他儿子身上的注意力,还不足三叔公的三分之一。 再抬头看一眼小姑子,蒋校长必须承认,如果小姑子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她儿子估计连点余光都捞不到。 ...要是说琳达有心攀上小姑子,她倒还能更相信一些。 景然也觉得也许别人会这样想,但是他认识的那个琳达却一定不会这样做。 据他所知道的,徐家虽然是警察世家,但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薄有资产。但是做为徐家最小女儿的琳达却有着一定的资产。 他帮琳达卖过几幅画,每一幅都卖了好价钱。 他也在某个拍卖会上看到过她,是做为特别鉴定大师被邀请出席的。 每一份她鉴定的古董,在成交后,都有总交易额百分之三的提成。 还有那几种语言流利地转换,都是同声译的功力。景然低头看了一眼,妻子手中爱不释手的刺绣摆件。心中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自家的儿子有心,也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姑娘。 徐家是没钱,可是人家姑娘有钱。现再加上一身才华,想要找个一心一意对她,而不是把她排在实验后面的男人,应该是一点都不难。 现在哪个小姑娘会喜欢男朋友天天做实验的呢。儿子之前谈的几次恋爱,还不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分手的。而那些女人,在他看来,个人条件还不如琳达呢。 自已的儿子,...估计将来会娶座实验室吧。 徐家是没有出过什么能人,几代人都只是小警察,可景然相信就算是如此,人琳达也能走出一条属于她自己的路。 景家这边正在说着林琳,而林琳这边也没有闲着。 案子破了,他们组正好可以好好地休息两天。林琳叫着单身汉的二哥一起去买东西。 林琳不差钱,买起东西从来都是不会手软的。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小侄子的。每次逛街都会大包小包的,所以徐二哥就成了林琳想要逛街时,最好的劳动力。谁让他没有女朋友,也不用去约会呢。 只不过今天刚买了两件给飞sir和老妈的衣服,就听到前面有个女声大喊着抓小偷。 抗包公徐二哥立马就将所有的购物袋还给了一旁的地主婆,双腿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嗖的一下便窜了出去。几步越过丢包的女士,追着抢匪跑了老远。 看着徐家二哥这个样子,林琳只能摇头叹息了。 这还真的有身为警察的自觉呢。 想到这里,林琳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来,最没有自觉性的是她呢。她懒散惯了,还真的不适应事事向前冲的这种工作呢。 “小姐,你没事吧?”耸耸肩,拿着几个购物袋,林琳非常自然地走到了刚刚被抢了包,而坐在地上的女失主面前。 程贝儿觉得今天自己倒霉透了。 去公司上班,跟同事吵了一架。中午去警局差点被大哥发现,想着逛逛街散散心,竟然还会被人抢。早知道今天就躺在家里不出门了。 “我没事,不过好像是扭到脚了。”程贝儿是公关公司的公关,上下班自然要穿的时髦,而高跟鞋就是她一直以来的标准配备。 “我扶你起来吧。”女孩子坐在地上终归有伤体面,林琳也是女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将购物袋放在一旁,双手将坐在地上的女孩扶了起来。 “谢谢。” “我二哥已经去帮你追了,他是交通警察,对这一片的道路都特别的熟悉。我们是在这里等他呢,还是先去警局报案。” 程贝儿一听刚刚追出去的人是警察,也不拍打身上的灰了,眼睛亮亮的,像是看到了肉骨头的小狗,“你二哥是警察?我哥也是呢。” 林琳听到这么兴奋的声音,对面前的女孩有些好感,必竟现在很少有人提到警察会这么兴奋了呢。 “嗯,我爸爸,我大哥,大嫂,还有我二哥和我,都是警察。我们祖上从香港开埠以来便有人做警察了。”怎么样,是不是更值得骄傲一些呢? 程贝儿双手托着脸颊,眼睛睁得好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哇,警察世家!你一定要给我签名,对了,对了,我可不可以去你家,跟你们全家拍张相片。哇,幸福死了。真的真的好羡慕你呀。” 程贝儿从小到大的愿望便是当一名香港皇家警察,虽然这是因为亲哥哥带了一个头,但是不可否认程贝儿对这个职业那是充满了渴望和向往的。 听到有人从小就生活在警察世家里,不但自己是警察,身边围着的还都是警察,程贝儿都快嫉妒死林琳了。 林琳嘴角有些抽搐,她没有想到这人还是个追警察的追星族。早知道刚刚就不像她炫耀了。 “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工作时间比较不规律。不过,我二哥的时间倒是很多,你可以联系我二哥,像是我们家的家族史,以及家里人的职业问题,你都可以问我二哥。他最清楚了。” 祸水东引吧,不然看这小妞的兴奋劲,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呢。 程贝儿刚刚摔倒的地方毕竟是在马路中央,所以林琳给徐二哥发了个短信,便扶着程贝儿去了一旁的咖啡馆。 她拿着那么多的东西,程贝儿又扭伤了脚,两个人去警局便有些个麻烦,毕竟这条步行街不容易打车。 刚刚她已经帮程贝儿看过脚伤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总归还是穿高跟鞋平衡的原因。 用背包从空间中转移了一小瓶徐家独家秘制的药酒给程贝儿,让她自己上药后,林琳便问了程贝儿的口味,点了咖啡和点心。 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要帮程贝儿上药,再说了不过是扭伤了脚,又不是多么严重的伤势,两只手都空着,自己上去呗。 就算是美女的脚脖子,它离脚丫子也不远呢。 程贝儿也没有矫情,自己上了药后,在知道这个药是徐家特制的,还特献媚地要求林琳送给她。 这可是出自警察世家的药酒呀! 她能不好好珍藏吗? 她决定了,等到一会儿回到家,她就把这药放到房间的梳妆台上,天天膜拜。 抹上了药酒,因为不方便移动,程贝儿只用林琳赞助的湿巾擦了擦手,便喝起了咖啡。 “琳达,你二哥真的能找到我们吗?其实那个包包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追不回来,就算了吧。”她是非常体谅警察这份职业的不容易的。 “我二哥是警察,这种事情,他会尽力去做的。若是实在追不回来,还要麻烦你跟着我们去警局报个案,然后才好去补办各类证件。” “啊?不用,不用。我给我大哥打个电话,他会帮我办妥的。你看,一会儿你二哥回来,咱们就去你家拜访一下,好吗?”在程贝儿看来,这件事情更重要。 “...小姐,如果我刚刚说的都是假话呢,如果我们家是专业贩卖人口的呢,如果我们家都是偷人内脏器官的呢。你认为刚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就去别人家拜访,真的合适吗?” 天真到无知了吗?能活到这么大,估计一定是老天的私生女了。 “嘻嘻,我又不傻。你看,”程贝儿将手机转个方向递到林琳面前。 而手机屏上,正是她的相片以及个人简历。 “对不起呀,我刚刚偷偷拍了你一张相片传给我大哥。这是我大哥帮我调查出来的。” 林琳:“......”她错了,这是又一只长了脑子的小棉羊。 就在林琳无语,程贝儿洋洋得意的时候,徐二哥拎着个白色的女子包走进了这家咖啡馆。 徐二哥长相一般,但胜在个子高挑,身材匀称。不笑的时候,有种雅痞的味道。这会穿着一身休闲装的他,举头四望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 程贝儿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的徐二哥,然后便是自己新买的那只包。 “哇,琳达,你二哥好酷呀。不愧是能当警察的人。” 林琳:“...二哥,这里!”其实在这丫头心里,凡是当警察的人都是又酷又帅的吧。 徐二哥一听到妹妹的声音,连忙向声音来源看去。随即便发现了自家妹妹跟一个长相漂亮,穿着很亮眼的女孩坐在一起。 大步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林琳的身边。 “她就是那个失主吧?一杯绿山,谢谢。”徐二哥问完妹妹,就对着走过来的服务生说了下半句。 服务生记了下来,转身回到吧台。 第153章 第一百五十三章 徐二哥一上来,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实他是了解自家妹妹的,那是个无力不起早,很少做好事的人。 就算是当了警察,妹妹有些凉薄的心性也没有改变多少。所以徐二哥明白,面前的这人若不是失主,他妹妹是不会等在这里的。 而且以他有限的脑容量,此时他妹妹应该已经把他的身家都说了出来。按着时间估计这会应该在诱导人家给他写表扬信或是送锦旗到警局了。 ...这种事情,他妹妹没少干。 妹妹说了,做好事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做坏事嘛,讨厌谁就报谁的名字呗。 “二哥,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这是我哥新给我买的包。就背了两回呢。谢谢,太谢谢了。您看,大恩不言谢,我谢完了你,再谢谢你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吧。” “......”谁是你二哥,要不要这么叫得这么亲。还有看着挺正常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被妹妹忽悠傻了。 徐二哥以无法承受程贝儿的热情的神态,慢慢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妹妹,这样的,你还指望她写什么表扬信? “咳,二哥,既然包已经追回来了,你对对身份证件,看看是不是她,如果是她,就将包还给她,我们一会儿不是还有事呢吗?” 这妞有些太热情,他们还是先撤吧。 徐二哥一听林琳的暗示,连忙将包打开,然后拿出包中的钱包,里面正好有证件。 “我叫程贝儿,你们叫我贝儿就好了。我今年xx,身份证号是xxxx......我哥哥叫姚学琛,在西九龙,就是总区那里......” 好了,不用说了。我也知道你哥哥叫姚学琛了,我还知道你哥哥是我们重案二组的头呢。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今天会碰到姚学琛的妹妹,那个一心痴迷当警察的程贝儿。 “...对了,我未婚。”一大串的个人简历后,程贝儿以这句话做了结束语。 “噗嗤”一声,林琳刚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就喷了出来。 这是司马昭之心吗? 对着她二哥说未婚是啥子意思? 不会是因为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世,进而准备嫁给她二哥吧。 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在听到程贝儿说他大哥没女朋友的时候,就不快嘴地说什么二哥没结婚的事情了。 ...... 反正不管怎么样,兄妹俩是没办法甩开程贝儿了,于是林琳非常没有手足情地将送程贝儿回家的任务交给了徐二哥,而她自己则是拎着自己的小包逛街去了。 至于程贝儿最后要去谁的家,那就不是她会关心的问题了。 之前买的东西已经交给徐二哥了,无论他去哪,反正回家的时候一定会拿回去的。所以此时的林琳扔是只拎着自己的随身小包,进着自己感兴趣的商店。 一家一家逛下去,没多久,林琳又是大包小包的了。看着双手上的东西,林琳抿着嘴,想了想。给今天同样休息的大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然后便转到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准备吃点东西,再继续逛。 哥哥多了,就是这一点好。只要嫂子忙,随时都有哥哥陪着逛街和拎包。 林琳所在的这家茶餐厅是这条街上最有有历史和特色的古店,这里厨师做得碗仔翅和干炒叉烧意非常的有味道。 好东西林琳也不是没吃过,就好比那家大鸿图酒楼的鱼翅,林琳吃起来也觉得就一般般。 之前林琳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便去那里吃了一顿。贵还不好吃。 ...之后老妈可没少心疼钱。 将这两份吃食各点了一份,林琳便坐在餐厅里一边歇脚,一边等着餐食。 徐家大哥从家里到这边,就是立即开车出来,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呢。这一个小时足够她吃顿间餐的。 然后领着徐家大哥再去买上几本新出的关于科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一些床单被罩,新的蚕丝被...... 差不多在晚饭前就能回到家了。 因为不是正经的用餐和喝茶的时间,所以餐厅的人并不多。整个大厅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所以林琳点的餐点很快就上来了。 一边吃,一边听着身前那桌两个男人的对话。 “我会成功的,这里并不需要你回来。”他们兄弟有一个成为了魔鬼就够了。 “你确定不会有危险吗?”这些年支撑他的,除了报仇便只有眼前这个亲弟弟了。他不想看到他陷入危险之中。 “......”黄志斌很想说自己已经万无一失了,可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回来?”其中背对着林琳的男人压低着声音问正对林琳的那个男人。 “我是长子,那件事情,应该由我去执行。”黄志浩还是希望弟弟能够在计划开始前全身而退。 这年头的香港竟然还在讲究长子的说法,家里的飞sir是这样,没有想到面前不过三十来岁的两兄弟也这样想。 从饭菜中抬起头,微微描了一眼说话的那男人,林琳想知道声音这样磁性的男人,会长什么样子。 林琳漫不经心地一眼,正好撞进了对面那位长子的眼中。 那是一双非常冷漠的眼睛,在里面你看不到任何的温度。有死寂,有孤傲,还有桀骜不羁,唯独没有温度。 而林琳的眼神,带着一丝探索,一丝好奇,还有一丝清冷,一丝漠不关心。 这一眼,彼此都看清了对方那毫不掩藏的冷薄性格。 那两人明显就是有故事的。林琳看不清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相貌如何,自然也就不清楚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轮回这么多事,林琳的好奇心,说真的,兴致来的时候,那是挡也挡不住。而没啥兴致的时候,便是事故发生在她的面前,她也不会抬头看一眼。 这一刻,林琳突然有些好奇,想要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 以她警察家属及多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慧眼,她敢肯定这两人所谋不小。 “哥,咱们家的仇,我会让高家父子血债血偿。你还是回美国吧。我怕...”我怕到最后会牵连到你。 “志斌,我们黄家的仇,本就是我的责任。”黄志浩想要劝服弟弟黄志斌放弃报仇,可是他也知道这根本就是奢望。 他本来是想要明年再回到香港来,那时候他的一切准备都已经成熟。可他没有想到弟弟竟然偷偷跑了回来,他不能让弟弟的双手沾上血腥。 因为高家父子不配。 黄志斌?以及黄志浩? 原来面前的两人便是整部电视剧里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黄家兄弟。 黄志斌虽然安装炸*弹,但却不是个滥杀无辜的人。不小心伤了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都会寄去医药费。 当然,一时的内疚不安也让女主发现了黄志斌这个人,从而功亏一簧。 而黄志浩呢,也不是一个会迁连无辜之人的。 聪明,机警,善于谋划。两兄弟真的是林琳在整部戏里,为数不多喜欢的人呢。 只是让林琳想不明白,为什么高家两兄弟会选择这样的报仇方式呢? 让大高先生破产,让他只能苟延残喘地活在社会最底层,岂不是比杀了他都要强吗?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首富变成了乞丐,或是只能靠救济金度日,那么他的心里落差将会是多大呢。 若是这个时候,那位大高先生再受着病痛的折磨,或是被儿子抛弃,晚年岂不是更加的凄凉? 有的时候,活着可比死了难受。毕竟死了就是一了白了,再不遭什么罪了。 林琳是习武之人,听力过人。两人的对话那是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对面的黄志浩却并不认为林琳能听到。 不过看着面前的的女孩一脸享受地吃着东西,黄志浩倒是想起了多年前的午后,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那时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就连最讨厌的胡萝卜甜糕,现在想来,都再也吃不出来那时的味道。 若是父母还在,就算是穷困潦倒,他们一家人应该也会幸福的吧。 他和弟弟也不会时刻想着报仇了。 ...... “犀利妹,我来晚了吗?”徐大哥胖呼呼的身子一进来,便向林琳这边走过来。 “大哥,不要叫人家犀利妹啦。不是早都跟你说过的嘛。”林琳非常孩子气地嘟了嘟嘴,娇蛮地瞪了一眼徐家大哥,“服务生,来杯鸳鸯。” 徐家大哥性子一直憨厚,结婚后,洋血统的妻子最喜欢看的,便是他憨憨的笑容。 所以这几年徐大哥的性子是一点都没有上进,极憨厚。 这会儿被妹妹说了,竟然也不生气,还笑呵呵地赔不是,“对不起呀,小妹,大哥忘记了。我刚刚路上堵车,你没等着急吧。” 刚刚林琳就接到了徐大哥打来的电话,说是路上堵车,让她不要着急,林琳自然是不着急的,不但表示不着急,还告诉徐大哥注意路上安全。 “没呀,我还吃了东西呢。大哥你要不要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再走呀?”胖人都好饿,徐大哥虽然没有多胖,但是好饿这一点却是一样一样的。 也不等徐大哥说什么,林琳又将服务员叫来,“来一份煎酿三宝,再来一份鲜虾云吞。” “大哥,我吃虾仁,你吃皮,好不好?” “呵呵,好好。我也爱吃皮。”从小到大,徐大哥就宠着妹妹。知道妹妹最爱吃鲜虾云吞里的虾,所以就主动承担了吃皮的任务。 黄志浩看着面前面前的兄妹,突然有了一种想要亲近的欲望。 他非常的羡慕那份近在咫尺的温暖,他...想要吸取那份温暖。 第154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黄志浩和黄志斌两兄弟的谈话在徐大哥到来后,就告一段落。 两兄弟俩个谁也没有说服谁,最后黄志斌便先离开了,而黄志浩则是叫了一碗鲜虾云吞。 云吞上来了,黄志浩先是吃了一整个云吞,尝了尝味道,满口的鲜香。 然后伸出手,将刚刚侍应生上云吞时一起送过来的小餐碟,拿到了自己近前。 盛起一个,然后将鲜虾自云吞里取出来,放在小餐碟里,然后再将云吞皮吃到肚子里。被鲜汤浸泡过的云吞皮,味道也同样的鲜美。 一碗云吞,除了第一个,黄志浩一共取出了九只虾仁。将虾仁按着他喜欢的排列方式摆在餐碟里,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抬头看着那桌早就已经离开的兄妹,黄志浩再低头看着一盘子大虾仁,心里有些失落,有些难过。若是当初...... 从钱包里拿出钱,也不等侍应生找零钱,黄志浩便离开了茶餐厅。 侍应生将钱交到柜台,拿起收银给他的,刚刚顾客没要的零钱。一边数着自己的小费,一边笑着对美女收银员说道,“我看刚刚那个客人一定有问题,你是没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竟然是学着刚刚旁边那桌的那位男客人。 就连虾仁的数量都是一样的。”每次在外面吃海鲜,徐大哥都会先自己挨个尝一遍,免得海鲜不新鲜吃坏家人,哪怕有些东西他并不怎么爱吃。 侍应生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怪人怪事就是特别多,前儿刚有一个高空丢强酸的,这就又来了一个眼睛泛也不泛学着人家给妹妹取虾仁的。 唉,都是这生活压力太大给闹得。 ...... 过了几天,林琳一早搭着洋大嫂的便车。刚到警局,就收到了有炸*弹的的报警信息,结合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及剧情,林琳只能无语望天。 这黄志斌还是出手了。 叹了口气,林琳跟着pc去调查取证。 林琳不觉得为人子女给父母报仇有什么不对,而且这俩兄弟也不是什么滥杀的人,所以最后弄成两兄弟都死于非命,却是让人惋惜。 林琳不认为她装做不知道那笔钱有问题,别人就不会发现。所以偷偷地将那八千块钱,全部都换掉。 林琳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见了那两兄弟,自己就准备了八千块钱在空间里,现在背着监探头,直接左右手一倒,那些有可能会被查出来路的钱,便被林琳当成了压箱底的货。 都说百密一疏,若不是一时的善心,也许谁也不会找到黄志斌的吧。 这世上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黄志斌兄弟收拾高家父子的办法,让林琳想到了一心复国去又东奔西跑没有一点自己实力的慕容复。 这脑回路,真的不是她这种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林琳想,也许他们兄弟俩都是被人当了枪使了吧。 至于谁在背后,林琳估计应该是父子俩死后,最受益的那个人吧。 不然为什么报仇只是杀个人这么简单呢。 因为林琳的从中作梗,这个案件一时间是一点头脑都没有。 作为执法人员,林琳毫无愧疚之心。必竟法律在很多的时候,都不会让人觉得身心舒爽。 像是大高先生做下的这种经济谋杀,就不在法律可以制裁的范畴内。举头三尺有神灵,法律做不到的事情,林琳也愿意放放水。 比如面前正在台上说着灭罪宣传的歌星周苑慧,想到这姑娘为了报仇都愿意让蛤*蟆啃了,也是怪可怜的。 瑜伽教练黄志斌也是为了报仇,歌星周苑慧也是为了报仇。 为什么法律就不能做到无漏可钻呢? 林琳突然想起,故意杀人和酒驾杀人在法律上的判刑差异是那么大的。 同是杀人,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琳达,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能过来,我给你留了位置。要不要坐下来。”程贝儿看见被自己夺命连环叩弄来的林琳,笑得好不得意。 前天程贝儿去徐家拜访,正好看见林琳在程家的阳台上舞了一套棍法。那之后就更加缠上了林琳。 那么蠢的警棍都可以舞的那么好看,果然是警察世家出来的。 “正好和我们同事路过这里,就过来看看。你去忙你的吧,我们一会儿就走。” 林琳说话的时候,正好看见有别的工作人员来叫程贝儿,所以程贝儿只说了两句话,就匆匆走了。 当然走的时候,程贝儿就忘记告诉林琳,她今天晚上推了公司的庆祝酒会,而约了她二哥吃饭的事情。 ...... 老妈很喜欢这个周苑慧,林琳也不希望这个前程大好的姑娘为了给姐姐报仇而做出什么傻事来。 跟pc说了一声,去了洗手间。林琳将用特殊手段得到的黄志斌电话输入手机,“喂,是黄志斌吗?” “我是,你哪位。”电话那头还隐隐传来非常舒缓的轻音乐。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装炸*弹想要弄死大小高先生的事情,做得并不隐秘。”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朋友还你钱,你将你朋友还你的钱,又寄给了医院。你朋友的那些钱里面正好有最近刚刚发到市面上的新钱。只要将你的身世,以及你曾经在国外学到的东西,都告诉警方,想来,警方也不会毫无作为。就是不知道你哥哥知道了你的消息,会不会做些什么。 那就真的应了那句话,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你是谁?你想要什么?”黄志斌听了林琳这么说,心知是什么都没有瞒过她了。现在他就是想要知道林琳打这个电话来,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知道歌星周苑慧吧?”聪明人就是上道。 “哼,知道又如何?”在香港明星还少吗? “她现在在商场做灭罪宣传,从今天开始的这几天,我希望你能紧紧地跟着她。如果发现她和某个邓姓小开去酒店,你便拦下来。无论是用什么办法。” “你什么意思?”人家女歌星傍个大款小开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怎么这女人还多管闲事到这个地步了。 “没什么,你想报家仇,她也只不过是想要报杀姐之仇,但是却没有必要弄脏自己。我只是希望她放弃那个损已利人的计划。” “......”真是莫明其妙。 电话那头的黄志斌没有说话,林琳都可以想像他现在的表情和心里活动了。别说他了,林琳自己都觉得自己有毛病。 真是闲吃萝卜淡操心。 “高家父子的命,现在还需要留着。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两人绝对是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也可以不相信我。不过......”言下之意便是,要么跟她合作,要么她就将那些事情告诉警方,然后让警方出来扰事。 “...你让我做的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吧。” “你答不答应?”其实就是那么简单。不过是一时的恻隐之心罢了。 “...好,我答应你。” 挂断电话,林琳收起手机。一转身便被身后的人吓了一道。 “喝,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没有回答林琳的话,只是一双眼睛沉沉地盯着林琳,好像是要将林琳看穿一样。 其实,他是跟着她一起来到这里的。 今天早上,他也去了那家医院。在那里他见到了她。 原来,她是一名警察。 之后,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自己竟然一路跟着她来到这里。 “你认识我?”声音很低,但是他却知道她一定能听清。 “...你是黄志浩。”黄志斌的哥哥。 “你在威胁我弟弟?”这不是问话,而是肯定的陈述句。 做坏事被人家小孩的家长听见了,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尴尬。 “...不,我在帮他。” “帮他?” 林琳点头,“报仇的方法有很多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都是最好的办法。你弟弟准备在小高先生动手术的时候出大招。其实有那个意义吗?我觉得这方法真的是笨死了。” 听一个皇家警察评价犯罪行为几颗星,真是难得的体验。黄志浩眼中闪过一抹笑意,“那不笨的方法是什么?” 林琳歪头想了想,如果她是黄志斌的话,怎么做最好,“先弄坏医院那片区的整个供电系统,然后再弄坏医院的发电机。让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各项医疗器械没有办法正常使用,让医生没有办法做手术。那样的大手术,只要有个几分钟的操作迟缓或是操作不当,都会影响那位小高先生手术能否成功。 不过,这样操作起来太过麻烦,也可以偷偷在手术室放上一部手机,然后将手机的声音调成最大音量的摇滚音乐,手术时,拨打电话过去。吓那些手术室的工作人员一大跳。 当然也可以通过通风口放一些蛇呀,老鼠呀的什么进去,制造混乱。总之能让手术没有办法一直顺利就行了,这总比提前让警方注意要好很多。 都说莫欺少年穷。你们兄弟俩个能够隐隐多年,只为了报仇。可是大高先生却并不一定会承受这份丧子之痛。” 老年人身体都不好,再加上电视剧里也演了那位大高先生的身体是有些个毛病的。若是儿子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大高先生的命其实也是早晚都要收入囊中的。 “若是手术到了那个地步,还是成功了呢?” 林琳皱眉,好像原剧中,医生都出去再回来,那个手术好像真的有成功,不过,“这怎么可能?那是脑部手术,有一点差池都会存在后遗症的。而且趁你病,要你命,就算是真的手术成功了,在医院做些手脚岂不是更简单。何必向你弟似的,弄了那么大的阵仗。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弟弟就真的能肯定别人拆不了他弄的炸*弹?我看未必吧。别人我不敢说,但是拆个炸弹,我却还有几分功力。” 本来嘛,如果黄志斌不弄什么炸*弹,其实就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到时候提前在医院做手脚,弄死小高先生,真的是非常的简单。 就算是林琳上面说的扰乱医生手术,没有要了小高先生的命,在之后,完全可以假扮医院的工作人员,给小高的药里下点敌敌畏或是灭鼠灵什么的。 别说什么医院有多严谨,其实呀,内里多散慢,谁不知道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想起了一件别的事情,“你们不会还想着敲诈大高先生一笔钱吧?” “有什么不行?” 第155章 第一百一十五章 “没什么不行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报仇顺便捞一笔,既是劳务辛苦费,也是补偿金,我能理解。”说到这里林琳想要拍拍黄志浩的肩,不过介于两人还不太熟,再加上...那该死的身高问题,这一想法就被搁浅了。 将手很自然地继续向上抬,将一缕头发别在耳后,林琳继续往下说,“那爷俩一起出事,将来那些钱,也不过是便宜了大高先生的小情人。这种一有钱就抛弃糟糠的男人,死再多都有地方埋。咱大香港不差那点地皮。” 男人中年的三大喜事,便是升官发财死老婆。大高先生的人生除了没有升官,但是其他两样都让他占了。 当然如果不以政府口论,大高先生在公司里的‘成就’已经可以算成升官了。 所以这种男人死了也不可惜。 “...我只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不想让面前的女孩以为自己是贪图钱财的人,黄志浩认真地解释。 林琳点头,“成王败寇,有些战利品,这不奇怪。更何况那里面也有你们家应得的呢。”做坏事,就不要有什么愧疚之心,脸皮一定要厚,然后...一往无前。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们?”黄志浩问出了一个他非常好奇的事情。 她是警察,她完全可以抓他们归案的。她也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就像是当初办理他们家与高家经济案件的那些警察一般。 可是她却没有,呵呵,黄志浩想到这里,竟然发自内心地想要大笑。瞧瞧这些个馊主意,要多损有多损,就是他们这些天天想要报仇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些个坏点子。 尤其是出那些坏主意时,她的双眼是那么的明亮,还有...那股子跃跃欲试。 他看得出来,面前女孩子,是真的想要‘帮’他报仇的。 “需要原因吗?路不平,就要有人踩。你想要报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人之常情吗?我嘛,倒也不是为了帮你,就是觉得你们俩兄弟这报仇的方法,挺那个的。” 这俩兄弟都属于高智商了,可是这报仇的方法,林琳非常不想承认这种人竟然是那种高智商,低情商的人。 女孩言下之意,黄志浩听明白了。可是若是女孩不说,为什么他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让所有人都粉身碎骨,消失在那场爆炸中,还世界一份干净。 “如果是你,你会选哪一种办法?”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用手指打了个响指,“要是我呀,我先” “琳达,琳达。”pc的声音从走廊的那一头传了过来,林琳听了一愣,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失踪很久了,上个洗手间,这么小半天。pc还不得以为自己掉到坑里去了呀。 “不说了,我同事来找我了,我要先走了。”林琳从小背包里拿出纸和笔,快速去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嗯,我没有恶意,你们在行动之前,最好可以联系我。我可以帮你们完善一下行动计划。” 小便签本是林琳在特色文化用品商店买的,纸张是带有颜色花纹和香气的,看起来非常的文艺。 ...和她刚刚表现出来的性格不太相符。 花体英文和一串写得非常有型的数字印在黄志浩的眼里,“呵呵,徐警官?”警察队伍中的异类。 “嗯?你也可以当我是吃肉的和尚。”她确实不会是那种守着清规戒律的人。 林琳说完,便将背包的背带背在身上,一边往pc那个方向走,一边还不忘记提醒黄志浩,“帮我提醒你弟弟,别忘记刚刚电话里交待他办的事。” “...放心。” “嗯,我这两天也会抽空去帮你们照顾一下大小高先生的。” 马尾辫一甩,林琳便小跑着离开了。而黄志浩拿着那张小便签却站在那里久久不动。 “先生,让一让。”一个清洁阿姨拿着拖布站在黄志浩的面前。 黄志浩回过神,左右看了一眼,便朝着一侧的安全通道走去。 清洁阿姨一边将刚刚黄志浩站过的地方扫了一遍,一边在心理骂这些人没有公德心。 那么多的地方不占,偏偏占在这种她刚刚擦过的地方,水和脚印这么一混,又被踩脏了。 ...... 林琳是学过生死符的,所以她准备在大小高先生身上使用这个生死符。只要他们父子每年做些好事,做些慈善事业,她自然不会‘亏待’了他们。 不然那些钱,可就真的是太浪费了。 而仍然在商场里的黄志浩,则是顺着商场宣传海报去那边的灭罪宣传讲台看了一眼,那个叫周什么的小歌星还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着什么要抵挡诱*惑。 浓妆艳抹,也没有那个女警察看得顺眼。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得到她的帮助? 突然心里就有了一丝不高兴,黄志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看到那个女警又关心别人。 ......哪怕那只是一个女人。 给弟弟打电话,让他看着那个小歌星。然后黄志浩就转时回到了他的住处。通过电话公司的登记,找出林琳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 林琳的个人资料在电话公司那里自然不够全面。但是只要知道了林琳的身份证号码和中文名字,黄志浩就有办法将林琳查个底朝天。 第二天,看了一夜林琳个人资料的黄志浩,心中对这个聪明的女孩,又多了几分关注和在意。 这一夜,林琳也没有闲着,给大小高两位先生下了生死符,林琳还留下了让他们做慈善的信息。 不做就疼死的信息。 周苑慧昨天并没有喝多,她本来是想要设套邓仲轩的,却没有想到昨天竟然跑出来个程咬金,好好的计划,都让他给破坏了。 被人强行拉走的周苑慧并不知道她离开后,邓仲轩的那间房间竟然还进去了另外的女人。 蔡宝儿昨天去兰桂坊喝海,喝多了便随便找了一家酒店,准备住下来。这本是惯例了。毕竟她在国外的时候,经常会玩到深夜,那个时候也是领着男伴去酒店开房间的。 回国后,每回玩到嗨,都会被爹地说教,于是蔡宝儿便继续用着在国外的方法,玩得太晚就住在外面。 喝得迷迷糊糊,走在酒店的走廊里,竟然被人拉到了房间。 看到面前有些眼熟的男人,蔡宝儿娇软的身体,非常无力地靠了过去。 在国外,她也是经常这么玩的。 除了黄志斌,所有人都喝得迷迷糊糊。他将周苑慧带回自己的家,而邓仲轩则是将蔡宝儿拉上了他的床。 ...... 蔡宝儿对景博势在必得,可是这也不妨碍自己和别人发生点从古自今,男女间都会发生的肉搏事件。 她高傲惯了,本来对这些个事情是没什么的。但是那个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竟然还想着一会儿换了衣服去结婚。这事叔能忍,婶也忍不了。 “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有毛病。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管我结不结婚呢?就算是要管,也应该是我太太的事情。呸,什么东西。”邓仲轩一反刚刚的柔情密意,之间从钱包里拿出了一把钱,丢到抱被而坐的蔡宝儿身上。 蔡家是什么样的家世,会在乎这点钱? 不对,不对,应该说蔡宝儿是因为钱跟他上的床? 那小身材,还没有她高呢。战斗力还不如她回国前的那个男朋友呢。现在竟然刚碰了她,就准备穿裤子走人? 哼,她蔡宝儿还没有说话,他敢走。 邓仲轩还不知道自己惹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煞星,将钱包塞进衣服里,便要离开房间,可手刚把到门把的时候,便听到因为刚刚使用过度,而变得有些沙哑的女声, “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告你强*奸,别忘记我是在走廊里被你强拉到房间里的。” 掖了掖被角,蔡宝儿光滑的肩膀就那么露在外面,可是此时,邓仲轩却是一点色心都起不来了。 “你有没有搞错呀,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搞我呀?”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跟个男人跑了,自己也不会拉错人。 可是自己拉错了,但那女人也没有拒绝,还不是在他的身下叫了一个晚上。 这马上就要亮天了,再不走,吉时都要耽误了。 “那又如何,我是被你拉进来的,走廊里的监控录像一定会记录下这些事情。” 邓仲轩无语,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一脚踢翻了一张椅子,瞪圆眼睛,有些厌烦地看着蔡宝儿,“...你到底想要怎样?” 那场婚事关系到邓家能不能得到一笔庞大的资金,所以必须要完成。 “也没什么,刚刚和我上床,转身就去娶别人,我心里不舒服,面子过不去。就是这么简单。” 邓仲轩真是恨死了自己的大嘴巴,他为什么在刚刚那女人问他去哪的时候,告诉她自己两个小时候要结婚的事情呢。 真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不,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离开,自己也不会对这个来者不惧的女人出手了。 蔡宝儿的威胁很有效,或者说是蔡宝儿亮出来的身份非常有效,总之邓仲轩是主动打电话,延迟了婚礼。放了新娘子和新娘子的家人一个鸽子。 蔡宝儿见此,面上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她就不信,还有人敢对她说不。 她的东西,就算是她不喜欢了,也不许别人碰。 不过就是一个邓家,她还没有看在眼里。 ...... “喂,都天亮了。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周苑慧看着从窗户透进室内的太阳,不满地对着面前的男人问道。 “...你吐在了我家里。” “可是我也给你洗衣服了。”天知道面前的男人为什么要将自己带到这里来。 “沙发和地板你也弄脏了。”黄志斌指了指沙发,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 “我也擦过了。”若不是被他强行带过来,自己也不会吐的好不好。 “阳台?”黄志斌继续想家里哪里还不干净。 “也打扫过了。”自己昨天跟本没有去哪里好不好。 “厨房?” 周苑慧气得咬牙,“......”周苑慧转身进了厨房。 全都是泡面的碗,难道也是她弄脏的? 这男人就是趁火打劫,想要让她当免费的劳工。 黄志斌看着气呼呼去了厨房的周苑慧,合上手中的报纸,也站了起来走了过去。 “喂,顺便把早饭也做了吧。” 周苑慧:“......”这个臭不要脸的。 第156章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前一后接到那个女警和哥哥的电话,这让黄志斌对这个小歌星来的来历有些个好奇。 跟了她一些时间,发现也不过就是个很乖的女孩子。不过后来的事情,也真的如那个女警所说的,她在色*诱那个富家子。 不顾她的个人意愿将人强行带走,黄志斌知道自己这样做,虽然是为了完成别人的交待,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也是想要带她走的。 她莞尔一笑的样子,她乖乖巧巧的样子,她穿着性感的样子,她仰头喝酒的样子,还有她明明眼中清醒却装着醉酒的样子,以及她因为挣扎而后返的酒劲,眼泪汪汪狼狈样子。 短短时间,周苑慧便钻进了黄志斌的心里。 ...而且越钻越深。 ...... “这手艺,估计也就我不嫌弃了。煮个面都能煮糊了,你也是人才了。你的那些歌迷知道吗?” “喂,你够了呀。爱吃不吃,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放我离开呀?” 黄志斌家里,也没有什么可以煮的食材,能煮碗餐蛋面,已经是她难得的水平发挥了。这男人还在这挑三捡四的。 她给谁做过饭呀,这还是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点一点学会的。就是她姐姐也没有吃过她做的饭。 以前姐姐每次去看她,都舍不得她下厨房...... 越想越难过的周苑慧,再看着面前的面碗,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喂,也不是那么难吃的,我逗你玩呢。” “...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还有你为什么要拦着我。” 昨天被人强行带过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男人说了原因。 虽然一直想不明白,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的。还有为什么要拦着她。但不得不说,那个计划现在想来却实有些后悔。 为自己冲动的做出这样的决定,而后悔。 洁身自爱那么多年,为了那个人渣不值得。 “你说你会帮我报仇?”这是面前的男人留下她时说过的话。 “嗯,只要你乖乖地待在这里,我保证我会帮你报仇的。”那个女警是有这么说,不过他也可以帮帮忙,收拾一个出门不带保镖的富家小开,可比对付高家父子容易多了。 “嗯。不过我不会向你道谢的。” “我也不需要你的道谢。” “咦,邓仲轩那个混蛋临时毁婚了?”黄志斌的住处,餐厅是开放室的,两人说话的时候,正好扫到电视里刚刚插播的一条时事新闻。 “...贵圈真乱呀。” “我可不是他们那个圈子里的。” ...... 黄志斌以易代劳地将周苑慧留在身边,过着不为人知的同居生活。而他的那位好哥哥,也对着林琳发起了攻势。 打电话,约吃饭,或是送花到警局。 不久之后,家人和警局的同事就都知道了林琳有一位英俊帅气的追求者。 “黄志浩,你是认真的吗?传大领袖可是说过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自然是认真的。” “喂,喂,看车,别看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黄志浩一边开车一边转头跟她说话的样子,让林琳想起了那个几帘恶梦来。 好好的大美女,前途似锦的人生就因为出轨男友的不专心而毁了。 还有什么你只是失去了腿,白莲花失去的却是爱情。 我靠,要是面对一个渣男,可以选择的话,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愿意失去爱情吧。 毕竟爱情可再生,脚却没有办法。 这种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也只是引发他人的同情。可是要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天大的灾难了。 黄志浩将头转过去,认真地开车。可是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地扫向林琳。 “你别在偷看了,要是喜欢看,停了车,大大方方地看。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开车专心点。” “高家父子,你做了什么手脚?为什么他们要雇佣私家侦探来找我们兄弟,哭着吼着要将公司的股份转给我们?” “这个呀,”林琳小脑袋一歪,大眼睛一转,笑得贼嘻嘻,“天机不可泄露。” 黄志浩摇了摇头,对这个满身矛盾又满是秘密的姑娘没有一点办法。“刚刚遇见的那是谁,你突然变了脸色?” 黄志浩来接林琳,林琳还高高兴兴地与同志道再见,却没有想到看见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刷的一下,脸上的表情就没有了,不但脸上的表情没有了,她整个身体都变得很僵硬。 有一种机器人在走动的感觉。 林琳想了想,便知道黄志浩问的是谁,“你说他呀。他是警局有名的超级电脑姚学琛。专门研究微表情和行为动作的心理学家级高级警司。” “这么刻意没有关系吗?”前后那么明显的样子,是个人都会发现不妥了。 “没事,大家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毕竟谁也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喜好来。平时大家都不敢怎么跟他接触的。”林琳这话倒是不假,一般人见到姚学琛都会下意识地做出和林琳一样的事情来,而且有事没事也会躲着他。 “...估计你要失望了,姚学琛同母异父的妹妹若真的嫁给你二哥,做为姻亲,你们见面的机会一定会更多。” 唉,女追男隔层纱,而男追女却隔座山,而面前的姑娘,却是隔着一群连绵的山脉。 “哦,这就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工作家庭的双面袭击呢。” “那个姚sir真的有那么可怕?” “反正是挺厉害的。” 黄志浩心里倒是对这个人起了一丝好奇。 “听说你们最近和那个景博有联系,他帮你们警方破了不少案子?”因为黄志斌最近和周苑慧打得火热,既没有对高家父子展开自杀式报复,也没有对警方注意,所以黄志浩也就没有为弟弟报仇而关注景博。 不过景博毕竟是非常的有名,所以日常关注度也非常的高。对于科学类,有着一定能力的黄志浩自然也会关注景博。 “嗯,是破了不少案子。他是我上司的同学,不过最近他好像是遇到了麻烦。”说这话的时候,林琳开心地笑眯了眼睛。 人家遇到麻烦了,你就这么高兴?黄志浩通过倒车镜看着笑得很开心的林琳,只能摇头了。 “你不喜欢他?” 林琳斜了他一眼,笑得别有深意,“你想我喜欢他?” “当然不是。” “我比较喜欢他姑姑。” “你是说最近闹出绯闻的那个景致?” 林琳点头,“是她。不过还真的没有想到。” 林琳没有想到什么? 景致竟然和大鸿图的小开程守业来了一段忘年恋。 这都要怪程贝儿和徐家二哥发展的太快了。 两人前些日子刚刚定了婚,而定婚的时候,自然是将大家的亲朋好友都叫到了一起。 林琳本来是没有通知景家的,可事有凑巧,他们那天就在一个酒店遇到了。 因为两家都是办宴会,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租了一有酒店的两个宴会厅。 之后就都是套路了,两家人互相见了面,然后互相认识。景致就在这个场合见到了程守业。 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看对眼了,反正是真的走到一起去。 景致早年结过婚,后来夫妻关系不和睦,就悄悄地协议离婚了。这种事情在上流社会是常见的。 因为保密措施做得不错,此时的人都还以为景致婚内出轨呢。 景致人长的漂亮,皮肤也特别的好。再加上会保养,人又是养尊处优地活到现在,四十多岁,看起来还像三十出头的少妇。 程守业呢,那真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性代表。在景博的理解里,就是两人的那个什么苯氨基丙酸浓度瞬间达到了沸点,所以互相吸引了。 景致日常看到哥哥嫂嫂恩爱的样子,也是非常羡慕的。这一回和程守业在一起,两边的家人都非常的反对。可是人就是这样,越是反对,就越是反抗。 本来只有一点点想要在一起的想法,也被无限放大了。 “有钱人不都是这样。那个杂志上说的蔡宝儿,看得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可不是什么好人。” 听到黄志浩这么说,林琳都惊了。那满是惊讶,诧异的眼睛,不停地在黄志浩的身上上下打转,“真看不出来,你还挺八卦。” 黄志浩嘴角眼角都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当初不是你要盯着那个邓仲轩的,我就顺便调查了他一下。那天晚上,志斌将周苑慧带走后,那个蔡宝儿竟然和邓仲轩混到了一起。第二天邓仲轩取消了婚礼,就是因为她。” 林琳和黄志浩口中的蔡宝儿却是被邓仲轩缠上了。 人邓仲轩当初要结婚,蔡宝儿不让。现在蔡宝儿要跟景博定婚了,邓仲轩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邓家的资金遇到了一些困难,所以非常需要邓仲轩卖身联姻。马上那笔钱就要到手了,却因为一夜风流而惹上了蔡宝儿。 蔡宝儿任性地不允许邓仲轩刚下了她的床,就和别的女人结婚。利用法律和家世搅黄了邓仲轩的婚事。 而邓仲轩则是以为他放弃了一个比较好的新娘子,而会得到一个家世财力更好的未婚妻,却没有想到蔡宝儿跟本就没有打算跟他进一步。 在报纸报出来‘蔡家千金与景太太相处和谐,婆媳相约逛街’前,邓仲轩还和蔡宝儿有过几次亲密接触。 以为十拿九稳傍上大款,成为蔡氏集团姑爷的邓仲轩,恼羞成怒了。在和蔡宝儿沟通无效后,便准备大闹景蔡两家的订婚典礼。 而好巧不巧的,两家这一次又是在一定酒店遭遇了。不过那都是后话。 “不是吧?蔡宝儿现在不是景博的女朋友?”前些天见到景然和蒋校长的时候,还听他们这么说呢。此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林琳,那真的是整个人都惊了,她知道蔡宝儿不怎么样,但却没有想到会这样。 黄志浩耸耸肩,一脚踩下刹车,拉下手刹。一边给自己解安全带,一边满不在意地回了林琳一句,“那谁知道呢,估计是兼景博太无趣了吧。或是某些功能不太让人满意?” “臭不要脸。”林琳瞪了黄志浩一眼,也解开了安全带。 林琳对于这个男人非常有好感,有能力,又聪明。所以对于他的追求,倒也不拒绝。可这男人竟然说这样的话,这让她怎么往下接。 两人今晚在山顶餐厅定了位置,要来一场浪漫的晚餐约会。现在两人刚走进餐厅,就看到景博和蔡宝儿有说有话地在吃饭。 处于礼貌,或者说两人订的位置必须会经过这两人,所以林琳只能和黄志浩在路过景博蔡宝儿餐桌的时候,跟两人打了个招呼。 “嗨,景教授。你们也来这里吃饭?”真是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 第157章 第一百五十七章 景博对蔡宝儿的印象还不错,知书达理,又对科学有着一定的探索和需求。最重要的是人非常的善良,不但自己搞慈善,还乐意资助他学校的学生。 男人都是视觉的动物,蔡宝儿漂亮,年轻,会打扮。就算是景博也会对这样的女孩产生好感,尤其是骄傲的男人都喜欢看到有女人对他们暗送秋波,表示喜欢之情。 男人会对暗恋自己的女人心软,对于她提出的要求也会乐于满足。 反正这样的道理,蔡宝儿知不知道不要紧。不过在她的示好下,景博倒是跟着蔡宝儿一起吃过几顿饭,也看过两场电影。关系...趋于稳定。 “琳达,晚上好。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你。”看到林琳携伴前来,景博非常有礼貌地自坐位处站了起来。 “是呀,真巧。这是黄志浩。”转头又对着黄志浩说道,“这就是景博景教授。” “你好” “你好” 两个男人相互握手,然后在握手的时候,互相打量。 黄志浩明显地从景博的眼中看到一抹对林琳的好感,心下立即起了警觉之心。 这位景教授一表人情,家世又好,他可不希望他看上的小女人,跟他有什么接触。 “容我介绍,这位是蔡宝儿小姐。蔡小姐,这位是总区重案组的徐警官。” 蔡宝儿一听到林琳只是个警察,眼中便起了轻慢之色。但是她惯会装模做样,所以仍是一脸和善知礼的朝林琳和黄志浩点头致意。 至于握手,还那是算了吧。谁知道这些下等人会不会有什么病菌呢。 “听说景致女士的婚事已经将近了,在这里提前向景教授道喜了,也帮我向景致女士致意。” “...谢谢。”以你和我姑姑的关系,你这句道喜,我姑姑可能并不会高兴。 说完了这句话,两人便与景博告辞,向里面走去。 “你刚刚那句恭喜,是真心话吗?”景致的这场恋情,可是不被景家人看好的,就连一直比较和气的景然,也公平声明对这件婚事的不看好。可刚刚面前的小女人,竟然还开开心心地恭喜人家?幸好那个景博还有些风度,没有当场翻脸。 “当然,我听贝儿说过,她的两个姑妈和大伯大伯母都不是一般的尖酸刻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景致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的‘一家人’,我只有祝福她的,哪能拆台子呢。唉,真羡慕她呀!” “...羡慕她什么?”男人还是亲戚? 自认为风情万种地白了黄志浩一眼,“能有什么,自然是找到一些说得来的亲戚了呗。” 黄志浩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摇摇头,瞧她这跟针尖子大的心眼子呀。 牛排,红酒,舒缓的轻音乐。 一个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个灯下看美人。气氛太好的结果便是第二天林琳的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带着戒指,很快便有人发现了。 有恭喜的,有嫉妒的。林琳都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谁吃饱了,也不代表自己不饿。 ...... “喂,你要不要嫁我?你做饭虽然不好吃,人长的也就一般般,身材嘛,瘦得没有二两肉,我就吃亏一点,将你娶回家养胖怎么样?” 相较于景致和程守业高调的在一起,林琳和黄志浩浪漫的烛光晚餐,黄志斌和周苑慧之间,就处于一种诡异的环境中了。 周苑慧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嘴欠的家伙。 当邓仲轩大闹蔡宝儿的订婚典礼,被蔡家全力打压封杀,然后走投无路持刀劫持蔡宝儿的时候,被人当场抓获。 在蔡家的施压下,林琳故意翻出了邓仲轩多年前做下的案子,当然还有邓仲轩的爸妈做的各种只有狗血电视剧里才会演的剧情。 姐姐可以瞑目了,周苑慧也松了一口气。这口气一松,整个人就病倒了,来势凶凶的病情,却伤着了嗓子。 一个靠嗓子吃饭的歌星倒了嗓子,那星途就真的是一片暗淡。 和唱片公司解除合同,周苑慧便准备离开香港,可却没有想到无论她走到哪,屁股后面都会跟着一条大尾巴狼。 异国他乡的,周苑慧就忘记这个男人有多么的让人无语了。孤男寡女,发生点*的事情,就太自然了。 自然个屁呀!这男人就是缠上她好说话了。 ...... 周苑慧吸气,吐出。再吸气,再吐出。几个深呼吸之后,仍是压不下那种想要胖揍一顿面前男人的*。 “你个混蛋,儿子都要生了。你忒么才想要娶我?我告诉你,我还不嫁了呢。我要带着你的儿子嫁给别人,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们娘俩。” 周苑慧挺着□□个月的肚子,急速地喘着气。 这个混蛋,混蛋。 “哎呦,黄太太,淡定,淡定呀。小心肚子。” “淡定个鬼,还有谁是黄太太。” “你呀,咱俩的结婚证都领了。你自然是黄太太了?” 周苑慧咬牙看着面前一脸皮赖的男人,他刚求婚,怎么就敢出来结婚证都领了的话呢。 看到周苑慧不相信,黄志斌颠颠去书房拿出了两个小本本。 “我哥说去排队结婚太耗时,而且还要先登记,再预约。不知道哪一天才能领证。所以他就进入了网络系统,直接帮着省了几个步骤。你怀孕前,我就把证领回来了。你不知道,因为前面都省了,咱一本证证还省了十几块港币呢。两本就够吃两碗纯肉云吞了。”本色不敢,黄志斌又嘴欠的撩拨周苑慧。 也不知道为什么黄志斌就是喜欢看周苑慧气得咬牙,还拿他没有办法的样子。他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小男孩,天天没事撩拨她。 看她火冒三丈的样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周苑慧现在是对面前的男人无语了,这就是个无论你说什么,都会歪楼的家伙。 不过,...他那么早就想和自己结婚了吗? 那还算不太渣。周苑慧美美地笑了,不过笑容刚起,又急速拉了下来。这是什么哥呀?竟然还帮着弟弟干这种事。 ...... 周苑慧对她男人的要求,一跌再跌,此时已经降下了最低点。只要一点小事,都可以让她安慰很久。 可是林琳却不一样,看着手中她并没有参与,就领到的结婚证,她是彻底无语了。 找一个黑客男人,真是忒特么可怕了。 幸好她的一些贵重物品都放在了空间里,不然就她银行帐户里的那些私房钱,还不得分分钟钟被这男人弄走呀。 黄志浩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钱什么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里。所以在林琳不知道的情况下,人家直接买了林琳家楼上的房子,并进行了装修。 相较于其他人,徐二哥与程贝儿这对小情侣的动作也不慢。 “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们家?这个问题,今天是必须要说清楚的。”徐二哥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戒指,问出了心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的疑问。 贝儿到底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的家世。 贝儿有些难为情,可是看到徐二哥紧张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的问话,“先是喜欢你的家世,然后是喜欢你这个人。” 声音很小,但徐二哥还是听清楚了。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下来。 之后的求婚倒也顺理成章了。 程贝儿这个徐家准二嫂非常的招人喜欢,反正飞sir就特别喜欢她。当程贝儿准备当警察的时候,飞sir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贝儿的运动神经或是...林琳暗中做的手脚,程贝儿非常无悬念地进入了公共关系科,继续做她美丽的小花瓶。 不过程贝儿是那种很会自我调节的姑娘,现在有的警服穿,就已经很满足了。在她看来,果然嫁人了就是自由了。而且嫁入这种警察世家的好处就是不会拦着她当警察。 ...... 婚后的徐二哥经常跟贝儿去见她家的那些极品亲戚。 从而林琳也知道了一些景致与程家大姑妈二姑妈还有程大伯和程大太太之间的是是非非与恩恩怨怨。 针尖对麦芒,天天都会吵上一两回。 景致用她优秀的‘个人素质’,竟然以一战四仍不落下风,这一点林琳都要为她竖起大拇指。 真是好样的。 景致的战斗力,就是程贝儿兄妹都是敬仰的。以前自家老妈总是被欺负的那个,现在好了,景致竟然拉走了全部的战火。也让两方人马都对自家老妈很好,就怕她们四房偏向敌对阵营。 不过生活的琐事很快就消磨了景致与程守业之间的感情,再加上家里的亲戚除了四房外,就没有一个人不在程守业面前说景致坏话的。 一来二去,程守业就经常去大陆,然后认识了一个有夫之妇...... 女人对自己的男人都是有着天然的直觉的,所以当程守业某一次从外面回来,景致就爆发了。 大吵了一架,回了娘家。可是回到娘家的景致发现,娘家也乱哄哄的。 景博虽然和蔡宝儿订婚了,但是蔡宝儿跟邓仲轩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以及邓仲轩在两人在一起时偷拍的床照和视频都在闹掰后流了出来。 景家毕竟是书香门第,如何会想要娶进这么一位生活作风有问题,私生活又不检点的女人做媳妇呢。 而景博对蔡宝儿也就是中上的好感,在家人都不同意的时候,自然不会像原著中跟犀利妹在一起时,还想着做些努力。所以很自然地想要解除婚约。 但是蔡宝儿能同意吗? 当然不能,她因为那场被邓仲轩捣乱的订婚,已经成为整个上流社会的笑柄了。若是再和景家解除婚约,那她以后就没有办法在香港上层圈子混下去了。 蔡宝儿对着景博出手了。她给他下了药,制造出酒后乱性的场面。之后‘怀孕’逼婚就顺理成章了。 而这也是景致回娘家时,看到家里乱哄哄,大哥大嫂愁眉苦脸的原因了。 “...那蔡宝儿多不要脸,谁能肯定怀的就是我们景博的孩子?我看着,等孩子生出来,做了鉴定再结婚也不迟。” 景然摇摇头,“蔡家非常的有钱有势,就算是真的不是景博的孩子,他们也能做出证据来的。” “大哥,你别灭了咱们家的威风呀。咱们家也不差什么。” “现在的关键是景博那孩子,他想要负责。” 景致张大了嘴,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话,“那样的女人还需要负责任?景博读书读坏了脑子?” 虽然蒋校长也觉得小姑子说的对,但她还是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儿子一丁点的不好。 “...早知道还不如娶那个油麻地妹呢。” 景家三口想到这里,又都叹了口气,就是他们想娶,也要人家想嫁才是呀。 想到林琳景致情不自禁地抽了一下嘴角,自从嫁给了程守业,她和那个讨厌的女人就成了同辈人。 毕竟她的堂小姑子嫁给了她二哥。 “唉,这可怎么办呀?若是处理不好,景博的名声就都毁了。” “唉!” 别人家的事情,林琳再不关心的。这一世只关心了两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不过黄志浩确实是个好男人,好丈夫,林琳自从嫁给他后,一直过得很幸福。 幸福美满,子孙满堂。 ...... “咦,这是哪里?”林琳看着自己一身古装,再看看前面的两个人,有些纳闷地在心里想道。 骊山老母看着就算是经历了那么多世,仍是有些不够稳重的小徒弟,轻轻地叹了口气。 “痴儿,你还不能醒悟吗?” “阿?”您老哪位呀?这一副诱拐良家妇女修道的口吻是为了哪般呀。 “林道友,你可还记得本仙?” 林琳眯眼看去,“自然是记得,您不就是送我机缘的那位老仙人吗?” 那仙人点了点头,抚了胡须又问道,“那道友可曾记得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收集那十八颗佛子的吗?” “当然是,是?”林琳瞬间瞪大了眼睛,我靠,这么重要的事情,她咋不记得了。 不对呀,林琳歪头不解,她的记忆都好得不得了,怎么会忘记得当初是为了什么要收集佛球了呢?努力地回想着,可是无论是怎么样,林琳就是想不起来。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呢? 骊山老母与那仙人看着林琳皱眉不解的样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这么多世,还是这么没长进。看来是要收回她的一部分能力了。 今次之后,除了留下自保的武功与空间小屋外,其他的,暂时封印吧。 唉,这样的心性还是差了不止一点呢,这让他们如何放心。 “记起来了吗?”半晌,看到林琳还在回想着,那仙人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问道。 “...没有。” 第158章 番158外 第一百五十八章 番外(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辆行驶的马车上,她迎着落日的余辉坐在那里,浑身都染上了暖暖的光茫。 圆润的珍珠在她耳边晃动,发出柔和的光茫。也让她整个人都如明珠一般璀璨,如月华一般柔美。 匆匆许下婚约,有些玩世不恭,却也有一丝庆幸。 她还那么小,却已经有了让人驻足的魅力。 她在他们第一次相遇后,便...属于了自己。 心情没由来的飞扬起来。 她很爱胡闹,可是她也有分寸。那些她从各地纳来的姑娘,都被她妥善的安排和照顾着。 她很霸道,她不喜欢自己与其他姑娘接触。哪怕那个人,只是她的贴身侍女。 她很爱多心,她总以为自己是块香饽饽,会招女人喜欢。 可是她总是不记得,有她珠玉在前,其他人又如何能够夺走他的视线。 她喜欢到处走,她也喜欢路见不平。 她总是有着很奇怪的想法。她说那些没有家世,没有能力的女人打扮漂亮地去上街,其实就是为了给那些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抢的。 既爱慕了荣华富贵,又得了世人的同情。他自己虽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他遇到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每每见此,他都会想到她的话。 没有自保的能力,却如此高调,莫不是等着人来踩? 真的是一语中的。 美丽从来都不是错,但是有了美丽却没有相匹配的实力,便是一种错误。 事情越来越多,他倒也越来越希望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人,不要在盲目的乐观了。 她曾经定过婚约,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那人却找了来。 然后当着自己的面,污蔑她与人有私。 那个时候,自己是气愤的。那个时候,自己也是庆幸的。 若不是当时他们在一起,她岂不是要被人说三道四。众口烁金,在这个口舌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年代,他真的有些个后怕。 她总是那么张扬,她也总是那么欢乐地向前冲。 她游历在外,听到自己受了委屈,不管三七二十一,便独闯馅空岛,生擒白玉堂。 白玉堂将自己关了起来,她也将白玉堂和一群猫鼠关在一起。当时的自己是既好笑,又感动。 有多久没有人在意过他是否受了委屈了? 她是权贵,尚书亲爹,皇帝表妹,太后的外甥女,却心甘情愿嫁给自己一个江湖草莽出生的四品武官,可就是这样,她还担心会有别人抢走他。 他...哪有那么好?他又何德何能呢。 不地自从天子赐婚,他明显感觉到她的心定了。 不在患得串失,不在飘忽不定。 而她不知道,他的心也定了下来。 因为再也不会有人将他们分开了。 因为君权天授,君无戏言。 ......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些怪力乱神。以前读圣贤说的时候,先生就教导过他,‘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面前的纸人又要怎么说呢。 他听到她说若是自己受了伤,她就‘...毒死天下会喘气的。’ 那样的猖狂,那是那么的霸气。可他却只看到了她眼中的紧张,他也看到了她的不平和愤怒。 这一刻,他是心疼的。心疼自己永远被人牺牲,也心疼她,为什么爱上他这样的男人呢。她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不用总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在他的解说下,包大人妥协了,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看到包大人与公孙先生对她隐隐的不满,他心里其实并不愿意。难道他的女人就不能心疼他吗? 难道他的家人也要看着他一次次出生入死,而不能有怨言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 ......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她为了他,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做为武官家属的心情,包大人也终于体会到了吧。 还有王干,那个顶替自己在开封府供职的同僚...... 一切的一切,都让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他在等她长大,他在等她许嫁。 她终于长大了,他们可以成亲了。那一天,她穿着一身金红两色的凤冠霞披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他忘记了呼吸,忘记了这世间的周遭。 他终于将这份温暖他的月光揽在了怀中。 回乡祭祖,然后被拖延行程。他知她的用意,可是他并不介意。他总是在忙,他总是在不停的奔波,他陪她的时间太少了。 他知道她会不高兴,可是他也知道她不会怪自己。 可是...他心疼她。 一生难得地放纵,他愿意成全她。 更何况,他们总是要回京的。 因为...家在那里。 襄阳王反了,他担心坏了。因为她带着孩子在宫里呢。 杀声振天,血染江山,他也心急如焚。 他知道她的能力,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颗担忧的心。 也唯有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每次涉险时她的心情。 今生他欠她良多。 ...... 相爱是那么的美好,相守又是那么的让人迷恋。 生离总有相见的一天,而死别却近在眼前。 弥留之际,他向她许下来生,可是她只是摇头哭泣。 他听到她说,‘我们没有来生,这一生都是偷来的幸福。’ 她还说,‘今生过后,再无展昭。’ 他想对她摇头,他想对她说不是这样的。这一生,是他求来的。是他前世在佛前苦苦地求了几十年,才求来了今年的相守。 他小的时候,会经常做一个梦。梦里一个男人守着一道墙,过了几十年。 他想说,他就是那个男人。而她...一定就在那道墙外。 因为在梦里,他清楚地听到墙的那一头传来的歌声,是她唱了几十年一直不在调上的《天仙配》。 他这一生,救人无数。出生入死,舍身取义。几十年来,从不曾懈怠。若满天神佛垂怜,许他夫妻二人再相伴,他愿生生世世倾尽所有。 不甘的慢慢阖上眼帘,他终将她一人留在这人世间...... 番外(二) 他知道她不是芷若,因为芷若不会那么柔和地看着自己。 可他也知道,那就是他的芷若,耳后的那颗殷红小痣依然在他熟悉的位置。 她出了一次海,然后峨嵋易主。 他明显的感觉到在她的心中,峨嵋,张无忌都轻得毫无重量。 她...真的不是他认识的周芷若了。 不过,那又如何。 他要的从来都很简单。 无论她是谁,她只能是周芷若。 他跟着她,无论她去哪里。 他们走过玉门关,他们也去过洛阳看牡丹。他们在大漠看落日孤烟直,他们去江南泛舟游西湖。 他陪着她,夜入雷峰塔,寻找传说中那可能关压着白蛇的机关暗室...... 然后,他陪着她去了一座小岛。 在那里,她好像并不想离开。 于是他回到中原,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妥,然后再一次回到小岛,安排他们的婚事。 她好像知道他在忙什么,又好像不知道。 可是那重要吗? 他想,那并不重要。 无论她嫁或不嫁,她的身边都不会再有别人了。 因为他的要求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 如果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那就死在一起吧。 他从中原带来的几百斤炸*药,一定会带着他们和这座小岛一起灰飞烟灭的。 ...... 还好,她并没有让他实行最坏的计划。 她没有拒绝,她嫁给了他。 然后他们有了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 她感到很惊奇,时而看看孩子,时而摸摸肚子。她很宠爱他们的孩子。 宠爱而不溺爱。 她告诉他们所有的孩子,没有不劳而获,就算是父母也没有任何的义务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留给他们。 她要让他们的孩子知道,付出才会有收获。 她还教会了他们的孩子,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她,不是他的芷若。 时间越长,他越知道她不是。 像是换了一个灵魂一般,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可是,还是那句话,是与不是,又能怎么样? 她已经是他的了。 他们有一座岛,他们有一群吵闹上进,漂亮帅气,聪慧可爱的孩子。 而他还有她,这就够了。 小岛的生活很平静,他们过得很舒心。可是孩子们却不甘这种平淡。 他们前半生一直在追逐,打斗中度过。几次生死擦肩而过,此时还能活着看旭日东升,赏夕阳西下,已经用尽了今生所有的好运道。 所以就算孩子们都离开了小岛,他们也仍是守着这座岛过着他们慢悠悠的生活。 她喜欢养兔子,因为他做得红烧兔肉最有嚼劲。 她也喜欢吃海味,这些年一直与她有往来的那个赵姓妖女,总会寄一些坛子给她。于是她便用那些坛子做了好些她自己做的醉蟹。 每个晚上,他们都会做上两个小菜,然后一人一盘子醉蟹,一壶女儿红。说些柴米油盐,说些儿女小事,或是说些他们曾一起闯荡过的江湖。 “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她。你是你,她是她。”他知道她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可是他就是坏心地不告诉她。 只是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说出来,他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原来你真的知道。”他听到她这么说。 然后他笑了...... 原来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过了一辈子。 原来...已经那么长的时间了。 不过他仍是要感谢上苍,幸好有你。 就算你不是她...... 第一章 =14 第一百五十九章 老母与那仙人看到林琳这个样子,都无奈地叹了口气。 “痴儿,痴儿,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你如今还是这般样子,为师如何能放心。” 老母想了想,便将林琳的身世说了出来。 原来林琳还真的是面前骊山老母的徒弟。 ...和白娘子同出一门。 还是最小的那个。 那么多年的姐,还真不是白叫的。 那位还真的是她正宗的师姐。 她本名就叫林琳,头一回下山疯玩,就天真无知认了个干亲,然后还起了个浑号,跟着人家一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那家还有七个黄花大闺女,还个个都是貌美如花。这一家不缺闺女还偏要再收个干闺女,然后那时\刚刚下山的林琳就一副傻白甜的被收养了。 然后她就被姓张了。然后她就叫巧嘴了。 听到这里,林琳便感觉接下来是什么了。 麻蛋,这太狗血了。 她竟然是那个天仙配里恶毒女配,就为了搅合到人家的夫妻的放牛生活里。 泥煤呀,她当初可真出息。 “并非如此,你当初涉世未深,又加之心性不稳,很容易被人挑动。再来,那本就是一个圈套。张家当初认你为女,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挡灾。将你推出去,一是吸引众人的视线,二是为了成全自己家的闺女一段百年姻缘。 ......若非为师闭关修炼,也不至于让你被那群人打得魂飞魄散。若非师傅当初收你为徒时,留了一手,你早就散在这天地间了。” 听了她师傅这么一顿话,林琳有些不解。心里隐隐有些明白,又不太明白。自然地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尖,林琳试探地问道,“...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们还不打算放过我?” 骊山老母摇了摇头,“事情尚未过去,为师不过是求了数位道友,请他们与为师共同施展密术,让时光回到你与那七仙子下凡的第一日天时,不过在那之前,为师可要好好的锻炼你的心性。” 林琳:“...噢。那,那我到底是,是因为什么才,才,呃?”其实林琳是真的想问一些别的。 比如说,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说的那个师徒关系是真的呢? 再比如说,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呢? 不过人在屋檐下,这种质疑她还没有胆肥到那个地步,于是只是想问问当初她都干了什么,才会有这么一个契机。 骊山老母:“......”这是关注的重点吗?是重点吗?这孩子怎么经历了那么多,还是不长进呢。 老仙人:“......”不愧是老母的弟子,就是这么的与与众不同。 众观老母的几个弟子,还真的是各有性格呢。 “...为师将你的送入轮回,那一世不过是后来的开始。”言下之意,除了那一世的生活,其他的都是假的,啥都没有。 呵呵,真是神仙手段呀。 这答案忒让人无语了,哭都流不出泪来。 “也就是说,俺当初其实啥都没干呗?那就不能换个理由吗?俺都为这事愧疚了好几百年。师傅,您真是我亲师傅吗?”这心可真够狠的。 “......”骊山老母嘴角抽抽,这个小徒弟是她所有弟子中最愁人的。 这一点就算是过去了多少年,都没有改变过。 要不是她的亲师傅,她能费心费力的管她? “对,白娘子,嗯,我是说我师姐是条蛇修炼成人的。那师傅,我是啥东西化成人形,又修炼了多少年呢?” “你不是东西。”骊山老母实在是受不了小徒弟的蠢笨,直接来了这么一句。 “啥?”她竟然连东西都不是了? ...... 然后那俩人可能是真的不耐烦了,直接收走林琳一部分能力。当然了,像是魔力什么的,因为不在一个系统里,所以至少还给林琳留下了一部分,而妖力,也真的全部封印收走了。 做完了这些,两人又告诉她只能收集好了剩余的几颗佛珠后,她才能停下来,继续过完她张家养女的生活。 不,是回到她本来的命程,从坑里把自己捞出来。 ...... 被人打发着去历练的林琳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半夜三更,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林琳便觉得有句话说得是非常的精准。 真是太忒么地对了。 啥话呢。 就是那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叶家那简陋的小房子,大早晨的竟然也没有多少阳光照进来。母女四人的卧房就更别提了,还是客厅兼并出来的那种没有窗户的两个小间。 每间也只能放一张窄窄的上下铺,和一组小小的柜子。 上铺的可喜每一次翻身,整张铁床都会吱呀吱呀地叫唤,林琳就觉得特别的心烦,闹心。 轻轻地念了一个时间魔咒,然后就自床上起来,想到其他三人还都没有醒,林琳便放轻了脚步。 轻轻地拉开了推拉门,林琳皱着眉头四处打量叶家母女的小屋子。 真的好小呀。 虽然干净,可是还是非常的破旧。 而且以风水学以及其他的相论学说,叶家这样的房子,其实还真的不适合全是女人的叶家人住。 本就阴盛阳无了,然后阳光什么的还没有。 这样的生活环境,林琳在起床的时候,就想过了,一定要改善,必须得改善。 叶家算得上是困难家族标准了。全家上下就只有林琳这身体的原主有正经工作挣钱养家外,再没有其他的收入了。 叶家共有一个身体不太好的专职家族主妇,两个学生,再加她一个员佐级别的小警察。 说实话,林琳这个时候还是要再一次的感慨香港警察工资是真的高呀。 不然真的没有办法养家呢。 想要来钱快,除了抢银行外,就是中□□了。 一注□□分吧分吧,税后还有几百万港币,而抢银行,若没有空间小屋的话,她最多也就只能背走个一二百万现金。 背着那些个现金被警察追,想想就挺恐怖的。还有明明可以有更简单还来钱快的方法,干嘛干那么吃力的事情呢。 将一缕头发别在脑后,林琳特别的庆幸她的便宜师傅只是收走了她的一些能力,而将一些在他们神仙看来毫无特色的空间道具都留给了她。 她只要在今天出门前喝上一口福灵剂,然后去买□□,等到她从警察学校集讯回来后就可以去兑奖,然后,然后将叶母那三母女送到加拿大去,她就搬到酒店去住。等买到了心仪的房子再搬出来。 别的她还真的不了解,但是在这部电视剧里,这里的香港人都挺喜欢往加拿大移民的。之前叶母也说过,谁谁谁移民了,谁谁谁要移民了。语气中的羡慕,就算是只凭着读写记忆,她也能感觉得到。 既然是这小老太的心愿,送她们去移民,对她来说还真的没啥难处。 不过要去也只是叶家三母女过去,她是不去的。 她还是喜欢呆在属于自己的地方。 叶家的两个小姑娘正好都在上学,就申请留学,而叶母就申请陪读,手续比移民还要简单。等到人过去了,她再‘想办法’给这娘仨弄个移民的手续,就再简单不过了。 四处打量了一下,林琳便准备去洗漱,转身之际却看到了放在房门口的两个大玻璃丝袋子。 满头的黑线,像是下了暴雨一般落了下来。 不就是为期两周的pnc学习吗? 至于弄得像去逃荒的难民吗? 噢,不,这更像是倒爷专用的那种袋子。 泥媒呀,她啥时候沦落到出个门还要拿玻璃丝袋子装东西的地步了。 不行,让她拿着这两个袋子出门绝对不行。 回想了一下,记忆中这两个大袋子里都装了什么后,林琳的脸上又是一下子黑粗的线。 数盘磁袋,一个老旧的录音机,还有一堆数年pnc考核资料。而衣服却是只有几件。 这姑娘,真够可以的了。 她想了一下,以这姑娘的性子,无论她如何反感这两袋东西还真的得全都带出这个门去,然后在没有监控的楼道转手到空间去。 至于这姑娘那些廉价的衣服,...她空间里有衣服,她还不缺衣服穿。 “可人,你怎么起的这么早。妈还没做早饭呢。”叶母按着往常的时间起床,刚从那小黑卧室出来,就看到大闺女一脸怪异地站在客厅里。 唉,大闺女什么都好,就是这运气差了些。 一到考试前,人总会出问题。 各种各样的。 从来都不怎么重样。 噢,从小到大,一紧张就打嗝这一点,倒是一直保持着。 “妈,早。我睡不着就起来了。时间还早,您不用着急,我帮您一起弄。” 林琳看着叶妈用手指一边梳头一边往洗手间走去,连忙出声安抚她不要着急。 她还没洗漱,还没有偷偷去空间装个行礼呢。 时间还来得急。 不过虽是这么说,但是叶妈还是快手快脚的收拾回自己就去厨房忙碌了。 林琳见此,便趁叶家的两个妹妹尚未起床,霸占了小小的卫生间,然后偷偷地进了空间。 拿出了一个不大的双肩包,装了一套洗漱用品,两件衣服和一套睡衣,还有一双备用的运动鞋等差不多需要半个月的东西。 叶可人的身子有些个瘦,不过翻了翻自己的衣柜,还真的有她能穿的衣服,就连鞋子,也是有的。 林琳一般都会储备几双号码不同的衣服和鞋子。 以备不时之需,没有想到此时就用上了。 收拾完东西,顺便洗漱,然后穿了一套自己准备的内衣后,这才套上叶可人的衣服。 她不可能一下子就变出这么原本不属于叶可人的东西,就算是想要穿自己的衣服,也要有个缓冲的时间。 “大姐,早。” “早,可喜。去把可爱叫起来,马上就要吃饭了。” “好的,大姐。”叶可喜看着今天有些不同的大姐,也没有多想。她大姐只要一遇到考试,面试,或是培训学习的事情,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她们全家都习惯了。 不习惯也不行呀,大姐有上进心,可是就是考运总是不佳。 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 少时,吃过早饭,在两位叶家小妹和叶母的祝福下,林琳满头黑线地提着两个玻璃丝袋子出了家门。 而一出家门口,林琳立即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将两个袋子丢到了空间里,然后拿着自己早前准备的背包坐上出租车去了警察学校参加为期两周的谈判专家特训。 第160章 第一百六十章 林琳将叶可人的东西都丢到了空间,一个人背着简便的双肩包便坐着出租车离开了。 而叶家三母女则是对今天一个早晨就变得有些奇奇怪怪的叶可人都有些个无语。 “求菩萨保佑,愿这次可人能够一切顺利。”叶母点了柱香,然后对着观音相喃喃地嘀咕了几句。 “妈,大姐没考运的。您还是求大姐能够不伤心吧。”叶可爱拿着小搓刀一面修着指甲,一面非常肯定的说了这么一句。 “也许大姐这一回就超常发挥了呢。要知道大姐这次的面试就是超常发挥,不然都得不到试训的资格。”虽然这在叶可喜心里,也认为是自己的姐姐撞了大运了。不过一直很有姐妹爱的叶可喜还是愿意相信她家长姐能够得偿所愿的。 叶可喜在收拾书包,准备一会跟着妹妹一起上学去。看了一眼还在那里弄指甲的小妹,心中却想着如果大姐的那股子学习上进的劲头分给小妹一点就好了。 叶家三个女人其实都对叶可人不抱什么希望,因为失望太多回了。 而被三人惦记的叶可人又在干什么呢? 林琳走在半路上突然想到她还没有去买□□,然后半路下了出租车,找到附近的一家□□销售网点,买了一柱。 当然购买的前提是林琳进店前就喝了一滴福灵剂。 买了一注□□出来后,林琳想了想,又转头按着这个数又买了一柱。 这才将两张小票票轻轻地转移到了空间小屋的梳妆台前,林琳才心情颇好的去了警察培训学校。 这一次,林琳因为行李轻便并没有跟杨光发生磨擦,所以早早地就坐在了教室里。 左右打量之即,就看到一脸玩世不恭样子的杨光,一身阳光四射的走进来,林琳便将视线转向了沙猪主义者的叛变者彭国栋长官的身上。 彭国栋看起来非常的高傲,不过人家有那个能力高傲。 年纪轻轻,就是负责重案组的高级督察,又是谈判小组a组的队长。 自认为事业爱情双丰收,此时的他,正是人生最得意的时候。林琳想了想,觉得他还真的没有理由不骄傲。 不过...人生总是需要挫折才会成长的,彭先生是非常需要这种挫折教育的。做为一个打酱油的人,她就不多事了。 而站在他旁边的简洁,让人眼前一亮。非常的漂亮。当然除了漂亮,就是气质了。那浑身的气度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形容的。 站在彭国栋一旁,简洁的气场很强大,两人看起来非常的般配 不过,男有妇,女有夫,两人要在一起还有的磨呢。 做为这次培训的负责人,彭国栋训了话,其他的助理教官也分别讲了话,然后发放了一套制服后,林琳就背着包走进了分配到了宿舍。 房间是两人间,大大的窗户,阳光能将床铺晒得暖暖的。 单人床也非常的舒服,整体看来比叶家小屋好太多了。 看到这里,林琳也更加的坚定回头一定要换房子的决心。 换好了衣服,林琳直接将那套今天早上穿来的衣服塞进了背包最底处。 然后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便跟着同屋的女警去了集合的地方。 之后的理论课,对林琳来说非常的简单,林琳的记忆根本不需要记什么笔记。 不过为了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林琳仍是拿出了本子,一点一点地记了下来。 写字的速度一般情况下是赶不上说话的速度的。 可是林琳却并不需要去追赶。 她只要一边让耳朵听着课,一边在心里回忆刚刚说过的话,然后一笔一划工整的记在笔记本上就可以了。 林琳一边欣赏着自己一笔非常漂亮的硬笔行书,一边非常不顺眼地看了一眼坐在她身旁睡得正香的杨光。 想到杨光和他那便宜弟弟干出来的‘人事’,林琳就觉得此人面目可憎。 兄弟两人在对可人的爱情上所表现出来的暧昧不清,左右摇摆,以及与前任的藕断丝连都让林琳不耻鄙夷。虽然与杨孝武相比,杨光还不是那么无耻,可是毕竟也因为立场的原因对叶可人造成了伤害。 在这种事情上,杨光在替杨孝武隐瞒时,就已经没有资格成为叶可人的朋友了。 可想想杨光的立场,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理解归理解,接受归接受。总之在林琳看来,这个杨光,不值得她托付后背。 而那个杨孝武就是无耻了。和前女友出国玩乐,让叶可人老实地在家等着他,不但如此,林琳只要想到那条‘温暖牌’围巾,就替叶可人不值。 真的不值。 可人好脾气,可以不介意兄弟俩对感情和对她的轻视态度。但是她林琳向来就跟好脾气不挂钩。 就算是那些事情还没有发生,就算是现在换成了自己,可是她看杨光还是各种的看不顺眼。 于是就在杨光呼呼大睡的时候,并不知道一旁的女生干了什么。 她竟然拿出了一根针,狠狠地扎在了杨光的大腿上,然后非常迅速地收手收针,继续低头记笔记。 “┗|`o′|┛嗷~~” 杨光被突然的刺痛弄得尖叫地跳了起来。而林琳则是跟随其他的警员一起表现出茫然和突然受到惊吓的样子。 ...看杨光的目光中还带着一种被打扰的谴责。 杨光跳起来的样子,以及捂着腿的样子。此情此景,真真地应了那句话——女儿愁,绣房撺出个大马猴。 再帅气的男人,以这种姿势跳起来,也帅不到哪里。 不但帅不到哪里,还浑身带着一股子猥琐劲。 “杨光。”彭国栋本就不喜欢油嘴滑舌的杨光,看到杨光这个样子,立即大叫一声杨光的名字。 自己不认真听讲,还打扰别的同学,这种人就不应该选进来试训。真不知道简洁是怎么想的。 “对不起,彭sir。我,呃,我,我是听到了激动处,所以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妈呀,大腿好疼呀! “哼,那你来告诉一下我们,你刚刚听到了哪里才会这样激动的?” 杨光自从上课没到五分钟开始,就一直睡到这一刻前,他上哪知道彭国栋都讲了什么。于是又开始支吾不上来了。 看到杨光这个样子,彭国栋还有什么不明白。于是无视又而又毫不客气地说道,“在座的每一个警员,都是pnc精挑细选出来参加试训的,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不要让你的不知所谓而耽误了大家的时间。现在坐下,但愿接下来你能有个更美好的睡眠,也让其他学员能够有个好的学习环境。” 听到这句话,如果杨光还能接着睡下去,那他就不是杨光,而是太阳光了。 被说得面子扫地的杨光老实地坐了下来,然后彭国栋又继续开始了讲课。 当众人的注意力都从杨光身上移开后,杨光这才摸了摸自己还有些刺痛的大腿,心中一片茫然。 林琳装成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眼角的余光时不时地扫过杨光那张迷惑的脸,心情大好。 就算是再枯燥的课程,此时听起来也非常的有意思多了。 下次再听不进去课时,还可以在他身上试试别的办法。 在警察学校试训,一日三餐外加下午茶其实都是在餐厅提供的。 港式的饭食,林琳还是比较喜欢的,所以下课后跟着一众同班同学便去了楼下的餐厅。 而杨光呢,则是先去了洗手间。 他要看看自己的大腿为什么刚刚会那么的刺痛。 然后等到他脱了裤子一看,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无论是青紫的痕迹还是红色的针眼,什么都没有。 然后杨光就歪着个脑袋,一脸不解地去了餐厅。 在餐厅顺手接过一部寻呼机后,一脸懵逼的坐在了林琳的面前。 “叶可人,你是不是就坐在我右边?”他疼的是右边的大腿,可那个位置能对他下手的也就只有她最便利了。 林琳点头,“是呀,你刚刚是怎么了?吓人一跳。害得我连彭sir最后几句话都没有听清楚。要是考试重点,那就遭了。” “...对不起呀。”他怎么忘记了,面前的女人有多重视这次进入谈判小组的机会,应该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分心对自己下黑手。 “那,你有没有,有”就在杨光还想要问什么的时候,寻呼机便响了起来。 于是杨光的话被打断,林琳连忙放下汤勺,随众人跑了出去。 折腾了一番,再回到餐厅,杨光也就没有再打林琳说话。林琳见了不由在心底轻轻一笑。 活该! 林琳其实对于成为谈判专家没有什么概念。 虽说对升职没有什么明显用处,但是确实在升职方面会有一定加分的谈判专家,是没有任何工资和加班补助的。 这种纯粹义务性质的身份,林琳觉得就是最大不合理的地方。 想要让马儿跑,还不给马儿吃草。算得也太精明了些吧。 虽然她并不想成为什么谈判专家,但是叶可人想。 那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下,她觉得她应该去努力成为一名谈判专家,完成叶可人的心愿。 而且这种工作好像也挺好玩的。 一天的训练结束后,林琳便想着在今天晚上找个时间将武功捡起来。 没有内力的感觉,非常的无力。 还特别的容易累。 与室友轮换着使用了洗漱间洗了个澡后,林琳便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了。 她是看过这部电视剧的。 她的记忆里,好像就在今天晚上,他们无良的教官就会安排有人跳楼的戏码。 林琳看了一眼呼吸已经趋于平稳的室友,想了想上前一步,用了一些手段让室友睡得更沉一些,然后才转回自己的床上,盘腿坐了下来。 增加内力的丹药,以及水府明珠她空间里都有。这些东西因为不属于能力的范畴之内,还没有被她那好师傅收走,所以这个时候算是彻底的便宜了她。 只是这两样,倒底要吃哪一个呢。 思来想去,林琳还是拿起了当初黄外公给的丹药,吃了起来。 这个比水府明珠服用起来更舒心一些。 服了药,盘腿运功一个周天,那药效也不过只吸收了三分之一。 可是这个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半夜,而走廊里也传来了零乱的脚步声。林琳听了,叹了口气。 拿起一床边的一件外套,披在了身上。然后才走到对面叫醒了自己的室友。 室友醒来后,并未发觉什么,和林琳一样穿了件外套便去了天台。 想到要在这里演戏给人看,林琳一万个不愿意。 “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听到这句话时,林琳差点没崩住笑了出来。 说得还真的像是那么回事,不过乍一听来,怎么那么像是在逼良为娼呢?如果再配合着来两句“不要,不要”什么的,就更像了。 笑完了‘当事人’,林琳再听着她的这帮同学说的那些没有什么意义的话,林琳扶额轻叹。 这话就是放在她身上,她估计也不会下来的。 上前一步,林琳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坐在天台墙上的男警员,笑得好不温柔。 “你吃过番茄酱吗?见过被打破的番茄酱瓶子吗?就是那种玻璃瓶装的。” “...吃过,也见过。”说这个干什么,没看他在跳楼吗? 严肃些,认真些呀,同学!彭大魔王就在下面看着呢。 “见过就好,那你想一想,如果你从这里跳下去,那么你就跟那个玻璃瓶一样,摔得血肉横飞。颅骨会摔坏,还有内脏也会摔坏。若是......你的脸上就会有白色的脑浆,红色的鲜血,可能除了这些外,嘴里还会往外反着白色的泡沫状的唾液......” 林琳的话一落,无论是监听的彭国栋等人还是在天台的警员们,包括坐在天台墙上的那个警员想到那个场景都有些个反胃和恶心。 林琳点头,笑得还是那么的温柔纯良,“还有你知道从五楼跳下去和从十五楼跳下去的区别吗?” “...什么区别?”那假装跳楼的警员此时真的有些不想再听下去了,可是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的嘴。 “从五楼跳下去,就是——砰,啊~!而从十五楼跳下去时,那就是——啊~,砰。一个可能死不了,估计是比死了还要难受一辈子。浑身瘫痪的躺在床上,说了眼睛子能转动外,你连说话都可能说不了,吃喝拉撒都会在病床上,若是处理的不及时,还会生褥疮,浑身上下都长长满了....... 而另一个嘛,倒是有时间感受一下飞翔的感觉。你会在空中停留数秒,然后就会像装满番茄酱的玻璃瓶一样,‘砰’的一声,落在地面开出白红相间的花儿,可是,若是,若是不小心脸先着地......” 彭国栋,简洁:“......”这一期的学员里竟然还藏着这么一位,真让人惊奇了。而且他们俩谁都没有想到会听到这么惊悚的劝人语录。 杨光及众位学员:“......”简直惊呆了。 叶可人,霸气威武。 那个假装跳楼的警员:“......”他感觉坐在这里好危险的样子,也不知道现在下来可不可以? “那么,你现在要不要下来?”大兄弟呀,这大半夜的,轻着点折腾吧。 那警员非常的想说‘要’,可是想到了自己的任务,然后闭着眼大声地问道,“现在几点了?” 第161章 第一百六十一章 林琳一听这句导火点一般的问话,眉毛就跳了跳。心中思绪是不是要阻止。 她也可以表现的更好一些,可是若是太出挑了,好不好呢? 就是林琳想着要不要阻止的时候,一旁的阳光举着胳膊来了一句“两点十分”。 林琳只来得及向上翻了个白眼。那人来了句‘时间到了’就跳了下去。 得了,等着下楼挨训吧。 林琳就想不明白了,为了什么这世界会有那么多自杀的人呢。 说实话,对于谈判专家这个职业,林琳觉得如果每天都要面对那些自杀的人,那还不如不要有这个职位呢。 那些自杀的人,为什么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难道他们以为死了以后,真的像谚语中说的那般——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自杀可也是要进枉死城的。 进了枉死城,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投胎呢? ...而且投胎也是个技术活,那畜生道可是明晃晃的摆在那里呢。 所以对于自杀这种主观性的,不珍惜生命的事情,林琳是非常反感。 谁对不起你,你就怼死他呀。跟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过不去岂不是亲才痛,仇者快吗? 幸好还有一些类似于恐怖组织的救援谈判工作,不然林琳一定会对着所有想要自杀的人说一句,“死了去投胎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人活着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不容易的事情。那些轻言生死的人,对得起谁呢。 责任和义务这些都要抛却的人,林琳是最看不上的。 说真心话,要是论谁最有责任感,林琳觉得这副身体的原主,真正的叶可人才是最不容易,活得最辛苦的女孩了。 父亲早逝,母亲身体不好,又不能外出工作。一家四口的生活便都压在了身为长女的叶可人身上。 早早就不念书,去当警察。 为什么当警察? 因为在香港,警察的工资非常高。而且对学历也没有要求。 虽然当女警可能会辛苦一些,可是这是最快也是最能养家的职业了。 放弃读书,将读书的机会留给底下的两个妹妹。 平日里连一份报纸都是下班后从警局拿出来给家里人看。 不买新衣服,中午带便当,但是却从来不会少了给家里的家用,以及妹妹们买学习资料的钱。 这样的的女孩,林琳是打心底心疼的。 所以她看不上杨家两兄弟的作为。 因为他们兄弟俩是打心底瞧不起叶可人的吧。 他们觉得像叶可人这样的女孩,随处可见,是那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孩。 比不得他们俩兄弟的所有前女友。 这样的一个女孩他们却不珍惜,还把鱼眼珠子当珍珠,也是笑话。 一边坐在教室里,一边等着魔鬼教练开始训人。 每个人都挨了顿批,尤其是给当事人报时间的阳光,被说的更重。 最后挨个说完后,彭国栋才转头看向同样也是一身睡衣的林琳。 “叶可人,你刚刚是在恐吓当事人吗?”这是今天晚上彭国栋对林琳说的第一句话。不过他的话,却是和简洁想到了一处去。 想到他们在楼下听到这样的话都觉得有些个血腥恶心,就更别提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了。他们真的不敢相信,如果这个叶可人成了谈判专家后,每每对上想要跳楼的当事人都是这种言谈,他们都开始担心当事人事后会不会患上什么心理疾病。 一针见血。 林琳本能地想要点头,不过还是忍住了。 “只是想要让当事人知道跳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然后在心中产生迟疑和动摇。” 彭国栋点了点头,这也是个办法,可是要不要说得那么血腥。 “但是这样一来会很容易刺激到当事人。若是当事人就喜欢这种血腥的后果,你这样做岂不是更容易加快当事人跳下去的决心。” 那就跳呗。 香港那么多的楼,还怕没地方给他跳呀。 “sorry,sir。下次我会注意的。” 彭国栋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想说,还是别有下次了。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又转头对着教室里所有警员说了几句总结的话,这才让大家回去休息。 林琳和室友回到宿舍,室友大叫了一声,“都四点多了。一会儿一定起不来了。” “那你快点睡吧。明天,噢不,一会儿就要起床上课了,精神不好,彭sir会骂人的。”林琳也作势躺了下来,准备直直腰,养养神。 反正黄外公给的那个增加内力的药,她已经吸收了三分这一,就算是不能达到成片杀人的份上,但是自保却是没有问题了。剩下的等到今天晚上再吸收也来的急。 不过几个呼吸间,室内便又恢复了安静,两个同样怀揣着梦想的女孩都带着一丝疲惫缓缓的进入了梦乡。 睡了几个钟头的回笼觉,林琳因为体力有着一定的内力撑着,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不过室友以及在教室里看到的其他同期警员就差了好多。 人大脑处于极度精神的状态下,是很难再睡下去的。半夜三更的来了这么一下,本来就耽误众人的休息时间。事后还来了一场总结批评大会,能休息的时间就更短了。 这一天以及又过了两天,都是全天的理论课,理论课对于林琳来说并不难。 一边听课,一边记笔记,然后她的这副轻松悠闲的样子就被彭国栋和简单洁看在了眼里。在讲课的时候,两人偶尔会走下讲台,一边讲课,一边扫眼林琳以信林琳的笔记。 然后次数一多,两人便发现,林琳的笔记一眼看下去,字迹非常的工整,还是那种不疾不徐写下来的字。 但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记的笔记跟他们当时讲课的内容完全不同步。 那不紧不慢的样子,记着不同步的笔记,都让两人对林琳的记忆能力有了一定的猜测。 如果事实真的像他们猜测的那样,这个叶可人只要成绩过得去,就完全可以留在pnc。 理论课上了几天后,众人就迎来了一次心理分板课及室外合作课。 杨孝武长的倒是很文质彬彬的,不过可能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祟,林琳看着他和杨光都有一些面目可憎。 在两张小纸条上写下合作与不想合作的人名时,林琳想了想仍是写下了杨光。 两张名字都写杨光。 至于为什么? 反正是杨孝武分组,就看他拿到这两张纸条要如何分了。 除了这一点以外,红花是需要绿叶配的。 杨光的表现和态度,会把她衬托的更加努力上进有天份。 而且杨光本身的能力也不会拖她的后腿。 过障碍什么的,林琳自然是没有问题。可是当刚刚蒙上眼睛时,彭国栋却有了新的指示,“叶可人,先按我的话向前走,然后再听阳光的哨声。” 林琳:“...yes,sir。”彭胖子,你忒么真会玩。 林琳深吸一口气,对于魔鬼教官的话,只能选择听从。 面前的障碍布置早就已经在林琳的大脑里了,所以就算是彭国栋让她左转右转,然后向前向左一通乱指挥,林琳脑中的图纸也没有什么变化。 于是之后,林琳为了不让自己的考核难道再提高,就尽量让自己表现的不要太出格。 可是就算是再刻意压低自己的本能,她也不可能真的往那个水盆里扑,于是...倒便宜了杨光。 ...... “黄先生,我是叶可人。我是谈判专家,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我说。关于工头欠您钱的事情,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正在联系那位工头。现在请您冷静。再多的钱,也要您有命才能花不是?您所在的位置非常的危险,若是一个不小心,您就真的再也不用要工钱了。”死了就一了白了,别说钱了,那是啥都没有了。 彭国栋:“......”这话太犀利了,为什么每一次叶可人做谈判的时候,都让人无言以对呢。 简洁转头看了一眼彭国栋,这样的学员真的适合留在pnc吗?感觉很没有爱心的那种呢。 没事,就算是pnc不行,也可以去我们重案种。身手,脑子都不错。 我们扫黄组也缺这样的女警员,你可别跟我抢。 两人一个眼神交换就已经心领神会了。 那位假装当事人警员黄先生还在按着套路大喊大叫说了一通,林琳都没给杨光张嘴的机会又接着道,“黄先生,你的腿受伤了。看样子并不是很严重。不过若是不处理的话,后果可能会花上一笔医药费。 香港这样的天气伤口是很容易感染的,有些小小的伤口拖的时间长了,就有可能非常的严重。你也不想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冒着跳楼的危险要来的钱都花在医药费上吧。 现在让我们的医护人员给你送上一些药和纱布包扎一下,这是警方免费提供的,你觉得怎么样?对了,你饿不饿,要不要给你顺便带点东西上去?面包蛋糕还是小笼包虾饺呢?我刚刚过来的时候,发现巷子口有一家老子号的小笼包店,平时想吃都要花好长的时间去排队,今天这样的特殊情况,是不需要排对的,要不要来一屉尝尝鲜?” “...呃,可以。” “那好,我们现在就准备马上给你送上去。那黄先生你要不要换个姿势,不要让受伤的腿太受力,也别让另一脚站麻了。” “废话太多,你的目的是尽快地让他从那上面下来。”彭国栋走到林琳身边沉身的说了这么一句。 “跳下来最快,可以吗?”怼了彭国栋一句后,林琳又继续转头看向已经贴上创口贴手拿一块馒头的‘黄先生’。 “黄先生,你太太就在来的路上,难道你真的决定要站在这上面跟她见面吗?你不怕吓到她吗?你真的准备跳下去,然后留她一个女人过日子吗? 你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但是你太太呢,要么是一个人,要么就是再找一个人。你放心将你太太交给别人照顾吗?听说很多男人对于二婚的女人都非常的不好呢。朝打夕骂,那都是家常便饭。 黄先生,工头欠你再多的钱,难道你以后就挣不来了吗?难道你的命就只值工头欠你的那点工钱? 下来吧。别让你太太担心你。我的同事已经为你准备了一套新衣服,你收拾收拾以一个新的面目去见你太太,然后和你太太开启一段新的生活。好不好?” 林琳的话,倒是让彭国栋和简洁吃惊了。而此时的彭国栋却不知道林琳话中还阴了他一把。 再婚的女人...... 没有想到,她还能说出这么感性的话。刚刚他们都在心里以为叶可人是不适合谈判专家工作的。但现在看来,却也不是不适合。 只能说她的谈判方法与众不同,另辟蹊径罢了。 不过看到被说服而自动走下来的的‘黄先生’,二人都在心里给林琳打了一个高分。 至于一旁做策划员,却一直没有张嘴的杨光,两人都摇了摇头。 不对比,就没有伤害。 而最近一直跟进的杨孝武,看着杨光和林琳却皱起了眉头。 这女人好像故意压着他三哥呢。 第162章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这一批的pnc试训学员分组对那位‘黄先生’进行了集中式轰炸后,这一天的课程差不多就要结束了。 下午在餐厅喝过下午茶又听了一个小时的马太太念经式培训后,林琳拿着钱包便离开了警察培训学校。 虽然只有一天,而且明天还是清明上坟的日子。可是明天下午却还是有些时间的。 只要给她两个小时,她就可以把那个□□兑上奖。 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么计划的林琳此时却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她休息,人家难道不就休息? ...... 林琳头一回觉得宿舍的环境竟然比家里的好。 阳光充足,光线明亮。 不过家就是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林琳打开房门后,这一想法就被抛到了脑后。 “大姐回来了。妈,大姐回来了。”三妹叶可爱正在饭桌前用手指偷吃菜,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一见叶可人笑着对厨房的叶妈叫了一声后,便小跑到了林琳面前唧唧咋咋的嘘寒问暖。 一回到家,正好赶上吃饭的时间。叶妈和两个叶小妹一边给林琳夹菜,一边问着林琳这一个星期里的试训生活。 “还不错,那些东西比我想像的简单多了。提前做的功课都有用上。”其实这就是心态的问题。 原来的叶可人,急于改变自己以及家里人的生活条件,所以对每一次考试都过于的在意紧张了,人一但过于在意某件事情,就会在心态上落了一乘。 其实叶可人真的是非常优秀的女孩,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 叶母又给林琳盛了一碗乌鸡汤后,才语气温和地说道,“那就好,那就好。明天是上坟的日子,我们全家去给你爸爸扫墓,也请他保佑你们姐妹以后都好好的。” “对,对,让爸爸保佑大姐考试一定能过。” 叶可爱非常可爱地拿着筷子在那里一边说一边挥舞着。看得林琳也轻笑了起来。 这一家人,都是简单的很可爱。 想到自己的那个计划,林琳咽下口中的汤,问着面前的三个人,“我上周去参加试训的时候,买了一柱□□,若是能中,可喜可爱就可以去加拿大读书了,妈也移民过去。” 当然,娘几个也不是真的说香港就是真的不好。他不是环境差,而是香港人多地贵,生活节奏太快。高速发展的香港,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种压力。 如果生活可以过得更好一些,那就没有必要让自己活在一片压力中。 就算是自己不累,看着也累。 做梦中大奖这样的话题,叶家人其实是经常会有的,不过买彩票,一柱就要五块钱港币,五块钱港币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正经还能做回公车呢。所以一般来说,穷人是没有梦想的。 不过偶尔的一次‘奢侈’,还是可以有的。 尤其是某人的前身有着各种各样的考试综合症时。 “那自然好,到时候你那个什么警察,咱们也不干了。全家移到加拿大去。我听说那里人特别的少,空气也好,哪像香港这里人挤人的。听说那里楼与楼之间的空隙非常大,哪像咱家对面的楼里,一抬头就能看到人家厨房去。”这人呀,真的是忒多了。 林琳听了摇了摇头,“那可不成,我还指望成为谈判专家呢。我这么努力才考上的谈判专家,怎么可以不当警察了呢。成为谈判专家还要有九个月近一年的实习期,然后才能转正。 到时候妈先移民过去,不然就可喜可爱两个丫头在加拿大上学我可不放心。要是没有看着再学坏了怎么办?”穷人乍富,就怕受不住的飘起来。 “大姐,你少小瞧人,我怎么可能会学坏。对不对,二姐。” “嗯,大姐,我们都不会学坏的。不过要是去加拿大读书,我要学什么专业呢?”本来叶可喜就没有想要出国留学的想法。她的想法里就是尽快预科毕业,然后出来工作,分担大姐的压力,跟大姐一起养家。 “随便呀,你们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呗。” “那我要学医生。我将来要做牙医。二姐,你呢。”牙疼对她叶可爱来说,真的是太痛苦了。 叶可喜推了推眼镜想了想说道,“我想学室内设计。”以前看杂志或是去同学家玩,叶可喜看到别人家的装修风格,就想着将来自己家要怎么装修。若是有机会,她自然想要系统地学习一下室内设计。 林琳听了,笑着给温和笑着的叶母以及两个叶家小妹一人夹了一筷子菜,然后让她们继续幻想着。 有计划有想法这很好,她也可以多省一些脑细胞。 晚饭后,一家四个女人光就对如何护理脚上的皮肤讨论了大半个小时,后又看了几集乡土剧,这才各自休息不提。 第二天一早,叶家四人就带着香烛等物上山扫墓祭拜,对着叶父的相片跪了跪,磕了磕,然后才扶着叶妈下山去。 在山坡上正好看见跟着一群佣人做前期工作的杨光,心里突然间想到了一句话。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这样的生活环境还不想着上进,给自己那个再婚的母亲撑腰涨脸面,也真是够‘阳光’的了。 若是他能靠自己有个好前程,他们母子在杨家的地位也会高一些,他妈妈说也能更有底气,在杨家也能更加的理直气壮,不是吗? 若是杨光有些本事,杨家那位老太太还会这么对他吗? 不能吧。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扶着叶妈往下走。一直到了山脚下,林琳找了个借口就跟叶家母女分开了。 一路打车去了兑奖的地方,然后才发现,她休息人家彩票站的工作人员也休息。 白白高兴了一场。 叹了口气,林琳看了一眼天色,噢不,是腕上的手表。决定先去找些加拿大那边的房产信息和学校资料,毕竟这些事情,早晚都是要做准备的。 香港这里可能是很多人都愿意往加拿大移民吧。这里的房产经济公司除了香港本地的房源还有一些加拿大的房源。 对于加拿大的房子,林琳没有多大的要求,只要离学校近一些,离移民到那里的华人街近一些就好。大不大的,到没有多大的要求。 家里四口人,只要四个房间就行。若是那种小二楼式的独栋房子就更好了,不过价位可能会更贵一些吧。 她以前在温格华呆过一些日子,倒觉得那里也不错。生活环境和大学都非常的好。 也许可以选在那里? 林琳这么想的时候,就让房产经济人将温格华大学附近的房产都调了出来。 看到房价,林琳满头的黑线。 果然不管是什么年代,学区房的房价都比其他地方高得多。 不过想到未来的可发展性,房价高一些其实也不错。 至少可喜可爱她们上学是不用再坐车了。而沿海的地方,空气好,对叶母也不错。 那里离华人区也很近。方便叶母多去那里走动。 于是林琳在房产经济那里仔细地挑了挑,终于找到一处房子。 那房子是个二屋小洋楼,面积虽小,但是设计的非常好,有前后门的那种。前门带车库,后院带一个小花园。 一楼就是车库,客厅,餐厅,厨房和一个小小的洗漱间。 二楼呢,正好有四间卧室,其中最大的一间卧室就在车库上面。 这房子,林琳一眼就相中了。当下就用自己空间里的一些美元交了订金。 并约好下个礼拜日在温格华那里看房子,如果房子没有问题就会尽快办理购买过房手续。 之所以定在下个礼拜日,就是因为那天的前一天是最后的考试,考完之后的星期日就可以离开学校了。 香港和温格华有十五个小时的时差,香港这边晚上半夜十二点时,温格华那边才早上九点多。所以那个时候正好适合看房子谈事情。 选完了加拿大的房子后,林琳又在警局附近找了一处小一点的房子。那是个单人公寓,房子内算上观景阳台也不过五十平左右。不过林琳一个人住再适合不过了。 至于叶家老宅,那就先空着吧。等到这娘仨离开,就先将房子装修一下,以后这娘仨回来也有个地方住。叶家的房子是老房子,楼层的举架还不错,而且叶家都是女人,身高上也占优势。她完全可以弄成那种小复式的样子。 下面空间大一点,上面用日式榻榻米的风格隔出几间卧室来。 这种事情,她自己就完全可以弄好。 所以说有魔法,就是省钱。 尤其是家装这方面,绝对省钱省时省力。 幸好她空间里的钱都是通用的,所以当即就让房产经济人开车去看了一下房子,感觉环境不错,电梯物业也很好。 最重要的是这所房子离警局只有两条街的距离,上下班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 和房产经济人谈好了房子的价钱,林琳便用随身的小包转移了一万美元当做订金。之后签了合同,正式走过房手续。 等到手续走的差不多时,才会交剩下的房费和房产经济公司的佣金。 而这些钱,林琳是准备等到兑了彩票再付的。 反正今天周日,就算是买房手续再简单也要十天左右才能交款,而那个时候,她是一定能将彩票兑了的。 忙完这一切,林琳找了一家茶餐厅,然后简单地吃了一点午饭,最后就向下一个目的地奔去。 “哎呀,你没长眼睛呀。”一个穿得很像古惑仔的男人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撞了林琳一下,竟然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 林琳上下描了一眼那男人,很不客气地问道,“你眼睛长哪去了?”这么明显,当她是傻子吗? “哎,你这人忒么会不会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都不知道你是谁了,还指望别人知道你是谁?要求高了吧?” 男人脾气还挺火爆,当场就要向林琳伸拳头,林琳冷笑了一声,也准备动手。 “喂,你先撞了人,怎么还想要对女人动手。你还是不是男人呀?” 林琳看了看这个后来的男人,以及先来的那个准备碰瓷的男人,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玩的是哪一出呀? 一个当恶霸,一个英雄救美,真以为她看不出来这俩人是一伙的呀。 自从她进出房产经济公司后,就被这两人盯上了,就连她去找那些留学机构要留学资料的时候,这两人都一直跟在身后。 真当她傻呀。 这两人自然不是当她傻。可是他们在房产公司那里蹲点,看过形形色.色来买卖房子的人,对于买卖房子的人,差不多不是有钱的就是快要有卖房钱的,小小的敲一笔,一般人也不会报案的。 今天看到林琳一身看不出价钱,但是绝对不便宜的衣服,以及通身的气度进出房产公司,两人就觉得可以敲诈一笔。 两人演的那挺像那么回事,不过林琳怎么说在演技方面都是能算得上科班生出来的。所以看一眼便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林琳非常不厚道地笑了。 “多谢这位先生仗义直言,先生在这里可能已经看到了全部经过。我有没有撞这位先生,如果这个地方说不清楚,我们可以去警局说个清楚明白。 你们不用担心,觉得案子小,警局的人不受理。我那里有人,门熟着呢。一定会让他们‘秉公办理’的。” 看到这两人的神色陡然一变,林琳脸上的笑容一收,拿出□□件,对着二人说道,“我是警察,收到举报说是有人合伙敲诈市民,我怀疑此事与二位先生有关,请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 那两人一见林琳拿出证件来,脸色又是一变,等林琳话一落,相视一眼转身就跑。 林琳见此便笑了,然后抬腿就追了出去。一边追还一边大喊着, “站住,别跑。” 本来林琳就没有打算真的要追到他们,不过是想要吓吓他们,然后在下一条街就停下来,可哪里想到,刚一停下来,她就真的撞到了人。 ...... 第163章 第一百六十三章 林琳是练过武的,就算是速度上有些个快,又是在转弯之处,她也能很好的避开危险,或是将危险减到最低。 但是别人却不一定也如林琳这般有着用生命换来的反射神经了。若是这个人还没有什么运动细胞的时候,那就更要遭了。 欧海文就是那么一个倒霉蛋。 而更让他倒霉的是,他在林琳躲闪之下,反应更加不及之时,竟然直直地撞到了墙上。 那撞过去的速度和力度,就更古代人撞墙自杀差不多了。 然后很好的撞晕了过去。 林琳抽了抽嘴角,对于这一场交通意外,感到无力极了。 明明是她会受伤的碰撞,她倒是躲开了,可是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没躲过去。 林琳想起有一世她开车出去,一个不察就让人给追尾了。她的车是精过各种办法‘改装’过的,而撞她的那辆车也不过是普通小轿车罢了。 一个追尾事件,直接让开车的人从玻璃窗户飞了出来,砸在了她的后车窗上,成功将自己砸成骨折的伤残人士。 幸好那段路是有录像的,她的车啥事没有,她也就没有追究那倒霉的不会追尾的可怜小司机了。 林琳觉得现在的情形就更那个时候很相像。 那地上的人,晕的还挺结实。林琳看到这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也没有办法动手脚,于是只能以一个目击者的身份,等待警车和救护车了。 不一会儿,救护车就到了,于是林琳陪着那晕过去的人一起上了救护车时,林琳还在想着若是今晚归队晚了,彭胖子那张发面饼的脸会不会直接烤糊了。 林琳对于这件事情,自然是报了警。毕竟这样的‘事故’,根本没有必要去私了。而且报了警,也方便联系他的家人。再一个,也防止敲诈。 多少家庭都是因为‘那一扶’,而陷入了危机。林琳虽然不怕这些事情,可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处理是最安全和妥当的。 好吧,她忘记了,她也是个警察。 到了医院,一番检查,然后林琳就乐了。 听医生说那人撞到了脑子,不算严重,但是有可能引起脑震荡什么的,林琳心中莞尔,难不成还能撞出个失忆证来? 林琳不禁好笑的想着,若这人真的失忆了。其实还有可能是被穿越或是重生了。 看着病床上闭着眼睛的帅哥,林琳脑中想的却都是四个字, *,以及......种马。 这人一身皮衣,浑身上下的穿着品位一看就不是个穷人。可是身上不说没有手机,竟然连钱包都没有。 警察局的师兄们,就只能照了一张像,然后回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了。 于是整个病房便只剩下林琳空上报案人留在这里照顾这位身份不名的病人。 就算是床上的人还在昏睡,林琳也没有忽视自身的安全,于是借着自己的包,从里面拿出来本书,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慢慢地看了起来。 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床上的人才慢慢的清醒过来。 当欧海文困惑的睁开眼睛时,落日的余辉就在林琳的身后,暖暖的夕阳就落在她的身上。 那是一个长相清丽的女孩。 利落的短发,认真的看着手中的书,姣好的侧脸,嘴角轻轻勾出一抹轻浅的笑。 宁静而又淡雅。 想到今天下午的混乱,欧海文就有一种想要抚头的冲动。 他不过是在餐厅谈个生意,却没有想到已经分手的lolita会找过来。那一瓶子没有砸到他的身上,竟然会在拐角处生生将自己撞晕过去。这让欧海文不由的想到了今天早上厨房胖婶说的不利出行这句话。 原来胖婶平日里爱迷信,翻黄历的事情,有的时候也他妈的挺准的。 将阿泉打发走,本是想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的。 这一回到是真的静了下来。 除了头还有些隐隐做痛外,他到是睡了一个好觉。 自从欧海文的呼吸变了,林琳便知道人醒了,不过想着人刚醒过来的时候,都有些不清醒,所以又等了几分钟,才自书中抬起头,语气平平地开口问道,“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需要帮你叫医生吗?”其实叫不叫都无所谓,医生也说了,看起来虽然很严重,但是只要人醒过来就没有什么事了。” 欧海文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需要叫医生。 “能借我一下电话吗?我想要打个电话。”他的手机什么的都在阿泉那里。这个时候了,确实是需要联系他了。 林琳放下手中的书,自背包里拿出这个时代还不是很先进的手机,递给了面前的男人。 见男人接过手机,林琳才起身去一旁给男人倒了杯水。睡了那么长的时间,总是会口渴的。 听到男人叫家里人来接他,林琳才在男人将手机挂断后,将水杯递了过去。 “先喝点水吧,我在这里等你家里人来了再走。” “是你送我来医院的?” “嗯,你自己撞晕在路上。我就在你面前,总不好看着你不管。刚刚已经报过警了,现在警局的人估计都在拿着你的相片寻找你的家人呢。” “那能否麻烦你一下,帮我跟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说一声,我已经醒过来了。” 林琳一笑,对着面前的男人摇了摇头。“这案本就是我报的,我本来就有义务跟警察说一声的。” 话落拿起电话,拨通了刚刚那位警察师兄给的电话,将这里的事情说了一通后这才挂了电话。林琳说完,见面前的男人再没有什么多余的要求,就又坐在刚刚的位置,拿起了看到一半的书,继续看了下去。 这是一本世界地理大全类的书籍。 这本书,林琳已经看了一半了,也在上面做了很多的标记。哪些是她去过的,哪些是她没有去过的。 有的页面上就是一两句感悟,有的可能会是一段看风景时的心情。此时林琳正好看到了一处她曾经游历过的地方,想到那里的当地美酒,心情颇好的在上面写下了一句——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拿着水杯被林琳无视的欧海文,只要歪一歪头,就能看见书页上,漂亮的一行行书。 “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今天真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了。 餐厅里反应搞笑,人却非常可爱的侍应生。然后是这位在大街上遇到的好心小姐。 “小姐怎么称呼?”人家帮了他,怎么要也知道人家的名字,以后好回报人家。 “我叫,叶可人。”差点就将林琳两字脱嘴而出了。 叶可人?这个名字倒是真的挺好听。“原来是叶小姐,我叫欧海文。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欧海文想到的可不止是林琳送自己来医院的举动。 义父是混黑的,自己做为黑道太.子.爷,自小可没少经历过那些黑道手段。今天也是自己太大意了。若是昏迷的时候被人带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本以为回国三年了,一直没有什么事情。才会将阿泉遣走,一个人逛逛的。 现在看来,黑道可怕,但是这随处可见的意外才是更可怕呢。 欧海文?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不过看着面前的帅哥,林琳并没有多想。 香港剧中像是小生,国栋,国良呀什么的,那可是太频繁了。 所以欧什么海文的,应该就是耳熟吧。就像在英美那里,天天汤姆,莉莉的。 她应该不是又碰见了什么剧情人物吧。 “举手之劳而已。你撞了头,还是再躺一会儿吧。”今天这事,若林琳是个普通人的话,也许还真的不会这么简单的管下来。毕竟她也怕被人敲诈。 但现在的她,虽然仍是怕麻烦,但是也不会惧怕麻烦了。 最重要的是,林琳是颜控。欧海文的颜正好在林琳见义勇为的范围里...... 阿泉到的很快,不过半个时辰就到了,同时到达医院的还有欧海文的父亲欧耀祖。 “阿文,你怎么样?怎么好好的走路就撞到了墙上了呢?脑子没事吧?哪里不舒服?”欧耀祖对自己唯一的养子那真真是当成了亲生的儿子,自从两人组成了一个家庭,对欧海文就疼到了骨子里。 自从三年前,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欧耀祖就渐渐的放手半隐退了。儿子是个有想法,有本事的。渐渐欧耀祖也发现了,他儿子这是想要通自己的努力想要把欧家洗白呢。 儿子的想法,很好,非常的好。 从年青的时候就在刀口舔血,他早就过够了这样的日子。 可是时间长了,跟着他的兄弟也多了,不知不觉间仇家也多了,他们跟本就退不出来了。 就害怕退后一步,他与他身后的人会被逼进万丈深渊,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他儿子的想法他支持。 不就是当够了黑道太.子.爷,想要当霸道总裁了吗? 多大点事,老爸支持你。 因为儿子省心,他又全部放了权,所以欧耀祖那小日子过得贼舒心,每天不是拎着他那只暴发户的鸟笼子东转一圈西转一圈,就是找几个老哥们一起喝个下午茶。 讨论点八卦新闻,然后就是吃吃喝喝。哪想到今天竟然接到了儿子住院的消息。可吓死老头子的老心肝了。 欧海文看到自家老爸那心疼紧张的样子,语气温和,眼中也是一片温情。“爸,我没事。就是走路没注意撞到了墙上。” 不过这话可安抚不了欧耀祖,因为听了儿子这话,他就更担心了,“...儿子呀,你是不是哪里有毛病,不然怎么好好的走路就往墙上撞呢。就算是往墙上撞,也不能撞成这样吧?” “噗哧”一声,林琳实在是忍不住了。 这老爷子别看一身慈爱样,可是那身上却是染过血的。林琳也是跟着何叔学过一些的,所以这会子再看屋中的这些人,心中便都有了数。 可是这老爷子也忒搞笑了吧。这话不是分明在说他儿子脑子有毛病吗? “咦,这位小姐是?”听说儿子跟那个已经分手了。难道这是儿子新找的女朋友。 欧老爷子上下打量了一下林琳,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不错,看起来就是个温柔好说话的。 温柔好说话的林琳,见到老爷子看她,当真笑得一副温柔的样子。 ......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虽然林琳气质非常好,但是气场却非常的足。 这种气场,一生杀伐的欧老爷子可能没有看出来,或是根本没有当回事,才能这么‘夸’林琳。 但是其他的人,包括和林琳独处了一段不短时间的欧海文却不这么认为的。 面前的人绝对不会是看起来的那么温柔好说话。 “她叫叶可人,就是她送我来的医院。” 欧海文话一落,欧耀祖就以一种在林琳看来一定是练过速度冲到了林琳的面前。在林琳嘴角眼角都有些僵硬的时候,一把握住林琳的手。 那感激的话,就犹如井喷一般的往外倒,当真是真心流露到了一定的地步了。 “您不用客气,我一会儿还要去听课,既然您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怎么能就这么走了?你救了我们家海文,我们欧家欠你个人情。” “真的只是举手之劳罢了,送他来医院的时候,也没有想过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此时欧老先生真的不必这么说。我还赶时间,真的走了。”林琳说完就去一旁拿起自己的包,准备回学校。 “叶小姐,你对你刚刚看的书很感兴趣,这本书你看过以后,可以借我看一看吗?”这种原文书籍可不是一般地方能够买得到的,欧海文觉得自己这个理由非常的合理。 林琳听到欧海文的话,偏头看向刚刚放在床一侧,这会被欧海文拿在手里的书,想了想笑了,若不是他说,她还真的忘记这本书了。 “当然可以,正好我下周要学习和考试,这本书你就先看吧,等看完了,你再打电话联系我。”林琳平时买书都是买个双份,自己看一本,然后放在空间里保存一本。所以她并不担心想看的时候看不着。 给欧海文留了联系方式,林琳便与之告别,一出门便打车回了警察培训学校。 今天晚上可是要点名的。 ...... 之后的一个星期,林琳又投入到了紧锣密鼓的学习中去。 像是体力训练,说话技巧的训练,肢体语言的训练以及与队友配合时的训练等等。 每个学员都对这样强度的学习进度感到了一丝疲累,不过全班的学习氛围却仍然非常的不错。 至于杨光,谁去管他呢。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杨光自己不上进,犹如牛不喝水强按头是一样的。 这样的带薪培训机会,他不珍惜。谁还能求着他,劝着他去学习呀? 脑子秀逗了吗? 不过往往由于林琳的坏心眼,这红花配绿叶,无形中的打压,杨光都被林琳比的一无事处。 就算是再有天份,也得有表现的机会不是吗? 很多时候,课堂上的一些实战测试,林琳一个人都能完成的很好,而杨光呢,就有些个尴尬了。 就好比这个时候。 今天的这一次实战谈判,其实跟往常是一样的,但是这一次是杨光做谈判,林琳做策划。 于是在林琳每每将杨光要说的话提前当成提示说出来时,杨光都要停顿一下,然后才会有些不自然和别扭的说出来。 真诚与热情,往往让人拒绝不了。 而那种披着真诚与热情面具的人,就更让人无法拒绝了。杨光虽然总是觉得面前的叶可人比之前有过几面之缘的叶可人更加的强势以及自信,可是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换了个黑心肠的叶可人。 心黑着呢。 每每被她压制,反过来还要谢她。杨光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三哥,你就真的没有看出来吗?”杨孝武喝了一口冰柠檬茶后,语气有些个怪异地问杨光。 “看出什么来?” “那个叶可人,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热情,我能看得出来,她看咱们兄弟俩的眼神中带着,带着,一丝鄙夷和嘲讽。”真是见了鬼了,怎么会是这种感觉呢。 听到这里,杨光顿了顿拿着杯子的手,一脸认真地看着杨孝武道,“我承认叶可人的眼睛是挺大挺漂亮的,可是光看个眼神,你就真的能看出这么多东西来。 果然不愧是心理学家,你三哥我就只能看出来别人有没有眼屎了。”不配着脸看,他可看不出来什么。 “三哥,我是说认真的呢。” “我也是说认真的呢。”杨光索性放下手中的杯子,耸耸肩对杨老四说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参加什么pnc,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她想当pnc,我不介意她踩着我上位。而且madam那里也好交待。” 以前总觉得哪里不对,现在孝武一说,杨光就明白了。 这丫头初初看起来挺单纯的,没有想到心计还这么深。 精明的程度都快赶上madam的。 杨光性格爽朗,其实对于叶可人这样的行为并不介意。 人各有志,如果通过他的不好,而让她看起来更好一些的,他是不介意的。 可是问题是这一期的学员里,杨光就算是不怎么认真上课训练,也能看得出来,叶可人都是全班成绩最好的人。 入选pnc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除非那个彭黑脸压根就不想从这批学员里选人,不然一定会有她。 至于她那些彪悍的言论,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不是吗? “三哥~,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杨孝武观察着自家买一送一来的便宜三哥,笑得不怀好意。 “胡说什么。你不是约了彭sir一起吃饭?我先走了,你自己等吧。” 杨光被杨孝武这么随口一说,心中有些慌,然后拿起桌上那杯自己喝过的冰柠檬茶便走了。 杨孝武看到杨光这样,好笑着摇了摇头。等到看见杨光在餐厅门口差一点撞到林琳时,一下子由浅笑变成了爆笑。 林琳客气地让开了门口的位置让杨光出去,然后视线眼角又扫了一眼正在大笑的杨孝武,心中烦感。 看他笑得那么猥琐就知道没好事,再看他刚刚看自己和杨光的眼神,就透着一股子奸猾。 什么玩意。 在林琳看来杨孝武就是那种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主。活该有那么一个女朋友。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当球耍。 恶人自有恶人磨,那个女模特的存在,也算是给叶可人报了仇了。 想到这里,林琳悄悄地在手心中聚了一滴水,然后以弹指神通,飞快而又隐秘地打向杨孝武。 力度很好的可以让他不舒服到笑不出来,还不会伤到他。 “咳咳,咳咳。”正笑得开怀得杨孝武突然像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似的,咳嗽个不停。一时间整个餐厅的人都非常诧异地看着杨孝武。 林琳见此,心中快意。 若不是法制社会,和谐共荣,林琳真想好好收拾收拾这些让人讨厌的家伙。 最讨厌这种没有大错误,却是小毛病不断的好人了。 最讨厌这种脚踩两条船的混蛋了。 最最讨厌还想要吃回头草的家伙了。 整部电视剧中,杨孝武是林琳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他的那位市侩的奶奶都比他看着可爱。 和众人看了一场杨孝武的热闹后,林琳对于杨孝武咳得满脸通红,喘不上气来的样子熟视无睹。通几个女警员点了餐,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几人便开始研究起林琳的课堂笔记了。 清晰,准确,完全是按着会议记录来记录的课堂笔记,这几天非常的受学员们的欢迎。 这些课堂笔记本来就对林琳没有多大的用处,所以林琳还非常大方的谁来借就借谁。 然后那一副不藏私的性情和样子就被注意团队合作的彭国栋和简洁看在了眼里。 得了,这一项林琳毫无悬念的又得了一个高分。 所以两人看在眼里的林琳对杨光的强势,也被很好的‘理解’了一番。 也许这叶可人就是这样的急性子呢。 简洁在一次与彭国栋的谈话中说道,“这个叶可人,可真像当初的彭sir你呢。” 当初的彭国栋也是这么般的爱表现。 彭国栋听了这话,细想了一下,便觉得林琳这个举动还真的有几分像当初的他。不过又觉得哪里不像。不过可能也就是因为简洁的话,再加上林琳不藏私的借笔记,帮助同期学员的事情,而对她的印象非常好,也因此没有想过林琳故意抢杨光的风头。 虽然还有最后一项大考,但是不出意外,无论成绩与否,林琳都是毫无悬念的成为史上第一个员佐级pnc了。 ...... 林琳的内力已经达到了顶盛时期,而外家功法,也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想到明天可以和飞虎队一起演习,林琳心中还是挺兴奋的。 以前她也不是没当过警察,也不是没有参与真实的行动。可是这一次却是做为谈判专家来参加演习的,那种感觉,想想就觉得挺棒。 不过,为什么要叫谈判专家呢? 半个月就可以培训出来的专家,感觉挺不值钱的样子。 难道现在的砖家叫兽,都是这么演变而来的? 从早上五点到当天的二十四点都是待机时间?听到这里的时候,林琳首先想的的竟然是——便当,这两个字。 听完了注意事项后,林琳才和着一帮学员们离开教室。 林琳先是去了餐厅,打包了几份三明治和汉堡。然后才与其他学员们一起吃了晚餐。 “可人,你打包三明治和汉堡做什么?你晚上还要吃东西呀?”室友打量了一下林琳,真没有看出来这么清瘦的叶可人这么能吃,怎么之前没有发现呢。 不对,之前叶可人到了晚上也总是要吃零食的,而且量还不少。 “不是今天晚上的宵夜,是为了明天准备的。你没听madam说,我们要全天待命吗?我怕早上吃不上饭。”反正捎后她会放在空间里,吃的时候口感就跟此时差不多。 “这东西要放一夜呀?”虽然这种想法很周全,可是想到吃放了一夜的三明治和汉堡,她们就觉得不想吃。而且, “不用准备这么多吧。”两份三明治,两个汉堡。 “madam说,五点就开始待命了,我们至少要四点半起床。那个时候谁知道餐厅开没开呢。而且说真心话,我就害怕在餐厅等餐的时候,呼机响了。那岂不是要饿肚子?” “...那我也买一份好了。” “嗯,再买瓶饮料放在包里。” “好。” ...... 晚上虽然有些兴奋,但是林琳却是早早的睡下了。 如果经历了那么多世,因为一个考试就让她兴奋的睡不着觉,那她还真的是太有出息了。 第二天一早,早早就收拾好了自己,吃过了一顿营养耐饿的早饭后,林琳便做好了一切出发的准备。 ...就等寻呼机响起来了。 四点半起床,收拾洗漱,吃过饭,又收拾了自己的行礼。林琳便靠坐在床上等着寻呼机叫唤了。 不过等待的时间太长了。 上午九点多,就在林琳刚刚吃完今天第二顿早饭时,寻呼机终于响了起来。 将杯中最后一口咖啡饮尽,林琳便拎着自己的包出去了。 一起到了宿舍楼下,然后跟着其他学员一起坐着小巴去了飞虎队演习的地方。 听说是一辆日本旅游车被歹徒挟持了,里面还有什么重要人物。林琳觉得虽然是演习,她还是希望演习失败,让歹徒带着这一车的日本游客一起去见那个天皇。 林琳也知道这只是一场演习,那车里的人都是警察各个机构挑选出来帮助实习的华夏人。所以她就只能遗憾的看着这些帮助实习的伪鬼子被解救了。 林琳是这一批学员里最好的,所以彭国栋下意识地便让林琳做了谈判员。 第一个谈判的人,其实是非常有优势的。所以林琳只要成功让劫匪放了车上的女人质就算是成功了。 至于谈判的时候,其他人给的错误信息,林琳并没有用。毕竟她也是长脑子的。明知道那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女人质,还张嘴让人多放一个,那...真的没有必要。 于是这一项,林琳又得了一个高分。而给出错误信息的学员,也悄悄地抹了抹汗。 林琳的谈判很出色。而杨光的谈判也不能说不出色。至少不用功的杨光,是有着一定谈判专家的天份在那里的。 第165章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这一天的考核结束后,他们为期两周的pnc试训也正式结束了。 毕业总结的时候,林琳毫不意外的成为了pnc实习谈判专家。 杨光因为没给可人修录音机,自然也没有与彭国栋发生冲突,所以成绩不好不坏的也成为了一名谈判专家。 其实对于杨光,彭国栋是极为不喜的,但是架不住简洁看好他。再加上他和林琳组成的小组,成绩一直非常好,留下了林琳也就不可能不留杨光。所以彭国栋只能压下心头不喜将杨光留了下来。 不过那个象征着合作关系的胸针却旁落了。 林琳心中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也并未感到失落。 当然了如果她的搭档换成其他人,那林琳在心中是一点也不排斥这个奖的。 的制服非常的漂亮合身,林琳不是叶可人那种小家碧玉的性格,这一身衣服穿在林琳身上非常的有气场。 不过这也不奇怪,以前的pnc要求严格,级别也高。所以给他们穿的衣服,无论是质量还是式样都是用了心的。 这倒也便宜了林琳这一届员佐级谈判专家了。 毕业晚会吃了一点自助餐后,林琳又跟着众人合了影,抬起手腕换算了一下时间,才悄悄地提前离开了。 拿着东西去了之前就订好的酒店,办完了入住手续后,林琳就幻影移行地去了加拿大温哥华的某个地方。 不过由于电视剧与电视剧之间的差距,林琳的落脚点并不是什么人烟罕至的地方,不过幸好林琳在出发前为自己施了一层隐身咒以及穿了一件隐身斗篷,不然真的会出大事。 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悄悄地再走出来。林琳便打车直奔与房产经济人说好的地方而去。 付了美元,林琳一下车便看到了房产经济人和一个外国妇人站在院子里。 林琳一口英语还带着伦敦腔呢,与两人沟通完全没有问题。 这套房子跟她之间在香港看到的视频和图片并无多大的出处,林琳一路走来,问了一些关于房子的相关问题后,便非常痛快的付了一部分房费,全权委托房产经济人搬着跑剩下的购房手续。 房子是落在她的名下的。 这一点,无庸置疑。 她证件的复印件都带来了,再加上签过的一些委托书,都交给了房产经济人。 之后林琳又发挥了大华夏的饭桌精神,在温格华请了房产经济人和房东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后,这才打车去了没人的地方,准备悄悄地回到香港她来时的那个房间。 来了一趟加拿大,却是什么伴手礼都没有想要带回去,估计也就只有林琳这种转念即到的人才会如此吧。 毕竟去哪里都方便,既不用安排假期,也不用花钱买机票,有在机场排队上飞机那会儿功夫,林琳都拿到目的地煲锅汤了。 心念一动,林琳便回到了酒店。 而此时,香港也不过是早上六.七点钟的样子。 换了身衣服,又在酒店浴室冲了个热水澡,林琳便顺势在酒店房间小睡了一会儿。 前一天起来的太早了,再加上几乎是二十四个小时没有合眼了,她就算是有内力,也在生物钟强大的力量下,困得睁不开眼睛了。 睡到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林琳才醒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又进行了一次洗漱后,林琳才出房间。 “叶小姐?”林琳转身之即,便发现身后有个男人好似在叫她,于是抬头向前看去,长长的酒店走廊里,欧海文就那么玉树临风的站在那里。 酒店的走廊里,灯光并不明亮,甚至是有些昏暗的。但是那人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欧先生。好巧,你也住在这里?”难道这位欧先生准备换种自杀方式?这回不撞墙了? 林琳身上穿的是一身非常舒服的长衫阔腿裤,脚下是一双坡跟瓢鞋。一个不大不小的双肩包斜斜的持在一侧的肩膀上,看起来非常的舒适。 “是的,昨天在这附近有个酒会。太晚了,就住在这里了。” “这就更巧了,我昨天也是在这附近有个餐会。同样是太晚了,不想回家打扰家人休息,也住在了这里。” 走廊里的灯光很是昏暗,所以林琳并没有注意到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而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本地人,临近中午从酒店房间里出来,总会让人浮想联翩。 “我正要出去用餐,叶小姐若是方便,可否请你吃顿便饭?” 欧海文自从上周日出了意外后,欧老爷子不放心,又压着他在医院里检查了个遍,在确定一点问题都没有后,这才将人接回家。 不过就算是接回家,欧海文的行动也受到了限制。 别说本就忘记了自己临时起意想要去找那位餐厅的‘侍应生’,只说想要谢一谢面前见义勇为的叶小姐,也没有时间呢。 昨天因为有个重要的,必须参加的酒会,欧老爷子才放心让欧海文出来应酬。 听到欧海文的提议,林琳想到了叶妈还在等自己的消息,所以摇头婉拒了。“今天不方便,家里人等着我呢,改日吧。” “也好,上次从你那里借的书,我还剩一点就看完了,过几天若是叶小姐方便,我想着还书的时候请叶小姐吃个饭。” 听到这话,林琳倒是没有拒绝。“好呀。到时候你联系我。” 优质男的邀约,若不是叶妈还等着自己回去,她还真的不会拒绝。 更何况自己帮了他一个忙,总要让人把人情还了。不然谁知道这些有钱人会怎么想呢。 欧海文听到林琳的话,眼睛就是一亮,语气更加的温和。“这个周三晚上怎么样?” “可以。”今天是周日,周三的话,还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她们警民关系事务科的事情,向来不是很多。 不过想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林琳却想着要不要换个部门。 在那样的男人身边做事,她是真的想要将这男人弄死分尸了事。 与欧海文订下了周三的餐会后,林琳又与欧海文一起走向走廊尽头的电梯处。一同上了电梯,出了酒店。 不过一从酒店出来,林琳便察觉到了一丝被注视的目光,与欧海文告辞后,林琳不动身色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然后她又发现,那股被监视的感觉消失了。 此时此刻,林琳明白。那是有人盯上了欧海文。 林琳的想法并没有错,做为黑道太子的欧海文,被香港的一处重案组盯上了。 他其实也没有干什么,只是新老交替的时候,这些人不过是想要看看他会不会接下养父黑道教父的龙头椅子。 如果那天不是在街头拐角处遇上了林琳,此时这些人就不会还是没有进展了。 当然了,也许是另一种走向也不一定。 “喂,是欧先生?我是叶可人。”林琳走到了下一个街口,走了一个安静的角落,从手机中翻出欧海文当天给她留下的联系号码,轻飘飘的拨了出去。 不是她多管嫌事,她还不知道盯上欧海文的是黑白两道哪一伙的,若是白道的,她倒是不担心。若是黑道的,谁知道会不会对她有什么影响。 她可是拖家带口的人呢。 所以通风报信什么的,她做起来毫无压力。 “我是欧海文。”不知道为什么欧海文对叶可人就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所以他也愿意顺着自己的本心去走。 “我刚刚发现在酒店门口有人在监视着什么。当时酒店门口就只有我们二人,离开你之后,我这边便没有被监视感觉了。所以我想着那些监视的人,可能是冲着你来的。” 欧海文一听这话,心中并没想什么,从小到大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这种被监视的事情,真的跟家常便饭差不多了。 不过叶小姐的感觉到是很灵敏,“叶小姐是如何发现的?” “职业呀。”虽然说得很轻巧,但是这确实是个好理由。 “职业?叶小姐的职业是...”他还真的不知道她的职业。还有就是什么职业会让一个女人的感觉这般的灵敏呢? “我是警察。” 欧海文:“......”这个职业他还真的没有想过。 这位叶小姐浑身的气度可不想是警察呢。 “...吓到你了?” “呃,不,就是很吃惊。” 林琳听了也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 于是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这才挂上电话。各回各家,各见各的爸妈。 回家的路上,林琳还顺道去了一下留学机构,在那里为两个叶家小妹添了一份资料,然后又抱着一些资料这才打车回了家。 至于挤公交?还是算了吧。这么热的天,她可不想去感受一下别人身上的汗滴落在自己身上的感觉。 回到家,自然不必叙述。 叶妈和两个妹妹在知道林琳考上谈判专家后,都由衷的为林琳感到高兴,于是叶妈就带着二妹可喜匆匆的去了菜市场准备买点菜庆祝一下。 而林琳则是开始收拾自己的旧东西。 来到这里的当天早上就去参加pnc试训,上一次也只是在这里住了一个晚上就又回了警察培训学校,这一回怎么说也要住上一阵子,所以她想要把叶可人的旧东西都收拾出来。 或丢或给两个叶家小叶用。 晚上,叶妈狠狠地做了一桌子的菜,一家四个女人围着桌子一边吃饭,一边说笑着,那种普通小老百姓的生活,非常的温馨。 看到桌上的海鲜壳,林琳突然想到,她从来都最爱吃海鲜,难道她的原身其实是一只猫修炼成精的? 师姐是条蛇,她是只猫,其实当初师傅是想要做龙虎斗的吧? ...... 对自己的小床铺施了几个魔法,林琳一夜好眠,睡到自然醒。 今天是星期一,她已经向顶头上级莫家聪请了半天假。 她准备今天先去将那两注□□的彩票兑了,然后再去上班。 香港警察一共有三四十个科属部门,她实在是看不上那个会带着最好朋友老婆私奔的顶头上司。 而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她也非常的不喜欢后来的那位上司,所以林琳准备下午的时候,好好想一想,这个工作,哪个部门会更轻松一些。 最好是那种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还不会加班,不用往外跑的岗位。 林琳在昨天回来的路上就在两家不同的银行办理了两张□□,所以今天去兑奖的时候,两张彩票各留下了一张□□。 上午去兑的奖,还不等林琳到警局,两张□□就都有一部分钱进帐了。 有了这笔钱,很多的事情就好操办起来了。 第166章 第一百六十六章 拿到了钱,林琳非常的高兴。虽然中了六.合.彩,是有很多的钱,可是这笔钱对于林琳来说,还真的是不值一提。不过就是有了个光明正大来钱的理由罢了。 心情很好的林琳,还是在中午前回到了警局,稍微与大家打了声招呼,林琳便跟着同组的几个人去了餐厅。只不过刚进餐厅就看到杨光在那里,本来她并不想搭理杨光,可是杨光却并未发觉林琳的冷淡。 杨光以为可人就是这个脾气呢。 毕竟可人对杨光的态度一直说不上有多好。 “可人,你接到通知了吗?今天下午pnc开会呢。” “收到了,下午要一起去吗?” “好呀,我就是想要跟你说呢。” “嗯。”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因为她的那几个同事都和杨光的同事们坐在了一起,所以端着点好的餐盘和饮料,林琳跟着杨光去了他的那张桌子。 沉默的坐在餐桌一角,听着杨光那些没有营养的话题,心中对于来餐厅吃饭的事情,已经不积极了。 与其听这些,下次还是带便当或是出去吃吧,饭后还能逛逛街或是小睡一会呢。 “话说这一届一共入选了十个人,竟然只有杨光和叶可人是员佐级警员呢。真给咱们警局争脸。对了,你们被分配到哪一组了,上司是谁呀?” “我们被分配到了西九龙a组,顶头上司就是那个彭sir。唉,”林琳仍旧低头吃饭,而杨光是自然而然的将话又接了过去,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两人还是有些默契和互补的。 杨光是跟谁都能聊的很happy,而林琳则是那种除了家人和兴致上来,对其他人都是无力不起早的。 一说起这个分组,杨光的脸就落了下来。杨光知道彭国栋对自己的观感一直不太好,现在又被分到了一起,以后可有的磨了。 “可人,可人。”就在林琳将最后一口饭吃尽,端起一杯热芒果汁喝起来时,餐厅门口就传出了一个男声在叫自己的名字。 林琳听到这个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声音,困惑的回头,然后一口饮料就喷了出来。 哎呦我去,那边门口站着的是谁? 齐家全! 那个家全呀! 林琳真的是受到了一定的惊吓,而坐在林琳身边的杨光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是浑身都觉得不自在的很。 众人一看是齐家全,看着林琳和杨光二人都不厚道地笑了。 上次杨光被这个齐家全纠缠的事情,差不多半个警局的人都看到过了。现在怎么竟然又缠上了叶可人呢? “家,家全呀。你怎么到这来了。是,是找我的吗?” 林琳不嫌弃家全的弱智,低能。因为在林琳看来智商少的人,烦恼也少,这也许是上苍对他们变相的奖励,让他们今生可以少一些烦恼。 但是让林琳受不了的是齐家全示爱的方式。在他的思维里,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他做朋友,就是,就是,唉,反正思想很奇葩。 齐家全的智商有些弱,他并没有看到林琳那牵强的笑容,仍是一副开心的样子,“是呀,我找了你好几回。不过他们都说你不在。你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看着齐家全递过来的白色纸袋,林琳嘴角不自在的抽动了一下。 “对不起呀,家全。我男朋友不让我随便收男人送的东西。东西我虽然不能收,但是你的心意我心领了。”这样说,应该不会刺激到这位一不高兴就要跳楼的先生吧。 欧海文莫明其妙地打了个冷颤,看了一眼室内的空调有些个莫明其秒。 而杨光则是有些疑惑,他跟叶可人也是半个多月的搭档了,他怎么不知道叶可人有男朋友,而且以叶可人的性子,她男朋友真敢这么要求她? 他咋就不相信呢。 以叶可人有的时候比madam还要彪悍的作风,她选择的男朋友不是应该比莫sir还要温柔有包容性吗? 所以说,这是借口吧。是哄面前这家伙的借口吧。 “可,可人,你,你有男朋友了?”齐家全一听叶可人这话,心都凉了半截。 林琳点头,非常肯定的点头,“是呀。我男朋友人非常的好。你是我的朋友,我男朋友一直想要认识你呢。他还说过几天出差回来了,要叫上你,大家一起聚一聚。我们一起去户外烧烤怎么样?” “噢,可是可人,这,这。”齐家全从来都没有想过叶可人会有男朋友,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是她的男朋友呢。 这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你不爱吃烧烤吗?那你想吃什么?我倒是觉得烧烤不错呢?” “...没有不爱吃。” “真的?那咱们就去吃烧烤。等我男朋友从国外出差回来,我们一起去看你。” 齐家全听到这里闷闷地点了点头,然后紧了紧怀里抱着的纸袋。 林琳从那纸袋微微露出来的一角看到了里面的东西,心中微晒。 那里面的布偶不会就是剧中写着‘全全爱人人,人人爱全全’的东西吧? 别怪她忽悠老实人,可是不忽悠老实人,她可真的不想哪一次出勤是为了救这家伙的。 “可人,你,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呸,你没见过算啥大事。她这个女朋友都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在哪里,长咋啥样呢。 “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不过他平时非常的忙。呃,你知道的,我也挺忙的。而且他还经常的出差,国外大陆两岸三地的跑,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家全,没有及时介绍你们认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家全听到这里,整个人都蔫了,可怜巴巴地摇了摇头,“...不会。” “那就好。家全,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生我的气,真是太好了。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嗯”。 忽悠走了齐家全,林琳深深地叹了口气。 此时再看着一旁站着的杨光,竟然发现也不是那么面目可憎。 “看不出来,你还真的是做谈判专家的料子。” “过奖了,彼此彼此。”顿了顿,林琳看着脾气很好,一直笑眯眯的杨光语重心长的说道, “杨光,想要被人放在眼里,除了让自己吃得更胖以外,那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不让任何人小窥。你强大起来了,你最重要的人,才会因你而被别人尊重。” 看到杨光被自己突然的感性之语弄得有些个懵逼。林琳摇头笑了笑,又接着说道,“算了,不说了。快到开会的时间了,先去换衣服吧。” 在pnc的守则里,开会是必须要穿制服的。如果有条件,那么出勤也必须着装得体。 杨光笑嘻嘻地点头应了一句,就跟着林琳一起出了餐厅。 有将近一年的实习期。在这期间,如果表现太差的话,也是会被取肖谈判专家资格的。 所以在蒋sir与彭国栋都说了一些具体事项后,整个pnc内部会议就结束了,不过他们还有小组会议。 在那里同样被彭国栋和简洁唠叨了几句,领了一部寻呼机后,林琳才松了一口气。坐在这里一下午,腰都酸了。 无论在哪里,大尾巴一样的会议都避免不了。 十人九痔,果然是有根处的。 “可人,你等一下。”简洁在会议后叫住了林琳,神色虽然自然,但是眼中的紧张却瞒不住林琳。 “什么事?madam。”林琳将文件和传呼机整理了一下,笑着抬头看向简洁。心中也在想着简洁叫住自己的原因? 难道是...发现了莫家聪的事情? 果然之后简洁一如电视剧中的套了林琳的话。 林琳知道此时的简洁已经开始怀疑莫家聪,但是却不知道那个与莫家聪有来往的人是谁。 林琳一直喜欢这部电视剧的结局。 当然,除了可人嫁杨光那段。 简洁的豁达,从容,就算是林琳都有所有及。 男人出轨了,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原谅了一回,就还有下一回在那里等着呢。简洁愿意原谅莫家聪一次,可是后来又绝决的要分开。 除了知道那个人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文静外,还有就是失望。 简洁不知道那是最后的吻别,她以为莫家聪死性不改,前脚答应了自己,后脚又与人藕断丝连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有夫之妇和有妇之夫来场吻别,都是最让人不耻的。 就算是吻别,那也是吻呀! 你忒么出轨,老娘都原谅你了,然后老娘特意请了长假陪你出国去看花展。你忒么就抱着老娘的黑心闺蜜在那里嘴对嘴的啃? 你忒么都对不得起老娘买的机票。 这时候还想要原谅,还想要好好过日子,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在脑子里脑补了一番几人的爱恨情仇后,林琳就心安理得的去看戏了。 人生既然只要一些短暂的痛苦,就可以收获比原来更多更大的幸福,林琳觉得她没有必要去阻拦。 这就好比彭国栋将来的两年轮椅生活。 等到他抱得美人归了,她就一定送他一份大礼。至于那个生骨药水会有多疼? 男人们,总要经受一些风雨,才能见彩虹不是吗? 想到强势的简洁收拾大男子主义的彭国栋,林琳心里就由其的兴奋。 该!叫你天天黑着个脸。 ...... 按着原著中的回答回复了简洁,看着简洁的神情似放松,又似更纠结,林琳毫无心理负担地抱着东西离开了。 心绪不平的简洁便忘记要找林琳说另一件事情。而一直等在不远处的彭国栋,则是直接将林琳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您说让我进您的重案组?”听到彭国栋的话,林琳非常的诧异。 “是的,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的身手,大脑,以及你过于常人的记忆力,我觉得你留在警民关系科实在是大才小用。来我的重案组吧。” 林琳觉得有些话吧,它天生就带着囧死人不偿命的味道。 什么叫‘我注意你很久了’,这种话实在是太过诡异了。 就像是坏人要对路人甲动手的意思。 还有什么个人条件好,不进重案组就是大才小用。 真把重案组当成宝呢吧。 动不动就加班,出勤又那么危险。 她以前也在重案组呆过,那就是个将男人当牲口使,将女人当男人使的地方。而且工资也不过是比普通科室的员工高了那么一眯眯。可是危险却是大大的增加了。 综合考虑,彭国礴还是等她疯了,她才会再进重案组吧。 而且,顶头上司是个花心大萝卜那还好一些,若是像面前的彭sir一般是个工作狂,那才叫遭殃了呢。 林琳想到这里的时候,又想到了某人老婆跟人跑了以后,狂疯工作的那段时间,就觉得进入重案组这件事情,还是搁浅吧。 她都想要找个管理档案的工作了,那多清闲呀。 没事喝喝小茶,织件毛巾,绣个花的。有事也不过是pnc的出勤工作,正经的劳逸结合。 “彭sir,我重来都没有想过要进重案组。您说的这件事情非常的突然,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您也知道的,我是个女人,我总想着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固定的收入。重案组这样强度的工作,并不适合我。” 沙猪的反叛者,大男子主义极强的彭国栋督察还是非常喜欢听到这句话的。 于是只是表达了林琳随时都可以改变主意的意思后,便让林琳离开了。 而离开的林琳却并不知道,一回到警民关系组,香港慈云山重案组的督察也找到了她。 内容和彭国栋的有些出入,但是在致上却还是一致的。 “卧底?我不去。” “你是一名警察,你没有说不的权利。”钟sir其实也不想让林琳去干这件事情。可是他之前的布署完全没有用,在调查的时候,发现这个警员竟然与欧海文有两次接触,在调查过她的档案后,钟sir决定征招林琳执行这一次的任务。 这是查总亲自命名的——猎鹰行动。 “钟sir,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还是可以不做警察的。我在警民关系组。您知道这个科室的警察,曝光率有多高吗?除了这一点外,我与那位欧海文是有两面交集,而且他也知道我是一名警察,在这种情况下,你却让我去当卧底,这是直接让我去送死吗?”虽然这话有些个危言耸听,但是林琳的说法确是成立的。 “可是你们不是定下了后天的约会吗?他知道你是警察还约你吃饭,所以你去当卧底最合适。”钟sir想到之间在监听到两人的对话,便觉得林琳的考虑顾忌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林琳皱眉不语地看着前面的男人,心中不由暗想,他们怎么连这件事情都知道? 转瞬间,林琳便也明白了这些人对欧海文的监视力度有多强了。 人家一片心意的请她吃饭,她却带着目的去赴约,这不是她能干得出来的事情。算了,不过是吃顿饭,顺便再带一点多余的东西在身上。至于其他,到时候再看情况。 就算她是警察,也不是牵线的木偶,谁说什么她都会听的。何必在这个时候跟人家硬碰硬的顶上去呢。 知道内情的人不会说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刚刚考上pnc就猖狂起来了呢。 “...好,我去。”林琳这个时候已经想明白了,就算是她不去,也会有人去的。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不去做点什么呢。 刚刚说完这句话,林琳就睁大了眼睛,靠,她说怎么这么耳熟呢,原来这一回还是个综穿。 反应慢半拍的林琳终于想起了这些熟悉的人名都出现在哪里了。如果一个是偶然,那么一串偶然连在一起,可就不是偶然了。 这是新扎师妹。 第167章 第一百六十七章 新扎新妹那部电影,林琳还是好多好多年前看过的呢。 她喜欢那部电视剧里的男女主角,再加上是那么经典的灰姑娘喜剧电影,所以林琳也一直很喜欢。 其实少女怀春的心思,心中更为喜欢的自然是电影中的欧海文了。 那样的一位为你包容一切的白马王子,哪个灰姑娘会不喜欢呢。 林琳在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前,一直是把自己当成灰姑娘的。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根子就是灰姑娘,无论她轮回穿越了多少回富家千金,名门贵女,皇亲国戚,可是她终于认为自己出身草根。 所以在很多年里那部电影也一直留在了她的记忆深处。 除了那部电影,还有那个男人。 文少爷欧海文。 一个不介意喜欢的人为前男友‘下海’,一个不介意女朋友欺骗,一个只要一句简单的道歉就可以原谅女朋友所有的过错的男人。 将女朋友的每一句话都放在心上,将女朋友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对待。 这样的男人,是真的不给别的男人一条活路呢。 话说,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 而这样的男人,遇到了谁又能不动心呢。 林琳承认,电影中的欧海文成功的征服了她。而这份好感又延长到了这里。 她不想骗他。 ...... 前世因为这部电影,有一阵子最流行的就是——go,go,go,这个单词了。 想到这部电影伴随自己走过的那些青葱岁月,林琳心中便出奇的温暖。 这么一想,对于面前的钟sir,林琳也不那么烦感了,相反的,她倒是觉得这位重案组的督察也挺可爱。 “做为一名香港警察,我会全力配合。不过,我也有个要求。”林琳没有说出来的是到底要配合谁。 “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出来。我们能满足的都会满足你。”钟sir的话本是好话,可是听在林琳耳朵里,就好像是在就义前的满足饱饭似的。 将满头黑线巴拉到一边,林琳嘴角扯出一个浅笑,“我希望在行动中只录音不监视,可以吗?” “为什么?”都是监控,这两个差在哪里了? 当然有差,一个好作弊,一个却不行。用魔力干扰电子产品,不要太轻松哦。 “我会紧张,我从小就怕上镜了。如果知道有监控头,一定会紧张的。” 钟sir一听这话,笑了。“这一点你不用担心。你们去吃饭,我们是没有办法在餐厅里装监控头的,因为跟本不知道你们会去哪里吃饭,所以我们只进行声音监控。到时候,我们会给你最新近的录音设备的。” “...我说的是以后。就算是我们俩个有进一步的接触,也不要在我家里安什么摄像头。”林琳这么说,不过是以防万一。 钟sir听到这话,开始还有些个犹豫,不过转眼间看到林琳非常明显的排斥和反感最后还是同意了。 先把人稳住在说吧。谁知道后天吃完饭还有没有以后呢。要知道那个花花公子可是对方丽娟说第二天去看她的,哪里想到人家又盯上了面前的小警员呢。 钟sir在想着欧海文的不靠谱,而欧海文却在想着林琳。 自这两次相见后,林琳给欧海文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虽然他自己也承认这些印象都非常的肤浅。 可是他就是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她。 想要见见她,和她说说话。 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就是能感觉到她就算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也不会多在意。 无事闲来翻翻她的书,他就会发现,那个女人就像是一本书。 每一次翻开都有一个全新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时,理智和善中还带着一丝丝不易被人察觉的冷漠。 第二次见面时,虽然热络,却也带着一定的距离。 多变的性格,让人琢磨不透。 她就像是一个迷,一个百宝箱。 他想要亲近她。 他想要打开百宝箱看看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 “这个条件,我代表警方和行动组同意了。”都不一定有下次见面的机会呢,这种条件,提再多都没有问题。 “那我没有什么问题了。对了,钟sir刚刚说到的那位配合过这次行动的警员方丽娟,她现在还在行动组里吗?” 钟sir摇了摇头,“她已经回到她本来的岗位了。”就是慈云山重案组对面的失物招领处。 “噢。”她把新扎师妹给蝴蝶回去了。也不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不是一种损失。 算了,不想她了。缘份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东西,也许两人在之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呢。 不过,她在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那个欧海文也不是什么坏人,既然这样,这个任务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谈拢了这些后,林琳对这一次的餐会就没有什么反感的了。 之后钟sir又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说什么如果林琳这次完成了任务就调林琳去他的慈云山重案组,重点培养什么的。 听到这里,林琳飞快的摇头婉拒了。 她天份不高,没办法与诸君志同道合了。 保护个人,都能将人家弄个半死不活的,她可不敢真的跟在这一帮子棒槌后面。 想到电影中欧老爷子没有被养子的前女朋友一枪打死,竟然在面前的老头面前弄断了三个肋骨,还有多处的伤处,林琳都觉得在知道这些人的‘本事能力’后还跟这些人接触,真的是活腻了。 果然应了那句话,一个笨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而一群笨蛋,那就相当于一场局域的世界末日了。 ...... 送走了忙忙叨叨的钟sir一行人,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的时间,林琳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耽误一份钟,提着包就冲了出去。 整个下午,林琳感觉自己比当初警校的那位‘黄先生’还要苦逼。 先是齐家全,然后是简洁,彭国栋,再然后竟然是那位自带搞笑天份的钟sir。 这高强度的疲劳轰炸,让她连有笔款子进项的喜悦都被打散了。 在下班的路上,买了点水果和叶妈叶小妹们爱吃的小菜,林琳才大包小包的进了屋子。 将中了六.合.彩的事情跟叶家的娘仨一说,娘仨先是不敢置信的问了又问,然后才抱在一起大声的叫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林琳对着一家女人说出了自己的安排,“我已经给你们看好学校了,就连房子也已经正在联系了。等过几天办好了留学手续,我就送你们去加拿大的温哥华。妈,明天我会在你的户头里打些钱,到时候你就去看看,有什么要买的东西,我们好一次买全了带走。还有可喜可爱,我也会给你一些钱,然后看看有什么想要买的吧。” “可是,可是大姐,这也太突然了。”这事情,这速度,真像她做梦似的。 “怎么会?之间咱们不是已经想过很多遍了吗?现在既然真的中了奖,那自然是按着咱们当初想的那样过活了。放心吧,你想要学室内设计嘛,大姐记得呢,给你办的留学专业也是这个。 到时候大姐将大学的几年学费一交,你们就安心的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将来毕业了,也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大姐,你今天没有上班吗?怎么会一下子就都办妥了。”大姐不愧是大姐,这一天里,竟然将这些事情都解决了。 “请假了。”早知道今天上班会是这样,她一定会请全天的假的。 这一天晚上,叶家人实在是太兴奋了,又对未来的生活说了很多。直到天蒙蒙亮,林琳才催着几人再去睡一会儿。 星期二,星期三,林琳白天都跟莫家聪请了假。而请假的理由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林琳支吾中,还是给莫家聪留下了一个她是在配合慈云山重案组进行卧底工作的印象。 这个理由是现成的,因为之前钟sir就先找的莫家聪。 花了两天时间,林琳用了很多的小手段便非常快捷地帮叶家娘仨办理好了移民。 然后又通过大量的金钱开道,为叶家两个小妹办理了留学手续。 说实话,这些手续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时间来办的话,十天半个月是他,一年半载也是他。想要在两天之内办成这件事情,那就是痴人说梦。 也幸好上一周,她虽然一直在学习。但是也因为时差的关系,偶尔会去加拿大办这些留学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新扎师妹这样‘危险’的世界,林琳就害怕再出现什么古惑仔了。 将叶家娘仨送到国外去,她也会放心一些。 因为一般的港台剧,他只祸害香港本地人。 为此,周二这一天夜里,还她特意去了一趟温哥华,多花了些钱,将房产加急办了下来。 前脚拿到写有她名字的房产证,后脚林琳就对这栋房子进行了小规模的装修。 然后又是换锁又是设置恶意驱逐咒什么的。一直忙了好一阵,林琳才锁上门幻影移行的回香港。 而这一忙活,就忙到了周三的晚上。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琳接到了欧海文的电话,他问她现在在哪里?他来接她。 林琳两天没有上班,此时自然不在警局。这两天她是真的很忙,或是说叶家的四个女人都在忙。 下午的时候,她已经从航班公司订了三张机票,日期是这周五晚上的。 香港飞温哥华需要十一二个小时那么多。她才懒得去坐飞机呢,所以跟叶家娘仨谎称她坐另一个航班过去。 叶家娘仨一直搞不懂,就算是中了六.合.彩也不至于走的这么匆忙吧。 可是林琳却以中奖了自然要远走高飞,以免让人眼红盯住为由将叶家娘仨的疑问给挡了回去。 “可人呀,那你岂不是更危险?”毕竟中奖的是她,领奖的也是她。 “不会的,我是警察。总比你们要难对付。而且你们走了以后,我就搬到警局后面的警察宿舍住去。只要你们离开了香港,不久以后事情就会淡下来的。”她当然不会真的搬到那里去住,这么说不过是想要让叶母放心罢了。她会在送叶母和叶小妹们上飞机后,就搬到她新买的那间小公寓里去住。 香港的白天,她上班。晚上则是温哥华的白天,然后她陪着叶母和叶小妹们熟悉环境。 只要忙过这一周左右的时间,她就不用在去温哥华了。 以后等到警局放大假,她再去温哥华探亲。 那个时候将假期攒一攒,然后保持一个月去一回,每一回呆上个三五天就好了。 她是林琳,她也是叶可人。不能因为将叶家娘仨送到了温哥华过上了她们想过的日子就可以放手不管的。 做为叶家长女,她还是有着一定的责任。 可是毕竟不是亲母女,她又怕她的改变让家里三个围着她转的女人们发现,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些日子幸好有考试和中奖做缓冲,不然她真的怕她与叶可人相差太大的性格会让人看出来。 可是无论怎么说,叶家娘仨还是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怪异,不过叶可人挣钱养家也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所以就算是娘仨再怀疑什么,也只能听她的话。 话说回来,欧海文打电话的时候,林琳正好就在家里。 她之前又陪着叶妈买了不少的东西,刚到家呢。 林琳告诉了欧海文叶家附近的一个明显建筑标志后,就挂了电话。 “是谁呀?男朋友吗?有时间叫他来家里吃顿便饭吧。”叶妈隐约听到电话那一头是个男人,于是有些好奇地问她。 若长女真的有了男朋友,她在国外,多少也能放心些。 “是呀,大姐。你去培训的那两个礼拜一直有个叫家全的打电话来家里找你呢。你是不是在拍拖呀?是不是刚刚打电话要来接你的人?”可爱摆弄着一双新买的鞋子,漫不经心地接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与齐家全? 这两人是怎么放在一起说的? 林琳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都不是啦,真八婆,懒得理你们。”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这娘俩,然后拿着手机走回了房间,准备换身衣服好出去吃饭。 唉,这顿饭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吃得了的。 她要先带上钟sir给的监听设备,然后到了吃饭的地方再给钟sir打电话,好让他们及时过来。 当然了,若不是她极力拒绝钟sir的提议,此时的她应该早就坐在了钟sir的指挥车里枯等欧海文的电话了。 钟sir也曾提意跟着她到饭店,可是林琳以各种理由说服了他,让他在接到确定用餐地点后再出发,这样会更自然些。 林琳不是方丽娟那种性子的人,钟sir就是想要强硬一些,在这方面也只能听林琳的。因为直觉告诉他,他如果不听话,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一时等到林琳换了身衣服出来的时候,不但叶可爱咦了一声,就是一直文静的可喜也叫了一声出来。 “还说不是男朋友,还说没有拍施。你们看大姐竟然还化妆了,还穿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就说一定是吧。” 林琳今天晚上穿了一件七分袖的粉绿绣花及膝连衣裙,下穿一双香槟色坡跟皮凉鞋。 左手腕上一串珍珠表带手表,右手拎了一个白色的小手包。 确实与她平日里除了牛仔裤就是牛仔裤的样子大相径庭呢。 可这才是林琳的穿衣风格。 对可爱吐了吐舌头,林琳与叶妈和可喜一一告别后,便转身出门下楼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林琳正好也看到了穿着一件浅色t恤的欧海文非常帅气的靠在车身上。 笑着走过去,与欧海文面对面地站了,林琳并未顺着欧海文打开的车门上车,而是按着自己的猜测站到了车头的地方,用手摸了摸。 入手却是一片冰凉。 看着刚刚还说自己一会就到的人,林琳淡淡地笑了。 也许她的感觉和眼睛没有骗她。 第168章 第一百六十八章 开过车的人都会知道,一般情况下,车子的发动机想要降热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现在又是临近傍晚还有一些阳光余热,散热就会更慢。而面前这辆,装着发动机的车盖竟然没有一点温度,便可以知道欧海文是早早就在这附近了。 通过这一点,就可以猜测出他不但知道自己家住在哪里,还知道她今天没有上班。 他...调查过自己,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想到他自幼的成长环境以及黑道太.子.爷的身份,不调查才是件怪事呢。 林琳不是无知的天真妹,所以对这件事情接受度很高,于是也不想这背后会有什么,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欧海文,心情颇好的打趣着。“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欧海文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没有说什么。 他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 用手去摸车盖,然后感觉发动机的的温度,这是他没有料到的。也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他之前的女朋友可没有这么做过。她们只在乎自己有没有风度,有没有钱。接她们的时候,有没有下车,有没有买花...... 当然了,她现在还不是他的女朋友。 但是他一点也不介意进一步了解和发展的。 想到这里,欧海文自副驾驶座上将早就买好的鲜花拿了出来。向前一送,林琳看着朵朵都是娇艳欲滴的玫瑰,笑眯了眼。 “上车?”欧海文看到林琳抱着花眯眼笑着的样子,心中像是吃了蜜一般的甜。看了一眼手表,然后对着林琳问道。 于是林琳便抱着花,就着开着的车门坐到了后坐上。 今天欧海文出行,是带了保镖兼司机的阿泉。所以欧海文自然也是在林琳上车后,坐到了后坐上。 “你调查过我了?结果如何?”林琳很想知道欧海文调查的资料是怎么写的,也不知道她中奖的事情,有没有调查到。 叶家附近可都是香港老式小区,欧海文别说顺便路过这里,就是一般人都不一定能找到叶家这么偏僻的地方呢。欧海文想了一圈的理由,也没有找着一个可能不会让林琳生气的理由。 虽然面前的姑娘看着还能笑出来,可是当他不知道女人的心情都跟那四月天似的吗? 一句话不好就向你砸东西的,前女友丢向自己的瓶子还少吗? “...晚上想要吃点什么?”欧海文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于是他只好生硬地转了个话题。 斜了欧海文一眼,林琳见他是真的不想回答这个尴尬的问题后,便也不在问。“吃什么倒是无所谓,就怕一会儿你会食不下咽。”林琳说完,便将手包里的监听设备拿了出来,一边往耳朵上戴,一边打开开关。 弄这些的时候,林琳还顺手从包里拿出来一张纸听递给欧海文。 纸条上也没有写什么,不过就是一句,‘香港某个重案组对欧先生是否子承父业感兴趣。知道你我认识,就让我帮个忙。’ 不过就是这么一句,至于其他的,就只能靠欧海文自己意会了。 林琳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是因为那部电影的存在。若是换个人来,她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就算是再有好感,这种事情对于这个职业来说,都是一种亵渎。 只是因为双方都是她在电影中知道的人,双方在她的印象里都是好人。所以她才会如此做。若是换成了别人,林琳知道自己就算是再没有底限,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因为那个人是欧海文,无论多少年,这世界上就只有一个的欧海文。 ...... “多谢欧先生盛情款待,我不挑食,吃什么都好。”似模似样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抬抬下巴示意欧海文配合。 “那就去吃意大利菜吧。我知道一家餐厅的意大利菜做得不错。”说完这句话又对着前面开车的阿泉报了一个地名。 林琳在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给钟sir打过电话,并把自己上车的地点告诉了他们。 现在打开了监听设备,不但钟sir那边可以听到这边的声音,林琳也可以听到钟sir的说话声。 反正别管怎么样了,钟sir那边听到了欧海文说的话后,就开始了go.go.go的让人开车前往那个餐厅,以便除了监听外,还可以进入餐厅,就近监视。 欧海文的心情非常的糟糕,隔谁突然知道自己被人监视心情都不会好。可是想到旁边坐着的这个负责监视自己的女警察会为自己通风报信,心情又有点微妙。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欧海文配合着林琳说了一个地址,又没有真的张嘴问出来为什么,但是林琳何等人,如何看不出来他想要问什么呢。 从小手包里拿出纸和笔,林琳翻到一页没有写字的地方,一手推着便签本,一手拿着笔,开始和欧海文传纸条。 ‘我们认识,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并非是刻意安排的。就算是想要安排,也没有办法预知文少爷会撞墙呢。而且我一直不喜欢卧底这个职业,输赢都是一种伤害。最重要的是我不愿意让简单的饭局变成复杂的试探。’ ‘简单的饭局?’欧海文看到这行话后,接过纸笔也写下了一句。 ‘难道不是吗?你诚心请我吃饭。而我也想要跟你吃顿饭。本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做些什么,无论你将来是否要混黑。’ ‘我将来不会混黑,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就是一个生意人。’养父自小就不让他沾手那些黑的,也不让他接触那些,他将来也不会碰。 ‘别人放心,才是真正的放心。’经过那么多世,林琳早就没有了太明确的是非观,黑不黑的,只要不真的做了罪大恶及的事情,林琳才懒得去‘另眼相看’呢。 “欧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车里太静了,钟sir在那边什么也听不见,除了一点杂音,静的让人紧张,于是在耳机中指示林琳跟欧海文说些话。看看能不能套出些什么。 欧海文看林琳这么说,眉头先是一跳,然后浅笑的配合着说道,“不过是一些金融生意。” “欧先生年纪轻轻,气度不凡,一看便是有为的俊杰,您是家族事业还是白手起家?” 林琳不过简单的一句客套话,但是听在欧海文的耳里却无疑是在夸讲他,心中对于面前女孩的认可非常的高兴,就连那已经便成一点点的恼怒,也飞快的消失了。 “算得上是白手起家吧。至于家族事业,我父亲并没有打算交到我手上。叶警官呢?上次听你说还要上课考试,是升职考试吗?” “不是,不过是谈判专家的考试。”说起这个,林琳连忙低头,看了一眼被放在手包里的传呼机,也不知道里面的电池有没有电了,这都三天了,也没有接到任务,也不知道是不是传呼机出现了问题。 还好,有电。 看来传呼机没有动静是因为最近他们的管辖区域需要谈判的案子少呀。 “怎么了?”看到林琳飞快的从包里拿出传呼机,欧海文不解的问她。 “没什么,只是看一眼传呼机是否有异常。这是谈判专家专用的传呼机,要时刻保持接收正常。” “我一直听说过警方有个谈判专家,你们真的会在案发现场跟人谈判吗?那样是不是很危险?很刺激?” 林琳听了,俏皮的耸耸肩。“还好了,我刚刚考上。还没有出过任务。具体什么情况,等将来我出自传的时候,再告诉你。” 书名就叫《劝人不要自杀的百个案例》? “好呀,若是叶小姐肯赏光,将来叶小姐出的自传可否由我名下的出版社带来发行呢?” “当然没问题。咦,你不是做金融的吗?还做了出版业?” “嗯,我在一些生意一都持有一定份量的股票。” ...... 钟sir在监控的这一头,听着林琳和欧海文非常没有营养的话,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 从谈判专家说到股势行情,又说到天气,海平面上涨。好不容易快到餐厅了,两人又从法国的诗人说到了希腊的神话以及建筑。 还有那几根破柱子,倒底有什么好说的?可急死老头子了。 这些话题涉猎非常的广,慈云山重案组的人都是听得云山雾罩的。 当听到开车的阿泉说到地方时,钟sir为首的重案组成员都松了一口气。 欧海文非常有绅士风度的先下车,然后走到车的另一旁扶林琳下车,而林琳刚一下车,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 “可人。”齐家全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笑呵呵的对着下车的林琳打招呼。 “家全?你怎么在这里?今天不用上班吗?”真的是猿的粪呀。 “我今天发薪水了,想要请你和杨光吃饭,正好在这里碰上你,我们一起去找杨光吧。咦,”齐家全看到站在林琳身侧的欧海文,然后又转头看今天特意打扮过的林琳,咧开嘴笑了。 “可人,这是不是你男朋友呀?他不是在出差吗?” 出差就不能回来了呀,心中腹诽了一句,林琳看了一眼欧海文,硬着头皮说道,“是呢,这是我男朋友,刚刚出差回来。家全,今天不能跟你一起去吃饭了。你去找杨光一起吃饭吧。我之前还听杨光说想你了呢。”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会借杨光用一用。只要先把齐家全打发了,林琳保证以后一定不找杨光的麻烦。 “杨光想我了?可是,可是。” “杨光性子不好,想你也不会跟你说的。你不知道是正常的,那个家全呀,你现在的工作干得怎么样?有没有人欺负你?” 听到林琳后面的问话,家全就把之前关于杨光的事情抛到一边了。傻笑地回林琳,“大家对我都可好了。” 林琳想起来,原剧中面前的家全是失足坠楼的,而且好像是被人冤枉什么的。 在想到家全的那份工作,说真心话,林琳并不认为那份工作适合家全。 家全工作的地方,那里的人年纪都太小了,而且脾气什么的都不算太好。跟本就没有耐性对家全。而家全是个想要人陪伴的性子,所以想来想去,林琳觉得应该给家全换份工作。 当初的叶可人可能没有想到这些,但是现在她走了,自己来了。自然就不能眼看着面前的齐家全再走上老路。 她虽然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下家全,可是为什么不把危险杜绝了呢。 “家全,我有个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可人有事请自己帮忙? 齐家全眼睛一亮,忙不迟疑地点头,“可人,你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我一定帮你。” 可人轻笑,看到这人一片赤子之心,倒也值得自己为他筹谋。 “我知道一家养老院,那里还缺一个工作人员。不过因为地方偏僻,工作人员是要住在那里的,所以一直没有招到人。家全,你不知道那里的老伯伯和老奶奶们都非常的可怜,所以想要让你去那里工作。”地方真的是很偏,所以工作人员都需要住宿。 但是这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太好,可是对于家全来说,却是顶顶好的了。 家全的叔叔婶婶对家全可没有几分真心,平日里对他还是呵斥打骂。住的地方也不好,简直就是齐家的仓库了。 齐家全的心智比正常人弱了一些,对于生活的追求也比普通人少了一些。到了养老院,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其实比社会活动中心的少年们要更适合他。 至于那间林琳记忆里的养老院到底缺不缺人,那就是林琳说的算了。 大不了,她花些钱,走个后.门,把人塞进去。 “原来是这样呀,那没有问题,我去吧。我叔叔和婶婶前几天还说家里地方小呢。我去那里工作,就可以不住在家里了。” 林琳听到这话,心里对于面前的齐家全又有了一些心疼。 这样的心智真的是上苍对他的厚爱吗? “那好,明天下午你去警局找我,我借辆车帮你搬东西。” “不用借车,我明天正好也没有事。”欧海文虽然搞不懂林琳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他却是不愿意放弃下一次接触的机会。 林琳歪头瞧欧海文,再摸了摸耳机,这样尴尬的相处,他还没过够? “可人,你男朋友人真好。”可人这么好,她男朋友人也这么好。 欧海文一听这话,笑眯眯地回了一句,“谢谢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 林琳:“......”脸呢,脸呢。 第169章 第一百六十九章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家全,林琳转头之间竟然看到了钟sir几人,看到林琳和欧海文看过来,几人用非常拙劣的演技避开了两个的目光。 有贴着墙面壁的,有趴在地上找东西的,还有找掩护的...... “让你见笑了。”林琳是真的觉得这些人够丢人的。 欧海文抿唇压下笑意,对着林琳摇了摇头,“并没有。” 是没有丢人?还是没有搞笑? 这个问题林琳一点都不想知道答案。 “我们进去吧。”欧海文看着林琳笑着说道。 林琳点头,并不说话。他们几人站在餐厅门口已经好久了。 可是林琳却不知道今天的餐会是注定要多灾多难了。 因为普一进门,林琳就看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和一位短头发美女坐在一处,正用着餐。 那女人很漂亮,打扮的也很合体。跟从彭sir钱包里看到的那张相片不差什么。 一个没有生活压力的幸福小女人。 岁月并没有在这个女人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看起来仍是美丽年轻。 林琳就走在欧海文身侧,此时站住了脚,欧海文自然也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又出了什么状况呀这是? “...突然不想吃意大利菜了,我们换一家吧。” “呃?好。那你想吃什么?”一点征兆都没有,突然改变主意,欧海文皱着眉头向餐厅里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后,有些疑惑,但还是好脾气的准备带着林琳离开这家餐厅。 “叶可人,你在做什么,我们的人都已经坐在里面了,里外部署都已经做好了。你到底在搞什么,现在立马找个桌子坐下来。” 钟sir在耳机里大声的咆哮林琳这一打乱部署的行为,并要求林琳按着计划行事。 “我一位女上司的男人和我一位男上司的老婆在里面。我的一位男上司背着我一位女上司正在约我另一位男上司的老婆。这个时候还在这家餐厅吃饭,我脑子是多有病呀我。我还不想因为一顿饭就让三位上司给我穿小鞋。” 钟sir:“......”哎呦我去,你们油麻地警局可真乱。 欧海文:“......”新时代的警察都是这样的吗?比他们黑.社会来得还要猛烈些。真真无法形容此时此刻欧海文的心情。 贵圈真乱。 林琳一边说,一边和欧海文离开这家餐厅。而这个时候莫家聪却突然抬起了头,正好看见林琳的背景。 看着那熟悉的背景,莫家聪有些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怎么了家聪?”文静发现家聪有些走神,顺着家聪的方向转头看去。不过文静看过去的时候,只看到了关上餐厅门的侍应生标准地站在那里。 莫家聪想到自己所知道的那个背景的女孩,想到她可能并不会来到这里,所以摇头笑了笑。“没什么,好像是看到个熟人。对了,你刚刚说什么了。” “噢,人家说想要再买几盆六月雪放在mary那里......” 于是各自的另一伴还在警局加着班,而这对非常‘寂寞’的男女又开始了正大光明的偷情。 出了餐厅,又坐上了车。 林琳转头看着欧海文,还是让他拿主意吃什么。欧海文想了想便说道,“我名下有一家餐厅,那里有个包厢是长年为我保留的,不如就去那里吧。”通过员工通过进入包厢,应该不会再看见什么吧。 “好,正巧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在自家的餐厅请人吃饭,跟本不用再花钱。 先是一怔,然后摇头轻笑,欧海文笑得很轻松。 头一回感觉到被人监视,也可以这么有意思。 “我能叫你可人吗?”鉴于自己已经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身份。 “名字就是给人叫的,你一直叫我叶小姐,叶小姐的。我也听不惯呢。” “那你叫我阿文,我叫你可人。” “嗯,阿文。” “对了,刚刚那位叫家全的先生是你的朋友?你好像是故意要给他换份工作的。”欧海文不是齐家全,虽然原因他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那么明显的意图他还是看了出来。 “是的,他的性格有些缺陷,为人也很天真。现在的那份工作不太适合他,所以我想要给他换份工作。他,呃,也不容易。” 欧海文点头,他看出来了,那位不是性格有缺陷,而是智商有些短缺。 “那他口中所说的男朋友是?”别的倒都不是重点,这个才算是重点。 “糊弄他的。” 欧海文若有所思,“如果下次还需要糊弄谁,你都可以找我。” “噗嗤”一声,林琳就笑了,“在说什么呢,我哪还有那么多需要糊弄的人。” 就在欧海文还要说什么的时候,钟sir在那边叫了起来。他们的车一直跟在林琳这辆车的身后,可是到了上一个道口,因为红绿灯的原故,他们把人跟丢了,这会着急地问林琳现在在哪里,以及一会要去的餐厅在哪里。 林琳听了,又是一阵摇头好笑。 也不知道慈云山重案组的人是怎么进入的重案组。还有这么有搞笑天份,为什么还要当警察,做个搞笑演员一定更有前途。 向欧海文问明了餐厅的地址后,林琳又在便签本上写了一句,‘他们跟丢了。’ 欧海文眼中也升起一抹笑意,在纸上写道,‘他们真的是来监视我,而不是来搞笑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要找点事情做,才不会失业呀。就当是日行一善吧。’ 这张嘴,可真损。 ...... 欧海文领着林琳去的餐厅,是一家中式餐厅。 里面的包厢装修也很土豪金。 由着欧海文点了几道这里的特色菜后,两人就又坐在了一起开始传纸条。 而刚写了两句话,林琳就听到了一钟sir在那里喊着什么天线泡到水的话,之后嗞嗞一阵响后她就在也听不到什么了。 将耳机拿下来,林琳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在欧海文询问的目光下,说了理由。 欧海文听了,比林琳笑得还要大声。 他是真的服了这些人了。 “他们真的是警察?真的是重案组的?”欧海文又一次问了这样的问题出来。 “他们是慈云山重案组的,估计平时就是负责搞笑的吧。不过他们是他们,我们警察队伍里可不都是这样的。你可不能以偏概全。” 真的,她突然后悔将监视的事情告诉欧海文了,包括她自己这都太影响警队的形象了。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她还不如那帮负责搞笑的呢。 “我,呃,其实,怎么说呢。按着原则来说,我是不应该告诉你监视这件事情的。但是,我并不希望通过我的原因,对你做些什么。这,嗯,我不知道要怎么说我的想法。” 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眼中一抹复杂飞快闪过。 真的是一个复杂又纯粹的人。 这样的人,他其实从小就见多了的。可是为什么他给自己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呢。 这到底是哪里不一样? 感觉就像她也说不出来的原因一般。 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理由。 没有钟sir一干人等的捣乱,欧海文和林琳的这顿饭吃得很轻松惬意。 欧海文是那种海龟,而且还是那种知识见识都非常广的男人。 虽然他的一些思维并不一定能够跟得上林琳,但是也是那种林琳无论说什么,他都差不多能接上个一两句的人。 自古婚姻都要讲究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其实这种婚姻还有一种好处,那便是眼界见识,以及身受的教养学识都有一定的相近以及相似。 这样的人组合在一起,总比一时新鲜找个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然后自以为有趣的来一场鸡同鸭讲的恋爱要强一些。 说真的,原著中方丽娟和欧海文之间的爱情太过于灰姑娘,也太过于理想了。 两人的思想和爱好都不同步,这没有什么。但是若是到了鸡同鸭讲的地步,很难相信两人的婚姻能够维持多久去。 越是跟这个男人接触,林琳就越是为这个男人委屈。 方丽娟,真心糟蹋人呀。 不过,也幸好两人之间因为自己的乱入而没了交集。 现在的方丽娟仍旧回到慈云山重案组对面的失物招领处坐着班,放假的时候和朋友打打台湾麻将。 偶尔的一次灵光乍现,并不能改变方丽娟不谨慎的性格。 她留在那里其实比嫁给欧文海,然后到处执行捣蛋任务要好呢。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可是以她几世的阅历来看,她最后与欧海文必定是走向分手的。 想到电影二最后的镜头,欧海文一脸因为方丽娟又要出任务的不高兴不耐烦,其实结局就已经注定了的。 虽然对于警方的任务,欧海文也会感兴趣。可是生活必定是生活,一时的感兴趣不代表真的会永远的感兴趣。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其实没有交集就是最美好的故事。 当然,林琳想到其实她与欧海文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很有可能是个老妖怪。 满头黑线,瞬间像刷屏似的倾泻而出,林琳此时的表情怪极了。 “我说错什么了吗?”欧海文看到林琳表情不对,然后停下来问她。 “没有,你说的很对。祖父驳论的现象确实有这种可能。” “嗯。”扫了一眼被放在一旁的监听设备,欧海文想了想说道,“我很抱歉,之前是调查过你。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要多了解你一下。” 其实,他不止调查过林琳,还调查过那个在他出事当天出现在餐厅里的侍应生。可是相对于林琳的资料,那位侍应生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他之所以想要调查她,其实不过是顺带的。他并没有因为那一面而对她产生什么想法,他只是觉得她很有趣。 但也仅限于此。 不过调查到林琳的时候,却发现了她们家的一些事情。 比如说移民。 “其实对于你这样身份的人,如果对一个出现在身边两次,又帮助过你的人不进行调查,那么我才要怀疑你的智商呢。 我以前看过很多的警匪片还有一些别的电视电影,那些人都是制造这样那样的乱局,然后来个救命之恩,顺理成章地留在最大男配角的身边。说真心话,我一直觉得,救命之恩还不如伙同犯罪要来的更真实一些呢。 比如说正在做案的时候被男配发现了,然后被男配要挟留在身边什么的,想来更有看头。你说是不是?” 欧海文:“......”是不是,都让你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现在一些警匪片,把罪犯的犯罪手段描写的那样细致,一但出现这类的案件,是不是加大了你们警方的办案难度?” 第170章 第一百七十章 林琳听到欧海文这么问,耸了耸肩,“也许吧。不过只要做过的事情,就一定会有存在的痕迹。我是在警民关系组工作的,所以具体的案件还要辛苦那些重案组的同事们了。” 欧海文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哎,我很好奇你们调查我的时候,是怎么调查的?”就她所知调查人的过往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他是那种从现在往以前推着时间来调查的。 做为一个出身黑道的太.子.爷,在遇到那天的事情后,还不去调查一番的话,才叫人怀疑他的智商和心机了。 也许原著中的欧海文也调查过方丽娟,可能是方丽娟的档案太干净,什么都没有,这才有进一步接触的。 当看到钟sir等人的时候,也许他并不是毫无所觉,而是将计就计呢。 还有这欧海文就真的没有涉黑吗? 想到这里时,林琳心里就是一怔。不过转念间就放下了。 上苍让每个人存在,都有他存在的意义。 也许是好的,也许是不好的。 但是存在就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林琳突然想到欧海文也许真的是将计就计,然后借着方丽娟忽悠警方,一边让人觉得他已经成功将欧家洗白,从此成为奉公守法的有钱人。一边又在暗地里干些黑.社会干的那些个勾当。 她记得以前看过很多的小说,比如说某某重生之类的。那里面就是这么写的。 前面男主开始怎么怎么好,然后时间一长就撕开了伪装什么的。 然后丧心病狂的对待女主的家人和朋友什么的,最后女主憋屈死了,又憋屈的重生回来,对着男主大开杀戒。 那她现在干的是不是女主重生前的蠢事呢? “你这两天一直在办移民的手续,是不是想要移民。”如果不是要移民,为什么要将关于他的警察内部消息告诉他呢。 “是家里人要移民,我暂时还不想出去。” 已不可查的松了口气,欧海文又想到了其他。“你家里都要移民了,那你怎么办?” “凉拌呀。”她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 欧海文:“......”这好像也是一种回答。 林琳看到欧海文被自己噎住的样子,不厚道的笑了。“你呢,真的不打算接手你父亲的事业吗?干好了,也不失为一项好买卖。旱涝保收,不会赔本,也不会跌停板。” 什么是白,什么又是黑。 这个世界的规则,那就是谁的拳头硬,谁的话就是对的。 白道的人,也有无情无义,背信弃义的。比如说自己的领头上司就不明白朋友妻不可戏这个最简单的道理。 黑道的人,也有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比如说,呃,算了,这个她就不说了。 所以,经历的多了,是非观早就淡漠的林琳对于慈云山重案组的想法,非常的不理解。 人家到底要不要接手自家老爹的家族生意,那是人家的事情。现在就火急火燎的,真不知道着的什么急。 而且说句最难听的话,官兵与盗贼之间那是供需关系。 这就好比猫和老鼠的关系。 虽然现在养猫就没有人指望着它能抓耗子,可是在以前,普通人家养猫,绝大多数是为了抓耗子的。 如果没有了耗子,谁还会养猫呢。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犯罪,那要什么时候都会迟到的警察又有什么用? “是不是我说的太枯燥了?” “为什么这样问?” “你一直在走神。所以我猜想是不是我说的话太无趣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说着说着思维就发散出去了。” 欧海文一听林琳这么直接干脆的道歉首先就是一怔。然后心中又是一喜。最后听到林琳的解释,倒也能够理解她为什么会走神了。 他们一直在聊天,而聊天的主题也一直在变,说着说着就会顺着话题扯到了别的上面,然后他们就继续往下说,可是说着说着又跑题了。 欧海文非常庆幸他平时爱看书,也有些阅历见识和知识,不然以面前姑娘的聊天方法,他是一定接不上话的。 换个人都没有办法跟她这么聊天了吧。 不过看这姑娘的样子,应该聊的还算是尽兴。 哪能不尽兴呢,来到这里,这样东拉西扯的聊天,还是头一回呢。 就连说话的时候,有些个外国的诗歌散文,因为原滋原味的更有味道,所以两人还会直接说着说着就用外语对话。 林琳的法文不错,语法很标准,而欧海文的法文比说普通话还要好一些呢。 除了法文,还有其他的外语,两人也都会说上几句。 林琳聊的畅快,等到再次注意时间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于是起身与欧海文告辞,欧海文自然不能真的让林琳一个女孩子自己坐车离开。于是还是叫上了阿泉开着车将林琳送回了家。 当然这一回,欧海文的车是直接开到了叶家楼下的。 仍是非常有风度的下了车,然后开车门,将林琳扶下车。而这一切,还在追剧的叶可爱和叶妈倒是看得一清二楚。 “可爱呀,你快过来,你看看那个人是不是你大姐?”这么晚了,还有汽车在停在楼下的声音,于是叶妈就从阳台的窗户向下看了看,是不是自己的大闺女打出租车回来了。哪想到就看了欧海文推着林琳下车,又站在车边与林琳道晚安的情形。 “哇,好帅。这一定是姐姐不跟着我们去加拿大的最大原因。还说什么舍不得刚刚考上的谈判专家的工作,(ˉ▽ ̄~)切~~,骗鬼去吧。” 叶妈听到可爱的话,回头就给了她一个暴栗,“你姐脸皮薄,你快去睡觉。别让她知道我们看见了。” “妈,至于嘛。大姐交了一个有钱男朋友,还不能让人看了。”一把将叶妈拿在手里的水杯抢了过来,说完就小口小口地喝起了水。 “什么有钱男朋友?”隔着好几层楼,大半夜的咋就知道是有钱人了? “妈,你没看见那男的送大姐回来坐的车吗?那车杂志上说了,最低配置也要一千多万呢。还有呀,你看他走的时候是坐在后座的,开的了这么好的车,还请的了司机,一定是个超有钱的人。 呀,妈,你说大姐男朋友的家里同不同意呀?会不会棒打鸳鸯呀?家里会不会有个妈妈,然后还有几个特别招他妈妈喜欢的表妹呀?还有门当户对世交家的小姐。” “什么世交家的小姐?”林琳一开门就听到叶可爱在那里说的这句话。自然而然的问了出来。 就她所知,叶家连个亲戚都没有,上哪找什么世交呀。 当初叶妈和叶爸可是在七几年的时候偷.渡到香港的,然后非常幸运的赶在新政策下来前的最后一批拿到了香港的居留权,成为了香港人。 叶爸没的这些年里,家里除了邻居就真的没有什么人来了。这世交什么的,估计是电视剧里的吧。 “大姐,我们在说你男朋友呢。”看了一眼叶妈的脸色,可爱吐了吐舌头,“妈不让我说呢。” 一边换鞋一边看了这娘俩一眼,“妈不让你说,那你就别说了。妈,什么男朋友?” “妈,你看大姐还不承认。我跟妈刚刚都在阳台上看到了。” “大晚上的不睡觉,你和妈站在阳台上干什么?” “我陪妈看电视,然后妈去给我倒水,顺便往楼下瞅了一眼,就看见你从一辆豪车上下来。” 林琳好笑的瞪了可爱一眼,“是妈陪你看电视吧。可喜呢?” “跟同学露营去了,说是告别仪式。大姐,你别顾左右而言他,你快说说,刚刚送你回来的是不是你男朋友。若不是你男朋友,又怎么还那么,那么绅士呢。” “就是因为不是男朋友才会那么彬彬有礼,讲究个绅士风度呢。”林琳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懒洋洋的怼了这么一句过去。 “可人呀,那今天送你回来的男孩子是谁呀?他是不是在追你呀。”叶妈其实也是着急着长女的婚事的。 长女这些年为了养家已经很辛苦了,就算是有过几场拍拖,男方也因为她们家的事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现在家里已经不缺钱了,那么长女的婚事就应该早点想了。 看到叶妈和可爱这一副八卦的样子,林琳想了想,然后说道,“我们也是刚刚认识,以后是什么情况,我也说不好。不过现在还不是那种关系。” 叶可爱嘻嘻一笑,“我知道了,他还在追大姐是不是?” 哪有?不过欧海文的言谈举止以及眼神倒是都有那方面的意思。 不过现在才哪到哪呀,以后的事情慢慢看就是了。 “好了,你个小人精。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的。都这么晚了,快去睡觉吧。对了,妈你要带走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回头你们走了以后我便找人重新收拾房子呢。” “哎呀,都是用了几十年的老物件了。一说丢掉哪舍得呀。可是这些东西要是带到加拿大去,东西不值钱,运费贵呀。要不,这房子就先别收拾了,反正收拾出来,也没人来住。”用了那么多年的东西了,她真的舍不得。 “行吧,我知道怎么办了。不就是这些东西嘛,妈,你好好收拾收拾,我在加拿大买的房子倒是有一间地下室,到时候都放到那里去,”就算是现在没有地下室,她也有办法在叶妈她们到达加拿大前挖一个出来。 既然那些东西是她喜欢的,那她就都送到她跟前,也是她的孝心。 “你这孩子,竟说胡话。快去洗个澡,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呢嘛。”她们娘仨是没什么事情了,可是可人还要留在香港工作呢,总不好一直请假。 林琳听了一笑,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跟叶妈道了声晚安便回房间去换衣服,然后出房间去洗澡。 林琳这里一夜无话,无梦到天亮。而住在半山富人区别墅里的欧海文却失眠了。 他交过不少女朋友,也认识不少女孩子。可是今天的这个女孩却给了她一个全新的感觉。 虽然不过见了三次面,只吃过一顿饭,可是林琳给欧海文的感觉非常的好。 无论多么美好的语言都无法形容林琳留给欧海文的印象。 那个女孩真的很优秀。 很优秀。 可是让他注意到她的,却不单单是这份优秀。 是那种久违的悸动。 和她在一起,只是简单的说着话,聊着天,东拉西扯也能让他感觉到那种轻松自在。 欧海文双手插在裤兜里,后背靠在卧室阳台的墙上,看着漫天的星辰,不自觉的笑了。 ...... “叶可人,坐电梯吧。”杨光一把拉住跑向楼梯的林琳,语速飞快的建议道。 第171章 第一百七十一章 今天一早林琳来警局上班,还没做什么事情,就收到了pnc出勤的传呼,于是第一时间回复了传呼台自己到达的时间后,便连忙收拾了一下出勤的背包,去跟莫家聪说了一声就离开了办公室,然后就在走廊里碰到了要做电梯的杨光。 “噢。”有电梯坐,林琳也没有拒绝。就算是电梯有着千万之一的概率会出现一定的故障而阻止他们去现场,林琳觉得这也是个理由。 快走两步,踏进电梯,看着杨光飞快地按了两下关门键,林琳便抬头看着电梯楼层指示条。 话说今天是她成为谈判专家后,第一次接到案子呢。虽然有些兴奋,但是也没有多兴奋。 不过感觉杨光倒是比自己更兴趣一些。 也许通过救助别人,杨光会真正的站起来吧。 电梯不过几十秒就到了一楼,和杨光一起背着个包冲出警局,杨光准备打出租车去现场,而林琳正好看见警局门口停着一路警车。 于是连忙拉着杨光去了警车处,请开警车的同事帮忙送她和杨光过去。 是个义务部门,打出租车出勤虽然是给报销车费的,可是他们刚刚成为pnc,就要找彭国栋签字申请报销什么的,感觉还是有些个怪怪的。 原来的pnc对于成员的要求非常高,而高级别的成员呢,一般都会有车补,油补,所以也就不在乎这点钱了。 可是林琳和杨光是pnc成立数年以来唯二的两个员佐级谈判专家。所以在福利和待遇上那还是沿用着原岗位员佐级的待遇。 当然了,她不差钱,但也不能因为不好意思就不去报销让自己吃亏。可是也不能给人留下个斤斤计较的印象。 而且报销走手续其实也麻烦,所以林琳想着,合适的交通工具真的是有必要弄上一辆的。 坐着警局的车,林琳与杨光一路畅通无阻竟然比其他人先到了案发地点。 一听到是一个租房客因为房东太太加租而拿刀威胁房东太太和两个孩子的事情,林琳无法控制地向天翻了个白眼。 虽然很不淑女,但是林琳实在是控制不住了。 我去,这都是什么事呀。 嫌房东不好,你可以换房东。嫌房租贵,你也可以换房子租,这么作,这么闹你是为哪般呀。 “当事人是男人,由我来作谈判,你做策略员。”一听完现场警员同事的说明后,杨光毫不犹豫的对林琳说道。 林琳略一皱眉,非常想到化身‘xxx有话要说’中的xxx狠狠地骂醒他。不过杨光的话说的也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还是冲着身为女人的房东太太。她身为女人还是不要去刺激他了。 “嗯,我去问下情况,你先安抚住当事人。” 随后杨光向门边走去,林琳转头去仔细问询先来的警员以及附近的邻居。 不过十几分钟,林琳就拿着本子走了回来。 站在房中视线的死角,林琳靠着墙,将写了字的便签本举到杨光的视线范围内。 ‘当事人叫国邦,是一名......你可以问他在这里住了几年了?房东一共加了多少回房价?’ 杨光看了字,犹豫的看向可人,这么问不是让当事人又回忆起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吗? 林琳小幅度的点头,然后飞快的在便签上写下一行字,‘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现在已经不是涨租降租的问题。就算是此时说服房东以后不涨租,难道房东还会愿意将房子再租给这么一个人。 若不现在将矛盾转移,此时压下来,将来也有可能会被报复。’ 看到杨光还在犹豫,林琳的不耐烦越来越明显。早知道刚刚就她上了。 想到原著中杨光出的那个主意,表现上看起来是将问题解决了。可是更深层次的矛盾还摆在那里。 当事人虽然是挟持了房东太太,可是按着没有伤害人的前提来定案,最多也就是判个一两个月。那还是最多的情况下,一般这种事情,如果被挟持的人不追求,也不过是交一定的罚款就可以保释出去的。 一个加租就可以引发这人的暴虐性,若是等他出来,房东太太不肯将房子租给他,或是已经将房子租给了别人。事情就可能会演变成流血事件。 “国邦是吧。我是杨光,我是谈判专家,我是来帮你的。请问你在这里住了几年了?房东太太一共加了几次租了?现在房租是多少呀?” 杨光毕竟还是新手,此时就算有自己的想法,可是见林琳坚持又自信的模样,还是按着林琳的指示问了出来。 而这种妥协,是那半个月的试训打下的底子。 拿着小刀拽着房东太太的房客国邦一听到杨光这么问,先是痛骂了一阵房东太太的无良缺德,然后又开始细数了这些年,房东太太隔三差五就要加租的事情。 杨光看了一眼林琳的便签,然后又继续问道,“那国邦为什么还要住在这里呢?房东太太这么加房租,是不是房租已经比其他的地方贵太多了。那你为什么不搬走呢。” “...因为,因为,因为别的地方更贵呀。”国邦想了想,痛苦的说了出来。 “噗嗤”一声,林琳听到这话,实在是没忍住。 杨光听到这话也无语了,他是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好了。刚刚那情形说得好像房东太太怎么怎么十恶不赦似的,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回事。 这思维还真的不能按着他刚刚想的那样,让房东太太保证不加房价就能解决的。 “当事人是独自一人生活,没有长期稳定的工作。你可以告诉当事人,警方可以给他介绍一份长期稳定提供住宿的工作。” 杨光听到林琳小声的话,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琳,“什么工作?” “更夫。” 一说到更夫,杨光立即想到了前几天在内部网里看到的慈云山警察宿舍那边缺少一个更夫。现在一听林琳这么说,杨光果断猜想就是那里了。 将这么个人放在警察宿舍看大门,真的好吗? 大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呀! 杨光在心里吐槽,但是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办法。于是转回头看向房里的国邦时,却是一本正经,语气真诚。 反正那内部网上也没说不能有案底。 那国邦一听,他这么一闹,竟然可以找到一个免费提供宿舍的工作?实在是诧异极了。于是当下也不多做考虑就真的放走放了房东太太和她的两个儿女。 虽然后续工作还有的忙,可是这总比将这国邦用一纸合约牵绊住要强了许多。 其实房东太太也不容易吧。 房子是她的,她想加租那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加租加成这样,那是真够倒霉的。 事情闹得那么大,以后街访邻居怎么看她呢。 待国邦出来后,其他负责此事的警察便将人带走去做笔录和定案了。而这个时候一直在不远看观察两人头一次出任务的彭国栋拎着pnc工作箱也走了过来。 他向林琳伸出手想要看看林琳在便签上都写了什么。 林琳看到他的示意,便将刚要装到背包里的便签本递了过去。 “叶可人,如果是你谈判,你会怎么做?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容易激怒当事人,让事态走向不可预期的地步。剑步偏锋也不是不行,但是一个掌握不好就会让事态更加的严重。我们要的是谈判专家,是以最稳妥的办法将案子解决的人。” 面前的叶可人,谈判的风格非常的彪悍,通过在学校的几次测试,以及今天这本便签上的留言,就可以看得出来,叶可人是个心智及其坚定的人。 可是他是真的害怕哪一个不注意,或是分寸没有掌握好,就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说句实在话,彭国栋曾经还做过一个梦,梦里的情况他还清晰的记得。 说是有一位当事人要跳楼,叶可人去做的谈判,没有说两句话,叶可人直接叫人家别犹豫,赶紧跳,别耽误她下班的时间。 梦里的他非常生气,然后在训斥叶可人的时候就醒了。 醒来又发现老婆大半夜的不睡觉,还在跟那个mary在聊什么感情问题。 唉,这女人呀,他就从来没有弄懂过。 像叶可人,像简洁,像...文静。 “...我明白彭sir的意思了,下次我会注意。” 林琳说明白,说下次注意。但是她却没有保证下次不会这样做。彭国栋听了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点点头放过林琳不提,又去看向杨光。 他对于杨光今天的表现,还算是满意吧。“嗯,还有一些不熟练,回去再想想这一次的谈判有没有更好,更快的解决办法。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用工作来让他软化的。” “是,彭sir。” 做为一对新人,今天两人的表现也算是出彩。于是彭国栋也不在说什么,问了两人是否都回警局,如果是,就捎他们一路。 林琳与杨光对视一眼,连忙点头谢过。一起出了居民楼,坐着彭国栋的车回了警局。 也许是因为有彭国栋在的原因,三人一路都没有说话。 不过刚到警局门口,林琳就看见等着自己的两拨人。连忙跟彭国栋打招呼让人停车。 杨光见叶可人下车,他自然也不愿意留在车上与彭国栋相看两相厌。于是也下了车。 “阿文,你怎么过来了?还有家全,你们怎么凑到一起来了。” 尚不等欧海文说话,家全就对着林琳笑了。“可人,你昨天不是说要找我帮忙的吗?我今天辞了工作就过来等你了。警局的人说你不在,我在门口就碰到你男朋友了。你男朋友人真好,还给我买吃的。” “男朋友?”杨光诧异地叫了一声,“叶可人,你原来真的有男朋友呀,我还以为,以为,” 杨光看了一眼欧海文,又看了一眼家全,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欧海文还是听明白了一些事情。 林琳此时也同样地看一眼欧海文,然后再看一眼皱着眉头的家全,没好气的笑了。 真不明白杨光是怎么想的,齐家全不能受刺激,干嘛还要整这一出。 “杨光,家全叫我可人,你叫我叶可人。这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又不是什么好朋友,我干嘛要介绍男朋友给你认识呀。你说是不是家全?” 家全连连点头,本来他心里就对杨光有意见,一听这话,非常骄傲地说道,“可人说的对。我和可人是好朋友,她介绍男朋友给我认识,哼,就不给你知道。” 杨光:“......”说的好像他多稀罕似的。不过,这个真的是叶可人男朋友吗? 第172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 杨光虽然脸上一副不稀罕的样子,心里却是有些个不舒服的。 叶可人的这副身子长相清丽,再加上林琳气质出众,自从警民关系组搬到油麻地警署后,或多或少的,原来的叶可人与杨光就有了一定的接触。 再加上后来林琳参加pnc试训,与杨光的接触就更多了一些。 半个多月朝夕相处,两两组队的接触下来。杨光对林琳是产生了些许好感的。再后来他们一起考上了pnc,杨光就觉得应该进一步发展时,齐家全竟然找了来。 周一的时候听到林琳说有男朋友,还以为是在糊弄齐家全,哪里想到周四刚出勤回来就真的看到了叶可人的‘男朋友’。 女人更了解女人,而男人更了解男人一样。欧海文看林琳的眼神,骗不了杨光。那就是一个男人看自己喜欢女人的眼神。 杨光看到了欧海文的情谊,欧海文自然也没有错过杨光眼中的失落。杨光刚刚一瞬间的眼神和表情被欧海文看在了眼里,于是对着杨光笑着伸出了手。 “你好,杨警官。我叫欧海文,是可人的男朋友。我们家可人平时有赖你照顾了。” 杨光看着面前伸出来的手,怔了怔,然后扬起了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握了上去。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同事嘛,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杨警官太客气。” 林琳:“......”这上岗上线的,可真够积极的了。 半晌,林琳左右看了看握个手半天不松开的两人,摇了摇头。 “家全,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进去说一声,然后领你去上工的地方。对了,你的行李是不是还在你婶婶家里,我们还是先去你婶婶那里将东西拿了再去。”这样一趟就完事了。 齐家全举了举手里的玻璃丝袋子,笑得好不得意,“不用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跟婶子说了,婶子可高兴了,还是她帮我收拾的东西呢。” 齐家全的婶子一听齐家全找到了供吃供住的工作,高兴的差点没有跳出来,连忙找了个袋子将家全的东西以及她看着不想要的东西给装了起来,让齐家全直接拿走,以后没事也不要再回来了。就算是有事,最好也别回来。 齐家全人实诚,不愿意将人往坏了想。可林琳一听这话,却是完全明白的。 不过想到家全毕竟是人家养了几十年的,没功劳也有苦劳。何必再去计较这些事情呢。 以前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都说齐家婶子怎么怎么样,其实在林琳看来也不过是个嘴碎脾气又不好的小市民罢了。 帮着大伯哥养着一个智商有缺陷的孩子,一天两天还好说,可是这一养就是二三十年,在生活压力那么大的情况下,她对家全没有对自家儿子好,说真心话,她能够理解。 别的不说,若是家里来个亲戚,住上三五天的,你还能热情的招待,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你的热情就消退了。若是住上个把月,你就要不耐烦了。那要是住上二三十年呢。 在只有付出,根本看不到回报的时候,是个人估计脾气都不会太好了。 这种人,有功有过。可是不能因为过就抵了功。就算是饥一顿饱一顿,齐家婶子不是照样把齐家全养到了这么大吗? 所以此事,林琳并不多做批判。倒是杨光心中对于自己对齐家全的不耐烦有了一丝悔意。 都是有过寄人离下处境的,他最能体会那种感觉。 他还好,他还有一个亲妈妈。而后爸对自己虽然比不上其他几个亲生的,但是也不错了。而家全呢,小小年纪,无父无母,投奔叔婶过日子。 他当初真的是个混蛋,他应该多一点耐心的。 就像是面前的可人,刚刚他已经听说了,可人重新给家全找了一份工作。 是在养老院里做护工的。 养老院的老人们需要陪伴,而家全需要有一个人让他靠近依赖。 抬头看向面前的可人,她确实比自己强。 杨光怎么想的,林琳不关心,此时看到这个装行李的袋子,林琳又想到了她空间里的那两个当初刚来时收拾出来准备参加试训的袋子。 难道这部电视剧里的人,都喜欢这么装行李? 欧海文知道地上的那个袋子就是他今天出现在这里的借口,噢,不,是理由,于是欧海文看了一眼阿泉,阿泉会意,直接拎起袋子向车后面走去。 然后回来的时候,直接揽着家全的脖子将人安置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后面的座位那是给他们家少爷和叶小姐座的,他们俩个大电灯泡还是留在前面照明吧。 阿泉和家全上了车,林琳将pnc出勤的那个背包交给欧海文让他帮自己拿着,然后便向警局里跑去。 最近她的顶头上司神色有些个不对,林琳估计那场带着朋友老婆私奔的旅途就要开始了。 既然这样,她还是可以多出去走走的,反正他们警民关系组也不是纯粹坐办公室的。 咦,刚想到这里,她才想起来她把慈云山重案组的人给忘记得一干两净了。 昨天监听设备出现了问题,怎么从昨天到现在这些人也没有给自己来个电话问询一下呢。 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 林琳刚想到这里,钟sir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喂,是叶可人吗?我是慈云山重案组的钟sir。”钟sir在那边有些焦急的声音毫不掩饰地自电话中传出来。 “钟sir你好,我是叶可人。”声音不太对劲,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林琳这么问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向警局外面和杨光互相说着话的欧海文,不会是这家伙做了什么吧。 “你和那个欧海文还有联系吗?” “...有。”他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并且看着她在打电话。 “那很好,关于监视欧海文的行动,就全权交给你了。在我们回来前,务必不能松懈。” 回来前? “钟sir,你去了哪里?”这还有案子在呢,怎么出去了? “昨天晚上我们开车回慈云山警局路上遇到了堵车,然后就睡了一觉,等想来的时候,就发现天还没亮。于是又睡了一觉......” 昨天一帮人在欧海文送林琳回叶家后,就开着那们那辆车准备回慈云山重案组,在码头那里正好遇到卸货堵车,于是他们就停下来等了一会儿。 然后等的时间长了一点,几人就陆续睡着了。等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车窗外面还是黑的,以为还没有过多久,几人就接着睡。 一直睡到今天早上七八点钟了,大家才发现在什么不对劲。下车一检查,好嘛,他们昨天开车直接开进了人家的贷运集装厢里。现在厢子被从外面封着,但是能感觉到地面的晃动,他们应该是在海上。 费了九牛二虎的劲,终于在集装厢上打开了一个洞,可是他们的集装厢在里面,他们只能通过两个集装厢之间的缝隙看到一点光线。他们大声的呼救也因为重重阻隔而无人听到。 一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分批打穿集装厢,也幸好其他集装箱里装的东西都是吃的和水,不然他们可能就要成为香港首批被饿死的重案组警员了。 等到听钟sir说完,林琳用脚跟想,也知道这事是谁干的了。 真够缺德的。 “钟sir你没有打电话去报警吗?” 怎么没有报,不过跟本没有要相信他的话。然后好不容易有人相信了,可是众人都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何谈救援呢。 当今之即能做的事情就是等了,等船靠了岸,等有人来卸集装厢,不然他们是没有办法了。 因为最后一点能弄开集装厢的工具也已经报废了。 “手机就要没电了,你一定要完成交给你的重要任务。”那一头的钟sir听到手机没电的提示音,连忙说了最后一句话他认为很重要的话。 林琳看着已经挂断的电话,轻轻地吐出了一句,“yes,sir。” ...... 挂了钟sir的电话,林琳正好走进他们警民关系事务组。 将齐家全的事情跟莫家聪说了一声,又说了一会就回来,林琳这才转身往外走。 “可人,等一下。”林琳还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莫家聪就叫了声。 “什么事,莫sir。” 莫家聪叫住林琳后,又有一瞬间的后悔。可是看到林琳一副疑问的表情,想了想才说道,“钟sir那边的案子怎么样了?” 林琳摇了摇头,“没有什么进展,现在连钟sir都离开香港去办别的案子去了,我估计他的这个案子只能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再办了。现在只能搁浅。” “嗯,这样呀,对了,你昨天去xxx路上的那家意大利餐厅了吗?我昨天好像在那里看到你了。” 一听这话,林琳就笑了。原来叫住她是为了问这个呀。“莫sir真是会说笑,钟sir昨天一包泡面就将我打发了,还吃什么意大利菜。我倒是想了。” 莫家聪听到林琳这么说,算是彻底放下了心。 原来真的是自己看错人了。 又简单地说了两句,便将林琳打发走了。 反正莫家聪也明白,既然林琳成了pnc,他们警民关系组的工作就只能排在pnc后面了。 从警局出来,正好看见杨光往里走。林琳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呼后,便朝欧海文走去。 打开车门,请林琳上车。然后又走到另一面,再自己坐上去。欧海文一套下来行云流水。 “你准备让钟sir他们飘多久?”待车开起来,林琳似笑非笑地问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一听这话,便笑了。“我昨天临时捐了一批生活用品去非洲。路上慢慢走,来回也就三个月便能回香港。” “真不愧是文少爷呀。”这手段使的真是好。不声不响的,就让人招了罪。 不过那一群喜欢捣蛋的人不在香港,至少她耳朵也能清静清静。 “过奖了。”再好脾气的人在知道自己无缘无故的被监视都会生气的。 看出林琳眼角眉捎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欧海文才算是真正放下了心。 他不想惹她生气。 半晌,看到林琳确实没有生气的样子,她还特有心情地回答着前面齐家全的常识性问题,欧海文才轻声问道,“你,为什么不生气?” 第173章 第一百七十三章 “我为什么要生气?一个笨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能让他们免费出去玩一圈,也没有什么不好的。”顿了顿,林琳又说道,“况且这件事情,你有权利生气,以及去小小的报复一下。” 警察不能因为你怀疑谁将来可能会犯罪,就可以对谁进行监控,然后侵犯别人的隐私和自由,进而欺骗别人的感情。 卧底,打入敌人的内部。这也许是最快拿到敌人犯罪证据的办法。可是在卧底的过程,想要让别人相信自己,那也是要付出心力智力和感情的。 真情假意,真的就没有人感觉到吗?还有在卧底的过程中付出去的感情就真的都是假的吗? 所以,林琳敬佩那样的人,却也不愿成为那样的人。 “我爸爸出身黑道,就算是再洗白,我们的手中也要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我想你能理解我的,是吗?” 欧海文说到这里,有些忐忑。他说过不会接手父亲的家族生意,可是他这样的出身,手中又怎么可能不留下一些力量,来保护自己呢。 这个社会,如何能没有保护的力量呢。 可是他就怕她不能理解他,进而误解他。 “嗯,我明白。”这很好理解的,她又不是真善美的二百五,这种事情很常见。 看到欧海文的眉头还在轻微的皱着,林琳想了想,又笑着说道,“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们黑道什么吗?” 欧海文听到这话,有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看着林琳,然后才轻轻地问她是什么。 “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就算是没命了,也不过是碗口那么大的疤。我喜欢你们这种做事风格,感觉特别的爽快。” 欧海文先是轻笑出声,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你真的不像是一个警察。” 林琳俏皮的眨了眨眼,双手向他一摊,“你能找到一个不要求学历,工资还这么高的工作吗?我当时需要养家,警察是个高收入工作。” 欧海文点头,更加的心疼面前的姑娘。 那么博学,当初上学的时候,成绩一定非常的好。 听完这话,欧海文再看着林琳时,发现林琳已经将头转向一旁,淡淡地看着车窗外飞快倒退的景色。 一股为面前女孩心疼的情绪在发酵着。 再看看车窗上的侧脸,他知道他心里有面墙塌了下来。 不过才见过四次面,为什么她就可以让自己毫无防备呢。 还有,她为什么会相信自己呢? 就如自己相信她一般。 林琳看着车窗发呆,欧海文看着林琳发呆。一时间车里非常的安静,家全有些奇怪的回头看去,然后歪着头不解地看着后面的两个人。 “可人,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家全坐车坐得不耐烦了,就想着要早一点下车去。 林琳回神,向窗外扫了一眼,看到一些明显的建筑标识后,才笑着说道,“再有十来分钟就到了。家全要是闷了,就闭上眼睛眯一会儿,一会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们就到了哦。” “噢。”真的好闷呀,大家为什么都不会说话,就是说刚刚那些他听不懂的话也好过现在这么安静。 看到家全转回头继续扣车窗玻璃,林琳似是累了一般,闭上眼准备闭目养神一会儿,而这个时候,欧海文却悄悄地伸出了手。 他想要握住她的手。然后, “啊!疼,疼。” “少爷,怎么了?”阿泉在前面开车,听到欧海文的痛呼声,一脚踩住了刹车。然后一脸紧张的回身向后望。 “我,我没事。你继续开车。”欧海文用左手包住右手,疼得直抽气。 “抱歉呀,下意识的反应。”林琳对自己还是有分寸的。刚刚欧海文一下子用手握住她的左手时,她虽然下意识的一个小擒拿手将他的手给掰了一下,但是她可以保证没有伤筋动骨。 唉,反应慢了,是要出人命的。可是这反应快了,好像也会让人出人命。 不过此时的她,早就可以控制自己的力度了。至于欧海文为什么会疼成这样,那只能说明欧家的文少爷身娇肉贵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林琳笑得好不温柔地说了句,“漂亮姑娘身手好一些,总是安全一些,你说是不是?” “...是。”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不过还真的很少人这么自信的说自己漂亮。 “我觉得我长得挺漂亮的,你不这么认为?”看到欧海文的神情有些个勉强,林琳扬眉再接着问他。这可是原则性问题,回答不好,就吃了你。 “...不,你很漂亮。”这是真心话,可是欧海文却有一种被强迫的感觉。 这还差不多。得到了满意答案,林琳才想着看一看欧海文一直揉着的手。 “手还疼吗?”一边问一边伸手过去向欧海文探去。 欧海文下意识的向后缩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面前的姑娘不是想要打他,于是乐颠颠的将手伸过去。 “另一只。”把没受伤的手伸过来干什么,敲诈她呀。真是个呆子。 “噢,噢,给。” 一只手握着欧海文的手腕上方,别一只手在手腕处来回揉捏。稍稍用了一点内力,手上带着一丝热气,可以更好更快的缓解扭伤。 就这样回来弄了十几下,林琳才双手放开。 “差不多了。没什么大事,过一会就不疼了。我没使什么力。不过,你刚才” “我没别的意思。不是,我是有别的意思,不,不,不,我是没有别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欧海文不等林琳把话说完就打断了林琳的话,可是他打断完以后,自己又开始语无轮次了。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别整的跟纯情小生似的,好像真没谈过恋爱一般拘谨紧张。糊弄谁呢,你那前女朋友还时刻的举着枪嘞。 “我” “少爷,叶小姐,我们到了。” 欧海文刚要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倒出来,阿泉就一边停车一边出声打他打断了。 “呵呵,家全,我们下车了。”看到被噎在那里不上不下的欧海文,林琳笑眯眯地叫着家全下车了。 欧海文见到林琳和家全下了车,郁闷地用拳头捶了捶车座椅,然后叫上一声阿泉也跟着下了车。 下车后,林琳便带着家全和那两人一起往养老院里面走。在院门口碰见了一个工作人员,林琳便向他打听院长在什么地方。 院长那里她早就打点好了,所以她一到,院长就将家全接收了过来。 养老院的院长,为人非常的不错,在这里服务多年,口碑一直很好。林琳联系她的时候,就把家全的情况说了,那院子在弄明白了林琳的意思,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家全来这里工作。 家全抱着他的行李一边跟着其他工作人员走,还一边回头挥手向林琳告别。 林琳一直站在那里,家全每挥手一次,她也同样的挥一次手。一直到家全走过了拐角,再也看不着了,林琳才把手放下。 然后回头与院长告辞,转身走出养老院。 而一直默默跟着她的欧海文却在林琳的身上感觉到了一股难以言说的低落。 “这世上,其实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为你好’。自以为自己是对的,以‘为你好’为理由,去干预别人的事情以及人生。我以前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是现在的我,又跟这些人有什么区别呢?” 她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很对,她同情家全,所以不想让家全因为种种事情,被人排斥,被人误解,最后又跑到天台去。 她相信好运并不会一直陪伴着家全。如果下一次家全出事时,出勤的不是自己,那么是不是就要走上既定的命运? 她不想家全那样离开这人世间。 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对家全,是不是真的是好事。 自古福祸相依,人间不至的事情,也许就在阴间。 神鬼妖的世界走了一圈后,林琳此时想的却是会不会耽误家全将来投胎的福份? 这么留下家全,就真的能救得了他的命吗? 这么做就真的是对他好吗? 一时间,林琳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 “我...可以抱抱你吗?”欧海文看着面前情绪低沉的林琳,心中有着淡淡的抽痛,他想要将她抱到怀里,温柔呵护。可是又害怕唐突了佳人。 那么久了,林琳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要求。有些诧异,又有一份天外而来羞涩。 她都多久没有这种难为情的感觉了。 什么时候男人都会有这么‘绅士’的请求了? 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直接上手,难道还怕她将他暴打一顿不成? 这样的要求,真的好不习惯。 这让她拒绝呢,还是大方的来一句,‘你抱吧’。 就在林琳囧得不行的时候,汽车渐渐的驶入了市区的一条车辆很少的街道。 “咦,怎么到了这里。这是什么地方?”车子在一家门脸装修很有时代特色的大门前停了下来。林琳见此,诧异地转头问欧海文。 “这是一家私房菜馆,里面的饭色都非常的不错。现在正是下午茶的时间,我们去吃些东西吧。”欧海文想到林琳今天的行程,他算了一下,感觉林琳今天的中餐一定是没有吃。所以才想着找个地方带着林琳吃点东西。 当然了,这是上车前他就吩咐好阿泉的。 “噢,还别提。你一说,我还真的有些饿了。对了,阿文,你中午吃饭了吗?” 欧海文轻微摇头道,“本想着约你一起吃中餐的,没有想到你不在警局,之后,”欧海文耸了耸肩,没有往下说。 不过他没说,林琳也知道之后是什么了。 不就是在警局门前遇到了家全,然后又遇到了回警局她和杨光。最后又送家全去养老院嘛。 “来而不往,非礼矣。那今天这顿,我作东?” 欧海文眼神一亮,点头赞同。“来而不往,来而不往。” “呆子。” “呵呵。”这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下了车,林琳踩着三寸高跟的小皮鞋,跟在欧海文身边走了进去。 一顿饭吃得极是舒心,不过回到警局后,这份舒心就打了折扣。 说真心话,林琳没有想到不过一个中午整个警队就传出了她榜上大款的消息,这也太不矜持了。 尤其是小冰姐,知道她鸡婆,却没油想到她这么鸡婆。 她与欧海文之间还差一层窗户纸,今天她给了他暗示,他也听出来了。虽然话未明说,可是两人之间也算有了某种默契的约定。可若是现在传闻让他听到了,自己多尴尬呀。 林琳哪里想到她还在这里尴尬呢,欧海文订的花就送到了警局。 这下子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这是诚心不让她拿乔呢。 第174章 第一百七十四章 林琳与欧海文之间的关系就在林琳舍不得拿乔的时候确定了下来。 林琳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却也不是无缘无故发脾气,然后做事无厘头的人。 两个人理性中伴随着感性的情侣关系就这么展开了。 理性的人在一起就会少了一些激情,可是这种平淡中带着淡淡的温馨却不是方丽娟可以带给欧海文的。 星期五,因为叶妈仨人要坐的飞机,被临时调整了出航时间,所以将近半夜的登机时间,也让林琳白天照旧上了班。 ……然后她就又被人叫到了办公室。 “我听说,你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准备辞职回家做少奶奶去了?”彭国栋想到最近的留言,就没有办法做事不理,于是趁着今天有时间就将林琳叫了过来。 林琳听到彭国栋这么多,满头的黑线。 这是哪跟哪呀。 “彭sir的这种假设,我也是头一回听说。就在您这里。” 彭国栋点了点头,没错,面前的丫头那么拽,确实不会做那样的事情 心中也觉得这才是他知道的叶可人。 “对于工作这方面,你没有别的想法是吗?”pnc招上一个人来,忒不容易了。若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就这么走了,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对于工作,我想要调到档案部门去。一来,我想要平稳有规律的生活以及可以发挥自身能力的工作。二来,档案室的工作也可以让我有更多的时间来兼顾pnc这边。” 想到那位时不时在走廊里碰见的黄sir,林琳就对莫家聪的离职颇有怨言。 那位黄sir的性格实是让人不敢恭维,他就不能晚一点带着有夫之妇出国吗? 彭国栋听说林琳依然没有来重案组的想法,有些遗憾。不过对于林琳去档案室那种在他看来纯粹就是养老的部门,更加的生气。 但是转念一想,这也是有好处的。至少pnc出勤的时候,档案部门是没有理由留下人的。 “我有与档案组的刘sir还有些交情,回头若是有机会,会帮你说一声的。” “谢谢彭sir。”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 晚上,欧海文来接林琳。不过两人也没有多呆,只是坐在车里聊了会天,然后欧海文就目送林琳回了叶家。 两人才刚刚交往,林琳还不想这么快就见家长,所以就是今天晚上去飞场的事情,也没有要欧海文帮忙接送。 回到家,林琳换了身衣服,便坐在沙发上跟一直在查看行李的娘仨说着话。 今天晚上,由于林琳的坚持,所以叫的外卖。叶妈不用张落晚饭,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或是坐下来说说话。 一时,外卖送来了,四人放了餐桌,静悄悄地吃了起来。 女人都是感性的,之前无论多么的想离开,到了即将离开的时候,心中的不舍也快要将人整个淹没。 “大姐,你自己真的能拿得了这么多的行李吗?”二妹叶可喜看着满客厅的箱子,有些犹豫着要不要真的将东西都留下来。 “没问题的,你们只要一人带个小小的随身包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都交给我,我坐的那个航班,我有认识人。放心吧。” “噢,那大姐,你一会儿真的不用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吗?我们一起走吧。” “别,别。你们的飞机是晚上十点多的,我的是凌晨一点钟,我那么早去机场,也没地方呆呀。” “那可人呀,这些东西你一个人怎么拿下楼呀?” “哎呀,妈。你忘记了,大姐不是有男朋友了吗?有事男朋友服其劳。”叶可爱的爱情小说以及八点档电视剧满分,所以时刻都在想着这些事情。 林琳斜了一眼可爱,这才转头对叶妈说道,“嗯,放心吧。会有人帮忙的。” “妈,你看,让我说着了吧。大姐还不承认。哼。”叶可爱非常可爱的向林琳吐了吐舌头。 娘几个吃完饭,又说了一会儿话,眼看着就要到出发去机场的时候了。林琳之前就为这娘仨订了一辆接送机场的出租车,刚刚那司机也说马上就要到楼下了。于是,林琳就站了起来,将娘仨的随身包拿了过来。一一递了过去。 “再检查一下,身份证,护照,机票,□□,钱包,是不是都带上了?” 林琳说完这句话,家里的三个女人就都开始检查自己的包。 按着林琳的思路,这娘仨背的都是斜跨包。 就是那种背起来会放在身前的包。 这种包背在身上算是最安全的一种了,包在前面,即防了小偷,也防了其他。 首先检查完的是叶可爱,然后是可喜和叶妈。 都检查完了,林琳才拿上手机和钥匙以及晚餐吃剩下的垃圾袋,送她们仨个去楼下坐车去。 看着仨人都坐上了出租车,林琳这才转身上楼。 上了楼,锁门,关窗,挡窗帘,然后上床睡觉。 睡得半梦半醒间,林琳接到可喜打过来的电话,说是她们已经登机了,头等舱的票真的是太豪华了。可爱头一回坐飞机高兴坏了,正在那里东看看西看看呢。叶妈也坐在了位置上。她们马上就关手机了,先跟她报备一声。 林琳迷迷糊糊的听了,然后在电话挂断后就又接着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这才睡清醒过来。 洗漱后,又吃了点东西,林琳就开始收拾叶家屋子里的东西了。 先将客厅里的所有东西都收到空间佛珠里。几个大箱子都收好后,又转头去收拾叶家所有的家俱摆设,从里到外走了一圈后,除了窗户上的窗帘还在那里挂着,叶家整个被林琳搬空了。 就连刚刚清空的垃圾桶,也没有被丢下。 都忙完了这些后,林琳就将叶家电源,水源,煤气等整个都关了。 然后幻影移形地去了加拿大她前些天购买的那套学区房。 走上二楼,先将几人的行李放在走廊里,然后才下楼到厨房附近,林琳准备在这套房子里仔细地弄个地下室,将叶家的东西都按着叶家的摆设摆放好,里面的灯和电线也都接好了,原来有窗户的地方,林琳也在那个位置弄了个窗户框,框里贴着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景色正好是叶家对面的居民楼。 在窗户框的四周装了led灯管,只要打开开关,就会有‘阳光’照进来。至于阳台她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按着弄窗户的办法,整个贴照片了。 反正就是那个意思,给叶妈留着怀念用的地方。林琳觉得整成这样已经是这个时代出现的技术了。再弄下去,就过了。 叶妈她们的飞机是要中午才能到,而林琳忙完这些也是上午十来点钟了。于是林琳也不耽误,直接锁门出去,在家附近的道旁打了一辆出租车便去了机场。 现在机场那里都是有监控的,她实在是不好幻影移形过去。 路上有些堵车,不过还是在飞机落地前到达了机场。 虽然林琳给这娘仨买了头等舱的机票,可是飞机不比家里,睡得总是不踏实,娘仨的脸色都有些个青。 “大姐,你竟然真的比我们先到了?”之前林琳就说她坐的那辆飞机很有可能比这娘仨先到,她们还不相信,毕竟差了好几个小时呢,这怎么可能呢。 可是在出口看见自家大姐后,几人都不得不相信了。 “咦,大姐,行李呢?”几个说了一些路上的事情,叶可爱就发现林琳除了个小背包以后,竟然什么都没有。于是好奇地问了出来。 “等你发现,黄花菜都凉了。我在这里等你们,然后让人将咱们家的东西都送回家里去了。我把咱们家的东西都搬来了,估计现在他们都帮着收拾好了。” “啊,可人,那等多少运费呀?” “没花什么钱,都是认识的人。妈,你放心吧。我坐的那辆飞机本就是运货的。他机上这一次没有多少货,空跑也是跑,咱们家的东西,都的是私下里的手续,运费是直接给了机长的,所以比走官要便宜好多。而且还送货上门,帮忙安装呢。” 叶妈一听这话,这才放下了心。之前她还一直担心来着,现在看来果然在华人的世界里,有人就是好办事。 一时,林琳带着这娘仨出了机场,直接打车回了住处。到了住处,这娘仨又是惊叫连连的。 这套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房子,无论哪个房间都比她们在香港的房子要大。这以后她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独立的房间了。 而且每个房间都会有阳光照进来。 ......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将叶家这三口都安置妥当了。林琳明面上说是坐飞机回香港,实际上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直接幻影移形回了自己在警局附近的那间小套房。 收拾洗漱,然后上床睡觉。 睡觉前,还想着有些事情就是不能说。 她说她有个男朋友,经常出差。这回可好,她男朋友就真的出差了。 晚上九点半,按时按点的接了男朋友的电话,煲了数分钟的电话粥后,林琳才合眼睡下。 第二天,又是一个星期一。 一上午警民关系组无事,pnc那边也没有夺命连环叩,林琳一点一点做着手头上的工作,一直靠到了中午。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去餐厅吃饭了。可是林琳却吃腻了餐厅的东西,于是这一天,又是带的饭。 不过她带的饭,可不是什么咖喱。 只是一些荤素搭配的普通家常菜。 趁着办公室没有什么人,林琳拿出一台平板,一边看下载的电视剧,一边吃着饭。 将最后一口饭吃尽,林琳一个魔咒打过去,直接将饭盒清理干净。 然后收起饭盒和平板,准备趴在桌了睡一觉,然后就听到小冰姐咋呼的叫声。 “可人,可人,莫sir出事了,他被一锅热汤烫到了。我们下午要去跟进灭罪活动,你今天不用去那里,你去医院帮忙吧。” 林琳听到小冰姐的话,若有所思。 活该,这是渣男的报应。 第175章 第一百七十五章 林琳听了小冰姐的话,虽然心里非常的不以为然,但是脸上还是摆出了一副好担心领导上司的样子。 知道今天午睡是没戏了,林琳也没有抱怨,直接拿出自己的包,去医院看领导去了。 渣男为什么不被烫死呢? 自己好朋友的妻子,自己妻子的好朋友。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真特么够了。林琳想到莫家聪一边跟人彭国栋做着好朋友,一边与彭国栋的老婆你侬我侬,就感觉特别的反胃。 只要一想到彭国栋知道他受伤,就担心不已,特特让潘文静去照顾,林琳就觉得心寒。 莫家聪不差钱,而他这个职位和级别以及香港政府对市民的优待,看病是不需要花什么钱的。 林琳想到了莫家聪的待遇,就想到了那些没有钱看病的农民工呢。 ……世道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林琳到了医院,在病房那里看到了莫家聪,心下很不耐烦。 可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别的不说,莫家聪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自己不能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而全盘否绝了他整个人。 看到病房里没人,林琳用魔法定住了莫家聪,悄悄打了个魔咒到他身上,然后又喂他喝了半瓶烫伤魔药。 半瓶魔药,即不会让伤口全部愈合,也不会让伤口感染。而魔咒自然也是同等的效果了。 她不是圣母,只是回报莫家聪给她的那份善意罢了。 所以弄好这一切,又简单地说了两句,莫家聪表示这里没有需要林琳帮忙的地方,林琳便告辞离开了。 想来也是,过了今天,那位朋友的老婆就会比照顾自己老公还要周到的照顾他了。 离开的林琳,站在医院门口抬头看了看天。 她想她应该去给自己那位偶像送点吃食去了。 一个要强的,自小失去母亲,父亲又弄了一个没有血缘的弟弟,好不容易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又嫁了一个自以为很爱自己的老公,却没有想到日子会过成这样。 黑心闺蜜和老公出轨,这事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想了想,这个时候还在警局工作的简洁,林琳特意找了一家老字号煲汤的店铺,打包了一份补汤,外加两人份的饭菜,这才打车回了警局。 简洁是负责扫.黄组的高级督察。她们的办公室林琳之前去过,所以此时也没有多打听的就到了这里。 外面大公室里,一哥正带着几个警员忙着新抓来的嫌疑人,而透过百叶窗,林琳看着简洁也在低头忙绿着。 “当,当,当。”三声轻缓而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简洁的思绪,简洁一边用手按着眉头,一边示意敲门的人进来。 “madam,是我,可人。”林琳笑着进来,举了举手上的餐餐外卖盒,“中午还没吃饭吧,我从医院回来路过一家餐厅,味道很好,就给你打包了一份,趁热吃。” 简洁眉毛不自觉的皱了皱,“...怎么想起给我送饭了?”中午的事情她已经听说了,难道又是一个来当说客的? “没什么,您是领导上司,我这不是送礼拍马屁来了吗?就想着吃人嘴短,madam什么时候给我升职涨薪月。”林琳张嘴并未提及莫家聪的事情,而是开了个玩笑。 简洁见此,也非常风趣地说道,“哦,那我可要看看,这礼是不是也太轻了。我的马屁可不是那么好拍的。”莫家聪进了医院,此时简洁一点也不想提起他。 这一中午很多人都在提这件事情,给她打电话说这件事情的人也不少。简洁性子果断爽利,认准了的事情,是绝不会回头的。 所以就算是听说莫家聪被烫伤去了医院,也没有想要去探望的心情。 无论是离婚成为单身女人还是男人作死了她成为寡妇再成为单身女人,对于此时此刻的简洁都没有分别。 她是不会回头的。 就算是莫家聪死在她面前。 只是这个叶可人为什么会过来送饭呢?是莫家聪让她来当说客的还是别的什么? “madam,味道怎么样?” “嗯,汤很地道。菜也不错。”不吃不觉得饿,一吃起来竟然感觉胃口打开的样子。 林琳听到简洁这么说,直起身子越过办公桌,用手指在简洁的饭盒里拿了一块叉烧肉,笑眯眯地吃了。“还别说,味还真的不错。” “你还没吃?” 简洁又用自己的筷子夹了一块叉烧到林琳面前,林琳也没客气直接张嘴含在了嘴里。 “吃了,我自己做的便当。我妈和我妹移民加拿大了。我在警局附近买了套小公寓,现在一个人住在那里呢。madam,你家离警局远,若是不想回家,或是想要午睡什么的,都可以去我家。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方便。” 说完这句话,林琳才想起来,她家离得这么近,她中午完全可以回家吃饭,然后睡午觉,等到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警局就可以了。 你说她怎么这么笨,还带了便当在办公室吃,吃完了还准备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睡,真是越活越笨了。 简洁听到林琳这么说,首先想到的却是之前看到过的叶可人的档案家境,母妹移民,还可以在香港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套公寓,难道真的是她的那位男朋友‘赞助’的? 女人可不能一味的依赖男人呢。“可人,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多远了?听说你男朋友是个有钱人是吗?” 最近虽然因为莫家聪出轨文静的事情,但简洁还是知道了警局的一些风言风语,比如说叶可人的那位有钱的男朋友每天都会送叶可人一束花什么的。 “我们俩在一起,也没有多久。说起来,我们第一次见面,还是pnc试训的时候呢。正式确定关系,是在我中了六.合彩以后的事情。” “你中了六.合彩?”简洁抱着汤碗正在喝汤,听到这话让点没呛着。 林琳点头,“是呢,不然哪来的钱送我妈移民我妹出国留学呀。” “真幸运。” “是呀,是挺幸运的。”不但考上了pnc,还中了奖,交了一个有钱浪漫又体贴的男朋友。 看着简洁将东西吃完,林琳就站起身来帮着简洁便桌面收拾了一番。 简洁桌子上还有很多要处理的文件,林琳也没有多呆,拿着垃圾袋便跟简洁告辞准备回警民关系组去。 “可人,你没有什么要问的吗?”难道这位来到她的办公室就真的只是送饭兼聊天的?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还有些饭菜味道的垃圾袋,这东西留在办公室里味道会很大,所以吃过最好丢到走廊里的大垃圾桶里。 “真的只是想要给你送顿饭,以及和你说说话。我一个人在香港挺孤单的,而且我也想要有个机会好好的恭维一下领导呀。” “真的想要恭维我,那就调到我们扫.黄组来,保证有的是机会。我听说你想要进入档案组那边?真的不考虑来我们扫.黄组?” 之前简洁就听彭国栋惋惜的说起过林琳的想法,所以此时简洁又多嘴的问了一句,她还是希望林琳能够改变主意。 “真的。”跟黄金一样真。他又不是工资狂,才不想给自己找累呢。 林琳看到简洁还要说什么,连忙又说道,“今天晚上我请madam去我家,既可以认认门,还可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林琳知道简洁最近的压力很大,吃东西又不规律,不但胃不舒服还有一些孕妇的反应,所以就想着给她换换环境。 简洁想到叶可人一直在说着去她家的话,而且虽然在试训的时候,发现叶可人之前留给她的印象发生了改变,但简洁也能明白,叶可人是个什么样性格的人。平时很少联系她的人竟然在今天自己上司住院的时候,不跟她这位上司妻子说上司的病情,还又是送饭,又是陪聊,最后竟然还邀请她去她家认门吃晚餐。 到了这个时候,不得不让简洁怀疑林琳知道了什么。“你是不是知道了?” “madam指的是什么?莫sir婚内出轨这件事情吗?” “你真的知道了?”所以今天是来同情她的吗? “我是你一手培养的谈判专家,你这么反常,谁不会有想法呀。再说吧,多大点事呀?男人嘛,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就算是结婚了,还可以分开呢。madam不会是想要让我同情你,安慰你,然后撮合你和莫sir合好吧?那这事,我可办不到。” 简洁:“......”那你今天这么热情是为了哪般呀? 看到简洁沉默不语,林琳灵光一闪便明白了简洁在想什么,“madam,你不会是以为我是在同情你吧?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同情的?在一起和不在一起,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当初在一起,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幸福。这不在一起了,自然是为了让自己以后开心幸福。都说生活就像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拿主意就是了。madam又不是分开了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 我今天来,目的是非常的单纯地。” “...确实是没有值得同情的,可是你要不要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呀。你这样我会很受伤的。”简洁完说,还在脸上摆出了一副‘我伤心了,我难过了’的表情。 “噗嗤”,林琳就笑了。“madam,你可不适合这样的表情。” 林琳说完,简洁也笑了。 所有知道内情的人都劝她不要离婚,给莫家聪有一个改过的机会。 可是机会她不是没有给他,而是他不珍惜。 还有就是那个出轨的人,竟然是她自以为的好姐妹,这让她更接受不了这种双重的背叛。 这种事情,她只要一想到就会非常的恶心。 幸好还有一个人,是站在她这边的。 ...... 出了简洁那里,林琳漫步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现在莫家聪住院,其他的组员都是做那个定期要弄的灭罪活动去了。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倒是静悄悄的。 “可人,你知不知道madam和莫sir之间有什么事情吗?”下午茶过去没多久,杨光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林琳一个人,便随口找了个理由跟林琳说起了话。 “这我哪知道?你要是好奇的话,可以给madam打电话亲自问问她。你不是有她电话号吗?” 杨光:“......”其实他也就是随口一说,总不能他一上来就跟面前的姑娘问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吧。 “唉,这件事情我还是别问了,谁知道madam高不高兴让人知道呢。哎,可人,你男朋友挺帅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林琳听了,扬眉回道,“唉,叶可人的私事你还是别问了,谁知道可人高不高兴让人知道呢。” 杨光:“......”妹呀,这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第176章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下午噎了一顿杨光,林琳是神清气爽了,而杨光自然是被神清气爽了。 因为聊天而无法继续,加之又到了巡逻时间,杨光只好一脸憋屈的离开了。 杨光走后,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林琳将办公桌收拾了一番,便拎着包去扫.黄组那里接她们家今天的贵客去了。 能让林琳崇拜的人不多。敢爱敢恨,果敢坚强的简洁就是其中之一。林琳没有什么朋友,就想着诚心结交简洁一番。 一是欣赏,二是合胃口。 到了扫黄组,将简洁从一堆文件中挖了出来,拿着她的包,推着她离开了办公室。 工作永远也做不完,既然是永远也做不完的,那到了下班时间就更应该正常下班儿了。 简洁要去开车里,林琳连忙拦住了。“不用去开车了,我家那里可没有警局这里免费的停车位。反正就是几分钟的事情,我们走着回去就好。正好在办公室坐了一天了,活动活动筋骨。” 所谓客随主便,简洁自然听从林琳的安排。 两人在人行道上一边走一边说着一些事情,时而说到谈判方面的事情,简洁也毫不藏私的将一些有用的经验一一讲给林琳听。 路上两人还路过了一家超市,在超市里林琳买了一些菜,两人这才回到了林琳的小公寓。 “怎么样?不错吧。你还是我搬到这里后第一位客人呢。” 简洁自处打量了一番后,然后指着窗户对林琳说道,“这里离警局可真方便。” “是呀,当初选在这里,也是这个原因。你随便坐,我去弄晚饭。” “好。”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晚饭的事情她还是别去帮忙了,不然越帮越忙。 林琳虽然有魔法,但是也习惯了省事的生活方式。 就像今天,林琳仍是将饭菜做好了,放在两个大圆盘子里,饭和菜都放在一起,一块一块的,既好看,又不占盘子。 两个女人吃饭,也不用讲究太多,荤素搭配就好了。 一人一大筷子白勺青菜,一勺蒜蓉虾仁,每人再来两块清蒸排骨,一片煎得两面金黄的雪鱼,盘子里又放了一勺早前就做好的杂粮米饭。 又拿透明的玻璃碗一人装了一小碗刚刚在超市买的甜玉米粒,在里面又加了一些胡萝卜丁等,简洁的那碗在征求了简洁的意见后拌了沙拉酱,而林琳这碗里,则是放了一点牛奶果汁。 一人又再加一杯鲜橙子炸出来的果汗,这顿饭就算是齐全了。 “真没有想到,你手艺这么好,而且做饭的速度这么快,我就不行了。”简洁吃着饭,然后一边吃着一边感慨。 “madam,你就知足吧。你已经比很多人都优秀了,可不能样样都要十全十美,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别人呢,也许可能真的会这样,不过你叶可人嘛,就不一定了。” “多谢madam的肯定,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来,我敬你。”林琳举起果汁,似模似样的向简洁举了举。 简洁放下餐勺,笑着举起果汁碰了碰杯。 相视一笑,各饮了一大口。 两人并没有在厨房吃饭,而是选在了阳台上。 阳台不小,那里除了一侧有一个像是摇篮的秋千椅,在另一侧还有一个玻璃小圆桌以及两个沙发椅。 两人看着夕阳西落的晚霞景色,再吃着营养的晚餐,说着轻松的话题,感觉好得不得了。 吃过饭,简洁就离开了。 而林琳一甩魔杖将厨房和客厅阳台都收拾了一下,这才去洗漱,然后等着到了时间与男朋友煲电话粥。 然而今天的林琳在固定的时间里竟然没有接到欧海文的电话,而是接到了他本人。 “你回来了?”一开门,竟然是拿着公文包以及礼品盒的欧海文,林琳别提有多惊喜了。 欧海文为了能够早一点回来,那真的是拼命地压缩在国外的行程。终于见到人了,这一刻感觉既欢喜,又有一些疲惫。 林琳放他进来,然后又问明了他一下飞机就到这里后,就拿了一套全新的浴袍递给欧海文,让他先去洗个澡,洗漱用品还有一些新的,全在洗漱间,让他自己找来用。 将洗漱间的位置指给欧海文后,林琳就去了厨房。 上车饺子下车面。 现在这么晚了,还是煮碗面给他吃吧,应时应景。 林琳是海鲜的狂热爱好者,家里和空间成袋的虾仁是必不可缺的。 从冰箱里拿了一坨手工面,下在烧开的锅里煮。 在另一个炉灶上,又拿出了一个小一些的长柄汤锅,将空间里煮好的鸡汤倒了小半锅,鸡汤开锅后,又在里面打了一个荷包蛋,添了一把小青菜,最后在关火时,丢进去一把处理好的鲜虾仁。 面是在清水锅里煮的,煮好后,直接倒进这个长柄的汤锅里。 她之前在空间里就腌了一些西省有名的酸辣泡菜,于是这时就拿了一个三瓣碟子,每一瓣里,分别装了泡菜,辣椒油,瘦肉酱。 一手端着三瓣碟子,一手拿着汤锅,林琳便出了厨房去了客厅。 将东西放在茶几上,林琳又转身回厨房拿了筷子和餐勺时,欧海文也从洗漱间里出来了。 头发还有些湿,穿着棉质的浴袍,胸前的肌肤都露了出来。 对于面前的秀色可餐,林琳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笑眯眯地招呼他过来吃饭。 身上是全新而又合身的浴袍和拖鞋,舒服地洗了一个热水澡的欧海文心情非常的好,看着客厅茶几上简单的吃食,心里暖得都要化了。 这是一种家的味道。 这个味道,让他分外的眷恋。 欧海文坐下来吃面,林琳就坐在他的侧面,那低头抬头间,浴袍里的景色正好都进入了林琳的眼。 长的帅,人又体贴温柔,现在看来,身材也蛮好的嘛。 林琳想着这个时辰太晚了,若是吃得太多,对胃是一种压迫,所以面不是很多,也因此欧海文举着汤锅靠着面里的汤终于吃了个七分饱。 林琳见他吃完了,就将碗筷都收到了厨房,因为此时她刚刚洗了手,也不想再刷碗,于是都堆在了水槽里。 回到客厅,将烧茶壶里已经烧出颜色的熟普洱给欧海文倒了一杯消食,两人这个时候,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气氛很好,林琳也不矫情,两人坐得那么近,欧海文身上刚刚沐浴过的气息一直在熏烤着她。 而欧海文同样也在受着诱惑。 喜欢的女人就坐在他的身旁,笑意莹莹的样子,是那么的撩人。 放下茶杯,将人揽在怀里,怀中的小人并没有拒绝。 然后得寸进尺,将头放在她的颈窝处,轻轻地用嘴唇摩擦着她的脖子以及耳垂。 发现怀中的女人轻轻地颤栗后,欧海文的小腹翻涌的更加的激烈而快速。 将女孩的身子板正,一只手轻抚她的后背,一只手按着后脑处,带着虔诚又而珍惜的吻,先是在额头,然后是鼻尖,最后来到那张微微张开的红唇。 先是蜻蜓点水,然后不断的加深,在深吻中将女怀死死的按在自己的怀中。 越是吻,越是无法缓解身上的那团火,欧海文只着了一件浴袍,而林琳也只是一件前开扣的睡裙,身体间的隔阂非常的少,这样亲密的接触,根本就是在玩火。 最后双眼已经有些泛红的欧海文一把将被自己吻得浑身软绵绵的林琳打横抱了起来。 走向了床铺...... 叶可人是个保守的女孩,从前并没有经历过那些事。欧海文看着回应热情的林琳,以及感受到的身体的青涩。 这让欧海文一直无法停下来。 一夜缠绵,欧海文仍是紧紧地将林琳抱在怀里熟睡。 从欧海文怀里醒过来的林琳,先是感受到了背后的温暖,然后才看着从窗户处偷溜进来的阳光,床头的小闹钟时针已经指在了七点半的位置。林琳有些眷恋的用脸蹭了蹭她枕了一夜的胳膊,然后悄悄地起床。 多日的劳累,再加上几个小时的飞机,一夜的缠绵,欧海文此时睡得正香,根本就没有发觉怀里的小人已经离开了他的怀里。 不过那只一直搭在林琳腰上的手,却下意识的划动了两下,林琳见此,拿了一个枕头放在了他的胳膊下,之后欧海文就睡得更香了。 洗漱穿衣,林琳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或者说,林琳在床那里施了一个静音咒,欧海文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 在门口换了鞋,然后拎包准备去警局上班。可刚刚打开门的林琳,又退了回来。她找了一张纸,写了一行字。最后又将一把钥匙压在了纸上面。 然后林琳才拎着包去上班了。 一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欧海文才醒过来。看了一眼表,又扫了一眼小公寓,欧海文叹了口气才起床。 不过在起床后,看到便签字以及那上面压着的钥匙后,心中的那点小失望就都飞走了。 钥匙是这间小公寓的备用钥匙,而纸上面的字,却是向欧海文说明了自己的行程。 林琳告诉欧海文,自己中午会回家来吃饭兼午休。 欧海文带着飞扬的心情,先给阿泉打电话,让他给自己送几套换洗的衣服,然后又让他去买些菜过来,做完这些后,欧海文才去整理了一下床铺。 可当他看到浅色的床单上那一摊深色的血迹时,整个人都怔住了。 ...昨天,他还是太急切,太粗鲁了。 欧海文心中既甜蜜,又有些个得意。满屋子找了一圈后,终于找到了林琳放干净床单的地方,将床单换了下来。 欧海文以前留学的时候,也是自己照顾自己的,所以如何使用洗衣机,以及做几道简单的家常菜都是会的。 于是在将床单被罩丢到洗衣里后,他就拿着阿泉送来的食材收拾起来了。 中午下班,林琳在寻问过简洁后,表示下午上班前会给她送饭,就独自一人回了小公寓。 一打开门,欧海文穿着自己那印花的小围裙,正对着她笑得好温柔。 第177章 第一百七十七章 男人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而女人出去工作挣钱养家什么的,听着就挺带感的。 如果家里的这个男人,还会对外出的女人实行日式跪式迎送服务的话,那就更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林琳的思维里,会做饭的男人,一向比女人做得好吃。 亲了亲欧海文,两人门前处腻歪了一下,然后欧海文去厨房,林琳换鞋。 因为下午还要穿身上这套衣服去上班,所以林琳一回家就将衣服换了下来。 今天两人是在厨房的小餐桌上吃的饭。 欧海文煎了牛排,又开了瓶红酒,虽然地点不对,但是气氛却一点没少。两人甜甜蜜蜜地吃了牛排喝了点酒,又重温了一遍昨天夜里的妖精打架。 然后下午的时候,林琳带着一身事后的慵懒风情以及微酸的腰肢去给简洁送了饭。 这饭,好吧,是临出门前林琳才想起来的。 欧海文手牵手着送林琳到的警局,之后才坐着阿泉的车回了家。 林琳进了警局,才借着背包的掩饰,从空间里偷渡了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包的餐食给简洁送了去。 同样是一杯补汤,喝得简洁心里微暖。 之后的日子,过得很是平淡,林琳一日三餐,不是跟欧海文一起吃,就是跟简洁一起对付。 当莫家聪离职的时候,林琳也成功的调到了档案组。 那里工作非常的清闲,只要在最开始的时候记录下档案的摆放顺序,以及将最新的档案输入到电脑里外,就真的是喝茶看小说,打打毛线睡睡懒觉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半个月后有了一个小长假,林琳是准备带着欧海文去加拿大见一见叶妈和叶妹的。 两人已经半同居的在一起了,林琳也没有再换个男朋友的想法,而欧海文那里,林琳相信,若是两人真的分手了,她是一定会弄死他的。 她可比欧海文那个前女友有办法,不是吗? 综上总总,林琳觉得应该带着欧海文给叶妈见见,省得叶妈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总是在说她的婚事。 于是在这一天,林琳与欧海文以及来送自家便宜弟弟的杨光都目睹了离职的莫sir被彭国栋暴打,然后彭国栋的老婆反帮情人的事情。 林琳拉着一脸懵逼的欧海文目不斜视的从彭国栋身边走过。好像刚刚的事情她没有看见,而身边路过的人,她不认识一般。 至于杨光,就没有林琳这种鸵鸟本事了。 尴尬的与彭国栋打了个招呼,杨光就听到了彭国栋的暗示。 坐上了飞机,林琳才笑着对欧海文说道,“上次我们在餐厅就是碰见了这一对。你说madam也真是够善良,我若是她的话,怎么可能还能让这两人活着走出自己的生命?不做成标本也要弄成木乃伊。一刀一刀片了他们,我都嫌麻烦呢。” 欧海文听到林琳的说词,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这说法真忒么恐怖。 至于这么吓唬他吗? “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人。”欧海文也瞧不起那样的人。 而说着话的两人并不知道,她们身处的这架飞机上,那两个话题中的人正好就在经济舱那里。 潘文静心疼地看着被打的莫家聪,心中别提多讨厌彭国栋了。 沙猪,粗鲁,不讲道理。 婚内出轨,然后与人私奔出走,潘文静一点也没有想过自己的过错。毫无一点羞耻心。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个莫家聪自然也没有。 他估计心中除了对简洁的那点廉价的爱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样的人,林琳是一眼都不愿意看到的。 在头等舱与欧海文亲密的依偎着,林琳靠坐在欧海文的胸前,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心中对于刚刚涌上来的那一点担忧也放了下来。 这是欧海文,在她的心中是和展昭一样的人,他们是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的。 如果连他们都无法让人相信,林琳觉得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人可以让她全心相信了。 坐飞机,尤其是这种长途国际飞行。十几个小时下来,再豪华的飞机也会让人不舒服。 下了飞机,又在出关口那里看见了莫家聪和潘文静,林琳看到莫家聪看到自己时有些尴尬的神色,非常坏心的上前去打了声招呼。 “莫先生,彭太太好巧呀。” 莫家聪听了更加的尴尬,而潘文静也不逞多让。 互相都非常别扭的打着招呼,欧海文还是温和有礼的看着林琳挤兑人。 “真巧,我也是带着我男朋友来加拿大见我妈妈的,原来彭太太也带着莫先生过来了呀。” 本来林琳的态度还是说辞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可是问题是林琳每一句都要加上一个‘彭太太’,‘莫先生’的,就让心里有鬼的人非常的刺耳了。 “说起来,在香港机场的时候,我恍惚看到了彭sir,彭sir是来送行的吧?彭太太和彭sir那么多年,竟然一直这么恩爱。好生让人羡慕......哎呀,都这个时间了,我们还赶时间,就不耽误两位的时间了,等两位回了香港再聊哈。” 一番挤兑后,林琳就拉着一直站在旁边纵容自己使坏的欧海文出了机场乘车去了叶妈的住处。 而被林琳挤兑的两人,都松了口气。 谈判专家的嘴巴,可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这人诚心找麻烦,你是一点招都没有。 这一边,丈母娘和未来准女婿见了面,一番介绍。叶妈对于欧海文很满意,两位叶家小妹也觉得这个大姐夫人非常的好,很和气,完全没有有钱人的架式。 带着叶家娘仨,林琳和欧海文租了一辆车,然后在加拿大好生的玩了几天。一直到两人坐上回香港的飞机,叶妈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断过。 没有婆婆,只有公公。没有什么乱七.八遭的亲戚,为人上进懂事,又特别的体贴,这样的女婿,叶妈是不能再满意了。 若不是知道自己的闺女和他处的时间还短,叶妈就差一点想要让两人去办结婚手续了。 回了香港,找了一天大家都比较空闲的日子,林琳带着份厚礼去见了欧老爷子。欧老爷子对于林琳也很满意。于是不久后,欧海文和林琳从半同居状态直接进化到了婚前试婚状态。 林琳在档案室的工作非常的轻松,于是pnc那里的工作就多了起来。 因为林琳优秀的个人能力,别看还没有过pnc的实习期,但是她已经有了可以独挡一面的能力了。 简洁最近身体一直不好,再加上心情也糟糕透了。自林琳从加拿大回来后,□□本旅游了一圈。 现在又能很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 “大家都错了,只有你是对的,是吗?” “我们相爱,为什么不能在一起,他太太跟本就不懂他,他们在一起一点都不幸福。” 林琳今天比简洁早了一步到达案发地点,所以直接按着pnc守则,开始了谈判。 这是一个插足人家婚姻的第三者,承受不了周遭人的压力在办公室里跳楼的事情。 林琳听到这里,是真心希望她赶紧跳下去的。 可是她也明白,她要是真的劝当事人赶紧跳楼,别说彭黑胖子会不会生吃了她,香港的媒体也不会放过她的。 她倒是无所谓,大不了不干了。可是这会让警局,彭国栋以及谈判专家这个职业受到别人的质疑,她不想牵连别人。 所以只得压下心中被挑起的火气,用着为数不多的爱心和耐心劝说着当事人从窗台上下来。 “相爱是没有错,可是错的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你来晚了,注定没有抢到他。当然了,换句话说,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你心爱的那位先生,一生中注定要与两个女人纠缠。 你若是先到了,也许此时此刻变成蚊子血的就是你了。那位先生的太太,当初也是鲜花一般的人物,不是吗?若非如此,你就要怀疑你那位先生的眼光了。 现在他忘记了在上帝面前许下的誓言,转头爱上了年轻漂亮的你。那位太太呢?时间给她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了。她不年轻,不在漂亮。她一心围着孩子和那个家在转。她渐渐地开始逛菜市场而不是精品折扣店。她没有时间打扮自己,却让她的先生从来没有穿过没有熨烫过的衣服。 她没有精力充实自己,却从来没有落下过一节孩子的辅导课。她一个月花掉的伙食费,有的时候都不够那位先生领你去吃的一顿高档料理。 那位先生送过你不少小巧精致的小礼物吧?我敢非常肯定的说,也许他早就忘记他太太的生日了呢。 因为他是那么的爱你。他爱你年轻漂亮,他爱你眼中只有他自己,他爱你娇俏,十指不沾阳春水,他爱你这个明知道他薄情却还深爱着他的人。 你想要他离婚吗?如果你想,有的是办法。可是他想要离婚吗?结束了在家当大爷,出门当情人的日子吗? 这样一个婚内出轨的男人,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他太太的今天何尝不是你的明天呢?为了这样的一个人,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真的值得吗?” 林琳看到当事人已经不那么激动了,于是又再接再厉的劝道,“你可以有更好的人生,如果这里让你无法呼吸,你可以换家公司,换个区域生活,哪怕是换个城市,哪个国家呢。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若是你今天从这里跳了下去,谁会伤心,谁会难过呢?那个男人吗? 那些流言蜚语,已经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了,难道真的想要在既将可以获得幸福的时候离开这个人世吗? 人死了,就是一了白了。就算你没有错,因为你再也无法为自己辩解,那些脏水都会泼向你。 来,把手给我,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好好的活着。这一回凤凰涅槃,欲.火重生。我们活出自己的风采来。” 林琳说这些话的时候,无论是声音还是语速神态都做了一些小手段的,所以就算是话中的内容没有办法说服别人,但是想要让当事人走下来,也是非常容易的。 林琳上前伸出手,当事人犹豫了一下便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然后在林琳的牵引下,一步一步走了出来。 简洁就站在不远处的地方,准备为林琳做策划。没有想到毫无用武之地,竟然还听了这么一段感性的话。 “madam这是怎么了,好像是很感动的样子?怎么样,不错吧?”林琳将那当事人交给了其他负责这个案件的女警员后,才一脸骄傲地看着简洁。 她应该算是出师了吧。 第178章 第一百七十八章 “嗯,很感动。叶可人小姐,你可以出师了。确实有你师傅我一半的功力了。”简洁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 简洁听得出来,林琳话中的深意,她将那个男人塑造成一个花心忘本的渣男,然后将当事人和那位先生的太太都定义为受害者。 其实对于这种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简洁是非常痛恨的,毕竟是感同身受。今天至少不用让自已难受了。所以简洁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林琳谈判的方法,这种事件的时候,简洁也经常这么用,不过话中的感性却没有林琳那么听了就感动的地步。 简洁不知道林琳说这话的时候是动了一些小手段的,所以便真的认为林琳现在可以出师了。 心中还一直在感叹后生可畏。 这一批西九龙a组这一次一共进了两个学员,一个是杨光,另一个就是林琳。然后两位当家督察就一人负责带一个新人了。 杨光和彭国栋之间一直磕磕绊绊,虽然杨光写分享文件的事情在刚刚起笔时就让林琳给否绝了,但是关于彭国栋老婆跟着人私奔这件事情,彭国栋还是疑心是杨光说出来的,所以对杨光一直没有什么好脸色。 你要问彭国栋,在机场见到杨光和林琳,为什么会只认为是林琳干的,那还真的很好说,因为林琳和简洁走的近,一举一动中,好像早就知道有这么件事情似的,而那个时候却是一点风声都没有传出来。 而杨光找了一次左轮,事情就传开了。这么巧合的事情,再加两人本就相看两相厌,自然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杨光说出来的。 于是相较于那对,林琳与简洁这一对师徒相处的不要太和谐呢。 “一会儿一起去喝个下午茶怎么样?”林琳也是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简洁提出邀请。 简洁看了一眼手表,对着林琳摇了摇头,“非常遗憾,我今天下午约了医生。你知道的,我最近一直胃不太舒服。” 林琳听到这话,手上就是一顿,笑容淡了下来。“那好,用我陪你去看医生吗?” 一个胃病,看个医生哪里还需要人陪?于是简洁想也没想就回绝了林琳的提议。“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了。你去喝你的下午茶吧。” “一个人,怪没意思的。” “阿文不是在香港,你可以叫上他嘛。”简洁说完,林琳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两人一边往外走,一边讨论着一些时兴的话题。 等到简洁开着车离开后,林琳眼中的笑意便都收了起来。 那是莫家聪的孩子呢。 唉,她手里还有些好药,哪天悄悄地给简洁吃了,也许这样不会让孩子出生就有什么先天性的病症。 林琳是非常讨厌莫家聪又跑回来吃回头草的。 所以杜绝一切让莫家聪取得简洁好感的机会。 彭黑胖子虽然严厉了一些,但是已经吃够苦,倒够霉了。再不能让莫家聪搅和进来了。 不过也是莫家聪活该倒霉,潘文静跑习惯了,可以跟着他跑了,自然也可以跟着别人跑。 恶人自有恶人磨,可怜之人当初也必是可恨的。 就在林琳胡思乱想间,包里的寻呼机又叫了起来。 林琳叹了口气,回了电话。之后也没了吃下午茶的心情和时间,直接叫了辆车去了案发地点。 这一回,是杨光先到的地方。他到的时候彭国栋正在那里说着几个当事人的情况。 在听到彭国栋虽然面无表情,但是眼中还是带着一抹尴尬的说着自家大哥勾.搭有夫之妇,心里也挺同情他的。 喜欢跟人私奔的老婆,不想出国留学的妹妹,好赌好色的大哥,庸俗的大嫂,虽然不是错的,但在彭国栋心里却是错得离谱的同性恋弟弟。 这一家子遭心的家人,还能出现彭国栋这样积极上进,正面形象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想到这里,林琳就觉得应该对彭黑胖再好点。 尼玛,这人生也忒不容易了。 没有报社,都是主角光环了。 林琳刚刚主谈了一场,这一会儿,直接退后将主导权交给了杨光。 杨光的进步也是神速,自从爱上这个职业后,就真的用心去学习各种谈判技巧。虽然现在还略有生涩,但是已经是他们同期学员里进步较大的了。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些事情,彭国栋也是能人了。林琳若是早就知道是这件事情,她是说什么都不会来的。 林琳觉得最近有些累,天天都是这样的家庭伦理剧,她是真的有些烦了。 就在林琳抢了物料供应这份分工后,刚刚走到福记对外的小厨房外卖窗户那里,就恶心地想吐。 连忙往外走去,看到彭国栋,一手捂着嘴,一手示意自己不舒服,然后挤开人群,向后巷走去。 等到林琳吐了半天,胃中再没点东西可吐时,用清水漱了漱口,忍不住自嘲。跟简洁在一起久了,难道连她胃疼想吐的毛病也传染到了? 咦? 咦,咦,咦? 简洁可不是单纯的胃疼想吐呢,她不会是连那个也传染到了吧? 想到自从和欧海文在一起,两人就谁也没有做过避孕的措施,现在想来,可能是真的中奖了。 林琳右手指头按在左手的手腕上,闭着眼睛仔细的切了一下。 再次睁开眼睛,好笑的摇了摇头。 说人家简洁粗心,她也没比人家好到哪里去。 也不知道西九龙a组一下子出现两个孕妇,彭国栋会不会缺人用呢。 就在林琳靠墙站在后巷里摸着肚子东想西想的时候,杨光已经把彭国栋的那位惹事的大哥救了出来。救护车刚刚从林琳所在的后巷那里驶过。 想到一会儿这场谈判就会结束,林琳也懒得再过去了。 “喂,阿文,是我。” “可人?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出了什么事吗?” 欧海文是个非常细心的人,林琳很少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他。当然了,也不是不打电话,一般情况下,是在下午茶之前,或是在下班之前。 这个时间段,就很少了。 “你今天晚上有应酬吗?如果没有应酬,早点回来,我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电话里不能说吗?” “是关于我怀孕的事情。我想要晚上回家了再告诉,呃。好吧,我已经说出来了。”真是一孕就傻上了。 “你,你,怀孕了?我,我,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听到林琳的话,欧海文高兴极了。他现在非常的想要见到她。 “我在福记。就是彭sir家里开的饭店这里。那你过来接我吧。”她男人对她进行过地毯式调查,自然不会放过她的顶头上司了。 “好,好,好。那你在那里等我。一定要注意安全,知道吗?我马上就到,这就到了。”欧海文自办公桌前起身时的样子,差点没吓到一屋子开会的人。 ...... 过了电话,又等了一会儿,这件小案子就结束了。彭国栋的爸妈已经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而是彭国栋也在彭国宝被解救后,带着人也去了医院。 留下了杨光以及谈判小组的其他成员面面相窥后,也都各自解散离开了。 “可人,你回不回警局,正好有师兄们的便车。”杨光完成了这件案子,虽然彭国栋说他是侥幸,但是丝毫不影响他的心情。 “不了,一会阿文来接我。我就在这里等他好了。” 这些日子以来杨光早就放弃了对林琳那一丝朦胧的情愫,现在听到林琳提起男朋友,也早就不见什么酸意了。与可人说了句拜拜,就跳上了警车回了警局。 自从他成为谈判专家,谈的案子越来越多后,他在电视和杂志上都有了一定的出镜率。 在杨家,杨老太太还是其他人都对他客气了不少。这也让杨光对于谈判专家这个兼职更感兴趣了。 都说情场失意,其他地方就一定得意,杨光通过警车的窗户回头时,正好看到欧海文将林琳拥到怀里的样子,心中不能更赞同这个说法了。 欧海文幸好不是自己开的车,不过就算是这样,阿泉也超速行驶了。一路在后面追着的警车,就在欧海文跳下车一把将林琳抱住时围了上来。 阿泉签了罚单,打发走了交通警察,然后才一脸欣慰地看着相拥的男女。 叶小姐有了少爷的孩子了。 欧海文激动的语无轮次,抱着林琳的手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好像大声说话,或是稍稍使上一点力,就会伤着林琳肚子里的孩子一般。 林琳被欧海文珍视着扶进车里,一路那叫一个小心呢。然后到了家,又小心的送她回床上躺着。 而同样是孕妇的简洁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她独自一人坐在公园里,考虑着这个她从来没有想过的孩子。 自从上次莫家聪开车出了车祸,两人才放弃避孕,准备要个孩子的。可是没有两天,她就发现了莫家聪外遇,这之后,她跟本就没有想过他们之间还会有孩子。 她...不想要这个孩子意外留下来的孩子。 她不想还要跟那个男人有什么交集。 ...... 第二天,林琳去上班,然后捎空去了简洁的办公室,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简洁。 简洁一听,就是一怔。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呢?” “不知道,阿文说孕妇不能操心,都交给他来办。反正我不着急。就算是不嫁人,我也不是养活不了他。单亲妈妈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虽然孩子的教育是个大问题,可是就算不是单亲家庭,也不是都能教养出一个好孩子,不是吗? 孩子将来好坏可跟什么家庭没有关系。那些不过都是借口罢了。这世上能有一个与你血脉相连的人,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反正就算是阿文将来,将来,总之,我的孩子,会好好的对待他。 对了,你昨天去检查身体,结果出来了吗?什么情况?” 简洁犹豫了一下,眼睛看着手中的笔,轻声的说道,“...和你一样,怀孕了。” 这个她当然知道。 不过还是问了一句,“可你看起来好像并不开心?怎么,不想留下他?” “原来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倒是改变主意了。” “咦?” 第179章 第一百七十九章 “咦什么。孩子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回头再说吧。”她咨询过医生,若是不想要这个孩子,越份越早越不会伤了身体。 之前已经想好了不要这个孩子,现在又被面前的姑娘说得又动摇了。 本来简洁是想要这几天就将这件事情处理了。可是现在她又有了一丝犹豫。想着左右不差这几天,她还是再考虑一下比较好。 简洁摇摇头,有些想笑。真没看出来,这叶可人还真的是块做谈判专家的料子。不过简单的几句话自己就被说动摇了。 有着自己血脉的孩子呀...... 林琳一直都知道简洁这个孩子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可是却没有想到这其中还有她的一份功劳。 不过这些事情,林琳可一点也不关心。 主角是有主角光环的,这个孩子如果简洁最后真的不要了,那也许可能大概是真的跟她有关系。 现在她的作用也不过是加快了进程,让简洁不被推在风口浪尖上而已。 现在林琳面前最大的事情便是,她未来的公公,欧家的大家长欧老爷子,竟然在自家的花园里被人开了一枪。 虽然因为当时林琳在场,一把将他拽了一把躲了过去。然后林琳还顺手向着子弹飞过来的方向丢了一只甜点叉子。 没错,就是那种银质的,小小的,用来吃甜点的叉子。 叉子是坐着波音七四七飞过去的,所以很快众人就听到了一声女人尖利的叫声。 欧家养的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立时向着声音来源处跑去。就连刚刚一直护着她和欧老爷子的欧海文,将她们交与其他的保镖,也连忙向那个方向跑去。 有人想要伤害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欧海文就是平时再有绅士风度,再讲理仪道德,五美四好,此时也恨不得将人剁了泄愤。 半晌,欧海文一脸阴沉地跟着一群人压着一个穿着黑衣的女人过来时,林琳眯着眼睛看了,然后就控制不住的笑了出来。 林琳那个甜点叉子叉得非常有‘地位’,正好就在左边的那啥上方一点点。 很显目,就像是在那山丘高地上做了一个地标似的。 “你这个贱.人笑什么?”lolita一只手臂垂着放在身侧,另一只手臂狠狠地按在胸口处。她已经知道是这个女人弄伤了她,现在看到林琳笑了,就以为她是在笑自己。 听到这样的话,林琳并不生气,只是拿起桌上的热水杯,以力压力不让lolita反抗地整个倒进那女人的嘴里,笑眯眯地看着lolita烫得脸红嘴肿后,才语气轻柔地说道,“骂人是不对滴,你地老师没有教过你地吗?那我现在可是告诉你了,下次不要这样了,因为我会生气的哦。要不要再来一点,用热水洗洗嘴巴,佛祖才会保佑你呢。” 嘶,众人看着林琳毫不迟疑的动作,再听到她笑眯眯的话,都打了个冷颤,不生气都往人家嘴里灌热水了,若是生气了那还不得生刮了别人。 少爷呀,您到底找了个什么样的未婚妻呀?还有,文少爷的未婚妻不是孕妇吗?为什么只需要轻飘飘的一点力度,就按着文少爷的前女友挣扎不了呢。 噢,想起来了,这还是一位madam,是经常上电视和杂志的谈判专家。 而欧老爷子见此,本来还严肃的脸,此时倒是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本来欧老爷子还挺生气这么个女人竟然还想要暗杀他,可是现在看到这个情形,那份生气倒是降低了不少。 他欧家的媳妇,可不能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呢。 这个儿媳妇,他真的是越看越满意。 倒是欧海文揉了揉太阳穴,心里有些个发毛。 可人好像越来越彪悍了。 “你是要杀我,还是要杀公公呢?你和阿文分手了,不是应该杀他的吗?杀别人能有什么意思呢,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你看就算是你想要杀我,我也不会对你和大局有什么影响。唉,还是那句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一切毕竟都是阿文惹出来的,今天受到的惊吓,我只要阿文算帐就是了。” 欧海文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话是怎么说的,他们早就分手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个女人就是疯子,当初死活追着自己跑,后来自己可有可无的答应和她交往了,可是她还经常对着自己发脾气,最可恶的时候,竟然还拿瓶子砸自己。 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才跟她分手,却没有想到她竟然还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没有想到事情到了最后,自己还要受罚,天理何在呀? “都是因为你这个贱人,阿文才会跟我分手。还有他,就是因为他,阿文才跟我分手的......”。lolita先是指着林琳骂,然后又转头对着欧老爷子骂。 那神情好像没有他们俩,欧海文就会跟她长相厮守似的。 “你错了,和你分手是我自己的意思。事实上,我们是在认识可人之前就已经分手了。” “不,不是这样的。阿文你是爱我的。一定是他,是他因为我表哥让才你跟我分手的,一定是他。对不对?” lolita的表哥就是黑道上有名的mickey哥,为人都坏出了新高度,之前还想着让欧海文跟他合作帮着他洗.钱什么的,不过欧海文拒绝了。 “男人要是变了心,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lolita小姐还是不要给予自己太多的期望为好。” “可人”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非常无语的叹了口气。 媳妇嘴巴太利,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媳妇是个专业的谈判专家,损起人来不耽误眨眼吃馅饼的。 林琳没好气地瞪了欧海文一眼,然后转头温和地对着一旁的欧老爷子说道,“公公,我扶您回屋里休息一会儿吧,这里就交给阿文吧。我们还是不掺和了,您说是不是呢?” “哼,你惹出的好事。我们走。”先一句对着欧海文疾言厉色,后一句又对着林琳分外的慈祥。 双重标准,不要不要的。 欧海文摸了摸鼻子,看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这么将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心里别提多委屈了。 一直到那两道身影都进了屋子再也看不见,欧海文才收起脸上的温柔,面无表情地回头看着lolita。 眼中是明晃晃的杀意以及漠视。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lolita犯了他所有的忌讳。 而他的忌讳就是刚刚抛下他,走进屋子里的两个人。 他的养父,他的妻儿。 “公海,喂鱼。”双手插兜,欧海文看了一眼lolita,只轻飘飘地说这四个字,便回了屋子。 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不能再让她活着了,她的存在就是一种威胁。 而他身后的这些欧家保镖们,直接一手掌劈晕了lolita,将人拖走了。 向屋子走去的欧海文,并不后悔这个决定。他不是没有见过血的普通人,他是从小就生长在黑暗中的文少爷。 他重来都不是慈善的人,他不涉黑,却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法律。 这样的女人就算是报警送进了监狱,总会有出来的那一天。 他不放心让她活着。 所以轻飘飘的四字,便决定了这个前女友的命运。 别怪他薄情,只是她早就在他的心理失去了份量。 ...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 刚刚冷酷了一把的欧海文,一进屋子就发现客厅里说说笑笑,却把他无视个彻底的两个人,摸了摸鼻子走过去。然后舔着笑脸,对着两人傻笑。 “刚刚公公还在说结婚的事情呢。我妈她们都在加拿大,公公想着咱们的婚礼就在加拿大办。你是什么意思呢?”这事本就不怪欧海文,林琳自然也就没有生气,现在看到他这样,林琳便笑着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我怎么都好。”之前欧海文就问过林琳,她对婚礼的要求,林琳说没要求,让他看着办。 现在听到自家老爹的话,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养父是真心疼爱他的。不说是如珠如宝,也是似如已出的养大。 养父之所以提出要在国外成亲,其实还是因为今天的事情,害怕黑道的人知道后有什么举动吧? 养父名下有好几家银行,那些银行都被他陆续过给了自己,可是这么多年,养父却始终不肯将黑道的势力交给自己,其实就是不希望自己走上他的路。 他明白养父的心意。 今天又因为自己的事情牵连到了养父,所以他就更不愿意驳了养父的心意。 “那好,我前些日子买的那架飞机咱就装饰成婚车,然后开着飞机去加拿大。” “爹地,这个主意不错。” 林琳笑着点头,心中却贼不平衡的默念了一句,‘土豪金,爆发户。’ ...... 欧老爷子想要将飞机涂成大红色带金色喜字的想法并没有达成,因为林琳以看到这两种颜色会催发孕吐为由阻止了。 不过也因为林琳孕妇的关系,婚礼很低调。林琳与欧海文在香港简单的拿了结婚证,然后挑了一天不错的日子在香港办了一回答谢宴,请的还都只是林琳在警局的同事,至于欧家那边的‘世交’,因为自古黑白不两立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请。 不过想来也是,新娘这边一片白道的警察。新郎这边一堆黑道的大佬,让两方人马坐在一起喝喜酒?那画面太美,林琳自认她有些承受不来。 于是那些黑道的,和欧家有些交情的,便都由欧老爷子请了。不过宴请的时间却是推到了两人去度蜜月的日子里。 欧老爷子是不会让儿子和儿媳妇接触那些黑道大佬们的,所以才在俩人不在香港的时候宴请,也好有个理由来搪塞那些人。 在林琳宴请完了警局的同事后,小俩口坐着欧家的专机,带着欧老爷子和保镖们去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欧老爷子以叶家没有车不方便为由,做主买了三辆车送叶妈娘仨个,然后又买了一辆超级豪华的房车,带着叶家娘仨以及儿子儿媳妇几位保镖在加拿大好好的玩了一圈。 游玩的途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欧老爷子竟然和叶妈看对眼了。 等到林琳和欧海文准备坐游艇去度蜜月时,这欧老爷就赖在了叶家在温哥华的小二层楼里不走了。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走出去,只是回了趟香港后,又屁颠颠的又回来了。 老爷子追起老姑娘来,那是一点也不比年轻人逊色,今天送花,明天送珠宝,没事还要在叶妈面前念个小情诗什么的。 林琳被囧的常常出戏,别人倒是觉得很浪漫。每每看到叶妈一脸娇羞幸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很感动。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长大了,父母总是最寂寞的。两个老人能够走到一起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烈女怕缠郎,叶妈的三个女儿对于她再嫁就没有一个人反对的。于是在林琳与欧海文再次来到加拿大的时候,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算是办了仪式。 四个小辈都嫌太简陋了,可是两个老人却都不喜欢在他们的好日子里去应酬别人。 回到香港,身体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后,林琳闲来无事便去了警局档案室上班了。 然后在一天去简洁家玩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整部电视剧中,最让林琳恶心的家伙。 第180章 第一百八十章 都说一个坏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可是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干出来的坏事,却比那些十恶不赦在家伙还要恶心人。 对于坏人来说,杀人放火什么的,林琳并不觉得恶心,可是对于这种施暴的人,林琳是深恶痛绝的。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一种无法磨灭在伤痛。 就算是在豁达的女人,对于这种非自愿的事情,都会有一种阴影。 于是与简洁笑着走进电梯时,林琳回头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那位带着眼镜,一脸老实的先生。 将这种人交给警察,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真是太便宜他了。 林琳记得她公公手里还有几家鸭店。 他既然喜欢这个调调,相信她走个后门,公公一定会给自己几分面子,让这个相貌一般,年纪又大,还没有什么身材的男人留在店里‘工作’的。 还有,他不是喜欢录像吗?那她也成全他。 让他为那些男客人‘服务’时,一边服务一边播放。 林琳几世以来,最讨厌的就是对女人用强的男人了。 那种人就是连畜生都不如的混蛋。 法律实在是太轻了。 说到这里,林琳就对那些制定法律的人有些无法形容了。 应该重的罪,却轻的可以。而不应该重的罪,却是重的让人承受不了。 像是这种罪过,就应该千刀万剐了他。 犯下这种事情,竟然还不是死罪,这真的是让林琳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法律无法让她满意,那她就自己来。 当天晚上,林琳被下班的欧海文接回家后,就给自家公公打了个电话。 自家公公又是自己的继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什么理由也没问,直接让他的一个手下去见了林琳。 林琳见了来人,将她的要求那么一说,那人也没二话的照着做了。只是, “少奶奶,您说的那人年纪太大了,估计一般的客人都不会点他。”哪个上鸭店的男人和女人都不会点又老又丑的家伙的,这一点提前说了,总比事后这位谈判专家出身的欧少奶奶不高兴。 林琳:“...打打折,买一送一。或是用他来做促销。只要人看牢了,别让他跑出来就行。咱们供吃,不给工钱成本什么的,倒不会造成压力。实在不行,一天两顿或是一顿。” “那没有问题了。”这人也真是倒霉,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罪欧少奶奶了,要这么遭罪。 那人走后,欧海文什么也没问,只是拿了一件羊毛披肩给林琳披上,揽着她回了房间。 别管那人是怎么得罪了他媳妇,他媳妇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一般人她是不会瞧上眼的。能够大费周折的打国际长途给父亲,可见这人一定是碍着他媳妇的眼了。 既然碍着了他媳妇,这人就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 唉,他媳妇就是太善良了。 这警察呀,就是心慈手软。 这么想的欧海文,一边温柔地侍候着他家的老佛爷,一边想着给刚刚那人打个电话,这人差不多的时候,一定要处理干净,可不能给自家媳妇招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 当林琳托着六.七个月的肚子时,简洁的肚子差不多也那么大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彭国栋摔断了腿。 “madam,彭sir怎么样了?” 知道消息后,林琳就赶紧到了医院,此时简洁和杨光也都守在这里。林琳看着脸上有丝疲惫的简洁,一边扶着她坐下来,一边问她情况。 “医生说情况很不好,彭sir的双腿想要站起来,希望非常的渺茫。” 林琳听了并没有再问什么。 这是彭国栋需要经历的必要过程。 心态,事业,爱情,亲情,友情,都是需要这段时间来发酵的。 她不能剥夺。 有的时候,她的好心就犹如拔苗助长一般。 并不都是好事。 因为心中知道彭国栋最后就算是没有自己依然站了起来,再加上有魔药打底,林琳心中其实比任何人都要来得淡定。 可是心中淡定,面上却不能真的表现出一副淡定的样子,那会让人觉得她过于冷漠,于是林琳只时面带忧色的什么也不说。 唉,领导摔断了腿,她好担心呀。今天晚上不吃肉了。 简洁和林琳同样是孕妇,可能是怀孕期间一直工作,再加上最近彭国栋出了事,所以看起来很是憔悴。 而林琳则是不同,富家少奶奶的生活,很是养尊处优。 虽然她现在住到了欧家大宅,但是上下班也会有专门的司机接送了。 欧老爷子长居在加拿大,欧海文见此便给他办了移民。现在整个欧家除了佣人就只有林琳和欧海文两个人,生活着实舒心。 欧海文其实在婚后就不太想要让林琳上班的,可是他也明白林琳的性子,除非是她不想上班了,不然谁说什么都不会听的。 林琳在档案科室工作,工作本就轻松,再加上她怀了孕,上下班以及其他时候都比没有怀孕的同事要方便受照顾,既然是这样,何必留在欧家大宅里无聊的过日子呢。 欧海文有自己的事业,白天忙,晚上就算是推了很多的应酬,有的时候也会将工作带回家里来做。这种时候,如果不上班,她真的会寂寞无聊死的。 到了警局,也不用做什么事情,就会有人陪着自己聊天什么的,林琳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林琳早就想好了,就算是将来生了孩子,她也要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和社交。 闲来在档案科,忙的时候出出pnc的勤。 下了班,陪陪老公孩子。 在林琳看来,在现代,一个女人如果将全部的时间都放在了老公和孩子身上,那是可悲的。她应该将自己的时间分成几部,将满足自己也列为生活的目标。 彭国栋在医院准备放火自杀的事情,林琳并没有第一时间赶过去。 她的传呼机放在了楼下客厅里,她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件事情的。 不过于情于理,林琳都应该到医院去看一看彭国栋,于是在早上上班的时候,特意拎了一些补汤去了医院。 彭国栋此时早就安静下来了,看到林琳挺着个比简洁还要大的肚子来看自己,心中对于自己之前的冲动也有了一丝悔意。 他真的是太失败了,竟然让两个孕妇挺着大肚子还要来担心自己。 好吧,虽然这俩孕妇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他的。 欧家大厨煲的汤,味道非常的好喝。再加上里面有林琳放进去的一些好药材,用来滋补一下身子也是非常不错的。 林琳已经打定主意,再过半年就给彭国栋治腿。 半年的时间,应该发生的就都已经结束了。 那个时候,彭国栋也不会在执着于伤腿了。 他和家人,以及他和简洁之间也都有了结果。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简洁就到了预产期。而这个时候,林琳的孩子正好刚刚出生。 林琳早产了,原因是半夜起夜坐空了。而生产后的第二天,简洁也受伤早产了。 相较于林琳的无惊无险,简洁是真的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 不过由于林琳在简洁怀孕的时候给她吃了好东西,所以她虽然产后大出血,但是很快就醒了过来。 而孩子经过检查,也没有任何的毛病。 做完月子后,无论简洁在哪里,家里或是警局,总会收到鲜花。林琳碰巧遇到了两回后,便对简洁说了她的‘猜测’。 简洁一听有可能是莫家聪送的花,当场就恶心坏了。 然后在拉着林琳去花店问店员的时候,林琳故意出示警员证,吓唬那个店员,说是送花的人可能跟一场谋杀案有关系。若是她不配合,查出来后就以同谋罪定罪。 那小店员哪里受到这样的事情,一五一十一点没落的将莫家聪供了出来,并表示以后再也不做他的生意了。 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两人,都对于莫家聪的作为有些反感。尤其是简洁现在正式跟彭国栋在一起了,她是一点都不想要莫家聪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一点也不想。 别说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话,若真的有恩,也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了。 简洁是个雷利风行的性子,于是在通过莫家聪留下的信息找到了莫家聪后,就将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莫家聪看到简洁心如钢铁,不改初衷的坚定,也只好黯然地回到了加拿大,种着自己农场了。 莫家聪走了,孩子也没有生病,彭国栋和简洁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所以这一回,在接到去大马培训pnc任务的时候,彭国栋却犹豫了。 他不想离开简洁和孩子。 他现在一点也不想离开她们娘俩了。可是简洁知道了,却极力的赞成他去培训交流,这样对他以后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他本就是个事业心极重的男人,因为受伤而退居后方已经让他有志不能伸了。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愿意放过。于是思来想去,又在简洁的鼓励下,彭国栋还是去了大马。 不过这一次去,彭国栋每天都会给简洁打电话,一有假期就会回来看她们。 就算是彭国栋忙得回不来,简洁也会抱着儿子去看他。 三个人,宛然犹如一家人一般。 经历了这些种种,彭国栋终于知道自己曾经错得有多离谱了,所以在爱情,亲情上,尽量的做到最好。 而他的努力大家都看得见,渐渐的彭家一家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那种和乐融融的大家庭气氛,不是林琳这种三口之家能比的。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幸福的生活,都是相似的。 在林琳看来,欧海文真是是本世纪最好的男人了。 结婚这么多年,对林琳始终如初。 那份包容,那份爱的无私,让林琳这个历经多世的人也不得不动容。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她又有何功德可以安享这份温柔呢。 “老婆,我爱你。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每个夜晚,欧海文都会抱着林琳,虔诚地亲吻着她的额头。 “我心亦然......” 能与你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一生,真的好幸福。 第一章 =15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与欧海文的一世夫妻,让林琳非常的珍惜。 可是再珍惜,生老病死也是人之常情。 这一生,林琳儿女双全,夫妻恩爱。因为一直在档案科做着文职工作,时常出勤pnc,倒也是救人无数。 数年下来积累了一定的功德以及第十五颗佛珠。 这让林琳对于收集十八颗佛珠的任务已经不在觉得遥不可及了。 ...... 经历了数次生生死死,林琳已经将生死看得很淡。从白发苍苍到刚刚开始穿衬裙的中学生,林琳只用了不到眨眼的时间。不过闭眼与睁开眼睛却都是在病房这一点,到也是缘分。 心中尚未来得及感慨惆怅,便被大脑中的记忆弄得只想要仰头咆哮。 天雷震震,狗血满天。 这是蓝色生死恋的世界,而她好巧不巧的成为了这一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 从配角炮灰到成为悲剧女主角,地位升了。 可是, 说真心话,这可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一个十几岁的,刚刚被车撞伤,然后还让养父母知道了血型不匹配的恩熙,然后二十多岁就要绝症死掉的女主真的值得高兴吗? 反正林琳是真的有些想来几句国骂了。 这时间真是卡的太销.魂了。 尹俊熙就在病床前坐着,林琳醒来也有半天了。此时刚想要翻个身,尹俊熙就发现了。 “恩熙,你怎么样?还好吗?哪里痛?都是哥哥不好,都是我不好,我应该等着你的。对不起,对不起。” 尹俊熙非常的自责,看到恩熙苍白的躺在病床好,他后悔死了。那个崔芯爱真的是太讨厌了,若不是因为她,恩熙也就不会受伤了。 “哥哥,我没事了。身上也不疼了。爸爸妈妈呢?”面前气质脱俗的少年郎,林琳看着倒是很赏心悦目,不过她暂时还不想跟他有什么接触。 她是林琳,她不是尹恩熙,更不是崔恩熙。 她会离开尹家。将这个家还给那个被人偷走童年的可怜孩子。 而她也不会爱上一个性格有些优柔寡断的男人。 或者说,上一世与欧海文相识相恋后,此时此刻她还能将谁放在眼里呢。 她已经得到过最好的了。 现在她看谁,都像是在将就。 而今时今日的她,最不想要的,就是将就。 数日后,林琳从医院出来后,便一直没有去上学。 尹妈妈已经自己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而尹俊熙以为自己因为崔芯爱的欺负不想上学。而尹爸爸对自己则是一种纠结的心态。 爸爸尹教授对自己那复杂的情绪,林琳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察觉出来了。所以有事没事,林琳都不会主动靠近他。 韩国是父系社会,尹教授又是个男人,不比女人感性,又比女人理智。他对血统更加看重这并不奇怪。 当尹教授看到芯爱的生活环境,再想到恩熙自小的生活,心里有些不舒服是人之长情。 可是这并不是他可以迁怒恩熙的原因。 难道这一切都是恩熙造成的吗? 所有人都知道这跟恩熙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不是吗? 只是想到尹教授眼中隐隐的情绪,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为原来的恩熙难过。 芯爱无辜,恩熙也是可怜,就连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俊熙当年也只是少儿无知。 怪只怪天意弄人。 不过现在的林琳却是什么都不想做,她在等待真相到来的那一刻。 让这乱七.八糟的事情赶紧结束吧。 于是日常在尹家,睡睡觉,看看书,或是陪着尹夫人说说话,日子看起来悠闲极了。 林琳相较于住院前真正的十四岁少女恩熙沉默了不少。众人都以为是车祸的原因。除了更加的心疼她外,到也没有怀疑什么。 只是这一日,林琳和尹家人正是高兴的时候,崔芯爱却找了过来。 已知的真相,尹教授的态度,尹夫人的抗拒,还有俊熙的推拒,林琳都看在了眼里。 当夜,离家出走的芯爱是住在林琳或者说是原来恩熙的房间的。看到小小年纪的芯爱,林琳是理解她眼中的愤恨和嫉妒的。 恩熙所享受的十四年富裕的童年本就是属于她的。 正常人的一生就只有一个童年,所有人在同情女主的时候,其实都忘记了女主过了八年的生活,其实还有一个女孩过了十四年。 而那十四年的生活其实并不应该她来承受。 可是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女主,却没有人看到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的童年被生生的夺走了。 她往常对恩熙的羡慕,原来都是她应该拥有的东西,小小年纪的她,如何能不恨呢。 “爸爸,妈妈,哥哥,我应该回到崔家去。我已经偷了芯爱的童年,现在我应该将爸爸妈妈还有哥哥还给她了。” 尹教授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林琳并不关心。可是尹夫人眼中的伤心,林琳却不能视而不见。 在好生安抚了一番尹夫人,并答应了会时常联系后,这才跟着崔母回了贫困的崔家。 一到崔家,正好看到崔英雄在翻找崔母的东西。 不等崔母说话,林琳故做不知的就是飞快上前,对着崔英雄一顿胖揍。 数息之间,除了崔母的尖叫就是崔英雄凄厉的嚎叫声。 “幸好回来的及时,不然就要让他得逞了。”揉了揉手腕,林琳抚着被眼前的变故弄傻了的崔母坐下,“妈妈,地上的小偷是送到警察局,还是?”林琳用手比自己的脖子上比了比。用实际的形动以及还眼冒凶光杀意的示意崔母,她很想弄死面前这个男人。 看到林琳这样,崔母一下子就扑了过去,抱着林琳就不停的喊道,“不,不,不,恩熙,他是你哥哥,是你亲哥哥。”崔母害怕自己再晚说一步,面前的闺女就能生生宰杀了自己的亲儿子,她的亲大哥。 这倒底是个啥样的女儿呀? 啥二话不说,就打人呢。 “什么?他是我哥哥?” “什么?她就是那个恩熙?” 林琳的诧异是装出来的,但是崔英雄的诧异却是实打实的。 为什么被教授家抱错的妹妹,会是一个让他连还手之力都没有的女孩子? 这不科学! 这个妹妹比原来的那个还要凶,崔英雄表示他有些接受不能。 求换回来吧。 这个他打不过。 “哥哥,你没事吧。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不然一定不会打你了。”顿了顿,林琳又问道,“不过,哥哥你刚才在做什么,为什么在那里翻箱子?我还以为家里遭贼了呢。” 林琳自来就看不上崔英雄这样窝里横的家伙,所以说完话去抚躺在地上的崔英雄时,又故意地弄疼了他一下。 看到崔英雄痛得要叫出来,林琳当即点了他的哑穴,并飞快的小声威胁道,“敢叫出来,见你一次打一次,打不死你也要弄残你。” 威胁了崔英雄后,林琳就笑着让崔母去休息了。 这两天对于崔母来说,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养在身边十四年的女儿是别人家的,自己为了供养她吃的苦,在那个孩子眼里竟然都被无视了。 无视的眼神中,还带着一丝仇恨和愤恨。 她知道她脾气不好,没有耐心。对孩子不像尹夫人那样永远是和风细软,温温柔柔的。 可是她命不好。 她没有尹夫人那样好的命。 她男人死的早,她一个女人要带着两个孩子,她容易吗? 她男人要是活着,她也可以温柔的活着。 她不能,也不敢。 她还有孩子要养呀。 ...... 可是这些在那个她养了十四年的孩子眼里竟然都成了过错。 她心上的伤,不比那位高贵优雅的尹夫人少。 那是她一直以来相依为命的孩子。 她的命,是真的不好。 尹夫人可是伤心难过的趴到尹教授的怀里,可是她呢,却连流滴眼泪,都是奢侈...... 从知道孩子被调包,到芯爱离家出走,再到尹家接回恩熙,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崔母确实累得很了,再加上现在算得上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所以直接留下被打的崔英雄和初来乍到的林琳就回房间休息去了。 至于小餐馆的生意,其实崔母是不担心的。 毕竟餐馆的生意都在饭口,此时距离下一个饭口还有好长的一段时间。 看到崔母回了房间,林琳才转头一脸皮笑肉不笑的对着崔英雄说道,“最讨厌大不了我几岁,就要让我叫哥的人。现在看你就烦,烦死了,而我一烦就想要揍人,你,你去服兵役吧,不然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我倒是不惜力,就怕你受不住。” 崔英雄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刚刚听到的话,一脸的懵逼不解释。 这真的是亲妹妹?亲妹妹就是这么对待自己亲哥哥的? 嘶,好疼。 对自己哥哥下这么重的手,是人干事? 林琳可不管崔英雄的想法,对于一个老大不小,不学无术的人,就应该用非常手段。 太温和的方法,可不是林琳擅长的。 崔老爹死了十多年,崔英雄就没人管束了十多年。性子中的顽劣哪里是一顿胖揍就可以化解的。 崔英雄一脸不逊,林琳也不是温柔的脾气,于是亲兄妹之间又进行了一次文明的沟通。 而沟通的结果,除了兄妹之间的感情更加的‘融洽‘外,就是崔英雄因为脱臼时间太长而疼的麻木的两只胳膊以及流口水的下巴。 哇靠,真凶残! 林琳在医院养伤的期间,可是把自己的功夫以及内力都捡了回来,所以收拾一个崔英雄,那真真是小意思。 崔英雄实在是太不上台面,太不懂事了。 韩国是个父系社会,崔父死了,做为家中长子,崔英雄本应该撑起门户,庇护母妹。 可是崔英雄不但没有如此,却对母妹极尽压榨,可谓古今不肖第一人了。 想到电视剧中崔英雄偷崔母血汗钱,欺负妹妹的事情,林琳就是一阵神烦。 她心疼崔母的不易,可也没有帮忙教化崔英雄的兴趣。 韩国有全民服兵役的规定,崔英雄既然已经到了可以服兵役的年纪,那就给她去部队猫着去。 别的还好说,林琳都打算好了,没个十年八年,林琳只要在部队以外的地方见到崔英雄,就一定按着一日三餐外加宵夜的帮他感悟‘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一到崔家就先来了一个下马威,林琳的心情一下子就放晴了。 隐晦地给崔英雄施了一个追踪咒语,林琳就放他去了征兵处。并且告诉他,如果今天天黑前看不到入伍通知书,就绝对让他尝尝她练得时间最长的‘分筋错骨手'。 崔英雄离开了崔家后,林琳才开始打量这间小小的崔家小餐馆。 整个房子很矮,很破旧,前后两个门,前门进来就是小餐馆,里面不过三五张桌子。 而后门进来则是三间小小的明显是后来因为需要而被隔出来的卧室。 在卧室和餐厅中间是公用的厨房和卫生间。 说真的,这和尹家独栋的,采光很好的大房子真的是没法比。 三间卧室从面积看,都不一定有林琳在尹家的一间卧室大。 十几年生活在这里,也怪不得芯爱的选择了。 摇摇头,林琳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拿出魔杖,对着厨房那一摞没清洗的碗盘挥了几个‘清理一新’后,又对满是污垢的厨房挥动了数下魔杖。 片刻间,不大的厨房便窗明几净。之后便是卫生间,前面的小餐馆,等到这一切都做完时,林琳这才回到原来芯爱的那间最里面的小卧室。 门是推拉式的韩式门,打开后才发现,里面也不过五六平的大小。 里面没有窗,也没有床,半新不旧的褥子就铺在屋子的正中央。 对着屋子使了几个清理一新后,林琳又嫌弃地对被褥施了几个清理一新,便将被褥叠好放在了门口。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套新的被褥铺了进去。 房间虽然小了一些,但是总的来说,还算是有个不错的私人空间了。 施了半天的家用魔法,林琳的魔力几近耗尽,于是从空间里拿出了一瓶魔力恢复以及提神的二合一药剂喝掉。 待魔药发挥了药效,便去前面将自己带来的小行李箱拿到房间,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摆放整齐。 看着这间屋子彻底地没有了原来芯爱的痕迹,林琳才松了手。 自己要住的地方,自然要可着自己的心意布置。 那些少女的漫画海报,男女明星艺术照什么的,还是哪凉快哪歇着去吧。 那些个不敢面对自己,只喜欢整成自己亲人都认不出来的名星,林琳还真的没兴趣让本就狭小的卧室摆满那些个海报。 说真的,房间太小了。那海报一贴,林琳都有一种被海报里的人包围的感觉。 ‘当,当,当。’墙上的老挂钟在林琳将最后一本带来的书放在简陋书架上时,准确地彰显了自己的存在感。 叹了口气,本来还想着要躺一会儿的林琳,只好站起身,伸了伸腰,去厨房做晚饭去了。 崔母已经够累了,那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为她分担的。 崔家的小饭馆,马上就到了营业的时间了。她要准备她们娘俩的晚饭以及为马上要到来的营业做些准备。 比如说...先煮上一锅米饭。 “恩熙,这里不用你帮忙,你回房间里看书去吧。”崔妈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并没有发现家里变了一个样,不过在厨房看到林琳在做料理前的工作时,连忙出声阻止了。 这个女儿,是刚刚认回来的。她还不知道要怎么跟她相处。所以难免有些客气生疏。 林琳回头,扬声笑道,“妈,你醒了,晚饭马上就好。” 第182章 第一百八十二章 崔母被林琳这一声称呼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没有想到这个刚刚认回来的亲生女儿在见到家里的情况后还会如此心平气和的与自己说话。 自家是什么情况,尹家又是个什么环境。这样天与地的落差,崔母不想自欺欺人。 芯爱那个孩子为什么不愿意回来,还不是苦日子过够了,过怕了这种贫困的生活。 而面前这个孩子,自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又如何愿意回到自已身边。 她知道她很自私,可是她是真的没有办法答应尹家的提议。 她也只是一个母亲。 养了十四年的女儿竟然是别人家的,她心里的难过又有谁知道呢。 今天看到尹家的情况,她的内心是窃喜的。 自己的亲生女儿可以在那样好的条件下长到十四岁,她心中是欣喜的,同时也是愧疚的。 毕竟那本应该是芯爱的生活。 受到良好的教养,富裕的生活,宽敞明亮的屋子,这些其实都应该是芯爱的。 可是每当想到芯爱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自己的亲生女儿却抢了芯爱的生活,崔母的心里其实很矛盾。 高兴自己的亲生女儿没有吃到苦,高兴于跟自己吃苦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她知道这样想,她很卑鄙,可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当她看到芯爱用着冷漠仇视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时候,她是心痛的。当她想到芯爱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时,这种心痛就又得到了缓解。 养不熟罢了。 有那么一刻,她是不想认回恩熙的。 因为不认回来,恩熙仍就会过着那样的好生活。可是她又不敢不认回来。 芯爱的性子,她太了解了。 那是个眦睚必报的性子。 她听说恩熙上一次出车祸,就有芯爱的影子在里面。 血浓于水,若是芯爱回到那个家,尹夫人知道自己的亲生女儿自小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那么对待她的恩熙还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好呢? 她不敢赌。 她就算是有千般的不是,万般的粗鄙,可对自己的孩子,她仍是心疼的。 恩熙有些瘦,小小的身子在厨房忙碌,更让她心疼。 那时芯爱帮忙的时候,她也是心疼的。可是确不如此时来的心疼。 心疼她小小年纪从来没有干过这些脏活累活吗? 可是...这本就是她的人生不是吗? “妈妈,哥哥出去了。我们晚上吃拌饭好不好?我做的拌饭可好吃了呢。” 林琳看到崔妈的样子,有些了然的笑了笑,然后仿佛没有看到般,自然自在的说着家常话。 崔妈看到林琳的态度,一直有些忐忑的心也安定了下来。 “英雄又出去了?他天天的不着家,也不知道忙什么?”崔妈拿过林琳刚刚切好的菜丝,就要放到水龙头下面去洗。 “等一下,”林琳见了,连忙拦了下来。从崔妈手里拿过装菜丝的盆,然后去盐罐里抓了一把盐放进去。 “菜我是洗干净才切丝的,只要放一点盐拌一拌杀杀水就可以了。”林琳的韩餐,可是经过最高尚宫的指导的,而且她生活在韩国的时候也比崔妈的年纪多很多。 一看厨房里的剩菜饭,林琳都可以想像崔妈的好手艺了。 为了不委屈自己的胃,林琳是不打算在崔妈厨艺进级前吃她做的饭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崔妈的手艺不错,只是限有精力呢。 一个女人要养两个孩子,其实挺不容易的。 这个时候能解决温饱就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了,再想要将生活过得精致,那纯粹是难为人了。 “妈,晚饭我一个人就可以了,您要是累了,再回去躺一会儿,要是不累,我们就说说话。一会儿吃完饭,就要准备营业了吧。”幸好刚刚崔母进来前,她已经将厨房里的一些能提前处理的菜都用魔法处理好了。不然一会要亲自动手,那才叫一个累呢。 崔妈看了一眼林琳手脚利索的样子,再扫了一眼干净的厨房,心里暖暖的。 芯爱总是以要做作业为由,不愿意帮着她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每次让她干点什么,都要三催四请,连打带骂的。 可是眼前的恩熙却不是这样的。 富裕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养成娇气的性格。 没有谁是喜欢干活的,包括她自己也是如此。芯爱总说她偏心英雄,可是她就是想要让英雄帮帮她,也得是她找得到人才行呀。 对比芯爱的不理解,恩熙的主动帮忙,更让崔妈受用。可见她是心疼自己的。 刚刚没有注意,现在再看里外屋,发现真的是变了一个样。她不过是小睡了一会儿,这孩子干活可真够麻利的。 “怎么一个人干了这么多的活,累着了吧?”让自己的亲闺女看到家里这么脏,崔妈也有些个别扭。 林琳笑着点头,“是有些累呢,不过想到妈妈更辛苦,所以就不累了。妈妈要放多一点辣酱吗?” 若是没有魔法,林琳可干不了这么干净这么彻底。 “多放一点吧,嘴里苦的没味。”崔妈嘴里不但苦的没味,里面还都起了一溜小水泡。 “妈,您是上火了吧。哪,我刚泡了一壶去火的花茶,就在那边台子上放着呢,您自己倒一杯喝吧。对了,哥哥走之前说是去了征兵处,让我们不用等他吃饭了。” 崔妈倒水的手就是一顿,“征兵处?” “嗯,哥哥说自己也老大不小了,读书上也没有什么天赋,准备先去服兵役。” 崔妈:“......”。这么懂事的话,真的是她儿子说出来的? 一定是她起床的方式不对。 就在崔妈发呆的时候,林琳已经将两份石锅拌饭和一锅韩式豆腐煲汤都做好了。 林琳找了一个崔妈平时上菜的托盘放了进去,然后又将勺子和筷子也放在了上面,这才端着去了前面的小饭馆。 厨房太小了,跟本不是吃饭的地方。而前面小饭馆那里正好有桌子。 崔妈看着干活比芯爱有速度的恩熙,拿着杯子乖乖的跟了过去。 这个闺女,可能不像她长的那般柔弱。 隐隐的,竟有几分强势在里面。 林琳的气场还是非常强大的,就算是她故意收敛了一番,可是还是让崔妈有些拘谨。 母女双方坐了下来,谁都没有说话的安静吃着晚饭。 崔妈吃着林琳做出来的饭菜,不得不承认林琳做的比她好吃了许多倍。 “妈妈,我不准备上学去了,等哥哥去服兵役后,我就留在餐馆里帮忙。” 崔妈有些不敢置信刚刚自己耳朵里听到的话,睁大了眼睛看向林琳,“你说你不去上学了?” 林琳点头,咽下口中的汤,“学校教的那点东西,我早就会了,去上学不过是耽误时间罢了。以前上学,是留在那个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全当消遣了。现在家里只妈妈一个人在工作,怪辛苦的。正好可以给妈妈帮个忙,打个下手。”不过到底是谁帮忙,谁打下手就是到时候再说的事情了。 林琳回想了一下以前,除了第一次来到韩国在扶桑的小酒馆里吃过苦外,今天下午干的活,都是这些年来最重最多的呢。 还有,对于上学这件事情,林琳是真的上腻歪了。 再让她上学,那就真的要上吐了。 “可是,可是,若是不上学,你就不能考高中,不能上大学,将来就找不到好工作,你不能像妈妈这样过一辈子。没有了学历和好工作,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她吃苦是没有办法,可她不想让女儿也跟着她一样吃苦一辈子。 这也是她再难,也要让芯爱上学的原因。 “妈妈,学历重要,但是真才实料更重要。工作,也并不一定需要出去找呀,我可以干些别的呢。比如说翻译。我有自学外语,除了英语,我还学了几门外语,现在的外语水平,已经达到了同声译的程度,我可以接一些翻译的活在家里做。 我曾经跟着一位长辈学了正宗的韩餐料理手艺,我的手艺您也尝了,绝不逊色您吧。我留在家里,帮着您经营小餐馆,一定会让小餐馆的生意更好的。 妈妈,我长到十四岁,虽然您没有养过我一天,可您却生了我,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我会努力让您早点退休,过上好日子的。 这个家,这个家的生计都交给我就好。” 林琳从来就是个主意大的,哪里愿意听别人的安排。她的人生,现在她已经有能力自己做安排了。所以在说话的时候做些小手段说服崔妈是没有问题的。 一边说话,一边吃饭,很快娘俩针对未来林琳学习工作的事情已经谈好了,而饭菜也吃得七七.八八。 这时门上的铃铛却响了起来,随着开门的声音,进来了今天晚上第一位客人。 客人是老主顾了,经常过来吃晚饭。此时看到崔妈对面坐着一个长相漂亮的小姑娘,笑着对崔妈问道,“这个就是你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吧?” 芯爱和恩熙的事情,在这个不大的小片区里,已经弄得人尽皆知,此时这位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张口,崔妈的脸色就有些个不好。 邻居知道这件事情后,传什么话的都有。竟然还有人说这一切都是她故意弄的,就是想要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好好的生活在有钱人家里。 说她良心不好,太缺德。再加上平时对芯爱的态度也被人拿出来事。 天知道她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就是欺负她一个寡妇没钱没男人吗? 现在又当着恩熙的面问这个,是不是也会将他们的猜测也告诉恩熙? 那恩熙会怎么想她呢? “大叔说的对,我是我妈的亲生女儿,我叫恩熙。大叔是来吃饭吗?您晚饭想要吃点什么呢?” 崔妈浑身僵硬的那一瞬间,林琳就感觉到了,于是笑着将话题接了过来。 “来张土豆饼,再来个拌杂菜,一份大酱汤,对了,再来一份烧牛肉。” “好嘞,大叔稍坐,马上就好。”林琳起身去厨房门口拿了一个大茶壶,给那位大叔倒了杯茶水后,这才收拾了刚刚娘俩吃饭的桌子,端着托盘走向了厨房。 临到厨房门口,又将崔妈叫了过去。 那男人点的菜,都是极为简单的。林琳一个人就能做的出来,不过她不知道崔妈平时给客人上菜的量,所以才将崔妈叫进来,一一询问。 等到崔妈说完,林琳已经将早前就打好的土豆弄成了丝,看到崔妈想要伸手,连忙拿了头蒜递过去,“妈,您弄这个吧。其他的交给我。” 林琳是练过武的,再加上还会几个无声无杖的家用魔法,崔妈不帮忙,她的动作只会更快。 比如这切丝吧,林琳那是切的又快又细,手起刀落间,只见银光闪光,看得崔妈是又骄傲又担心。 那都看不见刀影,可千万别切到手呀。 ...... 用调料将牛肉条腌入味,林琳拿过早就摘好洗净控过水的各色青菜,一边拌杂菜,一边煮大酱汤,等到拌杂菜好了,林琳便装了盘。而这个时候大酱汤也差不多可以吃了。 用托盘先将杂菜端出去,然后又将小砂锅放在一个小铁架子上,也用托盘送到了前面。 而这个时候,崔妈才堪堪剥了一头蒜。 崔妈:“......” 两个菜一上桌,那男人就又让林琳给他倒上二两烧酒。 林琳手脚麻利的将酒倒好,便又回到了厨房。 牛肉条已经腌的差不多了,既然已经入味了,那就可以下锅炒了。 炒了牛肉条,又将土豆饼也煎了两张出来。 林琳做这些菜的时候,都是按着崔妈说的份例多做了一些,而那些多做出来的,便都留给了在厨房帮她打下手的崔妈。 “妈快尝尝,味道如何呢?” 崔妈今天被林琳弄得一愣一愣的,此时看到递到面前的筷子,直觉的拿了起来,对着面前的餐食伸过去。 每一样都浅浅的吃了一口,崔妈不得不承认,在做饭上她闺女比她强了几倍去。 只是, “你在尹家也是这么干活的吗?”不然怎么会这么能干,手脚还那么利索有效率? 尹家不会是重男轻女,苛待了她闺女吧? 要知道养在她身边的芯爱还没有养在有钱人家的恩熙能干呢? 第183章 第一百八十三章 林琳听了崔妈的话,再看崔妈的神情,便知道她这是误会自己吃苦了呢。 说来也是,同样是十四岁的年纪,芯爱可就没有林琳能干了。 原来的恩熙不如芯爱能干,而几个芯爱也不如现在的老妖精林琳能干。 芯爱是真正的小孩子,哪个小孩子不是爱玩爱闹爱睡觉的。而林琳却是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岁,转了不知多少世的成年人,干活什么的自然是强出小孩子几倍来。 若是林琳干活还没有原来的芯爱强,那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再加上还有魔法加持,还不用像芯爱一样要留出一半的时间看书学习。能干一些,很正常。 不过崔妈见此要是不误会,那才奇怪了呢。 “尹妈妈对我很好,这些事情都是跟一位邻居家的长辈学的。妈妈,那位大叔快要吃完了,您去结帐吧。”林琳怕崔妈细问,连忙向餐桌那边指了指。 崔妈听到这话,算是放下了心。 自家的亲闺女确实没有遭过罪就行了。 唉,其实遭罪的是芯爱那个孩子,这么些年跟着她吃了不少的苦头。 崔妈听了闺女的话,出了厨房去前面当起了专职的收银小妹。 而一边走一边感叹的崔妈刚一出厨房,就被那位大叔叫住了。 那位大叔是崔妈这小餐馆的常客了,常年吃崔妈做的晚饭,自然是知道今天这味道不是崔妈能做的出来的。 先是夸了一番林琳的手艺,然后又八卦了一下芯爱的坏脾气。 芯爱是个很骄傲的姑娘,她自卑于自己当时的身份,又鄙视那些这个身份的同等阶级的人。 往往客人来了,芯爱都不会给个好脸色。 当然了,这也不能说都是芯爱的错,来这里吃饭的人,又有多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呢。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经营这么一家餐馆,有些男客人来了就是想要占点便宜的。 那个时候芯爱还小,分不清哪些客人是单纯的来吃饭,哪些客人是想要再吃点别的什么东西,比如说徐娘半老的秀色可餐...... 再加上崔妈要保护自己,保护子女,性格就变得又急又烈,久而久之,言传身受的芯爱脾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其实这件事情就是换个人,估计性子也不会比芯爱好。 ...... 话说刚刚这位大叔一进来,林琳笑呵呵的样子,着实让这位大叔受用极了。 谁不喜欢笑脸相迎呢。 那位大叔拉着崔妈将两个闺女比了一回后,小餐馆又有客人上门了。 崔妈招呼人住下,然后拿着客人的点菜单子就去了厨房,到了厨房看到林琳已经将厨房今天所有的菜都收拾成了半成品的样子。犹豫了一下,先是将客人点的菜告诉了林琳,然后又问林琳是否需要帮忙。 林琳笑着摇头让崔妈回前头,她一个人完全能够应付得来。 接过点菜单子,林琳那做饭的速度又加快了,这一回崔妈倒是没有在发愣,只是心中却带着几丝不好意思。 她这么大个人了,干活还没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有速度。 ...... 这一晚上,崔家小餐馆前前后后一共迎来了十几拨客人,而这十几拨客人都对林琳的手艺赞不绝口。 这不是废话吗? 林琳活了几世了,又做了多少年的饭了。 而且那韩餐可是宫廷出品,最正宗的料理手艺了。 林琳一直在后面忙着,而崔妈也一直在前面收银,打扫桌子,连带着洗刷客人用过的碗筷。 崔妈做的辣白菜,味道只能说是一般。林琳看着还有大半罐的辣白菜,准备这些吃完就自己做一些。 忙了一晚上,林琳也着实累了,趁着崔妈在前面扫地的时候,林琳挥舞着魔杖对厨房来了几个清理一新,让厨房恢复整洁干净。 揉揉手腕,林琳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样的生活,绝对不是她想过的。 而她也不可能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在这小小的餐馆里当个小厨娘。 不过她所有的改变却都要等到尹家出国才好实施。不然改变太快,熟悉恩熙的尹家人一定会怀疑的。 尹家人走了,新认的母亲,还是好糊弄的。 今天晚上的收获并没有比往常高出多少去,不过林琳知道今天晚上的这些客人都会成为回头客,那以后的收入就一定会高起来。 不过也更累人就是了。 帮着崔妈将餐馆的门从里面锁上,然后又将家里人日常走的后门正常锁上后,林琳和崔妈就各自洗漱,回房休息了。 一夜无梦,林琳第二天仍是早早的起床。 崔妈虽然不是她心中认可的母亲,可是毕竟是这个身体的妈妈。为人子女,只要父母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不是视儿女孝心为无物之人,林琳都会好好的孝顺他们。 对于崔妈这个可怜的女人,林琳也是如此想,如此做的。 大清早起来,天才刚刚亮。林琳便准备做早餐了。 一直到林琳将早餐做好,崔妈才从房间里走出来。 十几年了,这是崔妈睡得最沉,最没有负担的一觉了。 儿子昨天晚上没有回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女儿却是懂事了,知道心疼她了。 不,这个女儿一直是懂事的,只是之前并未养在她身边而已。 迎着女儿的笑脸,崔妈也不自觉的露出了一抹浅笑。 沉重的生活压力,早就让崔妈忘记了这种放松后的微笑了。 吃过早饭,崔妈再一次确定林琳是打定主意不上学后,便只好听之任之了。 虽然不上学了,可以省下一笔开支。可是不上学的女孩子,将来又要怎么办呢。 唉,这孩子是个有主意的,又是刚刚回到她身边,慢慢地劝吧。至少也要念完专科才行呀。 中学毕业年纪太小,学历又太太低是没有办法找到好工作的。 就像当初的她。 她吃过的苦,真不希望她的女儿也吃一辈子。 崔妈不知道,她的这种想法很正常。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若不是林琳来到了这里,恩熙是注定要退学的。 只因为她的那个好儿子总是再偷了家里的钱,以及恩熙的学费。到了那个时候,崔妈拿不出学费,而原来的恩熙自然会委屈求全结束学业工作赚钱。 受家庭和亲兄长连累的,在林琳看来幸好是崔家的恩熙,而不是更为无辜的尹芯爱。不然芯爱可就真的是太可怜了。 ...... 拿了些零钱,崔妈便准备去市场买今天所需要的菜。而林琳则是看到崔妈离开了,换了件衣服,锁上门,一脸冷笑的离开了。 好你个崔英雄,竟然敢给她玩阴奉阳违,真当她是病猫不成?今天不打得他满脸桃花开,他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崔英雄昨天被林琳威胁的出了家门后,越想心里就越窝火,于是这一夜便去找了他的那些胡朋狗友。 厮混了一夜后,此时崔英雄和他的小伙伴正在一处睡的酣甜。 然后就在他好梦到了关键的时候,一盆带着冰的凉水就将他浇醒了。 透心凉~ 睁开眼,顺着阳光的方向,他新认回来的妹妹,正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透心凉的n次方~ 刚刚冲口而出的那句脏话,崔英雄知道他的好妹妹已经听进去了。现在看到他妹妹伸出的手,崔英雄下意识的向后缩了缩。 “啊!啊!啊!啊!啊!”接二连三的嚎叫声,让人听了胆寒,也让行凶的侩子手更加的兴奋。 林琳觉得崔英雄如此,环境的影响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于是此时不但出手狠狠的揍了崔英雄,还将上来拉架的其他人也一一胖揍了一顿。 掌掴,腿踹,脚踢,外加一整套的分筋错骨手,让崔英雄和他的小伙伴们差点以为活不过今天了。 林琳用实际行动告诉几人,以后谁在找崔英雄出来鬼混,就别怪她更加的心狠手辣了。 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林琳神清气爽后,才扬着小下巴,拽着崔英雄的脖领子去了征兵处。 在那里,在林琳监督的眼神下,崔英雄只得老老实实地办了手续,然后拿着入伍通知书,准备三天后去部队报道。 做完这一切后,林琳才带着崔英雄回了崔家。而此时买菜的崔妈还没有回来。 稍后不久,崔妈提着篮子回来了,一进小餐馆,就看见在腌辣白菜的闺女和正在拖地的儿子。 这一刻,那满身的疲惫好像都消失了一般。 女儿找回来了,儿子也懂事了。她这辈子算是苦尽甘来了。 这一天,崔家是在一种崔母没有感受到的诡异气氛下度过的。 当然粗神经的崔母,也没有看到相亲相爱的崔氏兄妹是如何在午饭后上演的全武行了。 林琳说过了,有些人就是贱皮子,一顿不打就没长记性,所以在崔英雄入伍前,一定要多多的帮他数几遍肋骨。 并深刻地让崔英雄知道,他的妹妹是个说一不二的人。 最起码在揍他这件事情上的执行力是不打折扣的。 老大个爷们,拖累母亲,殴打妹妹,还偷家里的钱,哪一样都是林琳下死手的根由。 ...... 到了傍晚,差不多是每天放学的时间,家里倒是来了一位客人。 “俊熙哥,你怎么来了?”厨房的准备工作早已经做好了,此时崔妈去了街头买辣酱,崔英雄被林琳看着正坐在门口用手洗衣服,洗床单,洗被罩,洗窗帘,洗......。 而林琳则是拿了本书,坐在门口一边看书,一边监工。然后时不时地用脚去踹上一脚正在洗衣服的崔英雄。好巧不巧地就在这个时候看见一身校服的尹俊熙推着单车找到了这里。 “恩熙?终于找到你了。你今天怎么没有去上学?我很担心你。”俊熙将车子立在一旁,三步并两步的来到林琳面前,担心又喜悦的看着林琳。 抱错妹妹这件事情,对于俊熙来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自从昨天妹妹跟着崔夫人离开后,爸爸就压着俊熙不让他去见恩熙。 俊熙想到他和恩熙是在一个中学,所以就想着今天见恩熙一定问问恩熙的情况,哪里想到等了一天,恩熙也没有来上学,他担心的不得了,一放学就急急地赶过来了。 林琳一怔,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她不去上学,尹俊熙知道后会找过来。 看到尹俊熙,便想到了对她一直很好很好的尹夫人。她若是真的不去上学,尹夫人可能会担心坏的吧。 “俊熙哥,这是英雄哥,他这几天就要去军队服兵役了。我刚来,想着趁这几天好好的和英雄哥培养一下感情。这才没有去上学的。不过俊熙哥放心,我有在家自习,不会落了功课的。” 林琳说完还正式地将两人的身份互相介绍了一下。 尹俊熙知道了林琳不上学是‘因为’崔英雄要去军队服兵役,心里有些个不不是滋味。 他从小护着长大的妹妹,现在是别人的妹妹了。 “嗯,那你自己要好好自学功课,要是有不会的,记得告诉哥哥。还有,”尹俊熙看了一眼长相就有些个凶狠的崔英雄,有些不放心的叮嘱道,“好好跟英雄哥相处,若是有人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哥。哥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保护你的。” 林琳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尹俊熙那瘦不拉及没有半两肉的胳膊,抽着嘴角笑道,“哥,你放心吧。英雄哥很好相处的,他对我就像哥对我这么好,哥你放心吧。我对英雄哥也可好了。你看,他在洗衣服,我还一边看书一边陪着他呢。 像我这么好的妹妹,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呢,哪里还会有人欺负我呀?” 崔英雄:“......”死丫头说这种话,难道都不觉得亏心吗?瞧瞧他身上的伤,这也是见了鬼的‘好相处’的妹妹。 尹俊熙:“......”好嫉妒,怎么办? 第184章 第一百八十四章 尹俊熙看了一眼崔英雄,并未说话。他心里其实是不想他的好妹妹恩熙对那个崔英雄太好的。 而崔英雄听了则是悄悄地咽了一口口水,忍不住用同情的眼神看向尹俊熙。 面前这位也是一位哥哥呢。 那死丫头说了,不喜欢叫人家哥哥的。 这一位可是跟那死丫头一起生活了十四年的。他这才两三天就已经遭了这么大的罪,面前的人,还不得从小被打到大呀。 怪不得长的跟个白条鸡似的,没有二两肉。 摸摸身上的伤,崔英雄用力地搓洗了一下衣服,同是天涯沦落人,谁都不容易。 唉~ 尹俊熙对林琳很好,在崔家里外里看了一遍,又询问了林琳一些日常琐事,这才将一直担着的心放了下来。 妈妈还在家里呢,他今天回去可以将恩熙这里的事情告诉妈妈。 尹俊熙想到这里,又想到了已经彻底住进恩熙房间的芯爱,心里就非常的烦闷。 打从第一眼见到芯爱的时候,尹俊熙就非常的讨厌这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太强势了。还有就是恩熙衬裙那件事情,也让尹俊熙对芯爱有了一个非常坏的印象。 更别说这之后的车祸以及换错孩子恩熙离家这些个事情在里面了。 回想种种,尹俊熙却从来没有想到这个自己非常讨厌的女孩子竟然是自己的亲妹妹。 从昨天开始,家里的氛围就一直不是很好。 妈妈不放心恩熙。 而那个芯爱却一直在强调着她在崔家的受苦受难。 昨天晚上他睡不着,准备离开卧室出去走走的时候,却听到母亲压抑的哭声。 还有爸爸的态度。 爸爸那么疼爱恩熙,怎么就,怎么就, 难道当初的那些疼爱都是假的吗? 尹俊熙想到这里,刚刚见到恩熙的好心情就少了一半。 而刚回到家里,尹俊熙正在门口换鞋就听到那个讨人厌的芯爱正说着恩熙今天没有去上学,一定是被崔英雄打了。 “妈,你别听她胡说。恩熙好着呢,我刚刚去了那边,崔家的儿子这几天就要去服兵役了,恩熙没去上课就是在家里培养感情。哪,这是恩熙这两天亲手做的辣白菜,说是让您尝尝她做得味道对不对。” 尹俊熙说完,还狠狠地瞪了一眼芯爱。 她怎么可以这么过份,没看见妈妈的眼睛都急红了吗。 “这是恩熙亲手做的?”她的恩熙怎么会做这些? 尹俊熙听到尹夫人的话,笑着点头,“恩熙是这样说的,不过我是一点都不相信呢。” 原来的恩熙在厨艺方面可并没有什么天赋。 “恩熙说是她做的,那一定有她的功劳在里面。我的恩熙从来都不是个会说谎的孩子。我去厨房,今天晚上就吃这个。”说完尹夫人也不管其他,直接拎着食品袋子就去了厨房。 而芯爱见了,恨恨地在地上跺了跺脚。扭头瞪了一眼尹俊熙便回了她的房间。 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女儿,他的妹妹呀。竟然到现在还要向着一个外人。 尹俊熙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妹妹也没有什么好感,看到她生气,心情倒是好了不少。 不过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刚刚转好的心情,一下子就又睛转阴了。 “去美国?爸爸你说的是真的吗?”俊熙一听尹教授带回来的消息,整个人都不好了。 恩熙已经离开这个家了,若是他们再去了美国,那以后就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恩熙了。 “怎么会去美国呢,怎么会这么突然呢?那恩熙呢,若是我们去了美国,我的恩熙要怎么办?”尹夫人也被这个消息弄晕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尹教授。 尹教授看着儿子和妻子的反应,心里叹了口气。可是当看到坐在一旁,隐隐有些兴奋意动的亲生女儿,心里的那一丝犹豫又坚定了起来。 他们家必须要暂时离开韩国一阵子,至少要等到恩熙对这个家的影响消失前再回来。 妻子这些日子里来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尹教授是看在心里的。还有妻子和儿子对芯爱的排斥。 他心里是真的不好受。 芯爱吃的苦已经够多了,不能让她在感受家里的冷暴力了。 恩熙那个孩子,他也养了十多年,若说没有感情那是骗自己的。可是,可是,尹家不能因为她而过成现在这样低迷的日子。 “恩熙有自己的家人,这次去美国,只有我们,我们一家四口去。”尹教授看着妻儿黯然下来的脸,然后又看向双眼瞬间亮起来的女儿。 看到这样的芯爱,她心里是怎么想的,谁又能不知道呢。 尹教授不言,尹夫人与俊熙看了,都皱了一下眉。 ...... 尹教授作为一家之主,还是有他的家主威信的。 无论尹夫人和尹俊熙怎么不愿意,去美国这件事情还是盖棺定案了。 于是林琳这边刚送走了因为终于可以离开家而喜极而泣的崔英雄,就又迎来了告别的尹夫人。 短短几天,林琳就自来熟的打破了崔母的那份生疏和客气,并且在崔母的眼中留下了一个能够‘劝导’哥哥上进的好妹妹形象。 家里家外的活,自从林琳来了,崔母轻松了不少。 而且林琳也是做过母亲的人,她更能了解一个单身母亲对孩子的要求,于是日常收拾崔英雄,帮着崔母做家务,经营小饭馆外,便是将时间都花在了和崔母联络感情上。 崔母对芯爱也是疼爱的。 可是芯爱的性子却比林琳尖锐,再加上没有年纪太小,没有林琳精于世故以及圆滑,所以崔母在养家劳作之余,对芯爱难免忽略了一些。 再加上崔母还有个儿子,儿子的不省心早就让崔母操碎了心。对于自理能力,学习能力都不需要人过多关心的芯爱便有了许多忽视。 芯爱又是个不善于与崔母沟通的,干完了家务就要抓紧学习的主。 可是此时换成了林琳,崔母一来因为林琳的到来,要干的活变少了,人也多了一丝空闲时间,二来崔英雄的‘懂事’林琳的‘失而复得’也让崔母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个有心补偿,一个有心维护。母女虽然相处的时日尚短,但是也处出了感情。 今天尹夫人的到来,还着实让崔母紧张了一下。 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她养了这几天都喜欢的不得了,更何况如珠如宝养了十几年的尹夫人了,这尹夫人不会是想要要回去吧。 “妈妈,厨房里的点心不够了,您刚刚不是说要去买些回来吗?尹妈妈头一回来家里做客,我们总不好什么也不准备呢?” 听到林琳的话,崔妈一下子就安心了,笑了笑,然后拿起小钱包出去了。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不会像芯爱那样抛下她的。 因为她们...才是亲母女。 尹夫人看到崔母离开,连忙将林琳揽到了怀里,“快让妈妈看看,妈妈都好几天没有看到妈妈的恩熙了。你这孩子,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呢,妈妈的心都疼死了。”尹夫人到现在也没有放弃收养林琳的打算,可是她也明白这个自小养大的孩子是不可能跟自己回去的。 “妈妈,您那么疼我,芯爱见了心里一定不好受。而且芯爱吃了那么多的苦,才回到您身边,见到我在家里,心里会担心你们不要她,不疼她的。而且崔妈妈对我也非常好,还手把手交我做辣菜呢,妈妈一会儿回去的时候拿些回去,晚上给哥哥和爸,呃,尹教授尝尝。若是吃得好,恩熙也有东西可以教给妈妈了。” 尹夫人一听林琳这话,先是高兴然后又是难过。丈夫的态度还是伤到了这个孩子的心呀。 “好,好,好。我们恩熙做出来的东西,一定是最好吃的。妈妈听俊熙说,你最近一直没去上学,所以就找到这里来看看你。”尹夫人上上下下打量了林琳一番,发现林琳气色很好,心里的担忧便放下了一半。 林琳牵过尹夫人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来回的蹭了两下,然后才笑着点头,“我刚到这个家,英雄哥又要去服兵役了,便请了几天假,想要和英雄哥熟悉一下。妈妈,俊熙哥昨天来说,你们要去美国了是吗?我在书上看过,美国的气候不比我们韩国,您一定要注意身体。在那边如果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也一定要写信或是打电话告诉我,我给您邮寄过去......” 尹夫人对恩熙是真的好,林琳自从来到这里,就感受到了尹夫人对她的那种疼爱。 舔犊情深。 所以林琳也愿意诚心的对待她,孝顺她。 说来,如果不是因为林琳到了这里,让两个女孩回归命运的正轨时非常的平和,也许她和尹夫人也不会如此心平气和的谈话了。 尹夫人一直想要收养她在身边,这一点无论是原剧还是现在都没有改变过。 而林琳又不是真的恩熙,那么天真。她不想被收养,也是有她自己的考虑。 说起去美国的事情,尹夫人最放心不下的便是面前的恩熙了,可是看到现在的恩熙,她也知道恩熙是决不会跟她一起走的。 打开一直拎在手中的手包,尹夫人从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信封,“这是妈妈给你的,一定要收好。里面还有一个存折,以后妈妈都会在里面汇一笔钱给你做零花钱。若是有什么想要买的,你要来信告诉妈妈,妈妈再给你汇钱过来。 留你一个人在韩国,妈妈总害怕你会过不好。听芯爱说,崔家的日子,不比咱们家,我们恩熙从小都没有吃过苦,以后妈妈也不会让恩熙吃苦的。” 芯爱为了博取尹夫人的同情和爱怜,总会说一些她在崔家受苦的事情。 可是每一次她这么说,尹夫人虽然会心疼她,但是更多的却是担心那个从小养在身边的恩熙。 在尹夫人看来,那么大的生活落差,可不是一出生就习惯的芯爱呀。 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从嗷嗷待乳到婷婷玉立,尹夫人在恩熙的身上是付出了很多很多的血力的。 就算是知道了面前的女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是想要收回去,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 再加上恩熙自来就乖巧听话,又伶俐又懂事。虽然芯爱也同样聪明伶俐,可是,就是过于有城府了些。 她虽然心疼芯爱小小年纪,就有了城府,可是心里总是放不下那个天真善良自小养大的恩熙。 对于芯爱,夜深人静的时候,崔母也是会想她,想两个姑娘之间的不同之处。 但不管怎么说,崔家因为林琳的到来,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而崔母做为劳动人民,也是没有多少时间去悲春花伤夏月的。 而且林琳不上学,天天在崔妈眼皮子底下转。想着想着就只剩下面前的闺女了。 而尹夫人则是不一样,家里没有什么活,芯爱还要上学,做为上过学的知识文化人,自然可想可回忆的就更多了。 毕竟曾经的恩熙在她身边养了十四年,十四年,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又岂是短短几天的芯爱可比的。那些日子,那些回忆,尹夫人时刻在脑海中回放着。 摊上这么一个妈,也是芯爱的不幸了。 “妈妈?这钱我不能要。我又不缺钱,怎么能要您的钱呢。爸爸若是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我不能让您因为我而与爸爸吵架。妈妈,你放心吧,我一切都好呢。我保证以后会经常给您写信的......”刚刚叫教授的时候,林琳看到尹夫人眉间的一抹难过,于是这个时候又改回了爸爸的称呼。 “这钱是妈妈自己攒下来的,是妈妈的嫁妆,爸爸不知道呢......” “妈妈,我不能要。”就算是嫁妆,她也不能要。 “你这孩子,跟妈妈客气什么呢。崔家的情况芯爱都跟妈妈说了,你不收下这笔钱,妈妈在美国也不能安心的。” ...... 说到这里,林琳只能无奈的收下了这笔钱。不过就算林琳收下了,林琳也没有想过白要这笔钱。早早晚晚总要回报回去的。 林琳收下了这笔钱的同时,还想到了一个拿钱出来的好理由。 之前她就想过等崔英雄服兵役,尹家出国后,就拿出一笔钱来改善她和崔母的生活。 最近一直在想着有用什么借口理由更合理,现在看来这就有了一个现成的了。 这家小餐馆实在是太小了,活不少,挣的钱却很少。 她准备将房子和小餐馆整个出租兑出去,每个月收点月租。 还有之前恩熙念的那所学校,林琳是不准备去的了。既然不上学又不经营就没有必要留在这里了。 所以她准备带着崔母搬到其他地方去生活。 买上一套小公寓,她完全有能力养活得了崔母和自己。 再不像现在这样水里来油里去的。 若是没有魔药和魔法,她现在的手指头估计都要肿粗了。 ...... 这个月是个适合送行的日子,于是几天之后,林琳又在机场送走了尹家人。 看到不远处陪着她来送行的崔母紧张的神色,林琳轻轻地笑了。 “妈,我们回家吧。” 第185章 第一百八十五章 送走了尹家人后,林琳便利用小餐馆不营业的时间悄悄地去了首尔,在那里购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就是三室一厅的格局。不过房子外面的阳台却不小。 这套房子最让林琳满意的便是阳台多,采光特别的好。 且不提厨房和每个卧室的小阳台,就只说客厅里的那个大阳台就有二十平左右呢。 二十平的大阳台,林琳还没有想到要用它来做什么,不过想来崔妈会有一些想法的吧。 将房间做了简单的装修,又用魔法变形术弄了一些家俱后,林琳这才满意地回到小餐馆去。 这些日子,因为林琳做为餐厅的主力劳动者,崔妈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身体也不会想以前每天过度劳累后,哪哪都酸疼了。 这一天,林琳和崔妈再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后,便准备打扫卫生,然后去休息。 “妈,我有件事情想要跟您说。”林琳将抹布洗净挂在墙上,一边擦手一边笑着接过崔妈手里的活计。 “什么事?”崔妈直了直腰,笑着看林琳。要是还想要吃点心,那明天去买菜的时候就再给她买一些回来。 这个闺女被尹家养的娇气了些,吃东西也挑了一些。不过想到这闺女平日里忙前忙后的,崔妈也觉得这点小要求不是啥大事。 ...而且她也特别地享受了自家闺女撒娇要东西的小模样。 唉,就是芯爱那孩子,脾气太硬了,说话也不会拐弯。以前想要什么,自己都没有满足她,但愿她回到那个家里,能够什么也不缺吧。 母女一场,她自然是希望她能过得好的。尤其是自己也觉得幸福的时候。 现在这样的生活,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最近生意特别的好,她还不怎么累,儿子也懂事出息了,女儿更是贴心。 林琳见崔妈询问的眼神,笑着说了一句让崔妈震惊的话,“妈,我们搬家吧。” 崔妈还以为她乖巧的女儿要说什么呢,原来竟然要搬家。 搬家呀? 搬家!!! “搬家?为什么要搬家?我们在这里住的好好的,还能搬到哪里去?”他们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她也是靠这个小餐馆才将两个儿女养大的。现在要搬家,那餐馆还要不要经营了? “妈,哥哥去当兵了,我又不用去上学。咱们家的开销也少了很多。这个餐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以前在那个家里的时候一直接翻译的工作,本来是为了练习外语的。倒也挣了些钱。现在我想着可以比以前多接一些翻译的工作回来。 然后前天的时候就特意跟人说要接一些大的翻译,那公司看在我以前的成绩上,也同意多给我一些大的翻译工作。只是,”林琳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只是翻译的工作,最是要个安静的工作了,咱们家的小餐馆平时太吵了,都没有办法工作。 再来尹妈妈走的时候,特意用她的嫁妆钱悄悄地买了一套在首尔的房子送给我。这件事情尹爸爸和芯爱俊熙哥都不知道。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咱们搬到那里去生活,我可以安心的翻译稿子,您也可以有个好的生活环境。 妈妈不知道,翻译的工作干好了都是按字按句算钱的。一天下来就能挣这餐馆一个月的收入呢。又轻松,又干净,还一点都不累人。 对了,我做辣白菜的小秘方不是告诉给您了吗?新房子的厨房很大,厨房还连着个阳台,您可以做些辣白菜寄买呢。 而且咱们家这个小餐馆兑出去,每个月还有房租这个进项。林林总总的,总是够咱们母女生活了呢。 ......” 这事太突然了,崔妈从来没有想过要搬家。虽然闺女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她怎么就是觉得不托底呢。 林琳是啥人,说服一个崔妈那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妈,咱们家现在的辣白菜做得好,每天都能卖出几十颗。有的时候都快赶上餐馆一天的收入了。 咱们去了首尔,您也可以做辣白菜寄卖的呢。妈,您不知道,这些日子,那些邻居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还总是会问些奇怪的问题,说些奇怪的话。而且学校里的一些同学还总是在咱们家外面走动。咱们搬家吧,妈妈~,妈妈~” 关于辣白菜的事情,倒真的跟林琳预期的一样。韩国是个比华夏还要热爱辣白菜的国度,对辣白菜的喜爱和食用是非常热衷的。 在华夏因为战乱以及时间的流逝和当时的国情,很多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都已经失传了。在这韩国自然也是一样。 林琳做辣白菜的方法那是数百年前宫廷里传出来的秘方,自然不是现代的速食辣白菜可以比拟的。 吃过的人,只要是味蕾正常的就能吃出不同来。然后打包带走,这也就成全了崔家小餐馆的外卖生意。 就算是林琳将这辣白菜的一颗的定价受得比其他小餐馆高出三层来,只要识货的人就不会放弃。 一天光是卖辣白菜,收入就已经与当天小餐馆的收入齐平了。 林琳知道崔妈的考虑在哪里,所以从生计到环境邻里都让她说了个遍。 最后也不知道是林琳说服了她,还是她自己说服了自己,到也真的是顺着林琳的意思走了。 不过有两件事情,却是崔妈在意的。 一是必须给崔英雄留下她们搬家后的新地址,二是要找个合眼缘的人再把小餐馆兑出去。 这两点对于林琳来说可没有什么难的。 先是给崔英雄写了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告诉崔英雄新家的地址外,还有就是让崔英雄按月寄生活费回来。 服兵役是给发工资的,军队供吃供住,发的工资自然要拿出一部分交给生养过他的寡母。 既然已经成年了,那赡养母亲就是他责任。 林琳在信中明确地告诉崔英雄,从现在开始,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必须汇给崔母当生活费,不然弄死弄残,后果自负。 别以为人在军队她就没有办法了。 为什么说是三分之一,是因为林琳觉得这个分配比例是最合理的。 以后崔英雄成家,也是要给老婆交家用的。 崔英雄之前是被打怕了,可是离了林琳的距离远了,那点怕也被他就饭吃了。 收到林琳的来信,嗤笑了几声,便丢到一旁,哪里想到等到他进部队后第一次领了工资没几天,自己那神出鬼没的妹妹就真的跑到了部队上,对自己又来了一场爱的教育。 自那以后,崔英雄对林琳的恐惧就再也没有消失过。一发了工资,当天就会汇钱到崔母的帐户上。 一分都不敢少,一天都不敢耽误。 她妹妹真的是会揍得他浑身疼却找不到一点伤疤的。 崔英雄的顽劣,林琳是深知的。 打就要打到他怕为止。 为了让痛感更有记忆力,林琳将人打迷糊后便用魔法抽走他几个骨头,然后喂上生骨药水。 那生骨药水钻心的疼呀,崔英雄疼的死去活来后,算是真的长了记性,再也不敢把林琳的话当成耳旁风了。 后来崔英雄发现他妹妹是真的在实现她曾经说过的话,凡是在部队以外的地方见到他,见一次就打一次。 就连崔英雄放假去了回拉斯唯加斯小赌了两把,一转身就又被林琳狠揍了一顿。最后崔英雄被打怕了,心中也明白了,只要一直留在部队,就不会挨揍。 于是崔英雄从义务服兵役一直干到职业军官,他向上爬的动力便是有一个异常‘温柔’‘活泼’的妹妹。 等到以后林琳不在了,崔英雄也已经习惯了部队的生活了。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林琳给崔英雄去了信,便在自家小餐馆外面贴了一张了出兑告示。 因为施了醒目的魔法,到是让附近的邻居都知道了崔家要出兑餐馆。 没几天,小餐馆就兑了出去。房租是按年收费的。崔妈拿着头一年的钱带着闺女就去了首尔。 到了首尔,看到‘尹夫人’送给闺女的房子,崔妈很是吃惊。 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房子的面积都让崔妈吃惊不小。 这尹家人也太疼孩子了。 想到不是亲生的都可以这么大方,那么从小跟着她吃苦的芯爱应该会过得更好吧。 崔妈几乎没有来过首尔,但是林琳曾经却在这里生活过。 这套位于江南区的房子,无论是交通还是超市购物都非常的方便。 林琳选择这里,其实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崔母。 这个小区附近就有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林琳之前就已经跟超市的老板‘沟通’过,会定期寄卖一些辣白菜。辣白菜就按二八比例与超市分成,当然,超市二,崔妈八了。不过就算是这样,每斤辣白菜也会让崔妈有赚头的。 崔母四十多岁,没有积蓄,也没有养老保险什么的。现在若不让她干点什么,她心理一定会不踏实。 而且做辣白菜也不算是什么太累的活,以前林琳刚开始轮回的时候,也靠卖辣白菜养活过自己呢。 虽然那个时候的生活成本比现在低很多。 ...... 搬了新家后,林琳先是以恩熙曾经来过首尔为由,带着崔母在首尔逛了逛。然后才真的接了一些翻译的稿件,认认真真地翻译了起来。 林琳打字快,再加上记忆力以及曾经生活过在那些地方的原因,所以翻译起稿件来也比当初林琳在僵同的世界还要快。 翻译快了,稿件就自然多了,稿费的收入也在慢慢的积累增加中。 时间一长,再加上林琳翻译稿件的准确性,小小年纪就在这一行里有了一些小名气。 林琳的收入越来越多,再加上以前在韩国生活时知道的一些关于股票的记忆。买了几只会大涨的股票后,她就算是不动用她的‘库存’,个人资产也在成倍成倍的增长着。 家里的水电费以及物业费什么的,是直接绑定在她的□□上,按月扣钱的。日常的生活费,也是按着崔英雄给了崔妈多少钱,她就也给多少的。 再加上日常的生活用品以及她和崔母的衣服鞋袜,只要林琳出屋子交稿子,回来的路上都会陆续买回来。 崔妈拿着儿女给的养老金再加上她自己做辣白菜的小收入,倒也渐渐地有了一些积蓄。 女人有了钱,好像心里就有了底气。崔妈的气质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女人都是靠养的。 居移气,养移体。好的生活环境,富裕没有忧愁的生活都会让人从心往外散发一种幸福安稳的气场。 做辣白菜是不需要多少时间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崔妈要做辣白菜,林琳也会在一旁帮忙,于是崔妈就发现她唯一的一点营生也不能消磨大把的时间时,便在小区邻居的建议下去上了首尔的一家老年大学。 对于这一点,林琳是非常支持的,于是一口气就为崔妈交了三年的老年大学学费以及班费。 崔妈一边心疼钱,一边美滋滋地对着老年大学里的同学们说着女儿小小年纪就知道如何孝顺她了。 那老年大学里的学生,都是四五十岁往上的,崔妈的年纪算是里面最小的了。 而她十几岁就成为一名翻译的女儿就更小更让人羡慕了。 有人听说她有个职业军官的儿子,高级翻译的女儿,都围着她打探是如何教养儿女的。 这个年纪的人,话题也不外乎就是这几样。而话题说着说着,关系也就越走越近。 一来二去的,认识的人多了,崔妈的生活一下子就丰富多彩起来了。 上午去上课,中午有的时候回家吃,有的时候和同样没有什么事情的老年同学们一起吃饭聚餐。晚上或是跟着姑娘做点辣白菜,或是看看电视剧,而下午或是回家,或是逛街,有的时候到了周末还会几个同学一起出去旅游什么的。 青年丧偶的崔妈终于活出了自己的精彩来。 看到越来越会打扮,也越来越有朝气的崔妈,林琳心里是满意的。 女人呀,都不容易。 她终于把这小老太太养了出来。 ...... 时间一晃而过,韩国这边的崔家,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欣欣向荣。而大洋彼岸的尹家,日子过得也是多滋多彩的。 尹教授的工作一直很安稳,尹俊熙交了一个世交家的女儿做女朋友,两人爱好相同,感情深厚。 而尹夫人呢。 则是收起林琳寄过去的信和韩国特产,脸上带着一丝笑容的出了房间。 今天女儿要带男朋友回家,她不能总是呆在楼上的卧室里。 第186章 第一百八十六章 芯爱回到这个家也有七.八年了,虽然爸爸尹教授对她一直很好。可是哥哥尹俊熙的心里总是有个叫恩熙的疙瘩在那里。这让芯爱对俊熙和恩熙都有些个近不得远不得的情绪。 当然了,这种以为只是芯爱自己的想法。俊熙和林琳可不这么认为。 妈妈尹夫人这些年倒还好,虽然时不时的还是会提起恩熙,提起小时候,或是买什么东西都会要国际快递给恩熙一份,可是到底芯爱在她的身边时间长了,感情也处出来了。 怎么说呢,现在的尹家并不像原剧中凄风凄雨的尹家。 原剧中的尹家,一家四口谁都不敢提一句恩熙的名字,那个名字就像是永恒的伤疤一般杵在那里。 现在的尹家和林琳版恩熙之间一直是有联系的。 林琳就算是搬到了首尔去住,也写信给了尹夫人告知于她。然后尹夫人知道了地址,就会时不时地在给芯爱买东西的时候再买一份给恩熙国际邮包邮过去。 而林琳这边,凡是尹家人过生日,过节日都会打电话以及邮礼物过去。 一来二去的,两家走的到是近了许多。 芯爱头一回在邮箱里看到林琳寄过去的信时,是准备悄悄地毁掉的。 她害怕呀,害怕那个讨厌的丫头会再次回来,回来抢走她现在的好不容易拥有的一切。 可是就在她转身之即,就看到了眼含期待的尹夫人看着她手上明显的英韩两国文字书写的信封。 于是芯爱只能万般不愿意地将信封递了过去。 然后在那之后,很多的事情都不是芯爱可以期待的了。 妈妈和哥哥非常的开心,开心于可以和那个恩熙通信,开心恩熙一家搬到了首尔。 恩熙不用在吃苦了。 爸爸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是芯爱就是感觉爸爸其实也是高兴的。 那么她呢,她高兴吗? 不,她不高兴,她一点都不高兴。 就算是生日的时候收到了韩国的恩熙送来的礼物,她还是不高兴,她还是讨厌她。 为什么她不能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呢。 为什么她还要阴魂不散的缠着她呢。 可是渐渐的,一年,两年,三年,一直到今年,连续八年,她都收到了那人寄来的礼物和信件,她的心已经慢慢的平静下来了。 也许是认命了,也许是知道那个人不会抢夺她所拥有的一切了。 所以她也试着跟她通信。 她在炫耀她在美国的家,炫耀她曾经的爸爸妈妈,炫耀美国这边的大学生活。 她知道那人没有念大学。 她也知道那人现在是高级多语翻译。那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比她说的还要流利。 之所以她会知道,是因为那个家伙竟然会来美国旅游。 而且还特别嚣张的住在她的房间。 美其名约是旧梦重温,联系感情。 她们有什么感情?她怎么不知道。 还有她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看动画片,还看猫和老鼠那么幼稚的东西。 对了,她还吃零食,半夜抢被子。 还有,还有,她竟然偷看自己收到的情书,还将情书拿给妈妈和爸爸看...... 那个家伙,那个家伙,真的是太过份了。 就在芯爱领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转头落坐之即看到沙发上某个女人留下的布偶时,突然觉得心好累。 一会儿妈妈见到了杰瑞,晚上一定会给她打电话的。芯爱都可以想像那个讨厌的家伙一定会打电话嘲笑她男朋友起了只老鼠的名字。 一定会的。 其实说真心话,这些年来芯爱对恩熙的感情早就变质了。 因为比原剧少了一丝悲凉的换孩子事件,让两个家庭都没有受到太多的伤害。和平的解决这件事情后,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尹夫人和尹俊熙还不能接受,但是日子长了,林琳并没有断了和尹家这边的联系,日子倒也慢慢地走了过来。 将孩子换回来,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她们只是不住在了一起,但是感情却不会被阻断。林琳为了让两家人亲近相处,为了让尹妈不难过,为了让崔妈不思念,也是付出一些努力的。 让两家人有来有往。让尹妈妈感觉自己有两个女儿。让崔妈妈可以时常见见她养了多年的芯爱。 林琳是真的用了心的。 尹妈妈释怀了,崔妈妈高兴了,就连一直有些个想法情绪的尹爸爸也默认了。 林琳明面上挣了钱,还时常带着崔母出去旅游。其中一站就有去美国看尹夫人一家的行程。 芯爱那个傲骄的小性子,以林琳的恶劣性子哪能放着不撩拨。每每气得芯爱跳脚还故意往她身边凑,也是芯爱倒了血霉了。 不过就算是林琳怎么努力,俊熙还是不怎么喜欢芯爱,主要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因为恩熙,而是因为气场不合。 俊熙对于芯爱其实从第一次见面时就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后来年少冲动,中二症的爆发也就使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知道芯爱交了一个男朋友时,俊熙的脸还是拉了下来。 哪里来的野小子? 杰瑞看着女朋友一脸纠结地看着对面沙发上的布偶,有些担心地问道,“芯爱,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杰瑞是个德韩混血儿,对于美丽的韩国娃娃是一见钟情。 杰瑞强势,严肃的性格是芯爱从未接触过的。 不过有别于她认识的人,这样的男人对芯爱更有吸引力。 崔英雄是个蠢蛋,尹俊熙是个软蛋,那个恩熙就是个混蛋。 还有韩泰锡,那人跟着杰瑞一比就是个王八蛋。 若不是林琳的乱入,芯爱还真的会看上那个花心不务正业的韩泰锡。 这事还要从去年林琳来美国渡假说起。 自从林琳搬到了首尔,崔家的日子就得到了很大的改变。 像是来美国渡假便成了每年都会有的行程。 不过最让林琳受不了的便是尹家人对于林琳不上学这件事情了。 虽然林琳说她发现自己更有语言天赋,自学了几门外语。就算将来上学学的也不过是这个,与其花钱去浪费时间,还不如现在边就业边实习呢。 虽然等到林琳考了几个外语高级翻译证后,尹家人再不说让她上学的话,可是隐隐的还是觉得她被亏欠了。 呢煤呀,她都上了多少回大学了,再让她上大学,她一定会炸掉的。 不过不上学也有不上学的好处,无论什么时候想来,都不用担心没有假期。 后来有一次,林琳来美国,尹夫人白天正好有一个社区活动,林琳闲来无事,就准备去芯爱的学校接她放学。 芯爱看她的时候,那种傲娇别扭的神情,林琳可喜欢看了。 每次看都会忍不住撩拨她一二。 刚刚上大一的芯爱与哥哥和哥哥的女朋友幼美因为不同年,再加上不同的专业,所以经常一个人上下学。 不过虽然刚刚上大一,芯爱就对哥哥的一位好朋友非常的有好感。 他叫韩泰锡,也是韩国人。 这不,林琳这次来芯爱的学校就看见芯爱一脸少女娇羞的与一个男人说话。 等了一会儿,看到那男人离开,林琳才一边笑一边向芯爱那里走过去。 林琳是啥耳力,自然是听到芯爱对那人的称呼了。 知道那人是谁了,林琳对于那人配芯爱,倒是有了一点不看好。 这个姑娘自来就被亏待,若不是自己一直在努力让两家人时常联系,亲近,这个姑娘还不知道会不会被尹夫人重视呢。 那个人虽然在原剧中是喜欢恩熙的,可是这人的身世与性格并不适合芯爱。 爱情不是婚姻。 她并不看好他们。 “芯爱,那人就是你喜欢的人吗?长的可真好,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看上这么个人,你可真有眼光。”林琳说这话时,还上下地描芯爱,眼神中明晃晃地是说芯爱的眼光怎么会差到这个份上呢? 芯爱一听林琳那说风凉话的语调,就非常不淑女地向上翻了个白眼。 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竟然跑到她学校来了。 噢,那个讨人厌的家伙一定看到了她刚刚不自然的样子。 真是的。 好丢人。 还有,谁不是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这是什么形容词? 没文化,真可怕。 果然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自己是对泰锡哥有些好感。 但...还没到喜欢的程度。 芯爱无视了林琳向前走去,林琳却并未生气,而是直接调头跟着她。“芯爱,你这眼光是真的不错,瞧他那一脸的桃花,估计是阅人无数的公子哥。 一般情况下,能够阅人无数的,差不多都是公子哥,而公子哥所代表的就是家世和财力。他长的也就那样了,看气质都不像是嫡子,说说呗,你相中他什么了?” “崔恩熙,你有完没完。你这样太过分了,泰锡哥是哥的同学和好朋友,哥若是知道了你这么说他的朋友一定会非常生气的。” 林琳耸了耸肩,有恃无恐。“那你去说呀,看哥会不会生我的气。” 做为亲兄妹,有的时候气场不合,也是没有一丁点办法可以解决的事情。 这就好比林琳与崔英雄,芯爱与尹俊熙。 在尹俊熙面前,林琳就是温柔乖巧的恩熙。而在崔英雄面前,林琳就是个杀人不‘溅’血的恶魔妹妹。 林琳与崔英雄的关系,是完全取决于林琳对待崔英雄的手段和态度上的。但是尹俊熙和芯爱之间,就是芯爱的心事以及俊熙的态度了。 芯爱回到尹家,凡是都想要做到最好。 再加上芯爱有主张不服输的性子,隐隐地总想要压俊熙一头。她迫切地希望能够得到尹家夫妻的认可,于是乎~ 本来兄妹间的关系就不是很好了,再加上林琳时不时地飞到美国去捣乱,两人之间那就真的好不到哪里去。 而且中二病一直在发作的尹俊熙凡是芯爱说错的事情,他是一定认为是对的。 就好比今天的事情,就算是芯爱实话实说地告诉了俊熙,俊熙也会偏帮着林琳。 间接性中二病,是没药可治的。 ...... 大一的芯爱对于韩泰锡还只是朦胧的好感,但是因为林琳这天魔星的介入,那份好感直接消失了。 不但消失了,芯爱每每看到韩泰锡时就都会想到林琳,然后...越看他越烦。 不看不知道,韩泰锡油嘴滑舌的样子跟林琳气死人不偿命的样子真的是太像,太像了。 真是一对缺德的混蛋。 虽然初恋被扼杀了,但是后来芯爱在即将毕业的时候又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那是一个有别于韩泰锡的男人。 身体里流淌一半德国人的血统,人看起来很正直正派...严肃正经。 既不像韩泰锡,骨子里也没有恩熙的恶劣因子。 “没什么,我还好。”真不想在今天这个时候,提起那个死丫头。 真不明白,自己怎么总会想起她来? 想到妈妈总是说她的两个女儿感情好的话,芯爱就是一阵恶寒。 杰瑞不知道女朋友走神是为了什么,不过他并没有深问下去,毕竟此时此刻他比女朋友还要紧张。 今天对他非常的重要,因为只要让尹夫人满意了,他就可以抱得心上人归家的。 他还想娶个媳妇好过年呢。 话说,他苦苦追求了那么久,能不紧张吗? 第187章 第一百八十七章 “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的?”尹夫人手中握着一个小本本,那上面记载了今天早上林琳打电话过来告诉她的女儿男朋友系统问题二百八十六问。 姓什么,叫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平时喜欢做什么,什么学历,学什么专业,平时爱吃什么,有什么业余爱好,家里人都是个什么脾气,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有没有什么世交家的小姐,有没有什么不介意血统亲近的表姐妹,有没有藕断丝连的前女友,喜不喜喝酒,喝酒后都喜欢干什么,有没有什么施暴的倾向,以及平时赌不赌博等等。 林琳是说一条,尹夫人就拿着本子记录一条,一直到林琳实在想不到其他了,这才挂了电话。 芯爱的幸福,同时也是林琳所关心的。 这孩子太骄傲,太别扭,有些个小心机小心眼,可是骨子里却是文人的那种宁折不弯的脾气。 她是真的怕芯爱吃亏呢。 平时她虽然喜欢嘴上气气她,行动上欺负欺负她,那也不过是看她小孩子家家的一本正经的装大人,感觉她太可爱才想要撩拨她炸毛罢了。 可是到了这种时候,林琳是一点也不想让她吃亏的。 若不是她的身体已经无法承担她过来亲自把关了,也不会这么眼巴巴地等电话了。 说实话,尹夫人一下楼就看见和芯爱坐在一起的年轻人,单从相貌上看,尹夫人就非常的满意。这小伙子长的俊,她们芯爱长的也漂亮,将来的孩子一定会成为社区最漂亮的宝宝的。 最前总是给别人家的宝宝投票,以后就要轮到她到处拉选票了。 唉,真是甜蜜的负担。 “我姓雷曼,叫杰瑞,德韩混血儿,父母双亡,现在一个人生活。家里还经营着一家伞具加工厂和七个睛雨伞专卖店。” 杰瑞家是世代经营雨伞的。后来伞也分了阳伞和雨伞,开始时只是一家小小的作坊,后来一点一点做到今天这么大。 杰瑞父母不是经营的料子,所以他们家的公司是请了职业经理人的。因此杰瑞就算是父母都不在了,也可以安心地在美国读书,等到大学毕业,就留在美国准备在这里开一家睛雨伞专卖店时,机缘巧合下认识了美丽的韩国少女芯爱。 之后便展开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热烈追求。 女儿爱俏,杰瑞长的好,身材好,高个子,五官深邃,睛睛迷人,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是个好人选。 而杰瑞出现的时候也是好巧不巧的,就在一场暴雨的时候。 美丽的韩国少女忘记带伞了,而卖伞的杰瑞正好从开在美国的自家专卖店里走出来...... 少女买了伞,可是身上的衣服却都被雨水打湿了。 凹凸的曲线被暴露在外,这让芯爱很不自在。于是店老板便主动借了件衣服...... 杰瑞虽然是德韩混血儿,但是确也继承了德国人骨子中就流露出来的天性。 德国人的深沉、内向、稳重,严肃拘谨,诚恳坦直,都可以从杰瑞的身上看到。 而这些品质,无论是哪一点,都是芯爱喜欢的。 所以两个互相吸引的青年男女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 ...... 当杰瑞小心谨慎地回答了本子上的所有问题后,尹夫人对于杰瑞那是非常非常的满意,尹教授也是如此。到是尹俊熙看杰瑞当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因为此时此刻尹俊熙的中二病无药而愈,但是准大舅哥的挑剔却又犯了。 林琳并未真的从尹俊熙的生活中消失八年,所以尹俊熙对林琳仍是一如以前的亲兄妹的感情。 而芯爱呢,虽然尹俊熙跟她还是经常的针尖对麦芒,可毕竟是一同生活了八年的亲兄妹,感情是有的。 打打闹闹间处出来的感情,平时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到了这种关键的时候,却是一目了然。 妹妹就要被野狼叼走了。 申幼美看着自家的男朋友毫无风度的样子,只能抽着嘴角一脸的僵笑。 这就是天天跟自己强调他只有一个妹妹的尹俊熙。 说什么相看两相厌,可是知道今天芯爱要带着男朋友回家,却是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己过来看一看是哪个胆大枉为的家伙觊觎他的妹妹。 申幼美心中非常的庆幸,幸好自己对待他的两个妹妹一直是一视同仁的,不然这小姑子且不说什么,只自家这位男朋友就要不高兴了。 真是个别扭的家伙。 说起这个,申幼美又想起了再有几天就是两个小姑子的生日了,两人还是同一天的生日,这个礼物今年可不能太减薄了。 以前是当小女孩送的,现在却是要当成大人来送了。 ...... 当天晚上,用过了晚饭,杰瑞就在芯爱的目送下告辞离去了。而前脚看着杰瑞离去,后脚尹夫人的国际长途就打了出去。 芯爱非常不淑女的向上翻了个白眼。别以为那家伙不在这里,她就不知道妈妈拿着的那个本子是怎么来的。 真是的,就爱多管闲事。自己又没读书,也没同学,还没朋友的,将来还不知道怎么找个男朋友呢,倒是关心起她来了。 一边这么想的芯爱,也在心中开始扒拉自己认识的人里,有哪些人是适合坏脾气的崔恩熙的。 那死丫头若是她们不替她着急,再嫁不出去赖在家里,可怎么办? 别扭的芯爱是绝不承认她也想要让那个跟她同年同月生的姑娘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的。 然后尹妈妈挂了电话,不出芯爱所料的,林琳知道了这一切,还真的打电话来笑话芯爱找了个老鼠名字的男朋友。 芯爱恨得牙痒痒,天天在心里祈祷某个坏丫头找个叫汤姆的男朋友。 反正那只叫汤姆的猫从来都是杰瑞鼠的手下败将。她斗不过恩熙,她男人也会为自己争口气的。 可惜芯爱的这一番似诅咒又似祝福的心愿,注定没有办法实现了。 恩熙的身体,说真心话,林琳曾经也想过要改造一下的。也许通过魔法或是其他的办法可以阻止恩熙那遗传而来的血癌之症。 可是每每想要做些什么的时候,林琳都因为冥冥之中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而中断。 于是任由病情一点一点加重,然后每一天都好像在算计着自己的生命还有多少天一般。 林琳不怕死,因为很多时候死忙不是一切的结束,而是开始。 林琳练武,新陈代谢比较快,所以发病的时间也比原剧中要来的早一些。不过发病的时候,确实是非常的不好受。 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然后从骨头到肉都是那种闷闷的疼痛。 最重要的是生病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在承爱的感觉。 疼痛像是被无限的放大了一般。 林琳独自居住在位于首尔的这套房子里。 独自感受着病痛带来的折磨。 她是可以吃抑制的药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琳却选择体会这种疼痛。 她好像明白,她需要这种疼痛的经历一般。所以一直在生生忍着这份疼痛。 就在林琳疼的冷汗直流的时候,崔妈的电话打了进来。 “喂,妈妈?”林琳用牙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尖,好让自己清醒一些。 “是妈妈,恩熙在做什么?妈妈有没有打扰到你?”若是女儿在翻译稿子,就会打扰到她的思路。 这不是崔妈妈所希望的,虽然林琳从来都没有介意过。 崔妈妈自从上了老年大学后,或者是生活条件变好以后,崔妈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改变,便是打电话,就可以听得出来。 贼温柔。 “没有,刚刚吃完晚饭。妈妈吃了吗?” 自从去年崔妈再婚后,崔妈和她现在的爱人便开始了到处旅游的生活。前阵子听说去了法国,现在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当初崔妈再婚的时候,林琳是不同意的。 崔妈的再婚对象竟然比她大了十几岁。 年轻的时候,十几岁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年岁大了十几岁,那是什么概念,那就是如果崔妈身体好,估计还是要守寡的感念。 这么一想,林琳能同意吗? 自然不能。 当然,若是找个年纪比崔妈小的,林琳就不会这么反对了。 不过林琳不同意,却没有说出来。可是那老爷子的儿女却是摆明了车马就是不同意。 说是怕老爷子结婚了,将来有个万一,财产还要分给崔妈一份。 林琳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已经做好了她的后事准备。其中就是有关崔妈的。 她名下的这套房子,她在银行里为崔妈做的定期存款都是崔妈未来的生活保障。 这一世,她不准备带走她在这里挣下的任何东西。所以去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就找了律师事务所,在那里立下了遗嘱。 她去后,她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二,皆是崔妈的。剩下的三分之一,又分成四份,芯爱占两份,尹妈妈和尹教授占一份,两个哥哥崔英雄和尹俊熙共同占一份。 说实话,林琳现在的身家财产,那真的是只能多说不能少想的。 这八年来,她除了做翻译,还受过重金聘请给一些大公司做过同声译,又通过自己曾经的记忆和印象买了几只必涨的股票,之后还投资了电商这一块。 林林总总下来,林琳的资产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三分之二,崔妈就是挥霍无度,也够她花上十年八年的了。如果只是正常的过日子,林琳相信这些年就是三四十年,崔妈没的那一天还会有剩的。 反正在财产方面,林琳一直是无忧的。但是听到崔妈找的另一伴子女竟然是这么个心思。心中倒也同情可怜那小老头。 于是她的那一点顾虑,倒是放下了。 年青人会爱得死去活来,上了年纪的人,自然也会有这样的情况。而且人生皆是意外,黄泉路上从来都是不分老少的。 年纪不就差了十几岁吗?没事,她帮着保养。 小老头和崔妈估计也真的是感情深厚了,为了在一起,小老头竟然提前分了家产并立了遗嘱。 小老头的所有财产都是当初跟原配一起挣来的。所以他只拿了五分之一的财产当做养老钱,其他的都分给了和原配的几个子女。分完家产后,又走了法律程序,说明他最后剩下的财产百年之后都是崔妈的。 崔妈那个感动呀,那就别提了。 林琳一看那老头竟然真的把儿女和财产那方面的事情摆平了,当即就给了崔妈好丰富的一笔嫁妆。 连现金带珠宝的,没羡慕死小老头的那些子女。 且不说现金有多少,只说那成套的珠宝首饰,那可就是古董级别的呀。 林琳也没给别的,只是按着博物馆里摆放的古代宫中内命妇成套的首饰用魔法弄出了一套更精致的当成了嫁妆送给了崔妈。 除了这一套外,还有一套是纯粹的黄金打造的大首饰以及一套镶嵌红宝石的喜庆首饰。 这些东西林琳从来都不缺,若不是小老头的儿女都是势力眼,她怕崔妈嫁过去受欺负,也不会如此高调了。 不过也许林琳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再没人小瞧了崔妈。 在韩国这里,女人再婚本来就不被人看好,若是没个像样的嫁妆,那就真的是要受气了。 林琳明白自己时日无多,但是想到了芯爱和从良的崔英雄,倒也放下了对崔妈的担心。 婚礼之后那小老头就带着崔妈全球各地的游玩。 晚年夕阳红,过得有滋有味。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再孝顺,也不如有这么一个人陪在崔妈身边。林琳想到就算是将来她离开了,崔妈也有个人陪着她,其实心里还是满意这份婚事的。 “吃了,吃了。我们这边都中午过半了。你叔做的手抓饭,哎呦,真吃不惯那个咖喱,太冲了些,我看你叔是买到假的了。我就说别去那些小店买东西,他还不信。超市的又好又便宜,真是个犟脾气。我都懒得说他。对了,恩熙呀,英雄给你打电话了吗?他刚刚给我打电话了,说是要结婚,这也太突然了......” 林琳点头,就这事呀,她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之前听哥说过一回,听说嫂子是他在部队上认识的,是名战地医生。哥哥是职业军人,常年在部队。找个这样职业的嫂子,见面的机会也会多一些。”这么大的事,崔英雄可没胆子不给林琳报备。 两人一开始相处的时候,林琳便知道了。因为不知道能不能成,又怕崔妈天天惦记这事,所以就一直没说。 之后崔妈又说了些什么,可是林琳却已经听不清楚了。 痛苦的折磨已经让林琳不知不觉间地将电话松开了。 ...... 她尝试过很多种死法,可是若有下一次,再也不选择这种死法了。 真忒么太疼,太难受了。 第一章 =16 第一百八十八章 林琳不知道要如何形容现在的情况,身边有个女人在聒噪不休,身处一个黑呼呼的山洞,四周还有落雨和燃烧的声音,身体软绵绵的,眼睛还有些干涩的疼。 “姐姐,我冷,我害怕。”怀里有个小小的声音,林琳睁开眼睛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 再转头看向自己的旁边,一个花容失色的女人正将自己与怀中的小男孩搂在怀里。 “格格,晚上太冷了,千万不能睡着。”云娃看着刚刚迷糊睡着的自家主子,连忙小声的劝着。 林琳一听这话,心中暗暗点头,嗯,就是这个声音。刚刚一直在她的耳边巴巴。 此时脑中的记忆还在加载中,还不了解当前情况的林琳,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不在言语。 云娃见林琳听进她的话,转头看了一眼守在山洞口的莽古泰,便又低头抱着这姐弟两个取暖了。 刚刚入春,虽然大地已经满是绿色了,可是下雨的夜里,还是冷得刺骨。 少时,林琳终于接收完了全部的记忆,知道了现在的情况以及这个身体的身份,就差大喊一声——卧槽呀。 她现在成了城破家亡,带着八岁弟弟逃命的十七岁格格。 今夜之后,八岁的弟弟会发烧,会生病,然后继续逃亡,再然后遇到了那个四十多岁,女儿还比她大半年的小老头。 林琳下意识的用手搓搓脸,往下不能想了,想了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书没看过,电视剧也只看了七七八八,关于这部电视剧的印象全来自......同人小说。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琳对于这位新月格格的作为是不感冒的。 好好的主子不当,竟然去给人当妾。 妾,立女也。 人家坐着,她站着。人家吃着,她看着。 这不是脑子有毛病是什么? 端王爷不走,是因为就算是走,也不一定能走的掉。 还有就是临战弃城逃跑,就算是活了下来,估计结局也不会太好。 长子成年,已经可以征战沙场,只能留下来。 她的命,是因为弟弟年幼,必需要有亲人抚扶,她又是端亲王唯一的女儿,才被留了下来。之后竟然忘记自己那年幼的弟弟,忘记了为了让她们姐弟顺利出逃而死战的父兄以及端王府最精锐的那五百死士,还有最开始对她表达过善意的燕姬,就那么嫁了过去。 噢,错了。那不叫嫁。为人正妻才叫嫁,她那只能算是被纳,收房。 唉,长叹了一口气。林琳轻轻地在云娃和克善的身上点了穴道。然后又轻巧的起身,走道莽古泰的身边。 “格格,可是有什么吩咐?”莽古泰听到脚步声,收回向外看的目光,恭敬地问林琳。 林琳看着这个大块头,摇了摇头,“无事,不过是睡不着。我守一会儿吧。咱们几个之后还要靠你保护,你总要多休息一会儿才有体力。今夜夜深雨重,此处又极为隐蔽。内有火堆驱赶野兽,想来是安全的。 这会儿子,我又睡不着。你且去眯一会儿,待我想睡了,便唤你来守夜。” “可是格格,” “没有什么可是的,我是你的主子,你听话便是。去睡吧。” 林琳不是没有当过主子,再加上那浑身的气势,一下子就将莽古泰要说的话打了回去。 莽古泰从来没有见过自家格格这个样子,那么的强硬,强势,不自觉的心下一凛。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 遭遇了这么多的事,柔弱的格格自然不可能一点不变。 以前是因为有端亲王和福晋,还有格格的亲兄长,所以也从来不需要格格表现出什么来。 现在她已经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了。 不但没有,她还成了幼弟唯一的依靠。 不强势起来,又如何在这乱世生存呢。 莽古泰忠心耿耿,对于自家两位小主的遭遇满心的心疼不舍,此时倒也听话地叹了口气,靠着山壁闭眼小歇。 见到莽古泰这样,林琳悄悄地伸出手,一个无声无杖的昏迷咒就打了过去。 看到莽古泰连呼吸已经变了,林琳才松了一口气。 伸了伸腰,扭了扭脖子。 然后拿出魔杖,对着山洞施了几个魔法。 保温的,驱离的,警戒的,总之山洞里一片五光十色接踵而至。 忙了这一遭,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了魔药,走到被云娃抱在怀里克善面前,掰开他的嘴,一骨脑地倒了进去。 这个药是治疗伤风中暑以及其他症状的魔药。 有病治病,没病还可以强身健体。是斯内普为他那几个不省心的儿子特意研究的。 此时给克善服下,别的不敢保证,至少之后的路程以及将来进京城的时候,可以保证克善无病无痛。 喂完了药,林琳又重新给两人施了昏睡咒,这咒语可以保证山洞里的三个人都可以一觉到天亮。 之后林琳牙一咬,便将黄外公给的增加内力的药丸以及空间里批发制造的水府明珠都服进了嘴里。 现在到了关键的时刻,还是双管齐下吧。 新月这副身子,虽然是满族格格,平日里也是上马打过猎的,可是面对眼前的处境却是毫无用处。 山路崎岖,亡明匪寇又如此猖獗,云娃一个身边侍候的一等大丫头平日里养的比一般官家小姐还要精心,克善刚刚八岁又那么小,只靠一个莽古泰,岂不是要跟原剧中一般,等着人来救? 林琳最不喜欢的便是被人救了。 好像欠人多么大的恩惠似的。 说真心话,当初展昭身受重伤,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什么的,林琳做得毫无压力,可是那是她救人,而不是她等着被人救。 尤其是救人的还是那么大一把岁数的努达海。 那个老不修。 ...... 一夜无眠,林琳吃了很大的苦才将双效二合一的药丸加水府明珠消化了。看着天色尚早,林琳走出山洞,悄悄地早了一个隐蔽之处回了空间。 她回空间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实在是不习惯在野外露天解决五谷轮回之事。 在空间里简单的洗漱了一番,林琳又找出了这部电视剧找开一边看,一边将这新月格格的衣服里外都换了一身。 她有不少冰火蚕丝的衣服和鞋袜,拿出一套然后按着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子,用魔法改了一下样式。然后又想到她们要多走山林,于是又将衣服改成了草叶绿。 想了想一直娇生惯养,从没有吃过一点苦的克善。林琳又按着克善的体型弄了一套出来,别的不说,这套衣服鞋袜至少会让克善在这样的天气里行路会舒服轻松一些。 收拾好这一切后,林琳才关了电脑,出了空间小屋。 普一出来就看见一只野兔自那里跳过。 林琳见了,心下一喜,一个弹指就将兔子定在了那里。 “莽古泰,莽古泰。”林琳提着兔子的耳朵,站在洞外喊了两声。 魔咒早就失效了,此时听到林琳的叫声,莽古泰一骨脑的从山洞爬了出来。 “格格,出了什么事?出了什么事?” “我见天亮了,出来走走,却正好捉到了一只兔子,莽古泰去收拾了,咱们当早膳。” 莽古泰见自家的格格提着个兔子,心下还有些个纳闷,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他们格格这么厉害了。 林琳在莽古泰接过兔子的时候,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格格自幼习武,武功了得。听格格的话,不许......’ ‘格格自幼习武,武功了得,听格格的话......’ 带着神秘旋律的语调,连连说了五六遍,再听到莽古泰自然而然的复述后,林琳才打了个响指。 之后还有云娃,不过云娃不比莽古泰侍卫出身,意志力不如他坚强。所以等到林琳走进山洞,轻轻地在云娃耳边说了两三遍后,关于她会武以及之后可能会有的不附和原来新月性子的事情,才算是有了个说法。 让云娃去洗漱,再去帮着莽古泰弄早膳,林琳一个人帮着克善换了一身衣服鞋袜。 “姐姐,我饿。”这一夜克善睡得很香,此时看到姐姐在给自己抱衣服,一边伸手好方便姐姐动作,一边撒娇地说了这么一句。 “姐姐一早就抓到了野兔子,一会让莽古泰收拾出来,咱们吃兔肉好不好?” 克善也明白现在的处境,能有一顿兔肉吃,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好事了。“嗯,好。姐姐,你是怎么抓到兔子的呀?” 以前克善去厨房玩,在那里就看到过从笼子里跑出来的兔子,那兔子一蹦一跳的,可难抓了。 “这有什么难的,阿玛和哥哥背着额娘教了姐姐功夫,不然阿玛怎么放心让姐姐带着你逃跑呢。” “哇,姐姐,这是真的吗?”克善睁大了眼睛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看着林琳。 “嗯,当然是真的。好了,我们的克善小世子,衣服已经穿好了,去找云娃,让她侍候你洗漱吧。” 林琳拍了拍克善的小屁股,一脸温情地将他支走了。 才八岁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 早膳吃的自然不比在王府里那么精致,可是这也是自从昨天逃出城后吃的第一顿像样的热食了。 吃过早膳,云娃和莽古泰收拾了一下她们带出来的行李,而林琳则是将一把黑色鞭子缠在了腰上。 深深呼出一口气,眼神坚定地看着山洞外面本来就没有路的山林,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就算是昨夜到来的时候就回城去救端王一家也已经来不及了。那么现在她倒底是跟努达海一起回荆州,还是自己独自上京城呢? 不,她们必须再回到荆州去。 “我们往回走。” 第189章 第一百八十九章 克善还很小,只知道自已的家在荆州,是荆州的端王府。 那里很危险,阿玛和额娘都在那里,他们让她们快走。 可是姐姐却说要回去? 云娃和莽古泰听了自家主子的话,都非常诧异,格格这是怎么了,糊涂了吗? 他们刚刚从那里逃出来,怎么还要自投罗网。 不过林琳早膳前对两人做的手段,现在倒是显了出来。 就算是两人在诧异,此时也没有一个站出来反驳林琳的话。 林琳懒得与人解释,可是看到克善那双大眼睛里也满是不解疑问,蹲下.身,淡淡地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现在回到荆州附近悄悄地躲起来,等到朝廷的援军一到,就回王府去。” “回王府?真好,我想额娘了。姐姐,援军什么时候会到?我们要躲多久?阿玛不是说让我们走的远远的吗?” 林琳听到克善的话,心里酸痛,就算是朝廷的援军到了,荆州夺回来了,面前的孩子也见不到他的阿玛额娘了。 她们回去,不过是去以逸待劳以及...治丧。 想到此时皆以殉国的端王一家,林琳在想着她在这个时空所要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将面前的男孩抚养成人,让他继承王爵。 以及不与人为妾,不坠了端王一家的门风。 一个与人为妾的姐姐,在这个时代其实也不是多难看的事情。可若是一个嫡出的和硕格格与人为妾,那就太难看了。 当然了难不难看还要看是谁,反正跟那个努达海一定是非常的难看难看的。 她又不缺父爱,何必给人家燕姬添堵呢。 出逃的第一天晚上,住在山洞里,第二天是住在破庙里,第三天就碰到了一伙反军,然后被努达海所救。这是第一集的内容。 这也是林琳刚刚回空间里特意看了一眼的。 听到努达海说昨天天黑之前端王一家殉国,然后第二天他才将荆州夺回来。 所以林琳判断以她们的脚程现在赶回荆州,等到了荆州城下时,正是时候。 此时的林琳还不忍心告诉面前的克善那些残忍的事实,于是抿了抿嘴,牵起他的走,向着来时的路走去。 一片山林无路,也幸好昨日莽古泰开出了一条路。 因林琳这个作主的人并不着急赶路,所以路程走的很慢,中间还休息了数次,为克善摘了几回野果以及打了两只山鸡充过饥后,走到荆州北城门时,已经傍晚十分了。 天刚刚有些暗,不过却不会看不清荆州城墙上的清兵旗帜。 那是...正白旗。 “来者何人?” 姐弟仆从四人刚刚走到城门口,一个清兵就大声地问了起来。此时刚刚结束战斗,将军有令,闲杂人等切不放进城去。 林琳看了一莽古泰,莽古泰知机,连忙接过林琳拿出来的端王令旗。“我们是端王府的人,这是端王爷的女儿和小世子。” 那守门的清兵一听莽古泰的话,先是仔细地看了一眼气质不脱,样貌清亮的林琳以及小小年纪一脸因为回家而显出喜色的克善,还有恭恭敬敬的,一看便是侍女的云娃,这才接过莽古泰手中的令旗。 看过之后,先是给林琳和克善行礼道恼,然后又请四人稍等,他去回复他们将军。 林琳眼睛眯了眯,心中有些不郁。 想到姐弟二人的处境,难道以后他们就要靠着别人的怜悯过日子不成了? 少时一身白色盔甲的努达海领先众人一步,带着众多亲兵便来到了城门口。 林琳什么人物没见过,不过一个争战杀场的将军,就是气势再骇人,也没有动一下,冷静地站在那里牵着克善的手,等着努达海俯身行礼。 她就算是没了阿玛额娘,没了端王府,没了荆州,但还还是皇室血脉,王爷之女。 按着新月的记忆,这个时代,自古以来凡是亲王嫡王成年后都是可以请封为和硕格格的。 而克善,端王剩下的唯一儿子。端王是殉国而亡,百分百的忠臣,王位必是要传给克善的。 现在克善虽只是小世子,但将来必是端王爷。 所以姐弟二人谁都受得起以努达海为首的一众人的礼。 ...客气谦让啥?又不是人民子弟兵呢。 “众位将士请起。我姐弟二人未能与父兄一起抵御外敌,以是愧疚难当,实在当不起众位将士之礼。今日特意赶回来,便是要与父兄一起面对,只不知家父端王爷此时是否安好?家兄自来疼爱我与弟弟,此时可知道我们回来了?家兄未能出来,可是家兄身上的伤加重了?” 林琳大气凌然地说出这番话后,众人不自觉地打量起林琳来。 林琳这副身子说是十七岁,其实也就是十六岁多一些。而克善小小的七.八岁的样子,一副凡事听姐姐的乖巧。 姐弟二人可怜可俐地站在一帮子壮汉身边,越发显得娇小。 努达海上前一步,抱拳行了一礼,声音不自觉的放柔,“末将努达海,来迟一步,昨夜荆州城破,端王爷与郡王爷皆以殉国。今日在格格尚未传来消息之前,又已经发现了端王福晋与侧福晋的遗体。” 此时大战刚刚结束,整个荆州城内外除了将士再无闲杂人等,所以努达海便以为林琳尚不知道端王一家的消息。 林琳听了这话,身体晃了晃。眼泪非常自然地在眼框中打转。 “将军此言,确实属实吗?会不会,会不会?”林琳极力地表现出一个刚刚失去亲人的少女能有的样子,可是心中却已经想好了之后要做的事情。 努达海看着一副无法承受样子的林琳,沉默地点了点头。 眼泪煞时便落了下来,不过林琳又连忙半转过身去,向天仰着头,似是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那副柔弱又要强迫自己坚强的样子,一下子就感动了城门处的所有将士们。 心都被这一幕弄软了。 “姐姐?”克善似是听明白了努达海的话,又好似不想听明白,无助地拉了拉被林琳牵着的手,小声地叫着姐姐。 林琳深吸一口气,然后低头蹲下,脸上带出一抹伤痛过后的轻浅的笑。 “克善,阿玛和额娘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要好久都见不到他们了。克善别怕,姐姐答应过阿玛会照顾你的。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阿玛和哥哥都是大清的好男儿,他们勇敢,坚定,他们没有辜负皇上和太后的信任。克善,阿玛和哥哥是我们的骄傲。” 将克善轻轻地拉入怀中,林琳抱紧这个有些个瘦弱的孩子。 “努达海将军,此时是否方便回我端王府?” 努达海一听这话,连忙让开后面的城门,“格格与小世子快请进城。” 林琳点头谢过,拉着克善毫不迟疑地进了城。 进了城,回到端王府,林琳首先看到的便是记忆中的那位奶嬷嬷。之后还有一些今天回来的原来端王府的下人。 端王一家数口人的棺材就放在端王府的前院大厅之中。 “姐姐,姐姐。我要阿玛,我要额娘,我要哥哥。”克善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不肯向前,抱着林琳的腿哭了起来。 “克善不哭,阿玛不是说过,男子汉留血不留泪的吗?阿玛和哥哥不在了,我们克善就要勇敢起来,完成阿玛的心愿,护卫荆州城,保护荆州百姓安康。为皇上,为太后尽忠。” 这么一段话又岂是一个八岁的孩子会听得进去的,克善哭得更伤心了。然后林琳见此,也只能抱着他陪着他一起哭了。 爹娘兄弟皆没了,做为女儿的哪有不哭的道理? ...... 当夜祭拜了端王一家后,林琳便请努达海等人离开了。当整个端王府就只剩下林琳和克善以及所剩不多的端王府下人时,林琳在新月的院子里接见了整个端王府的下人。 偌大的端王府,到了今天竟然只剩下三十六个下人。林琳见了,也不由的心酸。 这三十六个人里,失去儿子,丈夫的嬷嬷媳妇就占了二十三位。还剩下十三个人里,六个是受了伤的侍卫,一个缺了只胳膊的老管家,还有几个跟着那位嬷嬷一起躲在地窖里的王府丫环。 “荆州已经这样了,位于荆州的端王府估计也无法再恢复往日了。虽然圣旨未下,但我与小世子总不脱离是要进京城的。你们三十几人,是愿意一直跟随我们姐弟,还是各自离开?” 林琳顿了顿,又说道,“若是跟着我们姐弟,我们绝不会亏待你们这些跟着我们姐弟背井离乡忠心耿耿的端王府老人。若是想要自行离开,我们姐弟会酌情放发盘缠。不过,老管家,您这个样子我不放心,无论前路如何,您老和那齐嬷嬷就跟着我姐弟吧。” 老管家也是上了年纪的小老头了,他是管着端王府财政大权的。就算是端王府被反贼占领过,那府里有什么没什么,现在有多少其实老管家心里还是有数的。 而且没了一只胳膊的小老头,又要如何维持生计呢。 而那齐嬷嬷,也是她额娘,也就是嫡福晋的奶嬷嬷,今年五十多岁了。别的且不论,只说她死死地守着两位福晋的遗体就是大功一件。 而且那么大的岁数了,不跟着她,将来如何呢。 毕竟儿子都死在了这一场浩劫里。 众人一见林琳如此说,心里一直惶惶的心便都落了下来。于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要离开,都纷纷出言要誓死跟随林琳姐弟。 林琳见此,心中也是高兴。 在古代,人少了可不行。有这些人孤注一掷地跟随她,她也能安心些。 于是当即也不多话,便做了安排。 “六个受伤的侍卫,就烦请老管家找人入府医治,之后皆归莽古泰安排护卫安全。” “是。”莽古泰及那六位侍卫一齐高声应答。 “老管家,您带上十六个媳妇将阿玛和额娘哥哥的灵堂操置起来。”虽然十多个人办整个王府的后事是有些个牵强,可是此时的荆州城可不是以前的荆州城,能来祭拜的人也不会太多。 而就算是人来了,看到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挑什么礼的。 “那齐嬷嬷,您带上剩下的媳妇统管内院以及厨房一切事务。内院,”林琳想了一下,又说道,“从今天开始克善搬到我院子里来起居,所有的女眷就搬到这院子附近居住。至于其他的院子,皆锁上吧。”都没人住了,锁上了也清静。 “是。” 安排好了这些,林琳又让老管家和老嬷嬷留下,其他人都先回去休息了。 第190章 第一百九十章 看到众人都退下了,林琳才让云娃给两人搬来凳子,又上了热茶。 “不敢当,不敢当。”两人都是知道礼数尊卑的,哪里敢在林琳这个主子格格以及小世子面前落座呢。 “嬷嬷和老管家是看着我们姐弟长大的,如今这里又没有外人,如何不敢坐呢。克善,你说是不是?” “嗯,姐姐说的对。”克善打了一个小哈欠,虽然很困还是附和了自家姐姐的话。 看到克善困倦的样子,林琳也是有些心疼,“克善再忍一忍,姐姐长话短说,安排好了,咱们就去睡觉,好不好?” “好,我都听姐姐的。”突逢变故,克善对唯一的姐姐很是依赖和亲近。 林琳点了点头,对一旁的云娃吩咐了几声,让她带人将克善的屋间安排一番。 之前林琳并未说明那几个丫头的安排,便是准备留在她们姐弟身边侍候的。所以这些丫头便都暂时归云娃管。 “这会子留下两位,不过是两件事情。” “但请主子吩咐。” “一是老管家核算一下府里的财务,看一看还有多少东西剩下来。将东西全部归拢到两间库房里,一间是我们可以带走的,一间是我们没有办法带走的大件物品。” “是,主子放心。明儿一早老奴就去办。” 林琳听了点了点头,然后转向那齐嬷嬷,“嬷嬷那里也是,我们此番必是要进京城的,至此后,不是寄人篱下,便是抚养宫中。不过,我与克善有重孝在身,估计是不会养在宫里了。所以细软一物,能带走的便都收拾好了带走,不能带走的,就放在老管家整理出来的那间不能带走的库房里。稍后我自有安排。” “是。” “我们此番进京城,不能不带东西,也不能带太多的东西。还有就是这些东西到了京城要如何安置。我记得旧年额娘带我去京城给太后请过安,那时候住的便是咱们自家的府邸吧?” 那齐嬷嬷是跟着进过京城的,对这个也比老管家更了解一些。于是首先回道,“主子说的是,那确实是咱们自己的宅子。不过却是福晋的嫁妆。” “那房子的房契可还在?”幸好带着克善回来了。 “在的,还有一些银票,以及福晋喜欢的贵重首饰都是老奴收起来的。努达海将军带着人将王府抢了回来,奴才还想着将装东西的匣子交给努达海将军求他转交给格格,却没有想到格格自己回来了。一会儿,奴才就将东西拿过来交给格格。” 那齐嬷嬷本来在见到努达海后,便想要自尽殉主的。可是当天夜里林琳就带着克善回来了,看着这对姐弟,那齐嬷嬷不知怎么就又有了求生的意志。 “嗯,不着急。收在嬷嬷那里还是收在我这里都是一样的。既然如此,那老管家,回头就安排人将那些物品打包装车,咱们进京城的时候就尾随在军队后面。” “奴才晓得了。只是主子,咱们真的会进京城吗?”主子格格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可是老管家还是有点不相信。 “会的。阿玛哥哥殉国而全忠烈,朝.廷是要拿我们姐弟做脸的,这是其一。其二,我端王府旧部虽然此役皆损失殆尽,可是我端王府世代偏居荆州,根基影响不可谓不深厚,咱们那位皇帝和太后势必要给我们姐弟重新安排。” 老管家和那齐嬷嬷一听,皆是一愣,他们受身份眼界所局限,压根没有想得这么深远。 林琳不是吴下阿蒙,她自己也曾经站在过高处,上位者的思想,她不说都能揣测明白,但是也能窥到其中三味。 还有,想到电视剧中孝庄对姐弟的同情与怜悯,虽有真心,却并不一定都是真心。 说什么害怕宫中规矩会束缚了姐弟,不过是不想让身有重孝的姐弟进宫罢了。 还有皇帝,皇帝好像并不是那么欢迎她们姐弟。 电视剧那个顺治帝在孝庄要封赏的时候,吭哧瘪肚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和硕格格的封号,以及克善将来长大以后袭端亲王王爵。 克善还小,什么时候,什么年纪算是长大了这个且不说,只说新月本就是亲王嫡女,是正儿巴经地和硕格格的品级,这个时候如果皇家给恩典不应该是和硕公主吗? 幸好现在是顺治十四年,距离某位历史上死因众说纷纭的皇帝退位让贤已经不远了。 对了,现在的康熙多大来着? 四岁还是五岁来着? 这个时候去没去书房读书?她让克善现在就跟他亲近是不是一种有效投资呢? 毕竟那是将来克善长大,能够给他爵位的人。 ...... 夜深了,林琳将她能想到的安排都告诉了两位老人。之后便让人下去休息,而她也带着克善回了克善的房间。 因为姐弟俩现在是重孝,所以房间的摆设一律按着守孝的规矩来摆置。 不过姐弟俩人原来房间的贵重物品此时却已经都没有了。 安置了克善,林琳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云娃是个细心的人,早早就安排了热水,让林琳泡泡澡,去去一路风尘和疲惫。 被人侍候着沐浴,林琳早已经有经验,此时也没有什么不自在。 这一夜,林琳睡的很实,虽然做了些梦,可是醒来却是一个也没有记住。 林琳起的较早一些,先是收拾妥当,才去了克善的房间。 而这个时候,克善也已经在洗漱了。 新月的院子不小,里面就算是没有了那些贵重精巧的摆件,也能看出当初建筑时的精致不俗来。 克善住在院子正房的东厢房,而林琳则是住在原来的正房东暖阁里。姐弟二人在正房的堂屋用了早膳,然后便去王府的前院给端王一家上香跪拜去了。 昨夜因为是特殊情况,所以姐弟俩才会回房休息,但从今天开始丧事礼仪正是走起,就不会那么舒服了。 努达海在辰时过半的时候,便带着人又过来了。 他心中明白别看这两位已经没有端王庇护,但是毕竟是忠臣遗孤,朝.廷一定不会放任不管的。 而且...毕竟皇室宗亲,不敢怠慢。 其实努达海心里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昨夜那个美丽柔弱又坚持的少女深深地震撼了他。 跟远在京城的女儿一般的年纪,却要经历这样残酷的世事,这让他忍不住想要怜惜她。 林琳在前堂听到下人来报说是努达海带人过来了,皱了皱眉。 少时,努达海带着人祭拜了一番端王一家的灵位后,林琳想了想,便带着克善去了偏厅待客。 “格格有什么需要奴才的地方,只管打发人唤奴才过来。”努达海说完这句话后,心里就有了些别扭,他不想在面前的少女面前自称奴才。 可八旗却实是皇室的奴才。 而八旗和皇室又是皇帝的奴才。 奴才这个自称,一般的汉人还没有这个资格呢。 ...因为汉人自称臣,满人才会自称奴才。 反正这种等级关系,林琳是非常不理解的。不过就算是不理解,面对自称奴才的努达海,林琳还是非常的适应和满意的。 林琳带着克善坐在正位,不卑不亢,“新月与弟弟先行谢过将军了。府中虽然受到重创,暂时倒还能应付。只不知那群反贼如何身在何处?何时我荆州才能真正安全下来?还有便是这荆州城的守军?” 努达海听到林琳如此问,有些个诧异,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在想些什么? “奴才已经写了奏折,将荆州之事快马送进京城了。在朝.廷旨意下来前,奴才暂时接管荆州的防务。”理所当然,这是努达海份内的事情。 “理应如此。”林琳顿了顿,又接着说道,“阿玛曾经留下了一本遗折,就在我们姐弟这里,新月思来想去,还请将军代新月姐弟将这道遗折送达天听。” 哪来的什么遗折,不过是林琳看过端王的手书字迹,用魔法伪造的东西罢了。 上面除了以死尽忠,便是对留下的一双儿女的担忧。最重要的是林琳用了‘某瑶体’写了一通自我良好,叩别君上名主的决别之语以及遇到名主遇不能多尽忠几年的遗憾...... 林琳相信,这本这么狗血的奏折,应该能够为她们姐弟争取点同情分。 送份奏折回京城,对于努达海来说那就是小事一桩。于是也没有推脱,接过林琳递过去的东西,连连保证一定送到。 之后林琳与努达海便真的没什么话可说了。 说啥呢,她一个养在深闺的皇室宗亲,跟一个年尽半百征战杀场的将军能有什么话说呢。 尤其是林琳心里还再想着这人那让人喜欢欣赏的老婆时。 也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真的住在这人的家里,林琳只要想到努达海那位势力的老娘,不着调的闺女,不上进的儿子就有些个郁闷。 “努达海将军一看就是个好阿玛,听说你家里有一双儿女,现在都多大了呢?” 努达海不知道林琳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不过既然面前的人有了谈性,自然不会避而不谈,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谈的事情。 “奴才的女儿叫珞琳,今年十七岁了。儿子叫骥远,比珞林大了两岁......” “都说虎父无犬子,我哥哥十三岁便跟着阿玛披袍上阵杀敌了。将军的长公子现在可在将军的阵营之中?” 努达海被林琳回忆中又带了一丝恭维的话,弄得一噎。 他家的骥远,因为他额娘和燕姬的不舍和心疼,竟然快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还呆在家中,这话确实是好听不好说。 “...因奴才长年征战在外,所以留了儿子在家中。” 林琳听了这话,一脸的尴尬。 “这是应该的,应该的。” 林琳想过如果孝庄真的安排她们姐弟住在这人的家里,那首先就是要将这位的儿子弄出府去。 不过...如果这人不自己主动请命抚孤,孝庄还会顺势将重孝的姐弟推到这人家里吗? 不,她怎么忘记了。 并不是这人主动请命抚孤,而是顺着孝庄的话,才‘主动’的。 因为林琳想起来了,那孝庄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接她们姐弟进宫抚养的意思。 也只有在问及姐弟俩愿不愿意去努达海家时征求了意见。 那个时候,不管姐弟俩如何想,就只能被‘愿意’了。 第191章 第一百九十一章 林琳对努达海的存在是非常的纠结的。 一方面觉得他引诱新月,另一方面又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 总的来说,在林琳这里,年纪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她确信自己不会对这么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小三小四的存在。但是这里确有一句话,那便是宁为贫□□,不做富人妾。 新月是什么身份,竟然要死要活,哭闹不休也要给人做妾这一点,本身便是让诟病的事情。 反正林琳是无法想像自己又哭又求要给个半百的老头做妾的。 这种事情,想一想就恶寒满身。 间接恶心了一把努达海后,林琳就继续回去操持端王一家的丧事了。 一直过了三七,顺治的圣旨才走到荆州。 圣旨除了追封端王一家,还封了林琳为和硕格格,以及封了克善为端王世子,待成年后袭爵。 这种下到明面上的圣旨可比一句口头上的封赏来的靠谱多了。 林琳明白,这一定是那封端王‘遗折’带来的好处。 果然显目咒语的一百种用处还是需要再挖掘。 有了实质上的品级,林琳一行人去京城便不会像之前‘打秋风’的一般,可怜巴巴的。 而且这一次林琳是带着整个端王府剩下的所有人一起去京城的。 皇室宗亲的派头,虽然有些个‘瘸’,但也总比四个人进京城的时候有了些气势,也不容易让人小窥。 受伤的护卫也已经都养好了伤,两个人跟着莽古泰骑马跟在林琳与克善的大马车旁。 剩下的四人跟着老管家以及十来个健硕的媳妇压送大件行李,进入京城后直接回嫡福晋的那座府邸安置。 剩下的侍女婆子跟着那齐婆婆陪在林琳姐弟身边侍候。 十来个婆子,六七个侍女,便是林琳给自己和克善配置的随从人数了。 因是跟着大军一起进京城,所以行的比较慢。走了二个多月,直至七月份的时候才到了京城。林琳不是新月,不懂那些忌讳,于是与克善在进宫前换下孝服,只穿素净旗装见驾。 也幸好此时端王一家过逝已经过了百天,所以就算是不服孝服,也不会太让人说嘴。 而且这又是为了进宫才换上的素净服装,只要不是没事找事的人,便不会拿此事来说嘴。 进了宫,见到了孝庄,林琳用眼角余光仔细地打量了一番。 果然是够有气势的老太太。 再看一眼四年后不知是真的死了还是出家了的某皇上,心中对于他们爱心觉罗家的皇帝感觉到了一阵好奇。 顺治,不知是病死了,还是出家走了。 康熙,不知是真的病死了,还是让人毒死了。听说下毒的他四儿子。 雍正,不知是真的真的病死了,还是丹药中毒,还是被吕四娘砍了头死掉的。 乾隆,不知是真的真的真的老死了,还是被当了四年皇帝不想再被太上皇压着的嘉庆弄死的。 ...... 大清皇帝,真是会制造话题,而且还时常的保持了话题热度。 在这样的大日子,林琳如何会不给自己和克善服用福灵剂。 然后幸运加成的林琳和克善仍是被太后孝庄收为义女,义子。同时赐了一座府邸给姐弟居住。 不过孝庄却又说起宫中规矩森严,不忍让规矩束服了她们姐弟,再加之林琳二人刚刚进京城,那府邸尚未收拾妥当,且先放在哪个宗室大臣家里倒个短。 于是,深深体察圣意的努达海蹦高似的请旨了。 林琳明白孝庄的忌讳,毕竟在古代,人们都迷信,迷信的人自然不希望家里有两个守重孝的人在这里。 可是当不可避免的住进努达海的家里,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郁闷的。 这一次出宫,孝庄是想到了给林琳等人安排她们这个品级应该有的侍候人,所以出了皇宫,林琳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直奔努达海的将军府而去。 不过在路上,林琳便将一部分人打发到了顺治娘俩新赏下来的府邸去了。 宫里来的人留了一半,从荆州带来的人又留了一半,姐弟俩有这三十来号人在身边侍候,再不避麻烦将军府的人了。 刚一到努达海家的大门口,努达海便觉得门口过于冷清,看到跪在那里的管家,便问了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这不像是往常他凯旋回来的作派。 林琳坐在马车里,探头向外看了看,那老管家在说什么,林琳不用听都能知道。不就是那个甘珠的事情吗? 一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熊孩子。 努达海想要先行进府处理这破事,但又顾忌林琳与克善的身份。在征寻了林琳的意见后,这才独自带着管家进府,而林琳一行人便在府外等着。 因为一时半会儿完事不了,林琳便拉着克善下了马车在府门前吹了吹风。 等到骥远珞琳三人跑过来时,看到的便是侍卫宫女,嬷嬷太监的标准配备。 少时,门口便乱了起来。文华都统家的人,将军府的人,以及林琳这边端王府的人。 众人斯见,几帮人对着林琳姐弟行了礼。然后便又自说自话起来,林琳看着那些没将皇权放在眼里的家伙好生敬佩。 在这破地方,是龙你都得团着。她这么个人还不是得乖乖按着这个时代,这个身份的规则走? 等到林琳听到一个文华都统家的老头,竟然张嘴说起了端王府的家事以及端王福晋自尽殉夫的事情,心中犹然大怒,“放肆,端王家事岂是尔等庶民可以冒犯的?来人,将这庶民拖下去,送到有关衙门。本格格到要看看,这藐视皇亲宗室的大不敬之罪他担不担得起。” 若不是看在那老头年纪一把,胡子都花白了。林琳都想着先让人杖责一顿,再行处置了。 宫里内务府分配过来的下人,正愁没有在主子面前露面的机会呢,几个侍卫一听,连忙上前将那老头给拖了出来。 文华都统家的人,都是一怔。谁也没有想到文文弱弱,一副事不关已再不张口的格格会有这般雷霆之怒。 跟那老头有关的人都纷纷跪下来给那老头求情,可是林琳冷哼一声,理都不理。 她杀鸡给猴看,又怎么可能真的会心软。 这个时代,重来不缺祸从口出的例子,那么一把年纪了,想要倚老卖老,那就别怪她下手狠了。 说什么不好,竟然还拿端王家的事情说嘴举例子。若是她不在跟前也就罢了,既然在跟前,哪里由得别人如此说三道四。 今天敢当着她的面如此诋毁端王一家,他日还不得登鼻子上脸? “哪个是甘珠?”林琳扫了一眼燕姬,然后一脸傲然的问道。 林琳说完,自有小太监大声地对着那群人喊了一句,“谁是甘珠,格格传唤。” 那甘珠一听这话,甩开抓着她的人,便上前跪了下去。“奴才甘珠,求格格救命。” “救命?我看你才是最该死的。本格格有孝在身,进宫见驾都要换下素服。今日到将军府小住,却见你一身素缟,难道是在提醒本格格不孝顺还是来寻本格格晦气?如此大吵大闹,是看本格格好欺负还是说这是谁指使的不成?”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未看甘珠,而是用眼睛扫了一眼文华都统原配与嫡子。 甘珠一听这话,吓得魂都去了一半,而文华都统的原配和嫡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就怕这甘珠心存怨恨,真的顺着面前贵人的话咬他们一口。 三人一同跪下来求饶,可是林琳只是站在那里看着跪在面前的三个人好半天,然后才慢吞吞地说道,“不过一个侍妾,都统夫人就喊打喊杀上将军府来闹事,真的是没将努达海将军放在哪里,也不顾长子的前程了吗?我看这根本是冲着本格格来的吧?” 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文华都统的长子皱了下眉,他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父亲已经没了,他要是还想要有所做为,除了继承父亲的爵位,就是要跟上官打好关系。可是现在看来,他们好像是得罪了这位刚刚打了胜仗的努达海将军。 “算了,本格格初到贵地,也懒得理这些事情。这个甘珠打上二十大板,送到天牢,永不许她出来。” “格格?” “格格?” ...... 林琳气势全开地看着珞林和骥远,直接让两人消了声音。 甘珠彻底地傻了眼,被莽古泰拖走的时候都忘记了挣扎。 “国法大还是家法大,尔等还是回去慢慢思量。想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好有个数。现在,本格格累了,尔等还不速速退下。还是真的等本格格请了人来为本格格做主?” 被林琳连续的两个动作弄得有些恐惧的文华都统一家人,无论心里是怎么想的,此时都不敢再做逗留。 而努达海一家则是心里都非常的不舒服。 “看起来,你们对我的处置好像不太满意?” 废话,这能满意吗? 老夫人是个势力的人,一听林琳挑眉问出这种话,连忙笑道,“不敢,不敢,格格处置的是,处置的是。” 林琳点了点头,看向燕姬,然后伸出了手。燕姬见此,连忙走过去,扶着林琳的一只手臂,林琳转头往府里进,一边小声地对她说道,“甘珠没事,我的人会将她安全送到我的府邸安置。” 燕姬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娇弱,却盛气临人的格格会对她说这么一句话,心下诧异。 “夫人看不惯这样的事情,新月也是看不惯的。只是讲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倒是可以采取一些不讲道理的非常手段。”顿了顿,林琳又说道,“这件事情,只夫人知道便罢了,贵府的公子小姐,过于天真,活泼了些。” 燕姬抽了抽嘴角,虽然不愿意承认面前格格话里的话,可是自家儿女确实是无脑鲁莽了些。本来她都安排好了,竟然让这两个孩子给破坏了。还差点将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燕姬扶着林琳一直到了后院正房,林琳于上首坐了,又让克善落座于她的左手边,然后才等着努达海带着老娘媳妇以及家中众人再一次行跪拜大礼。 笑话,她又不是原著中的新月,真的像是打秋风的坐在靠门的椅子里。而且她是和硕格格,克善又要继承端亲王爵位的世子。 所以有着封号的姐弟还就有资格坐在将军府的正座,以及接受将军府老小的跪拜。 之后,姐弟二人便被恭送到了望月小筑。 “这是什么格格呀,这么刁蛮不讲道理。”珞琳一见林琳一行人去了望月小筑便对着自家哥哥不忿的嘀咕。 第192章 第一百九十二章 珞琳的抱怨也正是骥远心中所想,他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娇弱的格格会如此不讲道理,如此心狠手辣。 甘珠那么可怜,他们费了多少心思才将她保护到今天,却没有想到被那个格格三言两语的弄到了天牢里。 一辈子关在天牢里,那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呢。 “真是太恶毒了,阿玛怎么把这种人请到家里来?” “就是呀。只要一想到家里有这么一个人,我都不想在家里呆着了。” “唉,可怜的甘珠。” “嗯,这个格格和那个文华都统一家也都不是好人。”珞琳的性子很天真,也有些个嫉恶如仇,就算她看林琳的长相再合她的眼缘,她也没有了相交的心思。 “算了,回头等阿玛和额娘出来了,我们再想想办法吧。总不能让甘珠一辈子就呆在天牢里。” ...... 林琳大发雌威,也让努达海的家人以及府上的下人看到了姐弟俩的强硬。 呃,或者说是姐姐新月格格的强势态度。 他塔拉老夫人,噢,一直忘记提了,努达海姓他塔拉,而燕姬姓瓜尔佳。 努达海统领正白旗,而原来正白旗的主子却是多尔衮。努达海怎么说也算得上是多尔衮死后,顺治一手提拔的亲信了。 而燕姬的出身,就有些个耐人寻味。 她的父亲以及族人都是跟着多尔衮的。多尔衮薨后,燕姬一家也受到了牵连。 若不是燕姬贤惠,又会做人,这将军府的老夫人还不知道怎么搓磨燕姬这位独得儿子宠爱的儿媳妇呢。 自古婆媳之间就是个大问题。尤其是努达海自诩情深,拿着燕姬为理由不纳妾这个前提在那里摆着。 老夫人能毫无芥蒂的对燕姬好才是太阳打西边升起呢。 虽然燕姬有个满族大姓,可是这个姓氏并未给燕姬带来什么实质的好处。 鳌拜做为燕姬八杆子打不着的远亲,可不会为她出什么头。 而她自己呢,亲娘出身蒙古,亲爹是皇家宗室,按辈分,她其实并不是孝庄的义女,而是远方侄女的女儿,侄孙女。 反正清初这种乱七.八糟的关系一直是理不清的。就算是到了康熙朝,好像十二阿哥的妻子与乾隆的原配还是堂姐妹呢。 乱七.八糟的。 ...... 远的不多说了,只说因为林琳的态度,努达海的老娘也不敢拿乔做势,带着儿子媳妇陪着笑脸送林琳姐弟去了那个望月小筑。 说起这个望月小筑,还是因为林琳大发慈悲,说是客居于此,很不必让主家让出主院的‘退而求其次’。 老夫人抽着一脸僵笑,还要感恩带德的扣头拜谢。 “老夫人快快请起,新月姐弟要在府上叨扰一些时日,总不好一直这般客气。以后家常相处,只要不出什么大褶子,那些礼数便罢了。至于晨昏定省?” 林琳顿了一下,看着老夫人提气的样子,心中笑了笑,然后一副特别大度的样子口气说道,“晨昏定省就免了吧。我们姐弟虽然身份在那里,可是毕竟年纪轻,身上还守着制,老夫人上了年纪,虽是国法天威不容亵渎,但在这府中,本格格作主,此项规矩就免了吧。” 不管老夫人心中如何想,此时也知道了面前的小姑娘不是个好相与的,听说免了请安这一项,心下松了口气,倒也谢了恩。“奴才谢格格体恤。” 这位格格这般不好相与,也不知道努达海到底请了尊什么菩萨回来?本来还想要来个下马威的,不过这会儿老夫人算是知道这个下马威是论不到她了。 不就是偏远小地方出来的格格吗?这气势一点都不输给京城里的那些皇家贵女。 在宫里,林琳在孝庄和顺治面前要自称奴才。可是出了宫,以她宗室和硕格格的身份,也是让那些非皇宗的人自称奴才的。 林琳不是新月那个天真的,渴望家庭温暖,总想着委屈自己以和为贵,还又极度恋父的小姑娘。 对于将军府的老夫人,自从找时间回空间小屋看了一遍那个让人揪心的电视剧,就特别的讨厌她。 说话做事,实在有失公允,而且表面一派恭敬,可是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情却是毫不客气。 不说句句戳人心,但也差不多了。 说是新月天天哭泣,可是一个十七岁的娇娇女,那么大的生活落差,心中如何不苦闷。 一路带着弟弟逃亡,她虽是成年人,可是自小也是奴仆成群如珠似宝的养大的,弟弟不容易,可是毕竟年少不知许多事。她呢,明知道,明知道父兄就在身后,用着血肉之躯为她们争取一线生机。 明知道亲生母亲就在身后,正在等待着城破那一刻,白绫自刎以保全节,这个时候的新月,内心煎熬仿佛火中烧。 然后在逃亡的时候,弟弟病了,又遇上了反贼,保护她们姐弟一路前行的莽古泰又被人打成重伤。 她们姐弟爬上高处,是为了自保,也是等待最后时刻的自刎...... 高高地举起亲生父亲交给她的匕首时,她又如何刺得下去。那是她的弟弟,她仅剩的,唯一的亲人了。 那种无助无望,满满都是绝望的痛苦谁又能真正的体会。 然后在以为生存无望的时候,骑着白马,一身白色盔甲的男人从天而降,这只能说是天意安排。 这样的救命之恩,以及以后的真心相待,不顾自身安危陪她一起守护重病的弟弟,如何能不让这个年少的姑娘感动呢。 人在最脆弱的时候,就特别的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的浮木,而努达海便是新月的那根救命浮木。 她嫉妒燕姬,羡慕珞林,她内心深处,是想要拥有以及抢夺的。 新月真的爱努达海吗? 也许爱,也许不爱。 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那注定又是一场劫难。 然后一切都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不能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新月到底都做错了什么。 因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规则。 而每个人都有他最想要的东西和人。 老夫人心中的纵容,燕姬两个孩子的帮呛,这一切,难道都是新月一个人的错? 林琳以前也是不喜新月的,可是此时成为新月,又处在她的处境,倒也能理解她的作为。 天真,善良,敏感,自怜,还有对未来的迷茫,以及对弟弟的期待。 她才十七岁呀,城破家亡的时候,还不满十七岁。 她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娇养着长大的千金宠儿...... 她也曾颤抖地高高举起匕首...... 她...... 少时,老夫人带着努达海和燕姬离开了望月小筑,整个望月小筑就只剩下克善与新月两个人,新月打发了其他侍候的人,让她们去收拾行李以及再收拾一下她们姐弟俩的房间。 然后见屋中只有克善时,便拉着克善的手,笑着问他,“克善,你觉得姐姐今天做错了什么吗?” 克善今天并不怎么出声,除了林琳处置那个以老卖老的老书生时,狠狠地瞪了那老书生一眼外,很多事情都是听林琳做安排的。 林琳对于克善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她只要他活着,然后将端王的血脉传承下去。至于振兴不振兴端王府,那就只看克善自己的意愿了。 “...姐姐今天为什么要罚那个叫甘珠的人?” 克善是端亲王最小的儿子,所谓老来子便是如此了。做为真正的主子,其他的地方克善并没有感觉到非专业主子的姐姐做的有什么不对,只是对于姐姐处理甘珠这个下人的事情有些不明白。 现在已经是夏季了,林琳见克善的小瓜皮帽子下面有些汗,便伸手将小帽子取了下来。 取下帽子,林琳拿着手中一直攥着的帕子,仔细地给克善擦了回脸,然后才笑着问他,“你觉得甘珠该死吗?” 克善听到姐姐的话,歪了歪头,也不太明白甘珠到底该不该死。 “姐姐,努达海将军和燕姬夫人好像都不想那个甘珠死。”以前并不会察言观色的克善这几个月来,已经成长了不少。 林琳时常告诉他,她们能依靠的就只有彼此了。她们已经没有了任性的权利了。因为那几个会无条件包容她们姐弟的人已经离开了她们。 然后林琳又在日常生活中,让克善去观察人的动作,表情以及眼神都代表了什么意思?是真心实意还是言不由衷。 最后林琳还告诉克善,不能死读书,也不能死练武。‘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他的出生,就代表着他成为能者去治人。所以,很多的东西,不一定要自己去学会,他应该学会驾驭会这些东西的人。 “是呀,她们不想那个甘珠死,姐姐也不想。可是姐姐不能去求情,那毕竟是文华都统家的家事。再一个就算是姐姐去求情了,那么你以为若是甘珠活下来,她会更感激谁呢?是收留她多日,又为她的命奔波多日的燕姬夫人,还是燕姬的丈夫努达海将军,也或是只是轻飘飘求了几句情的姐姐? 还有便是,姐姐的求情会有用吗?那老者都敢当着咱们姐弟的面诋毁咱们阿玛额娘,可见这些人是没有将咱们姐弟放在眼里的。若是被这些庶民下了面子,这岂不就成了京城的一则笑话吗?” 林琳说到这里顿了顿,然后看到克善对自己的话进行深度思考后,又继续说道,“姐姐想要让这个甘珠活着,一是姐姐想让她活着。二是姐姐不喜欢活人殉葬这个风俗。男人征战杀场的时候,女人在家里也并不轻松。也许在力量上女人没有男人有利气,可是在智慧上,女人并不逊色男人。比如说当今的太后,唐朝的则天女皇。 如果把女人看轻了,那么他自己也不会太重。克善,如果今天姐姐就是那甘珠,你愿意姐姐年纪轻轻就要丢掉性命吗?” 克善听到林琳最后一句话,眼睛瞬间睁大,从林琳旁边的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了林琳的怀里,“不,我不要,我不要。” 这是他的姐姐,他唯一的亲人。所有人都可以去死,唯有姐姐不可以。 他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 轻轻地拍着克善的背,小声的安抚着他,过了一会儿,林琳才又继续问道,“克善别怕,姐姐只是做个比喻。姐姐已经让人将甘珠救下来,送到咱们府上了。不过你知道姐姐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不想让文华都统家的人知道?” 林琳点头,“嗯,还有呢?” 第193章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克善是知道姐姐这么问是一定有别的原因,可是克善歪着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于是抬起头,一脸依赖地问林琳,“姐姐,还有什么呢?克善想不到。” 林琳摸摸克善的头,她是知道克善一定想不到的,可是克善想不到,她却可以告诉克善。 “为了让甘珠感激。此时此刻救下甘珠,甘珠的感激不是姐姐的。但是在绝望之后,再将甘珠救回咱们府邸安置,那么甘珠就会记住这份救命之恩。虽然这不是什么打一巴掌给一甜枣,但是也差不多是那个意思了。姐姐总不能白救她不是吗? 而且将人救回咱们王府,府里的下人一定会说格格世子对她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替将军府,替燕姬夫人扬名,对不对?” 什么是腹黑教育,这就是了吧。 反正克善听了,到真真有了一种醍醐灌顶之感。今后行事,也渐渐地有了腹黑城府的影子。 “那姐姐明面上如此处理甘珠,会不会,会不会,”克善想的是会让努达海一家不高兴,但是又觉得她们姐弟是主子,奴才下人高不高兴,有什么打紧的。可还是会有些担心。 克善也弄不明白自己倒底在担心什么。就是心里有些不踏实。 “克善想说的是将军府的人会生气,是不是?气又如何,不气又如何。咱们姐弟是什么身份,哪个敢多说一句,便不是那么简单的字面意思了。以下犯上之罪,藐视皇亲宗室之罪也要看他们全家担不担的起?跟咱们姐弟死磕,也要看看有没有那个金刚钻。 克善,你要记住,你是大清皇室子弟,是咱们端亲王府的继承人。现在是世子,将来是王爷。咱们姐弟的一身荣宠,都是阿玛和兄长用命换来的。若是咱们还要委屈求全,看人脸色的过日子,就太对不起地下的家人了。 咱们身边还有内务府出来的宫人,将军府的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会传进宫里去。且不说将军府,便是咱们姐弟的一言一行,也会传到宫里去。 在上位者的眼中,一个奴才下人的命,不过是主子的一句话。再好用的奴才也不是不可替代的。咱们在将军府是皇亲宗室,可是在宫里的贵主面前,我们也不过是高一级,近一些的奴才罢了。 克善你可以张狂,但是却不可以猖狂。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什么时候都要认清分寸,认清自己是谁,自己的主子又是谁。谁座在龙椅上,谁才能让我们信服以及得到我们的忠诚,那些名不正言不顺,或是只差一步尚未坐上的人,都不是我们要追随的人......”比如说鳌拜,以及那位倒霉催的废太子。 “噢。”有些不太懂,克善的眼睛里明显出现了迷茫的神色。 “算了,你还小。姐姐今天的这些话,你只要劳劳地记下来,等到与后慢慢弄明白它。再说回甘珠吧。姐姐在那会子就悄悄地告诉了燕姬。虽然明确嘱咐她不要告诉别人,但是姐姐相信她是一定会在四下无人的时候告诉努达海的。在这个家,努达海与燕姬才是需要咱们正视的人,其他人,无需浪费感情。” 老的不是东西,小的太混帐。真以为她没有看出珞琳眼里的情绪,可是她才没有那么好心的帮着人家的家长教导孩子呢。 因为有些错,只有不被提醒,她就会一直犯下去。还有一些错,她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对的,到时候吃了个真正的大亏,那时才知道后悔呢。 ...她还是心地太善良了。 姐弟俩就甘珠这个事情又简单地说了两句后,便将话题转到了另一处,“克善,太后和皇上特恩旨你安顿好后,便去宫里书房读书。姐姐的意思是想要让你多休息两天,然后再去读书,你的意思呢?” “克善不想休息,想要早一点去书房。我想努力读书,将来振兴咱们端亲王府。” 克善虽然还小,但是众人对他的期待他却是知道的。 老管家与那齐嬷嬷的话,还有莽古泰与云娃的细语,他都知道,还有离开荆州时,阿玛对他的期许。 “我们一路马不停蹄的从荆州来到京城,又是换土换水,总要适应几天,不然极容易害病。古来百里之外,便要水土不服,何况是这千里之外呢。书房置在宫里,宫里又是贵人地方。我还听说当今三阿哥虽才四岁,但是得太后青睬,已经提前去书房读书了呢。 且不说咱们一路风尘仆仆,是否带了脏东西。只说宫中书房皆是皇子以及宗亲贵戚,京城中的人又从来自视甚高,最近一段时间又独你一人自外面进京城,克善何不休息几天,然后再去书房呢?当然这是姐姐的建议,克善要是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说出来,咱们姐弟俩个互相商量着来呢。” 林琳说到这里,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几步走到了门外,对着守在门外的宫女吩咐了两句,让她去找云娃,将她们从荆州带出来的几块大石头洗刷干净,最近她和克善都要喝那个水。 这是治疗水土不服的一个老偏方了。 吩咐完这一切,林琳才又转回座位。 林琳对克善说话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意识的将克善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对话。所以从来不会什么事情都自做主张,通常都是以诱导为主。 克善自然感受到了姐姐对他的态度,所以也愿意思考和发言,然后在姐姐的鼓励下做出一些决定。 就好比此时,林琳耐心地等着克善消化自己的这一番话。 “...姐姐是担心将来谁生病了,别人会说是我带进宫的病,过给了他,是吗?” 林琳听了点头笑了,她就是在担心这个。 “嗯,那克善再在家里呆上三天,嗯,五天,然后再去书房念书。” “既然克善做了决定,那今天我们休息一天,明天一早我们去这京城的寺院,在寺里呆上三天,为阿玛额娘以及哥哥祈福跪经可好?”第四天早上从寺院出发回来,休整休整,然后第五天去书房,这样的安排在林琳看来再合适不过了。 克善以前看过侧福晋跪经的,虽然很辛苦,但是侧福晋却告诉他,这样才会最灵验。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一点都不怕辛苦地点头答应了自家姐姐这个坑弟的行动。 其实跪经虽然辛苦,可是也不过是一天分几个时段跪上一个时辰左右罢了。再加上她们姐弟这样的身份,膝盖下面一定是放着蒲团的,又能辛苦到哪里呢。 她现在是非常的信佛,信道,信各路神仙鬼怪的,既然成了人家的闺女,享受了人家身份的尊荣,那么做为女儿就应该尽一份心意。 而且,她们姐弟的行为,正好还可以用来刷一刷孝庄娘俩的好感度。 谁会不喜欢孝顺有爱的孩子呢。 姐弟俩商量过之后的行程安排后,便到了晚膳的时间,林琳想到那位让她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老夫人,心中又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段子,于是在晚膳的时候,特意让太后赐下来的宫女,装上两盘点头去正在准备迎接客人的老夫人面前。 “给老夫人请安,我家格格和世子说了。今天是努达海将军凯旋归家的日子,府上又要宴请宾客,特意赐下两盘点心,并吩咐老太太与燕姬夫人不必过去侍候用膳,专心迎接来客罢。” 那宫女说完,福了福身子,就走了。老夫人还在皱眉回想着,还有侍候和硕格格用膳这种规矩? 本来想要问问燕姬,可是又不好当着儿孙的面承认自己规矩不好,或是记忆力减退,便只能僵笑着对众人说了句,“格格倒是善解人意。” 那位新月格格既然派人来说免了侍候用膳,从这般作派来看,那一定就是有这个规矩的吧。 应该是有的吧,不然谁家姑娘的脸皮会这么厚。 唉,幸好那位脾性大的格格不追究,不然今天这种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打脸呢。 燕姬听到婆婆这么说,便也放下了有没有侍候和硕格格用膳这个规矩的事情,笑着说起了今天的安排。 而脑子一直不太懂那些后宅之事的努达海,竟然觉得自家老娘说的对极了。 这位新月格格果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本来他还对甘珠的事情颇有些个微词,可是当回房后燕姬对他一解释,他才明白了林琳的‘用心良苦’。 不过家中三个当家人的所思所想并没有传染给两个大龄儿童。 骥远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假惺惺’,而珞林则是不能更同意的点头再点头了。 努达海耳力过人,自然听到了兄妹的话,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 骥远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如此的浮躁以及孩子气。 再想到林琳夸讲的那句虎父无犬子,努达海越发的感觉到一股子难堪来。 骥远,是应该好好的管教了。 幸好最近无战事,他一直都在京城。好好管教一下骥远,不求那个乌拉那拉费扬古一般有出息,至少也要不似今天这般行为。 骥远不知道自家老爹拿出了训练手下精兵的手段来训练他,此时还在想着明天让老娘想办法帮助甘珠呢。 林琳当初特意不让燕姬告诉骥远和珞林这件事情就是为了让他们兄妹去磨去闹。 这对兄妹只看一眼,林琳便知道就跟电视剧中的那俩人一样的性格,天真不知事,鲁莽不知轻重的。 反正闹去呗,闹的越欢,受的教育就会越多。 这一夜,将军府宴请宾朋,那热闹的样子,谁还记得为国捐躯的端王一家,以及就住在这府邸的,尚在守孝的端王遗孤呢。 这样的无视,刺痛了克善。也让林琳对将军府一家都起了反感。 你吃,你喝,你玩,你闹,没人会说你什么。但是你还放鞭炮,是怕她们姐弟不知道咋地?真的以为她林琳是个好说话的温柔性子吗? 一边挥动了魔杖,施了一个静音咒。一边躺在床上被鞭炮吵得睡不着觉的林琳暗暗地想着什么,没有人知道。 自古都是人走茶凉,很少有人还记得。 可是很少有人记得,却不代表没有人记得。 乌拉那拉费扬古便记得,他的心中对于端王一家是敬佩的,是惋惜的。 对于新月姐弟也是怜惜的。 乌拉那拉费扬古自三岁起便奉太宗皇帝之命陪伴当时与他同岁的九阿哥,现在的顺治爷一起读书生活。 自幼养在内廷,因父兄之功被授与三等侍卫。那时费扬古才刚刚九岁。后来太宗驾崩,九阿哥即位,费扬古又从皇子伴伴,变成了皇帝亲随。 顺治十年,也就是四年前,自小一起长大的主子爷竟然为了几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废皇后为静妃后,费扬古有些看不惯顺治不敬嫡妻的作法,便自请去了八旗大营。 然后今年随着努达海支援荆州,在那里他便见到了他一生的劫数。 他默默地守了她三个月零十九天,而她却只是在目光所及时扫过他七次。 他的心意,她不知道。 而她不但不知道他的心意,也许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他这个人。 你让他...如何甘心。 他必须要让她知道...... 便是前路茫茫,他也会走近她。 第194章 第一百九十四章 九曲回廊处,红烛随风摆动。 费扬古握着一把精巧的九连环,低头想着那位娇蛮的格格是怎么教导幼弟的。 ‘本就是解闷的劳什子,若是因它再伤了心神,便是它的不是了,何苦留着它?丢掉也不可惜。’马车里,少女娇俏任性的地说完这句话,便顺着开开合合的马车车窗将这把做工精细的九连环丢出了马车外。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上人悄悄地拾了回来,然后贴身保存自今。 ...... 第一次见到她,柔弱的面庞,瘦弱的身子,牵着更小的弟弟的站在被战火洗礼的荆州城外。 当听到端王一家殉难时,扬起天鹅一般优美的颈项,让眼泪不流出来。那种压抑的悲痛,让他这个七尺男儿也红了眼眶。 哭出来的悲呛,和那不能哭出来的凄凉。 她让他心生怜惜。 之后回到端王府,看着凭自己一力之能主持端王府丧事,然后整合端王府中馈。 看着她带着年幼的弟弟淡定从容的回视那些想要趁火打劫的人,心中对她又多了一股尊重和敬服。 小的时候,时常听到额娘说他们满人入关前,男人在外打仗,女人留在后方,照顾老人,抚养孩子,操持家务。女人是能够支起整个家的。 可是近几年,他们满人受汉人的影响,竟然也喜欢上了柔弱的女人,喜欢上了向菟丝花一样的女人。 噢,对了,还有小脚。 那么难看的小脚,竟然也会有人喜欢。 费扬古想到这里,就想到了之前有朋友邀他去花楼喝酒,而盛酒的酒杯竟然是那,那,那□□奇形怪装的鞋。 恶心不死他不罢休的节奏呀。 于是当场他就吐了,一把将那个散发着异味的‘酒杯’撇出去老远。 心中竟然不禁想到曾经听说的扶桑某位将军用人的头骨喝酒的事情。 都忒么是变态。 不管同僚战友的劝阻与嘲笑,飞快地离开了花楼后,费扬古才觉得舒服了一些。不过等回到家,看着一群围上来的大小丫头们,费扬古刚刚觉得舒服的胃又有了些反胃。 第二天,找了管家,竟然连身边侍候的侍女都远远地打发走了。 至那以后,同僚战友倒是都知道了费扬古对女色有些恐惧的毛病。 不过费扬古上战杀敌英勇不比,倒也没有人说太多的风凉话。 因为身份有别于一般的将士,所以粗通人□□故的努达海将军差不多的情况都会将费扬古带在身边。 去端王府祭拜时,费扬古就发现了前一天与今天变得格外不同的端王府。 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 虽然端王府男丁仆役已经殆尽,但是看到精神面貌不同之前凄苦的仆妇们各值其职的样子,费扬古心里对于新月就更好奇了。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格格呢? 从荆州一路回京城,费扬古皱着眉毛看着林琳被侍女包围着深居简出,那副样子,看见的人还以为他的那个毛病又犯了呢。 其实费扬古并不是真的有什么恐女症,他只是在那天恶心到了。 那种畸形的脚,还有刚刚脱下来,还有着热气的鞋...... 用这种‘酒杯’喝酒以及宠幸这种女人,这种嗜好和兴致,他真的没有。 可是这位新月格格却不一样,长了一副汉家女人的小骨架,以及南边女人柔弱娇媚的容貌,可是性子却极为刚烈。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是常有的事情。 在回京城的路上,有个军汉对这位格格的侍女出言侮辱,直接招来了这位格格的一顿鞭子。 那眼神中的狠厉,直直地看到了费扬古的心里。 那一刻,费扬古的血是沸腾的。 这样的女人,才是真够味。 之后,费扬古对这位格格的注意力就更加的多了,看着她教导幼弟读书识字,骑马拉弓。看着她管束随行的侍女婆子。 看着她每日日初陪着弟弟习武,日落陪着弟弟玩耍。 然后两三个月下来,他的这颗心便不知不觉间落在了她的身上...... 情不知所起...... ...... 林琳与克善决定自第二天开始去庙里跪上三天经,所以前一天晚上便通知了那齐嬷嬷。 第二天一早,林琳与克善刚起床洗漱完毕,努达海老娘就带着燕姬准备过来侍候姐弟俩用膳了。 这一下,就给林琳弄囧了。 还真的有人上岗上线呀? “让她们回去吧,以后一日三餐以及晨昏定省一样都不必过来侍候了。 还有再告诉她们一声,我和克善至今日起要去庙里,太后与皇上已经赐下了护卫数名,倒不必将军府的人再跟着了。” “是。”侍女听了行了一礼便倒退着出去传话了。 早膳后,林琳看着克膳吃的不怎么合胃口,便吩咐那齐嬷嬷挑了手艺好的荆州跟过来的媳妇在这望月小筑里支个小厨房。 以后每日单做一些克膳爱吃的荆州风味的点心和菜品。 那齐嬷嬷看着小小的克善这些日子好像又瘦了一些,连忙应了下来。 这是她们所有人的天,必须要平安长大。 昨天就已经定下来了,这一次去庙里跪经,荆州跟来的人,包括云娃莽古泰在内都不跟着姐弟俩出去了。 毕竟一路来京,数月下来也是极为辛苦的。 姐弟俩正好又有宫里赏赐下来的人侍候,倒也不怕身边没人。 辰时过半,一行人数匹骏马围着一辆大马车以及两辆小马车便出了将军府向着京中潭柘寺。 那时刻关注着姐弟二人的费扬古也在昨天就知道了消息,今天带着个随从,抄着近路去了潭柘寺。 他想要来个偶遇。 费扬古的想法,只能说是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的大清版。 林琳带着侍卫太监宫女嬷嬷一行数人,到了潭柘寺里面,那是走到哪里都是先清了扫开了道的。 费扬古只能远远的看一眼,最后还是身边的随从是个脑子活的,直接给费扬古出了个主意,让他去拜见克善小世子。 费扬古眼前一亮,正是这个理。 他得讨好小舅子去。 费扬古能言擅辩,讨好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尤其是刚刚失了父兄的男孩,不要太简单噢。 三天时间,克善满嘴的就是费扬古怎么怎么样的,看得林琳嫉妒死了。 这小破孩,这几个月可都是姐姐怎么怎么样的呢。 林琳摇头,一边替克善揉着膝盖,一边听着这小破孩说什么男人怎么样怎么样的话题。 姐弟食宿在寺里为父母家人以及死在荆州那场战役的将士来跪经祈福,孝庄和顺治自然是早早就知道消息了。 两人在第一天就让宫里的太监送了一些跪经做法事的物件。等到孝庄与顺治的东西被赏赐下来后,京中那些一直在观望的皇亲宗室以及大臣们也纷纷地派家下人等送来了祭仪。 林琳与克善在跪经之余对这些送礼的人家又进行了简单的点评,谁家可深交,谁家只是点头之交,谁家又要避之唯恐不及等等。 而看到那份乌拉那拉府送上来的东西,林琳考虑了好久,最终还是淡淡对克善说道,“这一家,别的且不说。那个费扬古倒是个可交的。你日常无事也可以跟他接触一番” 林琳穿越之前,可是小说迷,尤其对清穿的小说很是着迷。 这乌拉那拉费扬古可能不太出名,可是他有个非常出名的闺女,而这个闺女就是天生的炮灰,她的存在就是对清穿女,重生女,天真善良土著女的威胁。 这唯一的女儿还是个老来女,当初嫁的也还算好。正儿巴经的皇子嫡福晋。 可是哪里想到就这么一个历史上传说刻薄寡恩的皇子竟然还是块香饽饽呀。 然后他闺女苦呀! 天天被人斗地主。 不过换个角度来想,这乌拉那拉费扬古既然能够活到七老八十的老死,可见也是个人精的主。 让小克善跟他多多接触学一下为人处事,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最重要的是小男孩的生成过程中,最不能缺少的便是男性的长辈。 努达海一家就算了吧,就没有一个正常的。现在虽然看不出来,但是实际上就差一个引子了。 一个心情不好就可以偷媳妇嫁妆去赌博的儿子。 一个自言是为了爱情而要让格格做妾的老爹。 这样的男人,林琳还真的不放心让小克善跟着他们接触。 有样学样的哪天跟她咆哮一段情不自禁什么的,那她还不如一脚踢死他省心呢。 克善听到姐姐同意他和费扬古一起玩,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他非常的喜欢费扬古,尤其是知道费扬古也是和他们一起从荆州进京城的时候,他就觉得更有话题了。 费扬古知道荆州城有多少条大街,费扬古知道荆州城就算是经过了战火的洗礼,也还有几家好吃的馆子。 费扬古还知道他们端王府的花园里,养了一池的金色鲤鱼...... 克善无论怎么看费扬古,就怎么顺眼亲近。 也许他不知道费扬古的身上可以看到以逝的兄长那股上过战场的男儿气概吧。 男人杀没杀过人,上没上过战场,身上的气质是不一样的。 至少骥远身上就没有克善长兄身上留露出来的那种味道。 当然努达海到是在某种程度上让克善有了一种亲近。可是没有了救命之恩,没有了最绝望时候的从天而降,克善对努达海也不过是一种比较熟悉的人罢了。 三天的跪经很快就结束了,第四天一早,林琳便带着克善坐着马车回了努达海的府里。 一路走来,看到京城中繁华似锦,林琳见了也喜欢这种太平盛世的样子,掀开帘子,叫了一个侍卫,让他骑马带着克善在外面看看热闹。 同时也吩咐那侍卫,若是克善有喜欢的东西,就买了来。 克善回头笑嘻嘻地看着林琳,一个劲地说着姐姐真好的话。 林琳被克善灌了几句迷.魂汤,心情也不错。 就算是回到了努达海的府邸,看到在门口恭迎的努达海的家人也没有感觉到扫兴。 噢,这些人里是没有努达海的,因为人家是内大臣,是要上早朝的。 因为有孝在身,林琳拒绝了老夫人办洗尘宴的‘好意’,然后就带着人回了自己姐弟暂居的望月小筑。 来的第一天都没说办什么洗尘宴,现在办的是哪门子洗尘。 “小世子上学的东西可有准备妥当?”林琳坐在望月小筑的正堂一边喝着茶一边听那齐嬷嬷汇报这几天的工作成果。然后问出了一个眼下比较重要的事情。 第195章 第一百九十五章 那齐嬷嬷一听林琳问这个,连忙回道,“咱们世子上学的东西早就准备妥当了。文房四宝皆是御赐下来的,书包是咱们带着人仔细做的,用的是蓝色的蜀锦......”自家主子要去宫里的书房读书这件事情,可是现今天她们家最大的事情了,如何能不上心呢。 之前林琳就吩咐过,凡是克善带进宫中的东西能用御赐的就用御赐的。一是可以让宫里的人知道自己姐弟俩在孝庄和顺治那里的份量,二也是让书房里喜欢欺负新人的小屁孩们忌惮几分。 皇家的孩子都早熟,克善相较于现代八岁的孩子就成熟了不少。自然也比当年的小四要更聪慧。 所以林琳相信她们摆姿态摆出来,就不会有人敢轻易擅动。 再一个,林琳都想好了。如果真的有人在宫里欺负了克善,林琳就带着家下人等去那家门口哭闹去。 欺负她阿玛和兄长战死杀场没有人庇护她们姐弟了吗? 她就不信唾沫星子淹不死他们。 而事情一但闹大,无论对错,宫里的孝庄和顺治都会偏帮着她和克善,谁让她们姐弟是忠臣遗孤,又是孝庄认下的干亲呢。 她不是小白花,但是装可怜却也难不倒她。她又不是人扇了一巴掌还忍气吞声的主儿,不闹他个天翻地覆,以后谁不是都可以欺负她们姐弟了吗? 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高调的时候,你高调了。别人也不会轻易的试探动手了。这也是让克善用御赐之物的原因。 ...... 林琳边听边点头,等到那齐嬷嬷说完,林琳才说道,“宫里按制赏了我们姐弟几个太监,我这里只需留下两个,然后院子里再留下两个人看门,其他几个,分成两组,一组送回新王府,一组排班跟着克善进宫去。宫里赏下来的侍卫也是如此,每天早晚接送克善。对了,让莽古泰给克善赶车,若是莽古泰有什么事情,就让咱们从荆州带来的那几个护卫赶车。” 林琳每说一句,那齐嬷嬷就点一下头,然后记在心里。 格格安排的不错,近身侍候赶车这种事情确实是莽古泰最适合,也最让人放心。 “京城人多,让陪着世子上下学的人,注意马车和马蹄子,切不可冲撞了百姓。还有,若是世子放学的时候想要在京城逛逛,除了那些不好的地方,都可以让世子看一看。不过每次出去逛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时辰。” 书房下午放学,若是克善在回来的路上逛上一个时辰,回到府里还有半个时辰才会用晚饭。而这个时间,正好可以让克善给自己讲一讲他都看了些什么。 男孩子的教养就是要放养,要野着养。天天按步就班养大的那是姑娘,还有就是闭关造车什么的,多看看世情,对克善没有坏处。 她林琳教养出来的弟弟,可不能是个书呆子或是张嘴闭嘴情不自禁什么的。 “可是格格,世子还小,这样会不会不安全?或是让人教坏了,可怎么是好呢?”那齐嬷嬷听到这里,倒是有了些犹豫。 林琳放下手中的茶杯,摸了摸一直老实地坐在自己旁边的克善头发,笑着问他,“克善会学坏吗?” 克善摇头,很坚定的说道,“姐姐放心,克善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克善不会学坏的。” 这几个月的相处,林琳已经告诉过克善什么是坏习惯,什么是她最讨厌的行为。 赌博,嗜酒等一切会让人上瘾着迷的东西以及没有男人的责任,主子的担当。 听了克善的话,林琳笑着转头看向那齐嬷嬷,“嬷嬷,克善已经长大了。我们应该相信他。他还没有让我们失望,不是吗?当然了,咱们克善是个好孩子。那齐嬷嬷放心吧。不过若是有谁敢教唆克善学坏或是去那些不好的地方,别管是哪的人,一待查清,一律杖毙。” “是,格格。”克善不懂林琳的言下之意,但是那齐嬷嬷这般年纪又如何听不出来呢。 克善的放风行为会终结在他做出什么事情之后。 所以现在,她们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让克善接触和自我作主一番。 克善不光是个男孩子,他还是个主子。 他有他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教养方面,总是要有些不同。 他需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主子。 而合理地安排那一个时辰的放风时间,就是开始。 又说了一下明天以及以后的安排,林琳就又问起了新王府的整修工程。 “回格格的话,管家那边已经都开始收拾了。前儿老奴回去了一趟,听老管家说最迟进腊月前便能迎接两位主子回府了。” 马上就要八月了,到十一月还有三四个月的时间。想到再在这里呆上几个月就可以回自己的地方去住,林琳心下很满意。 林琳对现在这个这个装修进度也很满意。装修房子在这古代可不是现代或是魔法世界那么快。 所有的东西都是手工制造,跟本没有卖成品或是挥一挥魔杖就可以的。除了门窗房子要动外,还有府内格局,府内花园修建,还有家俱也要定制,床帐帘幔等物也要手工缝制。 王府不弄好,她们姐弟就回去,会惹贵人不高兴的。 只有王府哪哪都好了,由收拾王府的老管家和宫里派来的长史请她们回府,这样才能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 让那齐嬷嬷通知老管家,将她们姐弟名下的所有下人都赏一遍。 赏赐分成三六九等。老管家和那齐嬷嬷,云娃和莽古泰,然后是荆州城跟来的,其次才是京里分下来的。 别怪她如此分配,只是那些京城跟过来的,凭什么要让她一视同仁。只是因为出身吗? 在主子眼里,出身再高,那也只是奴才。 而最让主子放在心上的,是那些可以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下人。 这些人不远万里跟着她们姐弟来到京城,无论是走投无路的无路可选,还是真的是忠心义仆,这些人都应该被优待。 所以那些跟她们姐弟从荆州过来的,需要一点积蓄,要多发一些。而宫里按制赏下来的人,也需要一点喜面,但却不能越过荆州的那些人。 亲疏远近分不清,是最容易失人心的事情。 屋中侍候的人,听到林琳的赏赐都纷纷上前谢赏,而那齐嬷嬷也代表其他的下人谢过林琳的赏赐。 “格格,老奴还有一事想要请示,再有九天就是八月初三,您十七岁的生辰了。今年要如何过呢?”那齐嬷嬷想到往年她们家格格过生辰的时候,整个王府都要热闹好几天呢。可是现在却不能了。 王爷福晋们都过逝了,格格还在孝期。只说寄居人家府上,便也不好大肆操办。 唉! “儿的生日娘的苦日,那日很不必准备,也告诉咱们的人无需张扬。咱们只悄悄停停地吃碗寿面,然后克善照常上学,我去寺里跪经。嗯,”林琳顿了一下,问一旁的克善,“姐姐晚上留在寺里,你一个人在望月小筑会害怕吗?” 克善摇头,“克善不怕。” 林琳笑着夸了一句克善真勇敢,然后又对那齐嬷嬷吩咐道,“那日便去寺里住一夜第二天再回来吧。” “格格真是孝顺。” “不过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本份。” 这一茬过去后,林琳这才打发了所有人,只留下克善说起了悄悄话。 “克善,到了书房。别的且罢,对于年纪比你小的三阿哥一定要恭敬,要礼让。你是大哥哥,要照顾小弟弟,知道吗?” 爱心觉罗家的男人都小心眼,未来的老康那可是出了名的。 不然也不能生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雍正大帝了,后世的四大爷了。 克善不止一次听到姐姐说不要跟三阿哥起冲突什么的,今天又听了一次,克善就不解了,“姐姐,太后收我们为义子义女,那我们不就和皇上是一个辈份的吗?克善就是再小也不会欺负小侄子的。”姐姐说错了,他不是哥哥,他是小叔叔。 林琳:“...呵呵,那就好。”大兄弟,你咋这么敢说呢。 你知道你口中的小侄子是谁吗? 那是八岁登基,十四岁弄死鳌拜,然后除三番,绞杀格尔丹,以熬鹰的方法养大儿子,未来统治大清江山六十一年的千古一帝。 噢,对了,还有所有清穿小说中,总是盯着四大爷后院少不少女人的老公公。 侄子? 泥煤,你还真敢说。 反正这话,你姐我是不敢对他说的。 林琳觉得估计是以前看清穿小说看多了,所以心中对康熙那是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敬畏。 对康熙的敬畏,对四大爷的喜爱,还有对乾隆渣属性的‘认知’...... 抽了抽嘴角,林琳不得不承认,对于这三位帝王,她的很多关于他们的历史知识都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对于这祖孙三人的艳史,某方面的能力,不为人知的脆弱,以及后宫多少女人,每个女人姓甚名谁,又有多少个儿子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的。 ...... 带着林琳对他的担心,克善开始了自己与千古一帝同班学习的开始。 此时的老康同学,才四岁多一点,虽然机灵聪慧,可是孩子心性也更重一些。克善自小远在荆州,又是老来子,虽然敬畏皇权,可是对皇权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还是很模糊。 毕竟他也是当惯主子的主儿...... 再加上来书房前,林琳反复提起老康,倒也让克善很是友善地照顾起了老康,噢不,是小康同学。 别人看到克善这个亲王世子一脸孩子气的跟个四岁大的皇子玩而不是跟着已经大一些的二阿哥福全亲近,一边笑他巴结错了人,一边乐于少个人在二阿哥身边围着。 而二阿哥福全觉得克善憨憨的,倒也没有觉得克善对他有什么意见。看到克善和四岁多的三弟玩的开心,倒也没有说什么。 也许这个克善的脑子也就只适合跟四岁的三弟玩呢。 克善身体倍棒,课业轻松,林琳也不给他什么压力。每天放学还有放风的时间,心里放松了,身体自然也放松了。 没有什么伤寒,自然也就不会有努达海献殷勤的机会。 不过林琳过生辰的事情还是被传到了努达海一家的耳朵里。 老夫人被林琳下了几回面子,自然乐意装不知道,但是努达海总是想要见见那个清丽脱俗的格格,再加上他听燕姬说过这位格格宁愿让人误会也要搭救甘珠的事情,非常的感动。 在自家儿女出言侮辱林琳的时候,竟然将甘珠的事情不顾燕姬反对而告诉了两个孩子。 努达海家里的这两个孩子,那就是一对劣货。听到这里就自认为误会了林琳,想要去赔礼道歉。 可是林琳却是一点机会都没给他们的。 她让人严守门户,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除了燕姬以外的将军府主子到望月小筑来。 名义上的说法就是守孝不待客,而私下里就只是懒得搭理这对兄妹。 这对兄妹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情,然后和努达海听到林琳的生日一样想要‘低调’地帮她庆祝。 不过在打听到林琳会在生辰当天去寺里跪经后,便决定将庆祝放在了前一天夜里。 而这也让林琳发了好大的一股子火。 因为按照原句中,这一家子竟然真的排了个舞蹈,那跳舞的侍女们竟然真的敢喊出‘新月格格万寿无疆,青春永驻的话’来。 后一句,林琳笑领了。可是前一句,她们敢大声的喊出来,林琳可不敢听。 孝庄都没混到一句万寿无疆呢,她算老几呀? 这就是赤.裸.裸的陷害吧!是吧,是吧。既然他们先不仁,就别怪她将当初刚刚入府那天被吵醒的事情一起清算了。 她可不是借题发挥,真的不是。 “大胆!努达海,竟然如此放肆。来人,将军府众人心怀不鬼,对圣上不恭,着人立即通知大理寺,严加查办。” 第196章 第一百九十六章 今日晚饭后,林琳拿着那条著名的新月项链还在自我陶醉以及美滋滋地听着云娃一干人等的奉承话。 什么姐弟情深的话,像是不要钱一般的说着。林琳就算是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一些讨巧的话,可是心里还是非常的高兴。 至少她的付出没有白费。她家蠢萌小弟竟然还知道给她买生辰礼物。 相较于为了买条项链又是逃学又是挨打的原著,此时的克善却是非常的幸运的。 自从几天前知道自家老姐的生辰快到了,克善每天都会在下学后去市集看一看。 当然了,因为身边跟着的人不一样。所以去的地方也不一样。克善毕竟是世子身份,未来的端亲王,所以林琳是问过老管家后,不但将朝.廷发的俸禄基础上又给了克善一份月例外,自从他上学开始,还多给了一笔零花钱。 手里有着这三份银子,克善想要给姐姐买什么生辰礼物再不会去街边小摊贩那里的。于是正经在宫里出来的侍卫护卫下去了一些‘精品店’。 今天相中这个,买下。明天相中那个,买下。还有两份礼犹豫不决选那个的时候,就都买下。几天下来,克善差不多是交自己的小金库花了个底朝天。 林琳为了克善还特意将云娃调到了克善房里做管事大丫头,克善如此花钱,第三天林琳便知道了,于是在克善去书房读书的时候,亲自去克善房间提前看了一眼自己的生日礼物后,便心情大好的,又拨了一笔活动经费交给云娃。 就在八月初二的晚膳前,克善将给自己的姐姐准备的十来件生辰礼物一股脑的送了出来。然后其中便有一条带着一弯新月的项链。 “...这是在我们回府的那条街上看到,克善一看到,就想着这项链合了姐姐的名字,就买了下来。不过不是很贵重,姐姐留着把玩吧.......”克善因为准备了很多的生辰礼物给姐姐,倒也没有觉得这条项链如何,不过还是看顺眼了,就给姐姐买了回来。 林琳自然不会嫌弃这条项链廉价,毕竟面前的这个孩子是真的把她这个姐姐放在心里了。于是晚膳过后,便特意带着这条项链。 谁知道姐弟俩这会儿子正在这里温情无限的时候,努达海便领着人杀进来了。 噢,是跳进来了。 ...... 努达海等人本来是进不得望月小筑的。可是今晚看守望月小筑的小太监却是收了努达海的红包。 再加上两个小太监都想着这些人是特意排了节目给自家格格庆生的,放他们进去,应该不会惹格格生气,于是就大敢地放了进来。 哪里想到正在和克善玩华荣道的林琳再看到节目后会发了那么大的火,不但发了火,对他们不打不骂,竟然直接送回了内务府呢,而理由竟然是受用不起。 被送回内务府可没有什么可日子过了。 毕竟那是被主子们嫌弃的人。 那些后话暂且不提,只说林琳在听到院子里有丝竹之声,便和克善起身走到了二楼的阳台上,然后就看到一帮子穿着喜庆的将军府下人拿着手捧灯笼随着音乐在那里跳舞。 待舞毕,看着院子里的那一弯月亮,林琳心中的火却是到了一点就烧的地步。 “大胆!努达海,竟然如此放肆。来人,将军府众人心怀不鬼,对圣上不恭,着人立即通知大理寺,严加查办。” 林琳的雷霆之怒,让以努达海为主的将军府众人很是不解。 他们本来还在洋洋得意,却没有想到迎来的不是感激,却是这样一句话。 “...格格?” “哼,本格格不过是和硕格格,便可以万寿无疆了?那皇后,太后,皇上呢?三位圣人又要如何形容?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本格格可承受不起。” 众人都没有想到林琳发怒是因为这个词。可是这个词确实是多有不妥之处。 说真心话,今天若是过生辰的是克善,那事态的严重性可比林琳过生辰要多出数倍来。 毕竟这是个男人的世界。 女人称帝造反的实在是太少了。 顺治的皇位来的太艰辛了,所以对这些用词都非常的敏感。 克善是个宗亲世子,未来的端亲王。若是被人这么祝贺,还不得以为有心那个啥呀。 “格格息怒,格格息怒。奴才等人并非有心......” 努达海和燕姬与老夫人立马就明白了林琳发怒的原因,连忙跪下来的请罪。 而努达海家的两个坑爹坑妈的娃却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为了给新月格格一个惊喜,排了这么一个节目,多辛苦多不容易,为什么面前的格格却要这样对待他们一家呢。 忒不识好人心了。 林琳目光如箭直直地看向骥远和珞琳。 一对蠢货。 看到兄妹俩人因为自己一个眼神就受到惊吓的样子,林琳这才将视线又转回跪在努达海身边的燕姬身上。 深深地看了一眼燕姬,林琳倒是难得的什么也没有说,既没有出言恐吓,也没有落井下石。 “格格容禀,奴才等对皇上绝无二心。奴才全家也全陷格格于义之意。都怪奴才求好心切,一时大意。还请格格看在奴才一番真心份上,不要降罪......”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若是面前的格格真的一心想要将他们一家拖下水,那全家都没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年轻的皇帝最讨厌什么,大清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的。 对于皇权的在意,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林琳本意也不是想要闹大,今天是一起,还有当初刚刚来的那天,又是一起。不过是想要收拾一番努达海一家人罢了。 她的生日本来就没有张扬,也不知道是怎么被他们一家知道了。还有就是竟然敢收买她院里的奴才,真真是反了他了。 眼珠子一转,林琳心中冷笑,看着跪了一地的将军府众人,淡声说道,“都起来吧。今天这件事情,想来将军府众人也是无心之过,只是既然本格格听了出来,就不得不罚。人来人往的,再传出什么不好的流言来,岂不是又是一场罪过。” 林琳就这话的时候,还特意让努达海一家看到了她左右扫视宫中太监宫女的样子。 然后这一家自以为聪明的蠢货们,便以为林琳这是故意帮着他们开脱呢。 老夫人和努达海经相视一眼,便由努达海感激地说道,“多谢格格慈悲,奴才一家认罚。” 这位格格果然是个温柔的人。 林琳听了点了点头,笑了,“都说祸出口中,总要引以为戒。这些个侍女稍后回到住处,每人互相掌上十下嘴巴以示惩戒。” 刚刚跳舞的侍女们一听,连忙跪下磕头。 回到住处,互相掌巴掌,那就是掌不掌,重不重都没有什么要求的。这些个侍女哪里能不高兴的上跪下谢。 这个格格果然就像望月小筑里的人说的那般是个天性善良的主子。 “至于骥远,就关禁闭三个月。珞林嘛,茹素三个月,抄写金钢经百遍,努达海将军,这样的处理可好?” 林琳看也不看骥远和珞林喷火的眼珠子,而是非常和气地问着扶着自家老娘的努达海。 努达海哪里晓得个中滋味,他觉得不打不骂只是关个禁闭,茹个素,这惩罚着实轻了许多。 “格格处理的很是,奴才替犬子和小女谢格格从轻发落。” “嗯,将军能体会本格格的心意便好。那另郎与另爱便如此处罚。至于老夫人,唉,老夫人年纪大了,在规矩上松了些,也是再所难免,那至明日起,老夫人便再去熟识一下大清律法,同时罚没早膳一个月,以示警示。努达海将军,便至明日起,每日自习本朝律法两个时辰。燕姬夫人?” 顿了顿,林琳笑着说道,“燕姬夫人每日下午到我这望月小筑与宫里出来的嬷嬷学习学习规矩吧。每日,嗯,也两个时辰。这样安排,你们看可好?” 这样的安排不能再好了,努达海一听这话,那是真心实意地又跪了下来给林琳磕头了。 这处罚看似重了,其实都是有漏洞可钻。 他每日从宫里出来,也是要在书房里耗上个把时辰的。而额娘虽然罚了一个月的早膳,其实自家额娘本来早膳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胃口,平日里燕姬苦劝,才会吃上一点子稀饭,现在罚了去,也不影响什么。 至于燕姬,努达海相信到了这望月小筑,新月格格是不会为难她的。 林琳确实是不会为难燕姬,因为她为难的是除了燕姬以外的所有将军府的主子。 人呀,就是贱皮贱肉。你有的时候不觉得如何,可是一但没有了,就会非常的想要。 就比如这个吃早膳的事情吧。 原来的老夫人早上没有什么胃口,但是她却是想吃就吃。 可现在就不一样了,明明知道不能吃早膳的时候,老夫人就会非常的饿。那种是从心里往外的饿。就是想要用块点心,可是在林琳派去监督她的嬷嬷面前也只能生生地忍住。 努达海心粗不了解这种心态上的转变,但是人老成精的老夫人可不代表不知道。只是现在让林琳拿住了短处,自然是怎么扒拉怎么是了。 不过可能是对比一下还有一个更倒霉的人杵在那里,现在的老夫人满脑子里都是燕姬被扣在望月小筑受着折磨的样子。 “不过就算是如此,努达海将军一会儿还是要写个请罪的折子交与本格格。若是哪一日传出了什么出去,这也是将军府认错能改的态度。”林琳对着努达海说完,便转头吩咐人将努达海请到克善的书房,请他现在执笔写请罪的折子。 这道折子,可就是一个把柄呢。 而且以林琳的阴暗面,努达海一家最好别得罪她,不然众人都知道努达海写请罪折子,可是却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请罪折子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林琳想到刚刚努达海一脸感动感激地看着自己的样子,她的胃就有些个抽抽紧缩。 千万别是她想的那样,不然有他好看的。 对于将军府里的这些人,她也是真的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了,都是一群脑回路与常人不同的家伙。既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也没有什么非要弄死不可的心思。于是便只能小打小闹与同样恶心的方法咯应他们了。 努达海此时倒是真的沉浸在林琳的话里,并没有什么怀疑地就跟着那下人去了克善的书房,在那里写下了他一生的把柄。 等到努达海写完了折子,林琳便打发将军府的人离开了。 至于那两个看不清形势,认不清主子的看门太监,林琳直接让人绑了,待明日一早送回内务府去。 别说那两个太监如何,剩下那些内务府出来的下人都惊了。 之后行事也不敢在拿着身份说事了。 面前这位侍候的主儿,可不是个善茬子。不然也不会轻飘飘几句话,就让将军府的人吃了哑巴亏。 当然了,若是个善茬的,也不能带着幼弟一路逃亡进京城了。 ...... 林琳让宫里的嬷嬷对燕姬的教导,其实更偏向于内宅阴私的。 这个燕姬给林琳的印象着实是太好了一些。 林琳记得原剧中克善得了伤寒需要隔离,燕姬对新月的关心和爱护。那说出来的话,多么的情深意切呀。 只是这一着,林琳便愿意帮帮她。 多年的独宠,早就让她忘记了男人的劣根性。而宫里的嬷嬷,就是帮她重新端正态度的人。 还有对自家儿女一味的宠溺,这也是她最大的败笔。 别的且不说,连儿女都帮着外人,可见是她根本就没有教养好孩子。 骥远和珞林被关着禁闭,老太太被体罚饿着早膳,燕姬在回炉重塑,努达海白天上朝,晚上回书房,一时间整个将军府都安静了不少,这也让寄居于此的林琳舒心了不少。 林琳发作了将军府一甘人等后,孝庄便知道了林琳的作为。 心中及是满意的孝庄,满脸笑容的对着皇后说道,“这孩子呀,就是胡闹。真跟她额娘小时候一个样子,就是个不吃亏的。之前哀家看她那个长相,还以为跟那宫里的一个性子呢。倒没有想到,竟是哀家看走了眼。 别看这处置的手段像是小打小闹,可是打蛇打七寸,竟然还能留下个好名声,也是个心思剔透又狭促的性子,尤其是那份请罪的折子。那折子在手,可算是将整个将军府攥在了手里。”真跟猫逗老鼠似的,等到玩够了再吃掉。 皇后是个老实的性子,不过在自家姑姑面前,倒也能说上两话,“咱们蒙古的姑娘,性子都野着呢。”当年她来到这个金色的牢笼前,也不是这般的死气沉沉。 “是呀。” 孝庄附和地点了点头,心中却想起了年轻的时候在草原上驰骋的感觉。 那么的张扬,又那么的自由...... 第197章 第一百九十七章 孝庄其实对于蒙古女人有着天然的亲近。新月有个蒙古出身的额娘,这一点就让孝庄另眼相看。 尤其是其额娘还是出身在科尔沁的博尔济吉特氏。 “儿媳出生晚,倒是不曾见过端王福晋的风采,不过倒是听身边的老人说过,端王福晋骑术了得,曾驯服过咱们草原上最烈的烈马。”草原上每个时代都会开出最美丽的花朵,曾经的太后,曾经的端王福晋,还有曾经的她。 未来的孝惠太后今年也不过是和新月差不多的十七.八岁的年纪,又如何能知道新月老娘出阁前的事情,此时也不过是想到了之前身体侍候的老嬷嬷偶然间提起的事情罢了。 别的不说,就是几年前端王福晋带着新月进宫朝圣时,那个时候孝惠还在草原上撒欢呢。 孝庄听到孝惠的话,眼前倒像是浮现出了当初端王福晋进宫时的样子。没有想到那样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逝了。 “...若不是那个董鄂氏天天不知深浅的胡闹,那俩个孩子,哀家倒是真的想要接进宫来住些日子。”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自从那个董鄂氏进宫后,宫里平地起了多少风波。 为了这事,孝庄将命妇进宫请安的事情都是能免则免,就算传出去一星半点,也让人看了天家的笑话。 孝庄实在是不愿意在因为其他人的事情跟本就关系不睦的儿子在起什么冲突。通过种种渠道和这新月一直以来的作为,孝庄就知道那孩子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儿。那董鄂氏的性子又是个拔尖的,这两人对上了,还不知道要如何收场呢。 若那董鄂氏真的再对新月姐弟来点什么,那朝.廷的脸面也不用看了,不说寒了忠臣将士心,也让天下人笑话。 唉,自从那董鄂氏怀了身子,不过才几个月的孕相,今天是这个冲克了她,明天又是那个冲撞了她的,着实让孝庄咯应。 本来孝庄与顺治之间的关系就因为多尔衮以及政务等其他的事情有些个抵触和矛盾。等到这个董鄂氏进宫以后,两人之间的矛盾就真的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为了这个董鄂氏,娘俩不知道吵了多少回。可是儿子大了,羽翼已经丰满,根本不会听从自家老娘的话了。 其实孝庄对于董鄂氏的出身并不反感,无论是在蒙古还是在现在的满族,董鄂氏再嫁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让她反感的是自己这个儿子竟然伙同这个女人气死自己的亲兄弟。 无论这个兄弟如何,可是你因为一个女人便如此轻视手足,这让宗室皇亲如何想呢。这可跟她当初与姑姑一起弄死海兰珠是两个性质。 这样一个可以对丈夫举起屠刀的女人,她的儿子为什么就鬼迷心窍到这般田地。 不但废了皇后,打了科尔沁的脸。竟然还要听那董鄂氏的话,认为三阿哥八字太硬。 三阿哥玄烨两岁便熬过了天花,这样的福气又如何说是命硬。幸好那佟佳氏是个明白的,早早的寻了哀家庇护。 想到刚刚四岁便被送到书房读书,除了去书房读书,寸步不离自己寝宫的玄烨,孝庄又说道,“听说那个克善倒是个好的,知道有爱兄弟,你日常无事,也多看护着他一点。”没有像其他人一般,只围在年长,序齿靠前的的二阿哥身前,倒是个心思纯透的。 孝惠一听,自座位上站起身来,恭敬地应是。 孝庄点头,示意孝惠坐下,然后又想到了前两天小康同学带着克善回来,两人看到她宫里的锦鲤非要捉了烤着吃的事情。“三阿哥在本宫这里,倒是个乖巧听话的,没有想到和克善那个皮小子倒能玩到一起去,今天午膳让膳房做上两道鱼送到书房去,免得再祸害了哀家这里的好锦鲤。” 孝庄说完,孝惠也想起了这件事情,敛眉笑了笑,孝庄也知道孝惠不怎么爱说话的性子,也是又接着说道,“那新月倒也是个促狭的。这他塔拉老夫人平日里看着倒也明理,怎么又刺了新月的眼呢?” 新月借机收拾努达海一家,还让人家有苦说不出来。孝庄便不会对这件事情做出什么警训。 必竟再大的能人功臣,也是皇家的奴才。 而新月姐弟且不说是忠臣遗孤,那也是皇家宗室,她亲口认下的义子义女。对一家奴才发发小姑娘脾气,又有什么使不得的。 更何况,这也是师出有名。 那样的话都敢喊出来,可见也是个糊涂东西。 “儿媳也不知道,可能是哪里怠慢了吧。”孝惠着实羡慕新月想发火就发火的性子。 她自从进宫后,自从上一个博尔济吉特被废后,便将所有的锋芒都收了起来。 她不是一个人,她还有身后的蒙古要照顾。 尤其是当今天子宠妾灭妻,日渐疏远蒙古的时候,她没有任性的权利。 想到他们蒙古为了这满人的江山付出了多少铁血男儿,孝惠的心里其实是怨恨着孝庄母子的。 当初说好了的,他们科尔沁世代追随,而满人也要世代立她蒙古女人为后。满蒙所出的孩子才能继承这天下。 可是现在看到顺治对蒙古的打压,以及面前孝庄太后对自家儿子这一行为的默认,心里便知道当初在长生天下许下的承诺对于他们母子而言都是放屁。 还有,皇上一年不进她的宫门,让她跟鬼生孩子去?若是她能有个孩子,别说什么董鄂氏了,她会连着孝庄母子一起送到长生天那里去忏悔。 而现在的她...只要好好的活着,长长久久的活着。 孝惠不过是一句不过心的话,倒也让孝庄点了点头。让主子看她不顺眼,那就是她的错。 “...新月那孩子今年已经十七岁了。没两年就要给她指个像样的额附,平日里谁家要是有好孩子,你也帮着哀家看一看。总不能伤了大清的脸面,再让大臣们寒了心。” “儿媳记下了。”你们大清还有什么脸面可伤的?背信弃义,忘恩负义。 “前儿我仿佛听说费扬古那孩子对克善倒是十分的上心,还特意请了内造房的弓箭师傅弄了一套小弓小箭?可是真的?” 孝惠哪里理会这些事情,只摇了摇头,将视线转向了一旁侍候的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见皇后看向自己,连忙转头看了一眼孝庄,这才在两人的视线下站了出来,然后恭敬地回道, “这事儿,奴婢也有听说。不但如此,费扬古侍卫还经常在书房下学后带着克善小世子去市井走动。奴婢偶然间曾听小世子的下人说起过,小世子去市井走动是经过格格允许的,说是怕小世子分不清粮食与肉糜。......但费扬古侍卫跟着小世子走的如此近,格格是否知情,奴婢就不甚清楚了。” 苏麻喇姑在知道这些事情的第一感觉便是费扬古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这种无凭无据没有影的事情,苏麻喇姑还不敢拿到台面上说道。 不过对苏麻喇姑非常了解的孝庄却听出了话中未尽之语,拿着帕子拭了拭嘴角,摇头笑了笑,“我记得费扬古此次也在救援荆州的大军里?” 若费扬古真的有意于新月格格,那这门亲事,倒也不是做不得。 “回格格的话,格格没记错。费扬古侍卫确实是在救援的大军里。”因费扬古是跟着福临一起长大的,所以也算是苏麻喇姑和孝庄看着长大的。也因此在提起费扬古的事情上,两人倒是都上了些心。 苏麻喇姑看到孝庄点头,想了想又说道,“不过奴婢听说新月格格那里规矩大了些,一路进京,两人之间倒是没有什么接触。”规矩大些也好,省得像个那董鄂氏的没规矩。 费扬古虽然出宫回家了,但是每个月至少要进宫三四次,就是为了给孝庄请安和看望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想到上次费扬古进宫里,那一脸的欲言又止,可能就真的跟新月格格有关系。 孩子长大了,心里装了姑娘了。 苏麻喇姑一辈子未成亲,对待费扬古的心意,也不下于亲生儿子了。谁让皇上不是个孝顺的孩子呢。 再一想到同是草原出来的端亲王福晋,苏麻喇姑在心里点了点头。 此时想到新月格格的身份,再想到费扬古的身份和能力,苏麻喇姑到是真的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 孝庄听了苏麻喇姑的话,沉思了片刻,然后笑道,“对了,前儿不是新月那丫头十七岁的生辰吗?那天忙乱了些,回头你这个做皇嫂的,替哀家赏些东西给她吧。” 说起前儿的忙乱,孝庄心里就又有一股子气。 本来她与董鄂氏那就是相看两相厌,却没有想到仗着怀孕,竟然跑到她宫里来耀武扬威来了。 竟然还敢当着她的面,将三阿哥玄烨的脸用指甲搓破。她孙子的脸上本就有好几个麻子了,再多道伤疤,那还能看吗?能看吗? 这样恶毒的女人,他的福临是瞎了吗? 孝庄自认为是个聪慧无比的女人,她能平安的生下儿子,又能将儿子送上龙椅,以及让多尔衮就算是再不高兴也要为自家儿子征战四方,她觉得她已经做到了一个女人能够做到的极致。 虽然如此,可是她并没有想要称帝的想法,可她的好儿子就是不相信。 还总是听那女人的枕边风,肆意打压当初她曾重用过的老臣。这一举一动着实让孝庄心寒。 “儿媳记下了,稍后就赏下去。”孝惠顿了顿,然后看向宫门口,又才小心谨慎地问孝庄,“额娘,那,董鄂氏想要染指宫务这件事情?” “哼,这个你且别管。反正宫务也不在你手上。”当初第一个蒙古儿媳妇被废的时候,孝庄就将宫务重新搂在了手里,之后她也知道第二个儿媳妇的性子,以及自家儿子宠妾灭妻,对那个董鄂氏言听计从的样子,所以一直没有将宫务放手。 现在董鄂氏又仗着肚子里的那块肉就想要更多不属于她的东西,看来也是近年来她的退避让她得寸进尺了。 本来她还顾忌她肚子里的那块肉,现在看来,有这么一个拎不清的额娘,这腹中的龙种也不一定是块好料子。 孝庄眼中一抹厉色,心中已经为董鄂氏定下了归途的日子。 孝庄心里清楚,若是让董鄂氏突然暴毙,那她的好儿子一定会以为是她动的手脚。 既然不能速死,那么就慢慢地熬吧。 孝庄对着董鄂氏,极尽厌恶。因为每每看到董鄂氏,就让孝庄想到了当年宠冠后宫的海兰珠。 关雎宫宸妃 敏惠恭和元妃 宸字与元字,先皇用的真真是好呀! 就她?也配。 当年她与姑姑能弄死一个海兰珠,如今的她自然也能炮制第二个...... ...... 宫里的太后从新月那里想到了董鄂氏,又从董鄂氏想到了海兰珠。心情就有些个不美妙。孝惠见此,便起身告辞离去。 对于太后和皇上之间的官司,她可没有兴趣。 你说是太后与董鄂氏之间的官司? 不,无论最开始怎么样,最后一定变成太后与皇上之间的纷争。 这种事情发生的太多回了,所以真的不用再多想。 皇上别的还好,只是在这董鄂氏的身上,怎么就总犯糊涂呢。 汉人常说一力降十会,无论太后有什么样的手段,可是到了董鄂氏那里就会碰壁,而皇上便是最大的帮凶。 幸好这儿子不是她的,不然还不如溺死在马桶里省心。 离开慈宁宫的孝惠,心中已经漠然。所以跟本就没将孝庄的思虑当成一回事。 一边拿定主意坐稳凤座,一边淡定地看着孝庄与顺治的年度伦理大戏。 这种事情,她可不参与。没看上一任的皇后参与了,然后就从皇后变成了静妃? 静妃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还不够她警醒的吗? 在这个后宫里不过都是红颜熬白头,比的就是定力和耐性...... 不过,她还挺喜欢那个新月格格的,那小性子着实是让喜欢和羡慕。 这么想的孝惠此时心中却是在想着要赏什么东西给林琳了。 少时,孝惠便将准备好的几样东西让太监赏赐了下去。 林琳跪在望月小筑的院子,一脸感恩带德的跪下领赏谢恩,心中却有些好奇那个一直是隐形人的皇后怎么想到给自己赐东西了? 第198章 第一百九十八章 林琳不知道自己被条头狼盯住了,自然也不知道这条头狼身后还站着两只护短的母狼。不过此时收到宫里的赏赐,也让林琳稍稍放下了一些心。 果然,她做的那些事情,宫里的人还是满意的。 让弟弟晚几天入宫书房,并在去书房的前一天请了太医来为姐姐看诊。然后给父母家人跪经祈福,以及最近收拾了一回立了点战功就飘飘然的努达海一家。 顺治与孝庄是亲娘俩,这两人的心眼都不大,虽然眼光见识不凡,但是后世之人都知道爱新觉罗家专出小心眼爱记仇的人。 努达海能让家丁下人说出那种词来,就已经犯了这娘俩的忌讳了。 再说回来,努达海一家自从救援荆州后,又被顺治封了内大臣,整个府里就飘了起来。 荆州端王一家殉难,难道这不是努达海救援不及的错吗?可是他毕竟是将荆州从反贼手中夺了回来,这便是头功一件。 但是顺治和孝庄都是心思复杂之人,他们娘俩其实都想到了这努达海会不会因为想要更大的军功而顺势让荆州先被反贼拿下,然后再领兵夺城呢? 很多的事情就是不能多想,一多想更多的事情就会被想出来。 春风得意马蹄急,立了战功,升了爵位,提为内大臣,又奉旨抚育宗室遗孤,这份荣耀和风光正是当下努达海的写照。 大部分人一得意,说话做事便不再严谨。努达海征战半生,此时也算是荣耀加身,如何没有点轻狂。 接下来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了。 不过,就算努达海不是这样的人,但是他成为了内大臣,必然也会碍了某些人的眼。毕竟官位不是爵位,那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来二去的,就总会有人做些手脚。 反正不管怎么说,看不得努达海好的人一定比希望他好的人多太多了。 众口烁金之下,孝庄娘俩对努达海就有了些成见。再加上努达海年纪以近半百,若无战事,估计也只能这么荣养着了。 而就算是有战事,大清此时武将不缺,又怎么可能只让一个人出风头呢。功高盖主这样的事情,别说臣子要避免,就是天家也要能免则免。这事真到了那个地步,真真是好做不好听。 于是之后渐渐冷落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而林琳呢,不过是在两位都不怎么得意努达海的时候,光冕堂皇的用理由收拾了努达海一顿而已。 更何况林琳的身份,就算是此事并非如此,也着实有任性的权利。 ...... 虽然这孝惠不得顺治的宠,可是得宠又能怎么样呢。人家占的是凤位。 身后有孝庄,身.前是凤座,将来她还是康熙大帝最敬重的母后皇太后。 长寿着嘞! 所以别看那个什么董鄂家的皇贵妃独宠后宫,又身怀有孕,但是林琳更稀罕这位主儿的亲近之意。 毕竟等到康熙即位,所有亲近董鄂家的大臣女眷以及鳌拜一系的人都会被清算。 她可不想在这一列人之内。 且不说林琳的诧异,只说将军府的人看到林琳收到了宫里的赏赐后,对待望月小筑都又提了一份心。 满大清谁不知道现在的继后是个不管事的,非年节大日子,她能主动赏赐别人,那是少之又少。 所以众人看来,这后面是一定有太后的意思的。 也因此本来打算给孙子和孙女求情的老夫人,又偃旗息鼓地等待着下个月才会出现的早膳桌子。 被关禁闭,总比天天被饿着强吧。 当然这个时候,老夫人又会想到每天管完家侍候完自己又要去望月小筑学规矩的燕姬,心中那总比一比就幸福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老夫人总觉得林琳不是个好说话的主,每次见面不是规矩就是打脸的。她是从心里打怵跟她见面的。就因为心底从轻视到重视,再到惧意的转化历程,让老夫人下意识地认为燕姬去了那里一定会受苦的。 尤其是第一次林琳和克善从寺里祈福回来,将军府众人想要为她们姐弟接风,最后被林琳拒绝的事情。 林琳当时拒绝的理由就是他们端王府一般都没有去个寺里还用接风洗尘的。原来京城的规矩如此与众不同。 她们姐弟从荆州一路进京城都不用洗尘,去寺里跪个经却需要,逗啥闷子? 将军府的人一听这话,便都知道这是林琳挑她们的礼了。可是早就过了弥补的时间,就只能硬着头皮接着。 反正不管怎么说,在老夫人的心里,燕姬是着了罪的。 但是燕姬倒底有没有着罪,整个望月小筑的人却没有一个人会告诉将军府的人。 毕竟那两个送回内务府的太监还留下了前车之鉴。 ...... 过了八月中秋,九月的重阳节,转眼间便到了十月末。 端王府的修缮已经进入了尾声,林琳也让那齐嬷嬷和云娃将她们姐弟用不上的东西都收拾出来送回新的端王府去。 新的端王府,克善住前院主院。新月则是住进了主贵的后院东院。 于是这两处,老管家带人收拾的最是精心。不过也因为入了冬,花园子也不用再进行修缮了。因此整个修缮工程比预期的要早了半个多月。 于是这一日,老管家带着内务府派到端王府的长史,特意大张其鼓的迎请两位主子回府。 而整个将军府,除了努达海以外,竟然都或多或少地漏出了一丝解.放的神色。 哎呀妈呀,这煞星可算是要走了。 其实林琳也呆够这将军府了,再怎么样也不如自己的家舒服。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便在努达海上朝的时候,跟燕姬支会了一声。便带着人离开了。 反正来的时候,你们也没有办什么欢迎仪式,走的时候,自然也不用办了。 至于行李,那是用她关心的事情吗? 林琳为什么要避开努达海,还是因为努达海那越来越明显的,想要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心思。 每天下了朝,就要过来请什么安。然后三更半夜的都要到望月小筑外面晃一会儿。那么大的年纪做出这样的事情,林琳只感觉到没有最猥.琐只有更猥.琐。 她平日里深居简出,离他们父子远远的。哪里能想到还会招惹上这么个东东。 跟某瑶笔下的男主角讲道理,那是讲不通的。于是林琳便选择了避开。 不是林琳怕了他。而是林琳怕了他们一家。 若是真的跟努达海闹起来,这种事情吃亏的一定会是做为女人的她。 她是女人,流言可杀人呢。 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孝庄的好感,可不能毁在这里。 再一个,若是她真的对努达海做了什么,尤其是她与克善还借住将军府的时候,她们姐弟一定会受到影响的。 毕竟古人迷信的不着边际。 她会选择避开,选择息事宁人。是因为林琳自认为就算是她不出手,这努达海将来也是要倒大霉的。 上上下下都是不着调的,又怎么可能好好的活在这清初? 但愿那场战役到来的时候,这努达海还会自愿请命剿匪,如果他没有自愿,那就别怪她帮他自愿了...... 林琳是自己离开的将军府,而克善则是下了学被等在外面的端王府接回府的。 努达海下朝回家,当听到侍候他换衣服的燕姬说林琳一早就带着人搬回新王府时,脸色霎时变得铁青。 燕姬多聪慧的女子,早在数日前便察觉了努达海某些危险的想法,心中正是惶惶不可终日。好不容易借居的贵主走了,她却发现放下不到几个时辰的心又提了起来。 若是有什么事情在这将军府中闹了出来,她虽然没有十成的把握,但是却有七成的把握将事态控制下来。 可是看到想要出府去的努达海,燕姬却是真的怕他不管不顾在人家王府闹起来。 不过燕姬的担心并没有发生,因为林琳压根就没有见努达海,而是直接吩咐管家,以后所有的男客都由克善去应酬。 也因此...努达海只能收下克善的感谢而郁闷地离开了。 原来大清男女大防本就不重,只所以林琳会如此做,还是因为想要给孝庄留下个好印象。 毕竟为了董鄂氏进宫这件事情,孝庄对于这些事情也看得重了起来。 ...再加上林琳也实在是不愿意跟努达海打交道,就怕哪句话说的不对,就把那人身上的病变引了出来。 努达海走了,克善也笑嘻嘻地回后院去给姐姐回报自己第一次独立在自己的家里接待客人的感悟。 当然了,比努达海先行一步到来的费扬古那不是客人,而是他最好的朋友。刚刚也是因为有费扬古在,所以克善才能在努达海提出见姐姐的时候,想到理由拒绝。 嗯,一会要跟姐姐说,今天晚上留费扬古在家里吃晚膳,也不知道姐姐会不会同意回王府的第一顿饭多加一个人? 不过想到此时在他书房里看他作业的费扬古,克善觉得自己应该把自己最好的兄弟介绍给姐姐认识。 ...... 回到家的努达海,对着人去楼空的望月小筑,感伤不已,情不自禁之下,便搬到了望月小筑居住。 燕姬看了心里百般滋味说不出口,也只能将全部的念想放在了儿子身上。 儿子不能这么耗下去了,老子不着调,儿子得送得远一些。在这么被影响下去,这辈子就毁了。 过完年,燕姬下了狠心,终于将儿子送到了京郊大营。然后又特意请了两个孝庄身边的老嬷嬷回来教导珞琳规矩已经让她长长心眼。 争取教导好了,再将闺女嫁出去。 燕姬想到了儿女的婚事,也在积极相看中,可是转年正月,被顺治称为‘朕之第一子’的皇四子因着早产以及母体较弱之故,早早的薨了。 不过说来也是,不足八个月便出生的孩子能活过四个月,已经算得上是奇迹了。 端王府一家本就是在孝期之内,顺治为了个儿子行举国大丧之礼,对林琳与克善着实没有什么影响。 不过克善倒是为自己的小弟弟三阿哥玄烨抱了回不平。 可是那些不平,林琳看来也真的是无关痛痒。毕竟克善现在已经知道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而什么话又可以在什么人面前说。 克善的这一番心意,小康同学感动极了。 他对自家皇阿玛,那是有着不少的怨言。可是身为人子,他一句话都不能说出来。而且他额娘早早就告诉过他。 他首先因为是皇阿玛的儿子,这才会被祖母疼爱。 他不能在祖母的宫里,或者说他不能在任何人面前表现说对自家皇阿玛有一丝的不满。 不然皇祖母也会对他不满,进而再也不会保护他,给他庇护。 但是克善却表现出来了对他的心疼,这让他如何不感动。 现在年纪虽小,但是皇家向来没有小孩子,所以当小康一边一脸不赞同的劝说克善时,谁也没有想过小康同学在心里大笑着‘死得好’。 克善那里一如既往,但是林琳这里却迎来了一位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客人。 第199章 第一百九十九章 林琳这一日,仍是百无聊赖的委在房间里由着几位嬷嬷侍女陪着聊天时,便听到院子里的小丫头回报说前面来了位客人,请见格格。 林琳懒在炕上不愿动,只是随口问问是谁。若是不怎么相干的人,便准备以感染了风寒为由推拒掉。 那小丫头却说是乌拉那拉侍卫,费扬古大人。 林琳听了抿了抿嘴,那这个却是推不了的了。毕竟昨儿下午,她还和这位费扬古在端王府的练武场比了一回箭术。 轻轻抬了抬手,身边侍候的侍女就连忙将林琳扶了起来,然后换了一件见客的衣服,又重新抿了抿头发,这才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去了前面。 醉翁之意不在酒,渐渐抱着酒坛子的费扬古来到了端王府,请求拜见新月格格。其实此时此刻的费扬古心里是忐忑的。 他知道他可以不用来的,他可以先斩后奏。可是他总是希望看到她点头同意,才会更有动力去努力。 互相见了礼,然后对坐喝茶,费扬古看到屋中侍候的人,然后犹豫了半会,才示意是否可以与格格单独叙话。 林琳被人爱慕的时候太多了,然后大多时候都不会太在意,所以就算是费扬古早早就表现的那么明显,林琳也是可有可无。 男人这种生物,林琳不说很了解,但是也是有了几分明了。心动不如行动,行动不如相守。 你有的时候太在意,也不过是在为难他,为难自己。顺其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很多的时候,爱情其实是一种消耗品。还是那种低值易耗品。你越是想要保值,他贬值的就越快。 其实说得这么多,跟本原因就是她更爱自己。 而且这世间,能让她放心去爱的男人,又有几个呢。 她虽然历经多世,可是真正驻进她的心里的,她觉得是真正属于她的,也不过是那么一个人,其他人于她而言,不过是在恰当的时候恰好出现的人或是值得在一起的人罢了。 一如此时出现在这里的费扬古。 “我乌拉那拉费扬古,愿求娶新月格格为妻。若是得格格垂青,奴才便进宫请旨去。”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费扬古在林琳清清冷冷的眸子下,紧张的一口气不换气的说完这句话,然后忐忑地看着林琳的脸,想要在其中看到什么答案。 还有几个月,林琳与克善的孝期就要到了,林琳这个年纪必是要出孝就赐婚的。所以这也是费扬古着急来探的原因。 “为什么是我?”因为她是新月格格,端王府的遗孤,太后的义女,将来还有一个做亲王的弟弟吗? “为什么不能是你?奴才心悦格格,诚心求娶之。”这个问题费扬古也不知道答案。就是觉得她出现了,然后慢慢的就是她了。 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那种感觉。 林琳见此,倒是一笑,“既是如此,我便也不问了。自古以来,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端王府这个样子,全靠太后慈悲怜悯。婚嫁之事,新月并不敢说什么。一切但凭天意圣旨。” 费扬古一听林琳这话,先是不解皱眉,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豁然开朗,忙不迟疑地重重点头。 林琳摇头轻笑,这个呆子。拿到圣旨再乐呀。她是无所谓嫁给谁,毕竟她是忠臣遗孤,朝.廷只要是要脸面,就不会亏待了她。所以他想要娶,就自己想办法去吧。 ...... 顺治十六年六月,林琳与克善的孝期便结束了。 而出孝后,林琳便迎来了她与乌拉那拉费扬古的指婚圣旨。 说来这道指婚圣旨差一点就要被那个董鄂家的皇贵妃搅黄了。 那死女人竟然想让将林琳配给她那五毒俱全的弟弟。 这种事情,别说费扬古了。 就是跟新月神交许久的孝惠也不会眼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自从死了儿子后,这位皇贵妃的行事就有了些失常。 就是那种天欲使人疯狂,必先会让人张狂的大清版。 林琳通过现在的康熙大侄子和克善大兄弟的报信,知道了宫里董鄂氏的举动,然后思虑了一天半日后,突然发现其实嫁给费扬古也不错。 那男人这两年见的多了一些,林琳对这个深携人情世故,官场学论的人倒是有了几分好感。 当然这份好感也只是通过跟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人对比出来的。 噢,忘记提了,林琳带着克善离开将军府没多久,努达海就赴巫山剿灭“夔东十三军”战败了,还是费扬古带着人解了围。费扬古踩着努达海又升了官职和爵位。 此时的努达海早就没有了两年前得胜归来的意气风发,而将军府虽然有燕姬在支撑,可战败的男主人,总会让这个家更萧条一些。 被燕姬寄予厚望的骥远,虽然进了军营,可惜的是性格天真,为人又过于张扬。总以为自己有个将军爹,而在军营里无端竖敌。除了养出了一身兵油子的恶习外,竟是毫无建树。 将军府这个情况,老夫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最后竟然想出了一个让珞琳进宫的主意来。本来是想要求了恩旨免选的,可惜此一地彼一时,将军府在老夫人的操作之下赶在年纪到上限之前给珞琳报了名字,然后那个时候顺治和孝庄想着不能人家刚战败就冷落,于是宫里就顺势留了牌子,只可惜, 只可惜珞琳的命不太好,上一届秀女刚刚留了牌子,便迎来了皇四子的大孝...... 这一家人因为费扬古的截胡,林琳的漠视,在这大清顺治年间,是注定要没落的了。 所以男人好不好的,不能只看当下,还得看以后。 话说回来,林琳对于嫁人没有什么抵触。再加上相对于董鄂氏的子弟,这位可以与康熙做亲家的费扬古,更容易让林琳得到她想要的安定生活。 熬过了董鄂之祸,又躲过了鳌拜的迫害,并且成功地避开了事后康熙与孝庄的清缴行动。这样的一个老死的男人,林琳真没发现还有比他更好的成亲对象了。 好吧,也许还有不少,可是以林琳浅薄的常识,能记住这么一个,也是极为不易的了。 ...至于这个世界那种合法的妾与侧室,林琳低头浅笑,并未放在心上。 男人与牙刷都是不能与人分享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成为寡妇,就算是这大清越来越苛刻的规矩不能再改嫁,她也不是养不起几个面首的。 姐她不差钱。 规矩,条款,那是给弱者的保护和约束。 而不是让她委屈求全的东西...... 林琳趁夜先将董鄂氏那个五毒弟弟和京城八大胡同最有名的一位坏事做尽的青楼老妈妈幻影移行送到了荆州城外的那个树林里,之后笑着一脸不怀好意地等着董鄂氏家丢人。 噢,人家是‘留书’逃婚私奔而去的,还让家里人甭惦记了。 皇帝要赐婚,你就跟人私奔撒丫子跑了,这可真的是拿皇帝的面子当鞋垫子踩呢。 然后又进宫找了董鄂氏,让她‘清醒’地对顺治提出了费扬古配新月格格实乃良配的话来。 顺治还以为董鄂氏是知道了弟弟与人私奔的事情,自觉面上无光,又不想让他跟孝庄再发生冲突,这才做的妥协,于是一边给林琳与费扬古赐婚,一边又加大力度‘补偿’她的爱妃。 这个时候,顺治也忘记了费扬古曾经是他最好的玩伴,是陪他一起度过人生最黑暗时候的兄弟了。 ...... 顺治十六年秋末冬初,林琳与费扬古有了婚约。 顺治十六年十月,被顺治‘宠死’的董鄂氏就在众人以为又一次报病作妖时,真的病死了。然后顺治又是追封皇后,又是全国守丧一年的。 而这一年的秀女大选又被停了一年,而选秀的时间便被暂定为顺治十八年二月...... 及至顺治十七年腊月十二,林琳才以和硕格格之尊下降乌拉那拉费扬古。 费扬古是次子,再加上多年得孝庄宠爱,在没有董鄂氏影响的顺治那里也有一些宠信。所以费扬古是有御赐的府邸的。 也因此,成亲时林琳与费扬古是直接住在费扬古自己的府邸里的。 至于费扬古的阿玛额娘,哥哥嫂子们则是另居一府。 成亲后的生活,于林琳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她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又有圣宠在身,所以仍是上无长辈欺压,下无妯娌刁难,日子过得还是一如从前,除了晚上的运动多了一点。 林琳是知道明年就是顺治归天的日子,所以成亲后,那是抓紧了时间怀孕的。 为了省事,为了少遭一回罪,林琳同样是服用了双子魔药的。 人生四大喜,这种小登科,如何不让人兴奋,尤其是身.下的女人还是热情如火,柔顺乖巧时。 婚后数日,夜夜笙歌也不过是家常便饭。 小俩口那种事情做得多了,总不会白白浪费了努力。 在林琳成亲不到月余,这个月的月信便未至了,心中有些明悟的林琳却又在此时听说了宫里的顺治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而得了天花。 从发病到帝崩也不过是需需五六日,这着实让人反应不及。 林琳所在的小乌拉那拉府因为开府之后只是办过喜事,所以并没有办白事所需的白绫麻布,于是只是去端王府内库取。 至于端王府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那还是因为林琳姐弟自从进了京城,就没有消停过。 先是端王一家的孝期,然后是皇四子荣亲王的孝期,之后就是董鄂家那位先逝的皇后孝期。 得,这些东西竟然又使用在了顺治的丧事里,也不算是浪费了。 换下新婚的大红吉服,林琳一身素服进了宫。 她的姐妹淘孝惠虽然死了丈夫,可也算是熬出头了。 虽然这个时候恭喜她不对,可是她毕竟是名义上孝庄的义女,总要进宫去安慰义母与义兄的留下的妻儿。 那块占了她义兄身份的胎盘终于死掉了。 林琳此时估计除了自己有些怀孕的意识外,便是身边侍候的老嬷嬷有些想法。毕竟林琳的身体非常好,每月的月信都是准时而至,这个月虽然成亲忙绿了一些。有可能会让月信延迟。 林琳之所以着急怀孕,也是因为她非常地了解古代的国情。 孩子是女人一生的依靠。 国孝一年,家孝三年。 她选择此时怀孕,等到孩子出生,她做完月子,正好出国孝。而孝期就算是乌拉那拉家不看在她和硕格格的身份上想要给费扬古来点红袖添香的佳话,估计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毕竟现在整个大清谁不知道端王府的新月格格最重视规矩,是个规矩特别大的主。 真敢孝期安排这样的事情,还不得让她搓磨死。 而孝期结束了,有了两个儿子傍身的林琳那就更不可能让人拿这事来威胁自家男人的贞操了。 在林琳不厚道的想法里,她还是希望这样的孝期多一些的...... 长话短说,林琳一路上平稳地走在宫道上。她是知道规矩的,所以进了宫自然是先去看望孝庄然后才会跟着孝惠回到她的宫里。 孝庄比成亲时进宫谢恩的那会儿老了不少,脸色苍白,眼中难掩丧子的悲痛。 顺治一生在位十八年,虽然有过,但也有功。至少他没有阻止孝庄的决定让康熙小同学上位。 当然康熙也不是真的全是功,但他至少在位六十一年,也将大清朝经济政治做到了一定的繁荣昌盛。 这一点不可否认。 “新月来了,你刚刚新婚怎么这么快就进宫了。来人,赐座。”宫里的丧信才刚刚发布下去,不过个把时辰,新月就进宫了,这让孝庄很是感动。 林琳俯身请了安,然后才轻轻地说道,“皇额娘,皇兄是天上的星宿,他现在只是回到了天上做神仙去了。您老,不要太过于难过。不然皇兄若是,若是在天上知道了,也会担心惦记您的。”这一点林琳非常的怀疑,毕竟要是顺治真的会惦记,估计也是那位他的真爱吧。 自从林琳出孝后,时常进宫,孝庄因着喜欢林琳爽俐的性子,便不许她叫自己太后,而是跟着顺治孝惠一般称她皇额娘。 本来在这皇宫里,能叫孝庄皇额娘的就只有三人,顺治,孝惠,以及现在的静妃。却没有想到林琳这个外来的格格也有这份殊荣。 为了此次董鄂氏还小小的闹了顿脾气。 林琳说完这一段话,也没坐在孝庄让人搬过来的椅子处,而是走到孝庄身边,跪在了孝庄的腿上,将脸在她放在腿旁的手上,轻轻蹭了蹭,“额娘,您还有我和克善,您还有皇嫂,还有皇上呀。” 林琳知道孝庄是个多么坚强的女人,可是该说的话,该表现出来的姿态却是一样也不能少的。不然事后对起景来,谁知道这些人会怎么想她呢。 其实在林琳的心里,林琳非常想要抱着孝庄的肩膀大声地吼道,‘大妈,你当初把胎盘养大,现在胎盘死掉了,你有什么好伤心的。这种为了个女人就要死要活,还天天跟你对着干的儿子,就是送给人贩子,人家还嫌不好销货呢。’ 这想法虽然好,可惜的是林琳脑子没进水。 她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张扬,唯有在孝庄以及康熙面前有些个打蹙。 难道...还是当初清穿文看多了? 孝庄明知道林琳是在安慰她,也领她这份心意。用手拍拍林琳的头,眼泪还是停不下来。 她这辈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在身边,为了这个儿子,她费尽了心力,可是最后却因为一个女人而走到今天。 她不后悔弄死了董鄂氏,她后悔的是若是早知道会有今天,她是决不让那个董鄂氏活到选秀。 孝庄还记得御医说过的话,是因为悲伤过度,然后过损身体,以至于没有抵的住天花。 不然她好好的儿子,怎么会不如小小的孙子呢。 一切都是董鄂家的女人造的孽。 太后将心中的悲愤都发泄在了董鄂家,林琳在一旁听了,也是无动于衷。 这是历史的必然性。 不过林琳想到康熙后来给他的两个儿子娶的媳妇就是董鄂家的。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是消气了还是没消气。 刚想到这里,林琳嘴角就是一抽,她怎么忘记了。这董鄂氏,是个大姓呢。 就像汉人的赵钱孙李一般。而且就算是同出一家,那也不能姑不好,便侄女也不好了吧。一直冷下去,容易失了臣子的忠心。 而且小康同学给他儿子娶媳妇,看得也是家世和配哪个儿子。 至少是不能配小康看重的儿子的,不是吗? 孝庄毕竟是个心有城府的女人,儿子死了,孙子还小,又怎么可能真的任自己悲痛下去。 不过孝庄还是因为与儿子在政务上的分歧做了适当的调整。所以在对待康熙的事情上,自然是比那时更有分寸。 而祖孙的感情也就更融洽了一些。 不过小康和孝庄之间还夹着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林琳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林琳能说善言,陪着孝惠与孝庄说了几句话,便想到了另外一个身后高贵的女人没有在这里。 不过那人一直是个比孝惠还要低调的人,林琳这几年也没有见过那人几次,此时不在,也没有放在心上。 世人都有亲疏远近,林琳也不例外。 少时克善陪着康熙来到了慈宁宫,见到林琳和孝惠也在,先是对着孝庄和孝惠行了一礼,然后一脸正色地免了新月的礼,“新月姑姑不必多礼。” 康熙虽然这么说,但是林琳还是轻轻地行了一个礼。“您现在是主,是君,是奴才一生的信仰和追随。就算是往常再亲近,此时也不敢坏了规矩。” 第200章 第二百章 康熙自幼便是聪慧异常之人,若只是因为他出过天花,就能得到皇位,也不尽然。本身自然更有一些让孝庄投资的本钱,不然也不会越过福全而独得孝庄喜爱。 不过再怎么聪慧伟大,这千古一帝此时也才八岁大,刚刚死了个偏心老爹便被推上了龙椅,心中正是惶惶然的时候。 林琳这满是真心真意的话,听得他心中极是顺耳。不但他听着顺耳,就是一旁的孝庄也觉得林琳是个明白的。 往常进宫总是拿块点心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逗着玄烨玩,看玄烨变脸色的不着调行为也被理解成了真正的识大体,懂分寸。 “姑姑不比外人,何必如此见外?皇玛嬷这里正是需要姑姑陪伴的时候,姑姑家常若是无事,还要多多进宫来。” “谨遵圣谕。”说完林琳又弯了弯膝盖。 康熙轻轻点了点头,便开始问起孝庄的状况以及刚刚在前面发生的事情了。 ...... 康熙和克善来了,林琳便想着也许还可能会说些朝堂上的事情,给克善使了个眼色,便跟着孝惠去了她的宫里。 孝庄是乐于见新月与孝惠走的近的。自家这个儿媳妇,小小年纪,心却比她这个老太婆还老。 孝庄自是明白孝惠如此是为了什么,于是也更心疼她了。 一路走来,两人谁也没有说什么。等到走到孝惠宫门前时,孝惠才抬头看着面前相较于其他宫里,更显气派的皇后寝宫。 “估计再过几日,就要搬宫了。下次你进宫,还不知道在哪里招待你呢。” “哪里都好,难道搬了宫,您连碗茶都不给我喝了,唉,看来下次进宫还要自备茶点呀。”这几年两人处的不错,所以在孝惠面前,林琳是从来不愿意自称奴才的。 两人是挽着手一路走过来的,所以此时孝惠拍打林琳的手臂倒是近便一些。“那本宫还省了好些个肉干呢。” 两人经常在一起喝茶聊天,林琳对于孝惠宫里那自蒙古进上来的肉干相当的喜欢,每次进宫都是连吃带拿的。 考惠在宫里也没有什么说得上话的人,这些年深居简出也就只有林琳一个蜜友,所以无论有了什么,也愿意独独留给她一份。 ...... 此时皇帝刚刚驾崩,两人也不好在宫门口说笑,于是轻谈了几句,便进了孝惠的宫里。 进了宫,孝惠才放松下来。皇上死了,她这个皇后就不会有被废的危险了。 自古只有被废的皇后,还没有被废的太后呢。 就算是新帝登基,她只要过自己的日子,便会一直是母后皇太后。 至于圣母皇太后,那是个聪明人。而升职为太皇太后的婆婆也会让她一直聪明下去的。 三阿哥玄烨,是个聪慧的好孩子。以前一直养在太后的寝宫,两人也是多有接触的。 以后的日子她是不用再愁了,可是今年她才二十初头呀。 “娘娘,日子会越来越好的。”看着面前有些怆然迷茫的孝惠,林琳轻轻地握坐孝惠的手。 嫁给这么一个渣男还不能改嫁,也真是可怜死了。顺治活着的时候,守活寡。现在顺治死了,还是要守寡。 ...区别只在于下岗的危机小了。可是一个女人的一生也就这么毁了。 孝惠用力回握了回去,眼神明亮,语气坚定,“是的。会越来越好的。”再也不用夹在太后与皇上中间了。 她是蒙古的格格,自幼享受尊贵生活,是多少人的供养,当初的供养现在的相扶相持,是她尽自己的一份责任的时候了。 她要活着,长长久久的活着。 顺治驾崩后,一直到第二天礼部和内务部才商量出来了具体治丧的礼仪。而这之后,林琳便跟着所有的皇室宗亲开始了为顺治守制。 守制是非常辛苦的。 虽然林琳有把握让自己的膝盖一点也不会疼痛,可是天天在那里听着口号跪,拜,哭,停的。林琳本就没有多少的耐心也在第七天告吹了。 泥玛,守灵都能守出这么多的花样,这大清的制度也不知道是谁制定的,真忒么是个人才。 算了一下日子,确定宫里的太医会诊出自己的身孕后,林琳便在第八天的时候,直接晕倒在了蒲团上。 晕过去的林琳,直接让自己进入了深度睡眠,天天起大早,再熬到大半夜的,她早就困死了。 林琳晕的很是时候和地方,于是被抬到了后面这么一诊治。不多不少一个多月的身孕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孝庄和孝惠知道后,连忙免了林琳的礼,让她在家里安心养胎。 林琳这个和硕格格,大行皇帝义妹可不能出什么事,若是在这葬礼上出了事,真真是好说不好听的绯色新闻了。 孝惠没有想到这些,可是孝庄却不想再让儿子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话头了。于是在林琳坚持要守规矩时,孝庄态度很坚决的否了。 林琳犹豫了一下,便一脸勉强的谢了恩。之后一直到满了三个月,林琳才再一次进宫刷好感度兼蹭吃蹭喝。 之后的日子倒也过得平静无波,不过新帝年幼,羽翼未丰,鳌拜便渐渐按耐不住自己的野心了。 克善是陪着康熙混吆喝的,对于克善的安全,林琳还是记在了心里。 不过克善这个孩子,在武术上还是有些天份的,所以林琳倒也在成亲的那两年里教导了他一些。 再加上费扬古和林琳独居一府,克善也是独居一府的情况,两府就三个主子,所以时常是混着住的。 一来二去,一年两年,克善的武功倒也有了些小成。 不过为了让他不会年纪轻轻就跟着康熙作死自己,林琳还是在他的身上做了很多的防护措施。 之后的两三年日子一直平静无波地过着。若说有什么事情是让林琳忍无可忍的,便是努达海终于不要脸了,竟然在一次林琳外出进香的时候将林琳堵住了。 当时的情况很是尴尬,将军府的一干人,再加上小乌拉那拉府的下人,还有一些原来也在寺里进香的百姓。 努达海将他打败仗的原因说是思念林琳,然后无心战事才会如此的。说他控制不住自己满腔的情谊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林琳。 林琳那个时候都想一脚将努达海踹死了事,不过当时挺着个七八个月的肚子,实在不敢轻动。 于是让人将努达海一家撵了出去。不过在这些人出去的时候,林琳却看到了努达海一家人,包括燕姬在内都对自己深深的仇视。 升米恩,斗米仇,林琳自认去燕姬不错,可是燕姬的眼神却泄露了她的想法。珞琳成了老姑娘被耽误了,难道是她的错?不过, 能养出珞琳这样吃里爬外的女儿的娘又能是什么好东西,之前是她自误了。 以前看多了同人文,总是可怜燕姬,现在看来,倒是她的心态问题了。 当夜回到家,林琳便想着那样的眼神,是绝不能出现在活人身上的。 林琳在庙里遇到努达海的事情,燕姬虽然憎恨林琳的出现毁了她美满的家庭,但也知道将军府现在圣宠大减不能真的将人得罪死,所以将军府那边是没有传出一点消息的。而乌拉那拉府这边,林琳管家多时,这样的手段还是有的,也因此就算是费扬古也是不清楚林琳在进香的时候被人冒犯的事情。 至于那些百姓,只知道是达官贵人,却压根不知道是哪家人。 于是这般,林琳见市井是真的没有什么消息传出来,又等了几天才进宫。林琳将那日的事情,简单地跟宫里的人说了一声,不过内容只是变成了努达海一家相当的激动,因为珞琳的秀女身份以及年纪,想要她看在当年暂居过将军府的份上帮帮忙。 林琳说的诚肯,又所求的不是什么大事,孝庄孝惠一听也愿意帮忙,于是按着林琳的心思将珞琳指给鳌拜做侧福晋。 孝惠等人是以为林琳可怜这个被留了牌子却一直蹉跎了年华成为老姑娘的珞琳。却谁也没有想到这是林琳提前将努达海一家绑在了鳌拜这条必沉的船上。 在将珞琳的事情解决后,林琳又以同样的理由让费扬古将燕姬的宝贝儿子调到了鳌拜所领的旗兵营里。 林琳相信,虽然可能会在前期让他们嚣张了一些,可是越是嚣张,那以后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咱们康大大,从来都是个小心眼爱记仇的人。 ...... 康熙六年时,克善十八岁,由林琳作主,娶了员外郎盖山女马佳氏。 嗯,就是那个马佳氏。 康熙帝的荣妃。 在上一次选秀中,本来应该进宫的马佳氏便被林琳截了胡,然后又特意挑了一个靠后的日子,待克善过了十八岁,马佳氏也成了年,才让他们成亲。 说起这个马佳氏,林琳就非常的满意,在康熙的后宫都能生下五子一女,那么在人口简单的端王府,岂不是成打成批的生。 他们端王府是真的很缺人呀。 这年头的多子多孙,可比后世的计划.生育更让人心里踏实。 这个马佳氏也没有辜负林琳对她的厚望,成亲第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年长子刚刚满半岁,又有了身孕。 林琳见此,便也知道这马佳氏绝对是后世所说的那种易孕的体质了。于是特意找了一天,对着克善下了做为亲姐姐唯一的一次命令。 想要一个女人一心一意对你好,踏实地跟你过日子,那你就一心对她好,别像是缺了女人活不得的色胚子。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你一心一意地跟她过日子,那么她也就不会做什么事情都留一手了。 就算是将来复了亲王的爵位,也不要想着纳侧室。 克善本来在女色上就不是很上心。那马佳氏既然是个好生养,又让自家姐姐另眼相待,那么克善也就没有什么想要反对的心理。 毕竟他现在还在和皇上筹划着另一件大事。 康熙在孝庄暗地里的帮忙和纵容下,终于想到了如何智擒鳌拜的方法。 于是在克善和一些小伙伴的帮助下,那是真的不打折扣的实行呀。 克善做为这一计划的主要执行人,身上肩负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大。 若是失败,且不说皇上与他,便是出嫁的新月也要受到牵连。 这样的事情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所以一心一意在这件事情上的克善,哪还有闲心纳侧呀。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是个世子。他都二十岁了,可是那个鳌拜还以他是亲帝派而压着不让他袭爵。这种时候,克善咬了咬牙,他必须成功。 若是能够活着生擒鳌拜,姐姐说什么他都会听的。 在事情开始的前两天,林琳进宫后‘偶然’知道了康熙等人的大计划。 于是一副忠君爱国舍身取义的摸了摸小腹,然后一脸绝决地对康熙建议让费扬古也参与进来。 费扬古这些年因为娶了林琳,又有个亲帝派的小舅子,所以一直被鳌拜打压,一直被排挤在外。现在这种蹭好处的事情,林琳自然不能忘记自家那傻袍子。 也许要不是许了她,那费扬古此时也不会被鳌拜打压了呢。 十六岁的康熙听了那叫一个感动。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位便宜姑姑竟然有这么高的觉悟。鳌拜权倾朝野,谁人不惧其势。 这便宜姑姑竟然在知道他们冒死的举动后,不但不阻止自己带着她的亲弟弟去冒险,知道后竟然还将她这辈子最后的依靠都送了出来。 端王一家果然是忠心耿耿。 康熙此时已经决定了待大事成功,一定要全面犒赏有功之人。 ...... 费扬古在林琳大力的举荐下,成功地成为了除鳌拜工作小组的一员。林琳知道此举其实就是在蹭功劳,虽然有些个担心,但是还是为费扬古和克善做了万全的‘后勤’工作。 费扬古成亲的这几年,倒还老实。也没有染上八旗子弟的那些坏毛病。也没有色胆包天的想要来个小,纳个侧室什么的。 再加上林琳本来的手段,两人的夫妻关系倒也和谐。说实话,林琳是个没有多少是非观念的女人。 在林琳的心里,只要保持身心清白,林琳便不会真的对他做什么。 而在林琳的想法里,男人也是要保护贞操的。 不然真让林琳对他做出什么比浸池塘还要恐怖的事情,也就别怪她了。 也不知道是费扬古本来真的是对林琳一往情深还是潜意识里知道了自己娶了个多么凶残的媳妇。反正这种‘原则性’问题成亲多年是一点都没犯过。 既然没犯过,那么给点好处不是应该的吗? 在这个讲究封妻荫子的年代,林琳还是希望越过越好的。 于是在林琳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这一家子在康熙的心里就成了最大的忠臣专业户了。 于是收拾了鳌拜后,努达海一家也被抄了。那位年事以高的老夫人一口气没提上来,在抄家的当天晕死了过去。 燕姬一面担心女儿和儿子,又要一面担心努达海,根本就没有了这几年春风得意的样子。 这一场暴雨过后,其他人的结局也在林琳之前的预想里。 这一笔买卖非常的合算。 ...... 康熙终于亲政大权在握了,而同一时间便是论功行赏,于是克善的亲王爵位也下来了。 念念不忘小时候在荆州之事的克善,便请旨回荆州了。远的香近的臭,这是林琳时常挂在嘴边的话,现在也被克善记在了心里。 克善要的从来就不多,他得到了端王府一直传下来的亲王爵位,他娶了媳妇生了儿子,端亲王府的血脉也被一代一代存了下去...... 林琳明白被宫中书房教导的克善为什么会有此举,心下欣慰的同时,也渐渐地对克善的事情放手了。 二十岁就懂得了急流勇退,那么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回了荆州也是好事,那里天高皇帝远的。只是消停地过自己的日子便不会有什么波澜。 康熙给了克善荆州布防等等的权利,而林琳则是趁夜幻影移行去了荆州。在荆州四面城墙处刻写了大型的魔法阵。 不但如此,还在端王府里也刻了一个小型一些的魔法阵。 林琳相信就算是真的有一天顺治十四年的事情重演,克善与马佳氏的孩子也不会重蹈她与克善的覆辙。 之后林琳便安心的过着皇亲贵妇的生活了。 每日一脚迈八脚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后生生孩子,养养小宠物。或是隔三差五进宫陪着聊聊天,刷刷好感度。 康熙十七年十月末,四大爷终于出生了。林琳为此破天慌的去了老康的后宫只为了看一眼四大爷尿床的样子。 要知道林琳进宫,那可是只去孝庄和孝惠宫里拜见的主儿呢。 而他出生的第三年,也就是康熙二十年,乌拉那拉家的嫡长女也诞生了。 说真心话,林琳可能是前两胎都是服用了生子的魔药的关系,之后几年无论她吃没有吃生子魔药,生下的都是儿子。 自从顺治十七年嫁于费扬古以后,林琳头胎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之后保持着两年一个儿子速度,一直在名下有了七个儿子后,这才消停下来了。 费扬古的老娘虽然在最开始的时候对于林琳不让费扬古纳侧室这一点有些个不高兴,可是林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又有圣宠,又有儿子的喜爱,一时间费扬古的老娘也不敢做什么。再加上每每提起这个话题时,林琳都能歪楼到天边去,久而久之,再加上七个儿子傍身,费扬古的老娘也就消停了。 她消停了,可不代表林琳就会消停。林琳一直是想要生个闺女的。她想要成为四大爷的丈母娘。 所以才没有给人到中午特别有魅力的费扬古下点避免麻烦的药。 然后在四大爷出生后,林琳就更加的急切地想要生个闺女出来了。 当年她那么迷四大爷,可惜...穿的太早了一些。 现在的四大爷还只是个会尿床,会大声哭叫吐奶泡泡的光屁股小孩...... 不过穿早了不要紧,她至少还能看着四大爷尿裤子流鼻涕。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费扬古却没有想到自从四阿哥出生后,自家媳妇还会这么热情。 可他都一把年纪了,这会子,这会子,拼了。 于是在林琳热情强硬的态度下,费扬古也非常的不惜力。老俩口子就在康熙十九年的时候整出了身孕。然后按着历史的进程,这姑娘就生在了康熙二十年。 “你好像很喜欢四阿哥?”自从康熙的生母与顺治相继离世后,孝惠的日子过得越发的舒心了。日子舒心了,自然心态也就年轻了。看着多年的好闺蜜,孝惠一点都没有委婉地问道。 当然,这一点还要归功于她本身的性子。 孝惠对权利没有什么*,对宫务也不关心。毕竟她的身份在那里呢,就算是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了她去。那还有什么让自己日子过得那么累的必要呢。 “喜欢呀,这孩子虽然养在贵妃处,不过贵妃不是经常带着他来您这里请安吗?您就不喜欢?反正呀那孩子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林琳说的那叫一个真心实意。听得孝惠就更是诧异。 她的这位相交数十年的闺蜜啥时候这么有爱心了?而且有爱心的对象竟然还是一位皇子?脑子真的没有进水,也或是被门给夹了? 第201章 第二百零一章 孝惠听了林琳这话,摇了摇头,“那你也做得太明显了。你对四阿哥的态度可是比对太子还要亲上几分呢。” 这件事情宫里有很多人都在揣测林琳此举是真的单纯的喜欢四阿哥,还是借对四阿哥表示喜爱而让人知道乌拉那拉家对当今太子的不满。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但孝惠想要知道,就连站在慈安宫大殿外的康熙和小太子也想知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的喜欢那孩子。从见到那孩子的第一眼,我呀,就特别的想要抱回家去。别的皇子阿哥那也是主子,要敬畏。更别说太子殿下了。可这个孩子呀,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想要将闺女嫁给他。虽然那个时候,我们家姑娘还没出生呢。 这孩子还有点小别扭,我一亲他,他那个不高兴呦,小嘴撅的老高。从小我一亲他呀,他就一个劲地拿着小手去擦脸。那一副嫌弃的小模样别提多招人喜欢了。 你说,我要是这么亲太子,喝,我可不敢想像太子那张长得特像皇上的脸生起气来是什么样子。” “呸,你还好意思说,皇上小的时候,你没偷偷地将花椒大料放在点心里,逗着皇上吃?”那种恶劣的事情,面前的人可是没少干。 “哎呦,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您还说这个干什么,干什么嘛。”那个时候,她不就是仗着康大大没登基,再加上自己的辈份高,下了一点点黑手吗? 孝惠看到林琳有些不自在的神情,摇了摇头。“也不知道你这脑袋瓜子是怎么想的,瞧你那七个儿子从小被你磨磋的,知道的是亲额娘不着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捡来的呢。” “男孩子们,当然是从小受跌打,才能长的好呀。你看我对我闺女多好呀。唉,你说如果我跟皇上请求将四阿哥抱回府里养上一段日子,他会不会同意?”给她姑娘弄个童养夫回去,也挺带感的,尤其是这人还是四大爷的时候。 “你呀,自来就是这么个性子。也幸好你是生在皇家。不然这么任性总是要受些苦头的。不过哀家也弄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太子的长相,呃,算了算了,你还是继续稀罕小四吧。”她一点也不想看到这人把太子逗哭的样子,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现在英明神武的皇上大哭似的。 “不过说回来,太子长的可真好,现在年纪还小,就可以看出来了。将来出了门还不得被人丢果子?将来皇上一定要给太子娶个漂亮媳妇,不然那张脸可就糟蹋了。唉,太子是储君,就算是年纪再小,也不能放肆。话说回来,你能想像我一手指头掐在太子脸上吗?想想就很惊悚的,好吧。” 林琳端着茶杯时就感觉到了门外那爷俩的气息,知道自己也实在是做得太明显了些,只好把话题往偏处带,千万不能给四大爷留下什么不好的影响。 孝惠:“......”还是这么个劣性子。 康熙:“......”这个姑姑,真的让人很无语。从小欺负朕,现在又想要欺负朕的儿子。 太子想到面前的姑祖母每次见到四弟就是又亲又捏的,下意识的摸了摸脸。这样的喜爱确实很惊悚。 因为听了刚刚的谈话,康熙和太子就没有进去,而是转道回了乾清宫。 太子心中其实还是挺喜欢林琳的,不过在四阿哥出生后,太子明显感觉到了林琳更喜欢四阿哥,所以心中有了几丝失落。不但现在看来,这一点小失落倒是可以放下了。 康熙现在可谓是儿控了。对太子自然是千疼万宠,就怕他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一点委屈。 之前康熙也好奇自己这位便宜姑姑对自己的后宫是从来都避退三尺,对自己的所有儿子也是敬而远之的,却没有想到在四阿哥出生后,竟然会表现出这般的喜爱。着实另人诧异。 宫中谁不知道四阿哥的亲生母亲是个什么出身,就算是养在贵妃膝下,也是没有更改玉碟...... 一说起玉碟,康熙又皱着眉毛地想到了自家表妹之前殷殷期盼的肯求。 她愿意降位份,愿意放弃一切,只求自己能将四阿哥放在她的名下。 可是康熙是犹豫的。 且不说太子,只说佟家,都是让自己不愿意更改玉碟的要求。 ...还有便是太皇太后也不同意。 林琳有多喜欢四大爷,就有多讨厌《假方传》的编剧。为毛要把个架空的故事生搬硬套地往四大爷的后宫里套呢。 这多毁我们四大爷的形象。 除了这个,林琳还是因为清穿小说看多了,非常的讨厌那个天天冷慢对待四大爷的德妃娘娘。 那德妃娘娘在所有的清穿小说中,除了是穿到她身上的,其他的时候都是偏心小儿子的最佳代言人。 那佟贵妃可没有几年好活了。若这事不在她活着的时候办成了,就很有可能让她喜欢的四大爷又回到那个德妃身边,被德妃和十四阿哥冷暴力。 可惜这件事情,有孝庄杵在那里,可操作的空间挺小的。 尤其是林琳不敢在孝庄和康熙面前使用魔力的时候。 催.眠和心理暗示对于意志力坚强的人来说,其实并不容易完成。尤其是她还需要长时间的进行这种暗示。 大清身份最高的女人,身边最不缺的便是侍候的人。 白天,林琳没有机会。晚上,费扬古也不会让她有时间。 晚上睡觉的时候,...比林琳还霸道。 不过,她总是有办法的。不是吗? “额娘,四阿哥,咬我。”小小的乌拉那拉家嫡出格格此时指着自己脸上的咬痕委屈的告着小状。 五岁的四大爷一脸的得意,那小模样看得林琳心痒难耐,恨不得扑上去替自家闺女咬回来。 然后...这位丈母娘就真的扑了上去,对着四大爷那张小嫩脸就是一顿的狼亲。 没错,就是狼亲。 看到这一幕的康熙和太子同时把眼睛移到了另一边,这太那啥了,成何体统呢。 此时的小太子见到此,那真的非常的庆幸。幸好他是太子,这位姑祖母还有些个忌讳,不然以这位姑祖母喜欢自己这张脸的心思,自己估计此时真的就跟四弟一个下场了。 听说每次这位姑祖母来,四弟都是想躲都躲不开的。尤其是晚上总要换好几盆水来洗脸。不过这位姑祖母到底知不知道四弟有些个小洁癖呢? 若是知道...... 小太子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他得对四弟好一些,他一个人就吸引了姑祖母全部的精力。对了,对了,还有他的几个妹妹,这位姑祖母也没放过。 ...... 话说对于大清朝的公主们,林琳是充满了同情心的。既然来了一朝,又是庇护于爱新觉罗家的贵妇,林琳自然有的是闲暇教养公主。 ...不然闲着也是闲着,她也没事可做。 林琳也曾对康熙说过,既然准备拿公主抚蒙和亲什么的,就得要好好的教养,然后发挥她们最大的作用。就算是没有起到你想要的效果,弄他几个泼妇过去,搅他个天翻地覆也是一种作用。不然天天这么关着,又被那些个教养嬷嬷看着,有什么意趣呢? 下人就是下人,他们是保护侍候主子,而是给自己作主的。若是嫁了出去,连个下人奴才都管不了,你还能指望她们干什么?弄一帮子小家子气的公主,又啥也不会的女人带着嫁妆白给人家暖炕头呀? 完事了,还活不长,这也太亏本了。 林琳的歪理邪说那可是经过香港谈判专家认可的,说服一个康熙,那还不跟玩似的。 虽然孝庄也怕教养好了公主再嫁出去,会养虎为患,但是林琳也说了,挑着‘有用’的东西教养也就是了。 于是大清公主的日子过得可是比以前还要丰富。虽然康熙的那些个大小媳妇都不愿意看到自家闺女没了女儿家样子,可是只要想到嫁出去的公主,隔个三五年就传来的丧信,也就默认了。 都是身上掉下来的骨肉,只要好好的活着,她们这些后宫的女人还要求什么呢。再说了她们的女儿都是金枝玉叶,收拾几个嬷嬷,打上几个不听话的下人,守上几回猎,活活抽死几个关上天牢的死刑犯,是...什么大事吗? 应该不算是吧? 而且如果她们的女儿出嫁前的这一番努力,可以让她们都过上这位乌拉那拉家夫人的日子,那也是她们愿意看到的。 都是爱新觉罗家的女儿,怎么能差得那么多呢。人家后院干干净净的,七个儿子一个女儿傲笑整个大清朝。她们的女儿可是真正的金枝玉叶,自是不能过得差了。 于是从这一年开始,大清朝嫁出去的公主都是受过林琳的教养和影响的。嫁了出去,别说教养嬷嬷把持着公主府,便是额驸想要有点别的心思,那是先‘晓之以理’,再‘动之以情’,最后还有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过得不顺心,那就是一个闹。 公主的陪嫁那么多人,想要干什么都不是问题。而且真正让人忌讳的一点就是,没人敢还手,还手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上升到了政治层面,公主你都敢打敢喊,你这是想要造反不成? 反正每个公主闹之前,都会让人写好遗折,然后让人举着,只要有一点不顺心,那就作势往京城御案上送。 于是婆家的人,就更是束手无策了。有的心狠一点都特么想要弄死公主省心了。可是公主的一应衣食都是陪嫁管着,想要下手也不容易。 而且按着林琳的阴暗心思,每个公主出嫁前都是请了旨的,她若是死了,所有跟着走的陪嫁直接也跟着下去侍候。 那些想要背主的奴才都是知道的,也就心有恐惧,也最怕公主短命了。因此日常侍候的也就更精心更细致。 还有就是,孩子的问题。公主虽然也有自己的审美和操守,并没有像林琳想的那样过得不顺心养上几个面首,但确实是按着林琳的说法,抓紧时间生孩子。有了孩子,才是此次和亲的最大胜利。 什么贵女仪态,什么公主的面子,哪有实实在在的日子好过。 后来众位未嫁的公主也都知道了,出嫁的日子你是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只要不让人真的告到皇帝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怕。这可比出嫁前要舒服百倍了。 而乌拉那拉费扬古惧妻的名声也随之传了出去。毕竟公主有今天都是他媳妇教唆的。 也幸好林琳尚有理智,直接将自家闺女的教养放在了苏麻拉姑和孝惠的名下...... 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份,孝庄弥留之际,林琳有了近身侍候的机会,在老太太此时意志最不坚定的时候,对孝庄做了催.眠。 于是康熙朝的四阿哥胤禛成了佟贵妃玉碟上名正言顺的亲生儿子,将来再不受亲母弟的磋磨了。 在这大清朝,别管你是谁生的,只是玉碟上记载的是另一个人,那么你也就只能认其为母。 康熙虽然不解一直持反对意见的老祖母为什么在临终前做出的那几个决定,但却都很好的完成了。 晋封乌雅氏为德嫔,之后永不加封。 改四阿哥胤禛玉碟,生母记为贵妃佟佳氏。 乌拉那拉家嫡长女免选秀,直接指婚为四阿哥胤禛嫡福晋。 四阿哥十岁后抱养于太后孝惠膝下抚养,直至成年开府。 ...... 这一桩桩一件件,其实除了改玉碟这样的事情让康熙犹豫了一下,其他的都点头答应了自己的老祖母。然后看到刚刚还清明的老祖母眼神又渐渐的浑浊起来,一直到再也无力地睁开那双眼睛。 孝庄去后,康熙悲痛万分。接到朝.廷邸报的克善也快马加鞭子的赶到了京城。 他...年少托老太后庇护,又是老太后的义子。这种时候自然要亲身赶往京城。 孝庄孝期后,林琳与克善又聚了几日这才送他们一行人回了荆州。 看着她亲自给克善挑的这个媳妇,林琳就觉得自己太有眼光了。这样好生养的女人放在后宫那就是暴遣天物。 她能生,她弟媳妇也能生,她闺女的身价那也是水涨船高的。 之后林琳便带着自己的老闺女时常的进宫看望孝惠。 而因为孝庄临终遗旨的四阿哥胤禛倒也时常被佟贵妃送到孝惠那里。 本来皇子六.七岁就会人搬出后宫去,而且早就记事了,倒也不怕孝惠养了。佟贵妃自然知道要如何选择对自己最好。 一来二去的,四大爷倒是与自家的小媳妇玩得更好了。 康熙这辈子倒也是挺不容易的。刚刚出了孝庄一年的孝期,竟然又迎来了另一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 他的亲亲表妹佟贵妃竟然得了重病。 还没等他感慨完,佟贵妃便在康熙二十八年的时候去了。 四阿哥胤禛哭得死去活来,就连林琳的老闺女也乖乖的进宫陪着自家的小夫婿祭拜婆婆。 乌拉那拉如意今年已经八岁了,在自家无良老娘以及各种嬷嬷的教养下,已经长成了黑芝麻馅的小包子了。 当初起名字的时候,林琳就想着希望她这一生能够样样顺心,事事如意。这才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不过也是人如其名就是了。 她深刻地听从了自家老娘的建议,在男人最脆弱的时候体贴地照顾他。在男人最风光不可一世的时候,一脸娇羞的崇拜他。在男人最需要放心的时候,柔弱而又坚强地承担一个家,当一回他的妈。 于是这个时候,这正是如意显欠,呃,是体现温柔的时候到了。 那副小小的身子,贤惠地忙前忙后,或是给守灵的四阿哥送茶送汤送饭,或是体贴地对那些来祭拜和问候的人表示感谢。 尤其是佟家的来人。 林琳最不喜欢的就是现在已经宠上了李四的隆科多了,说真心话,佟家人也没有几个让林琳喜欢的。 不过四阿哥年幼,正是需要母家助力的时候,林琳也是告诉了自家老闺女,对于佟家要又拉又打。 忙完了佟贵妃的后事,四阿哥便被孝惠接了过去。 孝惠接了四阿哥过去抚养的同时,还将乌拉那拉如意也接进了宫里。 ...还有那个自四阿哥出生便表示出喜爱的四阿哥在老丈母娘。 也是隔三差五的进宫来看看闺女,看看女婿。 因为林琳对四大爷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所以自小便敏感的四大爷倒是对林琳也是真心的敬重。 不过林琳的热情,对他来说却是一份甜蜜的负担。 太不含蓄了。 兄弟们都总是背后笑话他。 一见面就是抱抱亲亲的,成何体统? 都说三岁看到老,四大爷的性子其实就是骨子里长出来的。 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将所有好的都给他。若是不喜欢一个人,那个人的存在都是对空间的一种浪费。 喜欢的人,包括孝惠,林琳,还有如意,而不喜欢的人就是十四阿哥了。 原来的德妃因为林琳这只小蝴蝶的存在,那是再也不可能成为德妃或是更高的位分了。除非是十四阿哥登基。 不过有林琳在,十四阿哥有登基的可能吗? 佟贵妃死的时候,因为名下有成名的皇子,所以康熙综合考虑后,并没有封其为后。而是死后追封为皇贵妃。 而四阿哥做为皇贵妃名下的阿哥,身份不可谓不贵重。 在这些个皇子阿哥里,太子自是不必说,那就是高于众皇子之上的元配嫡出。 而他之后便是四皇子胤禛,十皇子胤俄了。其次才是九皇子一干妃位上的人。当然了至今为止除了八皇子身份最低外,就是十四皇子了。 生母并非选秀出来的秀女,而是包衣奴才。 十四阿哥早早就知道这个被改了玉碟养在佟佳氏名下的四阿哥是自己的亲兄弟。可是同样是亲兄弟,为什么地位就可以差这么多呢。 想到永不能晋位的亲生额娘...他也好想养在身份高的贵主身边。 十四阿哥比四大爷小了十岁,但是调皮捣蛋的功夫却是强出了四大爷好几十倍。 四大爷因为林琳的喜爱,而得了太后孝惠的偏爱。得太后偏爱自然会在康熙众位皇子中与众不同一些。 本来按着这个时代以及康熙的想法,是想要在四大爷十三,如意十岁的时候让两人成亲的。 林琳知道后,眼睛瞪得溜圆。 这怎么可以?转念一想,怪不得史记中总是记载她闺女出嫁出多年而无所出呢。 十岁出嫁,多年后才多大,能有所出就是怪事了。 于是林琳连夜‘收买’了钦天监的大小主事,让康熙找他们的时候,就说女色对四大爷有妨碍。想要成亲,要等到二十岁以后才可,不然恐伤及性命。再之,四大爷一生最好少女人,不然也会妨碍性命。 当然了,林琳为了自家闺女还特意让人将闺女的八字说得是最旺四大爷的命格。同时还特意让钦天监的人告诉康熙,凡是姓钮钴禄氏,年氏,李氏的女子都不易与四大爷婚配。 于是将信将疑的康熙还是愿意做个好父亲的,当真将四大爷的婚事安排在了四大爷的二十岁生辰以后。 四大爷是十月末的生日,那个时候再操办婚事什么的也要来年了。来年林琳家的老闺女就是十八岁,出嫁生子正正好的年纪。 被钦天监一段胡说的四大爷便一直留在了宫里。虽然已经住近了阿哥所,可是日常还是要给孝惠请安的。 在请安的时候,便经常能看到进宫来逛的乌拉那拉家的小妞。 十四阿哥就看不得四大爷好,不及九岁的年纪,竟然真的能怂恿到比他大几岁的九阿哥和十阿哥出头,剪了四大爷最喜欢的小狗的毛毛。 四大爷着实很生气,特别的想去教训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 可是被林琳教养长大的如意小美眉,可不是四大爷那样不知道哭,手段生硬的孩子。 于是抱着被这三人剃成月球表面的狗,便去前面找康熙作主了。 娇娇俏俏的小姑娘抱着一只惨不忍睹的狗一路从后宫跑到了前面,康熙自然不可能不处置自家这三个调皮的孩子。 “皇上,四阿哥都不给人家作主。难道没过门的媳妇就不被重视吗?三位阿哥年纪小,难道我的年纪就大吗?四阿哥向着他兄弟,看着他兄弟欺负他媳妇也不管。皇上,您一定要给如意作主噢。” “皇阿玛,我没有。只是弟弟们还小,她是做嫂子的。所以才...,”刚刚敢过来的四阿哥一进来便听到小如意这么说,心下一动,便连忙为自己‘解释’起来。 媳妇真给力,既告了状,还表扬了自己。 想到时常接自己去乌拉那拉府玩的丈母娘,再想到七个对自己都贼好的大舅哥们,四大爷一下子就星湖了。 康熙看着自从四儿子进来,就哼了一声将头转向另一边,坚定表示了自己的立场如意,摇头笑了笑。 如意差不多是在宫里长大的孩子,胆子也大,人长的可爱,说话也甜。再加上兄弟多,父母又有圣宠,康熙对这个孩子还是相当的喜爱的。 这个可比内定给八儿子的郭络罗氏要更得他的欢心。 给这对小儿女拉了个偏架,先是说了一通四儿子要爱护媳妇,然后又罚了三个欺负小嫂子的儿子背书禁闭,这才送走了打扰他批奏折的老四俩口子。 小媳妇笑得像只偷了鸡的狐狸,四大爷的表现一派严肃,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康熙二十九年,二十一岁在四大爷娶嫡福晋乌拉那拉氏。 林琳看着被八抬大轿接进宫的闺女,想着自家闺女的教养是不是真的已经到了全面的地步。 虽然有些担心自小就聪明过头的闺女会为害,呃,调.教大清皇室,不过嫁祸嫁祸,不就是这样吗? 闺女上花轿前,林琳给自家闺女吃了一颗生子魔药。 林琳已经想好了,以后凡是大选的前一年,都给她闺女吃一颗生子魔药,这样大选的时候,她闺女刚刚生产完,还是个大胖小子,那么没有直接母妃操心的四大爷,估计也就不会有人被指进府来了。 而康熙那里,林琳还是做了些准备的。她要保护自家女婿的贞操。 就算那是她心中的四大爷,但也不能让她闺女的利益受损。 当皇帝只有儿子够多,谁还管你有多少个女人呢。 想到那个乾隆,再想到和珅,林琳就觉得她闺女给她生的外孙子弘晖就非常不错。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在林琳的心里只要比乾隆强,林琳看谁都不错。 自古以来后宫内宅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他的惨烈不下于真刀真枪的战场。 为自家闺女扫清一切障碍,保卫四大爷的清白,林琳通过钦天监到是将这些事情做到了一半。 等到四大爷拥有了七八个嫡子后,对嫡子很是围护康熙也觉得这样的日子还不错。 再等到后来,四大爷决心争储时,那一副一心向佛的清心寡欲劲,倒也没人给他拉皮条了。 而乌拉那拉家的姑娘还经常将那些神棍的话放在嘴边,天天一副宁愿被人说成嫉妒不容人的,也要保护自家男人的身命性命的大无私样子。也让后来的八福晋看她不顺眼。 不过再不顺眼,四福晋一是她嫂子,二是有儿子傍身,有圣宠,有娘家的人,她也只能干瞪眼。 八福晋不服气的主要原因还有她和四福晋都是独宠的人,可是她的压力却是最大的。 凭什么呀? 就凭她能生,她会生吗? 于是八福晋就更是嫉妒的发狂。 第一章 =17 第二百零二章 乌拉那拉如意,大清朝四阿哥福晋,自幼出入深宫,受着苏麻拉姑和孝惠以及林琳及众位嬷嬷教养,对付一个自幼当男孩子养大的八福晋当真是手到擒来,不费功夫。 收拾完了人,四大爷心疼她,老康赞许她,得了便宜还会到处卖乖,更是让一干的妯娌嫉妒。 待到四阿哥在与八阿哥的夺嫡中以庞大嫡子数量以及其他因素占了优势时,乌拉那拉如意却也没有高调起来,而是陪着四大爷一起低调蛰伏起来。 就凭着这一点,就让四大爷更加的看重。 果然是自小亲近的媳妇,就是知道自己的心思。 从小看看康熙长大,可是在林琳的眼里,康熙是越长越‘出息了’了。 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老迈,而膝下的儿子却是越来越强壮。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危机意识。 这份意识首当其冲的便是太子。太子做到了一个储君能做的最好的了,在外人眼里赞誉越多,可在康熙的眼里就越是威胁。 先是扶起自幼跟太子不睦的大阿哥打擂台,然后又在日常的生活中让他所有的儿子都知道太子也不是地位多么稳固。有能的,都可以试一试。 太子赢了,就找点事打压下去。大阿哥赢了,再在太子那里表现一下父爱。其他人对付太子的时候,康熙也是如此作为,让知道一些内情的人,着实心寒。 再从容的人也会被人逼的自乱阵腿,然后自自暴自弃。眼看着太子被康熙逼得退无可退了,林琳却是心疼起了这个孩子。 太子小的时候,因为没有了亲妈,那是将康熙看得极重的孩子。那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漂亮孩子。就算是长大了,太子看康熙的眼神中也是满满的亲情。 于是在太子被逼得已经几乎要疯狂起来的时候,林琳出手了。 林琳知道康熙是不会让太子继位的,那么便要给太子留下一条活路。 天家贵重如何过得了圈禁的生活呢?被人遗忘,被下人苛刻,被内务府怠慢,儿女也不得善了的日子。 于是太子在一次朝上论政之后,与大阿哥走出大殿时双双摔倒了,太子摔破了相,大阿哥摔断了右手。 在大清皇帝儿子众多的时候,大清不能有个破相的皇帝,于是太子被封为理亲王搬出了东宫。而大阿哥呢,摔断的是右手,连写字都写的贼磕碜,更别提带兵打仗了,而皇位也就别想了。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摔,两人直接跌出了皇位的争夺战。 将儿子当鹰来熬的康熙正经是要头疼一下了,不对之前对太子的挑剔打压此时倒也都放下了。 那毕竟是他亲手教养又带在身边一点一点养大的孩子呀。在没有了对皇权的威胁下,他还是愿施舍一些廉价的父爱。 再之后,皇储的争夺便成了白热化的状态。从三阿哥一直到十四阿哥都加了进来。 因为四阿哥养在了孝惠那里,所以五阿哥便没有养在那里,而是与亲弟一起养在了生母的宫中。至于苏麻拉姑那里,却是担着教养四福晋的责任。 孝庄死后,康熙与苏麻拉姑的意思是想要让她单独居一宫,但是孝惠却听了林琳的建议直接将人接到了自己的宫里,日常说说话,聊聊天,教养四阿哥以及四福晋。 所以说,若说这里谁最不被人看好,估计就是四阿哥而非历史中的五阿哥了。 三阿哥一如很多小说中的一样,在文人中的地位很高。五阿哥与九阿哥是亲兄弟。十阿哥又与九阿哥交好。八阿哥母妃位低,但是却有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和一位和硕额驸之女的嫡福晋。十四阿哥也没有差到哪里去,母亲虽然一辈子都嫔,可是她还是比较得宠的,给儿子娶了个好家世的儿媳妇,还娶了几个满族大姓的侧福晋,然后又将内务府世家绑上了儿子的战船。 一时间,竟然也让几位皇子有了势均力敌的班底。 至于四阿哥,外家是出过圣母皇太后的佟家,他还有个得圣宠的舅舅隆科国。 还有,四阿哥还有一个好妻族,好妻子,好多个嫡出儿子,呃,就是没有闺女帮他联姻。但那也不是什么必要的。 虽然妻族的七个大舅子都对人表示过中忠心于皇位上的人的,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妹夫也不会让他们改变立场。可是明面上是明面上的,私下里如何又是私下里的事情。 反正康熙是只查到了乌拉那拉家的七个小子,大事上绝不含糊,也只是在小事上,对于四阿哥的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偶尔行个方便。 这在康熙看来,比起其他的皇子妻族已经好太多太多了。 康熙每天上朝都会有大臣让他立储,可是也只有四阿哥是持反对意见的。 立储,那就是遗嘱,我爹活得好好的,你们是啥意思呀? 四阿哥很是亲近自己的那位不着调的老丈母娘,所以对于她说的一些话,也是有认真思考的,自己不能成为太子成为众人拉下水的把子,也不能让别人成为太子,以免将来山河崩时明正言顺登上皇位。 反正因为四阿哥的搅合,立储的事情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解决。 而那个时候,林琳的所有注意力都在保养自己和费扬古的身体上。 四大爷的丈母娘已经做了几十年了,可是她还想做一做皇帝的丈母娘,皇子的外祖母。 不过,林琳的想法最终也没有实现。 费扬古与顺治同岁,她又比康熙大了十三岁。等到康熙快下课时,她都八十多了。虽然身体都不错,可是那个年岁是真的多活一天少一天。 虽然没有看到女婿登基,可是女婿都‘不能生’了,自然也就不怕有别人抢了她闺女和外孙子的东西。想到这里,林琳还是可以放下一颗心的。 康熙六十年冬,费扬古没挺过这个冬天。而转年的康熙六十一年春天,林琳也在睡梦中死去了。 她留了那么多的后手,虽然保证了四大爷的皇位,却是没有看到他穿上龙袍的那一天。她是遗憾的。 那是有她参与的四大爷的人生呀。 林琳一边收拾自己的行李,一边在那里懊恼地嘀咕着。 昨日之日不可追,林琳对于这种遗憾已经从习惯到了麻木。所以都没花两分钟就开解好了自己,准备新的生活。 这一回,她非常不幸的又跌到了某奶奶的电视剧中。 这一回,她竟然成了那个希望自己是什么阿猫阿狗的真格格。 就她还阿猫阿狗呢?开什么国际玩笑。她不把别人当阿猫阿狗都是好的了。 林琳手中已经握住了十七颗佛珠了。想到再有一颗就可以集齐十八颗佛珠,心情就非常的期待。 ...怕只怕事与愿违。 想到面前这姑娘的身份,已经将要发生的事情。林琳就觉得时间不等人。 想了想对未来的打算,林琳直接回了空间小屋,然后对着镜子将肩膀上被施了炮烙之刑法的‘梅花’印记用魔法抹去。 真是没有常识的世界,小婴儿时用的烙印,人长大了这烙印竟然没有怎么长大,逗什么闷子呢。 按理说,...也应该长到碗口大吧。 别怪她六亲不认。没有哪个当娘的会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肩膀上施这么重的刑罚。若不是主角都是九命怪猫,又是大冬天的,又是带着这么重的伤,且还是刚刚出生的小婴儿,还不得早早就死透了。 再一个,明明可以在生孩子的时候弄个龙凤胎出来,可她却偏偏要牺牲自己的女儿。 难道生个女儿她就真的保不住现在的地位了吗? 大清就算是真的被某位奶奶忽悠瘸了,但是基本的礼法还是有的。没有哪个嫡福晋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弃的。 现在是乾隆朝,当年在康熙朝时,多少阿哥的嫡福晋是有生产过的? 就连那位嚣张跋扈的八福晋,不但自己生不出来,也不让别人生,那不是还好好的坐在八福晋的宝座上吗? 别说你换儿子这事做得多隐蔽,偌大的王府,嫡福晋的院子,一路走来多少人,多少眼睛在看着。你都能收买那么多人帮你换儿子了,为什么就不能多收买一个太医呢。让他对王府说你怀的是双胎。 等到生的时候,若是儿子,那就是两个儿子。若是女儿,就是龙凤胎,岂不是两全齐美的事情。 可你倒好,偏偏对着闺女用了大刑,然后又不管不顾,让人抱着送出去。 其实说白了,这硕亲王福晋怕的还不是失宠吗? 不过你说你堂堂一个嫡福晋,至于跟一个回疆舞女较劲吗? 虽然那硕亲王竟然请封一个舞女为侧福晋有些个没脑子。可是那舞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她是永远也成不为嫡福晋的。 你占着个大位,竟然还这样做,这智商和脑回路也真是够可以了。 生不出儿子来,就让别人替你生,到时候去母留子,岂不也比是抛弃亲生闺女要好的办法? 所以说这个亲娘认不认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而且通过白吟霜的记忆,自有记忆以来,白氏夫妻才是真真疼爱她的人呢。 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比亲生的也不差什么了。 家里虽贫,却也没有让她吃过多少苦。 因为她的长相,多少人想要纳她做小。白家夫妇却是宁愿放弃安稳的日子带着她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委屈了她的。 后来白老娘病逝了,白吟霜便跟着白老爹走南闯北的到处卖唱。 他们爷俩说好了的,只要攒够五十两银子,他们就找个风水好的地方,买下几亩地,然后坐产招婿。 白家父女的钱都是白吟霜管着的,这样重要的事情,白老爹都愿意交给不是亲生的养女手里,可见一片父爱了。 所以林琳在接收了记忆后,便决定了,她就只是白呤霜。 林琳收拾完了自己肩膀上的印记,又在空间里找出来五十多两银子,有成锭的,也有散碎的。然后又找了一块帕子包了,这才出了空间。 走出房间,正好看到白老爹坐在堂屋里吸旱烟。 “爹,我刚刚数了数,我们攒够银子了,明天就可以离开京城了。” 白老爹听了林琳的话,将烟袋锅子在凳子腿那里磕了磕,然后才笑得温和地看着自家闺女说道,“闺女呀,你是不是又睡迷糊了?不着急的呀。咱们慢慢来,总能攒够钱的。” 唉,自从老婆子去了,他这闺女呀,隔三差五的就会来这么一说。白老爹也明白,这是姑娘厌倦了走南闯北的日子了。 可是这梦就是梦。 “......”,林琳被白老爹这么一‘安慰’成功地噎住了。然后这才想起来,白呤霜是经常说这句话。 我靠,真没有想到这白呤霜还是个有着幻想症的丫头呢。 “爹,这一回是真的。我们真的攒够钱了。” 白老爹一听闺女这话,连忙笑着说道,“是,是,是。是真的。爹相信你这一回是真的。别急呀,爹相信你说的话呢。闺女呀,你要不再去睡一会儿?晚饭爹来张落。” 林琳:“......”真是无语了。 看到白老爹一脸不相信,还怕刺激到她的神情,林琳深深地吸气再吐气,几个来回后,上前一步,将那手帕包放到了白老爹一侧的桌子上。 “爹,你自己数吧。我去做晚饭。”她明明从空间中拿出了五十多两的银子,怎么还就没人信了呢。 白老爹看到气呼呼走出门去的闺女,摇了摇头。 唉,这是又生气了。 因为这也不是第一回了,白老爹也没打开手帕包,便准备将银子放回闺女的房间,可是刚刚拿起手帕包,就发现重量不对,于是颠了颠。发现真的不是自己的错觉。 连忙打开手帕子...... 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 天爷呀,竟然真的有五十两之多。原来闺女这一次真的没有做梦。 他们所居住的是客栈最破的院子里最破的屋子,不过最破的屋子一侧倒还有半间倒座房,父女俩便收拾回来当了厨房。 少时,林琳将晚饭做了出来,端着托盘走向堂屋时,正好看到白老爹眼睛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银子。 “爹,吃饭了。”将托盘放下,林琳上手将银子重新包起来,然后向桌子里面推了推,又把托盘中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 一人一碗粗米饭,然后一盘油盐炒的青菜,以及一盘城外小溪那里打捞上来的拇指大小的小河虾。 这些小河虾洗干净,晾干水,然后放在干净的铁锅里翻炒几下,带变了色加些干辣椒和蒜,就可以出锅了。 这小河虾两分钱就能买上一大海碗的。所以原来的白呤霜经常会买了来给白老爹下酒。 今天林琳在厨房看到了已经晾干的小河虾,便按着记忆炒了一盘出来。然后又从厨房碗柜里拿了上次给白老爹打的烧酒。 父女俩个也不是什么大富人家,讲究个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喝了一口酒,白老爹才问自家闺女是怎么将钱攒够的。 毕竟上一次她闺女做梦时也让他数银子了,而他那时可是也过过手的。怎么相差不过半个月,一下子就多了十几两银子呢。 林琳早就想过白老爹会有此一问,然后咽下非常拉嗓子的粗米,从容地笑道,“前些日子,酒楼里不是来了喜好音律的大少爷吗?那些多出来的银子就是他给的。” 林琳说的就是假贝勒皓帧。那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捧了原主几场。倒也正经给了几两银子,不过却没有这么多。 可是有这么个人在那里杵着,多出来的银子就有了一个正当的出处。 “说起那个少爷,好像是有一阵子没来了。”白老爹自然也记得上次帮着自家闺女赶走了那个想要调戏闺女的多隆。 所以白老爹是非常感激那个皓帧的。 “人家有钱人家的少爷,估计又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忙了吧。不过咱们已经不准备再唱了,管他干什么呢。爹,明天我去酒楼将这个月的帐结了,您老在家里收拾收拾东西然后再将这房子咱们住到月底的事情告诉掌柜的吧。” 这房子是十两银子从客栈租的,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在老板那里呢。自然要提前跟老板打声招呼。 白老爹听到闺女这么说,有些个犹豫,“...闺女呀,咱们真的要离开京城吗?”他之所以带着闺女来到京城,还是因为他们夫妻就是在京郊的河水中捡到的闺女。 他想着闺女当初是顺水而流到的京郊,再加上闺女的那个小襁褓,布料华贵,绣工精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会用给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上的。 他闺女哪都好,可是就是长的太漂亮了。他是怕,他是怕将来他护不住她,所以才想着看看能不能给闺女将亲生的父母找出来。 可是,这亲生父母要是找了回来。他养了二十年的闺女岂不是就要送回去了? 还有,还有,闺女刚出生就在闺女肩膀上弄那么大个伤痕,这也太狠心了。 当初刚收养闺女的时候,他和他媳妇可是花了好久的功夫才将闺女肩膀上的伤治好的,要知道当初闺女因为这个伤,光是发烧就整整烧的三天半呢。 幸好闺女的脑子没烧傻,不然岂不是更可怜。 这么狠心的父母,要是认回了闺女,既没有从小养到大的感情,然后再虐待他闺女,或是看他闺女长的好,再将他闺女卖掉? 算了,算了,还是听他闺女的话吧。他媳妇当初没的时候,也说了让他听闺女的话,闺女比他有心眼呢。 他们尽快离开京城,也能早点安顿下来。 毕竟他媳妇去了都十年了,闺女也二十了,可是再不能耽搁了。 第203章 第二百零三章 第二天,林琳按着生物钟起来的时候,白老爹连早上要喝的粥都已经熬好了,这会儿子正在拌小菜。 父女俩吃过早饭,林琳收拾完碗筷跟着白老爹打了声招呼便去了龙源楼。 无知者无畏,在这君权天授的年代,一个破酒楼还敢起什么龙源楼。 龙兴之地咋地? 作死不要嫌太慢哦! 某奶奶霸气威武。 在林琳看来这个酒楼的名字这就跟当初努达海让人喊新月格格万寿无彊似的,都是在作死的大道上狂奔。 以前见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林琳还以为这就是跟什么悦来客栈似的,在古代很平常。可是真的在古代生活久了,才知道压根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 走在去龙源楼的路上,林琳看着跟康熙年间差不多的街路,一边正好路过一行人。听路过的人那是都统夫人的轿子,林琳低头思虑了一番,然后抿唇一笑。 这个不会就是此身的姨妈吧? 就是那个说了偷龙转凤主意的姨妈。 若是倩柔可恨,那这个姨妈才是最可恨的人。 倩柔短视,却不及这位亲姨妈的心狠手辣。 不过这位姨妈倒也是个有决断的,当机立断将孩子丢到了河中,也算是保全了所有人。 毕竟这也是欺君罔上,抄家灭族的大罪。 若是活了下来,确实是威胁所有人的生命。 因为白呤霜本身就是最大的证据。 你说她既然什么都明白,为什么就是不劝着她妹妹对付一下盛宠的侧福晋呢。要是让侧福晋那里来个弃大保小,不是双赢的好局面? 果然一切都是为了二十年后,男女主咆哮着阿猫阿狗的爱情吧? 是吧,是吧? 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林琳可没那闲心理会。 林琳明白永不相见,永不相认,那个天大的秘密就会永远的藏住了。 不过...倒是可惜了那个嫁给耗子的兰公主了。 初次见耗子就见耗子咆哮多隆,可见那人的嗓子是多么的嘹亮了。 想到原剧中为了个真爱就怠慢原配什么的,林琳也是瞧不起的。 是,他是先和白呤霜相识相恋的。可是有本事你先明媒正娶她回家呀。 没本事拒绝,倒是有本事冷暴力娶进门的弱女子。 真是大丈夫有所为呢。 林琳想到了耗子,又想到了兰公主,眼睛一转便笑眯了眼。 若是那个梅花印记是在兰公主的肩膀上,那故事又会如何发展呢? 就在林琳想好了今天晚上干点小坏事时,龙源楼就近在眼前了。 在上台阶的时候,下意识的提了提裙摆,然后摇头哑然失笑。 几十年的和硕格格,乌拉那拉夫人,一等承恩公夫人的自己是把那些规矩礼仪刻在了骨子里了。 此时的白呤霜,不过是一平民,再加上长年走南闯北,若不是在舞台上,又哪里会特意的穿裙子呢。 而那些为了演出而缝制的衣服,都过于艳俗了一些。今天早上林琳收拾这闺女的东西时,还很是嫌弃了一把。做功做是精细,可是这审美却太有局限性了。 那样的衣服,林琳自然是不可能穿出去的。她穿的是她空间里的衣服,当了那么多年的主子,什么样的好布料没有。就算是要不太显眼的,也有那种穿着既舒服又低调的好料子做的衣服。 白母是在白呤霜十岁的时候过逝的,十岁的女孩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可以自立了。再加上白老爹是个男人,所以对于自家闺女有什么衣服料子的,倒也没有多上心。 反正家里的银子都在她那里,想买啥想穿啥,自己买去呗。 所以今天早上林琳便拿了一套她空间里这个时代的衣服出来,然后拿魔杖改了改。当然了,这衣服的式样还是平日里白呤霜经常穿的那种长到膝盖处的外衫和宽宽的阔腿裤。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所以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先要掌握了自保的技能才会出去撩骚的。 现在一身内力充沛,林琳是不怕地痞流氓的。就是不知道地痞流氓怕不怕她了...... 因此,在跟龙源楼的老板结了帐后,林琳对于一脸狼拧笑着像自己走来的多隆露出了一个自认为娇弱无助的笑容。 之后腰一扭,转身就往楼外跑去。 林琳一直注意着脚下的动作和速度,所以并未让多隆跟丢了自己,终于在林琳的‘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跑进了一条人际罕至的死胡同。 “跑呀,有种你给爷接着跑呀。真以为自己挺能耐呀,现在爷到是要看看那个皓帧还能不能救你了。”多隆被身边的小厮扶着,一脸大喘着气,一边好不得意地像林琳逼近。 而林琳呢,脸上还是那股子柔弱的劲头,一边退一边摇着头,嘴里还在默默地动了几下,却并未发出声音。 就在多隆和他的一干手下被林琳引到死胡同的最里面时,这个胡同突然间便像是消失了一般。 刚开始还有人探着头向里面望去,可是不过一瞬间竟然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一般。 原来林琳刚刚是在对着胡同口施了‘忽略咒’。 当林琳还有一丁点的距离就被多隆逼靠到了墙上时,林琳突然发力,一脚便将多隆踹倒在地。 “啊!”多隆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毕竟哪个男人都承受不来在不能承受任何力度的地方被狠狠地踹上一脚。 多隆疼得张嘴就要破口大骂,而多隆带来的下人看到多隆吃亏此时也涌了上来。想要制服面前的女人。 “啊,啊,啊,”于是即多隆之后,此起彼伏的叫声也在这个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里。 原来是林琳借着宽大的袖子将空间中的鞭子拿了出来。对着多隆和他的手下就是一乱狂魔乱舞,极尽狠辣。 白老爹那个人且不说小白花记忆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说相处的这一天里,白老爹明知道白呤霜不是他的亲闺女,可是对她的好倒是比亲闺女还亲。 知道年轻人嗜睡,每天都早早的起床给她做早饭。知道女孩子不喜欢血腥,就是杀只鸡,杀条鱼这样的小事都不肯让白呤霜做...... 想到白老爹竟然会被面前的一干混蛋失手弄死,林琳心中就对面前滚来滚去惨叫不已的人没有一点同情心。 叫你仗着有钱有势就胡作非为。叫你仗着帽子上的那块宝石就想要肆意妄为。 今天不抽你个满脸桃花开,她是再不会放手的。 林琳是个心更狠,手更辣的女人,所以做起事情来,也是毫不留情的。 狠狠地抽了多隆一干人一顿后,林琳这才收了鞭子,稍微松了口气。 “你这个贱.人,你知道爷是谁吗?我告诉你,爷可是多隆贝子,是皇亲国戚,你死定了......” 林琳听了,不怒反笑,“哼哼,若是让你活着从这个胡同里走出去,那才叫死定了呢。不过本格,本姑娘最不喜欢的便是杀人这件事情了,一点快感都没有。我们玩个更有意思的。” 林琳差点就要说出本格格这样说了几十年的自称了。 不过想到白呤霜的身世,倒是头一回真心的心疼她。 好好的一个王府嫡出四格格,竟然过着三教九流的卖唱生活。 “你,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要是出事了,我阿玛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别过来,你不要过来。”看到林琳一脸狞笑,多隆害怕的一边叫,一边拖着自己伤得快要没有知觉的身子向后退爬。 这些人里,林琳抽打的频率都是平均来的,不过其他的下人倒是更重一些。此时此刻差不多都晕了过去。 之所以这样,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些下人,本就明白普通百姓的苦难,却还要为虎作伥。二是因为这些下人此时打的重了,也是一次性就惩罚结束了。 至于多隆为什么还醒着,是为什么林琳对他有着非常高的期待。 林琳一脸让多隆惊恐的笑容走到多隆面前,然后蹲下,轻轻地握着他的手,然后使了一个无声无杖的抽骨魔咒。 然后多隆身上的骨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整个身子都迅速地瘪了下去。 多隆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低头看自己,又抬头看面前的妖女,有些承受不住地翻了白眼就要晕过去。 林琳是什么良善的人? 能让他顺利地晕过去,好躲避现实的多彩多滋? 别逗了,她还着急回家给白老爹做饭去呢。 刚刚路过的一家卖酱牛肉的铺子,看起来又干净又好吃,她还想着买些回去给白老爹下酒呢。 这个时候让他晕过去了,难道还要等他‘睡醒’再走? 美不死他。 这么想的林琳又拿出一根银针,连连扎了多隆几个穴道。 之后又拿出来两瓶魔药,一瓶是提神剂,一瓶是生骨药水。一骨脑地都倒进了多隆的嘴里。 看到多隆想要大声地尖叫,林琳连忙退开一步。以免晚了让耳朵又苦。 一个时辰后,多隆浑身是水,双眼无神地倒在地上。那副样子好像是被人蹂.躏过一般。 还是一群人蹂.躏过的样子。 林琳用脚踢了踢多隆,然后又将早就醒来而看到自家少爷受苦的下人们挨过踢了踢,“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本姑娘保证今天,不,以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不然下次见面,就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你们了。多隆贝子~?” 有的时候,你把人收拾狠了,让他怕到连报复都不敢想的时候,你才是真正的安全。 当然了,你也可以一刀宰了他,让他没有以后,一劳永逸。 可是林琳此时并不想杀了多隆,只是因为上辈子和多隆家还有那么一点子交情。 她的某个儿媳妇娶的便是这家的嫡出格格。 不看僧面看俗面,毕竟那个儿媳妇她还挺喜欢的。 不过,既便如此,那也不能不收拾了他。 毕竟是他自己撞上来的。 ...... 那些下人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将身上的银子都拿了出来,就这样还怕面前的女煞星不高兴,将带着的玉坠子呀,银锁什么的,也都摘了下来。看到林琳丢出一块白色的帕子,非常有眼色的明白是什么意思,连忙自觉地全部放在了那上面,然后,转头看着自家少爷。 主子爷呀,您这个时候就别逞英雄了。赶紧打发了这女煞星,咱们也好回家找老爷做主呀。 多隆自然看到了下人们的眼神,可是不是他不想给,想要逞英雄,而是他真的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阿玛,额娘,儿子差点被这女人弄死了。 林琳有些等的不耐烦。用脚又踢了踢多隆,让他别装死。 这一招她在很多人身上都用过,能不能动,她还能不知道吗?躺在地上装什么娇弱小白花呀。真以为这样她就不从他要学费了? 做梦去吧。 最后多隆有气无力地让平时近身侍候自己的那个小人侍候着将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到了林琳早就拿在手中的帕子里。 看到这一次的运动奖励,林琳还算颇为满意,于是笑着非常地不怀好意,“都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下次我们什么时候再见一见?嗯?” 第204章 第二百零四章 林琳捡起今天初见多隆时,他拿在手里的折扇,然后耍帅的转了一回手腕子,最后拿着扇子托起多隆的下巴,不怀好意地问他。 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姿态让林琳学了个十成十。 不过此时此刻,林琳‘嗯’的那个尾声拉得长长的,特别的意味深长,也让听的人浑身胆颤。 林琳虽然不会肆意妄为的不顾白老爹的安危,可是要知道你将一个人收拾怕了,他也是不敢在心里起报复的念头的。 让多隆亲眼看到自己的骨头突然消失,然后再在剧痛中长出来。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对于古人来说,是非常有震撼力的。 林琳是不怕人报复的,就算是白老爹,林琳也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而且林琳也用了恶意驱逐咒在白老爹的身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带着保护魔法的道具,被这样团团包围的白老爹要是还能出事,那也就只能说是天意如此了。 “姑娘我小的时候呢,就特别的喜欢看蚂蚁搬家。那么小小的一只,咬起人来,倒是疼的紧。对了,贝子爷,你可知道蚂蚁也是咬人的,那被咬的感觉就好像是被很细的针扎了一下似的,又疼又痒的。” 多隆双眼有些迷茫,咋说起这个话题了? 那么小的一只有什么好说的,撵死一只太轻松了。 林琳看到多隆这样,笑得好不温柔,“如果我将人扒干净,然后再拿针在他的身上扎上百八十个针孔,之后再涂上一层蜂蜜,你说蚂蚁需要多快的速度才能爬满全身呢?对了,如腋下等处,我是不是要多扎几针呢......” 顺着林琳的话,多隆想了想那场景,然后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这女人就是个恶魔吧?一定是恶魔吧。 不然她怎么可以这么恶毒。 “你知道我们脚下的鞋都是千层底吧。你见过那个做鞋的弯头大改锥子吗?那一下子扎到肉里,然后再拽出来,弯头勾上就一定会带下一块肉来,那上面的肉丝还带着热气还有鲜血在上面,血淋淋的...... 呵呵,我说笑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小女子可是最柔弱无助的呢。唉, 家父一生只有我一个女儿,将来势必要招个上门女婿的,我与贝子爷一见如故,相处下来,又是那么的和谐自然,可惜是有缘无份了。生生辜负了贝子爷的一番厚爱了。当初若不是那个皓帧坏事,也许此时的我与贝子爷就已经双宿双飞了呢。”林琳停顿在这里,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了一抹娇羞和遗憾。 “不可惜,不可惜。真的,一点都不可惜。”幸好那白老头就这么一个闺女,不然那哪是嫁闺女呀,他纯粹就是嫁祸呢。 “嗯?~”林琳眼睛一眯,眼中又冒出了几丝凶光。 多隆一听林琳这个语调,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又连忙回了句,“不,是可惜,可惜,是多隆没福气,辜负了姑娘。” 林琳又威胁恐吓了多隆一番后,这才让浑身狼狈的多隆被刚刚跟他同甘共苦的下人扶回去。 不过即将就要走出胡同的时候,林琳又对着多隆喊了一句,“多隆贝子,听说你家挺有钱的,京郊好多的小庄子都是你们家的,是吗?我和我爹大老远的从京外过来,贝子爷,要不要慷慨一下呢? 十几亩地的小庄子,贝子家有没有呢?您也知道的,现在京城的好地好庄子早就让人买走了。要不是遇见贝子这样乐于好施的善心人士,我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了,我也不让贝子白送,我们父女俩也不白要您的庄子。您看五十两银子,能买多大的院子和多少亩地的庄子呢?贝子爷行个方便呗。”林琳是准备拿着多隆家的这个小庄子然后去干点坏事的。 我们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多隆贝子,听到这话,眼睛瞪得老大。 五十两? 五十两还想在这京郊买十几亩地的庄子? 她咋不去抢呢? 她这心咋这么黑呢! ...人在屋檐下,他家财大业大。 “稍后我会让人将地契给你送,送哪去呀?” 多隆是一眼都不想见到面前的女人了,就算是知道现在被面前的女人勒索,也只想要尽快地打发了这女煞星。 刚刚那女人神鬼莫测的手段,是彻底打消了多隆回家搬救兵的打算了。 他就说嘛,一个老头敢带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跑街头卖唱,没有点本事,也不会这般年纪了还等他来调戏。 他就是个傻子。 咦,那个帮这对父女出头的皓帧岂不是是更大的傻子? 林琳想了想,也不愿意让多隆知道她们父女俩现在的住址。虽然想要打听她们的住处,一点也不难。 “我听说新买的庄子,地契还要拿到宫府去办理过户。贝子爷好人做到底,直接给我们办成红契呗。至于送到哪里去,那就不用贝子爷再操心了,回头我去贵府取,如何呢?” (⊙o⊙)… 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竟然还想要登堂入室? 她难道打了人,抢了劫,勒索完了,还想要劫他的色? 林琳哪里管他怎么想,她的话又不是征求他的意见。最后告诉他过两天她过去取,便一脸不耐烦地将人打发走了。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她急急地从胡同口出来,便碰见了一出你追我赶的大戏。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后面追着一个一面横肉的中年男人,女孩一边跑,一边吓得尖叫。 而中年男人则是一边跑一边叫着,“香绮,你个死丫头,你给老子站住。” 听到这个称呼,林琳一怔,原来是她呀。 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以前林琳总觉得白呤霜够倒霉,可是白家夫妻对她那么好,倒也是从小被白父白母用心爱护到了二十岁。 白老娘在白呤霜十岁上就没了,那时候本来还过得去的白家,日子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白老爹又当娘又当爹的,就算是日子那么苦也没有想过将长得不俗的白呤霜送人做妾换点财礼或是赚点卖身的银子。 那还是养父母呢。 在路人不注意的时候,给了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缚腿咒,那男人中咒的那一刻,就扑倒在了街上,而林琳一把就将前面跑着的香绮的胳膊拉住,拽着她往前冲去。 这个丫头虽然之后的日子挺可怜,可是却是被原著中小白花救了的。 林琳觉得不能因为她来了,改变了小白花的命运,进而再改变了这个可怜小姑娘的命运了。 救一个人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既然是抬手之间便可以完成的事情,又何必见死不救呢。难道真的眼睁睁地看着这丫头成了一名小乞丐不成? 林琳觉得她的心还没有那么冷漠。 而且看电视剧的时候,这个丫头看起来也还不错的样子。人也勤快,而且还知道感恩。 救回去也不过是多张嘴的事情。 林琳自认她不是搞慈善的,但是心中难免会对一些弱小的人产生怜悯。可是一直顺风顺水的她却小瞧了那些小人物心里的阴暗面。 只能说是经验主义害死人呀,当初的燕姬还是没有让她吸引教训。 ...... 林琳本来今天晚上就只想进宫去给兰格格做个纹身,但现在看来今天晚上还要去衙门里,给这个捡来的丫头弄张身契回来。 不,不,她应该在今天去找这个丫头的继父,然后‘写’张卖身契回来。 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不过,古人也是真奇怪,一张轻飘飘的纸就能约束一个人的自由。不过想来也是,在现代没有身份证还要寸步难行呢。 林琳带着香绮挑着京城有名的小胡同钻来钻去,不但如此还边跑边对着两人的身影施着忽略咒。 等到真的回到了她与老白爹居住的客栈时,后面早就没有什么人了。 “这位姐姐,谢谢你,谢谢你。”香绮跟着林琳进入房间后就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香绮现在对于面前的漂亮的姑娘很是感激,她能逃出来,也多亏了这位姑娘一路拉着她了。 可是她身无分文,又没有了落脚之处。现在她最想要的却是被人收留下来,她希望通过自己卑微的恳求,面前的人能再发发善心将她留下来。 林琳看着她又哭又跪激动的样子,心里对这个小姑娘倒也满是同情。不过对于下跪这件事情,她好像习惯被人跪了。 皱着眉看着面前十五岁的小姑娘,心中却想到了白呤霜十五岁时,跟着白老爹四处卖唱,差点被恶霸抢回府的事情。 那一年白老爹为了救白捡来的姑娘受了很重的伤,现在变天的时候,身上还总是酸疼难忍。 白呤霜的那些记忆,总会在这个小姑娘面前时不时的涌现出来。林琳觉得可能是一种感同身受吧。 林琳早就打算将人留下来,不过也不能表现的自己有多么的先知,便开口问香绮那人为什么追她? 香绮听了这话,便将去年亲娘走后,继父如何打骂她的事情一一道了出来。 林琳边听边点头,末了还问了问香绮有没有别的亲人以及去处。 “姑娘您就收下我吧,我什么活都能干。我虽还有些个亲人,却是不敢去的,我爹一定会找到我的。” “收下你也行,既然你那个继父也是要卖掉你的,索性咱们就将你买下来。不过咱们家也不是什么有钱的人家。买下你以后,可不许偷奸耍滑,吃里爬外,知道吗?” 香绮一听林琳这话,立即便跪了下来。然后重重地又磕了几个头。 林琳见她可怜见的,便让她起来了,并将白呤霜的衣服挑了两件给她,让她自行梳洗。而林琳自己则是开门走了出去。 刚刚回来的时候,林琳便看见白老爹拿着个烟袋锅子在那里看人下棋,估计看上瘾了,就忘记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因为她和香绮身上都施了忽略咒,所以白老爹并没有看到她们俩人进屋去。 这个时候,她既然想要留下香绮,自然不能不告诉白老爹一声。而且本来她还想着给老白爹今天买些下酒菜的,这一下子,就只能吃空间里的库存了。 先去厨房间将酱牛肉自空间中拿出来一大块,然后挥了挥魔杖,这一大块酱牛肉便被切成薄厚均匀的肉处,并整齐的码在了盘子里。 今天早上白老爹做早饭前,还特意去买了一把子小白菜回来。林琳看了一眼,便准备用白菜烧个底汤,回头下点疙瘩汤吃。 看了一眼厨房里的吃了两顿还有剩的小河虾,林琳又回了一下锅。看弄得差不多了,林琳才站在厨房门口朝外喊了两声白老爹。 白老爹一看闺女回来了,连忙拿起筷的烟袋锅子颠颠地过来了。 “闺女,你啥时候回来的,爹咋没看着呢?”跟在闺女身后进了小厨房,白老爹就自发自觉地坐在了锅灶旁的小凳子上,准备一回闺女做饭,他烧火。 “爹你两只眼睛差点钻到那棋盘上,哪里能看到我?我也刚回来,这会儿饿了吧?”说话时,林琳用筷子夹了一片酱牛肉喂到了白老爹的嘴里。 白老爹含在嘴里,细细地品嚼,越吃越香。“咋买这金贵东西呢,这老贵......”真香呀,他都有年头没有吃过这东西了。 听到白老爹心疼银子的话,林琳眼睛一转笑道,“没多贵,这是人家送的。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猜我今天碰到啥稀罕事儿了?” “人家送的?人家无原无故地咋还送你酱牛肉呢?”他闺女长的好,可别让人惦记上了。 “是咱们第一天在龙源楼出场子时,那个多隆贝子哭着求着要送我。不但送我这个酱牛肉,还送了好些的银子,又是赔礼又是道谢的。看我不肯收,差点没哭出来。没办法,我这才收下的。最后临了他才说了他的目的,您猜怎么着?他说呀,只求如果有人问咱们他是个啥人时,多给他说说好话。” 林琳说这话时,一点都不心虚,也幸好多隆一干人不在这里,若是在这里,估计真的得哭出来。 颠倒黑白有没有?这也忒丧心病狂了。 白老爹:“...啊?他这脑子被门板夹了不成?”他多年不进京城,这京城的怪人怪事还真多。 什么十二岁放白狐,白狐还三回首的感恩。 那就是在胡说,懂点打猎门道的都知道,那白狐狸三回头,看的还这帮子人追没追上来罢了。这么捧一个孩子,这话也太没边了。 看到白老爹被弄晕无语的样子,林琳继续漫天放牛,“听说呀,皇上要给宫里的一位公主选额附,这会子正派人在京城里暗访所有后选人呢。估计这个多隆就是想娶公主,又怕名声不好被人筛下来吧。” 白老爹:“...原来是这么回事呀。可是这多隆贝子长得那般磕硶,就算是咱们不说,估计这事也够呛。不说那寒颤的长相了,爹瞧着这位贝子也不像是有学问的。” 他刚刚说啥来了,这京里的人就是不靠普,还有这么选女婿的? 林琳一听白老爹这话又是一乐。多隆这人长的确实是有些个欠费的样子。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当初他们家的姑娘长的还是不错的,而且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多隆他爹年轻的时候,长的也算周正了。 “谁说不是呢。”想到多隆在宫里与脑残龙对的那几个对子,林琳便非常赞同白老爹的说法。 忒有先知了。 第205章 第二百零五章 “闺女呀,都说是狗就改不了□□,这话虽糙,但是理不糙。以后咱们还是离这多隆贝子远一点吧。我看他这额附,是没影的事,玄着嘞。过阵子没选上,再变本加厉作天作地,咱小老百姓可惹不起他们那些皇亲国戚。” 半晌,白老爹看着麻利地呛锅下白菜的闺女,有些担心地嘱咐了这么一句。 林琳将白菜丝下完锅,又众水桶里倒了一瓢水到锅里。这才拿着面盆往里面滴水戳面疙瘩了。听到白老爹这话,很乖巧自然地点头应是。 “那是自然。爹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咱不是说好了要去乡下地方买上几亩地好好地过日子吗?咱们不呆在京里了,自然离他们远远的。那额附谁愿意做谁做去,关咱们小老百姓什么事呢。” 顿了顿,林琳又笑着说道,“对了,爹,我今天听人说郊外有人急的用钱,就想要贱卖个小亩地的小庄子。听说卖的可低了,回头咱们也看看,要是价钱合适就买上几亩地,若是不合适,咱们就往通州,或是廊坊那边走,那边离京城远了一些,估计地市也能再便宜一些。” “别听人瞎白白,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估计那就是骗子,专门骗你这种傻姑娘的。”现在一亩都多少银子了,还是那种带庄子的地,能便宜才是见了鬼呢。” 这老爹咋就不按牌理出牌呢,骗他的话又被他怼了回来。 林琳真心觉得有些累。本来以为他会相信,然后她就想办法买了地,也好消停过日子。哪里想到这小老头精着呢。 难道回头真的要将多隆找来,让他哭着求着送点银子什么的让白老爹收着?不然就她们家那点家底够干什么的呀。 “噢,我知道了。”低眉乖巧下疙瘩汤的林琳却在心中想着从多隆那里敲诈来的小庄子幸好她没有想要过自己留着。 她空间里有的是金银,当年还和青蛇挖过几个金银矿。好东西谁也不嫌多,可是有了好东西却花不出去,就有些个让人头疼了。 都说打倒和珅,嘉庆吃饱。在她还没有想好如何改善她们爷俩的生活时,和珅的日子也别想好过了。 斗一回地主,还是很有必要的。 自家便宜闺女心中想了啥,白老爹却是不知道的,不过此时看到乖巧听话的闺女,却还是放心地点了点头,不过,转眼间又皱起了眉毛,“闺女,你这面和多了,咱爷俩也吃不了这么多的疙瘩汤。”这疙瘩汤剩下来下顿再吃可就不好吃了。 到了这个时候,林琳才想起被她关在房间里的香绮,然后连忙对着白老爹将香绮的身世道了出来。 白老爹一直都知道自家闺女是个特别善良的姑娘,这一点就特别的像亡妻。听到闺女说打算收留那个丫头的时候,白老爹犹豫了一下便也同意了。 这捡闺女的习惯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没有想到事隔二十年,他们家又捡了一个回来...... 少时,饭菜都好了。林琳便找了个大托盘将饭菜都端到了堂屋,白老爹则是关了火以后,拿着三副碗筷跟在后面,也晃晃悠悠的地进去了。 一盘子酱牛肉,一碗小干虾,还有一碗咸菜,一碟子白灼青菜,然后便是一锅疙瘩汤了。以这个年代,白家这个地位资产,这也算是好伙食了。 林琳虽然嘴巴以前当主子时大鱼大肉的被养刁了,但这样的伙食她也挺满意的。 一进屋就看见屋中干净了不少。林琳瞧了‘噗哧’一声便笑了。 那香绮换完了衣服并未按照林琳之前的话休息一会儿,而是就着屋中脸盆里的水,开始收拾打扫整个屋子。她想表现的好一些,让这家人更满意。 “这不过是暂居的客栈,你收拾的这般干净做什么?”林琳看到因为她和白老爹进来而局促不安地站在那里香绮,好笑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才转头对白老爹说道,“爹,这就是我刚刚跟您说的那个香绮。” “香绮,这是我爹。”林琳见香绮要接过她手中的托盘,躲了躲没给她,而是将头向扭了一下,向她介绍了白老爹。 香绮一听这位就是主家老爷,连忙跪下来磕头问安。 白老爹何时受过这样的礼,连忙避开半步,让香绮起来。 香绮听了,转头看了一眼林琳。见林琳也让她起来,这才起来。 香绮是个敏感孩子,虽然才见了白家父女,但是她却本能地知道这个家里谁才是老大。若不是个说得算的,能说留人就留人? 稍后,三人坐在堂屋里吃了一顿稍晚的午膳,香绮坐在桌子旁不敢夹菜,林琳见了,便主动给她夹了一筷子酱牛肉。香绮看了一眼碗中的肉,又小心地抬头看了一眼林琳,发现林琳和白老爹都是吃着自己的饭,谁也没搭理她。这才放心地将肉吃到了嘴里。 这肉可真香呀。她娘在的时候,都是她帮娘在厨房做饭时,背着爹和弟妹们才能悄悄地给她一口肉。 她不是爹的亲生女儿,在那个家里一直没有什么地位。每每看到爹看自己不顺眼的样子,她都会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 若是亲生父亲没有死,她的日子一定会比弟弟妹妹还要好的吧。 可是那年冬天,爹没了,娘只好带着她改嫁了。 她一直记得爹没有的那天早上,娘对她说过的话。 若不是她晚上害怕,让娘陪着她睡,也许爹爹就不会是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在屋里了。也许连娘也不会活下来。 冬天的北风将留着一条缝的窗户紧紧的关上了,屋中的热气又将窗户上的雪暖化了,深夜的寒冷让堆积在窗户上的水都冻成了冰,然后再大的风也没有将窗户打开...... 一边吃着饭,香绮一边打量着老白爹。 看着白老爹时不时地给林琳夹菜,心中就是一阵子的嫉妒。 听到父女俩笑意晏晏的聊着天,看到白老爹这舍不得林琳干,那不让林琳动手的慈爱模样,香绮的心中是既羡慕又嫉妒。 如果这人是她的亲爹,那该有多好呀。 她一定会好好的孝顺他的。 就着牛肉,喝了一点小酒,白老爹此时的感觉别提多美了。饭后再抽一口烟,白老爹幸福的都快眯上眼睛了。 见此,林琳也没让白老爹动弹,只是催促他回屋歇个晌。 而林琳在香绮刷完碗后,便带着香绮回了她的房间。 她与白老爹的房间,其实是那种小三间。 中间堂屋,左右卧室的那种。 父女俩住着,既安全,也便宜。 “咱们在这里也住不了两天,你就先暂时睡窗下的炕吧。我那里还有几件衣服,你穿着有些大,自己改一改吧。”林琳回了房间,指了指里面架子床对面的火炕以及炕边的衣服包对香绮说道。 香绮听了又想跪下磕头,却让林琳拦了下来。“以后干活勤快点,很不必动不动就磕来磕去的,别在磨坏了裤子。好了,我要小睡一会儿,这会子也没有什么事情,你也睡一会儿吧。” “是,是,小姐。香绮记住了。”林琳本身的气场就特别的强,再加上刚刚从和硕格格,乌拉那拉家老夫人穿过来,身上那种上位者的气势还没有完全的转变,这让香绮下意识的胆怯和不自在。 “不用叫小姐,你只叫我,叫我呤霜姐便好了。”一个唱戏的姑娘身边跟着个叫她小姐的丫头,这算什么事呢。 “是,呤霜姐。” 将外套穿了,准备随手挂在一侧的架子上,没有想到香绮却接了过来,然后理了理,整齐的放在那衣架上。 林琳也没有说什么,直接倒在床上,盖上被子闭上眼睛睡了。 香绮看到林琳真的睡了,然后想了想,也没敢发出动静,而是小心翼翼地坐在了炕上,先是隔着一段距离看林琳睡没睡着,然后才轻巧地向后侧躺在那张不算太大的炕上。 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躺着躺着,不知不觉间香绮便睡着了。而香绮睡着后,林琳才睁开眼睛向窗户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无声无杖飞来咒,拿了条薄被子给香绮盖上。 她久经世事,也知道这个时候对一个人太好,并不是好事,于人于她都不好。 这样冷冷淡淡的,也就罢了。给的太多,会让人更加的不自然和紧张。 ...... 这么多年白老爹一天天的要抄心的事贼多,啥时候会睡过午觉呢。 虽然喝了点小酒,可是并不困倦,在床上翻来复去的躺了一会儿,觉得浑身骨头都疼了。于是坐起身,想要出去走走。可是想到闺女觉轻,再加上又多了个丫头,他一动再将闺女弄醒,他怪心疼的。 于是白老爹就倚在架子床的床帮子处静悄悄地开始吸烟。 家里多了张嘴,开销自然就大了。那五十肉银子买来的地,真的够他们三口人过活吗? 京城居,大不易。看来他们是要早点动身离开这地方了。 这个午后,白老爹心中对于未来做了很多的规划。比如说盖上两间屋子,然后招个上门女婿。院子里养上几只鸡,再抓着猪崽子。过年了,杀鸡宰猪。对了,对了,他还可以帮着他闺女在家里带带孩子。 小的时候他闺女读书识字便都是他教的。 将来再教导孙子启蒙,然后送到学堂去读书。也许他们白家还能出个秀才举人也不一定呢。 越想越美的白老爹,也忘了刚刚的顾忌,直接穿上鞋便出了堂屋去了外面。 白老爹的动静,林琳知道,但仍是躺在床上假寐,而如惊弓之鸟的香绮刷的一下便从炕上坐了起来。 听到外面的动静,连忙小心地从窗户向外看去,当看到白老爹进了临时搭建的那间厨房时,想了想,便轻轻地穿鞋出去了。 她要勤快一些才行呢。 “老爹,您要做什么?让香绮来弄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白老爹就说叫自己老爹就行,老爷啥的,他受用不了。 白老爹一看是香绮这丫头,连忙叫着说道,“不用,不用,咱们过两天收拾收拾就要出京城了,我想着将厨房的东西都收拾收拾,能带走的都带上,也省得将来找到落脚的地方再置办。” 本来两人并没有想要弄厨房的,可是来到京城才发现,这京城的物价着实是太贵了。想当初在京城外吃一碗馄饨只要五文钱,可是到了这京城却要十文钱,着实贵了一倍去。 再后来,父女俩便发现唯有自己开伙,才能挣下些钱来。这才跟客栈的老板好一通商量,人家才将这破倒座暂借与他们父女用。 当初俩父女还想着,若是掌柜的不借,就买了锅米在这堂屋开伙呢。 这锅呀,碗呀的,可都是新采买回来的,正经也值好些银子呢。丢掉实在可惜,卖又卖不出去个价钱,还不如一路背着呢。 厨房早就收拾得不错了,以前的白呤霜勤快爱干净,林琳来了之后,又甩了一通魔法,等到今天中午香绮这小丫头刷碗的时候,更是将边边角角都擦了一遍。 一边擦心里还嫌这小厨房太干净了,没有显出她的勤快来。 “当初立伙的时候,你呤霜姐做主买了四个盘子还有两大两小四个碗,然后又买了两个锅,一个是炒锅,另一个就是这这个沙锅。这些东西归置归置倒是都能带走。回头我去集市里找个大一点的背篓,往里面一装,就齐活了。”白老爹指着一个黑色的小沙锅对着香绮介绍道。 “老爹,咱们什么出京城呢?”这个碗的事情,香绮中午收拾厨房的时候就发现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和林琳用的是小碗,而白老爹用的是一个大二碗,当时她还以为这是跟她家一样,继父吃饭的时候用的碗就比她和她娘大。现在看来却是因为家里就只有两个碗呀。 “啥时候走呀?这得问你呤霜姐。咱们家她当家。”白老爹一点也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是香绮看过来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莫明。然后顿了顿,白老爹又非常自豪的说道, “香绮丫头,老爹跟你说呀。你呤霜姐可是管家的一把好手。你大娘在你呤霜姐十岁的时候就去了。当时你大娘看病耗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剩下的一点银子,也给你大娘办了后事。这后事一必完,我就带着你呤霜姐四处卖唱,日子过得那是一个颠沛流离。 ......最后还是你呤霜姐机灵,将钱藏了一半,不然呀,老爹这顿打是白挨了。就连咱吃饭的家伙式都没银子去修理呢。从那以后呀,咱们家就是你呤霜姐当家。我记得,那年你呤霜姐差不多也才十二岁的上下。” “天呀,那些人太过份了。打了人怎么还抢了银子。”香绮自小有娘护着长到了十五岁,这才在她娘去死过上了苦日子,在这之前,她是压根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多的恶霸。 虽然是初见,但是她本身就对白老爹有着一股子孺慕之情,现在听说白老爹被人打,心中尤然气愤。 “可不是,丧尽天良的一群混蛋。”白老爹想到前尘之事,心中尚有未灭之火。不过他也知道他们普通的小老百姓就是受了委屈,也只能认 小厨房就挨着窗户立在那里,此时窗户尚未关上,林琳躺在床上,听着小厨房两人的说话声,渐渐的到是真的睡着了。 第206章 番206外 番外 林琳离开的得很突然,或者说是恩熙离开的很突然。 除了正在跟林琳打电话的崔妈第一时间发现不对劲以外,第一个发现林琳出事的人,竟然是芯爱。 那几天芯爱发现经常会打电话‘骚扰’她的某个嘴欠的丫头竟然好几天没有打电话过来,心中便有些个不是滋味。于是故意拿话提醒尹妈妈明天做一道恩熙爱吃的菜,果然尹妈妈便想到了恩熙,哪知道刚想要打电话时,便发那边是深夜,于是尹妈妈便将给恩熙打电话事情放在了第二天上午。 芯爱知道每次妈妈打电话给那个坏丫头后,妈妈总会说在吃饭的时候说一些坏丫头的事情,以及没多久那个坏丫头就又会打电话骚扰她了。 抿了抿嘴,芯爱绝不承认她是在担心。她只是日子过得太平静,所以寂寞了。 唉,那个坏丫头两天不打电话,三天早早的,而且明明知道美国和韩国的时差,还总是坏心眼的在她睡觉的时候跟联络感情。 她睡得迷迷糊糊地,就听那坏丫头在电话那边一个劲地说什么想她了,想吃什么了,想要什么了。还有什么谁谁开演唱会了,让自己给她排队买票去。 最可气的是,那坏丫头压根就不是个喜欢追星的,她每次辛苦排队买回来的票,都让她高价卖出去了。 然后那丫头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她不会过日子。 天知道她拿着自己的零花钱赚外快时,是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会过日子的。 然后一看到那丫头装可怜,她就心软。可是刚心软的被她压榨了零花钱,那丫头就又恢复了恶劣常态。 真真是够够的了。她再也不会对她心软了。哼! 刚想到这里的时候,芯爱就又转头生起自己的气来。 这样的决心她就没有坚持住过。 唉,那坏心眼的丫头有三四天没有打电话过来了,芯爱一边鄙视自己立场不坚定,一边总是在家里电话在响起来的时候,立时竖起耳朵,想要知道是谁打过来的。 当接到恩熙消息的时候,芯爱刚刚结束了一场论文答辩,她一边对着帮她录像和照像的杰瑞娇笑着,一边心里得意。恩熙那丫头那么自恋,总说自己比她好看,她今天这么漂亮美丽自信的样子,也一定要多洗几张邮给她看。 对了,下次她来美国,她还要把这个录像给她看看。 然后兜里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再然后,芯爱脸上的笑容便僵在了脸上,而手机也顺手指滑落到了车座底下。 怎么会?怎么会呢? 那个坏丫头,怎么会有白血病? 不,恩熙没死。那么恶劣的性子,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掉呢。 一定没死。 她那么恶劣,那么坏脾气,一脚能踹断欺负她的小流氓的肋骨,怎么会得那样的病呢? 她还会等将来她嫁给老鼠时,一定会成为自己的伴娘,她还说要抢走她身为新娘子的风彩,要成为全场最漂亮的伴娘。 妈妈不是也说了,让她结婚的时候将花束丢给恩熙的吗? 芯爱回忆着过去了七八年来,她们两人的恩怨和点点滴滴。 最开始的时候,她总是在欺负她。可是到了后来,她们的身份换回来后,却又轮到她欺负自己了。 她故意在睡觉的时候,拿着毛笔在她的脸上画太阳花。她故意在她的鞋里倒胶水,她还故意将将辣椒包在甜点里,当着妈妈的面喂自己吃...... 那个坏丫头,她总是欺负她,她还没有报复回来呢...... 每次她来美国,自己的生活都变得鸡飞狗跳。然后妈妈偏帮着她,哥哥还纵容她使坏,大家都想要看自己跳脚着急的样子,然后全家都会开怀的大笑起来。 ...... 她到了美国后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她在这里的第一场初恋,都有她破坏的影子。 她当时多恨她立马消失在她的世界中呀。 她后悔了。 她真的后悔了。 求天上所有的神佛让她回来吧。 她知道恩熙身手了得。她说是英雄哥教她的。可是她有几回受她的‘邀请’回韩国看崔妈妈,正好赶上英雄哥从部队里放假回来。然后看到她背着崔妈妈将英雄哥压倒性的暴打。 她还知道高中的时候,每每恩熙到美国,晚上都会陪着她去上课外班,她心中是知道恩熙是怕自己像小区里的另一个少女一样出事的。 她都知道的,她早就不是无知小孩了。她是真的知道。 她就是嘴上说得难听些,可是真的没有真的想要她消失的念头。 她还在卧室里放了上次她来时说的那个动漫的碟片...... 她还买了恩熙每次来美国都要看的汽车露天电影的票,准备让她家的老鼠带着她们去看电影的。 这一回,她知道,她来不了了。 真的来不了。 “恩熙?芯爱,你怎么了?是谁的电话,是那个恩熙出了什么事情?”杰瑞看着亲爱的女朋友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哭得不能自己,担忧又心疼。向车停靠在路边,杰瑞打了双闪,便焦急的问芯爱。 看到男朋友这个样子,芯爱也不逞强,一下子扑到杰瑞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恩熙,恩熙,得了血癌,已经去逝了。恩熙怎么可以开这种玩笑,她太过份了,我再也不要原谅她了。呜,呜~” 恩熙? 杰瑞自从认识芯爱开始便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存在。 那是自普一出生便与芯爱换错的女孩,是让芯爱又惦记又喜欢的存在。 芯爱在他的店里认真为那个女孩挑了两把漂亮的伞,挑伞时的仔细样子以及一边如数家珍地说着那个他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女孩的小爱好时,杰瑞是知道芯爱不过是嘴硬不愿意承认那个女孩在她心中的位置。 如果不是真的将人放在心里了,又如何知道那个女孩喜欢各种紫色以及绯红色。 不喜欢心型的花样,又嫌弃玫瑰太过于艳丽...... 如果不是真的将人放在了心里,又如何会将那两把伞挑得那般精心,比自己要用的,还要用心。 还有两人出去约会,他的女孩就连在点菜的时候,都会跟他抱怨那个叫恩熙的姑娘挑嘴到了多么人神共愤的地步。 她有多么地讨厌她...... ...他的女孩在遇到那个叫恩熙的女孩时,总是那么的矛盾又嘴硬。 喜欢惦记又不承认。 ...... 尹家人在从崔妈妈那里知道了林琳的事情后,便买了最近一班的飞机票连忙回了韩国。 而时间再回到几天前,崔妈妈在跟自家闺女打电话,可是打着打着电话那头就没有了声音,再联想到闺女刚刚接电话时的声音好像是不太对劲的样子,一下子就担心了。 于是在接二连三的打电话没有人接的情况下,便给崔英雄打了电话。 崔英雄此时正好就在韩国,听了老娘的担心,开始很不以为然,虽然答应老娘去看看,可是还是先试探着打了几个电话。 然后他就发现事情可能大条了。 自家那个彪悍的老妹,可能真的出事了。 老妹多能装呀,在长辈面前向来是装得很乖巧,然后转头才会露出本来真面目。此时竟然这样,看来是一定出事了。 崔英雄虽然惧怕林琳,可当了这么多年的兵,虽然是个老兵油子了,可是本性却是大改从前模样。 再加上,崔英雄更怕自家妹子秋后算帐。崔英雄的内心是苦逼不解释的。他家妹子要打他,理由都是五花八门的,就连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她都会以看了眼睛不舒服而暴打他一顿。更别提以不关心没有手足爱的这种大理由了。想到此,连忙向上官请了假,开着自家老妹暴打他后用医药费买的车,回了在首尔的家。 崔英雄是有家里钥匙的,所以拿出钥匙打开门来,就看到趴倒在沙发上的妹子。 当下也顾不得换鞋,几个健步跑过去,然后才发现,他妹子的身体已经凉了。 颤抖着手,慢慢地摸到了脖子上的动脉处,轻轻地按了下去,他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动脉已经没有任何跳动的痕迹了。 他的妹子,他们家的霸王,已经去了。 崔英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看着面前犹如睡着了女孩,有些不敢置信。 他不止一次希望抱错了的,迅速消失了的亲妹妹,就在这么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日子里离开了。 他有些不相信,那个压着他打,那个见着他就打的女孩会这么悄无声息的就去了。 用力的用手搓了搓脸,拿起一旁掉落在地上的电话,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也许,也许,还会有救呢。 他知道医院有什么电击的医疗设备,上次出任务他的一个战友受伤了都没气了,就是用那个给电回来的。 救护车来了,医院护士也都来了,然后谁也没有动手,因为面前的女孩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体征。 而死亡时间以尸体的僵硬程度来看早在一个小时半前。 一个小时半前? 如果妈妈给他打过电话后他就开车过来,是不是就可以救下她了? 妈妈打过电话的十分钟他就出来了,然后开车到这里用了四十分钟,之后的救护车又差不多二十分钟...... 其实那个时候,也是来不及的。 可是为什么呀?怎么会这样? 他妹妹打他的时候,一拳头都能打穿一面墙,怎么可能就这么去了呢。 于是他让人做了尸检,当结果出来的时候,崔英雄沉默了。 他没有想到他妹妹对他狠,对自己更狠。 这种病到了后期,人会疼痛到什么程度,他无法想像,可是当他特意去了病房看了一眼后,他的心都被狠狠地揪了起来。 那么疼,那么疼。 崔英雄不敢给妈妈打电话,怕她知道这样的噩耗,身体受不住,于是便先给自己的那位继父打了电话,将事情对他说了。希望他能尽快地带母亲回来见妹妹最后一面。 之后,又给自己那位未婚妻也打了电话。希望她能陪着自己和妈妈送妹妹最后一程。 妹妹生来就矫情,一些女孩子的事情,估计也就只有女孩子能明白了。 这两年妹妹打他的时候,下手早就不如从前那么疼了。他不知道是他长大了耐打了,还是妹妹也知道心疼他了。 自从进入部队后,他是真的知道他曾经是多么混帐的一个人了。 他一点一点地改掉自己的那些坏毛病,又一点一点地学习那些曾经不曾学过的东西。 他现在成了军官,他已经有了一个漂亮聪慧能干有本事的未婚妻,他不敢想像如果不是妹妹的出现,又用了那样的强硬手段,他还会不会有今天。 会不会就像前些天在街上见到的那些少年的玩伴,成为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混混...... 恩熙的后事,办得很低调。 她没有同学,没有朋友,除了翻译社的编辑,便只有尹家人参加了葬礼。 葬礼虽然冷清,可是每个参加葬礼的人,都难过的不能控制自己。 尤其是芯爱,她这些天一直在不停的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被换回来,是不是恩熙就不会死在无人的房间里了。 她早就应该发现不对劲的。如果她早一点,早一点...... 每个人都在自责着,都在伤感着。 可是已经逝去的生命,又怎么可能因为这份难过而挽回呢。 伤心,悲痛,不舍,这些不过是让逝者走的更加不安心罢了。 ...... 当葬礼结束,初秋的泠风吹过时,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又一次回头看着墓碑上的相片。 女孩甜美双带着一丝的笑容 秋风瑟瑟,伊人已逝...... 第207章 第二百零七章 白老爹就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可是到了厨房后,却发现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毕竟他闺女还没说他们哪天出发离开这里呢。现在也更没有办法打包装箱了。 不过老白爹这人吧,向来勤快。所以这会儿子便坐在了厨房的那把小凳子处,开始剥蒜皮。 “老爹,全都剥掉吗?”香绮见此,便蹲在一旁跟着一起剥。 这年头的蒜,都是编成一个大辫子卖的。那么一大辫子的蒜,粗粗看下去就有好几十头。虽然白老爹身边的蒜辫子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但是也不少。 “嗯,正好咱们家还有个坛子是空的,回头将蒜都剥好了,装在那里面,你呤霜姐做饭的时候,也省事些。”蒜这东西可是好玩意,每顿吃一些,可以解毒,还能治水土不服呢。父女俩走南闯北的,顿顿饭都要吃一些的。 虽然吃了嘴里有味,不过那也不是坏事。没熏着他们父女俩就行了呗,那些想让靠上来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熏死活该! 这个午后,听了白老爹说了这么多,香绮尤为羡慕被白老爹捧在手心里的白呤霜。不过她也明白,个人有个人的命。她的命其实比呤霜姐好太多了。 至少她前面十五年都是好好的,她娘活着的时候,也是心疼她的。 香绮又帮着白老爹剥了几头蒜后,便去井边打水洗衣服了。 白老爹换下来的,还有自己和呤霜姐换下来的衣服这个时候洗了,下午太阳一晒,晚上睡觉前就能干透。 洗衣服的时候,正好林琳也起身了。看到香绮轮着个大粗棍子就要向那衣服盆里砸,林琳连忙拦了下来。 “很不必如此,好好的衣服很不用这般洗,你只将衣服分着颜色浅重泡在皂水里,然后在里面稍稍放些盐,泡上两刻钟,慢慢揉搓便干净了。” 古代这种洗衣服的方法,林琳一直以为那是在破坏衣服的经纬度,这样洗过的衣服,经纬度就会变得很脆,很容易破损。 而且古代油少,灰大,衣服真的没有必要这么洗。 香绮见到林琳,本能的就有些个胆怯,于是咽了咽口水,连忙放下洗衣服用的棍子。 林琳看了一眼犹如受惊小兔子样的小姑娘,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看了一眼天色,发现无所事事的时候,时间过得非常的慢。 “我出去走走,你们留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尤其是香绮。”他们所居住的这个角落,林琳已经施了几个保护魔咒,所以并不担心他们在这里会也什么意外。 刚走出去,林琳又想到了什么,然后转头对白老爹说道,“爹,咱们明天就出城,一路先往通州那里去。咱们往那边走,生活会更有着落。”离开京城后,外面的物价也能低一些。 白老爹又叮嘱了林琳几句,这才看着林琳出了客栈的门。林琳走后,白老爹便又坐了下来,寻思干干这个,若是寻思干干那个。 最后发现除了几件衣服外,就是厨房的家伙式需要打包,可那些还要有两顿饭用呢。 于是便搬了个小凳子,拿着小坛子,坐在井边一边和香绮说着话,一边剥蒜皮。 两人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倒真的有几分父女的模样。这一刻的香绮是希望林琳晚一些回来,或是...... ...... 而林琳呢,在走出客栈后,便问了几个人,顺利地走到了一处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宅子前。 听说这里就是纪小岚的阅微草堂。 林琳在门外站了站,并未进去。对于这人的学问还有写的字什么的,也许在后世会卖出个天价,可是多大的价钱还能比康熙的字要值钱? 她手里不但有康熙的字,还有雍正的字,孝庄的字,就连顺治的也有几幅呢,所以进不进去讨幅字,对于林琳来说,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对于纪晓岚,在林琳这里还没有和珅来的有印象。至少和珅帮了她一个大忙。让她在收集财富的时候,根本不用东奔西走。 看过了这里,这会没啥事,林琳便想要去弄辆驴车回来,大包小裹,再背着乐器靠着双脚走路,她可不想吃那份苦。 而且说实话,她这容貌也实在是太出众了一些。而且还是偏向那种菟丝花一般的柔弱相,虽然今天早上照镜子时,无论是脸上还是身上都出现了一些强势的气质,可那也不会让一些胆大包天的人当回事的。 香绮这孩子,也是样貌清秀,虽然才十五岁,可是以这个时代来说,却是最好的年华。 一个小老头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步行出城去,这一路肯定不太平。所以林琳想着弄一辆驴车,然后在车身上弄上恶意驱逐咒,忽略咒,想来倒也能平安一些。 而且白老爹的年岁以高,有辆车代步,也能轻快一些。 想罢林琳便直奔京城的一处车马行而去。 她毕竟是从康熙末年来到的这里,就算过去几十年,京城中的一些地方,对她来说也并不陌生。 在车马行买了一只年纪正好的毛驴,然后又在那里廉价买了一辆破败不堪的车。 林琳看着这辆破败的车,心中非常满意。就应该是这样的。 外面破一些,里面弄得干净舒服一些,是最适合她们一家三口的车了。 将车套在驴身上,林琳便坐在了车沿边,赶驴车虽然有些技巧,可是这技巧确难不倒林琳,小心地赶着驴车慢慢地离开了。 刚刚出了车马行不远,林琳便闪身进了车箱,将驴车内部进行了改装,里面不但被施了空间扩展,还改了一下内部结构。 里面弄出来了好几个可以收纳的箱子,之后家里的那些乐器便都可以装在里面。还有衣服,以及粮油锅具。 车上还有一个小桌子,那是林琳准备一家三口吃饭的东西。 那小桌子既可以固定在驴车里,又可以拿到驴车外面使用。 林琳是知道白老爹的,之前父女俩一路走南闯北,那是很少去住店的。毕竟住店的花费实在是太高了,所以这一回出京城,林琳也明白,他们这一路估计还是山林和破庙,也幸好现在的天气渐暖,而是越往外边走,天也会越来越暖。 王府的嫡出格格,竟然要过这样的日子,也真是会投胎却不会选父母呀。 买了驴和车以后,林琳又去了集市,仔细地看了看集市上卖的吃食用品。 他们父女俩包括香绮在内,用的都是客栈的铺盖,所以她今天至少要买三床被褥才行呢。 还要买一些干粮,还有雨布。出了京城往南走,下雨的时候就会有很多,虽然驴车里是不怕被雨淋,但是她还是要准备一些,以防万一。 然后林琳杂七杂八,见到什么就买了些什么。也幸好她买的时候,便装进了驴车的车箱收纳箱里,不然呀,估计整个车都杂七.八糟的让她装满了。 等到林琳赶着马车回到客栈的时候,白老爹都惊了。这得花多少钱呀这是? 随便说了个借口又表现出一副累极的样子才打发了白老爹,然后林琳告诉正在做晚饭的香绮一声,让她将一些明天早上不用的厨房用具都搬到车上去,她们明天吃过早饭就出发。 香绮一听这话,便连忙问别明早上吃什么。 林琳倒没有点单,而是让她看着办吧。若是实在拿不定主意,可以去问问老白爹。 香绮听了点点头,表示明白。之后林琳便回了房间。 用过晚饭,三人说了两句话,林琳便让香绮洗漱休息。 待到月中上梢,林琳悄悄地起身,先是点了住在她房里的香绮的穴道,然后换上衣服,又去了白老爹的房间...... 出了房门,又对着房间施了一个魔咒后,林琳才幻影移行到了皇城脚下。 到了皇城脚下,林琳披上了一件魔法斗篷,便拿出魔法扫把飞了进去。 一路飞到了后宫,然后当看到有人在巡视时,悄悄地绑了一个,问清楚了兰馨公主的住处,便抹去了那人的记忆,一路向着兰馨公主的宫室飞了过去。 到了那里,兰馨公主早已就寝。林琳穿着隐身斗篷一路畅通无阻地走到了内室,然后轻轻地打开帘帐,对着里面的人轻轻地点了睡穴。 然后拉开兰馨公主的寝衣,在她的肩膀上落下了一个梅花烙印,大小形状与当初她身上的一般无二。 将来如果有一天,自己的那位便宜额娘看到了这个纹身,会不会很纠结。一边是自己当成救命稻草的儿子,一个是自己亏欠多年的‘亲生女儿’...... 宫中贵女的睡觉姿态都是从小到大经过矫正的,所以林琳为兰馨公主整理好衣服后,又将姿势摆了摆,又将之前挡的严实的床帐又恢复了来时的样子,这才算是彻底地完事。 说来要不是这兰馨不属于正经的公主,又没有什么母妃,林琳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外,其他的一些宫殿她还是知道的。 想到那位有名的令妃,林琳又好奇了。于是顺着曾经的那点在宫里走动的记忆,去了一回延禧宫。 延禧宫外,林琳并没有看到御驾在此的样子,于是轻轻一跳便跳了进去。 不过跳进去的时候,竟然发现这位美好到不行不行的娘娘不但还没有睡,她竟然还在一位漂亮的宫女身上练刺绣。 ...果然够美好。 看着那宫女的惨样,林琳并没有做什么。既然进了宫,那么生死就已经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了。 那宫女的容貌以及穿着打扮,林琳用脚后跟想,都能知道她是犯了什么事。 背主的奴才遇上了外表温柔,内里却心狠手辣的主子,也是她的命数了。 唉,她不知道她家主子就是这么上位的吗?所以也最忌讳有人模仿了吗? 想到这里,林琳看了一眼令妃,一个剑气刺入她的小腹之中。 以现在的时间来算,这位令妃还没有怀上十五阿哥,既然如此,那也就别怀了,生产多痛苦呀,这份苦还是别吃了。 嘉庆这辈子干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便是打倒了和珅。而和珅的家财今夜之后就会严重的缩水,那这位皇帝还是不要留下来了。 毕竟将来再生个儿子,儿子的儿子再娶个垂帘听政的媳妇。那还不如不了。 林琳非常的想知道,如果没有了嘉庆,而令妃又不能生了,那乾隆会把皇位留给谁? 林琳那早就扭曲的是非观此时是真的发挥了一下余热,令妃只觉得下腹一阵刺疼,然后便没有了感觉,看了一眼手中的针,皱眉想了想,然后挥了挥手,让人将这个准备爬龙床的宫女丢到辛者库去。 令妃之前便中过毒,那还是孝贤活着的时候给她下的。只因为孝贤觉得她的身份过于卑贱,‘不适合’产下龙种。 令妃虽然知道,可是在侍候人洗脚的宫女与爬上龙床就能得封贵人之间,她还是选择了后者。 因为她相信以自家在内务府的人脉,一个不能生育的毒早晚有解的一天。 孝贤死后,这毒倒是渐渐的解了开来,可她却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又给了她一下。 这种创伤,那是治不好的了。 离开了延禧宫,林琳后去了继后乌拉那拉氏的宫里。 提起这个乌拉那拉氏,林琳想这也算得上是她的孙女辈了吧。 虽然没见过,也没啥感情,可是就冲着这个姓,也让她亲近。虽然转念一想,这也许是费扬古跟着别的女人的血脉这一点让她有些个不高兴。可毕竟林琳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想事情的时候,自然是怎么会样自己舒服就怎么想了。 既然‘想’明白了,总要留下一点好东西给她的。 于是林琳将华夏近代史以及乾隆一生起居注都用魔法刻在了这位继后与皇十二阿哥的脑子里。 但愿这娘俩有些作为吧。 至于娘俩醒过来后的反应,林琳却是顾不得了。 做完这些,林琳便离开了皇宫。 离开皇宫后,林琳又去了一趟衙门,在管理户籍的那边屋子里找到了香绮父亲的名册,然后按着相关户籍给动了几分手脚,之后林琳又拿着在官府做过登记的写着香绮名字的卖身契约。 之后林琳也就没有再做什么,而是一个转身,便一个幻影移行去了和珅的府邸...... ......她白天路过这家后院,特意在门口踩过点的。 好家伙,果然是豪门大户呀。 和珅家是真的很有钱呀,林琳里外的忙活,也忙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是拔了和珅九只牛的大部分毛。 ...... 终于在快天亮的时候,才回到了白家暂居的客栈。 躺在床上直了直腰,林琳准备小睡半个时辰便起床。 今天晚上真的是太累,太累了。 早饭后,白老爹去退房,林琳迎接店小二的检查。 待退了押金,一家三口便赶着驴车出了京城。 一直盯着林琳一行人的多隆府下人,见到三人出了城门外,便急急地回到府中给吓破胆的多隆报信。 多隆不相信林琳会就这样走了,这一定是有什么阴谋,毕竟她勒索的小庄子还没有拿到手呢。 多隆百思不得其解,但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将那张小庄子的地契放在了身边。 果然没过两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林琳趁夜摸黑去了多隆的家里,将本来已经睡着的多隆摇了起来,折腾了一番后,林琳心满意足地拿着地契离开。 不过离开的林琳却并没有真的离开京城,而是又去了硕亲王府,将那张地契放到了二阿哥皓祥的房间里。 对于皓祥这个人,林琳是非常的厌恶的。 为了一句话,就毁了人家小女孩的清白。 这个时代的女人对于清白的看重那就是比性命还要重上七分的。 小姑娘没了清白,跳了湖寻了短。这也没让皓祥有一丝的悔过之心,不但没有,在亲生母亲替他顶罪的时候,竟然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被人压走。 这是什么畜生呀。 小姑娘是有些个天真,想要攀高枝。可是这也不能成为让她去死的罪过呀。 是,他是没让小姑娘去死,可是那样之后,小姑娘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吗? 没有了,不是吗? 在内务府挂名后,清白却没了,自己不死,一但被发现不但让父母跟着蒙羞,有甚者还会牵连家中双亲。 于是林琳便想着将这个地契送给皓祥。 只要皓祥拿了地契便会有所作为,那多隆找不到她们,又不敢惹她的时候,皓祥的出现正是时候...... 第一章 =18 第二百零八章 虽然皓祥算得上是她这副身体的亲弟弟了,可是这个弟弟却让她觉得还不如没有呢。 虽然不是主角,可也不能死劲的作吧。 庶出是谁能选择的吗?庶出也是要分人家的,好不好? 侧福晋是真心愿意给硕亲王这么一个二百五当小的吗?她要是出身好一点,也许就真的进宫去博富贵了呢。 天天的怨天由人,可是也不想想自己得到了多少了。 庶出却也是王府的二少爷,锦衣玉食没有受过一点的苦。可是嫡出的姐姐呢。风餐露宿,卖唱陪笑的过了二十年呀。 若是有的选择,他是想做平民的嫡出还是王府的庶出呢? 答案显而易见吧。 不是林琳站着说话不腰疼,实在是这丫的脑子进水抽的不行。 嫡妻与侧室,嫡子与庶出之间那是不可协调的矛盾,但是生你养你的亲娘总不会跟你有什么矛盾吧。 想到原著中那般对待自己亲生母亲的皓祥,林琳都想将他丢到山窝窝里去劳动改造一番了。或是送到哪个欲求不满的风流寡妇的床上...... 让多隆和皓祥相爱相杀去,也让能她解解气。 做完这一切,林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去见一见这一世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子便真的离开了。 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而且又不是她从心里认可的父母,见他们做什么呢。 若说要认可,那这个世上,也就只有白老爹让林琳觉得温暖了。对她这白捡来的闺女,是真心好呀。 她虽然是非观已经有了一定的扭曲,但是在面对白老爹的时候,却是一片赤诚。 而此时的白家一家三口已经走到哪里了呢? 这几天,白老爹白天走官路,晚上就近找些破庙过夜,一行三人早就过了通州,正在向廊坊行进。 本来是想要留在通州的,但是后来林琳改变主意了,于是一家三口另两个都听她的来到了廊坊。 廊坊是个好地方,至少林琳是这么认为。离京城不远,离天津口也近。南面有沧州,西边还连着保定。既不偏僻也不落后,在这样的地方,找个小山村过日子正经是理想之所。 来到廊坊的当天夜里,一家人是睡在客栈的。而林琳回京城取地契的时间也是在这一天的夜里。 而第二天早上,差不多心事全了的林琳又将白老爹和香绮留在客栈独自一人去了牙行,在那里林琳用心挑了一个十亩地的小庄子。 小庄子位于廊坊乡下,离廊坊县城什么的都要有段距离。若是赶车,来回也要四个时辰。 之后和牙行的人去看地,看庄子,然后签下契约,正式走了过户手续。当一切手续都办好的时候,这小一天也已经过去了。 房子是放在白老爹名下的,这是林琳一早就想好的事情。 她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总有些不踏实之感,所以就想尽办法给白老爹最好的安排。 房子便是其一。 当然还有一些傍身的银子,她日常无事给他做的一年四季几套衣袍,还有白老爹平时爱喝上两杯的土烧酒,上好的腊肉,野山参,家常药材...... 林琳回到客栈,将那张红契约递给了白老爹,“爹,这个是红契约,就算是丢了,也不怕的。十亩地的庄子,正好有一座四间房的农家院子,咱们就搬到那里去住。还有这十亩地,租凭出了八亩,还有两亩地是自留地的,回头用咱家的毛驴将地啃一啃,今年还能种些什么,还有爹,这是香绮的卖身契,您老也收好了......” 林琳当初买毛驴的时候,就想过种地的时候也需要它出力了。还有就是她买的是一头母驴...... 一家人又在客栈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退了房,便赶着驴车去了那座农家院。 因为一路行来,林琳早就把过日子的东西备齐了,所以到了农家院也不过是简单的打扫一番,再稍微添置一些东西就可以过日子了。 种地用的家伙式,虽然林琳她们没有买,不过只要林琳在,就总会有不需要花钱的东西不是吗? 这期间,白老爹跟本就是个呆不住的,到了农家院,只是吃过了午饭,便牵着毛驴出去了。 一边想着那两亩地这个时候种些什么,一边拿着眼睛偷瞄别人是怎么种地的。 要知道种地这种活,白老爹自来就不是科班生。 而香绮呢,却是着实勤快,里外里的打扫归置,中途还拿着个茶壶抢着去给白老爹送了回水。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白捡来的丫头真心不错。 不过数日,一家三口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林琳为了让白老爹更好的融入这个地方,农闲的时候,还让识字的白老爹教导这附近的蒙童认几个字。 闲来打发时间,还可以让白老爹的晚年时光不会总是思念亡妻。 然后久而久之,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爷老头们也会溜达溜达到了白家的院门前树下,下上几盘棋或是听白老爹拉个曲什么的。 林琳会做人,手上也散慢,天暖和的时候,林琳就在院门口支个大茶炉子,烧上一壶茶水,那些个在门口溜达的老头老太们,在树下乘着凉,还可以喝着茶水,自然是高兴的。 赶集时买的几分钱一大包的茶叶面子,不花钱的井水,还有乡下随处可见的柴火,一天下来也不过是不到一文钱的茶叶面子罢了。可是这些人却对外来的白家都有了亲近之意。 倒不是为了占这点便宜,而是冲着白家这般的作态。 这样的日子,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岁月静好了。 硕亲王府皓帧贝勒迎娶当朝兰公主,以及硕亲王府与多隆家里交恶这件事情,在这遥远的山村就像是遥不可及的事情。等到消息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两年后了。 至于京城和府派出来的,天南地北找盗匪的人,就更没有打扰过林琳三人的生活。 毕竟谁也没有想过拿着和家将近半个国库的财产的人会在这个地方过着农家女的生活。 .......................................................................... “我怎么又回到这里了?”林琳记得前一天晚上,还和白老爹与香绮有说有笑的,怎么不过是睡了一觉,自己就到了这里。 看着面前仙音清乐,烟雾了了的样子,林琳非常的不想吐槽,可是心里却是在极快地刷着屏。 难道这神仙呆的地方就一定要弄成这个样子吗?又是烟又是雾的。 对于自家小徒弟脑补的功力,骊山老姆是深知的,可是看到这么多世过去了,仍是还有些个自以为是,天真到极点的小徒弟,骊山老姆是真的无语了。 骊山老姆叹了口气,挥了挥衣袖,在自家小徒弟的面前弄出了一道水幕,而那上面正在上演的便是林琳为什么会突然来此的原因。 原来是她们一行三人到了廊坊后,便如林琳所愿的安定了下来。日子过好了,白老爹也有了舒缓的心情,平时看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好儿郎,以及家常喝点小酒什么的。 这一喝就喝出了点事由,香绮一直羡慕林琳有个白老爹,可当时也只是觉得那是人家的亲爹,自然会对她好。可是白老爹有一天在亡妻的忌日时,喝了点酒,不小心就说了些当年的往事。 香绮正好去添炭火,便听到了一些她以为的,就连林琳都不知道的事情真相。 这之后,香绮的心里就发生了点变化,尤其是林琳虽然让她看到了卖身契,但是对外总说她是白家的养女这种养大了她的心的话。 林琳是可怜同情这个女孩的,所以想要给她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去嫁人。 毕竟将来这个姑娘嫁了人,林琳是也会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照应一番的。 可是却没有想到她的这一番心思就这么被人利用了。 那一夜数九寒冬,香绮给她的房间里添了炭火后,林琳也没当回事,便收拾洗漱睡了下去。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香绮离开她的房间时,将开着一条缝的窗户关了严实。 ...... 看到这里,林琳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心中也头一次有了些茫然。 这就是人性吗? 她对她还不够好吗? 虽然当初是以丫环的身份留在身边的,可是她也没有真的让她干丫环的活计呀。 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而自己呢,也会偶尔做些饭,然后做绣活卖绣品,喂家里的鸡鸭,然后和她一起侍候家里的菜园子...... 她知道,她脾气并不好。她也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多么细心的人。可是对这个半路捡回来的女孩却是用了心的。 她还为她准备了一套帐子当嫁妆...... “师傅,后来呢?白老爹如何了?”半晌林琳才压下心中的那股子对人性的失望,问了一下自己暂时非常关心的问题。 骊山老姆看着明知道那只是一个故事,却还是痴性不改的小徒弟摇了摇头。 然后又挥了挥水幕,那水幕之上便出现了林琳去后,先看到了白老爹伤心欲绝的样子,转过来的下一幕便是香绮寸步不离侍候在旁的样子。 看到这里,林琳倒也不想再看了。 就算是她对自己没有一分真心,但是只要她对白老爹还有一分真心,也不枉自己救她一场了。 可是心里还是好不甘。 农夫与蛇吗? 是似知道小徒弟在想什么,骊山老姆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个性子倒底是像谁呢? “你之前让那白老爹教导蒙童启蒙,倒也结了几分善缘,这一生算是善了了,你也不必再多想了。”顿了顿,继续又说道, “你已经收集到了十七颗佛珠,如今天还差最后一颗了。下一个世界里,有一份属于你的情缘。你们本有三世情缘,如今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用些心,将来有你的好处。” 那位可是肉身成圣的大能,将来小徒弟还需要他的庇护呢。不然就这副性子,还是要吃亏的。 想到那位被小徒弟救回去的香绮,骊山老姆倒是觉得这一招恩将仇报却是个好的,至少也是给小徒弟上了一回生动的课。 听到这里林琳有些个诧异,不禁回问自家便宜师傅,“不是说建国,呃,修行之人不让谈恋爱的吗?” “人与妖,妖与仙,仙与人,这种跨过种族的倒是一直不被看好。不过你也应该知道,很多的事情,都是对人不对事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那些清规戒律谁又会放在眼里。男女之间,本就是阴阳调和之事。既与人无忧,管他是谁呢。若真不许,当年王母也不必一起上天来,直接留在人间喂猪了。”记得当初这家人飞升时,是真的应了那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中老小都跟了来,唯有一只出门闲逛的老母猪被遗落在了民间。 林琳:“......”师傅说话可真的是够刻薄的。怪不得自己脾气不好呢,原来都是有原由的。 这骊山老姆还总说自家小徒弟的性格不知像谁,可是看她现在说话的语气神态以及思维,倒是跟她的好徒弟一模一样。 当然也许就是这份一样,所以骊山老姆也就更加的疼惜自己的小徒弟。 谁让她的小徒弟就是太任性,太单纯,太善良,太不解世事了呢。 “所以那些你且不用理会,行止随心便可。” “原来还可以是这样的呀。”林琳突然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果然是她大华夏的地盘。 就连神仙也是不能免俗的欺软怕硬。 “那师傅,他叫啥名?长啥样呀?要是太对不起观众,师傅我能不能申请换一个?”既然这位让师傅特特提了出来,那必是对自己有好处的。 所以也别矫情,遇到了就抓紧下手,别让他跑了。不过要是长的太磕碜,那还是要申请申请的。 骊山老姆听到小徒弟不着调的话,抽了抽嘴角,然后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那是你想换就换的?天蓬元帅长的富态,你要不要去试一试?得了,为师也懒得跟你胡扯了。这人是谁,你见到他后,就知道了。” “噢。”一见到他,就知道是他,难道还能是个熟人不成? 看到小弟子还是一身的寝衣,骊山老姆向她一点,放在空间小屋的衣服便一件一件自动套在了她的身上。 那套林琳非常喜欢的紫红色绣花长款龙战袍,被穿在了里面。下着一双精巧的白色长靴子,外面又是一件软猬甲。 骊山老姆一直盯着自家小徒弟,自然知道她的穿衣喜好,一身按着她喜欢的样子做的打扮,倒是真的让小徒弟喜欢。 然后小徒弟又摇了摇散在肩后的长发,示意让自家师傅再挥挥衣袖。 神仙手段,果然是了得呢。这比用魔法好像还要更方便一些。 骊山老姆最喜欢看到小徒弟亲近地对自己撒娇,自然愿意哄着她。 骊山老姆弹了弹手指,然后一条有着七彩光芒两条系铃铛的彩带便自她的衣袖中飞了出来,直直地朝着林琳而去。 知道自家师傅不会伤害她,所以林琳并未躲闪,而是笑弯了嘴角等着那彩带施为。 那条彩带自动地爬到了林琳的头上,然后像是有灵识一般的左右在发间穿梭。 少时,不过几息之间,那条彩带便将林琳的头发梳好了。 “这是七彩清音铃,是你刚刚学会练器时自己祭练的法器。不过是保持清洁和自动梳妆的功效,后来你嫌弃它俗气,再不肯带着她。倒是留在了你的居所。千帆过尽,此时你且先用着吧。” 林琳的头发被彩带精巧梳成一条麻花辫子,歪歪的垂在一侧胸前,林琳看着尾梢的那两只铃铛,带着几丝透明的玲珑样子,倒也小巧可爱。 “那两只铃铛,算了,且不提它了。这一回便是轮回的最后一站了。若是你顺利拿到佛珠,待你拿到佛珠之时,便会被传送到当初你与那七仙女下凡之时。在那之前,师傅是无法再对你叮嘱什么了。你且切记,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师傅放心吧,徒儿知道如何做,定不负师傅这一番苦心。”虽是如此说,但是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忐忑。事情若真的回到了最初,她虽然这一回带脑子回去了,可是别人也不是傻子呀。真的能逃得过去吗? 骊山老姆看到小徒弟又一副神游天际的样子,摇了摇头,挥着衣袖将小徒弟送到了那个时空。 骊山老姆是专了个漏洞,这才有机会将小徒弟叫过来说了几句话,也因此,林琳此时的身体仍然是白呤霜的那一副。 在打发走了小徒弟后,骊山老姆就又开始担心起来。她倒是不怕小徒弟收集不到最后一颗佛珠,她怕的是小徒弟能不能顺利结成良缘。 ...她这小徒弟着实矫情了一些,还任性了一些。 ...... 突然出现在四目荒凉的地方,林琳还有些个不适应。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时辰,然后又确定了一下方向,林琳考虑了再三,也没有决定好要往哪个方向走。 这一次怎么就被弄到了荒郊野外了呢。 还有看这么大一片土地,野生野长的样子,林琳除了心里肯定这里一定不是现代以外,就真的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空了。 在现代,很多的地方都被开发的差不多了。这么一块地方,不是建了楼,就是修了工厂,哪里可能让他这么消停地呆着。 向远处看了看,竟然看到原来一直在耳边响过的流水声,并不是什么小溪水,而是一条挺宽的大河。 那上面还有一座桥,林琳眯着眼睛细细地看了看了那桥,隐约发现那上面好像刻了字。 心下一动,抬脚便朝着那桥走了过去。 林琳虽然是用着白呤霜的那副看起来柔弱可怜的小白花身子,但是手上的功夫却是一点不掺假的。 运起轻功,几个点跃,便到了那桥的桥头处。 抬眼向桥身看去,三个大字赫然刻在上面。 当阳桥。 林琳歪着头站在那里想了想记忆里有关这个名字的桥都有哪些出处。 武松打虎喝酒的地方是...景阳冈。 张飞吓死人的地方,好像就是当阳桥。 不过古代也没有专利,谁知道是哪个当阳桥呢,若是她记忆里的那个的话,也挺好。 看到这桥这个样子,林琳也分析不出现在的具体年代。不过若这真的是那个什么当阳桥,这目所及处便是长坂坡了。 师傅说的那人,会在哪里呢?是桥这边,还是桥那边呢? 师姐当初有个断桥,难道自己现在就有个当阳桥? 若不然,师傅又为什么会将自己送到这里呢? 不对,不是师傅送自己来到这里的,师傅只是掐算出她的这一世会有个姻缘,而具体会落在什么位置,并不是师傅可以控制的。 “将军,你看,前面仿佛有个女人立在那里似是要寻短见。” 第209章 第二百零九章 寻短见? 林琳僵硬的转了转脑袋,然后左右四望一回,发现这附近除了她以外,就只有不远处的那一支骑兵。 看来听力太好,有的时候也真的是一种负担呀! 为首那人跨.下一匹白马,领先众人半个马身,而包括这个骑白马的人在内,人人皆穿着盔甲,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其实当这队骑兵自远处跑过来时,林琳便知道了,只是她虽然有些着急知道此处时间地点,但也不愿意去招惹一些当兵的。 不是她招惹不起,而是不愿意再起波折。 自古女人都是被人轻待的,在没有亮出獠牙前,谁会真的重视起身边的女人呢。 同样一件事情,男人做了和女人做了,给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两个业务员在办公室打电话,上司看到男员工打电话,会以为人家是在联络客户。而上司看到女员工打电话时,印象便洽洽相反了。 所以说就算是在现代,天天讲究男女平等,可是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在发生着,何况是在这‘忘恩负义’的古代了。 如何说他们忘思负义,不过是他们对女人的心态。 孝顺不等于尊重。被人十月怀胎历经辛苦生下来,然后又是几年血肉喂乳,可最后却还是看不到女人对人类社会的付出,反而如父辈一般打压女人的地位。 其实相较于现代社会的女性,古代女人也算是幸福的了。毕竟社会依然不公平,可是女性的付出却比那个时候要多得多。 话回当下,对于这古代,对于荒郊野外,林琳还是不想要去试探这帮当兵之人的素质的。 林琳记得在很久以前,她也是在古代生活,当时就是碰到了一支散兵,那个时候林琳并不会武功,也知道要保护自己,低调的生活,可是最终人家以她单身女人好欺负为由,将她团团围住...... 当时若不是天已经暗了下来,路上的行人见此都纷纷避开,当做视而不见,林琳也不会大胆的在那样多的人面前,直接进入了空间小屋。 通过空间小屋向外看的镜子,林琳看到那帮人都已为是碰见了鬼怪,然后一哄而散。 看到这里,林琳才浑身脱力的坐在地上。 她是真的不敢想像若是没有空间小屋,她会遭遇何等样的灾难。 有的时候想想,那些军中的军妓真的只是罪犯家眷吗? 所以在那之后,林琳更是深居简出。 就连出门买个粮食,都是能托邻居帮忙稍带就决不出门去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了第一世的那个国民好邻居。 那真的是个好人,平时帮忙买米买面的,就连她们家的房子有些轻微漏雨,都是他们家收拾房子时,顺手帮忙修善好的...... 话说回来,因为总总原因,林琳很不愿意和这些当兵的打交道,于是见到了,也只当没有见过,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说成了寻短见。 转过头看向那支骑兵,想要看看说话之人倒底是个什么模样时,林琳就愣在了当下。 待那领头之人走近,林琳先是微微瞪大了眼睛,然后又慢慢地眯了起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 可怎么会是他呢?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眯着眼睛笑了。 原以为投胎应该是个技术活,看那位天蓬元帅便可以知晓一二。可是看着眼前的人,林琳又觉得投胎也不是那么难。 多谢师傅,多谢各路神佛,天蓬元帅天上地下一个就够了。 林琳这个时候还没有恢复多少记忆,所以并不知道每次她以前在天宫时每每看到天蓬元帅,就想到了红烧蹄膀,酱烧大排,九转大肠等一系列原材料为猪的食物,之后便两眼冒着绿光看着人家曾经的天蓬元帅后来的净坛使者。 这时常让玉帝一家以及月宫的众位嫦娥们以为林琳审美异常心慕猪八戒呢。 不然来这里之前做为师傅的骊山老姆也不会如此打趣自家徒弟了。 话说,天上还真的没有猪肉可吃呢。也不知道将来回到天宫,林琳能不能习惯。 此时并非战时,于是这位平时严谨的将军倒也有闲暇问着桥边的陌生女子,说来,连他也不相信,他铁石不可撼动的心肠竟然会对面前独立风中之人,起了一丝恻隐之心,“娘子因何独自一人立于河畔?”是真的有什么事情过不去,想要寻了短见吗? 林琳看着面前的男人目不转睛,及至听到那男人用着她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话语问着自己时,林琳才恍然大悟一般醒过来。 她不是当初的她,而他也不是...他。 原来他们真的有缘份,原来祈求上苍真的会降下怜惜。若是早知道真的会灵验,她就世世都祈祷一回了。 不过听到这人话中的娘子一词,林琳心中着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这称呼,实在是让人联想颇多呀。 ...当年成亲后,床榻之间,意乱情迷之时,他也会这么叫她。若是她也回叫他一声‘夫君’,这人的热情总能点燃一整夜...... “因四处游走,不想竟迷了方向。立于此,不过是思前路何去何从。”林琳想了想,实在是不知道要按着什么语调来说现在的情况。不过倒也说明白了,她真的不是站在这里准备跳河的。 “娘子何地人士?”单身女人四游走?这倒是有些可疑之处。压下心中的那一丝恻隐之心,赵云有些怀疑地问道。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答道,“长安以东四十里外骊山第二个峰头。” “长安?”赵云听此,眉峰不觉皱了起来。 “嗯,长安骊山。”师傅是骊山老姆,她家也应该算是在那里的吧。 “娘子孤身一人来此?”此处距离长安可谓是千里迢迢了。她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子又是如何孤身一人平安来此的呢。 面前女子的长相,隐隐让赵云有些吃惊。 这副长相,竟是毫不逊色当初他偶然一见的貂蝉。 那女子虽失小节,却也是忠臣之心。只是面前这个不知来历的女子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又是一个...貂蝉不成? 想到这里赵云的眼神便隐隐带出了一丝暗光。 白呤霜的脸再怎么样好看也不可能有貂蝉好看,不过是赵云心理使然罢了。虽然他此时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就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漂亮的不像话。 其实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赵云都觉得自家媳妇那么漂亮,竟然没有人夸一句,心里总有些不郁。 老王的瓜呀...... 林琳那一世对这人可谓是熟悉之极,可是这一世,这人的性格竟然比那一世还要强硬许多,一时间感觉到不同的林琳,也有了些茫然。不过这人的话,林琳还是答了的。 “家中只余我一人,便四处游历一番,以增长见识。” “娘子来时,那曹贼可有何异动?”赵云闻言,竟又问了这么一句以做试探。 林琳泛了泛眼,怀疑自己耳朵可能出错了一般。“呃...,将军说谁?” “曹贼,曹孟德,曹丞相。”赵云说这话时,眼睛是一泛也不泛地盯着林琳瞧,似是要将人看出个窟窿一般。 她来的时候曹操有什么异动? 刚刚这冤家说的可是这个意思? 她来的时候,曹操坟都找不到了,她上哪知道异动去?难道是问她曹操有没有诈尸不成? 不过当年看科学探索的时候,好像有曹姓后人寻根什么的。可是问她这个做什么?跟她有嘛关系呢?她家也不姓曹呀。 咦,不对,不对。 林琳低头琢摸,然后猛然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当阳桥,然后又看了一眼这不大不小至少她肉眼望不到边的平原,最后才慢慢转过头来看着面前一身盔甲的冤家,咽了咽口水,张口问他今年是哪一年? 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这一回赵云皱的眉头隔着头盔,林琳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她也很想皱眉的呀,若不是大笑或是皱眉会在脸上留下岁月痕迹,她也不会这么淡定的好不好? “建安十三年。” 林琳听到这个年号,当场抽了抽嘴角。 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就是在建安十三年。这个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有讲过。 可是建安十三年,是公元多少年来着?嗯,先别管公元不公元了,她还是再想想建安十三年都发生了什么? 好像是曹操当着丞相,然后同年七月,曹操南征荆州,还有就是刘备带着家小逃出新野,小破树林假摔儿子收买人心...... 还有什么呢? 好像还有那什么赵云单骑救主,推刘备媳妇下井? 咦,好像是哪里不对的样子...... 唉,早知道当初就好好学学历史了。真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林琳心中决定别的先不管了,等到有时间一定要先回空间小屋把三国演义看一遍。 咱不打没准备的仗。 林琳一时想不起来,便也不想多想,不过这冤家竟然叫曹操为‘曹贼’,那一定是曹操的敌对方了。 这里是当阳桥,离樊城和新野都不远。对了,对了,好像离夏口与江夏也不远矣。 那么她家的这头倔驴又是在谁的麾下呢? 想到就问,林琳也没客气直言问了出来。“敢问将军名讳?” 面前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让赵云不停的皱眉,现在听到她这么问,也没有多想,便道,“常山赵子龙。” 林琳听了眼睛又一次微微瞪了起来,这一世,他竟然是他。 以前小的时候,人们都说扶不起的阿斗,林琳一直以为就是在长坂坡突围时被赵云又抱又跌,然后又被亲爹摔了一下弄坏了脑子。 又来年纪渐大了,学了历史也就知道人家阿斗一点都不傻,不但不傻,还是真正大智若愚的人。那个时候才知道冤枉了赵云。 却没有想到她们之间的缘份竟然早早就注定了下来。 三世情缘,倒底是谁欠了谁的呢? 师傅说,让自己珍惜这一世的情缘。 那这人既然是自己的人,自己又如何能够不抓劳他呢。 让他顶着这张脸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那她总有一种被背叛的即视感。不过看着这人这张脸,长得还是一如当初的俊朗,怪招蜂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媳妇呀? 还有就是...刚刚他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善呢。 “小女姓林,单名一个琳字,将军也可换小女牡丹。将军刚刚所提之事,小女并不知情。” 赵云眯了眯双眼,坐在马车仔细地打量了林琳的神色,然后轻声又问了一遍,“娘子不知情?” 林琳点头,她是真的不知情。不过也不能说什么都不知道。“敢问赵将军如今是几月?” “六月。”刚刚问是哪一年,现在又问是哪一月,此女难道又是想要岔开话题不成? 真是越看越可疑了。 “小女幼居长安城外,城中乱相丛生,从未入城。后又与家师云游四方,家师数日前弃小女而去,悲痛难忍,不辨方向,只随日出而行,日落而息。不知不觉间竟至此地。 至于刚刚赵将军所问之事,倒只是在路途之中偶然听人谈论,众人常云刘表病重,正是南下之机。曹操预于七月南征荆州,然其具体事宜,却非小女子可知晓的,还望将军见谅。” 赵云听到林琳如此说,心中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都能听说曹操七月南征荆州了,这还叫不知道。那什么才叫知道呢? 都这样了,怎么能不可疑。面前的人必须随身看管起来。 ...... 赵云还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有些个可疑,于是遂又问道,“既是如此,云便不再问,只娘子今欲可往?”可疑之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准备去新野小住数月,然后再去夏口,江夏走走,或是有船只往来再去东吴逛逛。只是如今盘缠用尽,正在发愁矣。” 去新野?难道真的是赤候也或是...另一个貂蝉?赵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娘子擅何事?” “女儿家之物,且不说事事精通,却也样样涉猎。男子之事,打猎,驯马也可为之。” 林琳还想说她还会打字翻译斗地主什么的,不过那些事情,估计她就是说了面前的人也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吧。 “说来也巧,我府上正巧缺一位侍女,娘子若愿意,可到云府上暂居以筹盘缠。”而他也好就地观察一下,这人倒底可不可疑。 赵云忽视了对面前女子的一抹熟悉之感,但是心中却还是起了疑云。 莫不是何地与之相见过?不然为何这般熟悉?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琳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然后便想行个礼调戏一下面前的人,可是刚刚要有所动作,却发现她还不知道这三国时女子是要如何行礼的。 尴尬死了,只是站在那里点头微笑。 稍后,赵云让身边的侍从让出一匹马来,林琳道谢后,飞身上马。 然后拉紧缰绳,转头看向赵云。 赵云早就被眼前的人惊艳住了。 刚刚流畅的上马姿势,以及身轻如燕的飘逸,都让赵云情不自禁地大声喝了一声,“好”。 林琳莞尔一笑,并不言语。 这才哪到哪呀,她还会骑扫把呢。 她的好,岂是一句好字便可以道得尽的。 男人,你可算是捡到了大便宜了。 待林琳上马,那位让出马匹的侍从也上了另一位侍从的马,赵云见此,扬起马鞭便飞驰而去。 林琳见此,也不甘落得太远,连挥数下马鞭,尾随赵云而去。 是他,真好。 能够再次与他相遇,真的是不能再好了。 是夜,在一处山野之地,赵云下令原地休息待天明再继续赶路。 林琳听了,也从马上跳了下来。 说真的,灰尘太大了,在这个时代骑马真的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林琳觉得骑马还是要去草原的。马蹄子舒服,人也舒服。 “喝些水吧。”赵云拿起水袋对着嘴大口喝了一口后,看着没有多少行李的林琳,有些不忍,便拿着水袋走了过去。 林琳扫了一眼所有人都差不多的水袋,再看了看其他人轮流用一个水袋喝水的样子,抽了抽嘴角,压根不想接过来。 自家老爷们的清白呀,就这么毁在了一帮糙汉子的手里。 幸好她在见到这些人之前在身上被了一个斜挎包,此时倒也有了理由。 “将军自用吧,我并不渴。”将包中的皮质软水袋拿了出来,在赵云面前晃了晃。 赵云看到那个样式金贵,做工精巧的水袋时,面上不显,心中对于林琳的来历就更为好奇了。 他跟随刘皇叔东征西战多年,什么物件没有见过。可是连一个水袋都做得这般精巧的,却是从来没有了。 还有那上面的花纹,也不曾见过。 林琳这个水袋是康熙年间的贡品,自然在做工上更加的美型了。...而且那个时候将这东西赏赐给林琳的意义也不是真的为了喝水用的。 “这水袋倒是好生精巧别致。”赵云无意识的坐到了林琳一旁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个时代的礼教看来有些近。摸了摸鼻子出声问道。 “嗯,家里一位亲戚孝敬的。将军若是喜欢?”林琳将水袋向赵云递了递,言下之意便是若是他喜欢就可以送给他。 赵云摇头并没有去接水袋,而是就着林琳抬起的手又仔细地扫了一眼那个水袋以及那只白嫩的手...... 这水袋便是在洛阳以及许都那些地方,也不见得会有。 他是见过公孙赞的家眷以及刘皇叔的家眷的,这种精巧东西也没见过她们用。 曹操挟持天子以令诸侯,所用物件比之皇帝还要奢靡几分。可面前的人随身之物竟比曹操还要奢华讲究,这来历想来也不会是曹操那贼派来的。 ...想到上下尊卑有别,可个倒是可以排除了。那除了曹操还会有谁呢? 林琳见赵云不接,便又放到了包里,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包用白纱布包着的肉干来。 素手打开,拿了一条递给赵云,之后自己也拿了一根用嘴叼着。最后再双手将肉干用布妥善包好放回了包里。 “正宗的...肉干,微微有些辣,将军尝尝。”将被自己含在嘴里的那截肉干咬下来,然后一边对着赵云推荐,一边自己解饿。 这是蒙古进献孝惠的的肉干,林琳一直喜欢,后来老了牙口不好了,倒是攒下来了不少放在空间里。 “娘子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能够投靠吗?云虽不济,倒还可派人一路相送。”赵云倒是不担心这肉干有毒,只不过吃人嘴软,赵云就势问了起来。 虽然不像是曹操派来的人,但还是身份不明。 “连年战乱不断,又有天灾肆虐,投靠谁都是寄人离下,何苦呢。我一个人又不是养活不了自己。再说来,将军不是给了一份能够挣到盘缠的活计吗?如此,又何必千里迢迢的赶过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端人家的碗,看人家的脸色,哪有自己挣来的舒心。” 话是这么说,“可是,” “将军,晚饭好了。”就在赵云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随从端着两个陶碗走了过来。 看着端着碗过来的随从,赵云也就止了话题。 这两个碗里,底下装着半稀不干的肉汤,估计也是用肉干熬加了盐巴熬的,上面还飘了点看不出下锅前是什么东西的野菜,上面两个粗粮馍馍。 这是一人一碗汤,两个馍馍的意思。 “我只吃个馍馍就好,其他的将军吃吧。”林琳嘴叼自然不愿意吃那些糙汉子做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个馍馍不像是会拉嗓子的样子,林琳这才勉为其难的留了这么一个。 ...反正那些个野菜和肉干下锅前,林琳是没有看见谁去清洗过的。 赵云不知道林琳是嫌弃他们的伙食,只以为是女人胃好小的缘故,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多递了一个馍馍给林琳,怕她晚上饿。 林琳看着一个就比她拳头大的馍馍,坚定了拒绝了赵云的好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怪她讲义气,这个伙食还是让他独享吧。 赵云见到林琳是真的不要,想罢,仍是坐在林琳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两碗不知名的肉菜汤,三个馍馍泛眼的功夫就都进了他的肚子。林琳见此,又将手中那个实在吃不下云的馍馍掰了大半个递给他。 赵云皱眉本不想接,不过转念一想这人包里还有肉干,应是不会饿着。便接了过来又几口吃进了肚。 将那小半块馍馍吃了,又吃了一条肉干,林琳也结束了今晚的晚饭。虽然晚上没有吃什么,不过林琳也并不饿就是了。 吃过饭,那些随从和兵丁便将锅具收拾了起来,然后在这附近又拢了两堆柴火,安排好了值夜的顺序后,便互相依靠着睡下了。 赵云并未离开林琳身边,至始至终都靠坐在林琳一侧的大树处。两人之间虽然隔了半米多的距离,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是相当近了。 随从不知赵云之意,也都不敢过来。而林琳则是一点他想都没有。 ...毕竟是‘熟人’了。 看着所有人都睡下了,林琳才起身,准备去这附近的溪水处洗一洗脸,然后解决一下五谷轮回之事再睡觉。 赵云一听到林琳起身的动静,眼睛就睁了开来。“娘子要去哪里?” 叹了口气,林琳没什么好气的怼了一句,“去洗漱,将军有意见?” 赵云听了,皱了下眉。转瞬间便起了身,“夜里山野并不安全,我陪着娘子过去吧。” 林琳看了一眼赵云,眼中微恼,轻轻地哼了一声,抬脚便向溪水处而去。 这人防她防的倒是紧。 路过一处高草丛时,林琳示意赵云莫动,然后进去解决了生理问题。等到出来的时候,虽然夜色正浓看不到赵云的表情,可是林琳就是能够感觉到赵云的羞窘。 ...也确实是需要羞窘一下呢。 不过,虽然心中略有一些不自在,可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却好生熟悉。一种熟念到了不自觉想要亲近的感觉。 抿嘴轻笑了一下,蹲在溪边从包里拿出一块毛巾,林琳仔细地洗了手脸。这才借着水光回头看向赵云。 然后...她就发现赵云一点想要洗漱的想法都没有...... 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这群不讲卫生的家伙! 明天开始,她是连那什么粗粮馍馍都不想吃了。 待林琳洗漱毕,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回来,林琳回到了刚刚一直坐着的位置处,而赵云也不知道是习惯使然还是什么,也坐了回去,背靠着刚刚的大树,轻轻地闭上了双眼。 林琳挑眉不语,直接自包里拿出了一个折叠睡袋铺在了刚刚她坐的地方。 然后...爬了进去。 而这个时候,赵云的眼睛却睁了开来。然后瞬间睁的老大...... 卧草,这又是什么玩意? 因为赵云就在身边,所以林琳毫无负担的一夜好睡。而赵云前半夜是看着这个奇怪的被子发呆,后半夜却是看着那张睡得红扑扑的脸发呆。 第二天早上,赵云又看着林琳那仿佛百宝箱的挎包发呆...... 那么大个东西竟然就那么折巴折巴变成了笔筒大小的样子装进包里了?还有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 建元十三年,六月,新野。 林琳跟着赵云一赶了将近两天的路,才到了新野城下。 普一进城,林琳便被赵云送回了他在新野城内的小院中。 看到那么一座小院,林琳淡定地点了点头。 整个小院就只有一个老家人,赵云倒是没说错,他这里果然是需要个人照顾他的起居呢。 刘备在新野七.八年,赵云自然不可能一直住在刘备那里,刘备这个时候可还有两个女儿未嫁呢,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赵云居于那里倒底是...不方便。 毕竟两个女儿要是嫁的好,也不失为一个助力。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女儿算是白养了,听说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弄丢了。 林琳耸耸肩,很是无所谓。 第210章 第二百一十章 有史料记载,刘备在这新野一共呆了有七八年,阿斗就是在此期间出生的。也有史书曾云,刘备是有两个女儿在这一次的新野之战中走失的。 一个新野牧的家院又能有多大,要有办公议事的地方,又要有后宅女眷之所,还要有下人的住处,练武的校场......再加上再大的地方,也不可能让所有的将士住到一起去,所以像赵云这样的将士自然要有一个长居之所。 赵云所居的院子离刘备的府邸并不远。或者说这一片都是刘备,关张,诸葛以及糜芳诸将之居所。 这一片可以用后世的一个词称为——军区大院。 不过相对于一路走来所见的高门大院,赵云的府邸到是过于简朴了。 门前并未有侍卫职守,院中也没有下人往来,可见冷清了。 做为刘备最为信得过的人,这样的冷清着实是不应该。 赵云并未与刘关张结义,他只能叫刘备主公。可是他投刘备的时机很好,正是龙遇浅水湾的时候。 然后一来二去的,刘备也更加的信任于他,时常会将家小后背相托付。 于是让林琳非常的不解,这样的一个近臣,为什么会过得这么简单冷清呢。 这忒不科学了。 呃,好吧,她的存在本身就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林琳被赵云送回府,便被交给了府中唯一的下人手上。这位府中唯一的下人,如今也六十多岁的人了。 这位老家人姓赵,常州人,原是赵云家中的老管家,后来赵家没落,独自养大小主人。 这是一位难得的忠义两全之人,被他教养出来的赵云,性格有一大部分是受到了他的影响。 “我家将军喜静,府中并无多余人等。”老家人一边领着林琳逛着这两进的小院子,一边跟林琳说着赵云日常的起居。 前后两进的院子,不过正门与正院中间还有一射之地。中间左边是马房,里面只有一匹枣红马在里面悠闲的渡着步。中间右边还有一间房,那是老家人的居所。 进入府门便是这一射之地,然后又要跨过一道门,进去后便是正院了。 正院二间正房两间厢房外加中间一个练武场。而后院同样也是两间正房,两间厢房。其中一间厢房是厨房。 赵云起居在前院,赵云还有两名贴身侍从,名唤研伯,研仲,同样也是居于前院厢房之中。 这两个侍从,林琳在这两天的赶路中,倒是已经认识了,都是老实忠厚的性子。 每日四人皆在前院起居,而后院,除了老家人外,其他三人都是不去的。 早上起床后赵云在前面的院子里练上一会儿武,之后用过早食便会带着那两个侍从去刘史君那里听候。 这一去,往往就是天黑方归。 而老家人则是留在家里或是打扫一下卫生,或是采买一下米粮菜蔬。七.八年下来,倒也无事发生。 然今年却是多事之年,再不复往日平静。 今年先是甘夫人生下刘史君的长子,小名起了阿斗。后又有刘史君之族兄荆州刘表病重, 再又有蔡氏兄弟漏夜于他家将军送礼,只期刘史君在刘表面前为刘琮美言,可刘表尚有长子刘琦如何能让刘史君拥戴不足十四岁的刘琮呢。 再有这种事情,为什么找上他家将军呢?这是把他们家将军当成什么人了? 真真是可气。 唉,这天下,恐怕是又要乱了。 人老成精,尤其是活在这乱世。老家人说实话,已经早早就看到了这新野之后的事情。 不过老家人的心中想的其实只是刘琦刘琮兄弟相争,波及刘史君,而殃及他家将军。 他却没有想到还有曹操数十万大军正在向荆州之地赶来。 三两个月后的新野,将是一片火海废墟。 ...... 老家人看着面前长相出众,气质不凡的林琳,心中不由的担心起来。 这身子看着就有些个弱,也不知道是不是个好生养的。 你说啥?赵云啥也没说,他老人家想多了? 那不可能滴,赵云可是这老爷子自小看着养大的,他是个什么心思,再没有这老爷子清楚了。 若是没有别的心思,以他家将军由来的铁石心肠,怎么会无缘无故带回个女子呢? 虽然刚刚走的匆忙,只来得及交待一句,让他安排面前女子起居。 而他也不知道面前这女子倒底是个什么身份来历,可是自家将军的心思他却摸的清楚的。 唉,活在乱世,老家人早就不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他只希望自家将军能够平平安安也就罢了。可是将军的心思就在眼前,那就不能不多想了。 “赵伯,家里可还有布料,我想着给将军先做上两件袍子。另外,将军晚饭可要回来食用?”林琳听到赵云临走时是这么称呼面前这位老家人的,所以也顺着赵云的叫法称呼着。 林琳听了老家人说了这么多,然后看了看自己未来两个多月要居住的地方后,便笑眯眯地转头问一旁有些个絮叨的小老头了。 这小老头成天一个人在家,怕是闷坏了呢。 “有的,有的。刘史君倒是赐了不少料子下来。可咱们都是男人,哪个又会做针线,不过都是托给了街上巧手的铺子。正好还有不少,麻烦娘子多给咱们将军做几身袍子,小老儿多谢娘子了。” 外面那些成衣铺的巧手娘子每每都会又要布料又要银钱的,做件衣袍得花出两件衣袍的物什,让老家人心疼的不行不行的。 “本就是应该之事,赵伯领我去看看布料吧。” “那料子就在厨房对面的厢房里,这是钥匙,娘子请跟小老儿过来。” 老家人倒也没有避开林琳独自去库房,而林琳呢,早就在见到那人的第一眼,就将人和这里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了。 客气啥子呦! 跟着老管家去了后院正房的厢房,当看到里面的财物时,林琳眉头就不觉的皱了起来。 建安五年,刘备被曹操胖揍了一顿后去依附袁绍。当时的赵云就是从邺城跟随的刘备。 那是建安五年的事,到现如今的建安十三年,整整八年过去了。可是赵云的那间库房里,竟然跟本就没有多少财物。 一小盒金,一小盒珠玉,几件她叫不出名字的摆件,还有几匹以林琳一路走来所见百姓衣物的眼光,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料子。 “这...就是将军所有的财物了吗?”应该不至于就这么一点穷酸家底吧。 就这家底,也怪不得娶不上媳妇了。 “当然不是,我家将军那里还有些呢。”老家人一听林琳这话,当下着急的反驳,“差不多有二十金嘞。”可不能让人小瞧了他们家将军的家底。 林琳刚刚才松了口气,然后也差点让面前的老头弄差了气。 林琳收回看布料的眼神,回头看了一眼老家人,眼角和嘴角都抽了抽,然后笑得有些个不自然,“原来如此呀。” 这可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对了,赵伯,你和另两位侍从的衣服,可也要做上两件?” 那老家人一听,连忙笑着摆手,“老小儿就不用了,不过那两个跟着将军出门的侍从倒是应该做上两套,总是将军的颜面。以前都是在外面买了成衣或是定制了回来。娘子既然巧手,回头还请娘子出去买些布回来,一并做了。” “理应如此。” 之后林琳又仔细地看了一回这屋里的几匹料子,然后又在心里核算了一番,这厢房的料子左右不过能做出九套衣服来,看着料子的薄厚,穿插着来,差不多还能多做一件披风。 现在的衣服,真的很费布呀。 这个时代的衣服,这两天相处以及一路所见,倒也难不倒林琳,不过林琳还是让老家人拿了一件赵云日常的旧衣服做样子。 一件旧衣服,老家人自然不会说什么,直接领着林琳又去了前院正房。 顺带着也让林琳参观了一下赵云简单到空旷的闺房。 不过那一墙的竹简倒是入了林琳的眼。 她是应该多收集一些这个时代的书籍了。 这个时代的书籍都是用竹简和锦布弄的,很有收藏的价值。 她空间里有纸质书籍,羊皮纸书籍,电子书,就是没有多少竹简的,现在来到这里,不收藏一回,那才叫对不住自己这场穿越呢。 觉得赵云被人亏待了的林琳,心情尤为不好。不过她也明白,此时的她和赵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连给他打抱不平的资格都没有呢。 其实说白了,赵云不看重那些身外之物,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连年征战,那些死物,在关键时刻还抵不上一块粗粮馍馍。 长叹了一口气,林琳抱着赵云的旧衣服,带着被老家人放到她房里的料子,回了她的房间。 一回到房间,林琳便关上房门,用魔法将几块布料逐一裁剪。然后又用魔法将料子进行了锁边,这才打开房间的门窗,然后坐在对门的矮榻上,一针一线的缝纫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武将衣服也不需要多精致,但最重要的是结实耐用。 林琳特意将自己当宝一样收藏的冰火蚕丝拿出了两匹做了衣服的里衬。又按着赵云的身材,给他做了两件里衣和袜子。 ...... 林琳在那里心血来潮的显着贤惠劲,而赵云这边经过两天的相处,对突然出现的林琳倒是放下了警惕。不过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她吸引着。 一路走来,看着林琳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精致,这让赵云越来的感觉到了距离。 且不说林琳斜挎了一个包,里面有个羽绒睡袋,休息的时候,林琳便用它来睡觉。 只说林琳的包里还有一些小型的护外用品,一样一样,小巧精致,彻底让赵云这个糙汉子惊了。 尤其是当看到林琳拿出一个折叠的纱帽时, 那么精致小巧,又将所有的烈日挡在了外面。 还有银白色看起来像是铁质的碗盒,小小巧巧的,竟然还可以用来煮粥喝。还有用来打猎的弹弓子,一点都没有伤了野物的皮毛...... 这般用具,若只是她的随身之物,估计一般人也使不动她呢。 虽然对于林琳似有若无的熟念有些个不解,但是他的心中未尝没有对她的一抹熟悉。 将人带回家,交给老家人。赵云心里竟然升起一股难言的喜悦。 不知道为什么要高兴,可是就是有一种想要大笑的感觉。 “回主公的话,贺礼已经送到江夏。公子琦托属下代表谢意。另外,公子琦有言大公子去年岁末出生,今以半岁,特意送了些小儿玩物,此次让属下一并带了回来。” 除夕当晚,刘备长子便出生了。其实按着时间来算,本是初一的生辰,但诸葛亮却只说让人报为除夕夜的生辰,刘备不以为然,他也不差那个把时辰,军师之话,并不影响事实,也便任由众人如此通报。 现今已经半岁的阿斗,虽然生母尚在,却一直被养在嫡母糜氏身边。样子倒是憨厚可人。刘琦上月来时,倒也见过一面,心中甚喜。后又有刘表托刘备辅助刘琦,刘琦对这位叔父便越加亲近与信任,连带这位堂弟也入了刘琦的眼。 “辛苦子龙了。”刘备在听完赵云的话,笑得很是宽厚。 “主公言重了,此乃云分内之事。” “子龙将军,一路可有什么际遇?”诸葛亮在赵云说完,刘备又问完话后,突然笑得别有深意地问了赵云。 赵云不解,先是看了一眼诸葛亮,复又低头细想,确定并未有什么疏漏之处,便摇了摇头,“公子琦并未有其他话。” 诸葛亮摇了摇他那把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的扇子,笑得高深莫测,“亮观赵将军面有喜色,洽是红莺星动,然赵将军起程去往江夏时却并无此征兆,便想着是路上有了什么际遇,方才如此。亮先恭喜子龙将军了。” 刘备等人大奇,而赵云则是悄悄地红了耳根。 第211章 第二百一十一章 诸葛亮的话一落,赵云便想到了那个他路上捡回来的小娘子。 她意味深长的笑眼,她浅笑莹莹的脸,带着一个小巧酒窝的嘴角,还有她翻身上马的洒脱样子,还有她睡眼迷蒙对着自己撒娇,想要再睡一会儿的样子。 怎么会这么清晰? 她...真像是个妖精。 是比貂蝉还要惑人心魄的妖精。 “军师何出此言?”赵云是个实在性子,并不会隐藏自己的心绪,不过看到众人都在看他,还是俊脸发红的反问了回去。 诸葛亮不管冬夏都摇的那把羽毛扇,笑得别有深意,“将军不知?亮,就更不知了。不过亮还是先恭喜将军觅得佳妇。” 被诸葛亮的调侃弄得脸越发的红了,可是赵云还是听说出来了诸葛亮这位能掐会算的军师非常看好他们。 可是他们,他们,那娘子的心思他还不知道呢。 赵云也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两人之间的关系,可是不得不说,两人之间是有着一股暧昧气息的。 赵云这些年也不是没有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小娘子,可是真正让他看在眼里的,却就只有她一人。 很奇怪。 好像这么多年,他一直洁身自好,避女如怪都是在等她出现一般。 想到这里赵云的脸就更红了。 张飞一看更是大笑,一边围着赵云转圈,一边指着他,“快给哥哥说说,你那媳妇是哪里捡着的。” 张飞哪里知道这人还真的是捡回来的。所以当赵云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是回程路上捡来的时,张飞以及室内诸人都惊住了。 “其实,其实,哥哥就是开个玩笑,你不用这么配合哥哥的。呵呵。”真没有想到平时不苟言笑的赵子龙,竟然会有一天这么配合自己。张飞这心情呀,别说多飞扬了。 啥是兄弟,这才是兄弟呢。 赵云看着张飞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话来解释。 解释这人还不是他媳妇,还是解释这人真的是路上捡回来的。 “主公这里若是无事,便不留子龙将军吃酒了吧?”诸葛亮笑着对刘备问了问,刘备自然也听出了诸葛亮带着调戏的话,于是当下也点头让赵云回府休息,有何事且等明日再议。 赵云想了想,倒是还想到了当初见那人时得到的另一个消息,于是在舌尖转了转,张嘴说道,“主公,军师,属下在回来的路上,偶然听得曹操有可能下月起兵南征荆州,虽不知真假,云却不敢隐瞒,恐误了主公大事。” 刘备一听这话,连忙转头看诸葛亮,而诸葛亮则是先看了一眼赵云,又看了一眼刘备,这才起身在屋中渡步。 一边渡步,一边还用手指在掐算什么,一时皱眉,然又一时再摇头,或是点头,一屋子的人,都看着诸葛亮,就算是关羽这个平素看不惯诸葛亮之人,也没有出声打扰他。 半晌,诸葛亮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这才对着满屋子的人说道,“亮前日夜观天象,又结合了一下当今局势,本就心有疑虑,今闻子龙将军所言,亮深以为然也。” 刘备听了大惊,自座中站起,几步走到诸葛亮面前,神情紧张,“军师所言有几分把握?” “至少有七分准了。”诸葛亮还管着刘备的斥候,曹操那里有些个举动,虽动向不明,可还是能知道个一二的。 再加上分析,整合,以及赵云带回来的消息,诸葛亮有七分的把握这曹操前些日子整顿兵马,是预备南征了。 刘备听到诸葛亮如此肯定的答复,心下便是一阵怆然。曹操大军,荆襄之地,还有新野这弹丸之处如何抵抗。 想到自今年年初便病着的荆州之主,刘备更觉得前路茫茫。 刚刚众人还在调侃赵云,此时那份兴致都没有了。 大军虽未至城下,可是这危机却是迫在眉睫。 刚刚还想着让赵云归家的众人,再不提此话,都纷纷坐了下来,开始商量抗曹大计。 可是商量来商量去,此时刘表尚在,诸葛亮也说不出占了荆州以抗曹的话。不过倒是可以全部进入荆州城中以暂避。 可他们进了城,那新野数万的百姓又要如何安置? 荆州二十八万兵马,七千只战船,各处钱粮却可供大军一两年花费。但是这却并不包括新野数万的百姓。 刘备一直不肯放弃与民同进退的主意,这虽让手下将士感君之仁德之心,却也给众人填了道难题。 最后商议的结果便是退守江陵。但是这一切的关键还是在刘表身上,于是刘备便急书一封,本想递给赵云,后又摇头笑了笑,将信递给了诸葛亮。 “烦请军师了。”赵云刚刚回来,再派他出去有些不尽人情。再之这样的大事,以赵云的口才也并不一定能成功。若是让军师前去,借下江陵之事,还有几分把握。 江陵属于荆襄重地,那里本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进可攻,退可守,也不知道能不能借来? 诸葛亮接过信,自信一笑,“主公,不如亮亲自前去,必能说服刘表将江陵借与主公暂避。” 刘备在面对诸葛亮时,一直是低姿态,所以听到诸葛亮亲自去荆州更是一躬到底,满脸的诚意和恳切。 他就是这个意思。 关羽看此,不是好眼地看了诸葛亮一眼,便将头转了过去。 眼不见,心不烦。 这油嘴的家伙,早晚有收拾他的一天。 关羽之态,诸葛亮自然瞧见,不过关羽看他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低下头掩饰眼中的得意,他诸葛卧龙必有让那家伙低头的时候。 众人一番商谈,以是深夜。赵云带着两个随从回到家中之时,方才想起家中比往日多了一个人来。 老家人自院里给赵云三人开了门后,一边心疼赵云操劳,一边笑着对赵云说道,“将军可是回来了,那林娘子早早就备了宵夜,只等将军回来食用。” 今夜老家人并未准备赵云三人的饭食,因为往常三人也不一定会回来吃,所以为了不浪费饭菜,一般情况下都是他自己吃,然后做点半生不熟的东西放在灶上,若是三人回来尚需用饭食,便烩入锅中。若是不需要,便留着当做第二天的早饭。 今天老家人也想这么做,但是林琳自然不愿意委屈了那人,亲自下厨,包了一点子馄饨。 说真心话,晚饭林琳是没有吃饱的。那老家人那个热情地做了一顿饭,可是受这个时代食材有限,再加之老家人本就不擅长厨艺,那做出来的东西,比之猪食也不逞多让了。 在吃过了老家人的热情款待后,林琳借口回房间换衣服又吃了一顿,这才出来,陪着老家人坐在前院一边等赵云,一边缝制衣袍。 此时的衣袍,或者说做给赵云的衣袍是不需要费心绣什么花样的。所以缝起来倒也轻松,这小半天,倒也制了一件衣袍出来。 若不是这老家人着实热情,一会儿陪个聊,一会儿送点茶水点心,一会儿又去买了果瓜蜜饯,林琳可能做得更快一些。 老家人的心思,林琳如何看不出来。她本身怀的也是跟他一般的心思,此时看老家人这般,倒也是有问有答。 她保证她说的,都是老家人想要听到的答案,至于真假,那就没办法保证了。 话说,晚间林琳亲自包了两板馄饨,放于灶沿上,老家人看得惊奇,林琳想了想,便以请老家人尝尝味道的说法,先煮了一碗给他吃。 馄饨这种吃食,在这个时代早就有了,可是老家人不会做又舍不得银钱出去吃,所以何时尝过般吃食,一碗馄饨连汤都喝了个干净。 自吃了这一碗馄饨,老家人对林琳更是满意。 这样既会制衣,又会下厨的的娘子,真真是他们家将军的福气。 也不知道何时会成为他们赵家的主母。 一时,老家人便自赵云进府便没住嘴的夸着林琳。 仿佛在他的眼里,林琳早就成了一朵花似的。 虽然无论长相还是其他,倒真与娇花无异。 “她在何处?”听到老家人这般说,赵云本来因为曹兵逼近而焦头烂额的心思好像也变得淡了。 想看看她。 老家人听赵云此问,再隔着夜色看了一眼赵云脸上的神情,脸上的笑意更是止也止不住,“林娘子刚刚还在前院厅中等着将军回府,此时不见,莫不是去了灶房给将军煮宵夜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而说起林琳,自然要比曹操到的就更快了。 林琳去了厨房,趁着无人,直接用魔法点火,要火烧开了早就准备在锅里的水。 然后下馄饨,下底料,再放一些应季菜蔬,不过片刻间馄饨便出了锅。 拿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托盘,林琳将装着馄饨的三个大海碗一一放了进去,然后端着去了前院。 刚进前院便听到那人问她在何处,心下便是一甜。 “将来归来甚晚,想必此时腹中空虚,林琳做了一些宵夜,还请将军食用。”林琳实在不喜这个时代的什么妾呀,奴家什么的。所以只好学着以前看三国时听到的人物自称。 虽然有些个不伦不类。 她既不是妾,又不是奴的。虽然只是称呼,可是林琳也不愿意用在自己身上。 都说月下看美人,便没有不美的人。 这话以前赵云是不信的。可是此时看面前的女子,竟是比白天还要娇美了三分,也不知是何故。 为什么前两天的夜里,他没有发现这人竟是美的如此夺目呢? 赵云是个实在性子,本来林琳想要将这人拐回窝中,还需要一些时日,可是她的这一番心思尚未有所行动,便被诸葛亮道破了出来。 于是心如铁石之人,便被说得春心萌动。 本就心底有着一些不为已知,不为人知的想法,虽朦胧了些,却也并非没有悸动。 这一来二去的,赵云的这番心思,就明了了。 剩下的便是水到渠成。 而这还要感谢刘备的两个媳妇第二天的召唤。 第212章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一时,林琳将馄饨放在矮桌上,另外两个随从倒是知事的,看到老家人使的眼色,端着碗便回了自已的房间慢慢的品尝。 老家人笑呵呵地让赵云慢慢吃,然后也度着步子回了房间。 此时屋中便只剩下林琳与赵云两个人,赵云有些个不好意思,连忙端起碗大口地喝了一碗飘着一点油花的馄饨汤,一下子就被这馄饨汤给吸引了。 王某某的十三香,还有加了一块高汤的底汤,就算是林琳的手艺不好,有这些东西在,也不会难吃到哪里去。更何况林琳做饭的手艺还是顶顶好的那种。 本身又不是个小气的人,对赵云又是那种舍得下血本的心态。一碗馄饨那也是花了心思在里面的。 赵云头一回吃这么好吃的馄饨,那种鲜香,似是仿佛只有天上才有的东西。一口一个馄饨丢到嘴里,赵云烫得脸都红了。 林琳看了一眼,感觉好笑,便拿起一旁早就冷却的茶水倒了一碗给他,赵云接过一口饮尽。林琳这才复又坐了下来,一边就着烛火缝衣,一边时不时地看一眼赵云。 而赵云也是吃一会儿,便抬头看一眼儿。 一直到吃没了,还在拿着筷子心不在焉的夹动时,才被林琳将碗筷收了起来。 “天色不早了,将军也早些安置吧。”话罢抖了抖手,直接说道,“赶的匆忙了些,将军将就着穿吧。” 话落将刚刚收针的衣袍递给了赵云,而她则是妩媚一笑,端起空碗筷仪态万千地走了出去。 给赵云留下了一个苗条曼妙的背景...... 说错,她就是在勾搭他。 不过就看他的定力能坚持多久了。 带着一抹坏笑,林琳便回了后院,至于留下的赵云是个什么滋味,那她可就管不了了。 林琳睡在后院,一夜好眠。清早,在听到院中有了一丝动静后,这才先回了空间洗漱,然后才走出房间。 老家人上了年纪觉少,此时已经起来准备做早点了。 林琳见了,笑着道了声早。又笑着对他说了几句话,便请他退位让贤了。 一天之际在于晨,早饭就吃猪食,这一天就真的当猪过了。 她和天蓬元帅可不熟。 早饭很简单,老家人帮忙烧火,林琳便煮了粥,拌了凉菜,烙了一大摞子鸡蛋饼,又炒了个肉菜,便跟着老家人一起将饭食端到了前院。 刚一到前院,便看见赵云再练剑,林琳看了几眼,心下便起了比试的心情。从腕间抽出软剑,林琳轻喝一声便提剑朝着赵云刺去。 也不知道这一世他的功夫如何了? 赵云反身接招,抬剑一挡,然后你来我往数十招,一直打了个平手。 赵云收了力气恐伤了林琳。而林琳也是留了几分功力在这里。 一时间两人看似打得难舍难分,其他两人心中都明白,谁都没有尽全力。 最后林琳后退两步,收剑敛气。 “将军承让了。” 赵云闻言一怔,笑得有些腼腆。 “娘子一身功夫,不弱于云。” 听到赵云这般说,林琳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道了句早饭要凉了。 赵云一身武艺,那是外练筋骨皮。而林琳呢,她是内练一口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前院堂屋的矮桌上只有两副碗筷,之前带来的另外三副碗筷以及部分饭食都不见了。 林琳侧耳听了一下一旁的厢房,摇头笑了笑。 这老家人怪是心急的。 与赵云对坐用了早饭,赵云便带着随从去了刘备的史君府邸。 而不过两刻钟,林琳尚未做什么事时,刘史君家的马车便来了赵云这里将林琳接走了。 要见林琳的自然不是刘史君,而是他的两位夫人。 刘备早年克妻呀,死了好几个媳妇后,娶了甘夫人,为了让甘夫人活得久一些,便以妻之礼纳的妾。 后来刘备兵败之时,碰上了慧眼识英雄的糜芳,这糜芳不但将亲妹许给了刘备,还带着自家的各种兵马粮财帮着这便宜妹夫东山再起。 这之后刘备娶了糜芳之妹也不再乎克妻短寿了,直接让这糜芳之妹做了正室。 甘夫人诞下阿斗不过半载,最近刘备夜间一直宿在糜夫人处,昨夜刘备偶然提起赵云与林琳之事,糜夫人好奇,今早在刘备去了前院与人商议大事之时,将事情告诉了甘夫人。 甘夫人虽先进门,又得了儿子。但是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于这个后进门的糜氏一直恭敬礼让。而糜氏的性情也不错。时间长了,倒也互相敬着。 甘糜两人感情一直和睦,于是甘夫人便提议接了来见一见。 毕竟赵云跟着刘备时日不短了,两人也是见过的。 而刘备在很多的时候,又都是派赵云保护家小,所以两人更是熟悉赵云之为人。 今说路上捡来了个媳妇,又听闻军师算出了是天作之合,便是怎么也压不住那份好奇之心。 林琳见到刘备的家仆说是来接赵将军未婚妻林娘子时,心下就是一怔。 她还没对他发起攻略呢? 怎么发展就这么快了? 难道上辈子自己太主动了,这一回换成他来了? 反正不管林琳怎么想,林琳还是收拾了一番上了马车。 林琳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和爱好。六月的天,死热死热的,她可不想弄一套汉朝女人的衣服,那委实受不得。 曲裾虽然也挺好看,可是对于行动来说,有很大的不方便。最重要的是, 穿着不热,看得心热。 所以林琳此时的穿着倒也随心。 因为是去史君府,想着必是要进室内的,于是便穿了一双绣花鞋,阔腿裤,上身一件斜襟长至膝盖处的收腰外衣。 这个样子的外衣,还是在红楼世界里家常穿的那种衣裳呢。 说实话,林琳今天这一身,还真的差不多是那个时空的穿衣风格,不过那裤子被改成了犹如裙子似的阔腿裤。身上的这件上衣,却也是做过收腰的。 不过倒也映出了林琳窈窕的身段和清丽脱俗的容貌气质。 相由心生,林琳就算是长的再柔弱,可是心性却并非如此。所以见到刘备的两位夫人也并未引起两人的反感。 三人落座,又被问了年级姓名,家住何方,还有什么家人。然后又在甘夫人的热情下,抱了抱阿斗。 知道了阿斗的人生经历,林琳不得不说这阿斗才是天底下最有福最睿智之人呢。 带着敬仰的心情膜拜了一番阿斗后,糜夫人还热情地送了林琳几样首饰。 糜夫人看到林琳来见她与甘夫人,头上都不曾带什么首饰,便以为家中贫困,怕之后夫人交际失了颜面,于是便以首次相见的理由送了一些首饰。 林琳今天就只带了对珍珠而环,一条珍珠额链,一只珠玉盘花。 虽然精致却也并不贵重。 林琳感谢糜夫人好意,但是还是婉言谢绝了。 毕竟收不收东西,还是要问问赵云的。 糜夫人听到这话,笑着让侍女去前面问问赵云,她送些礼物与他未婚妻,可否让人收下呢? 少时,那侍女便笑着回来说赵云感谢夫人相赠,他替内子谢过。 林琳听了,抿唇一笑,心中尤为甜蜜。 果然,他们就是三世的情缘。 糜甘两位夫人皆是饱读诗书之人,性情又都是极为温和之辈,两人一个男人都尚且和睦,又怎么会与精通人情世故的林琳处不来呢。 林琳历经多事,只要她愿意便没有说不来的的人。 小一天的时间便将两人哄得姐姐长妹妹短,再不肯轻易放林琳回赵府的架式。 林琳想到昨天看到的赵云的库房,再一想到刘备没事喜欢哄自家男人的做法,便有心给他添添堵。 她想着若是糜甘两位夫人都活着,那他还娶不娶得成孙权的那位好妹妹了? 嗯,关键不是在甘夫人身上。而是在糜夫人身上。毕竟糜夫人才是正室。孙权总不会将妹妹嫁与刘备做小吧? 若真是如此,孙权这脸也不用要了。 用了午膳,又用了晚膳,一直到赵云请人来问时,林琳这才走出了刘史君府。不过甘糜二人还有些不尽兴,仍是邀她明后天再来。 林琳不是这个时候的深宅妇人,谈的话题虽然都不是这个时代的时事,可也是言之有物。就是谈个绣花,都能说出几派系,几针法的。更何况其他了。 赵云是步行而来,林琳想了想便推拒了糜夫人预派车送她回去的好意,跟着赵云一起步行回了赵宅。 一路走来,两人都有些沉默。 赵云不知道要如何对林琳说那未婚妻之名的事情,而林琳呢,却是看着赵云一副有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有些好笑,便忍着不说话,想要急一急他。 “你带银钱了吗?” 走到一家布铺,林琳正好想起了要顺便给身后帮着她拿东西的两个随从和老家人买布料做衣袍的事情。 赵云一听林琳这么问,连忙摸了摸袖袋,点头说了一声带了。 他还以为是她想要买东西呢。 不过进去以后,看她挑了几块男人常用来做袍子的料子后,便有些不解,待听到林琳解释后,挠了挠头。 “其实,你很不必做这些事的。”你只要做他一个人的衣服便好了。 “做衣服于我来说,并不费事,不过是日常消遣罢了。”真以为她会亲自动手呀,那魔法是干什么的? 买回去用魔法一弄,不过是费一丁点的魔力罢了。 那点魔力的消耗都可以忽略不计。 赵云听了,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便付了钱,让料子丢给随从抱着。 之后两人又在回去的路上去了几间杂货铺子,将林琳觉得家里会需要的东西都买了一些回去。 一直快拐回赵宅时,林琳才在一个手艺摊子那里看到了一个精致小巧的马鞭,心中看了觉得可爱,不禁拿在手里把玩。 比这款马鞭还要精巧的,她有的是。这一款也不过是比其他东西好看一些罢了。想会看上这个马鞭,只是因为物有相似罢了。 赵云看到林琳今天让他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没有一样是她自己的。心里还想着这事,却正好看到林琳拿着个马鞭,脸上露出一丝喜爱。连忙自袖袋中掏出钱袋,在里面掏了一枚丢了出去。 听到小贩道谢的声音,林琳才转头对着赵云笑了笑。 林琳的笑,带着那种有些怀念,又有些珍惜的感觉。赵云看了,却并不觉得好。而是没由来的感觉到一种抓不住。 眉头下意识地皱了起来,然后便不顾礼节上前抓住了林琳的胳膊。 “天色不早了,马上就是宵禁了,我们应该快些回家了。”说完也不等林琳反驳,便抓着人快走往家走了。 赵云人高马大,脚大腿也长,林琳被他抓着哪里跟得上他的步伐。一个踉跄差点摔了,这才让赵云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自己的言行,赵云心下更是恼火。他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 而林琳自然也是被赵云弄得莫名其妙。 神经兮兮的。 这人这毛病是这辈子才有的,还是上辈子她没有发现? 第213章 第二百一十三章 赵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何故,可是心中极是恐惧。仿佛一但松开手,面前的人便会随风飘去。 一路拉着林琳回了赵宅,别说林琳一头的雾水,便是身后跟着的两个随从也是一脸的不解。老家人打开门,便看到出门一天的四人神色莫明的回来,不禁纳闷。 及看到赵云便是进了府也没有松开抓住林琳胳膊的手,悄悄地招了手,示意那两个随从附耳过来。 那俩随从也是自小跟着赵云,被老家人带走的。三人或者四人虽是主仆之分,但是其情似亲。见老家人这般作态,心中都已明晓老家人意欲为何,不等老家人发问,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将一路发生之事尽数道来。 然后不解迷糊,一头雾水的人又多了一个。 ...... “将军这是何故?难道是心疼这副马鞭的花销?”林琳虽然不知赵云何故无此,却也知道并非是这个理由,可是看着这人眼神凿凿地看着自己,手中仍然不愿意松开,只得出言提醒赵云注意。 赵云听到如此言谈,先是一怔,然后又想到自己发作时,正是买马鞭的时候。面上就有了些窘意。 “并非如此。我无此意,云只是,只是,唉。你今天去见两位夫人了?她们可有,可有难为你?” 赵云想到今天那个侍女问自己的话,以及自己是如何回答的,此时便有了一些唐突之感。 林琳不答反问,只是想要知道他心中是如何想的,若真的只是因为诸葛亮的一番言谈,林琳可能就要发些小脾气了。“婚约乃是大事,岂可儿戏。是不是我的哪些行为让你觉得轻浮,所以才会如此轻视我?” 赵云不曾想到林琳会有如此一问,当下便有些着急,“云不曾有此想,娘子切莫自误。云虽心悦娘子,但并未有一点冒犯之心。只因心中自知云乃莽夫不得与娘子配,然军师却谈云与娘子乃是天作之合,这才心存妄想。虽然冒犯唐突之举,却绝无轻视娘子之心......” 这其中赵云没有说的便是任由大家对他们关系的误会。 在赵云眼中,林琳很美,很特别,他害怕被别人发现她,总想要将她藏起来。可是他也知道那不可能,在诸葛亮出了那一番话后,赵云一点想要解释两人关系的想法都没有,他很喜欢别人将他们两人放在一块说。 还有今天,那糜夫人派人来问时,他虽然心中知道林琳知道了可能会生气,但还是以‘内子’来称呼她。 当然主公以及主公麾下众人的面前...... 他一生光明磊落,唯有这一点心思不敢置于人前。 可是看着面前的人,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他想要得到她,哪怕用尽一切手段。 这样的想法是那么的强烈,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他‘快一些,再快一些’。 虽然林琳的那点小资格调确实让赵云心生怯步。 ...... 林琳听了赵云的话,心下欢喜,可是还是得了便宜又卖了回乖,“我与将军相识不过两日,何来心悦之说?将军莫如此说话。” 赵云:“...如何没有。赵云之心,日月可表。娘子若是不弃,云愿与娘子结百年之好,不离不弃。” “婚姻大事,将军都可以如此轻易许诺,是不是刘史君妻妾兼得,齐人之福,将军想要效仿一二?”其实无论赵云如何表态,林琳都不会让这人从她手心里逃掉的,这会不过是‘例行’拿乔而已。 赵云摇头,“此非云之志矣。若得娘子不弃,天下诸女皆与云无扰。”赵云若是真的想要女人,也不会等到现在了。那些女人都不是她,如何让他另眼相待? 屋中烛火昏昏暗暗,可是赵云脸上认真的神情,却让林琳看得一清两楚。 四目相对,林琳眼中思绪莫杂,赵云眼中却是一片纯粹。 林琳本就是个爽利的人,轻微拿了一番乔后,今见赵云如此形状,倒也干脆。 先把人抓住,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商量’。 “将军此言,还需慎记。他日也切莫忘了今日之诺。”不然管他什么三世不三世的情缘,直接肖成人棍,腌在咸菜缸里。 话落浅笑一下,然后掩面退出了房门。 被人称做赵夫人,总比总是娘子娘子的叫让她顺耳些。 每次听人娘子娘子的叫,她都想到了许仙那个废物点心。 这一夜回到房间,林琳竟是有些睡不着觉。在房间看见应是老家人送过来的布料,心念一动,便用魔法做起了衣袍。 几息之间,按着三人的身量,林琳便用魔法做好了衣袍。将给这三人的衣袍放在房间的岸几之上,林琳仍然还是有些睡不着,于是便又拿起赵云的衣袍,坐在那里缝了起来。 赵云的衣袍每一件,林琳都用了冰火蚕丝做里,就是希望可以减少他收伤的概率。 林琳想过,今天过后,再给赵云做两件里衣...... 林琳睡不着觉,拿出了三国演义又看不进去。于是先是给家下人等做了衣袍,然后又给赵云做了两件衣袍,最后还给自己改了两件衣服。竟然是越做越精神。 叹了口气,推开门去,竟然隐隐听到前院有人在练武之声,林琳抿唇一笑,也拿了件兵器,便漫步去了前面。 原来他也睡不着呀。 到了前面正好看到赵云在练枪,林琳一鞭子抽了过去,便扭身与他缠斗了起来。 赵云睡不着,但是他除了看书已经练武外,也别无他事可做。那书上的字,他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无他法,只得提了枪来用尽气力耍了起来。 一边舞动,一边还想着回头一定请军师为他选个良日将婚事办了。 然后不远处一只鞭子就缠了上来。 转头见是她,心下一喜。 刚硬的枪风也变得缠绵起来...... 厢房居住的两个随从同时捂住了耳朵,将军如此,将军夫人也是如此,怎么睡不着觉都要在院子里练武呢。 但愿将来将军与夫人成亲后,搬到后院居住,他们晚上可以睡个好觉。 这一练,便练到了天空微微泛白,林琳知道赵云早饭后还要去刘备那里上班,便催着他回房去睡一回,然也知道身体虽累,精神还在亢奋的赵云不一定会睡着,于是媚眼如丝,上前拉着赵云的手将赵云送回房间。 赵云的大手被林琳的小手牵着,感觉都不知道要如何行走了,只是木木的任她施为。 待进了屋子,回到了卧榻之处,林琳将他按坐在床榻之间,然后蹲下身,将他的鞋托了下来,也不给他换衣服,只让他躺平,然后在赵云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笑眯眯地伸出手,非快地在他的穴道上连点两下...... 看到赵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林琳才将卧榻里侧的被子给赵云盖上。 看他睡着,林琳才侧坐在他身边,摸了摸他的脸,心下安定。 知道是他,又知道他是何人,林琳心中便有了许多的想法。可是她明白,很多的事情,不容她胡来。 都说扶不起的阿斗,可阿斗又称帝在位多少年。兵临城下,带人投降,也能安享富贵,颐养天年。 这样的后主,真的是扶不起吗? 这般大智慧之人,古往今来又能有几个? 还有走麦城,关羽这样的人,本就是气数之事,又如何能轻易改变关帝之人生。 若是因为她的一念之差而让这位被后世人称帝称主之人减少了一分丝毫,岂不是她的罪过。 好心,也会办错了事。 面前的这人,在长坂坡单骑救主,一战成名。若非如此,如何能得刘备倾心相待。若非如此,又如何能让阿斗敬重。 此时此刻,林琳也非常的后悔,自己初见的时候若不是多了句嘴,此时诸葛亮也不会去了刘表那里,若真的借来了江陵,这人的人生岂不是又要多些波折。 很多的时候,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三国更是如此。 她以为好,可不见得真的对他好。 如今只希望别误了他的前途才好呢。 至于阿斗,至于刘备,林琳都没有什么心思去改变。毕竟在不改变的时候赵云就可以寿终正寝,若是改变了,谁知道后果会如何呢? 轻轻地叹了口气,林琳便起身回了后面。 从空间收藏中拿了一根高丽参,准备先熬上一些参鸡汤,一会下点面条,然后调些掀,再包些包子吧。 反正她此时也睡不着了,不如好好的整一顿早饭与他食用。 一个时辰后,早饭在林琳的料理下,便全得了。将早点分成了两份,一份交给老家人带出去与另位两人分食。另一份,自己端着去了赵云的房间。 赵云还在睡着,林琳进去,也毫无动静。将托盘放下,然后走到一旁水盆之处,手指一点,用魔法将里面加满了水。 拿起架上的布巾,林琳仔细搓了搓,这才拧干了,将榻旁走去。 也就是他吧。换个人来,且看她侍候不侍候了。 “醒了吗?”水温不凉不热,铺在脸上,很是舒服滋润。 赵云睁开眼,便是梦中的女子立在眼前,一时间竟是分不清是真是梦。 不顾脸上的布巾,赵云自顾抬起手,那只还带着疤痕的粗糙大手,直直地摸上了那张芙蓉面上。 好滑,好嫩,就像是刚刚剥了蛋壳的鸡蛋。 好想咬一口...... 想到就做,武将就是有这种任性的权利。 那只大手直接顺着脸向后伸去,到了脖颈处,轻轻握住,然后用了些力气却又不会伤了面前娇人地将人拉到自己面前。 林琳并未挣扎,本来就是早起最美好的时候,若是挣扎了,那就成了暴力对抗,搞不好她一个不注意让弄伤弄残了他。 没刷牙就没刷吧。 自家爷们,...她,她不嫌弃。 于是顺着他的力气趴在他的身上,由着他的一只手握着自己的腰,另一只手将自己按在他的唇上。 轻轻地贴住,然后是用唇慢慢的磨蹭,最后一口含住,大口的吸吮起来,林琳有些疼,便有些轻轻抵抗,可赵云并不给她退缩的机会,直接一个转身将人压在了身.下。 林琳娇小,赵云却是虎背熊腰,整个压在身.下,竟是像是镶嵌进去了一般。 男人早上总有那么一点冲动,半睡半醒间,也分不清是梦是幻,将人揽在怀里,压在身.下,想要将刚刚梦中之事再来一遍。 赵云迷糊着呢,可林琳却没有,青天白日,房门大开之时,真要出点什么事,她也是丢尽脸面,于是轻扭着身子不让赵云解开衣襟,一边找准机会狠狠地在赵云的嘴上咬了一口。 “嘶,呃。”赵云被林琳这一咬,彻底清醒过来。当看到林琳云鬓松乱,红唇红肿,衣衫凌乱,自己整个人都压在她的身上,手还一只在她的腰上,一只已经摸到了内里双峰之间,而双腿中间的硬物也已经蓄势待发了,见此一下子就惊跳着起来了。 “云不知,云非有意,云并非有意冒犯,实是云之过也。娘子莫怪,莫怪。”跳下榻的赵云赤着脚不知所措。 他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 第214章 第二百一十四章 林琳并不会因此就生了赵云的气,尤其是看到赵云嘴角的咬痕,心中再大的气都已经消了去。只是此时却不能真的表现出任君施为的样子来。 “时辰不早了,将军洗漱更衣用些早饭再出门吧。”林琳低头掩饰眼中一抹笑意,稍稍整理了一下衣衫,便出了此间。 赵云看着那抹倩影一点一点消失,心中更是觉得要早一点请军师看个好日子。 最好是越近越好。 林琳回了房间,捂了捂脸,对于刚刚之事,也生了几分羞意。 不是为别的,而是今朝赵云出门后,众人必会生起诸多猜想。 毕竟这伤的位置以及受伤的...... 果然正如林琳所想,赵云一路摸着嘴角去了刘备那里,到了那里没有看到诸葛亮,这才想到此人已经去荆州求见刘表。 刘备甚是担心此事成与不成,今日倒是无心他事。不过关张二人以及其他人的眼神却是时不时的扫向赵云。 赵云被人看得不好意思,可是心中却并未生林琳的气。 毕竟若不是林琳这一口狠狠咬下去,今早,也许就真的做了下去。 那样的事情,过于唐突了。 好吧,他心中是有些遗憾的。 那柔弱无骨的身子,滑腻的肌肤,手中的触感,每每想到都会让身上燥热不止。 最后刘备终于分心地看到了众人的神色,扭头看向赵云,也被赵云嘴角的‘重伤’逗乐了。 笑着伸手指了指他,又遥头笑着吩咐后院的夫人送上一份贺礼。 看到这伤,刘备就已经以为两人已经成了事。 “太匆忙了些,婚礼可需尽快办理。”刘备说完还问了其他文官最近哪个日子适合嫁娶,前路漫漫,此时能喜庆一些便喜庆一些吧。 赵云一听这话,便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那几个在看历书的文官。 就算是没有军师的本事,但是只要日子挑个近前的,他也不介意。 等到这些文官说道最近的日子是两天后,下一个便是三个月后时,赵云迫不及待地讨了那个两日后做为婚期。 众人看到赵云如此急切的样子,又是哄堂大笑了起来。那因为曹操兵临城下的紧迫好像也减轻了不少。 看到众人取笑,赵云脸上有丝难为情,可是三个月,太长了一些。他...好像已经等不得了。 悄悄地拽紧拳头,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那人身上的软香。 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下身上的燥动,赵云此时更是急切难耐。 曾经不曾想过,如今却是等不得。 一时,赵云的婚期便定在了两日后。 而这两日,知道赵云要成亲的新野众人,都纷纷送了一份厚礼。其中自然是没有人越过刘备的礼。 无论哪个时代,红色的吉服都是成亲必备的。制上两件大红喜服,林琳手到擒来。再加上这衣服虽然喜庆,可是一生只穿一回的格局,也让林琳不愿意亲自动手。 从空间中取了一块大红祥云纹的锦锻,又取了一些金线,挥了挥魔杖,立即便做出了一套曲裾。 其他配件以及赵云的衣服也是如此施为...... 两日后的吉时,林琳与赵云在拜了刘备与糜甘两位夫人后,便正式的成为了夫妻。 赵云之家过于狭小,不过前后院子,前后厅堂倒也能摆下几桌酒席。 成亲前一天,林琳便让人去了新野有名的饭馆请了那家的一个厨师负责酒席中的几道菜。然后又去另一家饭馆又请了一位厨师做剩下的酒席菜品。 此时成亲还未有奢靡之风,再加上赵云本就不是名门贵族,所以两个厨师做席,已经足矣。 请了厨师,林琳也就没有再请他人。而是让赵云叫了几个亲卫队的兵丁充当上菜跑堂之用。 想到干喝起酒来也甚是无趣,又在新野城中请了两个耍杂技的人过府表演。 之后又从糜夫人那里借了三五个侍女,以备后院女眷侍席而用。 刘备会做人,成亲之时,自然是要来的。其下便是关张及糜芳诸人。 ...除了诸葛亮以外,这新野有名的人倒是都来了。不过这些人也知道赵云家底,倒也不介意招待简陋。 席间竟然听到这些事情都是林琳在操置,纷纷都对赵云表示祝贺。 赵云本来在定下了婚期之后是想要等一等诸葛亮的。不过谁让诸葛亮竟然在去荆州之前,已经料到了赵云的喜事。 不但在今天早晨让家人送了贺礼,还留了一封手书以道贺。 当时赵云还不明白此事为何,现如今倒是想到了。心中除了赞佩诸葛亮神机妙算外,便无他想矣。 一时前院杯盏交替,高声喝叫。而后院,众人也在打量着这位能让心如铁石子龙将军化为绕指柔的女人。 赵云拒婚,拒女人也不是数次了,可是这一回想要娶个女人回家,又是那么的急切,如何不让人好奇。 及至众女眷见了林琳,一时间众说纷芸,不过对于林琳的容貌倒是都没有什么话说。 这样的容貌,倒也配得上赵子龙。 后院的餐食,倒比前院的精致一些,便是装菜的盘子也是精致了一些。女人向来比男人心细,这一番也不过是为了不留人口舌而为之。 是夜,众人离席还赵家一片清静。 林琳换下吉服,又让那两个厨子重新办了两桌席面,宴请今天来帮忙的兵丁和侍女,以及老家人和原来赵云的两个随从。 待这一餐用过,众人收拾了残羹,这才相谐离开。 而赵云也去了林琳所在的后院新房。 红烛高燃,红衣美人独坐喜榻。精致的眉眼,柔情脉脉。 赵云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关上房门,大步地向前走去。 此时的林琳早就换下了白天穿了一天的喜服,而是绣花肚兜,红纱底裤,上面一件又大又长的红纱外袍,若隐若显,极尽诱惑...... 赵云双目灼灼,一身酒气,大步朝着林琳走过来时,那蓄势待发的样子,让林琳莫明的有些兴奋。 ...... 及至三更过半,林琳瘫软一片,已是无力推拒,而此时赵云却正是食至兴处。 林琳横卧于矮腿大榻之中,被褥皆已汗湿被赵云踹下榻去。白嫩的娇躯,在红烛之下隐隐闪着光泽,这让古铜色的大手爱怜不已,翻来复去或亲或咬,摸之不尽。 看到媚眼如丝,娇娇喘喘,弱不能成宠的娇妻,赵云腹下又是一热,虽是刚刚去了几回,可仍是还欲再战几回,亲了亲嘴角,又咬了咬雪峰,这才不舍地将人翻转过来,再练了一回骑术。 “嗯,啊,呃,嗯。”被猛烈的撞击后,林琳已无再多的声音可发出来,哼哼呀呀,断断续续。 便是如此,也刺激着扭跨之人,像是一只不知疲倦的豹子,又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更是激动,也更是激烈,像是骑了数十里,又像是不曾走出去。 挺跨之间,也是嘶吼不断。 赵云何等人物,又是何等体力,林琳纵是有内力加身,这一夜也是飘飘软绵无力承欢。 鸡鸣几次,赵云这才抱着林琳重新回到榻上躺下,可是两人之间却还紧紧的连在一起。林琳娇软无力,任由赵云时不时的挺.动一二。然后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能单骑救主之人,又哪里是她可以驾驭的。 若无好体力,如何穿着那沉重的盔甲数次杀进曹营,又砍杀曹军五十元大将,近百小将呢。 赵云是个武夫,却不是粗鲁之人。可是人生四大喜,又如何能够自控。 一夜被翻红浪,红烛同时燃尽。 林琳再次醒来时,赵云已经被刘备派来的人叫走了。 肌肤青青紫紫,又是浑身酸弱,林琳正好错过了早午膳,腹中有些饥饿,悄悄拿起一瓶体力恢复剂饮下。 穿上另一套红色衣裙,林琳看着被赵云弄得狼藉不已的榻,挥了挥魔杖,却掩饰不过眼中闪过的一抹羞意。 谁说古人放不开,那花样繁多的手段,她可是甘败下峰呢。 想到昨夜今朝,林琳只能在心中大骂赵云忒不要脸了些。 那样的动作也不嫌害臊。 想到这里,林琳对着屋中的各处又挥了挥魔杖,而重点被魔咒关注过的地方,如桌子,窗台,墙壁...... ...... 赵云虽是一夜未睡,但是精神却是极好。 跟着刘备府中的侍从一路去了议事厅,竟是见到了归返的诸葛亮。 众人先是贺他新婚之喜,然后赵云又问候了诸葛亮一番,这才说起了正事。 原来诸葛亮去见刘表之时,刘表已经昏迷不醒。诸葛亮复又等了两日,却是毫无转醒之机。心中明白借江陵之事一定是不成了,于是便星夜赶回新野。 听到诸葛亮所言,众人心中最后一丝期望也没有了。不过想到就算是不能提前借了来,但是到了危难的时候,也是可以看在皆来汉室宗亲的份上许他们入内躲避。 “主公,此事趁早决断。不然迟则慢矣。”诸葛亮想要借着林琳出言的先机让刘备早日离开新野。 可是刚刚说完这句话,诸葛亮等人便又收到了斥候来报,曹操大军已经开始南征了。 而此时已近七月。 诸葛亮等人劝刘备早下决断,然后弃新野,奔江陵。然刘备不愿放弃新野百姓,说什么都要带着走。 之后估算了曹操大军兵至荆襄差不多的时日,这些人便开始忙了起来。 林琳的新婚生活,并没有婚假。 当然她也不需要婚假,可是赵云却是需要的。 每日赵云起早便走,深夜方归。虽夜夜都与林琳同榻,每日也要战上几回,大汗淋漓之际,总是眉头沉锁。 “主公不愿弃百姓而独自离开新野。明日将在新野城中张榜告示,若有同去走,跟随大军前行。若不愿同行而去,也请各自奔走,不可留此,否则自误。你明日便收拾一下,随时准备离开吧。” 就着林琳身上的汗,赵云大手所过之所更显湿滑。说话间便又是情动。 “嗯,可有必须要带走之物?无是没有,轻车简出也就是了。” 赵云复又将人压在身上,一边亲咬,一边小声嘀喃,“除了你,其他皆可不避操心。” 闻言,林琳心中喜悦,玉臂揽在赵云脖颈之处,上身微微向上挺,主动迎合赵云动作。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听好话的情话,林琳也不例外,尤其是面前这个男人的情话。 本就是新婚夫妻,再加之初尝各中滋味,一时性起,更是蛮横起来。 红帐摇曳,矮榻也像是受不得这样的夜夜笙歌,发出了吱呀的抗议声。 这一夜,又是一夜...... 第215章 第二百一十五章 赵云是个实心眼的,但也不是没有脑子。自从知道知道新野守不住了,便想到了家中这一老一小。 于是早早就又准备下了一匹马,老家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是早年也是兵马娴熟,否则又如何带大赵云三人。 林琳骑术了得,这也是两人普一见面就深知道的。 转移的途中若是无马,岂不是辛苦。...而且也容易掉队。 家中本就除了赵云三人外,多了一匹马,于是现在就按着家中人头,准备再准备一匹马也就是了。 不过这也要亏了赵家就那么三瓜两枣,多准备一匹马根本不会惊动谁。要知道自从刘备等人定下转移的事情后,所有提前知道消息的人家都在为马匹车辆做准备。 弄得人心慌慌不说,也让众人看到了临危时的个人表现。在这些人的表现下,赵云只是弄回一匹马,那真的是无足轻重的事情。 所以说,家中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现在他也是非常庆幸之前自家媳妇回绝了要买丫头侍女的建议。 他往来总是看到那些夫人都是有侍女服侍,他虽不才,可也不是不能给自己女人提供一下好一点的生活的,而且他也渐渐地舍不得她操劳。 却没有想到刚一提出来,便被林琳回绝了。理由也是这新野之乱将起,此时家中不便添人。 赵云听了,便了做罢了。 赵云牵回了一匹马,而林琳呢,只需收拾细软便可。 之后,林琳自空间中找出几块结实又防水的牛仔布缝制了几个武装双肩背包,将家中金银等物装进了背包里,又将家中那些竹简悄悄地复制了一份,将原件装入空间,又将复制品妥善收拾埋于院中地洞之内。 这些东西烧掉委实可惜,还不如留给后世一个机遇。 林琳这些日子倒是给赵云正经做了几件衣服,还都是用好料子做成的。林琳自然不舍得丢弃,于是就将那些原来的旧衣服都丢下,包中只装着新制的几件。 给赵云准备的背包里是几件衣袍,几双鞋袜,一些金银钱钵。其他三人的背包里装了什么,林琳却没有过问。毕竟林琳只是将背包给了他们,便是他们的事情了。不过想来也差不多会是如此了。 又将家中粮食皆做成易放的熟食,一份份用干净厚布包裹,分成了五份各自收着。 林琳想到了也许之后赵云可能还会单骑救主,所以便没有将他的背包给他,而是收到了自己的空间中。她自己呢,竟然也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收到了包间里,只留初见赵云时的那个挎包。 想到赵云辛苦,林琳又缝制了一个小小的斜挎包,里面只装了一个水袋和数块干粮和肉干。 ...... 八月刘表新丧,本应该得即荆州之主位的刘琦却大位旁落了。十四岁的刘琮在母舅的‘帮忙’下提前预定了一张去往阴都地府的单程票。 之后刘琦说客,徐庶访友都不能改变新野此时的危机。 不过林琳的提前预言还是有了效果,刘备等人似是早就有了准备,此次出行虽然还是受百姓拖拉,但是行程到是快了不少。 毕竟大部分百姓都提前去了江陵等地避难,并未等着和刘备一起出行。 数万百姓日行十来里,就已经是疲乏不堪,也幸好刘备并非真的狠心之人,提前让这新野百姓早早离去,以免两误。待新野数万百姓皆走的差不多了,刘备才以收秋的姿态带着剩下的数千人马以及一些走的慢的百性奔走荆州。 刘备本就已经打量主意去往江陵,此时路过荆州时,想要让刘琮开门接收这数千百姓,以免受这战乱之苦。 老家人年势以高,林琳早早就按着书中所提示,让老家人提前去了最后落脚之处江夏。赵云的两个随从与赵云皆不放心让老家人单骑先行前往江夏,便留一人跟着老家人前往江夏,而另一人继续跟着赵云。 林琳想到之后的混乱,便提议让三人同时先行。赵云也是如此想法,三人均敌不过赵云与林琳之意,收拾了他们三人的行李,又带着林琳特意收拾出来的银粮等物以及她与赵云的两套衣袍先行前往了江夏。 赵云虽不解林琳为何让人先行江夏而非江陵,但是他只要知道那里也是安全之地,便也无忧了。 毕竟她现在是这个家的家主不是吗? 这一日,林琳与赵云皆骑马跟随在刘备家小的马车后,时不时对视一眼,能够时时看到彼此,心中甚安。 糜甘两位夫人抱着阿斗同坐一辆马车,时不时地掀起车帘向外看去。 在此之前,她们二人与林琳多有往来,时常请至近前说话聊天。然今天之前却不曾想到林琳娇弱之躯竟可以风姿飒爽地安坐马背之上,眼中偶而闪过一抹凌厉凶光,却不损其一分容貌。 长鞭系于腰上,鞭尾还扣系着一把不足两尺的双面细刃。 细刃上有流光闪过,看见的人都能知道这一把多么锋利的武.器。 八月末,天气变化无常。白日时而一阵大雨,又时而一阵烈日。夜间却又是凉风透骨难耐。林琳衣衫倒是冷热不俱于此,面上又带着一顶纱帽挡风避日。赵云因为有个大神通的媳妇,自然也是受到了全面的照顾。 但是其他人都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了,不说刘备等人骑马行走,只是坐车的糜甘两位夫人也是浑身疲惫,阿斗被两位母亲轮换着抱在怀里,还时不时的传出哭声来。 犹如丧家之犬的一行人,再听着这幼儿的啼哭声,分外的让人觉得苍凉。 不愧是阿斗亲爹的刘备,在行走的这两天里,还时不时地配合着自家半岁的儿子也哭闹上一回,这让一旁围观的林琳瞪目结舌。 脸呢?脸呢? 都啥时候了,你刘备做为这些人的主公竟然还能哭成一副被辜负的样子,难道你不知道你这个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曹操是个负心汉呢。 林琳被自己的想法恶心了一下后,便再也不敢看刘备那个方向了。一路上老老实实地跟着赵云身边,一起护送着刘备家小逃难。 这一日于荆州城前,收了魏延这名大将后,林琳只远远地在马车旁看着刘备祭拜刘表后,心中却觉得以刘备之能,若放现在必是一影帝。 荆州城里外,数人看到刘备之倾情表演,有志能人以及百姓又都纷纷愿意同此跟随刘备,誓与刘备共进退。 一群脑袋进水的...... 这些人里,正经有几位不出世的能人。刘备将这些人收入帐下,也不怪将来能够三分天下了。 三日后行至景山,骑马座车之人都有些受不得,更何况那些步行相随的百姓,刘备看出众人已是力尽之态,便不顾众人劝阻下令今晚驻扎在景山。 是夜,林琳与赵云独处一小小帐中,夫妻二人吃喝了一些外面军士送上来的粮食便合衣睡下,睡下之前,林琳特意点了赵云的穴道,趁他熟睡之际,替他换了身舒服干净的里衣,长裤和衣袍,又将一双长靴替他穿在脚上。 这一身,既舒服又安全,不然林琳如何舍得让他去冒险呢。 遇到一个不讲卫生的男人,林琳总觉得心好累。 本来她还有几件软猬甲,可是那衣服却是不合适他来穿的,只好又在他的盔甲上加了两三个咒语,这才将一直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将水袋吃食放在一个小挎包里,又轻轻地系在了他的身上,林琳这才开始收拾自己。 她自出门便穿上了那件龙战袍,软猬甲,此时倒也不用在准备什么。只是将头发用发绳稳稳束劳...... 合衣轻身躺在赵云身侧,林琳才轻轻地解开了赵云的穴道,时刻等待着曹军到来的那一刻。 一将功成万骨枯,古来征战又有几人还呢。 就算是再舍不得,她也只能放下。 好在她是知道他是平安的。 为了他的平安没有任何变数,她便是知道先机也不敢在多做什么。 ...... 赵云实是累了,睡梦之中轻轻打着鼾声,在林琳还在不知在愁些什么时,一个翻身将林琳整个揽在怀里,长手长脚将人围在怀中,又既然大睡。 林琳不敢动,尤怕惊醒了他,只得在他的鼾声下闭目养神,有节奏的鼾声也是一种催眠之物,林琳渐渐地倒也睡着了。 四更时分,夜色朦胧。 只是感觉刚刚才睡下,那帐后便响起了喊叫之声。 赵云警醒,看到娇妻便在怀中,先是亲了亲,然后才迅速坐起身来。 “跟紧我。若是走散,也要跟紧主公,在他身边必有安全之地。”拿起枪,飞快地整理好衣襟,赵云一把将林琳抱住,“一定要活着。” “你且放心,必不会让你有续弦的机会。若是不见我,也不可自乱阵脚,我必是安全的。” 林琳回抱,抬头亲吻于他。大战在即,她是真的心疼他。 夫妻二人匆匆吻过,便先后出了帐子。 赵云管辖的兵丁们,见他二人出来,连忙将马匹牵过来,请他二人上马。 此时营中大乱,林琳上马之后便用眼神向刘备双妻那里扫过。“我去夫人那里,你且不必忧心。” 说完操纵马匹便去了那一边。 大难临头各自飞说的便是刘备一干人。 当初刘备战败弃了家小远逃,今日白天还这个不舍那个不弃的,可是关键时刻,刘备还是在张飞的保护之下一路奔过了当阳桥那一面。 自此唯一的儿子以及两个媳妇,全都抛在脑后,不管不顾了。至于本就不放在心上的两个养女,此时就不会放在心上。 想到必死于荒井之中的糜夫人,林琳觉得半百的小老头还是别去祸害孙权的妹子了。 省得到最后那孙家妹子也是要独自回江东的。 林琳本不想多造杀戮,所以凡是逼到近前之时,才会一鞭子抽飞而去。 当然此时林琳用的是另一根单纯的鞭子,而非一直缠在腰上那只鞭尾细了细刃的鞭子。 一路不远不近,不动声色的跟着糜夫人的马匹,同时又在自己和跨下的马身上都施了忽略咒以及隐身咒。 却说赵云自四更时分与林琳分别,便在营中与曹兵厮杀往来,及到天明十分,不但失了刘备家小,也不见自家娇妻,心中茫然。 于是赵云回顾左右,又返回乱军中数次寻觅。最后身边相随将士皆以无踪,然赵云自然心坚如石,就算是单身匹马也不愿独个返回。 先是救了简雍,然后又带回了甘夫人,可是往返数次也不见糜夫人与林琳,心下更是担心不已。 终于在一处土墙之内找到了糜夫人。 两人泣语数句,赵云将阿斗绑缚于胸前后,林琳才骑着马显身了。 显身的这一刻,就是一鞭子将糜夫人自井中拽了上来。 糜夫人自尽不成,自是轻泣。 林琳见了,却并未说什么,当断则断,能在这种时刻弃命保儿,也是女中豪杰。 ...虽然还不是自己亲生的。 自家男人与别的女人生的孩子,也能让她做出这样的牺牲,林琳不知道要如何形容这种感情了。 这个时代的人,果然是她不能理解的存在。 诸葛亮那么个人精,难道真的看不出来刘备的心思,可是人家就是心甘情愿留在刘备身边。 赵云呢,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有为什么把自己的命看得没有刘备家小的命重要呢。 这个时代的人,他们的坚持和信念,不是她能理解的。 不过她也敬佩这样的人。 尤其是......她男人。 “我遍寻夫人不至,差点无颜相见夫君与主公。今见夫人,因何弃命不顾?夫人先勿悲伤,且让我夫先行带着小公子突围,夫人与我共骑一骑坠在其后。富贵在天,生命有命,能否存活皆看天意岂不是更好?” 林琳平日经常与赵云比划,虽让赵云忧心,却也明白此时这样安排是最好的,于是也不多言,听了林琳的话,和林琳一起扶着糜夫人上马,便一马当先的在前面开路。 而林琳将糜夫人安置于马前,又让她趴在马身上,然后大喝一声,紧随赵云而去。 第216章 第二百一十六章 赵云一马当先,时不时地低头看一眼怀中阿斗,然后又要顾忌身后林琳二人,分.身.之际还要对围上来的曹军厮杀突围。 林琳见此,眉心微蹙,想了想,便轻喝一声,操马前行,直直冲过了赵云方罢,与其让他一直惦记后面,还不如让他在后面看着,跟着。 因为林琳在前,一边纵马前行,一边拿出早就换成带有细刃的长鞭,着实为赵云开了个好路。 赵云头一回见到林琳不含杀气却下手招招不落空的样子,心中不无骄傲。 这就是他爱上的女人。 这就是一个可以与他并肩作战的女人。 没有哪个男人会让女人为自己开路的,于是驱马前行,与林琳并肩厮杀突围。 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喜欢挑软柿子捏的,林琳一个女人,带着另一个女人跟着赵云向外杀去,曹军诸人都想着先拿下林琳再收拾赵云。 却不想林琳驾着马,又挥舞长鞭短刃,极不易近前。危急时刻,她还会不管不顾的丢出一把暗器,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竟然还一边跑一边往身后丢黑豆,丢钉子,这给后面追敢他们的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最后众人又将视线重新移到了赵云身上。 女人呀,就是心思多。还是男人更省心一些。 将马骑出飞起的速度,可是赵云怀中的阿斗还是被曹军发现。于是众人对于一猛将怀中带着一啼哭小儿出行,便有了一些想法,于是更是要活捉了几人。 因为阿斗大哭,围在林琳身边的曹兵又跑云截杀赵云,林琳哪里看得了这一幕。 拉住马缰又是回身相护,于是两匹马便团团地被曹军围在了中间。 可就算是如此,林琳大风大浪见过无数,自然无惧。而赵云自也是征战杀伐之人,下手也是毫无犹豫。 两人便在马上,各自厮杀起来。一时间林琳也顾不上留后手了,那是杀了一个血肉横飞,昏天暗地。 曹操于高处见了,忙派人来问阵中之将是何人。 赵云借此喘歇数息,然后高呼一声,“我乃常山赵子龙也。”林琳转头看她,眼中是明晃晃的爱恋。 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峰,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林琳眼中的爱恋都要透了出来,不过还好厮杀又已开始,倒是没有给林琳跪舔的机会。 一直乖乖趴在马背上的糜夫人,背后已经被血染红,那凉凉的湿意,让糜夫人很是惧怕。 但是为了活命,她仍是一动也不敢动。 林琳一边抽着鞭子,一边还会轻声安慰她不要害怕,便是舍了已身性命也会护着她和阿斗平安。 什么时候最让人感动,那便是生死危机之时。 这个时候,可是让人感到的最好时机了。 就在糜夫人想着若是到了危机时刻,便跳下马来给他们争取生机时,只听到趷跶一声,一旁的赵云连人带马颠入曹军事先挖好的土坑之内,说是快那是慢,曹营中一大将便是提枪来刺,林琳见了心跳仿佛骤停一般,飞快地一鞭子就像那曹将甩去。 那曹将躲闪不及,直接被林琳长鞭上的细刃伤了胳膊。 那看到赵云这惊险一幕,林琳真气逆转,走岔了气,强压下一口涌上来心头血,便使用了浑身解数...... 而也好在有林琳的缓冲在前,赵云从土坑中迅速爬出,又火速加入战局。 林琳一直在他跟前护着他。两人倒也合作无间,一时间平安无事,待赵云的马也从土坑里爬出,见到他平安上马,林琳才又转头带着糜夫人向外突围。 赵云并不似林琳这般以逸待劳,从四更天开始一直厮杀,又是救人,又是寻人,早就已经筋疲力尽。 夫妻一体,她多干点,他就能少累点。 多余的话且不说,林琳将鞭子轮得膀子生疼,赵云也是提枪左右前后的刺去,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突出重围去。 临去前,林琳回望高处曹操所在之处,若非他惜才不让放冷箭,此时她们夫妻二人也不会逃得如此顺利。 至少她的秘密是一定会曝光的。 也幸好一切都如原著,除了没死在枯井中的糜夫人。 赵云林琳糜夫人三人,皆是一身血色,犹如血葫芦一般,骑着两匹骏马急驰而来,正好遇到了站在当阳桥头接应的张飞。 张飞看到三人情形,直接放三人前行,而他则是留在此地等候曹军大营。 一路行至山林坡道之内,在见到了刘备众人后方下马来见。 因路上已经查看,阿斗此时哭累了,已经睡着。此时正是甜香之时。再加上糜夫人未死,阿斗又活了。刘备交给赵云的任务也已经超额完成,所以赵云自是没有什么跪地愧疚之心,而刘备也没有了摔孩子收买人心的举动。 林琳已是累极,自然不愿意看那刘备表演,将脸上血色清理干净,林琳便去了赵云身边帮他收拾。 她的衣服本就是暗色,所以并不显目。但是赵云却是一身银色盔甲,那上面满满的血污却是再也挡不了的。 从水袋中倒出一点水,将布巾弄湿,然后一点一点帮着他清理。 看到赵云脸上细小伤痕时,林琳心疼的眼泪一直在眼框里打转。 怎么办呢,就是看不得他受一点点伤。 再看看赵云的手,那上面也是伤痕累累。 “莫哭,云不疼。”古人在外面一向含蓄,此时刚刚经历生死大劫,赵云也不能再保持镇定从容。 劫后余生,很多事情都会看开的,此时此刻的赵云也不例外。 盔甲已经清理干净,林琳转身之际便被坐着的赵云抱在了怀里,林琳坐在他的腿上,轻轻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 仿佛除了这里,哪里也不能让她安心了。 正如她所想一般,赵云也是累极,可是不抱着她,却是一点也不能安心睡去。于是不顾人前,只将人抱在怀里,搂着他的妻沉沉睡去。 他真的累了。 这一觉,睡了很久。 或者说是林琳睡了很久,待林琳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竟然是侧坐在马背之上,靠着赵云正在赶路。 “我睡了多久?”抬头望向身后的人,林琳娇娇地靠着他。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根本看不到现在是什么时辰。 “五六个时辰了。” “哦。”从身侧的包里拿了些吃食,林琳咬了一口,然后手自然地向一旁一伸,搂着她的人一见,张嘴咬了一口。 “咱们这是去哪?”林琳做的干粮都是小块装的,好拿也好方便偷偷食用,一块点心,小俩口一人一口也就没了,于是林琳一边跟赵云闲话,一边又拿出一块干粮你一口我一口喂食。 “公子刘琦来接主公老小暂居江夏。”他们在原地休息了两个时辰,便又上马向夏口赶去,复又行了一个时辰后,遇到来接应的公子刘琦。又受他邀请陪着刘备以及老小去江夏暂居。 因睡时便在赵云怀里,刘备也知此次糜夫人能够生存多赖林琳相护,于是也不叫他推拖,直接抱着她上马前行。 ……还能省出一匹马来。 赵云想到他一个经年厮杀的男人都累得虚脱,更何况是妻子这样的小女人了。所以也是真的心疼她。 赵云本就心疼娇妻,此时见她累疲自是轻手轻脚再不肯弄醒了她。 于是这一路林琳便一直睡在了赵云的怀里,一时也不肯醒来。 林琳之所以会睡这么长的时间,主要还是那会儿子见到赵云跌入土坑,一时真气运转走岔了路,后来没有调息,又是一阵厮杀,这才会因为内伤重了一些,而一直睡到此时。睡梦中真气自行运转,此时内伤好了一些,这才醒转过来。 “老家人早了咱们一步到了江夏,此时知道咱们到了,想来会与咱们在江夏汇合。也幸好提前让他们走了,不然昨天乱战,真的冲散了,咱们也顾不上他们三人。” 林琳侧坐在马背上,其实差不多也是坐在赵云的怀里,赵云紧了紧手臂,让身前的娇妻更靠向自己,以自己的体温帮她驱走寒冷。 “是呀,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赵云现在非常庆幸早早安排了他们早于大军前行离开,哪里想到走了一批百姓,又在路上捡了另一批投奔的百姓呢。这么一来,倒是最后又降低了他们前行的速度。 “...你还好吗?”林琳想到睡着前这人身上也是有些伤的,此时想起来又是一阵心疼。 你说说,为了别人的皇位,他们俩口子忙的都是啥子呢。 “不过是小伤,这比云早前受过的伤轻了许多。今日能够平安无恙杀将出来,云知足矣。” “......”真想占一小城,然后占地为王,守着他终老,在战乱的年代里过些安稳日子。 生于乱世,每个人都有他们的宿命。赵云至少这一世没有白活,总是被后人铭记住了。 至少史书上记载他是寿终正寝的。 天黑,本就无人看得清什么,林琳时不时地拿些点头肉干送进两人的嘴里,待咽尽,竟然还从空间找拿出了一个铁制的小酒壶喂了一口酒给赵云暖身子。 还好赵云没有傻透气,问她还有多少吃食或是送些与他的好主公去,不然下一个喂到嘴角的一定是巴豆糕了。 ...... 星夜赶路,终于在天亮之前到了江夏。一番安顿,林琳二人也终是见到了老家人和那两个随从。 林琳带着老家人一起,回了分到的暂居之所。而赵云则是匆匆换了衣服,又只是简单洗漱了一番,吃了一点糙点,便带着两个随从去了刘备之处。 看着赵云远去的背影,林琳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年她男人的外遇对象是个黑胖子,如今她男人的外遇竟然是那个装模做样的爱哭小老头。 她也是醉了。 ……无论什么时代,对于她男人来说,男人的吸引力,总比女人来的要大一些。 到了江夏,刘备一行人便算是暂时安顿了下来。稍后诸葛亮被东吴接到了对岸后,留在江夏这边的人也不过是整顿军务,操练士兵。 赵云做为刘备的近臣,时常是护卫在刘备左右,一时倒也没有什么危险。于是此时,林琳算是彻底的安下了心,恢复到了之前在新野的作息。 做饭,缝衣,看书,绣花或是陪着糜甘两位夫人说说话。 因为两位夫人与阿斗都是赵云与林琳拼死从曹营之中救了下来的,对于林琳的感情更显深厚,比之在新野时又深厚了几分。 尤其是一直趴扶在林琳马背上的糜夫人。 第217章 第二百一十七章 夫人外交,从古至今都是不可或缺的。三天两头糜甘两位夫人便将她们这些女眷齐聚一堂,赏赏花,喝喝茶的。 糜夫人对林琳最是热情看重,再加之糜夫人是刘备正室,正经主母的身份,整个刘备管区里,很多人都会对林琳礼遇三分。 至少明面上是这样的。 不过林琳也不是不知道那些夫人都在背后说着什么闲话。 反正在林琳看来,只要你不敢当面说,那她就可以当成不知道。 毕竟背后再怎么说人,当着她的面也是要赔着笑脸不住嘴的夸她。 说她不应该会武,那是不是就是在说她不应该救糜夫人? 这种话,别说糜夫人听了会怎么样了,就是甘夫人也不敢听的。一来二去的,倒也那么过了下来。 ...... 劫后余生的日子就在这些内宅妇人的家常里短中过去了林琳知道他们在江夏也不会呆太远,赤壁之战后,她们便会搬回荆州。 之后会跟着刘备入川,进汉中,久居成都。 林琳拿出那本长到不想看的书,看了没两页,就又放下了。反正她知道她男人寿终正寝就得了,像是周瑜中毒不耐生气什么的,倒也无妨。 至少跟她和她家男人是没有什么妨碍的。就是可惜了他那个漂亮媳妇...... 虽然周瑜之后,东吴气势大弱,可是天下之势本就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若是她动了手脚,天下气数关系天下人之命数,岂可为后世子孙安逸便要随便插手历史的。 兴,百姓苦。亡,苦的还是百姓。 林琳不想为了一已之私,便让已经饱受多年战乱之苦的百姓们既然在这三分天下之中苟延残喘的活着。 这天下,还是一统比较好。 以前林琳年少轻狂,不知深浅,可是走到了如今,她竟然也明白了很多的事情,为什么神仙会眼看着发生了。 因为很多的事情,都是必然发生的。而必然发生的事情,都是有他发生的意义。若是心有不忍,轻易改之,谁知会不会引来更大的后祸? 思来想去,唯有袖手旁观一路可走。 ...... 在江夏住了两月,一直到了冬末,刘备等人便去了夏口。赵云出行前,林琳又是细心地给他收拾了行囊,殷殷盼他平安归来。 少受伤,如果可以,最好不要受伤。 刘备走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家小,所以林琳此时也就没有理由跟着过去。再加上江夏与夏口并不算远,往来也便宜。更何况林琳明白此行夏口也不过是数日。数日后他们便会回到荆襄之地。于是林琳在这江夏也未置物办产。 日常有老家人采买食物菜蔬或是所需之物,林琳除了去与糜甘二人那里外,便再不外出。 城中兵马纷乱,再加上闲杂之人过多,林琳实不愿意抛头露面。再入了那等三姑六婆的嘴里。 十一月二十日,林琳在这江夏都感觉到了风向变了,便也知道今夜便是那赤壁之战。数百万将士的生命就毁在了几个野心勃勃之人的建功立业上。 何其可叹,又是何其的可悲。 自古封候拜相,改换门庭,何尝不是想要活下来呢。 从空间中取出一盏功德烛盘,点了满满的香油,林琳置于案几处,将手腕上带着的佛珠拿在手中低声轻诵经文,以做超度。 林琳心中明白,说的再多,做得再多,都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 天际昏暗未明要明之时,林琳突然想到了一事。 桂阳太守之嫂。 那件拉皮条的事情,忒特么恶心人了。 别的也罢了,那桂阳之行,她是必要跟着去的。 三分颜色还要靠七分装扮。 她本来就有几分容貌,再加上手上功夫了得,化出来的妆也是美轮美奂,往常枕盼交颈缠绵之时,她也曾问过赵云那貂蝉何等容貌。 每每赵云都说她美及某人。 林琳虽然知道期间有水份,可是往来多日,倒也没有看到多少人是长得比她漂亮或是有她会化妆的。 都说在乱世美丽是一种罪过。可是若是有了实力就另当别论了。 现在整个刘备帐下,谁不知道赵子龙之妻美貌无双,功夫了得。不但刘备帐下知道,便是曹营之中也都知道当日在长坂坡与赵云一起冲出重围的女煞星,便是赵云之妻。 那日在危机关头,林琳杀的人,并不比赵云少。当赵云跌入土坑之时,林琳吓得慌了手脚,当时更是招招致命的。 她不是貂蝉,只能以美色惑人,任人蹂.躏欺负,然后自相残杀。 她是林琳,是‘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的衷心维护支持者,敢来挑衅,必是有来无回。 当日和赵云皆是一身血滴滴,杀气腾腾的回马赶来,当时的情形军中数人皆有眼见,那样的女人,帐中女红,马上杀敌,还有谁会胡言? 林琳除了对赵云有着一腔柔情,对于其他人,虽然笑意莹莹,却从不会退缩。 与林琳有过几面之缘的诸葛亮,那是一眼便看穿了林琳掩藏在温柔面容之下的桀骜不驯。 再一个,林琳也是跟着黄外公系统学过五行八卦、奇门遁甲之人。诸葛亮惜才,自是愿意另眼相看。 要知道美与不美,于聪明人眼中都没有真才实学更能打动人心。 不然诸葛亮之妻也不会是世人公认的丑了。 不过在诸葛亮看来,他宁愿让孩子丑一些,也受不得他的孩子蠢笨如牛。 有诸葛亮的另眼相看,又有糜干两位夫人看重,林琳在这刘备治下还真的无人敢轻慢。 赤壁之后,刘备算得上是得了一个翻身仗,连带着赵云等人也是名扬天下。 其实赵云早就名扬天下了,因着长坂坡那一役。 不过此时却并非是当时的情形。 刘备与东吴联手赢了这一场,便在这乱世之中有了立锥之地。做为刘备之臣,主荣臣自然会跟着一起荣。 就像跟着张老头一起飞升张家妇小以及鸡犬。 是夜,赵云醉态朦胧的回到处所,抱着林琳便是一顿猛亲。 久不见赵云,林琳自然是想的。可是想到赵云见到自己这么热情,其中有一半是为了刘备高兴,林琳当场脸就拉了下来。 这个爱哭爱作戏的小老头,果然比黑胖子还要让人讨厌。 当被赵云一下子抱起来双双跌倒在榻上时,林琳却是顾不上想别的了。 她男人的身上怎么又多了好些疤...... ...... 那之后又大肆的庆祝休整了两天,刘备便在诸葛亮的建言之下,开启了这三分天下的征途。 数日后,林琳便跟着赵云去了桂阳。 林琳带着纱帽与赵云并骑而行,赵云对于自己竟然经受不住美人恩而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让娇妻同去桂阳这件事情,心中甚为不悦。 当时怎么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呢。唉,不过当时箭在弦上,他也控制不住呀。 “我一人在家,时常无趣。出来走走,难道你也不许吗?”人都出来了,还摆着这么一张脸,又有什么用呢。 “大军行兵打仗,极为辛苦。家中安稳,也可减我顾昐之忧。” 赵云将随从递过来的水袋接过反手递给林琳,语中有心疼,又有一些责备。 林琳看是自己的那只水袋,这才接过,浅浅地喝了点水,便递回给他。“我若是怕辛苦,当初也不会许嫁于你。现在你是嫌我辛苦,还是嫌我这个人了?你若是实在不愿意让我跟着出来走走,那我现在离开也就罢了。” 赵云一听这话,更是纠结。哪里敢放她独行。“是为夫想差了,夫人勿恼。” 林琳斜了他一眼,透着纱幔,赵云也感受到那一汪秋波的柔情。 荆州距桂阳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就算是林琳加入了此间也没有影响到这三千大军的行程。 不过每到夜间驻扎之时,赵云帐房的灯却是最不亮的。 虽然在这帐中并无什么事情,可是林琳却也知道帐中有灯火,人影投出来,会给人什么样的遐想。 更何况,赵云虽顾忌在帐中不愿做出什么事情,可是男人气血方刚,总不免要搂搂抱抱的。 一路到了桂阳,因为桂阳太守赵范心中胆怯,收取桂阳之事,竟然异常顺利。进得城来,赵云不放心只得一路都让林琳跟随在侧。 及至见了那赵范,也是如此。 赵范见赵云一路从荆州奔至桂阳身边还带着女眷,便以为云乃好色之徒。 赵范花言巧语,似要以同姓为由与赵云结拜。赵云心中起了安抚他之意,顺势应了下来。 不过林琳却不喜欢赵云与这般人摆在一起,轻轻地笑了,“既是结拜,总不能如此简陋,不如待主公来了,禀告主公,由主公做主岂不是两全其美。若是主公同意,还可请军师为你二人挑个好日子。岂不妙哉?” “这位是?”赵范不妨跟在赵云身边的女子发了话,而她发完话,赵云竟然还听了进去,心中不赞同,但在未明此女身份之时,也不好出声喝骂。 “这是我妻林氏。” 赵云还是了解林琳的一些小性子的,见林琳在此时开口,便知道她的忌讳,听到赵范如此问,便当忘记刚刚的话题,认真的介绍起林琳来。 那赵范一听跟在赵云身边,身量苗条纤弱,始终带着纱帽似人的女人竟然是跟这赵云一起出名长坂坡的林氏,心中便大惊。而又惧怕。 想到心中刚刚转过的那个主意,再想到传言中一步杀十人,转身之际灭一片的女煞星,心中很是焦急,就怕那位早就安排好的寡嫂已经依计留在了这房中。 女人多了是非多,他自己就有好几个女人,这些女人为了争夺他的宠爱,那可是什么手段都用尽了的。 林琳忽悠没了结拜的事情,那赵范也不敢再言语。只是吩咐家下人等送来酒菜。 因为这个时代的原因,就算是林琳跟着赵云过来,但是在两人喝酒的时候,林琳也只能坐在赵云侧身后,一言不发的听着两人说话。 赵云很是爱重林琳,自然不肯让林琳做些宴中侍席倒酒的事情。而林琳也没有这个自觉,那赵范就更不敢提了。 可是喝着喝着,一个穿着一身浅色汉服的女人便走了进来。 或者说是直接从屋里走了出来。 那赵范一看樊氏出来,心中大惊,扫眼看向坐在赵云身后的林琳一眼,发现她始终未抬头,或者说那纱帽挡着,他跟本看不清她有没有看到站在地中央的寡嫂。 “这是何人?”赵云看到进来一个像是良家妇人的女子当即危襟正坐,将脸侧到了里侧。 “这,这,这是我兄长遗霜,樊氏,想必是误入此地。”赵范说完便使眼色让樊氏出去,可是那樊氏还以为赵范使眼色是让她抓住机会呢。 于是上前便要为两人斟酒。 林琳见了,轻笑出声,“赵大人,您与亡兄可是一母所出?” 赵范听到林琳这么问,有些发怔,“是,是呀。夫人何说此言?” “只是看着不像罢了。” “夫人从何处看出不像?” “若我夫有兄长不幸亡故,必不会让寡嫂出来做那斟酒侍席之事。可看这位夫人,像是已经习惯了此间之事,怕是你那兄长过逝差不多有三年了吧?” 赵范:“......”好本事,骂人不吐脏字。 樊氏:“......”她还真的是做惯了这些事情。而自从亡夫病逝以后,这样的事情便多了起来。 “赵大人,若是府中拮据,请不得仆妇,也不必请亡兄未亡人出来。这岂不是扫了亡兄的颜面。再一个,女子是否要从一而终,皆应该洁身自好,而莫做出有辱体面之事。” “赵夫人所言,倒也在理。只是夫人有将军这样的人日夜相伴,岂知奴家之苦楚。” 那樊氏听林琳言论,便也知道她与赵范所谋之事以被人知晓,倒也不再掩饰她想要染指赵云之心。 “这位赵夫人说的话,倒是好没道理。我有本事让我夫长命百岁,寿终正寝。我便有人可以日夜相伴。我若没有这份本事,自也不会苟活于人世,让我夫地下冷清。夫人既然觉得独自一人活着苦楚难耐,不如去陪亡夫,也算是终身有靠,有始有终。” 她在,就会护着赵云一辈子。若是赵云出了什么事情,舍得一身寡,她也敢将这天下成名的诸候都送到地下与赵云做伴,不让赵云在地下寂寞。 她的仁慈,怜悯。那关键得看赵云是否安好了。他若不好,别人还想好好的活着 他,便是她的原则。 ...... 第218章 第二百一十八章 林琳的话不可谓不可刻薄了。可是无论是哪个女人面对着对自有男人有企图心的女人也不会有平常心的。 她又不是圣人。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压根就没将她放在眼里,明明知道她在这里,竟然还敢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岂不是太侮.辱人了。 林琳自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说一句实在话,她本身就是个眦睚必报的主儿。 惦记上了赵云,比算计赵云还让她受不了。 当然了,哪一样她都不会轻易对待就是了。 男人的贞操也是很重要的。 捍卫自家爷们的贞操,是每个女人都必须掌握的课程。 当然前提是,你特别的稀罕他,特别的想要他。 林琳误会了,她是真的误会了。 那赵范是想要把自家嫂子待价而估的卖出去,但是在知道林琳也跟着来的时候,却是早早就找消了这一念头,毕竟林琳那真真是凶名在外。 可是赵范的嫂子不知道呀。 她还是按着计划准备来个以身相许,改善一下自己漂泊无依的处境。 可惜了,遇上这么一个护夫狂魔,跟个仙人掌似的,浑身都刺。 ...... 此时此刻,樊氏和赵范都没有想过林琳会说出这么刻薄的话来,一时间面子上都有些挂不住了,面子里子都让人生生剥了下来,谁的脸上估计都会表现了出来。 两人面上刚表现出来,便一致将视线转向了赵云。可是赵云却只是低着头,拿着酒碗细细品着,仿佛刚刚什么话都没有听到一般。 这酒真不愧是好酒,比那杜康也不差什么了。 好喝! 虽然赵云不知道自家媳妇那张惯会哄人的嘴为什么会说出这么难听的话,可是既然自家媳妇这么说了,他还是别吱声了。 ...难道是每个月的那几天要到了? 赵云记得每次那几天的时候,他媳妇都比较暴躁。 可是从荆州一直赶路到这里,他们今天晚上总算能好好的‘休息’一下了,若真的不凑巧,那真真要馋死他了。 ...... 林琳见赵云这样,心情大好,于是颇为好心情的又接着说道,“刚刚赵夫人的话,我是明白的。空虚寂莫冷嘛,若是夫君不在身边,我也是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所以能陪在他身边,我必是要陪着他的。就算是一路辛苦颠簸,可是能够时常见着夫君,也是甘之如饴...... 不过话说回来,赵夫人在人间都能感觉到这份寂寞,想来已逝的赵大人也是如此了。与其两厢孤寂,不如生人就一就亡者。 九泉之下夫妻团聚,不离不弃,也是人间一桩美谈。 赵大人和,现在还姓赵的夫人,不会认为我的话太刻薄了吧?不过这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肺腑之言。今生今世,来生来世,若有生生世世,我仍是会嫁与夫君为妻,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他生,我生。他亡,我也不独活。”当然,前提是要看她男人是怎么死的了。 林琳说完还用一脸‘你怎么不早点去死’的不争气眼神看着樊氏。 这让樊氏很内伤。 可是等她瞪回去的时候,就发现那个女人竟然一脸不知羞的看向一旁的赵云。 这是借着他们家的地方,踩着她表白呢呀。 这人的心咋就这么黑呢? 赵云听到林琳这话,那是相当的感动了。 他生,她生。 这样的话,让赵云很是震撼。他一直没有想到原来在她的心中,他有着如此重的份量。 他一直以为,他们之间,她的用情不会比他多。 赵云这个人吧,是个双重标准。 在他看来,赵夫人的男人虽然死了,她就应该为夫守节方是大义。可是这种事情要是放在身边的小女人身上,他却是希望他哪一日战死杀场,她不要在乎那些世俗之礼,下辈子找个好男人好好的过日子,不然就是死了他也不放心她。 他是真的不放心她。 这一场接风洗尘的酒再往后那真是接也接不下去了。在这么尴尬的时候,林琳只得小声地对着赵云说了句时辰不早了,还有一些安排没做什么的。 赵云听了这么个理由,顺着台阶便也起身告辞回了下处。 回到住处,林琳便让人去烧洗澡水。她和赵云一路行军,倒也需要好好的清洗一下。 一时,天色暗了下来,行馆的侍从先是给他夫妻二人送了晚饭,夫妻二人对坐吃了一段虽然并不丰盛,却很让人有胃口的饭食。 然后过了一时,又送了茶水和澡盆与热水。 这个时代,女人永远被排在男人的后面,单从这行馆的侍从准备洗澡水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 林琳何时用过别人的洗澡水了? 成亲这么久,赵云哪里不清楚她的一些小习惯。之后锁了门,走到澡盆边,用手试了试温度,然后,将身上的袍子解开丢到一旁的衣架处,再然后才来到林琳的身前,一把打横将她抱起,走到澡盆旁。先是放在了地上,然后一件一件地将林琳身上的衣服解开,最后待林琳身上一件衣服也没有的时候,才将人抱到了澡盆里。 昏暗的烛光下,林琳被赵云的动作弄得非常的不好意思,尤其是那双大手,一边脱衣服,还一边在她的身上来回抚摸时。 林琳脸上有些热,双手难得有些羞窘的环在胸前,在被赵云轻轻地放在澡盆里时,下意识地转身背对着他。 赵云见了,无声的笑了笑,拿起一根发钗将林琳散在脑后的头发都帮她梳了上去,然后低头亲亲她的裸肩与后脖筋。 一只手从林琳的肩膀向前向下探去,而另一只手却是飞快地解着自己的衣襟。 待那只手将一侧的雪峰拢在手心里时,赵云已经借着空着的这只手跃起入了澡盆里。 扑通一声,渐起了无数的水花。 澡盆很大,但是装下两个人却是有些个紧。 热气晕染之下,林琳仍是看到了赵云眼眸中的深情厚意。 被人从身后抱到怀里,后背靠在那副宽阔的胸膛,林琳仿佛听到了赵云那跳动得飞快的心脏。 扑通,扑通,扑通。 ...... 赵云的手掌很大,内里肌肉也很是粗糙,游走在林琳细嫩的肌肤上,带着一股异样的感觉,当一只大手一直停留雪白的大兔子上时,而另一只大手已经顺手胸口摸到小腹,再往下摸时...... 薄厚适中的嘴唇一直流连在林琳细腻的脖颈处,时而还会在耳垂处轻轻吻咬着......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预示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 水气,水波,心跳,毫无遮拦的相贴,已经压抑却又压不住的喘息,像是一把火一般点燃了整个夜晚。 像海浪拍打过岸边的激烈,又像是小河流水一般的缠绵,沉沉浮浮,说不出的旖旎风情...... 酣畅淋漓之后,除了满地的水,就只剩下林琳的膝盖不堪红肿,身上也是青青紫紫才能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洗一场鸳鸯浴,最直观的体现便是不用在做事后清洗了。 被人抱着进去,然后又一脸娇羞,浑身软绵地被人抱着出来。再被人抱到了榻上,又被人从榻上抱了下来,被人挤在墙上,被人...... 几番折腾,赵云仍像是使不完的力气,可是,恨只恨这夜儿太短了些。 ...... 第二日,被好一番折腾的林琳又是天光大亮才起身。 晨起懒梳妆,只披了件赵云的衣袍,便走到窗户前,将窗户打开,一室的阳光都泄了进来。照得人极为温暖舒服。 连那冬末春初的风,也便得温和了起来。 赵云早早就起身出去了,而留在行馆里的林琳在收拾完自己后,却发现真真是无事可做。她跟了来,总不能一直呆在内宅里吧。 怪没意思的。 她与赵云成亲数月,且不说夜夜缠绵,也是差不多了。只要他在后方,两人总不会睡得太早。可是, 林琳摸了摸自己的小腹,那里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很不科学。 好吧,有她在的地方,就不能讲究科学这种东西。 想到现在只有一个儿子的刘备,也是年过半百才得了这一点血脉。再想到其他人,关羽身边有个义子,张飞倒是有个儿子。 像是以后会先后嫁给阿斗的两个张皇后,此时却是还没有出生呢。 难道真的要等到刘备在成都称帝后,生活安稳了,她才会有消息。 可是为什么,她总有一种今生子嗣缘浅的感觉呢? 想到空间里的生子药丸,林琳想了想,若真的是如此,今生她并不想强求。 如果她没有孩子,如果她和赵云没有孩子,又会是如何呢? 人心不可测,人心也不可试,可是她还是想要试上一回。 ...... 到了桂阳后,赵云也很是忙碌,赵范自认为得罪了林琳,而赵云也没有给他面子的意思,一时间对于赵云便有了些抵触。 可是既已献城,那桂阳城里的事情,也就不是他能说道的了。 刘备是个‘仁’主,做为他的贴身近人,赵云还是有些受影响的。在城中到是真的得了好名声。 等到林琳在行馆呆的实在无聊,在城中开了义诊后,赵云与林琳倒是都得了不少好名声。 这年头,人少地多,且不说遍山的药草,那也差不多了。林琳每天上午去义诊,下去去采药。日子过得倒是极为规律。 不过这一日,林琳却在城外碰见了一队女子兵。 “这位夫人,我且问你,听说刘备麾下的赵云就在前面的桂阳城中,可是呢?”一个兵士打扮的侍女见到林琳背着个药篓在前面不远处,连忙驱马上前问道。 林琳本以为只是普通的问路之人,可是听到这话,先是看了一眼面前的侍女,然后又眯眼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上百骑女兵以领先众人一个马身的俏佳人。 “确有此事。那赵云携妻暂居于这桂阳城中。” 不会是赵云哪里来的烂桃花吧? 林琳以为那侍女听到‘赵云携妻’这四个字,至少也会带点不屑的神情,哪里想到林琳刚说完这句话,那侍女的眸子就亮晶晶地看了过来,“那赵云当真是携了妻子在这桂阳城中?你可莫要谎我。” 林琳:“...当真。”看这情形语气,总不会是冲着她来的吧。 这年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若这些人真的是那朵烂桃花,她自信还是可以放任她们去找赵云的。 至少也能看看赵云是如何处理这些事情的。 这关系着赵云将来老的牙都掉光时,是吃肉粥还是稀粥呢。 见到林琳点头确认的样子,那侍女差点乐得蹦起来。连忙丢了问路币就像自家小姐跑去。 林琳耳力过人,隔着数丈之远也听清了她们主仆的对话。 ...原来这帮子娘子军是真的——冲着她来的呀。 摇了摇头,这年头领着一群小姑娘也赶跑到这里来,估计也就只有东吴吴国太的千金,原著中的那位孙夫人了。 将衣袖和裤脚整理了一番,背着自己的药篓便走了过去。 既然是这位,那这一群姑娘还是别进城了,进城了那就是个麻烦。 那刘备不想还荆州,那诸葛亮也是一肚子的坏水呢。 “这位娘子与侍从是来找赵云之妻林氏的吗?” 那些人没有想到林琳会过来,又会如此问,不过练过武的小姑娘倒还有点警觉心,当真摆出了一个警惕的样子出来。 东吴的这位千金,性子极是高傲,听到有人问她,先是轻视地看了一眼林琳,但是从林琳掀开的纱帽下,又看到了林琳的容貌与好肌肤,心下不知这是何人,便还是客气地回道,“确实如此。我听说那林氏当初与其夫赵云一起护主从长坂坡突围,着实想要见上一面。” “见了面又要如何呢?”应该不是只单单见一面那就简单的吧? 难道还要什么签名合影?或是...... “自是要切磋一下。”这才是孙家千金不远千里带着人奔过来的主要原因。 日常总听人说,那林氏武功了得,她自幼也是名家指点,勤练武艺的。与男人比武本是小道,今日听说竟也有女人上阵杀道,自然是想要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然后再与她好好的切磋一番。 林琳点头,将纱帽摘下。露出整张芙蓉面来。 孙家千金一看,也是吃惊面前女子的美貌,想到这样的容貌却在城外采药草,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身份。 这个年代,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若无身分背景,哪一个不是被人圈养于内宅之中。若是有着身家背景,又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在这城外采药草呢? 孙氏自副美貌,但是自来家世了得,所以那些个龌龊,与她到是没有防碍。可也知道一些事情。 这般容貌,在这乱世,就是一切的苦难。 “敢问这位夫人是?”林琳的头发已经梳成了这个时代已婚女子特有的发鬂,所以孙家千金一看,便知道面前的女子是已经嫁了人的,所以自然而然便将未婚女子的‘娘子’变成了已经的‘妇人’。 “我姓林,夫家姓赵。恰好我夫单名也是个云字。曾经也与夫君打长坂坡走过。想来娘子找的便是我了。” “你是林氏?那个长坂坡跟着赵云突围杀出曹营的林氏?”孙家千金看着面前比自己还要瘦弱三分的人,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第219章 第二百一十九章 能被当成最为经典的小白花,便可以知道白呤霜的身子是如何的娇小柔弱了。 其实白呤霜的这副身子,主要还是在母体里的时候,亲妈今天愁侧福晋得宠,明天愁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儿子,后天又愁换来的儿子怕是养不熟。 这产妇忧思过度,产下的孩子自然会瘦弱一些。再加上出生后被施了炮烙之刑,又是起水泡,又是发高烧,这么一折腾下来,先天加上后天,身体自然看起来娇弱无比。 从十岁开始便风餐露宿,错过了生长发育最好的时间。等到林琳接手后,也不过是调理了内里,而身段什么的,对于林琳来说,倒还真的没有当回事。 矮一点,瘦一点,总是不会耽误她挥鞭子揍人的。 那孙家千金,虽然也是江东之人的婀娜多姿,但是自小被吴国态当着手心宝似的养大,又怎么可能失于调养? 不但不失于调养,还自幼习武,没有弄出个五大三粗来,就已经是天赋惊人了。 林琳非常不厚道的想着,若是这孙家千金真的弄出那副样子,那她是一定会促成刘备与这人的婚事的。 若是再有些什么特殊的嗜好,呵呵,咱们的刘皇叔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说的出来。 真心好期待。 可惜了,现在这副好容貌还是别让那只半百的猪拱了。 真心糟蹋了。 当她一下马,竟是生生比林琳高出半个头来。 林琳仔细打量这位有名的孙夫人,觉得没有嫁给刘备也是她的一大幸事。 刘备身边出名的两位夫人,糜夫人与甘夫人都活得好好的,前些日子甘夫人偶感风寒,却也是正常挺了过来。所以呀,那周瑜便是想要用孙夫人为饵,那也是没有机会的。 他倒是想要将孙夫人许给那位原荆州之主刘琦,可是刘琦病入高荒,不过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事情。拿他下馅,估计是没有人会上当的。 也因此这位东吴千金还是待字闺中。 说来,只这一点,林琳就看不上周瑜,堂堂一个大丈夫,竟总是拿一个女人做筏子。一次又一次,真不知道这孙夫人到底哪里得罪了他,何必这么坑人呢。 这个时代的男人多数都是轻视女子的,可是却没有周瑜这般干的。 先是拿这闺女做铒,诱刘备去东吴。然后又是拿这闺女做铒,将人骗回了东吴。 周瑜也算是三国名士,千古的风流人物了。可是这手段,却是让人不耻之极。 对了,心性还经不起气,诸葛亮三气周瑜,好像就有一气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也就活该报应如此了。 东吴千金待字闺中这么大的一件事情,曹操倒是也听说了,想要替儿子求娶之。 可是刚在赤壁碰了个灰头土脸,谁还敢将闺女嫁过去送死呢? 反正孙权不会,吴国太就更不可能了。 林琳是个护夫狂魔的现代进行时,所以对于漂亮闺女总会有些个小担心。今天将这一干人拦在这里,其实说到底,有赵云的关系,自然也有对这闺女的那一点点的怜悯之情。 她是真怕这人没被周瑜算计到,再上了诸葛亮的当。 在城外解决了此事,让人原地打道回府,也是功德一件不是吗? 想到这里,林琳笑着问她,“我也不问娘子是何人,既是来切磋的,不如就亮了兵器,手上见回真功夫。若是林琳侥幸赢得一二,娘子且回家去,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来叨扰。如何呢?” “好狂的口气,胜负未战,焉知谁负谁赢?” 林琳一挑眉,笑得很是一本正经,“赢你,却是不需要谦虚的。这点实力,林琳自信还是有的。稍后林琳比试结束,若是娘子对结果没有不满意的地方,那就等着林琳派人送你们回到你们的地界上去。此后三年莫扰矣。” 乱世之中带着这么几个人便敢满天下的乱跑,出了事情都是追悔莫及。若是狠狠的赢了她一回,至少她在家中也能安稳呆上三年,三年后,她就不相信她还没出阁,还能这么自由。 林琳不敢想像她们一路如何的顺利才能到达桂阳,只要一想到若是这一百多名少女遇上了风评并不好的乱军,岂不是悔之晚矣。 唉,看来就算是将这些人打发了,她还是要回去调些兵将护送她们安全回东吴的了。不然真的在这地界上受了什么伤害,她和赵云可吃不了这干系,再来一定会又给东吴一个借口的。 作为孙权之妹,吴国太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千金上姐何曾受过这样的语气,回身提剑,便问林琳用什么兵器。 林琳见她使剑,便让她身后的侍从也递一把佩剑给她。然后你来我往十来招,林琳非常轻松的逗着她玩了一会儿,最后剑势才逐渐伶凌厉了起来。 玩够了猫逗老鼠,林琳便要教她何为人外有人了。 下次可别就带着这些个漂亮妹子出来闯江湖了。 这乱世多少匪类缺少压寨夫人呢。 做了东吴孙家的女婿,估计一般人都会愿意冒险的。 ...... 一场单方面压倒性比试结束后,林琳就让人去城门口的守兵处传话与赵云,让他派人护送这批娘子军回东吴。 孙家千金离开前,那也是气愤不已,千般不愿的。可是她也明白愿赌服输,倒也老实地跟着走了。 赵云治下极严,对于妇孺百姓那是秋毫不敢犯的。 于是这一支护送兵倒也让孙家千金另眼相待。 回到了东吴,被吴国太说了一通后,又被吴国太好好的补养了一阵,这才放闺女出去撒欢。 不过吴国太倒也对自家闺女的亲事更上心了。 闺女性子极似烈马,眼光又是极高,必须找个她仰慕,又能压得住她的人。 不过想到最近闺女满心的想着那个赵云的妻子林氏,吴国太就不得不想着尽快将闺女许出去,不然一个不好,再跑到那边去,将来两家若是动了起来,闺女夹在中间岂不为难。 孙夫人将来会嫁与谁为妻,倒不是林琳会关心的事情了。 赵备与诸葛亮来了桂阳,也知道了桂阳赵范的一应所为,心中也觉得林琳拦的好。倒也没有说什么。稍后,二人便又去了张飞所在之处,最后在长沙稍坐停留,在那里留了黄忠这才又回了荆州。 不过此次回荆州倒是顺手将在桂阳的赵云和林琳捎了回去。 赵云是将才,用来守城治城可是过于浪费。桂阳已经夺下,便要带回云另行安排。 至于林琳,因为没有孩子,是走是留倒也行止随心。 之后多年林琳不是跟着赵云南征北战,便是留在后方与刘备家小在一起。 当然还是跟着出去的时候会多一些。 夫妻恩爱多年,却始终没有一个孩子。到了刘备在成都称帝,赵云的生活日渐安稳时,两人的年纪也都大了,林琳也不想这个时候再生孩子了。 于是收养了几个看着还不错的孩子在身边,倒也解了一些闷。只是总会有一些美中不足之处。 毕竟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都没有流着她和赵云的血。 前些年,她也不是没有动心的服用过生子魔药,可就是没有任何消息,这不得不让林琳以为这是天意了。 可是没有孩子,女人在这个世道总会被人轻视,虽然林琳武力值高,但总会被人提起此事。 一来二去的,林琳倒也觉得压抑。 那些个三姑六婆,打也不是,骂也不是的。真真烦人。 后来就连刘备也说想要再为赵云纳一妾室以传血脉,赵云想了想却道,‘此事不可,主公无需费心云之私事。云一生杀伐无数,受伤无数次,没有子嗣许是云之过矣,而非女子。’ 林琳在这成都过得不顺,情绪一直不太好。再加上她虽有预感,可是真的到这一天,心中还是非常遗憾,她们之间没有孩子。 赵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幸运之事,有她陪着,一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 赵云不知道如果没有遇见她,自己最后会不会娶亲。可是他却是知道在遇到她之前,他是对这儿女之事并不上心的。 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一般,她来到自己身边,与自己南征北战不离不弃。此时虽然一直没有孩子,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原因吗? 谁说没有孩子就一定是女人的原因。 当年从军公孙赞之前,乡邻便有一个老翁,颇有家资,妻妾无数,膝下却无一儿半女。难道皆是女子不能生呼? 那么多的女子,难道都是有疾无孕的? 刘备的提议,赵云推了,而一旁的诸葛亮也着实松了一口气,他没有想到刘备会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么一番话。 诸葛亮何许人也,如何能看不出林琳之凶性,林琳本就对这三国之事不上心,不过是古人的一场逐鹿罢了,可是她愿意留在这里,时不时地看着赵云上阵杀敌,或是受伤回来,皆因这是赵云之故。 若是刘备真的给赵云赐了妾室回来,林琳自己都不知道她能做出什么来。这一点诸葛亮可不敢拿刘备好不容易攒下的家业去赌上这一回。 “你当真不在意?”是夜,林琳站在窗前,对着为她披外套的赵云问了出来。 古人向来最重子嗣,赵云是个连人家寡妇改嫁都不喜欢的男人,如何能不介意呢。 她这一路颇为顺畅,却没有想到临了临了,竟然难于此。 她是想要对他好的。 撇开那些心思,她只是想要对他好。 给他世间最好的一切。 赵云自林琳身后环抱住她,将下巴抵在她的肩上,同她一起看那满天星辰以及一方弯月,“在这一场乱世之中,能侥幸存活已经上天恩赐。又能得妻如此,云已经不敢奢望。我知你近日以有去意,心中惶恐。你我夫妻相扶数十载,安能忍心弃我而去?” 确实,林琳已经生出了一些去意。不过却并非赵云所想那般。她近日一直在看地图,只想找个好一些的城郡,然后带着赵云去守城。 离开这大本营,嚼舌根的人就少了,她的耳朵也能清静一些。 对着一群女人,林琳实在理得计较。尤其还是一些没有什么见识的深宅妇人。 林琳前阵子就因为张飞之妻在她面前得色,狠狠地收拾了一番张飞。而其他的人,可没有张飞耐打。 ...而至始至终,张飞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挨这顿打。 张飞的两个女儿那将来都是阿斗的媳妇,林琳本不愿意跟她计较。若不是这女人说得太过,她也不会一气之下,将张飞暴打。 此时此刻,她庆幸是没有亲生孩子的,也不怕事后秋算。 果然真的像孝惠说的那样,她肆意妄为惯了,若不为后代子孙留个好人缘,也别到处作乱,不然总会报应在子嗣身上。可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能活到今天,赵云一直是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自乱事起,多少名臣忠将死于乱世。当年在长坂坡九死一生,杀将出来。除了一点小伤,竟是全身而退。 今朝有妻相伴生命,便是没有子嗣血脉也是欣然。 此时的两个人都已为是命中注定或是今生杀戮太重才导致的血缘断绝,又哪里想到冥冥之中,有个男人曾经在弥留之际,曾经向上天祈求过的原因呢。 他祈求上苍能给他一世情缘,不要向今生一般,相互错过。他也曾贪心的祈求下辈子可以再与她一续夫妻情缘,因为今生他不负青天,却总是亏了她。 上苍是公平的,而与上苍做交易,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份代价,虽然带着些许遗憾,可是若是让他重新选择,怕也不会改变吧 ...... 赵云的表态,让林琳的日子好过了很多,可是也让赵云活在了别人异样的眼光之中。林琳知道后颇为不舍,便让赵云请了刘备的命令去了下面的一个郡县驻守。 刘备哪里舍得,可是诸葛亮却摇头笑了。 赵云娶的这个媳妇,你得看要怎么用了。她愿意放弃安逸生活,多年来陪着赵云南征北战,那是因为在她心中赵云最重,可不是什么主公不主公的了。前阵子你还偏要给人家弄个女人回去添堵,这回子拉着赵云撂挑子,也是那女人的性子。 那女人什么性子,主公看不出来,他可没有错过。 任性,小心眼,牙尖嘴利还眦睚必报。也幸亏这些年主公或是其他人没有亏待过赵云。不然后方起火也不是不可能。 唉,那个女人他是一点来历根脚都算不出来,也幸好这人有赵云约束,不然是福是祸皆是不知。 不过女人就是女人,一个男人就可以稳住这般心智武艺之人,可见这世间皆是一物降一物。 之后诸葛亮倒也拦了刘备预动赵云征战的心思。 让那女人消消火吧,不然可没有第二个张将军耐打。而这夫妻二人留在蜀中,也有用处。 赵云离开了成都而去了下面的县郡,日子过得倒还不错。 林琳心情也好了很多,现在的赵云日常除了练兵以外,也不用应付小朝.廷里的那些事事非非了。 夫妻二人倒也恢复了数年前在新野时候的生活。 ...... 这样的日子一过便到了关羽走麦城,张飞丧命阆中,刘备托孤,一面抚着阿斗上位,一面急招赵云夫妇回成都。 刘备自来最信赵云不然也不会每次出征都会将家小交与赵云护卫。此次临终之际,让赵云回来,更是如此。 被刘备托孤,诸葛亮与赵云自是责无旁待。林琳虽然一直坐在糜甘两位夫人身侧,脸上虽有悲痛,心中却是麻木的。 及至听到刘备嘱咐阿斗善待赵云夫妇时,心中淡淡地笑了。 这刘备就是能说会道。 当初家徒四壁卖草席还能忽悠着颇有家资的张飞出钱出力的给他成事,现在临终了,竟然还来这么一出,也是活久见了。 六十三岁的刘备这一生也算是走到了尽头,看着已经非壮年的赵云,林琳心中第一次升起了让时间慢慢走的念头。 每次,跟他相遇总是怎么过都过不够一般。 上辈子有块黑炭,这辈子又有他人。何时他们才能只有彼此呢。 有的时候,林琳总想,幸好她们没有孩子,她才可以经常随他出征,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才会多一些。若是像糜甘两位夫人似的,那岂不更是聚少离多。 建兴七年,这个让林琳时常恐惧的一年。赵云在这一年,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因为赵云与林琳在长坂坡救了太后糜氏和甘氏,以及阿斗。所以赵云的后事办得倒也热闹。 不过将赵云的棺木送到墓址时,却引起了一个不小的轰动。 林琳让所有抬着棺木的兵士将赵云的棺木放下并退出数米后,便在那里启动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阵法,又以自己为阵心,将方圆一里的地方封印了起来。 之后她守着赵云尸身,一掌劈在了天灵盖上。 这一生,她无儿无女,没有了他,她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 在林琳这一掌劈下之时,天空中响起了一道佛音,以及七色佛光。 众人不知何故,但还是本能地跪了下来。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看到那被封起来的墓中飘出两缕魂魄。 而这两缕魂魄竟然都直直地朝着天空而去。 ...... 好似睡了好久,又好似刚刚回来。林琳忆起了被封印的前尘往事,也忆起了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自从跟着张家人飞升到了这九天之上,林琳便很少会睡觉了,日常无事便是修炼或是跟着张家的小女儿在这仙界自处游玩。 想到那个时候天真不知世事,只要一点点小事都能开心无比的自己,林琳笑得摇了摇头。 那时候的天真,以及后来吃尽的苦,想来都是命中的劫难。 如果不是劫难,为什么她一下山便会遇到张家人呢。 林琳伸出双手,看着自己手中的那十八颗佛珠,想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心中竟是无喜无悲。 那董永的样貌她早就已经记不清了。或者说当初就没有认真看过他。可是却没有想到最后却因他受那天界极刑。 还有张家夫妇,张家的七个女儿,自己怎么就相信了他们呢。 当初被绑缚在诛仙柱上,剔除仙骨,受尽酷刑,最后被打得魂飞魄散,也是她识人不明,自做自受了。 抽了抽嘴角,说真心话,若不是后来师傅告诉了她这些事情,然后又用时光术让她看清了张家人的本质,估计她也不可能这么快认清这家人吧。 一直觉得自己挺精明的,没有想到当初也是个棒槌。 原来认个义女,就可以将自家女儿所受之苦全部转嫁给别人,这样的买卖,也怪不得神仙也动心了。 更何况本就私心很重的玉帝一家子。 “八妹,八妹,你快出来呀。”在林琳房间外轻声呼唤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玉帝的小女儿七公主。 听到这个声音,林琳的心里就是一咯噔,仿佛那种剔除仙骨,抽出仙筋,神魂俱灭的痛又一次落在了身上。 好疼,真的好疼。 第220章 [防盗]—完结章 第二百二十章 听到七仙女的叫喊声,林琳就想到之后会发生的事情,便不想出房间,可是她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躲一辈子。 压下心中的恐惧,林琳不得不承认人之所以无畏,那就是无知造成的。 她现在只要想到当初受刑罚的痛,就真的从骨子里往外冒寒气。 忒特么疼了。 从榻上坐起身,看了一眼身上的纯白仙衣,林琳又是一声低头苦笑,张家七姐妹,一人一个颜色的仙衣,轮到了她,竟然只能着白色。 在这到处是白云烟雾的天宫之中,穿一件白色仙衣,除了一张脸和满头的青丝,那真的什么也看不到。后来还是她那好义母见她可怜,再加上要表现出爱重之态,便赏了她一件绿不绿,蓝不蓝的无袖外罩穿在白色仙衣之外。 当时的自己还真的有够天真的。这样的区别对待,自己是不是真的眼瞎了。 不,不止是眼睛瞎了,是连着心也瞎了。 想罢,原地转身,直接换了一套玉色仙衣。这一套仙衣还是师姐当初特意送给她的呢。上面绣着花,描着银线,很是漂亮。她当时觉得这衣服的颜色咋看仿佛是浅绿色,便一直没有穿。 她原来还怕那位喜着绿衣的王母亲女不高兴呢。 毕竟论姿色,她比那位真正的金枝玉叶更适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 现在她还在乎什么呢,喜欢什么穿什么吧。 想到这里,林琳便又想到了她的几位师姐。最终在天庭能够见上一面的也只有白师姐了。可惜住的远了,再加上神仙都注重修炼,平日里倒是走动的少了。 回头去看看她吧。 虽然在轮回之时见了她,可是想到她与她的那位好夫君竟然一个道修,一个佛修,虽然同时上了天了,却是分隔两地,也是苦了她了。 将那些思绪通通掩了下去,林琳推开门,走了出去,林琳脸上挂着往日的笑容。“七姐,你怎么来了?” “自然是有好事找你了,父皇母后受邀听老祖讲道去了,天庭这里都玩腻了,我们下凡去玩怎么样?”七公主是姐妹中年纪最小的孩子,所以独得父母宠爱,性子倒是极为天真,也极为好相处。 ......不像她的那六个姐姐。 看林琳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子高高在上和怜悯。好像林琳跟着她们飞升蹭了她们家多大的光似的。 她作为骊山老姆最小又最为上心的弟子,想要位列仙班,那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话说王后也是真行呀,连生七胎皆是闺女。还能让玉帝没有旁心思,也是一种手段。想到这里,林琳便突然想到了那位牛魔王还有个玉面狐狸的外室呢。 这玉帝竟然还不如人家牛魔王日子过得逍遥快活。 当然了,她不是提倡玉帝搞什么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她真的只是在感叹罢了。 “下凡?”一听到真的如曾经发生的一般,这七仙女找自己是为了下凡之事,林琳连忙摇头拒绝。 别提这两个字,一提起来她浑身骨头带着肉都疼死了。 “不去,不去。父皇母后不让我下凡呢,上次我说回去找师傅,母后都拦了下来,说是我师傅左不过是在闭关,回去了也看不着,还让我等师傅出关了再回去看望她老人家。” 姑娘呀,你老娘连我回去看师傅这样的事情都不让我回去,我又怎么可能因为玩就下凡呢。 不过这王母这般算计自己,还不是看着她师傅一直在闭关吗? 不过也是,这仙人呀,没事闭个关,比她以前吃火锅吃水煮鱼的时间还要频繁呢。而且不但频繁,还特别的长。 一闭关,闭个百八十年的那都不算事。 等到出关了,别管是什么天大的事了,都已经过去好久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母后一家人也真的是胆子不小了。在带着林琳飞升的时候,天宫有人问身家来历时,在知道了林琳是骊山老姆的小弟子后,竟然还没有放弃原来的目的,也不知道仗着什么了。 虽然玉帝一家是被请上天来当玉帝管着诸位神仙的,可是就以玉帝一家的资历,还真的将自己当盘菜了,也是有意思。 何德何能? 不过是一众神仙不与他一般计较罢了。 不然当初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多的天兵仙将只出工不出力了。 有这么只泼猴出现,也是一种热闹。 天上神仙太多,又加之在下界总会有一些小别扭没处理干净,所以今天一小打,明天一大闹的,最后弄得太白金星只得下界去找个有德才的人上来管管事,评评理。 说白了,找了张老头上天庭也不过是想要在几位神仙打架闹事的时候,有个立场中立的和事佬兼管家罢了。 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一家人,倒真的将凡间那套帝王的习惯用在了天上。 所以说呀,这人就不能给他三分颜色,不然还真的会开染房。 ...... “哎呀,去吧,去吧。我都闷死了。母后每天都要让我织布,那玩意有什么好织的。好八妹,我们就下去逛一会,一会儿就回来。保证神不知鬼不觉的。”七仙女哪里管林琳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拉着林琳往南天门走去。 “两位公主,这欲往何处?”韦护自两人身边经过,笑着问两位仙女。不过眼神却看向了林琳。 七仙女一见是韦护,便停下了与林琳的拉扯,笑着对韦护道,“神尊怎么到了此处,是来找八妹的吗?”这附近是玉帝给几个女儿划出来的住处,一般人是不会过来的。七仙女在此见到韦护,自然有此一问。毕竟这位可是林琳的义兄。 说来七仙女对林琳有个结拜义兄的事情,也是蛮好奇的。难道自家这位八妹就是个有这种缘份的人? ...到处结拜认干亲的。 怪不得母后要给她起名叫张巧嘴了。 不管七仙女如何脑洞大开,此时的林琳眼中隐隐带着一丝激动,然后将那份激动压下,神情自然的看着韦护,“兄长过来这边,也不事先知会一声,好悬差一点就要错过了。”若不是这一次她不愿意下凡,与七仙女在路上拉扯,估计定是如上辈子一般,见不到这位至从自己跟着张家人飞升便照顾自己,认自己为妹的兄长了。 当初自己犯事,也就只有这位以及几位与师傅有些交情的仙人是肯为自己求情的了。那些是看在师傅的面子,而这位却是只因为自己是他的妹妹。 可惜律法深深,天规戒律是受着天道保护的。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何故在此拉拉扯扯?”当年普一飞升,韦护因缘际会与林琳结为兄妹,自此倒是真的将林琳当做亲妹妹一般看待。 说真心话,林琳根脚不凡,一般人也是不知道她本体如何,又是怎么被骊山老姆收在门下的,只知道与当年的不周山有着那么一点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是具体如何,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推算得出来的。而她与韦护之间的兄妹之情,应该是始于西周时的一面之缘,那还是林琳第一次下山,然后在山脚下被师傅逮回去的事情呢。 那些事情都太远了,不说也罢。 七仙女一听韦护如此问,连忙摇头摆手道,“呃,没什么,没什么。就是,就是有些急事要着急去办理。神尊若是无他事,那我们姐妹便先走了。”下凡这种事情,就算是神仙没有玉帝指令或是正常公干,也不是谁都能下去的。 七仙女就算是再怎么样也不会知法犯法,然后广而告之的。 林琳可不管七仙女如何想了,她挣了挣被七仙女握着的手臂,压下心中的不满。“七姐,兄长来此定是来找我的。兄长来一次不容易,请让我与兄长说上几句话吧。反正你那事我是不去的。真要是跟着你胡闹,回头几位姐姐知道了,准是又要说是我带坏了你的。” 自来为这七仙女背了多少回锅的林琳,此时也觉得当初真真是委屈了自己。 林琳见到韦护自然是有了更好的理由摆脱七仙女,连忙跑到韦护身旁,做势拉着韦护回自己的居所。 七仙女见此,哪里肯依。“哎,怎么这样呀。我不管,你得跟我走。我们去看一下就回来,保准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神尊稍等片刻,我们姐妹去去就回。”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她们只下去玩上数日,也不过是天上的片刻钟罢了。 七仙女一把拉住林琳的手臂,脚上踩着一朵王母特意给她的七彩云将向林琳拉到了南天门。 韦护见到七仙女如此,又见林琳不愿意,想要拉住两人,可是转眼间两人便驾着法器到了南天门,于是便只好跟了过去。 韦护心想,若是他妹子实在不愿意,那就将人拦下来。他就说找他妹子有急事。 到了南天门,两人又被千里眼和顺风耳拦了一下,正在七仙女搬出王母来威吓二人时,自南天门一侧到是又走出来了一个人。 “林琳?”欣喜中又带着怀念,低低沉沉的声音,听得人苏苏麻麻的。 林琳转头,煞眼之间便是万年。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 真真是没有想到。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人称大太子的托塔李天王长子——肉身成圣的李金吒。 林琳还在怔愣之即,其他人见到了来人,纷纷过来拜见。与众人一一点头后,这才走到了林琳面前。 “父王要见你,且随我来吧。”那人不管不顾上前便牵起林琳的手,而林琳竟也忘记了回避挣扎,任由那人牵着向他处行去。 云中几个轻跃,林琳一直不曾关注过脚下,而是眼神从未离开过那人的身上。 他们真的再相逢了。 自醒来便不曾,或者说不敢想的人,真的出现在眼前了。 好像做梦一般。 前尘往事也随之入了眼前。 他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坐在摇椅上听她在墙的那边唱歌。 他会将逗留在她门口的肖小之途尽数赶走。 他会在灾年的时候,提醒她早早的去采购粮食。 她知道,她每一次出门去,他都会不远不近的跟着。 一直到她再也出不了门。 还有那一世,他为自己对镜贴花黄,他那惯常使剑的手,为自己细细的描眉,他纵容着自己的小性子...... 最后一世,他放心不下自己,四处托人,希望有人照顾她终老的样子...... 他闭上那双看着自己总是爱恋无限,温柔宠溺的眼睛时,那里面是浓浓的不舍。不是不舍生死,她知道的,那是不舍得留她一人在这世上。 弥留之际,他们约好了,若有来生,还要做夫妻。 他们真的又相遇了。 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过,若是来生她为仙,他为凡,为妖,她也宁愿判出天庭,只为与他相伴终生。 可现在,他就在眼前...... 可她却不敢相信了。 半晌,李金吒带着林琳行至一处宫殿前,李金吒见林琳还在怔愣不语,笑着将人轻拥入怀,“不过是一会儿没见,你便忘记为夫了吧?” 他一转醒,可就迫不及待的赶了去。不过看这妮子这个样子,可见还没有想到他呢。 真是...该罚。 “...嗯。”幸福来的太快了,林琳害怕一说话,眼前的人,眼前的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听到林琳迟疑的回答,李金吒笑得不能自己。 原来她也有这么憨的时候呀。 将人拥入怀中,轻轻低语落在她的耳边。“我的牡丹,我的妻......” 这个人,是他轮回三世的爱恋,他此生唯一不想放下的人。 曾经在天庭也见过几次面,可是却没有想到那三生轮回竟然将他们二人牵在了一起。三生石上,刻着他们金色的名字。那是生生世世不变的永恒。 ...... 话说这李金吒在这天庭之中,也算是个人物。 人称大太子,是托塔李天王的长子。 别误会,这可不是玉帝的儿子,那老头可没有儿子命。 当年姜子牙封神后,李靖、金吒、木吒、哪吒、杨戬、雷震子、韦护七人的魂魄未被封神榜收去,最终肉身成圣。 肉身成圣,自然也比那些封神榜成圣的人实力术法要高出一筹来。 强者为尊,便是天庭也是如此。更何况一家父子四人皆是这般彪悍的存在了。 再加之他又是文殊广法天尊弟子,曾下山助武王伐纣。 一家父子四人,个个手上都是有真神通的。且不说他本人法术了得,只说那同门师兄弟,还有曾同助武王伐纣的同班情谊,那都是一份人脉。 在这天庭也不是什么人都敢惹他,又是谁都能惹的起的。 他刚刚将人带走的时候,便是玉帝王母最宠爱的七仙女,也是不敢多加阻拦。 就算同样是肉身成圣,韦护她可以轻视到不放在眼里,可是这位,她却是不敢的。 当然韦护倒不是不敢拦,只是他的那位义妹,竟然傻呼呼,一点不反抗就跟人走了这一点,让韦护不知道要不要拦着。 韦护与七仙女相视一眼,各自心中都不明白林琳什么时候跟着李金吒有了交情。 而且看两人行止亲密的样子,这交情还非浅呢。 林琳虽然被玉帝一家收为养女,得了一个张巧嘴的浑名。可是韦护却也是知道她更喜欢别人称她本名的。 不过这李金吒又是如何知晓的呢? 韦护颇为不解,不过都是肉身成圣,所以对于李金吒,这韦护还有一些交情,于是对七仙女抱了抱拳,驾云追去了。 而七仙女皱眉想了一会儿,她什么时候追问个中详情都可以,唯有此时父皇母后皆不在天庭,正是溜下凡间的好机会,于是糊弄了一番千里眼顺风耳,便向凡间行去。 此时林琳被李金吒半揽在怀里向着自家老爹的宫殿走去,准备让自家小媳妇见一见公公。毕竟刚刚轮回回来,他就已经将此事告知了自家为自己看护肉身的父亲。 现在带着自家媳妇来见,也是想着尽快将婚事落实了。 ...他可不想再跟她分开了。 而林琳晃晃忽忽见未来公公的时候,七仙女也跑下了凡间。 下凡后,七仙女见到个拿着本破书看的放牛男人,一边看书,还一边对着吃草的牛说着之乎者也的话,心下好奇,便由着性子上前去了...... 一直关注着自家小女儿历劫的玉帝和王后一下子就惊了。 他们养了多时的替罪羊呢,怎么没有陪在自家闺女身旁呢。 玉帝和王母说真心话,法术也就一般般,当初都不知道为什么要选这二人上天。所以很多的事情都是临到了眼前再抓瞎的。 当初算出七仙女会有这一难的那个半仙,只算出林琳是七仙女的贵人什么的,当时其实也没有想过玉帝和母后会拿骊山老姆的小弟子挡灾。 后来就算是知道了,他也不敢吱声说是他多嘴惹出来的事端。 现在那人不知道在哪里躲着,所以玉帝和王母这两人也不敢真的不要脸面的再找别人谋算这些个事情。 于是老俩口相视一眼,便匆匆离开了听经处,跑回了天庭。 他们走后,老祖也只是摇了摇头,并未出什么,只是继续对着其他来听经的人慢慢讲解着道法有边,心却无边的感悟。 这一头,刚刚回到天庭的玉帝王母两口子就听到了托塔李天王求见。 本来就为了自家闺女下凡的事情,有些心急火撩的二人,哪里愿意见他。 相视一眼,便都决定速速打发了他,再作打算。 当这位天王到来后,还想着说两句客套再问儿媳妇的事情时,就发现玉帝和王母的脸色不太对,便止了话头,匆匆问及林琳的事情。 王母一听是为了那个白养的女儿,便颇不耐烦的只道了句那是骊山老姆的弟子,李天王若是有什么事情,只管去与她商量便是,她与玉帝不过是义父母,无权干涉太多。然后三言两语就将人打发了,随后玉帝留下看家,王母自带着其他两个闺女匆匆下了凡间。 没了替罪羊,可万不能让闺女被凡间的傻小子给啃了。 要知道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就在王母知道消息,从听经的老祖处赶回天庭,再到打发了李天王,然后带着闺女下凡这么小半天就过去了。 等到她寻到她那闺女时,这会子已经嫁给了个放牛的破落书生了。 而此时小俩口连蜜月都过完了。差别就在于小俩口尚未卖身给那地主呢。 王母知道后,那叫一个气呀。气闺女的不听话,又气那白养的丫头没使在用处。 王母要棒打鸳鸯,七仙女舍不得放牛的鞋麻子脸夫君,又舍不得打掉腹中月余的胎儿。天上人间,那之后就真的是混乱到了极点。 而在这混乱之中,骊山老姆竟然提前出关了。而李天王那里也顺利地为儿子下了聘。 聘礼比照当初杨戬与西海三公主的婚事。 当然了,这里就要说一说了,那杨戬还真的不是玉帝的外甥。他是和李家父子一起肉身成圣的七人中之一。 杨戬成圣的时候,玉帝这位‘舅舅’还不知道生没生出来呢。 聘礼下了,婚期也已经定了下来。等到王母带着闺女回到天庭的时候,知道了林琳与李金吒的婚事后,那是一千一万个不甘也只能看着林琳一脸娇羞地回了骊山备嫁。 棋差一招,这死丫头终究是白养了。 不过王母此时就算是真的恼了林琳,也没有功夫搭理她了。 自家闺女回了天庭不但一定要生下那个孩子,还时不时地吵闹着要回到凡间去。 头疼死她了。 现在这件事情被他们俩口子死死的捂住,不然那些曾经犯了天条被他们俩口子依法收拾的仙人及亲朋估计都会找上门来让他们秉公办理了。 ...... 回骊山备嫁,然后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带着不菲的嫁妆在嫁回天庭去,这算是林琳最近要忙的事情了。 师傅给备的嫁妆,师姐们的添妆,义兄给的私房,还有师傅的那些好友送来的贺礼,当然这其间也少不了知道林琳是玉帝王母义女而锦上添花送来的份子。 ...就算是已经焦头烂额了,为了面子,玉帝王母和他们的几个女儿也都纷纷送上了价值不菲的物件。 毕竟送轻了,打脸。 天宫仙女织出来的无缝天布,被一针一线的绣出来的嫁衣,此时的林琳心中既安定又带着幸福的满足。 ...... 新婚夜,林琳被自己爱恋了几世的夫君再一次拥入怀中时,那颗一直漂泊不定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生生世世,万古永恒的生命,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完—— 第221章 关于身世的胡说八道 胡说八道 不周山上有一块大大的石头,形状看起来就像是个葫芦。 左大右小。 远远地看过去就像是分开的,可是走到近前你才会发现那是紧紧连在一起,浑然天成的一个整体。 石头在这不周山上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不过在他处却也不见得普通。后不周山倒,这块石头受到冲击一分为二。 至此天南地北各分东西。 其石大的那块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小的却是二丈四尺高,一丈二尺围圆。 大的那块落到了海外,经岁月流长,受天清地秀,日精月华,一日迸裂,化作一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这便是天上人间无不皆知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而小的那只落在了骊山之巅。虽然际遇不同,却也经历了日月轮转,在某年某月化做一只无尾狐。 本是九尾狐之相,却是一只无尾之狐,也不知是何缘故。 许是石头分裂时,被带走或是被留在了不周山也未可知。 因无尾,便天生没有法力,再加之受了骊山老母的点化,竟然毫无妖气地渐渐幻化成了人形。 七.八岁上下的小女孩模样,天真懵懂。骊山老母见了心喜,收在座下。 至此后,日夜受教于老母膝下,更比那些年长师姐妹更得其欢心。 只是也不知道是何故,别人一年长一岁,而这只无尾石狐却是几十年才长一岁。 到了武王伐纣之时才堪堪有了些少女模样。那一日骊山老母不在骊山,这只小石狐便一蹦一跳的下了山。 沿路风光不及骊山,却人声鼎沸,热闹非常。小石狐边走边看,大半天过去还不曾走出骊山脚下的小山村。 河边歇脚,看到水中鱼儿肥嫩,不禁心喜异常,弄了几条烤着吃了。 吃饱后笑眯眯坐在河边戏水的样子,让一直在不远处的韦护心生舔犊之情。 没看错,就是这个词。 韦护年纪不小,看到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伶俐可爱,天真烂漫,心中不禁想着若是没有修炼,此时是否已经有了这般大的女儿承欢膝下? 想到这般,自藏身处出来。与小姑娘说了两句话,瞧她聪慧却又稚气未脱,还特特地送了一片木雕的枫叶发饰与她。 不过两人尚不及说什么,小姑娘的师长便找了来。 小姑娘吐吐舌头调皮地与他告别后,此后数年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一直到那年看着她跟着张家一行人来到天庭,发角仍然带着那只枫叶发饰。 多年不见,她早就记不得他了。 ...... 林琳便是那只天生便没有尾巴的石头化成的狐狸。 此间的事情,其实都是有原由的。当初张家算计她时,为什么骊山老母会闭关,为什么师姐妹都来不及相救,为什么会那样凄惨? 归根究底,还是这身份。 她与孙悟空同出一脉,注定了天生彼此间会有些感应。她的存在时刻提醒着如来,他曾经撒的那个弥天大谎话。 什么谎话呢? 那便是当初唐僧取经时,孙悟空与六耳猕猴一场真假是非。 打死的究竟是不是六耳猕猴,其实很多人都心知肚明。 可是就算是神仙也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性格。 别人也许不会做什么,可是与孙悟空同出不周山,又是同一块石头一脉所出的林琳,难道在知道了真相后不会做些什么吗? 道家本是东土的本土信仰,可是因为唐僧的这一番取经之事,倒是渐渐的被佛家压在了底下。 大好的局势如何愿意被人重新搅起风雨呢。 于是在当初那件事情上,推波助澜者,落井下石者,漠然以对者,事不关已者......才会那么多。 林琳并不怨恨他们,毕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 很多人都知道林琳的根脚,也有很多人不知道或是只知道一点点的。可是这些人却重来没有问过林琳有没有想过要为真正的孙悟空报仇的想法。 林琳没有。 因为那个大闹天宫,那个在花果山自立为王,那个在天上牧马,那个齐天大圣压根就不在意这些。 他甚至还非常的感谢那个六耳猕猴。 孙悟空追求的是那种真正的自由自在,他的逝去才算是真正的解脱。 那个被骗戴在头上的紧箍咒,终于摘了下来。这如何不让他高兴呢。 再也不用保护那个不知好歹的罗嗦和尚,再也不用一步一步的走向西天了。 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虽然没有了身体,可是灵魂却在。 ...... 林琳是知道的,所以就算是每每看到西天那边人不顺眼,也不曾想过要报仇。 求仁得仁,这结果算是两赢了。她又何必多生事端呢。 真正的孙悟空一缕魂魄先是见了林琳,然后见了镇元大仙和菩提老祖。 所以这三人都沉默了。 可是总会有些人不放心,想要赶尽杀绝。 还好骊山老母知道了消息,提前出关了。虽然没有救下徒弟,却也施了秘术让林琳重新回到了最初。 西方诸佛不义,玉帝一家不仁,在这偌大的天庭,唯一给了林琳温暖的便只有李家与义兄韦护了。 本来七仙女没出事之前,玉帝俩口子还会假惺惺的对着林琳好。可是自从七仙女的事情发出来了,玉帝二人也步上了另外几个女儿的后尘。 对着林琳那就没有一个好脸色。 林琳自来脾气就不是很好,以前被养的娇憨不知事。后来几世磨砺,又怎么愿意看人的眼色呢。 自导自演了几场六位仙女欺负她的事情后,让众仙知道她总是受欺负,之后林琳便很少再去给玉帝俩口子请安了。就是两人想要见林琳,都被人挡了回来。 而理由,则是很简单。 闭关修炼。 做为神仙修道之辈,闭关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修真无岁月,这话确实是不假。 有着无尽生命的夫妻有很多。 远的不说,只玉帝俩口子的感情早早就被这漫长岁月磨的不剩下什么了。 而林琳与金叱的感情也从最开始的激.情无限到了此时的温情脉脉。 索性两人都是在世俗中几度历练的,倒也比其他人好一些。 林琳虽是石狐之体却是以轮回佛珠正式入道,身上几多矛盾,想要修炼自是还要多走几番轮回。 金叱自是不愿意让娇妻独自一人往返,于是时常陪着一起历练。 可惜数次之后林琳虽然有所感悟,可是却依然没有什么进展。 此等修炼又不了了之而去。 神仙本就难以受孕,更何况本体是石头的林琳。 两人没有孩子早就已经是公认的事情了。 可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琳竟然长了小肚子...... 这还了得! 她自己歪头不解,又想减肥,又想着要节食要运动的折腾了好久。 并且因为小肚子的事情,拒绝打坐这一项修道必须的项目。 在她看来就是坐的多了,才会长小肚子。 可是那长出来的小肚子无论她怎么折腾也下不去了。 ...... 然后岁月匆匆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琳已经放弃的小肚子竟然又长肉了。 于是又是一番折腾无果后,林琳俩口子只能再一次忽略林琳又胖了的事情。 等到如来到了大限下界轮回时,林琳才恍然觉得她这可能不只是发胖了。 回想了一下她小的时候那漫长的生长期,也许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趁着天界因为如来下界的事情有些失序时,林琳拉着自家男人就奔回了骊山,准备让师傅给看看。 若真的是有了身孕,那这身孕倒底要怀到什么时候。 她都记不清楚最开始发现她发胖时是哪一年的事情了。 想到做为普通人的婆婆在怀着小叔时都可以怀上三年多,那她这石头化的狐狸修成的正果,以及自家男人肉身成圣的经历,谁知道她要挺着个大肚子到哪一年呢。 只要想想这种可能,林琳就情不自尽地打了个冷颤。 这种想法,忒恐怖了。 林琳来的不巧,骊山老母正在闭关。听到侍候在旁的同门师姐妹的话,出关之日遥遥无期。 俩口子对视一眼,最后便去了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也许这位老祖知道些什么。 到了西牛贺洲,见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对于他二人的到来好像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伸手轻轻一指,便让两人坐于地中蒲团之上。 菩提老祖对着林琳神色非常的温和,脸上一点浅浅的笑意,“此胎还需三百六十年方可孕育出来。再经历两万四千年方可成型,等胎球产下,直接送到本道这里便可,我与他还有一世师徒缘份......” 听到先是三百六十年,然后再经历两万四千年。 金叱直接懵了,林琳也傻了。 我滴个乖乖,这是个啥胎呀? 吓死一圈的宝宝呀! 一个十月怀胎都嫌太长的人,她竟然还要挺着个大肚子过上三百六十年,这是逗闷子呢吧? “...此胎?”这腹中到底是个什么精贵东西,竟需要如此对待。 心中似有所感,猛然抬头,不会是,不会是...... 菩提老祖点了点头,语中带笑,也带着一丝欣慰,“确是那泼猴。” 自家徒弟终于又一次集齐三魂六魄了。 菩提老祖当初虽然让孙悟空不要对人提起他,其实也不过是在保护他。毕竟他从不出山,但外面也有宿敌几个。 他与那如来本就是互相看不顺眼的一对死敌。 自已的兄弟投胎成自己的儿子,这是个大事。 这消息实在太让人不知道如何反应了。 相较于林琳的懵逼,咱们的男主同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天知道早就死了万千百年的大舅子竟然要投胎成他的儿子。这以后对着儿子还如何教养的起来。 “...这也是我们俩的缘份,可是这长相?”千万别是毛脸雷公嘴了。不然她真心受不了。 听了林琳的话,菩提老祖嘴角抽了抽,“这一点你放心,长相肖父。” 林琳是放心了,可是孩他爹却不放心了。 他的长相,那泼猴的性子,动不动就抓耳挠腮一副坐不住的样子。 想一想就觉得真心接受不能。 想到顶着自己的脸,拿着个棍子立着一条腿大叫着,‘忒,妖怪,吃俺老李一棒。’ 那画面太美好,他都已经不敢想了。 再想一想自家媳妇的脾气,以及那位大舅子的性子,还有自来就欣赏他的三弟,李金叱咽了咽口水,觉得呼吸有些困难。 老祖呀,这个儿子,他能退货吗? 作者有话要说:  所有看文的亲,大家新年好。虽然祝福有些早,但是心意却一点也不少。 . 马上就到新年了,提前祝看文的亲以及亲的家人: . 新年快乐,红包满满,万事如意,大吉大利。 第222章 第一章 《赤.裸特工》这部电影林琳很久以前就看过,那个时候正好是她上大学的时候。 她喜欢这部电视剧的主要原因,还是男的帅气,女的靓丽。然后又正好是追星的年纪,自然而然的就喜欢上男女主角以及看了几遍这部电影。 可是有一天,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和几十个女孩子关在一起,在一个封闭的海岛看着几个试图逃跑的女孩的尸体时,心情老纠结了。 很多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就是一场热闹,茶余饭后谈天的资料。可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不得不说是一场悲剧了。 这么多的女孩几乎都是被绑来的,唯有她和几个小姑娘,是自愿跟着过来的。 尼玛呀,就不能让她早来一天吗? 早来一天,也让她有个选择权不是吗? 不,不,不。 就算是早来一天,她也没有选择权,她有的只是尽最大的努力逃跑罢了。 人家对她是先礼后兵,对别人是先兵后礼。 差别在于她们都是人家的猎物。 ...... 太阳好晒。 林琳一边踢腿挥拳,一边分神的想着,也不知道50倍的防晒能不能护肤? 在上午的海边这么晒着,这皮肤真的不敢想像了。 海遥是个有些婴儿肥的小姑娘,可爱善良,还带着一丝活泼。不过这姑娘半夜的时候还是小小声地哭一会儿。 想家,想妈妈。 可是白天的时候竟然一直咬着牙硬撑着。就在她一侧,使劲的挥着拳头。 在她另一侧还有一个一脸阴沉冷漠的政。 这姑娘,一看就不是很讨喜。 反正无论是这两天的印象还是电影中的印象,都对她没有什么好感。 三十多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就这么被绑了来,林琳看着也觉得挺同情她们的。 好好的人生就这么被毁了。 六年后,被毁的人生还要再一次的被人道消灭。 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只有一个小小的空间小屋,还有几颗黄外公给的增长内力的药丸子。 黄外公教导的武功到了这里还没有捡起来,所以那药也没吃。 其他的金银珠宝,此时也没有办法拿出来,就是武/器也不行。 她的武/器快不过机关枪。 还有就是这里对她们这些小女孩防范甚严,什么东西都是有定数的。 荒岛不大却也不小,岛上面全部都是彪悍的M夫人爪牙。想要逃出去,她一个人还勉强,要是带着这些个姑娘,那就难于上青天了。 此时的这些小姑娘们都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若是六年后,那还有一点逃出生天的希望。 还有她就算是带着这些人逃出去了,难道不会被抓回来或是被灭口吗? 生命有命,富贵在天。 个人的生命应该是自己负责,而不是她的责任。 都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她现在其实更应该先保护好自己再说。 再也不想死于非命了,正好趁着在这里,还可以训练一下自己的条件反射神经。 然后在六年后的淘汰赛前悄悄地躲进空间里。然后每天一点一点地向海湾那边停着的游轮移动。 她是桃花岛出身,水性非常的不错。可是这荒岛前不着村右不着店的,她可游不到下一个码头。 杀手与肉皮生意,因为前者成本低,后者不需要什么成本,可以算得上是古往今来最受欢迎的职业。 林琳并不歧视,毕竟这一行也是买卖。 可是让林琳受不了的却是那最后的仪式。 只要想到那种事情,林琳就有些个头皮发麻。 忒特么恶心了。 发乎情,止乎礼这种事情也许并不适合现代人,可是也不能被迫接受狗啃呀。 还有就是朝夕六年,对着这些同窗们短兵相向。 这样恶心和残酷,林琳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别的不说,这里的教育却是非常不错的。 武术,计算机,尸体骨格,C5脊骨,化妆,枪/械,模特气质修养以及在水中做仰卧起坐等等。 尤其是那之后的黑客技术学习。 她就算是逃了出去,在没有身份证件的情况下,也别想过得好。既然这样,那还不如留在这里呆到六年后,学了一身的本领后,再离开呢。 ...虽然这里是用生命考毕业证的寄宿学校。 ...... 一上午的训练结束后,林琳终是定下来了今后要何去何从。因为昨夜原主和着软萌妹子海遥打了一个好底,所以现在就算是换了林琳,两人还是一起牵着走去了食堂。 到了那里,林琳挑了挑眉。虽然早就从凯馨的记忆里知道这里的伙食不错,但是现在看来,那是相当的不错了。 中西餐食,真真是应有尽有。 和海遥一起拿着盘子选了爱吃的东西后,便在一张长条桌处坐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毕竟这一上午着实累人了些。 小姑娘们埋头苦吃,狼吞虎咽的样子仿佛取悦了M夫人。 她带着人在一旁走来走去,最后停在那里,脸上竟然还浮现了一抹笑容。 林琳知道M夫人就站在她的身后,视线不经意间总是在她的身上扫过。 这让林琳非常的紧张。 等到这顿饭终于吃到尾声,林琳才想明白M夫人为什么会注意她了。 用餐礼仪。 这种东西早早就刻进了林琳的骨子里,可是原来的凯馨却只是个孤儿,先是打扫擂台的卫生,然后是上台打擂,又怎么可能再见到这么多好吃的食物时,还会保持餐桌礼仪呢。 昨天和今天判若两人,做为杀手组织的M夫人,又怎么可能注意不到呢。 可是就算是林琳发现了问题,此时也不知道要不要改变了。 那对她来说...太难了些。 但愿M夫人可以当做她今天终于有了一丝矜持的想法吧,毕竟这么多的小姑娘在一起总会有一些攀比之心什么的。 饭后有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休息时间。林琳仍是和海遥牵着手回了寝室。 两人的床铺是相挨着的两张下铺,回到寝室,一副累瘫的样子倒在床上。 “凯馨,谢谢你。”海遥用脸蹭了蹭枕头,真心地对着已经闭上眼睛的林琳小声说道。 林琳侧过身面对着她,用眼神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昨天晚上,若不是你拦着我,我可能已经,已经死掉了。” 她想妈妈,想要回家。若不是凯馨拦住了她,她是一定会跟着那三个女孩一起逃跑的。 林琳点了点头,并未说什么。毕竟昨天的事情跟她没有关系。她是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又换了副身体,又换了个身份的。 “我早晚是要逃出去的,到时候你跟着我一起走吧。”这姑娘长的漂亮,人也萌萌哒的,林琳看着还是挺喜欢的。 还有就是这姑娘是女主,一般的女主日子过得都是先苦后甜,她还真的有些心疼这姑娘。最重要的是这个姑娘重情重义,在最后的考核中竟然愿意替自己送死,这种姑娘,林琳自然会先天的存在好感。 要知道,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这姑娘一心念着回家,回到妈妈的身边,可是却愿意在那种时候替自己去拼命。 那相当于去送死呢。 这样的姑娘,林琳自然愿意去救,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去救。 听到林琳这么说,海遥的眼睛先是一亮,然后又很快的暗淡下来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让单亲家庭出身的海遥明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逃跑谈何容易。 她想离开,但是前题是活着离开。若是离开的代价是生命,那她宁愿暂时留在这里。 “我们还小,所以要留在这里学那些个教官传授给我们的技能。等到我们都掌握了这些技能,就是我们逃跑的时候。华国有句俗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总有一天,我们会带着他们教导的本领离开这里。” 海遥泛了泛眼,小胖手捂着嘴看着凯馨说完这番话,心中又鼓起了希望。 是呀,她们现在还小,能力也小。可是以后呢,等到她们再大几岁,一定就能逃出去了。 “凯馨,我们一起走。等回到家,我请你吃我妈妈做的虾仁馄饨。” 林琳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香港那地方的虾仁馄饨,她还真的挺喜欢。 于是自这一天起,海遥学东西一点都不敢懈怠,连带着林琳这个跟海遥走的最近的人也是时刻陪着她加课。 林琳还好一些,早就找机会将之前的武功和内力捡了回来,所以应付杀手组织这些个课程还算轻松。 海遥自幼练习自由体操和武术,成绩也是在女孩之前。然后就有几个成绩靠后的女孩被M夫人挑了出来。 看着那几个女孩被打死,海遥当天夜里便爬上她的床,让她搂着睡。 林琳也睡不着, 除了害怕,还有几分自责。 她总觉得她只是一个小人物,有些能力也不过是自保有余。 她不是救世主,自然不会将别人的性命都放在自己的肩上,可是看着那些花季少女就这样死在刽子手里,心中为自己的无能感到一阵的灰心。 在她看来,这些女孩的命运其实早就已经注定了的。 毕竟电影中提到过这一批四十个女孩最终只活下了三个。 然后在最后的任务中,包括她自己与M夫人都没有活下来。所以她决定离开时,并没有想过那些女孩之后是生是死。 或者是下意识的不愿意去想吧。 可是却没有想到,本以来都会死于六年后的女孩们,竟然还有人没有活到那个时候。 她的心理很不是滋味。 这些日子她粗粗地在心理计算过,整个荒岛竟然藏着近百名M夫人的爪牙。 而那些人又有一部分是他们的教官。 只要一想到这里,林琳便一点想要帮忙弄死这批人的想法都没有了。 她有几十年的内力,也有精妙的桃花岛武功,可是蚁多也能咬死象的。 再加上人家用的是热武.器,而她呢,在热武.器上才刚刚开始学打枪。 也许不等她做什么,直接被打成了筛子。 若是悄悄的逐一击破,那也不可能,满岛都是监控器,杀手的老窝不是那么好踢馆的。 还有就是杀手都有的第六感,那就是对周遭人的防备。 她若是想要杀人如何能够掩饰得住那周身的杀气呢。 轻功,暗器什么的,也是有着重重的不足。 所以,她只能悄悄的,再悄悄的保护自己。 然后在学到一定技能后逃离这个破地方。 M夫人常坐的那架直升机,她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型号,等她学会了高深的黑客本事,一定要在网上搜一搜直升机驾驶手册。 唉,想到她空间里收集的书籍影碟资料,林琳就觉得自己目光短浅,怎么就忘记收集直升机驾驶类的教材了呢。 要是当初收集了这些东西,是不是她早就可以驾着直升机离开这里了呢? ...... 四十个女孩,来的当天就死了四个。然后每年都会有成绩不好或是生病累死的。 等到了林琳与海遥来到荒岛的第六年时,就只剩下28个女孩了。 而这六年的时间,林琳竟然一直没有机会摸到直升机的附近。 随着时间的推进,就在林琳焦急的情绪就要爆发出来的时候,第一场淘汰赛也在荒岛的丛林中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此时,只有空间小屋,没有佛珠空间,也没有魔力,除了桃花岛的功夫什么也没有。 第223章 第二章 那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下午,她们一行人被带到了荒岛的一片丛林中。 M夫人坐在直升机里,用着扩音器高声地说着生命游戏的开始。 林琳听了心脏就是一紧,然后用手握住一直走在自己身侧的海遥,“海遥,你相信我吗?” 原来就是今天。 没有时间了,她必须在海遥双手没有染上血腥的时候将她带走。 这是陪了她六年的小姑娘,是她来到这里最亲近的人了,她不能让她的人生被毁掉。 海遥一怔,下意识的点头。 六年的朝夕相处,两人之间的感情那是非常的深厚,便不是亲生的姐妹也不差什么了。 “吃了它,然后扑进那边的高草丛里。”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在林琳说话的时候,便多出了一颗圆圆的东西。 海遥皱了一下眉,看也没看林琳,直接松开手,借着捂嘴的姿势将药丸送到了嘴里。 她最讨厌吃这些个东西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苦。 之前她只要生病或是感冒发烧,凯馨就会拿出一颗一颗黑呼呼的药丸子让她吃,苦死她了。 不过这些药丸子总比凯馨给她煮的那什么汤药要顺口一些。 海遥从来不会怀疑林琳会害她,所以此时除了对于药丸的味道有些意见外,对于药性什么的,连想也没想。 海遥一边想,一边用口水将药丸咽下去,然后装做不经意地来到刚刚林琳暗示过的高草丛然后向里面扑去。 之后扑进高草丛的海遥脑袋晃了晃,瞬间便晕了过去。 林琳看到海遥扑了进去,心中对于这个女孩更加的满意和亲近。这世上又能有几个人会问都不问就相信她呢。 叹了口气,对于带着她逃跑这件事情再也没有了怀疑。 林琳站在高草丛处,假意大惊失色地叫了一声‘海遥’之后,也扑了进去。 跟在她们附近的几个女孩看到两人相继扑到那丛高草丛,然后再也没有发出声音都有些好奇。 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几个女孩便将那丛高草丛围了起来。 一直在上空盘旋的直升机也发现了下面的不对劲,打了一个手势,让那些准备动手的荒岛看守人们暂缓行动。 她刚刚在上面就看到了有两个女孩扑进了高草丛,现在看到几个女孩将那高草丛围起来,并走来走去,什么都没有发现的样子,心中好奇极了。 人去哪了? 那两个女孩可算得上是这一批里长的最有特色的姑娘了。 而且成绩也非常得她看好。 政,海遥以及凯馨,M夫人不怀疑这一届的唯一存活的人会在她们里面产生。 现在她看好的人,突然就消失了。这不得不让M夫人心中多转了几个来回。 难道这个荒岛上还有她不知道的危险存在? 让直升机下降,M夫人也不管这是不是考核了,带着她的人便来到高草丛。发现真的没有人迹后,便通过对讲机让人查这附近的监控。 “考核继续。”M夫人下答了查监控的命令后,又在回到直升机前下达了考核继续的指令。 于是少了两个女孩并未让M夫人将考核改期。 而林琳和海遥呢。 此时自然是在林琳的空间小屋里。 林琳之前让海遥吃的那颗药丸便是可以让她昏睡多日的药丸子。 林琳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空间小屋,可是她又想要带着海遥躲起来,那么就必须先将她弄晕。 林琳想到了这两天的‘毕业考试’,她觉得如果没有她和海遥,那个一直孤傲冷漠的政,一定会成为那个唯一活下来的女孩。 以她的心性,想来并不会在意那些林琳会在意的事情。 也因此,本来就不是什么圣母的林琳便准备带着海遥躲在空间里,直到‘考试’结束,M夫人带着政和她的大部分爪牙离开。 杀手组织死掉一个杀手,便会在全世界各地抓上四十个女孩训练成下一个杀手。那么只要这个杀手还活着,这个荒岛杀手学校就会出现半荒废的状态。 而一个暂时不需要工作的荒岛,想来这岛上的人大部分都会撤离,而防守自然也会松懈下来。 那个时候她再带着海遥离开,想来更有把握一些。 她承认她胆怯了。可是那么多的杀手在那里,她一个女人,如何能够不胆怯。 她来这里之前,遇到突然间发生的危险时,都是下意识的尖叫然后才是躲开,最后才会想到动手反击什么的。 所以,别对她要求太高,她也只是个普通人。虽然有点外挂,可是登高一呼什么的,她真的做不来。 林琳这六年来,非常的庆幸她不是一穿越就先来到这个世界。 没有武术,没有黄外公给的药,她估计,都活不到现在。就会成为那些因为成绩差而被杀掉的女孩中的一员。 就算是有了这些,她也没有那个胆子对上这一群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她是打心眼里就害怕的呢。 此时的林琳永远也不会知道此时她的懦弱,是以后几世下来她最不愿意想起的事情。 不过那个时候林琳嚣张的本钱却也有一部分是这个时候被M夫人教导出来的呢。 没本事的时候,明则保身。有本事的时候恣意生活,这本就是人世常态。 自从来到这里,林琳几乎就没有进过空间小屋了。 此时一进来,真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看着被她丢到床上昏睡的海遥,林琳对于黄外公配的药非常有自信,于是先去拿了一瓶饮料,一边打开一边看着小屋墙镜中外面的情况。 看到大家都疑惑她们俩怎么就失踪的时候,林琳耸耸肩,很是快意。 看到M夫人说考核继续时,林琳的心情又低落了下来。 真正的残酷已经开始了。 将镜子上她特意安的帘子合上,林琳一口将饮料全部喝掉,这才叹了口气去洗漱间准备洗漱一番。 六年了,没有一天休息日。 她都忘记好好的睡一个懒觉是什么感觉了。 这两天反正也不能出空间了,那还不如就好好的养养精神呢。 洗漱,换睡衣,然后上床,睡觉,睡醒了吃饭,玩电脑,看小说,看电影,再继续睡觉。 足足在空间里呆了五六天,看着M夫人坐着那驾她垂涎多年的直升机离开后,林琳这才收拾妥当,在这一天的深夜悄悄地出了空间小屋。 这几天,海遥一直在昏睡着,不过因为有好药打底,身体就算是不吃不喝也不会有什么亏损。为了行动方便,林琳此时也并没有将海遥带出来。 一路运起轻功飞快的跑向海湾处。 那里长年都停着一艘快艇。 只要趁夜送下海,她就可以将这快艇通过海的浮边带出荒岛的警戒线。 然后再坐上去,就不怕快艇的发动机惊醒荒岛上的守卫了。 可能是M夫人将这一批唯一的一位女杀手带走的原因,整个岛上的守卫非常的轻松。 林琳竟然很轻松的就摸到了快艇的位置。 要知道这六年,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靠近这里的,可是那时的守卫相当的森严,根本不等她靠近,就会被发现。 现在倒好,她都将快艇的绳锁解开,然后轻轻地将快艇推下水,再自己浅下水,在水中一边游泳,一边拉着快艇的缰绳一直游出好远,也没有人发现时,林琳便确定了这里的守卫已经形同虚设了。 说来也是,没有了学员,也就没有了需要看守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再将岛上的防守力量定在她们这些学员在的时候了。 要知道随着她们的长大,岛上的防守力量可是越来越严呢。 在海里游了一路不短的距离后,林琳翻身跳上快艇,然后打开发动机,按着星星指示的方向一个大油门就朝着前面飞快的奔去时,一点都不担心会被抓住了。 一来离的远了,荒岛上的人已经不能听到发动机的声音。二来便是这全黑的夜色。 快艇先是按着星星所指的方向跑到了天亮,然后林琳从空间中拿了一个油桶加满了油后,又按着林琳拿出来的指南针又跑了几个小时,这才隐隐约约地看到了陆地。 前面情况不知,林琳也不敢贸然上岸。于是便在快艇上又等了一个天黑,这才驾着快艇行了过去。 是夜,上了岸,林琳才知道岸上是属于哪个国家的。 这里是泰国。 她竟然来到了泰国? 虽然有些个不可思议,但是只要离开了荒岛,那这些都不是问题。 在码头悄悄上岸,然后从空间中拿了一条金项链,来到一家看起来还算是干净的小旅馆。 泰语是M夫人亲自教导的,林琳一直学的不错。此时说起来,倒也听不出什么杂音,“您好,我是从外地来的游客。我的行李被人偷了。我可以用这条项链住两天吗?过两天我的家人朋友就会来这里找我了。” 单身的,不到二十岁,身形曼妙,姿容姣好的东方姑娘拿着一条金项链来求助,一般人都会考虑一番后,允许她入住的。 旅馆的老板还算是个好人,拿着那条项链却并不说要当房钱,只说先当做抵押。便给林琳开了一间相对安全又靠里侧的房间。 林琳进去后,先是飞快地将房间检查了一遍,然后才拿出比笔记本电脑,准备攻进泰国政府民政网。 她需要两个身份证件,而泰国这里,刚刚好。 高等杀手组织训练出来的黑客技巧,再加上林琳入目不忘的好记忆,很快便攻了进去,并且在那里给自己和海遥弄了一个假的身份。 不但如此,还将这两份身份证件资料加了密,以及做了身份证护照挂失加急手续。 相信不用等三天,她们俩的这份身份证和护照就会被快递到这家旅馆里。 做好了这些事情,林琳才松了一口气。 她是时候将海遥放出来了。 走到床前,心念一动。原来睡在空间里的海遥就出现在了旅馆的客房床上。 被放出来的海遥还没有清醒,这是自然的。 林琳拿出了一个白色的药丸,轻轻地喂进海遥的嘴里,然后又坐在床前等了片刻,海遥才泛了几下眼睛,似醒未醒。 “海遥,到时间出操了。再不起来M夫人就要生气了。” 还在那里不愿意睁开眼睛的海遥刷的一下便睁开了眼睛,跳下了床。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得林琳一怔,然后便是狠狠的大笑起来。 海遥有些懵的看着这间明显不是睡了六年的寝室,然后又打量坐在那里哈哈大笑的林琳,皱眉不解。 “凯馨?这是哪里?”她不是听话的扑到了高草丛里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女主冷血,那些个女孩都已经在六年的时间里便成了一个个杀手后备役,那些随时都有可能杀掉女主的人,女主不想救,是人之常情。 而且她现在既不是圣母,也没有那份救人的本事。 第224章 第三章 海遥睡了一个很久很香的觉,她已经好久没有睡的这么饱了。 可是就算是如此,她也知道眼前的这一切不是在做梦。 这房间不是M夫人安排的寝室。 这房间外面吵杂的声音也不是那个除了海浪声再无其他的荒岛。 她们,怎么会在这里? 递了一套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鞋袜给海遥,林琳伸了伸懒腰,“恭喜你,我们逃出来了。我已经弄了身份证件,等过两天身份证件送来了,我们再去银行开了帐号,然后再弄些钱。” “逃,逃出来了?”怎么会?海遥抱着衣服,眼睛睁得老大。这太不可思议了,一觉醒来,她们就逃出来了。 林琳点头,“对,你突然间扑到了高草丛里,然后不知道怎么就中了毒,毒素很厉害,瞬间就死掉了。我们交情好,我去给你送行,然后一个想不开就一起跳了海。” 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琳,海遥有些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事情经过’,这太简单,也太玄幻了。 逃跑要真的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她们老早就跑了。又怎么可能等到今天。 不过看到面前的凯馨一副事实就是如此的样子,海遥决定将心中的疑问忘掉,她相信凯馨不会害她的。 现在她们都已经逃出来了,那么到底是怎么逃出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再也不被抓回去。 稳住心神,海遥也没有去洗手间,直接在客房里换下了衣服。不过看着漂亮的衣裙,海遥想了想,还是去了洗手间,她想先洗个澡,然后再穿新衣服。 等到海遥从洗手间里出来,林琳还在摆弄计算机。 “在做什么?”海遥一边擦头发,一边靠着林琳坐了下来。 说来这也是两人关系的表现,被训练出来的杀手,如何会毫无戒备的让人如此靠近呢。 林琳将笔记本放到海遥的面前,然后起身去洗手间拿了吹风机,“我们这两年学了不少的东西,可是相对于和平社会,我们还差了一个文凭。所以我想着用之前办的身份证件弄两套学籍出来。” 海遥看着笔记本上的页面,然后问林琳她们的身份和名字。 “你姓海,叫海澜。我姓林,林琳。都是泰国人。回头我们直接坐着泰华铁路去大陆。等到了大陆,再坐长途汽车去广东。然后从广东进入香港。等接了你家老太太后,咱们就带着阿姨去大陆生活。就去首都定居,那里的朝阳区非常不错,安全和谐。” 海遥看到林琳都已经做好了打算,就没有再说什么。她也觉得林琳想的很全面。 大陆的管制非常严格,尤其是首都,若是在那里定居,一定不会被人找到。 而且最重要的是M夫人很少接华夏的生意,尤其是华夏首都的生意。 这相对于她们来说,是安全的。 看到林琳给她吹头发,海遥便专心的攻克泰国这里的教育网。 在教育网那里找了几家小初高,还是那种已经倒闭的学校。 将她和林琳的新身份证件号码弄到教育网里那些学校里面。 弄到学籍后,又弄了一些资料,这才将这些资料打包带出来。 “我们才十八岁,正好是华国那边高考的年纪。回头办个留学的身份,去那边读书,应该不会有人再发现我们了。” 林琳一听,这倒也是个办法。之前她就想着找工作的事情了。可是年纪在那里摆着呢。 去学校读上几年书倒也不错。 ...... 除了出去用黄金首饰换了一些泰币以外,林琳就没有再出去了。当然换泰币的地方也是这两天在网上艘的贴子才知道的。 小旅馆有提供一日三餐的服务,所以海遥一直呆在客房里,一直到三天后,两人的身份证件被加急快递邮寄了过来,海遥才拿着证件和林琳换来的钱小心的从房间里出去,然后又以林琳的家人出现在小旅馆。 拿到了身份证件,两人先是在银行开了一个帐户,然后又通过黑客的手段弄了一些钱在那两个帐户里。 之后才带着学籍,坐着泰华铁路线,一路进入华国的云贵之地。 舟车辗转,两人乔装易容来到香港,又在三更半夜出现在程太太面前时,程太太这个当妈的似有所感,一下子就认出了海遥。 悄悄地回到家,分别多年的母女相拥而泣。各自诉说着离别后的种种。 程母多年来信奉天后娘娘,此时看到平安回来的女儿,更是虔诚,一心想着带着女儿去还愿。 但是此时的林琳与海遥却并不想节外生枝。于是纷纷劝她不要做出一脸喜色的样子。 “阿姨,我们这一次是假死逃出来的。那个组织的人也许已经发现了我们做的套。若是派人在你身边盯着,发现你情绪不对劲,就一定会想到什么的。若是我们被发现了,抓回去是轻的,被灭口都有可能。” 程母听了,非常担忧。她好不容易和女儿团聚了,可不想好事变成坏事。 “那,那,那怎么办?我不去还愿,可是若是还是被人发现了,可要怎么是好?” 海遥想了想,又看向林琳。然后程母看着女儿,也顺着女儿的目光看向林琳。 林琳被这母女盯着,摇头笑了笑,“还愿重心,不重仪式。阿姨去给天后娘娘上柱香,然后对着相熟的人说一句去大陆拜佛。之后我们兵分两路,一起去大陆。至于香港的这套房子,且先放着吧,等过几年,风声不那么紧了,我们再做打算。” 想到剧情,林琳觉得再有个一两年,M夫人和她的组织就会被日本那个什么黑道组织给灭了。 没有了这个M夫人和政,谁又能记得她们俩个早就失踪的人呢。 “去大陆?” “对,去大陆。阿姨和海遥找海路坐船去广东,然后在广东买辆手续不全的二手车。”说到‘手续不全’时,林琳看了一眼海遥,看到海遥心领神会后便又接着说道,“车不用太好,就咱们平时看到的那种面包车就行。全新的也就几万块,二手的更便宜,一万多块的样子。之后海遥和阿姨就开着那辆车一路北上。到了河北,再坐火车进京......” 程母现在眼里心里就只剩下闺女了,林琳说的话,虽然都有听,也是时不时的点头,可是具体为什么要这么走,却是一点没过心的。到是海遥听到这样的安排,再结合一路上林琳说的大陆国情,对此有了一些了解。 “那你呢?” 听到林琳对她们娘俩的安排告一段落后,海遥才问林琳对自己的打算。 “我?自然是做飞机了。” “要不,我们一起走吧。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一个人才是最安全的,倒是你和阿姨才要多多注意呢。你和阿姨不要一天走,天亮后你坐第一班去广东的船先离开香港,先去广东那边等两天,今天是周一,周四吧,周四让阿姨坐周日上午的一班去广东的船过去。” “阿,周四就走?可是周四那天是端午节,我收到政府的邀请函去参加香港国际龙舟节的开幕式。” 林琳一听这话,飞快地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然后才转头看程母,“阿姨,你是说周四就是国际龙舟节?” 想到龙舟节,林琳就想到了剧情君。 然后她就觉得这香港就更不能呆了。 “是,是呀。”这是早就定下来的事情,而且端午不是自古以来就是那么个日子吗? 林琳从坐位上站起来,回来走了两步,最后对着两个有些茫然的母女说道,“这个龙舟节,你不能去。也不用等周四了,阿姨明天晚上就离开香港。” 泥妹的呀,国际龙舟节可是故事的高.潮阶段呢。 M夫人接了一单生意,就是发生在国际龙舟节的。还有不但海遥在这里,那个政也做了行动。 对了, “阿姨,最近有没有一个自称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工作人员来找过你?” 程母被林琳问的一怔,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 那就是明后天会发生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林琳就只能改变计划了。 “阿姨,这个愿你可能要等好久以后才能还了。明天白天你在家收拾一下行李,晚上的时候我送您去码头坐船离开香港。” “凯,呃,林琳,那个什么情报局是怎么回事?”她们早就说好的,以后要叫新名字。 林琳摇了摇头,“没什么事情,就是离开前曾听到M夫人接了一单生意,好像就是准备在国际龙舟节这一天动手。我担心她此时已经来到香港了。” 程母大惊,“生意?动手?她要,她要杀人?” 知道女儿被一个杀手组织绑架是一回事,被训练成杀手又是另一回事。可是听到杀手组织要来香港做生意,这样的事情已经超过了程母可以接受的范围。 “阿姨,我们都是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先保护好自己。不管她接了什么样的任务,还有要杀什么人,我们除了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外,什么也不能做。” 程母听了,心中也明白,于是双手合十,轻轻地念了一句佛号。 这晚,海遥是跟着母亲睡的,而林琳则是睡在了海遥的房间里。 天刚刚蒙蒙亮,海遥便吃了程母准备的馄饨去码头坐船了。 看着海遥离开,林琳虽然担心,可是也只能压下担心陪在比自己更担心的程母身边。 程母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着心事,林琳陪在一旁,听着程母说着海遥小时候的事情,以及这些年她一个人过日子,怎么找海遥的经历。 天下父母心,林琳如何不明白。所以一直耐心的陪在程母身边听她说话。 一直到晚饭后,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两人这才双双被惊住。 第225章 第四章 程家很少有客人,再加上林琳与海遥的出现,猛然听到门铃的动静,程母着实吓了一跳。 看到程母的样子,林琳想了想,将程母留在房间里,独自一人去开门了。 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身的学生打扮。不太熟悉她的人都不一定认得出她来。 打开门,看到外面站着个明显是东方面孔的男人,人很帅气,还穿着一件一看便价值不菲的休闲西装上衣,“你好,请问你找谁?” 陈积在天后娘娘庙等了一天,也没有看到程太太,于是便按着调查的地址找到了程家,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开门的竟然是一个一看便非常年轻的女孩。 这个女孩又是谁呢? “你好,我姓陈,我来找程太太,请问这是程太太的家吗?” 姓陈?林琳心中一动,不由想到这人会不会就是那个在海边大叫着自己是个很传统的男人的男主角? 想到那句台词,林琳就有些想笑,不过她也知道此时并不是发笑的好时机,连忙掩下笑意,对着面前的帅气男人说道,“原来是陈先生,这却实是程太太的家,不过程太太去大陆了,现在不在家。” “去大陆了?”陈积一怔,有些诧异,在他的调查里,这位程太太可是六年来从未离开过香港的,怎么会突然去了大陆呢。 “是的,程太太听说大陆的五台山和南普陀寺香火旺盛,非常的灵验,为了寻找丢失多年的女孩,她已经赶过去了。” 陈积点头,虽然他也有华国血统,可是从小在美国长大,他对于信仰虽然明白却并不是很了解。 “冒昧地问一句,不知道小姐是程太太的什么人?” “我?”听到陈积的问话,林琳用手指反指自己。见到陈积点头,林琳才将刚刚想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我是泰国来的游客,听说这里有国际龙舟节,便借了程太太的房子住几天。” “不知道小姐怎么称呼?” “我姓林,叫林琳。” 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请问林小姐是怎么跟程太太认识的?” 林琳听了不答先笑,上下看了一眼陈积问道,“陈先生是什么人?与程太太又是什么关系呢?” 抽了抽嘴角,陈积摸了摸鼻子,才老实的从衣兜里拿出名片,“我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探员,我叫陈积,六年前程太太女儿丢失的案子就是我负责的。” 双手接过名片,林琳看了一眼,便将名片上的信息记住了,谁手将名片又还了回去,笑得很是可爱以及可恶,“原来是美国的中央情报局探员呀。” 说完看到陈积要说什么话,林琳脸上的笑一下子便落了个干净,“你们美国的情报员凭什么要求我一个到香港旅游的泰国公民配合你问话?”她可没有义务配合美国人录什么口供。 ‘砰’的一声,林琳说完话便当着陈积的面将门关上了。 关上门,林琳耸耸肩,心情颇好地进了屋子。 “林琳呀,刚刚是谁来了?”程母站在自家房间的楼梯拐角处,神情还有一些紧张。 “阿姨放心吧,不过是一个美国来的情报探员,他说他还在调查当初海遥失踪的事情,过来了解一下情况。我说阿姨去大陆的山西拜佛去,没在家呢。” 程太太点了点头,这几年,倒是总会有人问起当初海遥失踪的事情,她每次也是愿意配合的,可是时间一长,次数一多,失望希望,又失望再希望的,她也对那些个办案人员生了一股怨气。 “阿姨,东西收拾好了,我们就出发吧。”看了一眼手表,发现时间真的不算早了。 程太太这一天来早就坐不住了,听到林琳说时间到了,连忙回房间将行李箱提出来。 一出一进,前前后后半个多小时,两人才将程家的水电煤气等等都关上,又将窗户和房门都锁上,这才离开了程家,而此时陈积早就已经离开了。 在门口不远处叫了一辆出租车,两人赶在最后一班前到了码头。 因为是晚上出航,人也不少。 毕竟有很多的人是将早晚班船当成通勤车来坐的。 将程母送上船,林琳看着船开了出去好远这才离开了码头。 可是刚一转身,便看到了政。 而政,明显是认出她来了。 “原来,你真的没死。” 政一直不相信失踪的两个人会轻易的死掉,可是全岛上下却是怎么也找不到她们。 政一直是自信和骄傲的,那么多的女孩里,她只认为面前的人才会是她的对手。 噢,还有那个海遥。 林琳泛眼,对于今天在这里碰到政,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是上去来个‘’嗨,美女,你认错人了。’还是来一句好久不见呢? 反正林琳是真的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遇到政。 她的飞机是明天的,幸好没还有买机票。 林琳此时的沉默犹豫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默认。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程海遥在哪里?跟我回去见M夫人。” 林琳听了这话便知道任何的狡辩都没有用,“我不回跟你回去的,你也抓不住我。至于海遥,你认识我会告诉你吗?” “那可由不得你。”政一直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林琳活一落,便起手攻了过来。 林琳与政都是一个杀手学校培训出来的,政有自己的功夫,林琳也不差。平时训练的时候,林琳还会掩饰一二,但现在? 在这已经变得冷清的码头,林琳觉得她还是迅速的甩掉政,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心念一动,迅速的抽出一支鞭子,向着政抽了过去。两人你来我往,时而近身,时而远攻。最后在一个大粗柱子处,林琳一鞭子抽到政面前,政下意识的一躲,直接给了林琳一个逃路的机会。 林琳直接几步跳到码头处的水里。在水中飞快的游动。 政自然不会眼看着林琳水盾,也跳了下去。 她们是在荒岛长大的,水性都不错。可是问题在于,林琳有空间。 在游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林琳直接在水里进了空间。 于是黑浓的夜晚,政在水里是怎么也找不到林琳了。 可是回到空间的林琳却并不开心。 政发现了她,那么M夫人也很快就会发现她。 幸好此时的海遥母女已经离开香港了,不然人一多,目标就会更大。 想到这里,林琳又觉得明天坐飞机离开的计划可能要搁浅了。 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果然是节外生枝了。 她的身份没问题,护照也没有问题,可是护照上登记的相片却是大大的问题。 虽然做了一定的修饰和化妆,可是脸骨却没有变。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先带着海遥去整容呢。 她是个有些小传统思想的女人,她总觉得伤筋动骨一百天,然后骨头受伤了,每当变天气的时候就会非常的疼。 所以她对于在脸上动刀这件事情一直持反对态度。 可是若是跟生命相比,那点难受又算得了什么呢。 算了,不想了。 一身的海水和湿透的衣服让林琳非常的不舒服,于是便直接去了卫生间里冲澡。 冲过了澡,林琳也没有出空间,虽然她非常的确定政一定不会在海里等着自己,可是半夜三更的她出去了,又能去哪呢。 政一定会将自己活着的事情告诉M夫人,而M夫人也一定会让政去程家。 然后是周四的那场国际龙舟生意。 噢,对了,她还不能从码头离开香港了,毕竟刚刚政就是在码头遇见的自己。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船。那她到底要怎么才能平安离开香港呢。 而M夫人和政又会什么时候离开呢? 洗漱过后,又吃了顿宵夜,林琳躺在床上反复地想着那部电影上所有的提示。 一直到将整部电影从前想到最后,林琳才发现了一个时间点。 陈积是利用假期来到香港的。而他假期结束的时候,正是M夫人被人弄死,海遥为凯馨报仇之后。 那么现在就要看一看那个陈积的假期到哪一天了? 想到这里,林琳就将之前买的一个老式的手机拿了出来,按着记忆中白天看到的那个名片上的电话号码播了出去。 可是刚输完电话号,就发现了她此时身处的位置。 又是空间,又是海里的,手机怎么可能有信号。 将手机丢到一旁,林琳郁闷的叫了一声,便倒在了床上。 反正她不出空间,谁也奈何不了她。 第二天,是个雨天,林琳换下睡衣,便从空间里出来了。 水里的温度还不算太凉,因为下雨外面也没有什么人。向前游了一会儿后,林琳便上了岸。 跟她之前想的一样,政早就走了。 毕竟政再傻也不会做出刻舟求剑的事情,当然了,为了以防万一,她也没有从昨天消失的地方上岸。 找了一个背人的地方,拿了一个手包,然后装做没有带伞的样子,跑到了一家商场,在商场的更衣室里换了身衣服。林琳这才买了把伞离开。 在一处公园里林琳先是给海遥打了个电话,知道娘俩已经在今天早上就开车北上了,心中放下了心。 然后为了不让两人担心她,她也没有提及自己遇到政的事情。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她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她会等到八月份开学前再到首都去。 给海遥打过电话,林琳才在公园附近找了个公共电话厅给陈积打了一个电话,主要还是问他的假期到哪一天? “这位女士,请问你是谁?”电话的声效不太好,再加上林琳特意变了声音,所以陈积并没有听出来是昨天那个给自己闭关羹吃的女孩。 第226章 第五章 林琳也知道自己这个电话很冒昧很唐突,可是她也是真的想要知道M夫人到底什么时候会倒霉。 时刻有一把刀悬在头顶上的滋味并不好。 “我只想要知道你这一次来香港的假期是哪一天结束?”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我可以告诉你这些年来你一直在调查的那件事情。” “你说什么?你有那起少女失踪案的线索?”陈积一下子就从床上站了起来,他刚刚在洗澡,此时什么都没有穿,又因为起来的有些猛,围在腰上的浴巾也掉到了地上。 先是下面一凉,然后转头看到卧室的窗帘还没有关,于是整个人及其猥琐的蹲在了床的这一侧。 “是的,我有线索。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你这一次的假期到哪一天,我才好做见面的安排。” 陈积听到这话,是真的以为电话那边的女人想要见自己,连忙说道,“我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要离开香港了,我希望我们能够尽快见面。” 半个月吗? 相比六年的时间,已经是非常短暂的了。可是相较于这些日子的自由生活来说,又有些个漫长。 “喂?”陈积说完话,半天听不到电话那头的答复,于是不太确定的追促了下。 林琳回神,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着话筒说道,“看起来时间很不方便,无法安排见面了。你想知道的那事情便是那四十个女孩在这六年里被带到了一个荒岛上,被迫接受杀手训练。失踪的当天死了几个试图要逃跑的,还有这六年里因为成绩不好而被抹杀的以外,其他的人被要求互相残杀,现在只有一个叫政的女孩活了下来。 最近她和M夫人就在香港活动,接了一个香港的生意。噢,就是在国际龙舟节上刺杀某个要员。” 说完这话,林琳便挂了电话,也不管电话那边的人是如何的震惊了。 此时天已经放睛,林琳双手向外背了背,仰头看着透过高树阳光,闭上眼睛,细细地想着这半个月要何去何从。 住店要登记,这个不行。 坐船要去码头,这个也不行。 坐飞机要看护照,这个绝对不行。 难道这半个月里,她就要躲在空间小屋里? 虽然她也有宅属性,可是这种被迫宅,总是会让人觉得宅不住的。 “原来是你?” 听到这话,林琳转头,看到来人非常的诧异。 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呢? 这速度也太快了一些。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昨天碰到了政,今天就被陈积抓包。 林琳觉得她最近可能真的有点点低,要不,去天母娘娘庙拜一拜? 被人抓包了,那么一切的解释都是掩饰,一切的狡辩都是确有其事。 林琳看着面前衣衫不整,明显是匆匆赶来的陈积,相当的光棍。 他让她跟她走,那她正好也没有地方可去,于是非常自然的跟着走了。 到了陈积的住处,林琳转头打量了一下,明显感觉到这就是他一个人居住的痕迹。 “要喝点什么?”请林琳坐到沙发上,陈积去开放式的厨房拿喝的,一边走一边问道。 “不喝酒精类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林琳这副身体竟然酒量非常的浅,不论M夫人怎么训练,就是一杯倒的量。 若不是林琳的其他项成绩都非常好,还不知道M夫人会不会将她留到最后呢。 听了这话,陈积将冰箱里唯一一瓶可乐给了她,然后自己喝了一罐冰咖啡。“程太太还好吗?” 林琳点头,“母女团聚,怎么会不好呢。” “你是谁?”什么泰国游客身份,陈积就是再傻再天真也不会相信了。 “凯馨。” 陈积一听这两个字,便知道了面前的女孩也是那四十个女孩中的一个。 “说说这些年的事情吧,我一直没有放弃调查,可是却一点线索都没有。” 喝了一口可乐,林琳抿了下唇,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开始一一述说这六年来的经历。 那么身不由已,那么血腥,以及麻木不仁。还有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女孩去死时的冷漠。 ...... “这么说只有你和海遥逃了出来外,就只有那个叫政的女孩活了下来?” 林琳点头,“只要政不死,M夫人应该不会再准备下一批学员了。”不过,若是都死了呢。 “你还记得那座荒岛在哪里吗?” “一路向北行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就是卡兰。”顿了顿,林琳看着沉思的陈积说道,“那座岛此时差不多已经废弃了。”既没有学员,又出现了她的踪迹,她相信此时M夫人已经下了撤离的命令。 陈积点头,这个他早就想到了。 “最近世界各地发生的暗杀事件,手法皆是一致,死因差不多都是中枢神经致命,是你们学过的知识吧?” “拉断C5脊骨,便可以让人瞬间死亡,不过这样的死法也会留下凶手的手指印记。”世界各地?看来政也挺忙的,怪不得M夫人会开出年薪五百万美元的高薪资。 “我很庆幸你们逃了出来,也非常的庆幸你们没有双手染上血腥成为杀手。” “...我也很庆幸。”一次非常及时的逃跑。 “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林琳想到她和海遥定下的打算,她并不打算告诉面前的男人,于是只是摇了摇头,“刚送走海遥母女,却没有想到在这里碰到了政。政一定将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了M夫人,此时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算了。”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M夫人接了一单香港的生意?如果我们布下天罗地网,”陈积言下之意是想要让林琳配合。 “若是你们抓到了政,却没有抓到M夫人呢?若是M夫人再抓四十个少女回去训练呢?M夫人知道我活下来了,那么那座岛一定不会再回去了。届时我们岂不是害了另外四十个少女吗?” “那我们总不能做视不理吧?” 看着有些激动的陈积,林琳垂下眼眸,“国际龙舟节的事情,你可以让人加强警卫,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对政进行逮捕。” 陈积诧异,“为什么?” “因为会有人将M夫人和政抹杀。到时候跟本不需要警方出什么力,就可以铲除一个杀人组织。” “什么人?” “M夫人得罪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就如同现在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积抽了抽嘴角,他觉得这天,是真没法聊下去了。 不过陈积这人吧,还算不错。在他知道林琳此时无处可去的时候,毫无犹豫的伸出的手。 他直接将林琳留在了他现在暂住的地方,然后才出去布置龙舟的警戒。 来到这个世界六年,她还是头一回除了海遥以外,接触一个陌生人。 虽然这个陌生人是部电影中的男主角。 陈积的房子明显是租来的,虽然家俱都很齐全,可是一看就没有家的感觉。 不过想来也是,陈积是在美国工作,自然在那里安家了。 两室一厅的格局,住下两个人并不显得拥挤。 林琳去刚刚陈积指给她的房间看了看,发现还算干净,倒也没有挑剔。 六年的魔鬼训练早就让她学会了将就。 明天就是国际龙舟节了,想到被自己忽悠到大陆当北漂的海遥,再想到让自己住进自己屋子的陈积,林琳突然有了那么一点窘然的感觉。 这蝴蝶的小翅膀,扇的还挺快。 ...... 中国娃娃这个词,绝地是褒义的。 因为陈积就算是联系了警卫人员,最后那位政府要员还是被杀了。 陈积回到住处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都非常的消极。 浑身的酒气,也让他变得很颓废。 “林琳,你知道那位要员是怎么死的吗?”喝了一口酒,陈积心中真是气极,“明知道有人要杀他,杀他的人还是个女人,这位要员竟然还敢叫陌生女人去他的住所‘按摩’。早知道如此,上周四的时候就让他直接死掉算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政长的挺好看的,他也不亏。”一般这种情况,都会让死者得到一定的满足的。 “哈哈,确实不亏。林琳,我羡慕他呢。嗝~” 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好几天,年轻男女总是会互相吸引的。 尤其是这个男人算得上是从小看着面前女孩长大的人。 呃,是对着一堆的相片看了六年。 陈积将手轻轻地摸上林琳的脸庞,看着这张年轻的,娇艳的脸,心中那越来越浓的爱意止也止不住。 “...你会不会嫌我老?”他整整大了她十岁呢。 他工作的时候,她才十二三岁。 林琳点头,然后看到陈积期待的双眼变得暗淡,又摇了摇头,“还好,不算太老。”不比身体比心灵的话,她更老。 听到这话,陈积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真好,真好。” 林琳被陈积的酒气熏得非常不舒服,看到陈积还在那里,皱了一下眉,“那人死了,政逃掉了吗?” 一只手还在摸着林琳脸的陈积动作一下子就停了,将酒瓶子丢到一旁,双手箍紧林琳,让她直视自己的双眼,“逃掉了,我眼睁睁看着她逃掉了。她逃跑的机会还是我制造出来的。林琳,我赌上一切职业道德相信你的话。若是,若是,我们就是罪人。不,不,我才是罪人。”他亲手放跑了他六年来的坚持。 林琳看着面前的陈积,有些心疼他。 将肩膀上的手轻轻地拉下来,然后握紧,“你放心,她们逃不掉的。” 都不是女主的命,如何逃得掉。 有心算无心,这两人必死无疑。 而没有了M夫人,那个杀手组织也就不足为虑了。 陈积点头,不知道是真心希望如此,还是相信了她的话。 似是放下心来,陈积再一次抬起头,眼中清澈的映出林琳的样子,“我想吻你。” 他想他需要一个爱的鼓励。 虽然他们都知道了彼此好多年,可是毕竟才见了面不到一周的时候,这发展是不是有些快呢?林琳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轻轻地点了点头, “...嗯。” 陈积得到了许可,紧张地低下头,那蜻蜓点水般的吻就在下一秒落在了林琳的唇边,然后一点一点加深...... 半晌两人气喘嘘嘘的分开,陈积用头抵着林琳,认真的说道,“我是个很传统的男人...”, “噗呲”听到这句话,林琳忍不住笑出声来,直接将这一室的旖旎暧昧全都打散。 陈积:“......”这么严肃的时候,她为什么要笑。还有, 他怎么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笑点? ...... 都说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陈积和林琳的爱情来的快,去的倒是并不慢。 陈积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传统的男人,他对林琳一直很好。 在接到香港警方送过来的资料,知道M夫人和政都死于非命后,陈积便带着林琳回了美国。 到了美国,林琳被陈积安排去了学校,之后又在大学毕业后被陈深领进了教堂。 婚后林琳并没有出去工作,而是因为怀孕,做了一位相夫教子的专职主妇,之后便一直过着很平淡很平静的生活。 而这一生,林琳虽然一直与海遥联络,但是两个人却再也没有见过面。 至于为什么没有见面,也许是陈积真的是个好丈夫,也许是林琳心中有愧。 也更许是海遥的选择...... 第227章 第一章 “很抱歉,楚廉。我最近真的很忙。可能要等到公演结束后才会有时间了。嗯,好的,再见。” 绿萍挂断电话,对着手机笑得很是意味深长。 此时或者应该叫她林琳了。 现在是故事最让人揪心的时候了。 绿萍公演在即,而她那位失意的妹妹又和名义上的男朋友搅合在了一起。这让林琳很是恶心。 她曾经也爱做梦,可是做梦也要分的清现实和理想的差距。 汪紫菱天天想着做那一帘幽梦,却不愿意走出梦,回来生活中去,当年考试失利,现在是就业也失利,她的失意在林琳看来完全是自己找的。 若是汪家只是普通人家,那她还有什么条件天天对着那一串串的珠帘发呆呢。 爱上楚廉并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拖泥带水的却让人反感了。 林琳来到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这两个月里她按着绿萍的生活轨迹一直没有做出更多的改变。 绿萍喜欢跳舞,林琳却并不喜欢。 可是她占了人家的身体,总要完成她最大的心愿。 于是她仍是每天都会来练舞,也幸好林琳习武,又有内力加身,舞蹈对她来说,真的很简单。 只是那份天鹅的意界稍差了一些。 这两个月里,林琳也不是不关心那两个会毁了绿萍一辈子的罪魁祸首。有的时候从舞蹈室回来晚了,还可以在她家附近看到牵手约会的两人。 林琳都是无视了,或者说躲了过去。 她因为自身的原因,再加上虽然对舞蹈看重,但是却也只是当成了本分在做,所以有了一些喘息的时间。 而这些喘息的时间里,也让林琳抽出了一些时间拿来陪着那两人约会了。 当然,人家小情侣约会是真,而她只能算得上是一个跟踪偷窥狂。 她拍了很多的相片,有两人牵手的,有两人亲吻的,也有拥抱而立的,反正所有情侣做的事情,两人都做了。而林琳呢,手中的相片也是洗了好几打。 一直到公演前一天傍晚,林琳才找到了此身的父母交这些相片选择性地拿出了几张有代表性的给他们看了。 “爸爸,妈妈,我和楚廉之间跟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真正和楚廉谈恋爱的是紫菱。” 舜娟和汪展鹏拿起相片,看着相片中的一对小儿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到的话,“绿萍,这倒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和你爸爸,还有心怡,尚德都以为是你和楚廉在谈恋爱。” 汪展鹏也在一旁点头,“是呀,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怎么会,怎么会?” 林琳点头,“我们以前一直是三个人一起玩的,平时无论是去哪都是三个人。可能是我和楚廉的年纪差不多,所以大家才会这么认为的。不过我想着紫菱也不小了,等回头梦廉求婚了,你们在吓一跳就不好了。 而且这种事情她自己不好意思跟你们说,这才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告诉了你们。” 瞬娟和汪展鹏对视一眼,此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他们一直以为在和楚廉谈恋爱,将来会嫁给楚廉的会是绿萍。却没有想到会是他们的小女儿。 “那楚家那边呢,是不是心怡和尚德还不知道。今天下午我和心怡去逛街,还听着心怡说,说,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呀,这种事情怎么也不早点说明白呢。” “之前总有一些男孩子打扰我的生活,这才想着拿楚廉当挡剑牌的。现在紫菱也大了,这种事情自然是早点说明白比较好嘛。” 看到瞬娟生气的样子,林琳眼角扫了一眼汪展鹏。 别说我们年轻人了,您面前这个男人还在外面有个沈随心没有说明白呢。 不过林琳是什么人,眉眼高低还是看得清的。 于是抱着瞬娟的胳膊就开始哄着她,又对他们说这事且先当不知道,省得紫菱不好意思,再怪她多嘴。 在得到了汪展鹏和瞬娟的保证后,林琳才回了房间。 看到林琳上楼回房间,瞬娟和汪展鹏互视一眼,摇头轻叹。 不过虽然他们还是很看好楚廉的,只是这种事情,到底是怎么让人误会起来的呢。 这个时候两人也从林琳口中知道紫菱是和楚廉约会去了,所以两人倒也不担心天黑了还没有回家的紫菱。 算了,孩子们都长大了,那他们也是时候放手了。 ...... 是夜,林琳凌晨两点左右起床,穿上一身夜行衣,然后直接在房间里幻影移行去了记忆中的楚家。 在楚家的主卧室里找到了心怡和楚尚德,在那里用魔法改变了两人的一些认知。 比如说,他们自家儿子在跟楚家的小女儿谈恋爱。 弄完这些,林琳便回了自己家,换了衣服倒在床上继续睡觉。 绿萍的一生,前二十年是用汗水和泪水完成了天鹅的蜕变。可是二十年后呢,却是被至亲之人坑成了疯子。 情人与妹妹的背叛,她不知道。于是在断了右腿后竟然嫁给了嫌弃她又不爱她的情人。 妹妹呢,天真善良,总有屠龙骑士保护。 那个费云帆倒底是怎么对着病床上的绿萍说出那句‘你只是没了一条腿,而紫菱却失去了爱情’呢。 靠,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如果可以选择都宁愿失去爱情的吧。 反正在林琳看来,她宁愿没有那什么见鬼的爱情,也要四肢健全的。 楚廉的左右摇摆,犹豫不定。紫菱的推波助澜逃避躲闪,费云帆的自以为是,都是让林琳最为厌恶的。 噢,还有那个与沈随心藕断丝连的汪展鹏。 这一堆人里,林琳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得上眼的了。 不过幸好绿萍还有一个自小就偏心她的妈妈,不然人生又将是怎么样的悲剧呢。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林琳便想好了以后的生活,她不是真正的绿萍,她只会帮她完成公演,然后‘正常’出那场意外。 绿萍曾经打算公演结束后去国外留学,可是她心中放不下楚廉,所以一直在犹豫去不去,或是去多久。 可是林琳却没有那个打算,她准备公演结束,看完了戏便离开台湾出国留学去。 至于汪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爱谁谁吧。 当然,如果瞬娟需要帮忙的话,她也不会吝啬就是了。 一夜无梦,林琳收拾妥当便出了房间。 一楼的餐厅里,汪展鹏和瞬娟早早就下来了。 今天下午便是公演了,两人看起来比林琳还要紧张。 看到林琳下来,瞬娟忙让佣人去叫紫菱下来吃饭,林琳见了,连忙拦住,“妈,还是像往常一样就好,弄得那么正式,我都要紧张了。让紫菱按着往日的点起床吧,她一来,看到她为我紧张的样子,我就更紧张了。” 林琳其实更怕的是汪家父母再对紫菱说什么,所以避免让三人再公演前见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瞬娟一听林琳这么说,便也息了叫紫菱起床的打算。 三人坐在餐厅,一边吃着今天的早餐,一边说了一些不重要的话。 一时饭毕,汪展鹏和瞬娟便准备开车先送林琳去剧院,然后再去公司,等中午吃过饭后,再来剧院看公演。 林琳到了剧院,便去后台换衣服了。这部《天鹅湖》的其他舞蹈人员也都陆陆续续到了,陶剑波也到了。看到正在化妆的林琳,眼中一片深情。 林琳从化妆镜中看到了陶剑波,又看他直直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阵烦闷。 这人哪都好,就是不招林琳喜欢。 在镜中对他点了点头,林琳继续为自己装假睫毛。 一会儿,所有需要演出的舞蹈人员都换好了衣服,化好了妆,众人便以正式演出的方式在舞台上进行了最后一次彩排。 林琳的身体很柔软,再加上内力轻功的加持,跳起舞绝对是比任何人都要好看数倍。 今天又是最重要的一天,林琳为了公演那是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认真和努力。让人他们的舞蹈老师和总导演都满意的不得了。 一上午彩排结束,众人坐在后台的休息室里吃着简单的,只能算是裹腹的一丁点食物时,林琳心中再一次决定了这舞蹈是不能当饭吃的职业。 动不动就吃不饱饭,那些跳舞的人也实在是太可怜了。 想到记忆中那位为了跳舞一生不结婚还将自己的骨头都抽出去的某位舞蹈大家,林琳就真心的敬佩。 一天两天的努力付出与吃苦遭罪,她还能受得了,可是几十年如一日,那就拜拜吧。 她都不用想,她是一点都做不到的。 吃了一顿没吃饱,之后也不能再吃的饭,林琳便找了个单人沙发过去闭目养神了。 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演出结束楚廉就会骑着他那辆没有安全系数的摩托车来接自己去摊牌了。 想到那之后的意外,林琳觉得公演结束后,她必须找个时间回空间里大吃一顿,不然之后她可就没有办法再吃任何东西了。 下午两点,公演正式开始。 林琳从舞台前的幕布处看到了坐在一起的汪楚两家父母以及特意将票分成两片区域,此时坐在另一处的紫菱和楚廉。 她必须要让楚廉吃一回绿萍吃过的苦,遭过的罪。 没有人可以在毁了别人的幸福后,还可以过得幸福。 当然,她会给他后悔逃跑的机会的。 毕竟她这人最讲民主了。 什么是民主呢? 自然是她是主,别人是民了。 第228章 第二章 台上的林琳优美的转着圈,那轻盈欲飞的样子真的犹如一只湖边的白天鹅。 故事很老套,不过就是公主,王子,邪恶的黑巫师的故事。 天知道在林琳看来这种故事有多么的幼稚了。 陶剑波饰演的王子非常的出色,也许这也跟他眼中有情,心中有爱有着很大的关系吧。 可惜她更喜欢强势的男人。 林琳在台上舞动着,而台下也有人随着林琳的动作而感动。 楚家,汪家,以及楚廉。 今天就是摊牌的日子了,楚廉知道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他不是不喜欢绿萍,可是绿萍太优秀,总让他有一种掌握不住的感觉。 而且他知道在绿萍的心里,很多的人和事都比自己重要。这也是他最不喜欢的一点。 看着身边的紫菱,楚廉明白他想要的是什么。 最好的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这个道理他一直都懂。 对于既将到来的谈话,楚廉也有了一丝底气。 是她的不关心,不重视才会让他彻底地走向了别人。 这怪不得他,真的,不怪他。 轻轻地握住紫菱的手,他希望在紫菱这里得到肯定。 他多年以来摇摆的心,终于要在这一天定下来了。 他虽然再也不能拥有一个让人羡慕嫉妒的女朋友,可是他还得到了单纯的紫菱最真最重的爱情。 楚廉这人,别的本事还行。就是在女人这方面有些个优柔寡断,左右摇摆,拖泥带水,不干不脆...... 原著里,因为他的思虑重重,心不在焉才导致了那场车祸。 可是既然不爱,那就不应该勉强自己去娶一个在他心中已经残疾不完美的女人。 既然娶了,就好好的对待她。可是他却洽洽相反。一边嫌疑她的不完美,一边又怨恨她的捧打鸳鸯。活活将一个好姑娘折磨到了疯狂的地步。 这样的男人,林琳是一点也看不上的。 她经历多世,也不是没有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时候,所以这一回,她是坚决不让自己跟这么一个男人不清不楚的。 一场用了心的公演很快就结束了。 林琳听着舞台外面的掌声,神色轻松地笑了。 “绿萍姐,你真棒,我都爱死你了。”刘雨珊抱着一个保温瓶眼中一片崇拜地看着林琳。 林琳心中对于这个女孩其实是不知道要如何面对的。浅笑地接过保温瓶,轻轻地喝了一口里面温热的甜汤,“你要是我亲妹妹就好了。” 阳光朝气,活泼机伶,又能歌擅舞,为上人进,还特别的坚强。这样的妹妹可比紫菱更容易让绿萍接受。 “嘻嘻,绿萍姐快别这么说,不然我就更嫉妒紫菱了。”跟着林琳走到化妆台前,一边看着绿萍卸妆,一边抱着保温瓶,看着自己心目中的仙女。 “要是我们是一个妈生的,我一定对你比对紫菱还要好。” “啊?”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怪呢。 看到刘雨珊有些发怔的脸,林琳摇头说道,“好了,大家最近都累了好久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噢。”不说不觉得累,这一说,她还真的有些累了呢。 不过说话间妆就卸好了,于是林琳才身拍了拍刘雨珊的肩膀,然后就去洗漱间洗了脸。 她习惯先卸妆,然后再洗脸。 等她从洗漱间出来的时候,刘雨珊已经离开了,整个化妆间里就只有楚廉一个人局促不安的走来走去。 “你怎么来了?”虽然是明知故问,但是没话说的林琳还是选了这么一个话题。 “绿,绿萍,你现在有时间了吧。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想要跟你说。” “什么事?非得在今天说吗?咱们还是早些回去吧,别让家里的长辈等了。” “不,不,绿萍,这件事情很重要,必须今天说。不能再拖下去了,若是再拖下去,我害怕,害怕就没有勇气开口了。” “那好吧,你说吧。”左右看看这诺大的化妆休息室就只有他们俩个了,所以林琳想着若是这会儿楚廉跟她说了痛快话,那一会儿的意外,她也不是不能给楚廉留下腿的。 “这,这,不太方便说话,我们去小树林吧。”楚廉还是有些紧张,他觉得在熟悉的环境里,可以缓解一下。 林琳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楚廉,然后对他问道,“是你跟紫菱的事情吗?其实你不用说,我也知道。若是为了这件事情,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谈的,你以后好好对紫菱就行了。” 楚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你可要把握住噢。 鳄鱼可不是什么时候都会有眼泪的。 可惜林琳的话,虽然让楚廉震惊了一下,但是却没有放弃他刚刚的打算。 他想要将他的心情,他的想法都告诉绿萍,他选择紫菱是情不自禁,是情有独衷的。 楚廉坚持一定要去小树林里谈话,林琳见了,眼睛不由的一眯,然后点了点头,拿起一旁的包便跟着他离开了。 汪家父母早就决定今天公演结束后,叫上几家亲近的人好好的庆祝一下。 于是直接在散场后招呼众人去了汪家,而楚廉在和紫菱对视一眼后,便去了后台。 “瞬娟呀,我看你们家紫菱就喜欢,真是恨不得立时就娶回家当亲闺女。”一时坐在回到汪家,楚妈妈心怡就拉着紫菱的手,笑着对瞬娟说道。 紫菱一脸的懵逼就不解释了。而瞬娟也以为是楚廉将他和紫菱的事情告诉给了楚爸楚妈。于是也同样笑着说道,“我们家紫菱呀,太孩子气了,不过幸好你们家楚廉稳重懂事,将紫菱交给楚廉我们也就放心了。楚廉这孩子我们自小看到大,那真是没话说,心怡呀,还是你有福气。” 紫菱听到这里,不能更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爸爸妈妈和楚伯母会这样说呢? 她们平时不总是说绿萍和楚廉的吗?怎么会说她和楚廉呢? 汪展鹏看到小女儿这个样子,摇了摇头,跟楚爸和费家的人说了一句自便就将小女儿叫到了一旁。 “你说你这孩子,你和楚廉在一起的事情,怎么也不跟爸爸妈妈说一声呢,若不是昨天绿萍告诉了我们,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紫菱听到这话,心中就是一颤,看着爸爸,然后用有些颤抖的声音问道,“绿,绿萍是怎么说的?” 绿萍知道了? 天呀,绿萍竟然知道了。可是绿萍倒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紫菱有点不敢往下想了。 “能说什么,不过是拿着几张你们俩在一起的相片,让我们相信其实一直和楚廉在一起的是你,而不是她罢了。她害怕哪一天楚廉上门提亲,让我们吓一跳。不过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怎么一点口风都不透呢。 这么大个人了,还是这样毛躁。幸好楚廉那孩子还不错,你妈和我也放心你们俩个在一起。”唉,女儿们都大了。 紫菱:“......” “咦,楚廉不是接绿萍回来的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到家?” 紫菱:“...可能堵车吧。” 汪展鹏拍了一下紫菱的头,“这个时段堵什么车。去给你姐打个电话,问她们到哪了。唉,算了,算了,别打了,接电话不安全。” 汪展鹏想到楚廉骑的是摩托车,便觉得坐在摩托车后座接电话并不安全。 “知道了啦。” 汪爸爸只简单地跟着紫菱说了两句便去招呼客人了,而紫菱就站在那里又想着她的心事。 她多年的心事竟然被大家都知道并且接受了,这种感觉真的美好的像是在做梦。 “小费叔叔,你知道吗?爸爸妈妈和楚伯父楚伯母都知道了我和楚廉的事情,是绿萍告诉他们的。” 费云帆听了一怔,皱眉担心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绿萍她,” 紫菱虽然有些个爱做梦,但是并不傻,一看费云帆这个样子便知道他可能是误会了绿萍,然后非常高兴地将刚刚楚爸爸说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了费云帆。 费云帆有些不能理解,以他有限的对汪家姐妹的了解,这两姐妹应该都是喜欢那个楚廉的男人的。 “那我要恭喜你了。”虽然这句话很违心,可是他还是颇有风度的说了出来。 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费云帆还是比较有风度的。 紫菱笑容甜美的点了点头。 不管怎么样,只要能和楚廉光明正大在一起,得到家人的祝福那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费云帆看着面前的人,心中却想到了得意与失意这两个词。 看来,这一回失意的要变成他了。 ...... 而另一边,带着头盔坐在楚廉身后的林琳却是将自己全身都施了保护咒。 然后一双眼睛时刻盯着面前的路况,随时准备在有意外发生的时候,运用轻功飘到安全范围。 于是当意外发生的时候,林琳除了挨了顿饿以后,并没受到什么伤害。 但是楚廉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林琳的加持他可是受不了轻的伤。 汪家大宅里,众人左等右等都不见两人的时候,终于接到了医院和警方的双重来电。 于是汪楚两家以及费家兄弟都是一起去的医院。 当众人到了医院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楚廉受了重伤,必须要将右腿截肢掉。而绿萍呢,则是因为出事时被甩了出去好远,磕到了头,此时昏迷不醒中。 紫菱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第229章 第三章 上一刻还在天堂,下一刻就坠入了地狱,这是紫菱从昏迷中醒来后的第一个想法。 一行人来的很是正好。楚廉正从急诊室推送到手术室去,他浑身被血渍所沾满,医生是看惯了生死的,所以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对着伤者家属说道: “……右腿已经不能挽救了,我们要去掉他那条腿,这是必须的手术,不然会有生意危险……”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她刚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可是她的爱人却受到这样的对待。 难道就连上天都容不得他们这般的幸福吗? 瞬娟先是看到了楚廉,然后又在得知绿萍只是昏迷不醒时,心中虽然担忧却也是万分的庆幸。 幸好绿萍没有事,幸好绿萍的腿也没有事。 若是没有腿的是绿萍,那她当成生命来热爱的舞蹈,还有她刚刚申请下来的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岂不是都要放弃了。 不过想到半个小时前还在和好朋友心怡商量着两个小儿女的婚事,现在却迎来这样的噩耗,瞬娟首先想到的就是毁约。 她的女儿,她舍不得。 绿萍是在一旁的草地中找到的,当时绿萍已经给自己施了昏睡咒以及醒目咒。 她怕不施这个咒语,医护人员会找不到她。 落脚点不错,就算是午后最烈的太阳也不能晒到她。 草地也很柔软,再加上她为了今天特意穿上的一套长袖长裤,倒也不会让草地弄伤她。 在看到救护车和警车后,林琳就放心地‘晕’了过去。 反正她可以确定楚廉的那只右腿必须截肢了,其他的她才不担心呢。 汪家和楚家也都知道了紫菱和楚廉一对,那么事后,也不会有人让她负责任了。 她不是没给楚廉机会,是他自己没有珍惜。 既然是他的选择,那么后果就要他自己承担了。 原著中也是他的错,可是那所有的错误却让绿萍来承担,这本就不公平,不是吗? ...... 事情的发展也正如林琳所料的那般,紫菱要死要活的守着做了手术,缺了右腿的楚廉身边。 汪家父母则是对着一直昏睡不醒的大女儿头疼不已。 身上没有伤,可是人却是怎么也醒不过来。所有的检查都做了,可是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医院也给不了答案。 相较于楚家那边已经知道的结果,汪家这边更担心昏迷多日的长女会一直昏迷下去。 之前瞬娟还在庆幸,可是现在却没了那股心情。 这没有原由的昏迷,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医生说可能是在意外发生时,被抛的太远,让脑袋受到了什么撞伤。脑子是个很精细的地方,所以检查不出来也是有可能的。 林琳并不是一直在昏迷的。毕竟魔咒也是要有时效的。她每一次醒来,都是在夜半三更之时,所以几乎没有被人发现。 醒来后,悄悄地打量了一下情况,看到自己还在输着营养液,于是也不敢再吃东西,只是继续给自己施昏睡咒。 她对汪展鹏没有什么感情,所以醒来后只在瞬娟的浅意识里做了让她放心的手段。 她的女儿只是太累了,等到休息好后就会醒过来。 这一边的楚家却热闹非常。 楚廉被锯掉腿后,也曾昏.迷数日,虽然中间也有短暂的苏醒,可是药物和疼痛总是让他继续的沉睡。不过当楚廉第一次清清楚楚的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活了却发现没有了右腿,他震惊而颓废。 然后,摔掉手边能够碰到的所有东西,一边摔,还一边疯狂的叫起来:“我的腿,我的腿。我不要成为一个残废,我不要!我不要!啊~,啊~,让我死吧!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楚家父母见此早就泣不成声。 紫菱见了,一下子就扑到他的身上,大吼着,不要那么想,你还有我。 “不,不,你走,你走,我不要让你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不要。” 能看到的早就看到了,又怎么可能现在走呢。紫菱仍是抱着楚廉一起哭泣,“不,楚廉,我不走。我要陪着你,一直陪着你。你不是说准备好了求婚的事情吗?我们结婚,等你出院我们就结婚。” “结婚?结婚,结婚。”楚廉像是被安抚住了一般渐渐的不在那么激动了。不过也可能是医生打的那针镇静剂上有了效果。 “绿萍呢?她还好吗?” 听到楚廉这么问,紫菱大大的眼睛里又充满了眼泪,“绿萍从出事那天后,就一直昏睡不醒,医生也查不出什么原因来。爸爸和妈妈找了一些专家过来,可是还是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现在爸爸妈妈都非常担心绿萍会一直这样睡下去。 已经有医生说,绿萍现在的状况很有向植物人的方向发展。若是半个月里再不醒过来,可能就真的,真的,”剩下的话紫菱已经说不出来了。 情人和姐姐双双出事,紫菱的心早就已经快要承受不住了。 楚廉听了,是内疚的,也是悲恐的。 当天若不是他坚持要求去小树林谈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样的意外了。 如果当天他在知道他与紫菱的事情绿萍已经知道了,他是不是可以不要再说什么,而是直接带着绿萍回家,那么是不是一件都可以避免了。 事情发生了,那就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在听到绿萍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后,楚廉一下子便觉得至少他还活着。 他是个建筑设计师,就算是没有腿也可以很好的生活下去。 楚廉彻底安静下来了,刚刚那么激动好像是众人眼中的幻觉一般。 什么事情都要靠对比的,幸福如此,不幸也是如此。 反正当发现有个人比他还倒霉,谁也不用再说什么励志故事以及励志名人了,楚廉一下子就坚强起来了。 然后又过了十天左右,楚廉的伤便可以出院继续回家养伤的时候,就在那天,林琳醒过来了。 不过林琳却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 她忘记了舞蹈,忘记了紫菱和楚廉,同时还忘记了很多的人和事。 在她的记忆中,好像除了出国留学以外,就只剩下瞬娟了。 本来她还是可以记一下汪展鹏的,可是谁让汪展鹏竟然在女儿昏迷的时候去找了沈随心减压呢。 于是心眼并不大的林琳就把汪展鹏也给‘忘记’了。 瞬娟看到从来都让她骄傲的大女儿这样,哭的不能自己。 从来都是坚强的瞬娟终于在一刻大哭起来。 就连前两天小女儿要死要活非要嫁给楚廉都没有让她如此伤心难过。 就连一个多月前陪着大女儿去喝杯咖啡,竟然碰见了消失二十多年的沈随心也没有让她感觉到恐慌。 就连前天早上她接到一个牛皮纸袋里满是丈夫幽会情人的相片,也没有此时更让她揪心。 罢了,罢了。 数月前的幸福与银婚时的得意好像都是成了一场笑话。 她一直苦苦守候的幸福,已经支离破碎了。 丈夫近日来的变化,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不在是二十年前的瞬娟了,所以她选择息事宁人。 长女与幼女和楚廉之间的事情,她不是没有感觉到怪异,可是长女愿意成全,她宁愿只看到表面的幸福。 只是现在,女儿醒过来了,可是却又失忆了。高兴于女儿的清醒,又心痛于女儿的失忆。再加上这些日子以来一直紧绷的的情绪与内心的煎熬终于让这个强势的女人不顾形象的哭了起来。 虽然她的心中一直知道女儿没有事,一定会醒过来。可是不亲眼看到,如何能安心。 林琳见到瞬娟这样,也知道这玩笑开大了,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她其实真的是临时起意。 楚廉出院了,紫菱是汪家楚家两边跑。林琳出院了,汪展鹏是汪家和咖啡馆的两边跑。 瞬娟留在家里除了一边照顾着失忆的长女,便是在想着她与汪展鹏之间的事情。 林琳并未对瞬娟做出什么劝导。 做为她的女儿,自己有义务让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却没有权利对她做出决定。 不过无论瞬娟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她都会支持她的。 一来,因为她是女人。二为因为她是她此身的母亲。 通过绿萍的记忆以及她在汪家的观察,她发现就像是汪母瞬娟偏爱长女绿萍一样,汪展鹏更偏心小女儿紫菱。 不然,若是按着瞬娟的意思,紫菱也不是不能教导出另一个绿萍的。 就像是红楼梦中的宝玉。那就是有持无恐的被宠爱害了的。 七月初,当绿萍知道汪母在拿到汪展鹏出轨的所有证据后,只是控制了所有的汪家财产而并未与汪展鹏离婚时,心中明白她这么做的理由。 汪家在台湾也算是有名的人家了,离婚在这个时代和家族都是一件丑闻,瞬娟的娘家李家与汪家都丢不起这个人。 再一来,两人夫妻多年,就算是到了今天瞬娟对汪展鹏也是有感情的。 除了这两点以外,便是因为绿萍和紫菱这对姐妹了。 父母若是离婚,对两个女孩子也有些影响,对于一个真心爱护自己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是宁愿自己委屈也不愿意委屈了自己的女儿。 这种思想其实是大多数国人都有的。 和很多西方人结婚的理由一样,结婚是因为爱情和理念。 可是离婚的时候,关于孩子方面,东方人就比西方人要多很多的保守和顾忌。 西方人认为自己更为重要,而孩子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家庭里一定不会幸福。而东方人则是认为委屈一下自己,也要让孩子在一个父母健全的家里生活。 瞬娟想来也是这么想的吧。 不过不管怎么想,林琳都是支持她的。 在医院昏睡的每一次醒来,夜半三更守在她床前的都是瞬娟。 亲妹妹紫菱守着她的爱情,而他的好爸爸,说是还要管着公司的事情,可是却经常夜宿在沈随心那里。 这也让林琳对瞬娟的感情又偏了偏。 七月初,在明白了瞬娟的选择后,林琳便将加了瞬娟头发的迷情剂喂给了汪展鹏。 这份药剂是浓缩型的,至少二三十年内不担心汪展鹏再有他意。 于是从那天早上开始汪展鹏对瞬娟的态度一下子就转变了。 瞬娟感动又有些怀疑。 不过在紫菱和楚廉决定迅速结婚后,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都被瞬娟抛到了脑后。 她曾试图劝紫菱,可是紫菱不听。就连费云帆也是既感动于紫菱的痴情,又觉得现在的楚廉根本配不上紫菱。 他曾几次提出要带着紫菱离开,可是已经和楚廉光明正大在一起的紫菱又怎么可能同意呢。 于是他只能看着让他动心的女孩披着洁白婚纱嫁给了楚廉。 林琳清醒出院后,除了在家里收拾东西,就是去街上闲逛,或是买一些这个时代特别有纪念意义的特产。 就连一些吃的喝的,也买了不少放在空间里。她有一张卡,里面都是这些年来汪家父母和她自己挣的钱,这些钱足够她挥霍的了。所以也没有将空间里的金银首饰拿出来换成钱。 七月中间的时候,参加了一场非常仓促的婚礼后,林琳便在瞬娟和汪展鹏的陪伴下去了美国。 相较于嫁入世交之家的紫菱,瞬娟和汪展鹏更加的担心失去大部分记忆的大女儿,他们想要一起去美国帮她安顿好了再离开。 至于离开后是否回台湾,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在两人的感情又回到了新婚时的蜜里调油,想要出去再渡个蜜月也不是没有这种想法。 之后差不多一年左右的时间,林琳在美国上学,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波澜,而嫁入楚家的紫菱,她对楚廉的爱情却因为楚廉的敏感以及家庭琐事上被磨的一点不剩。 从天子娇子变成让人同情的残疾人士,楚廉的性格自然不会不改变,而紫菱这个一直活在自己梦中的女孩也被这份现实拉出了梦境。 然后她与再一次回到台湾的费云帆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最后在不敢面对所有人的情况下,悄悄地跟着费云帆去了法国。 瞬娟和汪展鹏知道后,别提多愤怒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赶上林琳到了学期末,于是瞬娟便急急地打了电话让林琳回台湾来。 林琳对于紫菱和楚廉之间狗屁倒社的事情一点都不关心。于是也没有买机票,而是买了一张船票,准备悠闲的坐船回台湾。 然后意外就发生了。 第230章 第一章 倒底是发生了什么呢? 那着实是一件太意外的事情了。 “这位小姐,您可能做错船了。”一位穿着制服的邮轮工作人员一脸严肃认真地看了一眼林琳递过来的船票说道。 “什么?”她今天出门晚了,赶上路上堵车,后来又在码头被人挤了半天,黑天下火的,这才在开船的前一分钟上了船,本来拿着船票问船舱是为了不让自己再走冤枉路,却没有想到竟然会听到这么惊悚的事实。 怎么可能上错船,这是今天最后一艘出航的游轮了。她又是在码头港口走的头等舱专用通道,林琳着实有些不明白这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小姐,这艘船不是玛丽爱莲号,而是泰坦尼克号。今天是他的首航,目的地是美国。” 林琳:“......”,看着船上奢华复古的装修,她能说她就是在美国的码头上的船吗? 林琳的沉默并不能挽回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的穿着,再看看手上的这只双肩包。 用眼睛扫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服务人员,看到他手上的纯英文的报纸上,那明晃晃的日期竟然写着1912年4月10日。 虽然不想承认,可是事情就摆在眼前。林琳抽了抽嘴角问出了一个特别艰难的问题,“请问我刚刚上船的地方是?” “是法国瑟堡港,小姐。” 林琳听了,眼睛闭了闭,又睁了开来,看着面前的人非常淡定的说道,“我可能需要补上一张船票了,幸好我的目的地也是先去美国,请问船上还有头等舱吗?” 泰坦尼克从英国南安普敦出发,当天会途经法国瑟堡港,之后一路不停的驶向美国。 她已经错过了最后下船的时间了。看来她只能跟着这一船的人去一起撞一回冰山了。泰坦尼克号是一部爱情剧,女主角在林琳看来和紫菱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 爱情,真忒么是个大麻烦。 服务人员一听林琳这么说,神色又是一变,原来面前这位穿着奇怪的小姐竟然还是个有钱人。“头等舱的价格非常昂贵,此时应该是还有的。请您稍等一下,我将报纸送给前面的一位客人,便领您去办登船手续。” 林琳点头,她不差那么一点时间。 服务人员看到林琳如此好说话,对她行了一礼,便快步走向前面的舱房。 林琳穿着很奇怪,当然只要识货的人,都不会觉得林琳穿得寒酸。 一身冰火蚕丝做里衬的改良式旗袍,上面是青草绿带点黄色碎花的上好锦缎做成的旗袍款式,下面是同色同料子长到膝盖上方的百褶裙,白色圆头颇跟长筒靴。 青春有朝气,和这时的英国社会有着不一样的风情。 卡尔站在走廊的一头,拿着只玫瑰花,一边努力压下被罗丝挑起的怒火,一边看着站在那里看着欣赏走廊的女人。 东方人的面孔,还有那副有别于罗丝丰满的身材。 那腰可真细。 想到罗丝还在房间里摆弄那些他看不懂,他怀疑她也看不懂的画,然后花着他的钱,还要鄙视他。卡尔的心里就有些个压不住的火。 罗丝的美丽和贵族的血统一直是让他最满意的地方。 还有罗丝有别于其他贵族女孩上过大学这一点,也让卡尔满意。 现在的英国社会以及美国上流社会都过于荒唐和糜烂,他想要找一个样样都好,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的妻子,那么就要时刻忍耐她的那些小任性以及她母亲的贪婪。 他,也有些累。 想到他的第一位女朋友,他是那么的珍惜爱重她。要不是他在朋友间的酒会上听到关于她身上的哪些地方是敏感点的话题,他还不知道一脸清纯的女人私下里是那么的放荡形骸。 和罗丝在一起前,首先是被罗丝的美貌所吸引,然后被她总是高傲的性格弄出了兴趣,等到他派人调查她的时候,发现她哪一点都很符合他对妻子的要求。 就连她们家那庞大的债物也不能让他退缩。 然后他用大量的珠宝和英镑为自己打开了一条路,再然后今天他带着那对没有了底气却还是保留了贵族傲慢的母女登上了泰坦尼克号。 可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都让此时的卡尔有些心累。 他要怎么样才能让罗丝好好的和他说回话呢? 夜晚的风有些凉,可是这并不能让林琳感到寒冷。 看着走廊里这些据说是名家真迹的画作,林琳心里一阵惋惜。 转过头,看到走廊尽头站着一个穿着西服的外国男人,林琳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便再不关注。 绿萍这副东方人的身体相当的漂亮,被人关注那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在美国求学的这一年,常常有一上课便被人盯上一整节课的事情,所以此时被卡尔看了半天,林琳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眼中没有杀气,也没有淫/邪之色,可以忽略的人。 少时那位送报纸的服务人员回来了,先是礼貌的对林琳的久等道歉,然后才半步在前的引领林琳去办理登船手续。 “小姐,头等舱里,只有B57房间还空着,不知道这间房间您可还满意?”工作人员问的是对于门牌的想法。 这个时代很多的有钱人对于数字都有些敏感,所以此时工作人员先问林琳对B57有什么想法没有,如果没有再说其他。 林琳摇了摇头,她没有任何的特殊爱好。 工作人员见了就将这间房间为林琳做了登船手续,之后林琳又在空间里找到了以前兑换的这个时代的英镑,将英镑借着双肩包拿了出来。 “小姐,头等舱都是有两个专门的佣人打扫卫生的。不过那也限于为您整理房间和收拾行李,呃,”那工作人员看到林琳所有的行李就只有这么一个包后,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你是一个人上船的。需不需要船上为您安排安属的佣人?” 林琳想了想,便点头接受了他的好意。毕竟她是将这一次的行程当成一种享受了,有个专属的佣人也会更方便。“我之前做错了船,所以行李什么的都在那船上。我听说泰坦尼克号上有专门做衣服的地方,是吗?” “是的,琳达小姐。”琳达是林琳喜欢并且习惯的英文名字。 又问了几句泰坦尼克上的设施和安排,登记手续就办完了,那位船上安排的专属女佣人也来到了林琳面前。 那女佣人叫瑞丽,是个英国女孩。人看起来还算顺眼。 瑞丽想要接过林琳的双肩包,林琳摇了摇头,并未给她。只是让她带路两人一起回了舱房。 她一会儿还要借着这个小包拿睡衣和洗漱用品什么的呢。让她拿了,回头她再帮自己整理了,那可就大大的不方便了。 林琳对于自己的服装一直很满意,可是她也不能几天都穿同一件衣服。于是到了房间,便让瑞丽去将泰坦尼克号上的裁缝店将那里她能穿的衣服拿几件回来。 而她则是先将一套睡衣,以及一套暗色长款旗袍上衣燕尾裙找了出来。这款衣裙,前面裙短的地方也要盖过膝盖,而后面裙长的地方是要到小腿肚那里的。 里面配上一条肉色打底裤,等到沉船那天穿应该不会冷到她。 毕竟都是冰火蚕丝为底衬的衣裙和靴子。 其实就算是不穿这些,她有内力在身也冷不到她,可是她却觉得双重保险很有必要。 然后又拿出了两打英镑,以及两套首饰,还有一些她最近一直在用的护肤化妆品。 之后才将没啥用处的双肩包放到了卧室的柜子里挂着。 忙完这些,林琳便去了房间配套的私人阳台处看着波涛滚滚的大海。 海风吹在脸上,将林琳长长的黑色波浪大卷的头发也吹的风了起来。 脸被海风吹得有些冷时,瑞丽带着裁缝店的人回来了。 衣服,鞋帽,都被带了过来。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喜欢那种奢华风的。所以被带过来的衣服都过于华丽了。 林琳左右看了看挑了五条连衣裙,又挑了两双高跟鞋,一条披肩,一件羊毛大衣还有一双羊毛分指手套。 想了想,又拿了一条宽长版的皮草披肩。 让船上的裁缝一会儿尽快按着她的身材改出一条裙子外,其他的明天早上送过来就行。 西方人骨架都比东方人要大一些,再加上绿萍自幼练舞,林琳来了之后也是内外兼修,所以身板看起来又清瘦纤细了一些。 这些做好的成衣其实都做的比较大,就是为了加大试穿的范围。而制衣能手们,对于如何又快又好地将衣服改出来早就熟于心中。 所以听到林琳的要求,裁缝压根就没有觉得为难。 改一下这种衣裙的尺寸,半个小时足够他改完再熨烫一遍了。 将自己留下的东西挑出来,便让瑞丽去她放钱的地方将帐结了。 至于东西要如何收拾她并不关心。 八点半左右,林琳洗了一个热水澡,又换上一条天蓝色带点碎钻的高腰真丝连衣裙,脚踩一条双白色高跟鞋便在瑞丽的引领下去了头等舱餐厅。 在林琳看来,这个时候吃晚餐确实是有点晚了。可到了餐厅后确发现这里人还真的不少。 找了一个小巧的两人餐桌坐下,林琳对着送上来的菜单很是专注的看了起来。 今天的晚餐,餐厅提供了十一道主打菜,点了只烤乳鸽为主菜、又点布丁为甜品,还有点心拼盘,牡蛎,芦笋配鸡蛋。 点过餐后,林琳便打发了瑞丽。她饿了,难道瑞丽就不饿吗? 饭后只要签上房间号和名字就可以了,再加上晚上她也没有什么事情,便让瑞丽饭后去将房间壁炉点上,她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瑞丽离开没多久,林琳点的餐食便送了上来。 漂亮的年轻女人总是最先被人注意的,尤其是一个单身用餐的女人。 卡尔正好此时从另一侧过来,发现餐厅中很多人的视线时不时的扫向某一点,然后转头看去,便看到了一个人也吃得津津有味的林琳。 她,吃的太多了些。 此时的卡尔绝对不承认看到她吃东西,他此时竟然又有了胃口。 刚刚被罗丝气饱的胃好像也不那么饱了。 “卡尔,这里。”托马斯.安德鲁看到卡尔过来,笑着唤了他一声。 今天安德鲁找卡尔是为了谈一笔更重要的设计投资生意的,之前两人就碰过面,也对这件事情商讨过,现在不过是将细节的部分再讨论一遍。 而正在吃着美食的林琳听到这个名字,下意识的转头。 第231章 第二章 卡尔?会是那个卡尔·霍克利吗? 那个女主角倒霉催的未婚夫? 想到这个,林琳对于这位先生,也是挺同情的。 长的帅,出身好,有钱有势,人也挺有本事的,怎么就比不上一个流浪落魄的画家呢。 这个画家好赌,还偷东西,还没有道德的在人家的新车里跟着别人的未婚妻进行深体位交通,他就不怕有什么东西会落在人家的新车上吗? 而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得到女主的青睐呢? 说杰克好赌,船票为证。说杰克偷东西,那件主人陪着儿子玩耍的男士大衣为据。 自古以来,不问自取是为盗。 好吧,这种事情她也没少干就是了。可是她习惯严于律人,宽以待已,对于这一点她是自动忽略自己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林琳,对于一个会教唆一个淑女大庭广众之下吐口水的穷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居移气,养移体,对于艺术自来没有什么细胞的林琳实在是欣赏不了男主杰克的人格魅力。 卡尔穿着一套铁灰色的西服三件套,就站在林琳不远处,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我是精英’的气息。 林琳嘴角还沾了一点奶油,就那么歪着头看卡尔。 卡尔走过去时,心中竟然泛起了一丝好笑。 是那种很单纯的,没有任何目的的好心情。 原来不用给罗丝花钱也能让他心情如此好。 一路淡定地走过,卡尔并未多做停留。而林琳在看清了卡尔的长相后,也继续低头吃她的晚饭。 本以为不过是两个没有交集的人,哪里想到一夜过后,他们同时打开了房门。 相互点了点头,林琳淡定地走了出去。 住在头等舱里,就要守一些贵族的习惯。 每天换套衣服便是如此了。 从昨天傍晚上船到现在,这是林琳第三件衣服了。 而早就习惯罗丝换衣频率的卡尔却是难得的记住了林琳每一套衣服的特点。 第一套,异样的东方风情。第二套,淡雅的淑女气质。而今天这第三套,梅红点着白色珠子的连衣裙,热情似火中又带着一点点的魅惑。 看着他的眼神中带着淡淡的疏离与...同情。 疏离,他可以理解。但是同情? 这同情是何处来的呢。 看着已经带着女佣去甲板上散步的某个不认识的女人,站在B56的房间门口,卡尔摇了摇头,将那些莫明其妙都抛到脑后。 罗丝就住在B54,想来此时应该已经起床了,他希望可以和她一起共度早餐时光。 等到他们到了美国就会举行定婚仪式,他希望在那之前可以好好的与她陪养一下感情。 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早就已经到了成家的年纪了。可是今年罗丝才十七岁,这个年纪,这个年纪,唉。 心中对于罗丝的种种行为有些意见,可是心中却觉得那只是因为她年纪还小,还不太懂事的缘故。 可是一进房间便看见罗丝刚刚还有一丝笑意的脸在看到自己的瞬间便落了下来。这种被人排斥被人讨厌的感觉,相当的不好。 卡尔压了压心中的火气,让自己不要发火吓到罗丝,可是效果并不太好。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罗丝看到他点菜时,那一脸鄙夷样子,彻底激动了卡尔。 卡尔将刀叉重重地丢在了桌子上,然后扯开餐巾,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间。 这草蛋的早餐时光,他就不应该去奢望。 一路气冲冲的走到甲板,看到二等舱和三等舱的甲板上都是人。 卡尔站在围栏处,用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围栏。 不能发脾气,不能发脾气,不能,不能...... 卡尔在心中默背了好几句上流社会的仪态准则,这才转身准备回房间处理那些堆成堆的公务。 然后他就看到了住在他对门的邻居那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卡尔与林琳对视了一眼,竟然鬼使神差的走上前去,“这位小姐,不知道要如何称呼你?” 看到卡尔眼中的羞恼,林琳也知道自己站在这里看人家狼狈的样子有些不厚道,于是我们自认为温柔善良的林琳同学,更加不厚道地用中文说道,“很高兴见到你,我姓林,名琳。英文名字叫琳达。不过,你听的懂华语吗?” 卡尔抽了抽嘴角,他不相信面前的姑娘是个不懂英文的人,可是这摆明了不合作的态度,实在是太气人。 抿了抿嘴角,卡尔微微弯身十五度,轻声道了句‘抱歉,打扰了’。便转身回了房间。 女人这种生物,真真是不可理喻...... 先是被罗丝气了一下,然后又被林琳噎了一顿的卡尔回到房间后,办公效率几乎为零。 “勒杰,你去查一查住在对面房间那位小姐的身份来历。” “是,先生。”一直立在卡尔身边的勒杰听到吩咐转身就走。 看着勒杰退出房间,卡尔还是觉得心烦。 心烦于罗丝的任性,心烦于白星公司贪婪无厌只知道一味的索取,还有心烦于突然出现的陌生女人。 不知为何,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 她不是罗丝,乖巧时让他满意。她也不是罗丝,任性时让他暴躁。 她像是一个秘密,让他时刻想要知道答案。 就像刚刚,她明明听得懂英文,却拿那明显是华国的语言来敷衍他。 眼神中还带着一种恶作剧的小坏。 坏的那么理所当然,一副她就是道理的模样。 真是个可恶的姑娘。 想到那姑娘一头的波浪黑发因为海风的原因都吹起来的样子,卡尔的身上竟然升起了一股难言的燥热。 当书房的坐钟敲响了十二下时,卡尔的脸色瞬间就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女人耽误了一上午的时间。 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他可以处理多少公事,签批多少合同? 卡尔摇了摇头,然后转身离开窗前准备回到办公桌前挽救一下工作效率。 哪里知道刚刚走到桌前,勒杰便敲门进来了。 关于林琳的身份,这船上除了船员登记处那里打听到的一点消息,其他人都没有见过林琳。 可是能住在头等舱的人,他们不应该不认识。 可问题就是他们确实是不认识,没见过。 再联想想到林琳东方人的身份,便也都不在好奇了。 于是当勒杰将打听来的那点消息告诉给卡尔时,完全可以想到卡尔对这份资料的不满了。 琳达.林,华国人,昨日傍晚七点左右误上了泰坦尼克号。 “就这些?”看着一句话就将一个人的资料说完的勒杰,卡尔不敢相信他最得力的管家兼助手竟然就给他提供这么一份东西。 勒杰也有些不好意思,“先生,没有人见过她。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噢,美国人里也没有谁见到过她。 她上船时连行李都没有,除了一只形状怪异的背包外,什么都没有。昨晚她补了船票又雇佣了船上的高级专属女佣,就连这两天的衣服都是从穿上的裁缝室紧急购买的......” 拿着根雪茄,卡尔并未点燃,只是在手中来回的把玩,转头看了一眼窗户,卡尔有些不确定地问勒杰,“...你听说过玛丽莲号吗?” 勒杰被问的一怔,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 卡尔这会儿功夫想到了很多,关于林琳的身世,关于林琳的来历。 “先生,会不会是?”勒杰想到一些年轻的女人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得到更多的金钱和珠宝都会将自己弄一个上流社会家世较好的身份然后接近有钱有身份的男人,在骗取了一定的财富后便立马跑路。 当然还有一些是商业间谍。通过美色盗取商业机密或是在一些重大公司决策上扰乱干预以谋取暴利。 此时勒杰便想到了这些。 而他也对卡尔做出了暗示。 卡尔皱眉,下意识的不愿意相信。 那人那么顽劣,举手投足间的贵气与骄傲怎么可能会曲意奉承人呢? 她的骄傲有别于罗丝。 若说罗丝的骄傲是那种色厉内荏的外强中干,那么那人的骄傲便是泰然自若的悠然自得。 一份是别人给予的骄傲,一份是装出来的骄傲,一份越是来源于自信的骄傲,这些都是有差别的。 看得出来,她的日子并不压抑。不像罗丝明明热情如火的性子却在拼命的压制着自己的本性。 那种非要让自己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何尝不是一种逃避和屈服。 卡尔想到了这里,心情又有些不好起来。 “去看看罗丝在做什么,若是无事,叫她换衣服我们去餐厅用餐。” 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现在让罗丝换衣服,估计他们应该能在一点前到餐厅。 摸了摸空空的胃,早上并没有吃东西,只喝了一杯咖啡的卡尔对于早上的置气行为有些后悔。 他真的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 “好的,先生。”勒杰也发现了此刻的时间,于是躬身退了出去。 看到勒杰走出去,卡尔将雪茄放入烟盒,他现在是彻底放弃工作的打算了。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卡尔只是犹豫了一下,便穿上西装外套走出了房门。 那人就住在他对面的房间里。 也许那人也要去吃午餐了。 卡尔没有想到一闪而逝的想法在开门出去的时候就被实现了。 林琳一上午在船上狠狠地逛了一圈,然后又拿出照相机一片乱照。 拍了一上午的相片后,林琳这才在瑞丽的陪伴下回了房间。 她需要打理一下自己的仪容,然才再去餐厅吃饭。 于是同样准备去吃饭的她就在房间门口与卡尔相遇了。 这个时间点不用想都知道对方从房间里出来是要做什么。 林琳笑着点了下头,想着他们难道就是人家常说的‘吃货磁场相近’? 不然为什么总是在饭前饭后相遇呢? 她好吃,难道这位也是吃货? 还真的没有看出来。 第232章 第三章 别管是什么原因,有的人他们的相遇从来都是命中注定。亦如杰克与罗丝,亦如卡尔与林琳。 林琳还是早上的那身衣服,不过头发却用两只宝石发卡盘了起来。 披风围在身上,一边垂在肩上,一边自然地落在手臂处。就那么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眼神中满是看热闹的神彩。 “我是卡尔.霍克利。” 林琳浅笑,这一回用上了英文,“我知道你。”毕竟这是一部三角恋的爱情电影。身在这艘船上,可以不知道谁是船长,也可以不知道谁是那个白星公司的加速讨厌鬼,但是却不能不知道这位丢了海洋之星的可怜男人。 可怜到林琳都难得同情一把的男人。 白星公司的股东,海洋之星的主人,替罗丝家还上大笔欠债的男人...... 然后白星公司的船沉了,海洋之星被人拿走当成与另一个人的爱情信物,再然后鸡飞蛋打罗丝也跑了...... 人生活到47岁,也算是男人的黄金时代了,然后咔嚓一下,股灾了,于是只能举枪自杀了。 同情了三秒钟后,林琳在看到走廊上出现了其他客人时,便笑着道了句失陪,便带着瑞丽离开了。 她可不想与一个有未婚妻的男人传什么不必要的绯闻。 卡尔瞪大了眼睛看着悠闲离开的林琳,有些不敢置信。 她,她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她不是应该在听到他的名字的时候,报上自己的名字吗? 什么叫‘我知道你’,这种轻慢的话是怎么回事? 卡尔被林琳又弄出了一股子无明火。他想让她正视自己的存在,怎么就这么难呢。 “先生,罗丝小姐说她中午想要一个人在房间里用午餐。”勒杰刚从罗丝房间里出来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卡尔,心中有些心疼自家先生受到的待遇。 先生早早就等在这里,可是那位娇小姐竟然说什么想要在房间里用午餐,还特别强调是一个人。这实在是太明显的针对了。 很显然勒杰误会了卡尔出现在这里的真实目的。 卡尔听到勒杰的话,扭头看了一眼罗丝的房间,压下心中对罗丝的不满,然后露出一抹冷笑,“如她所愿,我们走。”他也是有脾气的。 像是要发泄心中的不满一般,卡尔行走的步伐非常的大。 一直到了餐厅门口,看着为他打开餐厅大门的服务生,卡尔才缓了一下神色,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走了进去。 而那个同样可恶的女人就在不远处,正对着菜单笑眯眯地询问着什么。 给勒杰使了一个自便的眼色,卡尔非常自然地走到了那张桌子,并且非常自来熟地坐了下来。 “就这些。”林琳对着服务生说完这句话时,卡尔也坐到了她的对面,她抬头看他,可是卡尔却并未看向她。 “我的和这位小姐一样。” “好的,先生。”服务生对着卡尔说完,又后退了一步说道,“请稍等。”然后才离开。 “霍克利家破产了?”不然那么多的桌子不坐,为什么跟她拼桌子? “女人,你对我怀有很大的恶意。”这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林琳一听这话,学着对面的男人扬了扬眉毛,然后用手指轻轻地在自己面前摇了摇,“不,我对霍克利先生可是抱着很大的善心的,若是霍克利家真的破产了,今天这顿午饭,您不用客气。”她请了。 林琳的讽刺不知为何却突然让卡尔的心情由阴转晴了。 虽然话中的恶意满满,可是卡尔就是能感觉到她只是说说而已。 有的人,就算是不说,也能感觉到她的期盼。 就好比罗丝,虽然她没说,可是他的阅历如何看不出来她在鄙视他的财富。 一边用着自己的财富维持着贵族的体面,一边在心中悄悄的期盼自己也能跟他们布克特家一样落魄,甚至是...破产。 她觉是他是用财富束缚住了她的自由。可是她却不知道是他的及时出现让她避免了成为交际花或是成为美貌落魄的纺织女工的命运。 也许此时,我们的罗丝小姐早就已经成为某位富商□□禁锢的对象。 林琳歪头看着面前说说话便一脸沉思的男人,叹了口气,“吃吧,你也不容易。” 卡尔:“......”对他露出这种无奈又同情的样子,真的好吗? “你好像很了解我,那么能否告诉我,我是如何的不容易吗?鉴于我本人也不知道的情况。” 林琳看着卡尔,脸上突然带着一份幸灾乐祸的笑容,“有未婚妻却没有人陪你吃饭。明明做了很多的努力,却不被人真心接受。已经快要感动天,感动地了,却总是感动不了她。嗯哼~,还需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卡尔有些牙疼,看着面前想要揭开他所有不痛快的女人,闷闷地说了句,“不用了。”难道他已经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了吗? “你不需要对我如此客气,其实多说几句话,并不会太浪费我太多的时间,我平时也会做些善事的。” 卡尔:“......”她果然是‘知道他’。 卡尔实在是不知道要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了。这种被人气得哑口无言的时候,只有面对罗丝的时候才会出现。 可是那个时候,他生气的是罗丝那些不成熟的思想和天真的幼稚。可是这个时候,他生气的却是自己。 这顿气,却是他自己凑上来的。 他自找的,他活该。 ...... 一时餐食上来,卡尔与林琳便安静的吃了起来。 席间,卡尔看到林琳一点也没有想要节食的打算,每样东西都吃了很多,于是仿佛是找到了什么点,眼神灼灼地看着林琳问她,“你是难民吗?” 只有难民才会吃那么多,还那么瘦吧。 瞧那腰上,竟然一点肉都没有。 噢,上面的肉好像也有些少。 好吧,他得承认,虽然没有罗丝丰满,可是却更加的耐看。 整个人看起来比白天鹅还要优美,曼妙。 咽下口中的饭菜,林琳一脸高贵冷艳,眼神就仿佛是高高的女王在俯视卑微的臣民,“不,我就救苦救难的主。” 若不是她在这条船上,估计她是不会想要救下这整艘船上的任何一个人的。 包括那对在别人新车上做着深体位运动的男女。 她这两天一直在想有没有什么简单的办法,可以不用太费力的救下这一艘船的人。 她不是救世主,可是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干的。 这艘船沉入大西洋是有着历史的使命的,所以她不能阻止它撞冰山。 可是这一船的人,尤其是三等舱的那些平民们,不应该用生命为愚蠢者和野心勃勃的家伙来买单。 林琳已经打定主意要这么做了,所以她觉得她就是这艘船上救苦救难的主,这话一点水份都没有,呃,好吧,就是有那么一点夸张。 ...虽然这水份和夸张差不多一个意思。 “噗哧”卡尔一口白兰地毫无预警的喷了出来。 林琳见此,眼神微怒,“卡尔.霍克利,你的风度呢?” 真是装逼遭雷劈。 好好的一桌食物就这么被浪费了。 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怪不得做为高富帅还会比不上一个流浪的爱偷爱赌博的穷画家。 本来卡尔与林琳坐在一起吃饭,便非常的引人注目。此时卡尔做出这样失礼的举动,更是将餐厅里大部分人的视线都聚焦在了这边。 一个美丽而又神秘的东方少女,一个有着漂亮未婚妻的富有老板,这如何不吸引人的注意力呢。 反正鲁芙的注意力就被拉了过来。 然后也是此时她才发现原来自家的准女婿跟着一个年青的陌生女人在吃饭。 鲁芙的自私肤浅以及贪得无厌让她很明白卡尔对于她们母女的意义。 此时看到午餐时分,卡尔竟然没有和自己的女儿在一起而是和另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一起用餐,这不得不让鲁芙心中即惊且惧。 这是不是卡尔在释放什么信号? 想到这里鲁芙再也坐不住了,她近乎失礼地站起身,对着一旁的夫人低声地说了句失陪就提着长长的裙摆来到了卡尔他们所在的这张餐桌旁。 “卡尔?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看错人了呢?你怎么在这里?罗丝呢?她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卡尔也是个倒霉的,刚刚被林琳囧了一把的后,好不容易喝了一点柠檬水,水还没咽下又被这老母鸡的聒噪弄得呛了出来。 “咳咳,咳咳~” 早餐没吃着,午餐还没吃饱,再好的脾气也会要暴走了,更何况本身就处在火山口的男人。 “夫人,是罗丝自己的要求。她要求一个人在房间里用餐。一个人。” 自家闺女啥样鲁芙如何不知道,听到卡尔话中的强调之意,鲁芙也对自家闺女的作法有了一丝不认同。 可是这也不能让她眼睁睁地看着卡尔和别的女人一起吃饭。 “不知这位小姐是?”在卡尔那里碰了一个没脸,鲁芙这才将视线转向了林琳。 林琳心中还在可惜今天这顿饭因为卡尔的两次失仪的举动而浪费。然后又看到鲁芙这种丈母娘抓那啥的样子,心中极度反感。 人家卡尔可比你闺女有操守多了。 于是眼睛一转,笑了,“我是琳达.林,华国人。久仰霍克利先生,不想今日在船上偶遇,实乃三生之幸。听说霍克利先生尚未婚配,便邀请霍克利先生一起共度午餐。只是不知这位夫人是?” 卡尔飞快地将口中的水吐回水杯,虽然这样很恶心,很没有礼貌,可是他真的不想要再一次的咳嗽不停了。 面前的小姐太可恶了。 刚刚一脸的幸灾乐祸说自己未婚妻不关心自己的人,现在竟然摆出这么副娇羞爱慕的样子。 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可恶呢。 她说的每一句都仿佛将他的心攥在了手心里一般。还有她看向自己的那一眼,仿佛带着无限的爱恋。 他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所以她真的太可恶了。 因为...他希望她刚刚对鲁芙说的都是她的真心话。 这一刻就像是曾经他多次希望从罗丝那里得到肯定一样。 像是被救赎了一般。 ......虽然他们才刚刚相遇。 第233章 第四章 相较于卡尔的期待和不可言喻的纠结,鲁芙的心情可就不太美妙了。 “不,你这个,你这个,卡尔是有婚配的,我们罗丝就是卡尔的未婚妻。等到了美国,他们就订婚了。” 林琳虽然心眼大大地坏了,不过她还是特别的能装。于是无论是她之前的话,还是现在鲁芙的话,都被她用魔法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 以他和卡尔的餐桌为点,他们说的话都在隔离咒之内。 鲁芙气愤不已地看着林琳,好像已经看到了林琳勾引卡尔了一样。 林琳多坏呀,于是在听到鲁芙这么说后,一副不敢置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的样子转头看向卡尔,然后又用着‘卡尔你竟然骗我’的神情和眼神语气满是指控的说道,“卡尔,这位夫人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有了未婚妻,那你刚刚为什么,为什么...,可怜我一腔错付了的,” 像是说不出话来一般,林琳拿起桌上的小手包,然后起身对着惊呆的卡尔以及一脸仍然有些气愤的鲁芙说道,“抱歉,我要回房间了。” 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鲁芙像是打胜了一场保卫战一般满是骄傲得意。而卡尔呢? 他完会惊呆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人。 先是用他破产为引说他不争得同意就拼桌,然后又讽刺他不招未婚妻喜欢,之后见到了未婚妻的母亲,竟然说她心悦于自己,最后又指控他不告诉她自己有未婚妻的事情。 这实在是太恶劣了。 卡尔想到午餐前勒杰对她的猜测,心中就想要冷笑。 这种性格的人,真是见了鬼了。 这顿饭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吃下去了,卡尔叹了口气。然后对着还站在餐桌旁的鲁芙说道,“夫人,我要回房间了,若是没有什么事情,请允许我先行告退。” 话说的客气,可是在行动上却并没让人觉得客气。 招来服务生,签到餐帐单,卡尔一边往餐厅外走,一边想到了那个女人。 她是不是故意找借口打算赖帐的? 虽然开始的时候有些将计就计,可是后来走的时候一定是这样想的吧。 回头看了一眼餐厅,卡尔突然觉得有些丢人。 刚刚的情况太尴尬了,也许她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才会那么快的离开,然后将他留在那里接受他人的视线和打量。 ...她果然比他想像中的更可恶。 鲁芙看着起身离开的卡尔有些不解疑惑。刚刚还在生气的人怎么转眼间心情就好了起来。 而且堪称愉悦。 等到卡尔离开餐厅,鲁芙想了想,也提着裙摆离开了餐厅。她必须将今天的事情告诉罗丝。 罗丝若是再这么任性下去,卡尔就有可能喜欢上别人了。 她是个女人,又是个过来人,如何看不明白卡尔刚刚看那女人的眼神中有着连他都没有察觉出来的温情。 鲁芙急急地回到房间去向罗丝说着今天中午在餐厅发生的事情,而心情转好的卡尔则是吩咐吃过午餐的勒杰,让他点两份餐食,一份送到他的书房,一份送到他对面的房间里。 “...先生,是对面而不是隔壁吗?”勒杰害怕自己耳朵出现了毛病,于是认真的回问道。 卡尔听到勒杰的问话,摇头轻笑,眼中一抹亮色显示出了他的好心情,“就是对面,B57,琳达小姐的房间。” 那个恶劣的女人一定还没有吃饱,他从她眼中的惋惜和愤怒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勒杰听了,心下狐疑。不过做为一个好的助手兼管家,他一直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看到自家先生的好心情,以及眼中隐隐带着的那抹亮色,勒杰不得不承认,和罗丝小姐在一起后,自家先生过得有多么的压抑。 林琳回到了房间,便让瑞丽去给她弄份午餐回来,等到瑞丽端着托盘回来的时候,勒杰也同样带着餐厅的侍者过来送餐了。 看着阳台圆桌上的两份午餐,林琳的嘴角有些抽了抽。给瑞丽了一个眼神,让她替自己给餐厅的服务员一些小费后,她才对着勒杰道谢并请他将她对卡尔的谢意转达。 勒杰看到林琳并没有打算给他小费的意思后,面上不变,心中却对林琳有了好感。 钱谁不爱,可是他们更爱被人郑重对待的感觉。 想到从来没给他好脸色,把他当成普通佣人的罗丝,勒杰突然觉得如果是面前的这位小姐,其实也不错。 不过,这位小姐的身世,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一举一动的贵族气质,骄傲却并不傲慢,对待佣人从来都是尊重以及和颜悦色,确实比那位罗丝小姐更让人喜欢。 吃穿用度以及家中庞大的债物都是他们家先生出的,可是那对母女不但不知道感恩却还对着自家先生和他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他早就看不惯了。 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后,林琳便让瑞丽送勒杰离开了。 然后回到桌前,吃着这顿被打扰后的午饭。 饭毕,林琳将一些没有动过的餐食用餐盒装了放到了空间里。 其他的就让房间的佣人拿走了。 吃过午饭,林琳又带着瑞丽在船上逛了起来。而这一次,林琳主要逛的地方却是电报室以及其他几处她曾经知道的泰坦尼克处的著名建筑。 当然,林琳心中不乏踩点的打算。 那些名家真迹,她虽然不怎么上心,可是在她看来还是有收藏的价值的。 最重要的是在她的空间里,总比在海底被水泡着强吧。 逛了一个多小时,林琳只在电报室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便又若无其事地带着瑞丽离开了。 三点多钟回到舱房,林琳换上了睡衣,便准备睡个午觉。 安排了晚餐和宵夜的事情后,她便给瑞丽放了假。她今天下午不准备出房间了。 不过晚上的那场好戏,她可不想错过。 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让一个人说出你跳我也跳的话呢? 在那之前,两人都不相识。男人也只是在甲板上看过女人一回罢了。 带着一种期待睡午觉的某人跟本不知道某个没放在心上的男人受到了怎么样的冷遇。 不论鲁芙怎么说,罗丝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和骄傲去哄一哄卡尔。而卡尔自从中午回到房间后,便立誓下午的时间里一定将今天整天的工作都完成。 至于明知道鲁芙会对罗丝说什么,可是卡尔此时却一点想要去解释和哄人的心情都没有。 让他去解释什么? 解释这是一个女人的恶作剧。 他不愿意从他的嘴里说那个女人的恶劣坏话,哪怕那是事实,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他更加的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她的不好,哪怕他根本没有立场。 于是这个时候,他只能什么也不做,专心地将工作完成。 噢,还要应付伊斯梅那个混蛋。 他在白星公司投下的资金已经够多了,这些贪得无厌的家伙,真当他是傻瓜吗? 如果想要让他继续投资,必须再拿出百分之三的股份不可。 卡尔想到了这里,又想到了正在首航的泰坦尼克号,卡尔觉得这件事情必须尽快地与伊斯梅协商,不然一但泰坦尼克号顺利的完成了首航,他想要的百分之三的白星公司股份就是痴人说梦了。 一下午,林琳在睡觉,瑞丽在为林琳安排了晚餐和宵夜后便去与船上的小姐妹们聊天。 她找到了一个非常和蔼善良,慷慨大方的雇主,她非常兴奋的向其他小姐妹炫耀着。 活轻松,还有额外的小费可以拿。 若是下船后也能跟着这位小姐就好了。 毕竟现在船上的工作都是临时性的。而且一般租住头等舱的客人都是自带佣人的有钱人。 相对于林琳这对主仆,勒杰还在调查着林琳的来历与出身,卡尔则是忙着赚钱。 卡尔现在一点都不敢想工作以外的事情,因为他隐隐约约觉得他的思想有些危险。 他,是个有未婚妻的人。虽然他们还为正式举行订婚仪式。 他带着罗丝母女来美国,他对她们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只要罗丝没有提出解除婚约,他就算是有再多想法都是枉然。 而且...也许是他的一厢情愿呢? 卡尔放下钢笔,然后摇头苦笑。 男人都是赌徒,投资越大,越不愿意放手。此时的罗丝于他便是如此。 而男人又都是任性的,对于那个让他上心,让他在意的女人,也不愿意让她在他的生命里来去匆匆,然后彼此成为陌路。 看了一眼落地钟,卡尔起身离开了书桌。 回到卧室,他先看了到了那个位置明显的保险柜。 想了想,走过去打了开来,从里面拿出了那颗他花了大价钱拍回来的海洋之星。 这样一颗蓝钻,算得上是举世罕见了。罗丝喜欢大颗的珠宝,为了哄她开心,他是下了血本的。 可是现在看着这颗海洋之星,卡尔却没了当初的那种心情。 他...有些舍不得将它送给罗丝了。 ...... 将海洋之星放回保险柜,卡尔下意识的换了一个保险柜密码。然后才起身去换了件燕尾服,对着镜子照了照,这才去了罗丝的房间。 以前并不觉得是麻烦的事情,不过短短一两天,竟然有了一种他在忍耐的感觉。 而很明显,这种感觉并没有错。 这种忍耐也已经到了一个不能承受的临界点。 都是那个可恶的女人。 若不是她的出现,他不会变得这般奇怪。 她怎么可以就这么一下子就将他的生活全部搅乱了呢? “先生,我打听到琳达小姐让女佣提前订了晚餐,今晚可能不会去餐厅用餐了。” 勒杰看到自出了房间视线便时不时地扫向对面房间的卡尔,犹豫地猜测道。 卡尔听了这话,扫了一眼勒杰,压下心中陌名升起的失落,心中又浮现了一抹笑意。 她这是在躲他吗? 在她闹了那么一个恶作剧出来以后。 第234章 第五章 似是想到了什么,卡尔心情很好地整理了一下领结,便带着勒杰走进了罗丝的房间。 罗丝被鲁芙折磨了一下午,此时已经盛装打扮好了。 一对‘热恋’中的未婚妻都非常冷漠的打了招呼,然后按着这个时代的礼仪,罗丝挽着卡尔的胳膊向餐厅走去。 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的熟人,这个说两句,那个说几句,等到了餐厅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 众人都好奇今天中午和卡尔吃饭的女人跟卡尔有什么关系。可是看到被卡尔领着的罗丝众人也不能当着她的面问。 不过神色间总难免露出几分打量。 罗丝本就敏感,她对于上流社会这些应酬本能的抵触。她将这些试探招呼当成无病呻/吟的糜烂生活方式。 于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林琳的出现,她比曾经提前了一个小时冲出上流社会的聚会地,一路狂奔到了甲板上。 而这个时候,林琳也换了一身衣裙,披着那条又长又宽的皮草披肩坐在了‘观众席’上。 四月里的大西洋,并不温暖。没有了阳光的夜晚,海风夹带着春寒,让寒冷更加的肆无忌惮。 虽然有保温咒,可是林琳仍是将脸埋在皮草里,坐在长椅上,看着罗丝一阵风似的从身边跑过。 说真的,罗丝小妞还真的挺胖。 好吧,这得说丰满。 丰满的罗丝小妞,跑的飞快,粗喘着气,脚下的声音也是砰砰的沉重回响。 很显然这是一个没有练过武,体重偏高的女人。 不但如此,她还缺少了一份少女的轻盈。 上船两天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罗丝小妞,说真心话,长的很是赏心悦目,火红的头发,碧玉一般的眼睛。 就是脸上的绝决让人止步。 真是任性的冲动呢。 话说今天晚饭后为了看戏而喝的那一滴福灵剂果然还是有用的,不然这么大的泰坦尼克号,她是怎么也不可能提前出来并且找到罗丝小妞‘观看螺旋桨’的地方的。 “喂,我要是你,我会先坐下来。”林琳在卡尔想要追到甲板的时候,小声的出言劝道。 他过去了,自己还看什么戏? 没戏可看了,那让杰克少年如何出场就赢得美人心呢。 有的时候林琳是真的觉得世界上很多的事情都是无厘头的搞笑。 像是费云帆那段腿和爱情论,像是即将到来的你跳我就跳的言论。 这世上有很多的东西她不能理解,可是不能理解,却并不代表她不能去用欣赏艺术的眼光去——看戏。 而且还是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戏码。 别人看这场戏,是坐在电影院里吃着爆米花看。而她呢,则是坐在泰坦尼克号甲板上的长椅处吹着大西洋的冷风看。 这难道不是可遇而不可求吗? 反正林琳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就是了。 因为罗丝早了一个小时跑出来,而这个时候卡尔和伊梅斯还在互相做着试探并未先行回房间进行下一步的商业计划,所以自然而然地在罗丝跑出来后追了出去。 刚走到甲板入口就看到罗丝向甲板围栏处跑去。心中着急,就想要追上去,却没有想到在这么个时候竟然又听到了某个让人咬牙的声音。 她怎么会在这里? 还有她刚刚说的是什么话? 她没有看见罗丝已经爬到了甲板围栏外面吗? 林琳看到卡尔并不想按着自己的意思坐下来,于是手一勾,直接一甩鞭子,用鞭身缠上他的腰身,用了些巧劲便将他拉到自己坐着的长椅上了。不过由于惯性的原因,卡尔一被拉过来,就差点整个压在林琳的身上。 “坐好,还有离我远点,别趁机占我便宜。你放心吧,那美妞不会有什么事情的。不过真没看出来,你还挺有本事的,竟然逼着人家姑娘宁死都不嫁你呢。” 林琳一边卷成鞭子,一边嘴上还不留口德的埋汰卡尔。 卡尔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真的相信了她的话。于是当真与林琳同坐在长椅上看着面前的罗丝。 看着缠鞭子的某个女人,卡尔嘴上却说着违心的话,“你这样的女人真的很不讨人喜欢,小心嫁不出去。” 林琳歪头看了一眼卡尔,无比臭屁地说道,“我相信,这个世上一定会有一个男人是为了受我的折磨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卡尔:“......”自讨苦吃吗?应该...不会是他。 对了,他又发现了她的一个缺点,除了可恶,恶劣,她还不矜持。 又一次成功地噎了卡尔一顿后,林琳从长椅这头拿了一个小小的银制酒壶。 她将酒壶递给卡尔,示意他喝一口,毕竟他这一身燕尾服实在是不耐寒。 她倒不是心疼他会被冻到,她只是担心他冻的受不了了再提前结束一会儿的闹剧。 卡尔此时倒真的有些冷,船舱里很温暖,他穿的就少了一些,刚刚着急追罗丝,又出了一身汗,此时若不喝点酒,他估计他真的不愿意陪她坐在这里了。 “你准备的倒挺齐全,难不成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场?” 她晚饭是在船舱里用的,此时却会穿的这么厚实坐在这里,真怀疑她这脑子里都想了些什么。 林琳听了,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 伸出细嫩如青葱的手,捏了一个掐指的造型,笑得好不得意,“真让你说着了,我还真的就是知道今天晚上会有一场年度大戏。而且我掐指一算,一会儿即将有一场英雄救美,不过很可惜那英雄不是你。” “......”卡尔并不认为她说的是真的,只是以为她又打开了日常气死人不偿命的话说模式。 她这样的顽劣,可恶一定不会有人喜欢的。 他确定。 好吧,这一点他并不能确定。 就在卡尔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一个男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看着一个穿着寒酸,明显不是有钱人的男人出现时,卡尔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琳,“这是你安排的?”真的有人出现了。 喝,吓。 这种神猜测是怎么得出来的?她安排杰克救罗丝? 要真的是她安排的,她会将那个伊梅斯以及克杰罗丝都丢到大西洋里喂鲨鱼。 一个几乎害死了整艘船的人,一个浪费了一个救生艇的座位,一个则是,则是,则是什么呢? 算了,不想那些个细枝末节的小事了。 不过卡尔这种误会却是万万要不得的。 很恐怖的好不好? “你怎么会那么想?还有你怎么会认为我会认识那种人呢?”除了最后将生的机会留给了一夜.情的别人的未婚妻外,她还真的没有看到杰克的闪光点。 她对杰克是真心没啥好感的,她是以人品这方面说话的,可是林琳说词上的嫌弃太明显了。明显到卡尔心中有了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虽然这话问出来,他就知道不可能是她安排的。可是下意识的觉得她刚刚说完,那边就有个男人出现太过于巧合了一些。 只是他并未真心怀疑她就是了。 毕竟谁又能真的知道罗丝会干出这样的事情呢。 “难道不是因为你心中爱慕我,然后看不得罗丝好,所以安排了面前的男人英雄救美吗?” 卡尔这么说的时候,心中的期盼谁也不知道。他宁愿她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为了得到他而不择手段。 “...就算这人是我安排的,难道我还能安排罗丝去跳海,然后再安排她从哪个方向的甲板跳下去?” 如果真的是她安排的,那她一定不会将她赌注压在这种不确定上面。 “你不是说你能掐指算出来吗?我知道你们东方人有这个本事,也非常的信这些东西。那么神秘的琳达小姐能不能算出之后的事情呢。” 说到这里,林琳如何看不出来这是卡尔的打趣之语,于是林琳还真的给他算了一下,“嗯,霍克利先生,算命是要付费的,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倒是可以帮你算一算。” “哦~,愿闻其详。”看到那突然出现的男人已经安抚住了罗丝的情绪,然后耳边还是罗丝对未来生活的抱怨,卡尔觉得他应该对自己好一些,所以当做前面没有什么事情,继续问着面前可恶的女人。 勒杰就站在不远处,看着面前非常诡异的一幕。 甲板尽头一对男女在抱怨着生活的艰辛不易,然后双双摆出跳海的姿势。甲板这头,还有一对男女,以打趣的方式说着乱七.八遭的事情。 “白星公司注定要担上大.麻烦。我们这一趟的行程并不会太顺利。而你的未婚妻,”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卡尔,又向远处看了一眼正在那里互相诉说生活不如意的男女,笑得很是不怀好意,“可能要另投怀抱了。” 卡尔听到林琳毫不遮掩的话,又想到了那个勒杰的猜测,白星公司的麻烦她是凭空说出来的,还是有什么做为依据。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些?” 林琳摇了摇头,伸出嫩白的小手对着卡尔娇俏的笑着,“更详细的可就要收费了。” 卡尔的身上并未带钱包,低头看了看,便将手腕上带着的Santos手表摘了下来,放到了林琳举着的手中。 “这是去年卡地亚推出了的Santos手表?”林琳举起来借着船舱内隐隐约约照过来的灯光看了看,“男士的,我不太喜欢。” 虽是说着不喜欢可还是在自己手腕上套了套,那男士宽大的手表落在她纤细的手腕上,非常的好看。 卡尔看得有些发呆。 “回神了,舍不得也不会退货了。” “白星公司的会有大.麻烦这是商业机密,恕不奉告。至于我们这一趟的行程并不顺利,这个呢,我不准备告诉你。没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亲自体验更能领悟的了。 最后一件,你未婚妻宁愿投海喂鲨鱼也不嫁你,这是事实,事实呢就是胜于雄辩的。女人都是感性的,在这种绝望的时候,有个男人突然出现,而那个男人长的还不错时,心生点什么其他的情愫太正常了。” 看着面前的女人,那张粉嫩的小嘴一张一合地说着是是而非的话,卡尔觉得他已经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了。 那张嘴,那张嘴...... “...所以说来说去,你其实就是诈了一块手表是吧。”说了这半天,其实是什么都没有说。 这个女人,他就知道。 “怎么能说诈呢,这也太难听了。这不是你心甘情愿送我的吗?” 摇了摇那只带着手表的手,林琳笑得别提多欢畅了。 那只手一摇起来,卡尔的视线就落在了上面,然后便突然伸手抓住了。 他想咬她。 不过是先咬嘴巴,还是先咬手腕呢? 这个选择有些难。 不过罗丝在下一刻替他做出了决定。 罗丝在移动的时候脚下踩空了,差点就要掉下去,和她的螺旋桨相亲相爱去了。 于是一声尖叫后,别管是卡尔还是林琳都将注意力投了过去。 林琳也因为这一声尖叫没了精力去管被卡尔拽着的手腕。她只是一边随着卡尔向那边走一边对着卡尔说道,“别担心,罗丝不会有危险。你现在过去,也许还能得点罗丝的好感。不然去晚了,那就真的鸡飞蛋打了。” “罗丝不会有危险?”那男人那么瘦,能拉住微胖的罗丝吗? “难不成你是希望她出什么危险?真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卡尔。” 卡尔实在是不知道要对面前的女人说什么了,这都哪跟哪呀。 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卡尔也不想多做纠缠,于是便拉着林琳往甲板上跑。 不过泰坦尼克号就是泰坦尼克号,在卡尔两人跑过去的时候,船上的好多水手船员也都跑了过去。 见此,林琳轻轻地将自己的手腕从卡尔的手里拽了出来。 下巴向前抬了抬,林琳也没管卡尔之后要怎么处理,在一片混乱中她悄悄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毕竟她和卡尔同时出现,这种事情好说不好听。 卡尔皱眉看着林琳离开,心中也明白此时林琳的离开是个很正确的决定。 手好小,手腕好细,她果然是应该多吃一些,才能多长点肉。 虽然算是全程看了一场闹剧,卡尔还没有那么脸皮厚的说出来,于是假装不知情地问了罗丝。 在罗丝吞吞吐吐中知道了另一份‘事情经过’,卡尔是有些失望的。 死都不怕,难道就不能对他说句真话吗? 若是她说了真话,她又怎么确定他不会放她走呢? 有些失望,又有一些确定。卡尔什么都没有说,让勒杰给了杰克一些英镑后,又顺势应了罗丝的要求,请杰克第二天一起吃晚餐。 这才带着罗丝回到了她的房间。 “罗丝,虽然现在可能时间有些不合适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不过,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罗丝听到卡尔这么说,先是一惊,然后又非常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累了想要休息,同时也非常确定她与他没有什么话要说。 卡尔见了,眼中一暗。转身离开了她的房间。 在走廊上,看到B57紧闭的房门,卡尔犹豫了一下,便沉默地走回了B56。 这么晚了,也许她也要休息了。 脱下衣服,将身上的燕尾服丢到一旁。听到咚的一声闷响,卡尔突然想起那衣服兜里小巧的酒壶。 里面的酒已经被喝得差不多了,卡尔拿起来轻轻晃了一下,之后也不顾什么仪态,直接蹲在那里将酒壶里的酒都倒进了嘴里。 一旁的勒杰看得目瞪口呆。 “去拿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来。”拿着小酒壶,一边往浴室走一边不忘向勒杰吩咐道。 “好的,先生。”也许一会儿他除了拿酒外还要拿个装酒的物件。 ...... 第二天,林琳仍是如昨天一般,先去餐厅吃早餐,然后在甲板上散步,之后再满游轮的逛逛。 卡尔并没有去见林琳,也没有见罗丝。他想起昨天林琳的话,觉得白星公司那百分之三的股份其实也不是什么吸引他了。 将之前起草的那份追加投资的文件仔细地收到了保险柜里,卡尔觉得他之前的一些认知是错误的。 比如说,他总觉得挡不住那些美□□人的商业间谍是那些男人没有定力,可是现在他算是明白个中滋味了。 不过是一句话,还是一句戏言,他竟然也不愿意让她白说。 放弃了如日中天的白星公司追加投资,他竟然一点也不后悔。 真是见了鬼了。 此时此刻,卡尔还有些想不明白他要怎么对待林琳时,却已经想到下船后的那一场订婚,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 一个避他如蛇蝎的女人,已经没有必要娶回家了。 而一个总是拿语言来折磨他的女人...... 他有些放不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有.......正在改错别字。 第235章 第六章 用过了午饭, 卡尔已经想明白了他与罗丝之间的事情, 所以下午也没有陪着鲁芙逛什么甲板,自然也没有接受伊斯梅的邀请继续昨天未完的叙话。 他让勒杰盯住了对面的房间, 在知道林琳吃过午饭, 便推门进去了。 至于敲门什么的, 卡尔已经选择性忘记了。 不能在这些小事上多做纠缠, 不然又不知道被她怎么折腾了。 于是推门而入的卡尔, 就真的因为他难得一次的失礼而得到了上天的嘉奖。 某个女人竟然将自己的脸涂成了白墙...... 吓得卡尔捂着胸口倒退了两步,心脏差一点就吓得不会跳了。 ...... 林琳下午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于是便拿出了一些珍珠粉兑着一些美容材料让瑞丽帮她敷在脸上。 她打发了瑞丽去拿些小点心水果,然后便坐在客厅里看书。刚翻了没两页, 住在对面的某个男人门都不敲的就进来了。 别说吓他一跳,她自己也受到惊吓了好不好? “你那脸上,是, 是什么东西?” 看到卡尔缓过神, 一边往屋里走, 一边看着她的脸问她。林琳很想不淑女的翻个白眼给他。 不过想到她这张脸再做出那样的动作估计更惊悚,这才决定放弃的。 “珍珠粉,玫瑰水,再加上一点别的东西,这是女人用来滋美肌肤的。你这么大一把年纪了,不会连这个也没有见过吧?” 卡尔点头,确实没有见过。因为那些个女人,包括罗丝在内,都不会让他看到她们这个样子。 “我今年才三十。”这个女人为什么每句话都在点火呢? 什么一把年纪,他也没有多老好不好? “那不是重点,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怎么不敲门?你的规矩礼貌都在昨天替罗丝跳下去了吗?” 卡尔抽了抽嘴角,觉得自己没事往她身边凑就是纯粹给自己找不痛快,听听这话说的是什么? “...今天晚上的晚宴,要不要来参加?放心,还是我请。” 林琳顶着一张惨白的脸,对着卡尔摇了摇头,“不去,没兴趣。我今天晚上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呢?” 卡尔一听这话,满脸的鄙夷,“你?还很重要的事情?”这个女人从上船到现在除了带着女佣到处闲逛就是吃和睡了,她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总不会今天还有人跳海吧。 卡尔早就将她这两天的行程查得很清楚了,所以此时才会很自然的反驳。 林琳瞧了他一眼,总不能告诉他,自己今天晚上要去电报室踩点吧。 想了想才说道,“我今天晚饭后要泡牛奶浴。”再加上之后的精油按摩怎么也要弄到很晚。 林琳打算是晚饭时分去电报室踩点,等踩好了点就回房间吃晚饭,然后让瑞丽给自己抹精油。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林琳还是以美为主的。 最后那四个字一说完,卡尔的耳朵就有点红,然后下面就有些个燥。 这女人就不能有个矜持的时候吗? 林琳不去,卡尔也就不在说什么。毕竟他刚刚邀请完,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 邀请一位单身小姐参加晚宴,他就要全程陪在她的身边。可是他还有未婚妻,那样一来,总会让她受到冷落,这不是他想要看见的。 “你去美国做什么?” 林琳摇起沙发上的手把镜,看了一眼卡尔,眼中有些不悦,做面膜呢,做为什么一个劲地让她说话。 “找个好男人嫁了。”闭嘴吧,蠢货。 卡尔:“......” 于是听到这话的卡尔确实闭嘴了。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瑞丽端着一托盘点心水果回来了。 瑞丽看到卡尔在这里,有些纳闷。 她是知道这位先生的,以及他的那位美艳的未婚妻。 现在他跑到她的雇主这里,而他的那位未婚妻却在甲板上跟着三等舱的客人吐口水。 天呀,那太恶心了。 海风那么大,现在都没有人愿意站在他们身后了。 有教养的人谁都不会做出那样失礼的举动。那可是一位贵族小姐,竟然,竟然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瑞丽看卡尔的眼神有些奇怪,林琳自然没有错过。 正好此时脸上的珍珠粉也干了,于是好奇地问她是怎么了。 瑞丽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抵不住内心想要分享秘密的冲动,将刚刚在甲板上所见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噢~,这真的很影响食欲。原来你晚餐的邀请并不真心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卡尔是不是经常吻罗丝这件事情上。 要是那样,也不知道以后卡尔还能不能下得了口。 不,不,不,没有以后了。等到下船了,人家就跑路了。卡尔就算是想吻人家罗丝,估计也就只能吻一下罗丝姑娘的妈了。 前提是他得有什么恋母的嗜好。 “果然是什么主人养什么样的佣人。”同样恶劣可恶。 林琳点头,她只当这是夸奖了。“霍克利先生说的没错,我非常的满意瑞丽的服务,若是下船时她也能跟我一起离开,我将长期雇佣她。你知道的,看到同你一样性格的勒杰时,我是多么的羡慕你。竟然可以同步到一样不受人喜欢。” 就勒杰那样的,真以为和你不像吗? 瑞丽一听这话,眼睛便是一亮。然后看了一眼卡尔,便将自己想要表忠心的话压了下去。 她总感觉再说下去,很有可能让这位脾气看起来就不好的先生暴走。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面前这位先生的忍耐力。 卡尔虽然被林琳说得很是火大,不过倒没有生气,而是拿起了托盘上的一个苹果大口咬了起来。 “哎呀,有句话,我不知道要不要说?”林琳对于卡尔,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他气不顺,她的心情就会特别好。 卡尔平时吃苹果都是吃那种打了皮的,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某人气晕了头,整个拿起就往嘴里送,一边狠狠地下口咬着,一边想像着这是某人的肉。 卡尔见此,又大口咬了一口苹果,然后冷哼一声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别说了。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好话。 这一点,他非常的有自知之明。 “可是,可是你刚刚吃的苹果还没有洗呀?” “噗,咳咳~,咳咳~。” 瑞丽看了一眼浑身上下都是欢乐气息的自家小姐,又看了一眼咳得满脸通红的霍克利先生,轻声地说道,“小姐,苹果洗过了。”这个与她的职业操守有关。 小姐,你可真会玩。 “是吗?哎呀,我都不知道呢。瞧瞧我,差点好心办了坏事了。快再给霍克利先生拿个苹果吃。”刚刚卡尔手中的苹果已经掉到了地毯上。 卡尔咳得嗓子有些干,于是看到某个女人放在茶几上的水杯后,一把拿过来就喝了半杯。 林琳:“......”靠,赔了。 成功地将了某个坏心眼的女人一军后,卡尔便抱着那只水杯靠坐在沙发上发呆。 面前的女人,总是那么的恶劣,无所顾忌。真是让人越来越舍不得放手了。 “...等船到了美国,我会和罗丝解决婚约的。” 林琳此时正好起身去洗漱间里洗脸,便听到了卡尔这句话。 顿了顿,林琳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直接走了进去。 这婚约真以为解不解在他的身上? 人家罗丝小美妞明后天之后可就...... 别怪她幸灾乐祸,只是觉得这个卡尔还是缺乏一点磨砺教育。 年纪轻轻的不经受点磨难,顺风顺水的到了中年,最后咔嚓一下经受不了破产的打击,只能逃避的自杀。 她这么用心良苦也是为了他好。 卡尔知道她听到了,可是她却什么也没有做出回应。他有些失望,可是并没有放弃。 他和罗丝在罗丝昨天说了那样一番心里话后,就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了。 他已经不想再包容她了。 ...... 卡尔一直在林琳的房间里呆到了晚饭前,这才回房间换衣服准备叫上罗丝一起去宴会厅。 林琳可有可无地赖在沙发上,看着一本他不认识语言的书籍,卡尔的来了又走,并未对她有什么影响。 一直到瑞丽将晚餐送来,林琳施了保温咒后,便穿着一件隐身斗篷去了电报室。 电报室很小,此时里面正好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在里面转了转,然后又用魔法抽取查看了电报员大脑中关于电报的相关知识后,这才离开了这间小小的电报室。 她准备在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前,提前将求救信号发出去。 她记得很清楚,泰坦尼克号是14号的夜里,也就是后天晚上11时40分撞上的冰山。20分钟左右,船长下令发出求救信号。 而那时正好是十二点左右。 沉船的地点,以及具体位置坐标,不但电影中有演,就是她以前收集到的书中也有提到。 第一艘到达出事地点的是卡纳德公司的客船卡帕西亚号。 三个半小时。 从发出求救信号到求救游轮到达事故现场整整需要三个半小时。 那么她完全可以将求救信号提前三个小时,也就是4月13号的晚上九点左右发出去。 13号的晚上九点,只要打晕了电报员,她就可以自己动手将电报发出去。发完电报,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房间等待身为头等舱优先被送上船的待遇。 噢,不,不,她还要在九点以后将她所有相中的东西都收到空间里去。 那装着许多许多书籍的图书室,还有她相中的几幅名家字画。 ...... 这就是她想到的计划。 虽然不全面,可是却也不算太差了。 做了这一切,林琳就回到了房间继续她的晚餐,然后真的按着她之前说的那般泡了一个精油牛奶浴,又让瑞丽给她做了一个精油按摩。 花开两朵,各表一只。 卡尔带着罗丝与鲁芙去了宴会厅,然后在那里看到了一表人才,穿着礼服的未婚妻的‘救命恩人’,心中终于肯定了某个女人的说法。 等到再看到罗丝不同于面对他的热情时,心中竟然也有一种释然。 果然他们是应该分开的。 他们还是各自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于是可能是心态变了,晚宴上对于杰克也少了几分挑剔和鄙视。等到晚宴之后也没有做什么动作,而是非常自然地看着罗丝跟着杰克去了三等舱。 勒杰在当天晚上就将罗丝的行踪告诉给了卡尔,卡尔一边换睡衣一边漫不经心地对他道,“现在你的注意力应该放在咱们对面那间屋子。至于罗丝,下船后,我会和她说清楚。明天一早你就发电报回纽约,订婚取消了。” 勒杰听了一怔,然后便明白了卡尔的意思。 罗丝昨夜与今天的表现他也看在了眼里,而卡尔对那位琳达小姐的与众不同他不是不知道。 不过这样也好。 虽然那位琳达小姐的性子有些个古怪,可是却不是像罗丝那么难侍候。 第二天是周六,正好是个做礼拜的日子。卡尔一早起来收拾好自己便去了林琳的房间。 如同昨天一样,还是没有敲门,不过这一次倒是没有受到什么惊吓。 林琳的信仰很东方,所以今天并没有去餐厅用早餐。 卡尔打听到后,便也自带了一份早餐过来拼桌。 林琳今天穿了一件嫩黄的连衣裙,红色的真丝料子在衣领袖口和裙摆处围了一圈,然后一条红中带着黄的长条丝带被系在了腰上。 一个松巧自然的蝴蝶结,让林琳的腰显得更加的纤细,不足盈盈一握。 “你今天很漂亮。”卡尔真心的称赞。 林琳扫了一眼不请自来的客人,笑得很不谦虚,“我哪天不漂亮了?” 卡尔:“......”真是个不矜持的姑娘。 第236章 第七章 早饭前就被某人囧了一把后, 卡尔的胃口并未因此坏掉, 相反这一顿却是上船以来吃的最多的一回。 饭毕,某个女人竟然没有准备出房间, 这让卡尔非常的诧异。“你今天不出去逛了吗?” “不了, 逛得差不多了。”她连三等舱的舱房都逛过了, 除了一些不对客人开放的设备间, 整艘泰坦尼克她是十亭逛了九亭。 就连相片也没少拍。回去洗出来放到了个大大的相片册里, 那才好看呢。 想到突然来到这里,林琳虽然有些意外, 不过这种事情遇到多了,也就不怎么纠结了。 这就好比做公交车上下班似的, 遇到堵车了,遇到车坏了,你还次次去纠结? 再多的情绪也没有这么浪费的。 ...... 这两天林琳准备在自己的房间里整合一下她之前看到的电报操作记忆。 卡尔早上一般都喜欢喝咖啡, 可是某个女人却是喜欢饭后喝上一杯暖胃茶的, 所以卡尔蹭了一杯茶, 皱着眉毛喝了一口后才又接着说道, “礼拜结束后,史密斯船长将会带着头等舱的客人参观整艘邮轮。由他系统的讲解,总会比你胡乱看更直观一些。” 林琳看了一眼卡尔没有说话,拒绝的很明显。 就算是史密斯船长带着逛,也不过就是那些地方罢了。 还有就是史密斯船长带着这些人乱逛,估计也不会发现船上丢了两艘救生艇的事情。 没错,泰坦尼克号上丢了两艘救生艇。那两艘现在都在林琳的空间里。 反正在她看来这些个救生艇也不一定会用上,就算是用上也不过是当成转运的工具,与其留在船上将来一起沉入大西洋,那还不如放在她的空间里,将来有个不时之需她也能有用的。 游轮逛过了,电脑室的位置找到了,图书馆的藏书也盘点过了,就连救生艇也采购完毕了,她还有什么理由要跟着一群头等舱的客人再逛一回呢。 一个人逛,感兴趣的地方就多呆一会儿。不感兴趣的地方一带而过。可是跟着这群人一起逛就像在现在陪着老年旅游团似的。 没意思,也没有兴趣。 早餐前就知道林琳不会参加礼拜的,现在又能知道她压根就没有打算今天出舱门,这让卡尔有些奇怪。 她这是又转性了? “诶,昨天的晚宴怎么样?”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一脸兴味地问对面的卡尔。 卡尔转头看了一眼外面,露出一抹似笑非笑,似无奈又似解脱的笑。 “被你说中了。我应该恭喜罗丝昨天过了一个非常美妙的夜晚。” 林琳将盘子里的一块柠檬片放到卡尔面前,“尝尝这个,看看哪个更酸一些。” 卡尔:“...你就不能安慰我两句。” 林琳扬眉,状似不解,“花钱消费,然后买到假货。那是你自己有眼无珠,我为什么要安慰你?你人傻钱多,又不是我传染的。” 卡尔:“...你这个可恶的女人,就不能说两句好听的话吗?” “我又不图你什么,为什么要让自己不痛快呢?” “我怎么让人不痛快了?” “说两句好听的话让你高兴,我就会不痛快。” 卡尔:“......”他怎么会喜欢上一个这么恶劣的女人呢? ...... 用过早餐,喝过茶,卡尔就不得不离开了。 毕竟无论是礼拜,还是参观他都不好缺席。 “...你们东方人都信什么?”好像是叫佛还是菩萨什么的。 举着茶杯向走到门口又回身问自己的卡尔敬了敬,林琳又点燃了嘴炮功能,“在我们东方,我们信拳头。” “拳头?”卡尔不解,抬起自己的手攥成拳,举成看向林琳。 林琳一全严肃的点头,“对,就是那个。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将生命看淡,不服咱就干,所以我们都信这个。” 卡尔听到这里,狠狠地瞪了一眼林琳,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 胡说八道。 他就不应该去问她。 卡尔离开了,自然没有看到林琳哈哈大笑的样子。不过关门时却也还是听到了某个女人毫不掩饰的欢乐。 气得咬了咬牙。他总会找到办法的,他就不信收拾不了她。 卡尔并没有去找鲁芙,也没有去等罗丝,而是直接带着勒杰去了宴会厅。 等到卡尔与安德鲁等人说了几句话后,鲁芙才带着罗丝一脸冷漠的走过来。 “噢,卡尔,原来你已经先到了。” 卡尔看了一眼鲁芙又看了一眼神情冷漠的罗丝,同样也非常冷漠的点了点头。 鲁芙看到卡尔这样眼神闪了又闪,心中也对罗丝不满起来。 在她看来一定是卡尔知道了昨天罗丝的事情,不然今天也不会这么不满。 她这个不省心的女儿呀,她怎么就不知道她的苦心呢。 难道她真的相中了那个穷小子,要去过下等人的生活? 不,不,不,她绝不允许。 很快就开始做礼拜了,在做到一半的时候,杰克也来到了这里。不过他今天可没有昨天穿的贵气逼人,于是被拦在了门外。 在杰克与门外服务生纠缠的时候,正好勒杰过来了。 杰克眼中发亮的想要让勒杰证明他昨天晚上确实在这里吃过晚餐。 勒杰点了点头,门上的两位服务生互相看了一眼,有些为难。不过在收到勒杰的暗示后,倒是放行了。 勒杰看着杰克走进门,然后东张西望的准备找到罗丝时,脸上一抹冷笑,然后掏出两张小面额的金镑递给了两位门口的服务生。 于是正如勒杰所希望的,杰克一进门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然后他不顾别人的情绪又挤到了罗丝的身边。 卡尔皱了一下眉,然后很快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继续装做认真的做着礼拜。 至于罗丝和杰克,随他们去吧。 ...... 卡尔能不上心,可不代表鲁芙不上心。 但是那又与卡尔有什么关系呢。 卡尔现在整副心神都落在了林琳的身上,他现在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着林琳死怼。 没错,就是死怼。他还就不相信自己怼不到她的痛脚。 于是在给勒杰下达了阻拦鲁芙阻挠罗丝和杰克的命令后,将近两天,卡尔都陪着林琳呆在舱房里。 除了晚上睡觉不在林琳那里外,就连林琳房间里的洗手间都被卡尔借用过。 “你就不能回你的房间去处理那些文件吗?” 十四日傍晚,林琳看着一点都没有离开迹象的卡尔终于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两天了,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没完没了的,当谁不知道他那黄鼠狼的心思吗? “那你要跟我一起过去吗?”卡尔自一串的财务报表中抬起头,不加思考的问了出来。 卡尔这两天和林琳死靠,竟然发现了一件非常玄妙的事情。 只要和她处在同一个房间里,他累的时候看她一眼,就可以消除大部分的疲惫。 这两天,虽然时常和她斗嘴,可是工作效率却是提高了不少。 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林琳将手中的书丢到沙发上,然后起身走向私人甲板。 她真的是服了他了。 “某些人还没有解除婚约,就在这里对着不是未婚妻的女人表示爱慕是不是不太好?”顿了顿,林琳又问道,“任由自己的未婚妻跟着别的男人在房间画.裸.画真的好吗?” 卡尔听了,只是一笑。放下钢笔,起身走到林琳所在的私人甲板处,“亲爱的琳达小姐,有一点我要纠正你。那就是婚约这个词。我尚未举行订婚仪式,我与罗丝之间只是个口头约定。请注意是约定而不是婚约。 你那样说,会让我有负罪感的。” 这人还要不要脸了?他还会有负罪感?每次勒杰报告罗丝和杰卡发展进度的时候,可是都在同一时刻下达了让勒杰托住鲁芙的命令呢。 看到林琳瞪大了眼睛,卡尔忍不住笑出了声,半响看到那张俏脸生气的浮上一抹不怀好意的笑时,卡尔才止住笑,不让某些人说话而是又继续说道, “我与罗丝的约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等到下周二到了纽约后,我就会再给她们母女一笔钱,或是送她们回英国。所以那位布克特小姐想与她的心上人做什么,我并不关心。” 林琳:“......”说的好有道理,她竟然无法反驳。 咦,不对。差点让他忽悠了。 “我的意思是问你什么时候回到你的房间里去?” “那就要等到你什么时候会正视我的心意吧,别的不说,你就不能对我温柔一些?停,不许打,我没有抱到你。” 他就不应该学那个三等舱的贫民,他抱一下罗丝,罗丝还能献个吻。可他抱一下面前的女人,却是挨了顿打。 林琳冷笑,“可是你有那个心了。也该打。”说完林琳就真的动手给了卡尔一下。 “嘶~” ...... 九点半左右,卡尔仍是没有离开的打算。林琳眼睛一眯,悄悄地在手中聚起一抹内力,打在了卡尔的身上。 看到卡尔结实的一头扎在书桌上,林琳心中一点都不心疼他。 这顿痛那是他自找的。 起身确定了一下卡尔是真的被打晕了,林琳才回到卧室然后穿上隐身斗篷幻影移行去了电报室。 电报室的电脑员此时已经开始打瞌睡了,林琳幻影移行发出来的声音并没有惊醒他。 上前一个昏睡咒将人放倒,林琳从内里锁住了电报室的门,然后用着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次的电报手法,将求救信号一遍一遍地发过去,一直到终于有人接收为止。 之后林琳关闭了电报机,又扫除了自己来过的痕迹,又一个幻影移行离开了。 回到卧室,林琳想了想,便开始收拾行李。她将之前在泰坦尼克号上买的衣服都装到了空间里,然后又将她上船时穿的那套衣服也装到了空间里。 不大的双肩包里,只装了一套睡衣,以及一些吃的。 装得差不多了,林琳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再有三个小时就要换地方睡觉了,所以林琳准备将她早前就准备好的那套衣服穿上。 不过有的时候意外总是让人无法控制,林琳刚将脱下的衣裙也丢到空间里,拿起一旁的衣裙准备穿上时,卡尔一个健步就开门冲了进来。 门外的男人还有门里衣衫尽退的女人,天雷狗血也不过如此了。 此时此刻,林琳的心里就只两字, 一个是狗,另一个是日...... 卡尔的双眼一直盯着面前的人,白皙的肌肤,精致的锁骨,纤细的腰肢,还有修长笔直的双腿...... 眼睛渐渐地冲了血,身上的的某个部位也坚起了旗帜。 费力的咽了咽口水,然后同手同脚的走了进来,并且下意识的将身后的房门重重的甩上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狗尾巴草扔的火箭炮和地雷。 . 更新到这个故事结束年前就没有了。下一次更新嘛,总要过了正月的。 一年没有休息了,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所以,大家可能要等一等了。 . 我想着给大家伙包个红包,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三毛五毛,一块两块的也是个意思,所以建了个一□□群:385030584 . PS:不是催更群,不是催更群,不是催更群 第237章 第八章 孔老爷子就说过食色性也。爱玩爱看就来 林琳一直知道这话不是针对华国男人的, 而是针对所有的雄性生物。现在看来光指雄性生物就有些太片面了。 此时看着卡尔就那闯进来, 又是那么一番作为,林琳垂下眼帘, 心中能想到的却只有这一句话。 成年男女, 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反正这种事情, 只要是你情我愿, 就没有吃亏的说法。 于是当看到卡尔虔诚地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小腿时, 林琳并没有一脚将这登徒子踹到墙上当画看。 然后在他的手一点一点向上摸的时候,林琳也没有一巴掌将他扇出窗户喂这大西洋上的鲨鱼, 而是默认了他之后的一切行为。 当被他打横抱到床上,当亲吻落在唇边, 当那副高大的男性身躯覆盖在身上时,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 十点多,林琳与卡尔在头等舱的卧房里交颈缠绵, 深深浅浅, 起起浮浮, 荡起无限情潮。 洁白的床单上那一抹鲜红,卡尔突然觉得那就像是开在他心里的一朵艳丽的花朵。 那么的炙热,又那么的美好。 十点多,被鲁芙撞破好事的罗丝与杰克跑出头等舱一路牵手跑向货舱,在那里有一辆新车正在等着他们临幸。 只是这一夜,注定不会太平静。 十一点半,林琳阻止了卡尔想要再来一次的动作,带着满身的青青紫紫起床去了浴室。 而卡尔则是看着林琳的背影躺在床上一个劲的傻乐呵。 刚刚实在是太美好了。 闭上眼睛,回味着刚刚的情.事。卡尔躺在床上,越想越激动。然后听到浴室的水声后,便又不受控制地起身去了浴室。 打开浴室的门,一室的水蒸汽中那抹倩影就立在其中。 于是想要在浴室再来一场的卡尔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可惜某些人这会儿可不想配合他再糜战一回了。 于是林琳轻轻地将卡尔推开,然后咣铛一声,卡尔就坐在了地上。 卡尔:“......”这得使出多大的力气,推了他一下,让整个船都有这么大振动。 刚刚还好好的,怎么这会就翻脸了呢? 林琳围了一条浴巾看着坐在地上一脸呆滞的某人,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没有使多大的力气,这船跟我没关系。” “哦,哦,对,亲爱的,你说的都对。” 看着卡尔一边站起身来,一边口不对心的话,林琳真的有些无语。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这个呆子。 回头知道泰坦尼克号撞上了冰山还不得以为是她推他造成的呀。 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林琳越过他直接回了卧室。 她的行李都收拾好了,把衣服穿上也就是了。 衣服刚刚穿到一半,卡尔就从身后抱住了她。 “别闹了,刚刚的动静很不对劲,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在卡尔怀里扭了扭,林琳就出了他的怀抱,一边系着衣扣,一边很是冷静地对他吩咐。 卡尔看着这个‘翻脸无情’的女人,心中微微叹了口气,只得一脸不舍的转身去安排。 “等一下。”林琳见到卡尔转身就走就连忙叫住他。 卡尔听到声音迅速的转头,眼中亮晶晶的,仿佛他已经收到了邀请一般。 “穿上衣服再出去。” 斜了他一眼,林琳转头坐在了梳妆台前,经心地整理她那一头的长发。 卡尔也是这个时候才想到他身上压根什么也没有穿。 若是这个样子从这间舱房里走出去...... 当场就惊出一身汗。 ...... 少时,卡尔急急的走了回来,脸色神情大变不说,一进舱房便拿起林琳丢到床上的大衣将林琳裹了起来。 “亲爱的,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如你所愿,我们这一趟行程真的出现了问题。不但泰坦尼克号要完,白星公司也要倒大霉了。” 看到林琳脖子上的吻痕,卡尔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也许,我一下船就会破产也说不定。” “没事,我有钱。我不介意养着你。不过你破产倒是不至于,伤筋动骨却是必然的了。破产的事情,你现在还不需要担心。” 蹲下给林琳穿长靴,看着林琳那双嫩白的小脚,问的很是不经心,“那我什么时候需要担心会破产呢?” “十六.七年后吧。” 卡尔听了就是一噎,这话是瞎说的还是诅咒呀? 果然他以为的温柔都是假相。 他还以为他们已经这么亲近了,她会对自己口下留情温柔一些呢。 在心中叹了口气,也许他就不能在这方面有什么指望。 穿上靴子,又帮着林琳将大衣扣子系好,再是手套和厚披肩,林琳不过片刻的功夫便拿着她的那只双肩包被卡尔揽回了他的舱房。 他还有一些文件必须带走,还有保险柜里的珠宝和现金。 于是林琳就慵懒的坐在卡尔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卡尔和勒杰收拾东西。 等到勒杰和卡尔终于收拾了两大箱行李后,林琳也在瑞丽的服务下吃完了果盘里最后一块芒果。 瑞丽已经跟林琳说好了,而林琳她决定正式将她留在身边。所以这个时候瑞丽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就跟在林琳身后。 林琳抬起头,看着房间里的坐钟,想到了她还有些事情没有办。于是朝瑞丽点了下头,便去了洗手间。 将洗手间的门从里面锁死,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图书馆。将里面的书迅速地扫到空间里后,又穿着隐身斗篷将她相中的几幅挂在走廊里的画,以及之前冤大头买给罗丝的几幅抽象画都扫到了空间里,然后才运用幻影移行回到了洗手间。 回到洗手间,照了一下镜子,林琳觉得是应该解决一下生理问题,不然一会儿可能不太方便。 ...... 相较于卡尔和林琳这边的有条不紊的行动,鲁芙那里就显得极为慌乱。 罗丝知道船撞上了冰山,又从安德鲁先生那里知道了不可挽救的信息。于是又拉着杰克回到了头等舱。 鲁芙看不得女儿跟个穷小子在一起,在看到女儿一脸的事后情态以及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都是情.爱后的痕迹时当时就爆发了。 她一边咒骂着,一边叫下人收拾她的那些贵重的珠宝首饰以及华丽昂贵的衣服。 罗丝好像除了杰克已经什么都不想要的似的,只和杰克讨论着她房间里突然找不到的画。里面都有什么是她看来最值班珍藏的。 四月十五日零点四十分的时候,整个大西洋上能够接收到求救信号的游轮都已经到了泰坦尼克号出事的地点。 这让船长和安德鲁先生看到了生的希望。 电报员不知原因的晕倒,众人怎么也唤不醒他。已经开始绝望的时候,竟然来了救生的游轮,在他们看来这一定是上帝的保佑。 因为来了游轮,船上的人都看到了希望,所以船上的秩序还算不错。 整个泰坦尼克号上,客人加工作人员一共是二千二百多号人。 于是根据迎救游轮的大小和配置,这二千二百多号人分别搭乘了圣殿山号、卡帕西亚号、俄国货船缅甸号,还有法兰克福号、弗吉尼亚号、奥林匹克号等等。 林琳和卡尔这些头等舱的客人被优先安排在了配置最豪华的奥林匹克号上。 而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安排,鲁芙和罗丝却被安排在了次一等的卡帕西亚号上。 鲁芙想要过来找卡尔说话,卡尔非常平静地看着想要说什么的鲁芙,以及一脸倔犟的罗丝,至于一旁的杰克,很自然地被他略过了。 昨天他挨的那顿打,就是因为模仿他。 现在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了。 “我想,到了这个时候,我与罗丝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以后各自珍重吧。” 鲁芙一脸绝望地看着卡尔,“不~,卡尔,你不能这样做。罗丝只是受人蒙蔽的。” 卡尔伸出手打断她的话,“那些话,我不想听。之前花出去的钱我也不会跟你们计较,就当我花钱买了个,买了个~。”卡尔顿了顿,没有说下去,而是转移了话题:“至于罗丝与这位杰克道森先生弄脏阿斯德先生的新汽车,我想这笔费用应该不需要我来承担了。” 卡尔这话一落,无论是罗丝还是杰克脸色都不太好,不过这已经不是卡尔会关心的事情了。 林琳就站在不远处,听到卡尔的话,差点没笑喷出来。 这脸打的啪啪的。 摇了摇头,也不理卡尔,而是直接带着瑞丽上了转移用的小救生艇。 救生艇在林琳带着瑞丽坐上去以后就像着奥林匹克号划了过去。 因为来的船多,几艘船那么一分,别说泰坦尼克号上的人了,就是行李以及一些宠物都带救了下来。 不但如此,泰坦尼克号上所带的物资,吃喝穿用的也被分成几批带到了船上。 乱乱哄哄之间,林琳被安排到了一间头等舱。 林琳安顿下来后便打发了瑞丽去了专门给头等舱佣人准备的舱房。 还有两天的左右就会到达美国,林琳便只拿了一些洗漱用品和睡衣出来。刚收拾好,卡尔就带着勒杰找了过来。 卡尔是在知道了林琳的房间后直接带着他的行李挤过来的。 林琳见了只是扬起下巴笑得嘲讽,“怎么,霍克利先生准备把白星公司那里的亏损都用这种方式找补回来?” 被救了,还被安排在了头等舱,真的以为不用再掏钱了吗? 天下间哪来的那么好的事情。 卡尔放下行李,然后起身去抱那个双臂抱肩的女人。 “你放心,回头到了美国,霍克利庄园随便你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当然,前提是住在主卧。”最后两个字几乎是含在了卡尔的嘴里。 仰头承受着卡尔的吻,林琳并未对他的话有什么想法。 这一场海难,她以为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事实上,当所有人都被平安带出泰坦尼克号以后,她才发现她有些疲惫。 那是一种紧张之后的疲惫。 两千多人的幸命都被救了下来。 一个也不少的都活了下来。 一吻罢,林琳浑身都靠在卡尔的身上,一点力气都不想使的懒样子,看得卡尔又喜欢又是心疼。 “罗丝的事情,以后与我再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以后只是你一个人的。” “嗯。” “亲爱的,你是怎么看我的?”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怎么看你都觉得喜欢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商量婚期了? 林琳抬头看着卡尔,他眼中的期待是那么的明显,于是林琳垂下眼眸,声音温柔地说道,“我自然是用眼睛看的。” 卡尔:“......” 又说了两句话,林琳打了个哈欠,卡尔见了,只得小心的抱着人回到卧室,然后亲了亲她的额头。这才盖上被子让她好好的睡一觉。 “你睡吧,我就在外面。我还有一些公务要处理。” “...好。”想了想林琳又说道,“你也不用太担心,这么一艘船呢,倒霉的也不会是你一个人,也许人一多,还有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卡尔摸了摸她的头,心中对于她的安慰非常的无奈。 这样说话,真的好吗? 他必须趁着现在所有人都没有安顿好的时候,借用船上的电报给纽约的助理发电报,他必须尽快卖掉白星公司的股份。 泥麻呀,还什么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开船才几天,现在就已经沉到了大西洋的最深处了。 幸好救援来的及时,不然差一点就跟着它一起陪葬在大西洋了。 还有那个伊斯梅,幸好自己没有抵得住妖精诱惑,不然就要上他的当了。 只要一想到泰坦尼克号上的部分钢材出自霍克利家的钢铁厂,卡尔就觉得这事必须要妥善处理。 他可不想背上泰坦尼克号沉没的黑锅...... 卡尔越想越觉得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于是看了一眼闭上眼睛的林琳,只能不舍的去工作了。 他可不想就这样真的破产。 ...... 商场上的事情,林琳并不关心。 在奥林匹克号上林琳除了平时和卡尔做一做深入沟通外,就是四处逛逛。 两天后,奥林匹克号平安的驶入了纽约港口后,林琳才开始想着她今后的事情。 她不敢想的太早,因为她怕计划没有变化快。 现在马上就要上岸了,那么此时想一想,也就不算早了。她相信她总不能真的一上岸就又变了个时空。 拉着卡尔的手,小心的踩在岸上,然后左右看了看,放心地吐出了一口气。 还好,最坏的事情没有发生。 缘份从来都是妙不可言的事情,卡尔和林琳到达纽约的那一刻,罗丝和杰克所搭乘的卡帕西亚号也到达了纽约。 四个人四目相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确实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是各自都找到了属于他们的幸福罢了。 林琳与卡尔还好一些,毕竟都是没有长辈的。可是卡尔与林琳看着就站在罗丝与杰克不远处的鲁芙,倒是深深地为面前的这对小情侣祈祷了。 有的时候爱情并不等于生活,鲁芙是不会甘心罗丝这样的选择的...... 林琳跟着卡尔回到了霍克利庄园,在那里住了两个多月,在泰坦尼克号的事情平息下来后,便与卡尔结婚了。 两人只是登记结婚,因为林琳并不愿意去教堂。 婚后,两人的生活方式并没有什么改变,卡尔还是时不时的被林琳怼的心肝脾肺都疼。 不过在见识了林琳时不时的吐出一些类似诅咒一般的话后,倒是在生意上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1929年是美国最黑暗的一年,那一年本来会因为破产自杀的卡尔霍克利却成功的避免了破产的危机。 而原因竟然只是他那位东方媳妇在年初某一天的早餐时的一句噎死人不偿命的话。 “霍克利先生,我夜观天象,发现今年的股市可能会出现大/麻烦。若是真的破产了,你放心,我不介意用嫁妆养着你。谁让你是我孩子的父亲呢,尤其是我不想再为孩子们找个新父亲的时候。” 林琳看着卡尔笑得好不温柔,可是那头上属于恶魔的小触角却一直在抖动着。 卡尔:“......”我今天就把股票全部卖掉,看你到时还能说出什么来。 哼,等晚上回来的,看自己怎么收拾她。 这就是收拾的轻了,不然连床都爬不起来还怎么说这些噎人的话? 她的那张嘴,也就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会让他满意了。 ......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第238章 第一章 因为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别人, 林琳早就习惯了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发现又一次换了个熟悉的地方醒来时, 林琳先是闭着眼睛融合了一下这个身体的记忆,然后半晌后睁开眼睛,林琳抽着嘴角恶心的受不了。 林琳醒来的时间和地点真的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现在差不多是黄昏时分,地点嘛,西门庆的床上。 准确地说来, 是王婆家里专门给潘金莲和西门庆幽会房间的大床上。 歪头看了一眼还将自己半搂半压着的西门庆, 林琳一把推开了他。 妈蛋,恶心死她了。 从昨天傍晚做到今天下晌,两人终于精疲力尽睡着了。 而昨天也正好是武大郎被毒死的日子。 潘金莲一碗.毒.药毒死了武大郎, 心中胆怯, 便跑到了王婆家。王婆见金莲至,便打了些酒, 又做了些菜,然后使人请了西门庆。 两人在小屋里一顿昏天暗地,胡吃海喝, 然后西门庆用了点壮阳之药,潘金莲一时受不住便晕了过去。 然后林琳倒霉催的就过来了。 看着身上那欢.爱后的痕迹,林琳恶心的差点没有吐出来。 泥嘛,这比那时在傲慢与偏见里从小旅馆里醒来还要让她恶心。 她能不能现在就撞墙死掉然后离开这个满是坑的世界? 林琳咽了下口水,突然想到如果她死了却没成功离开,那才叫天坑呢。 “小浪蹄子这么快就醒了,看来是你西门大爷还不够努力。”西门庆的胳膊和腿睡着时都缠在潘金莲的身上, 身.下那物还要出不出的堵在洞口,刚刚被林琳一个狠推,这才醒了过来。 不过昨夜的滋味很让西门庆满意,于是又是一个翻身想要再重温旧梦一回。 林琳刚过来,身上也没有什么力气,不过巧劲却是有的,看到已经将自己压在身.下西门庆,直接双手搭在西门庆的肩膀上,西门庆以为身.下的女人又要抱着他一起来场激烈的运动,淫.笑刚爬到脸上,脖子一痛,便晕了过去。 晕过去的男人死沉死沉的,林琳很是使了些力气才将西门庆一脚踹下床。 林琳气得真想此时就宰了西门庆,可是理智告诉她西门庆却不能现在就死在这里。大大的吐出一口浊气,林琳看了一眼从里面插上的门插,然后一个转身便回了空间。 在空间里好是一顿洗刷清理,然后又用魔药将身上的痕迹彻底清除,当看到潘金莲身上竟然还纹了一圈莲花时,忽想到这是西门庆昨天亲手纹的,更是恶心不已,以最快的速度地清除掉了。拿出一套宋朝时的衣服在空间里穿戴好,想了想又喝了点避孕的药这才出了空间。 别问她为什么不吃点东西,泥嘛,她还是感觉到了阵阵恶心。 赤.条.条的西门庆还晕在地板上,林琳觉得这么长时间他还没有醒来,估计不是她下手太重,而是之前疯狂的劳累过度累的透支了体力。 拿出魔杖,对着西门庆的脑袋就是一阵洗.脑。洗掉他脑子里所有与武大郎和潘金莲有关的记忆。 然后想了想拿出一根银针直接扎入他小腹下的某个穴道,这一针扎下,林琳可以保证未来的几十年里,他只能过着被上或是清心寡欲的生活了。 拿着魔杖,林琳毫不掩饰的走了出去,到了门口处,正好王婆也听到了开门的声音走了过来。 林琳掩饰住眼中的鄙夷,笑着对她说道,“西门大官人有事找你,要你进去呢。” 王婆不疑有他,还笑着对林琳说道,“娘子这身衣服刹是好看,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料子?” 一边说一边走,直到开门进去,发现西门庆赤条卧倒在地时,才发现不对,可是她身旁的林琳却是一脚将她踹了进去。 也不管王婆说什么,便是一把的魔咒使了出去。 看到王婆软倒在地,昏迷不醒的样子,林琳嘴角一个冷笑,然后一个四分五裂王婆也跟着西门庆一般赤条条地趴在地上。 将屋中所有的布匹帐幔都用魔法变走,整个房间除了空晃晃的架子床便是一个梳妆台和满是残羹冷炙的酒桌。 再一挥魔杖将两人都弄到床上去。林琳先给自己施了一个隐身咒,这才将王婆这小屋子和前面小店的墙都打通。 在保证房子不倒,却少了几处围墙的房间,想来一会儿就会有不少人来围观吧。 林琳轻哼了一声,幻影移行离开了。 林琳的预感成真了,所有人,无论是来王婆这里喝茶的,还是街市路过的都看到了屋中大床上的两个赤条人影。 围观之人不知凡几,众人看到这种事情,都是叽叽咋咋,互相奔走相告。 等到不一会儿西门庆和王婆都被声音和身上的冷意弄醒时,众人说话的声音就更大了。天色有些暗,这其间还有人点了火把站在那里围观,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啊!啊啊啊~”王婆醒来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穿的和西门大官人抱在一起,当场就吓得惊叫不已,不过她还在西门庆的怀里,一直倒是忘记出来了。 而西门庆因为冷本能地抱住一旁的人时,以他多年采花的经验以及手感,知道怀里的人是个丰满的女人,于是本来还有些心猿意马的,可等听到这叫声,再看发声的人时,当场也吓得不轻。 哎呦我去,怎么会是这死老太婆。 两人当即松开互相抱着彼此的手,然后一抬头看见全头是人时,王婆首先晕了过去。而西门庆则是在被冻得要晕未晕之即被家中下人送了回去。 不过送回去的西门庆因为长时间的什么也没有穿,在这正月里却是被冻出了病,然后边让人请大夫,一边抱着家中漂亮的小丫头猥.亵,本想在大夫来前做点运动出出汗,却不想身.下那物却一直不抬头...... ...... 此时的林琳来到了哪里呢? 就是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家里。 武大郎被潘金莲一碗药毒死在家里,现在还陈尸床上。 别的打算她还没有,不过她现在至少是要给武大郎收尸才行。 毕竟死者为大。 说真的,知道自己成为潘金莲,又知道武大郎身死的时候,林琳本能的松了口气。 可是这口气在林琳布置起灵堂后又提了上来。 卧划,她忘记了一个人。 武松。 根据潘金莲的记忆,她至今也没有见过武松。 可是根据林琳粗粗一点的水浒常识,潘金莲是因为勾搭不上武松这才转身投了西门庆的怀抱,然后毒.死武大郎,后被武松知道,用刀子放剜死的。 怎么到了这里潘金莲竟然是先被王婆说得意动,然后跟西门庆暗通款曲,被武大郎发现,在武大郎准备告诉武松时,两人才起了杀心弄死武大郎了呢? 林琳没有看过水浒,原因很肤浅。 当初她还小的时候看过一版水浒的电视剧,那里面的人物以及服装什么的都太难看了。 当时一台在播放红楼梦,一台在播放水浒。 两相一对比,那时还是小姑娘的林琳自然会放弃水浒了。 穿越前准备东西的时候倒是也准备了这本书,可惜还是幼年时的印象,林琳数年也没有碰一页。 后来想要从头看一遍吧,一是懒得看,二也是觉得没必要。 现在却发现这很有必要。 武家原来住在清河县,武松曾经以为自己打死了人跑了,谁知道后来发现那人并没死,就想着回家看看养大自己成人的亲兄长,不想打死了老虎成了阳谷县的都头。 武松刚来阳谷县,手下的衙役皆不服他,很是用了些时日才坐稳都头这把椅子。 那日巡逻时认出了亲兄长,本想要下职跟着老哥一起回家的。却不想临时有事,耽误了。 而这也为武大郎引来的一场横祸。 武大郎找到兄弟后高兴不已,便提前回了家准备让自家婆娘收拾房舍,打酒做菜。不曾想那西门庆猖狂至极,竟然跑到了武大郎家里与潘金莲厮混,武大郎在与西门庆的冲突中被西门庆一脚踹在了胸口,之后口出自己弟弟乃是阳谷县新请来的打虎英雄武都头。 西门庆大惊,当下给潘金莲使了眼色就跑了。 武大郎被踹在胸口,疼痛难忍,潘金莲见了忙说去给他抓药,这一去又跟等在王婆处的西门庆碰了头,一碗砒.霜直接送了武大郎的命。 昨日是正月二十一,而今天正好是正月二十二日。 林琳从空间中找出那本书,匆匆翻开武松那篇,然后就愣了。 这事实跟书上写的完全不一样。 泥嘛,这要她拿什么来做参照? 想了想,林琳将书合上,先走到厨下熬药的地方将砒.霜等物都用清理一新以及消失咒弄没。 然后才回到武大郎的卧室,先是恭敬地鞠躬三次,再是扫了回魔咒。 被毒.死的人,骨头都是黑色的。她不能给自己留下武松这样的敌人。 留下武大郎的头发,林琳就将武大郎的尸体用魔法火葬了。 火葬后的尸体骨灰果然曾现了灰黑色。 找了个坛子将骨灰装好,林琳就着夜色去了县城外的一处寺庙,将武大郎的骨灰悄悄地放在了其供奉念经的某个放满了骨灰坛子的殿中。 回到家中,林琳打量这个房子,直接挥舞着魔杖将潘金莲存在的痕迹都抹去。又将武大郎的东西都打包好。 幸好她刚刚还留着西门庆的命,这个时候正好用得到。 武大郎死了,潘金莲也死了,那他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是夜,林琳借着月色的遮掩悄悄地来到西门庆的家里,此时西门庆的家里灯火明亮,下人来来回回,进进出出。 也有人在角落里嘁嘁私语,什么大官人原来是与王婆通奸,现在竟然还被王婆榨干,弄得不举了。 林琳抽了抽嘴角,不对此发表认何评价。 顺着声音和烛火以及人多的方向,林琳悄悄地来到了西门庆的房间,看着西门庆因为老大夫的摇头而将手边的东西摔出去时,林琳嘴角扬起一抹笑。 操纵着魔法让西门庆从床上下来,然后一面惊恐一边尖叫地跑了出去。 之后在西门庆跑到县上的一条大河处时,直接让他跳了下去。 至于跳下去的西门庆,就被林琳一个魔咒打晕丢到了空间里。 第二天一早,整个阳谷县的人都知道西门庆被王婆榨干不举,然后接受不了事实跳河自杀了。王婆知道后,也收拾了包袱跑了。 而这个时候的林琳和西门庆又在干什么呢? 林琳喂了西门庆一杯放了武大郎头发的复方汤剂。 点了他周身所有的大穴道,然后又用内力打穿‘武大郎’的几处内脏。 这之后,林琳才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去了药铺找大夫。 一番诊治之后,毫不意外‘武大郎’得了急症暴毙了。 因着林琳用了大量的魔法,西门庆便是死了也一直维持着武大郎的样貌和身型,于是前来殓尸的何九叔并未发现什么。 与大夫两人商谈了一番后,便给了证明,让家属办后事了。 提着些酒水吃食以及听说自家哥哥娶了嫂子特意买了些料子的武松刚走到门口,便看到了正要离开的何九叔与大夫。 听到二人的说词,武松丢下手中的东西就跑上了武大郎家的小二楼。 “兄长~”武松一下子扑倒在榻前,伤心落泪好不难过。 他们兄弟早年丧父丧母,若不是哥哥一把将他养大,他也不会活到今天。却没有想到哥哥竟然还没有享到他的福就去了。 可是刚刚挤出点眼泪的林琳见了,却囧在了一旁。 你们说说她能不囧吗? 因为只要想到武松哭的其实是西门庆,林琳就是一阵恶寒。 Σ( ° △°)︴ 第239章 第二章 “你是二郎?”半晌林琳看着武松哭得力竭, 才拿起抹了生姜了帕子站在一旁一边抹泪一边带着哭腔问道。 武松抬起头,看见一个二十岁左右, 容貌美丽,风姿不俗的女人站在那里。一时间有些不知说什么。 他知道哥哥娶亲了,也听说哥哥娶的嫂子样貌不凡,可是面前的女人哪里是不凡,她也太过出众了些。 可面前的女人若不是自己的嫂子, 又能是谁呢? “你是?” 林琳眼神闪了一下, 然后说道,“我算得上是你名义上的嫂嫂吧。”抱歉,请原谅她对于某项事实的隐瞒。 因为说出来, 需要很大的勇气。 “这话何解?”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得上,又什么叫名义上的呢? “我与你哥哥是在清河县相识, 我落难时蒙你哥哥仗义相助脱离苦海,后来答应嫁与他为妻,只是你那时伤人离家, 你哥哥无心婚事,便说要等有了你的消息再成亲。 不过你也看到了我容貌出众,总会引起一些宵小的窥视,以及一些闲言碎语,我虽有几分手段和功夫,可终不长久,于是我与你哥哥便来了这阳谷县。 前儿你哥哥从街上回来说遇到了你, 很是高兴。知道你打了老虎还做了都头,又是高兴你日后有了正经的差事,又是后怕你当初遇到的危险,夜里多喝了两杯酒,哪里想到第二天一早就腹疼不止。 我说要请了郎中来,你哥哥死活不让,后来我看实在不行,这才不顾你哥哥的阻止请了郎中,谁知道郎中来了却也是无济于事。你哥哥还怪我白白花了给你将来成亲的银子。 你哥哥临终前叮嘱我一定要帮你娶房媳妇,还说让你好好的过日子,给武家传宗接代。我虽你与哥哥并未成为真正的夫妻,不过至今起,长嫂如母,我必待你如亲生子侄。” “......”武松一脸懵逼。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说要待他如亲生,说实话他有些懵。 叔嫂的第一次相见,就是围着西门庆的尸体痛哭中开始的。 不过也因为武松回来了,‘武大郎’的身后事也就不用林琳去操心。 武大郎凭租的房子和王婆卖茶水的摊子挨的极近,紫石街上的街坊邻居以前都知道潘金莲时常帮着王婆做针线,又经常看到她出入王婆的茶水铺子,本来还在想着与西门大官人有首尾的必是年轻貌美的潘金莲,却不成想竟然是那王婆自己。 哎呦,可是让众人看了个新鲜。 原来那西门大官人爱好这般清奇。放着貌美的小媳妇不勾搭,竟然只爱老太婆。 武大郎死时,正好是西门家满河打捞西门庆尸首的时候,再加上王婆与西门庆的那份桃色新闻,此时此刻,倒也没有让武松听到什么关于自家嫂嫂名声的坏话。 相由心生,便是潘金莲风流轻浮品性不好,可是林琳的气质却在那里摆着呢。 便是此时此刻武松听到什么风言风语,在没有原著中的先入为主的思想下,也不会对林琳有什么恶感。 “嫂嫂今后有何打算?”武大郎下葬后,武松问着身着一身白素衣裙的哥哥‘未亡人’。 林琳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对于这个世界,她也不知道应该有什么打算,“你哥哥临去前,也说了我来去随意,可我答应你哥哥要看着你安顿下来,再帮你娶房媳妇,现在你在这阳谷县做都头,可有相中的人家,那家人可有什么女儿待字闺中?” 为了武松,林琳特意将水浒传里关于他的部分都挑了出来,仔细看了看,虽然知道也许可能并不靠谱,毕竟她现在所接触到的就已经跟书上写的不一样了。 再加上这种名著古典小说版本太多,就跟现代的同人小说或是修订版似的,不过大概的事情走向还是能做个参考的。 比如说上梁山这件事,便是主要的命络走向。 书上写武松这一生也算是杀伐不断的人物。血溅鸳鸯楼后发配孟洲,认识了几个英雄人物后又去了二龙山,之后辗转上了梁山,人生惊心动魄。 后来征方腊时丢了胳膊,出了家,到也活过了八十上。 林琳觉得若不是她的到来,也许也不会蝴蝶了武松血溅鸳鸯楼,而让武松为西门庆张落后事了。 只是这里改变了,也不知道武松的人生会不会也随之改变。 若真是那样,她也不知道这对于武松来说是福还是祸了。 幸好武松有自己的事业,而没有轮落到卖炊饼,不然她连自己那关都过不去。 武松摇了摇头,他并没有想过这些事。“哥哥既然将此事交给了嫂嫂,武松并无异议。只是,” 林琳看他,“只是什么?” 武松想到近日常听人言说的那些话,有些犹豫,可是看到自家嫂子这般神态,又觉得心中不应该有那些想法,“只是,哥哥去后,嫂嫂一人住在这里,武松实不放心嫂嫂的安全,县令大人为人和善,对武松也甚是看重,武松现在便住在县衙之内,武松想与县令大人肯求一番,让嫂嫂住那县衙后院去。” 林琳闻言,便知道武松应该还是听说了原来潘金莲的一些风评,不过林琳不是潘金莲,既不会做出那些事情,也不会成为武松的附属品。 想罢,林琳便笑着说道,“你的孝心和担忧,嫂嫂明白。不过嫂嫂自有保命的手段,一般人嫂嫂并不惧他,想要伤我也非易事。” 林琳话落,便看到武松脸上一阵抽搐,心中暗笑不提。 武松是有些担心面前的年轻寡嫂,可是这位嫂子自从兄长去后,便以母嫂自居就有些让人牙疼。 孝心什么的,真让人无语。 半晌武松又说道,“嫂嫂毕竟是女人家,一个人居住多有不便。” 林琳看他一眼,浅笑一声,轻轻一甩手,只听嘭嘭嘭三声,他们对面的门板上出现了三把锋利的飞刀。 飞刀入木很深,看得武松就是一怔。 这,这看起来娇弱的嫂子真的...不娇弱呀。 林琳也没说什么,倒让武松不再言语。 “按规矩,我应唤你一声叔叔。不过从今起,这规矩就得改改了,我只换你二弟或是二郎,毕竟没有哪个当娘的会唤叔叔。” 武松听了这话,深深地叹了口气,面前的嫂嫂当的可真是称职。 年岁不及他大,竟然还在惦记着这些事。 “嫂嫂随意就好。”只要别让他叫她娘,她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看到武松妥协,林琳非常满意。 此后,武松继续做他的总都头,而林琳则是仔细收拾了一番武大郎凭租的屋子,清心寡欲地过起了绣花练武的生活。 街坊之中倒也有一些地痞无赖见林琳总是独自一人自家,时常过来骚扰,不过在被林琳暴打一番后,除了传出一些风言风语,然后被武松收拾以外竟也平安无事。 这一日,武松来了小宅,说是近期要去东平府一趟,问林琳可有什么需求。 林琳摇头,猛的跟她说东平府,那也得给她时间查一查东平府是后世的哪里呀。 武松走后,林琳仍是白日绣些花,晚上练练内力,然后早早休息。 忽有一日,县衙来了人,说是武松在东平府杀了人,被判了刺配孟州。 毁,毁容了? 这还了得,林琳一听就惊了。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下一刻林琳转念一想,此番倒也和了武松的命数。 抽了抽嘴角,林琳打发了来人,闲着也是闲着,便准备随武松去看看一路的风景和热闹。 收拾了东西,换上一身方便出行的衣衫,林琳便锁了门离开了这个住了几个月的屋子。 她想,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 武松是从东平府发配孟州的,这一路上势必要经过十里坡。 可是这些地方,她都听着有些懵,想了想便去了县衙。 在那里用魔咒查看了县令的记忆。然后大致有了方向,这才大步离开阳谷县。 林琳并没有买马,而是一路运转轻功,不过几天便到达了十里坡附近的一个山头。 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正好有一出好戏发生在这里。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正对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出头的男人说着不忿的话。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看看我,我哪一点比不上他们俩个?” 喝,还是两个? 这是一个男人和另外两个男人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四角恋,果然够刺激。 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靠坐在树下,脸上平静,声音也透着冷漠,“哪点都比你强,至少他们不会对我偷袭下药。” 四十岁爱而不得的男人一听这话,双目怒瞪,“你,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三十岁的男人脸上露出了一抹冷笑,“史文恭,你若不敢,我周侗借你个胆子。” “你,”被称为史文恭的男人似是被那叫周侗的男人说中了心事,气得急速地喘着粗气,“师傅,徒儿哪里不如他们两个,你却因为屁大点的事情就要逐我出师门。” 林琳在一旁听得过瘾,心中还腹诽道,因为不爱你呗。 “辱□□女,害人自尽。其夫上门,被你凌虐至残,桩桩件件,不杀你便已经是我心慈手软了。原想着我也有过,若今日你不杀我,来日必不让你多活。” 周侗少年成名,学得十八般武艺后,年轻气盛,倒收了三个年纪比自己大的徒弟,却没有想到这第三个徒弟竟然如此卑劣。 “周侗,这名字仿佛在哪里听说过?”林琳从一颗树上飘下来,一边下落一边问着那个叫周侗的人。武松都不小的年纪了,这个周侗应该不是自己知道的那个吧。 不过路不平总要有人踩,这两人说话的内容她也算是听到了,总不好真的视而不见。 好吧,虽然这种事情她也不是没有做过。 但是今天她就想要管闲事了。 “你是何人?”周侗为人冷漠,便是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也是无动于衷,倒是一旁的史文恭大惊了一下,不过在看到林琳的容貌以及性别后,倒是放下了心。 戒心是放下了,色心倒是又起了来 史文恭想着如果实在问不出来周侗的成名绝技,那就杀了以除后患,现在看到这么一个美娇娘在这里,倒是又有了主意。 若是他拿着这女人的性命和贞洁来要挟周侗,也不知道一向冷淡的师傅会不会心软的说出来。 当然了就算是说了出来,周侗要死,而这美娇娘自然也是要为他承欢身.下庆祝一番的。 “我的好师傅,若是你不将我要的说出来,你信不信我就在你的面前做点什么?” 林琳看着史文恭,见他眼神闪烁,便也知道他是不怀好意,看着自己偶尔一现的淫.邪之色,林琳并没有错过。 “我最讨厌人这般看我,更讨厌有人拿我做筹码,说实话,这位听着也很耳熟的史文恭,如果那位你叫师傅的人不会在我杀了你而找我报仇的话,我想我非常乐意对你做点什么?” “女人,你随意。”周侗本没有在意林琳的出现,虽然这山林之中竟然出现一个如此美艳的女人很是古怪,不过这女人说话的方式倒是有些意思。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林琳朝周侗礼貌的笑笑,然后便转头看向史文恭。 “这山上的风水非常不错,隐约有龙抬头之势,能葬在这么山清水秀的地方,你下辈子受益,这辈子儿女也跟着受益,提前恭喜你了。”林琳说完,便从腰上解下软剑朝着史文恭挥剑而去。 史文恭没有想到面前看起来有些柔弱的女人竟然速度如此之快,刚刚他还以为这女人不过是在说大话罢了,却没有想到使的一手好剑。 林琳其实剑法只是平常,她使的最好的便是鞭子。 还有一只玉萧,不知斩落多少人,不过这史文恭却没有那个资格。 辱□□女的男人不配她用萧。 林琳出手狠辣,每一剑都在史文恭的身上捅出一个血窟窿。 不多时史文恭敬便因流血过多,而体力不支了。 史文恭之前跟本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个硬茬子,现在想要逃跑也不能行了。 而一旁一直没有起身的周侗,眼睛眯了眯,他早就发现这姑娘是故意要以这种方法耗死自己门下的弃徒的。 看到史文恭支撑不多久了,林琳眼睛一扫,看到一处平地,直接从空间里拿出火.药一掷,那里瞬间便被炸出了一个坑。 最后看到已经快要咽气的史文恭已经开始翻白眼了,林琳一脚踹出,直接将史文恭踹进了火.药刚刚炸出的坑里。 “这坑对你来说,大小正好。很多人管杀不管埋,这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天气热的时候,还容易引发各过疫病。所以我一直很反对那种粗糙的做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做事,还是很温柔有分寸的。”林琳看到躺倒在那里的史文恭温柔一笑,然后站在坑外等着史文恭咽下最后一口不甘的生气。 “你需要帮忙吗?”在确定史文恭死掉后,林琳用内力将周围的土扫进坑里,然后才回身问周侗。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其实正文已经完结了,现在更的不过算是番外罢了。 . 因为很喜欢这个文的设定,所以不舍得完结。本来的计划是每月更上一个故事做番外的。这个月的早就写好了,可是因为某些政治原因,蠢作者一气之下就将原来的故事删掉重写了。 . 中国队赢了,真是喜大普奔的一件事情。所以还没有写完,就提前发出来了。 第240章 第三章 周侗听到林琳的话, 慢慢地站了起来。先是活动了一下脖子,然后活动起了手脚。看他的动作, 林琳眯了眯眼。 好家伙,这人压根没啥事。她还以为他真的被这人暗算了呢。 看着她个女人在那里跳来跳去的,这人也好意思?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血渍尽去的软剑,顺手别回了腰上。 说实话,林琳这腰上除了软剑还缠着一只长鞭子。 身上是她日常最爱穿的那条方便打斗的深色裙子, 一双白色长靴。林琳习惯将玉萧握在手中把玩, 此时仍是将刚刚别在腰上的玉萧拿在了手中。 宋时山林多猛兽,林琳刚刚还以为这人受了伤不便行走,可现在看来, 她也不必多施好心, 也不等那人说话,直接抬脚走人。 “我叫周侗。”周侗性子冷淡至极, 看到林琳抬脚走人,不知出于何目的,竟然下意识的这般说道。 林琳刚刚打斗的时候, 就在想一个问题,现代相传史文恭,卢俊义以及林冲,岳飞师出一门,而刚刚史文恭又唤此人师傅,那么此人必是她知道的那个周侗了。 想到另外两人的年纪,林琳站住了脚, “阁下今年贵庚?” 周侗被林琳被的一怔,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女人会问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想了想才答道,“三十有二。” 林琳点头,果然,这人没有什么驻颜有术的功夫或是方法。 说完,便再无问题可问,直接快步离开了此地。 周侗看着身影快速消失的某个女人,不自觉地跟了上去。 女人动作很迅速,周侗全力追赶,也不过堪堪看到她的身影。 “你跟着我做什么?你刚刚不是说不会找我报仇的吗?” 早就察觉有人跟着自己,林琳回头看去,竟是那个周侗,心下疑虑,便转身回来。若是这人真的是找自己报仇的,那她不介意就地斩杀了他,然后替他去收岳飞为徒去。 她相信她教导的徒弟就算不会掀竿而起,也不会为那蠢皇帝的十三道金牌叫回去送命的。 那岳飞好像是1103年出生的,可是面前这人不是1119年死的吗? 掐指算了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林琳说完话,就歪着头一副不解的样子,周侗看着面前这般神态的女人也出现了一些疑惑。 他到底跟着她做什么。 还有她看着自己这般发呆,又是为了什么? 他虽然不曾将容貌放在心上,可也知道他的容貌较于旁人出众了些,可是她刚刚并未将自己的容貌放在眼里,此时为何会看到发呆呢? 周侗很想知道面前的女人到底在想什么。 他想...了解她。 “女人,你还要看多久?” 林琳回神,然后抽了下一嘴角,“周侗,我发现你的用词很有问题。我虽然不喜欢人叫我娘子,可是我更不喜欢别人用女人这种笼统的称呼称呼我。” 林琳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叫林琳。” 周侗上下打量了林琳一番,然后皱着眉很是勉强地‘嗯’了一声。 林琳:“......”真是个怪人。 林琳也懒得搭理他了,继续转身向十里坡所在的小酒馆走去。 林琳虽是个爱吃的货,可是也有不吃的东西。 孙二娘的那个包子铺,因为原料的关系,林琳只愿称那为小酒馆。 一路上,因后面跟着个周侗,林琳也没有进空间休息,而是一路不停地赶到了十里坡人肉包子铺。 一进店,正是晚饭时分。 林琳面容姣好,身段窈窕,乌黑的长发只用两根簪子盘起大半,剩余梳成一根长辫垂一侧肩头,纤纤玉指又握着一支玉萧,俏生生立在门口,到是让店中的进餐之人静了一瞬间。 不过她一身紫红裙,腰缠长鞭的江湖人打扮又瞬间让众人拉回了视线。 这世道,一个漂亮年轻的女人敢独自行走,也不是好惹的主。 “客倌几位,要用点什么?”孙二娘在林琳一进来便打量了林琳一番,然后笑意盈盈地扭着腰走了过去。 林琳看着孙二娘淡淡地点了点头,随手丢了一两银子过去。“不麻烦老板娘了,我只是歇歇脚。若是方便安排张桌子便好。” 孙二娘看着这两银子挑了挑眉,随手指了张桌子给林琳,便回了刚刚所站之处。 林琳坐了下来,随手将玉萧放在桌上。 看着四方桌上还放着水壶茶碗等用,因为心底那点介意,虽有些口渴,倒也没动。从随身的斜挎包里拿出个小水壶以及一个装着几块点心的饭盒。也不用这店里的餐具便自己一边吃了起来。 孙二娘挑眉看了看,不禁笑了笑。倒是个谨慎的性子。 不过笑意尚未落下,眉毛就皱了起来。 因为周侗也来了店里,看到店中情况,下一刻便坐到了林琳的面前。 林琳头也没抬地吃着自己的点心,心中却冒着坏水,“周侗,人说相逢便是一场缘分,一路行来,我们的缘份也不算浅了,听说这店里的包子做得不错,可惜我最近吃素碰不得,请你吃包子吧。” 周侗看着一路无视自己的女人,此时笑得温柔大方,眯了眯眼,并不说话。 林琳只当周侗同意了,扬声对着孙二娘说道,“麻烦来几个你们店里的特色包子。” 孙二娘听了一怔,她们店里的特色包子? 这话听着就有些味不对...... “好嘞,稍等。”不管怎么说,孙二娘也不是吓大的,管这两人是什么来历,是不是真的知道她店里食材的原料,她也是不惧的。 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早就过了害怕阶段的孙二娘,心态放得很开。 只是,想到当年的那些事情,孙二娘觉得她的包子里还是加点料吧。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受到伤害,这两人一前一右进来,那男人又是那副神态和眼神,看着就不像好相与的人。 孙二娘去了厨房,将单独放在一处锅里的包子从锅里捡了几个出来,然后想了想,又拿了两碟子凉菜,走了出来。 “客倌要喝酒吗?本店有十年以上的老窖。”将包子和小菜都放在桌上,孙二娘扫了一眼林琳装点心的餐盒,然后笑着问两人。 周侗依然没有说话,林琳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 孙二娘拎着托盘离开了,对于林琳习惯性而脱口出的谢谢,又有些晃神,谢她什么? 包子吗? 孙二娘走了,林琳看着对面的男人,轻浅地嘟嘴点下巴,“吃呀。” “林琳?”周侗看着包子,又抬头看着面前的女人,似是确认一般地叫了一声。 “嗯?” 周侗看着林琳询问的眼神和神态,突然感觉到一种很可爱,心情很愉悦的感觉。 这份好心情直接让他拿起了桌上的筷子,夹起了包子吃起来。 林琳眼神闪了闪,不知道要说什么,低头看了一眼还剩下几块的点心,突然没了食欲。 她被自己的想像力恶心到了。 ...她就不应该想人身上的哪块肉适合做包子。 “快点,快点,我看到前面的店了。”就在林琳低头努力压着反胃的酸水时,就听到小店外有着催促的声音。 扬头看去,只见两个衙役官差和着个披头散发,破衣烂衫的男人向店里走来。 见此情景,林琳叹了口气,就这些造型,还能怪她小时候肤浅吗? 三人进来,随意找了张桌子便坐了下来,其中一个官差一副吆五喝六的又是叫菜,又是叫酒,另一个官差则是一边给武松倒水,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呵呵,刺字发配的待遇倒是不错呀。”林琳见此,不禁笑了出来。 不只周侗听到了林琳的话,就连那刚刚进来的三人也听到了林琳这句调笑的话。 三人一同转头,两人惊艳不已,唯有武松的脸上满是惊吓。 看一眼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再看一眼一旁相貌俊朗的男人,武松似是想到了什么,然后叫了一声,“林姐。” “你小子的孝心被狗吃了是吗?你嫂嫂我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你竟然就是这么给我打招呼的?”往常武松见了她还会行个礼什么的,今天倒是客气生疏的仿佛不认识。 之前在阳谷县的时候,林琳就说过她真名叫林琳,潘金莲什么的不过是给别人叫的。武松记了下来,不过平时在阳谷县的时候也都是叫她嫂嫂。今天看她这般打扮,身旁又坐了一个男人,想着可能是知道了自己的消息,便过起了日子的生活。 他自以为的体恤却不想又迎来了林琳不客气的嘲笑。 周侗夹包子的筷子顿了顿,然后继续无声地吃着他的包子,武松听到孝心两字,脸上一抽,然后起身来到了林琳的桌前。 行了一个礼后,武松在林琳的示意下,坐在了一侧的长条凳上,“嫂嫂怎么来了这里?” “你让人给嫂嫂又报信又捎路费的,不就是让嫂嫂来劫狱的吗?” 这一回,别说武松了,店中的客人,老板以及官差都被林琳的话震住了。 卧草,这女人是没长脑子还是太嚣张了,劫狱还能说的这般理直气壮。 “...嫂嫂,那银钱是给你居家过日子的。”他出事后便将身上的所有银钱都找了出来托人送回阳谷县给自家嫂嫂安家,是传信的人没说明白还是自家嫂子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呀。 武松想到自家嫂子那扭曲的思维,下一刻便觉得他不能亏心地说是传话人的问题。 林琳本就是在逗武松,听到这话,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那就糟了,都花光了呢。我听说你被刺了字,脸上毁了容,怕你将来娶不到媳妇,就将银钱用来买去疤的药了。怕时间长了,影响药效,巴巴地给你送来,还好在这里碰上了。回头先吃饭,然后洗漱一番再上药吧。” 武松:“......”我的亲哥呀。 “多谢嫂嫂惦记。” 林琳笑得一脸慈祥,很是自然,“都是自家人说的什么客气话,你哥哥虽不在了,我却是拿你当亲” “嫂嫂,你吃过了吗?”武松一听林琳又要说什么亲生的子侄就打怵,连忙打断她。 林琳见此也不生气,仍是笑眯眯地,“吃了几块点心,天太热了,也不耐烦吃那些油呀肉的,我让老板娘再上些东西来,这一路店家少,你怕是饿坏了。” 听到林琳这般说,不等孙二娘问话,其中一个官差就喊道,“武大嫂子不用忙,咱们兄弟已经给武都头备了吃食。” 林琳点头,“多谢两位差爷一路送着拙弟去孟州。” 那官差听了,又是一笑,“唉,武都头也是带人受过。我们兄弟都欠着他的情呢。” 林琳转头看武松,“说起这个,我还纳闷呢,你怎么就出了这档子事?” 武松叹了口气,看了一眼与林琳同桌的人,并没说话,林琳知道他可能是顾忌有外人在,所以才有些避讳,“他是周侗,人品还算有保证。有什么话你且说吧,嫂子别的不行,护你周全还是可以的。” 周侗此时也吃饱了,放下筷子抬眼看她,“你想杀我?” 林琳一听这话,便皱着眉一副考虑的样子,“杀你本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我这人本性纯良,心怀慈悲,素日里又是个温柔和善的,能不动手的时候,还是不要动手了。要是弄了一身的血,衣衫洗不掉就废了。” “...若我没记错,你在几个时辰前当着我的面杀了我的徒弟。” 这女人自说自话的脸皮,跟她杀人的本事到是不相上下。 武松听到自家嫂嫂这般说话,已经习以为常了。可是听到周侗的话,瞬间就站了起来。 妈蛋,这家伙原来是找嫂子寻仇的,他还以为这男人是嫂子新找的...... 别说武松了,就是押解武松过来的两个官差也立即站了起来,以自己单薄的小身板对武松表示声援。 “甭激动,都甭激动,大家都是文明人,打破了桌椅碗碟,人家老板娘还怎么做生意?再来,过日子要节省,咱们娘俩可得赔不起银子呢。还有二郎,你看看嫂嫂这样,像是会杀人的吗?” 这人就是那个周侗,他教导的徒弟都不是屋中这些人的能对付的,何况是他本人了。在她不准备大打出手的时候,自然还是先礼后兵。 她记得她以前看过一段野史,说是武松好像也被这人教导过一番武艺呢。 反正以她老妖精一般的阅历,她明白此人并不是要寻仇。 对于梁山的某些作为,林琳很看不惯。有的人是被逼上梁山,可是有些人却是被梁山算计不得不上梁山。有多少人是被人算计的,林琳知道的就有好几个。 林琳知道梁山不会拒绝武功高强的女人,可是她却不愿意跟着梁山上一帮子长相不咋地,穿衣没品味糙汉子们一起共事。 做个娇弱的女人,平日里绣花什么的就很好。 武松:“......”不说不觉得,一说还真像。 不,已经不能说像了,她就是。 武松记得前两个月,他在衙门里操练,就听到有人说有地痞跑到小宅闹事了,他担心自家嫂子安危,连忙跑回来,可是跑回来一看,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有多多余。 他的这位嫂子正绑了那地痞,吊在房梁上抽得正起劲。抽上两鞭子就拿烧得滚烫的盐水泼两碗,那地痞疼得乱叫,他嫂子倒是红光满面笑容晏晏。 看到他回来了,他嫂子确认他不吃人肉馅的包子,这才将人放下来打发走了。 武松当时很怀疑,若是他不回来或是点头说不忌口,他嫂子会不会真像她恐吓那地痞时说的,要将他蜕皮包包子。 那地痞衣衫不整地离开了,武松觉得他嫂子的名声估计又要差上几分了。 都说艺高人胆大,周侗看都没看武松三人,眼睛深邃地看着林琳。 “文明人?何解。” 林琳:“......” “...说了你可能也理解不了。”这是时代的代沟。 听到林琳这话,周侗下意识地皱眉,然后似是发现了什么不对,想要站起身,却又倒了下去,浑身无力,头晕困乏,看了一眼林琳说了道;“包子有问题?”你知不知道。 林琳泛眼,再泛眼:“...难道你对人肉过敏?”孙二娘应该不会在明知道她不吃的情况下,还在包子里下药吧? 人,人肉? “......”本来就勉强支撑了,现在听到林琳这话,周侗瞬间便晕了过去。 武松睁大了眼睛看着晕死过去的周侗,又看向一脸兴味的林琳,咽了咽口水,嗓子有些紧地叫了声“嫂嫂?”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一直在网审,太神奇了,网审一般是三个网友,可是上一章竟然弄出了七个网友已经审核,还在等待第八个网友审核...... 晋江每次抽,都抽得让人无言以对。 第241章 第四章 武松有些懵, 看着自家嫂子,心情实在无法形容。 他记得他们家是卖炊饼的, 他嫂子平时有没有帮他哥的忙? 他真心不敢想。 “怎么?”听到武松唤自己,林琳也不低头观察周侗了,直接抬头看武松。 “...嫂子刚刚说人肉?” 林琳点头,“嗯,人肉包子。刚给他点了一盘, 哪, 还剩两个呢。你要不要吃?不过出锅半天了,这肉馅的包子凉一点就吃的腻,再让老板娘上一盘热的吧。” 武松咽了咽口水, “嫂子莫开玩笑, 这人是怎么回事?”武松虽然不想将自家嫂子想的太坏,可是还是觉得这人的晕倒跟自家嫂子脱不了干系。 林琳耸肩, 双手向上一摊,“估计是这人肉包子加了别的什么料,要么就是这肉不新鲜了。” 林琳说到这里顿了顿, 然后又接着说道,“你也知道这十里坡位置太偏,客人自然不多,人肉不比羊肉这一类肉少量小,估计是天太热,放的太久了。” 武松:“......”嫂子求别说,越说越恶心。 衙役:“......”武都头的嫂子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往常他们哥俩路过这十里坡的时候可是经常吃他们家的包子。 纯肉的包子个大皮薄, 咬一口满嘴的流油。 呕。 不能想了,越想越恶心。 林琳的一句‘人肉包子’成功地让小酒馆里的客人都惊住,并且出现了孕吐反应。首当其冲的便是早就在店里差不多吃饱喝足的客人们。 听着此起彼伏的呕吐声,林琳才想到自己刚刚的话可不止吓到了武松,只得对着孙二娘汕笑了一下,“抱歉呀,我跟我兄弟开玩笑呢。” 泥嘛,有这么开玩笑的吗? 对孙二娘说完又转头对店里的其他客人道了恼。那些客人见林琳是武林中人,又有武松和两个衙役在侧,皆是敢怒不敢言。 孙二娘凤眼一眯,柳叶眉一扬,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忌惮。 是不是玩笑,她还是看得出来的。 孙二娘扭着水蛇腰将店中的几个客人都打发走了,然后才走到林琳面前,水红色的帕子一甩,笑得很是妩媚。 “娘子是哪座山头的?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可是二娘哪里碍着了了娘子的眼,这般与小店过不去?有什么不满,娘子画个道,咱们也好清一清。” 孙二娘看着屋中晕着一个,又站着的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并不打怵。骄傲张扬地看着林琳,瞧那架式,林琳若不说出个一二三来,估计她是准备将这几人都当成了包子馅上锅蒸了呢。 林琳一看,这误会可大了。 “二娘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自林琳知道二娘那一天,便当成了偶像楷模。若不是林琳心有余而力不足,必是将二娘的精神发扬光大,让这包子铺飘香十里,永世留传。” 孙二娘:“......”头一回知道她干的这营生,还可以这么吹的? 林琳见孙二娘一副囧住的样子,摸了摸鼻子,笑得很是娇羞。 “上年份的老母鸡煲汤最是有营养,可是动物的寿命终是有限的,二娘杀生取义,造福他人的精神值得我辈学习。只是不知二娘平时取材时,可有什么偏爱?是喜取腿上肉还是胸肉多一些?再一个,林琳还想知道一个壮健男人能取肉几何?去了肉的骨头可会煲汤?天热时如何保鲜?......” 孙二娘双眼发直地朝林琳看过来,在她的期盼下,只能木然地摇了摇头。 她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什么坏人。她自认她杀的自然都是该杀之人。 骨头内脏什么的,她从来都是喂了山间的野兽,至于取肉多少,她...还真的没有算过。 这十里坡的包子铺,本是祖传的买卖,到了父亲那一代,因为无儿,便想着许是祖上杀戮过重才导致无后送终,便准备关了店铺另做其他营生,哪里想到偶一善心,不但害了自己的性命,也毁了她一生。 虽后来幸得菜园子张青相助,杀了仇人,不过倒也让孙二娘下定决心重操祖业。 人善被人欺,好人做不得。 张青知她心伤,又不忍见她伤及无辜,特特定下了‘几不杀,月几杀’的规矩。 至此后,普通百姓不杀,小儿妇姥不杀,良善之人不杀......每月最多只杀五人,再多也不杀。 她知道张青在让她慢慢戒掉杀人的瘾,她也在慢慢的戒了。现在她们家的包子都是两种肉掺在一起,并不是纯粹的两脚羊了。 ...... 林琳看孙二娘摇头,想着也许她是问了什么商业机密,于是也不在追问,看了一眼趴在桌上不醒的周侗又问她,“请问二娘给他的包子可是加了什么料?” 孙二娘看着林琳眼中并无责怪之意,只是单纯的询问,便坦言说道,“我见娘子与那位客倌一前一后来到小店,知不是一路人。再见那客倌言行,知其也是有功夫在身,怕这客倌稍后会对娘子不利,这才加了蒙.汗药。” 现在看来,这娘子才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琳点头,笑盈盈地对孙二娘轻轻地伏了伏身,“多谢”。虽然她并不需要,可是人家的好意她还是心领的。 “娘子不必谢我,倒是我多管嫌事了。” 林琳摇头,她可不敢打消孙二娘的积极性,“二娘切不可因林琳一人便不再做这般的事情。天下对女子本就不公平,想要生存已是不易,若不团结一心,互助互惠,岂不更可怜? 不是林琳自夸,这个年纪有林琳这般功夫可自保的毕竟是少数,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能帮一把便帮一把,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 “娘子高义,二娘佩服。”孙二娘此时再看林琳,眼中满是看到同类人的心喜。 “哪里,哪里,二娘过奖了,二娘才是让人敬服的女中豪杰。” 武松:“......”这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吗? 衙役:“......”,这比知道吃了人肉包子还要恶心。 从后面菜地急急赶过来的张青看到屋里的情形直接傻眼了。 他媳妇在和一个年轻漂亮颇有姿色的女人在那里你恭维我来,我恭维你。而一旁桌上还趴着一个身长俊貌的汉子。 门口两个衙役脸色铁青要吐不吐,看嘴边痕迹,似是已经吐了一回。 对了,两个女人身侧还站着个壮硕汉子,汉子脸色铁青身上肌肉紧绷,两只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握。 这是哈情况? 他刚刚在后面,只听店中小二说是有人砸场子,匆匆丢下手中物拾,就跑了过来。 这是欺负他没见过砸场子的还是咋地? 少时,众人见了张青也回过了神。一通介绍之后,张青与孙二娘就要摆了酒席请众人吃酒,两个衙役听了这话,哪还有心思喝酒吃肉,恨不得早早就离这地界。 可二人本就不是武松的对手,一路之上多亏武松配合,前儿路上遇到劫匪还是武松动手打退了来人,三人才平安来路此地。 他二人来此本就是押解武松去孟州,武松若不走,他二人又如何能交差,于是苦着一张脸,好不可怜地看着武松。 武都头,俺们不喝酒也不吃肉,俺们只想去孟州。 林琳看了他二人一眼,噗哧一声便笑了。 “我既来了,便断然没有让人压着我兄弟受刑的道理。这店里许是还有没处理的人头,稍后刻上字,允你二人带走,只说武松客死路上便罢。” 看二人似是不愿意,林琳冷哼一声,“我素日便敬二娘庖膳的能事,只是苦于山高水长无法学艺,今儿你二人若是愿意,便拿着些许银两与那人头走人。若是不愿意,届时三人一起消失,估计官府也不过是个失踪处理罢了。” 林琳目露凶光,眼中杀意必现。看着那两衙役的眼神中还带着一股子打量的意味。 仿佛是衡量着要从哪里下刀一般。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筷筒,向门口处一抛,筷筒中的所有筷子都如飞刀一般射.进了门口的一株大树上。 看着那树干上的筷子,根根入木三分之一,两个衙役齐刷刷地后退一步,看着林琳的眼神跟看一旁的孙二娘无二。 难不成,这就想要杀他们灭口了? “咳咳,嫂嫂莫要如此,武松虽是代人受过,却也甘愿领罪。” 林琳皱眉瞧他,“咱们家是你做主还是我做主?你哥哥前脚走,后脚你就想要忤逆我?你这般积极的刺配孟州,是不想赡养我吧,二郎呀,你是想学那不孝子的德行......” 林琳看一眼两个衙役,又看回武松,“古人常说棍棒底下说孝子,看来嫂子是不能不效仿古人一番了。” 武松头痛的抚额,对于自家嫂嫂一番没有道理的说词,却着实不知如何反驳。因为他知道无论他说什么,嫂嫂都能扯到孝道上去。 天地君亲师,他怎么就不能被发配了。 好吧,虽然他本来也不想去。 可是他发现与其赡养自家嫂嫂,那还不如刺字发配呢。 “嫂嫂,若武松不跟着他们走,户籍全无,又要如何照顾嫂嫂。”武松提出了个现实的问题,打断了林琳的滔滔不绝。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一屁股坐在周侗坐着的那张长板凳上,翘着个腿,向背向后靠着桌子,“那有什么要紧的,听说前面不远处便有个二龙山,凭咱俩的本事,直接抢了过来,自己占山为王,岂不痛快。” 旁边的孙二娘和张青一听林琳这话,心下一惊,然后上下打量林琳,这话是不是太狂了些。 林琳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她,看着被自己的话弄呆的武松继续说道,“我听说二龙山的那个寨主姓邓的已经被人送去投胎了,现在的三位当家的分别是鲁智深,杨志以及那个曹正。 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咱们也去分上一杯羹,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你嫂子的性子你也知道一些,最是不耐烦那些个规矩。再一个,土匪窝好好收拾一番,也能是个世外桃源。 咱们抢个山头,好好的过日子,回头再给你娶房媳妇,嫂嫂的责任也就了了。荣华富贵,建功立业,虽是好事,可也总要有个落脚的根。等到把家都置齐了,你便是再想出去闯荡,嫂嫂也不拦着你......” “...武松全听嫂嫂安排。”然后眼带歉意地看着一路陪着自己过来的衙役,“对不住了兄弟,你们还是听嫂嫂的安排吧。” 他嫂子想的东西真的不是常人能想到的,不想受刺激或是遭什么罪,乖乖听话绝对是金玉良言。 武松单手握拳捶了垂自己的头,他是真的头疼。 他嫂子一脸无害样地计划抢个土匪窝...... 卧草,他哥倒底是从哪个洞里找回来的嫂子呀。 这想法,这特么还是个女人吗? “......”,接收到武松的话,两个衙役瞬间就想要痛哭出来,武都头你可不能这样呀。 林琳坐在那条长凳上,翘起的脚一颠一颠的,周侗就是这个时候醒过来的,不过在听到身边是那个女人的说话声后,并未起身活动,而是原样趴在那里,一边闻着女人身上好闻的香气,一边听着她那‘无稽之谈’。 她想要凭借一已之力抢下二龙山? 那二龙山上的三个匪头都不是轻与之辈,她虽然不费吹灰之力便杀了史文恭,可是并不代表她一个人,嗯,再带上他们就可以抢个满是土匪的二龙山。 这女人,可真不知道让人如何形容。 林琳本来是临时起意,不过越说越觉得可行。 她思考的时候有个习惯,那就是运上点内力,然后用手指头戳东西玩。 此时也是如此,林琳本来是后背靠着桌沿的,现在直接半转身,后背对着周侗,然后一个胳膊放在桌上支着头,另一只手在桌面上一个又一个地戳着小洞。 不说那两个衙役看到林琳这个习惯性的动作有多么的恐惧,也不说一旁的武松就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口水,只说孙二娘的脑袋僵硬地慢慢转头看向自已当家的,眼中的恐惧都快溢了出来。 张青看一眼林琳,又看一眼孙二娘,他想说‘要不媳妇,咱俩跑吧’可是又不敢动。 那门口树干上的筷子,还有那纤纤玉指就那么戳进了桦木桌子里,张青看着林琳的动作便也知道,人家跟本没把这当回事,常态罢了。 媳妇,咱俩口子老实听话,千万别起妖蛾子,那就是个女魔头,女煞星。 想想咱家的那些包子吧。 孙二娘看到自家男人的示意,更是害怕。 二龙山不大,她完全可以在外围设置一圈从黄外公那里学来的阵法。这样一来无论是官兵还是普通人是没办法打扰到他们的。 不过这个时候的官府做事都比较糙,她得防止有人放火烧山。嗯,那就在阵法的外围转圈挖一条护城河。 这个只要有魔法都好弄。 那么一座山,山上的土匪,又要怎么处理呢? 她是不准备干杀人越货的无本买卖了,这些人若是品性好的就留条命开荒种田。品性不好的就,林琳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一直站着的孙二娘,对她温柔地笑了笑。 交给她做成黄牛肉,卖到官府去。 孙二娘被林琳看的这一眼,心中有些打怵,再次僵硬地转头看自家男人。 当家的,那女人朝老娘笑,老娘心慌。 山地虽然土质一般,不过选对了作物照样能丰收。 这个时代没有的种子,她空间里多的是,弄点玉米,地瓜啥的,也够山上的人填饱肚子。 再一个,开上几块水田也容易,这样一来大米也有了。 种了地,再养上些家禽,这不就是世外好桃园吗? 不过安顿下来后,可得想办法给武松寻摸个媳妇回来,长嫂如母,她得尽个当娘的责任...... 林琳长的并不凶狠,手段也并没有多吓人,可是她身上就是有一种让人不敢不听话的气场。 就好比此时,林琳一直在想着对今后生活的安排,一直没说话,小店的其他人也因为林琳的彪悍行为和言语不敢说话,因此除了林琳以后,全都可怜兮兮地站在一旁等着林琳大发慈悲或是继续训话。 半晌,周侗就着刚刚的姿势侧头看着林琳,看她在那里用手指在桌子上戳洞玩。 等到林琳终于将抢了二龙山后改为渡假村的计划前后想得清楚明白了,为表庆祝,林琳眼睛亮晶晶地一掌将被她戳成一片小洞的桌子拍碎了。 拍碎了桌子林琳就要站起来,不过因为刚刚姿势的原因,向后退了一丁点,周侗见此,不动声色眯着眼睛坐直了身体...... 然后,某人守株待兔,某个女人直接撞进了他的怀里。 咦? 林琳靠着某人的胸堂,觉得哪里不对劲,扭头回看,正好发现某人坐直了的身体以及...形状好看的下巴。 “你醒了?”,林琳退了出来,然后眼睛转了转,笑眯眯地问他,“包子好吃吗?有没有很惊喜?” 不及某人带来的惊喜大。 周侗不说话,眼睛一泛不泛地看着面前的女人。 这是一个祸水。 她长的很美,可是让他注意到她的却是她的言行。 那么嚣张,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仿佛她说的话,她做的事情就是道理一般。 在武松心中,自家嫂子一直是个彪悍的存在。此时还在消化嫂子要抢土匪的计划便被嫂子的声音拉了回来。 看到虽然从那人身上退了出来,可是距离仍有些近的嫂子,武松觉得这人在嫂子的心里应该是不一般的存在。 “女,林琳,你的计划很荒唐。” 林琳扬眉,“刚刚竟然都没有注意到你呼吸变了。你原来早就醒了,这么光明正大的偷听,也不算是偷听了,既然知道了,要不要参一股,到时候给你一份二龙山居住权。” 听到林琳这么问,周侗又不说话了。 周侗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将视线转向一旁。 他会跟着她一起去闯一闯二龙山,为的不是什么居住权,而是见证她的计划有多么的荒唐。 ...他仿佛记得二龙山上的曹正是林冲的弟子,而林冲又是自己的弟子。 周侗寡言这事,林琳认识他时就知道了,也不以为意,而是将视线转向了张青和孙二娘。 那看过来的视线,生生让这对杀人如麻的俩口子打了个冷颤。 哎哟我去,都说相由心生,这娘子算是白长了一张花容月貌。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一个地雷,谢谢。 . 看文的亲,我需不需要将防盗率从50%降到30%?(30%是晋江系统最低的订阅率。) 第242章 第五章 今天下晌的一场就职演说, 相信未来多少年都不会再出现了。 张青与孙二娘在林琳的‘期待’下‘欣然’同意共往二龙山一起创业。 二人都是识时务的人物,他们相信若是他们不自己同意, 这位性子说好不好,脾气古怪,又有点邪门的娘子一共会有别的办法让他们不得不同意。 不过两人对于去二龙山当农民也没有什么反感,这世道已经乱成这样了,若真的有一个世外桃源可以让他们安顿下来, 那就去吧。 张青种地是一把好手, 他相信他可以养活的了自家媳妇。 至于孙二娘,虽然仍旧有些嗜杀,可是也有厌倦的时候。 就这样, 在林琳的一番‘鼓励’下大家都准备明天一早就动身去二龙山。 至于什么吉日, 什么谋定而后动,那都不在林琳的考虑范围内。 她这叫出其不意攻其无备。 “...嫂子, 就没有什么具体计划吗?” 林琳有些诧异地回望武松,“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糙活,需要啥计划?直接杀上去不就得了。哪还用得着计划这计划那的?痛快点, 利落干脆就拿下来了,磨磨叽叽的最是烦人。” 看到武松眼睛发直,林琳顿悟了一下,“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人不能都宰了,毕竟人都宰了,谁给咱开荒种田不是。” 武松叹了口气, “嫂子,我说的不是这个。您知道二龙山上有三个头目,那可知道那上面有多少小喽啰,又有什么机关布置吗?这样冒然上去,再踩了陷井埋伏。” 林琳正在低头翻她的那个斜挎包,刚从里面拿出一包上了迷.药的银针,就听到武松这话,于是一手拿着那一大包银针,一手拍了拍武松肩膀,“唉,二郎呀,那些对你嫂子都是没用的。你明天就乖乖地跟在嫂子身后当力工就行了。” 周侗皱了下眉,看着林琳拍着武松肩膀的手,异常的碍眼,上前一步,直接将林琳的手从武松肩膀拉了下来。 武松看着自己的肩膀和林琳看着自己被甩下来的手不解,然后又齐齐转头看他,干啥子? 周侗被二人看得一怔,然后很快便将头转到了另一头,仿佛自己刚刚什么都没干,也或是想要让二人认为刚刚的事情没什么好问的。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琳与武松互视一眼,不在理会继续往下说。 叔嫂说完了话,林琳才转头看孙二娘,“你们有多少人?” 孙二娘看一眼张青,“除我们夫妻还有两个伙计。” “那成,一会儿你去问问,愿不愿意跟姐走。若是不愿意,你就绑了他们,等明天咱们出发时再放了他们,让他们自谋生路去。若是愿意跟咱们走,明天就都带着,以后好好地跟姐过日子,别再想着杀人吃肉这事了。” 孙二娘听林琳这话,便笑了,“娘子不需问,他二人自是要跟着咱们一块儿的。这二人本就是我们家的人,当年父亲要关了铺子才遣了二人回乡下,后来听说我独自一人又开了这包子铺,连忙收拾了过来帮我。这些年对我再没有一丝不妥处。” 林琳点头,有做保的就行。 那一山的土匪,林琳是真的没瞧在眼里,这个时代的人会内力的少,差不多都是外家功夫。 外家功夫再厉害,只要遇到一个内力充足的,那也是等着被玩的命。 一旁的两个衙役亲眼见证了一代女魔头的诞生,心中别提多恐惧了,若不是一直赶路小半天水米未沾牙,估计都有可能被吓得失禁,“武家嫂嫂,那,那我们,我们兄弟二人能不能离开了?” 二人虽然惧怕林琳的武力,可是却也不认为她真的能攻下二龙山,所以非常识时务地准备领了人头趁天色尚未全黑继续赶路。 林琳见二人如此神色,也知道二人这小半天没少受惊吓。从包里掏出两锭十两左右的银子,又示意孙二娘弄个人头给二人带走。 等二人拿着人头就要离开的时候,林琳突然想到了什么,将武松的头发往一旁拨动了两下,看到脸上的刺字后,就又借着包将手放在里面弄了个小刻章出来。 将小章丢给张青,让他在那人头脸上刻了字,这才让二人提头离去。 是夜,孙二娘在武松的要求下做了素菜,和在武松自己动手的情况下弄了只烧鸡吃了顿入伙饭后,孙二娘又收拾了家里的房间,留三人住在小店里。 因为房间有限,武松和周侗便睡在了一间房里。 临睡前,林琳拿着一瓶去疤的药来到了武松的房间,“那会儿吃饭到是忘记给你上药了。快将头发拢一拢,嫂子将这药给你涂了。” 随便坐在屋中的一张长凳上,林琳一边看着武松绑头发,一边劝道,“二郎呀,以后可甭披头散发的,那成什么样子,看得人无端的心烦。下次你再这般造型,嫂嫂就亲自帮你减个短点的发型,省得跟疯子似的邋遢。” “嫂嫂说的是,武松记下了。”看着准备给自己上药的自家嫂子,武松很想说于礼不合自己上,可是对于自家嫂子武松打心底犯怵,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收拾了自己将脸凑过去。 林琳打开瓶子,闻了闻药膏,“这药每天早中晚三次,不用一个月那刺字落下的伤疤便可消了。抹的时候要用手指肚轻轻地打转按揉,好让药效吸收......” 林琳一边说一边伸手指准备给武松示范一下力度,却不想一直坐在床榻上的周侗迅速起身来到她身边,一把将药膏按住,“我来,你走。” 这个女人就不能离那些个男人远一些吗? 周侗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他非常不痛快的气息,林琳见此也皱起了眉。 这人什么毛病? 还以为他对姐有意思,看来竟是更中意武松的样子。 难道野史说他曾经也将武松收在门下教导过几回的事情是真的? 梁山,**,宋总受...... 想到这里林琳一下子就腐了。 笑得满是祝福的林琳点头起身,然后留下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就离开了两人的房间。 周侗:“......”一看这女人笑,他就非常的暴躁。 武松看了一眼房门,又看了一眼周侗,想了想接过药瓶准备自己上药。 周侗嫌弃地看了一眼武松,将药瓶一递,转身回了床上自去休息不提。 武松:“......”他招谁惹谁了他。 半夜三更,林琳悄悄地起身。一个幻影移行便出了小店,之后按着之前打听到的方位,以及从孙二娘那里看到的一些记忆,直接骑着扫把去了二龙山。 有些活吧,就得私下里去干。 比如她白天说的那个护城河,还有水田什么的。 因为出发前就想着若是干的太晚,晚上就不回来了,所以她在房间里留了字条,若是天亮时有人去找她,那就可以顺着字条去直接去二龙山找她。 一咱急行,林琳不久便到了二龙山,看到二龙山,林琳有些失望。 二龙山怎么说呢,比自己想像中的有点小。而且真的是个易攻难守的地方。 没错,就是易攻难守。 林琳见此,倒有些后悔之前的计划了。 这改造起来工程忒么大了。 叹了口气,林琳认命地拿出之前找到的那包银针,就着夜色杀了上去。 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 因为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下半夜的时辰了,除了几个守夜和巡逻的人,其他人都在房间里睡觉。 林琳见了也觉得省事。 先将守夜的人和巡逻的人放倒,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查了一遍他们的记忆,罪不可恕的,直接一个掌风拍死弃在一旁不管了。 剩下的品质还算不错的,林琳将这些人都统统地装在了一个用魔法变出来的铁笼子里。 其他的人也是挨个房间一个一个收拾。 林琳有内力,又有轻功。做起事来,一点都不会出现一点动静。除了查看人的记忆耗费了些魔力外,林琳这一晚都很少动用到武力。 不过一个时辰,林琳就将二龙山上的小喽啰收拾出来了。 活下来的一共26人,都被关在二龙山正堂外的大铁笼子里。 至于那些死掉的,都被林琳留在了原地,这些个糙活,可不是她这种柔弱的女人干的。 这山上竟然连一个女眷都没有,这让林琳很好奇,自己是不是进了那个**的圣地。 难不成因为鲁智深是和尚出身,这些人就吃素了? 可是鲁智深是吃素的吗? 林琳耸肩有些想不明白。 不过林琳还是有个好习惯的。 她比较民主。 虽然一般都是她主,别人民。 因为鲁智深,杨志,曹正三人也算是这本书叫得上号的人物,所以林琳给了他们民主的权利,将所有人都收拾清理干净后只留这三人继续在他们本来的房间里睡觉。 待明天早上醒来,再问他们是想要留下还是离开。 至于寨子和寨主的问题,那就别想了。 喝了一瓶魔力补充剂,林琳任命地骑上飞天扫把,围着二龙山转了一圈。 除了树林子看起来密了些外,这山势既不陡峭,也不险峻,实在不是一个好土匪窝的选址。 飞快地转了一圈,林琳终于下定决心,算上缓山坡处,连山带山脚下一共圈了差不多五十亩地。 别看五十亩地不大,可是要想在这外围弄个护山河的大坑,那也不容易。 林琳收拾那些小喽啰只花了一个时辰不到,可是弄这一圈的大坑却整整花了两个时辰,一直到天际变红,她才在又喝了两瓶魔力补充剂以及数十个火.药弹下将大坑弄了出来。 又深又宽。 又在靠山寨这边的地方弄上一米半高的一圈围墙,回头再让人捉一些水蛇丢到那护山河里这地界的安全也就有了一点保障。 揉了揉眼睛,林琳打了个哈欠。又利用石头以及树植摆出了两个护山迷路的大阵法后,林琳才找了颗树回了空间补眠。 至于山寨上的那三个原寨主,林琳一点也不担心。 笼子的材质,他们没那个本事弄开。而三人想要下山,那也不容易,必竟这三人不是林琳小瞧他们,这世上还没有几人能够破得了黄外公搞出来的阵法。 至于想要上山的武松等人,林琳看了一下时辰,最快也得下午能赶到吧。 中午就到了。 大清早别人都起来了,唯有林琳的房间丝毫动静皆无。 碍于林琳的雌威,几人都不敢去叫她。 可是一直等到了辰时一刻,周侗刷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林琳的房门口,先是凝神细听了一下,然后眼睛一眯,一脚将房门踹开了。 房间里,除了桌子上留了一张字条,便什么都没有。 周侗走到桌旁拿起字条,瞬间便将房中的桌子拍碎了。 将字条交给跟着进来的武松,周侗便问张青夫妇哪里可买到马。 “往前五里有个村子,那里有户人家,倒是养了几匹好马。” 周侗不说话,率先走了出去。 而武松看了一眼字条后,也跟着出去了。 张青两口子接过字条,拿过来一看,瞬间斯巴达了。 你问为啥? 只见那字条上用着极为秀气的字体写了一句话。 ‘今夜月凉如水,无心睡眠,先去二龙山散步赏月了,早膳不回来吃了。’ 哎呦我去,这到底是哪里来的祖宗呀! 张青俩嫂子互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无奈。 谁关心你早膳在哪吃,他们关心的是你为啥散步赏月却散到了二龙山? “当家的,昨个儿有月亮吗?”孙二娘心中算了一下日子,有些不太确定地问张青。 张青叹了口气,“她说有就有吧。”月末月初的哪来的月亮,还月凉如水? 唉,上了贼船了。 俩口子叹了口气,也不说什么,直接叫上店里的两个伙计追着周侗而去。 想要尽快去赶到二龙山,就必须得有脚力,若是以人力过去,到了地方别说打架了,上山的力气都没了。 少时几人买了几匹马,一路狂奔,终于在午时赶到了二龙山的脚下。 张青俩口子看着那又宽又深的河沟,再一次确定没有走错路。 几人操着马走到了山寨的正门处,那里倒是有一架吊起来的木桥。 六人互相看了看,周侗一个飞刀便射了过去,可惜也不知是吊桥的绳锁太坚硬还是周侗的力度不够,飞刀扎在上面就落了下去。 众人见此,皆看向周侗,周侗的脸色变得更加的难看。 “寨子这般静,估计娘子还未到或是...。不如我们试着叫一叫吧。” 其实张青不是这里唯一想到林琳失手的人,他想着既然来了,总不能打道回去。而他看武松和周侗二人也不像是会丢下林琳不管的人,于是便提出试着叫一叫阵,然后跟二龙山里的人交涉一番。 周侗无话,武松担心不知说什么,孙二娘叹了口气,扬了一下下巴,示意张青上前去叫阵。 张青刚喊了两声,从空间里出来的林琳便听到了。 “你们来的可真早,我还以为要等到下午呢?用过午饭了吗?” 林琳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一边往置吊桥的地方走,一边对着那一边的几个人说道。 看到林琳这样,几人不由都松了一口气,可随既又都提了起来。 这一副闲庭漫步的样子,咋看起来那么诡异呢。 能不诡异吗? 这么认为的可不止他们几个。 鲁智深三人一早起来就发现了寨子中静悄悄的,三人不禁纳闷,何时山寨会这般静了,等到叫人打水,皆无人应声,三人才出了房间。这一出房间就吓了一跳,满院子的尸首...... 三人先后出了屋间,皆看到了这副场景,然后拿着武器往外走,发现寨中一大半的人都已经没了气息,一直走到平时聚会议室的正堂时,发现那里竟然有个硕大的铁笼子,里面正睡着二三十号人。 将人都叫了起来,发现这些人竟也都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被关在这里的。 三人试着将笼子打开,尝试了多种方法皆不成。 鲁智深三人又在整个寨子中找别人,发现除了正堂的那几十号人外,就只有他们三个。 想要下山去,又发现他们根本走不到山下一直在林子中转圈,最后无法只得又退回了正堂。 妈的,这是有人想要困死他们吗? 走不出去,又无计可施,鲁智深三人便只能坐在大堂和笼子里的人大眼对小眼。 当然这些林琳是不知道的,她也是睡到了快晌午才被饿醒的,吃了点东西一出空间就碰见了周侗几人。 放下吊桥,林琳就站在桥的这一头等着几人过来。 等几人过来后,林琳又将吊桥如何放下提上告诉了几人。然后才领着几人往山上去。 “我昨儿过来,就在这里布置了阵法,你们不跟着我走是进不来的。这个阵法你们也不用特别的记,因为他是根据时辰自动变化的,每个时辰的走法都不一样。 山上我差不多也收拾了一遍,回头二郎你们就要辛苦些将那些都处理了。总不好咱们以后长住的地方都是尸首,这天越来越热,容易招苍蝇和蚊虫......” 林琳这段话还没有说完,他们一行人就已经穿过了阵法。 这阵法吧,会了不难,难了不会。因为没有领略过阵法的神奇,几人看着还挺稀奇。等到一出了阵法,看着横七竖八的尸首,再听到林琳后面的话,几人都大吃一惊。 这满地的尸首不会都是她一个人宰的吧? 几人看到这里,就连周侗都心惊了一下。 想到这人昨天说的‘出其不意攻其无备’,难道就是这个攻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你们是什么人,来我二龙山到甚?鬼鬼祟祟地也不是什么好汉,一群小人罢了。”看到由外而近到五男二女,一行七人,鲁智深三人立马站了起来不声喝问。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话的鲁智深,然后非常不客气地说道,“我是小人我承认,我就喜欢偷袭怎么了。也不照照镜子,说的好像你就是什么英雄好汉似的,我倒是想要明堂正道的一路杀上来,可你们受得起?” 若真是那样,估计那笼子里的二三十号人也留不下来了。 杨志拦下马上就要暴起的鲁智深,上前一步问道,“阁下来我二龙山所谓何事?我这山上的兄弟可都是你们杀的,还有山下的林子也是你弄的鬼?”刚刚杨志就发现了,这女人说话的时候,其他人都不吱声,便明白这几人里这女人是个头,于是眼睛不泛地看着林琳问她。 林琳一行七人,自是以林琳为首,所以杨志说完话,几人也都看向林琳,林琳也不客气,直接说道,“人是我杀的,林子也是我摆的阵法,至于这二龙山?你是怎么得来的,我就想要效仿一下,也找个落脚的地方。只是没有想到这二龙山如此不堪一击,前辈,承让了。” “谁是你前辈,看刀!” 鲁智深本就气怒不已,听到林琳的话更是怒不可歇,直接大喝了一声,冲了下去。 60斤的水磨禅丈被鲁智深舞动起来,仿佛没有什么重量。 周侗见鲁智深冲过来,下意识上前一步挡在了林琳面前,却不想,林琳随手将他扒拉到一边,直接朝着鲁智深冲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狗尾巴草扔了1个地雷谢谢! 感谢财迷打酱油扔了1个地雷 谢谢! 第243章 第六章 鲁智深拎着兵.器大步朝着林琳冲过来, 林琳推开周侗也是大步迎了上去,待还有三五步远的时候, 林琳一个起跳,一脚踢偏鲁智深手上的兵刃。然后又是一脚大力踹出,直接将人踹到了正堂四角的一根大石头柱子上。 ‘砰’的一声,鲁智深后背砸在了石柱上,然后又跌到了地上, 渐起一圈的尘土。 “哎呀, 我的柱子呀。要这是弄断了,再影响了这房子可怎么办?”林琳一叫完,直接将腰上一直缠着的鞭子挥了出去, 将鲁智深甩到了一旁的墙上。 于是又是一声‘砰’, 鲁智深既刚刚砸在石柱上后又砸在了一旁的厚墙上...... “最讨厌你这种对着女人喊打喊杀的男人,要风度没风度, 要气度没气度,你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也好意思对着我们这样的娇弱女子动手?脸呢,脸呢?还什么行侠仗义才出的家, 我看你是知道自己娶不上媳妇这才跑和尚庙里躲羞的吧。 ......我看你虽然傻的人神共弃,好歹也算是汉子一条,怎么就这么不济事?那么大个块头竟然是虚胖,都让人不敢使劲揍,就怕你再受不住,上天有好生之德,我见你也是个人物。若是被伤了性命, 唉,我本不想多造杀孽,可惜天不随人愿......” 林琳重新将鞭子缠在腰上,然后手拿玉萧,对着鲁智深一顿埋汰。 所谓的人参公鸡,也不外如是。 也不知道是补的有点过还是刚刚那脚真的伤到了他,鲁智深还不等林琳将话说完就吐了一口血晕死过去了。 而看着鲁智深这样的众人,都是满头满脸的黑线。 这女人还好意思问人家脸呢? 能一脚将一壮硕大汉踹到石柱上,她也好意思说自己娇弱? 还有什么不想多造杀孽,这整个山寨上百号人,除了那二十多个活着的,剩下的都是自杀的不成? 张青孙二娘几人听了林琳的话,那是再一次的在心底感慨自己误上的贼船。武松则是转头将视线看向了他处,他嫂子讲道理的时候,他最好无视。 至于周侗,双眼不错地盯着林琳,好像林琳的脸上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吸引着他。 世人常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今天一役,林琳以她那无人可比的艹蛋性格彻底奠定了她二龙山总瓢把子的身份。 “二郎,这堂屋四面通风,除了凉爽,再无大用处,得拆了重建。还有这家俱摆设我最不喜暗色,原色便很好,你看那儿......”林琳见鲁智深晕过去了,也没当回事,而是反过来对着武松等人说起了她对这山寨的改建计划。 武松等人看着林琳如此,都不知道是不是要提醒她一下还有两个山寨头头正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呢,而且那边笼子里还关了二三十号人嘞。 可林琳才不管武松等人有些窘然的神色,一面说自己对这屋子的改造一面说着她的喜好。 既然都是抢来的,那她抢来的就是她的。 她的战利品,自然要按她的喜欢摆弄。不重要的人和事自然要靠后。 周侗打断了林琳,直言说道,“原木的家俱需要同样的木料才好配色。”没想到她和自己一样都喜欢原木色的家俱。 周侗也是目中无人的主,今天早上在知道面前的女人竟然独自闯了二龙山,心中又急又气,等到了这二龙山看到这女人还是一副作天作地的模样,心中那股焦急倒也放了下来。 虽还是生气她一人冒险,可...也随着她刚刚那一腿那一鞭子都化成了虚影。 这女人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强悍,还要...胡搅蛮缠以及招人。 “没事,回头抢个木匠上山,坏了就换新的,木头这山上倒是不缺。嗯,木头不缺,不过还得多打两口井才是,二龙山地势低,但是有的地方还是需要打井的。 我昨天在后山的西边划了五亩水田,等到开始种的时候,再让人抓些鱼放在水田里,听说这般养出来的鱼味道极是肥美...... 对了,我喜欢吃果子,回头看看山上山下的树,有多少是果子树,若是没有必须得移植一些过来。居家过日子没有水果,人都得干巴死。” “嫂子,我平时也不吃果子。”他不吃果子也没干巴死呀。 林琳白了武松一眼,“瞧你那脸都跟土豆皮似的了,还好意思说不干巴?” “...嫂子,啥是土豆。” “你这样的长相就叫土豆。”听到武松这么问,林琳一边回嘴损他,一边心忖,难道这个时候还没有土豆吗? 武松摸摸头,哦了一声,继续听他嫂子的家园规划。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咱们除了种地种果子养鱼外,还得养些家禽。吃肉吃蛋吃奶都方便,对了,二娘,这里常年刮什么风?” 孙二娘猛地听到林琳点名,愣了一下,然后想了想说道,“西南风。” 林琳点头,小手一挥继续说道,“那就在下风口养些家禽牲口。”若是不巧养在了上风口,那就不用呆人了。 “娘子,这个交给俺吧。”听到林琳这么说,跟着孙二娘一起来的一个伙计跳了出来。 “那成,小伙子好好干,看好你哦!” “嘿嘿!” ...... “嫂子,你不是说咱们占山为王,以后安分的种田过日子,那为啥还要抢人上山?”在林琳一番规划后,整个山的大致规划也在众人的脑海里了。不过最后武松想到了一个最初就想问的问题,这才小声地张嘴问林琳。 林琳听这话,非常诧异,“这不是生活所需没办法嘛。再说了,我只抢人又不杀人越货,难道这还有错?” 武松:“......”,嫂子说的好有道理,他竟然无法反驳。 可是,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哪里都不对,好不好。 周侗看着武松那个傻样嫌弃得不能不能的,兄弟都傻成这样了,那他哥哥也不会聪明到哪去,这女人为啥还要嫁给傻子他哥? 众人都没有见过武大郎,所以在众人的心里,武大郎的形象非常的伟岸。能让面前的女人许嫁,又让她在他死后还继续照顾武松的男人,一定非常的了不起。 若没有十成十的本事,那这男人就是个...傻大胆。 这样的女阎罗也敢娶回家,岂是常人乎。 这样性子阴情不定的女人,谁知道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半夜给自家男人来两刀呢。 虽然这么想着,可周侗的心情还是非常不好,说不上来为什么不好。 只要听到武松叫面前的女人嫂子,他就火大。只要听到这女人一口一个二郎,他就心烦地很暴躁。 有一种嚣张叫无视,有一种轻视叫漠视。林琳此时此刻便充分地让人明白了这个词的意义。 而林琳身边的人也在努力地跟随她的...脚步。 林琳一直在那里边说边比划,哪里要种水田,哪里要起猪圈,哪里要盖个仓库,哪里......,跟着林琳来的这些人,从开始时还时不时地看着杨志曹正和笼子里的人,到后来随着林琳越说越多,这些人也渐渐地将旁边的‘背景’给遗忘了。 不过他们忘记了,可被他们忘记的人却没办法一直不吭声。 妈蛋,都饿了小一天了。要杀要剐能不能给个痛快。这不上不下的,算怎么回事? 你就是再着急入住,也得先将他们打发了吧? 杨志和曹正深深的忧郁了。 面对林琳,两人很忌惮。一脚将鲁智深踹趴下,又一鞭子将人抽墙上,杨志和曹正如何不忌惮。 而这还是一行人中看起来最弱之人的战斗力。 “老子曹正,人称操刀鬼。女侠姓甚名谁,报上名来?” 林琳此时正好说的有点渴,四处看了看并没有什么解渴的东西,只好从自己的背包里找了个水袋,拿出来正准备喝的时候,就听到曹正这么说。 上下打量了曹正一番,林琳才拿着水袋对着壶口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周侗见了,眼睛更加的深沉,就连喉结都不自觉的上下动了动。 少时,待林琳解了渴。林琳看着所有人都看着她手中的水袋,笑的很自然地说道,“不好意思呀,我不习惯别人用我的东西。”说落又顺手将水袋放回了包里。 “那个曹正,我发现这山上连个女人都没有。你媳妇呢?” 曹正没有想到林琳会问她这个,很明显地怔了怔。 曹正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人做了上门女婿,然后娶了媳妇和媳妇一起经营一家小酒馆。也是在那个小酒馆曹正认识的杨志,和杨志一起上的二龙山。而他媳妇? 做上门女婿是他一生都不想被人提起的事情,那女人和孩子自然都留在了那里。 林琳见曹正不言,心中也想到了答案。当然若不是想到了答案,她也不会问他了。“听说你师傅是林冲?” “...是。” “你师傅今年贵庚几何?你师母你可曾见过?” “...不知具体年岁,也不曾见过师母。” 曹正心思不停的转悠,看着林琳又多了一丝忌惮,这女人先是问他媳妇,现在又问他师傅。 她到底对自己有多了解? 曹正一时间竟然有些踌躇。 林琳问林冲年纪也只是顺口问的,她更关心的其实是林冲媳妇,听说非常漂亮。曾经她看过一部电影,就是关于林冲的。那电影里林冲的妻子可是那个时代的纯天然大美人扮演的呢。 想到这里,林琳也不看曹正了,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周侗。 她回眸看周侗,周佩也一直在看着她,听到她问曹正从师何人时,周侗便想起来她仍是知道她与林冲的师徒关系的。 她既想知道林冲年纪,为何不问自己?可当见她回眸看自己时,周侗发现他竟然从她的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她想要问却没有问出来的话。 “三十有四,娶妻张氏,样貌...不知。”这个时候周侗才发现,在他的脑子里,竟然根本不会在意很多人长的如何。 仿佛在他的记忆里,那些人都是黑白没有任何色彩的画像,唯有眼前的女人却是色彩鲜明的画卷。 好像遇到她之前,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人是美的,或者说什么是美。遇到她之后,他...便知道了。 “此间事了,我要去趟京城,你去不去?”她必须去看看那个林家娘子美成啥样,然后再去看看李师师是不是也是那么美。 若李师师真的很美,就拐回来给武松当媳妇。总比给没名没份地给皇帝当外室强吧。 “去。”这般性格的人,他可不放心她一个人到处乱窜。 “在下青面兽杨志,请娘子赐教。” 曹正鼓足一回勇气没两句话就被林琳的无厘头打散了,杨志看看天色,又看看自说自话的林琳,咬了咬牙,拿起兵器上前叫阵。 “我若是不赐教呢?” 杨志被林琳这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那娘子待要如何?” 林琳看着杨志,又看看曹正,歪着头皱着眉,“本来我想让曹正回家继续开酒馆去。可现在我又觉得,这种一有机会就抛妻弃子的男人,让他回家就太便宜他了。至于你嘛,长的这么独树一帜,别具一格,倒是起了点同情之心。 这二龙山从此就要改成渡假村了。就是那种种田养鸡鸭的田园山庄。你可以选择是留下来务农,还是离开去别的山寨继续当土匪,而这个曹正~” 林琳看向周侗,心中计算着这人的面子到底值不值钱。 “你大可随意。”周侗为人冷淡到了极致,对林冲都不见得有几分师徒之情,更何况曹正这个徒孙了。 林琳听周侗这么说,当即笑眯了眼,这人还真上道。 “我的地盘绝不允许这样的男人存在,要么站着离开,要么躺着留下。” 曹正一听林琳这话,握着兵器的手便是一紧,他,真想杀了面前的女人。 曹正的杀气,林琳感觉到了,眼睛一眯,林琳从空间中带出一滴水,然后用内力打进了曹正的身体。 别人敬你是英雄好汉,有谋有略的水浒英雄,可她林琳却最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那滴水由内力迅急而入,其人都无所觉,便是曹正自己也不过是浑身抖了一下,便无所感了。 一滴水打进体力,这可不是输液时血管里进气泡那么简单。当年她可是找了机会用心练过生死符这种东西呢。 林琳其实也明白曹正这样的才算是正常的,水浒的世界,男人们抛家舍业出来闹革.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她的心理就是接受不了。 处理了曹正,林琳又将视线转向了杨志。 杨志怎么说也是出身杨门,如何甘愿一生务农,还是被个女人统领,想罢便也要下山去。 于是曹正和杨志二人一左一右扶着昏迷的鲁智深便要离开,可刚走出去没两步,就想到了他们跟本就走不出去这山寨。 “稍等一会我送你们出去,正好也在护山河外再布置个阵法。”说完转头,又对着孙二娘等人说道,“这二三十号的人,你们看看可有觉得可用的,若是有便留下,若是没有便杀,呃,让他们也一起下山去。” 林琳走到铁笼子附近,用手握住两面铁栏杆,深吸一口气,一扭肩膀,就将之前鲁智深三人无论怎么弄都弄不开的铁笼子给生生拽成了两半。 嘶~~~我嘞个去! 众人看到林琳的动作瞬间都倒吸了一口气。 霸气侧漏,我的姐。 笼子里的人,都是林琳事先筛过一遍的。所以林琳往大堂最中央的椅子上一坐,当了甩手掌柜。 大堂共有三把交椅,周侗也坐了下来。本来武松也想坐下来的,不过被林琳一瞪,又老老实实地跟孙二娘一起问话去了。 林琳翘着个腿,一手放在椅子把上支着下巴,周侗就坐在她身边,看着她一举一动,挑眉时的俏皮,抿唇时的谋动...... 越看越是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他形容不出来面前的女人到底有多好看,那长长的睫毛,每动一下,就像是刷在了他的心里,有些痒,又有些期待。 少时,林琳留下的二十六人都愿意留下来。林琳见了,将手上的瓜子丢到了周侗手里,然后起身往外走。 一边走一边对孙二娘说道,“二娘,安排人打扫山寨,那些尸首就直接火化了。骨灰装在一起葬在山寨西北角。然后收拾几个房间出来,再准备些晚饭。昨天没睡,我今天要早点休息。” 周侗见林琳要送杨志三人出去,抬脚也要跟上。林琳回头伸出一只手指对他摇了摇头。 这丫的不跟着,一圈的阵法一会儿就完事,若是他跟着,她啥也干不了。 周侗见此,只得皱眉看着林琳远去。 林琳在前面带路,杨志和曹正扶着仍在昏迷的鲁智深跟在后面,之前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山寨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走了出来。 二人看着面前的吊桥,又看了一眼那又宽又深的护山河,非常纳闷这一行人是怎么做到元声无息的。 林琳一直看着三人走远,这才开始在护山河的另一头布置阵法。仍然是石头和树林的两重阵法。 不会走的,便是累死也走不进来。 当然也不会困在里面。因为无论怎么走,他都会回到进来的那个地方。 林琳布置了一圈阵法后,便回了山寨,而杨志和曹正一边走一边合计着何去何从。 附近还有两个土匪窝,一为桃花山,一为白虎山。 他们自从占了这二龙山便与两个山寨互为依靠,他们可以去这两个山寨借兵再抢回山寨。可是,两人相视一眼,就他们三个人,人家凭什么借兵给他们。 “去梁山吧。”曹正多智善谋,在前后思量了一番后,终于做了个目前看来对他们三人最好的决定。 “去梁山倒也罢了,只是那梁山之主王伦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恐难以容忍咱们。”杨志犹豫了一下方将自己的顾忌道了出来。 “那就效仿邓龙。”邓龙是怎么丢的二龙山,他们也可以让王伦也这般。 “唉!走。”杨志提了提鲁智深,对着曹正沉声一喝。 ...... 林琳空间里有粮也有银,在一间屋子里放下了这些人未来数月的吃食用度后,林琳又留了种子给这些人耕种。至于家禽一类,林琳也带着这些人出去采买了回来。 相信就算是林琳一年半载不回来,这些人也能自给自足。 至于出山寨的破阵之法,林琳并没有告诉任何人。 一个个都是事故体质,出去干嘛,老实呆着吧。 在夺了二龙山的一个月后,林琳与周侗一人骑着一匹马向京城而去。 林冲,林家娘子,李师师,还有...高俅,林琳都想要见识一番。 对了,听说浪子燕青长得极为俊美,与那卢俊义还有着不可不说的二三事...... 林琳想到了曹正和杨志会提前去梁山,也想到了史文恭提前拜拜了,晁盖可能不会死,更想到了那个宋江可能因为种种蝴蝶而成不了那水泊梁山的头号大哥大,可是林琳只想说,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拥有了这么一个身份后,就已经注定了水浒不会一如原著。 谁不服,来战就是。她专治各种不服。 “你...为什么要对着一只烧鸡露出那种笑?” 这夜林琳与周侗错过了宿头,借住在郊外的一座破庙里,两人吃着野味时,周侗发现林琳对着一只烧鸡露出了一抹杀气腾腾的笑。 林琳不解,抬头问他,“什么笑?” 周侗略想如实如她。 林琳:“...难道你想要让我对着一只盘中鸡笑得温柔缱绻,含情脉脉?” 周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一个地雷,谢谢。 第244章 第七章 这鸡是林琳打的, 这煨鸡的调味料也是林琳提供的,不过这鸡却是在林琳的指挥下由周侗收拾烤制的。 林琳不但让他在小河中将鸡清洗至无一丝血水, 还用他们行路的水袋里的水将鸡又清洗了一遍,这才让周侗以按摩的方式给山鸡抹调料。 在周侗看来很简单的事情,却被林琳弄的很复杂。他以前都是怎么省事怎么来,可是现在却会不知不觉的听她的吩咐安排,面上虽没表情, 心里却极愿意她跟自己这般不客气。 当终于将山鸡吃到嘴里时, 周侗莫明的有种感动。 忒不容易了些。 周侗觉得不容易,林琳也是这么觉得。身边若是没有这个人,她用魔杖挥一挥省事着呢。 吃鸡时的一段小谈话并没有继续, 各自吃饱又分别洗漱后, 林琳从马上拿下了两块毯子。 一块铺在火堆旁,一块放在另一块毯子上面, 准备一会睡时盖。 他们从二龙山上下来的时候,一人骑了一匹马,马上还放了一些生活用品, 这些东西都是应林琳要求放的。 不然行走江湖,谁也不会想要带着小汤锅,毯子,以及...... 这些东西都绑在马身上,虽繁琐了些,一路行来确实方便了很多。 就好比此时,林琳有两块毯子过夜, 周侗自然也有两块。 林琳和周侗二人出行,其实很少住店。 一来想要住店就要进城。进城不是问题,可是这个时代是有宵禁的,城门开关都有规矩。在时间上总会受到约束,林琳出行从来不会将就这些。 二来,她们东西带的全,她也不差什么,住不住店都无所谓。反正现在这天气,倒也不冷。 周侗就坐在火堆一侧,看着林琳非常自然的散开头发,从她那犹如百宝袋的小包里又拿出梳子等物,周侗就移不开视线。 对面的女人长的很美,放下头发时,在火光和这夜色的映衬下,倒是多了一丝妩媚与柔和。 白日里的咄咄逼人,杀气四溢,仿佛已经随着夜色渐渐地散去。 将头发梳了一百多下后,林琳梳子收起来,又将东西整理好,这才有闲心逗周侗,“我知道我很美,可是你以一种饿狼看到肉骨头的眼神看我,怪让人难为情的。我长的美,功夫也好,不说十全十美,也差个八.九不离十了,你若是喜欢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若是你不喜欢我,我倒是要怀疑你脸上那对招子是不是白涨了。嗯~我允许你继续看着我啦。” 她又不是三岁小孩,穿越那么多世,再装不知道,那就是甲.醇了。不过面前的人性子那么冷淡,逗一逗倒是无妨。 周侗:“......”真不含蓄。 看到周侗囧到的样子,林琳不厚道地笑了。 清脆的笑声在这山间回荡,周侗也轻轻地勾起了嘴角。 是夜,两人分别守着火堆拥被而眠,半夜时,林琳突然坐了起来,从手边捡了一块小石头打在了周侗身上。 周侗被打的一惊,眼神如刀一般也跳了起来。 “有人踩了我的警戒线。”林琳入睡之前曾在这附近画了魔法警戒线,刚刚警戒线被人动了一下,林琳这个施魔法的人,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周侗一听这话,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两块毯子,将两块毯子都拎到林琳身侧,然后活动了一下腿脚道,“知道多少人吗?”倒是对于林琳所说的警戒线并未多问。 林琳看着周侗点头,先是说了句六个人,然后眼中满是赞赏地对他道,“都说灯下看美人,不美也美。这月夜篝火下的男人,不帅也帅。我发现你比白天更受看了。” 周侗难得勾了一下嘴角,“彼此彼此。” 林琳此时仍是坐在地上,扬头看周侗的样子,这又让周侗眯起了眼睛。 这女人把头仰成这样,难道是想要让自己亲她? 不过, “瞧我们兄弟看到了什么?好一对野鸳鸯。”就在周侗想要俯身时,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暧昧情愫。 “...你为什么不设阵法?”周侗抿嘴,有些不满地看着林琳。 林琳斜了周侗一眼,恼羞成怒的男人真不可爱。 “那太麻烦了。与其麻烦地去布一个不一定会用上的阵法,我更喜欢亲手撕裂来人。前儿我看书,说是唐朝的某位名将,都是拉着敌人的两条腿,然后,”林琳顿了顿,用手比划了一个左右拉的动作,“那么一拉,人就撕扯成了两半, 看书的时候,我就想要试一试了。就是害怕弄脏衣服,不过人生嘛,总要把想过的事情都尝试一遍,不然过了那个时机,以后就只剩下后悔了。” 好吧,她也对于这几个突然出现打扰气氛的混蛋生气了。 周侗并未对林琳血腥的说法表示什么意见,他非常认可她说的话,尤其是后半句。 她说的没错,他现在就想要尝一尝那张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嘴到底是什么滋味。 周侗抬起手,轻轻地摸上林琳的脸颊,然后旁若无人地俯下了头。 浅尝即止便分开,周侗看林琳的眼神更加的深邃和火热。 二人旁无若人的样子,彻底地激怒了这六名半夜来访的贼人。 六人相视一眼,便一齐向周林二人冲了过去。 先拿下这个男人,然后再替这个男人好好的疼爱那个女人...... 当然就算是林琳刚刚说的话过于血腥,但是人的相貌是极具欺骗性的,众人也只以为她在虚张声势。 六人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周侗的身上,而周侗自然也没有退缩。 雄性动物在求偶的时候都会向伴侣展示自己的力量,周侗便想要这么做。 他善弓箭,更善拳脚,不过却使的一法好枪法,以及耍得一手双剑。于是此时拿起双剑,便向六人招呼。 林琳拥毯而坐,一边看着周侗上下翻飞地打斗,一边不自觉地摸了摸刚刚被亲的嘴唇。 长的不错,性子也不讨厌,要不就是他吧。 周侗一味打斗,倒没有注意身后,六人也没把林琳当回事,全都围着周侗你来我往的,等到空气中传来了阵阵米香,七人都有些晃神。 周侗闻到了香味,嘴角一勾手下的速度更加的迅猛,嗯,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身手,那么这些人就可以消失了。 木有错,周侗在林琳面前耍了个心眼。 林琳何等眼力,又是何等阅历,看出来周侗对付这六个不入流的小毛贼极是轻松,倒也不再关注她。 睡到半夜被弄醒,若是不吃点东西,林琳是睡不着的,晚饭倒还剩下了一些鸡肉,再将带出来的肉干找出来,收拾了一下便混在米里熬了锅肉粥。 少时六人皆被周侗斩杀,周侗一甩剑身,将双剑插回了剑鞘里。 想到某个女人的一些小‘毛病’,周侗走到一旁的小河边洗了手,然后又换了身衣服才坐回来。 因为两人的毯子都放在林琳那边,所以周侗‘很自然’地坐了过去。 林琳百无禁忌,也没在意。用带出来的碗盛了两碗粥,一人一碗地喝了起来。 饭毕,林琳示意周侗洗碗刷锅,周侗也听话。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发现林琳已经重新窝回了毯子里。 看了一眼林琳,又看了一眼她堆在一旁,属于自己的毯子,周侗略一寻思,便将自己的毯子铺在了林琳身边,然后躺在林琳身旁,闻着她的发香进入了梦香。 至于那六个贼人的尸身,两人谁也没想着去搬动和收拾。 反正夜晚的林子,啥也看不见,又不耽误睡觉。 这一幕也幸好没有人看见,不然保不准得吓出个好歹来。 一边一男一女两个活人在睡觉。另一边的不远处,六个横七竖八的死人在长眠,那场面相当的诡异。 因为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林琳便是这么想的。 早饭也没吃,两人醒来简单地收拾了一番后,便策马离开了此地。 至于尸体,昨夜他们都有听到野兽的叫声,那就留给野兽收拾善后吧。 林琳确定了要‘改嫁’的对象,周侗也确定了要娶的女人,于是一路上两人倒是越发的亲密。 虽然林琳因为卫生和住宿环境一直不肯直接进入主题,不过搂抱亲吻却是平常。 男人都是得寸进尺的生物,因为不急着赶路,周侗总是冷着一张脸将林琳抱到他的马上,就连夜里住宿,周侗也比林琳更喜欢错过宿头。 因为只有那样,他才会有一种同床共枕的感觉。 好吧,虽然两人都只是睡在两块不同的毯子上。 一路行来,林琳每天都会感受到周侗的气息。 然后倒也渐渐地习惯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个男人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 ...... 这一日是十五,两人终于到了京城。 他们要从东城门入城,入城前便将两匹马寄存在了城外的寄马处。 漫步入城,林琳东看看西看看,发现这个时候就算是有庙会,人们的生活也不如她曾经来过的宋朝安稳富足。 周侗一手握剑,一手虚虚放在林琳身旁帮她拦一拦人群。林琳走在周侗一侧手中握着玉萧,来回转着玉萧把玩。 庙会上的吃食物品并不算太精巧,林琳也没有购物的念头,一路走来,看到前面竟有人群飞快地向这边移动,心下好奇,遂张口询问,让林琳觉得来的早不如来的巧的是著名的高衙门正在前面那条街调戏良家妇女。 林琳一听这话,双眼就亮了起来。立即拉着周侗向那个方向跑去。 周侗看着被林琳牵着的手,心里有些淡淡的甜蜜。 虽不是第一次被她主动接近,可是心中还是觉得很喜悦。 他想,他应该早点娶她进门的。 只是...想到她的性子,他又有些踌躇。 她允他靠近,又许他亲近,应该是会嫁他的吧? 不嫁也无妨,反正他是认准了她。 林琳顺着众人所指的方向赶过去时,正好看见高家的下人正在那里围布幔,林琳一鞭子将布幔抽出个口子,也正好看见了被围在里面的年轻漂亮的妇人。 这么漂亮,也许真的是林冲之妻。 那妇人正是林冲之妻林张氏,此时她也抬头在看林琳,眼中有着明显的焦急。 这姑娘长的可比她俊多了,怎么还上赶着跑到这里来了。 高衙内开始不满有人捣乱,正要发火,可抬头看到了林琳,倒是降了一股火,又升起了一股火,此时他的眼中闪过的惊艳以及淫邪贪婪之色都快实质化了。 那小娘子比这个更美嘞。 “这位...想必就是传说中的高衙内了吧?”林琳看着被围在里面的一男一女,巧笑嫣然地对那个长得极度穷困男人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像是带着勾子一般地对着高衙内放着电。 这让高衙内更加的兴起,也让跟着林琳的周侗彻底黑了脸。 这个女人从来都没有对他这么笑过。 林琳觉得英雄救美,必须是未婚少女以及美少年。像她这种的外美柔弱内心汉子的去救美感觉太怪了。 说实话,林琳不知道要对面前的这起事件说什么好了。 如果那女人真的是林冲之妻,林琳倒有些瞧不上她。 她男人是教头,传闻她爹也是个教头,为什么就不能像孙二娘似的学上两手功夫自保呢。 没有自保的能力,顶着一张惹事的脸就敢在这样龙潭虎穴一般的京城到处晃,也是个找死的。 不是林琳瞧不起弱者,而是弱者就要有弱者的自知。 女人首先要学会的便是规矩风险。 高衙内听到林琳的问话咽了咽口水,笑得极贱,“诶诶,正是,正是,不知这位娘子是哪家的?可有婚配呀?” 林琳歪头浅笑,眼睛轻轻地扫着高衙内,“奴家尚未婚配,身边这位便是奴家的未婚夫婿,今日刚到京城,便满耳衙内。心中对衙内的敬仰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述。待找到了下处,还望衙内赏光一唔。” 林琳想要撩人,尤其是撩个色中饿鬼,那便没有人能够逃出她的手掌心。这高衙内看到林琳这番作态,又见林琳说到没有居所,高兴地直搓双手,“哎呦,娘子既然这般说,便请到高府小住几日如何呢?” 高衙内看着林琳娇滴滴的样子,又是娇滴滴的拿腔作调,说话时也是轻声细语,别提多温柔了。 林琳心下暗哼,面上却不显,“衙内盛情难却,本不应辞,可衙内好像还有要事在身...” 林琳看着高衙内一边说还一边看着林张氏,眼中还带着几许清愁。 只这么一下,便让高衙内忘记了刚刚准备动手的猎物,直接伸手一推,差点没将林张氏推趴下,上前几步笑得极贱地对林琳说道,“哪里有什么事儿,娘子,咱们回府可好?” 高衙内仿佛没有看见周侗黑成墨的脸一般围着林琳献殷勤。 林琳娇羞一笑,似是不胜荣宠,娇娇弱弱地跟着高衙内走了。 而周侗成是黑着个脸跟在后面。 虽然刚刚这女人给他正名了,可是他却不喜欢在这种情况下被正名。 心情非常不好的周侗在看到林冲的时候,眼神冷冰冰的,直接制止了林冲即将到达嘴边的话。 林冲被周侗制止,只能看着周侗林琳跟着高衙内走了。回身问自家媳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张氏受了惊吓,但还是吐字清晰地将刚刚发生的事情一字一句地给林冲说了。 林冲皱眉,有些不解自家师娘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冲不会知道他师傅压根就没有认出他媳妇来,所以此时林冲认亲认的痛快。 至于林琳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很简单。 她今天准备日行一善,让某位衙内做个牡丹花下风流鬼。 对于高俅父子,不管史书上如何,她却只认这水浒中的。 来了趟京城自然是要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着高家父子进行‘教化’一番了。 于是到了高府,在高衙内安排酒席时,拿出两瓶解毒药剂,给自己和周侗一人一瓶先喝了。然后才赴了高衙内准备的鸿门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林琳吃饱喝足,放下筷子,“你吃饱了吗?” 周侗点头,“嗯。” “娘子这味口到是很好。” 高衙内见林琳问周侗不问自己,于是自己笑着凑了过去。 林琳理都没理他,又继续对周侗道,“我听说这个时代便是御膳房做的饭菜都没有高家厨子做的好。今天这一顿,倒是可见传闻不假。若是方便真想将人抢回山寨去,可惜只咱们一时半会儿的还回不去。” “...你还想去哪?” “随便逛逛呗,就当婚前蜜月旅行了。” “...嗯。”这几个字倒是很好理解。只是,“婚期?” “那得旅行结束后才能定。乃不知道想要知道一个男人靠不靠得住,得先跟他一起去旅行的吗?” 还真的不知道。 “啪”的一声,被无视半天的高衙内突然将酒杯重重地放在了桌上,眼中有着被人无视的怒火。 林琳谈兴正起就被这货打断,心情非常不好地一眼扫过去,随即一甩袖,直接将高衙内用掌风甩出了几米远。 “作的紧,死的快。姑娘没顾得上你,你到是心急的去投胎了。”站起身,林琳还是以身上的包做掩护,偷渡出一块渔网,一边抖着渔网,一边向高衙内走去。 “你一定不知道,姑娘最开始的时候想将你丢到南风馆让人好好地疼爱你几天,免费的。”林琳说完这句话,刚刚还想要大叫来人的高衙内就是一噎,眼中闪过一抹恐惧。 “不过姑娘我又想了想,做人得厚道。你长的这么穷困贫瘠,一看就让人反胃的样子,南风馆里的客人估计也下不了口,于是便准备换个干脆一点的办法。你看这渔网怎么样,结实吧?这就当是姑娘送你的见面礼,谢谢你今晚的款待。 男欢女爱本是人类物种繁衍的必要活动,可是那也得讲究个你情我愿。被你这猪头咬一口,别说那些个普通女人寻死觅活了,姑娘我都得被你恶心死。动不动就让人在街上拉布幔,然后在大街上学畜生的行径,哼哼,既然你喜欢,姑娘保证明天就成全你这爱好。”今夜料理完了这东西,回头就将它挂到城门上让京城的百姓好好参观去。 作为女人,林琳最讨厌对女人用强的男人了。 高衙内若是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林琳想要对他做什么,那他也可以蠢死了,蠢成那样,高俅也不会收他当义子了。他趴在地上,一边向后趴,一边开始大声地叫着人。可是无论他叫得有多大声,关上的门始终没有打开。 他此时是真的后悔,为啥刚刚要听这女人的话,将下人都打发走呢。 最重要的是他在酒席上来前让人下的药,到了现在也没有起到作用。这女人和那男人看起来竟是一点事都没有,难道他的府里有人是他们的内应? 林琳看着高衙内一边眼珠子乱转,一边扯着杀猪似的嗓子在那里乱叫,一下子就抖开了手里的‘工具’笑得很是张扬,“你叫呀,叫呀,你就是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乖乖的听话,也少受点罪。”她不但在这屋里施了静音咒还在门外施了忽略咒。 这句话,真忒特妈的耳熟了。 觉得耳熟的高衙内此时再看林琳,哪里还是什么美娇娘,整个就是一母夜叉了。 而周侗看到林琳这个样子则是有些犹豫不决。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一个地雷,谢谢支持。 . 林琳:我允许你喜欢我。 周侗:要我说谢谢吗? 林琳:甭客气,我就是辣么体贴善良。 周侗:...... 如果她没有用刀一片一片地凌迟某衙内,这话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可信度。 第245章 第八章 这个时代的男人, 尤其是水浒中的男人,正经说来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说是仗义英雄,可最终也不过是一群直接或间接触犯了律法的在逃犯。本文由  首发 朝.廷的人说梁山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也没有说错。 有勇无谋者众,有谋无德者也有。 就说林冲吧。 原著中说,身为太尉的高俅为了设计陷害林冲, 事先将自己的宝刀卖给林冲, 过个几天再已想要看看神兵利器为由让林冲将刀带到太尉府。 期间带路的人东拐西绕,欺负林冲入贵人府邸不敢抬头四处张望,穿堂入巷将他带入太尉府旁的白虎堂。 白虎堂乃大宋的军机重地, 林冲虽是八十万禁军教头, 可仍属于低级军官。不但没资格进入,便是进入也是不许带刀进入。等林冲仰头看到‘白虎节堂’四个大字时, 方惊觉已晚,大势已去...... 林琳看书的时候就想不明白高俅为何陷害林冲?林冲虽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却是个连白虎堂都没资格进的位次, 陷害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若这林冲是统领八十万禁军的直属头子那还可以理解。可这林冲不过是那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罢了,这么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林琳虽然没有众观全书,可也知道高俅绝对不傻,不可能为了他的义子就去大动干戈陷害一个教头。 当然了陷害林冲也不是什么大动干戈的事情,可是有必要吗? 白日里林琳之所以将高衙内的所有视线和精力都放到自己身上,就是为了看一看没有和高衙内起冲突的林冲会不会还被高俅惦记上。 ...... 林琳还在为自己的疑惑做着小动作,而周侗则是出现了极度的纠结。 他知道她要干什么, 他不想让她看到别个男人的身体。可是他知道若是他拦下了她,估计,这性子不好,又没什么耐心的女人一定让他没资格再管。 想到她布置的那些阵法,周侗便觉得她想要躲开他,太过容易了些。 纠结了这件事后,周侗又开始纠结林琳的一些‘小毛病’,他担心她这样的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哪一天真的踢到铁板。 周侗看着已经将高衙内扒得只剩一条底裤的林琳,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了刀。准备听从她的要求,做个合格的配菜师。 虽然周侗很不明白,为什么将一个专门片肉的人叫做配菜师,不过还是认命的勒紧了缚在高衙内身上的渔网,一片一片认真的割了起来。 这女人说了,不割下一千片,今天晚上就不许自己抱她。 不过...这把匕.首倒是真不错。 “注意安全。”周侗看着林琳抬脚出去,只能压下担心叮嘱道。 林琳回眸一笑,满是不在乎,“放心吧,除了慢慢老死,我不接受任何其他的死法。”林琳说完便走了出去。 没有能力的时候,她用各种死法诠释了死亡的多样化。现在她都快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了,若是真的还会因为各种意味而死,她也不用再混了。 太尉府虽守卫森严,但此时已是深夜,守卫之人也是心有懈怠。 林琳按着之前从高衙内那里得到的消息,一路运转轻功去了高俅的房间。 一到门口,林琳就乐了。 果然不愧是父子吗? 那边高衙内设了鸿门宴,这边高太尉还在玩双.飞,如出一辙的爱好,志同道合的理想,怪不得是能成为父子呢。 林琳站在门外,不耐烦看高俅的表演,推门而入。缓步走了进去。及至床边,三人也没有发现林琳,林琳轻哼一声,一个掌风便将三人弄晕了。 读取高俅的记忆后,林琳才知道这人干了不少的坏事,以及还在谋化更多的坏事。她虽没有什么大情操,可是对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待见。举手之间的好事,林琳倒也会干一些。直接将高俅弄成了半身不遂后,林琳才离开。 她这么善良的人,如何看得了别人去死呢。好好的活着,才是对人最大的惩罚。 按着信息飞速的在高家移动,林琳将高家都搬空后,才回到之前与周侗呆过的房间。 “多少刀了?” “241。”周侗割的很小心,就怕哪一下将人割死了。 不到一千刀就割死了,他怎么向这姑娘交待。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养成了抱着她入睡的习惯。 林琳点点头,“那就这样吧,我们带着他去城门口。”说完找出一个大大的塑料袋将高衙内整个装了进去。 此时的高衙内早就因为流血过多晕了过去,被林琳装包的时候,动都没动一下。 林琳将高衙内装在塑料袋里让周侗扛着,自己则是拽下一块帘布,沾了沾地上的血迹,在城门上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赐高XX二百四十一刀,即刻领旨,不必谢恩。’ 看着高衙内被挂在高高的城门楼上,林琳才打了个哈欠对周侗问道,“咱们今夜住哪呀?” 周侗:“...不跑?” 林琳不解看他,“跑什么?高衙内都这样了,高俅也废了,咱还跑什么?” 他就知道她刚刚单独出去一定是没干好事。 周侗叹了口气,指着刚刚林琳谢在城墙上的大字,“假传圣旨。” 这女人闯祸的能力真是越来越让人无语了。 胆子也太大了些。 林琳笑呵呵地看着周侗,然后整个人委进他怀里,“反正没人抓到现行,问到我,我也不承认。” 周侗双手揽着她,勾起了嘴角。 是夜,两人又回了高家,在高家找了间客房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一亮高家就乱了套,林琳与周侗也趁乱离开了。 之后周侗领着林琳去见了林冲,在那里小住了几天,林琳每天夜里都出去忙。这让周侗想要抱心上人入睡的想法打了折扣。 第一天,林琳夜探皇宫。对现在的宋徽宗做了个手脚,于是第二天起床后的宋徽宗直接下了道圣旨,给宋江封了个官,让他进京就职去。 反正宋江是官迷,一直想要当大官的。与其让他带着梁山一众给朝.廷当打手,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当官呢。 至于之后宋江会不会站在朝.廷的立场劝他认识的那些人归顺朝.廷,林琳就不关心了。 其实要不是武松那个二百五竟然还跟宋江那人是什么结拜兄弟,林琳恨不得直接将这人弄成公公送到宫里去当官。 自己被人下.毒了,怕自家兄弟给自己报仇,便在死前毒死对他忠心不二的兄弟兼下属。 这样的思维,这样的情操,林琳当真不敢恭维。 当然了,这个世界男人的思想,她一直也弄不明白。 被人毒.死了,那李逵竟然还一点怨恨都没有,这也是奇葩了。 第二夜在解决了宋江的历史遗留问题后,林琳又去了李园。 李师师现在刚刚打出名声,老鸨待价而沽正在拿着她钓鱼。 看着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林琳觉得配武松当真是可惜了。武松一缺心眼的武夫,识的字都不多,李师师因为样貌的关系,自小便被人琴棋书画当成花魁养大的。 对牛弹琴,牛嚼牡丹,鲜花与牛粪,美女与野兽...... 林琳虽然觉得李师师估计会看不上武松,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撮合了一下,却没有想到李师师竟然是愿意的。 这答案太过于清奇,林琳有些接受不能。 “为什么?”李师师听到林琳的问话,不禁苦笑,“虽是锦衣玉食,却终非长久,以色侍人,能得几时久。娘子说的那人,师师不曾见过,可是师师却愿意去尝试一下娘子说的那样生活。 师师也会女红,学习琴棋书画之余,也曾背着妈妈做过针线,绣过花......师师想要的不过是一份平静的生活。粗茶淡饭的日子,师师不是没有经历过,每每想起都盼着再过一回那样的日子”。 其实说白了,李师师并没有相中武松,他相中的只是林琳口中所说的世外桃源的生活,男耕女织的平淡日子。破瓜之日已经临近,李师师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 若是在那之前不能离开,她这辈子就再也无法成为良民了。这世道对女人从来都是苛刻的,一日做了这娼妓,这辈子都不会有人尊重她。 林琳闻言,也不再说什么。先将人带回山寨,能不能成,就看武松自己的本事了,“那成,你收拾收拾,X天后我来接你。你若是有想要带走的姐妹,也可以叫着一起走。”一个也是放,两个也是牵,都是一辆马车的事情。 反正她山上的单身狗多着呢。 想到这里,林琳突然想到了什么,拿出了几十两金子递给李师师,“这李家的老鸨也是出了血汗钱培养你们,这些银钱回头你看着留下给她养老止损吧。” 李师师接过,又仔细打量了林琳浑身上下,发现林琳身上虽然没有什么首饰,可是只头上的两只玉簪子便已经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还有手上握着的玉萧,耳上的明月铛,材质也是罕见。 这般打扮想来真的不会是骗子吧? 幸好李师师没有将疑问问出来,不然林琳一定要告诉她,她这样的才最像是人口骗子。 拐了李师师跳槽后,林琳毫无愧疚地离开了李园。皇帝的外室,那也是外室,等到天下大乱,那皇帝都自顾不暇了,哪里还顾得上李师师。到了那个时候,容貌气质出众的李师师还不知道要如何逃难呢。 若是让人知道了她就是李师师,又是个皇帝的女人,那些男人的劣根性都能生吃了她。 此时选择跟着林琳走,不管是林琳自己还是李师师都觉得是最明智的选择。 因为二龙山上的阵法,因为林琳这个人,她可以在乱世之中保所有她想保的人一份平安。 白天的时候,林琳会躲开周侗一个人上街去,买上几窑瓷器,或是再买些宋代的手工艺品,再或者是买些粮食和布匹当回散才童女。 她从高俅的府上收到了那么多的金银,这会又在京城,自然是要找机会花散出去,省得占了她空间的地方呀。 她又不缺金银,留着又有什么用。 还不如买些东西将高家的金银花出去,促进一下经济发展。 第一天,第二天,一直到第五天,林琳每天白天出去,晚上也不消停,每次一出去便是一个晚上,这让周侗的脸色越发的难看。 终于在第五天,周侗一把将林琳抱了起来,然后堵住嘴,压到身.下,啃了下去。 于是第六天,两人都没有出房门。 一直到傍晚,林琳才扶着腰走了出来。 这男人一身的蛮劲,她都快被他弄散架了。 与林冲夫妻吃了顿晚膳,然后又简单地说了几句话,告诉林冲若是他出了什么事情,便派人去二龙山送信。 他们或来接应他们,或是来善后。 林冲这个时候才知道前些日子江湖中传出的二龙山易主的事情,竟然是自家师娘干的。 而自家一向性子淡的师傅竟然还是帮凶,这让林冲有些接受不能。 这事他回头得告诉师兄去。 是夜回房休息,某个男人还是不消停。抱着林琳又是一夜的折腾。笠日一早,林琳狠狠地瞪了一眼一脸餍足,脸上终于有些开化的周侗,这才牵着寄养在林冲后院的马车离开了。 周侗看着林琳离去的背景,淡淡地笑了。 他还是喜欢她眼中都是自己,意乱情迷的样子。 到了李园,已是巳时。不过这个时候李师师的房间里正经有了不少人。 算上李师师,愿意跟着李师师去冒险的竟然还有六个小姑娘。 林琳抽了抽嘴角,准备回头就将马车用空间扩展咒弄大一些。 这些姑娘可能也都知道要赶路,所以每个人都只简单地收拾了一个包袱。林琳领着她们旁若无人的来到后门,然后又让她们依次上了马车,这才自己坐上车,赶着车去了城门处。 她出来前跟着周侗说过了,会直接去城外寄马处。在那里汇合后再一起回二龙山。 周侗牵着两匹马,站在城门外,远远地看着林琳驾着马车往这边赶。眼中是化不开的柔情暖意。 周侗长相英俊,一路行来,倒有几个小姑娘芳心暗许,不过在林琳一脚踹断比人腰还粗的大树后,这份念头便都散了。 夜母叉的男人抢不得,危险! 林琳与周侗带着这些如花少女赶路,一路上自然不会太平。六个女人在见识了林琳的暴力值后,对于周侗的不作为也深感鄙视。 为啥这么说呢? 路上凡是遇到打劫的,林琳都一马当先地将人干翻,而周侗则是听从‘领导’的指示——站在一旁‘韬光养晦’。 林琳好斗的性子也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再加之她想要给这一小队的娘子军来个深刻的印象和教育,所以每一次打斗都比较血腥和暴利。 只要有实力,女人也可以成为强者。 最开始的时候,几个姑娘看林琳的眼神都有些怕怕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姑娘们看林琳那都是双眼带着金星的崇拜。 若是她们有了这等本事...... 于是此消彼长,周侗就被这些女人看成了‘小白脸’。 一路不紧不慢的回到了二龙山,小姑娘们又被山上的阵法弄得一头雾水。 待进入山寨,看到所有人都是一副农民打扮的小姑娘们,都有些失望。 这里真的一点也不像山寨,到像是个避世而居的小山村。 按着林琳走之前做的规划,整个山寨分了好几部分。林琳带着这些小姑娘们去了她专门指出来给女眷住的方向后,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周侗一点也没有见外的跟了过去。 孙二娘早就准备了热水,林琳正要洗漱,周侗一把从外面将人抱住,两人一起跌进了浴盆里...... 喘息,轻吟,紧紧相贴的身体以及大力的撞击都让这一盆的热水沸腾...... 一路行来两人确实没有机会亲近,周侗喜欢看她一脸算计,满脸坏笑的样子,看她捉弄那些小姑娘,看她打的那些劫匪抱头鼠窜,看她说着露骨的调戏着那个长得弱弱巴巴的小姑娘,看她一身红裙立在风中吹着他从未听过的萧曲...... 毫无抗拒地由她一天一天钻进心底更深处。 当天晚上并没有举行什么欢迎的宴会,因为某两个主角一直没有出房间。 第二天,林琳对着武松以及山寨里所有的单汉身宣布,想要娶她带回来的姑娘必须要人家姑娘同意才行。 在这里,实行自由恋爱。 众人虽不知道啥是自由恋爱,但却也知道想要娶媳妇,必须要姑娘自己同意才行。 武松看着自家嫂子,心底有点委屈。 不是说给他聘媳妇的吗?为啥还要让他自己讨好姑娘才能娶进门。 武松知道,跟他嫂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而他也不敢跟他嫂子讲道理。 因为他深刻地知道,嫂子就算是学富五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下间的事物没有不懂的,唯有这‘道理’二字,他嫂子不认识。 山寨里将近三十号的单身汉,上岗竞争相当的激烈了。 竟然有人起了歪心思,虽然没有得逞,可是林琳却用他来了个杀鸡警猴。 在山寨新建的广场上,将那男人一刀一刀凌迟处死了,而执刀人便是林琳。 林琳每片下一块肉,就丢到一旁给山寨里养的土狗,那一幕相当的血腥,相信凡是看到这一幕的都不敢再起歪心思强迫人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武松并不喜欢李师师,武松竟然喜欢这六人里长的最普通的姑娘。 不但武松如此,林琳带回来的这六个姑娘,那个长相最不出众,才艺最次的那个姑娘竟然吸引了百分之七十的小伙子献殷勤。 这样林琳非常的纳闷不解。 难道水浒的世界所有男人的眼光都变异了吗? 看着林琳不解的样子,周侗发现他可能会了解一些,毕竟漂亮的姑娘都有刺,比如说他怀里的这位。 而被林琳当成重头戏的李师师虽然对于山寨里男人的眼光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松了一口气。 后来上山的姑娘和人越来越多,李师师的个人问题竟然一直没有办法解决,一直到浪子燕青随着公孙胜上了山,这姑娘才嫁了出去。 而她出嫁的时候,跟她一起上山的姑娘有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山上岁月易过,林琳上山没两个月的时候就出现了孕吐的反应。 孙二娘一见这情况,便知道林琳这是有了身子。可是看着周侗与林琳这般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恭喜他们。 “我嫂子都有了身子,你们的婚事到底什么时候办?”这一日武松经过孙二娘的提点堵住了周侗,一上来就非常不客气地直奔主题。 周侗捧着一盘刚刚摘下来的野果,语气极是冰冷,“我也想知道。” 说完也不理武松,绕过他回了林琳的房间。 那女人就是不准备给他个名份,他忒么还着急呢。 ...... 林琳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举行婚礼,对于周侗的明示暗示理都没理。他们是土匪,就应该有土匪的样子,成亲什么的,那是土匪应该干的吗? 每天抱着一天比一天大一点的肚子,林琳直接忽视了周侗和其他人对婚事的想法,她过得很是悠闲。 山下的消息随着孙二娘与张青两人时不时地下山都时有传上来。盛极一时的高家倒了,宋江入朝为官了,没事就会给皇帝上个书,说谁谁冤枉了,说谁谁有不世之才了。 宋江笼络人心的本事,就跟现代的传.销人员差不多,别说那些没啥心眼的梁山汉子顶不住,就是宋帝也渐渐地倾向宋江了。 没了一箭射死晁盖的史文恭,没了行者武松,没了不得不上梁山的宋江,没了被高俅冤枉家破人亡的林冲,没了母夜叉孙二娘,没有菜园子张青,更没了有宋江和林冲做保的卢俊义,还有好多书中的梁山人都因为一点小小的蝴蝶而没有上梁山。 到了后来,相较于原著而实力大减的梁山也成了跟二龙山附近的桃花山,白虎山一般无二的土匪山头罢了。 被林琳赶走的曹正杨志等人也曾因为咽不下心中那口气而带人回来报仇,可因为不懂阵法,都没有走到护山河便退了回去。 孙二娘和张青俩口子是唯一知道阵法如何走的人,所以日常下山的采买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们俩口子。 不过林琳还是留了一个心眼。 护山河外的阵法每个时辰如何走,都是告诉了他们俩口子。可是护山河内进入山寨的阵法却只告诉了她们两个走法。 一个是早上出去的走法,一个是晚上回来的走法。若是回来晚了,便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时辰到了再进山山寨了。 孙二娘夫妇按着林琳的安排,陆续带回了一些手艺人,有男有女,一直将整个二龙山弄成了一个微型的自给自足的村落,林琳才让他们停止收集。 二龙山上的日子过得一直很平静,无论是匪乱,还是战乱。林琳一直也没有与周侗举行什么婚礼,两人就那么过着日子。 林琳每天都在掐指算着岳飞出生的年份,好到时候将岳飞接到身边由她来教养。她相信以她的思想一定会教育出一名全新的岳飞。 那什么莫须有,让他见鬼去吧。 老娘不教育出个反社会的暴力份子就已经是发了一回大善心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每个上梁山的人都有着这样那样的苦衷,可是他们大多数人终究是触犯了法律。 孙二娘与张青,开人肉包子铺的。 武松,虐杀嫂子,西门庆的。 宋江,监守自盗放了劫匪,又杀死外室灭口的。 . 再说起宋江,其实作者本人是不喜欢他的,一是作者见识浅薄,心胸气度不够。二便是曾经看过的电视剧其人不够高大伟岸,颜控的作者肤浅了。宋江一心要归顺朝.廷,带着梁山好汉给朝.廷当打手,也不知道那些人死时是怎么想的。 一百单八将最终结局(始自征方腊) (一)战死(共59) (二)朝廷任用(共9位) (三)病逝(共13位) (四)返乡、出海(共15位) (五)毒毙(共3位) (六)自缢(共2位) (七)出家(共5位) (八)抗金(共2位) . 水浒的故事就到这里了,下一个故事写什么,嗯~乃们猜?